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羅第二次出外的傳道(六)
保罗第二次出外的传道(六)
〔聖經人物〕4/13
〔圣经人物〕4/13
【對待腓立比的官長】
「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官長打發人來叫釋放你們,如今可以出監,平平安安地去吧。』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裡,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徒十六36~37)
路加記載保羅出監獄後質問官長不公的待遇,並勸慰弟兄後,就離開腓立比。到了天亮官長顯然在夜間改變主意,他們就打發差役釋放他們,保羅沒有接受這個釋放而離去。此時,保羅則申明他與西拉的羅馬公民身份,表示官長的處置不宜。一方面是因為公義,他沒有受到審判定罪,便遭毒打收監,故必須要求澄清;另一方面是見證問題,因為若不澄清,福音在腓立比便有了虧損,教會也就有虧損了。官長們害怕他們羅馬人的身分,就親自來領他們出監。
這裡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神曾利用地震釋放了保羅,但他沒有從監裡逃掉;當官長要釋放他時,但他居然拒絕不肯走 ── 保羅乃是堅持自己的權利,相信這與他傳福音的事工有關,並且為了腓立比初信主的基督徒的權益。首先,他指出官長所犯的錯誤,而不肯在這私下的情況下離開監房。他們如何當眾羞辱我們,也當如何當著眾人道歉。因為保羅和西拉是羅馬的公民。在羅馬法律之下,凡是羅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經公開審訊不得定罪,未定罪時也不得用刑(徒二十二25)。接著,保羅說:「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這話的用意不是在為他個人的尊嚴,或為自己討回公道,而是為了:
- 1. 維護尊貴的身分,而使福音不被褻瀆和攔阻
- 2. 確保當地的聖徒日後受到尊重,使他們不受無理的對待
- 3. 澄清並說明他們受苦乃完全是為著傳福音的緣故,並非是犯了罪
結果,官長們馬上「害怕」起來,並以尊貴的身分請他們出監了。
【探望腓立比教會】
「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裡去;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徒十六40)
保羅和西拉離開了監獄後,先去了呂底亞家,又勸慰弟兄們一番,就離開了腓立比。這時在腓立比已經有了一群初信主的基督徒,並且在呂底亞的家裡開始有了聚會。當保羅離開腓立比時。似乎將提摩太和路加留下照顧腓立比教會。之後,提摩太在庇哩亞與保羅再度會合。此外,從此處開始,路加說到保羅的傳道行程時,都是用「他們」稱呼,一直到《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他才在腓立比再次加入他們。
這裡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腓立比的聖徒得著了安慰與鼓勵。保羅和西拉出了監,卻沒有立刻離開腓立比。先往呂底亞的家,跟弟兄們聚會交通,又勸慰他們。這事多麼奇妙啊!要受安慰的人反去安慰別人。可見保羅和腓立比教會建立了親密的關係。後來保羅至少訪問腓立比教會兩次(徒二十6,腓二24)。保羅曾特別提到他初傳福音,離開了馬其頓的時候,除了腓立比教會以外,沒有別的教會供給他,而且他們也多次打發人供給他的需用(腓四14~19)。腓立比教會是令他喜樂的教會,而他每次為他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因此,在保羅所寫的《腓立比書》中,他述說在腓立比的事工和教會發展的關係,其中充滿了喜樂和相互想念之情。
【腓立比事工的總結】
摩根總結的好,「保羅在歐洲福音事工的發端,先是將信息帶給呂底亞和一些婦女,然後是一個禁卒。他們自己則在獄中經歷得勝的喜樂,並在午夜高聲歌唱。基督徒的使命就是傳達福音信息,贏取勝利。基督徒的良知促使官長在違反律法時得到糾正,並且產生新的情況,使人能自由敬拜神。」今日我們仍有同樣福音的使命,要將福音傳給人,使人全家得救,得自由,得安慰與鼓勵。
【默想】
- 1. 當遭毒打時,保羅並未用羅馬公民的身份來救自己;而當要被釋放時,他卻堅持維護自己羅馬公民的權利,而拒絕讓這些違反律法的官長輕易脫罪。我們是否也有聖靈引導的經歷,知道什麼時候該忍耐,忍受不公義或是無理的對待,什麼時候該堅持權利及公義的原則呢?
- 2. 保羅與腓立比教會有很親密和友好的關係。我們與教會的關係如何?是否也常為教會感謝神呢?
▸首頁|目錄|上一則|下一則
【对待腓立比的官长】
「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地去吧。』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徒十六36~37)
路加记载保罗出监狱后质问官长不公的待遇,并劝慰弟兄后,就离开腓立比。到了天亮官长显然在夜间改变主意,他们就打发差役释放他们,保罗没有接受这个释放而离去。此时,保罗则申明他与西拉的罗马公民身份,表示官长的处置不宜。一方面是因为公义,他没有受到审判定罪,便遭毒打收监,故必须要求澄清;另一方面是见证问题,因为若不澄清,福音在腓立比便有了亏损,教会也就有亏损了。官长们害怕他们罗马人的身分,就亲自来领他们出监。
这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神曾利用地震释放了保罗,但他没有从监里逃掉;当官长要释放他时,但他居然拒绝不肯走 ── 保罗乃是坚持自己的权利,相信这与他传福音的事工有关,并且为了腓立比初信主的基督徒的权益。首先,他指出官长所犯的错误,而不肯在这私下的情况下离开监房。他们如何当众羞辱我们,也当如何当着众人道歉。因为保罗和西拉是罗马的公民。在罗马法律之下,凡是罗马公民都受到保障,未经公开审讯不得定罪,未定罪时也不得用刑(徒二十二25)。接着,保罗说:「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这话的用意不是在为他个人的尊严,或为自己讨回公道,而是为了:
- 1. 维护尊贵的身分,而使福音不被亵渎和拦阻
- 2. 确保当地的圣徒日后受到尊重,使他们不受无理的对待
- 3. 澄清并说明他们受苦乃完全是为着传福音的缘故,并非是犯了罪
结果,官长们马上「害怕」起来,并以尊贵的身分请他们出监了。
【探望腓立比教会】
「二人出了监,往吕底亚家里去;见了弟兄们,劝慰他们一番,就走了。」(徒十六40)
保罗和西拉离开了监狱后,先去了吕底亚家,又劝慰弟兄们一番,就离开了腓立比。这时在腓立比已经有了一群初信主的基督徒,并且在吕底亚的家里开始有了聚会。当保罗离开腓立比时。似乎将提摩太和路加留下照顾腓立比教会。之后,提摩太在庇哩亚与保罗再度会合。此外,从此处开始,路加说到保罗的传道行程时,都是用「他们」称呼,一直到《使徒行传》第二十章,他才在腓立比再次加入他们。
这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腓立比的圣徒得着了安慰与鼓励。保罗和西拉出了监,却没有立刻离开腓立比。先往吕底亚的家,跟弟兄们聚会交通,又劝慰他们。这事多么奇妙啊!要受安慰的人反去安慰别人。可见保罗和腓立比教会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后来保罗至少访问腓立比教会两次(徒二十6,腓二24)。保罗曾特别提到他初传福音,离开了马其顿的时候,除了腓立比教会以外,没有别的教会供给他,而且他们也多次打发人供给他的需用(腓四14~19)。腓立比教会是令他喜乐的教会,而他每次为他们众人祈求的时候,常是欢欢喜喜的祈求。因此,在保罗所写的《腓立比书》中,他述说在腓立比的事工和教会发展的关系,其中充满了喜乐和相互想念之情。
【腓立比事工的总结】
摩根总结的好,「保罗在欧洲福音事工的发端,先是将信息带给吕底亚和一些妇女,然后是一个禁卒。他们自己则在狱中经历得胜的喜乐,并在午夜高声歌唱。基督徒的使命就是传达福音信息,赢取胜利。基督徒的良知促使官长在违反律法时得到纠正,并且产生新的情况,使人能自由敬拜神。」今日我们仍有同样福音的使命,要将福音传给人,使人全家得救,得自由,得安慰与鼓励。
【默想】
- 1. 当遭毒打时,保罗并未用罗马公民的身份来救自己;而当要被释放时,他却坚持维护自己罗马公民的权利,而拒绝让这些违反律法的官长轻易脱罪。我们是否也有圣灵引导的经历,知道什么时候该忍耐,忍受不公义或是无理的对待,什么时候该坚持权利及公义的原则呢?
- 2. 保罗与腓立比教会有很亲密和友好的关系。我们与教会的关系如何?是否也常为教会感谢神呢?
▸主页|目录|上一则|下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