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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章拾穗

 

【太十1翻作『設立』的這個字,在希臘原文的單字是poiein,意即造成或做成,經常用於委任某人職位的專用字。耶穌好像是一位君王,指派祂的親信為祂的內閣;祂好像是一位將軍,把工作分派給他的部屬。服事耶穌基督的工作決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經過決定性的指派。一個人如果受到地上君王的差派,擔任世上的官職,可能深感榮幸。這麼說,接受萬王之王的差派,豈不是更為榮幸嗎?──《每日研經叢書》

         給他們權柄: 在這裡我們再一次領悟到耶穌是超越偉人的偉大之神。偉人雖可以深深感化人,從情感上影響他人,但不能如此將自己的權柄與能力賜予他人。根據這一事實,我們知道此時神按需賜能力給信徒,因此當讚美頌揚主名。 ──《聖經精讀本》

 

【太十1~4這是特別揀選十二門徒的場面。關於十二門徒的職分請參照徒6:6的“使徒的職分”。 ──《聖經精讀本》

 

【太十1~4主那穌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否各有意義?是否分為數小隊?誰為隊長及其它職員?】

    一、主那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每一個人的名字都是有意義的,茲分列如下:

    彼得PETER,*,p吹,石頭,已經鑿出來的石頭,又名西門sIMONvUv,是阿蘭語…p》*\聆聽。

    彼得是希臘語,外國名字,西門是亞蘭語,本國名字。舊約的撒母耳SAMUEL(聽神之意),便與這名字的頭一半相同。他又稱為磯法cEPHASKnQ噸,是亞蘭語“石頭”。

    彼得又有綽號叫巴約拿,BARJONASBapm惻*意即約拿之子,彼得的父親名叫約拿,或稱為約翰(見第5條約翰)。

    安得烈ANDREW,,A*一噸,英雄,強人,大丈大,他是彼得的弟弟(約一章4041節)。

    雅各]AMES,*x郵噸英譯為JAcos,新約英譯JAMES,乃是歐洲航海的海員所改稱的,可能從義大利語DIACOMO(雅各)的縮短稱呼。其餘JACKJIMMY等都源出於“雅各”這個名詞。希伯來文為    意即抓住。

    雅各是約翰的哥哥,與下面的另一雅各不同。

    約翰JOHN在歐洲有許多不同譯法Jo-HANNES,JOANNES(北歐),JEAN(法文),JUAN(西班牙,發音如HUAN)。與舊約的約哈難JOHANAN同意,“耶和華有恩惠”。

     這兩弟兄有一綽號叫“半尼其”BOANERGES(可三章17節),原意為雷子,指其個性強烈,“半尼其”音意並譯可作“不安而懼”。

    腓力PHILIP愛馬者,這腓力與使徒行傳六章5節腓利原文同字。

    巴多羅買BARTHOLOMEW,    是亞蘭語,意即多羅買之子,多羅買乃希臘假神名。在第九世紀之後,歐洲解經家都相信他就是約翰福音一章的拿但業NATHANAEL,而且揣測他也就是約翰福音二章的新郎。

    多馬是亞蘭語雙生子。

    馬太MATTHEW,耶和華的恩賜,馬太又稱為利未LEVI,意即聯合,是希伯來語,他是稅吏(太九章9節)。(可二章節14節,稱他為亞勒腓的兒子,下麵還有一個使徒名叫雅各,也被稱為亞勒腓之子,那麼,馬太與這個雅各是否一對弟兄,值得懷疑。)

    雅各(亞勒腓之子)JAMES

    達太THADDAEUS,懷中之子。英文聖經根據某些古卷譯為“稱為達太的勒拜”,“勒拜”LEBBAEUS,希文可能是希伯來文“利未”LEVI的希臘文譯音名字,而達太則為埃及假神的名字。

   達太又稱為猶大,與賣主的猶大同名。路六章16節,稱他為雅各的弟兄,就是上面(第九)的雅各。這人在約十四章22節曾問耶穌一個問題。

    11奮銳黨的西門,英文sIMON THE CNAANITE,直譯為迦南黨的西門,但迦南黨一字可能是由亞蘭文錯譯而來,亞蘭文CANNA,意即“熱誠”,因此中文譯為“奮銳”,甚合。英文新譯則改為ZEALOT

    12賣主的加略人猶大,JUDAS ISCARIOT,讚美。英文稱之為“以斯加略猶大”,“以斯加略”譯為“加略人”是一種推測,其實根據亞蘭語,“以斯加略”是謀殺者”之意。這樣,他名稱應為“賣主的謀殺者猶大”。

    以上十二使徒中,有兩個稱為西門,兩個雅各,兩個猶大。

    二、這十二使徒可能分為三大隊,根據馬太、馬可、路加及使徒行傳所排列的次序,我們可以看清楚,每一大隊的隊長是不改變的,但每一大隊的其他三位隊員的先後次序有時會改變。

    第一大隊隊長:西門彼得。

    第二大隊隊長:腓力。

    第三大隊隊長:亞勒腓之子雅各。

    此外,馬太和約翰可能是書記,腓力可能是總務部長,安得烈可能為交際部長,賣主的猶大則為司庫。――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十1~42這段經文整理了耶穌立十二門徒,並差遣他們出去傳道時所講的教訓。依據馬太編輯法,屬第二段講道(6:6-13;9:1-6)。在第三次加利利事工初期,耶穌差遣十二門徒,這與日後在猶大地差遣70個門徒的事件(路十1-24)相區分。耶穌在公開事工期間,曾親自帶領門徒行走各地,作出以神話語養育門徒的表帥,實施有生命的門徒訓練。現在,將門徒直接差遣到傳福音現場,收到了:①福音事工的擴張;②同時在現場訓練門徒的雙重效果。這種派遣門徒的屬靈意義同樣適用于現今的我們身上。即現今的信徒也是到地極見證主的門徒,應當主動訓練門徒。 ──《聖經精讀本》

 

【太十2「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使徒一詞只見于馬太福音這一節,其它地方他都用十二個(門徒):十一1,二十17,二十六142047等。路加(和保羅)在述聖餐時用使徒,其它福音書和馬太一樣,只在談使命時用,故使徒是指那被差遣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24彼得是磐石的意思;巴多羅買,十成有九成是拿但業;稅吏馬太,惟有本福音特冠以稅吏二字。馬太記此,回憶他自己的得救,似乎他是流著淚寫的。當譯作加略人有人說是以薩迦,以薩迦意是用代廣換來的(創三十18)。所以這裡可譯作買賣的猶大,猶大會作生意,以夫子為貨品。加略是猶太的地名,惟有猶大是猶太人,其餘十一使徒,都是加利利人。──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5希臘文中用以表達耶穌『命令』祂的人,或『給他們命令』的,是一個很有意味與具啟發性的字,就是(paragellein)這個字,在希臘文有四種特別的用法:(一)它是軍隊中發號施令常用的一個字。耶穌好像是一位將軍派遣祂的將官們出發爭戰,並且在他們臨走以前,給他們簡短的囑咐。(二)這是人呼喚朋友來幫助的時候所用的字。耶穌好像是一位具有偉大理想的人,召喚祂的朋友使祂的理想成為事實。(三)這是一位教師或哲學家,把規則與條例給他學生或門徒時所用的字,耶穌好像是一位教師,差祂的學生帶凓祂的教訓和祂的信息,進入世界。(四)這是君王發號施令的常用語。耶穌好像是一位君王,派遣祂的大使進入世界,實行祂的命令,並且為祂發言。──《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5~6耶穌將傳道地區暫時僅限於猶大地,有以下三種深意:①首先向猶太人徹底傳播對彌賽亞的宣告之後,使已受舊約啟示的他們起傳道事工的中軸作用(1:12,15);②當時的使徒尚未成熟到離開本民族將福音傳給其他民族的地步;③指出了福音傳播的順序,如光從近到遠一樣,先從家庭出發,傳播到鄰居,民族,以及世界各地(1:6)。撒瑪利亞人(王下124,撒瑪利亞;約四4)──《聖經精讀本》

 

【太十56耶穌為何吩咐門徒外邦人的路不要走?】

答①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的時候,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裡已很明顯的告訴我們,當時耶穌命定門徒傳道是以猶太人為對象,他們是傳天國近了的福音,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張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太十78,參十一題),即連耶穌自己也說,祂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五24),祂所行的事大多是在猶太人中間,可知猶太人稱為神的選民特別蒙恩,所以這福音是先傳給他們的(路廿四47,徒一8,三26,羅一16),只因這福音被他們棄絕(太十二22-50,徒十三45-49),到了耶穌復活以後,升天的時候,才叫門徒將福音傳給太下萬國萬民聽(太廿八1819,可十六15,徒一8,西一23),為基督復活作見證,傳揚十字架的救恩(徒一22-36,三1415,四12,五29-33,林前二2,十五3414)。

②按撒瑪利亞人系盤踞 巴勒斯中部,北鄰加利利,南接猶大。這一帶的人,其地為古時北國以色列建立都城的所在(王上十六24),後為亞述人所滅亡(722B.C.),將以色列人擄去亞述,而遷移亞述人至撒瑪利亞,因此他們與本地剩下的以色列人婚姻雜交,混有以色列人的血統。所以自從尼希米的時代起,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就成為世仇(拉四1-6,尼十三4-9),他們彼此之間沒有來往(約四9),撒瑪利亞人曾不接待主,而為門徒所恨惡,要把他們用火燒滅之(路九51-54),這樣看來,耶穌所以禁止門徒到外邦和撒瑪利亞人那裡去,大概也有這些其中原因。——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十5~7這裏並不是說,主耶穌不要把天國的福音傳給外邦人。這乃是一個先後的次序(參徒十三46和羅一16)。,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在福音方面,他們有承受的優先權。到後來,猶太人拒絕了福音,福音便傳到外邦人中間。――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太十5~42耶穌賜給即將踏上傳道之旅的門徒的教訓,它不只局限于十二門徒的傳道旅行,也適用於今日我們的門徒生活與傳道旅行<28:16-20,門徒的職分>。本文可分成三部分:①傳福音的物件只局限於猶太人,與十二使徒的傳道旅行直接相關(5-15);②耶穌復活升天後,通過使徒們的受難,福音傳到外邦人之中(16-23);③這適用于生活在完全的新約教會時代的一切基督徒,即對今日的我們的教訓(24-42)。徒1:8中也非常明確地記錄了福音的擴張、展開管道,即猶大——撒瑪利亞——地極。 ──《聖經精讀本》

 

【太十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以色列在此是包括十二支派在內。為甚麼說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因為以色列在某種意義上,在神看來是迷失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7天國近了: (12:28)──《聖經精讀本》

 

【太十8「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風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

    醫治病人……把鬼趕出去,這是來世的權能。白白的舍去,福音屬靈的能力是不賣錢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這裏所用的『病人』一詞頗富於暗示性。它是希臘動詞asthenein的一部分,最主要的意思是軟弱。asthene{s是希臘文用在軟弱方面的標準形容詞。當基督臨到一個人,祂加強這人軟弱的意志,祂支持軟弱的反抗罪惡之意志,祂使軟弱的膀臂有力量爭戰,祂堅定軟弱的志向。耶穌基督以祂神聖的能力,充滿在我們人的軟弱之中。──《每日研經叢書》

         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 這句話令使徒們提升自己的態度和本質,並徹底認識到所傳的福音與所行的權柄並非屬於自己。即匆用神為傳福音而賜的權柄滿足自己的私欲。此處的“白白地”並不是“毫無價值”之意,而是“不索取代價只是作為禮物”之意。“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6)的話語,更加清楚地解釋了其意。 ──《聖經精讀本》

 

【太十10「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在此是多數的。工人與九章的工人同字,但這裡是單數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這句話並非意味世界雇用關係中多得少付的勞資關係,也適用于傳道者。這一點教訓我們主的僕人並非錦衣玉食的貪婪者。所以神作為這些僕人的主人,必供應的,並且信徒亦有義務供養他們。雖然神在這世界上給他們的是最小限度的,但在天國裡將以至大至高的來賞賜他們。 ──《聖經精讀本》

 

【太十10;可六8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往四處傳道時,他們是否帶有拐杖?】

    馬太十5-6記載,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周遊以色列的城鄉傳福音,宣講天國降臨,並治病趕鬼。接著,耶穌提醒他們應如何預備行裝:「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9-10)此外,路加第十章亦記載耶穌差遣七十人周遊傳道,但那是稍後的事情;至少,路加沒有提及「拐杖」。不過,馬可六7-9亦有記載耶穌差遣十二個門徒傳道,細節與馬太的相似。馬可六8-9指出:「並已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take nothingmeden airosin)食物和口袋,腰袋裡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except a mere staffei me rabdon monon)此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

馬太十章及馬可六章都記載基督差遣門徒出外傳道時,毋須為此次旅程帶多餘的裝備,孑然一身地展開傳道旅程。路加九3的用語有部分與馬可六8相似,用同一動詞airo(帶);但接著就像馬太所記的,指出:「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但馬太十10最後指出,門徒不用帶拐杖作為行裝的一部分。馬可六8似乎表示,假如門徒跟隨耶穌傳道之時,已經帶拐杖,這時候就毋須將拐杖留下或棄掉。蘭格(langeCom-mentary on MarkP56)指出:「門徒可以帶拐杖,正如他們往常一樣;不過,他們也毋須四處尋覓一條拐杖,以為拐杖是旅行必備的。」蘭格接著為此段作結說:「基本的意思是,他們出外時,儘量減少行裝,要靠賴旅途上得到供應……從馬可的敘述中,可以看出他們出外傳道的狀況,就是儘量減少累贅。」由此看來,馬太與馬可這兩段經文,實無衝突之處。──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十11「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好人原文意思是配的人,或相當的人──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12要請他的安: 依據平行經文(路十5),我們可知道這句問候語是“願這一家平安”。這反映了常常求神賜真平安的猶太人的意識(25:12),同時也象徵著耶穌本身。因為耶穌賜真平安給世上的人(127)<撒下20:9,聖經中的問候方式>──《聖經精讀本》

 

【太十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塵土跺下去,意思是拒絕基督的地方,要與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這是法利賽人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進外邦人的村子後,出來時所作的象徵性動作。這表明除掉在宗教上被定罪的外邦人的影響力,同時也表明自己與他們沒有任何關係。然而,現在耶穌卻反利用這種行為,以他們的方法告訴他們不接受福音的人與福音的救恩沒有任何關係(13:51)──《聖經精讀本》

 

【太十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在原文前面有看哪。主在這裡不是單說蛇,也是說鴿子。主沒有說像蛇,乃是說要靈巧像蛇;意思是不必去惹人無謂之氣,來討虧吃;馴良,意即無害。這裡的意思是,在壞人中要靈巧,免吃無謂之虧;但也不給人虧吃,自己上算。──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你們要靈巧象蛇,馴良象鴿子: “靈巧象蛇”是在古代中東幾個文化圈中常用來表示“慎重且有分辨力”的俗語。但是若“靈巧”中缺乏純樸,就易墮落為狡猾。因此使徒們不僅要靈巧,也要馴良。另一方面沒有靈巧的“馴良”易轉化為無知或愚蠢。如羊一般的耶穌的門徒,在狼群中完成使命時,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則必須得靈巧,同時若不想過於機靈或自私,則必須如鴿子般馴良。事實上要協調這兩方面頗費一些精力,但耶穌的教訓中很多地方都要求作到這一點。 ──《聖經精讀本》

 

【太十17要防備人: 福音書中的“人”多指不認識神或與神敵對的人(8:27;32)。即指那些不能分辨神道的人,因此告誡使徒要防備他們。公會: 此處的公會是指與地方會堂有一定關係的下級法院,審判較小的訴訟案件,若判有罪,就實行笞刑<25:1-3,聖經中的刑罰種類>──《聖經精讀本》

 

【太十18侯指當時的羅馬帝國直接派遣到各殖民地的地方行政、司法、軍事長官。<徒 緒論,羅馬行政及軍隊制度>君王指在羅馬帝國的認可下,得到傳統統治的地方土豪勢力。若17節主要指來自民間的教權主義,及文化上的逼迫,18節則基於權勢的政治性逼迫。 ──《聖經精讀本》

 

【太十19~20這並非指聖徒像被鬼附的人,失去自我意識,成為被聖靈操縱的機器,而是指聖經要賜他們靈感與智慧的應許。事實上,縱觀教會2000年歷史,就明白教會之所以如此復興,並非靠著人的力量,乃是因著聖靈藉著聖徒所彰顯的能力。因此真正的聖徒和主的僕人應作到以下兩點:①即使處於逆境之中也當靠著話語,不懼怕;②明白復興乃是靠著神的話語,從而不將復興之功歸於自己。 ──《聖經精讀本》

 

【太十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得救”在此可以說是被拯救,脫離惡人,亦可說是指國度時的得救──在千禧年的賞賜;這裡多半是指得賞賜說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3「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是基督徒受逼迫時的原則,是逃不是反抗。人子就到了,在原文是。此節如果是指當時門徒還未走遍以色列的城邑,人子就來了,就說不過去,因為在根本上,當時十二門徒去傳福音,並未如此受人逼迫,還有許多人跟從他們。所以在歷史看來,這事並未應驗。這裡的光景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比較看起來很像,所以應是指大災難時期說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3主耶穌在這裏,講到基督徒將來會在世界上,為著主的道而遭受到種種的逼迫,從這裏逃到那裏,但是祂安慰我們說,祂將很快就要再來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以色列的……人子就到了: 這是聖經中的難解經文之一。綜合幾種觀點,這節經文不同於230;25:31;26:64,是耶穌作為審判者第一次登場,即對拒絕福音的猶太人的審判,A.D.70年左右發生了耶路撒冷和其聖殿完全被毀壞的事件。耶穌雖然一次性地審判了猶太人抵擋福音,但並不是完全滅絕他們。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可參照羅9:6;11:1──《聖經精讀本》

 

【太十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是有專指的,是指受苦說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4~25即使學生的知識高過老師,學生仍是學生。明確學生與教師關係的就是師生之間的秩序,這也是學生當從的道理。耶穌之所以說這些話是為了讓門徒們認識到身為老師的耶穌也受到了被稱為別西蔔的淩辱與逼迫,身為門徒的他們當下悲壯的決心面對更大的逼迫。 ──《聖經精讀本》

 

【太十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蔔,何況他的家人呢?”」

    別西蔔有二意:(一)蒼蠅;(二)房子。西卜是王或主。換言之,別西蔔就是蒼蠅的王,房子的王或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主是蒼蠅的王,也就說我們是瘋子。家主,原文是二字,即這家的主人。──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6他們無所懼怕,因為隱藏的事無不顯露,暗中所作的事,終究會給人知曉。這意思是說:真理終必得勝。拉丁的格言說:『真理是偉大的,真理是永恆的。』英皇詹姆斯六世威脅梅爾維里(Andrew Melrille),要把他絞死或放逐。梅爾維里回答說:『你不能絞死或放逐真理。』當基督徒在受苦,犧牲,甚至為他的信仰殉難的時候,他一定要記得,真相大白的一日終必來到,逼迫者的權勢,與基督徒的英勇勇蹟,終必顯出它們的真實價值,各人必要得著真實的報償。──《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26~27這些經文帶有特別濃厚的末世論性預言教訓的色彩。即因為人都聽不明白,就要誤解,所以只告訴你,但等到我死而復活後明白了這一切,也能公開地徹底地傳揚福音。從這節經文我們認識到我們背負著在光明之處勇敢宣揚福音的時代使命。 ──《聖經精讀本》

 

【太十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靈魂,原文只有字,殺身體不能殺魂的是撒但所使用的人。撒但最厲害的一點,也只能殺人的身體。殺魂,就是叫人無所享受;,或作敗壞,是指在國度時受刑罰,不是指滅亡。不要怕他們,和二十六節的不要怕他們一樣。──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28~31耶穌在前面(24,25)已經向門徒們預告傳福音的使命必然伴隨逼迫<315,神的僕人與逼迫>。這部分涉及到對那些逼迫的解決方法:①耶穌並沒有要求門徒當擁有超自然的特殊能力,從而一舉擊滅逼迫者;②也沒有要求門徒應以大無畏的悲劇性勇氣堅持自己,直面死亡;③反而教導他們傳道當忍耐到底,即使因迎面而來的逼迫而產生本能的恐懼,深信應許永恆祝福我們的神,必掌管人生的一切。因此當以信仰理性來克服一切困難。 ──《聖經精讀本》

 

【太十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一分,譯得很准,意思是最便宜的。天父不許,與若不是天父許可有別。不許是因別的方面──人或鬼加害,神在旁邊不許。許可是自動的,似乎是神主動的。──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32~33認與不認: 可以在以下兩方面成為衡量聖徒是否擁有信仰的標準:①這可能成為與生死有關的逼迫的關鍵;②“認”並非出於一時衝動的“認”,而是根據信仰的屬性,應該在整個生活中具體地實踐出來。前者正如無數宣教士所展現,通過決定性信仰的公開承認,帶來了殉道者個人的祝福與教會的復興。後者即使是不處於窮途末路的危機中,適用於所有聖徒。就是說“認”並不止於口頭上的認(21-33)。事實上連彼得也曾先後三次否認耶穌,但最終還是悔改在整個生活中活出承認耶穌的人生,從而成就了信仰的成功(26:69-75)──《聖經精讀本》

 

【太十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這裡的刀兵,原文是一把刀,和路加福音二章三十五節被刀刺透的意思相同,特別是指情感方面說的。太平與和好、平安、和諧、和平是一樣的意思。──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34~36耶穌來為何叫地上動刀兵?叫父子生疏?】

答: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人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十34-36,在路十二51-53,彌七6),這一段聖經初看起來,令人難以瞭解。有人以為耶穌來是和平之君王,應給地上帶來和平,為何反而帶來戰爭呢?但我們考查原文意是「我來給地上一把刀,(μαχαιραυ),沒有「兵」字,如英文聖經所譯 I came not to send peace , but a sword(太十34),這種所說的「刀」Sword和希伯來書四12節的「劍」是同一個字,呂振中譯作「帶刀劍」(太十34,路二35),兩種字意都有了,照以弗所書六章十七節說,「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就是主的話,主要將祂的話在地上顯明出來,就是要把祂的真道賜給人,人因著信服真道而跟從主,可能就要和不信的人生疏了(太十35,呂振中譯作割絕,英譯Against),信的人有主作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走天國的道路,作神的兒女,不信的人以魔鬼作主,在罪惡的領域裡生活,走世界的道路,受魔鬼的轄制,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於是二者之間就起了紛爭(路十二5152,呂振中譯作分裂,參約七43,九16),明乎此,在一個家庭中,若有信與不信的人,即因為了信仰不同,道路不一,生活樣式有分別,而要彼此生疏,起了紛爭,所以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了(太十362122.刀兵,生疏——新譯本作刀劍,分裂)。」——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十34~38談論紛爭而非太平的34,贊許家庭的分裂而非和睦的35-37,強調痛苦而非平安的38,不稱頌生命只高歌死亡的39,乍一看這些與經文中的普遍真理相矛盾。但這只是通過反論的形式強調無論何時,跟隨主的門徒職分是比任何事情都急切、重要、高尚。就是說聖徒可以為和平,平安,生命和家庭拋頭顱,灑熱血,但倘若這些成為執行門徒的職分的絆腳石,則就當果斷放棄。耶穌通過這樣一籌莫展的境況,更加深刻地教訓門徒職分的重要性<28:16-20,門徒的職分>──《聖經精讀本》

 

【太十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失喪,原文類乎滅亡得著生命的,是現在;失喪生命,指將來。為我失喪生命的,是現在;得著生命,指將來。既然如此,所以除了時間上的分別以外,在光景情形上是一樣的。

    得著,原文與得永生的一樣,這句話在別的福音書用字,與得救的一樣。生命,原文是得著生命,意思就是在今天叫魂有所享受,有所歡喜快樂,不叫魂有所難受。得著生命既是如此解說,就失喪生命必是一相反的解說;當然就是叫魂無所享受,不喜歡、不快樂,叫你感覺到你的吃虧,就是哥林多前書三章的受虧損。一信徒說,人若不覺得吃虧,則不是吃虧。所以這裡說受虧,必是覺得的。所以,失喪的定義是不滿足,得著的定義是滿足。魂得救的定義根本就和靈得救的定義不同。──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39 得著生命,將要失喪生命何意?】

答:這是耶穌講到要人背祂十字架,跟從祂,才配作祂的門徒,所要講得與失的生命問題,是最重要的關鍵。祂說,「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的,將要得著生命。」這一節經文所說的含有兩種不同生命的意義,就是一種自我肉體屬血氣的生命,一種自神基督屬靈的生命,人若因怕跟從主,不肯背十字架為祂受苦,不承認主,想愛惜保全自己肉體的生命,則將失去屬靈的生命。相反的,人若甘心為主舍己,從跟主,奔走十字架的道路,肯為主忍受苦難,為祂的道而犧牲這肉體必朽壞的生命,則將要得著那永不朽壞屬靈的永生生命(可八53,路九24,十七23,約十二25)。這兩種不同的生命,是主給我們在人生信仰道路上一個最重要的啟示和勉勵,試看我們能否作一個明智的選擇。——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十40~42這段經文是差遣使徒之際耶穌教訓的結語,也是祝福的部分,從蒙召後去傳道的傳道者與接受所傳之道的被傳道者兩種立場來理解的:①耶穌對準備隨時面對患難與逼迫的門徒們並不是只是說祝福將臨到你們,而指出接待你們的必有賞賜,以此堅固了使徒的信心。②耶穌從非傳道者的觀點應許因傳道者所傳的並不是他們的學說或能力,歸跟結底是傳耶穌的名和愛,因此接待傳道者就是接待眼所不能見的耶穌,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義人所得的賞賜”。同時,天國的祝福不同於有限的世界上的財物,是無限擴展,擴張的,因此本質上是分享和共有的物件。所以聖徒當成為因施與也蒙祝福,因領受也蒙祝福的天國的傳道者。從這一觀念出發時,傳道者才能避免利己的私欲,將一切獻給教會,甚至不惜自己的錢財、名譽、時間和生命,成為真正的工人。關於賞賜請參照啟22:12中“救贖的賞賜”。 ──《聖經精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