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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真門徒
主的真门徒
〔聖經人物〕1/30
〔圣经人物〕1/30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
《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主耶穌說了「我是世界的光」之後,跟著就有了爭論、衝突。而猶太人對祂產生了明顯的敵意,這是因為他們不信祂的話。因此,衪對信衪的猶太人說,他們若常常遵守主的道,就真是主的門徒。他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他們得以自由。在旁邊不信的猶太人,一聽見就立刻回答說,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他們本是自由的。但他們錯了,以色列曾被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希臘所奴役,他們的時候還在羅馬統治之下。但更甚的是,他們對主耶穌說話的時候,還在罪和撒但捆綁之下。很明顯,主是在談論罪的束縛。於是,祂對他們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神的兒子能叫人得的自由乃是真自由。毫無疑問,祂就是神的兒子。
主這段話清楚又簡要的,說出作真門徒的條件:
- 1. 以信心開始 ──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主這段話是對信祂的人說的。有解經家說這裡的「信」字,原文表示「才開始進行」之意,故可譯作「開始信」,即信得不完全。因此,主向他們解釋誰才是主的真門徒。
- 2. 遵守祂的道 ── 「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為「常在我的話裡面」。作真正的門徒,並不是情感受吸引,而是要遵守主的話。只有常住在主的話裡面的人,才能完全的降服祂的話。因此,人對主話語的態度,就能分辨出誰是主的真門徒。
- 3. 必認識真理 ── 「你們必曉得真理。」把《約翰福音》第八章32節與36節擺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兒子」。此外,聖經告訴我們「真理」有兩方面的意義:(1)客觀方面,指神的啟示,使人明白神的旨意,藉以得著救恩;(2)主觀方面,指基督自己(約十四6),祂是神啟示的中心(加一16),是神救恩的具體表現(弗三6)。所以,不要把「真理」(Truth)和「道理」(Doctrine)二者混為一談。這二者是大有分別的:人們所講的「真理」,只是有關於「道理」;但是主給我們的,是「真理」本身,而祂自己就是包羅一切的「真」。人的「道理」是模棱兩可的;祂的「真理」是確實的,能叫人認識神,也是我們可以體驗的。因此,我們知道祂是真的,在祂裡面的也是真的,就是主的真門徒。
- 4. 得真自由 ──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我們得以「自由」,乃是因為主所成就了救贖的大工,包括下列四方面:
- (1) 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叫神滿意,而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律法的捆綁(加五1)。
- (2) 祂復活的生命已經勝過了罪,人得稱義,使人的罪得贖;並在祂裡面不再受罪的捆綁,而叫人脫離罪惡。
- (3) 祂在十架上已敗壞了魔鬼,人得釋放,而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壓;並祂的血使人的罪得到赦免,叫人不受良心和魔鬼的控告。
- (4) 祂在十架上已為我們受了神的審判,人得安息,而使人在祂裡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脅。
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僕,都受罪的轄制。惟有神的兒子使我們從罪惡的綑鎖中釋放出來,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祂粉碎罪的權勢,使我們的生命獲得真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羅八1~2)。因此,有什麼比作主的真門徒更尊貴?主的真門徒不僅是知道關於神、人、罪和通過「天父兒子」得救贖的客觀「真理」,而是經歷在基督裡,叫人「得以自由」,不受一切的轄制的主觀「真理」。
【默想】
- 1. 我們是否是主的真門徒 ── 常常遵守主的話,而經歷無懼、無慮、無憾、無恨,遠離罪惡;並有愛、有光、有熱等等的「真自由」?
- 2. 我們是否經歷真理必叫我們得以「真自由」 ── 不受罪惡和撒但的迷惑和捆綁,並以追求基督為人生的惟一標竿,而得以認識神的旨意、計劃、法則等,因而在活其中?
- 3. 我們是否獲得「真自由」 ── 生命開始轉變,而不再被無知、自義、驕傲、嫉妒、成見等所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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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2)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八36)
《约翰福音》第八章记载主耶稣说了「我是世界的光」之后,跟着就有了争论、冲突。而犹太人对祂产生了明显的敌意,这是因为他们不信祂的话。因此,衪对信衪的犹太人说,他们若常常遵守主的道,就真是主的门徒。他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他们得以自由。在旁边不信的犹太人,一听见就立刻回答说,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他们本是自由的。但他们错了,以色列曾被埃及、亚述、巴比伦、波斯、希腊所奴役,他们的时候还在罗马统治之下。但更甚的是,他们对主耶稣说话的时候,还在罪和撒但捆绑之下。很明显,主是在谈论罪的束缚。于是,祂对他们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神的儿子能叫人得的自由乃是真自由。毫无疑问,祂就是神的儿子。
主这段话清楚又简要的,说出作真门徒的条件:
- 1. 以信心开始 ── 「耶稣对信祂的犹太人说。」主这段话是对信祂的人说的。有解经家说这里的「信」字,原文表示「才开始进行」之意,故可译作「开始信」,即信得不完全。因此,主向他们解释谁才是主的真门徒。
- 2. 遵守祂的道 ── 「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为「常在我的话里面」。作真正的门徒,并不是情感受吸引,而是要遵守主的话。只有常住在主的话里面的人,才能完全的降服祂的话。因此,人对主话语的态度,就能分辨出谁是主的真门徒。
- 3. 必认识真理 ── 「你们必晓得真理。」把《约翰福音》第八章32节与36节摆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儿子」。此外,圣经告诉我们「真理」有两方面的意义:(1)客观方面,指神的启示,使人明白神的旨意,借以得着救恩;(2)主观方面,指基督自己(约十四6),祂是神启示的中心(加一16),是神救恩的具体表现(弗三6)。所以,不要把「真理」(Truth)和「道理」(Doctrine)二者混为一谈。这二者是大有分别的:人们所讲的「真理」,只是有关于「道理」;但是主给我们的,是「真理」本身,而祂自己就是包罗一切的「真」。人的「道理」是模棱两可的;祂的「真理」是确实的,能叫人认识神,也是我们可以体验的。因此,我们知道祂是真的,在祂里面的也是真的,就是主的真门徒。
- 4. 得真自由 ──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我们得以「自由」,乃是因为主所成就了救赎的大工,包括下列四方面:
- (1) 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叫神满意,而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律法的捆绑(加五1)。
- (2) 祂复活的生命已经胜过了罪,人得称义,使人的罪得赎;并在祂里面不再受罪的捆绑,而叫人脱离罪恶。
- (3) 祂在十架上已败坏了魔鬼,人得释放,而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压;并祂的血使人的罪得到赦免,叫人不受良心和魔鬼的控告。
- (4) 祂在十架上已为我们受了神的审判,人得安息,而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胁。
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仆,都受罪的辖制。惟有神的儿子使我们从罪恶的捆锁中释放出来,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祂粉碎罪的权势,使我们的生命获得真自由,脱离了罪和死的律(罗八1~2)。因此,有什么比作主的真门徒更尊贵?主的真门徒不仅是知道关于神、人、罪和通过「天父儿子」得救赎的客观「真理」,而是经历在基督里,叫人「得以自由」,不受一切的辖制的主观「真理」。
【默想】
- 1. 我们是否是主的真门徒 ── 常常遵守主的话,而经历无惧、无虑、无憾、无恨,远离罪恶;并有爱、有光、有热等等的「真自由」?
- 2. 我们是否经历真理必叫我们得以「真自由」 ── 不受罪恶和撒但的迷惑和捆绑,并以追求基督为人生的惟一标竿,而得以认识神的旨意、计划、法则等,因而在活其中?
- 3. 我们是否获得「真自由」 ── 生命开始转变,而不再被无知、自义、骄傲、嫉妒、成见等所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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