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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二十章拾穗

 

【太二十1清早: 猶太人將日出(上午六時)到日落(下午六時)平分為十二小時,早晨六點是第一時。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1~6馬太福音二十章所記載的巳初、午正、申初、酉初是什麼時候,猶太人是否和我們今天一樣,一天分二十四小時,他們的計演算法是否與我們相同?】

    中文聖經的巳初、午正等是已經相當古老的說法,應改譯為第幾時,請看下表便明白。

    中國人的老說法    我們的鐘錶  猶太人的說法

    子夜      半夜十二時←(對照)→第六時(半夜)

            半夜二時          第八時(半夜)

            半夜四時          第十時(半夜)

            天亮六時            第十二時(天亮)

            上午八時            第二時(上午)

    巳初      上午九時            第三時(上午)

            上午十時            第四時(上午)

    午正      中午十二時          第六時(午正)

            下午二時            第八時(下午)

      申初    下午三時            第九時(下午)

            下午四時            第十時(下午)

    酉初      下午五時            第十一時(下午)

            下午六時            第十二時(日落)

            晚上八時            第二時(晚上)

            晚上十時            第四時(晚上)

    根據此表,在看英文聖經時,如遇“第幾時”的字句,便明白是我們現在的幾點鐘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十17在從日出到日落為十二小時的一天裡,經文中所提的時間大約是早上六點、上午九點、中午十二點、下午三點和五點。得拿利(和合:一錢銀子)是通常一個工人一天的酬勞。所當給的(4節)似乎應理解為一得拿利之內所應得的那一部分。至於在一天的不同時間不斷陸續雇工人進來,是不是正常的作法,就不必解釋了,因為這是個比喻,不是一篇社會學研究論文!第7節裡,閒散工人的回答是不是真話,他們是不是在為自己的懶惰辯解,一概無須我們判斷。重點不在他們的動機如何,事實是他們當時沒事可做(這是argos 一詞的本義,並不一定是貶損之義;RSV譯為 'idle',和合本譯為閑站),眼看就要餓肚子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太二十1~8此比喻以葡萄園、家主、工人和管事的等四個要素展開。這裡的葡萄園: 指教會(或天國),聖經中常出現此詞(80:8;1:8;5:1,4,7;12:10;12:1;路二十9)。家主: 指神;工人: 指世人;管事的: 指耶穌基督。神從“市上”即聚集各形各色人的地方找工人帶進葡萄園,暗示了教會如下的性質和事工:①“教會”是指從這世上蒙召的聖徒之聯合體(1:7)。②神呼召的目的是為拯救聖徒。③在這世上,凡蒙召的聖徒都有義務為神國熱心工作。④神通過耶穌基督救贖聖徒,不管是在前的還是在後的都賜予同樣的恩典。這就暗示不能因信耶穌在前而陷入屬靈的驕傲中。倘若我們當中有這樣的人,將會因此蒙受羞辱(16)──《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1~16四福音書中唯有馬太記錄了“葡萄園雇工的比喻”。這個比喻與前一章中彼得的質問和耶穌的回答相聯繫(十九23-30)。即再一次闡明了在永生的問題上多有“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的情況。在前的: 指猶太人,他們蒙神揀選,先於其它民族聽到福音真理;在後的: 指較後接觸到福音之真理的外邦人(15:24)。此比喻的核心不在於不論在前的(先來的)還是在後的(後來的)都得同樣的工錢,其要點在於:(因著神的絕對主權),不管是在前的還是在後的,都能得到永生(15);②誰也不能質疑神的主權;③人得救實在是本乎神的慈愛,並非因人的功勞。我們通過此比喻得到以下教訓:①我們得救實在是無可誇口的。即使是猶太血統,在神面前仍然不可成為誇口的要素(3:9,10);②人的任何努力和功勞都不能贏得救贖,唯有神的恩典可以救我們(3:24);③神的恩典將無分別地臨到一切人身上(3:22)。此時此刻當銘記的是我們靠著神的恩典得救,並成為他的僕人,(林前15:10),從而謙卑地來到神面前感謝,並努力活出榮耀神的生活<緒論,有關因信稱義的理解>──《聖經精讀本》

 

【太廿1~16葡萄園的比喻要義解法如何?】

答:這是耶穌所講天國裡的雇工一種比喻,論到工人之被雇,得工價,與被選召之事,來顯明在天國裡神的公義,恩典與賞賜,其要義解法如下:

①比喻中之人物(太廿1248)——天國好像家主——代表神(太廿一33,參九38)。清早去雇工人——即召選工人(約十五16,可二13)。進他的葡萄園作工——代表進天國或指猶太國作工結果子(賽五1-7,詩八十89,太廿一3343)。和工人講定,天天一錢銀子——代表信徒作工應得的工價。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表示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作工,收割莊稼,就是差遣他們出去傳天國的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九35-38,廿八19,可十六15)。管事的——代表主耶穌,治理神家中的事(來三6,約五27)。

②作工時間與工價(太廿3-15)——約在巳初,午正,申初,酉初——表示家主屢次時刻到市上召人來作工(參卅五題)。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各人得了一錢銀子——表示在天國裡的公平待遇和賞賜,叫多時作工的沒有餘,少時作工的也沒有缺,此為家主顧念工人的需要而行,因祂不虧負人。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一樣麼——表示先來的這些工人埋怨家主所顯露的態度,是自恃有功,為工資而工作,並非出於甘心樂意為主而作,那後來的工人,雖只做了一小時,但他們盡心盡力,是為工作而工作,自願為主而作,得到家主給予同等的工價。因為我作好人——表明家主的恩典和愛心。

③家主的召選(太廿16小字)——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表明那在後召選的,在前得了工價,且蒙主的特別恩典,那在前被召的,反倒比在後的所得的工價少,且蒙恩也少。如以色列人雖為神的選民,因他們追求律法的義,自以為義,就不服神的義,他們所求的不憑信心,只憑行為,而外邦人卻因神的恩典,主耶穌的救贖,因信心而得著神的義,進入神的家中,當主再來之時,反倒首先被提與主同在,享受祂的恩典和賞賜了(太八1112,路十三28-30,羅九30-33,帖前四161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廿356巳初,午正,申初,酉初,申正,末時是何時刻?】

答:這是中文聖經按照中國古來所用的十二地支名字記時之法,關於猶太人的計算日子時間,原是從日落起到日落止為一日(利廿三32),將日出到日落為十二小時(約十一6),但長短不同,夏季白天有十四小時零十二分鐘,到冬至只有九小時零四十八分鐘,現將中文所譯時間(和合譯本,新譯本)與猶太人原來時間(英文聖經所譯同)對照說明如下:

中國時間                  猶太時間                  經節

巳初——上午九時          上午——第三時              太廿3

午正——中午十二時        午正——第六時           太廿5,約十一9

末時——下午一時          下午——第七時              約四52

申初——下午三時          下午——第九時           太廿5,廿七46

申正——下午四時          下午——第十時              約一39

酉初——下午五時          下午——第十一時            太廿6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十4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 這裡的“當給的”希臘語意指“公正”,“公平”。這句話並非意味神將永生作為工錢給他們。因為在亞當裡面具有腐敗之罪性的人,不論靠著什麼樣的功績都不能得救(5:12)。這句話的原意是神照著他喜悅的旨意無分別地向蒙召的人施恩典。事實上只要相信耶穌是救主,並且他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那麼就能蒙這種救恩,從而也可知救恩的性質(3:16;林前1:18)──《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6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閑站呢: 這句話畫龍點睛地表現出如果沒有神的呼召和救贖,人是實在為自己的得救不能做些什麼。為了得救,我們所能做的不是行善,乃是唯有信靠耶穌。然而猶太人並不信靠耶穌,反而試圖利用他來滿足自己肉體的欲望(25),因此耶穌為他們悲傷而哀哭(23:37)──《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8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到了晚上,家主叫管事的派發工錢給工人。管事的人從後來的起,到先來工作的為止,把工錢分給各人(這樣最早受聘的人便看見其它人獲分派工錢多少)。──《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太二十912所有的工人都獲得同樣的工錢──一錢銀子。早上六時來作工的人以為會得到更多工錢,事實卻並非如此──他們不過同樣得到一錢銀子。他們深深不忿;他們作工的時間比其它人長,而且整天勞苦受熱。──《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太二十10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 這句話很形象地點出猶太人自以為是神之選民的狂傲。認為自己“必要多得”,意味著他們確信因為是神的選民自己必得救。正如在前面所查看的,這是屬靈的驕傲,也是荒謬的錯覺(3:9)。唯有神願意救贖的人,才能得救,並且只有結出與他的國和義相稱的果子,才能享有救恩(6:33)。我們之中有沒有人認為,我得救是因為我優秀,或者因為我在教會熱心侍奉就理當得救。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1314園主所回答的第一句話,正是顯示他照約定的支付,引伸神的公義不可廢,祂履行了祂的約。保羅說,若人服事神是基於這約定的關係,他所得的是該得的,而不是恩典(羅四4)園主在此所說的第二句話引伸神以恩典待人,這該是這比喻的重點所在。

  朋友原文字hetair,友善的勸語(二十二12,二十六50)。──《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14給……是我願意的: 是本比喻的核心經句。正如前面屢次提及,給那些先來的和後來的施同樣的救恩,是出於神的絕對主權。對此任何人都不能提出質疑。因為神造了人,人的生死禍福都由神掌管。就如同器皿不能向窯匠提異議一樣(9:20,21)。我們不能因救恩臨到了我而自高自大。因為神國必升高謙卑的,降低驕傲的(雅四10)。我們當謹守不要失去救恩,並且在凡事上持守謙卑與感恩之心。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

    你就紅了眼麼 原文作你的眼睛是邪惡的麼。善眼與惡眼是猶太人熟悉的俚語(箴二十二9,二十三6,二十八22)。紅了眼是指嫉妒之意。──《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注: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耶穌用一句話結束這個比喻: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參看太一九30)至於賞賜的事,人們必會感很希奇。一些以為是在前的人會變成在最後,因為他們的事奉是基於驕傲和自私的野心。相反,懷著愛和感激事奉的人卻要得著極大的尊榮。──《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太二十17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這是耶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的時候,從一大群跟從他的人中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告訴他們即將在耶路撒冷所要發生的事。馬可暗示耶穌一路上心事重重,且走在前頭,引起門徒訝異,群眾害怕,這點馬太把它略去。──《中文聖經注釋》

         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 指耶穌結束加利利的事工,為了參加猶太人的三大節期之一逾越節,上耶路撒冷的時候。若參照29,就可知耶穌和他的門徒此時停留在耶利哥。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17~19這是耶穌第一次(16:21-33),第二次(十七22,23)之後的第三次預言受難(10:32-34;路十八31-34)。在三次受難記錄中,在這裡首次詳細記錄了耶穌如何受難,也談到了猶太人與外邦人將如何借入到這一事件中。若查看20節以下的內容,就可知雖然耶穌再三預言其死,但門徒們尚未真正領悟到彌賽亞事工的本質。總之,通過受難的預言,我們可以間接地明白人能得救,全然靠神的恩典和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功勞(西1:10)──《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1819這是對受難最詳細的一次預言,特別提到耶穌是被定死罪的,且由外邦人(羅馬士兵)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猶太民眾終究不能避免參與他們領袖所作決議的責任,把耶穌定死罪(徒二36)。

  定他死罪表明耶穌的死不是一種謀殺的行為;它是經由法律的程式,來確立他的罪狀,而被判死刑的。

  釘在十字架上只有馬太在耶穌受難的預言中提過釘在十字架上的字眼;馬可和路加兩福音書均在受難事件發生之後才提到。猶太人的領袖雖能判定人死刑,但他們卻沒有執行的權力。因此,他們只好把犯人交給羅馬政府當局來執行。釘十字架並不是猶太人所用的酷刑,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大犯人(諸如強盜、殺人犯、叛國賊等)的刑罰。──《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19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基督教稱為“復活的宗教”,因為若沒有耶穌的復活和聖徒的榮耀之復活,我們所相信的救恩之真理便是枉然(林前15:12-19)。耶穌不僅預言了他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也預言第三日必復活,這足以讓門徒擁有堅固的得救之指望。儘管如此,當耶穌被猶太人和羅馬兵丁被捕時,門徒們都棄耶穌而逃(26:56),這表明他們尚未真正領悟耶穌第三日必復活的真正含義。事實上他們是在耶穌復活之後(2:19-22),才真正明白有關耶穌的一切預言。舊約早已預言了耶穌將受難,並且第三日復活(16:10;53:4,5,12),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兩點:①耶穌的確是舊約中所預言的人類的救世主;②在屬靈上,熟知舊約的猶太人反而顯出更愚昧。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0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

    依照馬可的記載,來求耶穌的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十32),但馬太或許是為保全這兩位使徒的榮譽;就把這件事的責任推到他們的母親撒羅米身上(可十五4041)。但從耶穌直接回答這兩位兄弟的話(22)可見,母親的部分是後來加上的。──《中文聖經注釋》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 指撒羅米(Salome)。她的兩個兒子是使徒雅各和約翰(21)。有些人認為撒羅米與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是姊妹關係。由此推理撒羅米就是耶穌的姨媽,約翰、雅各與耶穌是表兄關係。可見,他們雖很熟悉有關耶穌的事,卻只把耶穌當作政治上的彌賽亞,並非認為耶穌是神的兒子。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0與可十35如何能和諧一致?】

     根據馬太二十20的記載,是雅各與約翰的母親往見耶穌,向他提出要求:待他承繼國度時,任命雅各與約翰為他的左右手。但根據馬可十35,是雅各與約翰兩人向耶穌提出這個要求。那段經文符合事實呢?極可能兩者皆對。母親與兩位兒子都有這盼望,提出同樣要求,也是挺自然的。母親的提問,為這個請求鋪下伏線,兩位兒子就隨即向耶穌提出同樣要求。

我們作出上述解釋,是合理的。昔日先知拿單也採取這種策略。他首先著所羅門之母拔示巴往見年老的大衛(王上一11-21),然後拿單親自來到大衛跟前,證實亞多尼雅欲從儲君所羅門的手上奪權,垂涎于所羅門的王位(22-27節)。因此,馬太與馬可這兩段記載,都與事實相符,互相沒有衝突之處。──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太二十20~28這一部分像是再現十八1-4中的事件。儘管耶穌在講有關自己的彌賽亞事工,西庇太的妻子仍然請求耶穌讓她的兩個兒子在神的國度裡一個坐在耶穌的“右邊”,一個坐在“左邊”。並且其他十個門徒對此表現出極其不滿。這兩個事件表明了他們都尚未真正理解神國和耶穌的彌賽亞事工的性質。在可10:32-34中也出現這一記事。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1耶穌說:你要什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在你的國裡與馬可的在你的榮耀裡(十37)同。馬太和馬可固然均認為這是指耶穌再來的時候的事,但雅各和約翰卻想耶穌這次以彌賽亞身分進入耶路撒冷,必趕走羅馬人,在榮耀中作王,治理重建的王國。──《中文聖經注釋》

         你國: 指將來基督用公義統治的神之國度。一方面這個國度將等到末世時才能完全成就,它是未來性的(6:10;16:28);但另一方面因著耶穌的地上事工,這個國度已紮根於此世,所以它是現實性的(路十七21)。這個國度絕不是由撒羅米和她的兒子所想的以權力結構形成的國度。關於這個問題參照<1:15,神國的概念>──《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2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

    我將要喝的杯從耶穌受難的預言可知,這是指他即將遭受的苦難。在舊約裡,杯字常被用作隱喻,有時用以表喜樂(詩篇二十三5,一百一十六13),但用以表審判或報應的為多(詩十一6,七十五8;賽五十一17;耶二十五15等)。──《中文聖經注釋》

         我將要喝的杯: 舊約常常以杯象徵神的忿怒和審判(75:8;51:17,22)。在這裡耶穌把杯與自己的受死聯繫在一起。因此用“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來問門徒們能否同參與自己將受的苦難。門徒們正如誤解神國一樣,也誤解了耶穌的“杯”所包含的意義。他們似乎將這杯理解成,在耶穌寶座的左右榮耀地同享祝福之杯。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3雖然門徒們仍然誤解杯的意義,但將來必以各種形式同參與耶穌所受的苦難。因此耶穌預言“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事實上,在十二使徒中,第一個殉道的就是雅各(12:2),約翰和其它門徒皆為耶穌的福音受了許多苦難(林後11:23-27;1:9)。儘管他們確確實實喝了耶穌所喝的杯,耶穌也不能決定誰將坐在他的左右。因為正如耶穌降世是按著神的旨意(6:38,39)一樣,耶穌將其餘的一切事情也交付給神的主權和預定。唯有過著與神旨意相稱生活者,才能得到神國和其獎賞(1:27-30)──《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4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門徒的惱怒是由嫉妒而起的。這給耶穌機會來矯正他們錯誤的想法。這節經文把前段的事件與後段的教訓連在一起。──《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24~28耶穌再一次教訓因撒羅米和她的兒子而惱怒的門徒,降卑自己的人反而升高。這就是有別於世俗生活的神國特徵<十八4;43:2,謙卑與驕傲>──《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527耶穌解釋神國與世上列國的情況不同;後者是君王統治人民,在上作王的有權管束在下作百姓的,但前者的情況是服事者為大,其大小的分別不在於權柄,而在於服事。

  外邦人有君王原文是列國的君王,在此尤指羅馬帝國。

  大臣原文作大的。

  用人原文字diakonos是與教會中的執事同一字,表明在教會中任職是以服事為本的,這正合乎神國的精神。──《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人子耶穌在此以這稱呼來描述自己屈身為受苦僕人的身分。見八20

  服事原文字diakoneo是由其名詞用人而來,在此意指人子作用人來服事人。

  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耶穌指著他自我犧牲的死,帶有救贖的意義。贖價(lytron)一詞意指釋放一人或獲得一物所需的同等價值。──《中文聖經注釋》

         這節經文顯明了耶穌道成肉身的目的<10:45,道成肉身的雙重目的>。耶穌降世不僅是要服事人,也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實在是令人驚奇的事,也是最高的愛。因為,耶穌是神(16:16),是當受人服事的造物主。在這一點上,耶穌是親自教導並實踐新舊約聖經的最高綱領——“服侍之道”,即“愛之誡命”的,人類最高的偉大教師。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9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

    馬太和馬可均記載在出耶利哥的時候,耶穌遇見瞎子,但路加卻記載是在進入耶利哥的時候。當耶穌來到接近耶路撒冷的時候,越發多人跟從他,因他們都以熱情的心,期望他以彌賽亞的姿態在耶路撒冷出現。──《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29基督究竟治癒了多少瞎子?事情發生於進入抑或離開耶利哥之時?】

    馬太二十29指出,當耶穌與門徒出耶利哥時,有兩個瞎子請求耶穌醫治他們。至於馬可十46,亦記載此事發生於耶穌等人出耶利哥的時候,但經文亦明明提及一位瞎子,並且記載了他的名字(巴底買,是底買之子)。路加十八35則記載:「有一瞎子。(沒有提及他是否有同伴,亦沒有指出他姓甚名誰),他聽聞耶穌與門徒等進入耶利哥。第三十六節更指出,正當耶穌等人走過(ochlou diapor-euomenou),瞎子詢問什麼事情發生;接著,他大聲喊叫:「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38節)於是,在前頭走的人就斥責他,要他安靜。但瞎子越發喊叫,重複自己的請求。第四十節記載耶穌聽聞瞎子的呼喊,就停下來,想幫助他。和馬太、馬可的記載一樣,路加亦指出,那瞎子被帶到耶穌跟前,請求醫治。

         比較馬太、馬可及路加的記述後,我們才能對事情有整體的瞭解。從路加十35得知,當耶穌與門徒進入耶利哥時,巴底買首次知道耶穌到耶利歌來。正當一千人等走過時,巴底買希望耶穌注意他,就在自己所坐的地方大聲喊叫。然而,巴底買的第一次嘗試,並未成功。耶穌入了城,獲撒該接待,然後向群眾講授了「得銀子」的比喻;出城的時候,巴底買的喊叫才吸引耶穌的注意力。很可能是當耶穌出城時,群眾比較安靜,耶穌才注意巴底買的呼喊。那時

         馬可十46-47清楚指出其中的情節:「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的人出耶利哥的時候……巴底買坐在路旁。他聽見是拿撒勒人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至於4748節所記載的,我們不大清楚究竟是巴底買的第一次請求(即不成功的那一次),抑或是耶穌離開時的喊叫。從馬太二十30得知,這段喊叫是巴底買在耶穌離城時發出的,因為第29節清楚指出,耶穌與門徒正離開耶利哥。馬太指出,巴底買還有一同伴亦是個瞎子。巴底買似乎曾將自己的盼望告訴這同伴,當耶穌從他進城的那個門口離城時,巴底買便再次請求耶穌醫治。另一個瞎子似乎不是巴底買的密友,因為巴底買只為自己向耶穌提出請求;最低限度,在首次請求耶穌時,沒有為這個同伴代求(參可十48;路十八39)。

         耶穌出城時,巴底買和那位不知名的同伴儘量移動至群眾的前面,一起向救主提出請求(太二十33)。在請求耶穌的過程中,巴底買表現出極大的熱忱;因此,耶穌的答話是向他發出的;耶穌接著亦有醫治巴底買的同伴。耶穌顯然用手觸摸他倆已瞎了的眼睛,從而使他倆回復視力(太二十34)。結果,兩人重見光明,滿有喜樂地隨同大夥兒跟隨耶穌,向他們所看見的每一個人述說耶穌的恩惠。

         馬太、馬可和路加的三段記載是互相補足的,以陳明當時的事實:(1)巴底買採取主動請求耶穌,在這過程中,他沒有氣餒,沒有失掉信心。他的同伴就比較被動,默默地認同巴底買所說的一切;(2)巴底買堅持要達成自己的目的,無論周圍的人如何強迫他安靜,他仍堅持到底。巴底買甚至在城門附近等待,縱使主耶穌在耶利哥停留多久,巴底買仍苦候。結果耶穌終於離城了,巴底買亦達成目的。

    馬太所注意的,是要將有關人士都包括在他的記載中。(正如太八28提及加大拉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呼求耶穌,而馬可及路加只提及被群鬼所附的那一個。)馬太刻意記載耶穌醫治瞎子的過程,而路加特別留意巴底買在整個過程裡的表現,他首次聽聞耶穌進耶利哥(馬可十46稍有提及):路加所關注的,是那瞎子堅持獲得耶穌的醫治。至於另一個瞎子,馬可及路加都認為沒有記載他的需要;在兩個瞎子之中,匿名的那一位,性格較不突出。──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耶穌使耶利哥的瞎子得看見究竟有幾位?(太廿2930)】

答:耶利哥距耶路撒冷有五十餘裡,距約旦河約有二十餘裡,耶穌當時從約旦河外向耶路撒冷去,經過耶利哥城的時候(太十九1,廿1729),遇到瞎子坐在路旁求主可憐,使他能看見,按馬太福音說:「出耶利哥的時候,有兩個瞎子。」(太廿29-34),但照馬可福音說:「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名叫巴底買。」(可十46),而路加福音又說,「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路十八35),根據這樣不同的記載,可有幾種解法,如下:

①瞎子是有兩個,不過馬可與路加只提到其中之一個,更為顯著而較活潑的巴底買,他的表情行動甚為急切(可十50,參廿三題)。

②有注釋家說,耶利哥有新舊而城,耶穌是出耶利哥以後,將近希律王所建造的新耶利哥以前,使這兩個瞎子在兩城之間的路旁得看見(現有新城,舊城早已成為廢墟)。

③有人認為瞎子是有三個,乃耶穌出耶利哥的時候醫治兩個(太廿2930,可十46),將近耶利哥的時候,又醫治另一個(路十八35)。

④另有人的一種看法,認為瞎子是有四個,就是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醫治一個(路十八35),正出耶利哥的時候醫治一個(可十46),出了耶利哥以後,醫治兩個(太廿2930)。

我們若明白了以上這些細情,知道瞎子至少是有兩個無疑,想必對於此三福音書中所作不同的記載,都會認為沒有錯誤,難題冰釋,正因如此,乃為顯明寫福音書的作者們,並無串通作弊同謀杜撰捏造的事情。——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太二十29~34這件事發生在耶穌正要離開耶利哥去耶路撒冷的時候(二十17),符類福音都有記錄。但是馬可和路加與本書不同,用巴底買一個人(Bartimaeus)代表了兩個瞎子(10:46-52;路十八35-43)。瀕臨死亡,前往耶路撒冷的途中,醫治瞎子。這一事件顯明了:①他來是為了服事人;②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③連自己所擁有的彌賽亞權柄,也只是為了這件事使用(3,4,6,7)。從耶穌為拯救人類而降卑為奴的事上(servant),我們看到神的真愛,這種愛才是值得追求的最高價值。 ──《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29~34;可十46~52;路十八35~43主耶穌在耶利哥醫好幾個瞎子?是進耶利哥還是出耶利哥時醫好的?】

    馬太福音說:“出耶利哥的時候,有兩個瞎子求醫”。

    馬可福音說:“到了耶利哥”,又說:“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求醫。證明這裏有兩個耶利哥。

    路加福音說:“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求醫”。

    可能瞎子有兩個,一個有名字,一個沒有名字。

    耶利哥有新舊二城,二城中有一條馬路連貫起來。“出舊耶利哥”,便“進新耶利哥”。世界上有許多地方也有新城、舊城,新鎮、舊鎮之別,情形正相同。

    這兩個瞎子可能在兩城之間的大路上求醫的。

    現在只有一個以前的新耶利哥,舊耶利哥早已成為廢墟。――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太二十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在舊約裡,二人是見證事件可靠性的條件。馬太以兩個瞎子替代一個,是要以這樁事證實耶穌的彌賽亞身分以及這神跡本身的可靠性。見八28

  大衛的子孫 彌賽亞的別稱。見一1──《中文聖經注釋》

 

【太二十30~31大衛的子孫: (9:27)──《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32要我為你們作什麼: 耶穌這麼問並非不知他們的所思所想。耶穌是神,能看透人心(15:10;2:25),但他仍然提出了問題。這是為了:①再一次促使瞎子作出信仰告白;②使他們能夠確信自己能解決任何問題。若我們求神是為了正道,而不是為了情欲,那麼我們的信心即使如同芥菜種那樣小,神會垂聽(十七20;雅四3)。因此,若我們有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解決的問題和要求時,可藉著感恩向神求告(腓四6)──《聖經精讀本》

 

【太二十34把他們的眼睛一摸: (9:29)──《聖經精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