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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短篇信息

 

目錄: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十八章(倪柝聲)

《馬太福音簡介》第十八章(陳本偉)

教會禱告的職事(倪柝聲)

讓小孩到我這裡來    太十八—太十九14 (百川)

主尋迷羊   太十八U 12 (何敬)

人最大的價值是什麼?  太十八12;路十九3940 (蔡國山)

在主裡的弟兄有錯誤當如何對付    太十八15 (阮其煜)

勉行其難    太十八1522 

饒恕人    太十八1522 (王會澄)

同心合意的祈禱    太十八19

在神寶座前作工    太十八19

教會    太十八20

饒恕    太十八2122 (葉中光)

算帳    太十八2127 (文中盱)

饒恕    太十八2146 (約翰)

人間愛之射程    太十八2135 (蔡仁理)

神的國和赦免    太十八2135 (張信得)

饒恕之道    太十八2135 (鄧端美)

饒恕    太十八2135(靜 靜)

饒恕之道    太十八2135 (李非吾)

主耶穌的比喻    太十八2135(翟輔民)

論赦罪的比喻    太十八2135(翟輔民)

愛心越大,赦免也越大     太十八2235(周廷傑)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十八章(倪柝聲)

 

一節:「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

「當時」,譯作「同時」更準,這是連於上文的釣魚。主遮蓋自己的榮耀,顯出自己的恩典。十八章首段即指信徒在今世當如何效法主蓋榮耀、顯恩典、捨權利。「天國裏誰是最大的」,門徒為這問題鬧了好了幾次,這真是一個不能解決的問題,甚至主被賣的那一晚亦鬧過,今日的門徒亦鬧。門徒當初鬧,有其背景:(一)九人曾被留在山下(太十七1);(二)彼得是建造的石頭(十六18);(三)天國的鑰匙是交在彼得手中(十六19);(四)為彼得納稅(十七27)。人都喜歡作大的,無人喜作小的。人在他範圍裏都喜歡有偉大的發展,無人不想偉大。

二節:「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小孩子……站在他們當中」,主不只用譬喻,亦用表演,叫小孩子站在門徒中,使之與門徒比較一下。這樣,不必問,一看即知。許多的事不必問,只需看。

三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這裏的「回轉」即重生,重新開始一個生命。「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不是作小孩子,乃是變成小孩子。會裝作小孩子的,必不是小孩子。人進世界必經過小孩子時期,人進天國亦必須經過。天國有三個解釋:(一)基督教的範圍;(二)教會;(三)千年國。此處乃第二種。不是說天然的孩子能進天國,乃是變成孩子。此處乃引作表演,不然尼哥底母不能重生;無重生者,不能明重生的事。「小孩子的樣式」,就是無我、倚靠、卑微。

四節:「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三節是解決進去的問題,四節是解決大小的問題。得重生後,能保守謙卑,一直如小孩子的樣式,此人才是最大。可惜條件雖有,人多棄之不顧,有些嬰孩大人氣味太重,實則仍是嬰孩(林前三1),卻以為作牧師六十年,或是二十年長老。「像小孩子的樣式」,是進去的條件。如果一直能保持這條件,就是大的。主在納稅的時候,「像小孩子的謙卑。並不是信徒不該在知識上長進,不該教導幫助人;此處之謙卑,是指態度而言。有謙卑的態度,就像小孩子一樣,不看自己,無與人比較的心(最不好的是在屬靈的事上比較)。保羅自認是使徒中最小的(非由比較而斷定──林前十五9),他為使以色列人得凓救恩,寧與基督分離(羅九3)。這是因沒有自己,不看自己,是最好的小孩。保羅的賽跑,不看彼得、約翰,只顧前面,為得上面來的(非下面的)獎賞(腓三13-14)。謙卑就是無驕傲之心,並非不能帶領、講道。小孩子也有驕傲,惟謙卑變成小孩子始可無驕。凡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十八14)。

五節:「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這裏「為我的名」比「為我的緣故」更深。「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即等於謙卑,在他身上有基督的榮耀和尊貴。故接受他就是接受基督。聖徒不當只愛基督,亦當愛眾聖徒(參門5小字)。自卑者亦當看重別人。

六節:「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信徒對待人,不是使之接待,就是使之跌倒。使人靈性上跌倒的比令人肉體上跌到更惡。使人跌倒就是搖動他在基督裏的信,或使人乘機反對神。基督納稅,一方面謙卑,一方面不使人跌倒。要人不跌倒,必須謙卑,降低地位。

七節:「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世界上絆倒的事多得很,絆倒人的有禍了,尤其是基督徒。雖然不失去永生,但在千年國中必多受虧損。

八節:「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如何可不絆倒?先顧自己。自己不倒,別人亦不能因你絆倒;自己倒,人因你絆倒。(你賭,人因你絆倒亦賭,或使人輕視基督。)手的行為,腳的行動,如叫你絆倒,寧出最大的代價去之。若留下來則使人絆倒。人如保守自己,除去使人跌倒之行為,結果永火雖是永遠,卻不是我們的分。

九節:「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去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去在地獄的火裏。」

這裏的眼睛,指眼目的情慾,見色而動淫念者(太五27-30),當出代價而棄之。絆倒人之原因有二:(一)自己跌倒;(二)輕看他人。要不絆倒人,需自己不跌倒,且不輕看人。

十節:「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不可輕看任何一個人,當寶貴他人的靈魂。「小子」,就是物質上(肉體上)似無價值者。「使者」,就是服役的天使(來一14)。天使在梯于上上上下下(約一51),上帶禱告,下帶恩賜,故不要讓我們的天使無事可作。今日有聖靈在內心,故天使之服役已少見。

十一節:「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他們的天使能常見天父的面,且主來亦為拯救他們,故不該輕看。

十二至十三節:

此比喻解法與路加福音十五章一至七節之比喻相同,惟用意則不同。路加福音之比喻是向所有罪人述說救恩,此處乃向已得救信徒述說救恩時之用心。「一個人」,指主耶穌,主不願失去任何一個信徒。「走迷了路」,羊天性愚拙,走迷了不能回轉(賽五三6)。九十九隻乃假設,非指義人,因世上無義人。「往山裏去找」,主親自去,並不委託天使。好牧人肯為羊捨命(約十11)。

十四節:「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

天父的心如此,不願小子裏失喪一個,我們豈可絆倒人而使人失喪!神在得救中尋找喜悅,信徒在地雖不能享受世界的快樂,卻能在救人中找到。主既不願失喪一隻小羊。神既在施救恩時得快樂,信徒就不該絆倒人。然而,假使此人犯罪,得罪你,則當如何處置?這要看十五節了。

十五節:「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凓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仍當抱拯救失喪之羊的心。主在此節並非更正錯誤、犯罪之弟兄,乃是更正不錯誤者,因人每當更正人錯誤時,而自己亦錯。此對付公義人易,對付壞人難。人每易以不正當之態度而對付正當的事,摩西之失敗即在此:以色列人犯錯,摩西以錯誤之言語對付正當之事。不要因別人錯了,你亦因而犯錯;不要因幫助人的緣故,而你也需受幫助。不然,你也犯罪,僅是先後的問題。「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旁人不在,隱惡也。「指出他的錯來」,非顯威風,也不是責備,這是謙卑,在天國中最大。若是你他,你即以為自己比他更好;這就是法利賽人的自誇(路十八11)。

十六至十七節:

他若不聽,還不能失望,直至方法──二、三個人的見證,以至教會的治理──用盡,方能看為:(一)外邦人──不能交往者;(二)稅吏──可輕視者。(此等人不必革除,因大半是犯了意志剛強的罪。人如犯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一節之罪則需立即革除。)

十八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此節之意與十六章十九節同;神藉教會或彼得而捆綁或釋放。「你們」,指多數,即教會;人之請求擘餅、受浸,教會有權柄處置。故不可硬心,因為在天上的也捆綁或釋放;捆綁與釋放需服在聖靈的權柄下。看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憑己意必失敗。

十九節:「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誰有此權柄?羅馬教?教皇?否!「又」,承上文而加上新的意思,釋放與捆綁的事不只對付弟兄,亦對付禱告的事,乃地上與天上合作。「兩個人」,是最少的多數,但亦夠了。此節特別指共同的禱告;共同的禱告有兩種:(一)釋放──神的能力、恩賜、傳道之門、苦痛、罪擔等。(二)捆綁──撒但、兇人、意外災禍等。「同心合意」,原文為和諧。同心合意的禱告最難。譬如,為病人求神醫治,甲求神務必醫治他,乙求願神旨意成全(中立),內求願神藉病管教,如此就不同心。和諧需有同樣的看法和心意。

二十節:「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這裏「因為」這辭可寶貴,因下面是個例子,說明何故會得到。「聚會」,非一定指禱告的聚會。無人能自己聚會,都是被召聚到主的名下。主的生命在裏面催促我們聚會,好歸於主的名下。聖經中並無人教之事。主不要我們歸於別的名下。女子于歸,除丈夫外,不能再有別的男子之姓。今日之基督徒,除基督之名外,別的名何其多。人不肯任其妻歸別姓,主亦然。不歸主名,是叛逆;歸於主名而再用姓別名,是淫亂。基督徒有新婦之地位,更要貞潔。主稱讚非拉鐵非教會,因她不棄主的名,守主忍耐的道。

二十一節:「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

上文講犯罪和教會的關係,此處是犯罪與天國的關係。上文講赦免之事,故彼得在此才發此問。此問根據路加福音十七章三、四兩節,彼得以為七次最寬宏。(因當時有二著名拉比,曾規定一天赦免人三次就足夠了!)七次已超出三次一倍餘。

二十二節:「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我對你說」,足顯出主的威權。「七十個七次」,指無限。然而,若真赦免七十個七次,亦足夠了。

二十三節:「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天國好像一個王」,指主,就是神;「僕人」,是已得救的信徒。有說是未得救之罪人,那是不可能的,因:(一)稱僕人;(二)直接與神交涉,不再藉凓主的寶血;(三)此僕人指彼得,彼得問:「我(已得救者)當譊恕他(已得救的弟兄)幾次呢?」(四)三十五節說,「也要這樣待你們(已得救者)了。」「算帳」,可見關於信徒的虧欠,神不會忘記,亦不會糊塗。可知信徒平時虧欠神,神總有一天會算帳。算帳的時候,就在今世,即神給你生重病,遭遇危險的事,有嚴厲管教時。有人說此算帳是在來世基督審判臺前(林前三10-15),這是不可能的,因:(一)欠一千銀萬銀子者絕不能被提。(二)那時無恩典,只有公義,故主人不會動慈心。(三)在國度中不能掐住弟兄的喉嚨,把他下監。(四)二十三至三十一節是今世,三十二至三十四節是來世審判臺前,故三十五節之教訓乃是,在今世不赦免弟兄,那麼天上的亦將要──指來世──這樣待你們了。

二十四:「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有人」,原文無此二字,當譯作:「一人欠一萬他連得(銀子),被帶前來。」「欠」,指信徒對於神的虧欠。「一萬他連得」,不知是金是銀,總之為巨數,作僕人絕不能還清。信徒是欠債(與神有關係),罪人是犯罪。信徒日常所欠或不只此數,在算帳時必吃虧不小。

二十五節:「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王要把他的妻子、兒女等物賣了,這並非真的,乃指神要剝奪他一切所有的。

二十六節:「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此處包括四件事:(一)悔改(俯伏);(二)謙卑(拜);(三)求恩(寬恕);(四)許願奉獻(還清)。

二十七節:「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動慈心」,因僕人悔改,謙卑求恩,非因僕人願償還。王明知他不能償還,故免了他的債。「免債」,即釋放,可知是今世;來世如有釋放、恩免之事,則主的公義就被破壞。神在今世不只寬容,且將一切的虧欠免去,神的恩典終是超出人意料。

二十八節:「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凓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出來」,意思是離了神的算帳或管教日期。「同伴」,亦是一僕人,指已得救者,「欠十兩銀子」,乃小數,指小過失。人犯罪,若對神未曾認清,雖然悔改,亦不能有深刻印象,故片時即易忘記而行強暴。此僕人當初悔改乃出於凓急,非出於知道債之絕望,尚希望能還清。故雖謙卑、悔改,但印象不深,片刻即忘主之宏恩。

二十九節:「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債雖小,他的同伴作同樣之悔改、謙卑、求恩、許願。

三十節:「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他不肯」,雖然別人有同樣之求懇,卻不能想起當初自己的求懇,當初之蒙恩。因為他當初一切出於凓急,並非出於知道還債之絕望。「下在監裏」,指以律法解決,忘卻恩典。此舉雖公義,但公義不能應用於此事件,因他自己當初所受的恩典不能抹煞。若他當初未曾蒙恩,則將同伴下獄,頗為合法,但蒙恩後,公義即施恩。

三十一節:「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這是指聖徒之禱告,呼求達於神前。

三十二節:「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此節可為今世的事──神使他離世:也可為來世之事──將來神之審判。

三十三節:「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

主責備他忘卻前恩;此句為比喻的中心、焦點、教訓。

三十四節:「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主並非食言,乃因公義,故取消前恩。「還清了」,指滿了一千年的刑罰。

三十五節:「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此節是總結,二十一至二十二節是引起,二十三節是比喻。此總結是教訓今世之人,故可知此比喻為今世之事。「心裏」,許多時候面色饒恕、赦免,口饒恕赦免,行為饒恕赦免,心卻沒有饒恕赦免,但主凓重心。信徒若不饒恕赦免人,難免下監。故信徒不饒恕赦免,亦不可求饒恕赦免。──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第十八章  天國人當有的態度(陳本偉)

 

在舊約,預言主受苦受死是一條線,預言主得榮耀是另一條線。馬太福音是頭一次把又受苦又得榮的那一位,指明是耶穌基督。馬太特別給我們看見一位猶太人的彌賽亞作了全世人的救主。從以色列王成了天國的王,並將天國帶到地上。但我們必須清楚:主耶穌是先作救主,然後作王,這是主的路。

主要作王,只要他是大衛的子孫就夠了;若要叫他夠作救主,就必須自己無罪,並且是為神所喜悅的才可以。當主耶穌在約旦河受了洗,從水裡上來的時候,天忽然為他開了,神宣佈耶穌是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

當耶穌開始傳起道來的時候,他是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並且用神跡奇事彰顯國度的福音,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5)。而主要得著的這班得永生的人,乃是從靈生的(約3:6),這被稱義得生命(羅5:18)的人。就是要得著將來國度景況的人。

在山上的教訓裡,主就是對這班裡頭有了聖靈、有了生命的人,首先講到天國人所具的品格。接著,主就呼召門徒作這樣的人。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裡,主又用八個比喻講說天國的奧秘。在第八個比喻裡,特別用「文士受教」指出作天國門徒的責任。

等一等,到了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彼得因父神的指示,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以後,主才指示門徒,他自己必須走的路,乃是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並且告訴門徒,要跟從主的人所走的路,就是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與主同行一路,將來也復活進入主的國度。

為此,我們的主開始專注于對門徒的教導和訓練。就在這一章裡,主耶穌借著門徒的問題,耐心地教導他們,叫他們明白,天國人當有的態度。

在這一章裡,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回轉變成如同小孩;二、去尋找迷路的小子;三、要從心裡饒恕弟兄。

現在我們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回轉變成如同小孩 (18:1-9

 

主耶穌對跟隨他的門徒,講了許多有關天國的事,可是門徒的觀念和主的觀念仍有許多不同。他們雖然在主登山變像的時候,親眼看見過主的威榮;在耶穌下山醫病趕鬼的時候,親身經歷了主的權能。但他們仍有許多人的意思。所以,在思想主的教訓的時候,還是深感困惑,需要主耶穌針對他們的問題,耐心、細緻、清楚、具體地予以指示。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門徒的錯誤觀念 (18:1

 

1:「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在「天國」的前面原文有一個推論質詞「那麼」。馬太福音第十八章是緊接著馬太福音第十七章主耶穌處理有關納聖殿稅之後的事。「當時」就是指:在主叫彼得出去釣魚、得來稅銀的時候。

由於門徒對天國的看法仍有人的意思。他們就認為在他們所盼望的國度裡,皇室宗族,有具有特權的王子王孫,君王以下,則有各種等級的官員,最為下層,就是普通的老百姓。這也是當時一般世人對國度的觀念。用這種觀念來看天國是絕對錯誤的。而那時的猶太人,則是盼望能推翻羅馬的統治,在耶路撒冷重建大衛的寶座。門徒也深受這種思想的影響。

可是,耶穌先是告訴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不是受膏坐在大衛的寶座上,而是「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接著又告訴門徒,他這位神的兒子,為了不絆倒收聖殿稅的人,竟然自己卑微,叫彼得去釣魚得錢作贖罪銀。這使門徒困惑不解,迷失了方向。他們深感耶穌的所說、所作和他們的想法是大不相同。

就在那個時候,門徒上前來,用推斷的語氣對耶穌說,那麼,天國裡誰是最大的?門徒實際上是在問,基督彌賽亞將受苦、被殺;活神的兒子忍氣吞聲,也不顯尊榮:那麼,若想在天國裡為大,還需要什麼條件呢?他們所提出的問題說明他們的心情:是不甘心自己的理想破滅。他們的錯誤觀念,依然是由於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2、主對門徒的指示 (18:2-4

 

2:「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耶穌知道門徒的問題牽涉到許多事,他必須一一地加以對付,為的是引他們到達一個當初他們提出這個問題時,所根本沒有想到的深刻地步。耶穌在回答門徒的問題之前,他先採取了一個行動,他叫來了一個小孩子,使他站在門徒中間。

3:「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耶穌使這個小孩子往門徒中間一站,就開始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這裡的「實在」原文就是「阿們」,是表示鄭重的發語詞,常和「我告訴」連在一起,以開始一個嚴肅的宣告,但惟有耶穌是這樣使用的。在馬太福音裡,就用過有30餘次。

「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耶穌針對門徒的問題,告訴他們進天國的兩個法則。一則是回轉:除非你們回轉,才能朝另一個方向前進。所以首先要回轉,從那引到滅亡的大路上回轉到永生的小路上(太7:13-14);二則是變成:變成如同小孩子。如果不這樣,就決不能進天國。

4:「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自己謙卑」是耶穌在地上為人子的樣式,正如腓2:8論到基督耶穌的時候,說主「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凡肯捨己跟從主,努力進天國的人,就必須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自己謙卑的標準就是我們的主。因此,凡是能夠「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這是主耶穌對門徒的指示。不僅糾正了門徒的錯誤觀念,更是把那進天國的路指給他們看見。

主的回答乃是告訴門徒,只要是在天國裡的,每一個人都是大的。而要進入天國,必須排除一般人對天國的錯誤觀念,回轉到神所賜的生命之路上來。自己卑微,像這小孩子,存心順服,與主同行一路。我們親愛的主耶穌,在這裡是借著小孩子來教訓門徒。他叫來了一個小孩子,使他站在門徒當中,讓門徒看見小孩子的特點,是那麼不完全,又那麼單純,那麼順服,從而指明怎樣進天國。

首先是不完全。小孩子知道自己不完全,所以他才會依靠生身的父。我們如果真認識到自己不完全,才能投靠愛我們的父神。一個人若沒有看見自己是不完全的,他就不可能回轉。人對自己的本相不認識而一意孤行,就不能進天國。

主從來沒有說,你若要進天國,你必須先完全。乃是當我們認識自己是不完全的,回轉過來找著那窄門小路,不再憑自己天然的生命努力,肯遵行神的旨意,在神的愛裡達到像天父一樣完全,肯接受主的雕琢,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才能進去。

凡是自以為完全,驕傲自滿,不可一世,超乎眾人之上的,在天國裡是沒有份的。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真看見自己的不完全。求主給我們一個可靠、可用的回轉,能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其次是單純。小孩子還沒有受污染而變得複雜,小孩子乃是天真爛漫的,小孩子坦率自然,沒有做作和虛偽,心地單純,沒有詭詐與奸猾。因而能棄惡從善,肯聽命順從。我們的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裡,講到天國人到底具備哪些特質的時候,說到的清心,就是單純。

6:22-23主說:「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了亮」原文的意思就是「單純」。「昏花」乃是不純、失常的表現。多少時候,我們對聖經的真理不清楚,在跟從主的道路上走不直,我們許許多多屬靈的難處,還是從三心二意來的,從有缺點的奉獻來的,從「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來的。失掉世界捨不得,失掉天國又不願意,結果就變作心懷二意的人。這樣的人失去單純,就成為全身黑暗的人,也是最痛苦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1:8)。

王上18:21以利亞在迦密山上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仍是個單純的問題。以利亞單純依賴神,他一個人就戰勝了450個巴力的先知,使民心回轉,歸向神。任何地方不單純,原因都是因為我們的心在私底下另有要求。

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務要在主面前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求神保守我們的心不偏於邪,免得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11:3)。

最後是順服。也就是小孩子的可塑性。一個小孩子還小的時候,他有充分的可塑性,可能在天性方面他承襲了不少罪的傾向,從環境裡又受到很多不良的影響。但幼小的孩子尚未成型,他裡面的素質和性情,以及他外面的體態和形像都在不停地變化。小孩子總喜歡模仿大人的動作,接受大人的教育。

隨著時間的推移,當一個小孩子經過童年,進入青年,達到成年之後,這些屬於小孩子的特性就逐漸消失了。因此,當門徒問到有關天國裡的事時,主先指出一個普遍的原則:就是要想進天國,人必須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

你們必須回到不完全、單純、順服的光景。倘若你們肯謙卑自己如同這小孩子,你們就能夠明白「天國裡誰是最大的」道理。今天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是按神的旨意被召的人。我們這些神所預知的人,神也預定我們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這裡的「效法」原文的意思就是模成。

神預定我們的目的,不是僅僅要我們因信基督稱義,藉主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要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這是基督徒的定命,在神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神的預知、預定和呼召是不達目的決不甘休的。

神哪,求你為我們造純潔、順服的心,使我們裡面重新有正直、堅定的靈(詩51:10),聽主的話,自己謙卑,立即回轉,變成如同小孩子,學主的柔和,向神有一次沒有保留,完全徹底的奉獻。不要效法這個世代,乃要以心思的更新而變化自己,叫我們能察驗什麼是神的旨意。模成是變化的最終結果。願我們都存心順服,至終使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達到神的要求,讓神得榮耀。阿們!

 

3、測驗靈裡的光景 (18:5-9

 

5:「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我們的主在回答了門徒的問題之後,就指示門徒,如何把主的教訓應用到他們自己身上。他們可以從自己與小孩子的關係上測驗出他們靈裡的光景。「接待」就是接受、接納、招待、歡迎。倘若我們自己謙卑,變成如同小孩子了,我們就會接待小孩子。如果我們尊主為大,肯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因主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主說就是接待他。

弟兄姊妹,你聽見嗎?接待主是何等容易的事啊!這是我們接受主的教訓而回轉的結果。這是我們順服主,變成如同小孩子的必然。而且太10:40耶穌就曾對門徒說過:「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這賞賜是何等的大!賞賜乃是討主的喜悅,將來的賞賜就是代表主今天的喜悅。

主在這裡把自己的名和小孩子親密地聯合在一起。不但是成了測驗我們靈裡的實際光景的溫度計,還滿帶著鼓勵和安慰。可10:15主還告訴門徒:「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不錯,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那麼,你為天國努力過嗎?你肯轉回變成如同小孩子嗎?你為主的名曾接待過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嗎?接待主的機會是何等多!但願我們都不錯過。

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

「使……跌倒」與路17:2的「絆倒」在原文是一個詞。主在這裡所說的「小子」與太11:11的「最小的」在原文是一個詞。不是指那個小孩子,是特別形容他小。「大磨石」,原文不是指一般婦女推磨時用的那種磨石,乃是指要用驢子牽拉的磨石,特別形容它大。「頸項」就是人的脖子,主是將接待與絆倒加以比較。誰若是絆倒這些信主的最小者中的一個,那還不如將驢拉的大磨石拴掛在這人的脖子上,且被沉入深海裡。這是何等嚴酷的教訓!

7:「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這世界因著絆倒人的事而有禍了。這是主的哀歎。固然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要發生的,但絆倒人的那個人是有禍的,耶穌讓門徒注意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耶穌提到那永遠燃燒著的永火,是宣告絆倒人的禍。指明若不肯回轉,變成如同小孩子的人,將受到的刑罰。主是說,倘若你的手或是你的腳絆倒了你,就砍下來丟掉。對你,這是好的。你殘廢或是瘸腿卻進入永生,那就強如有兩手或兩腳被丟入永火。主在這裡是假設的比喻,並不是真的要人砍手斷腳。而是要人除惡務盡。因為絆倒人的事乃是順從肉體活著的惡行,必須徹底根除。

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耶穌又假設你的一隻眼絆倒了你,為了進入永生,必須把它剜出來,從你丟掉。因為眼睛就是身上的燈,眼睛如果不單純,全身就是黑暗。主所提到的那地獄的火,就是不肯回轉變成如同小孩子的人的去處。

弟兄姊妹,絆倒人的事乃是順從肉體活著的惡行。羅8: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所以,我們要不惜任何代價,靠著聖靈治死我們在地上有惡行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一面得救的是有「進入永生」,但另一面絆倒人的肢體又有「被丟在地獄的火」,猶如被投入城外的垃圾堆裡,顯出耶穌基督無限的公平。這是指能不能進天國說的。我們千萬不能隨隨便便,等閒視之啊!務要聽主的話,立定心志,緊緊靠主,回轉變成如同小孩子。

 

二、去尋找迷路的小子 (18:10-17

 

    耶穌告訴門徒天國人應當有的態度。首先是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這是個人自己轉變。其次是去尋找迷路的小子,這是關心別人。迷路的小子很多,但我們常是視而不見。我們只有自己聽命,有了轉變以後,才會領命去真正關心別人。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 (18:10

 

10:「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主要我們小心的事都是非常重要的事,必須謹慎注意。「輕看」原文含有藐視、小看、不理會的意思。「這小子」是指著上文6節所說的「這信我的小子」。耶穌在這裡說出了三個不可輕看的原因。

「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這是第一個「不可輕看」的原因。他們的「使者」與徒12:15彼得的「天使」在原文是一個詞。來1:14:「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

每一個人看為微小的信主的小子,都有他們在天上常常見到天父面的天使來照顧服侍,即使你遠離天上慈愛的父神,迷失了方向,你的天使仍守護著你,等你回轉,歸向神。

在這裡,主提醒門徒不要忘記,連天使都不輕看這信主的小子。初期教會的信徒都聽到過從使徒口中講到有關天使的道理,可惜今天,主的教訓被有些人忽略了。

 

2、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18:11-14

 

11:「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

這是第二個「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的原因。人子來的目的,乃是為要拯救失喪的人。正如約6:38-39主說:「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12:「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嗎?」

耶穌用去尋找迷路的羊來比喻人子來拯救失喪的人。因為一百隻羊都是他的,所以要往山裡去尋找;因為所有失喪的人都是差主來者所賜給的,所以要拯救,不能失落一個。

13:「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若是找著這只迷路的羊,好牧人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更歡喜。這是好牧人的心情。因為人子來,就是為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你們以為怎樣?

14:「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這是第三個「不可輕看」的原因。耶穌從人子來的目的說到天父的旨意,他說同樣,若失喪這小子裡的一個,也不是你們天父的旨意。所以主要門徒小心,要體貼神的意思,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而要想做到這地步,需要什麼條件呢?就是自己先要變成小孩子。當你回轉變成如同小孩子的樣式時,你才能與主同行一路,去尋找那迷路的小子。這樣,你就得進天國,你就被稱為大了。

 

3、當如何對待得罪你的弟兄 (18:15-17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這裡的「得罪」與約8:11的「犯罪」在原文是一個詞,是犯罪的得罪,含有失誤目標,迷失方向的意思。耶穌對門徒講完了人子來的目的和天父也不願意失喪這小子裡的一個,就指示門徒當如何不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

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他就不只是得罪了你,也是傷害了他自己。他就成了一隻走迷了路的羊,主正在去找他。所以我們要體貼神的意思,對他有責任去指出他的錯來。這是為了免得他失喪,不是為了給自己出氣。

「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這是對待的方法。不能給第三者先知道,這乃是愛心的呵護,為要叫他知罪、認錯。「得了」與太16:26的「賺得」在原文是一個詞,是商業用語。當他被挽回的時候,你便贏得了他,這是第一步。

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他若不聽」是很有可能的。因為人若犯了罪,必將落在黑暗裡,看不見自己有錯。所以需要「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不能讓他繼續留在罪中。要憑兩三個靈裡光明人的口作見證,句句話都得以確立。目的還是要挽回他,這是第二步。

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假如他繼續行在他的罪中,不肯認罪,就告訴教會。主在太16:18第一次說到「教會」,主是要把他的教會建造在彼得所承認的「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磐石上的。這裡是主第二次說到「教會」,而且在四本福音書裡,只有馬太提到過兩次。

「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教會的權柄不屬任何人,乃是由元首耶穌基督、永生神的兒子來的。只有不信耶穌的外邦人和稅吏、罪人才不聽教會。所以,對待不聽教會的人,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這個「像」字非常寶貝,是「像」,不是「是」。目的是為了促使他認識問題的嚴重性,從而產生憂傷痛悔的心。面對著神的公義和純潔,能夠離棄罪惡,再歸向神。教會就得著了他,這是第三步。

等一等,到了林前5:2,聖靈感動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指責他們沒有把犯了罪的弟兄趕出去,就是根據主的教訓。目的是為了叫犯了罪的弟兄「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林後7:10)」。

如果他真是弟兄的話,還是盼望能挽回,贏得他,總不希望他迷失在黑暗裡。因為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除非他是假弟兄,的確是一個居心叵測的不信者,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不光是要饒恕他,更要向他傳福音,願主的救恩臨到他,因為天國近了。

 

三、要從心裡饒恕弟兄 (18:18-35

 

當我們思想天國人當有的態度時,我們幾乎從來沒想過回轉、尋找和饒恕這三者之間有什麼關聯。事實上,它們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因為能饒恕人,才能去尋找迷路的小子,肯尋找人,就證明他已經是體貼神的意思,回轉變成如同小孩子,得進天國的人。主在講到饒恕人的時候,特別指出,要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因為我們在天上的父要親自察看並處理,這是何等嚴肅的事啊!它關係到將來的審判和處罰。我們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不當一回事!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應當饒恕到七十個七次 (18:18-22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我實在告訴你們。」前面主已經告訴我們:應當如何對付犯了罪得罪自己的弟兄,那目的是為了得著他,為了從迷失的路上找回他,這是我們的責任。主允許你的弟兄得罪你,可以說,是主看中了你,選上了你,把一個重大的任務交給了你。你是被選的器皿,來作找回的工作,所以不許可有推諉。有弟兄得罪我們的時候,我們不是閉起眼睛來不管,乃是要對付。

我們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而是要有好牧人的心腸,去找回。從一個人去「指出」,到兩三個人來「定準」,最後告訴教會。這18節主告訴我們的話,就是指著教會所對付的這一個人說的。如果他能聽教會,他就被得著,回歸神的家。如果他不聽教會,他還要受對付。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裡主所說的捆綁和釋放,很清楚不是指著屬肉體的捆綁和釋放,乃是指著屬靈的。這些話,也很清楚是對建造在神指示彼得所承認的那個磐石上的教會講的。是對真正跟從主的人講的,不包括絆倒人的,犯了罪得罪弟兄的人。無論什麼人,都不可曲解主的話,更不能亂用主的話。為此,每一個基督徒必須清楚什麼是教會。

一提到教會,有些人就想到是禮拜堂或聚會的場所,這是極大的誤會。教會乃是像帖前1:1所說的「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裡的教會」,是神從世界選召出來聚在一起的人。是人,不是建築物。西1:18說神的愛子耶穌基督是「教會全體之首」,這教會就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1:23)。

任何一個地方的基督徒,如果不是以基督為首,不是尊主為大,不是自己卑微,服在基督的權柄底下,把地與天分開了,那裡就不是教會,最多不過是一個宗教團體。既是這樣,當然就不會有從基督出來的正確斷案,可以叫人聽從,更談不到捆綁和釋放了。

19:「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上一節是指教會對付弟兄犯了罪,得罪人的事,這一節是兩三個人對付弟兄犯了罪,得罪人的事。這裡的「兩個人」就是指著上文16節的「一兩個人」,不過不是著重「同去定準」,而是用一個「求」字把地上和天上連在一起。求,就是禱告,就是自己卑微,單純信靠,完全順服。耶穌又告訴門徒,如果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為什麼事禱告祈求,必被主在天上的父給他們成全。

「同心合意」就是在基督裡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腓2:2)。猶如絲竹管弦緊密配合,音調和諧一致。使地上所求的事上達於天,將天父的成全帶到地上。這「同心合意地求」不是體貼人的意思,發洩屬血肉的私欲,而是體貼神的意思,順服天上的啟示。

20:「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因為無論在哪裡。」由於人肉體的軟弱,約4:20那個撒瑪利亞婦人的錯誤觀念,至今還在有些人中間爭論不休。就是她所說的:「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

那時,耶穌就很清楚地告訴她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4:21)。」那婦人的錯誤觀念,就是要在某一個特定的地方才可以禮拜神。現在主對門徒的啟示,不單打破了她傳統的錯誤觀念,更指出「無論在哪裡」。就是說,任何地方都可以成為我們敬拜神的場所。

「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兩三個人」的原則乃是教會的基本性質。這是何等的恩典,何其奇妙!「有兩三個人」就是說,不限定人數的多少,關鍵乃是「奉我的名聚會」。

「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耶穌並不看重在什麼地方,無論是高山、幽谷,哪怕是荒野、小村,那裡沒有禮拜堂,也沒有傳道人,卻有兩三個人奉耶穌的名聚會,連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弗4:15-16),那裡就有主耶穌在他們中間。

他們靠主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22),那裡就是主的教會。但願神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能明白聖經。無論在什麼地方,那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就是兩三個人要在主的名裡聚會,才會有同心合意地禱告,才會有主的同在,才會有父神的成全。

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彼得的問題,不是我得罪了人,乃是人得罪了我,我該怎麼個饒恕法,有沒有個限度,到七次可以嗎?彼得是帶著預備好的答案「到七次」來問主耶穌的。他認為他已經爬到饒恕弟兄的最高峰了。因為在彼得那個時代,據說所有文士的教訓,都是饒恕人要一天三次:早上一次,中午一次,晚上一次。所以大概是平均五六個小時要饒恕一次。

前不久,主耶穌在太13:52對門徒講天國的奧秘和比喻時,曾說過「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所以彼得借用文士教訓的話,來表明自己的義已經勝過文士的義了。文士們只提到三次,他願意饒恕弟兄到七次,是大大地超過了文士。他已經能「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可以進天國了。

不錯,七次不算多。但是如果一天七次就也不算少,同樣的事一直作到七次,同樣的人一天七次回來說,我得罪了你。你還會相信他是誠心認錯嗎?恐怕你的忍耐、饒恕都要用光了。所以,以人看來,這「到七次」確實是了不起的事。

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但耶穌的回答卻出乎彼得的意料。主告訴彼得的,「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就是四百九十次。請你算一算,一天去掉8小時的睡眠,還有16個小時,960分鐘,差不多每兩分鐘要得罪你一次,你還能饒恕嗎?

主說,你要饒恕到七十個七次。實際上是說,你不只是要饒恕,你根本是要忘記。神的兒女對於弟兄的這個饒恕,是無限量的,是不計算次數多少的。這才是天國人當有的態度。

今天,我們會講饒恕,但是我們也像彼得一樣,揣著本帳本,心裡在那裡記帳。記下這是第幾次饒恕了我的弟兄,分毫不差,並且還要向主申訴告狀。如果是七十個七次,那就恐怕記也記不清了,因為這完全是聖靈的工作。這就叫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愛我們的主。

雖然你的弟兄每兩分鐘刺激你一次,好像要把你這個人毀了。但是感謝主,那是為使你被製成「珍珠(太13:45)」的最好時機。為什麼應當饒恕到七十個七次呢?沒有別的,只有一個原因,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叫我們能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讓神能得著滿足。

 

2、天國好像王和僕人算帳 (18:23-27

 

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彼得提出饒恕弟兄到七次的思想裡,就含有算帳的味道在裡頭。耶穌回答了彼得的問題,隨後他用一個天國的比喻作饒恕弟兄的說明。主說「天國好像一個王」,他不是和跟他不相干的人算帳,而是「要和他僕人算帳」。正如林後5:10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一千萬銀子」原文是一萬銀他連得,原作重量的單位,後來作猶太貨幣的單位。一萬銀他連得相當於六千萬得拿利,一「得拿利」是羅馬硬幣的名字,就是太20:2的「一錢銀子」,乃是那時一個雇工一天的工資。

當這個王開始算的時候,有一個欠一萬銀他連得的被帶來給他,這個人必須一天不停地工作六千萬天,將近二十萬年,才能獲得還清那筆債的錢。主所用的每一個字都是有意義的。這個比喻才一開始算帳,主就給我們看見,這個人所欠的數目是何等的大!這是指我們得救之後,得罪主所累積的重債,數目如此之大是我們沒有想到的。

25:「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他所欠的是一千萬銀子,是沒有法子還的,因為他沒有什麼可以償還之物。我們在主面前所欠的,永遠是超過我們所能還的。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得對自己的虧欠有正當的估價,必須知道自己沒有任何東西能夠用來償還自己的債。他才會對弟兄的虧欠有寬大的饒恕,這是主引這個比喻的目的。

「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因他沒有可以償還的東西了,主人就吩咐把他自己和他妻子兒女,以及他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其實主人的話乃是叫那僕人清楚看見,就是把他自己和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了,也是沒有法子償還的。

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那僕人也知道自己所欠的數目太大,即使把他的一切都賣掉,還是不夠償還的,所以他就俯伏拜主,求主寬容他,給他時間。他好像是在說,自己的存心並不想賴帳啊!只是現在沒有能力還,懇求主有耐心,寬容我,寬限時間吧,將來我都要還清。

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我們都知道,那僕人欠他主人的是一千萬銀子(一萬銀他連得),這在當時,可以說是個天文數字了。主人無論寬限他多長時間,在他有生之年也無法還清。但由於那僕人情詞迫切地直求(路11:8),「主人就動了慈心」。不但釋放了他,還免了他所欠的債。主在這裡引這個比喻,就是叫我們認識什麼是恩典,什麼是福音。

人在神面前,從來不能清楚知道什麼叫恩典;人在神面前,從來也不清楚知道什麼叫福音。人在神面前,總以為說,今天我不能的,將來我總會能;今天我作不到的,將來我總作得到。所以我們對自己的虧欠,也會像那僕人一樣,求主寬容,讓我們將來還清;我們總想再作點什麼,來彌補一下自己的虧欠。我們有禱告,但多少時候,我們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什麼。

弟兄姊妹,救恩不是按著人的意思、罪人的要求作在人身上的。救恩乃是按著神的意思,神的計畫作在人身上的。路加福音15章裡的那個浪子,當他醒悟過來,要起來回家的時候,他只是準備好向父親認罪,並求父親把他當作一個雇工。

但他沒有想到,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不單接受了他,還把那上好的東西都給了他。他們就快樂起來。這就叫恩典。雖然人對恩典的認識非常少,但只要人真心到神面前來求恩典,主都給他恩典。這一個原則是我們必須牢記的。

7:18:「神阿,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只要我們稍微有一點意思求恩典,主都給我們恩典。並且主所喜愛施的恩典是要作到他自己滿意。我們以為討一塊錢就夠了。如果我們肯向他要,他不是給我們一塊錢,他所給我們的何止千萬!甚至是無處可容。

神總是要作到他滿意為止。因為他所作的,必須和他自己相稱。我們一塊錢收得進去,他卻拿不出來。所有的恩典都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所以,瑪1:9瑪拉基說:「現在我勸你們懇求神,他好施恩與我們。」今天的難處是人不肯到神面前求,只要人有一點盼望求恩典的意思,主都給恩典。而且所給的恩典總是人想不到的大。

7:7主在山上的教訓裡就說過:「你們祈求,就給你們。」並且是「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太9:2的那個癱子,是有人用褥子抬著到主跟前來的,他們的信心不過是盼望癱子行走。但主卻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那裡的「赦」和這裡的「免」在原文是一個詞。在主施恩的時候,總是做出人想不到的事。

等一等,到了路23:42那和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犯人中的一個,他因為感到自己所受的刑罰與他所作的相稱,並且知道耶穌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從而承認耶穌是要來的彌賽亞。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結果,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就是救恩。

弟兄姊妹,浪子只要有口糧充饑,作雇工也行。但父親覺得不行,就恢復了他是兒子的一切。癱子只盼望能夠行走就足夠了,但主覺得不夠,就赦免了他的罪。強盜犯人只想將來在主的國度裡能被主紀念就好了。但主覺得不好,就答應他,今日他就要同主在樂園裡了。人對於恩典的思想,要從神那一邊來看才可以。那個僕人也只是求主寬容時間,留他將來還清就可以了。結果,他的主人就動了慈心,發出憐憫,不是寬容,而是免債。恩典就是這樣。

教會兩千年來,所有人的禱告祈求,遠趕不上主所賜給我們的。不過,神在他兒女中間施恩、免債,好像有個目的,就是凡蒙恩得赦免其罪的人,都得學習施恩典給人,都得心裡柔和謙卑,肯負主的軛,都得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要饒恕犯罪得罪他的弟兄。

 

3、惡僕不憐恤同伴的結局 (18:28-35

 

28:「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遇見」原文含有尋見、查出、發現等意思。「同伴」原文的意思是「一同作僕人的」。「十兩銀子」原文是一百得拿利,相當於那時一個雇工一百天的工資。那僕人蒙主人釋放,並且免了他的債,得到自由。但他一出來,發現一個和他一同作僕人的人,只欠他十兩銀子。

「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竟然完全忘記自己剛剛蒙了那麼大的恩典。便上前揪著他的同伴,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意思就是:無論你欠什麼,都要還!

我們蒙恩得救都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因為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20),是主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20:28)。他的同伴欠他的不過是十兩銀子,一百得拿利,工作三個半月就可以還清了。這是指我們得救之後,弟兄得罪我們的債。主在這裡給我們看見,我們欠主的是一千萬銀子(一萬銀他連得)。同伴欠我們的只是十兩銀子(一百得拿利)。這兩個債的數目是沒法比的。

當我們看見我們欠主的是那麼多的時候,我們就不願意說報答了。我們願意單純作主愛的奴隸,一生跟從他。我們既然接受主那麼大的恩典,就該學習施恩典給同伴。無論如何都得饒恕自己的弟兄才可以。

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他的同伴為欠他的這十兩銀子,也和他採取了同樣的態度,「俯伏央求」;同樣的求告,「寬容我吧」;同樣的盼望,「將來我必還清」。今天,你的弟兄無論如何得罪你,至多是十兩銀子,你要仰起頭來對神說:主啊,既然我欠你的一千萬銀子你都給我免了,我願意饒恕今天所有得罪我的同伴,也饒恕將來得罪我的同伴。主啊,我蒙了你那麼大的恩典,我要學你,我願像你。

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這一個蒙了恩典、得到自由並被免了債的人,他竟然會「不肯」,並且去把他的同伴下在監裡,等他還清所欠的債。弟兄姊妹,聖經給我們看見:有許多的事,我們如果作了,神不歡喜。恐怕其中有一件神很不歡喜的事,就是神的兒女不肯饒恕人;接受恩典的人拒絕施恩典。欠主人大債的人,卻向同伴討小債,這是神所定罪的。虧欠神的人,紀念別人虧欠他,這是神所恨惡的。在神面前,沒有一件事比這一個更醜、更難看了。

31:「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和他一同作僕人的同伴之所以憂愁,是因為看見他所作的醜事(不是道聼塗説,而是親眼看見)。就去把所發生的一切事都告訴了他們的主人。在神的家中,我們若不肯饒恕得罪我們的弟兄,這會使別的弟兄姊妹憂愁,去將這事帶到主的面前。

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那僕人的主人,看見他同伴的憂愁,聽見他同伴的稟告,於是把他叫來,對他說話。「惡奴才」是他的主人對他的評價、判斷,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憫的心。下面的話,就說出他惡的具體事實。主是說,你為自己所欠的債央求我,我就免了你那全部的債。這就是剛才的事。

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那僕人的主人又說:現在這個和你一同作僕人的人,也是為自己所欠的債央求你,你豈「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耶穌引這一個比方,來給我們看一個不肯免去別人債的人,在神面前是何等的無理。如果我們不肯饒恕得罪我們的弟兄,我們就是這樣的惡奴才,就是行了主眼中看為惡的事了。

弟兄姊妹,從心裡饒恕弟兄,乃是天國人當有的態度。主沒有說,他沒有虧欠,主也知道他虧欠你。但是,主要我們能清楚地看見,一個蒙恩得救信主的人,對待另外一個信主的人,如果缺少憐恤的心,沒有饒恕人的事,這一個人就和主不相配。

我們需要看見自己虧欠神的數目是何等的大,才能看見別人虧欠我們的是何等的小。主怎樣對待我們,主也盼望我們怎樣對待別人。主用什麼量器量給我們,主也盼望我們用什麼量器量給別人。路6:38主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在憐恤人的事情上,神願意我們像他。

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那僕人的主人之所以發怒,是因為他沒有憐恤,不肯施恩。他以殘忍對待他的同伴,他這樣無理、少恩的結果,是他的主人把他交給掌管刑罰的人,直到他還清一切所欠的債。「掌刑的」這個詞,全新約只在這裡,主用過一次。他是落在了主的管教裡。

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這是主耶穌對每一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說的,是非常嚴肅的事,因為這關係到進天國。太5:7在山上的教訓裡,耶穌講到天國人所具有的品格時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每一個基督徒遲早要被主培養出憐恤人的性情:歡喜赦免,歡喜饒恕,歡喜忍耐,歡喜寬容;能不計較,能不算帳,能不吹毛求疵,能不尖酸刻薄。

一個能憐恤人的人,就能讓許多事過去。不會一直注意人怎樣待他,自然也就會饒恕人了。基督徒養成這種性情的時候,就起首長大,最終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得能進天國。主將來怎樣對待你,就看你今天在教會裡怎樣對待你的弟兄。你今天以殘忍刻薄對待人,到那一天沒有辦法盼望蒙憐恤。我們每個基督徒若不從心裡饒恕自己的弟兄,神也要這樣待我們了。

正如太25:30所說:「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倘若有誰輕忽自己所蒙的恩,忘記主的教訓,膽敢「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太24:49)」。在想不到的日子,主要來重重地處治他。盼望沒有一個人落在神管教的手裡。人要從心裡饒恕弟兄,像神饒恕人一樣。

弟兄姊妹,基督徒對待人的態度不是根據人的公道思想,乃是根據神的憐恤原則。所有的力量是從裡面發出來的。這是因為基督徒裡面有主的生命。我們不是外面要守人定的律法,而是要憑裡面的生命活出來。

我們說了再說,我們怎樣對待人,神也要怎樣對待我們。如果我們在饒恕人上失敗,神必嚴厲地對付我們。因為神決不寬容一顆不肯饒恕的心。西3:12-13:「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這就是天國人當有的態度。

 

 

教會禱告的職事(倪柝聲)

 

讀經: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史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奉我的名聚會」或譯作「被召聚歸於我的名下。」)(太十八15~20)

 

            這幾節聖經可以分作兩段:十五至十七節是一段,十八至二十節又是一段。我們仔細的把它讀一讀,就要看見這兩段彼此的關係。十五至十七節是說到一件專門的事情,一件特別的事情;十八至二十節是說到普遍的原則。十五至十七節,是說到一件專門的事,需要特別對付的;十八至二十節,是說到普遍的原則,需要認真學習的。十五至十七節的事情雖然是先說,十八至二十節的原則雖然是後說,但是十八至二十節的話,卻比十五至十七節的話更大。換句話說,第一段是個別的事情,第二段是普遍的原則,是大的原則。第一段裏那一件事情如何對付,是根據於第二段裏所說的原則。第二段是一個根基,第一段不過是按那一個根基去作而已。十五至十七節,主耶穌在這裏告訴我們,一個弟兄得罪了另一個弟兄應當怎麼對付。第一要勸他;若是不聽,就帶一兩個人一同去勸;若再不聽,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主耶穌說了這件事情之後,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主的意思是,你們所以這樣作,是因為有這樣大的關係在裏面,有這樣大的原則在裏面。所以說十八至二十節是十五至十七節的根基。

            在這裏,我們不是要講十五至十七節的事情,我們不過要藉這一件事情,來看到大的原則。我們要看見,不只一個弟兄得罪我們,我們要這樣對付,並且千萬的事也都要這樣對付。現在我們要來看在第二段裏神所要我們特別注意的是甚麼。

            第十八節,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一節聖經的特點在那裏呢!這一節聖經的特點是說,地上的舉動是在天上舉動之先。不是天上先捆綁,乃是地上先捆綁;不是天上先釋放,乃是地上先釋放。是在地上已經捆綁了,天上也捆綁;是在地上已經釋放了,天上也釋放。天上的舉動受地上舉動的支配。一切和神相反的都需要捆綁,一切和神相合的都需要釋放;所有的事,不管它該受捆綁也好,不管它該被釋放也好,那一個捆綁,那一個釋放,是從地上起頭的。地上的舉動是在天上的舉動之先,是地上支配天上。

            我們從幾個舊約裏的例子,來看地上如何支配了天上。

            例如:摩西在山頂上,他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同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出十七9~11)。山下的勝敗,到底是誰定規的呢?是神出的主意呢,或者是摩西出的主意?弟兄姊妹,在這裏你要看見神工作的原則、神舉動的祕訣:神所要作的,人如果不要作,神也不能作。你不能叫神作祂所不要作的,但你能攔阻神作祂所要作的。勝敗,在天上是神定規的,但是在人面前是摩西定規的。在天上神要以色列人得勝,但在地上的摩西如果不舉手,以色列人就失敗,加果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是地上支配了天上。

            又如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七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要給他們成就。」神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叫以色列人多起來如羊群一樣。不認識神的人要說,神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如羊群那麼多,神要加就加好了,誰能攔阻祂呢?但是,在這裏有一句話,就是神說,祂要在這件事上被他們求問之後,才給他們成就。這一個原則是頂清楚的:神有一個旨意,神已經定規好了,但是神不能立刻作,神要等以色列人為這件事向神求問之後,神才替他們成就。神要地上來支配天上。

            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十一節,有頂希奇的話:「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看聖經小字註)。弟兄姊妹,你覺得希奇麼?關於眾子的事,關於工作的事,神說:「你們可以吩咐我。」「吩咐我」三個字,人差不多不敢說。人怎可以吩咐神?認識神的人都知道,在神面前不可說狂妄的話。但是神自己說:「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這沒有別的,這是地上支配天上。不是說,神所不作的,我們要勉強祂去作;乃是說,神所要作的,我們可以吩咐祂作。這是我們所站的地位。我們因知道神的旨意,就能對神說:「神,我們要你作這件事;我們定規要你作這件事;神,你非這樣作不可。」我們能在神的面前有剛強的禱告,有能力的禱告。我們必須求神開啟我們的眼睛,看見神在這一個時代裏的工作是怎樣的。在這一個時代裏,神所有的工作都是站在這一個地位上:天上要作,但是天上不就作,要地上作了天上才作。地雖然站在第二,但也是第一。總是等地上動了天上才動,神要地上支配天上。

 

{\Section:TopicID=180}和諧的意志】有人要問,神為甚麼要地上來支配天上呢?要懂得這一個,我們就必須記得,我們的神在時間裏是受限制的。(這裏所說的時間,是指兩個永世中間的這一段。有一個過去的永世,有一個將來的永世,在這兩個永世中間的叫作時間。)神在時間裏是受限制的,神不能自由作祂自己所要作的,這就是神造人所受的約束。憑創世記第二章來看,神造人是給人自由意志的。神有神的旨意,人有人的意志,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一不合,神就立刻受限制。比方:在一個房間裏有桌子,有椅子,有地板,有天花板,人呢,只有你一個,那你可以不受限制,你要怎麼作就怎麼作,桌子、椅子、地板、天花板,都不會限制你。神是有能力的神,祂甚麼都作得到。如果在地上都是沒有靈的物質,神可以不受任何的限制。但是,有一天神造了人。那一個人不像一塊石頭,不像一根木頭,不像一張桌子,不像一把椅子,讓神把它擺在這裏,就在這裏把它搬到那裏就到那裏。神造的那一個人是有自由意志的,那一個人可以決定說,我聽神的話,那一個人也可以決定說,我不聽神的話。神沒有造出一個人是非聽祂的話不可的。神所造一個人是有自由意志的,神所造的一個人是能聽神的話,也能不聽神的話的。當神造了這樣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之後,神的能力就受這一個人的限制了,神就不能光憑祂所要的去作,神還得問人到底要不要,神還得問人到底肯不肯。神不能把人當作木頭、石頭、桌子、椅子,因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從神造人起一直到今天,人的自由意志可讓神的權柄通過,也可以攔阻神的權柄通過。所以我們說,在這一個時間裏,介乎兩個永世之間的時間裏,神的權柄是受人的限制的。

            神為甚麼要在這一個時間裏受限制呢!因為神知道祂在第二個永世裏要得一個和諧的意志,就是人自由的意志和神的旨意是和諧的。這是神的榮耀。比方:一本書,你把它擺在桌子上,它就在桌子上,你把它擺在書架上,它就在書架上,它很聽你的話,但是它這樣的聽你的話,你還覺得不滿意,因為它沒有自由意志,它完全是被動的。神不樂意祂所造的人像一本書那樣聽人擺佈。神願意人完全順服祂,神也給人一個自由的意志,神的意思是要人的自由意志揀選順服祂。這是神的榮耀!在將來的永世裏,人自由的意志要和神永遠的旨意合在一起。那一個時候,神永遠的旨意得成功的時候,人自由的意志與神永遠的旨意是和諧的。在每一個人的生命裏都有自由意志,而每一個自由意志都是合乎神的旨意的。在將來的永世裏,人有自由的意志,人的意志揀選站在神的一邊,人能反對神而不反對神。阿利路亞!人有反對神的自由,可是人不反對神;人所作的,就是神所要作的。這一種和諧的意志乃是神的榮耀!

            在將來的永世裏,人的意志雖然是自由的,但人的意志都是合乎神的旨意,沒有一個意志是不服神的權柄的。但是在時間裏,神受人的限制;神所要作的人不作;神要作這麼多,人只要作那麼多;神要作得大,人要作得小;神要作得小,人要作得大;神竟然沒有自由!在時間裏,神的動作受了人的支配。這裏所說的人是指教會說的。在時間裏,神所有的動作,是受教會的支配的,因為教會是代表將來在第二個永世裏的人。教會在今天是為神的旨意站在地上的,所以,教會今天如果趕上神的旨意,神就不受限制,教會今天如果趕不上神的旨意,神就要受限制。神是要藉教會來作祂所要作的。今天教會是預先站在永世裏的人所站的地位上。那個時候,人的意志雖然是自由的,但他是完全站在神永遠的旨意一邊的。教會今天是預先站在那個地位上。神在永世裏怎樣能夠藉新耶路撒冷──羔羊的妻──來顯明祂自己,神今天也能藉基督的身體來顯明祂自己。教會雖然有一個自由的意志,但是教會是把她的意志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好像在神的旨意以外沒有另外一個自由意志一樣,神要怎麼作,就怎麼作。今天因教會把她的意志完全擺在神的旨意之下,神就好像在永世裏一樣,好像在宇宙中沒有第二個意志來反對祂一樣。這是神的榮耀!

            所以我們要看見教會在神面前所站的地位。我們不能把教會拉低到一個地步說,教會不過是聚會而已。不!教會是一班人蒙寶血所救贖,被聖靈所重生,同時將自己交在神的手裏,樂意接受神的旨意,樂意遵行神的旨意,樂意為神站在地上來維持神的見證的。

            我們必須看見,神今天作事有一個定律,就是因地上有自由意志的緣故,神不肯用祂自己的旨意來抹煞人。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奇怪,這是事實。神是在天上,而祂今天在地上所要作的一切事,都得先有地上的意志這樣定規,這樣贊成,然後祂才有所舉動。祂不肯不顧地上的意志,祂不肯剝奪地上的意志,而有單獨的舉動。所有和祂發生關係的事,都得有地上的意志來與神合作,神才作。是地上要作,所以神作;是地上定規,所以神作。神必須得人的意志與祂的旨意和諧,這一種和諧的意志,是神極大的榮耀!

 

{\Section:TopicID=181}三個大原則】我們已經說了,一切的事,神都有祂的旨意,但是神自己並不單獨有舉動,並不單獨來作。神有了旨意,還得有地上的自由意志響應神的旨意,神才有所舉動。如果只有天上的,神就不舉動,等到地上也要這個的時候,天上的舉動就也成功在地上。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教會的職事。弟兄姊妹,你要知道,教會的職事不只是傳福音(不是說不要傳福音,是說教會的職事不只是傳福音),教會的職事是要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教會怎樣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呢?就是在地上禱告。禱告,不是像有的人所想的那麼小的事,那麼無關緊要的事,那麼可有可無的事。禱告是一個工作。教會對神說:「神,我們要你的旨意。」這個叫作禱告。教會知道了神的心意,教會就開口要那一個,這就叫作禱告。教會如果沒有這個,教會在地上就沒有多大用處。

            許多靈修的禱告、交通的禱告,求討的禱告,決不能代替工作的禱告、職事的禱告。如果你所有的禱告,不過是靈修的禱告、交通的禱告、求討的禱告,你的禱告就太小了。工作的禱告、職事的禱告,就是你站在神一邊,你要神所要的。弟兄姊妹,禱告如果是照神的旨意,禱告就是最厲害的東西。教會禱告,就是說,教會把神的旨意找出來了,教會把神的旨意說出來了。禱告不只是求告神,禱告也是一個宣告。教會禱告,就是教會站在神的一邊宣告說,人所要的就是神所要的。教會如果是這樣宣告,那一個宣告就立刻生效。

            現在我們要從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的話,來看職事的禱告的三個大原則:

 

{\Section:TopicID=182}說出神的旨意】第十八節,主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裏的「你們」是誰?是教會,因為主在上文(17)說教會,這裏接說你們。這一節聖經的意思就是:你們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天上也要捆綁;你們教會在地上所釋放的,天上也要釋放。這裏面有一個頂要緊的原則,就是今天神作事要通過教會,神不能要作就作,神要通過教會才能作,沒有通過教會就不能作。弟兄姊妹,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原則。今天神作事,不能只憑祂自己,因為還有一個自由意志,這一個意志如果不合作,神就沒有法子作。今天教會的能力有多大,所顯出神的能力也有多大。因為神的能力今天是通過教會來彰顯的。神將祂自己擺在教會裏。教會能夠達到一個高的地位、大的地位,神的能力也能夠達到高的地位,大的地位。教會的能力如果達不到高的地位、大的地位,神也就不能顯出高的能力、大的能力來。這就像自來水公司的水池是那麼大,而在你家裏只有一個小小的管子,就不能流出多少水來。你家裏要流出更多的水,那你接水的管子就必須大。今天教會的度量有多大,神的力量也彰顯有多大。就像有一次神在基督裏顯出來,基督的度量有多大,神的顯現就也有多大。今天神在教會裏顯出來,教會的度量有多大,彰顯神有多大,你才能認識神有多大。

            我們必須看見,今天神在地上所要作的一切事,先要教會和祂站在一起,然後藉教會去作。神在今天所要作的,神不能單獨去作,必須教會和祂合作,神才能作。教會是神藉她來彰顯自己的。我們再說,教會就像一個水管,管子如果小,就是有像長江那麼多的水,也不能流出多少水來。神在天上要作,但是要地上動了,祂才能作。有許多事情是神在天上所要捆綁的,有許多事情是神在天上所要釋放的。有許多事情,有許多人,有許多東西,有許多和祂相反的,神盼望這些能被捆綁。有許多屬靈的,有許多有價值的,有許多有益處的、成聖的、出乎祂自己的,神盼望這些能得釋放。所有的問題是地上有沒有人先捆綁神所要捆綁的,先釋放神所要釋放的。神要地上支配天上,神要教會在地上支配天上。

            這不是說,神不是全能的。神是全能的。但是在地上必須有一個管子,才能顯出神的全能。我們不能加增神的能力,但是,我們能阻礙神的能力。人不能加增神的能力,人卻能阻礙神的能力。我們不能求神作祂所不要作的事,但是我們能限制神作祂所要作的事。我們不能求神作祂所不肯作的事,但是我們能攔阻神作祂所肯作的事。弟兄姊妹,你看見麼?在教會裏面有一個能力,會叫神的能力受她的支配。她能讓神作祂所要作的,她也能攔阻神作祂所要作的。我們的眼睛要看到將來,有一天神要擴充教會到一個地步成為新耶路撒冷,神的榮耀要從教會彰顯出來,沒有任何的難處。今天,神要教會在地上先釋放,然後神在天上也釋放;神要教會在地上先捆綁,然後神在天上也捆綁。天上不先作事,天上跟地上來作事;神不先作事,神跟教會來作事。哦,弟兄姊妹,既然如此,教會的責任是何等的大呢!

            我們已經說過,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七節所說的,不過是一件事情,而底下所說的卻是一個大的原則。有一個弟兄得罪了人,卻不肯承認他犯了罪,不肯承認他自己的錯。教會來勸他,他也不聽,所以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那個犯罪的弟兄或者說:「你們是誰,你們可以把我當作外邦人和稅吏,我不來聚會好了,你們這個地方不好來,我還有許多別的地方好去呢。」我們看主耶穌下面說甚麼?「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所以,教會如果斷定要看他像外邦人一樣,神在天上也要看他像外邦人一樣;教會在地上看他像稅吏,神在天上也要看他像稅吏。換句話說,教會在地上所作的,神在天上也照樣作。主不過是引一件事來證明這一個原則。這一個原則就是:教會在地上所作的事,神在天上也作。教會如果把那一個弟兄看作像外邦人和稅吏,神在天上也把那個弟兄看作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不只這一件事是這個原則,還有千萬的事也是這個原則。這裏的事,不過是一個例,說到教會所能作的有多少,然後給我們看見那一個原則有多大。

            教會是神所揀選的一個器皿,神把祂自己的旨意擺在這一個器皿裏面,讓她在地上宣告神的旨意。地上要,天上就要;教會要,神就要。所以,神的要求如果在教會身上遇見攔阻,神在天上要成功的就不能成功。

            有許多弟兄姊妹,一天到晚在那裏背負重擔。背負重擔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禱告。自來水的龍頭一開,水就流出來;一關,水就被塞住。你想,是把水放出來了水的壓力大呢,還是把水塞住了水的壓力大?我們都知道,水放出來了,壓力就小,水塞住了,壓力反而大。教會禱告,就像水管開放,越放壓力越減輕;教會不禱告,就像水管被塞住,越過壓力越重。神要作一件事,神就把這一個負擔加在一個弟兄身上,加在一個姊妹身上,加在整個教會身上。教會如果禱告,教會如果盡職,就越禱告,裏面越覺得輕鬆。教會禱告一次,就輕鬆一點;禱告兩次,禱告五次,禱告十次,禱告二十次,就更輕鬆了。教會如果不禱告,裏面就發悶,裏面就覺得背負重擔;教會如果再不禱告,裏面好像要悶死了。所以,弟兄姊妹,你裏面如果覺得重,覺得悶,這沒有別的,這是因為你在神面前沒有盡你的職事。神的壓力壓在你身上,你試試看花半個鐘頭、一個鐘頭禱告,你的氣就透了,你就輕鬆起來了。

            所以,教會禱告的職事是甚麼?就是神將祂自己所要作的事告訴教會,教會在地上將神所要作的事禱告出來。這一個禱告,不是要神去作我們所要作的,乃是要神去作神所要作的。哦,弟兄姊妹,教會在地上就是宣告神的旨意。教會在地上宣告說,這是我們所要的。在這一點上,教會如果失敗了,教會在神的手裏就沒有多大用處。即使其餘的都好,如果這一點不好,就沒有多大用處。教會最大的用處,就是為神的旨意,就是要讓神的旨意能通行在地上。

 

{\Section:TopicID=183}在聖靈裏的和諧】我們已經看見,教會應該捆綁神所要捆綁的,教會應該釋放神所要釋放的。那麼,教會怎樣來捆綁,怎樣來釋放呢?第十九節,主告訴我們說:「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另譯)。第十八節是注重地上、天上,這一節還是注重地上、天上。第十八節說,地上捆綁,天上也捆綁;地上釋放,天上也釋放。第十九節說,地上所求的,父就在天上成就。主耶穌所注意的,不光是你們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乃是你們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然後無論求甚麼。按原文,在這裏有兩個「無論甚麼」,第一是「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然後是「無論求甚麼」。主的意思不是說,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求一件事;乃是說,你們如果是同心合意的對於任何事,然後在你們所同心合意的那任何事中,你們無論求那一點,我父在天上都必定為他們成全。這就是身體的合一,在聖靈裏的合一。

            一個人的肉體如果從來沒有經過對付,就要以為自己是了不得的人,叫天都聽我了。不。你如果不是在聖靈的合一裏,不是在聖靈的和諧裏禱告,你看天聽不聽你?你這樣去禱告,你所捆綁的,天並不捆綁,你所釋放的,天並不釋放。要叫天上也捆綁,要叫天上也釋放,這不是你個人所能作得到的。你如果想你一個人能,這是太愚昧的思想。主是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這意思就是說,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對於無論甚麼事是和諧的,是像音樂那樣和諧的,然後你們無論求甚麼,我父在天上必為他們成就。這樣的禱告,需要在禱告的人裏面有聖靈的組織。我被神帶到一個地步,拒絕我自己所要的,只要主所要的;另外有一個弟兄,也被聖靈帶到一個地步,拒絕他自己所要的,只要主所要的;我和他,他和我,彼此都被帶到這樣一個地步,像音樂一樣的和諧,然後無論求甚麼,神在天上必為他們成就。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是意見相同了,禱告就能蒙神垂聽。不。許多時候意見很相同的人,也有許多摩擦。目的相同的,也不一定就不生摩擦。也許兩個人都是要傳福音,但是兩個人會爭起來。也許兩個人都要幫助人,但是兩個人起了摩擦。目的相同,不一定就是和諧的。我們必須知道,在肉體裏沒有和諧的可能。但是當我們天然的生命受了主的對付,你活在聖靈裏,他也活在聖靈裏;你活在基督裏,他也活在基督裏,彼此才能和諧,彼此才能有同樣的看法,彼此才能有同心合意的禱告。

            這裏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你們對於無論甚麼事的和諧,另一方面是你們對於無論甚麼事的禱告。我們必須被神帶到這一個地步。基督徒的和諧,除了在基督的身體裏面找得之外,再也找不了。和諧是在基督的身體裏面的。只有在基督的身體裏是不相爭的,只有在基督的身體裏是和諧的。我們天然的生命受主對付,被主帶到一個地步,真認識甚麼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是和諧的,那麼在一起禱告也是和諧的。當我們站在那一個地位上是和諧的,所以在那一件事情上也是和諧的。我們所看的是和諧的,就能叫我們作神旨意的出口。弟兄姊妹,你對於某件事要禱告的時候,如果你有另外一種的看法,你要小心,恐怕你會錯。只有整個教會聚集在一起,能和諧的對於一件事,那一件事就必定是天上要作的。所以我們要相信教會。

            我們要記得,禱告不是頭一件事,禱告是和諧之後的事。教會如果要在地上有這一種職事的禱告,每一個弟兄姊妹就必須學習在主面前拒絕肉體的生命,不然,就沒有用處。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是十分奇妙的。主耶穌不是說,你們奉我的名求,父就聽;主耶穌也不是說,我替你們求,父就聽。主耶穌是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哦,如果我們是同心合意的話,天門就都開啟了!一個弟兄得罪了另一個弟兄,在教會沒有對付那個弟兄之前,那個被得罪的弟兄要同一兩個弟兄去勸他。在教會沒有對付那個弟兄之前,是兩個弟兄先來。不是那兩個弟兄所看見的和教會所看見的不同,乃是那兩個弟兄先這樣看見了,等一等教會也是和那兩個弟兄所看見的一樣。換句話說,那兩個弟兄是站在教會的地位上。主的意思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就是教會在地上。教會所看的,和那兩個弟兄所看的是一致的。這就是職事禱告的結果。因為在看法一致之先,他們必定是同心合意對於無論甚麼事,而同心合意為一件事來禱告。

            教會禱告的職事,就是在地上禱告,叫天上有舉動。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記得,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這一種禱告,決不是靈修的禱告所能包括的,也決不是個人的禱告所能包括的。許多時候你個人有所缺少,你可以求神,神也應允你所求的;為個人的禱告不是一點地位都沒有。許多時候,你覺得神的親近,感謝主,靈修的禱告神也聽。這都是不可輕看的。我們承認,一個弟兄,一個姊妹,禱告沒有得答應,不對,不覺得神的親近也不對。我們要注意個人的禱告,要注意靈修的禱告。特別是少年的弟兄姊妹,若沒有這一個,就不能走前面的路。另一面,弟兄姊妹,你要看見,禱告不光是為個人的,不光是為靈修的,禱告更是為職事的,禱告更是為工作的。這一個在地上的禱告就是教會的職事,就是教會的工作,就是教會在神面前所應該負的責任。教會的禱告是天的出口。教會的禱告是說,神要作一件事,教會在地上預先將那件事禱告過,叫那件事在地上能以實現,讓神的目的能以達到。

            教會的職事,就是基督身體的職事,基督身體的職事是禱告。這一個禱告不只是為靈修的,不只是為個人的需要的,更是為「天」的。這一個禱告是說,在這裏有一個人失去了交通,不聽一個弟兄的勸勉,不聽兩三個弟兄的勸勉,不聽教會的斷案,神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但是神不能立即作這件事,神要等教會來作,神要教會用禱告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神在天上才成就這件事。教會在地上如果負起這個責任來禱告,你就能看見,這一個人,他所有的生命、他所有的屬靈的生活,從那一天起枯乾了,從那一天起好像和神沒有分了。神要作這件事,但神要等教會禱告了才作。神有許多事堆在天上,壓在天上,不能作,因為地上沒有神的出口。在天上不知道有多少事情壓在那裏,堆在那裏,神不能作,因為教會沒有用她的自由意志站在神一邊來達到神的目的。弟兄姊妹,你要記得,教會最高的工作,教會所能作的最大的工作,就是作神旨意的出口。教會作神旨意的出口,乃是藉禱告。這個禱告不是零碎的禱告,乃是一種作職事的禱告,乃是一種工作的禱告。神紿人異象,神開人的眼睛,叫人看見神的旨意,所以人在這裏不住禱告。

            在這裏主給我們看見個人的禱告不行,至少要有兩個人。你如果不看見這一個,你就不知道主在這裏為甚麼這樣說。約翰福音裏的禱告都是個人的,所以約翰福音有話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在這裏沒有人數的條件。但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裏是有人數的條件的,最少要兩個人。主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至少兩個,因為這是交通的問題。不是一個人作這件事,不是一個人作神的出口,是兩個人。這兩個人的原則,就是教會的原則,就是基督身體的原則。這種禱告雖然是兩個人,但「同心合意」卻是不可少的。同心合意是和諧。兩個人必須和諧,必須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必須知道甚麼是身體的生命。兩個人在這裏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對神說:我們要你的旨意通行──在天上通行,在地上也通行。當教會站在這一個地位上來求的時候,你就看見無論求甚麼,在天上的父必要成全。

            弟兄姊妹,當我們真的起來站在教會的地位上,在神面前來負責作這一種職事的禱告的時候,你才看見,神的旨意在你所在的那個教會是通行的。不然,你所在的那個教會一切都是空的。這一種的禱告,人數少也好,人數多也好,總要有一個剛強的禱告。因為神今天作事作到甚麼程度,是憑教會的禱告來測量的。神的能力不能大過教會的禱告,今天神的能力最大是像教會的禱告那麼大。這不是說神的能力在天上是如此。神的能力在天上是沒有限量的。在今天,神的能力在地上顯出來多少,就看教會在地上的禱告有多少。因教會的禱告,我們就能量出神所顯出來的能力,所以教會要學習大的禱告、大的要求。許多時候,教會的禱告那麼小,一直是為那些普通的問題。這不夠,今天教會需要有大的禱告,需要有大的要求。教會到這麼豐富的神面前來,不能有小的禱告;教會到這麼豐富的神面前來,不能有小的要求;教會到這麼大的神面前來,就要有大的事情發生。教會在神面前的度量如果只有這麼大,就不免限制了神的能力的彰顯。我們要知道,得勝者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撒但還沒有被扔在無底坑裏,神必須得器皿,為祂的見證,神才能作出祂所要作的事情。需要教會有大的禱告把神顯出來。這是教會的職事。弟兄姊妹,我們不知道神經過我們的禱告聚會的時候,能不能說,這個教會有職事的禱告?不是次數多少的問題,是有沒有分量在裏頭。當你看見教會禱告的責任,你就看見你所禱告的不夠大,你是在那裏限制了神,攔阻了神作祂所要作的。這是教會曠職!這是何等可悲痛的情形呢!

            問題是在這裏:神能不能得教會忠心於她的職事,就看我們這一班人在神面前是該被淘汰的人,或者我們真是神的器皿,能夠達到神的目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大聲呼喊說,神所注意的,是教會忠心不忠心於她的職事。教會的職事是禱告──不是普通的那麼小的禱告,乃是預先為神開路的那一種禱告。是神在那裏要作一件事,教會先用禱告把它預備好了,神才有路可通。教會必須有大的禱告、厲害的禱告、剛強的禱告。禱告在神面前不是那麼小的。禱告如果一直以自己為中心,以個人的難處為中心,以小得小失為中心,就很難有路通行神永遠的旨意。許多事情都應當把我們推到深處去,在禱告的事情上,更應當把我們推到深處去。

            兩個人同心合意,不是一句空話,不是一句口頭語。我們如果不知道甚麼叫作基督的身體,我們如果沒有站在該站的那個地位上,就是有兩百個人在一起禱告也沒有用處。我們如果認識基督的身體,站在這個身體裏所該站的地位上,拒絕自己的肉體,不是為自己有所求,乃是要神的旨意能通行在地上,我們就必能看見那一個禱告是和諧的。這樣,我們在地上禱告,神在天上就必為我們成全。

            請注意:第十八節有一個詞是特別寶貴的。這個詞就是「凡」!第十九節有一個詞也是特別寶貴的,這個詞就是「無論甚麼」!主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意思就是地上所捆綁的有多少,天上所捆綁的也有多少;地上所釋放的有多少,天上所釋放的也有多少。地上的度量有多大,天上的度量也有多大。地上的度量不怕太大,因為天上的度量總是比地上的度量大,地上的度量總是趕不上天上的度量。天上所要捆綁的,總是比地上所要捆綁的多;天上所要釋放的,也總是比地上所要釋放的多。主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種捆綁,這種釋放,不是個人所能為力的,必須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弟兄姊妹,神的能力永遠比我們的能力大。自來水公司水池裏的水,永遠比我們水管子裏的水多。井裏的水,永遠比我們桶裏的水多。天上的能力,永遠不能憑地上的眼光來測量。

 

{\Section:TopicID=184}被召聚來聚會】第二十節,主說:「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是第三個原則,最深的一個原則。第十八節是一個原則,第十九節是一個原則,第二十節又是一個原則。第二十節的原則,比第十九節的原則還要廣。第十九節說:「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為甚麼?「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為甚麼在地上有這麼大的能力?為甚麼和諧的禱告有這麼大的能力?為甚麼兩三個人和諧的禱告有這麼大的能力?因為甚麼時候我們被召聚歸於主的名下,主就在那裏!這就是同心合意的原因。第十八節是說到地上與天上關係,第十九節是說到地上同心合意的禱告,第二十節是說到怎樣有這一個同心合意。

            我們是被召聚的。不是我們來聚會,乃是我們被召聚來聚會。自己來聚會和被召聚來聚會是不同的。被召聚,是被主召聚來的;不是你自己來,乃是主召你來。許多人來聚會,不過是來看看的,是來參觀的,結局甚麼都沒有。可是有的人是主在他裏面說話,叫他覺得,今天如果不來,裏面好像缺了一件東西。主這樣召聚來的人,他們是歸於主的名下而聚集,他們是為主的名而來的。這樣的弟兄姊妹,他甚麼時候來聚一個會,他能對神說:「我是為主的名,為榮耀你的兒子,我在這裏不是為我自己。」弟兄姊妹大家都是被召聚為主的名的時候,感謝神,就同心合意,就和諧。你到一個聚會裏,是為你自己的事,當然不和諧。如果你要這一個,不是因為你要,乃是主要,你不要這一個,也不是因為你不要,乃是主不要,當然就同心合意。神的兒女是被主召聚的,是歸於主的名下的,主說,「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是主在那裏引導。因主在那裏引導,因主在那裏光照,因主在那裏說話,因主在那裏賜下啟示的緣故,所以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因為是主在那裏和祂的教會一同作。

            所以,我們要學習怎樣在主面前拒絕自己。祂每一次召我們來聚會的時候,我們要學習尋求祂的榮耀,我們的心向祂的名,要祂的名高過一切的名,要一切的偶像都被摔碎,這樣,祂就帶領我們。弟兄姊妹,這不是感覺,這不是理想,這是事實。教會如果是正常的,教會每一次聚會完了之後,主在不在教會中間,教會能知道。當主在教會中間的時候,教會就又豐富、又剛強。這樣的時候,教會就能夠捆綁,教會也就能夠釋放。若沒有主在中間,這些就是作不到的事。只有教會才有這麼厲害,個人作不到。

            求主使我們對於禱告有更深的認識,有更深的學習。禱告,光是個人的、靈修的不夠,必須有工作的、職事的才行。求主用能力維持我們,叫我們每一次聚集在一起的時候,能夠用禱告來作工,用禱告來盡教會的職事,好叫主能夠作祂所要作的。

 

 

     讓小孩到我這裡來    百川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10節,十九章14

 

「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

    一九四二年暑假,我從小學畢業,回到偏僻的鄉下,無所事事,父親年近六十,正從傳道工廠退休下來,開始他的歸隱生活

    這偏僻的鄉間,交通不便,消息閉塞連個郵筒都沒有,也沒有報紙,對外消息完全隔絕,只有幾天一次的趕集鄉人,從二十裡外的墟場帶回若干口信,老人家所關心的,還不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的新聞,乃是今天墟場的肉價如何,漲價了沒有。

    我那段時候,無所事事,每天不是看傳奇小說,就是到溪裡摸魚。我記得聖經中以撒的事蹟,說他年老時候眼睛昏花,看不分明,整天掛著他所愛的美味,並且因為常常吃美味而特別喜歡以掃。我那時候也很被父親喜愛,因為他常吃我從溪裡摸上來的鮮魚,每餐的飯桌上都擺著一大盤煎成金黃色的魚,父親抓須而笑,大有以撒晚年的情趣。

    二三月間,鶯飛草長,稻田裡的秧已經插好了,一種五顏六色的鬥魚開始在田裡結巢產卵,而溪裡的魚愈摸愈少,我的興趣轉向鬥魚的飼養,父親失去美味,興致也沒有以往那麼好。

    一天,父親見我無所事事,以略帶煩惱的表情,命我攜一竹籃到田裡拾田螺去。這種田螺在我們家鄉是較賤的食物,產量極多,但必須在冬天才有,插秧以後便沒有了。在一片廣大偏僻的山野田間,我獨自一人踟躇在阡陌之間,希奇鬥魚的數量何其多,捕捉不盡,而田螺卻不見蹤跡,看看太陽快臨頭頂正中,籃中還是空的,收穫全無:心中急得如同火燒,回去必得挨一頓罵

    人在走頭無路時候便會想到主,連小孩子也不例外,本文的故事便在此時發生,使我深深體會主日學工作的重要性,叫小孩子從小認識主,倚靠主,在急難之時求告主。我那時候唯一的方法就是禱告,不斷的呼求說:「主啊,主啊!」這從主日學裡學來的最簡單禱文,代表我向主呼求的一切內容。這一次在田間的禱告,幫助我能憶起自己得救的年日,不能不說忘記是教會中主日學工作的成果。

    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又說:「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十九14,十八10)。甚願教會的領袖不把小孩子的工作看輕,因為事實證明,今天許多信徒的得救多是從作小孩子開始,這是撒種,到了時候便有收成的。他們在有困難時會呼求主,因呼求主而得救。

 

「他們的使者常在我父面前」

    是個豔陽天氣,一早跨出大門,朝山上跑,正開始我一天的遊玩節目,我家對面有座高山,登臨其上可以倚覽山川形勢,「樂山樂水」是我鄉居時的快樂。

    剛跨過稻田陌徑,只聽得水田裡「潑喇」一聲,是什麼活物竄入岸隴呢?夜來晴空一片,這裡蛙聲處處,難道是田雞出洞?老螫曝陽?要追查個究竟。

    毫未考慮到有什麼危險,放下書包,卷起袖褲,朝那岸隴渾水之處伸手一搗,以摸魚手法探入,果然—有活物在內,但:似鱔非鱔,似魚非魚?觸其皮膚,表面粗糙,探其身體,蠢蠢而動,撫其輪廓,又圓又長,不知何物?欲將之拉出,則其身體愈收縮;欲棄之,則美味可惜,勢須下番功夫方能到手。

    第一步,先「築堤」,四周挖泥包圍其岩洞。第二步,再「幹水」,將其裡外積水舀幹。第三步,要「眼明手快」,在牠將逃未逃之時,一擒到手,免得功虧一簣,被牠溜脫。

    看著水已舀幹,洞口暴露,而未見牠逃走,只得俯身而下,探其究竟,在陽光照射之下,哎呀,赫然一條毒蛇盤踞洞中,何等怕人的景像!

    記得主日學小孩子常背誦下列金句:

    「白日太陽必不傷你,夜間月亮必不害你。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祂要保護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詩一二一68 )這一次的經歷證明小孩子的使者常在父的面前,替神保護看守他們;免受一切的災害。在鄉下醫藥缺乏地方,知被毒蛇咬了,其危險性有多大,是可以想像的。

    要記得主說:「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當把你家中的孩子們送入主日學校,把他們交托給萬能的主吧!在這危險四伏世界中,父母的保護究竟有限,惟有天父的保護是無微不至的。

 

          主尋迷羊    何敬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12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尋找那只迷路的羊嗎?」(太十八12

    上面這節聖經是耶穌所設的一個比喻,曾感動了千萬人的心,從迷途中轉向神。聖靈並借著一位姊妹克禮芬( EC.CLEPHANE 18301869)用詩歌的方式,將它生動的描寫出來。牧人尋找迷羊的心境,在此詩中緊緊扣人心弦。下面就是這首詩的詩詞:

    1)一百隻羊,有九十九,在主欄中安睡;但有一隻遠離家門,迷路群山之間,遠在荒山空穀徘徊,遠離良牧照顧慈懷。

    2)此間主有九十九隻,難道還嫌不夠?良牧回答:那只迷羊,本來是我所有;路徑雖然高低不平,曠野雖遠,我必去尋。

    3)得救之羊,從未知道,路中山高水深;不知長夜何等黑暗,尋羊何等艱辛。曠野之中,救主遙聞,迷羊失望垂死哀鳴。

    4)問主「山徑沿途血跡,到底從何而來?」主說「牧人必須流血,迷羊才救得回。」問主「雙手何來傷痕?」主說「因為路多荊棘。」主說,「因為路多荊棘」。

    5)遠從迅雷轟破之山,穿過危崖絕壁,牧人呼聲直達天門,「樂哉迷羊已得。」圍繞寶座天使和唱,「樂哉主已覓得迷羊。」「樂哉主已覓得迷羊。」

    這首詩產生的背景,是很悲慘的,因為它原是哀悼一位青年的挽歌。

    克禮芬女士的哥哥是一個嗜酒如命的青年,一次遠離家鄉蘇格蘭,到加拿大謀生,因為生性不羈,每日都喝的酩酊大醉,一日,他又喝得不省人事,倒在途中,直到次日清道夫發現時,因受整夜寒風之侵襲,竟因此與世長辭了。

    死亡的噩耗傳到家鄉,全家人都為他哀泣悲痛,但最難過的是他的妹妹,她獨自回到房中痛哭悲傷。當時,突然有靈感進入她心中,她愛她那流浪的哥哥,就發自她那靈魂深處的愛很快的寫完這首詩歌。

    原詩不過是一時的感情寄託的作品,這雖是一幕悲劇的故事,但從來沒人想到後來神用以安慰幫助許多的人,回轉接受主。

    幾年之後,作者去世了,當她的家人發現這首動人的詩歌之後,便送到一家報館,請求發表,也就在此時,佈道家慕迪的同工山褀,發現此詩,深受感動,而將它珍藏在日記中,預備日後參考使用。

    一日在復興佈道之後,慕迪請山祺用一首合題的詩歌獨唱,左思右想,他使用了這首詩,他經過禱告,坐在琴前,一字一音的唱完了這首「主尋迷羊」,慕迪與聽眾都深受感動,蘇格蘭的大復興就是這樣開始了。

    從寫詩到今天,真不知感動了多少的人,痛改前非,決志歸向耶穌基督,不再作迷途的羔羊。

  

 人最大的價值是什麼?    蔡國山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12節;路加福音十九章3940

   

有時看聖經我們會覺得主耶穌的比喻非常奇妙,雖然熟悉卻未曾深入瞭解,這使我們想起神的一句話「天地會廢去,但我的話一點一畫都不會廢去」馬太福音九章卅五節曾說:「耶穌出來,祂見有許多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為何耶穌將人比喻羊?無論是牧牛或牧馬,牧者一定是常在後,而牧羊者卻都是常在羊群前。有動物學家研究的結果,他們發現最容易迷途的動物就是羊,牠不知前面的路如何走僅能跟著前頭的羊的腳步行走,因此若有一隻羊跌落懸崖,走在後面的羊群也必跟著跌落。」

    世上的人就如同羊群,容易迷途不知如何返家。所以耶穌將人比喻成羊,將人的本性表露無遺,世人若不能跟著主耶穌的腳步走,必無法回到自己的家。哲學家、文學家以很多的理論要為世人尋找一條真道,但除了聖經以外,別無他途,約翰福音十章四節「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能聽牧者的聲音,世人最大的價值也在此。

    1)認得聲音:我們若不能認得神的聲音就沒有什麼價值可言,羊能認得牧羊者的聲音,基督徒不認得神的話嗎?耶穌不僅以羊比喻人,祂本身甚至為了拯救世人成為卑微的羔羊,被揶揄只能救別人不能救自己,但這種愛是超越世上一切的感情,因世人僅救自己不會救他人,因此人能認得神的聲音,尋求主,這是最大的價值。

    2)尊主為大:王將騎驢進耶路撒冷時,吩咐門徒往對面村牽驢並說因為那是「主要用的」,那匹驢想像中必是溫順的似懂得耶穌就是他的主人,中國人常說驢愚蠢,為了使驢推磨朦其眼睛在鼻端塗以麻油,為了找到香味整日在磨房裡繞,為了小許的引誘用身心去找尋,這如同世人一般,驢愚人亦未必聰明,但驢能認識主,世人有幾?「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人的最大價值也即在此,能尊主為大,人像驢一樣沒什麼價值,是愚蠢的,但驢能認識主讓主使用,在日常生活中若能遵照主的旨意那麼價值也就表現出來了。

    3)榮耀神:路加十九章40節:「我告訴你們,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為何將石頭比喻喻成人會呼叫?試想石頭代表什麼?路加福音十三14,代表怨恨。約翰福音三5 ;代表刑罰武器,路加福音十一11代表無情,路加福音三8代表好榜樣,馬太廿七福音60代表沒生命,今天的世人和石頭差多少,社會上充滿了怨恨、無情,人若離開主耶穌怎能說有實在的生命?人見石頭呼叫不知有何感想。基督徒難道不能呼叫榮耀神?人最大的價值也就在能將一切的榮耀歸於主,在人生旅途中經常會遇到挫折,會埋怨神不公平,但回想起來我們竟不如石頭,神賜與超越的愛預備一切最好的,但我們不知感謝。

    今天在世上能有多少人能認識主,尊主為大,榮耀神?若我們不知讚美神,相信有一天羊會站起來見證,如我容易迷失都能聽主的聲音,為何你不能?驢將說:我雖笨,但知道讓主使用,為何你推辭不能尊主為大。甚至石頭將表示:連我沒感情,怨恨的都能呼叫讚美主,為何人不會開口稱謝?

    耶穌的每一個比喻,都有深遠的意義在其背後,用羊、石頭來代表人類,將人的本性解剖分析,啟示我們人最大的價值是什麼?願大家共勉。

    

在主裡的弟兄有錯誤當如何對付  阮其煜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15

   

馬太福音十八章15節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所以第一步,是在個人的時候「指出他的錯誤來」。路加福音十七章3節說: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利未記十九章1718節說: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我為甚麼提起這個問題呢?因為主裡的弟兄姊妹當中,所最明顯的「個人的罪」就是「彼此得罪」:這也是第一樣,能發生「擾亂」的根源。

    或者有人說:「若有人得罪我,不必對他說明;或者心裡決定向這得罪我的人,用長久忍耐的心,忍受他的錯誤:隨他過去,不將這事放在心上」。如此行,初看似乎合宜而可稱讚的;對於自己也是有慈愛得人的行為,然而不是主耶穌的做法,而且在我們的心裡,對於得罪我的這位弟兄,總掛著一點不好的感覺;另一方面,使得罪我的這位弟兄,不能速速的醒悟啊!所以馬太福音十八章15節第二句,有一個「去」字,在末句說「指出他的錯來」。第二句說「你去趁著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

    馬太福音十八章15節未了兩句話: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似乎這事情不做是失了一位弟兄;去做了,是「得著了」一位弟兄。

    我們到弟兄面前去,不是要使弟兄「傷心」,是要用愛心去「得著」他!是為了尋求弟兄的益處,去指出他的錯誤來,不是要去使他「傷心」的,是要用誠心實意去恢復我的弟兄,並不是要使弟兄,有灰心喪志的啊!

    若是不聽呢?馬太福音十八章16節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若再不聽呢?馬太福音十八章17節說……就告訴教會……若再有不聽呢?馬太福音十八章17節說……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基督徒對於外邦人究竟應當怎樣呢?彼得前書二章17節說:「務要尊敬眾人」,未了,請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5節說,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勉行其難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1522

   

教內弟兄陷在罪裡,不但令教外的人譭謗,影響所及,連教內的人也有些因那犯罪的人去犯罪,怎樣犯罪呢?一、用假冒為善的心,在那弟兄背後說他的錯。二、冷落這位弟兄,若教友們有牧人的態度,就必先當面規勸他,幫助他脫罪悔改,我們若常用這樣的辦法,退步的和跌倒的弟兄,在我們當中就會減少。

    更難的就是弟兄得罪你,你記得某弟兄某姊妹,某時候很對不起你,你那時候怎樣待他呢?恐怕你那時候,陷在罪裡比他更深,你記得你心裡有什麼樣的惡念,怎樣氣忿,遇著朋友,總是說某人的不是麼?後來回家去的時候,你的良心責備你,你豈不安慰自己的心說,我所說的是真的麼?

    今日耶穌告訴你去見那得罪你的弟兄,與他和好,你往日有時心裡作這樣想,我並不念舊惡,懷宿恨,若他來和我道歉,我要寬恕他,但現在耶穌叫你去見他,你覺與理不合,是他得罪了我,不是我得罪了他,我怎樣要去遷就他呢?不錯,耶穌也知道,所以他說的是「兄弟若得罪你」,倘使兄弟得罪了你,你念及耶穌的吩咐,弟兄的情份,你總要去與他和好,回復弟兄的情誼。

    若你定了主意,奉耶穌的名而去,你先該明白耶穌叫你去做什麼,你要記得是奉祂的名而去,許多人去是去了,但是仗自己的力量去,說些負氣的話,滿口責備那兄弟,但今天耶穌叫你去,不是責備,乃是「得你的兄弟」,你要分辨自己的冤屈,或要得你的兄弟,必先決定。若你決定要得他,你內心的意念快要改變,連你自己待兄弟的不是錯處,恐怕也連類想起來了。你反向他負荊請罪,求他寬恕好不好呢?

    我們的傲氣常常怕仰面求人的寬恕,怕丟臉,求一個得罪我的人寬恕我,萬不能!雖然,在人是不能的,仗耶穌的力量還是能,總要體念耶穌怎樣自卑才得著你我。你要知道耶穌同你一路,你才可去,祂能聽你們兩人所說的話,若祂站在你們中間,現出身上的釘痕,你們必也願自卑求饒。

    求主耶穌憐憫一切得罪弟兄的信徒。幫助一切被得罪的弟兄姊妹在你面前自卑,好叫他們在對頭面前也能自卑,並收復弟兄,潔淨你的聖教會,醫治一切自是自高的癮毒,求主賜我們愛心,以此自勉,也以此勉人。阿們。

    

饒恕人    王會澄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1522

   

中國傳統的文化裡,關於饒恕人的教訓,如:「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是孔子對於饒恕的大原 則。「寬則得眾」是恕的動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恕的實行;「既往不究」,「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是恕的限度。其能像神的吩咐,那樣有力,更像耶穌那樣實行出來,作為萬世榜樣的歷史上實不多見。

一、神的吩咐

    經文:馬可福音十一章2526節;羅馬書十二章1921

    主耶穌親自吩咐門徒們說:「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人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站在神面前,誰能是完全的呢?要求神饒恕我們的罪過,首先要靠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在日常行事為人方面,則應當抓著神的應許,能夠饒恕人。人類繁衍眾多,社會關係愈趨複雜,人與人之間,接觸愈多,磨擦的機會也愈多,我們得罪別人,或別人得罪我們,都是難免的事。若是有人得罪你,你心裡可能有些不愉快甚而至於有不饒恕的意念;可是當你站著禱告——向神說話的時候,你還敢有報復的意念和不饒恕的話語麼?即使是受了委屈,有了冤枉,也「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只是饒恕,而且進一步的「以德報怨」。人非木石,誰無良心?真誠饒恕的行動,會使頑強者軟化。神的吩咐,比孔夫子的原則,又進一步,而且能在心中發生強大的感力。

二、饒恕的動機

    經文:路加福音六章36節:以弗所書四章32節;歌羅西書三章13節;箴言十九章11

    關於饒恕的動機,在聖經上有幾處:

    1 天父的慈悲:路加六章36節:「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生身的父,誰不愛其子女?在天上的父,愛我們的程度和時間,超過生身的父。所謂「父子之間不責善」,父親對兒女,祇有愛護,沒有任何條件;可是對別人的兒女,則有很大的區別。如人人能以天父之心為心,對任何人都有憐恤的心,特別對那些得罪你的人,你能以天父的慈悲為饒恕的動機,則不止你能感化他,而且能蒙神的喜悅。

    2 聖父的饒恕:弗四3132人們彼此發生磨擦,難免發生一切惱恨、忿怒,以至於希圖報復;若能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像神在基督裡饒恕我們一樣,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沒有什麼爭端了。

    3 基督的饒恕:西三13我們感謝讚美神,頌揚基督的恩惠,祂饒恕我們一切的過犯,讓我們得與神和好。人輿人之間的嫌隙,算得了什麼呢?彼此有個包涵,雙方帶點寬恕,不就干戈化為玉帛了麼?

    4 聖徒的榮耀:箴十九:11有見識的人,不會輕易發怒,沒有涵養的人,才會動不動就發脾氣。若是身為基督徒,動不動就發脾氣,叫別人看起來,都直是搖頭,那你自己也已羞辱了你所信奉的神!別人得罪了你,你寬宏雅量,不和他計較,反而能寬恕他的過失,這才是聖徒的美德與榮耀。

三、聖徒的實行

    經文:創世紀五十章2021節;撒母耳記上廿四章7節;列王紀上一章53節;使徒行傳七章60節;提摩太后書四章16

    約瑟被他的兄長們嫉妒逼害,幾乎喪掉生命。因為敬拜神,是位聖徒,他對害他的人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這是合乎「小人之謀,無往不福君子」的說法。所以基督徒不必害怕別人害你,祇要你「仰不傀、俯不怍」,神不會虧待你。大衛被掃羅追趕,隨時有喪命的危險。當掃羅陷入大衛的勢力範圍,大衛可以執殺掃羅時,大衛卻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然而今日之基督徒,為了某種原因而互相攻擊者,作何感想!亞多尼雅與所羅門是政敵。所羅門得勢之後,沒有給他的政敵走絕路,感動了亞多尼雅向他投降,所羅門也保障他的安全。司提反傳道,被人用石頭打死,將死的時候,還跪下大聲喊著說:「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這樣的饒恕精神,於今誰能做到!保羅在初次申訴時,沒有人幫助他,甚至於竟都離棄他。保羅沒有怪他們,反說:「但願這罪不歸於他們。」以上幾位聖徒所實行出來的饒恕,實令人欽佩無已!

四、饒恕的限度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2

    人的忍耐有限度。有涵養的人,對一件不值得計較的事,有度量忍耐過去。度量大的人,俗語所謂:「宰相肚裡能撐船」,也祇是能容下一條船而已,仍然是有限度的。神的愛無窮,神饒恕的限度也是無窮。七是完全數,七十個七次,意味著絕對饒恕,無限度的饒恕,較諸「既往不究」「往者不可諫」的程度更深。

五、基督的榜樣

    經文:路加福音廿三章3338

    古今中外,歷史上記載的饒恕事蹟,不一而足,其足以為萬世效法,做基督徒的榜樣者,應首推主耶穌。祂本身毫無過犯,被人嫉妒誣陷,受盡淩辱苦難,結果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著鮮紅的血,滴著臟腑裡的水,難忍的困乏,澈骨的疼痛,眼看著性命就被奪去,祂沒有說一句怨尤的話,反而為逼迫祂的人禱告:「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讓我們今日讀之,不禁熱淚縱橫!誰能像祂那樣的饒恕人?我們動輒責人而不自責,有時也許說起來頭頭是道,做起來就差得很遠!一個信耶穌的人,若是處處找別人的缺點,為了某種原因,與主內的人幾至「不共戴天」,那麼你信的是什麼?你的信心愛心在那裡呢?當然,誰也沒有完全做到毫無虧欠;然而基督是我們的榜樣。過去的讓它過去,未來的日子,我們當誠懇的學耶穌的樣式,事事為別人的益處,為別人的方便著想,即使自己吃了虧,受了委屈,仍然心安理得,這才是基督徒之所當為!

    饒恕——恕道,是中國人的美德之一。古代聖賢所標榜者,所表現的涵養,誠足為吾人取法。在信神的人,看到聖經中的教訓,聖徒們的事蹟,以及主耶穌血淋淋的榜樣,真是觸目驚心,覺得祇靠涵養工夫,達不到理想。我們應當自慚過去多是厚於責人而薄於責己,饒恕人的程度實在不夠!應該本著神的教訓,痛下決心,凡事先為別人著想,寧可自己受委屈,不叫別人作難:即使別人有真正得罪我們的地方,我們抱著絕對饒恕的心饒恕他,才不愧為真正的基督徒,才真能得到神的賜福。

    

同心合意的祈禱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19

   

「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一、人物—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

    神並不需要許多人。像以賽亞與希西家兩個人就能夠同心合意的祈禱(代下卅二1921)。兩個人同心合意祈禱就比單獨祈禱功效更多(申卅二30)。在但以理家裡四個人同心合意的祈禱團就從神得著能力,知識與拯救(但二1718)。三個人的祈禱會就幫助又加強神所揀選的領袖摩西,讓以色列人勝利(出十七1013)。請你記得,在自由中國以及其他的許多國家有許多人在「一日一刻鐘的祈禱」與你同心合意的祈禱。

二、準備—在地上同心合意

    信徒們在基督裡必需完全的結聯在一起(弗四1625)在愛心裡結聯(西二2)。然後當信徒們同心合意的祈禱,神就工作(徒一14)。合而為一就能叫抵擋的城牆倒塌(書六)。同心合意的祈禱毀滅敵軍(王下十九3537),叫敵人逃走(士七2021)。教會全體同心合意的祈禱就讓彼得從監牢得釋放(徒十二)。我們需要同心合意,因為神的旨意乃要將福音單張分發在自由中國的各家各戶。

三、結果—必要成全

    同心合意的祈禱就有耶穌在中間(太十八20,徒一45)。在祈禱中同心合意就能得耶穌之靈幫助(腓一19)。能吩咐天軍在世上捆鎖邪靈的能力(太十八18)。十日間的聯合祈禱會,無人缺席,參加者都同心合意祈求,就得奇妙的答應——三千人得救(徒二41)。以後的奇妙結果也是由這合而為一

而來—悔改的三幹人「都恒心……祈禱」(徒二42)。

    

在神寶座前作工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19

   

神已經賜給我們許多應許,這些應許都和神自己一樣地是可信賴的。我們若根據神自己的話,向祂呼求,祂怎會不應允呢?主耶穌曾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太十八19)。

    神的旨意就是我們祈求的事項的範圍。「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約壹五1415 

    禱告蒙應允的可能,只受信心的限制。主耶穌曾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神是機會的唯一製造者:祂是失喪者的唯一拯救者;祂是唯一有無窮的財富者;在全宇宙中,祂是一施恩寶座的唯一佔有者(來四16);祂不是一常備的儲水塘,乃是一湧流不息的賜福的大河,祂「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羅十12)。因此要禱告!詩篇九十四篇9節說:「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麼?」

禱告的能力

    我們是倚靠著主耶穌,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祈求。祂曾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約十四1314)借著耶穌基督而達到神面前的禱告,如同來自基督本身一樣地達到祂!

    主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  (太廿八1819)因此祂說:「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十七20)。這些話語從神的嘴唇發出如同一陣響亮的喇叭聲!我們根據但以理書九章2021節,就可知道,當時但以理的禱告,在那位天使從神寶座飛來,按手在他身上之前,還沒有發生甚麼效果。

禱告的準備

    司布真曾說:「要借著準備你自己,來準備你的禱告。」(約壹三2024)我們常將我們在家中所作成的氣氛,帶進教會的聚會中。當我們開口禱告之時,我們就把我們生活的真相顯露出來了。因此,在你到施恩的寶座之前,要先從施恩的寶座前出來。

    要舉起聖潔的手禱告,否則神必不垂聽。(詩六十六18)不要帶著怒氣,因為我們若傷害了一個弟兄,神就必不應允我們的禱告。(可十一2526)。要常常參加禱告會。要多關心神的事情,神就必多關心你!

禱告的形式

    要確定地禱告。(傳五2;可十一24)向著一目標。用力擲出一顆石子,比擲出一把散沙,更能達到那目標。要謙卑地禱告。(路十八13)。麥志尼曾說:「驕傲,就是撒但用來使一切禱告會分裂成為碎片的楔形斧頭。」

    要有所指地禱告!(腓四6)每一禱告須要充滿指明的讚美和確定的呼籲。要根據經文禱告!(路十一113)。用經文來禱告,乃是一個按照神旨意禱告的穩妥方法。要特別避免用一種自製的祈禱文。我們若常常循例地禱告,我們的禱告就必不能離開地面,上升到神的施恩寶座前。

    要憑著信心,和存著感恩的心禱告。(雅一67;羅十四23)。信心和謝恩(帖前五18)是禱告的翅膀,使它快速地升到神寶座前。要一同禱告。(太十八19)。如果一個義人的禱告是大有功效的,一群義人的禱告豈不是更大有功效的嗎?

    教會的事工是在神寶座前作成的。教會所有其他事工都只不過是細目而已。主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 )。要懇切地禱告。(申四29)。有人曾說,撒但能建造牆壁來包圍我們,但不能在我們頭上建造屋頂。但我們可以加上一句:死氣沉沉的禱告給它自己建造一天花板。我們整個身心當成為一熱烈的禱告!

禱告時的心靈

    「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 (哀三41)。醫生常常側耳聽病人心贓的跳動情況,照樣,神常常側耳要聽的,是我們的心聲,而不是我們嘴唇所發的聲音。(太十五8;撒上十六7)。

    在聚會之時,要一直保持著禱告的狀態。要忘掉其他一切要養成一與神同在的深切意識。迫切祈求乃是得勝的禱告的要素。永不停止禱告(路十八18 )

    要像大衛那樣在清晨禱告:要像但以理那樣在中午禱告;要像保羅與西拉那樣在午夜禱告;在愁苦之時,要像哈拿那樣禱告;在患病之時,要像約伯那樣禱告;在喜樂之時,要像基督那樣禱告;在童年之時,要像撒母耳那樣禱告;在青年之時,要像提摩太那樣禱告;在成年之時,要像保羅那樣禱告;在白髮滿頭之時,要像西面那樣禱告;在離世之時要像司提反那樣禱告。

禱告的目標

    讚美就是到達神的心的捷徑。在你禱告之時,要心胸寬廣,毫無自私:要為萬民禱告(提前一1);為眾聖徒禱告(弗六18);要為全體信徒的合一禱告。(約十七21

    要為以色列民禱告(羅十一);要為外邦人禱告(路十2);要為執政者禱告(提前二2);要為傳道人禱告(弗六19);要為萬人得救禱告(提前二14);要為個人的仇敵禱告(路六28)。

    一知自己犯了何罪,就要立刻禱告,向神承認,求祂赦免。(約壹一9)。要為在病中的主內兄姊們的痊癒禱告(雅五16)。要切切地求神按祂美意,賜下屬靈的恩賜(林前十二31

    要為全球教會的復興禱告,要為基督再來禱告。(啟廿二20)。要為你將來被提而禱告。(路廿一35)。要禱告,好叫聖靈指示你當為何事禱告。(羅八26

    「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518)。為別人禱告常常是一穩妥的禱告目標。沒有一位基督徒會因為他太窮,以致他不能將禱告這禮物送給別人,也沒有一位基督徒會因為他太富有以致他能給別人一份比禱告更美好的禮物。

禱告的果子

    因為神默不作聲,不應允禱告者的事實,乃是世上可怕的事之一,所以我們必須從祂那裡,得著回應!(創卅二26)。禱告乃是一塊能生三種莊稼的田地:

    它使禱告者成為聖潔。神借著祂的羔羊拯救我們1(約一29),照樣祂借著禱告保守我們(路十八78)。「禱告使人離開犯罪的生活,犯罪使人離開禱告的生活。」

    它使禱告者靈命增長。我們的主耶穌要我們常常因禱告蒙應允,而喜樂滿溢。祂曾說:「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六24)。

    它使禱告者得著榮耀。主耶穌說:「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6)。因此,親愛的要禱告!

    「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詩四十三34

禱告與得勝

    我們不要滿足于一天的得勝,而放鬆自己,卸下武裝,乃要追求天天得勝。借著禱告生活,使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世界的情欲,物質的情欲等消蹤滅跡。

    得勝情欲的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禱告的生活。不是試探來的時候跪下禱告,乃是平日有正常禱告的習慣,有一定的靈交生活。借著禱告把肉體情欲空氣呼出去,又借著禱告把屬靈空氣吸進來,維持心靈的新鮮明亮。

    一天禱告一小時,心中要充滿屬靈空氣,裡面便覺得輕鬆清爽。一天禱告一個半小時,裡頭屬靈空氣結成雲霧,似乎是可拿可嘗。一天禱告兩小時,雲霧變成雨水,有膏油有喜樂。能流露能釋。一天禱告兩小時以上,雨水凍結成冰,裡頭硬成一塊。不要說情欲不能進入甚至刀槍也剌不進去了。禱告能到這一個程度,是聖靈在對神說話,自己只要把口張開,便進入與神親密的靈交。所以要不住的禱告,操練得像呼吸般的自由。

禱告生活

    所謂禱告生活,就是把禱告混合在生活中,也可說是把生活納入禱告中。使生活不離開禱告,使禱告的內涵,不離開生活。舉例言之:

    (一)與人相處的時候,求主叫我謙卑柔和恭敬有禮。

    (二)與人談話的時候,求主叫我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不要妄評是非,涉及讒謗。

    (三)在吃飯的時候,求主賜我饑渴慕義的心,叫我以你的話為我香甜的食物,吃到肚裡,消化在胃腸裡,吸收在血裡,生肌長肉。

    (四)在讀書的時候,求主借著書,指導天上地下各項教訓和智識。

    (五)在工作忙的時候,求主給我力量勝過繁勞,求主給我安靜,使我忙而不亂。

    (六)在難處的境況下,求主給我智慧在正義中找到途徑,在真理中得到勝利。

    (七)在險惡的環境中,求主給我靈巧像蛇,給我馴良像鴿子。

    

教會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20

   

「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

    主日清晨,當你預備好了,不是攜著聖經、聖詩往教會去嗎?常常地我喜歡在同時間也去找尋,有否「與我同行」的人?在靠近教會的那條街,有小朋友笑嘻嘻地拿著卡片走過來,有中學生、大學生、老年人、少年人、男的、女的都趕到了,正是同時走向了「錫安大道」。

    當此之時,我心中喊出:「主啊,感謝你,困你賜下的非只兩三人,還有更多的……。」但是,我卻為另一個負擔壓了過來。主啊,還有人沒能趕來呢?他們是在病床上,醫院中的弟兄姊妹。他們是有些成守外島,或是在役中的軍中弟兄,還有外出的,「流浪的」……這些人,教會在他們心中是有何等的吸引力,何況適逢主日,他們為了有形無形的阻礙:心中為了「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的話,有所感傷。

    但是我想到主是如何地關心二隻小麻雀,這成了我的安慰。因祂必也眷顧那些仰望祂名的人。

    但以理做了掌理一百二十個總督的總長,他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可是「誰」立了一條堅定的禁令,加蓋了玉璽,叫他不能續與神的靈交通呢?古人說:「形在江海之上,必存魏闕之下。」又有誰能止住他的神恩呢?但以理在他樓上的窗口,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身在「巴比倫」,心在「耶路撒冷」,你定曾有這經歷的。沒有人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的。弟兄們,你今天或者快樂地與多少人同入聖殿,高頌哈利路亞。可是我們更希望你的關心與祈禱在那些沒能與你同入聖殿的弟兄姊妹身上。或獻上安慰、或代禱、或書信、或按時以屬靈書報……來傳達你的關心。因那正是主所喜悅的。

    教會的精義寓於被神召出來的人身上。他們或者成千的人同在一屋頂下敬拜神;他們或者只三五人在同一居所祈禱(但二1718),甚或孤獨的一人,在山上洞中……。神還是一樣能以微小的聲音向他們啟示。因此,教會在那裡?聖殿在那裡?「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林前三16)因此,弟兄們,不必因有絆阻不能於今(主)日到有形的教會而感傷。因為我們拜祂,不在「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因為更重要的是:「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記住,你要保守你心——神在你裡頭的殿——因為你一生的果效,是由這殿發出的。如此我的擔子卸了不少。

    高聳的十架,逼我嚮往十字架下,神又為那流離,孤苦,貧病的深荷負擔。

    可是,我深信負擔愈重,恩賜愈多。

    工作增加,祂力上加力.

    慈愛的多寡,隨著痛苦程度的深淺。

    所給的平安,也必與我們的磨難相當。

    

饒恕    葉中光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122

  

 饒恕這門功課,說明白點,就是原諒的意思。一個人能否做到原諒?實際上就牽涉到修養的問題。

    彼得曾經問主耶穌:「我弟兄得罪了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主耶穌對彼得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太十八2122

   能夠饒恕別人,實在是一種美德,可是現今的世人,往往只會原諒自己,很難做到饒恕別人;因此不愉快的事情,便很容易發生,甚至演變許多傷害、兇殺等行為,徒使倫理斷喪,造成社會一片混亂,治安堪虞。

    我國古代的曾子,每天都要三省吾身;對國家不忠乎?對父母不孝乎?對朋友不義乎?若有了絲毫錯誤,立即處罰自己,痛下決心予以改正,絕不找理由原諒自己,替自己辯護,這是我們立身處世最好的典範。故姓曾的人,都喜歡打上三「省堂」的招牌,來表明族中的光榮事蹟。

    由於主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尼九17)。我們就應該學習祂的榜樣。

    我們要饒恕人,就必蒙神饒恕(路六37)因為我們會常常犯錯,偏行己路。

    主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3),才能使我們生活得滿有基詧長成的身量(弗四13)。

    饒恕!饒恕!它是我們誠意、正心、修身、齊家的法寶;求主保守、幫助我們,阿們。

        

 算帳    文中盱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2127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債……,」(路七4142

    「耶穌說:『……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  (太十八2135)。

    「算帳」,這個名詞,不僅用在商業上,也用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表明你對我不住,或我以為你對我不住,就記下來,蓄意弄個清楚滿意,才心滿意足。

    一個嚴肅的事實,是神要與人算帳。因為人稟受神所賜的生命,原當榮耀神,照神所託付的在世度日。但人在這方面失敗了。

    聖經說:「……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三2223)這是一句人所不喜歡的話,特別是使一切假冒為善、自以為義的人難堪。但主耶穌的比喻,特別是為他們說的,也是為一切世人說的。

    一個人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數目大不相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他們無力償還。可能「有心」,但是無力!這是世人的悲劇。

    有人說:「娼妓,兇手、騙子,都虧缺神的榮耀:但你也是如此。可能他們站在礦坑的下面,而你卻站在高山的上面;但你們都同樣的觸不著天上的星宿。」

    這正說明了人的情形。人不能用立功之法,只能用信主之法。所以,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首先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太五3)若是一個誠實的人,必然會承認他的「虧缺」,而得到這救恩。因為人必須知道無法自救的事實,乃能得到神的拯救。但虛假的人,卻罔顯事實,甚至「賴帳」——不承認有罪,怎逃避神公義的審判呢?

    但主是慈愛的。祂「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就開恩免了他們……的債」。是一樣的赦免。只要認罪悔改,因信稱義,靠賴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所成就的救恩,罪就得以赦免。這是我們蒙神大愛的情形。而這愛,使人有神的愛,成為性情中的一部份。

    另一方面,我們得到神的奇妙恩典,也當愛神、愛人。但人常不會這樣行,沒有「不計算人的惡」的愛,主赦免了他無限的罪債,他卻不赦免人小小的虧欠。「千萬銀子」,與「十兩銀子」,是多大的差別,簡直不成比例,那惡僕人卻硬要扼住人的喉嚨不放!請注意他不是「無理」訛詐,欠他十兩銀子是事實,連那欠債的人也沒有否認;但得到主的愛,是超乎律法的;我們若時時深思主的愛,被祂的大愛激勵,還有甚麼對人過不去的呢?

    人人都要「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彼前四5)我們對神如何,對人如何?要在主的面前說明。當怎樣存誠虔敬畏的心,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呢?

   

 饒恕    約翰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146

   

「要饒恕別人」這句話從牧師、老師和父母口中不知聽過多少次,我們也都知道饒恕是一種美德,做起來卻非常不容易。或許昨天在聖經上看到一段要「饒恕」的經節,或者聽到牧師美好的證道,使你非常感動,決心今後要饒恕別人,但是過了一夜(睡了一覺到了第二天)或者經過第三天、一星期、一個月,甚至一年後,對一個破壞你的名譽,欺騙你錢財,橫加淩辱你的人,你能饒恕他嗎?按人的本性實在很不可能,可見人的饒恕是有限的。

    主耶穌對饒恕的教訓已在聖經馬太福音上明確的告訴我們——「彼得前進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耶穌並舉例,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債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我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祂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太十八2130

    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人屢次的加以辱侮、欺淩、逼害祂,不但如此,而且還把祂釘在字架上,那十字架與鐵釘,難到對祂的生命有拘束的能力嗎?不,祂是放棄了在眾人面前行神蹟的權利,祂甘心受害,乃是要成就父神的旨意——要饒恕人一切的罪孽、過犯。因此為釘祂的人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耶穌的饒恕實在是無限度、無條件。

    有一次史懷哲( albert ahweityer )向非洲的黑人講道,今摘錄作為一個例證:

    「有一個人人都認為壞蛋的傢伙,很不客氣的侮辱你,但因耶穌說應該饒恕人,你就當緘默不語。稍後,若鄰家的山羊偷吃了你的香蕉,你若告訴他最好能補償你的損失,他若反對,你就靜靜走開。隨後,你托人帶十串香蕉到市上去賣,他回來只交給你九串的錢,而且他硬說你只交給他九串,你幾乎要嚷起來,指他是個騙子,然而你要想一想,你有多少隱藏者的謊言,神都饒恕了你。當你要生火的時候,發現你昨天從森林中砍回來的木柴被人偷走了,你要再一次容忍下來,縱使你能查到那偷竊者是誰,也不要去把他交給酋長。

    下午當你休息時,若發現你那把新的菜刀被人調換了,留下是一把鋸齒狀的舊刀,既然你已饒恕了人四次,你就再饒恕人一次罷。到了晚上你要捕魚,發現你的火炬不在了,你便發怒,你想今天饒恕人,饒恕已經夠了,但你要讓耶穌作你心中的主,你只得去向人借一把火炬去打魚。走到河邊,發現你的小船也不見了,一定有人劃你的船去捕魚了,你確實惱火了,盤算著等那人回來,將他扭到酋長那兒去理論一番。至少也要把他所捕的魚搶過來。你正在等待的時候,你的內心有微弱的聲音一再的回來,你不要他的魚作為補償。我相信他會感到驚訝,必將魚送給你。於是你快樂的回家,你因今天已饒恕人七次而引以為榮。但是,如果當天主耶穌來到你的村莊,你進前去,暗想祂必稱讚你的作為。事實上,祂要如對彼得一樣的告訴你,你必須一再的饒恕他,直到神饒恕你許多罪。」

    這個教訓雖然是對非洲蠻荒的黑人而述說,但是在文明高超的社會也是需要的,而在淡專,淡專團契更是需要它,如果每個同學都能遵行這教訓,效法耶穌的榜樣,我想同學與同學之間就更加親切和諧了。朋友!您說是嗎?讓我們大家現在就一同來饒恕別人吧!

 

          人間愛之射程     蔡仁理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135

   

在一般人的生活中,容忍、赦免人是很重要的德行,箴言十九章11節說「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耶穌也說了許多容忍、忍耐的教導,如「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些德行行起來並不容易,因人的饒恕是有限的,彼得對主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這可說是他實際生活的經驗達到人的界線了,故問主:「我應當容忍幾次?」

    今天藉此經文,並同來學習三件事:

    「我弟兄得罪我」這句話值得我們反省,因為兄弟之間本應是相愛,彼此體貼、容忍、但是彼得卻如此說。在人生生活中,我們無法推諉這種矛盾,愛是不求自己的利益,其背後所看到的應該是相寬容、相愛、而沒有指責的。當我們看到人間在人性中那美好的一面之後是污穢軟弱的一面,人的本質是何等軟弱,何籌矛盾的現實,我們的信仰也是充滿矛盾,倘若我們保持自己的信仰和一般人相同的程度為止,那又和一般人的修養有何不同?我們基督徒藉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之寶血而成聖,所以我們可以容忍且越過七次的牆壁,彼得此句話的中心乃在強調「得罪我」,我是一個弟兄的被害者,這句話提到受害者不是別人是「我」,難怪人受不住,就像耶穌所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愛之射程(界線):彼得對主說我赦免我弟兄七次是否夠了,而且也無法再忍耐,容忍下去,由此我們曉得人與人之間愛的有限性,到了七次現實的問題將臨到我們,而自己也無法克服這界線,不知你我在地上的生活中也曾遇到此種困難?所以,當你要憑自己的力量解決困難,其結果——成敗,唯有仰望神將困難交托在主手中,乃能獲得解決,人遇到這忍受的牆壁時,有兩種反應,首先人到無法容忍時,那種愛成為很大的失望、怨恨、毀壞我們所愛的對象,另方面我們要將無法越過的牆壁,即遇到七次無法忍受的牆壁時,只有仰望主耶穌,人間愛之射程是有限的,可能我們的修養可以提高「愛人」,「赦免人」的射程至很遠,但在神無限愛,無限赦免的界限中,我們將發現尚未達到信仰的境界,人若感觸到無限的愛時,才能超過人的限度——愛的界限,無論何時、何地、基督徒都應仰望主耶穌基督,仰望那無限量愛我們的神,所以保羅說:「我還作罪人時,基督已替我死。」

    耶穌曾設比喻說:「天國好像一個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你的思想、行為、信仰有符合否?有天在主面前,面對面地算帳,屆時隱藏遮蓋的要顯現,而今日顯現的,那時要遮蓋,就像我們為自己的弟兄赦免七次一樣,然而,在結算那日,我們已被赦免幾千次我們自己不曉得,年老神的僕人,在佈道時,常常提這句話;「審判就如同看自己的電影一般,從生至死,神將電影放給你看時,你沒有第二句可以推託,沒有理由推辭說:我不應該是如此,人生的結算將無法欺騙得了,罪是甚麼,罪就是在神面前的罪,對神所應歸還之物,在神面前無論是你的責任、使命、本份、到時都要算清,是否已盡到敬畏神的本份,罪的倫理,在神面前算帳的倫理是很嚴肅的教訓,你、我是否盡到答覆神的職責?」保羅曾說:「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佛不是領受的呢!」問題是你欠神多少,神以祂的形像造我們,但在日常生活中有好幾次違背神的旨意且毀壞神的形像,沒盡到作神兒女的樣式,神愛世人,將獨生子賜給我們,來顯出他那徹底無限量的愛,教導我們於實際生活中,我們有很多應該赦免的卻沒有赦免,由此教訓,再次發現人間愛的有限性,至使我們決心來到神面前,獲得新生命,同時朝那無限量愛的可能性去開拓。

   

神的國和赦免    張信得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2135

  

 彼得曾向耶穌求解釋赦免的道理。依照古代猶太人的風俗可以七倍的報怨(創四15)。後來摩西為要改善這風俗,制定可以一倍的報怨(出廿一2325)。但是耶穌主張要赦免別人,不但赦免進一步要愛敵人。這事和神國的福份有關。所以耶穌設比喻說明這事時說,天國好像……

      神國的福份在先經驗神的赦免。人犯罪離開神,好像僕人欠主人一千萬銀子。僕人雖然不能還這負債,但是主人赦免他。耶穌拯救人類是幫助我們經驗神赦罪的恩賜。所以耶穌教我們祈禱時說,「免我們的債」(太六12)另一方耶穌通過神蹟使人類能經驗赦罪的恩賜(可二5 )。使人類經驗赦免是耶穌始終一貫的努力。所以在十字架上祂為赦免人類而祈禱。(路廿三34)我們在教會生活裡為要一同經驗神的赦免。

      既然我們經驗神的赦免,我們也應赦免人。因為神憐憫人類,祂期待人會憐憫別人。耶穌說:「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六36)在這比喻中說明,不能赦免別人的,也不能得赦免。但是事實上因為人的阻礙,有時要赦免人是做不到。所以耶穌教我們祈禱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六1)這表示我們應求神的幫助,使我們能赦免人,而得神的赦免。

      在這比喻中可以比較神的赦免和人的赦免。千萬和壹百之差太遠。這表示神的赦免很大,但是人的赦免只是一小數目。所以神赦免我們,並期待我們赦免別人,這事沒有過份。假若為赦免別人,我們需要犧牲,神的恩賜必補足我們。像第一個僕人赦免第二個僕人壹百個銀子,他可以得主人赦免一千萬銀子。神國的算術不是以人的算術所能算出來的。只有我們肯為別人犧牲一些,就得神豐盛恩賜。

    在教會生活中我們能經驗很大喜樂,因為神必赦免我們的罪,並幫助我們赦免別人。

 

饒恕之道    鄧端美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2135

   

今日世界是愛的,抑是恨的世界呢?幼時見外祖母作一件事,那時她未信主,她剪一紙人放地下用鞋打,嘴講最毒咒詛的話,覺得很好玩,但不明白。稍大就懂得,原來想咒詛仇敵,想敵遭災。在街頭亦見人這樣做,並寫上名字用針刺心。人就這樣心裡充滿仇恨。

    這裡彼得到主前問一問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七次夠嗎?」主答:「非七次,是七十個七次,又用比方來打醒彼得、教訓彼得。」因他話中包含:

控告別人

    「我弟兄得罪我!」是否同作門徒的弟兄?不知道,總之有人得罪了我。這句話,今天許多人在心裡講:「姊妹、同學、媳婦、許多人得罪我!」人人都會得罪人的但是否真有這麼多人得罪你?主說:「看不見自己眼中的梁木,卻看見別人眼中的剌。」一根梁木可做千萬萬的刺,自己不覺察,別人一點點小錯,看得極清楚。俗語說:「見人之過易,見己之過難!」真的。常常覺得人這不對!那也不對!像彼得說;我弟兄得罪我,是否你也這樣?

自表寬大

    我已寬恕過七次,這麼多次該夠了吧?許多人盡看別人不好,自誇對人太好!細想彼得的話,可見話中有毛病,他饒恕人七次,記得很清楚,如果真的饒恕人,像寫在黑板上的字塗抹掉,還能記得?相信他一次都未饒恕過人。

    如今許多人沒有記性,不單年紀大的如此,連年幼也一樣無記性。原因是塞入腦中的事物太多,舊時人所過的是簡單純樸的生活,很清靜,故記性好。令人天天將報紙、收音機、電視機等各式各樣東西沖塞腦海,記性當然就差。不過,卻有一樣最好記性的,記得人得罪了我。何日、何時、何事被人得罪,謹記不忘,且越過越新鮮。今日逢人便講;明日、後日、日日逢人便講,像寫字一樣,日日寫它幾十次,當然,越寫記憶越深!

    彼得到主面前,究竟帶著愛心,還是帶著恨心來?如果是帶著愛心來,根本就毋須問,得罪過幾次都饒恕了,還問甚麼?學生到老師前控告同學,兒女到父母前告狀,表明裡面有東西不肯饒恕!所以彼得到主面前不是帶著愛乃是帶著恨。請問,我們今日有否帶著恨人的心來這裡做禮拜?裡面有否與人不和,或有些東西記住,至死不忘?希望到主前帶愛不帶恨,因主是愛。

不可自誇

    彼得問主:「饒恕七次可麼嗎?」主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該加上七十倍,差得遠啦!相信無論人得罪你幾次,估計不會得罪你四百九十次的,到這次數再發怒未遲。主提醒彼得不要以饒恕幾次,自覺了不起!

    主要他饒恕人更多些,又講個比方來教訓他:天國好像一個王和僕人算帳,才算時,人帶一個欠一萬銀子的,他無可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兒並一切所有,都賣了償還。那人俯伏求主人寬容將來要還清,主人動了慈心釋放他,免他的債。出來見欠他十兩銀的同伴,卻不肯寬容,揪著掐住他的喉嚨,把他下在監裡。主人得知他蒙憐恤,卻不憐恤同伴,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債。這故事講到我們虧欠神太多,卻忘恩負義,頂撞神,傷神的心,不遵行神的道。無論我們怎樣的對不住天父,神完全赦免。因t2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緣故,將我們的罪完全赦免,使我們在神面前有平安與喜樂。

    人對我們稍微不住,卻覺得太要緊,發大怒氣,不肯饒人,正如比喻中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對同伴不肯放鬆,用嚴厲方法待人。這就對不住神,也對不住人。

與人和好心中平安

    這裡有兩節經文很寶貴:「你不應當憐恤人,像我憐恤你麼?」主禱文的:「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人的債」債非指錢銀,是虧負講的。心中許多惱恨,根本不肯饒恕人,難怪禱告不出來,那裡會得神的饒恕。有謂做人該如吾國古錢,外圓內方。對人圓通、隨和,對己要方正、嚴謹。事實正相反!

我們該饒恕人,像天父饒恕我們一樣。

    35節更寶貴,人若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注意「心裡」,外面裝無事,內心問題多多,因而家中不安,教會多事。主在(太五2324)也說過:在壇上獻禮物時,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先與人和好再來獻。先與人好和才能與神和好!況且這裡所說,不是自己得罪人,乃人無理向我懷怨,但為不叫心中有隔閡,要先搞清楚,才能坦然到神前,與神交通才無隔閡。

    與人和好亦非容易,年紀越大認錯就越難。我做祖母向孫兒認錯?婆婆向媳婦認錯?有傷自尊心,不肯!但要知道,不肯和好心中最痛苦的事。和雖然吃虧,卻得到心中真正的平安。我們到主殿中敬拜主,嘴唇的祭獻上給主,省察一下與人和嗎?能坦然親近主嗎?能常常這樣自省,就常常存著清潔、平安的心。

    「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十九11)主受人無理對待,釘在十架上,尚求父赦免他們,因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效法主這個禱告,就易於饒恕人。求主教訓我們遵行主道。(因錄于九龍三十堂)

    

饒恕    靜靜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135

   

饒恕的原文作釋放,不饒恕人的,就不得釋放,饒恕是我與對方,對方與我的關係,如無對方,就不用饒恕了。

我為何要饒恕人

    1)我為何要饒恕人,是某人對不起我,得罪我,批評我,論斷我,責備我,藐視我,他人不該這樣對待我,我實在不能原諒他,更不會饒恕他。但是我們要知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誰又是完全的人呢?聖經上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世上更沒有不犯罪的義人,當我們得罪人、虧欠人、對不起人時,是否我需要他人的饒恕,故此我當饒恕人。

    2)我們當饒恕人多少次,彼得說,七次可以麼,一次兩次我都饒恕他,三次四次已經夠了,五次六次七次,是我儘量忍耐寬容的饒恕他,這總可以了。耶穌說:「不是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七次雖然是完全數,還是有限的,七十個七次,是完全的完全數,是無限的饒恕,是永遠的饒恕。「若有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的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路十七34)如果有人一天七次的得罪你,無論在言語行為上得罪你,只要他有悔改之心、懊悔之意,你就當饒恕他。

    3)如無饒恕人的意念在你的心中,可能還是嫉妒別人、懷恨別人,你的禱告可能受到攔阻,不能達到神面前,難蒙應允。「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當你來在神面前,如不與弟兄和好,你所獻的禮物,神不悅納,你的禱告不蒙垂聽。(太五2324)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就當饒恕他,如真的饒恕他。(可十一25)當然心中不恨他,也不嫉妒他,內心覺得很平安,但是對方如何知道你已經饒恕他?此時當向他有所表示,你真是饒恕了他,如隔日見面不講話,誰也不理誰,各走各的路,各向自己的方向前進,埋頭而過,如再相見時,面帶笑容,謙卑的態度,和藹的言語,問聲平安,對方必受感動,出言相對,和好如初,然後你的禱告,神必悅納,亦被垂聽。

    4)有人無此勇敢,先向人和好,饒恕人的過犯;我這樣作,這是無價值,可能被人藐視了,我實在不願這樣去作。「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恕,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十九11)寬容人也可作饒恕人,這不是一件羞恥的事,乃是自己得了榮耀。不但不被人恥笑,反而得人的稱讚,你是一個勇敢得勝者,這件事情雖然不是你從心裡願意作的,又在你心中是一作難所欲為的事情,只要你肯去作就不難了。

不能饒恕人的結果

    1)你們願意人怎樣的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的待人,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不饒恕你的過犯,在世界中,人世之間,有一個因果律,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話是真實的,順著情欲撒種的,必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收永生。

    太十八章2334節,這段經文,使我們看得很清楚講得很明白,說有一個人,欠他主人一千萬兩銀子,這數目實在不少,相當的大,欠債的人無力償還。欠債的還錢是應當的,是合理的,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斷不能從那裡出來,欠債的人,就跪在地上央求那主人,主人就動了慈心,把欠債的人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不用償還了,這主人的愛心實在大,他的恩典實在更多。

    2)當這個欠債人領受主的恩惠出去時,正遇見他的同伴,欠他十兩銀子,就揪著這人,並且掐著他的喉嚨,說把你所欠債還我,這人兇惡的態度,不同情的話,不憐憫人的心,真是可惡,欠他債的人,就俯伏在地央求他,寬容我當時無力償還,將來我必還清,那人不肯等待,不肯釋放,他不肯寬容饒恕他,竟將欠債人下在監裡。

    你當回想,你的主人是如何的待你,他同情你、憐憫你、你卻不願施恩與人。

    3)眾人看見這人所作所行的,為他心中憂愁難過,將他所作之事,告訴了主人,主人大怒,責備他,並將他交給掌刑的,受痛苦,使他內心痛苦,過於肉身的痛苦,俟他還清主人的債,才得釋放、獲得自由。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如有憐憫人的心,就不致受無憐憫的審判了,故此憐憫能勝過審判,並能免去罪的刑罰。「你們各人,若不能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饒恕不是用口中所說來的,乃是從心裡實行出來的,我們若不饒恕人,天父也不會饒恕我們,這句話實在是很嚴重的警戒我們,當時刻在心中,是主所留的誡命。

當彼此饒恕

    1)在今日的世界裡,在日常生活之中,在你我之間,或眾人之間,彼此有了嫌隙,嫌隙的原文,作訴怨的理由,往往為了一點極小的事情,有了小小的誤會,可能是言語不相合,意念不相同有時彼此不能相忍相讓,以致言語之中起了衝突,你有理,我也有理,可能你我都有理可能你我都有錯,大家都有錯,只是言語急燥,態度不夠溫柔而已。有時為了自己的私事,我托你作的事,你不肯盡責,你托我的

事,我亦末盡本分,因此各人都有不滿之處及不滿之時。

    2)當怎樣彼此饒恕,各人來到神的面前,先省察自己,我是否得罪人,在何事上得罪人,我怎樣得罪人,然後要互相認罪,但是不易開口,向神認罪不難,向人認罪不易,因每人都有自尊心,誰也不願意下寶座,誰也不要作王了,各人都當謙卑下來。你言你實在慚愧,我說我真的抱歉,這樣,彼此寬容,彼此原諒,自然就會彼此饒恕了。

    3)保羅在被囚的時候,勸以弗所的聖徒說:你們要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又說要長成基督的身量,並要在愛中建立自己,更要除去心中惡毒,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我們如有基督的生命,有基督的愛心充滿在我們心裡,必要與眾人和睦,並要用恩慈相待了,主怎樣的饒恕了我們,我們也當饒恕別人。

   

 饒恕之道    李非吾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135

   

這段經文,主教訓我們要饒恕人。當彼得問主說「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到七次嗎?」主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繼即用王與僕人算帳的譬喻來作教訓;有人帶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主人要他還,他沒得還,求寬容。主人動慈心,就免了他的債。僕人出去卻抓住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追還,求容不肯,並把他下監。主人得知所行,叫來責問,無言可答。第35節說:「你們若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我們讀主的譬喻應當明白,在整個譬喻的故事中,只有一部份符合所要表達的意思而已。因為主從來不反悔,祂饒恕以後,不會叫我們返來坐監的。但應注意主說:「若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是警告你說不饒人,要小心神的審判就臨到!神若不饒恕我們的過錯,落在永刑裡,何等可怕!蒙恩得救的人,乃與神的性情有分,敬畏,順服,聽從主旨是應該的。

    饒恕的真理,是主的教訓,不能不講。雖然這個世界人心非常兇狠,刻骨仇恨,有如火焚。不單香港,全世界的人與人之間都落在這種光景中。因仇恨乃魔鬼所撒的種子,聖經屢提彼此饒恕,是要信徒將撒但的種子從心中除去,免致阻擋神恩典的來臨。

    保羅在告訴我們: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講得很透澈。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把我們的地位立場表白了,我們是屬於神的,神的愛是偉大的,諸天都述說神的榮耀,神的思想廣闊,祂絕不勉強人,祂尊重人,要人甘心樂意,祂的真理存到永遠。人即不然,自己的思想,強迫他人接受,否則置之死地,增長仇恨。神深知人的病源,因此吩咐要從心裡饒恕,不必講理由,你所得的虧損、苛待、委屈,神能用聖靈恩膏膏你,用祂的恩典補足,你就滿心安樂。

    主饒恕之道,保羅不單對歌羅西教會講,亦對以弗所講。「以恩慈相待,存憐憫之心。」  (弗四32)是愛的表面。愛是基督教所標榜的,但要有愛的實際,愛的內容,即饒恕人,以基督的心為心,從心裡饒恕,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你們一樣。現今的時代,興講仇恨,講饒恕即違背潮流。基督徒切記不能隨流!人心要橫行不法!你該作中流砥柱!以自己所有主的真理來勸戒人。

    彼得或者聽見主在路加福音十七章,講若弟兄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一天七次,第八次實在忍無可忍了。故問主說:「饒恕他到七次麼?」主卻說:「否,是到七十個七次」。或有人想神的心若無限量,這七十個七次也計算得出,只四百九十次嗎。主的教訓有深意,我們不要單單讀經,是要查考聖經,細心思想,主為何如此說?人心是主所造,祂知道人的心量幾大,主不能用無限的東西放在這有限的心中。好比幼稚生的腦力裝不下幾何代數一樣。人心原非狹窄,乃犯罪後越縮越窄,至僅能容納所愛所悅者而已。主知人的心量狹小,所以要信徒饒恕人,從裡面做起。主的話句句可以實行的。你若要嘗試,記下饒恕人的次數,不用等到滿數,你的心胸必慢慢地闊大,心量放寬,不再計較,已能從心裡饒恕人了。主教訓我們不管潮流,要聽從主教導,照著去行。不要一手抓世界,一手抓神。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若隨從人間的仇恨跟人算帳,即不能事奉主,因一僕不能事兩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要留心主言,因主的話永不改變。詩人說:「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主的話!」

       

主耶穌的比喻    翟輔民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2235

 

    不願饒恕人的僕(太十八2135

    交托銀於僕的主(路十九1127

    今天討論此兩比喻,可以得著很好的教訓。第一個比喻,有一惡僕不肯赦免同伴的罪,以致他的主人也不肯赦免他的罪。第二個比喻,有一惡僕不盡本分,以致遭主人刑罰。此兩比喻,足以警惕我們,我們務要作主的善僕,獲主稱讚。

    彼得問耶穌說:「主啊,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他的精神比之猶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律例勝得多了。但耶穌答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這種偉大的精神,在人是找不到的。

    我們往往只見人得罪自己,不見自己得罪人,更不見自己得罪於神。

    主耶穌設一個比喻說:「王有多僕,其中有一個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無力償還,主人就白白赦免他。」這樣的事,乃世上所無的。然主非論世界,乃論靈界。

    此僕不能還償,因為我們所有過失,在主都有數的。我們欠於主的,何止千萬?又何能償還?只有像此僕一樣吧!

    但主發慈心而白白赦免他,此可算是極大的恩惠了!然而此僕不甚覺得主的厚恩。後來見一同伴欠他十兩銀,他強迫還,那人求他寬容。他不肯,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他如此無情,實在喪心天良!值不紀念主人免他的重債,可謂忘恩的惡僕了。眾同伴見他所作的事就很憂愁,去把這事告訴了主人。主人斥責他說:「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大怒,就照他待同伴的方法待他。

    這樣我們就當自省。我們所虧欠主的,究竟如何?實在無可計算。幸而耶穌捨身於十字架,為我們作了救贖的代價。所以就得白白赦免。若按律法而行我們的罪,實在足以下地獄而有餘。今竟得免,故當滿心喜樂,稱頌主思,這是福音之美妙。

    同時我們要注意的,就是赦免兄弟。他雖然怎樣對你不住,你也不要執責他。還怕他議論你,是因你自己有不妥。所以被人議論的人,當要自己省察,看自己有無過失。即使沒有,也不要怪人,以免釀成各種爭端。教中兄弟姊妹,像手足一般。一有爭鬥便要兩敗俱傷。同一肢體,與其彼此相殘:毋寧彼此寬容,以免危害教會。

    主耶穌教訓我們禱告:「我免人債,求主免我債。」此可見我們先要赦免人,然後求主赦免我們。我們若不肯赦免人,主亦必不肯赦免我們。人欠我的不過是十兩,我欠主的是千萬。主既將我的罪,投諸深海,永不追究。那末我就當赦免人,像主赦免我一樣。

    論到托銀於僕的比喻,其背景是因為主將到耶路撒冷,又因為眾人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所以耶穌就設此比喻,以教訓他們。

    此比喻是說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所謂貴冑者,是指主耶穌:遠方者,是天上;往遠方者,是指主升天:所得之國,是指神所賜主耶穌之國,即千年平安國。

    貴冑未去,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各給銀一錠,叫他們去作生意。那知主去不久,那地方的民就起來反對他,不願祂作他們的王。於是十個僕人,便要在仇敵的包圍中。正如耶穌說;「我打發你們去,如羊入狼群一般。」這是危險得很啊!今日我們的地位也是這樣。世界隨時隨地都是敵對主的。假設耶穌住在這裡——香港,不三年亦必被殺害。

    此比喻所說的十個僕人,是指我們信徒:十錠銀,是指主所賜給我們的聖靈;作生意,是指我們為主勞力。主得國回來,就要看他的僕人的工作如何。賺了十錠的,得賞十城;賺了五錠的,得賞五城;他們又得主稱為良善忠心的僕人。惟有那一個惡僕,把一錠銀子包在手巾裡,沒有生利,主就斥責他,並把他的一錠奪回來,給那有十錠的。

    這樣,我們已得了很明顯的教訓。主交托我們的,不論是什麼,我們都要用來服事主,以求生利。播種的人,有收三十倍的,有收六十倍的,有收一百倍的。我初到聽見賈牧師說:「信徒不論作了什麼大事,若未能領一人信主,也是徒然的。」可見我們當求得利,幸勿白占土地。

    主得國回來,是指耶穌再臨。他要先按公義審判祂的僕人——信徒——施行賞罰。然後再把那些對敵祂的——不信的——拉來,在祂面前殺了。

    信主的弟兄們!主快要再臨了。你是主的僕人,主交托你的一錠銀,賺了多少?現在你要省察,要為主得人。不要作懶惰的惡僕,受主斥責。

   

論赦罪的比喻    翟輔民

            經文:馬太福音十八章2135

  

查察本章2122節,就是這比喻的小引說:「那時候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35節就是這比喻的總結;就是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主論這赦罪的比喻,那大意有兩層。一層是論天父赦免世人的罪債。第二層是論兄弟彼此赦免。論天父赦免世人的罪債這個題目,恐怕有人不知道赦罪的要緊,特地先設一件事來幫助證明,如今述在下面。有某個信徒進去某店鋪。但趁著那機會和他們講道理,於是先對那店鋪的主人說,是想來還完你鋪的舊帳的。其次就談到主赦人罪的問題,就是說世人自從始祖犯罪以後,沒有不有罪的。所以罪的代價就是死亡。人若想免罪,不被這死亡來制服,非信賴耶穌不可。因為耶穌有赦罪的權柄,復活的能力哪!那主人答說照你所說,也是很有道理。但我從此以後,也盡力來修德行仁。善事就喜好。惡事就憎惡:憑我的良心做去,將來也可以不怕的。若是想我俯伏脆在主面前,將從前已往的罪。一件一件認出,望得赦免。這就難了。當時這個信徒如何說法。那個主人都不接納。那信徒又說。此後我來買物件。必交現銀給你,那舊賬可作罷論。於是就辭別那主人出來,那主人說你的舊賬,難道你欠上主的大債(指罪惡)就算了麼,(指不認罪)我告訴你。上主也必要和你計算的。那主人才醒悟過來,於是才肯在主面前來認罪阿!

    至於那第二層論兄弟要彼此互相赦免,就是彼得所問赦免的事。大概是他親身所經歷的事,因為恐怕有人得罪於他,他就只記得把律法上目償目齒償齒的教訓來對待他,無法用新約彼此相赦的恩道來對待他,故此主特地設這個比喻來教訓他哪!在主論這赦罪的問題,另外還有幾樣。馬太福音六章1415節記載主的禱告文有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又在路加福音十七章4節中提到的「七次」,究竟是什麼意思?按這七數,乃是舊約完全的數目。主耶穌說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就是沒有窮盡的意思。縱然到了終身,也當要寬恕人的罪,不可計較人得罪於己的有多少次。因天父已經赦免了我的重罪,我豈不應當寬恕兄弟的罪麼!因這樣主所以又教訓門徒,禱告的時候,要像上文所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這樣的意思哪!

一、論君王慈悲免了他的僕人所欠的大賬(太十八2227

    論那僕人所欠的大賬:這是比喻我們世人犯上主的誡命很多。我們就是僕人,故此上主以光陰和才能交托我們,為我們的職分責任。若是我們將這才能和光陰,誤用在那所不當為的事上,這就是不忠於主,也就是欠了賬一樣。

    論君王記帳,沒有遺漏的:這是比喻上主必要記著我們各樣的罪,等到將來必為我們是問。想我們終生所做的工,豈是沒有審判的日子。將來依律法所定,若是有虧負那交托我的,必定被下在監裡,等到還完了所欠的債。所以我們的良心,當要先自己審問,莫要說沒有報應的日子哪!世人的罪惡如山,倘若沒有主耶穌完全救贖的功勞,又怎能免得上主的義怒呢!

    論僕人的賬實在很難償還:這是比喻我們的罪很重呢!就真能令我們絕望,罰我們在地獄。如今那僕人所欠的究竟是幾多呢?是一萬他連得。大約華銀有一千二百三十萬兩,為數很多。豈不是像掛個極重的石頭在人頸上,必定是沉下在海底的嗎?縱他肯終生服事那債主,但所得的工價,也難償完這債,也像世人所犯的罪惡日積月累。像海那樣深,像那山那樣重,一定絕望。再沒有生命的盼望啊!「大衛有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因為有無數的禍患圍困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甚至我不能昂首,這罪孽比我的頭髮還多,我就心寒膽戰。」(詩十九12:詩四十12

    論因債甚重僕人已經絕望:這是比喻我們世人無力無法,不能自救。因欠下這樣重的債,沒有力量償還,是絕望極了。因這事是大大失了主權的哪!就使那僕人賣身賣子,也難以照數償還。在那有罪的人計算,豈不是這樣。何以呢?因那罪人被罪綁縛,自己沒有能力。又何能設法贖自己靈魂的罪呢!

    論僕人謙卑來求主寬容:這是比喻我們世人,應當俯伏在上主面前,懇切求主憐憫。但當僕人來求主人寬容的時候,並非求他主人免債。是求他主人寬限他的時日罷了。那僕人這樣的求,還不知自己處在絕望的地位,以為他還有償還的力。所以他外面雖然有那謙卑懇求的樣子,他的內心還是以為不甚緊要的。看他的債主未催他償還以前,這僕人仍然不以這重債為傷心,等到催他償還的時候,才知到債太重了難償還,急得他的樣子都變了:又可以比喻罪惡的世人,有生命的時候都是放蕩自恃,追求那肉體的快樂。一夕間死的日子到了,才歎自己沒有得救的機會,驚慌得沒有法子,只有哀哭切齒罷了。試想想上主在白色的寶座上,審判罪人的時候,那個不懼怕。經上記載主說,你行了這些事。我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詩五十21)。

    論僕人仍然自恃以為能彀償還(太十八25):這是比喻那罪人自己欺哄自己,以為倚賴自己的力量,能彀行些善功作些善事,自然會得上主喜歡的。誰不知實在不能,好像那僕人實在是沒有能力償惡,將來就必定要受審判的。

    論主人施恩全免僕人的債:這是比喻上主大施恩典,赦免人的罪惡。想這重債,在上文已經說是難償還的了,如今因他求主寬限時日的緣故。又蒙主施恩,於是將這重債完全免了。是何大的恩典呢!想他的主人不是免僕人少數或是一半,或是大半所欠的債。就是上文說比喻上主莫大的救恩,施給我們罪人,就沒有一罪不免的。乃是完全免了我們所欠負的罪債,這實在是感謝主恩啊!

    論僕人得自己乃是由主的愛:這是比喻主愛罪人的大愛。如今那僕人既得主施恩給他,完全免了這債,就得回復自己的自由權了。這樣那僕人也應當有善功美德、愛及別人,才不辜負他主人所望啊!如今我們得著自由,既是因主的大愛得來的,豈不應當終生忠心勤勞事主,愛及別人麼!

二、論僕人無良心嚴待同伴所欠的小債(太十八2530

    論他的同伴所欠的很少:想那惡僕人所欠君王的債。上文說有一萬他連得,大約計算有華銀一千二十萬兩的大債。他的同伴所欠他的債,是一百第拿流,照華銀來計算,不過是十兩銀子的小債罷了,把這兩項的債來比較,真有天淵之別;那大債可比喻我們得罪于天父的,應當看的重。兄弟們得罪于我的,應當看得輕。天父已經赦免了我的大罪,我豈可不赦免兄弟的小過麼?保羅有說:「並且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主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弗四32

    論那惡僕嚴待同伴所欠:唉!這惡僕得主免債的宏恩,那事一過了他就忘記了,全沒有一點紀念。倘若他主人不施憐憫之心,他早已作階下的囚犯了。因同伴欠他點小債的緣故,他就嚴厲來對待。揪住他的同伴,掐他的喉嚨。人沒有一點良心,竟然到這個地步。

    論他的同伴哀求他寬限:如今那惡僕嚴厲對待他的同伴,總要即刻償還他那點小債罷了。他的同伴也並沒有那樣抵抗他的言語,並且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要還清。」試想想他那同伴的債雖然不多,但他的謙卑,也是像惡僕因為大債在主人面前的謙卑一樣。若是那惡僕稍為有點良心的聽聞那謙卑的話,就可以想起他主人從前那樣的恩待自己。如今我當如何來待同伴哪!這是比喻我們兄弟之中若有過失,就應當彼此饒恕,莫要硬起那心。因為都同是欠上主的債之人,就是得罪於上主的人。

    論那惡僕竟然背恩來行律法:想那惡僕蒙主免了他還那筆大債,是由主的恩典得來的。如今他的同伴欠他點小債,他就執行律法,竟去把他下在監裡。于自己有何益呢?不過使別人受些痛苦,反顯出自己的度量窄狹罷了。這是比喻我們既為新約的人,就應當以恩典來待人,不可再用舊約的律法來對待人為是。

    論那惡僕所作的事大犯眾怒:這惡僕嚴待同伴的事。在他的同伴,固然無話和他辯駁,但他的眾同伴看見這事,大家都替他抱不平,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代他們的同伴伸冤。這是比喻我們處世。常常有暗地觀察我們所作所為的,在我們自己就以為合於義,在他就以為是犯罪了,可不要謹慎麼!

    論眾人告那惡僕是因他不義:如今眾同伴去告訴主人,並非與那惡僕有甚麼仇,不過是要為那受苦的人伸冤,想那惡僕曉得儆醒罷了!這是比喻我們見有受冤枉的人,當要存心可憐他,或者為他禱告,或者教訓他。

三、論君王照律法來懲辦這忘恩的惡僕(太十八3134

    論惡僕所為的應該受審判:從前的事已經過了,本來不須審判的。如今因為惡待同伴,被人家告發了,故此君王不得不將他提來審判。這是比喻我們得了主的恩典,赦免了罪之後,仍舊還是為非作惡,將來就必定要受審判的。

(二)論責備那惡債辜負王的恩:看王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麽!這就是責備那惡僕忘恩的言語。不然,他還不知道從前的恩典是怎麼大。自己的罪惡是怎麼深;這是比喻我們若不饒恕兄弟的小過,將來受主的責備,也必定是這樣的。

(三)論惡僕不效法主施恩典:從施恩典給祂惡僕,乃是想他效法他哪!如今祂不但是不拿來效法,反用那辣毒的手段來待他的同伴,也可說是罪大惡極了。這是比喻我們既得上主赦免自己的罪,我們也應當赦免兄弟得罪于我的罪的。而且上主曾經吩咐以色列人不要薄待客旅何奴僕,因上主曾經在他們為奴僕之地就他們出來的。我想人若果真曉得那罪債之苦,又得著罪赦之樂的人,豈不願赦免別人的罪麽!

(四)論惡僕被審判即時受刑罰:那惡僕被審之後,他的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這樣就知道主取消從前的恩典,再用律法。並非那主人失信,實在是惡僕自作自受的。那以前的債由恩典的免了,他居然不以恩典來待別人。所以他的主人也再不以恩典待他,照律法來懲辨,這是應該的。看主刑罰那惡僕,並非因他薄待同伴來施他的刑,不過依他以前所欠那筆大債來辨的。這是比喻我們若再以律法來待兄弟,天父就不得不再依律法來待我們了。因信主的人,得主赦免一切的罪惡。他的罪沒有一樣不赦免。那不信主的人,就得主施那罪惡的報應。他那罪也沒有一樣不受罰的。可不怕麽!試想這惡僕被下在監裡,他的良心是怎樣的自己責備自己,是怎樣的悔恨,那惡魔是怎樣的戲弄他,是不言而喻了。

總而言之,罪本來由恩典就得赦免。惟是有兩樣的罪,是主不能赦免的。第一樣就是不信的罪。(硬著那心,任由自己消滅聖靈。)第二樣就是不赦免人罪的罪。但是這其中的緊要教訓也有四樣:

1)若是不真心推恩赦免兄弟的罪,那算是最大的罪。縱然可以外貌來欺哄人,但是鑒察人心的主,是不能欺哄的。

2)若是能真心推恩赦免兄弟的罪,就真是主血潔淨我心的憑據。我的一切的罪,也必定得主赦免的了。

3)先施恩典後又律法,並非主反復無定。實在是我們自取的。

4)若是總不赦免兄弟的罪,天父就也總不赦免我的罪(太六1215)。

 

愛心越大,赦免也越大    周廷傑

                經文:馬大福音十八章2235

  

 這件事件是發生在一位有無限權力之國王的法庭裡面。當國王要和他的臣僕算帳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人來。這個人很可能就是國王的一個省長。我們也不曉得為甚麼將國王命令他所徵收的稅都浪費掉了。他所欠的債,數字真是大得駭人聽聞!國王知道他自己絕對無法將這麼大的一筆債收回來,因為就算是將欠債之人和他的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掉,還是不夠償還這筆債的萬分之一。所以,當他俯伏在地上拜國王,而懇切的祈求說:「主啊!寬容我吧,將來我都要還清。」這個諾言,絕對不是他的力量所能夠履行的。這是他一切的希望都斷絕之時,從他心底裡所發出來最誠懇,最迫切的祈求。這時候,他是處在完全沒有希望的境遇中。然而就在這關頭,那叫眾人所意想不到的,就是國王的慈悲憐憫,施恩饒恕。國王不但取消了刑罰的命令,並且免了他的債,釋放了他,賜給他自由,讓他可以平安地離開法庭而去。

    可惜這個臣僕剛走出王宮不遠,就遇見他的一個同伴,這個同伴欠了他十兩銀子。他便揪著這位同伴,握住他的喉嚨,一定要他還債,不肯寬容他,竟把他關在監裡。

    在耶穌所講的故事當中,這一個是有藝術技巧的,同是欠債。將兩位債主待人接物不同的態度來做一個對比,而將真理顯示出來。

    這個比喻所啟示出來的教訓,人人都得完全降服,一致同意接受的。在比喻的結局,當我們聽見國王宣判他的臣僕說:

    「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

    這時我們每人在心靈裡面都會不猶豫的說:「國王宣判得真是對呀!」

    假使你將這比喻的前半段拿開了,這個故事就會完全改觀了!因為當我們將那臣僕虧欠王大筆債拿掉了,所餘剩的那同伴所虧欠的十兩銀子,就變成我們日常生活中常常可以遇到的事情。

    這裡有一個人欠了他的上司一筆款,而那上司運用他的權力來追討所欠的債,我們看見上司追討債務所用的手段的確比較急燥些;但是按照當時社會普遍的習慣,上司的作為並不算太離譜。倘若我們不計較臣僕粗暴的作為,所剩下來的,豈不是人類社會大家所公認處理債務的原則嗎?欠債當然得還清,損壞別人的東西,當然得賠償—人家對於我們有要求,我不能不想方法應付他的要求。我們舉個實例來說,倘若在公路上,你的車被後面的車撞著,你當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有人欠債,你當然要追討清還—有人故意破壞你的名譽,你當然可以告他破壞他人的名譽。但是,假使在一個特別機宮中,你情願放棄追討債務的權利,赦免那得罪你的人,或者放棄追討債務的權利,或是忘記了人家所有對你的攻擊,以及他所散佈傷害你的謠言,那麼,你的恩慈和你恒久的忍耐,必定會被社會的人仕看為不尋常人物所能夠做得到的。這種的行為真是能夠令人感覺得喜樂、愉快、發人深省,叫人讚歎的,因為這種行為的確與社會人仕通常的生活習慣相反的。在我們普遍日常生活中,人人本來的想法,都認為慈悲憐憫——就是那些肯將饒恕的愛施捨給那些得罪我們的人,乃是極不尋常的例外!如果有人這樣做,他的德行當然是值得稱讚,甚至在人的面前,可以感覺得驕傲,因為他可以依他這種的好行為來提高他在社會上的名氣與聲望。

    在這個比喻,耶穌將我們通常這樣的想法,完全顛倒過來。他將這兩筆債並擺在一起,叫我們看得清楚。將第二筆債來和第一筆債相比較的時候,那第二筆的債簡真是不足輕重!當我們將這比喻的上半段挪開,我們就覺得如果那臣僕饒恕了他的同伴,那真是一件難能可貴,公德無量的好善事。但是當我們把比喻的前半段再放回來的時候,我們必定會看見,倘若臣僕赦免他的同伴,那絕對不是甚麼難能可

貴,了不起的善事,而是他隨時隨地應盡的本分!免同伴的債乃是他非作不可的事,因為他自己怎樣得到了國王的赦免,免他還一筆大債!

    現在,我們應該可以明白第一次聽耶穌講這故事所聽到的真理。如同他們一樣,耶穌將一個新國度顯現在我們的眼前,在這個新國度裡,慈悲憐恤和拯救的愛,該是我們待人接物道德生活最基本的標準,統治我們整個生活的法規,而不只是我們生活中甚麼的例外的好行為。國王這種史無前例地顯出他的大慈大悲,用他的超越世人公理正義的大愛,赦免他的臣僕不忠心欺騙他的罪惡,一筆勾消他所虧欠的債,而負擔所有一切自我犧牲的代價,為要將他的新國度建立在人間。所以我們如果同那些第一次聽到主講這比喻的人一般,真正認清這比喻的真理,看出神愛世人;這當然會徹底將我們的舊人生活態度完全改變過來。

    然而,我們和第一次聽耶穌講道的人有一點不同。因為我們是站在十字架這邊,在這裡基督赦免罪人的愛,絕對不以惡報惡,惟獨以赦免來對付罪人的辱駡和仇恨,極明顯地將神的愛活現出來。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神叫我們所有的罪人來和他算帳,然後將我們所有一切沒有償還的債,以及我們完全不能清理的債,通通都一筆勾銷了。

    讓我們記得在耶路撒冷城門的青山上,有主十架來做他的寶座,好叫世人數不盡的罪債可以被丟在一邊。現在讓我們一同祈禱,懇求基督的靈將祂的愛多多賜給我們,使我們免了人的債,如同我們得蒙主赦免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