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五章拾穗 【太十五1】「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 法利賽人和文士這兩種人並不一樣,但是在這個問題上,他們的態度是一致的。本節的說法,表明他們是官方派來瞭解耶穌遵行律法的情況的。從耶路撒冷幾個字更說明首府對此事的關注,那邊的法律標準要嚴格得多,不像在加利利非正統派的活動時起時伏。──《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1~20】與直接從耶路撒冷派遣的文土和法利賽人進行關於傳統的辯論。從全文我們可以窺視到由政治、宗教的綜合因素引起的耶穌與社會統治者之間的矛盾,到後期發展為激烈的神學論爭。我們當洞察到藏在神學論爭背後的更大動機,即缺乏對神之真理的真信仰,屬肉體的貪婪和偽善。在有關遺傳的論爭中,法利賽人犯了三大錯誤:①丟棄律法的精神,只強調形式;②將神的誡命等同於人本主義的遺傳,從而將神的命令等同於人的思想;③受到屬肉體的貪婪的牽制,未能領悟到耶穌的存在意義和福音的精神。只有馬太和馬可記錄了關於遺傳的論爭,詳細內容請參照可七1-23。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 古人的遺傳指的是口傳的律法,即以舊約律法為基礎,但已大大超出了它的有關生活規定的繁文縟節,最後發展成為一部各種法規條例紛繁瑣細的米示拏。對法利賽人(大部分文士都是法利賽派)來說,口傳律法與舊約律法有同等的權力。本節的前一半,便集中表現這兩種權力加在一起的份量有多大。舊約要求在行一定的祭祀或禮拜時,須按照禮儀的規定洗手(如:出三十18以下;申二十一6),但飯前洗手的固定做法(可七3~4)似乎是耶穌時代之前不久才實行的,對平民百姓或許尚不能要求,但耶穌是“拉比”,不能不知道吧!──《丁道爾聖經注釋》 猶太人認為神的律法除了摩西五經所記錄的律法之外,還有神面授於摩西的口傳律法。猶太教認為聖經律法只教授原則,為了更具體應用於繁瑣複雜的現實生活中,需要更為詳細的規範<來 緒論,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比較>。因此,被擄巴比倫之後,有名的猶太拉比就以古人的傳承為中心,開始制定詳細的生活規範。這就是長老的遺傳。從形式來看,長老的遺傳似乎沒有可指摘之處,但他們將神的啟示和人的思想等同起來,棄絕律法的目的和精神,連細枝末節也規定了,從而導致了去掉神所要求的順服和愛,只是刺激了人的偽善和驕傲。這些可以說是長老之遺傳的致命錯誤。就其本質而言,人是罪人,只當渴慕神所賜的義,但拉比們卻棄掉律法的精神,誤認為只要謹守律法的形式就能得救,從而專心致志遵守律法的形式。B.C.300-A.D.800年之間,他們將口傳律法彙集成書,這就是塔木德(Talmud)。從內容上,塔勒目分為規定律法細節的米須納(意指敵視)和訓釋律法規定的給瑪拉(意指補充);從體裁上,分為規定律法的哈拉卡(意指規範)和通過各種故事給人智慧和訓誡的哈卡達(故事)。因為塔勒目是整理了口述傳統,根據編緝者的不同會稍有出入。現在著名的塔勒目有巴比倫塔勒目和耶路撒冷塔勒目。雖然塔勒目的前提是對神的信仰,但它明顯地帶有猶太教的局限性,聖徒們當明確意識到這一點。實際上,新約聖經在展開救贖史的過程中,以律法本身代替了律法本身,但偶爾對律法採取否定的態度,這是因為考慮到長老們的錯誤遺傳。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3】「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 本節把誡命和遺傳尖銳地對立起來,指出誡命來自神,而遺傳則是你們的。耶穌的反駁既不採取全盤否定“遺傳”的立場(那是撒都該人的立場),也不站在絕對否定法規條例的非律法主義者的立場,祂提出以何為先的問題。如果遺傳要壓倒神的誡命的權威,這種遺傳不屑一顧。──《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4~6】無論人的遺傳與補充,如在神的話上,等不多時,必變作遺傳而廢掉神的誡命。有二種供獻:(一)直接獻神(捐錢於桶中)。(二)耶弗他。(如許願、個人奉獻。人生病向神許願不吃肉、不用錢,於是父母不能吃肉、無錢可用。)耶弗他之許願(士十一29、40),是各耳板,犯不可殺人之誡命。這就是因人的遺傳犯神的誡命,是違背神的斷案。猶太人寧守各耳板,而廢掉神的誡命。我們常說,“聖經雖是如此說,然而……。”(此然而出事實,乃遺傳也。)──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太十五7】「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 假冒為善不是真壞,乃是假善;假善比真壞更壞。──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假冒為善的人哪: 第一次記錄了耶穌痛斥猶太宗教領袖的內容。他們有意無意地行出了偽善。8,9節各自說明了上述兩種情況<可七1-23,關於假冒為善>。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8】嘴唇和心: 在神和人面前所行不一致就是偽善。偽善有以下兩種情況:①照字面意思只在人面前假裝事奉;②未認識到律法的目的和精神,即沒有悔改的心和對神的愛,認為僅僅遵守律法的字面規定,就是蒙神承認的義人。前者是奸詐的偽善者,後者是無視賜律法的神的形式上的偽善者(23:23)。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9】將人的吩咐……拜我也是枉然: ①當以誠實和心靈敬拜神,並且要以神所喜悅的方法來敬拜他;②任何存在都未超越神的存在,所以我們當把神放在首位。儘管如此,若以人本主義的思想按著自己的方法敬拜神,那麼將是對神的褻瀆。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10】「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 眾人一詞和十三2、34、36中的一樣。那幾處眾人所聽到的只是比喻,沒有解釋,因為解釋只講給門徒聽。這裡情況不同了,雖然他們聽的教訓(11節)仍然是個“比喻”(見15節注釋),對門徒才作解釋,可是在耶穌眼中,他們的地位是在宗教領袖和門徒之間,他們已能聽到新的教訓。──《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11】「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 耶穌向眾人講了一個問題,即基督教會有一天定會以內心崇拜的原則,來代替舊約和以後猶太教煞費苦心制訂的、禮儀上純淨的整套體系,祂將這個問題歸納在本節的這個警句裡。這句話的含義還很隱晦,目的是不讓其嶄新的內容為人們立時徹底領悟,而要先解釋給門徒們聽。這句話的用詞使人聯想到十二33~37;出口的言語正與入口的汙物形成對比。耶穌在五21~48裡講述了什麼是一個基督徒的順服,祂所關心的不是一個人外表的行為和對法規條例的恪守,而是那“從心裡發出來的”(18節)。祂的話表明祂認為罪是發自一個人的內心,而不是產生於他四周的環境,這也就是所謂的“原罪”。──《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15~16】這比喻就是指第11節的話。希臘字parabole還用於馬太福音中的其它地方,比英語中“比喻”一詞的含義要廣一些,還包括希伯來詞masal(格言、警句)的意思在內,一般指需要智者才能理解並應用的話。這裡的比喻與第十三章裡的的各個比喻一樣,也需要給屬耶穌“內圈”的人們作進一步的解釋。耶穌的回答中流露出一絲詫異,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耶穌就此問題已給他們講解過了;更有可能是與耶穌相處的時間已不短,且耶穌在教訓中不斷談到對宗教禮儀應持的一般態度,他們應該十分清楚,故理解這個比喻應不再有問題。──《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17~18】凡入口的,其自然結果是什麼呢?這裡表達得通俗易懂(排泄出來是一種委婉說法,字義就是“落在茅廁裡”)。反之,心才是一人的實質所在,故而是分別其潔淨抑或污穢之根源。我們常說一個人的心地如何,因為心最能代表一個人的真實本性,不光是他一時的情感意氣,也不光是他外表的表現(參六21,十一29中對該詞的使用;“心為人之本”是也)。──《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19】「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 這裡毫不隱晦地道出人的七情六欲(見11節“原罪”的注釋),部分是取自十條誡命的後半部,加進了惡念一詞,再次說明耶穌關注的是隱藏在一個人言行背後的思想。謗讟就是誹謗(見十二31注釋),加進了這個詞,說明這裡也涉及對神和對人的態度,也就是說把十條誡命的前半部也包括其中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19】上帝所關心的並不是我們如何行,而是我們為何要行;並不是在乎我們實際所行的,而是我們內心盼望的。正如阿奎那(Aquinas)曾說:『人是看行為,上帝是看內心。』──《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五20】「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 這句話在馬可福音裡沒有,因此有人認為,馬太之所以把問題最後仍歸結到飯前洗手(是文士的口傳律法而非舊約的律法)的問題上,是有意避免廣泛地涉及耶穌教訓中有關舊約飲食法,而引起更為激烈的言論。有人指出,馬可的記載中有“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這句話,而馬太在第17節卻偏偏將其略去,更可證明馬太的這一傾向。然而,馬太謹慎地將問題局限在第2節所提的範圍之內,正好是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耶穌時期辯論的實況,雖然原則上是要廢棄食物律,但尚未明確地宣佈。馬可的句子正確無誤地指出了耶穌的話必將產生的結果,不過議題還未直接提出。──《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21】推羅、西頓的境內: 耶穌似乎是為了暫取休息並直接教導門徒而來到外邦人的地方。這與耶穌走過撒瑪利亞地一樣,強有力地暗示了耶穌的福音將傳播到猶大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徒1:8)。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1~28】第二次記錄了外邦人對耶穌的信心,可七24-30也記錄了這一事件。第一次是百夫長事件,他作為猶太人的征服者,照著自己的身份認識了耶穌;而這裡的迦南女人是平民百姓,一般的猶太人都蔑視她。但他們在以下三點具有共性:其一,清楚地領悟到耶穌的神性;其二,確信耶穌的愛;其三,在耶穌面前有謙卑的心。這件事悖論地提示了猶太人排斥了以猶太人之王降世的耶穌,外邦人卻信而順服了。也暗示了神的子民這一概念從舊約的觀點正逐漸發展成新約的觀點。即在舊約中,神的子民僅僅局限在猶太人;到了新約時代,則擴張到凡信耶穌的全世界人民<徒七6,對救贖史的理解>。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1~22】耶穌這次暫時到外邦人的區域,目的不是去傳福音(24節表示得很清楚),而是在歡迎和反對的雙重壓力之下不得不“隱退”190。迦南人的字眼多少顯得古舊,在新約裡這是唯一一次使用,可能是為了強調說那婦人是屬於舊約時期反以色列人的異教民族的。喊叫用的是未完成式,表明不斷求告的意思(23節門徒的反應證實了這點)。在這裡以及第25、27節裡的主啊的稱呼和八2等處一樣,僅僅是一種禮貌的表示,但是求告耶穌時稱祂為大衛的子孫,且是出自外邦人之口卻是鮮見的。恐怕她已經隱約聽到過猶太人對耶穌是不是彌賽亞的種種推測和議論(見十二23注釋),所以想,這樣稱呼這位猶太來訪者,祂必高興;往下的對話(尤其是27節)表明,她已經意識到耶穌這位猶太人的彌賽亞的作用不凡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22】迦南婦人: 在可七26中使用“敘利腓尼基”這一詞來說明婦人的血統屬於居住在敘利亞的腓尼基。因為馬太福音是為了猶太人讀者所記錄的,所以將這女人說成是還未附屬於腓尼基的古代著名的迦南人。她所居住的敘利亞曾受過希臘的統治,因此將此地的居民稱為希臘人。當時的猶太人彼此輕看對方。主啊,大衛的子孫: 這與前面兩個瞎子對耶穌的稱呼一樣(9:27)。雖然猶太領袖未能認出耶穌而拒絕了他,但被他們所認定為受神詛咒而加以藐視的肉體上的殘疾人和被他們稱為狗的外邦人卻認出了耶穌,並且還順服了耶穌。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3】「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 」 這裡耶穌的沉默不答已很令人膽怯了,在第24和26節裡所說的話所表現出的消極態度,更加重了當時勉強的氣氛。門徒們請求說打發她走吧,顯然是因為他們需要一個平和安靜的環境(參十九13?),他們認為答應她的請求是擺脫她的最好辦法,所以並不阻撓(路加福音二29用的是同一個動詞,指在滿足了一個人的願望之後釋放他去的意思。參,太十四22,十五39;路十四4)。耶穌在門徒們表示支持婦人的請求之後說出了拒絕的話(24節),這比門徒們也同樣反對她的請求更具有邏輯性和說服力。因為這裡有個原則急待闡述清楚,不能簡單草率地置於一邊而不顧。──《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言不答: 在此處耶穌沉默並非出於個人的意見和情感,而是內含救贖史性的重大意義(10:5,6)。耶穌特別明顯地保持暫時性沉默,除了這件事,還有一件事。即當眾人要求耶穌回答怎樣處治犯姦淫的婦人之時(約8:6)。其意義如下:①很明顯,救贖史的展開以猶太人為中心。即舊約聖經是寫給猶太人的(約四22-26),耶穌也出於猶太系統。同樣,天國的福音也當先傳給猶太人(10:5-40)。不論猶太人最終接受與否,當遵守這些原則;②賜給婦人忍耐和試煉的機會,更加堅固了迦南婦女的信心。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4】「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這個原則便是十5~6所說的原則,即傳道的使命要限制在以色列人的範圍之內。十5~6是耶穌對門徒們的吩咐,這裡是說耶穌本人的工作方式。耶穌在這裡是向門徒解釋,為什麼祂對婦人的請求作出如此令人意外的冷淡回答;這話本不是說給那婦人聽的,在第25節才說她走到了耶穌的面前。──《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不過是: 這決不是說得救的福音從本質上永遠局限在猶太人<8:11-13,猶太人與外邦人得救的關係>。我們已多次說明耶穌在短暫的生涯裡,其首要使命是竭力拯救猶太人。醫治婦人的女兒固然好,但耶穌願傾注所有精力完成自己的首要使命。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以下教訓:①神親自制定以猶太人為中心的救贖史,這是不可改變的。②耶穌有效率地、徹底地忠實於自己的使命。③猶太人雖排斥了耶穌,但耶穌卻愛他們愛到底。④耶穌主要以猶太人為作工的對象,卻讓我們擔負將福音傳到撒瑪利亞和地極的使命,因此我們也當象耶穌一樣忠實地傳道(約10:16;徒1:8)。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5】來拜他: 栩栩如生地刻畫了不顧圍繞耶穌的眾人的輕視和抵擋,來到耶穌面前跪拜(2:2;8:2)呼求的婦人的懇切又急迫的形象<路8:42-48>。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6】「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 狗是當時猶太人罵外邦人用的;有人說希臘語的kynaria 是個昵稱,就像現代西方文明中人們視狗為愛畜、寵物,故用這種昵稱來表示對狗的感情。──《丁道爾聖經注釋》 拿兒女的餅丟給狗: 古代人普遍傾向於認為只有自己的民族文化才是最高的,將其他民族視為野蠻人。猶太人也充滿了宗教優越感,將其它民族稱為狗。從屬靈意義上,相對於聖徒,魔鬼之子可以稱為狗(腓3:2),但耶穌是為拯救萬人而來,不能說他真的將這婦人視為狗。他只是使用當時人們常用的一般概念來給婦人操煉信心的最後機會(賽48:10)。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7】「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 主啊,不錯,這句話不應看作是對耶穌刻薄話的逆來順受,而應看作是一種不同意(“對,是這樣……”或“行,幫助我吧”這樣的口氣);但是意思是“因為”,這就解釋了她為什麼不準備接受耶穌那“不好……丟給狗吃”的說法。她的論據是狗至少還能吃到碎渣兒。這一方面駁回了對她的拒絕;另一方面接受了耶穌的基本態度,即耶穌的使命主要在以色列;但這並不排斥別人也能與以色列人分享救恩,即或可能是居於第二位。就算她只是只“狗”,那麼至少讓她得到狗應得的那份吧!如果說耶穌的語言尖酸,那她的回答也夠刻薄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錯!但是狗也: 這節經文充分表現出:①渴望獲得拯救和幫助;②相信耶穌的愛;③進一步認識到自己的的確確是罪人的人才能徹底地謙卑。與其說這是謙卑,不如說它是信仰的智慧。因為她寧願選擇作為狗留在耶穌之愛的光照之下,而不願離開耶穌繼續過罪人的生活<耶43:2,謙卑與驕傲>。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8】「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 」 你的信心是大的!再無第二人受到耶穌如此的表揚(僅次於她的,要算是那位百夫長了,見八10)。僅僅表揚她不畏挫折而堅持得到(“靠信心而不是憑外觀”)耶穌應允的精神嗎?還是也包括靈性上的感知所賜給她的認識呢?她具有兩方面的認識,一是認識耶穌以色列使命這個基本範圍,二是也認識這並不是耶穌使命的最終局限。由此看來,這位婦人和那位百夫長一樣,都預言將有一天真以色列會打破民族和文化的界線。──《丁道爾聖經注釋》 你的信心是大的: 此處的信心與信賴(trust)、確信(confidence)一起指謙卑和忍耐。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 耶穌不是強求不結果的試煉和忍耐的殘忍的試探者,而是最終完全救贖的拯救者。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9】上山坐下: 這與5:1登山寶訓的場面相似。從屬靈意義上,耶穌上山是為了使所有人都能看清他,因為他是萬人的救主。耶穌坐下是為了要恩待凡來尋求他的人,意味著他將坐在那兒,直到一切問題都得到解決。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29~39】當注意醫治眾多病人和喂飽四千人的奇跡發生的地點,即面向加利利湖的外邦之地——低加波利(8:28-34;可七31-37)。這一段經文顯明耶穌對迦南婦人的保留性態度並不是因為她是外邦人,而且外邦人並沒有排除在耶穌救贖物件之外。這些事件將耶穌刻畫為偉大的醫生(29-31節)和造物主(32-39節),詳細內容請參照馬可的平行經文。──《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30】這句子的平行經文(可七31-37)中,馬可在眾多醫治事件中只挑選了最具戲劇性的場面進行記錄,即治好耳聾舌結之人。但馬太卻綜合性地記錄了耶穌完全治好了各類疾病。總之,福音書的作者們繼續見證耶穌是偉大的醫生。耶穌不僅醫治肉體之病,也完全地永遠地醫治靈魂之疾,從這一角度上,耶穌是我們永遠的醫生(9:12,13)。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31】外邦人看到耶穌所行的神跡之後“將榮耀歸於以色列的神”,這恐怕大大地衝擊了猶太人。但正如很多時候猶太人驚於耶穌的神跡而將榮耀歸於神,卻不能確信那就是彌賽亞的證據,此地的外邦人也沒有單單因著奇跡悔改並永遠得救。事實上,很多人領悟並確信耶穌就是救主並作見證,是從耶穌復活升天和五旬節事件之後才開始的<徒 緒論,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意義>。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32~33】與耶穌在野地裡(即遠離文明城巿的地方)待了三天的群眾,必是為祂的權柄和“神力”所折服。他們是否同十四13~23裡的猶太群眾一樣,也在期望著這位受人愛戴的領袖,引領他們做出什麼驚人的壯舉呢?(見十四22)這次與上次不同,是耶穌主動提議給這些人弄些吃的。值得注意的是,儘管門徒們已有了上次的經驗,卻還只會從提供食物的正常管道去考慮問題(或許門徒回答中的我們是強調他們自己沒辦法,提供食物的問題還得留給耶穌來解決)。或許他們把耶穌在十五24說的話理解得太死板了,因而對耶穌的建議並未認真對待,也根本沒有指望耶穌會為這群外邦人行使祂彌賽亞的權柄。──《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32~39;十四15~21何以主那穌用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吃飽,以後用七餅數小魚只叫四千人吃飽(似乎餅少則能叫多人吃飽,餅多反叫少人吃飽)?】 看完這兩段經文之後,我們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五個餅兩條魚會叫五千人吃飽,後來七個餅卻只叫四千人吃飽,為什麼七個餅不能叫七千人吃飽,或說四千人只要四個餅就夠了,為何浪費七個餅? 在這兩次神跡之後,有一次耶穌與門徒一同乘船渡加利利海門徒忘了帶餅,船上只有一個餅,於是有人為食物不足而擔心。主那穌乘機給他們一頓教訓說:(可八章14一21節) “我擘開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收拾多少籃子零碎呢”? 他們回答說:“十二個籃子”。 又擘開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收拾多少筐子零碎呢”? 他們回答說:“七個筐子”。 我們可以在這裏列出一個表,把既成的事實和可能的事實一同列出來: 七個餅 四千人吃 剩下七筐 餅多人少 剩下少 五個餅 五千人吃 剩下十二籃 餅少人多 剩下多 一個餅可能二萬五千人吃剩下六十籃。 沒有餅可能給無數人吃,剩下的也無限量(太十六章5節說:門徒忘了帶餅,可能一個餅也沒有)。 在屬靈的意義上,我們可以這樣解釋: 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多,主表現能力的機會越少,而成就也越小;依靠自己的本事越少,主表現能力的機會越多,而成就也越大,假如毫無依靠,則主將完全負責,效果更奇妙。――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8:1-10)。 ──《聖經精讀本》 【太十五34~38】這次事件與前次事件之間有幾個很重要的不同:
(a)餅的數目、筐的數目和人的數目均不同,不過神跡之奇並不稍遜;
(b)這次用的是eucharistesas(祝謝了),進一步預示主的晚餐;
(c)在這個談外邦人的語言環境中恰當地使用了筐子一詞,這是一種柔韌的筐子,用途頗廣(徒九25把保羅從城牆上縋下去的也是這種筐!),而十四20所說的柳條籃子是猶太人所習慣的(見
BAGD, p.447 b)。──《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十五37】有一點希奇的小差別,在五千人吃飽以後,收拾零碎的籃子稱為kophinoi;在四千人得飽的事上,他們稱籃子為sphurides。kophinos是一種猶太人時常攜帶的窄頸而呈水壺狀的籃子,因為猶太人惟恐勉強去吃外邦人的手摸過的食物,他們常常帶著自己的食物。sphuris很像一隻有蓋的大籃子,甚至可以把一個人裝在裏面,這是外邦人所用的一種籃子。──《每日研經叢書》 【太十五39】「耶穌叫眾人散去,就上船,來到馬加丹的境界。 」 馬加丹是什麼地方,無人知曉(可八10說的是大瑪努他),所以一些早期文本用“抹大拉”,即人們設想的抹大拉的馬利亞的家鄉來代替,也是情有可原的了。抹大拉在湖西,位於猶太人境內,這正與以後的情況相符了。馬加丹究竟是抹大拉的別名,還是它的鄰區,還是文本抄寫的錯誤,這就不得而知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