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八章拾穗 【太八1】隨眾跟從的人多,誠心拜主的人少──只有一個。――
倪柝聲《讀經心得》 【太八1~4】對於猶太人來說,“麻風病”象徵著神對犯罪之人的懲罰。患者被剝奪作為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權利,逐於群體之外<利13:1-1四57,關於麻風病>。但是,耶穌卻更加關心他們,並醫治了他們,因為:①耶穌有能力潔淨任何罪;②耶穌更多地關心與憐愛長麻風的病人,即陷在罪裡痛苦呻吟的人。 ──《聖經精讀本》 【太八1~38】在緒論已講述馬太以記事(narrative)與講道作為(disoourse)一單元經文,把本書分為五大部分。在這種觀點上,此兩章經文屬第二段的記事部分。在整卷馬太福音中,這一段是最為緊迫而戲劇性地記述了耶穌的傳道、醫治事工的經文。在這裡刻畫的基督像是滿面汗塵不辭辛苦地去各地各處尋找靈裡饑渴慕義者的名符其實的僕人的身影。馬太沒有按時間順序記錄耶穌的蹤跡,只是綜合記錄了自己所要提示的耶穌的形象與教訓。因此,只靠本福音書整理耶穌的行蹤是不可能的。舉例說,八2-4,14-17;9:2-13是發生在登山寶訓之前的事件(有人將8,9章稱為馬太神跡彙編第一集,將14,15章稱為第二集)。
──《聖經精讀本》 【太八2】「有一個長大麻風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原文起頭有“看哪”二字,即“看哪,有一個長大痳瘋……”;這個長大痳瘋的得醫治,是在山上教訓之先,由別卷福音書可以看出。馬太福音並非絕對照歷史的次序寫的,馬可福音是照歷史的次序寫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這節用了兩個意義重大的詞,一個是拜(proskyneo,通常譯為“崇拜”,見二2注釋),另一個是主啊(kyrie,本意是“先生”,但見七21注釋),說明他認為這人所表現的超出了一般的敬意。──《丁道爾聖經注釋》 若肯,必能: 長麻風的病人絲毫不懷疑耶穌能醫治自己,他只是竭盡全力懇求耶穌的關心、憐憫與幫助。──《聖經精讀本》 【太八3】「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他的大麻風立刻就潔淨了。」 “我肯”,原文是“我是肯”,“我確實肯”的意思;在此,可見主對病人的心如何。──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八3】耶穌摸祂醫治的人是常事(八15,九25、29等),可是這裡更加上伸手二字以強調這一動作;因為,對醫治大痲瘋患者,這一動作的意義尤為重大。──《丁道爾聖經注釋》 伸手摸: 這節經文向我們提示了以下兩點:①耶穌並非單靠能力醫治他,而是充滿慈愛與憐憫地潔淨了長麻風的病人;②根據律法,觸摸麻風病人會成為不潔淨的,耶穌觸摸他,不但沒有成為不潔淨的,反而潔淨了麻風病人。 ──《聖經精讀本》 【太八4】「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這是因為這時律法還未廢去,乃是藉著主的死,我們才脫離律法的要求(羅七4)。這裡,主尚未去死,所以還要照律法。──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你切不可告訴人: 這句命令常見於符類福音(12:16;16:20;1七9;可3:12;路八56)。耶穌之所以這樣吩咐,可能是因為不願意人們只是把他當作一個行神跡的人。當時猶太人心目中的彌賽亞是將以色列人從羅馬人手中拯救出來的政治領袖,若他們知道耶穌能行如此的神跡,他們必擁上來勸耶穌以如此的能力掌握世界的權力。但耶穌事工的目的卻是從永遠的死亡中拯救人類。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 這是指利13:16,17與13:4-8潔淨麻風病者的條例。但並沒有無視舊約的律法(5:17)。 ──《聖經精讀本》 【太八5】「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說:」 【太八5~13】這一段經文記錄百夫長的極大的信心,並明確顯明通過他成就的對外邦人的救贖(路七1-10)。──《聖經精讀本》 【太八5~13;路七1~10經文記載何故不同】 問:馬太福音八章五至十三節與路加福音七章一至十節所記百夫長求醫故事;何以一為直接的,一為間接的? 答:這裏所記的,並非兩件事,也非一件事有了相反的記載。事實乃是如下:百夫長先遣人去見主;後來,他自己也來了。秩序如下:路加福音七章三、四、五節;馬太福音八章八、六、七節;他回去;路加福音七章六節上半;路加福音七章六節下半,七、八節;他又來;馬太福音八章八、九節。 這樣的記載,和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性質,是完全相合的。馬太福音除去百夫長差遣猶太人的記載;路加福音則反之。馬太福音除去凡足以使猶太人驕傲的;路加福音寫給外邦人,藉凓猶太人的口,叫他們知道這個百夫長之善,是與他們有益的。―― 倪柝聲 【太八5~13;路七2~11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患病了,是誰求助於耶穌?百夫長抑或那僕人自己?】 馬太八5指出:「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說」,這段經文清楚顯示,是百夫長往見耶穌。那時候,他的僕人病得要死,躺在床上,當然不可親自前往求耶穌。 路七2則指出:「有一個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害病快要死了」。從上文下理看來,第三節的主詞應是百夫長(中文和合本清楚道出),經文是這樣說:「百夫長風聞耶穌的事,就托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這節經文可算是明確的證據,清楚指明並非正在生病的僕人往見耶穌。在希臘文聖經中,分詞「聽,hearing」(akousas)及動詞「托,he sent」(apesteilen)的先行詞都是「他,by him」(auto)。由此看來,馬太與路加關於這件事的記載,是互相吻合的。 在此或可以指出,路加記述了事件的詳情。百夫長首先托幾個猶太長老往見耶穌,向耶穌解釋百夫長是何等尊敬他,之後,百夫長才親自求耶穌。耶穌已開始前往百夫長的家,走了一半路,就遇上了百夫長,於是,二人就在街上談起話來。──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八8~10】信心不是眼見;主的話語不是人的感覺。信心就是不顧別的,只以主的話為真實。――
倪柝聲《讀經心得》 【太八11】「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在天國裡”,沒有指明是今日,或是將來。──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坐席的希臘字原意是“斜倚著”,它本是用餐時,特別是在正式筵席裡所持的標準姿勢(參,約十三23)。這裡所描述的是那彌賽亞的筵席,是猶太教末世期望的永恆主題,取自以賽亞書二十五6(請注意:那是“為萬民所擺設的”)。那許多參加筵席的人,雖未明說是外邦人,但顯然是那些非“本國的子民”,即非猶太人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11~13】如果把本文與路加的平行經文相對比,則更顯出馬太編著福音書的目的。即馬太記錄本書是為了使猶太人確信耶穌就是彌賽亞。對現代信徒而言,外邦人被拯救是理所當然的,絲毫也不覺得新奇,但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是極大的衝擊與挑戰,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神的選民。事實上,猶太人成為選民,是神展開救贖史的一個方法,並非意味著他們能無條件地享受有蒙拯救的特權,但猶太人執著於既得權利,反而拒絕天國,拒絕承認耶穌是外邦人的拯救者。這種可憎的特權意識與認為口裡承認主就必得賞賜的錯覺一脈相通。另一方面,關於救贖外邦人,並非耶穌第一次宣佈,是早已孕育在舊約中的拯救史的一個主題(詩10:3;賽43:5,6;49:12;45:6;59:19;瑪1:11;彌四1,2;亞八20-23)。總而言之,我們應該注意到審判的物件是猶太人的錯覺和他們每個人的不信,而作為一個民族的以色列,其選民地位卻沒有廢止,以色列的榮耀將會繼續持續(羅11:1-36)。 ──《聖經精讀本》 【太八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本國的子民是指憑祖先,靠權利在那國度裡佔有一份的那些人(參考拉比文獻中所用“末世之子”的說法,在路十六8,二十34~35裡有所反映)。外邊的黑暗,哀哭切齒是猶太人描寫不敬神者的一種象徵性手法,雖令人難以置信,但可能成為“本國子民”的親身體驗。──《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 這不是單純的修飾性表現。聖經用光描繪耶穌的真理,用黑暗描寫撒但的權勢與領域(約3:19-21)。因此,這是素來喜歡黑暗的人,將與黑暗一同永遠被驅逐的末世神學性表現(啟20:10-15)。 ──《聖經精讀本》 【太八14】「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 “家”字也是本書的鑰字,是指猶太人說的,這字在聖經裡都有特別的意思。──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八14~15】(可1:29-31)。 ──《聖經精讀本》 【太八15】「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侍耶穌。」 “摸”,主的“摸”是有能力的,祂一摸,就是祂的能力與我們的軟弱接觸了,主摸的地方,撒但就沒有立足之地了。──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八15】服侍也指為祂準備飯食等等(參四11,用的是同一個字)。──《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16】「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許多”,原文意思是“許許多多”,意即一大堆,這裡主“只用一句話”趕鬼,與第二小段“說一句話”治病遙遙相對;這可看見主是神子。“來到耶穌跟前”,就是站在可以受主祝福的地位上。──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這句概括語大大擴大了耶穌醫治物件的比例,包括一切有病的人(參四24)和被鬼附的人,第一件趕鬼的神跡將在下面(八28以下)。──《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16~17】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有時,從一句看似普普通通的句子中,領受極大的恩典。耶穌完全醫治了我們已變質的心,即被魔鬼所支配的心。正是耶穌的徹底的醫治的能力,成為我們的信仰和從他而來的平安之根據。另一方面,在此我們有必要整理一下關於附鬼和逐邪的(趕鬼)問題。關於撒但和在其手下受支配的邪靈魔鬼,請參照<附錄,教義概要,“撒但和魔鬼”>。在這裡只是查看一下,聖經中常見的被鬼附的和趕鬼的方法。其實,在聖經中常見被鬼附的狀態,在世界各地的事例也很多樣。最為重要的是,即使是在現今也可目睹被鬼附的人。客觀地整理(論述、觀察)被鬼附的狀態,就是“完全不同質的他人格進入人裡面,支配人的靈魂和肉體,若趕出這他人格,那人就能恢復正常生活”。因此被鬼附不是指被鬼附的人成為鬼,而是鬼支配其人格。鬼有各樣的人格體,例如會以與被鬼附的人有關聯的故人或以擁有人類性情的人的形象出現,但這不過是魔鬼狡猾的騙局罷了。因為人的靈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以鬼的形象活動。被鬼附的人或以完全癲狂的狀態、或以疾病、或以靠魔鬼的占卜等出現,但不管以什麼情形,鬼對神和人持邪惡企圖,因此必須趕出。直到世界的末了,鬼會以優越於人的屬靈能力折磨攻擊人,但我們可奉主耶穌的名征服趕逐鬼魔(雅四7)。在逐邪神學中當留意的是,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是人趕鬼,乃是憑藉著耶穌的權能,奉主耶穌的名趕鬼。即並不是借著更有力的鬼趕逐劣小的鬼那樣隨機應變的咒術,而是以不同存在的主的能力趕逐。我們的結論是我們全然依靠信仰之力趕逐並征服從科學、心理學角度不能理解的鬼魔的活動。要銘記的是在神學的角度上,無論是信徒還是非信徒,生活在罪惡的世界上,必不斷地與魔鬼進行屬靈爭戰。 ──《聖經精讀本》 【太八18】「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 “那邊”沒有人,主沒有捨不得人、注意人。 “渡到那邊”是工作最好的原則。──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渡到那邊去: 與路加的平行經文相比較,這件事似乎發生在耶穌與眾門徒結束某一地區的傳道事工,正要渡河到別的地方去的時候。宛如看到耶穌忙碌疲倦地傳道的身影。
──《聖經精讀本》 【太八18~22】這一段經文與路9:57-62是平行句,提示了在震于耶穌的名聲與能力而願意追隨他的眾人中,有兩個誤解耶穌真正的彌賽亞使命的人提出的問題,以及耶穌的回答。這段經文曉諭我們,不可僅僅因著耶穌外在的能力和生活方式,成為單純地跟從基督的追隨者,而要明白耶穌內在的慈愛,成為以跟隨主為我們生命的目的的真正的基督徒。 ──《聖經精讀本》 【太八19】文士……跟從你: 文士是當時社會上層人士,卻如此強烈地要求追隨帶著疲倦匆匆地行走各地之間的耶穌並請求成為他的門徒,這是一件非常特別的事情。但耶穌溫柔而又明確地拒絕了他的強烈請求。
──《聖經精讀本》 【太八20】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乍聽似乎是答非所問,但這句話教導如下:①僅僅想到跟從像耶穌擁有如此驚人能力的人,是一個立身揚名的好機會;②對憑瞬間感情衝動,沒有深思熟慮就承諾跟從耶穌的文士,提示彌賽亞使命的本質是,在世上連一個枕頭的地方也沒有的全然犧牲與苦難的道路<可八27-9:1,彌賽亞思想的展開>。 ──《聖經精讀本》 【太八21】「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門徒”是已經蒙召的人,“葬父”是人子的本分,但是這人已經蒙召卻退縮了。──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八21~22】容我先回去: 當時耶穌正趕著去傳道,但這個門徒卻請求允許他先回去埋葬父親。對此有兩種說法:①敬養年邁的父親到去世,待他去世了再跟隨主傳道;②因父親已去世了,所以容他暫時去參加父親的葬禮。但這個並不是大問題,重要的是任何事都不能優先于傳道事工,這個門徒混淆了輕重緩急。事實上對於當時的猶太人來說,謹守遵行第五誡命是社會道德極為重要的一環。但傳道事工是優先於個人盡孝的人生最高的義務<弗6:1-3,儒教的孝倫理與基督教的孝思想>。 ──《聖經精讀本》 【太八22】「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頭一個“死人”,即以弗所書二章一節的死:“你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主在這裡有一個要求,是比葬父更要緊的,葬父可以容那些能作的人去作。這給我們看一個原則:主的呼召勝過一切,主不許在祂之外,有甚麼來支配我們的生命。要求“容我先……”是最大的錯誤,主的呼召當然超過一切。──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你跟從我吧: 與20節相比較而言,耶穌拒絕了動機與目的不純的人,但忠告了因尚未完全領悟而混淆方法與順序的人,並命令他繼續跟隨。因此,我們即使成為耶穌不配的僕人,也不要成為不義的僕人。──《聖經精讀本》 【太八22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是甚麼意思?】 答:在馬太福音記載,「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八21,22)從這裡的句子上看來,令人難以瞭解,且易發生誤會,以為耶穌沒有憐憫之心,不注重喪事,不講孝道。然而聖經上的話都是含有美好屬靈的教訓,但耶穌要這一個人跟從祂的時候,他就先以埋葬父親為最大的理由,來向主申訴要求回去(路九59),主亦以這人認為最大肉身喪葬之事,來作未許的回答,其目的是要他能有信心撇下世務來跟從主,傳揚神國的道(提後二3,4,路就59)。這裡所謂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乃是指著那些醉生夢死不信主死在罪中還活著的人(啟十三1,約五24-26,十一24-26)。主的教訓並非教人不孝敬父母,不憐憫死人,輕看喪事(太十九19,可六35-43,路七11-15),乃是要人看重對神應盡的本分,比之世上一切兒女私情更加緊要(太十37)。祂以傳道救靈,使人得永生比起肉身生死看為寶貴(可十五15,16,林前九16,提後四2,路八55,約六38-40,63),人若遵行主的旨意去行,先以神的事為念,則人所尋求的事,自然亦為主所應許安排,而施恩眷顧,及解決成全了(西三2,太六33,詩一三八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八22;路九6O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這話作何解釋?】 耶穌發出這項命令的時候,有一個考慮跟隨他的年青人,正面臨重要的抉擇。究竟是留在家裡,直至父親去世;抑或立刻撇下親人跟隨主,參予他的事工;那年青人要選擇其中之一。年青人的父親可能已是風燭殘年,不知道仍能活多久;然而,他要作出抉擇,但問題在於:神抑或家庭,哪方面較要緊? 耶穌認為那年青人正準備跟隨他,做他的門徒;于足耶穌向他說:「跟從我……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耶穌這句話的意思是,那青年的家人可以照顧老父,亦能為老人家辦理後事。他的家人顯然未信主耶穌,於是,還未脫離屬靈的死亡而進入永生;即是說,他們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三1)。約翰福音三36也記載:「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們身上。」從與神的屬靈關係看來,那青年的家人部是「死人」,他們可照料老人家,以及辦理喪事。因此,那青年不應于老父身旁守候,直等到他辦理喪事完畢,因而失掉跟隨耶穌並接納他教導的機會。耶穌忠告那青年,應將神的呼召放在首位,參予基督的事工「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八23~34】平靜海和趕鬼的事件(可四35-5:20)。 ──《聖經精讀本》 【太八24】「海裡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暴風原詞的詞義為“地震”──直譯是一次“震動”;這裡使用了這個詞,看來是為了強調他們的人身危險有多麼嚴重,而不是為了介紹末世的動亂(不像在二十四7和啟六12等處所說)。──《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24~27】本段“起”字提了兩次:“海裡起了暴風,”“耶穌於是起來……就大大的平靜了。”還有,“大”和“小”是相對的,“小信”對“大平靜”。──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八26】「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地平靜了。」 小信一詞(比馬可的“你們還沒有信心嗎?”的責怪程度要輕得多)是馬太在這種情況下喜歡用的。斥責一詞生動而具體地表現了耶穌是神創造之秩序的主人,本身具有掌管控制一切的權柄。──《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27】「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耶穌的權柄得到了眾人的承認;這裡的“眾人”指的是廣義的“人”;這裡的意圖也是要表現人們廣泛的反應,不光是在場的幾個門徒的看法。──《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28迎著耶穌被鬼附的人到底有幾個?】 答:按照馬太福音八章廿八節明明的記載:「耶穌來到加拉大(即格拉森,路八26)人的地方,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瑩裡出來迎著祂,極其兇猛。」但在馬可福音五章一節與路加福音八章廿七節這兩節經文皆說是一個被鬼附著的人,這到底是兩個還是一個呢?其實當初格拉森地方被鬼附著飛人,和耶利哥的瞎子一樣,都不止是一個(太廿30,可十46,參卅六題),至少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過在這裡所記兩個人當中,想必是有一個被鬼附著最嚴重可憐的人,而且是最著名,能為傳揚耶穌作見證的人(可五18-20),因此被馬可和路加所聽見,而特別對於這一個被鬼附的人情形,作了很詳細的記錄(可五1-20,路八26-39)。所以我們對於這兩個與一個數位上的不同記錄,可無懷疑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八29】「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 〔在這段上下文裡,時候(kairos)一詞指猶太人通常指的期望的時刻;可是,二十六18的kairos(時候)指的是耶穌衝突的決定性時刻,即十字架的時刻。〕──《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31】「鬼就央求耶穌說:“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吧!”」 “若”字在這裡絲毫不表示不肯定的意思。可是,鬼被趕出人身,就需要一個“住處”(見十二43以下),豬是不潔的動物,正好是鬼的去處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八31~34】兩個「央求」。鬼求准牠們進入豬群;人求救主離開境界。――
倪柝聲《讀經心得》 【太八32】「耶穌說:“去吧!”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 “去吧”,原文只有一字。──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豬群”闖下山崖(用的是單數),“淹死了”(用的是複數),這是否意謂群鬼因此而滅亡了呢?(在馬可與路加,很清楚地指明“淹死了”的主詞指的是豬群。)──《丁道爾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