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短篇信息 目錄: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十九章(倪柝聲) 《馬太福音簡介》第十九章(陳本偉) 基督徒婚姻 太十九3—21(郭克昌) 聖經的婚姻觀 太十九6(靈生)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 太十九13—15(莊百里) 一少年 太十九16—22(陳祥康) 如何才能得永生 太十九17—22
你若願作完全人 太十九16—22;可十17—22;路十八18—23(於中旻) 放棄一切的阻礙 太十九16—22 得永生的認識 太十九16—22;可十17—22;路十八18—23(張宏卿) 憂憂愁愁的走了 太十九16—22 我該作甚麼善事,纔能得永生 太十九16—24(翁添智) 追求永生的少年人 太十九16—26 有一個人 太十九16—30(張信得) 日常修養談話—自我檢討 太十九16—22(周增祥譯) 奉獻的賞賜 太十九21 你若與主相遇 太十九21—22(廖湧祥譯) 查經示範從一段聖經找出人不能神能 太十九26 (吳勇) 我們的神是對付不可能的事 太十九扔 26 這一年 太十九26 要得什麼?太十九27(吳昌盛) 我們能得甚麼呢? 太十九27(路孜理) 我舍何事為主? 太十九27—29(胡鴻文) 將來要得甚麼 太十九27—30(戴懷仁) 七個審判 太十九28;林前六1—2;林前十一30—32 (謝得力) 一本萬利 太十九28—30 (陳伯賜)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十九章(倪柝聲) 一至二節: 主每次教訓人之後,總是作一些工作,如醫病、趕鬼等;在此處主又醫病。 三節:「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 從這節起是另一個問題:天國和人的天然關係。無論甚麼緣故,猶太人主張可以隨意離婚。(中國有七出之條,但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恐怕有七十七個七出,甚至菜燒得不好吃,也可為離婚之理由。)法利賽人喜離婚,但仍有戒心,故問主。 四節:「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從這節經文可以看到三點:(一)婚姻是神設立的。(二)神只造一個亞當和一個夏娃,表示一夫一妻制是神的心意。(三)神不喜獸離婚。在如此回答,表示並非是律法的問題,而是婚姻原意的問題。 五節:「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已是夠親密,可是還有一個關係──夫妻──更親密。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已經是差不多不能拆開,更何況夫妻的關係! 六節:「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問。」 上文說「二人成為一體」,是表示男人和女人成為一體的事實,聖經裏,女人的數目是通常不被計算在上的;在神的眼中,夫妻只當一個數目,所以,「既然如此……乃是一體的了」。「人不可分開」,這是斷案。 七節:「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法利賽人最容易引用摩西律法,以為引出摩西,便可以推倒主,以為主的話是和摩西衝突的。「摩西為甚麼吩咐」,其實摩西並沒有吩咐,只是許可,惟有主能辨別其謬。 八節:「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八節為設立舊約之原因,主並不否認,惟在此亦說出摩西許可某種事件,乃為了以色列人硬心的緣故,但這並非神當初的旨意。可見,律法不能叫人重生,不能使重生的人與未重生的人有任何分別,亦不能叫人完全(來七19,十1)。 九節:「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引致的離婚的理由只有一種,就是姦淫。今日之國法雖有多種合法的離婚,但在神面前,只有一個原因被接受。聖經中不大重視婚禮與訂婚。婚姻的起首起於願意的(非強迫)肉體關係。(根據林前六16「二人成為一體」)。婚姻中肉體的關係是最聖潔的,因是神所設立的。有了肉體的關係(不管律法或社會風俗),二人就成為一體了。故在舊約中,若男子破壞女子貞操,必須娶她為妻,因為肉體的結合是婚姻的要素。姦淫是一行為,破壞二人成為一體;離婚乃是在神前拆毀合一。這樣可下結論:(一)一切的姦淫,都是拆毀在神面前的合一;(二)不可離婚,除非犯姦淫。我們信徒不當隨潮流和人的律法,當從神的旨意。「娶那被休的婦人」,此亦犯姦淫。若婦人未犯姦淫而被休,則神前的合一還在,今娶之,是破壞合一。然人在未信前娶被休者則如何?那已由寶血遮蓋,不能再休。保羅只談分居,如果是因:(一)需要;(二)有益處。惟信者方面不可先提出,否則寧可和平、忍耐。分居是為等候,也許神會在分居期間便不信者能信。假如一個信徒有犯姦淫之妻,按律法和主的話,他可以休她;但就主的恩典說,若妻子悔改,可以原諒她(參約八3-11)。 十節:「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門徒亦有私心,贊成任意離婚。如今見主不許,所以說不如不娶。但這又違反神的本旨。 十一節:「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領受」,是量度的問題。沒有人可強迫別人不娶。強迫人離婚,是罪;強迫人不娶,也是罪。因為獨身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主在此一面說出神的本旨,一面又說出神能興起一班人不娶。 十二節:「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誰能領受?三等人:(一)天閹──生理缺陷;(二)人閹──由於環境、刑罰;(三)自閹──為天國的緣故,使徒保羅便是一個例子,為了神的事工故不娶。若娶妻,神的工作必受影響。為天國自閹者在天國有特別的地位(見啟十四4)。主怕人誤會,故說,「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當作一個特別權利,鼓勵為天國自閹者。 十三至十五節: 此三節的教訓是,沒有太偉大的人是不當作太小之事的。門徒想:主是拉比中的拉比,不應當作此小事。門徒阻止,乃因覺得他們討厭,亦因欲利用這機會顯出門徒之架子。 十四節,「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這裏告訴我們:(一)無偉大的人是不能作最小事的,故弟兄應當作掃地、擦窗等事。(二)在天國都是像小孩的模樣,並非真是小孩,乃是像小孩的天真、謙卑、依賴。(三)小孩子亦有靈魂,故當寶貝。(四)神的愛儘可流露在最小的事上。 十五節,「就離開那地方去了」,指機會不常有,因主要去。人如果失去蒙恩機會,真無辦法再得凓,最為可惜。故當趁此拯救之時,接受主的救恩。恩門現在雖然開凓,但有一天要關起來,故切不可錯過。每當主離開那裏時,總有許多病人、罪人落在後面。今天也是這樣。 十六節:「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十六至三十節最難講解;開頭當加「看哪」二字。其他福音書說,這少年人乃猶太人的官(路十八18)。在此說有一個人來見主,且稱主為「夫子」;此稱呼是一好現象。少年人聽聞主名很久,找主也久,可見他對主已有相當知識,他覺得:(一)該得永生;(二)自己無永生;(三)知作善事可得永生;(四)不知作甚麼善事可得永生。此少年人不問有無永生,亦不只要得世界快樂,並想得來世的快樂。 十七節:「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主答此少年人,乃是按他的背景與本像。主並非承認善行能使他得永生,反倒藉此使他知行善之失敗,行善之不可靠。「只有一位是善的」──主使他認識自己,知道只有一位是善的;別的不是善,因善的只有一位。「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誠然,因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凓(加三12)。可惜沒有一個因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因為只犯了一條最小的,就犯了全律法(雅二10)。所以保羅說律法本是作主的執事卻成了定罪的職事(林後三9)。啞吧不能問怎樣唱詩得神喜悅,瘸腿的不能問怎樣跳舞使人歡迎,人亦不能問怎樣行善以得永生。今天罪人亦喜歡問如同行善可以得救。 十八至十九節: 少年人以為誡命多得很,不知主指那一條,故問甚麼誡命。主所提出的都為第二塊法版,即五至十條,說出在人面前的責任。第一塊法版,一至四條,乃是對神的責任,猶太人都自以為已牢牢謹守。故主提出第二塊法版。 二十節:「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我都遵守了」──主提出誡命,希望少年人說沒有守;不料少年人說都守了,在此主仍不能使他認識神,認識自己。 二十一節:「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少年人的氣最雄,以為無善不能作,故主在此說出一善,是他不能作的──變賣與賙濟。「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知守盡十誡,仍不完全。「變賣」,不反對,因仍有錢;「分給」,不可能;「跟從」,要飄泊,無安息棲身處,更不能。 二十二節:「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就憂憂愁愁的走了」,證明少年人不能行善,連十誡也不能守,不能賙濟窮人,即不愛人如己。神給律法,本知人絕不能守,惟要人在犯罪之後,知道自己是罪人(羅三20)。少年人寧可放棄永生而得世間快樂,故是一個沉淪者。 二十三節:「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主在此對門徒說,祂是轉彎講起另一個問題──天國的賞賜。這個比喻似乎有難處,因為永生、天國、神的國、得救,都混在一起,實則不難。有二條清楚的線必須認清:(一)少年人的追求是永生;(二)把少年人的事當教訓,藉此向門徒說明天國的賞賜。二十一節是國度的道理,主假定這少年人得救,故以國度道理指給他看。財寶積在天上,指國度中的豐富。「財主進天國」──主對門徒說這話,假定此少年人為得救者,故說難。 二十四節:「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駱駝為載重負財寶之牲畜。並非財主不能進神國,若非財主當主要時而放棄其財產,當然進天國,故不是不可能。財主在此處之定義,為自己所喜愛的,不肯交給神,即是財主。「神的國」──上文說天國,此處又說神的國,何解?天國有三意:(一)基督教國;(二)教會;(三)千年國。神的國亦有三解:(一)屬靈的經歷(路十四15);(二)千年國;(三)永世。二十三節中之天國,指千年國,惟恐人誤會,故在二十四節說神的國(神的國與天國僅有作千年國之意義相同),使 二十五節:「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門徒誤會,因主由永生問題至賞賜問題,故覺希奇。駱駝穿過緘眼為不可能之事,以致無人能得救,故問主。 二十六節:「耶穌看凓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在神凡事都能」,得救在乎神,神能改變人的貪心,神能興起保羅、巴拿巴、利未、該撒的管家(腓四22)、希律之家宰(路八3)。少年人說話,實在不能,只有神能。 二十七節:「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彼得之問實為:(一)自義;(二)商業性質。主對此問題有二感想:(一)同意彼得所知國度之賞賜,的確在乎行為。(二)不贊成彼得之自義與商業性質太重。 二十八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這裏「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即效法主、走窄路、背十字架、忍耐謙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在聖經中,這辭共用過兩次,另一次在提多書三章五節,那裏是指個人之復興,即重主。此處是世界之復興,即千禧年(羅八19-236;賽十一6-9)。自亞當到摩西,罪在世上;自摩西到主耶穌,是罪掌權;今世重生的人僅脫離罪的權勢,不能脫離罪的同在。世界的復興亦如此,先脫離罪的掌權,然後新天新地完全脫離罪的同在。「十二個寶座」,當然猶大不在內,故主不說;究竟由誰補替,我們不必追究。 二十九節:「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凓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馬可福音記有今生和來世,馬太福音無記,因都是千年國的事。百倍非指一百個父親,乃指一百倍的喜樂。永生指國度中的永生。永生有三段:(一)今世(即有永生──約五24);(二)千年國中(來世,指下一個世代,即千年國──可十30;路十八30);(三)永世(羅二7)。 三十節:「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這裏說,「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乃指賞賜不同,亦作彼得自義之鑑戒。── 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第十九章 耶穌面向耶路撒冷(陳本偉) 當主耶穌選召了門徒之後,就開始教訓他們。從馬太福音五章起到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主說過五大段的話。頭一段話就是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山上的教訓,講到要得著將來國度景況的人,是最基礎的話。所乙太7:28-29當「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第二段話是馬太福音第八章到第十一章。主下山以後,又用神跡奇事彰顯國度的權能,還差遣使徒。太11:1「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裡,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並教導門徒當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 第三段話是馬太福音第十二章到第十四章。耶穌宣告「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並在海邊用八個比喻講到天國的奧秘。太13:53-54:「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就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裡教訓人,甚至他們都希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等智慧和異能呢?’」 第四段話是馬太福音第十五章到第十八章。當耶穌到外邦地區,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以後,主首次說到「我的教會」和「天國的鑰匙」,還開始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並教導門徒,天國人當有的態度。太19:1「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 第五段話是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到第二十五章。這也是主體貼神的意思,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所講的話,點撥人們的誤解、偏見和迷惑。講到有關天國的事:婚姻、小孩、財主和誡命。還用葡萄園主,兩個兒子,兇惡園戶、娶親筵席,無花果樹、善惡二僕以及十個童女等比喻,講說天國和主的降臨。太26:1-2:「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這馬太福音十九章,乃是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開始。在這一章裡,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人對婚姻的誤解;二、人對永生的迷惑;三、人對國度的期望。 現在我們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人對婚姻的誤解
(19:1-15) 當主耶穌離開加利利,在往耶路撒冷去的路上,有許多人跟著他。主知道跟著他的人有不同的需要,他就在那裡治好他們。當法利賽人藉婚姻關係來作試探的時候,主知道是因為他們心硬。他就用神起初造人的神聖性,排除人的偏見、誤解,並藉此機會,進一步啟示了關於天國的事。 法利賽人對婚姻關係有誤解,門徒對婚姻關係也不清楚,都需要主的點撥和教導。主的回答超過了法利賽人和門徒的問題。而是把神原初規定的婚姻性質指給他們看。並且門徒對小孩子的靈性需要還有偏見,主又用按手禱告的行為教訓了門徒。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離加利利到猶太境內 (19:1-2) 1節:「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這是緊接著十八章說的。主結束了他對門徒所說的第四大段的話,就離開了加利利,那是耶穌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他在那裡的工作已經完成,他的信息已經傳出,他的權能也已經彰顯。現在主來到了約旦河外猶太的境內。 自從彼得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之後,太16:21告訴我們,主先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繼而在太17:22-23耶穌在加利利又對門徒說到「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耶穌「必須」經歷的苦難,一直放在他自己心裡。所以路13:33當有幾個法利賽人來對耶穌說到希律想要殺他的時候,他說:「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前行,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主耶穌大義凜然,面向耶路撒冷,為了完成神的計畫,他「必須前行」。 2節:「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裡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 這裡的「治好」原文含有照顧、服侍、醫治、料理等意思。「的病人」這三個字,你看聖經下面有小點,表示原文是沒有的。當主耶穌來到猶太的境內,「有許多人跟著他」。雖然這裡沒有詳細的記載,但從「治好」這個字的意義來看,很顯然這些跟著主的人一定是各有各的需要,各有各的難處,各有各的痛苦。有肉體的疾病,也有心靈的憂傷。耶穌就在那裡,照顧他們,服侍他們,治好了他們;顯出主那無比的憐憫和慈愛,與他那無限的權柄和能力。 2、點撥法利賽人和門徒 (19:3-12) 3節:「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這裡的「試探」和太4:1「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的那個「試探」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誘人犯罪的味道。正當耶穌面向耶路撒冷去,前行已經來到約旦河外猶太的境界時,有法利賽人上前來就近耶穌,這些人的目的是來試探主。 「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這是法利賽人提出的問題,關係到摩西在約旦河東向全以色列人所說的話(申1:1)。申24:1:「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當主耶穌在地上傳道教訓人以前,猶太的拉比對摩西允許人休妻的根據,向來是存有爭議的。對「不合理的事」各有各的見地:或說是指性情不合,或說是指行為難堪,或說是指淫亂放蕩,或說是指任何令丈夫煩擾的事。那時的法利賽人就是由這些申命記裡的教訓所引發的爭議來試探主耶穌。 4節:「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法利賽人是以人對摩西五經的爭議來試探耶穌,耶穌則以摩西五經來回答他們,啟示了婚姻關係的真實基礎。主引用了創世記,把人帶到那起初,首先提到造人。主是要給我們看見,對婚姻的問題必須有神起初造人的原始正確觀念才可以。 創1: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緊接著創1:27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造好了人之後,創1:28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把他造男造女的目的全告訴了他所造的男和女。創5:2說:「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神在起初造人的時候,根本沒有提到休妻的問題。 5節:「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這裡的「連合」原文含有黏結、粘連、貼近、膠合的意思。猶如人的常話說,好夫妻如膠似漆嘛!這節經文是創世記第二章裡的話。人的婚姻的起點,乃是神所定規的。婚姻的定規,不是在創世記第三章人犯罪之後的事,乃是在創世記第二章人一造出來,神就定規了的。所以,來13:4告訴我們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不止當尊重,並且是聖潔的。 在創2:15那裡給我們看見,神把所造的那人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到了創2: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不是說人造的不好,乃是說人只造了一個,是單獨的不好。神要為他造一個相配的幫手。於是神使他沉睡,取下他的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也是在第六天造的。神就領夏娃到亞當跟前,這女人的被造乃是為著婚姻。可見婚姻的基本性質是相配相稱、互幫互助。所以到了創2:24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只有連合,沒有分開,根本沒有休妻的地位。 可惜,自從罪入了世界,人們把婚姻關係扭曲了。法利賽人有摩西五經,但因為他們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所以聽是聽見,卻不明白,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賽6:9-10)。只注意人對律法的解釋,卻忽略了神的原意;只關心各派拉比思想對婚姻的爭議,卻不重視經上所記神的定規。居然用與「二人成為一體」相反的休妻問題來試探耶穌。 主就用經上的話來點撥他們,使他們明白神起初造人的目的和定規婚姻的原意。法利賽人是讀過創世記的,所以主引用創世記上的話來回答他們的試探。「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這是主耶穌進而問法利賽人的話,也是主提醒他們的話,顯出主的憐憫和慈愛。主總是盼望他們能回轉過來,能明白神的原意。 6節:「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既然神起初是那樣地造男造女,女人是從男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的,正如創2:23:「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所以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配合」原文的意思是「使之一同負軛,以軛相連」。這話是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問題所作的一個完全並徹底的答覆。主將休妻這個表面的難處,帶到神起初造人那個永恆的原則裡去解決。他根本不考慮法利賽人的觀點,也越過了世俗的偏見,排開了一切制訂律條和解釋律法的人,直接回到神最初的心意中,指出婚姻的神聖性。 主並沒有說,一男一女若按今世的風俗為肉體安排,在一起過共同的生活了,在天上看來,這就是婚姻。他卻說,凡以神對婚姻的規定作為婚姻關係根基的,按神的原意,一同負軛,尊主為大,以軛相連的,那才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的婚姻。 多少時候,我們遇到疑難和問題時,不是立定心志,專心尋求神,不是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4:6),而是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2:3);不是自己認真查考聖經,從神的話裡找答案,而是情願再給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風俗,就是那些違背真理、懦弱無用的小學作奴隸(加4:9)。 主耶穌對付法利賽人所用的方法,啟示出一個最基本的生活法則:不是信賴解釋聖經的教師,也不能簡單地去翻閱遺傳下來的聖經註釋;我們所當尋求的乃是神的原意。為此,必須像徒17:11所說的「天天查考聖經」。 7節:「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法利賽人雖然不信耶穌是基督,卻不敢反對神起初的創造。他們開始試探耶穌的時候,是從神規定的婚姻關係裡提出「休妻」的問題,現在他們是從摩西的吩咐裡提出「休書」的問題。他們仍在古人的遺傳、拉比的解釋中徘徊,放不下休妻這件事。他們的困惑是既然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那麼,為什麼摩西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他是根據什麼允許人休妻呢? 8節:「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這裡的「因為」原文有按照、覺察到、考慮到等含義。「心硬」原文含有冷酷、頑固、固執等意思。耶穌完全知道神的僕人摩西,他不會說越位的話。耶穌告訴法利賽人說,因為摩西覺察到你們的心硬、冷酷,已經失去那向神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偏向於邪,以致無法實現神所定規的婚姻神聖性,才准許你們休妻。但那並不是神起初所規定的。 9節:「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在這句話的前面,原文有一個連接詞、不變語「然而(de)」。然而我告訴你們,點出一種男人休妻的後果。誰若休他的妻子並不是為淫亂的緣故,而又去另娶一個女人,他就是犯了姦淫。可10:11主說這是「辜負他的妻子」。因為他違犯了神起初對婚姻關係的規定,破壞了「人不可分開」的「一體」,就是叫他的前妻作淫婦,傷害了他的前妻,因為她是你休了的。 有人如果娶了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因為他是娶了你的不可分開的妻子,在這罪上有份。瑪2:16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在神看來,休妻是以強暴待妻子的行徑。 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太5:31-32已經把休妻和犯姦淫連在一起,指出人心硬的後果:有人犯姦淫是借著休妻來犯的。感情不睦,性情不合,不能生孩子,都不能作為休妻的緣故。在主看來,休妻只有一個理由就是淫亂,根本不是給不給休書的問題。 10節:「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法利賽人有古人的遺傳,門徒也有世俗的偏見。當耶穌這樣回答了法利賽人之後,門徒就感到為難了,覺得神所定規的婚姻標準在今世來說是太高了。所以他們對主說,人和妻子的關係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門徒的領會是:按神的規定婚姻是最嚴謹的約束。除了配偶淫亂或死亡,就沒有什麼辦法能得著釋放。這樣結婚就沒有益處了。所以他們認為: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守獨身,豈不是更好?門徒的問題,同樣需要主的點撥。 11節:「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這話」是指門徒所說的「倒不如不娶」。主的意思是說,「不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領受,這乃是賜給那些能領受的。所以,只有一部份人能夠不娶。 12節:「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在這一節裡,耶穌提到三等能夠不娶的人: 一、「因為有生來是閹人,」「閹人」是指不能結婚生育的人。有些閹人,他們從母胎生下來就這樣,是生來就不能娶妻的人。 二、「也有被人閹的,」而有些閹人,他們是被人在身體上作過閹割手術以後,不能娶妻的人。特別像在東方封建社會,那時宮廷裡的太監。 三、「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還有些閹人,他們是有生育能力的,而為了天國的緣故自己放棄娶妻結婚的人。他們一面看見婚姻的聖潔,一面看見姦淫的污穢,一面看見天國的榮耀,一面看見情欲的敗壞。他們為了天國,避免沾染污穢,他們領受了獨身的恩賜,就自己不進入婚姻。 可是各人的恩賜不同,林前9:5保羅論到他作使徒的印證時,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姐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仿佛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保羅有!然而他為天國的緣故沒有用過這權柄,讓自己得以忠心服侍主,免得基督福音被阻隔,享受獨身的福氣,這是保羅所得的恩賜。 但那稱為磯法的彼得,神使他認識到:妻子乃是與自己「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前3:7)」。因而他按知識和妻子同住。這樣,便叫自己的禱告沒有阻礙,享受同心相愛、彼此體恤的婚姻福氣,這是彼得所得的恩賜。 弟兄姊妹,我們不能在主的話語上加上我們的規則。我們必須根據主的原則來對待不同恩賜的人。不能憑我們的好惡來評論高低。林前7:7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守童身不能勉強,婚姻是神的規定,而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提前4:1-3)。 「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主的話夠清楚,能領受的,就讓他領受。一個沒有獨身恩賜的人,誰也不能以任何教條壓制他。一個領受獨身恩賜的人,誰也無權左右他。人人都當尊主為大。多少時候,有些人總喜歡在神的原則之外,另立人的規則,以致產生出多少可悲的後果! 3、主為天國給小孩按手 (19:13-15) 13節:「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那時」就是耶穌為婚姻問題點撥法利賽人和門徒的時候。在太9:18第一次出現求主按手的事。那裡說,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求耶穌去按手在他剛死的女兒身上,她就必會活。結果,耶穌去拉著她的手,她真的就起來了。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整個地區。 主的按手是與人聯合,傳遞生命。現在是有人把小孩子帶到耶穌跟前來,為的是要耶穌給他們按手並禱告,請生命的主與之聯合,並禱告傳遞祝福。 「門徒就責備那些人。」這裡的「責備」跟太17:18的「斥責」和可8:30的「禁戒」在原文是一個詞,常用來表示預防或結束某件事的斥責或警告。門徒剛聽了耶穌對婚姻關係的點撥,就忘了主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裡對小孩子的重視。 很顯然,他們不讓小孩子到主的跟前來,是既不認識他們的主,也不瞭解小孩子。他們仍未脫去世俗的偏見,錯估了主的心願,竟然不去問主的意思如何,就越位斥責那些人。在這一章裡,把休妻和為小孩按手禱告這兩個話題連在了一起,這是很奇妙的。 瑪2:15說:「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在人的生活和經歷當中,某些情況下婚姻是必要的,有了婚姻,小孩子也是必然的。 從神只造一人引出婚姻,就證明神的原意是一夫一妻,沒有休妻,這該是基督徒基本的態度。這樣的婚姻關係牽涉到相互的責任,丈夫要對妻子負責,妻子要對丈夫負責,這是最神聖的事實,雙方都不可有欺騙的行為。並且夫妻還要對小孩子負責。 在休妻、離婚這件事裡,最可悲的就是小孩子的處境。大人的罪已經是夠受了,但他們也許還會再娶另嫁,最糟糕的是無辜的孩子,毫無選擇的餘地,等待他們的又是什麼呢?神所規定的一夫一妻制,那是遠在摩西和後來一切人之上的。所以主說,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夫妻不可份開,神願人得虔誠的後裔。 弟兄姊妹,你看見嗎?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整本舊約都啟示出神的心意:神看重婚姻,也看重小孩子。但願人能虔誠敬畏神。 從馬太福音到啟示錄,整本新約也都啟示出神的心意。神看重婚姻,尤其是「羔羊婚娶」。但原人能預備好,「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21:2)」,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啟19:7-9);哈利路亞,敬拜神。 14節:「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耶穌的態度恰恰與門徒的行動相反。主的意思是:將小孩子帶到我跟前來的那個行動,是出於大人對小孩子的關懷,也證明他們對我的信任。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並且不要攔住他們來找我,是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就是你們這些門徒,若要進天國,也都必須變成小孩子的樣式,轉回到像小孩子一樣單純。主並不是說小孩子是完全的,而是指他們的可塑性。箴22:6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可是,多少時候,有些基督徒卻忽略了教養孩童,他們沒有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沒有使他走當行的道,甚或有意無意地還在禁止孩童認識神。這是神所不喜悅的。如果小孩子長大偏離正路,那苦果是很難下嚥的,我們要按主的要求,教養孩童。 15節:「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耶穌給他們按手,」主耶穌總是接待一切到他面前來的人,並且滿足他們的需要,耶穌給他們按手。主對婚姻是尊重的,對小孩子是愛護的。門徒不能領會主的心意,主就用自己的行動教訓他們。可10:16更說「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是的,耶穌不只是伸出雙手來按放在小孩子身上,更是用兩臂將他們擁抱,為他們祝福,流露出無限的憐憫和慈愛。 「就離開那地方去了。」或者說,就從那裡往前走了。耶穌在約旦河外猶太的境界,點撥完了人對婚姻的誤解之後,他必須前行,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弟兄姊妹,你願意跟從耶穌,與主同行一路嗎? 二、人對永生的迷惑 (19:16-26) 當主耶穌離開那地方,面向耶路撒冷往前走的時候,有一個人來見耶穌。前面的法利賽人由於對婚姻的誤解,是來試探耶穌的,而這個富有的少年人由於對永生的迷惑,分辨不清,沒有方向,而感到不知怎麼辦才好。是真心誠意來求主指點迷津、指示正路的。 可憐,他在地上的產業很多,他是一個以己為中心的人,看不見天上的財寶與永生的關係,也擺脫不了地上的產業與自己的關係,無法接受主的指示,不能變賣他所有的分給窮人,更作不到還要來跟從主。所以他聽到耶穌對他說的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 當他拒絕走主所指的路之後,主就告訴門徒,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呢!這使門徒極其驚訝,說:這樣誰能得救呢?這是門徒對永生的迷惑。耶穌注視著他們,說出一句極重的話:「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是的,離了神,我們就不能作什麼。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作善事與得有永生 (19:16-17) 16節:「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這裡的「作」和太6:1的「行」在原文是一個詞。「夫子」與太10:24的「先生」在原文是一個詞,就是老師、師傅的意思。在這節經文的前面,原文有一個質詞、不變語「看哪(idou)」,興起聽者或讀者的注意力。在主耶穌出行往耶路撒冷去的路上,看哪,有一個人跑到耶穌跟前來,尋求幫助。 這個人正在探索一件極重無比的大事,就是永遠的生命。從這個故事的全文來看,他是個少年人,卻已經有「人生苦短」的悲哀了。他雖然產業很多,卻不知如何延長自己的生命。他渴望能得有永生,卻又不知道從何處下手。 在他遇見耶穌以前,他從小就努力作善事,按猶太人的條規,遵守古人的遺傳,但他還是沒有把握。他總想為了能實現自己得永生的理想,最好憑自己再多作些善事,但又不知道該作什麼善事,環顧四周,也沒有什麼人可以請教。 他風聞耶穌能行神跡奇事,並用許多話教訓人,那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夫子、師傅了。在他心中,仰慕已久,現在他看到主耶穌已經來到面前了,這大好時機怎肯放過。於是他來到耶穌跟前,把憋悶已久的問題向主傾訴。他稱主為夫子,是來討教的,討教得永生的辦法的,他認為「作善事」就是得永生的唯一辦法,只要主告訴他「該作什麼善事」,他的問題就解決了。當然,這是極大的誤會。 17節:「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耶穌先糾正他的錯誤,告訴他,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神。主的意思是,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呢?首先你必須知道,我並不是一個教導人如何行善的夫子,我乃是能賜人永生的神。 這永生是因信我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而白白得到的。並不需要靠你去作什麼善事才能得到。得永生,沒有任何條件,完全是神的恩典。是因信稱義,是神對人的愛,叫一切信耶穌的人都得永生(約3:15)。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這是主耶穌對那個少年人說到的另一個問題:是從得有永生,進一步說到進入這個生命。主在這裡所說的永生,是指千年國說的。 太7:13-14主對門徒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山上的教訓都是指基督徒的賞賜和刑罰說的。這裡的生命也是指千年國說的。我們必須把得賞賜的事和得救的事份得相當清楚才可以。 那個少年人很規矩,很莊重,一本正經地來求耶穌指點「該作什麼善事」。他一門心思只想能得永生,從來沒有想到要進天國。主耶穌是告訴他,光得有永生是不夠的,還要進入這個生命。主指給他的路,是引到生命和國度去的路。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主要他知道,得有永生是沒有條件的,只要信。而進入永生是有條件的,太11:12主告訴我們,因為「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要進入,必須努力;要努力,就必須遵守誡命才可以。 2、守誡命與作到完全 (19:18-22) 18節:「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 「他說:‘什麼誡命?’」耶穌的話打亂了那個少年人的思想。他矇頭轉向,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所以他問主說:什麼,哪些誡命啊? 「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耶穌告訴他,當遵守的是神的誡命。主在這裡所說的四條誡命,乃是出20:13-16神在西乃山上所吩咐的十條誡命中的第六條至第九條。這四條誡命的要求都是論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四條「不可」的內容,都是被禁止的外在顯出來的行為,但卻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去違犯的。 19節:「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緊接著,耶穌又說了兩條。「當孝敬父母」這是出20:12十條誡命中的第五條,而且「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3)」。是每一個人都要面對的問題,卻又是常被人忽略的問題。 「又當愛人如己。」這是出20:17十條誡命中的第十條的精意。因為那「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5:14)。正如羅13:10說,因為「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在太22:37-39有一個法利賽人的律法師來試探主,問他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孝敬父母和愛人如己也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雖然也都有外在的顯出,但更重要的是發自內心的愛。 20節:「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那個少年人一聽主耶穌所說的誡命,原來是十誡中的六條誡命,都是與人有關係的。他想:如果自己能夠遵守,那該都是善事了吧。他真是喜出望外,心花怒放,挺身回答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他不由得就暗自得意起來,覺得這對他來說,沒有什麼難的嘛!於是他緊接著就問:「還缺少什麼呢?」 他來見耶穌的時候是問:「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現在聽了耶穌回答的話,他沒有領會到得有永生與進入永生的區別,只注意到遵守誡命,並且錯誤地認為,遵守誡命就是他所以為的「作善事」,是他所追求的得永生的條件。 他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是表白他做了不少的善事。他說,還缺少什麼?是指還缺少作什麼善事。他是想使自己達到更完全的地步。他還是指望靠自己的力量去得有永生。他說這話的意思是說:夫子啊,你所說的誡命我都遵守了,還缺什麼你儘管說出來好了。咱沒有作不到的事!充分暴露出他是一個以己為中心的驕傲人。 21節:「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願意」與太5:40的「想要」和太9:13的「喜愛」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渴望」的意思。「完全人」原文是個形容詞,與太5:48的「完全」是一個詞,在這裡,主是指在神的愛裡完全。變賣所有,給予窮人,就是主愛的流露。「所有的」與太25:14的「家業」和路8:3的「財物」在原文是一個詞,指某人擁有的東西,能受他支配之物。「財寶」原文含有寶庫、寶藏的意思。 耶穌對那少年人說,你若願意是完全的,你想要完全,就該去變賣你的家業、財物,用完全的愛給予窮人。這麼一來,你就有財寶在天上了。你變賣、分給的結果,乃是把地上的家業、財物存入了天上的寶庫,就必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來10:34)在天上。 因為箴19:17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這是神所要的善行,是為著國度的賞賜。在山上的教訓裡,太6:21主已經說過:「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你還要來跟從我。」「來跟從我」原文的意思乃是「與我同行一路」。耶穌第一次用這句話呼召人是在太8:22,耶穌對那個說「容我先」的門徒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9:9耶穌呼召坐在稅關上的馬太,也是說「你跟從我來」。 到了太16:24當耶穌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時,就告訴門徒,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也是說「來跟從我」。這裡該是末了一次,是說給那想要做完全人的。原文在馬太福音裡,主就說過這四次「來跟從我」。在關鍵的時刻,主總是希望人能與他同行一路。 22節:「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走」原文的意思是離去、走開。「產業」與徒5:1的「田產」在原文是一個詞。那少年人追求作善事的目的,原是為能得有永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如今聽見耶穌說,想要完全,就該去變賣、給出,把地上看得見的田產家業存到看不見的天上。他實在是領會不來,接受不了,就憂憂愁愁地走開了。 「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他不是高高興興地去變賣自己所有的田產家業,給予窮人,而是從主所指給的進天國的路上離去,憂憂愁愁地走開了。因為他有很多的田產、家業,他是一個隻想得而不願給的人。 那少年人的事並沒有就此結束,只是聖經裡沒有再記載下去。但願借著這個故事,給我們每個人都有思考的機會,讓我們對照自己想想他那可能的兩個結局:一個是他終於有一天,在主的光中徹底悔改、轉回歸向耶穌,在十字架下相信主的救恩,因此得到永生,進而進入永生。一個是他繼續拒絕耶穌的呼召,一直到死,為自己的靈魂找到了一座墳墓。 是的,一個以己為中心的驕傲的人,結果總是在驕傲裡毀滅了自己。而一個真正認識了恩典的人,就必真心、全心、忠心地順服耶穌基督,甘心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至終得進天國。 3、人不能與在神都能 (19:23-26) 23節:「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財主」與路14:12的「富足的」在原文是一個詞,形容在今世發財致富有錢的人。「實在」原文就是「阿們」,常用作表示鄭重的發語詞。耶穌看著那少年人憂憂愁愁地走開了,就轉過來,用這件事來教導他自己的門徒。 主鄭重其事地告訴他的門徒,富足有錢的人進天國是難的。主說「進天國」的「進」與17節主說「進入永生」的「進」在原文是一個詞。從上下文來看,主在這裡所說的進天國和進入永生,很清楚說的是一回事。 24節:「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在馬太福音裡,「天國」原文用了32次,「神的國」原文只用過4次。在聖經裡,一般來說,天國是神的國的特殊部份,只包括今天的教會和要來的千年國的屬天部份,特別指出天與地的區別。 太7:21主明確的指出「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所以在這裡,耶穌要那個少年人:一要遵守誡命,愛人如己;二要追求完全,積財於天。千萬不要像路12:21耶穌所說的「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那個無知的財主,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詩9:16)。到頭來,只落得虛空的虛空。我們都務必靠主的恩典、慈愛和憐憫,脫離這屬地的纏累,努力進入天國。 神的國,是指神掌權:從神創立世界以前(弗1:4),那已過的無始的永遠,到神造新天新地(賽65:17),那將來無終的永遠。神的國特別指出神與世界的區別。所以羅12:2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該是基督徒奉獻給主的必然。 約壹2:15-17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只有當主的光出現,照著我們的時候,我們才能看見「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從而改變我們的生活:尊主為大,以神為樂,放棄暫時的,追求永遠的。 提前6:10:「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等一等,到了提後4:10,保羅還舉了一個例子,就是他的同工底馬,本來是受保羅愛戴的,保羅在給歌羅西的聖徒和腓利門的信中,都提到底馬問安的話。後來他卻離棄了保羅,為什麼呢?就是「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 那個少年人也就是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他貪戀錢財,聽不進主的話,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裡,叫他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6:9)。所以主接下來又用了一個表示不可能的誇大比喻,告訴門徒,「駱駝穿過針的眼」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但「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這就是說,財主進神的國不單是難以作到,而且是絕不可能。 25節:「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希奇」與路9:43的「詫異」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驚訝、驚駭的味道。門徒聽了這突如其來的話,覺得十分希奇,感到極其驚駭;禁不住說出他們的心聲:「這樣誰能得救呢?」門徒和今天有些基督徒一樣,把得救與進天國、進神的國混為一談了。 門徒聽見耶穌說的話,心裡也在想:如果通過正當途徑可能發財致富,則沒有一個人不願意有錢。這正是人的本性和危機。那少年人的憂愁,絕不是個別的。既然愛財的欲望會攔阻我們進天國,那麼到底誰能得救呢?門徒承認自己不能,就說出他們感到的新奇和驚訝。 26節:「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這裡的「看著」原文含有注視、仔細看的意思。耶穌注視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主的回答是針對人的本性說的:沒有一個人能。不論是財主還是窮人,自由的還是受壓制的,男人還是女人,誰也不能靠自己的意志,憑自己的決心,答應主的呼召,完成主的要求,達到主的完全。 「在神凡事都能。」這是恩典。腓4:13保羅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這是基督徒得救,進天國、進神國的秘訣。一個人如果只是活在人的境界裡,與神毫無接觸,甚至不承認有神,他就落在黑暗裡,死在過犯中(弗2:5)。 物質世界裡的生命,有屬物質的理想、屬物質的目標和屬物質的失敗。一個人如果因信活在主裡面,專心依賴神,無論他是財主還是窮人,都能蒙恩得救,進入神的國。耶穌這話已經從財主轉到一切人,主說的乃是整個人類的救恩。 三、人對國度的期望 (19:27-30) 那少年人是走了,可是門徒還有問題。彼得在這裡所發的問題,仍和那少年人那件事有關,耶穌的回答是非常具體地告訴他們,將來要得著什麼。明確地答覆了「人對國度的期望」,並向所有跟從他的人,發出警告。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主對門徒的答覆(19:27-28) 27節:「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撇下」與太4:22的「舍了」和可7:8的「離棄」在原文是一個詞。彼得聽了耶穌的話,已經解決了「誰能得救」的問題。現在又有了一個新的問題擺出來。在他說話的前面,又用了一個質詞「看哪(idou)」,強調他要說的事。在彼得的思想深處,似乎是將自己和其它跟從主的人,拿來跟那個少年人作對比。 因為耶穌曾對那個少年人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彼得的意思是說,看哪,我們已經這樣作了,不是變賣,而是撇下所有的,作到完全舍了,並且還跟從了你,那會有什麼是我們的呢? 28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實在」原文就是23節的那個「實在(阿們)」。「復興」原文的意思是再生、更新或更生。復興前面的那個「到」字原文是個介詞,常用的意思是「在……裡」。「到復興的時候」原文的意思是指:世界在彌賽亞的時期要被更新,或在屬彌賽亞的新時代裡,就是在將來再生的世代中,當主再來以後,要來國度時代的復興。「寶座」是代表王位的,是權柄的像征。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在這裡,耶穌不只回答彼得一個人,而是鄭重其事地告訴眾門徒:「你們這跟從我的人」。耶穌沒有否定彼得的話,承認他們是跟從主的人,並且告訴他們兩件事: 一是「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這就是說,在要來的國度裡,在千年國的時候,主是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作王掌權的。那就是財主難進的天國。 二是「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就是說,你們這十二個已經撇下一切跟從我的人,不單單是能進天國,而且還要與我一同作王,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你們(啟20:4),執行審判十二個支派的任務。 2、主對門徒的賞賜 (19:29) 29節:「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百倍」是個形容詞,形容要得著的倍數之多。「得著」與太13:20的「領受」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收取的意思。「承受」與啟21:7的「承受……為業」在原文是一個詞。這句話是對所有跟從主的人說的。 路18:29告訴我們,主說「為我的名」就是「為神的國」。主的意思是說,凡是為我的名為神的國捨己,撇下房屋、親人、田地的人,就必在這些事上收取許多倍,並且還要承受永生為業。 可10:30告訴我們,為主和福音所撇下的一切,「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今世所得的賞賜,是指今天享受弟兄姊妹在主裡的彼此相愛,這遠勝親情。在物質上,正如林後6:10所說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會有你想不到的豐富。來世所得的賞賜,是指將來主第二次降臨的時候,得能進天國,切實享受永生的福樂。 3、主對門徒的警告 (19:30) 30節:「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這句話是耶穌對他自己的門徒說的。當彼得對主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的時候,那話裡就含有一種超越那少年人的優越感。彼得似乎心裡在說,我們是你的頭一班門徒,那少年人已經憂憂愁愁地走了,即使他能夠再回來也已經趕不上了,終歸是在我們後頭。我們這班在前的,將來要得什麼呢? 耶穌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5),因此,主要糾正他們的優越心理,對他們提出警告,所以主對門徒說,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是主在教導門徒,有關天國裡先後秩序的真理。時候還沒有到,誰也不要先下結論,誰也不要高興得太早。 誰也不要以為自己已經夠了,已經完全了,乃是要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們的。正如保羅在腓3:13-14所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杆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弟兄姊妹,要牢記主對跟從他的門徒的警告!
基督徒婚姻 郭克昌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3—21節 婚姻之起源:婚姻是神創造人類時即設立的。起初,神造亞當,後造夏娃,將夏娃領到亞當面前,使二人成為夫婦。夏娃是神用亞當的肋骨造成的,肋骨靠近胸部,在手臂之下,胸部代表愛情,手臂代表力量,表明丈夫應盡力愛護妻子。況且,神只造一個夏娃,不造兩個,神說:「二人成為一體。」不說三人或多人成為一體,乃要我們固守一夫一妻之制。舊約聖經中有許多人物多妻,此非神所命定,故其家庭因而多擾亂不安。 基督徒婚姻之目的:神設立婚姻,其目的有三:(1)夫妻互相幫助(創二18):(2)按正道生育兒女,使教會得聖潔後裔;(3)避免淫亂的事。 選擇物件應注事之事項:(1)年紀太輕不可結婚,因其判斷力不夠,且無負擔家庭經濟之力。(2)基督徒不可與不信者或邪教徒,異端教徒結婚。(林後六14)。(3)不可亂倫,不可與血統關係太近的結婚(未十八),(4)只可與主內的人結婚,若對方未信主,應先引導其明白真理,待其接受主後始可結婚。神與選民及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都以丈夫與妻子的婚姻關係來表明(賽六十二5:林後十一2),可見基督徒婚姻應保持聖潔,信與不信不可相配。 基督徒婚禮應在何處舉行:婚姻既是神所設立的,理應求神祝福。婚姻註冊局非神賜福的地方,神的兒女應到禮拜堂請牧師主持婚禮求神賜福,並讓主內弟兄姊妹一同歡樂,為其求恩祝福。若男方信女方尚未信主,須向其解釋真道,待其相信並領洗之後牧師始可為其舉行婚禮。若女方已明白真道,承認基督為其救主,但有充份理由不能等到領洗後才結婚,牧師在與堂會長老共同審慎考慮之下,可先為其主持婚禮,婚後女方仍須繼續學道,並在眾人面前承認耶穌,領洗皈入主的名下。若未信須者系屬男方。則需待其真誠相信,領洗之後,牧師才可為其在堂會主持婚禮,因其系妻子之首(弗五25),在人說來是一家之主,須特別慎重從事。 夫妻應如何彼此相待:夫妻應彼此相愛相助。除非對方犯姦淫,否則不可離婚。除非對方犯姦淫或已去世,否則不可另娶(或另嫁)他人。夫妻間難免意見不同,應相讓相諒相慰,白頭偕老,年紀愈大,應更相愛。 以上所述皆是聖經明訓,照著遵行的人,其家庭必然蒙福。 聖經的婚姻觀 靈生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6節 婚姻是神聖的,是神親自設立的,為要使男女成為一體,彼此互助,共同生活,造成福樂的家庭,產生敬虔愛主的兒女。但現在有許多基督徒不明白婚姻的意義,對於本身的婚姻大事也不注意,只要已到成年,便輕率成立家室,對方的信仰是否相同,身體是否強健,品行是否高尚,性情是否溫良,都不過問。有的信徒藉口自由,實行放縱情欲,污穢那神聖可愛的,羞辱神名。更有些不知廉恥的徒們,跑到娛樂場,向一般妓女送情求愛,卻忘了那力大如牛,打敗眾非利士人,耶和華的僕人,以色列的士師參孫在妓女大利拉手中的結果。他曾用一塊驢腮骨,殺了一千非利士人,折了迦薩的門閂,扛在屑上,跑到希伯倫前的山頂。你看,這位「力拔山兮,氣蓋世」的英傑,竟死在妓女大利拉手下了。這實在是極大的羞辱啊!還有的名為教會知識份子,堂堂的有名人物,娶了什麼舞臺名角,甚麼電影名星為妻,將神所賜的寶貝身體,與這種浪漫的異教女子聯成一體,反引此為榮,這實在是玷辱自己,玷辱神的無恥之尤。 更有些沒有價值的傳道人,身受聖職:心愛世俗,為貪美色的緣故,娶那拜偶像的,撒但之子,外邦女子為妻,而忘猶太民族傑出的君王,神人其悅的所羅門,因寵愛異邦女子,所得的惡果(王上十一4—8 )。這位英主有過人的才能,且在詩篇、箴言、雅歌中表顯了絕大屬靈智慧,可是在他晚年,竟為妃嬪所惑,幹那敬拜偶像的蠢事,結果「神向所羅門發怒」,將他的國奪回,可見凡寵愛外邦女子的,一定沒有好結果,所以我們選擇配偶要小心,否則,選得耶西別、希羅底、撒非拉之流,必要遭天下之大恥啊!那時道德淪亡,人格掃地,家庭破產。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吧!怕喪失基督徒的品格;不離婚吧,日子難過,這豈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麼? 我也知道有青年男女,對於本身的婚姻十分注重,欲求善男淑女,組織美滿的家庭:但不知如何著手,如何進行,依何標準,就耽誤了終身大事,憂鬱成病,靈性退步,工作無效,終至抱獨身主義。這都是由於不明白聖經的緣故,因此特將聖經論婚姻的章節編列於下,以作兄姊們之參考與準則。 ㈠婚姻是什麼?(1)是使二人成一體(創二24)。 (2)是男女友誼的極點(默蘭頓說)。
(3)是家庭的起源(創二)。 ㈡婚姻的由來:是神設立的(太十九6)。 ㈢婚姻的宗旨:
(1)彼此互助(創二18)。 (2)生養子女(創一28;九1;瑪二15)。 (3)免除淫亂(林前七2)。 ㈣婚姻中父母的責任:
(1)父母代訂(創廿回48,51;卅四6—8)。 (2)父母允許(創廿八8;士十四2—3)。 (3)彼此合意(創廿四57—58)。 (4)父母監督(出廿二17;申七3)。 (5)謹慎為兒女訂婚,(創廿四3;廿八l)。 ㈤如何選對方:
(1)同信主的(林前七39;九5)。 (2)同心工作的(徒十八3;林前九5)。 (3)賢德的。 ㈥好妻子:
(1)耶和華賜的(箴十九14)。 (2)是蒙神的恩惠(箴十八22)。 (3)是使丈夫得益(箴十二4,卅一10—12)。
(4)引丈夫得尊榮(箴卅一31)。 (5)作丈夫安穩的依靠(箴卅一11)。
(6)被丈夫稱讚(箴卅一28) 。(7)勤勞經營(箴卅一12—27)。
(8)周濟窮苦(箴卅一20)。 (9)賢妻之榜樣, (a)瑪挪亞之妻(士十三10)。 (b)俄珥巴和路得,(得一4,8)。 (c)亞比該(撒上廿五3)。 (d)以斯帖(斯二15—17)。 (e)以利沙伯(路一6)。(f)百基拉(徒十八2—26)。(g)撒拉(彼前三6)。 ㈦信徒與非信徒結婚危險
(1)違背神旨意(申七3
)。 (2)神靈離開(創六3)。 (3)投拜偶像(列上十一1—,8;出卅四16)。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
莊百里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3—15節 當日一班母親帶著她們的孩子來見耶穌,想讓他們親近主,讓主為他們按手祝禱,門徒卻阻止說:「主很忙碌,有許多事要做,病人需要祂,被鬼附著的需要祂,罪人需要祂,主的時間只能給成年人用,不能給小孩子。」但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今天,許多兒童想親近主,亦照樣受攔阻,因為頑皮,或讀書成績不好而受禁止上主日學,有家長外出,他們要守門,或是家人帶著他們上茶樓,剝奪了他們親近主的機會。 在今天的世界,今天的教會中,青少年人受到可恥的疏忽,希臘大哲學家蘇格拉底說:「如果我能走到雅典最高峰頂,就要大聲疾呼;親愛的同胞們!你挖遍了每一塊石塊,堆積你們的財寶,卻不注意將來承繼你們的財產的兒女,到底是甚意思呢?」可馬王也說:「你們英國人哪,只曉得注意你們的財產,卻丟棄了你們的兒女!」多少人忽視兒童的生命,只顧忙碌工作,以為能供給孩子們物質的需要和智識的追求就夠了,卻忽略了他們心靈上最大的需要。 有一位大學教授放棄了教導成年人的工作,轉而從事兒童教育,他說:「雕塑一個年幼的生命,比較改變一個成年的生命來得容易。」主耶穌看重兒童階段,祂到世間來,一開始不是以成人姿態出現,及先取嬰孩的樣式,經過青少年成長階段,用卅年的青少年期來預備自己,然後做了三年多工作。 猶太民族重視兒童靈性教育,猶太史學家的約瑟夫說:「我們第一件事乃是教育我們的兒童。」有一位現代心理學家說:「不輕視一個兒童的靈性教育,乃是猶太人比別的民族強的主要因素。」 教會中兒童宗教教育主要機構是主日學校,我發覺主日學的工作被許多教會及信徒冷落了,主日學的教師們奉獻他們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卻得不到普遍會友家庭的關心、鼓勵和支持;實際上信徒所忽視的主日學的工作,乃是極嚴重的忽略了對自己兒女靈性的栽培,在我們教會是沒有青少年人,但是許多青少年人那裡去了?我有否覺察主日學校的重要性? ㈠主日學與兒音——猶太人在年幼之時,母親便對他們講述偉人的故事,傳遞神的話語,母親是靈性教育的導師,家庭為靈性教育的中心,但今日的家庭,大多數已不能肩負這責任,因此教會中有主日學校的產生,接替這工作;兒童在家庭中很少得到靈性上的教育,卻從電影、書報中的敗壞,犯罪鏡頭,得到不良的教育,若家長不鼓勵督促孩子們回到教會受栽培,在此消彼長之下,難怪許多教會子弟離開主,被捲入罪惡洪流之中。 兒童在各方面表現不好,乃因沒有主的生命,沒有好的靈性,他們需要主,只有主能改變他們,幫助他們,主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我們要鼓勵他們親近主,上主日學校學習過基督徒的生活。 ㈡主日學與教會——有人說;「今日的主日學乃是明日的教會。」有保守的統計:各宗派的會友有百分之七十五是來自主日學;教會中的負責人,工作人員有百分之八十五參加過主日學:牧師,宣教師有百分之九十五曾作過主日學學生,孩子在主日學校中長大,便成為日後教會的柱石:不注重兒童工作,是教會最大的隱憂。 又有人說:「有大的主日學才能有大的教會。」若有一間大教會而只有一個日漸縮小的主日學,表示這教會正在垂死狀況;若教會雖小,卻有一個在發展中的主日學,這教會前途光明,充滿盼望。美國紐約最高法院一位法官說:「一間教會對於孩子的減少無所警惕的話,這間教會就不配亦不能長久維持下去,必定逐漸解體而歸於破滅。」這數年中,我們的主日學學生漸漸減少,盼望大家愛主、愛教會,關心主日學的工作。 ㈢主日學與社會——今日社會混亂,青少年犯罪問題嚴重,我認為教會兒童失敗是最大原因之一,聯邦調查局長胡佛說:「假如青年人從他們年幼至成人的時期都參加主日學,美國現今的犯罪率一定急遽下降到無人擔心的地步。」 美國丹佛市法官季理安說:「我從來沒有看過在教會活動的青少年來麻煩少隼法庭。」每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有聖靈在他心中指示當行的路,你的孩子有了主的生命嗎?讓該子們親近主吧!紐約最高法院檢察長華設德表示,他任職廿三年之間,處理四千件以上的少年案件,只有三人是主日學學生,他說:「我很滿意主日學對社會的價值,因主日學能協助保護社會,叫罪案不增加,其實,我認為主日學乃唯一的方法,能除去少年的犯罪潮流。」 為了孩子本身的需要,為了教會的復興,也為了社會的安寧,讓我們來關心,帶領和栽培兒童,為著負責教導的主日學教師禱告,同時鼓勵帶領孩子參加主日學,願主得著我們教會中每個青少年。 一少年 陳祥康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2節 猶太國的豪富,青年人的模範; 耶穌曾愛過他,聖經曾記載他; ——但是,他卻沉淪了:永遠的沉淪; 成了一個不滅的鑒戒。 ※ ※ ※ 馬太福音十九章17—22節,馬可福音十章17—22節以及路加福音十八章18—23節中部曾大幅地記載這個少年人的一段事實,雖然他的姓名我們無從知悉,因為還不及請教他的尊姓大名他便掉頭走了,但是我們也不必費力去尋找這一個答案,因為今天在我們的社會裡正有許多這樣的人存在,只要我們稍為留意一下,便可發現此類人物著實也不少。 如果按照世上一般人的眼光看來,這少年真是一個難得的模範青年,就是拿基督教的道德眼光來批判他的外表行為,也不會太差,也許今天有許多青年基督教徒還比不上他的一半呢!若是我們細心研討,可以發現這青年人有許多優點: 他雖是少年,卻關心靈魂 許多少年人所注重的都是吃喝玩樂的問題,比較會想的人亦脫離不了學問、事業、金錢、婚姻、家庭、地位的圈子,古今以來又有幾人想到身後事呢?年青人能為年老時計畫打算的已經為數不多了,能為來生大事鄭重考慮的更屬難能可貴;這個少年人正在青春得意時,他卻不為眼前的煙花柳色所迷,亦不整天浸在美麗的幻想當中;在這舉世皆昏之中。獨此少年頭腦清醒,他瞭解人生不過是暫時,清心人死後必有將來;他不但致力現今的經營,也關心將來的靈魂;真是一位有見識有謀略的少年,似此少年又有幾人能比擬得上呢?但是誰知他竟也滅亡了,嗚呼! 他雖是財主,卻知道缺乏 這個少年人也是猶太地方的豪富,擁有許多的產業。常人說:「為富不仁」,事實也常是如此,有錢的人常常隨心所欲去做事,只要能滿足自己的心願,何事不可一試,何事不可一為?尤其是沒有神的話語在他裡面的富人,更是時時做出損人失德的事情。如果有人向他們傳揚基督的福音、神的真理,必定碰得滿鼻子灰,甚而自討沒趣:因為他們持錢得勢,以為有錢百事通,有財萬事足:「人生」一詞根本不去理它,既有錢何需永生?彷佛那只是窮人的專利品,窮苦的人才需要它安慰心靈,既稱豪富,要它何用?聖經上可以看到這種自以為是的財主;在今日的時代裡更是比比皆是,這真是世上最無知的人!然而此少年的財主卻在富裕之餘發覺缺乏,金錢雖如泉水湧出,卻是喝了又渴,永遠不能滿足他心靈底需要,他懂得錢財能買一切,卻買不了永生;錢財能保他享福一輩子,卻保不了他不下地獄,於是乎,他能末雨綢繆,細心尋找,來到主前,追求永生,善哉此一人! 他雖是官長,卻謙卑求道 這個少年人的第三個長處便是他的謙卑虛心,一般的少年人血氣方剛,多半盛氣淩人,小有成就,更是自命不凡,目中無人;這個少年人也應該是屬於這種類型的,因為他年紀輕輕,便登上官職,正是少年得志之時,當時之羅馬國政府又最重階級制度,尤其是猶太國正處在被統轄之地位,人民多半受官府之壓制,敢怒而不敢言,但是這個少年官不但不持勢欺人,為虎作倀;反而謙卑地虛心求道,聖經上記著他來見主耶穌是「跑」來的,他沒有仗著官架子,吩咐差人召耶穌去見他,好像腓力斯及亞基帕之對待保羅一般,他乃是親身跑來,獨自一人朝見耶穌。他是如何朝見耶穌的呢?馬可又形容他當時的情景是「跪」在地上,這一舉動實在是超乎許多人的意料之外,按平常人的看法他能現身求主,已是不平常的了,當著大街上許多人的面前屈膝下跪一個木匠的兒子,這不更是一件值得大書特書的事嗎?或許旁邊站立的眾人都要以驚訝的眼光看這少年官長的動作,但是不!這位少官長實在是誠心實意的尋求主耶穌,因為他想得到那永生之道。聖經說:「憂傷痛悔的靈,主必不輕看。」,「謙卑的人神必然拯救。」(伯廿二29)馬可描述耶穌看著那少年官就愛他,是的,耶穌動心了,向這謙卑求道帝的人伸出了拯救的手。 這個少年的官雖然沒有得救,但是他的謙卑虛心卻值得我們去效法學習,我們今日是否以謙卑的心事奉主求真道呢?經上記著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詩一三八6 )你若不虛心謙卑接受主的恩,至終必定被拋棄在恩典的門外。 他雖是罪人,卻遵守律法 不要看他是模範少年、富豪財主、政府官員,在神的眼中看來,他同樣是一個罪人,因為他也是亞當的後代,有原罪在他的身上,所不同的是他雖也是一個罪人,卻盡力去遵守律法與誡命,而且從小便遵守這些誡命,這又是值得令人讚歎的一件事。有多少年輕人從小沒有好好的接受教育,認識神,以致長大以後,為非作歹,動刀執槍;連群結黨,橫行霸道,終至身敗名裂,羞祖辱宗。但是他自己的 話語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個少年人的家庭教育一定是成功的,也可以由此知道他雖然尚未接受耶穌的救恩,卻是如何盡力去遵守舊約摩西的律法。試看今日的教會,大部份的信徒名為通道者,卻不是行道者,比起這個少年人真是汗顏之至了。 這個少年既有這麼多的長處,為何不能得救呢?傳道者說:「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能勝。」正是這個少年人的寫真。在人看來,他已踏入了天門百分之九十,已經獲得了耶穌的歡心:為何競然滅亡呢?為何被棄陰間呢?難道是耶穌故意拋棄他嗎?不!耶穌一見他就愛他;那麼是什麼緣故呢?此中有其因,這些原因也可說是少年人失敗的關鍵: 認識耶穌,眼光淺薄 少年人的第一個錯誤便是把耶穌看成聖人夫子,當時猶太的社會裡對於耶穌真是具有各種不同的眼光,少年人能以此稱呼耶穌,自也有他的理由,也許他是因欽佩耶穌的言論,所以前來請教耶穌,在他的心中只是認為耶穌是一位教主、哲學家,聖人、良善的夫子,根本不以耶穌為救主,不想得著祂的拯救,這是少年人沉淪的第一個失足處,目前的社會裡正有許多這樣的人,他們不是沒聽過耶穌,他們不是不認識耶穌;但是他們聽得不完全,他們認識得不澈底。他們實在是欽佩耶穌,也曾引用耶穌的言論,但是單單佩服是沒有用處,相信耶穌的言論也不能發生什麼效力:朋友!你若不信他,你若不接受祂作為你個人的救主,祂還是不能拯救你,你還是得不著永生。朋友!你若沉淪不是因為你犯太多的罪;不是因為你不虔不義;不是因為你曾信奉別的宗教:只有一個原因,便是你不接受耶穌作個人的救主。少年之差,差在毫釐—少年之敗,敗得千里,能不引鑒車乎? 尋求永生,方法錯誤 這少年一開口便犯了嚴重不可挽回的錯誤,他說:「……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著永生呢?』」要曉得人的得救不是在於「行」,乃是在於「信」,經上記著說:「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28),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十9—10)原因是我們都已經淪為罪人,絕對需要倚賴那位元完全無罪(原罪與本罪)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只有祂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因祂曾為我們流出了無罪的寶血,也只有祂才能帶我們進入永生的天堂,因祂曾這樣應許世人:「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三16)不錯,我們在信祂的時候需要有行動,但是這個行動絕不是自誇善行,反而是拋棄一己所有的,專心仰望那位施恩的主。這個少年人用錯了方法,捨本逐末,終至得不著永生,殊甚可憐。 道心不堅,半途而廢 這個少年人最值得握腕痛惜,同聲一哭者則為他的半途而廢,掉頭而走;這一走從此完了,使他一直走到地獄裡,永遠與火湖為伍。 這個少年人為甚麼談得好好的,突然掉轉身便走呢?起因於耶穌的一句話,主對他說:「你若願意做完全的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這一句話對他不啻是晴天霹靂!誰曉得跟從主還要這麼難呢?破財不夠,還要分財;分財不夠,還要完全分掉,這真是比割下一塊肉還痛,算了吧!還是不要永生了,否則要做叫化子了,難道主真是這樣不講人情嗎?難道祂不容許富人存在斯世嗎?難道進天堂的人都要在今世做叫化子嗎?不!耶穌的本意絕非如此,祂這樣做只是要這個少年人明白:凡欲進入天堂者必須除去今生所有的各種攔阻,脫去今世一切的纏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也許有人要搖頭歎息,頻呼太苦;但是我們若把今生之艱難與來生之福樂相比較,我們將會發覺拿今生短暫的「捨棄」去換取來世永遠的「獲得」將是何等的上算啊!保羅他看准了這一點,所以他特地宣言:「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 )朋友請問你呢?今天在這時候,保羅已在天上享受那榮華富貴,佩戴公義冠冕,那少年人卻在地獄裡長欠呻吟,日夕呼痛,當您看到這個少年人的故事,請問你有感想呢?抓住救主吧!捨棄今生迷惑你心靈的一切情欲事物!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二3) 如何才能得永生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7—22節 近年來,世界的進步,日新月異,對於人引誘的力量,亦日益加大。許多人顧念現在,貪求肉體的享樂,以至墮入罪惡敗壞的深淵。甚至本是有為的人,也淪至毀滅,何其可憐!而思念天上的事,以所見的為暫時,所不見乃是永遠的人,卻是少而又少。 聖經說:「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到這個人,他是一個有前途的「少年人」:是個富足的有錢人——「他的產業很多」;又是「一個官」(路十八18)。在我們中間,同時具有這幾種條件的,可能沒有。而這人雖少年得志,沒有時下一般的輕浮毛病,毫不張狂:他不以富貴而驕人,甚是謙卑、渴慕——「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現在的人爭先恐後,敬拜主則可以慢慢來,他卻是「跑來」!深盼我們當中,多有人這樣渴慕。不單如此,他在大路上,「跪在」主面前(可十17),極其謙虛公開的,不怕人恥笑,不計較地面污穢——有人作基督「教徒」一生未跪下禱告過哩!因為,他有一個高尚的目標,他不追求世俗的享樂,而來找耶穌:他有深過別人的思想,不求升官發財,不求世上平安,而要「永生」——何等的思想! 再看,他是肯犧牲服務的,他說:「我當作甚麼善事……」實在的,他不足一個隻說不行的人,他準備腳踏實地的作。但是,他錯了,錯在那裡?因為他想用好行為換得恩典。 在美國有一位傳道人,遇到一個類似的問題,有個「教徒」問他:「我作了好些好事,為何心中仍無平安?你想,我有永生麼?」傳道人對他說:「你信的宗教與我所信的不同!」 (這話叫他大大驚異)接著說:「你信的是兩個字的宗教—do—要作:但是我所信的是四個字的宗教—-doT已作成了。基督耶穌在十字架,替我作成了一切,代贖我罪,使我得永生。我只要信祂,就得稱義。白白的稱義,不是作工換得的。」 有的人說他「信仰純正」。我問:「你如何算是信仰純正呢?」 「因為我遵行神的誡命法度律例典章!」——真叫人毛骨悚然,多麼像那位聖經人物——主耶穌所說的在聖殿裡「自言自語的禱告」向神誇功的法利賽人呀!(路十八9—14) 這世界上,有許多假的宗教——自救的宗教,他們的主張不能算壞,是「人以為正」的路,至終卻成為死亡。我們所信的,是主耶穌的代贖、拯救,這是唯一的道路,「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有句話說到人自我修行的艱難:「為善如登百尺竿」,向上爬是非常出力,一步一步;而偶一失足,卻不是退一步,而是一落及地,殞命吏身。人靠自己苦修,永不能達到神的標準。當馬丁路德從瀕於暈死狀態的苦修中醒轉,主話的臨到他:「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就是「因信稱義」,人唯一的盼望。 這少年人的官,「從小都遵守了」誡命(路十八21)誠然算得有教養、道德水準很高;但主叫他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他作不了,這如何能稱為「愛人如己」?並且主說:「你還要來跟從我」——觸摸到了他的寶貴之點,也正是他的難處,他不能作!所以「就憂憂愁愁走了」!何等悲哀的話!許多犯罪的人,就近主耶穌認罪悔改接受主,主說,你平平安安的去吧!有疾病的人來找耶穌;病得醫治,快快樂樂的走了。但這個「好人」,卻是憂憂愁愁的走了。我們仿佛可以見他愁眉苦臉,腳步沉重,離開主的面,走向滅亡。難處不在主,在他自己!顯然的,他是走上了一條走不通的路。 聖經說:「……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三27—28)信主之人固然當要有好行為,但不是因好行為得救(弗二8—10)。惟主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是與神和好得神喜悅的唯一方法! 你若願作完全人 於中旻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2節;馬可福音十章17—22節;路加福音十八章18—23節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祂為救世人,遵父神的旨意而降世,道成肉身,在人中間支搭帳棚。祂曾與許多的人交談,記載在聖經中。在這些人中,有德高望重的尼哥底母,有敘加城聲名狼藉的撒瑪利亞婦人;(當然,祂會見尼哥底母,是在夜裡,在祂的住所:會晤敘加婦人,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共場所的井旁,在大路邊。設若不是如此,則必不成體統。(與他們談起「永生」的要道,那是在談話中,由主耶穌先說起的。主也曾告訴吃餅得飽的群眾,當為「永生」的食物勞力:呼召乾渴的人,就主暢飲而不渴,且流出生命活水,直到「永生」;彼得也向主說:你有「永生」之道。但主動的、向主耶穌提出「永生」問題的,只有少年人的官而己。他與一般人的著眼不同,也不是問國度的問題,可見他的思想比一般的為深。 再看主耶穌的答覆呢?我們很容易有一種最初的印象,以為主耶穌是有意的為難他,給他一個負不起的重擔:或是他散盡家貲,就能得到永生麼? 當然,我們必須先有個正確觀念,主耶穌不是不知道永生之路,也不是不願指給人永生之路。而且聖經說,主耶穌「就愛他」。主耶穌也愛我們,願我們得著「永生」。那麼,這次重要對話的意義如何?讓我們從聖經來看: 一人 我們今天所存在的社會,有許多問題存在。許多人要去解決社會問題,但他們也各自有個人的問題。其實我們早就該發現,社會既是由個人組成的,社會問題的根源,自然在於個人。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降世,是天國的王;所以,無論何等身份,都需要到祂面前來,因為是人,都需要敬畏祂,也都有同樣的需要。祂來,「乃是要服事人」,要使每個人得到滿足的人生。但從人一方面來看,那是一個少年人的官,又是財主。他少年得志,品性良好,不是個「問題少年」:但他也有自己的問題。 這少年的官,可能有他自己的理想,要改良社會,要服務社會:但是,追根究底,發現問題竟是在他自己裡面!他不能解決。他知道,這也不是普通人所能解決的。他聽到了主穌耶所行的神蹟奇事,就去見耶穌。 他為了要急切的得到問題的解決,他「跑來」;他的態度是謙卑的,「跪」:他所找的對象是正確的,不是去拜人作救主,乃是「在祂面前」:他要直接的解決自己的問題,「一個人」來!是的,救恩是對人,必須個別解決,無論何人,都不能代替你。當神降火毀滅所多瑪與蛾摩拉二城的時候,祂差遣二天使將羅得從傾覆中救出來。那裡記載他們行動的情形說:「……拉著他(羅得)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參看創十九16)而不是天使拉著羅得、羅得摯妻、他的妻再帶女;若是那樣,問題就大了。當羅得夫人回頭看,變成鹽柱時,二女兒豈不也成了陪伴?當然,在救恩的方式上,是「以人救人」;但在屬靈的原則上,卻是每個人必須單獨的與神發生關係。 讀到這裡,請你暫且停下來思想,當你自己一人獨處的時候,心靈的情況如何?你與基督個別的關係又如何? 不少所謂「基督徒」,對基督沒有個別的認識,只是參加了某一個團體活動,所以與主無分,主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主! 一事 那少年人的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我們不能不承認,他的思想是很深遠的。他有了道德、財富、地位:但他仍然感到不滿足。他沒有像別人那樣說:「現在還年輕,且求眼前的歡樂,到老了的時候,再思想宗教和永生的問題!」把這件重要的事,推得太遠。 他也沒有像另外一班人,另有別的目標,繁複蕪雜,把這重要的大事迷失了。 他有一個「永生」的觀念,他問:怎樣才得以承受永生? 有些人,從小就有這種思想。當看到一個人死亡,會從心中思想人生又有什麼價值? 人從生下來,就意識「我」的存在;並且每個人都有「永生」的意識。因為「神」將永遠(永生意念)安置在世人心裡。」 (傳三11) 既然我們知道「永生」,就必須承認有一位大過永遠、至少與永遠同樣大、且有永遠能力的神。而永遠既然與短暫的今世不同,必然不適用今生的標準、制度、作法。這個問題,也只有知識、權能、超過今世的主,才能作解答。還有應當改變的,是在今世的「工價」觀念——「作」而「得」。 一位 主耶穌對那少年人的官,所發的問題,作答之先,首先提出反問:「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 這是具有啟發性的話。 「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主並不是反對人間祂善事,乃是說,人沒有為善之力。因為人染著亞當的罪性。若不先解決生命的問題,得著神良善的本源,則無人可成良善,唯有神一位是良善的。這不是一個問而求「知」的問題,乃是「行」的問題。不是「當行」的問題,乃是「能行」的問題。多少年來,不少的賢能人士,提出了學說、主張著書立說,豈止「汗牛充棟」!結果,一無所成,原因在此。雖有律法,但「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所以,聖經又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許多叫人為善的宗教,不從人肉體軟弱的根本上著手,結果,自然陷於悲劇。因此,主耶穌基督,以神的兒子,而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且為救贖人的罪,代死在十字架上,使信的人,罪得赦免,得新生命,才能照主的旨意而行善。 「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存良善的。」意思是說,你要知道,稱我為良善的,即等於承認我與父神是合一的,是從父那裡來的。這是一句有意義、合邏輯、滿有啟示的話,得永生須經的第一步。即是須知道、並承認主耶穌的超然性,才能得著超然的生命。我們須對基督有正確的認識,不能只以為祂是一位歷史上的名人、道德家、宗教家,否則不可能得永生的。我們必須深知確信,祂就是那「一位」。 你才可以與保羅一同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 一缺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主耶穌是愛世人的,但這裡特別指明「就愛他」,實在顯明這少年官的可愛:他品德的好固然可愛,更可愛的,是他有一顆謙虛追求的心,知道自己還有「缺少」! 在說到他的「缺少」之先,我們先看看主耶穌話中的「缺少」吧。從主所述「當遵守誡命」的「誡命」,與舊約神寫在石版上的十條「誡命」比較,就發現「缺少」了些甚麼。我們不能想像主耶穌如同主日學的小學生,祂不會在背誦時有所遺忘;那麼,這麼「缺少」若是有意的,其意又是甚麼? 聖經告訴我們,耶和華將「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這版是兩面寫的,這面那面都有字。是神的工作,字是神寫的,刻在版上。」 (出廿3—17;卅二15—16;卅四1—2,28—29)十條誡命,分寫在兩塊版上,一塊是對神,一塊是對人的:兩面寫字,一面(正面)是寫「當」作的,一面(反面)是「不可」的。有關對神的誡命,有四條:對人的誡命,有六條。 首先,我們在對人方面的六條誡命中,「缺少」了一條:「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驢牛,並他一切所有的。」而代之以「又當愛人如己。」再看,在對神方面的四條誡命,則完全沒有談到,竟是「缺少」了一塊法版! 會有這樣的事麼? 主耶穌如何說到那少年人所「缺少」的呢?」你還缺少一件」,「你若願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主耶穌在「誡命」中,「缺少」而沒有談到「不可貪戀人……一切所有的。」那是有關人消極的道德責任;而祂說「又當愛人如己。」是積極的。人若有貪心,是為己的,自然不會有愛。人若有愛,自然不會有貪心,因為愛是捨己的;愛多少,舍多少,主耶穌愛世人到底;就為世人捨命。若真能「愛人如己」,在邏輯上,對「變賣所有」自不會感到困難。所以,我們看得出來,這少年官所「缺少」的問題,乃在於信行之不能合一,其至在主耶穌給他顯示出來之前,他自己還不知其病源之所在——生命的問題。這個毛病,使他不能舍財寶而得永生天國。——多麼令人遺憾的「缺少」! 再看「缺少」了對神一方的誡命,原因何在?主耶穌在這裡說:「你還要來跟從我!」這等於 說,主耶穌就是神。不借著主耶穌,無法「拜神」;跟從主耶穌,單聽從祂,就是敬拜神,因主「與父原為一。」 (約一1;十30)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沒有耶穌基督的人生,就是「缺少」的人生。因為只有相信、靠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斷流的寶血,才能使人罪得赦免!「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白白的稱義。」(羅三23—24) 「神的兒子耶穌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元真實的,我們也在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因信接受住在基督)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約壹五20)有了基督,才有完全的人生。 我們在年齡上,或不盡與那少年人的官相同,但在心內,有與他相同的願望,要作善事、作完全人,得永生。主耶穌也同樣的愛我們,正如愛那少年的官。他不願人徘徊在苦悶之中,迷失在天國之外,祂願人得永生。可惜,「那少年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這是一句何等悲哀的話。有病痛的人,來見耶穌:得到痊癒,主叫他們平平安安的去吧!他們就歡歡喜喜的走了。犯罪的女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主叫她:「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只有這少年人的官,我們彷佛看見他,帶緊縐的眉峰,拖著沉重的腳步,沒有盼望的走了!天空佈滿了低沉的陰雲,永遠的沉重悲哀,籠罩他人生的道路。因為他沒有得到所「缺少」的! 今天,主願意憐憫我們,祂要我們在祂裡面得到滿足,得到永生:你就認罪悔改、相信祂、接受祂、求告祂吧! 「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此聯是何等高邁的境界抱負。中華文字用以制聯語,其妙無可比擬。我們便當注意,中文是沒有明顯的單數與複數之分的,古今完人,只有一人,就是主耶穌基督:我們接受祂的生命,才可以凡事效法主,遵祂而行。 放棄一切的阻礙
楊敬祥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2節 在馬太福音十九16—22裡面有一位青年為求永生,來到主的面前,向主說;「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後來他怎樣的憂愁離開了耶穌,聖經告訴我們說:「因為他的產業甚多。」 這裡我們可以發現一件事情,就是那位青年的貪欲心,勝過了求永生的希望;因為當耶穌說:「變 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青年人因此憂愁,離開耶穌:耶穌這句話所造成的場面,顯示了那位元青年人的貪欲又無愛人的真相。 他必須放棄自私與貪欲的心,那才能得到進入永生的機會;可是每個人的失敗,都是從渺小的地方出發;韓非子說:「千丈之場以螻蟻之孔潰,百丈之屋以空隙之煙焚。」 因此,我們應該知道阻礙的可怕!使人失敗,致基督徒遭到離天國不遠的地方下場。 在這裡要說明幾項要事作為我們的勉勵: 一、為什麼要放棄阻礙? 要放棄一切走天路的阻礙——罪,否則,不能得到主的祝福,聖靈的充滿。 例如:電燈,它要會發亮須要具備三個要件,
(1)完整的電線, (2)完整的燈泡 (3)電流的充電,其中不可缺少一件;倘若燈泡壞了,任你有多粗的的電線,多大的電流,仍然燈是不會亮的:哥林多前書告訴我們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林前六19):既然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所以我們要分別為聖,因為基督是聖的,我們若是沒有分別為聖,就好像壞了的燈泡,有電流而不亮——人若有罪,聖靈就入不了你們的心:所以我們要放棄罪的阻礙,才能與主接近,得到聖靈的同在。 二、要放棄什麼阻礙? 甚麼事阻礙那位青年取得永生的機會?可以用一句現代的名詞來形容,就是為了貪欲的誘惑所致。諸位讀者,甚麼阻礙了你的靈性生活的進步?甚麼東西阻礙了你的靈性生命的長大?是驕傲或是靈性生活的懶惰,倘若有的話,我們必須把它放棄,免得它阻礙了永生的道路。 讓我提出幾項得永生的阻礙,作為我們的鑒戒。 一、貪欲的阻礙: 列王紀下五章27節:「因此乃曼的大痲瘋必沾染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基哈西從以利沙的面前退出去,就長了大痳瘋,像雪那樣白。」這是記載基哈西因了貪欲所受的咒詛:現在我們從以利沙所說的話,可以知道基哈西以不正當的手段滿足了自己貪欲的野心。列王紀下五章26節告訴我們說:「以利沙對他說:「那人下車轉回迎你的時候,我的心豈沒有去呢?這豈是受銀子,衣裳、買橄檻園、葡萄園、牛羊,僕婢的時候呢?」」(請再讀完王下五章全章就更能清楚明白)總而言之,基哈西受了貪欲的誘感而失敗了。 在於馬太福音十九章,耶穌向那位青年人講了一句很要緊的話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他失掉了得永生的機會,貪欲阻礙了他的得救:從那位青年人的失敗,我們可以得到一項教訓:就是不要愛世界過於愛主。約翰壹書二章5節至17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的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世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 (約壹二15—17) 當時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顯現提比哩亞的海邊,和其學生談話,那時,耶穌向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這些就是指漁網、漁船,魚、朋友,換句話說;你愛我勝於愛世界嗎?今天,主同樣的向我們問道:「你愛我(耶穌)比這些更深嗎?」意思是說;「你愛我勝於愛情欲、貪欲、世事、人情……嗎?」 二、三項不吉利的阻礙;有一件故事這樣說:古時齊景公出去上山打獵時候,看見老虎;走到溪旁又遇到蛇,他回去以後請國相晏平仲來問道:「今天我出去打獵,到上山的時候看見老虎,走至溪邊又見蛇,這大概是俗語說的『不吉利』嗎?」晏子答道:「國家有三種不吉利的事,這卻不在內的。國裡有賢人不知道,便是第一種不吉利。知道了卻不去用他,這便是第二種不吉利。用了他不信任他,便是第三種不吉利。俗語所說的不吉利是這樣啊!山上見虎,山間原是虎住的地方,水邊見蛇,水原是蛇住的窠,到虎住的地方,蛇的窠裡,看見它,怎好算不吉利呢?」 同樣基督徒也有三項不吉利,第一項信了耶穌卻不知道耶穌是誰?這是第一種不吉利。例如耶穌問學生說:人說我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中的一位(太十六13—14)。第二知道了耶穌不依靠祂。例如在客西馬尼園裡的彼得依靠刀,把祭司的奴僕的耳朵砍掉,他卻忘記他的先生是誰,他沒依靠耶穌及祂的意思去作(太廿六52—54);這是基督徒第二種不吉利。第三依靠了耶穌,又迷愛罪惡的生活,例如猶大的一生(加略人猶大) (太廿六14—16)。這是第三種不吉利。 諸位讀者,我們要除去三項不吉利的阻礙,免得阻礙了我們的得救。 心裡貪欲與三項不吉利的阻礙,它會把天堂的門路關塞了,所以我們要儘量努力把它放棄,方能得到救恩的幸福。 三、如何放棄一切的阻礙? 聖經裡告訴我們如何放棄一切的阻礙?有三個方法:一:心裡認基督作神的兒子,口裡稱耶穌為你的救主。二、「我們若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三、「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約十五10)。 四、放棄一切的阻礙會有甚麼結果呢? 你若是放棄一切的阻礙。就是你的重擔放在基督的十字架下,然後,你必得到三種幸福:
(1)罪蒙赦免, (2)得到主內的平安,聖裡記載耶穌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 (3)能得到主的喜樂。約翰福音十五章10—11節告訴我們;「…………是要叫我的喜樂,放在你們的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這三件是我們放棄一切阻礙後,所得到的福利的一小部份而已。 結論:耶穌對那位青年人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這句話在今天同樣的向著你我問道:「你願意作完全人嗎?」你若是願意得救,作完全人,必須放棄阻礙你得救的重擔上貝欲與三項不吉利的失敗;否則,有一天你必遇到離天堂不遠的下場,那是何等的可惜? 得永生的認識 張巨集卿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2節 引言:「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十九16—22,參可十17—22,路十八18—23) 一、難得遇見的一件事 感謝主,各位兄姊們平安。今日我們一同在主面前思想一個問題,就是寫在黑板上的「得永生的認識」。我不知道各位在初讀到這段經文時,是否覺得希奇?在我自己,的確感到很奇怪。為甚麼呢?因為主耶穌降世,就是要把永生賜給人,亦即要人得永生。為了叫人相信,選用許多神蹟奇事以為印證。但可惜得很,難得看見有人主動來接受。在這裡有一個人來要永生!(我們遍讀四福音,再看不見第二個。)馬可記載說,他「跑來」(顯得很迫切),「跪在」耶穌面前(很謙卑)。他是個財主,能在眾人面前跪下,態度上實在夠謙卑了。並且是跪在主面前,(不是門徒面前)他是認定了主。且是自動的,不是主招他來。這樣一個態度對,目標對,要求也對,而且主動迫切的人,結果耶穌竟任他憂憂愁愁的走了,甚至最後連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了,你我能夠不希奇麼? 如果你我今天遇到一個人,來到禮拜堂,很禮貌又懇切的說,先生我要信耶穌,請告訴我該怎麼辦?我想我們都會十二萬分的歡迎,絕不會令他失望的走掉罷?那這個人的攔阻,或可說他的問題到底在那裡?難道耶穌對他像人一樣會偏見或不值得我們思想? 我們總得記得,主不會作錯事,更不偏待人,但也絕不背乎自己(提後二14),因為祂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 二、更重要的是動機和存心 外面謙卑,態度恭敬,固然是應該的。人到主面前更重要的是裡面的動機和存心,也可說觀念要純潔正確!這個人的問題是裡面的,是動機亦即觀念方面的攔阻: (1)他首先稱主是「良善」的夫子,良善的夫子不過是一位好教師。這是他替耶穌戴高帽子,是誇獎耶穌,是人來的榮耀,主不能接受。從人性一方面說,耶穌是新造裡第一個完全人。就神性一方面言,耶穌是聖善的完全的神。接受永生,必須重視祂神性的一面。所以主立即糾正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 (2)他說,「我當作甚麼善事」,才可「承受」永生?得永生是白白的恩典,行善事是人的本份,不是可以交換的;他用「承受」一詞,顯然在觀念上,把得永生視同買賣!經上說:「若有人想拿家中的財寶換取愛情,就全被藐視。」(歌八7) 三、當主再以行律法(無人能用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提醒他,希望他有所領悟,自知一無所能時,他竟誇口說:「這些我從小都遵守了!』且自負的更追問一句:『還缺少甚麼呢?』他太自滿自傲了。於是主說,你若要作完全人,還有一件,就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不是送給主),然後你還要來跟從我!這一下把他嚇跑了,因他自始即成見存心,動機不對!且再不接受開導,自負不悔改。 四、那他的動機和存心,到底是甚麼呢?我們從字面上很難得看出來。主是察看也知道人心的。從人一方面,是他失望的走了,好像很惋惜,似乎主委屈了他?但從靈裡看,不是委屈他而是任憑他,甚至棄絕他!因為如前面所說,他是想拿中家的財寶換取愛情,他心目中看見耶穌和門徒這個小群,似乎各個身無長物,衣食不繼,或面有菜色?想望耶穌向他開口,求些周濟甚麼的?他想拿朽壞的換取不朽 壞的,想要主自毀定規,那如何可以呢?經上說:「邢些倚仗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本身)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得到永生)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甘休!」(詩四十九6—9)所以,只好讓他走了,不是主不愛他,是他不自愛,也不接受神的愛。他的光景正如彼得對西門所說,是在苦膽之中,被罪捆綁,且剛硬不悔改。主的原則是「你若」,要人甘願,主從不強求。(參看約十四23,約壹一9) 結論:這段經文分別記在馬太,馬可,和路加三個福音書中。馬太馬可說是一個人,或是一個少年人,路加則說是一個官,證明這是代表性。即在各式各樣的人中,你我常會遇到這種人。總想靠自己的功勞,或某些代價,換取恩典。這是舊造的根性,很難去除!說不定你我也在其中?親愛的兄姊們,我們信主、事主、來聚會、來尋求主,來朝見神,從外面的態度,和內在的存心,尤其是動機有沒有問 題?實在值得隨時凡事自我省察!也許你我沒有憂愁的走了?但如果我們每次親近主,無論是讀經,禱告,或聚會,結果是一無所得,還不是同這個少年差不多麼?求主憐憫我們,光照我們,一同低頭,向主回話——禱告。 憂憂愁愁的走了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16—22節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以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太十九16—22) 我們讀過這段經文後,多少覺得有些奇怪。就是耶穌帶著門徒,天天傳天國的福音,並且用神蹟印證,要把「永生」送給人,但多數的人,拒而不受——不要永生;以致耶穌向祂常去的地方,發出大大的責備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呢。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裹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他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太十一20—24)這不僅是責備,更是可怕的宣告;也說明人心是如何的愚頑,神愛人之心又是如何之迫切!巴不得人都能悔改接受永生,好免去審判和滅亡。 在這裡正好有一個人,難得有的一個人,不是耶穌找他,是他來見耶穌,而且不是為別的,就是來要「永生」的!按說應該如願以償才對:可是結果正好相反,他與耶穌談來談去,不但沒有得到,反而憂憂愁愁的走了——失去永生!奇怪的是耶穌也沒有叫他再回來,就任憑他去了!是為了甚麼?竟然沒有挽回的餘地? 首先我們應知神不能違背祂的公義,如經上所說:「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在祂只有一是」。(林後一19)這個少年人稱耶穌是「良善的」,當他發出這個稱謂時,在他心意中自不會是惡意,但卻顯得很自負:他先是誇獎耶穌,如同尼哥底母夜裡見耶穌說:「拉比,我知道你…」(約三2)不得要領一樣。耶和華本為善,耶穌當然是良善的,但祂不要人的誇獎,因祂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五41)因此耶穌先立即帶責備的開導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這不是否認良善的本 身,而是既知主是良善之源,是那唯一善的一位,就須改換態度,這是否定他在主面前的存心與態度。神賜恩給謙卑的人,態度自負,首先是蒙恩的攔阻。所以先給他一個糾正,這是出於愛。接著耶穌對他說:「你要進入永生,要遵守誡命!」這是提醒他,叫他承認自己遵守不了誡命,即曉得不是靠行為或能怍甚麼善事來換取永生。但可惜他仍心存成見,自負的觀念一點沒有改變,反而問說:「甚麼誡命?」於是耶穌告訴他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這些從字面上看,他也許都能作到;從神聖潔的標準看,恐怕沒有人能作得到。最後耶穌說:「又當愛人如己。」這是更難作到的。他更不加思索,竟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這一回答,說明他不僅自負:心存成見,而且狂傲自大;對耶穌的話是聽而不聞,根本未加體會。正如經上說:「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申二九4 )不單如此,他還跟一句,「還缺少甚麼呢?」這一問便把他的心意赤露敞開了!原來他並不一定來切求永生,他不過是想藉此顯揚自己,想來幫神的忙,要耶穌向他求些甚麼——也許他看到耶穌和門徒的「小群」,衣不蔽體,面有菜色,想叫耶穌向他開口,要些周濟甚麼的。察看人心也深知人心的主,早就曉得他這個心意,於是乾脆告訴他:「你若要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意即不是給我們這些看似貧窮的)就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跟從我一同來受苦。這樣他聽見這話便憂憂愁愁的走了,下面說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他原想掌一點出來作點好事,在耶穌和眾人面前,顯揚一下,既有榮耀,又得永生!結果沒想到要付出那樣大的代價:一、要變賣所有的,二、還要跟從受苦。便只有一走了之了。 現在我們思想,主耶穌何以就任他那樣走了呢?這裡我們可以說,這少年人來要永生,目的很對;但他心不專誠,更不虛心,他要主照他的心意給他成全,也可說他要主耶穌改變祂的公義,許可他靠行為——作些善事——得救,而不是憑信心。他想把律法和恩典調和在一起,主豈能背乎自己!而且他有心以錢財向神誇口,這更為主不能悅納!因為經上記著說:「那些倚靠財貨自誇錢財多的人,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甘休。」(詩四十九6—9)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八7)所以主只好讓他走了。 萬有都出於神,人一無可誇。「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走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3—28) 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翁添智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4節 得到永生並非是行善與否的問題,而是生命的改變。生命如沒有改變,就算你修橋築路,也是與永生無關的。 有人以為在物質上得到滿足,蓋了大倉,收藏糧食,就可永世享用,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可見永生與物質無關…永生與知識亦無關,聰明才智如尼哥底母者,耶穌亦要他重生;永生與地位的高低亦無關,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在宗教上都甚有地位,但耶穌時常責備他們只會說而不會做,所以也沒有永生的把握…永生也不等於守誡命,那個來見耶穌的少年人非常自滿,以為從小就守誡命,滿以為可以得到永生,其實並不然,我們亦時常如此,以為自小就跟父母到禮拜堂,上主日學,在基督教學校讀書,參加詩班……,但還並不等於已得永生。 要得永生,不是因守誡命,不是因做好人,如果不注重生命的改變是沒有用的。 耶穌說要做完全人,就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祂要我們做一件重要的事,這就是「變」。生命亦要「變」才可得永生,一個改變的人,對世界、對物質的看法均完全不同,就可以實踐耶穌所訂下的誡命。誡命不是表面的聽,而是實際的行動。 我們知道魔鬼亦叫我們變,他在試探邪穌時,也曾叫祂把石頭「變」成餅。魔鬼叫我們變,是在我們走投無路,最痛苦的時候。 兄弟姊妹們,我們一定要小心,當我們沒需要時,魔鬼是難以試探我們的,但我們有需要時,魔鬼就會來試探我們了。 路加福音中記載的浪子,離開了家就變成個浪子。路得記中的以利米勒離開伯利恒(伯利恒是麵包之城的意思),結果變成家破人亡。路加十章記載有一個人離開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平安之城的意思)下到耶利哥去,結果就在中途遇見強盜。他們都因為要滿足自己的情欲就離開主,到自己要去的地方,結果都得不到好的下場。今日也許我們覺得教會不好,而不到教會,這是很危險的。 魔鬼要我們變,是要我們從蒙福變成可憎。主卻要我們由黑暗變成光明;從痛苦變成快樂;從罪惡變成釋放;從憂愁變成安慰;從魔鬼的兒女變成神的兒女。所以耶穌對魔鬼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主要我們活著,靠祂的話語。 今日我們要改變我們犯罪的生活、不良的愛好、思想和看法。若有人在基督裡,就是一個新造的人,無論做甚麼事,行事為人,總要叫主喜悅。 一個有信心的人,信主後生命就起改變,環境也就改變,生活亦起改變,因為聽從主的話,就必蒙福。 信心並不是憑眼見;不是憑感覺;不是講理,理由講不通,而是抓住神的話去做,那就是一個蒙福的人。 可憐那個少年人,不願實行主的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家財很多,他捨不得放棄。 我們不放棄,就得不著。
追求永生的少年人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6節 青年時期乃是我們人生中一個重要的時期,因為在此一時期內,我們年青人都抱著一個大理想,大抱負,意氣剛強,感情衝動的一個時期。今天我們也是同樣的要來研究一個年青人,從這個年青人得到教訓和榜樣,不但如此我們更要從這個年青人的身上得到鑒誡。 述說本故事 此故事內並未記載那少年的名字,但是我們要從他得到許多好處,但是我們更要因他得鑒誡。 此一少年人一切誡命都做了,使得主心裡很愛他,可是……他卻憂憂愁愁的走了。此少年人有三個長處。 一、他顧念永生的事情 比喻:人活著才有價值,但是人一但死了,就沒有價值,那是何原因呢?乃是生命與靈魂之差別。 自殺:人死了,就了嗎?並不那臨死的一幕乃是將你從前一切的罪惡都呈現在你眼前,接著就是一個可怕的審判。所以人死了並未了,因那靈魂是永不死的。(路十六19—31) 二、有謙卑的心 他是個有錢並且做官的青年人,他竟自甘為了要尋求永生而在眾人面前向著主跪拜。假如今天的你,你甘願如此做嗎?或許我們有時連在朋友或同學面前承認主的名都不敢呢?所以此少年人實在有一顆謙卑的心。我們每個人來到主的面前,也要學習像此青年人一樣,詩人在詩篇上告訴我們「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三、是個做善事的人 當此青年來到主前的時候,他對主說:「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著永生呢?」主對他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什麼誡命」主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已。」此時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真是一個再好也沒有的少年人了,我們當中那一個人敢如此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怪不得在馬可福音內告訴我們說:「主看著他,就愛他。」此少年人真是個好少年呀!但是真可惜,雖然此少年人有那麼多的好處,但結果他是否尋得永生呢?聖經怎麼告訴我們呢?聖經上說:「主告訴他說:你還要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了怎樣呢?聖經告訴我們「他聽見了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我們不要以為奇怪,為什麼呢?我們也可看出此少年人所缺少的,也是他的短處。 ㈠這少年他顧念肉體的事,比一切更甚 為什麼這樣地說這少年人呢?因為聖經上說:「他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甚多。」以至他愛他那許多的產業而把生命丟了。今天在這世上,不祇此少年人這樣,有許多中年人或甚至老年人也是這樣,為了要多賺世上的財寶,以至在當敬拜神的時間,不敬拜神,有的人呢?我們請他信耶穌,他總是說:「你們所信的很好,我也很喜歡,可惜我沒有時間可去聽。」儘管我們如何請他,他總是在為世上的財寶在打算和忙碌。路加福音九章57—63也告訴我們一件事,就是在主與門徒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那裡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裡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多少人像這少年人一樣只顧念肉體的事。我們是否認識永生,我們是否做個還未重生的基督徒。 ㈡他說了謊,自以為義 這少年人給主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但是我們想想這少年人果然有照他的話去行嗎?並沒有。為什麼主告訴他說:「你去變賣休所有的分給窮人。」但是他沒有如此做,他根本就沒有做到愛人如己的工作,但是同樣地,我們是否也曾想到我們自己呢?主如今告訴我們說:「你們如果心裡恨人,就是犯了殺人的罪。」我們若是要靠著我們自己的修養,善行,我們就永遠不能得到拯救。 ㈢不順服 這少年人渴慕得永生,但是當主告訴他如何做可得永生時,這少年人並不順服主的旨意去行,此少年人他起先憂憂愁愁的來,最後他還是憂憂愁愁地走了。他空空的來,也空空的回去。他沒有什麼盼望的走來,可是他還是失望地走了。主願意將永生的事告訴他,可是因他不順服主的話,而將永生丟了。同樣今天我們每個來到主前的弟兄姊妹,都是盼望從主得著指望,主也願意將永生告訴我們,可是要我們能順服主。我們若願意順服主我們就能得著永生。 主不能同時救你和本身的罪。你的罪必需先除去,然後主能救你。因為此少年人不願意跟從主,因而失去了這大的福份。 有一個人
張信得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30節 曾有一個人來見耶穌,他是誰?我們無法可知,因為聖經沒有記明。但是我們知道,他找耶穌求永生,而且他平常有美好信仰生活。可惜他找耶穌的結果不好(太十九20)。因為他憂憂愁愁的離開耶穌(太十九22)。這事不但他失望,耶穌也失望。為甚麼有好的開始而沒有好的結果? 一、因為他找耶穌不是單純為永生,是為要向耶穌誇口自己的好。他向耶穌說,我該作甚麼善事。依照猶太人的思想,得永生在遵守摩西的律法。他自信很遵守律法。所以他找耶穌不在求永生,是在誇口自己,因此他無所得。同是找耶穌,但是在其態度如何影響其結果。我們同是參加教會生活,但是不一定都能得神祝福。假若參加教會生活不是純為事奉神,而有別的動機就得不到神的祝福,像這人一樣。 二、既然這人找耶穌不是為求永生,而是要誇口自己,所以他所想的不是尊重耶穌,而且自己為主。因此雖然耶穌向他指示得永生的路(太十九21—22)但是不合他的意思,他不肯接受耶穌的指示。在教會生活裡,我們都有自己的意見:但是我們所知道的有限。我的意見不一定很好。假若只拘執自己的意見,也不能接受別人更好的意見時,必失去許多改善的機會,因此教會生活的進步受阻礙。 三,此人要來見耶穌,是否接納耶穌的建議,都有自由。不過善用自由必有很大得失,這人拒絕耶穌的建議不但永生得不到,他的信仰生活是落空。從前遵守律法為要得永生,所以當永生得不到時,他的信心是空虛的。我們在教會生活裡求神的祝福和經驗救恩的快樂,所以要一同接受真理才有進步。 我們都是軟弱的。所以容易榮耀自己,以自己為絕對。這事在心靈上是很大的損失。所以要一同學習接受真理,而求改善我們的信心。 日常修養談話——自我檢討
周增祥譯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16—22節 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太十九20) 有一個有錢的青年人,來看耶穌基督,問他該作些什麼善事,才能得到永生?耶穌對他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青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見這位青年人很善良,很純潔,而且很謙虛,上進之心很強。所以要給他一個考驗,要他變賣所有財寶,分給窮人,然後跟從耶穌。可是他經不起考驗,因為他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財產,所以就憂憂愁愁地走了。 有一個小孩子走到雜貨店的自動電話亭裡,因為電話亭的門沒有關好,所以店員可以聽到他的話:「幾天前,你們不是在報上登廣告要招雇一個男孩子嗎?……噢,已經找到人了?……那個孩子的工作還合適嗎?……謝謝你!再見。」 那個店員看見那孩子走出電話亭,就說:「運氣很壞吧,沒有得到這份工作。」 那孩子說:「你想錯了,三天前我已經獲得這份工作,我只是想知道,他們對我滿意不滿意。」 有一個大學才畢業的青年人,到紐約來找一個生意人,向他請教終身職業的問題,因為這位生意人是他家世交。可是那個生意人言談之間,突然轉過身來對青年人說:「實在說,我也在盤問自己,人家常常提到的快樂,我究竟找到了沒有?假使真有這種快樂,那麼我還從來沒有嘗過呢!」這也是一種檢討。 有一位名佈道家對我說,他拿起一篇以前講過的佈道詞來讀,可是沒有讀完,因為愈讀愈讀不下去了。又拿起另外一篇,也覺得平淡無奇。覺得有點不大對勁。後來他才發現,原來自己的見解已經幡然改觀,彷佛河床已經改道,無怪乎重讀舊日佈道詞,篇篇都不入眼了。 有一位太太寫信給我,對我說,她的婚姻瀕於破裂,可是終於挽回了。當然,她總是指摘丈夫不是。可是有一天她坐下來,自己考問自己:「假使丈夫的女秘書走了,他會很不方便。假使丈失喪失了一兩位知友,他會很傷心。可是如果我走了,他有什麼損失呢?我只不過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寄生蟲!」經過如此忠實的自我檢討,終於把即將破裂的婚姻挽救過來。假使我們時常能夠這樣檢討自己,這是一種很健全的態度。 我永遠忘不了。幾年以前,我在英國時,有一位很可愛的老年人告訴我,他如何省察自己的經過。他很溫柔,也很明智,他大概感到我很關懷他,很欽羨他的風度,所以毫不隱瞞地,訴說自己的以往: 「幾年以前,我的脾氣還很性急易怒,碰到什麼事不對勁,就嘮嘮叨叨發脾氣,控制不住自己。無論是從宗教的立場來看,或是一般立場來看,都是不可救藥。因此我的身體和事業,都弄得一敗塗地。我自己固然痛苦,旁人也受累無窮。」 「有一天,我跳出了自己的軀殼,彷佛抓小貓小狗一樣,一把抓住了自己的頸項,對自己說:『看清你自己,你只是一個不平的愚人!』你知道,在聖經裡我們說自己弟兄是個愚人,那是罪惡。可是我自己對自己說:『你是愚人!』是應得的報應。我又對自己說:『假使你所信奉的宗教,失敗的經驗,常識,都不能治癒嘮嘮叨叨的毛病,那麼這些東西有什麼用呢?對你有什麼好處呢?』」 「總之,我給自己吃了一顆醫治愚人的藥,而這顆藥竟發生了效驗。我決定要運用自己全部意志力量,以及神的恩賜,來制服自己的壞脾氣。實在說,我已經很久不再煩燥和憂慮了。這對我有多大的變化,對他人可以增進多少快樂,是沒法訴的。」 他的一番話,使我想起羅勃脫,雪爾( Robert Sill)的一首小詩,在那首詩裡,他說他常禱告:「願神憐憫我這罪人。」可是有時不得不改寫「願神憐憫我這愚人。」愚蠢不也是一種罪嗎? 只要自己稍稍注意,帶住自己頸項上的皮,提起來,就像一位老長輩那樣認真訓誡自己,不用說可以使我們少作殘暴的事,而且還可以不去做許多愚蠢的事。 假使一個人身體上有了疾病,要去找一位醫生,好好檢查一下,把它醫好。關於如果性靈上犯了卑劣、愚蠢的毛病,那就該服一帖有力的心藥來治療。 我們都知道我們的宗教生活很貧乏,阻礙重重。可是我們很少想辦法改善,只是得過且過。英國歷史學家卡拉爾( Thomas Carlyle)說:「也許就根本沒有宗教,或者只有冥頑不靈的宗教。」我們的宗教也往往冥頑不靈。不僅對神如此,就是對同胞也如此。 讓我們好好省察自己內心,建立起有條理的宗教生活,不要隨他去。假使平時不注意,碰到危機便會不知所措,終至弄得不可收拾。因此,我們一定要屹然獨立,慈愛憐憫、謙卑,溫柔、忠心耿耿,緊跟隨神往前走! 奉獻的賞賜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1節 今天有許多基督徒,因受外在的刺激,才肯奉獻金錢。特別是在今日崇拜,收奉獻的執事來到自己面前,因為眾人在看,或錯覺的義務觀念,而不得不取出一些金錢奉獻給神。 舊約時代的猶太人,都覺得奉獻金錢給神,這是他們神聖的義務。為要完成這項義務,就將全年收入抽出相當的數額來奉獻,超過我們一般所知道的十分之一以上。研究猶太教歷史的學者,都認為猶太人至少將自己全年的收入抽出二成,借著十一捐或獻祭而奉獻給神。因為在舊約聖經規定,人民必須奉獻金錢和獻祭,才能得到神的賞賜。 一、天上的財寶 主耶穌從來不主張基督徒奉獻就是完全義務,祂連十一捐的奉獻都不強調,但是祂對於奉獻的教導和所作的純全榜樣卻有獨到之處。 有人覺得將來得賞賜的應許是太自私,所以不應該作我們奉獻的動機。但是主耶穌卻強調這動機,應該是必然的。「你們要變賣所有的,周濟人:為自己豫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路十二33) 在另一個場合,主耶穌教導少年財主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太十九21)耶穌並不叫這位少年財主成為窮人,乃是要叫他成為更富有。若是這位少年人當天離開世界,他在天上並沒有財寶,因為他沒有為這天上的財寶事先準備。所以主耶穌就教導他如何將世上的產業換成天上的財寶。 主耶穌不但教導我們知道奉獻的真理,更是借著祂個人的榜樣,使我們發現有關奉獻金錢,能得最奇妙的賞賜。「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走,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 二、基督的愛心 主耶穌基督的恩雨,降在我們這些不配領受的人身上:不論我們是否有功勞,配不配,神卻一律將祂的恩典賜給我們;因為祂愛我們。所以使徒約翰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反得永生。」
(約三16)。保羅也吩咐說:「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 伯大尼的馬利亞,以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這是出於單純愛人的行動。也證明主耶穌的愛若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能在奉獻的恩典上表現出來。 有關奉獻的另一個原則:保羅吩咐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林前十六2)。保羅並沒有規定當奉獻多少,乃是各人按照自己的收入抽出來。所以奉獻的金額可以由自己按照收入的比例來決定。接著又說:「在每次的主日你們應該將一周收入的一部分留下來作為奉獻」。 至於這百分比應該多少,絕對不可受別人的壓力,因為他人無權來決定我們的奉獻。各人該依照聖靈的引導和所領受的愛心自行決定。「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三、成為喜樂之地 許多基督徒於開始的時候,撥出少數的金額作為奉獻。後來因著奉獻而體會到神的賜福,就逐漸增加百分比到十分之一,十分之二…,或更多的數目,而作一個慷慨的奉獻者。 我們借著愛心奉獻金錢,神就以賜福來報答我們;祂的賜福是依照奉獻者的比數而增多。因此保羅說:「少種的少收,多種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九6)主耶穌也強調這一原則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路六38) 自然有許多基督徒相信而實行似上有關奉獻的原則,可是也有多少人在信仰和實踐之間仍有極大的距離,結果卻是自己失去了許多得賜福、靈性長進,和永遠賞賜的機會。 假若你還沒有採取一定的奉獻計畫,請你即時開始實行吧!在主面前自行決定要將收入的多少奉獻給祂。最好能決定一個百分比來開始。就是覺得生活都不夠維持,不能談到奉獻,最好還是能因著信心開始奉獻,你就必看見神的信實,為你預備一切的需要,祂能賜福你所剩下的牧入,超過你所奉獻的。 你若真心相信而遵行,就必有美好的見證。首先奉獻給主,雖然無法看出祂如何來支持我們家庭的生活,但是神就以奇妙的方法解決一切的困難。神是信實的,必成就祂所應許的事。所以祂今天勉勵我們:「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開啟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瑪三10—12)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酢,有新酒盈溢。」
(箴三9—10) 你若與主相遇 廖湧祥譯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1—22節 我們若和耶穌生在同一個時代,而且不只曾在群眾中聽祂的教訓,更和祂面對面相遇在一個屋中,試想將會怎樣? 在我想來,我們若遇見祂,大多數的人將會被一種挑戰所困擾。因為我們都生活於一不變的常軌中和一個熟悉的環境中,且因習慣于傳統的思想和固有的型式中,我們的生活都被慣常的方法控制和支配,我們所走的路都是前人所走過的舊路,換言之,在我們的生活圈裡,已產生一種很難打破的外殼,我們都生活於此殼中,這殼中的生活人,往往不會發現有什麼不當,一般人對此種生活也都感到很自滿,但傳統神學卻稱它為「人的墮落」,因為這不是神起初給人的本性。 通常人越老,陷於生活常軌的溝中就越深,所產生的外殼也越堅硬,越不易打破,所以耶穌說天國是小孩的,我們若要進天國就要像小孩,因為他們的心能容納一切,他們不必打破成人那種封閉的外殼去接受神的呼召;但是我們成人已失去小孩那種純真的開放,因此我們若遇見耶穌就會有這種困擾的情形發生,因為他會擾亂著我們自以為很好的生活,他也會在暗中拆除我們這種自我封閉的外殼,甚至 我們也會發現被一種死亡所威脅——現在自私的自我的死亡:從另一方面說,我們將如那個有錢的少年人所經驗到的恐慌一樣,耶穌對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種,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太十九21—22) 但那威脅我們且向我們挑戰的(耶穌),也給我們生命,也在我們裡面喚起我們的真我(本性),叫我們成為在神旨意中的人,使我們對別人有一種全然「沒有自我」的關心,這種關心對遇見耶穌的人來說,似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他們沉靜「沒有自我」的光照下,他們會感到被自己的良心所譴責,因為他們待人是那麼不義:但另一方面,他們也感到「沒有自我」的挑戰在迷惑他們,催促他們去效仿耶穌那種犧牲自我的精神。我們可從彼得的行動看到這種情形,他說:「去吧!主啊,離開我,因我是個罪人!」然而在他的一生中,他卻用信心去跟隨耶穌,直到成為一個殉道者。 這種愛的精神耶穌曾經解釋過,並且具體地實行出來,他教訓人赦免七十個七次,把另一面頰也任由人打,走第二裡路,把外衣也給人等,他放棄自己的一切,將一生奉獻給所有的人,甚至在世應有的生命也放棄了。 我們雖不必像耶穌那樣放棄一切,然而我們必須要有他那種犧牲自我的「愛」的精神,若有這種精神,我們就會將自己獻身於特殊的工作,施捐銀錢助人,也會去赦免、包容、關心別人。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起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太十六25—26)因此,我們若遇見耶穌,那又舊又自私的自我就會死亡,並會重生在他的生命中,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查經示範從一段聖經找出 人不能神能 吳勇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6節 人不能: 一、不能勝過自己:知道脾氣不好,它會破壞自己健康,也會破壞人與人之間關係;知道虛偽會變成假冒為善……但是知道是一件事,為人又是一件事,這是不能勝過自己。 二、不能勝過環境,以利亞逃避耶洗別,這是勝不過環境,可見人一離開神就勝不過環境。 至如但以理在巴比倫不用王膳,王下詔在一個月內不許人拜自己的神,他仍一日三次朝東向耶路撒冷禱告。約瑟被兄長賣下埃及,被波提乏冤枉下監,仍然不自暴自棄,這都是因為靠神才能勝過環境,如是靠自己必不能勝過環境。 三、不能勝過魔鬼,牠用的方法很多,用蛇試探亞當,用財物試探亞幹,用女色試探大衛,這些人都失敗了,牠也不灰心,一次不成功,二次再來,二次……一直到成功。 神能: 一、給人生命叫人能行神所要人行的 ㈠舊約摩西律法是一種要求,但猶太人不能行神所要求的。新約是耶穌的恩典,祂來了叫人得生命,人有了神的生命,所以能答應神的要求。 ㈡問題:人重生了,有了神的生命,可是有時能行,有時不能行,原因是生命有強有弱,如以撒斷了奶,以實瑪利就趕出去,以撒是應許生的,以實瑪和是血氣生的,屬血氣生的逼迫攔阻屬應許生的,所以要把以實瑪利趕出去。但到了以撒斷奶,才趕出以實瑪利,意即屬應許生的長大了,才有力量脫開屬血氣的逼迫和攔阻。 二、給人權柄時人能行 ㈠神揀選摩西,問他說,手上拿的是什麼?杖(權柄)意即賜他權柄,叫他可以行神所行的,於是摩西用這權柄見法老,法老碰見的是神的權能,不是摩西的才能,所以法老才服下來,讓以色列百姓出埃及。 ㈡主揀選門徒,也是賜他們權柄,所以主所行的,他們也行,主叫瘸子行走,他們也叫瘸子行走,主叫死人復活,他們也叫死人復活……。 我們的神是專對付不可能的事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6節 要為不可能禱告!我們並未探到神恩典的泉源,除非我們經過不可能的事情。(太十九10) 神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應許,是關於不可能之情。當亞伯拉罕和撒拉的身體如同已死時,神要使他們生一個兒子,將以撒給他們。(來十一11—12)。以色列由埃及得拯救,並未實現,直到所有當代的人死去。人的危機是神的時機。 大衛不得承繼他的王位,直到他陷入無助的景況中,而得神的大能才在神蹟中登上了王位。 約沙法王的得勝是在受挫,混亂,和無望時得到的,他只能說:「我無力制勝這大國……也不知道如何去做:但我的眼睛單仰望你。」(代下廿12) 希西家得醫治,是在神說他將死的無望中獲得的。 但以理奇妙的由獅子口中得拯救,是在大利烏王徹夜都想不出辦法拯救他時,而神救了他。 以斯帖拯救了她的百姓時,是在王的判決諭詔頒發出去,不能收回時,神才使用她作了拯救的功夫。 今天,將這些聖經的例證擺在我們面前,我們豈不當急忙去為不可能的事禱告麼?——求神疾速的、直接的管理,今日世界擾亂的情況,教會擾亂的情況。我們的主對我們寶貴的應許是:「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可九23) 並且耶穌斥責惡鬼,鬼就出來,小孩即刻得了醫治,等耶穌離開時門徒走來問道:「我們為何不能逐出鬼呢?」耶穌對他們說:「因為你們不信,所以不能趕出去。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芥菜種一樣大,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至於這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能出來。」 (太十七18—21) 世界國家都到了一種不能靠人挽救的地步,當為不可能的事禱告!要為魔鬼的勢力敗亡禱告,為福音的門被關閉的地方禱告。 求主憐憫能快快的,直接的,阻礙一切不法的行動,並使沉睡的教會,會中的傳道人,信徒禱告,使教會將世界帶入二十世紀的復興。 更為那些不承認基督的信徒禱告,求主使他們真正澈底悔改:為天主教及其人士禱告,為各地各方未信的人禱告,因為祂要將列國賜我們為基業,將地極賜我們為田產。(詩二8 ) 為今時屬靈最大的需要禱告,求神所應許的能力,所行奇事,來供應今日的需要。使人知道主的釘死、復活、升天、再來。 神要愛那些有熱心為不可能的事禱告的人! 認識神的百姓必剛強行事(但十一32) 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12) 「在神豈有難成的辜麼?」 (路一37) 這一年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6節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太十九26) 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太十四31)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本省連連遭受了水災、風災、地震,這是神對我們不虔敬的人一種警告,感謝神在這一連串災難之中保全了我們的性命,使我們免於流離失所痛苦,我們就該在不多的時日,殷勤為主作工。榮耀祂的名。 自從新堂獻堂以後,轉眼間又過一年,回顧這一年中本堂就好像經過了一陣風災、水災,地震,雖然這一年當中我們的新堂外貌仍然沒有舊了多少。我們眾會的人數減少了,奉獻減少了,平常熱心的冷淡了。我們有時會自我解嘲地說:「別的教會,也是一樣冷淡!」神的命令是對我們直接發下,她把傳福音的責任直接交付給我們,將來面對面的時候,祂不要和我們討論東家長,西家短,祂要直接地和我們討論「會幕堂」的事,神會問我們:「我把一所美好的教堂交給你們,你們為我做了些甚麼事?是教你們有體面嗎?是叫你們享樂嗎?是叫你們嫉妒紛爭嗎?是叫你們榮耀自己嗎?」 那時我們就不能回答神說會幕堂怎麼樣了,現在,我們不能不承認我們的過失! 假如我們悔改,我們重斬堅定我們的信心,神是公義的,也是信實的,祂必饒恕我們一切的不義,現在我們願意以青年團契來做例子。 青年團契在神的帶領下一度非常旺盛,就在去年下半年,聚會的人數逐漸減少,幾乎中斷,這兒我們不願再談我們失敗的詳細原因和經過,但是我們得承認我們偏離了主的道,我們沒有遵從主的旨意,最後我們喪失了信心,把失敗的原因推在別人身上,沒有覺悟,沒有悔改,我們也試圖以人的方法來挽回,但是每一種嘗試都失敗了,信心軟弱了,以為青年團契從此沒有希望了。 但當我們真正悔改的時候,我們向主神呼求的時候,神聽了我們的禱告,當我們信心重新堅定的時候,神又把青年團契的聚會恢復起來,現在,每個禮拜六的晚上,有一群青年弟兄姊妹,融洽地聚集在聖殿裡,口唱心和地用歌聲讚美神,為神作見證,同時也聽神的教訓,叫我們的靈性日日高升,有進無退。 感謝神,在獻堂一周年的時候,我們能夠檢討過去的失敗,我們也能在今天看到教會的轉機,又重新開始一步一步向前,正如在大的風暴過後,重新整頓支離破碎的家園,願神賜給我們力量,因為在人不能的在神一定能夠,我們也求神加強我們的信心,在我們失敗的時候要仰望主神,因為只要我們信靠祂,一點也不疑惑,神必伸出慈愛的手從深淵中拉起我們來! 要得什麼? 吳昌盛
經文:馬太福音十九章27節 「彼得就對他說:看啊!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有一次一個家境富裕的青年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這個青年日常的道德生活聖潔,高尚懂守律法條文。然而他是富裕又愛金錢的人,所以耶穌答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青年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彼得這個時候就代表門徒們所想的尋問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他們撇下漁船、漁網,以及打漁的職業跟從主耶穌,雖然這些不是很重要的事物,但是他們既然撇下一切,就自然會想,我這抉擇究竟能得到什麼?這樣做是否有價值? 這是合理的質問,不過彼得的質問從他方面的角度觀之,乃是自私的疑問,此時刻只為自己的事情設想。用自己的利害得失來判斷一切事情,甚至連對於友誼與慈善事業,也以估名釣譽得到酬報為目標。更進而言,不擇手段唯利是圖。這種人可以信任到何種程度,他的友情究竟要接受到何種地步,實在令人費解,煞費苦心,因為有利可圖就能維持交往,不能得益時有立刻反臉無情之危險! 但是從他方面來看,彼得的質問決不是不合理的事情。因為他既然丟棄一切跟從主,自然有權利詢問說:「將來我要得甚麼呢?」跟從主這件事對於彼得的立場來說,真的是件有價值的事情嗎?諸位弟兄姊妹們!我們正像彼得撇下一切跟從主耶穌,我們到底將能得到什麼呢? 讓我們來談一談,做個基督的信徒有何有好處?究竟能獲得什麼? 一、我們最需要的就是得到赦免罪過 現今世界人口將近有卅億之多,分佈在世界每一個角落,每個邦國,其中有紅色,黃色、白色、黑色與棕色人種之分,有高矮,有文明進步的,有野蠻落伍的,也有聰明愚蠢等之別。雖有各式各樣的差別,然人類卻有一共同點,都是罪人!「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詩十四3)所以每個人必須得到赦罪,況且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呼召罪人說:「凡若勞苦擔重擔的,來就我,我要給你們安息。」(太十一28)祂對到祂面前的人所要賜給的乃是赦罪得安息,十字架與其贖罪的大目的即在此。「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 「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已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賽五三5—6)神的獨子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把祂的生命與救恩釋放給每一個罪人。無論什麼窮兇惡極的人都能蒙恩得救,無論他是酒鬼、亂淫者、殺人放火或偷竊強盜,倘若真實悔改認罪,到基督十字架前求主拯救,都能得到赦罪救贖。例如羅馬尼祿( Nero)皇帝欲要親睹大火災之快樂,放火燒羅馬城,然後把這禍首推卸給基督徒,誣告逼迫基督徒。為了氣憤甚至連自己的母親及兒子也虐殺之,如斯罪魁怪 物,若肯誠心實意悔改認罪,到基督面前求饒恕,也必能蒙赦。彌迦七章十九節記載說:「祂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據說在菲律賓群島近海有一深度達六哩的海底,如果船沉沒在那地方,用世界上任何巨大力量也不能打撈起那沉沒的東西。主耶穌把我們的罪孽除卻時,將一切罪惡投於深海,永遠消除之。 學校的老師在黑板上寫字,乃是為要給學生便於記憶。以後就擦拭令其消蹤滅跡。在天上有保存我們犯罪的記錄,每人必需按照此記錄接受審判定罪。然而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祂用寶血抹擦仰望祂的人犯罪的記錄。彼得跟從了主得到什麼呢。他得到一生中所犯罪過完全蒙赦!你我跟隨主將要得到什麼?第一就是一生的罪孽承蒙主寶血洗清。因此有話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了。」 (詩卅二1) 二、清潔的心與勝利的生涯 信耶穌將要得到第二項的賞賜是清潔的心與得勝的生活。大衛王悔改以後便大聲地禱告說:「神啊!請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跟從耶穌的人所要得到的是清潔的心與正直的靈。得蒙赦罪和清潔的生活不能分開來講。從這兩件事能使我們的生活轉敗為勝,自失敗的慘境進入勝利快樂之境地。 這是印度哈不渡地方一位女子新生的故事。據說曾經有一位女宣教師在偶然的機會路過哈不渡鎮一座村莊,不小心撞倒一個女孩子。這位女宣教師聽到女孩破口大駡,破天荒聽見最污穢骯髒的下賤言語,旁觀的人笑著說最好不理她,她是位問題不良少女,連她的雙親也無可奈何她,於是女宣教師特地造訪她的家庭,取得父母同意,帶回家去教誨,給她上福音學校。最初這個少女性格脾氣非常暴燥,沉默寡言,可是後來她的心給主耶穌抓到,蒙受感化,成為名符其實的基督徒,過著聖潔的生活。終於以優秀的成績畢業大學,許多學校機關用優厚條件欲延聘為教員,她卻拒絕而回到故鄉做傳教師宣揚福音。她現身說法以己為例,力證耶穌為主是基督,做了奇妙的工作、偉大的事業,最後擔任當地女子大學的總長,感化地方貢獻社會非淺。 我們臺灣每一個教會或多或少有承蒙赦罪、得救,重生而由主耶穌的大能力,去邪歸正,去惡從善,過著美滿聖潔的生活者不鮮矣! 三、做神子女的特權 跟主取穌最甚誇耀的一個祝福,則是成為神兒女的特權。「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約壹三1) 「因為凡接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你的親戚中如果有人當縣長或市長。你心引以為榮,假設遠親中有人當省長或甚至總統,那更是揚眉吐氣,不可一世了!何況跟從耶穌,接受耶穌便有權柄,作神的兒女,或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兒女——太子,公主——那是多麼奇妙的榮幸啊! 四、獲得真實的平安 跟從耶穌能夠得到的,另一件恩典是平安。耶穌被出賣那天晚上,向門徒宣佈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十四27)俗語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又說:「人生是苦海。」其實人生常常遭受威脅生命的疾病、貧窮、迫害、危機、悲哀與失望之痛苦,甚至面臨死亡。在這種逆境中,難道會平安嗎?沒有恐懼憂愁能安然自在嗎?主耶穌說:「你們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在這種環境中的人們,還能獲得真平安!耶穌應許跟從祂的人們,祂要賜這種平安給予他們。 五、成功的生涯 彼得跟從耶穌所得到的乃是成功的生涯。無論誰都不願意失敗,而願意事業有所成就,過著成功的人生。古詩雲:「男兒立志出鄉關。學若不成死不旋,埋骨焉期父母塚,人間到處有青山。」商人、技士、工程師、醫師、律師等……都向財利、名譽,地位,權勢與幸福成功的目標竭力追求!但是什麼是成功?什麼叫做失敗呢?有錢?有名譽?有權有勢?是不是堪稱為成功?然而達到最高地位,名望權柄能力的人,往往認為自己失敗而自殺!但是神有祂永遠的計畫,預定每一個人應盡的使命。所能夠服從神的旨意而生活的人就是成功的人生。 彼得生於漁夫之家庭,他繼承父業獵漁為生。倘若他立志以漁業為其終生職業而成功的話,他必無名無聲地終其一生,被人遺忘。然而神為他安排偉大的事業與光榮的生涯,他順從神的計畫,於是放棄一切跟從耶穌時他就成為古今信仰偉人之一。因此我們大家如果跟從耶穌。招我們的一切與一生完全交托神時,我們已經踏上真正成功的人生第一步。反過來說,假若我們離開神的計畫不願意在上 帝神聖旨意裡面生活,這正如離開安全港口的船隻,隨時隨地會有撞山碰暗礁的危險。 六、永生的恩賜 彼得跟從耶穌要得什麼?最大光榮的酬報,就是得永生,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四2—3)如果把地球過去的年齡跟人生在地上的生活比較,人生的光陰不過是霎那間而已。「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雅四14)耶穌訓誨彼得,他生涯的終局是受苦的十字架。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約廿一18)然而若通過年老,經過背十字架的若難以後,那新世界就沒有流淚、哀傷、罪惡與死亡。也有為彼得預備了的地方。則「神為愛他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 總而言之,跟從耶穌基督要得什麼?實在能得到豐豐富富的恩典特權,罪過蒙赦,得到潔淨的心,成為神的兒女,有真實的平安,並得永生。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可十29—30) 我們能得甚麼呢? 石孜理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7節 一個富有的年青人來求見耶穌說:「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據聖經的記載,他是奉公守法,典型的律法主義者,但卻是視錢如命的人。因此當耶穌回答說:「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我」,這位年青人就憂傷地離開了。那時彼得就問耶穌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彼得曾經撇下漁船、漁網、家庭等一切來跟從耶穌,因此在他的心裡自然會發出這個質問。 關於彼得這個質問,從一方面來看,似乎覺得他是自私的,或是打如意算盤的人,其實從另一方面來想,他的發問是合乎道理的。如果我們撇下一切,想要完成一項事項時,我們也會像彼得一樣發出同樣的質問。假若我們帶領一位信佛的人歸向主時,他當然也有權問我們說:「若跟從你們拜神,信主基督我們能得甚麼利益呢?」在宗教的領域裡,我們所要想的問題很多,諸如義務、責任、神的權威、審判等,但是今晚我想與諸位兄姊共同思想「作一個基督徒,我們會得甚麼?」 首先,我們能得著「罪的赦免」:目前全世界共有三十億以上的人口,雖然有種族、文化、賢愚等不同,但是有一共同的事實就是全人類都是有罪的,甚至於無一人可例外。羅馬書三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又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三10)由此可見,世人最需要的問題就是如何得著罪的赦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受釘在十字架的大目的,就是要解決人類這個大問題,與為凡親近耶穌的人,都能得著罪的赦免。(彼前二24)說:「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說,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祂已將生命和救恩放給所有的罪人,無論是無惡不作的人,鐵石心腸的人都有機會得到祂的救贖。換言之,無論是甚麼重罪的人,只要懇求耶穌基督的拯救,一切的罪都將被赦免。(彌七19)說:「祂將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當主耶穌擔我們的罪時,罪就像被投入深海,永遠不再存在。彼得跟從耶穌,一生所有的罪就得完全被赦免。 其次,要得清潔的心和勝利的生活:以色列君王大衛悔改時禱告說:「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十一10)信主的人都能得著這種清潔的心和正直的靈,具備有這兩項東西,能使我們的生活從失敗轉向為勝利。我們都知道人的本性裡具有自高、驕傲、惡癖、自暴自棄等壞的本質,但是,人若借著信仰的力量與基督聖靈的幫助能克服這一切壞的本性而變為清潔的心,過著勝利的生活。例如十二世紀義大利的法蘭西斯,雖出生于富家,能享受一切的歡樂,但是他卻撇下所有的,來跟從基督,借著耶穌的力量,改變生活,存著清潔的心,活出榮神益人的一生。 第三、得到稱為神兒女的特權:「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神的兒女。」(約壹三1)人類原來是神藉祂本身的形像創造的,並且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所以人類從被造之時,就與神有生命的連系,從這一點看來,人開始就可稱為神的兒女。但是因著人類違背了神的命令:心裡充滿了罪孽、自我私欲,從此就離開了神。換言之,人就失去作為神兒女的特性。感謝慈愛的神,祂自願墮落,為要使已經失落的人重返祂的懷抱,重新做祂的兒女,祂才開闢十字架恩典拯救的道路,使凡信靠主耶穌的人,得稱為神的兒女。主耶穌基督為著彼得,也為著我們大家,道成肉身臨到世界,來成就這項大事。 第四、能得平安的賞賜:主耶穌受難的前晚,曾對她的學生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十四27)。人遇到病症、貧苦、迫害、危險、悲哀、痛苦甚至於臨終時,難道一點都不懼怕或是憂慮嗎?人究竟能作到這個地步嗎?人是作得到的,因為主耶穌曾應許我們說:「凡跟從我的人,我要賜給他們平安」。人跟從耶穌時,祂就擔負了我們的重擔。 第五、能得成功的生活:人生存在世界上,難道有人想失敗嗎?不!每一個人都想要成功。人無論是作生意,技師,醫生或律師,在開始時各人都抱著極大的希望,面向著將來的名譽、幸福以及成功邁進。究竟甚麼是成功?甚麼是失敗?人要用甚麼標準來衡量呢?用金錢?名譽?或是權勢?世上往往有許多富有的、有名譽的、有技能的人自覺人生失敗、因而自殺的例子。神對世上每一個人都在照顧管理著,所以要決定人生的是否成功的,唯有以這人是否順服神的旨意而生活作為衡量的標準。試觀彼得,他原來是一個農夫,假若沒有跟從主耶穌,他的一生只不過是漁夫而已,雖然他能從捕魚成家立業,他的名將早已被遺忘了。但是彼得順從了神的旨意撇下所有的一切跟從耶穌,所以彼得成為信仰上真正的偉人。人若親近耶穌基督,將自己的一生交托在神的手中時,就踏出成功的第一步了。 第六、能得永生:王曾經對祂的門徒說:「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的地方,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那裡去。」(約十四3)彼得一生跟從耶穌,盡忠作主的見證甚至於為主的名被釘死在十字上,主就為他預備沒有流淚,沒有悲傷,沒有罪惡和死亡的地方,使他可永遠與主同住。 總而言之,凡跟從耶穌基督的人,能得著真正豐盛的賞賜、就是罪得赦免,心裡的清潔,得稱為神的兒子,真實的平安和成功的生涯並且最後能得永遠居住天家。 我舍何事為主? 胡鴻文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7—29節 我們讀馬太福音十九章27—29節這段經文,看到彼得所提的這個問題,恐怕也是很多的人或是基督徒要問的。彼得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禰,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許多的人或許要問:「信耶穌能得著甚麼呢?」為要使這個問題獲得清楚的答覆,我們要先問一個問題,「主耶穌為我們受死流血,祂要得著甚麼呢?」我們且分別來看這些問題。 一、主為我們捨命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使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主耶穌拾棄了天上的榮華,降世為人,為要使我們脫離死亡,進入永生。約翰福音第十章14—15節記著主的話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我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主為拯救我們,付上了捨命的贖價,豈是為要得著甚麼呢?乃是因為愛我們,祂為了愛我們,付上了極大的代價,這種愛是可比擬的。凡是到主面前來的人,就要為主的這種奇妙的愛所吸引,而甘願投靠在祂的面前。你看彼得、雅各、約翰他們拋棄了一切,跟從耶穌,也是為主的愛所吸引。世上一切的愛,無論是親屬的愛或朋友的愛,都不足以和主的愛相比擬。那麼,我們對主應該如何呢? 二、我怎樣為主? 我們的行為並不能增加主甚麼,我們的愛主也是這樣。可是愛是一種自然的流露,主既然這樣的愛我們,我們怎能不愛主呢?愛的犧牲是能自然流露。一種為他人而有的犧牲。一個真正愛主的人,也必有其具體的表現,我們基督徒應當怎樣呢? ㈠撇下一切 彼得、雅各、約翰、利未為了遵從主的呼召,為了主的大愛的吸引,撇下了一切,跟從了耶穌,得蒙主的稱讚,並有那寶貴的應許。使徒門撇下了一切跟從了耶穌,一般的信徒應當如何呢?路加福音十四章33節記著主的話說:「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主清楚的告訴我們,不論是論,不撇下一切,就不能做主的門徒。這裡並不是說,不撇下一切就不能做牧師、教師、長老、執事,乃是說,就不能做門徒。可見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要為主撇下一切了。也許有人要問:「是不是每一個信主的人,現在就要撇下一切,離鄉背井到處奔波呢?」這要看主自己如何帶領。如果主對你有差遣,要你立刻到遠方去為主做工,願你遵從主的命令,成就主的旨意。如果主要你居於現在的環境中,你也要凡事使主居首位。高舉主的名,為祂可似撇下一切。這是神所喜悅的,蒙神來祝福的。在這裡特別要注意為主的名,基督徒的一切都是要為主的名,這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目的和準則。「祂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廿三3)為主的名走義路,這是基督徒應走的道路。 ㈡經過苦難 主耶穌說:「並且要受苦難。」(可十30)這是指著基督徒說的。基督徒常是經過逼迫和苦難。可是,我們應該知道,為主名所受的逼迫,往往是很大的祝福。馬太福音五章10—12節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的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基督徒在若難中常能得到很好的造就,這可以說是屬靈方面的福氣。「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學習神的律例。」(詩廿九17)人在苦難中,往往因神的話得了很大的安慰,感覺神的話是如何的寶貴和甘甜。苦難使人在屬靈方面學得了很好的功課。基督徒也可因苦難而與罪惡斷絕,「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四1)神往往借著苦難使人甘心情願的脫離罪惡,做神合用的器皿。若難也使人得著神更豐富的恩典,「神的恩惠是為困苦人預備的。」(詩六十八10)神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在苦難中的人常能訴說神數不盡的恩典。一個經過苦難的基督徒,常是靈命更豐富茁壯,成為主英勇的戰士! ㈢靠主得勝 基督徒要過得勝的生活,因為主已經勝過了世界,我們靠主必然得勝。撇下一切是得勝的一大秘訣。如果你看世界的一切,都不足與主相比,撒但的引誘還有甚麼效力呢?保羅很有這種生活的經驗,他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一個基督徒真正得著主耶穌基督,便是有了得勝的生活。因為住在主耶穌裡面,就是活在得勝的地位。穆勒博士有過一次很寶貴的經驗,一八五三年七月,他的愛女病了,得的是斑疹傷寒,病勢似乎已達不治之症了。穆勒的信心受到了很大的試煉,他的日記上記著說:「天父在這種安排中似乎在說:『你願意為我捨棄這女兒嗎?」我的心只回答:「天父呵!只要在你心看為善,願你的旨意成就。」正以我們願意把父賜給我們的女兒還給祂,祂也就願意把這女兒留給我們,她就因此得以生存。」當穆勒博士把他的女兒交給主的時候,他在靈程上得勝了,主也為他保留了女兒。 ㈣主的恩賞 主的話永不落空。主應許凡為主的名撇下一切的人,「在今世得著百倍,來世得到永生。」主的話是信實可靠的。主還有很多寶貴的應許。如:「不要憂愁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保羅記著說:「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主對愛祂的人,今生來塵都有很大的賞賜。我們要靠主,愛主,凡事榮耀主,阿們! 將來要得甚麼 載懷仁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7—30節 這一段聖經是一個問答體裁,彼得是發問者,耶穌是答問者,平素彼得與耶穌同在,多半是耶穌問,彼得答。這一次卻是彼得居先,他問道:「我們將來要得什麼?」一般信信徒具有彼得這樣的思想的很多,因為沒有機會,所以未曾問過。人生在世,過去與現在的時光,都是十分要緊,然而將來的結局更是不可忽視。我們曉得過去的時代,先民還留下好多關於人類各種幸福的事務,現在的人也複多方預備了幫助人有好的「衣」「食」「住」「行」,凡此種種無非要使人享受物質,得著逸樂。固然已經有人得著,甚且享用過奢,然無論得多得少,而人心總覺得不自足,每發出為時太短暫的歎喟,因此將來的問題由此而起,不拘教內或教外,無人不想問:「我們將來還能得甚麼?」既然問到將來,就必要曉得未來,這是心理中所常有的,不拘那一界的人,莫不操未來之事的心,就是做信徒的,也往往要想到將來個人所居的地位,聖經有雲,人生可比才開的花,今日華美,明日凋謝,因此鬱悶多愁,常抱悲觀,須知我們既然為人,不是為這暫時的生存,是永久的生活,保羅說:「你這屬神的人,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六12)可見彼得此間最為緊要。當日諸使徒熱心信主,都是為耶穌的教訓,事工、德行,所陶鑄、所感化,有好多人的聽聞,與使徒一樣,然不盡甘心從主,因此眾使徒私心自揣,不能不問將來能得什麼,使徒輩為耶穌預備道路,藉以見證福音,因所得的效果,覺得有一種快樂,神也顯出神蹟,成就在他們身上,他們亦知等候以色列國的榮耀顯現,但到那時,他們的光景如何,這是所急於要曉得的,所以彼得發出此間,有的信徒,或以為我比他人的成績多,到底將來我能得到甚麼,他又能得到什麼,內心盤算。殊不知教會負責的與不負責的,在將來的事情上,是沒有分別。有的或這樣想,我們離開黑暗,願得靈性生活,求神國的興旺,因耶穌撇下一切,奮發踔礪,努力往前:心中也像彼得,要問這是為的甚麼?將來能得甚麼?有時覺得跟從耶穌徒然無益,有時覺得跟從耶穌沒有把握,難望得著甚麼?因此疑慮橫生、彷徨無主,大有前途茫茫的氣概,我們的心目中本有一個將來的盼望,彼得年老的時候曾說:「古來先知,早已預知後來的榮耀,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眾天使也是如此,感謝神,重生我們,賜給這樣活潑的盼望,彼得當日這個問題,本有研究的價值。一切作基督徒的:心中也要常常有這樣的問題,但觀耶穌回答他們的話未了,說—百許多在後的將要在前,這明明有警戒的意思,其實先前已經直說了,你們跟從我的人,將來能見我的榮耀,到萬物復興,凡屬信徒都可榮膺上賞,特別是眾門徒,更能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人,耶穌又說:「人為我撇下一切的,該要得百倍在永生裡。」耶穌這樣回答,正是表明人所意想不到的,神將來都要賜給敬拜祂的人,所以彼得因耶穌的回答,特別感謝神,給這不朽壞、不衰殘,留存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耶穌曾說,將來有一個復興的時候,彼得也提及萬物復興,就是耶穌在拔摩島顯現,也說一切都要復興。但要目睹復興的真際。隱然有一種條件就是重生,故耶穌對尼哥底母也說,從肉身生的,不能見神的國,是明明要重生的人才得進去。耶穌為人的重生,差遣了聖靈,留下真道的宣言,凡聽從的人,就容易受聖靈重生,人能重生,即是再造的人,保羅說,福音重生了你們,人若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 人,舊事已過,都變新的了(林後五17)我們信主的人,得享靈性的福分,神又將一切充滿了我們,我們因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但耶穌說,我們將來要得百倍,末後還有永生。弟兄們想得永生,天國裡有位置,就要跟從耶穌。所以我們當信主愛主,愛祂過於愛世界,如同當日門徒,為祂撇下一切,熱心推廣天國,發揮基督的榮光,凡事稱耶穌的名為聖,主必不丟棄他們在的 那裡,也願意我們在他那裡,到萬物復興,我們也能得著恩賜,如同眾門徒所得永生豐滿的榮耀一樣。阿們! 七個審判 謝得力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8節;哥多林前書六章1—2節;哥多林前書十一章30—32節 在聖經共有七個審判,可分三組。頭二組每組三個,第三組則有一個。頭一組的審判是基督徒要受的審判;第二組是基督徒要去審判別人的審判;第三組不信主之人所受的審判。現今述如下: 一、基督徒的審判 共分三個,一個已經過去了,另一個是現在所受的,一個是將來所受的審判。已經過去的是生命的審判,現在所受的是生活的審判,將來所受的是工作的審判。生命的審判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受審判,祂是神的羔羊,代替我們的罪孽受審判。相信接受主耶穌,祂所受的審判就是代替我們,否則自己要受這生命的審判,就是永遠的滅亡。第二個審判(林前十一31)是基督徒現在要受的生活審判,若生活不好,就受審判,被主懲罰,與世人一同定罪。故此我們基督徒應分別自己,意思是審判自己,定白己的罪狀不致受審判,審判自己是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求神赦免,祂既是信實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故基督徒應常分別自己,時常認罪,審判自己。若不認罪,神就要審判我們,生活不好,身體就軟弱,有患病的、也有死亡的。這是神的管教、審判。如林前五章所記載有信徒犯了很大的罪,保羅謂要把他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身體,使他的靈魂在主來之日可以得救。雖然身體之死不足畏懼,但若是工作完畢,平安被主接去就不錯,若是因為犯罪而死則極為可惜且沒有價值。故此人若信了主,神要他繼續生活下去,並不立刻接他回天家,若然他生活得不好,神只有及早使他回天家。這是一種管教及懲治,免得與世人一同定罪。信徒所受的只是懲治,世人則要受定罪,因為人在基督裡面是不被定罪的。故此信徒在世上應好好生活,我們所有的心思意念、身體都是屬主的,要保守自己清清潔潔,不沾染這世界的罪惡,與他們分別出來。曾有一次與佛教人士談道,他認為信耶穌就得救恩實在是太便宜了,其實他只知道上一半——信耶穌便得救,這只是上一半,不錯是很便宜:可是下一半則不便宜,要付出很大的代價。雖然我們不是靠這代價得上天堂,但我們既是得救的人,是屬天的人,今天在世上就應好好的生活,因為身體不同,與世人應有分別,能發光,榮耀神。第三個是將來的審判,是工作的審判。在主再來之時,我們要身體復活或被提在空中與主見面,在基督的台前受審判,看看我們在世上為主作了多少的工,按工作得賞賜。今天教會有兩種人,一種人工作很好,可是生活敗壞,另一種人則生活很嚴謹,可是卻不肯為主工作,只是獨善其身的自私信徒,將來難得賞賜。我們都有同一個生命,是主耶穌的生命,可是生活工作則各人不同,求主幫助我們,有好的生活及肯為主工作。 二、基督徒去審判世人 共分三個,第一個審判是在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中提到:在復興之時,信徒要與主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第二個審判是在哥林多前書六章2節所言,信徒要審判這世界,即審判世人。這是指馬太福音廿五章31節所言之審判,這時地上已經過七年的大災難。在這七年中,有些人善待猶太人,有些則惡待猶太人,後者將要接受審判。第三個審判是哥林多前書六章3節所言,我們將審判天使,這是在千禧年之後,所有的惡天使要受審判,我們要坐在審判臺上審判他們。由此可知基督徒的地位很高,我們將來要審判選民、世界,甚至天使,故此我們要好好的生活,免得失去這榮耀。 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這類只有這一個審判,啟示錄廿章11—15節所言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古今中外凡未得救的人都要來到這白色大寶座之前接受審判,被定罪,永遠的受苦,這是極可怕的審判。如何可逃避這審判呢?只要肯接受第一個審判,就是主耶穌所受的審判就不用受白色寶座的審判了。凡沒有信耶穌的人就是沒有接受第一個審判,也就是沒有接受在十字架上為他死的耶穌作他的救主,沒有承認主的死是代他死,將來他難免要受這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一本萬利
陳伯賜 經文:馬大福音十九章28—30節 「一本萬和」是祝賀人商業發達的話,其實做生意那有這樣厚的利潤,要是價格稍為提高一點,可能老主顧也跑到別處光顧了。前幾天我留意報紙上的經濟消息,香港股票跌得很厲害,地產和其他行業都不景氣,當我去年環遊世界時,埃及,羅馬、倫敦、紐約……都同樣看見商店倒閉,工人失業,他們的資本家不得不大量製造,采薄利主義,以維持現象,所以能夠賺千分之五的已經算為好利,若說一本萬利,豈不是夢話麼;但在信徒生活實際如此。有人說「金錢萬惡」,我以為並不然,我們生活在這世上,總離不開物質、金錢的使用,不過要注意者「貪財是萬惡之根」若是愛金錢過於愛神,以金錢為他的神,做金錢的奴隸,這才是惡,然而有了金錢並不作為守財奴,也不行惡,乃把它用在主的事工上,用在幫助他人,建設社會,這不但不是惡,反之是一種福氣,故此,基督徒富有金錢不是罪惡,也不是恥辱,問題是對於金錢運用的態度是如何而已。 神所給的資本 我在這裡所謂一本萬利的「利」,不一定是黃金、鈔票,乃很廣泛的指屬靈和屬物質的。可能有人想,要求「和」必須要「本」,我一貧如洗,家無長物,那來本錢呢,但我向各位說明神是信實的,是公羲的,祂沒有偏待任何一個人,我們是祂造的,因此給予我們各人都有同樣的資本,藉此可以謀利,若你不能發展,不要怨天尤人,無非是你自已不能善於運用神所給你的資本,錯在自己,不能怪神有任何偏見的。神所給各人資本是三方面: ㈠健康的身體 神很公平的給各人有身體、有健康,倘使你能把身體保養得好,便有精神有魄力,可以應付一切事工。比方說,你不吸煙,不喝酒、不暴飲暴食,健康便可以維持,飲食、起居、作息都有規律,精神便充充沛沛。我在大學做教授多年,看見那些身體不好的學生,多是沒有吃早餐便上課的,所以我勸他們要吃得飽,才有力量供應身體需要,不但身體健壯,學業也大有長進,不然早餐都吃不飽,到了晚上 才狼吞虎嚥,整個人都會弄成頹廢,平時注意運動,最少也行半小時路,操練身體,才不致皮黃骨瘦,滿有病態。我做醫生四十多年,知道有百分之七十疾病是由人自己造成的,只有百分三十是從其他方面來的,所以神給我們健全身體,也是祂居住的殿,我們怎可以把它糟蹋。 ㈡偉大的愛心 「愛」是宇宙中最偉大的力量,有了愛,可以犧牲一切,排除一切困難,肯把愛心顯出,所收穫的效果,是千倍萬倍的。有人間怎樣把愛心運用出來?當然,我們有父母、妻子,兒女、朋友,房屋、田地、這些都值得我們留戀,發生情感,很愛他們,但愛心只停止在這些事情上,父母可能有一天老邁離世,妻子、兒女有一天也要分別,房屋田地可能因不景氣而易手;這樣結果仍是虛空的,所以主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但並非完全不愛,乃是「凡為我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的,必要得著百倍……。」撇下的原文作放下,即是說一切以主耶穌為中心,讓祂管理一切,無論父母,子女,田地房屋,都不能占奪主耶穌在我們心中應該有的地位,這樣是蒙福的,討主喜悅的。 無限的利潤 可能有人會問?「一本萬利」之說,與耶穌所說「得著百倍」過於誇大了,不,萬利也說得太少了,真正的利何只萬萬?因為主說:「並且承受永生。」永生是無窮無盡的福樂,世界一切都可能改變,在主裡面得永生是永不改變,我說萬利,豈不是估量太小麼。而從許多人見證,凡是真心愛主事奉主,以主為自己支配者,所得的賞賜都是很大的,有可能是物質,有可能是靈性—有可能在自己身上,也有可能在兒孫身上,我認識一位元美國千萬富翁,他歐戰後已經破產,但他信靠神,向銀行借到一筆小款,把舊汽車改為犁田用的機器,經農場試用後幫助他大量生產,但他發達之後,並不專心在謀利方面,乃本著主的愛幫助他人,他造了許多農田用機械送給落後地區使用,也竭力作主的工,他不但物質享受很豐富,靈性的造就也很有成效,怪不得神在舊約瑪拉基書的應許:「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因此,一本萬利是十分可信的,能照著主的旨意行也必得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