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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糟蹋自己與實用主義(倪柝聲)

《馬太福音簡介》第二十六章(陳本偉)

《馬太福音讀經記錄》第二十六章(蔣繼書)

愛的禮物    太廿六613

十字架的救法  太廿六2630(計志文)

假如行就叫這一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成全,

  是要照你的意思成全   太廿六39(侯心田)

基督徒祈禱生活   太廿六3941(陳秋卿)

用親嘴賣人子的人     太廿六4749(王明道)

彼得的悔改   太廿六6975(計志文)

他們就是這檬害耶穌    太廿六5768(王道明)

 

 

糟蹋自己與實用主義(倪柝聲)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六至十三節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痳瘋的西門家裏,有一個女人拿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這段聖經,我已經講過兩次。所以,這段聖經裏包含的許多意思,我不再重複提起。這裏所提起的是馬利亞的事,可是這一本福音書裏,並沒有把馬利亞的名字提出來。在別的福音書裏,是提起馬利亞來的,所以我們知道這裏所說的一個女人就是指馬利亞。為何馬太福音只說有一個女人呢?這是告訴我們這女人所作的事,不一定是名叫馬利亞的才能這樣行,乃是普通的女人都可以這樣作。這裏用女人是表明對於作這件事的人,並無所專指。另外,這裏所以隱名,所以只說有一個女人,是表明作這事的人並不算得甚麼,乃是主是配受人注意的。

            我們都知道,馬利亞的家裏並沒有僕人,她家裏除了她的姐姐馬大,和弟弟拉撒路之外,並沒有別人,所以是她自己服事主的。我們也知道她們的家,並不是富有之家。但是,有一件希奇的事,就是馬利亞買了一瓶真哪噠香膏(這是別的福音書告訴我們的),並且這瓶香膏是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所以這香膏必是很貴的。(就是在現在,也沒有這樣貴的香膏。)她這樣作,就受了許多人的批評。他們說,她用油在耶穌頭上抹一抹,就化了三十多兩銀子;若把這錢賙濟窮人,就可分給許多人。但是主說,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事。所以,我相信福音傳到那裏,馬利亞的事也必在那裏述說。如果福音傳到那裏,而不述說馬利亞的事,就不應該。若有福音,就該有馬利亞的事。換一句話說,若有人懂得福音,就必須讓他知道馬利亞的事。可惜,在許多地方,福音已經傳開了,但馬利亞的事,卻並未傳開。

            有的人不懂,就要問說,為甚麼三十多兩銀子有這麼大的效力?是的,這三十多兩銀子,是有這麼大的效力。因為主耶穌被賣給人,也只值三十多兩銀子。請你們不要誤會我的話。福音值三十多兩銀子。仇敵對於主耶穌的估價,也是三十多兩銀子。換一句話說,第二個三十多兩銀子,並不是三十多兩銀子,乃是在仇敵看,只值得三十多兩銀子。換一句話說,一玉瓶香膏是值三十多兩銀子,是馬利亞把自己出賣了。再換一句話說,馬利亞自己就是這玉瓶裏的香膏,她是裝在玉頩裏被賣給主的。

 

{\Section:TopicID=220}相信與奉獻】為何一面傳福音,一面也要述說馬利亞的事呢?因為每次福音傳開時,都需要馬利亞的事來繼續維持真理的平均。若在一個地方只傳福音,沒有傳馬利亞的事,就所傳的真理是偏的。人們頂容易只傳福音,而不傳說馬利亞的事。為甚麼呢?並沒有別的緣故,只因福音也會有傳得過度的危險,而無相當的平均。今天傳福音頂容易。在我們和在世人中間所傳的福音,就是只叫福音來滿足我們。我們信主耶穌是為叫我們上算,快樂,過得去,有所得。如果我們上算,快樂,過得去,有所得,我們就喜歡。許多人信基督,只到免死得救,不下地獄,有永生,上天堂的地位;許多人信基督,並未信到肯把自己獻給主的地位。許多人傳福音,是告訴他們出死入生,免刑罰,得永生,得救等事,這些人都喜歡聽。你若告訴他們,信主後,從今以後當把自己奉獻給主,順服主,作祂的囚犯和奴隸,他們就不要。許多人只看見得救是脫離刑罰,沒有看見得救是脫離自己。許多人的得救,不過是脫離地獄的得救,並沒有看見也是脫離世界的得救。許多人只看見得救是得永生享福,沒有看見得救是被主得。若是完全都放在主的手裏,被淘汰的人就多了。

            在主耶穌的時候,就有這種顯然的分別,這事特別是記在路加福音上。在那裏曾記載一個主人擺設大筵席,叫僕人去把瘸腿的,有殘疾的人,都請來赴席。這是福音的筵席,有頂多人來赴。主是把福音的筵席給人吃,不管誰都可以來。當時人真來了,聖經記載說,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們這些人想福音真好聽,因為是神的兒子口中所說的恩言。但是,頂希奇,主接說,凡不背十字架跟從我的,不能作我的門徒;凡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撇下這世界裏一切的,不能作我的門徒。主在傳福音後,立刻提到我們和主的關係。許多人對於得救,只有免刑罰,不下地獄的思想,沒有基督的思想。許多人信基督,不是為基督的可信而信,只因信基督是一個辦法,叫他可以得救。許多人並沒有看見信基督是因基督是目的,只看見我們靠基督可以到神面前,可以上天堂。主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許多人信基督是道路,是方法,並未看見基督是生命。他們想:我所以靠基督,是因為基督是好方法,可以叫我得救。許多人想靠基督可以到神面前,可以上天堂,可以得救,並沒有看見基督是生命,是目的。許多人想我們要上天堂,要免刑罰,要得救,自己又不能作得到,就只好叫基督來幫忙,所以基督是手續,不是目的。換一句話說,基督是作他們得救的手續,來達到他們的目的;基督這個人,並不是他們的目的。許多人相信主得救,只有手續,並沒有目的。他們對於基督所要成就的事,並不懂得。所以,福音在我們中間有這種危險。所以馬利亞的事就必須述說。因為聽信福音是不夠的,我們應當聞香膏的香氣。因為得救並非為自己,一切都是為基督。這是馬利亞的故事。

            在一個主日學裏,有人問一班小孩子說,你們誰願意作拉撒路?誰願意作財主?有的小孩說,我願意作拉撒路,因為在將來可以享福。有的小孩說,我願意作財主,因為將來如何,我還不知道。有一個小孩卻說,我活在世上時,願意作財主,我死後,願意作拉撒路。多少基督徒也是這樣想,最好活在世上時享福,死後也享福;最好在兩個世界中都作頭。這是許多基督徒今天所走的路。今天的馬利亞,就是活作拉撒路,死後也作拉撒路。她死後如何親近神,她活時也如何親近神。她死的時候如何把世界放在一邊,她活的時候也如何把世界放在一邊。她死後是作拉撒路,她活也作拉撒路。這就是馬利亞的故事。

            我們在這裏,不是不注重傳福音,我知道我們是注重傳福音的。但是主耶穌說,若在一千或在一萬個地方傳福音,也當傳說馬利亞的故事。若只傳福音,危險就在這裏。所以,必須要傳說馬利亞的故事。一面你必須得福音,一面你必須把你的一切給主。保羅說,「一人既替眾人死,」這是福音。但是,他並不停在這裏,下文說,從今以後,「是叫那些活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就是作馬利亞所作的事。主是替我死的主。祂替我死而復活的目的,是叫我為祂活。這裏頂清楚告訴我們,沒有基督徒光得救而不受苦難的。我們不只是被定規為信主耶穌的,也是被定規為主受苦的。這是保羅說的。所以我們應當知道,我們是被定規來信主耶穌,也是被定規來為主受苦的。許多人信基督,只信到叫主耶穌使他們快樂的地步;沒有信到使他們因主耶穌的緣故而受痛苦的地步。多少人不知道甚麼是信基督,信到他們因主耶穌而受痛苦。但是感謝神,這痛苦是寶貴的!許多人信主耶穌只信到將來進天堂,並未信到今天出世界;許多人信主耶穌,只信到蒙神悅納,並未信到被人恨惡。但是,一個完全的信徒,一個完全屬基督的人,就是一個信主耶穌信到一個地步,能被神悅納,也能被人恨惡的人。所以馬利亞的事,必須繼續在傳福音之後,所以馬利亞的事,必須傳說。今天信福音的人頂多,像馬利亞的人卻不多。盼望我們今天不止信福音,也作馬利亞那樣信福音的人。

          「有一個女人,拿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祂的頭上」(7)。在馬可福音是記說,她把玉瓶打破了,把香膏澆在主的頭上。當她這樣作後,就有猶大領頭說,她這樣作是暴殄天物;她這樣作,是把三十多兩銀子枉費了。他說,這三十多兩銀子,可以賙濟窮人。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這是甚麼主意?這是甚麼目的呢?另外,馬利亞把香膏倒在主身上,又是甚麼主意?又是甚麼目的呢?

 

{\Section:TopicID=221}馬利亞所作的】我們先說馬利亞。她把香膏倒在主的頭上和身上,是為主安葬用的。在馬利亞想來:我看見祂使我的弟弟從死復活,祂也常常住在我們家裏,祂常到伯大尼來。祂真是我可愛的救主。祂曾四次告訴門徒說,祂要死(見馬太福音),門徒卻不懂祂為甚麼要死。我卻知道祂死是為我。當祂死後,必有人用香膏、乳香、沒藥來膏祂,但我不願意到祂死後才作這事,我要在祂活的時候,就把香膏、乳香、沒藥,倒在祂身上。我要把我的一切都倒在祂身上。等祂死後,再把這些倒在祂身上,有甚麼用處呢?不如趁祂活,把香膏倒在祂身上吧!你們想看,一玉瓶香膏,三十多兩銀子,是頂貴的了,就是在現在,也沒有這樣貴的香膏,所以在當時可說是極品了。

            她在甚麼時候作這件事呢?在主坐席的時候。就是在主快樂,不覺的時候,她偷偷的作。她不讓主知道,也不告訴主。她趁眾人沒有作這事之先,偷偷的作在主身上。這是甚麼意思呢?因為許多人要救恩,不要救主。許多人寶貴救恩,不寶貴救主。許多人寶貴基督教,不寶貴基督。許多人寶貴救贖的工作,不寶貴救贖主。許多人寶貴基督的十字架,不寶貴釘十字架的基督。許多人問說,我若信主耶穌有何利益?這是他們的第一句話。他們並不說,我若信了主耶穌,我與主耶穌該有何等感情?惟有馬利亞知道這個。這就是不同點。她知道主為我死,為我復活,我該把我的感情和一切都給祂。我這中等資產家庭中的人,該把一切都化為真哪噠香膏倒在主身上。馬利亞是把一切都倒在主身上。只有馬利亞知道主的死。到七日的第一日,有好幾個女人都到主的墳墓那裏去,要把香膏、沒藥倒在主的身上。但是太遲了!只有這個女人來得及,其餘的女人都來不及。因為只有她知道主的死,只有她有奉獻,有供物。

 

{\Section:TopicID=222}門徒的態度】門徒以為馬利亞這樣作是枉費,是糟蹋。門徒以為,拿這三十多兩銀子,去賙濟窮人更好。今天在教會裏,也有這兩大原則。一班人像馬利亞那樣,把甚麼都給基督,以為基督配得一切;因為基督和我有感情,我就把一切都給祂。還有一班人就是要顧到實用方面的。這一方面,是馬利亞以心作主的人;另一方面,是以理智作主的人。這一方面,是以心作主的人;那一方面,是以事情、辦法作主的人。若按事情來說,我個人也說馬利亞這樣作是枉費,是糟蹋。但是,信徒中被愛所吸引的不多。愛是生命,愛是歸宿,愛是一切。莫說三十多兩銀子,就是三千三萬多兩銀子也算不得甚麼。問題不在東西的價值如何。問題是在對方的價值如何。問題不是東西,問題乃是人的價值。人所貴重的,莫過於他所愛的東西。他所獻上的貴重物品值得多少,就主耶穌也值得多少。許多人在奉獻錢財時,要算來算去。其實不是算錢財的數目,乃是算主到底值得多少?你獻給祂多少,也就是表明祂值得多少。你不能給祂那麼多,就是祂不能值得那麼多。請你記得,一玉瓶香膏,一玉瓶真哪噠香膏,說出基督的價值。這瓶香膏並不是說出馬利亞的奉獻,乃是說出神和基督值得多少。一個人肯為主犧牲,並非這人出得多少,乃是基督值得多少。殉道者所以肯捨身,並非殉道者犧牲值得多少,乃是看出主值得我們的生命。每個肯刻苦和奉獻的信徒,是表明基督值得多少。每個肯把時間奉獻為主的,是表明基督值得多少。基督徒所以肯獻上一切,並沒有甚麼別的緣故,只因為基督值得一切。

            我要用事情和代價的比方來說:你買一件東西,出多少錢,就是表明那件東西值得多少。價和值永遠是平均的。出多麼大的代價,就得多麼大的物品。一隻錶若值五圓,你只肯出五圓去買它,你不會肯給他六圓的。所以你出的五圓,就是表明你的錶值五圓。你的五圓,也就是等於它的五圓,因為價和值是平均的。價的多少,就是等於值的多少。你對於主出多少價,就是表明主值多少。

            門徒的看法是這樣:三十多兩銀子,可以賙濟多少窮人,也許夠養活他們幾個月。這樣,這錢是作了有實用的事。今天教會裏就是分這樣的兩班人。一班人看見主愛,我就甚麼都該奉獻給主,甚麼都該歸給主。不顧是非、得失和成敗,只顧主心的喜樂;就是頂不上算的事情,也是可以作的。另一班人,以為當把我們的一切,放在有用的地方。那裏有用處,就放在那裏;那裏有功效,就放在那裏。你若肯那樣作,你就能使更多的人得救;你若肯那樣作,你就會幫助更多的人;你若肯那樣作,你的工作就更大。朋友們,這種的實用主義就是猶大的原則!

「何用這樣任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這話是猶大第一個說的,門徒隨後也附和他這麼說。約翰福音所記猶大的光景,是別的福音所未說起的。猶大真是經濟學家。如果甚麼時候經濟學進入我們的心,愛就要出去了。如果我們能與基督算經濟,愛就出去了。今天許多人顧念的是:我們若這樣作,就更有效果;我們若肯那樣作,就有更多更大的用處。但是,主的問題是這事是否為我的?主對我們說一句話:「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在你們不常有我。」這是頂重的話。換一句話說,你們作工的時候頂多,你們愛主的機會,只有主活的時候。今天是我們唯一彰顯愛主的時候。在千年國度時,我們作工的時候多得很。馬太福音二十五章裏說,人在小事上忠心,主要派他管大事。在國度裏才是我們作大事的時候。哦!窮人多得很,工作多得很;但是,今天的問題,是我們愛主的心如何?我不是說,我們在永世裏不愛主,但是,彰顯愛主的機會乃是在乎今天。那天,我們看見主而愛主,並沒有甚麼希奇。今天,我們還沒有看見主就愛祂,才是好呢!今天,我們並未看見主就信祂愛祂,是多麼好的事呢!從愛看來,今天沒有一件為主作的事是不值的;沒有一樣為主捨的,花了的東西是枉費的,是糟蹋的。從屬世的眼光看來,馬利亞一舉手而花了三十多兩銀子,不切實用,徒然任費,真是糊塗。如猶大者腳踏實地,實事求是,處處以人類為思想,真是精明。但是,主盼望教會充滿了糊塗的馬利亞,而不願有一個精明的猶大。主在這裏替教會一次定規,永遠定規了,到底教會生活的原則是因愛基督呢?或者是憑實用主義呢?

 

{\Section:TopicID=223}工作與愛心】另外還有一件事,我們也當注意。我們應當小心,不用我們魂的力量和肉體的力量。我們應該約束自己,管住自己,更不用自己的理智,更不用自己的力量來作工,來叫工作更大更發達。許多人所作的,看起來倒好像是為主作的,其實並沒有為主;好像是促進基督的國度,其實並不是促進國度。可惜,他們這樣作,不過是賣了香膏來賙濟窮人。如果我們能賙濟五十或五百,五千或五萬窮人,而上的頭上卻沒有香膏,這又有甚麼用處呢?今天人都記念窮人(罪人、教會、工作),卻忘了主頭上沒有香膏。有多少是為主的喜悅作的?有多少是為工作的需要作的?今天缺乏大才小用的人。感謝神!從主耶穌那時候直到今日,還有不少肯枉費的人。保羅就是其中之一。這個人這麼年輕,就能在猶太人中有地位。他在猶太的歷史中,必定能作猶太人的一顆明星。但是,他卻作了拿撒勒人耶穌的門徒。這豈不是枉費了麼?他曾在迦瑪列門下受教,他的哲學很不錯。他能學習更好更多的哲學,或能成為最有名的哲學家。但是,他卻跟隨了一個加利利的木匠作門徒,這豈不是枉費了麼?像他這樣的人,我們從以往的教會歷史中看來,是頂多的。如果我們把這些有天才,有知識,有口才,有思想的人,放在政治界、文學界、商界、哲學界、科學界中,他們必定作超乎常人之上的人。但是,他們所作的,世人說他們是枉費了的。感謝神!基督值得這一切。這些人不過像一瓶倒出來的香膏,一陣陣的倒在主頭上。但是,世人說他們枉費了;教會中的人也有說,他們是枉費了,糟蹋了。

            但是不只這樣,就是在所謂的教會中間,還有作一個「不枉費」的人的可能。許多人把實用主義帶到教會中來。他們算成本,講利益。他們所思想的是工作,不是主。他們所顧念的是需要,不是主的歡心。他們所注意的是效果,是多少人得救,多少人得幫助,不是嚴格的遵守主的旨意。主今天特意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實用主義是祂所棄絕的。感謝神,我們活在這裏不必理窮人和窮人所代表的一切,我們只要注意祂的喜樂就夠了。不然是何等的難呢?因為若是沒有聰明會打算的人,就不能作得好了。

            實用主義的大危險,就是牠要代替主所喜悅的。它比世界的污穢好些,但是它又不是主的心意。無知的人很容易以為,實用主義就是叫神喜悅的主義。

            今天在教會裏的問題,是工作大不大?是所作的工能不能作報告?有沒有實利?按世界經濟學的看法,猶大是比馬利亞更好。按世界的經濟學看來,猶大的辦法,可以賙濟窮人,養活他們幾個月,或能叫更多的人得益處。猶大是講實用實利,所以說猶大比馬利亞更好。但是,救恩的目的,並不是注意你和我進天堂的問題,乃是注意你和我與基督的關係。不是你和我在地上的關係,仍是你和我與基督的關係。一個人可以在地上救許多人,賙濟許多窮人,幫助了許多人。但是,主可以說,我有一件事要責備你,你已把當初的愛心失去了(參看啟二2~4)。人可以有工作、勞碌、行為等等,卻失去了一件,就是愛心。

            比方,有一個人的妻子,整天為丈夫忙碌,也肯順服丈夫,但是同時,她的心卻愛別人,這個人願意麼?也許你寧可有作事笨些或馬虎些的妻子,卻是全心為你的。若是她作事為你,心卻為別人,你必不喜悅。所以神不是喜悅我們賙濟三十或五十個窮人,神不是喜悅工作多麼大,神不是糟蹋自己與實用主義喜悅我們作工事奉主,神所要的,是要我們的心倒給主。所以我們應當看見這兩個大原則:有一班人說,我最寶貴的,就是我的一切,我的心血都要傾倒給主。另一班人的口是為主,心卻是為工作和「用處」。今天人是要有「用處」,今天人是怕失去「用處」。感謝神,今天在地上,有人並沒有「用處」。感謝神,今天在地上,有人把自己的「用處」糟蹋了。卻叫基督有所得

            我所常提起的和教士,按我看來,現在活在世上的人中,沒有一個像她那麼像馬利亞的。她真是把她自己糟蹋了。當她被帶到墳地安葬時,有一位弟兄講起馬利亞的故事。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像馬利亞一樣。我以為這位弟兄所說的真是對。她真是像馬利亞。現在活在世上的人中,少有像她那樣的。當她在世時,我曾有一次問她說,「作工的條件是甚麼?」她說,「作工的條件,就是肯為神不作工。」一個人肯為神伏在門後;肯為神作個不足稱道的人,這樣的人才配作主的工。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10)。「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可十四8)。換一句話說,馬利亞所有的一切都在這裏。你和我需要一個估價,把我們的一切都花在基督身上。換一句話說,就是把一切都糟蹋在基督身上。今天你若沒有糟蹋完了,你還不夠。今天有許多人,若不肯糟蹋的話,是很有用處的人。他們可以作文學家,科學家,或作醫生。但是,他們卻為基督糟蹋完了。今天神呼召人為基督來糟蹋自己!朋友,你盡了你能的沒有?主能對馬利亞說,她盡了她所能的!你盡了你所能的麼?哦!福音傳到那裏,糟蹋也傳到那裏;福音傳到那裏,為主的緣故,許多人更大的用處,更大的工作失去了;福音傳到那裏,看效果,看結果的心失去了;福音傳到那裏,一切都倒在基督身上了。倒在基督身上,沒有一樣是糟蹋的,沒有一樣是枉費的,乃都是實在的。感謝神,窮人和工作算不得甚麼。問題並不是窮人得甚麼利益,社會得甚麼利益,問題乃是主得甚麼。今天教會裏的人是問:窮人、社會和弟兄姊妹得甚麼?但是,我們應當問,主得甚麼?但願福音在這裏傳過,馬利亞的事也在這裏傳過。但願福音在這裏傳過,作馬利亞的人也在這裏更多起來。―― 倪柝聲《十二籃》

 

 

第二十六章  耶穌與逾越節的羊羔(陳本偉)

 

逾越節是耶穌基督的一個預表。林前5:7說:「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請注意中文聖經,在「羔羊」二字下有小點,指明原文無此字。神是以他為贖罪祭(賽53:10),使神能越過我們這些罪人,如同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裡的預表所描述的。按照出12:5-11,神的羊羔必須在逾越節當天被殺。因為過兩天就是逾越節了,為使經上的預表得著應驗,耶穌就在耶路撒冷,面向他的十字架走去。

在這一章裡,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基督的權柄和能力;二、耶穌經過客西馬尼;三、羊羔從人手中經過。

現在我們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基督的權柄和能力(26:1-35

 

10:18耶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如果有人認為這逾越節的基督之死,是由於環境惡劣,人心狡詐,已經被圍困,受苦害,窮途末路,無可奈何地敗上十字架的,那是極大的誤會。主的話夠清楚,他是在為完成神的旨意,主宰著一切,顯出神的兒子基督那種王者獨具的權柄和能力。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基督向他的十字架走去 (26:1-5

 

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舊約聖經是神派眾先知代神說話,馬太福音是主耶穌自己說話。從太4:17起,「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7:28:「耶穌講完了這些話」,是指主在山上的教訓,是有關天國最基礎的話。太11:1:「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那是指主下山以後,關於天國的權柄和服侍所說的話。太13:53:「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主是以屬地的故事說出有關天國在這世代進展的情況,直到世界末了的話。太19:1:「耶穌說完了這些話」,是指明在天國裡的人該有的表顯。本章1節說「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這是耶穌說的有關天國的最後的話。馬太福音很清楚有主說的這五段話。

多少時候,我們只知道山上的教訓是主的話,而不知道主說的話是五段的話。主耶穌若沒有說完這一切的話,他的教訓就不夠完全。他不能只在傳道之初,只講了天國人的品格就完了,也不能只對屬他的人作了他榮耀的指示和教訓就罷了;他還得加上橄欖山上的預言,說出神永遠的計畫,使我們明白神的旨意,乃是我們的榮耀盼望。所以,當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把他將如何成全神的旨意,明確地告訴他們。

我絕對相信,當神在我們中間作恢復的工作,他一定要恢復他「這一切的話」在我們中間有絕對的地位。願主把他「這一切的話」很深很深地印在我們裡面。

2:「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在這裡,主把人子和逾越節聯在了一起。「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約1:36)!」耶穌說完了他最後的話,隨即完全照著他的心願和既定的時間,邁向他的十字架。這是耶穌從太16:21起,第四次預言他將被賣,受死。

3:「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

主在橄欖山上,告訴他的門徒,關乎逾越節和十字架的事。就在那個時候,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和民間長老也正在耶路撒冷聚集,暗中策劃他們的陰謀詭計。本節還特別提到是「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

因為約11:47-53在耶穌使拉撒路復活以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就曾經聚集公會,商議對耶穌怎麼辦?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也在其中,由於他不是出於自己,預言了耶穌將要替百姓死。這話就影響了他們,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此時的聚集是商議殺耶穌的繼續,所以特別提到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

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在大祭司院子裡的聚集是一次狡詐的聚集!他們在一起共同密商後的決議,乃是要暗設詭計,拿住耶穌,加以殺害。你看見嗎?在這裡,恩典和罪惡正向著同一個終點前進。恩典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運行,將他引向十字架;罪惡在那些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身上運行,要將這屬神的君王釘在十字架。

5:「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他們是決定要將耶穌除滅的,卻又心存顧忌,所以猶豫不定。他們唯一要避免的是那一個節期。所以異口同聲地說,不可在過節期間殺他,免得民間生亂。因為他們也知道「眾人都喜歡聽他(可12:37)」。

橄欖山上,是耶穌基督在他的門徒中間;耶路撒冷城內,是宗教領袖和民間長老在大祭司的院裡。兩者相距之遠,一天一地。這是愛與恨,是和非,光明磊落的行動及陰暗狡詐的欺騙之間的區別。然而兩者卻都向著十字架同一個方向移動。

這使我們對詩76:10所說:「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有了新的領會。人決定要殺耶穌,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耶穌走上他的十字架,卻說他將在逾越節被釘。結果,正是按著主耶穌所說的,沒有按著那些人所決定的。顯出基督的權柄和能力。

 

2、在伯大尼發生一件美事(26:6-16

 

6:「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瘋的西門家裡。」

這個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6裡路,在橄欖上的東南山坡上。約翰福音第十一章記載著,耶穌曾在伯大尼叫馬大和馬利亞的兄弟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根據舊約聖經,大麻瘋是不潔淨的病(利13:8),要與潔淨的人隔離。這裡說耶穌在「長大麻瘋的西門家裡」。這西門必定是得了主的醫治,他感恩,他愛主,便在家裡接待主。

7:「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讀過約翰福音第十二章的人都知道,這一個女人就是指馬利亞。為什麼馬太福音不提她的名字呢?這是告訴我們,這女人所做的事,不一定只有馬利亞才能做,乃是任何一個女人都該這樣做。同時也表明作這事的人並算不得什麼,乃是突出主是配受尊敬的。

這個女人曾經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主的話(路10:39):他知道主為拯救罪人所要走的路。她懂得主是愛她,為她捨己(加2:20)。因此,她愛主,她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彼前3:15)。過兩天是逾越節,於是她把極貴的香膏澆在主耶穌的頭上,這個女人的行為是聽懂主話的結果。她把極貴的、純真的,完全奉獻給了主。

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很不喜悅」原文與太21:15的「甚惱怒」和路13:14的「氣忿忿」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被激怒、生氣的味道。「枉費」原文的意思是「人所導致的消滅、浪費」。門徒看在眼裡,惱在心裡,就忿忿不平地無知妄說,為什麼要如此浪費呢?

9:「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

門徒還為這香膏算了一筆帳,它值許多錢。可14:5有幾個人說:「這香膏可以賣30多兩銀子周濟窮人。」如果按照太20:2的「一天一錢銀子」來計算,那就差不多是一個人一年的工錢了!並且他們以為還有更好的用法,就是周濟窮人。多少時候,我們就象當日的門徒一樣,對基督沒有專一的心,沒有純真的愛。

多少時候,也會認為,順服主、愛主、為主捨棄一切、把最寶貴的獻給主是枉費,就想將最寶貴的用在人的身上,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周濟窮人也算得上是美事了吧!門徒就打算用這個外面的工作來賄賂自己的良心,這就表明出他們愛主的程度了!

10:「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耶穌反對門徒的意思。他們以為這樣的膏主,這樣的奉獻給主,是一種枉費,主卻說這是一件美事。弟兄姊妹,我們愛主永遠不會太多的,我們順服主永遠不會太過的。無論人如何看法,無論一同侍奉主的人如何批評,主是說這樣作「是一件美事」。這女人的行為是最好的。為什麼呢?

11:「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主並不反對他們周濟窮人,主卻反對他們說作在主身上是枉費。主對門徒說,因為經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周濟窮人的機會多得很,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要服侍我的機會是為日甚少了!這女人為什麼要這樣作呢?

12:「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

「安葬」的意思是預備埋葬。耶穌雖然曾經四次告訴門徒,他要被人釘在十字架上,門徒卻不懂他為什麼要死。惟有這個女人懂得主是為她,是為了拯救她脫離罪的刑罰而死,而且知道那個日子就要到了。所以她在眾人沒有為主的安葬作事之先,趁主坐席的時候,將香膏澆在了主的頭上。

耶穌知道她這是為預備埋葬主而作的。只有這一個女人及時作了這件事。到耶穌從死裡復活,雖有好幾個女人都到墳墓那裡去,也要用香膏膏耶穌的身體,但他那個時候已經復活,卻不在那裡了。誰都來不及,時候已經太遲了!

13:「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這是耶穌僅有的一次說到要紀念一個人,而且是說無論這福音傳到哪裡,也要把這個女人所行的述說出來。因為這是她因接受主的愛,而作在主身上的愛,和主悅納了她那個愛。主稱福音為這福音,就是指林前15:1-4所說的「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的福音,叫凡相信的人,就必因這福音得救,又靠著站立得住。所以,我們該把這福音傳遍天下。

福音的故事是主愛我們,這女人的故事是她愛主。前者是為著我們的得救,後者是為了我們的奉獻。這兩個不可以偏廢。如果我們傳了這福音,卻沒有述說這女人所行的,在主看來,是一個大缺憾。

14:「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

這女人是主的門徒。就在她把極貴的香膏澆在主的身上,表達自己對主的愛達到極點的時候。那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卻有不同的表顯。在太21:15主潔淨聖殿的時候,他從祭司長和文士的「甚惱怒」,就看出他們跟耶穌是對立的。當下,他聽不進主在說什麼,卻出去見祭司長。他想要幹什麼,說什麼呢?

15:「‘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這女人為主安葬的事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可14:8)。猶大之所以毫不尊重這女人所作的,是因為他完全不尊重主耶穌。看看他的行動,是何等自私和卑鄙?他竟然去找耶穌的對頭,想用耶穌換點什麼,而他出賣耶穌所得的價值,不過是「三十塊錢」。

16:「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猶大從接受他們的銀錢那時起,他就注意尋找機會,好把耶穌交出去。這女人是在純愛裡前行,為主的安葬作準備,以香膏膏主。那猶大是在詭詐中疾走,要置主於死地,以賣主得錢。這兩個人的對比是何等的鮮明啊!

 

3、末了的一次逾越節的筵席 (26:17-35

 

17:「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

除酵節又名無酵節。利23:5說:「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可見逾越節的筵席乃是晚餐。出12:14-18告訴我們,除酵節是「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為期七天,事實上逾越節是除酵節的第一天。所以門徒在這日的白天就來問主如何預備。

18:「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

「某人」原文的意思是「某個確定的人」。用於指稱不能或不希望道出名字的某人。全新約只用過這一次。路22:8告訴我們,耶穌是打發彼得和約翰去預備逾越節的筵席的,無論何時何地,耶穌全然知道每一個人,誰會聽他,誰要害他。面對那些陰謀之徒的詭計,他所說的,和他所不說的,同樣重要。雖然他沒有提到城名、人名,但他所吩咐的地點、人物、經過,和該說什麼話,都是非常具體的。

19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14:13-15耶穌對門徒說:「你們進城去,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他進哪家去,你們就對那家的主人說。」這「那家的主人」就是耶穌叫門徒去見的「某人」。「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為我們預備。」門徒遵照耶穌所吩咐的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0:「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這是末了的一次逾越節,「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3:15)」。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按規定的時間坐席。舊的時代已經完成,成為過去;新的時代從此開始,因為逾越節所預表的一切,全在耶穌的身上應驗了。他是神的羊羔,他正邁向十字架,他將成全出埃及所預表的一切意義。

21:「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正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耶穌鄭重地告訴門徒們一件事: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出賣我了。

22節:「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

門徒聽到這麼重大的事,就極其憂愁。在「是我」的前面,原文有一個在問句中的疑問前置詞,期待一個否定的回答,通常未被翻譯出來,就是約8:22的「難道」。隨著憂悶、傷心,門徒開始一個個地來問耶穌,說:「主啊,難道是我?」

23:「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

耶穌用極其具體地話來回答一個一個地問話。盤子是盛食物的器皿,誰同我蘸手在盤子裡,就是誰與我分享盤中的食物的,這人要出賣我。正如詩41:9所說,「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耶穌在約13:18曾經引用過這節經文,暗示要賣他的是猶大。

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53:7-8說:「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去世」原文就是「去」。人子固然得去,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邁向他的十字架,照神的旨意「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但是,出賣人子的那人卻是有禍啦!那人若不生下來,於他倒是好的。

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耶穌的那十一個門徒,一個一個地問耶穌的時候,稱他為「主」,說:「主,難道是我?」惟有賣耶穌的猶大來問耶穌的時候,所用的稱呼與那十一個門徒所用的不同,他是稱耶穌為「拉比」(拉比就是夫子),說:「夫子,難道是我?」而且本節的「問」字跟23節的那個「回答」在原文是一個詞,是對某人某話的響應,含有應聲接著說的意思。

猶大並不像那十一個門徒是由於憂悶來問主,而是聽了主說了23-24節的話之後,就應聲開口說出的。此時,耶穌告訴猶大的話也與對那十一個門徒的回答不一樣。耶穌是非常肯定地說:「你說的是。」主讓猶大以他自己的話定罪自己。

26:「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耶穌和他的門徒首先是吃逾越節的筵席,隨後主就用這桌子上的餅和杯,為我們立下他新的筵席以頂替那即將過去的逾越節。耶穌拿起的餅是逾越節的餅,然而經過他一祝福,就使一切都成了新的了。隨即掰開,遞給門徒,叫他們拿著吃,主說「這是我的身體」。

27:「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耶穌又拿起的杯也是逾越節的杯,然而經他一祝謝,這杯就成為救恩的杯了。隨即遞給門徒,叫他們都喝它(詩116:13)。餅,使我們有份於基督的身體,杯,使我們分享神的福份,甚至像詩16:5所說,耶和華「是我杯中的份」。

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17:11告訴我們:「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這血乃是神的公義所要求的(來9:22)。耶穌說,他所祝謝過的杯是他為多人流出來的立約的血,因為當耶穌的手拿起逾越節的杯祝謝時,杯中所盛的葡萄樹的產物就為我們成了立約的血,所以能夠贖罪。

但主所立的約,不像一般世人訂立的合同或契約,那是雙方同意的結果。在神的約中,是他單獨宣佈他的旨意,正如羅11:27主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神就是愛,所以提後2:13保羅說:「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神的真實,因我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羅3:7)。

29:「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耶穌還告訴他的門徒,這末了一次舊的逾越節筵席,到此結束。從今以後,門徒應該昂首闊步,直向父神的國前進,迎接基督回來,與主同喝新的那日子。正如太8:11所說:「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同享永生福樂。

30:「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按舊約時代猶太人逾越節的程式,他們在開始的時候,先唱詩篇113篇和114篇,這兩篇詩篇告訴我們,耶和華的榮耀高過諸天,卻自己謙卑,抬舉貧寒。讚美他如何領以色列出了埃及,使之成為他所治理的國度。

逾越節最後唱的詩是詩篇115篇至118篇,主題乃是我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我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他的名,他救我們免了死亡,進入生命與侍奉,萬民都當頌贊他。他們唱完了那最後的詩歌,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31:「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當耶穌在那「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的詩歌聲中,向他的十字架走去的時候,他轉向他的門徒,說到他們前面即將臨到的黑暗。主告訴門徒,今晚將要發生的最可怕的事,就是他們都將為他的緣故跌倒。他將是他們被絆跌的原因。為什麼呢?

「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耶穌同時告訴他們,今晚發生的事不是偶然的,而是神計畫中的過程之一。主引用了亞13:7的一句話。猶太人對舊約聖經都是相當熟悉的。現在主說,今夜是牧人被擊打,羊群的羊就分散的時候。

32:「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接下來,耶穌說的這話,乃是告訴門徒:要注意主復活以後的事。牧人被擊打,並不是事情的終結。我在十字架上的死,並不是終點,因為我還要復活。你們的分散,也並不是事情的終點,因為還要有聚集。「往加利利去」的話,到馬太福音第28章就兌現了。

33:「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

彼得不假思索,應聲對主說的這話,是出於他的無知,也是出於他對主的愛。多少時候,人最不瞭解的就是個人自己。人總是認為自己比別人強,眾人會軟弱,自己則不會軟弱。當彼得說「我卻永不跌倒」的時候,他是出於絕對地真誠,但他也是出於絕對地不認識自己。

不錯,當耶穌在迦百農講他就是生命的糧,並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4)」的時候,門徒中多有退去的。那時彼得是曾對主說過,「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6:68-69)」。但此時,他對「擊打牧人,羊就分散」的壓力有多重,將要面對的試探有多大,自己的軟弱有多深,他是一無所知。

34:「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不認」原文含有「否認」的意思,彼得雖然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但耶穌卻知道他心裡所存的,因為主知道萬人(約2:24)。所以主就實在告訴彼得,說出他的實際情況,乃是今夜雞叫以先,他要三次否認主。31節主說到「今夜」是指門徒為主的緣故都要跌倒的時間,本節主又說到「今夜」是強調這事立刻將要發生。

35:「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彼得不接受耶穌對他的警告。他天性的剛強中隱藏著他的軟弱,他是完全的誠實,也是完全的不認識自己。這正是許多基督徒的普遍現象。看哪,「眾門徒都是這樣說」。何等可憐!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門徒個人對耶穌的赤膽忠心。他們自以為靠著自己的意志、力量,就可以對主忠誠到底。他們感覺中的那種虛假的安全感,是他們即將被分散的頭一個跡象。

但願這福音在我們中間傳過,能被接受。這女人所行的,也隨之在我們中間述說,作個紀念。但願這福音在我們中間傳過後,主所看作的美事,在我們中間更多起來,為主的緣故跌倒的人,在我們中間更少起來。

弟兄姊妹,現在就是我們愛主的時候。但願我們都能趁著還有今天,將自己完全獻給主;愛主、侍奉主、順服主,在主的光中認識自己。不再信靠自己的剛強、勇敢、忠誠、屬靈、敬虔。徹底承認:離了主,我們就不能做什麼!

 

二、耶穌經過客西馬尼 (26:36-56

 

當耶穌和他的門徒吃過逾越節,要離開那城,前往橄欖山的時候,主告訴門徒「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門徒立刻表態,不接受主對他們的判斷。主並沒有和他們爭辯。接著,他們來到客西馬尼,於是,耶穌所說的事就都發生了,牧人在那裡被擊打,羊群的羊也在那裡就分散。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與父相交,順服父旨 (26:36-46

 

36:「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

「客西馬尼」原文的意思是油榨,是橄欖山上之橄欖園名。約18:2告訴我們:「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裡去聚集。」這次耶穌帶著十一個門徒來到客西馬尼,進入園子以後,主就告訴門徒坐在這入口處,等他到那邊去禱告。

37:「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

「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太4:21說,這「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耶穌把八個門徒留在客西馬尼園的入口處,只帶著彼得、雅各、約翰三個人,與他一同稍往前行,就開始憂愁,極其難過。他站在人子的地位上,感到被棄絕的孤單。

38:「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這裡的「等候」與約19:31的「留」在原文是一個詞。此時,耶穌對這三個門徒說出他心裡憂傷的深度,是「幾乎要死」。他要求門徒留在這裡,和他一同警醒。

39:「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耶穌的禱告,並不是一個求叫這杯離開的禱告,乃是一個求神旨意成就的禱告。這「杯」乃是指他在十字架上的死說的。他禱告時,稱神為「我父啊」,人子耶穌不管環境如何惡劣,愁雲怎樣密佈,他始終承認和神之間那永存的關係。他的痛苦、他的難過、他的愁悶、他的憂傷,他把這一切和神的計畫連在一起。

首先他禱告說「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接著他又懇求「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表明他自己無論如何都絕對順服。這就是人子和父神完全的相交。神最恨惡的,莫過於聽到人口裡唱信靠順服的歌,實際上心裡卻充滿了悖逆和不順服。

40:「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

耶穌是要門徒留在這裡,和他一同警醒的。但是他頭一次禱告之後,卻發現門徒睡著了。路22:45特別提到「主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自從太16:21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開始預言他必須受苦、被殺、第三日復活,到此刻的這段時間裡,門徒心中一直充滿著奇怪的預感,被恐懼憂愁所包圍。

他們已經看出宗教領袖對主的態度,從而知道主要實際受到他所預言的苦難。但仍不明白復活的意義。對他們來說,這是一個試煉的時刻。他們因為憂愁過於沉重而睡著了。耶穌瞭解門徒所受的壓力,對他們滿了憐愛,所以並沒有責備,只是對彼得說:怎麼,你們竟這樣不能同我警醒一會兒嗎?隨即指給他們一條得勝的路。

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這裡的「迷惑」與太6:13的「試探」和路8:13的「試煉」在原文是一個詞。耶穌告訴門徒,總要警醒並且禱告,免得陷入試煉之中。不論日子如何黑暗,道路如何崎嶇,都應該堅持與神相交的生活。這樣,就能抵擋試探、試煉和迷惑。這是基督徒得勝的秘訣。多少時候,在屬靈的事上,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是我們普遍的現象。

42:「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耶穌再一次禱告,仍稱神為「我父」,說明他和父的關係,絲毫沒有改變。在這次禱告裡,他沒有再求「叫這杯離開「,卻表示」這杯若不能離開我」,他甘願喝這杯,他只願叫父的旨意成全。

43:「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

「困倦」原文的意思是受壓、沉重。因為他們的眼皮發沉了,所以當耶穌來看他們的時候,又發現他們睡著了。耶穌在那裡禱告,他們在這裡睡著,這是羊群的羊即將分散的第二個跡象。

44:「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

這一次耶穌沒有對門徒說什麼話,便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去禱告,又說了同樣的話。主在這裡,為我們留下一個三次禱告的原則,這一個三,不是一、二、三的三,乃是多數的意思。三次禱告的原則沒有別的,就是要把負擔卸去了,禱告才停止。林後12:8,保羅為他肉體上的那根刺,也曾三次求過主,等他有了主的話,「我的恩典夠你用的。」他就不再求了。

45:「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

「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耶穌經過三次禱告,他知道神聽了他的禱告,就不再憂愁、難過;他清楚了神的旨意,就不再禱告了。於是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仍在睡著,就對他們說。

「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這個「現在」含有從現在開始的意思,它與林前7:29的「從此以後」在原文是一個詞。這「安歇」就是太11:28主說「我就使你們得安息」的那個「安息」。主的意思是告訴門徒,他已經順服父旨去喝那杯了,他心裡不再憂傷,救恩即將完成。從現在開始,還有一點兒時間,讓你們再睡一會兒,並享受他的安息吧,門徒繼續睡覺,耶穌警醒守護,門徒享受安息,顯出耶穌的無限憐愛。

「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在這句話的前面,原文有一個質詞「看哪(idou)」,強調「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的這件事,這時候到了,對人子的重要性。

46:「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這裡又用了一個質詞「看哪」,興起門徒的注意力。耶穌在酣睡的門徒中間,獨自警醒守夜,一直到他看見賣人子的猶大領著許多帶著刀棒的人靠近了,他才叫醒門徒說:「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2、倒空自己,被賣被捉 (26:47-50

 

47:「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說話之間,」是指耶穌仍在同門徒說話的時候。隨後,原文這裡又用了一個質詞「看哪」,來導入新事物,為使敘述更活潑鮮明,引人注意。那得了祭司長的三十塊錢,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的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與他同來的,還有一大群來自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帶著刀棒的人。

48:「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這是猶大為了賣主成功,事先早已想好的,以友愛、親嘴為抓人的暗號,跟那一大群與他同來的人約定好,他若跟誰親嘴表愛,那個人就是他出賣的對象,要他們抓住他。

49:「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

猶大隨即虛情假意地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拉比」是猶大對耶穌的一貫稱呼。「請安」本來是個歡喜快樂的問侯語,與太27:29的「恭喜」在原文是一個詞。但在這兩個地方都是言不由衷的。而猶大的問候語,還成了他發暗號的前奏曲。緊跟著,猶大就熱情地跟耶穌親嘴,向他同來的那些人發出暗號。

50:「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耶穌把「朋友」這個一般作為對不知名的人之統稱用在猶大的身上,並說,「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意思是:你在這裡為什麼,何必這樣假情假意的樣子呢?主的話道破了猶大賣主的惡意。那些人看見猶大所給的暗號,就上前來,下手拿住耶穌。

此時,耶穌為了成就父的旨意,就倒空自己,在被賣、被捉上,他完全處於主動。是什麼將耶穌抓住,使他這樣作呢?加2:20保羅說:「他是愛我,為我捨己」。這就是客西馬尼的經過。

 

3、應驗聖經,完全得勝 (26:51-56

 

51:「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在本節經文的前面,原文有一個質詞「看哪」,引我們注意發生了一件特別意外的事。約18:10告訴我們:這跟隨耶穌的一個人是西門彼得。他「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這是在門徒醒來以後發生的事,這是羊群的羊即將分散的第三個跡象。

彼得空有熱心,卻無知識,對他的主當時的遭遇不明究竟,他用刀砍,是要表示自己的忠誠和勇敢,他要保護耶穌。但這一刀砍得很糟,可能他心裡很緊張,充滿了害怕,要砍人的頭卻只砍掉人的耳。對於彼得的冒失、熱心、血氣之勇所惹出的事,耶穌就用他溫柔的手「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22:51)」。多少時候,我們的主,今天仍然在醫治那些因我們的愚昧、無知、血氣、衝動而給別人帶來的各種傷痛。

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耶穌叫彼得「收刀入鞘」,因為他用不著它,同時,那也不是跟隨他的人當作的事。太5:44主早就告訴門徒,「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神不許人動刀流人血。創9:6神就曾對挪亞和他的兒子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

這是一句設問句,答案是肯定的。主是叫彼得動動腦筋,好好想想,有那麼多帶刀的人來,你一把刀有什麼用呢?主倒是能求父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但他不求。為著他對人類的愛,他甘心去喝那杯;為了成就神的計畫,他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

54:「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若是耶穌求父現在為他差遣天使來,聖經上的話就不能應驗了。像以賽亞書第53章先知的預言:「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10);「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53:12);「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6)。

55:「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耶穌教訓完了彼得,隨即對那一大群與猶大同來的眾人說話。意思是:我不過是一個手無寸鐵的人,你們為什麼竟這樣興師動眾,舞刀弄棒,如同拿強盜般地來拿我?豈不可笑!我天天坐在殿裡,公開教訓人,你們為什麼不拿我呢?

56:「‘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眾人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耶穌卻知道。這一切全都發生了,好叫先知的記載能應驗,使我們看見基督完全得勝,顯出神的作為來。就在那個時候,門徒卻都離開他逃走,終於羊群的羊就分散了。

 

三、羊羔從人手中經過 (26:57-75

 

耶穌從客西馬尼園走出的時候,雖然他是被人捉拿,卻是蒙神喜悅。接下來給我們看見,他是如何從人的手中經過,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53:7)。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大祭司的審問 (26:57-64

 

57:「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從太26:4來看,「拿住耶穌」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所用的詭計的頭一步。如今拿耶穌的人把他帶著走到大祭司該亞法處,那些宗教頭面人物早已經聚集在那裡,準備商議怎樣實現他們的第二步詭計:「殺他」。

58:「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雖然彼得也逃出客西馬尼園,但他並沒有走遠,而是自遠處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並且也進到裡面,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在院子裡生了炭火(約18:18),彼得還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可14:54),要看這事的結局,到底怎樣。

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他們拿住耶穌的目的是為了殺他,然而必須要有證據才好治死他。沒有證據怎麼辦呢?於是祭司長和全公會就千方百計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可14:55)。

60:「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說謊、作假見證的人雖然很多,卻總是找不到實據,後來他們想出一個辦法,讓兩個人上前來說。因為申19:15是說:「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所以後來他們就外表假裝虔誠,遵守律法,裡面卻深藏邪惡,故作姿態,讓兩個人上前來作假見證。

61:「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2:19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曾在殿裡對那些要看神跡的猶大人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2:21-22)。如今,這兩個人所說的話是把耶穌的話篡改過了,把最要緊的主詞「你們」改為「我」,這是盜名欺世的宗教家慣用的技法。正所謂「欲加其罪,何患無辭」啊!

62:「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站起來」與路9:8的「活了」和路16:31的「復活」在原文是一個詞。大祭司正為那麼多人作的假見證得不著實據而犯愁呢,這兩個人一開口,他就興奮起來,自以為這一下他們殺人的詭計能夠實現了。他又活了,就洋洋得意地站起來對耶穌說話。

「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意思是說,這一回是鐵證如山哪!你無論怎麼樣也是推不翻,賴不掉的嘍!大祭司是試圖逗引耶穌說話,好達到以他的話來控告他的目的。結果,仍是枉費心機。

63:「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耶穌卻不言語,」耶穌面對大祭司的挑逗,卻什麼話也不說。正如賽53:7所說:「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耶穌一句表白自己的話也不說,這應驗了先知書上的話:「像羊在剪羊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蒙神指示,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肯定了他的認識。很可能,很快這件事也傳到大祭司的耳中,使他大為惱火。他並不相信耶穌,但也並不相信耶穌是在開玩笑。由於這件事關係重大,他必須逼耶穌在起誓的情形下,向他們公開表態:是,還是不是。

64:「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耶穌對那些假見證,他不發一言。但對大祭司指著永生神叫他起誓回答的問題,他立刻肯定地回答說:「你說的是。」表明他就是神的兒子基督。緊接著,還告訴大祭司有關人子的事。

「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耶穌告訴大祭司的這段話,是引自但7:13-14的話。耶穌告訴大祭司,他就是先知在異像中所看見的那位人子。儘管你現在不信神子,後來你們都要看見人子。

 

2、全公會的定案 (26:65-68

 

65:「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利21:10告訴我們:「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大祭司雖有哀傷痛苦的時候,也不可撕裂衣裳(利10:6),因那是違反神的律法。這看似一件小事,卻暴露出他對神的態度。他一心只想找藉口將耶穌置於死地,就發怒撕衣,踐踏律法,根本不顧大祭司歸神為聖的形像。

「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僭妄」原文的意思是超越本份,冒用了神的尊號,包括褻瀆、輕慢、不尊敬神。利24:16說:「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所以當耶穌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並說自己是那駕雲降臨的人子,要坐在神的右邊時,他也不問事情的真偽了,立刻就拿「他說了僭妄的話」來定耶穌的罪。

大祭司可以算得上是那時候猶太教的要人了,但作為宗教領袖的他,並不關心神的事。他們所關心的,就是這個自稱為神的兒子基督的耶穌,因他所說所作的都於他們不利,必須除掉。其實,當時的殿已經成為賊窩了,他們並不在意。當耶穌真的來潔淨聖殿啦,他們反而想法子要除滅他(可11:18)。

他們只要殿的外形,好作他們得利的門路;他們不要殿的實際,惟恐洩露出他們的罪惡。他們保留了一些宗教儀式,卻拒絕真理。正如今天有些人只要基督教,不要基督一樣。此時的大祭司既找到這一個可以定罪耶穌的藉口,足夠治死耶穌了,所以他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原文在這句話的前面,還有一個質詞「請看(ide)」,用以指出說者想要使人注意的事物,或介紹意料之外的事。利24:1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大祭司說「請看」的用意,就是要叫在場的人都作「聽見的人」。

66:「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

在這一問一答裡,大祭司的陰謀完全得逞,全公會接受了大祭司的意見,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他們是將神的律法踐踏在腳下,甘願違法,來殺死耶穌。

67:「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全公會的定案,是在大祭司的煽動下,叫囂出來的。隨之而來的,是「他們吐唾沫在他臉上」,對耶穌表示強烈的棄絕、蔑視和侮辱;他們用拳頭或手掌粗暴的毆打耶穌(賽50:6),這種無理的虐待乃是失去人性的行為。還對耶穌進行無情的戲弄。

68:「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在大祭司面前,耶穌承認他是神的兒子基督;在公會裡,主為人子作了見證。公會非但不接受耶穌的見證,反而用「基督」這個稱號戲弄他,用「先知」這個職位取笑他。他們就是這樣,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3、彼得的不認主 (26:69-75

 

69:「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

「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彼得從客西馬尼園逃走,就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他進入那裡,必須冒很大的風險!這就是他對主的愛。此時,他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按可14:66所說,這「外面院子」乃是「下邊院子」。差役、使女和彼得是在下邊院子,不是在耶穌和大祭司與全公會所在的院子。

「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這個使女為什麼說彼得也是同耶穌一夥的呢?約18:15-17回答了這個問題,因為還有一個大祭司所認識的門徒也在那裡。是他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的。

70:「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

彼得的信心受到了考驗。這是頭一次他為主的緣故跌倒了。他不敢正面回答,而是設法躲避。在一個小使女的面前,他的勇敢破滅了。多少時候,當我們的信仰受到考驗,我們也會不承認,卻又不明明否認,或者也說上一句「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總是環顧左右而言他,設法躲避,敷衍了事,逃出現場。「走!」36計走為上策。

71:「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說也蹊蹺。彼得想走,卻走不掉,乃是神不放過他,要借著環境使他認識自己的實際情況。他都走到門口了,又被另一個使女看見。這回不是單獨對他說,而是告訴那裡的人,說彼得本是同著拿撒勒人耶穌的。

72:「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

當第二次考驗臨到彼得的時候,他為主的緣故又跌倒了。這一次,彼得不光是不承認,並且是還加上起誓說他不認得那個人。彼得在外院自己起誓,向人說謊,否認耶觫。耶穌也正在內院,有大祭司叫他起誓說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主卻見證了真理。這是何等鮮明的對照!

7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他們一黨的」與徒21:8「他是那七個執事裡的一個」的「裡的一個」和林前12:15的「屬乎」在原文用的是同一個介詞「屬乎(ek)」,意思是「屬他們的」。這是臨到彼得的第三次考驗。不再是一個小使女了,而是旁邊站著的人對他說,你真是他們裡的一個,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你是屬乎他們的,你不承認也沒用。

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

在這句話的前面,原文有一個時間性的關係副詞「當下」,意思就是「這時、隨即」。這一下,彼得可急了,為了叫眾人相信他的謊言,就開始在起誓之外又加上發咒。這第三次彼得為主的緣故跌倒得更加厲害。就在這個時候,從外面的黑暗中,傳來了雞叫的聲音。

本來,雞叫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裡面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但主耶穌能使用最普通的事,引人歸向神。他能借著黎明前的雞叫,使一個在迷途上徘徊的人被喚醒,開始回頭走上正路。

75:「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雞叫,使彼得想起了耶穌特別對他說過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的心碎了,因為他否認了愛他的主。彼得痛苦地哭了,因為他領會到自己完全不可靠。他為主的緣故跌倒了。他開始真的認識了自己,是主的愛挽救了他。

 

 

《馬太福音讀經記錄》第二十六章(蔣繼書)

本章記載主耶穌被賣和受審 1-2節:主耶穌預言祂將釘十字架 主耶穌自己預言釘十字架,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馬太福音廿章 18節。 主耶穌預言自己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 苦,被殺,第三日復活有兩次(太十六21,十七22),但沒有提釘 十字架。 2節:「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 架上」 猶太人的逾越節,是猶太曆的正月十四日,當晚應宰逾越節羊羔 (出十二6),主耶穌是在當晚與十二門徒吃逾越節筵席,同時在當晚 被賣,這是主耶穌最後的一個逾越節。 3-4節:祭司長和民間長老設計害耶穌。 「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里, 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當節(逾越節)的日子不可公 開拿主耶穌,只能用詭計捉拿。 該亞法是當年作大祭司(約十一49)。 主耶穌釘十字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前,神仍然承認律 法和祭司。所以主耶穌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 賊窩了」(太廿一 13)。 6-13節:「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里,有一個女人,拿 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門徒看 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 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 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 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婦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這個女人是誰,約翰福音十二章3節說這是馬利亞,是主耶穌使之 復活的拉撒路的姐姐(約十一1-2節)。 馬利亞用香膏澆在主耶穌身上,是在逾越節前6日(約十二1

, 因此6-13節是主耶穌還沒有上耶路撒冷前,路過伯大尼發生的事。 馬利亞是把極「貴重的」獻給主。 「香膏」這字是從希伯來文「沒藥」來的,表示「苦」,表 徵主耶穌的「死」。這沒藥是極貴重的,所以裝在玉瓶中,膏要流出 來,必需打破玉瓶(可十四3)。玉瓶只不過是一個器皿,(提後二 20-21),但,是貴重的器皿。聖經是把人作為器皿,只有把器皿打碎 才可能流出獻給主的香膏。 但門徒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 人」,這話是賣主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的。「這香膏為什麼不賣卅兩 銀子賙濟窮人呢?」猶大並非真正顧念窮人(約十二4-6),而是認 為不值得把值卅兩銀子的香膏用在主身上。「枉費」兩字原文是「毀 壞」,可理解為「浪費」。 主耶穌卻回答說:馬利亞作的是一件美事,是為主耶穌安葬作的。 馬利亞是坐在主耶穌腳前聽祂的道(路十39),她專心聽了,她 也相信了,所以她相信這是主耶穌在地上過的最後逾越節,因為不常有 主耶穌(太廿六11)。她就用破碎玉瓶(自己)的愛為主耶穌澆上 沒藥。 故此凡傳福音給人也要告訴人「破碎自己」是愛主的表現,教訓 人去愛主。破碎自己就是「死」,就是「沒藥」。 14-16節:「當下,十二門徒里,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 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卅 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當下」應該是主 耶穌已到了耶路撒冷。又是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樣才能殺害耶穌,這 時,撒但就入了猶大的心,他就主動去見祭司長,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 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路廿二3-6)。

主耶穌預知猶大要出賣祂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 我⋯⋯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麼,耶穌說你說的是」 (太 廿六 21-25)。 主耶穌警告猶大,指出如果他賣耶穌就有禍了,但猶大拒絕主耶穌 的警告。「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 24)。 「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 魔鬼。耶穌這話是指 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 里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約六70-71)。 主耶穌揀選十二門徒後,給了猶大許多機會,可以悔改他的惡行 (猶大是賊,約十二6)但他拒絕了,他從來不稱呼耶穌是主,只喊 「拉比」(老師)。 最後晚餐前主耶穌還為他洗了腳(約十三1-11),主耶穌並說你 們並不都是乾淨的,這些話都是在挽救猶大。 在最後晚餐上,猶大沒有參加擘餅。他出去賣耶穌了。他沒有份於 基督的身體。 「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卅塊錢,拿 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猶大就把 那銀錢丟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太廿七3)他沒有向主耶穌認罪悔 改,而隨從魔鬼自殺了。他應該相信主耶穌是救主,主耶穌復活,向門 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時,猶大已經死了,他沒有接受聖 靈(約廿22)。猶大沒有聖靈在里面作質(弗一13-14),他沒有 得基業的憑據。猶大不是乾淨的(約十三10-11)詩篇預言猶大的結 局(詩四一9,六九25,一○九8),猶大有禍了。 17-19節: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逾越節(正月十四),門徒來 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里給你預備。耶穌說你們進 城去,到某人那里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 家里守逾越節。門徒就遵 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這段經文在馬可福音十四章12-16節和路加福音廿二章7-13節都有 記載,但路加記載的是主耶穌打發彼得,約翰去預備的。 「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 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 他,到他所進的房子里去。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里,我與門徒好 在那里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 那里預備。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 節的筵席」(路廿二 10-13)。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祂最後一個逾越節的筵席,在各個方面早由神 安排好了。 20-25節:「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 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 問他說,主,是我麼,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里的,就是他要賣 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 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 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麼,耶穌說,你說 的是。」門徒一個一個的問主耶穌,稱呼他作主,只有猶大稱呼他拉 比。猶大先已經見了祭司長,講定賣主耶穌的價銀,他反而問主耶穌, 是我麼,這是詭詐。按照出埃及記十二章的規定,吃逾越節的羊羔,要 一家一家的吃。若是一家的人數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 的鄰舍共取一隻。但是主耶穌和門徒吃逾越節的羊羔不是按肉體的家, 而是新的屬靈意義。因為主耶穌是逾越節的羊羔(林前五7),門徒是 表徵教會(弗五25),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約翰福音十三章26節「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 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 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猶大受了那點 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猶大沒有參加擘餅。 26-30節:在吃逾越節筵席上,主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 遞給門徒說,你們拿 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 行,為的是紀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 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你們每 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但我要告訴你們,從今以後, 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里,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逾越節是紀念以色列人被神拯救,當晚脫離埃及的日子。以色列人 必需每年一次到耶路撒冷去過此節。但主耶穌被賣的那夜,卻藉 餅和 杯要門徒紀念祂的死,不是每年一次,而是每主日一次(徒廿7)。 餅是無酵餅,以色列人逾越節是吃無酵餅,杯中的葡萄汁,原文是葡萄製品,以色列人在筵席上是喝葡萄酒。 無酵餅表徵主的身體是無罪的,才能作我們的贖罪祭, 餅是麥子磨碎成粉而作的,麥子表徵好種(太十三24-30)。這 些麥子,是從主耶穌那粒麥子生出來的(約十二24)。許多麥子表徵 基督徒合一成主的身體。麥子要合一成為主的身體,必需要磨碎,磨碎 表徵十字架,經過十字架,沒有完整的麥,粒都成為粉了。表徵基督徒 的肉體被破碎,沒有完整的肉體,才能合一成為基督的身體。擘餅表徵 每一個基督徒都於基督的身體有份。因此每個基督徒必需經過十字架 的工作,破碎自己的肉體後,才能合一成基督的身體──教會。 基督的肉身為我們捨了,才有這無酵餅作為基督的身體的表徵,表 明那一粒麥子已經死了,現今結出許多子粒,這許多子粒跟隨基督,捨 己,背十字架,而成為基督屬靈的身體──教會。 當許多麥子顆粒被破碎成粉粒後,沒有一粉粒還能表明我是屬哪粒 麥子的。這樣,粉粒才能合一成一體。 葡萄汁的表徵: 主耶穌是真葡萄樹,父是栽培的人,凡屬主不結果子的枝子,父就 剪去。凡結果子的,父就修理乾淨,使結果子更多(約十五1-2)。 葡萄汁乃是葡萄壓榨而成,枝子結果子在於修理乾淨(原文是潔 淨),潔淨是神的工作,經過神的修理工作,枝子才能結更多葡萄, 表徵聖靈的工作,使基督徒體貼聖靈,得以結葡萄。葡萄在於是真葡萄 樹生命產生的。葡萄壓榨成汁,表徵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祂的血為 我們在神之間立了新約,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葡萄汁的另一面,表徵 基督徒因信稱義,與神和好而有生命的平安與喜樂。(士九12-13

, 由此才能有聖靈結的果子。 「直到我在我父的國里,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表徵主釘死十 字架,復活升天,坐在父的右邊,等到基督建立天國的日子。在國度里 喝新的,而不是葡萄汁。 30節: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門徒和主耶穌經常到橄欖山去。「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 去,過了汲淪溪,在那里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賣耶穌的猶大 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里去聚集」(約十八1-2) 。 橄欖山是在耶路撒冷朝東的山(亞十四4)。「山」屬靈的意義是向上,表徵上山去敬拜神。 31-35節:「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原故,都要跌 倒。因為經上記 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主耶穌是用撒迦利 亞書十三章7節的話:當夜主耶穌被賣,主是好牧人(約十11)遭受擊 打,羊沒有牧人就分散,表徵門徒都要跌倒。 彼得卻說「眾人雖然為你的原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永不跌倒 有從來就不跌倒之意,彼得認為自己比眾人堅強。而主耶穌卻說「我 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太廿六34)。 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彼得睡 了,主耶穌叫醒他 們,對彼得說,你們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這是主耶穌提醒彼 得,「肉體軟弱」的問題(太廿六40),要彼得認識彼得自己的肉 體是軟弱的。 當主耶穌被人下手拿下之時,彼得又拔出刀來,將大祭司僕人砍下 一個耳朵(約十八10),他是想憑人的辦法拯救主耶穌,因為他曾勸 主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 身上」(太十六22)。 主耶穌不需要彼得的幫助,「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 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 呢?」(太廿六53)。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在地上行了許多神蹟奇事,祂在變化山上改 變形狀,都是彼得親眼所見(彼後三16-18),如果主耶穌要拯救自 己,還有困難嗎?請聽主耶穌的禱告,「我現在心里(原文是魂里) 憂愁(原文是攪擾),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 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 榮耀 的名⋯⋯(約十二27-28) 。 主耶穌不願救自己,祂為 救贖撒但權下的罪人,去喝乾十字架的 苦杯。 當主耶穌被人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里去的時候,彼得卻「遠遠的 跟 主耶穌」,現在彼得從肉體出來的膽量開始減小了,直到主耶穌 被帶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里面,彼得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 樣(太廿六 58)。 「彼得在外面院子里坐 ,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 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 麼。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里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 個人。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 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一黨 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彼得就發咒起誓說,我不認識那個人。立 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 就出去痛哭(太廿六69-75)。路加福音廿二章60節「正說話之間, 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 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 彼得在大祭司的院里,看見主受人的羞辱,彼得就懼怕跌倒了。所 有這一切的安排,乃是為拆毀彼得的肉體。 「凡在人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 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必不認他」(太十32-33)。什麼叫作在 人面前認主?乃是承認祂是我的主人,因此我只能跟隨祂,聽從祂,順 服祂。不只在口里承認,乃是從行為上讓人看見我是有主人的人。因此 我不該任意妄為,我要和人有所區別。 彼得經過破碎後,在主耶穌復活的早晨,在主的墳墓里,天使告訴 來膏耶穌身體的婦女,「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 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里你們要見祂⋯⋯」(可十六7)。 彼得聽見就跑去看主的墳墓,「抹大拉的馬利亞⋯⋯就跑來見西 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里挪了 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里。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里去。兩個 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約廿2-9)。 主耶穌復活了,祂清楚彼得的心,天使專門提到曾跌倒否認主名的 彼得,祂聽見彼得的痛哭。祂挽回彼得,祂不丟棄失迷的羊。 在提比哩亞海邊,復活的主又向彼得顯現,三次問彼得「你愛我 麼」,彼得只能回答「主,你知道我愛你」在原文,主問彼得兩次 的「愛」字,是神的愛,但是彼得回答時用的「愛」是朋友的愛。 彼得知道他沒有神那樣的愛,因此主問彼得第三次用的愛是朋友的愛。 表明彼得已開始認識自己的肉體。主能使用彼得,乃是在他的肉體被破 碎之後。 36節:「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里,等我到那邊去禱告。於是帶 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 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里甚是憂傷,幾 乎要死。你們在這里等候,和我一同儆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 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 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 只要照 的意思。來到門徒那里,見他們睡 了,就對彼得說,怎麼 樣?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麼。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 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 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 的旨意成全。又來見他們睡 了,因為他們 的眼睛困倦。耶穌又離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 樣。於是來到門徒那里,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時候到 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里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太廿六36-46)。 客西馬尼原文意「酒榨」或「油榨」。也有發光的意義,油是 發光的。 主耶穌憂愁,原文有「悲痛」之意。 難過,原文是「沉重」。 憂傷,與憂愁是同一字根,心里憂傷,原文是「魂里憂傷」 。 幾乎要死,「幾乎」原文是「直到死」。 主耶穌是神,祂道成肉身,祂有血肉之體(來三14)。從38節 啟示,祂有人的魂,神是靈,是沒有魂的(約四24)。主耶穌既然是 人,祂常稱自己是人子,祂道成肉身就是來作人,不是來作神。從聖經 啟示祂的靈、魂、體都是從聖靈來的(太一20)。我們的靈、魂、體 是從父母來的,源頭是不同的。因為祂是人,祂也曾凡事上受過試探, 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 在馬太福音四章,魔鬼在試探主耶穌時是說 「 若是神的兒子」 (太四3)。魔鬼知道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他試探主耶穌時加上

「 若是」,這是挑戰主耶穌的魂(思想,感情,意志) 。 作得到(石 頭變食物) , 就是神的兒子, 作不到, 就不是神的兒子,這是 何等地狡滑。但主耶穌從思想,感情,意志里抵擋了魔鬼,不接受他的 挑戰,不給他留地步。直接抵擋他,因此勝過了他。不致落在魔鬼的試 探里。 到了客西馬尼園,祂帶 彼得,雅各,約翰(這三個門徒在變化山上,都親自見了主的榮耀),他們應該滿有信心,也應該和主一同 儆醒。可是,他們在撒但的試探下卻睡 了。只有主耶穌獨自儆醒,但 是撒但卻在攻擊主耶穌的魂,使他魂感覺到憂傷,甚至想使主耶穌落在 死里。聖經告訴我們,死是從罪來的(羅五12)。主耶穌是沒有罪 的,死不可能臨到祂。但這時,是撒但攻擊主的魂,使主的魂里沒有安 息。 主耶穌來為我們死,是肉體的死(來十5-8,來九26,來二14), 不該是魂里的死。祂的魂里應該非常平安,安息,主耶穌並不怕身體的 死。當祂告訴門徒,祂上耶路撒冷去,要被交在祭司長手中時,祂的魂 是安息的。現在撒但攻擊祂的魂,祂唯一的路,是到祂的父面前去禱 告,願父的旨意成全。「我現在魂里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 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 榮耀 的名」 (約十二27)。這是主對肉體的死的態度。因此主在客西馬尼園的三 次禱告,都是願神的旨意成全。 這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是主耶穌即將被賣,即將被交在人手里,這 是神的旨意,「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賽五三10),使祂受痛 苦,以祂為贖罪祭。撒但卻藉 這機會,使主耶穌的魂受痛苦,直到死 壓在祂魂中。因此主耶穌需要求父,願父的旨意成全。現時全世界人類 的罪擔,撒但的攻擊,都壓在主身上。我們的靈犯罪,我們的魂犯罪, 我們的身體犯罪,需要這位靈、魂、體都聖潔的人子,擔當我們各部份 的罪。因此祂的靈、魂、體都受痛苦,祂是代罪,祂不是自己有罪,祂 的靈、魂、體的痛苦,是我們不能理解的,也沒有一個人能同情祂,只 有祂的父能理解祂。因而祂就順服,以致於死。 這杯是指靈、魂、體的痛苦,顯明神的旨意,其中有撒但的攻擊。 當主耶穌說「倘若可行,求 叫這杯離開我」。原文沒有求你叫三個 字。這句可以翻譯「倘若這杯能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 照 的意思」。第二次禱告說「這杯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 的旨意成全」。第一次禱告是,倘若這杯能離開我,叫我不喝,我也 要 父的旨意。第二次禱告是,這杯不能不喝,我也要 稱父的旨意成 全。感謝讚美主。第三次禱告與前一樣。 馬可福音十四章36節的話「祂說,阿爸、父啊,在 凡事都能。 求 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 的意思」。原文也沒有求你將三個字,這節聖經可譯為「父啊, 有一切的能力撤去這 杯,無論如何,不要我的意思,只要 的意思」。 路加福音廿二章42節,「父啊, 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 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 的意思」原文也沒有「就把」兩字, 這節聖經可譯為「父啊,你若願意撤去這杯,無論如何不要(原文沒 有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 的意思」。 從馬可福音看,神有能力撤去這杯。但主耶穌沒有求神撤去這杯, 從路加福音看,神如果願意撤去這杯,(主也沒有求神撤去這杯) 。 主只求神的旨意成全。不照主的意思。 從馬太、馬可、路加的記載,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並沒有 求神撤去這杯。主耶穌知道神有權柄撤去這杯,但神願否撤去這杯,是 神的旨意,因此祂以父的旨意為重。 三處記載的禱告,主都稱神為父,表明主耶穌是站在子的地位,來 順服父。子在地上一切言行都是順服父,「因為我沒有憑 自己講, 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約十二 49) 。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 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 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 父所教訓我 的」(約八 28)。 主耶穌可以求父,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但祂沒有求(太廿六 53)。 路加福音廿二章43節「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 量」。 主耶穌順服父神,受到撒但的攻擊,天使加給祂力量。撒但在地上 攻擊主的魂和身體,天使是從天上顯現,加添主的力量,就是天使來服 事主耶穌。 當主耶穌在約旦河受浸後,魔鬼來試探祂,事後,雖然魔鬼暫時離 開祂,表示魔鬼隨時隨地不放過耶穌(路四13),但有天使來服事主 耶穌(可一 13)。 三個門徒不能儆醒,在客西馬尼園中睡 了。 40節:「來到門徒那里,見他們睡 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 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麼,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 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

彼得心里願意與主同死,可是當主需要他儆醒禱告時,他和約翰, 雅各都入了迷惑(原文是落入試探中)。撒但隨時都準備試探每個基 督徒,使我們不能儆醒。心靈願意,原文沒有心字,應該是靈願意。 「固然」原文是「真實」,「真正」,表徵門徒的靈因 主耶穌 (神的兒子)的同在,是願意儆醒的。但肉體(原文是血肉之體,也 就是有罪的身體)是軟弱無力的。因此他們的眼睛困倦。眼睛不能受 人的靈的管理。三個門徒都有永生(約十28,賜永生的賜字是現在式 動詞,表示主已賜給門徒永生)。永生是在人的靈里,因此三門徒應 順服永生的感覺。 主耶穌是三一神的第二位,祂和門徒同在,祂經常教導門徒。 (雖然聖靈還沒有賜下,聖靈要在主復活的那天,才賜給門徒(約廿 22)。根據約翰福音十四26,主耶穌離開門徒後,聖靈才繼續主的教 導工作)。門徒里面已有永生,永生是神的生命,有了神的生命,就 有神的性情(彼後一4)。因此門徒的靈里有神的性情的感覺,所以 主耶穌在41節說,「你們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雖然聖靈沒 有內住但永生已賜予。神造人,人有三部份,人的身體是泥土,神吹一 口氣是人的靈,這個人在神吹了一口氣就活了,稱為「活的魂」。人 的靈是從神來的,人的肉體是從泥土來的,是最低的,是屬土的。人的 魂是人的自我,是人的己,人一切的計畫、打算都出於魂。魂有思想, 感情,意志三方面的功用。神是希望人的靈管理人的魂。人的魂管理人 的身體。肉體是屬土的,是最軟弱的;但是如果在靈的管理下,他就應 該剛強,何況門徒的靈里有神的生命。「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 的,在你們里面,是有大能的」(林後十三3)。主耶穌能使死人復 活,祂與門徒同在,能使門徒儆醒,但門徒信心不夠。 靈願意,肉體軟弱,表明肉體不能順服靈的管理,更表明靈的管理 在魂中被阻擋,不能達到肉體。所以主說「魂」不能儆醒,儆醒是對 魂說,因為魂中才有能儆醒的「思想,感情,意志」。總要儆醒禱 告,首先是人的靈要儆醒,然後魂在靈的管理下儆醒。門徒的靈雖然願 意,魂卻不能儆醒,所以入了迷惑(接受了撒但的試探)。基督徒的 靈里有神的生命,有聖靈內住,聖靈在凡事上會教導我們,並且能叫我 們想起主的話。如果一個基督徒能順服聖靈,他的靈就剛強了;他的靈 一剛強就能管理魂(思想,感情,意志),而不會受魂的挾制。魂就能管理身體,肉體就不會軟弱了(羅八6)。 在客西馬尼園的門徒,對主的信心不夠,(約廿82527), 因此他們不能儆醒。 主耶穌被賣、被捉拿 47-50節: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里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 帶 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里,與他同來。那賣耶穌的給了他 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祂。猶大隨即 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 的事,就作吧。於是那些人下手拿住耶穌。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祂雖然在地,但仍然在天(約三13)。祂有 權柄和能力使人不能拿住祂,但祂在捉拿祂的人面前說了這樣的話, 「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吧」這表示祂把祂自己交給了他們,他們 才能拿住祂。 在約翰福音十八章2-9節 「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每次上那里去聚 集。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 燈籠、火把、 兵器,就來到園里。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 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 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里。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 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 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 話,說, 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使徒約翰是親眼看見這一幕,約翰福音沒有重複記載猶大以親嘴的 暗號賣主耶穌。而記載了當猶大尚未與主親嘴之先,主耶穌主動問來捉 拿祂的人。「你們找誰?」當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 我就是。原文沒有就字,而是「我是」,「我是」是神的名字。出 埃及記三章13節,當摩西問神的名字時,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 的」,原文是「我是」,英文翻譯為「I am who I am」。 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 面前來的人,必需信有神。」原文不是「有神」,應為「我是」,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需信「我是」。 「我是」代表神是全能者,神是至高者,神是從永遠到永遠的。

在客西馬尼園,當主耶穌回答「我是」表徵祂就是神。捉拿耶穌 的人在「我是」的權能下,都俯伏在地。原文「倒在地上」,是俯 伏敬拜之意,這和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看見天上發光,仆倒在地的 「仆倒」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意思是俯伏敬拜神。 在主耶穌被賣最危急的那時,主耶穌的魂是安息的,主耶穌的靈是 剛強的,祂知道要臨到祂自己的一切事,祂不懼怕,祂不憂愁,祂不逃 避,祂面對捉拿祂的人說,「我是」。但祂對祂的門徒卻在祂愛的保 護下,救他們脫離兵丁的手。 最後猶大與祂親嘴,稱祂為拉比(夫子),耶穌稱他為朋友。耶 穌沒有把他看為敵人,魔鬼(約六70)。因為猶大也是被魔鬼利用 (魔鬼入了他的心),但猶大至終沒有悔改,而是吊死了,跟隨魔鬼 的可悲的結局。猶大沒有得救,他從沒有稱呼耶穌為主。 彼得拿刀將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右耳削掉(約十八10),耶穌 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路廿二51)。 基督徒可否動刀為基督爭戰?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 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約 十八 36)。 本節經文用了兩個世界,第一個世界原文是kosmos,代表撒但統 治下的系統,和約翰福音十七章14節的「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 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 們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 保守他們脫離那惡 者」,又和約翰福音十四章30節「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里面 是毫無所有」。表明這世界是撒但統治下的一個系統,這世界的王就 是撒但,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 揀選了你們」說明基督徒是從世界中被揀選而不屬世界的人。 約翰壹書五章19節,「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 那惡者手下」 以上經節所用的世界都是指撒但控制下的一個系統,而不是指有陽 光,有空氣的大自然世界。撒但控制下的世界是充滿罪惡,充滿情慾, 充滿今生驕傲的系統(約壹二15-17)。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八章36節說的,第二個翻譯成世界的字, 「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這個字原文的意思是「這一邊」,或屬「現時」,表明主的國不只是不屬撒但控制下的那個系統,而且 祂的國不是屬地這一邊,而是屬天的,也不屬這時(現在)祂的國是 屬將來,因此祂的臣僕不應爭戰,因此就不應動刀去削掉耳朵,而是應 該收刀入鞘,基督徒的爭戰是屬靈的爭戰,不在屬地的戰場。 基督的國度不是用刀劍得來的,而是用神的權柄建立的。「我若 靠 神的靈趕鬼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廿二28)。屬地的國度 是靠刀槍奪來的。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屬靈意義是:如果想用動刀的 辦法,去爭建基督的國度的人,將死在刀下,因為他是用人的辦法,不 是靠神,既然用人的辦法動刀與不信的人鬥,將被不信的人殺死。所以 主耶穌教訓我們要愛我們的仇敵(太五44),因我們不用人的武力, 去對付仇敵,而是用神的愛去愛他。 54-56節,主耶穌的事應驗了先知的話。 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表明先知書上的話是 指 主耶穌說的,也應驗在主耶穌身上了,因此不是指別人(太十一 3)。 57-68節:主耶穌在大祭司院里受審。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 公會是由猶太人的大祭司,祭司長,文士,長老組成的議會,專門 審理信仰問題。 「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祂說,我指 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 們, 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 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 天上的雲降臨。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 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 的」。 主耶穌不回答其他問題,只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也沒有起誓,這 就是公會定主耶穌罪的惟一原因。 僭妄的話,原文是褻瀆的話。 猶太人的公會只能從信仰方面定罪,要判主耶穌死刑,還必需羅馬 統治者,因此他們最後要把主耶穌送交彼拉多,彼拉多是羅馬巡撫。 「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 督啊, 是先知,告訴我們打 的是誰」。

60節:「⋯⋯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 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這是一個假見證。 約翰福音二章18節「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 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 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46年才建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但 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 從約翰福音二章18節,就證明馬太福音廿六章60節,「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是主耶穌沒有說過的話。主耶穌沒有說 「我能拆毀神的殿」主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起來。 約翰福音的建字原文是「復活」,而不是馬太福音用的「建造」。 從以上兩處經文看,主耶穌是說:你們拆毀我的身體,我三日內要 復活。因此猶太人是作的假見證,用來陷害主耶穌。 主耶穌被帶到大祭司的院子,門徒都分散了,只有彼得遠遠的跟 隨,到了大祭司院中彼得就三次不認主,主耶穌也轉過臉來看彼得,彼 得就出去痛哭。(路廿二61)。 約翰福音十八章15節,除了彼得以外,還有一個門徒跟 ,這門 徒是認識大祭司的。他先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後來他又出來和看門的使 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這門徒就是使徒約翰。-- 蔣繼書《馬太福音讀經記錄》

 

 

愛的禮物

            經文:馬大福音廿六章613

   

愛心的行動,顯明在伯大尼某人家中逾越節前幾日,有一婦人,在耶穌身上行了的一件善事。耶穌和祂的門徒,一到伯大尼時,常被這一家歡迎。

    人有接待客人的恩賜,此福不在大小,因為接待傳道者,也就算是接待耶穌。「這些事,你們既作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由此看來,若有人給耶穌的門徒一碗涼水暍,必因這一點善行,得主的賞賜。

    這是耶穌末次到伯大尼在逾越節以前兩天的事情。當時耶穌心中很憂愁,主已經告訴門徒,祂要被賣於人,釘十字架,死而復活,但祂的門徒不明白這話。門徒仍然以為耶穌所謂的天國,要立在地上,是屬於世界的國;不曉得是屬靈的國,但門徒中間,有一個通道的,且有愛心的婦人,她知道天國的事。

    愛心所明白的。馬利亞既聽見她的主,將來要被交在惡人的手中,釘十字架而死。她頗明白這話,又動體恤的心腸,甚至她看這事,似乎是臨到自己身上,耶穌也知道她心中的好意。在患難中的信徒,屢次想望人象向他顯愛人和體恤的樣子,但可惜有許多的好人,只等到朋友不在了,才顯露好意,送花圈來……

    我曾認識一位元熱心信主的老太太,她在夜間,愛唱詩讚美主。她的女兒很生氣,屢次吵她母親說:「你為何不住的唱呢?像你這樣歌唱,真吵人不能睡覺呀!」過了三個禮拜,這一位老太太去世了!出殯的時候,我看見棺材上邊,有她女兒所奉送的美麗花圈,以此表示孝敬。依我看來,還不如老人活著的時候,奉上一些花圈,老人想不到的時候,給他們送點東西或點心或衣裳,不但要對自己家中的人行孝,就是人家有害病不能起床的老人,也要想法子,給他們送點東西,但是行善的時候,不可吹號筒,為的叫眾人知道愛心所預備的禮。馬利亞既聽見耶穌將要被惡人害死,她從此就很節省,要用所積價的錢,按她本國的規矩,買一玉瓶極貴的香膏,為耶穌殉葬而用。她自己心裡說:「若是我的主被人害死,我萬不肯見我的主,被埋葬類乎乞丐,無人照顧,或者別的門徒預備新墳墓和細麻布,我要預備香膏。」她如此打算,就顯明她很在意耶穌去世的事。人由愛心事奉,總要把所用的籌備好了,不要等到事情臨到了,才忙亂去作。所以要為我們所愛的人,早已籌備好了。

    愛心的犧牲。馬利亞趁著機會,把一瓶貴重香膏拿來在耶穌面前打開了。她心裡說:「我不必等耶穌被埋葬之時期,才將香膏倒出來;我今天就要先給祂倒出來!」可見愛心是好施與人,好犧牲自己的。若計算玉瓶的價值,大約不過百銀,但一計算因愛心之犧牲,金銀寶石就比不上了。人得是全憑著個人的信心;但個人得榮耀,是全憑著犧牲。你今天愛主的心,有多大呢?你曾給祂奉送出於愛心的禮物沒有?還是你仍然專為自己活著!並沒有為那愛你的主活著!不顧念主的事!祂曾為你犧牲自己!詩曰:

    我為你舍生命  流出我身寶血

    使你得以救贖  從死人中復活

    我命我命為你舍去  你為我舍什麼

    愛心被批評。門徒見婦人所作的,就滿心不喜悅,便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猶大說: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他說這話,並非顧念窮人,每逢有人行善犧牲自己之時,也必有人當面說三道四。比如某年輕人,因有愛心,便離開家,撇下父母,舍去世界之福樂,往外傳福音。如此犧牲自己,還有人看著不好且譭謗說:「何用這樣的費用呢?那樣聰明人,在社會中能當領袖,反而往夷狄傳教去,豈不是枉費人才麼?」是不是枉費人才呢?不是枉費。因為無論什麼,若是因耶穌而作,就不枉費了。

    愛心的賞賜。耶穌責備那些批評的人說:「你們為何難為這婦人呢?你們不要說她,因為她在我身上所行,是一件好事,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但是你們不常有我,正在此時我用得著人的安慰,惟獨她安慰了我。她有這樣不愛惜錢財之動作,就證明她是誠實的愛我,因比我要給她留下一個紀念,就是流芳百世,這紀念不是人手所作的,也不是金錢可買的,或是什麼能朽壞的紀念。」我們務要注意愛心所得的賞賜。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這賞賜豈不超過人們所賜的賞賜麼?現今聖經已翻成八百多種話語!所印刷的本子,有千萬之額!這婦人在伯大尼村莊,當日憑愛心所行的一件美好事情,也被記錄於其內。這些書本子,散到萬邦,傳遍各國,被眾人通知,可見愛心所賜的這美妙故事,被人傳說,直到萬代。詩說:

    我將一切交托耶穌  不為自己留下一點

    主之恩召順從一路  將我心身全然奉獻

    求主答應今在主前所求  按著你美意將事成就

    啟示我心導我順天

    

十字架的救法    計志文

              經文:馬太福音廿六章2630

   

甚麼是神的救法?當逾越節的晚上,即是耶穌在世最末後的晚上,祂與曾經跟隨祂三年多的門徒們同聚在馬可樓上,吃逾越節的筵席。他們這次最後的聚會,是何等的鄭重,與有可紀念的價值呵!但可惜此時門徒們的心尚不知耶穌要遭遇何事。耶穌正在與他們吃筵席的時候,忽見一異象顯在耶路撒冷的城外各各他,就是見十字架豎在祂的面前: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的耶穌,被懸掛在上面,身體破碎,滿身流血,祂的神經覺得萬分慘痛,竟然因為流血過多,痛極死了。那時耶穌見這個異像是十分清楚的,故此當祂要分餅時,手中所拿的是無酵餅,臨擘開時,卻見是祂自己的身體碎了:一塊一塊的,都是祂自己的肉;祂將祂的肉分給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了。」又舉起杯來祂看見杯中殷殷紅色,不是葡萄汁,乃是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祂一杯一杯的分給門徒們喝,故此祂說:「這是我為你們所流的血,使罪能得赦。」耶穌見了此異象後,覺得祂手中所拿的,都是自己破碎的身體,個個的杯裡都是祂自己要流的鮮血。但祂竟能鎮靜如常,雖然處在這樣光景中,而並無顯出驚慌失措的態度。曾記得我有一次,在夢中與強盜爭鬥,忽然中了一槍,身體僕倒在她,血從腦口迸出,就以手掌扼住傷口,雖然傷痛難當,醒來卻是一夢,但主耶穌竟能從容措置,是為甚麼呢?因為祂知道十架是獨一的救法。祂來到世界,一生所行的,都是趨向這個目標,除此以外別無救法!若祂不肯犧牲,誰能替我們成就此救法呢?

    在昏黑的夜裡,淒涼的園中,神的兒子跪在那裡大聲禱告,汗流如血,禱告時仍是見那各各他十字架的異象,苦杯在手,滿貯自己的鮮血,但是祂竟禱告說:「父啊,願禰的旨意成就。」當祂禱告完畢時,就聽見嘈雜的人群,經過祂寂寞的園子,眼見一隊惡人,手執鎗刀棍棒,綁祂到彼拉多面前受審。此時秩序非常擾亂,眾人狂喊著說:「釘祂在十字架上!」但耶穌的態度仍是十分鎮靜,一言不答,因為祂原是為此而來的;並且祂的心靈早已受到此層痛苦;祂背著十架,從人聲嘈雜之中,到了各各祂。無情的釘子,釘破了祂的手足,嘗盡了人所未經的痛苦;祂在十架上所受的痛苦有三種;就是體;魂:靈。

    體的痛苦!祂受此種痛苦,都是人顯而易見的,你看祂頭戴荊棘冠冕,被人鞭打遍體,嗣後又掛在十架上。按常人偶被針尖一刺,即覺疼痛,若比起耶穌,真是天淵之別哩!祂若是自己有罪,祂受此酷刑,自然是祂當受的。但是祂是無辜的,不但祂自己知道祂是無過的,就是祂的仇人,也是說:祂是無辜的。你看彼拉多與希律屢次審問祂,終不能查出這人有何罪過。一個無辜的人受這樣的枉曲,誰也不會不發怨歎之言,但耶穌沒有怨言,怨色,更沒有怨心,因為祂愛我們,所以受了這樣的痛苦。我們若能明白到這一點,怎能禁止我們不愛祂呢?

    魂的痛苦——在祂的十架旁邊站著無數的人,看祂如此無辜受刑,不但沒有人表同情,反而辱駡祂,譏笑祂,還有人搖頭張口,盡情揶揄,官長譏笑祂,兵丁譏笑祂,百姓譏笑祂,甚至在十架上的強盜,也隨聲附和的攻擊祂。受人鞭打尚可忍受,但冷言誚語誰能擔當呢!耶穌的魂受痛苦,都是人用祂自己所說的話來攻擊祂;但耶穌卻為他們禱告說:「父啊!求你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人要推翻祂的教義,以為到了十字架便算祂的失敗,所以更進一步攻擊說:自稱是神的兒子,救了別人,竟不能自救,祂的教訓豈有存在的價值嗎?但耶穌卻在此時實踐祂愛敵人的教訓。耶穌的教訓所以有能力,有價值,因為祂每件事都是以身作則,自己先實行過的。全部新約的真價值也是在此,祇是祂自己實在擔痛不少啊!

    靈的痛苦——祂是神的愛子,祂到世上來,天父常與祂同在。當祂從約但河受洗起來時,天就為祂開了,空中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祂是神的愛子,神總不離開祂,祂一切的作為,不是祂自己作的,乃是天父在祂裡面作的;祂所說的話,不是祂自己說的,乃是天父在祂裡面說的。祂在父裡面,父亦在祂裡面,父與子原為一。當祂登山變像時,天父又為祂作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祂。」當祂到各各牠的時候,祂所親愛的門徒遠離祂,受過祂裁培的人反過來逼迫祂;雖然如此,但祂心內還有平安,因為天父還與祂同在。不一會各各祂的景象突然改變,天地昏黑:耶穌忽然大聲呼叫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呢?」神此時離棄祂,乃因耶穌身上有罪,雖然不是祂自己的罪,然而聖潔的神兒子,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世人的罪,以致神離棄祂,祂此次所受的痛苦是極大無比的。大凡人的死,是祂工作的歸宿,但耶穌的死,是祂偉大工作的起點。若在常人,曾經傳道三年,一旦被釘十架,跟從過祂的門徒竟星散奔逃,無一人敢承認是祂的門徒,豈不算為祂的失敗?當祂在這樣景況之下,豈不要連聲歎息說完了完了嗎?但耶穌在十字架上,不是說祂的失敗話,「完了!完了!」乃是說:(得勝的聲音)  「成了!成了!」祂在萬分痛苦之中,看到千百年後,有無數污穢與殘疾,都到一個血泉裡去洗,當他們上來時,污穢的都變成清潔,有殘疾的得痊癒,魔鬼的兒子都成為神的子民,這般得清潔的百姓,都高聲唱:

    在羔羊,寶貝之內有奇妙的大能力、

    在羔羊,寶貝血之內有大能力極大之能力!

    耶穌在十架的流血,是神獨一的救贖法;因為按著律法,凡物都是得靠血才能得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該隱和亞伯都知道自己有罪,必須借著祭物方能得親近神,所以該隱就以地裡上好的土產獻與神,亞伯卻揀羊群中頭生的為祭物獻與神。但神不悅該隱所獻的祭物,卻悅納亞伯所獻的祭,這是何故呢?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亞伯流了羔羊的血,故此罪得赦免。該隱是一個無十字架的宗教者,因此不能蒙神悅納。逾越節晚上,以色列家家都以羔羊的血抹在門上,擊殺長子的天使,見了那血,就越過他們;但門上無血者,天使就進入那家擊殺長子。故此那天晚上,埃及全國都有哭聲。祇是門上有血之以色列人都是家家平平;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全部聖經都是講論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的事情,聖經全部幾乎是用耶穌的血寫成的。因為借著耶穌流血,使罪得赦,是神獨一的救贖者。讀者們;你相信耶穌為你受死沒有?耶穌的血真已洗盡你的罪沒有?

    逾越節的下午,有一個埃及的孩童,在以色列人的孩子群中玩耍,正玩得有味時,忽聽四面有羊叫的聲音,所以就急促問以色列孩子說:「這是甚麼緣故呢?」那以色列孩子就告訴他說:「因為今天晚上,有擊殺長子的天使,巡行埃及全國,若見那門上沒有血的,他就進入擊殺,所以我們家家都宰殺羔羊抹在門上,藉以保護我們的生命。」埃及孩子聽了此書心中十分害怕,立時跑回家中告訴他的父親說:「父親!請你快去宰羊,抹血在門上避免今晚的災難。」祂的父親卻以為他是迷信,竟置之不理,那孩子心中驚慌極點,不能睡覺,再哀求他的父親,父親說:「不要怕,有我與你同在,隨時都可以保護你,你還怕麼呢?」那孩子聽了安慰話,心中稍微安靜些,由是就睡著了。過不多時,正在四無人聲,更深夜靜的時候,那孩子忽然狂喊起來說:「天使來了,見他乎中有雪亮的刀。」就大聲呼叫說:「父親!快去宰羊。」再轉過身來說:「天使!求你等候片時,」他父親見此光景,也就立時起來往外跑,而求天使說:「請你略等片時,我去宰羊抹血。」可惜,太遲了!待他回來見他的孩子,已經橫臥床上,不能動彈了。諸位!當審判來時去預備太遲了。你曾預備?你曾預備那審判日麼!

    耶穌的寶血在你心中麼?「若不流血就不得赦免。」這是真的!

    

假如可行就叫這杯離開我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成全

              是要照稱的意思成全    侯心田

               經文:馬大福音廿六章39

   

請問眾位,神自創造天地以後,有難辦的事嗎?必有人說有,就是救贖世人的罪。再請問救主的祈禱,神有不准的嗎?必有人說有,就是在客西馬尼所求的。再請問耶穌有軟弱的時候嗎?必有人說有,就是臨釘十字架的那一夜。

    救人的事情,為甚麼難辦呢?我想神是無所不能的,創造天地萬物,都是如話而成。怎麼這件事就難辦呢。因為神是至公無私,有善必賞,有罪必罰。世人既全犯了罪,必不可以赦免,所以要救他們就作難。

    主耶穌的禱告,神沒有不允准的。試看拉撒路死了已經四天,主為祂禱告。神還叫祂復活,至其餘所禱告的,更沒有不成全的了。惟獨在客西馬尼園禱告說,假若可行,就叫這杯離開我,神卻沒有允准。因為除了耶穌捨命受死,更沒有別的法子,可作贖罪的代價,所以就不准。主素日很是勇敢,曾在法利賽人面前,責備他們假冒為善。講論納稅給該撒,也曾說能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祂。本來不會膽怯,這時為何軟弱呢?。我想就是為世人的罪。因為從亞當直到現今的人,從現今一直到末日的人,一切的罪,都要加在主身上。此時主所擔的罪債,比太平洋的水還深,比喜馬拉亞山的石還高,比天上的星,海中沙還多。這樣重大的罪惡,全加在救主身上,豈不難擔的嗎?所以祂軟弱的說,假若可行,就叫這杯離開我。

    主既如此軟弱,我們的罪怎能得贖呢?幸虧下兩句,不要照我的意思成全。是要照禰的意思成全。

    神的意思就是叫祂的獨生愛子,捨命贖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說:祂卻承攬我們的過犯,擔當我們的憂傷。5節說:祂因我們的愆尤受傷害,為我們的罪惡受折磨,身受刑罰,使我們得平安,體受鞭撻。使我們得痊癒。馬太福音一章天使對約瑟說。馬利亞必生一子,你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為祂要將祂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如是說來,神的意思,必須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才能成全的了。所以耶穌釘十字架,就顯出神的仁義來,並應驗先知的話,就神的仁義而論,神是無所不愛的,既愛世人。世人犯罪,就該都赦免他們了。但如此,又顯不出祂的公義來。因為世人都有罪,都要下地獄。神若將世人一併滅絕,又顯不出祂的仁愛來。所以主釘十字架,就將義都成全起來,並且舊約所記先知們指著救主所說的話,也沒有不應驗不完備的了。

    總而言之,主被釘十字架,是成全救人的功勞。先知的預言,都是照天父的意思行的。然而我們教友就不然,平時且不必論,只看在教會中辦事,這個說要如此,那個說要如此。大家七嘴八舌,總是要各人成全各人的意思罷了。依我來說,不可照你的意思成全,也不可照他的意思成全。其中最要緊的,乃是叫天父的意思成全。因為你的意思是污穢的,他的意思是偏私的,惟獨天父的意思是聖潔的是公平的。教友若不依此而行,豈不辜負主釘十字架的功勞嗎?

    

基督徒祈禱生活    陳秋卿

               經文:馬大福音廿六章3941

   

基督祈禱生活最豐富,常常與神密切團契,時常禱告,過大事負責任,祈禱愈切。此時事將臨,自身禱告,勸勉門徒禱告。禱告文最普遍,教信徒禱告也是最有意義,禱告物件的神是父親,無所不在,至仁、至公、至智。

    禱告是信徒的權利福份,非常重要,植物賴空氣、日光雨露才能生長,動物需要日光、空氣、營養料,祈禱是信徒與神交通,而靈命得以生長、健強,增加能力。挪亞開窗向天,摩西,大衛、但以理、保羅、各先知、各使徒。古今各使徒,古今著名傳道家都是靠賴祈禱成功。祈禱的性質與神親密稱頌感恩,認罪、懇求、靜候,靠中保得聖靈感動。

    祈禱的態度,祈禱為信仰日常生活,不可習慣輕視,當深信、喜樂、虔誠、服從、熱切恒心,先求神國與義,關心祂人,合理需要,禱行一致。神對人的祈禱如何,按其旨意表現特殊作為,效人努力,助人智力。

    阻礙祈禱的因素:罪惡,不饒恕人,不在主裡面,不將主道記存於心。(太六14153135;約十五7)信徒遇難祈禱,得主拯救實值歡喜。在此大時代,催迫信徒祈禱,願共勉之。

 

        用親嘴賣人子的人    王明道

                 經文:馬大福音廿六章4749

  

「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祂同來。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祂。』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祂親嘴。

    「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個門徒裡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祂親嘴。耶穌對祂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  (路廿二4748

    耶穌的一個門徒和一群捉拿耶穌的人從相同的一個地方來,要作相同的一件事,但他們外面所表示的卻是完全兩樣。後者下手捉拿耶穌,前者卻對耶穌作出最親愛的表一下——先說「請拉比安」,接著還與耶穌親嘴。

    「親嘴」本來是為表示友誼、愛情、關心、親切。猶大這一次的「親嘴」卻是和那些來捉拿耶穌的人早經商議妥當的一個暗號。同著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還有十一個門徒。那些捉拿耶穌的人不認識耶穌。雖然猶大也能豫先對那些人詳細說一說耶穌的面貌和特徵,但在黑暗的深夜裡,實在不容易分辨。

    如果他們認錯了人,先捉住一個使徒,他們恐怕耶穌就趁這個機會逃走,他們捉拿耶穌的計畫豈不要完全失敗了麼?他們必須有一個萬無一失的方法。以便一舉成功。這個方法就是使猶大走在前頭,在十二個人指明那一個是耶穌。這樣,他們不但可以省許多事,而且使耶穌沒有脫逃的機會。他們卻不曉得耶穌所以未曾逃走,並不是因為沒有機會,乃是因為祂甘心喝祂的父所給祂苦杯。

    這個計畫是已經定好了,但猶大因為已經有三年之久,在耶穌的面前受教訓、栽培,而且還有十一個同學和他們的主一同在客西馬尼園中,祂總不能毫無顧己的用手指著耶穌,對祂所帶來的那些人說,「這人就是耶穌,你們可以下手拿祂。」他決定把耶穌交給那些人,但他仍要用詭詐掩飾牠的惡行,因此便想出這樣一個妙法來。他告訴那些人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可以拿住牠。」他們到了耶穌面前,他便進行他的計畫,對耶穌說,「請拉彼安」,就與祂親嘴。他這樣作是為欺騙耶穌和眾使徒,使他們認為他與那些捉拿耶穌的人並沒有關係,不過是恰巧同時進入園中,藉此遮掩他為得金錢出賣恩師的醜行。

    「猶大,你用親嘴賣人子麼?」這句話好似天空的雷聲,驚破了猶大的好夢:又好似無情的手指,揭開了猶大的假面具。猶大絕沒有料到他的詭計竟這麼快被耶穌識破。我不知道當他聽見這句話的時候他的心中是甚麼滋味,他的面部是甚麼表情。但我推測他的心中一定是又慚愧,又懼怕。他實在早就應當曉得耶穌知道他暗中所定的計謀。因為十二個門徒跟隨耶穌到處傳道的時候,好幾次有人對耶穌懷惡念,都被耶穌揭穿了。經上記載這些事說:

    「耶穌上了船,渡了海,來到自己的城裡。有人用床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罷,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心裡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甚麼心裡懷著惡念呢?』」(太九14

    「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裡。耶穌就治他,甚至那啞吧又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麼?』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靠著鬼王別西卜阿。』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  (太十二2225

    「又有一個安息日,耶穌進了會堂教訓人。在那裡有一個人右手枯乾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不治病,要得把柄去告牠。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那桔幹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那人就起來站著。」(路六6 8)

    這些事實既被別的使徒知道,而且記述在福音書中,猶大絕不會不知道,怎麼他還敢作這件用親嘴賣耶穌的事呢?無疑的是因為他「利令智昏」的緣故。他的貪心使他以為雖然耶穌知道別人的心意,但不知道他的心意,所以他敢這樣用欺騙的方法,把耶穌交在惡人的手裡。他以為耶穌不會明白他的虛情假意,因此「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祂親嘴。」但出乎他意料之外,他竟聽見耶穌說,「猶大,你用親嘴賣人子麼?」

    「用親嘴賣人子。」除了那知道萬人心意的主以外,世上有誰能識透猶大的詭詐奸邪呢?當猶大進行他那賣主的密謀的時候,他一定自以為的計畫嚴密周到,不會被任何人識破,誰想到竟會聽見這句可怕的、刺心的質問:「猶大,你用親嘴賣人子麼?」

    猶大所遭遇的打擊豈只這一點呢?更悲慘的事還在後面呢!容我們看看他在不到一晝夜間的短時期內所遭遇的事:

    「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卅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猶大就把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太廿七15

    「那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廿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職任上得了一分。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僕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徒一1518

    這是多麼悲慘的一種結局啊!心中後悔,想要挽回自己所鑄成的大錯,事實卻不容許,他自己知道他「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滿心希望把錢退給祭司長和長老,把耶穌從他們手中領出來。但他們不允諾他的請求,對他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這兩句可怕的話使他不能再活下去了。他只好走了那最可憐、最羞辱的道路:「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吊死還不完結,又從上吊的地方掉下來,「身子僕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主耶穌論到猶大曾說了幾句最令人戰慄恐懼的話: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4

    這多麼可怕的咒詛啊!「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一個人受了這種咒詛,真成了世上最不幸、最可憐的人。但這並不能怪任何人,只怪猶大自己。領受了主耶穌那麼大的恩情,聽見了主耶穌那麼多的教訓,看見了主耶穌那麼奇異的權能,竟這樣硬著心,為了卅塊銀錢,把主賣了,交給仇敵。在末後一次晚餐的席上,主仍給他留了最後的一個機會,把他賣主所要遭的詛咒宣佈了出來,希望他能勒馬懸崖,但他到底執迷不悟,以致自取禍敗,遭遇了那最慘痛的結局。

    「用親嘴賣人子」的只有猶大一個人麼?當主耶穌在世的日子,只有猶大一個人嗎?歷代的教會中卻接連不斷的有人步上他的腳蹤。在這末世的教會中,竟出現了大批「用親嘴賣人子」的人。不過主耶穌現今已經升到天上,他們無法再像猶大那樣帶領一些人來捉拿祂。他們今日只能出賣那些忠心跟從主的人。反對基督的人不能到天上去,打擊那坐在神的右邊的基督,他們只有打擊那些在世上跟從基督

的人。這般「用親嘴賣人子」的便像猶大那樣,帶領著不信的人,打擊那些跟從基督的人。最令人痛心的,就是不信的人打擊基督徒有時還不如這般「用親嘴賣人子」的人那樣兇狠,那樣毒辣!這般用「親嘴賣人子」的人竟像瘋子一樣,攻擊那些忠心跟從主的人。他們不惜用最狠毒的言語和手段,誣陷那些跟從主的人。有時就是不信的人起來阻止他們,不容他們那樣蠻幹,以致他們的攻勢緩和下來。

    這些「用親嘴賣人子」的人不但像猶大那樣出賣基督的門徒,而且也像猶大那樣對基督的門徒說,「請弟兄們安」,「請姊妹們安:」又像猶大一樣就近基督徒,「與他們親嘴。」他們實際是幫助不信人破壞基督徒的信仰,使基督徒失去對主的忠心,使基督徒與世界連合,像巴蘭為巴勒設計謀陷害以色列人一樣。他們口中卻說要幫助基督徒更熱心、更愛主。無數的事實都告訴我們說,那些接受他們幫助的人,縱使不至完全離棄基督,最少也要變為軟弱無力。許多基督徒在屬靈的戰場上多日與不信的人周旋,信心並未稍有搖動,及至接受了這般「用親嘴賣人子」的人的幫助,信心竟會搖動起來。這般「用親嘴賣人子」的人用備樣似是而非的道理迷惑基督徒,搖動基督徒的信心,模糊基督徒的意識他們也講解聖經,「混亂主的正道」,以求討不信的人的歡心。他們盡力把聖經的道理和世界上的學說理論互相配合,甚至生拉硬拖。把兩種完全不可能、也不應當攙合一處的東西,牽強附會的混在一處。這種作法不但得罪了神,不但傷了聖徒的心,就連那些不信的人聽了,也會背後罵他們一聲,「不達事理,不顧廉恥。」當他們自己感覺洋洋得意的時候,別人已經把他們看得不值一文小錢了!猶大把耶穌交給祭司長和長老們以後,沒有多久,就在那些人面前出醜受辱:這般追隨他的腳蹤的人也與他一樣在不信的人面前受辱蒙羞。猶大因著他賣主的惡行,受歷代千萬聖徒的鄙視厭棄;這般作猶大門徒的人也不免遭遇他所遭遇的。不用提將來到主面前他們要受甚麼損失,只說他們在人面前所受的羞辱唾棄,已經足彀令人哀痛的了!

    有人要問,「猶大是為貪愛卅塊銀錢所以「用親嘴賣人子。」今日這些「用親嘴賣人子」的人又是為了甚麼呢?這個問題不需要我回答。我們耳聞目睹的幹百件事實,足可以回答得清清楚楚、全全備備。許多所謂「傳道人」,多年以來就「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他們跟從耶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傳揚耶穌,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有一天出賣耶穌可以得利益,他們又有甚麼可顧惜的呢?

    今日這些「用親嘴賣人子」的人中間,另有一些人是因為他們所犯的罪,使他們不能不隨著別人出賣主的門徒。這些人的思想污濁、行為卑鄙。他們在生活中有許多罪惡不義。他們說謊行詐、嫉妒分爭、舞弊營私、貪污竊盜、損人利己,縱欲行欲、向富貴的人逢迎獻媚、對貧窮的人作威作福。他們的罪行桑匯,他們的劣跡昭彰。他們在名義上是基督的僕人,實際卻是撒但的差役。他們起初也許是信仰的人,也許為神發過熱心,但他們像掃羅王那樣逐漸墮落下去。他們完全陷在罪中。猶大的門徒拖著這些人去陪他們「用親嘴賣人子」,他們不敢下去,不能不去。他們中間還有人不是被人拖去,乃是自告奮勇,因為他們想這樣作可以掩飾自己的罪行,可以在人面前贖罪圖功。貪財的心使人作「用親嘴賣人子」的事,其他的罪惡也照樣使人走這樣道路。不希奇你在「用親嘴賣人子」的人中間找不著幾個心地光明、生活聖潔、歷史清白的人了。

    猶大「用親嘴賣人子」被主耶穌看破了。如果基督徒有基督所有的那屬靈的眼光,本來可以認出這些人來;不幸許多信徒分辨的能力太低,竟將他們當作了主內的兄弟姊妹,竟將他們當作了基督的僕人,以致受了他偶的害。這便需要我發出呼聲,警告這些信徒了。我們不必對這些人稍有客氣。我們必須遠離他們,不和他們交往。我們必須躲避他們,像躲避蛇蠍一樣:不然,我們便不免受他們的害。縱使我們自己信心堅固,不至因為和他們交往受到甚麼損害,我們卻不在他們的罪上有分,因為我們既和「用親嘴賣人子」的人交住,便證明我們對我們的主不忠誠,我們又焉能不受主的責備呢?

    我再發出呼聲來,警告那些「用親嘴賣人子」的人。我請他們仔細想一想猶大所遭遇的結局、所受的羞辱。我極希望他們勒馬懸崖,趁著尚未跌得粉身碎骨以前,急速認罪悔改,俯伏在主的腳前,求祂的哀憐。免得他們將來也落得像猶大一樣的淒慘、一樣的羞辱。主耶穌是滿有慈悲憫憐的,一個人只要肯痛心悔改,無論他已往怎樣犯罪,怎樣虧負主,主都肯赦免,都肯接納。祂不折斷壓傷的蘆葦,也不吹滅將殘的燈火。但如果這些人怙惡不俊,硬心到底,雖然聽見警告仍不悔改,他們的結局便不堪設想了。!

    「用親嘴賣人子」的人們哪,你們肯聽我的勸告麼?

    

彼得的悔改    計志文

              經文:馬大福音廿六章6975

   

彼得是十二個使徒中最重要的一個使徒,有膽量有毅力的人,心直口快不能藏住心事,看哪!我必須上耶路撒冷受害,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竭力攔阻,勸祂說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參看太十2122)。雖然,這番忠告,是不合神的旨意,不討神的喜悅,但究竟可以表明他愛主的心。當主被賣的那一夜,耶穌明明的指示使徒說,今夜你們為我的原故,都要跌倒,經上說:「我要打擊牧人,羊就介散了。」彼得卻自告奮勇的說:「主阿,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等到十字架臨頭,他失敗了,他的失敗與主怎樣領袖悔改,對於我們很有教訓,茲分段之於後:

一、彼得的失敗

    無論何人,在主道上失敗,非出於偶然,乃逐漸使然,彼得不認主以前,已上了失敗的大路,初起雖不知覺,但失敗結果,已隱伏於此,今觀其失敗之步驟可了然矣。

    第一步——他遠遠的跟隨主(太廿六58)?彼得在先抱定與主同死的志願,又具有熱心與毅力之本能,當主耶穌被捉之時,正是他發展本能,表彰愛主,為真理犧牲之良機,不料他此時反而膽怯起來,不敢緊緊跟隨主,主耶穌曾說過:「在未蓋造房屋以先,當計算一切,然後建築,以免中途停工。」由此可知在彼得發言之時未先用一番思索工夫,只知憑其當時血氣的勇氣,而冒昧發言,致遭失敗。他不知與主同死,是怎樣的結果,或者他也未曾想到即在此晚間,耶穌就被交在惡人的手裡。他們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那捉耶穌的人,帶著刀槍,如狼似虎,十分兇惡,好像捉拿強盜一樣。那時彼得或許記得他所說的話,故拔出刀來,砍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耶穌就說:「收刀入鞘,我能求父打發十二營天使來救我。」耶穌卻未如此,甘心就縛,彼得看見來勢兇惡,連拖帶拉的將耶穌捉去,他的勇氣就漸漸消沈下去了。後來他只好遠遠的跟著耶穌,任何人離耶穌遠了,這是定然要跌倒的,與善親近,與惡遠離,反之遠於善,必近於惡,善惡相敵,二者各有其地位,不能相投,人不能立於二者之間,故聖經說:「信的和不信的有甚麼相交呢?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同呢?耶穌和彼列有什麼相合呢?」人離主耶穌遠了,就是失敗的起點,主耶穌是光,離開耶穌就是離開光,耶穌基督說:「人在白天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有光,若在黑夜行走,必定跌倒,因不見光。」彼得遠遠跟隨主,就是遠離了光,勢必落入黑暗中,現在有多少人是遠遠跟隨主,在一禮拜內,六天做買賣,念書遊玩,從不親近耶穌,只有禮拜天,才去禮拜。平時六天不祈禱不讀經,只有主日隨著大眾祈禱,跟著講員看一遍聖經。這樣遠遠的跟隨主,怎能不失敗呢?現今教會軟弱,實原於此。豈不知親近耶穌,乃是我們的力量,經上說:「凡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祂必如鷹展翅上騰,奔跑卻不疲倦,行走卻不困乏。」故此我們當親近耶穌,切勿遠遠的跟隨祂。

    第二步——祂與惡人同站:正當彼得進大祭司的院內,有一班人坐著烤火,彼得也去同他們坐著烤火,他心裡想,我雜在眾人之中,人將不識我廬山真面目,不以我乃使徒之一了。卻不料隱藏的事,無不顯露,他被人認出來了。年尊德望,經驗宏富的大衛王,在神面前,正心誠意,謹守誡命,不偏左右,作詩之首題就說:「不從惡人的惡計謀,不站罪人之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真與我們大有教訓,彼得與罪人同站,更與褻慢人同坐,焉得不失敗呀?羅得失敗,亦複如此:離了叔父,住于沃壤:心猶未足,漸遷帳棚,直至進入所多瑪與惡人同住,亞伯拉罕得勝,是因遵主吩咐,離了本族,本土,父家,往神所指示的地方去。聖經上說:「不可貧愛世界,與惡人交往,要從惡人中出來,免得沾染他們的污穢,在他們罪惡上有分。」所以遠離世俗,不與惡人同處,是一得勝秘訣,是一屬靈人表號。彼得的失敗,就在這一點。親愛的基督徒,請不要自欺,強詞奪理的說,看戲、吸煙、賭博、飲酒…….聖經無明文說這些不是罪孽,但是你看見有幾個得勝的基督徒,是這樣行呢?聖徒雅各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他在這裡,不但說與世俗為友,是與神為敵。卻更進一步說,想要與世俗為友,只不過是心裡這樣想,尚未去與世俗為友,已非幫助主的,立在與主對敵的地位了。這樣看來,與惡人交往,貪愛俗事,能稱基督徒嗎?若欲得罪,必須遠離惡人。求神使你靈性增長,強健有力,方可敵擋魔鬼詭計,彼得失敗了,因為他與惡人交往,坐在其間,焉得而不敗?!

    第三步——魔鬼的試探:彼得遠遠跟從主,失去亮光,坐罪人中,危險即至,魔鬼見此良機,即開始向彼得進攻,愈逼愈近,愈接愈厲。魔鬼攻擊人,先引你離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繼則剝去你的衣服,終則將你打個半死。所以牠先裝作光明天使來欺騙你,接著如狡猾的蛇來引誘你,末得則變成吼叫的獅子將你吞食下去。我們看彼得也是這樣上了魔鬼的當。第一次使女向牠說:「你是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中了鬼計不承認。第二次使女來說:「你同拿撒勒人邪穌一夥。」彼得又中計,又不承認。最後魔鬼借著旁觀者,咬定彼得是耶穌一黨的人,可憐彼得發咒起誓的說,不識其人。此後便無人再問祂甚麼,因為魔鬼已將他的寶貝奪去了,如同打他半死,遂撇下他走了,寶貝是甚麼?不是名譽財產,乃是生命,耶穌是人的真生命,得著耶穌便得著生命,魔鬼只要人不接待耶穌,就沒有生命,一無生命,就可撇他在一邊了!

二、彼得悔改的原因

    人犯罪跌倒以後,重新悔改,並不是尋常的易事,卻因主耶穌在那人身上費盡心思,用盡方法,非常周密,才能使牠悔改,在彼得悔改的事上,可見一斑:

    因耶穌為祂禱告:「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 (路廿二32)主耶穌基督預先知道魔鬼攻擊彼得,使之跌倒,主就為他禱告,並也告訴彼得,好像對他說,你可以離棄我,不忠於於我,但我仍愛你,忠心為你祈求,耶穌只為祂祈求,也為我們個人祈求。「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來七25)耶穌替我們祈求,在平安時,保守我們,在爭戰時,增加我們力量,在軟弱時,扶持我們,在失敗時使我們悔改。祂升天以後,至今已一千九百餘年,仍忠心為我們禱告,朋友因犯罪而代禱,你尚受感,何況主為你禱告呢!悔改吧!悔改吧!你心裡不要想,你現在又犯了罪,主再不愛你,離棄你,其實主仍是為你禱告,盼望你急速回頭,快回頭吧!

    因主看祂:主愛總不改變,他們卻已離棄了主,當主看他時,他正處於恐慌地步,必見主兩眼的同情憐愛,轉身看之,四目對射,頓使他受感,自悔自限,自責自痛,滿心慚愧,遂止不住眼淚流下。想前主耶穌基督在患難捆鎖之中,受人辱駡,被人擊打,仍忠心愛我,我並未被捉拿,未受痛苦,卻遠離了主,便自行悔改了,主耶穌不也是這樣看視你麼?你就是失敗時,並沒有對你怒目相視,乃用憐憫

的眼光看你,你為何仍不悔改呢?

    因他想起主的話來:人在失敗時,主不但禱告,求神賜給我們悔改的心機,也用愛情的眼光,激勵我們實行悔改,更使我們想起主的言語,因而悔改。彼得未失敗以前,主耶穌明明對他說:「你要三次不認我!」已指示他失敗的經過,彼得毫不介意,事既實現,正如主言,完全符合,叫他想起來,不得不悔改了,聖經上說:「不要愛世界,因為愛世界的,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頭了,」又說:「不要姦淫,不可偷盜,不可起貪心……」等,你無論在何事上失敗,要知主的言語,猶在你耳,並未改變,也不是定你的罪,審判你,叫你受刑,因祂已經替你在十字架受刑,擔當你罪,乃是要你悔改。

    因主用雞叫使他悔改:雞是平常一家禽,主卻用之提醒他悔改。可惜我們常在尋常的事物上,忽略主的教訓,環境會改變,人心能變幻,彼得向主之心有轉移,但那雞,仍未更變,照常啼鳴,忠心報告天之將明。彼得一聽雞啼,就出去痛哭,知已有罪,他在平常的事物上,不失去主的教訓。我們若細心研究.從平常的事物上,學習到許多功課,得著若干教訓。懶惰好安逸,不工作者,主藉螞蟻教訓我們,「夏日殖勤作工,以備冬季不時之需」。若我們處境困苦,衣食發生問題:心中掛慮缺少信心,神借著麻雀歌唱來幫助我們,「你看天上的雀鳥,不種不收,不積蓄在倉裡,神尚且養活他,何況你們呢!兩個麻雀賣一分銀子,天父若不應許,一個也不落在地上。」若是我們為主作工,收入無幾,不能時常添制新衣,以致弄得衣服襤褸,所穿之衣,都是千縫萬補,處在那些富人之中,見其衣服豔麗顏色華美,不覺面有慚色,心感不安,你當離開這場所:到野地裡去,看見那鮮美的百合花在風下招展,彷佛對你說:「我不紡線,我不織布,神給我的裝飾,比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更華美些。何況你呢?」當我們心中乾渴,覺得無力,可以跑到水邊,想起主曾說:「我是生命的活水,口渴者都當來。」我們遠離主時,庭前葡萄樹,教訓我們說:「你若不常在我裡面,就不能作甚麼!」其他如羊,蝗蟲,鴿子,一切平常之物,無一樣不教訓我們,彼得聽見雞叫悔改了,你忽略主藉平常事物,教訓你勸你悔改

了沒有?

三、彼得的悔改

    彼得的悔改是立刻的:他「就」出去痛哭,彼得受感知罪,自覺失敗,馬上就痛哭,並未遲延。立刻悔改,並不等候,若稍遲緩,魔鬼即又猛力進攻了。所以我們明知己犯過,受了靈感,不立刻悔改,則漸漸消滅聖靈感動,終不悔改。陷於深罪之中,自拔不能,身敗名裂,豈非可惜!

    彼得的悔改是自動的:「他」就出去痛哭,彼得當犯罪之後,並沒有第二個傳道者,向他講道,勸他悔改,為他禱告,他自己自動的悔改了,這樣的悔改,才是真正的悔改。現今許多人軟弱跌倒了,怪牧師長老不來幫他,教會領袖不來看顧他,主耶穌慈愛的眼,不是常看顧你麼?主的言語不是常幫助你麼?為何還不自動悔改呢?

    他離棄罪惡:他就「出去」痛哭,他因為與他們為夥,雜坐在他們中間,犯罪失敗跌倒了,他不再立原處,毅然決然的,從他們中間出去了。你出來了麼?人若禱告認罪,而不離開罪,不是真悔改。離家的浪子,花盡一切所有的,遇見饑荒,為人牧豬,他不但醒悟過來,並且起來回家去了,才能脫離苦境而入樂境。你從罪中出來了沒有?

    彼得的悔改的真切:他就出去「痛哭」,他三次不認主以後,受聖靈感動,出去悔改,非同小可,他不以所犯之罪為小,不過舉行悔改儀式,禱告警句,輕描浚寫的過去了,他卻認為是大罪,得罪了主,十分痛心,所以出去痛哭。我的意思,不是說人人悔改,都要流淚痛哭,犯罪後,若要悔改,必然生出憂傷痛悔的心,才蒙神悅納。在聖殿裡禱告的稅吏,捶著胸不敢抬頭望天,是真心悔改,故得稱義。彼得真心悔改了,就在主復活後特蒙主愛的祝福。彼得同其餘的門徒,在五旬節受聖靈充滿成為教會柱石,靈界偉人,使徒中翹翹者流,因他肯悔改,他若不悔改與猶大的結局相差無幾,你悔改當效法悔改的彼得,切勿如硬心的彼得。「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詩五十一17

    

他們就是這樣害耶穌    王道明

               經文:馬大福音廿六章5768

   

「拿耶穌的人把祂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大祭司就站起,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祂說,『我指著永生的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祂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祂煽惑百姓,在猶大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  (路廿三15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說:『我們告這人是甚麼事呢?」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祂交給你。』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罷。』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禰作了甚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他們就用手掌打祂。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耶穌出來,戴著荊刺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祭司長和差役看見祂,就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祂釘十字架罷,我查不出她有甚麼罪來。』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十八28—十九7)陷害耶穌的不是那些拜假神的羅馬官吏,也不是那些無知無識的猶太民眾,乃是那些自命為領導猶太人敬拜神、事奉神的大祭司、祭司長,文士、和長老。這些人熟讀舊約,他們理當比一般民眾更先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但他們的罪不但使他們心被油蒙,而且使他們仇恨耶穌到極點。因為耶穌揭發了他們的罪惡,嚴厲的斥責他們,所以他們恨祂入骨。

    他們怎樣陷害耶穌呢?尋找耶穌的罪狀麼?那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耶穌是那樣聖潔完全,不但在人眼中無罪,就連在神眼中也是無可指摘的。神兩次為祂作見證說:「這是我的兒子,我所喜悅的。」要在這樣聖潔完全的人身上尋找祂犯罪的事實,當然是一件辦不到的事。但他們下決心要陷害祂,那便只有「尋找假見證」了。他們這樣作的結果是甚麼呢?「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

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起來。』」假見證當然得不著實據。如果得著實據,根本就不需要作假見證了。在無可奈何的情形之下,有兩個人說了幾句很無聊的話——「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他們說的這幾句是真實的麼?要回答這個問題,容我們讀以下的一段經文: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出,倒出兌換銀錢的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祂牠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因此猶太人問祂說:『稱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禰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麼?』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約二1322

    我們把主耶穌自己所說的話和兩個告祂的人所說的話互相比較來罷。「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那兩個人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他們所引證的話是主耶穌所說的麼?大部分是,但有一部分不是。主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他們卻告祂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這殿。』」把「你們」改成了「我」,意思便完全不相同了。主耶穌說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意思是說:「你們殺害了我,但我三日內要復活。」但那兩個人把「你們」改成了「我」,那便是說,耶穌準備要拆毀聖殿了。誰敢拆毀猶太全國的人敬拜神的聖殿呢?他們心想,用這兩句話誣陷耶穌,足可以把耶穌置於死地。但這如何能生效呢?如果他們真能信耶穌能拆毀聖殿,三日內再建造起來,那便等於承詔耶穌是神的兒子,因為一個平凡的人是不可能作這樣一件奇事的。如果他們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那樣,他們就只能將這兩句話當作狂人所說的話。他們又焉因著一個狂人所說的兩句話把祂置於死地呢?他們說:「這一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

造起來。』」到底耶穌曾否動手拆毀聖殿呢?不用提主耶穌未曾這樣說,縱使祂確實這樣說過,只憑這兩句話,他們也不能定祂的死罪,何況這兩句話是他們故意歪曲的呢?

    到底大祭司比一般人有見識,他知道那兩個人所說的話不能構成耶穌的罪狀;也許他明白耶穌不會說這樣沒有意義的話。他意料到這兩句話是別人捏造的。他不能憑這兩句話定耶穌的罪,所以他要叫耶穌自己在全公會的人面前開口、然後就著耶穌自己的話陷害祂。因此他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這實在是耶穌自己聲辯的一個良好的機會。祂可以說:「我並沒有那樣說。我只是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他們不應當歪曲我所說的話。」祂沒有這樣說,祂只是一言不發。大祭司又說話了:祂說:「我指著永生的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這時候主耶穌不能不說話了。因為在這時如果祂不說話,祂便是違背了神藉著摩西所傳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在律法書中有一條說: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祂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祂要擔當他的罪孽。」(利五1

    主耶穌知道祂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祂既聽見大祭司叫祂發誓,便不可不作見證,因此祂立時回答說:「你說的是。」但祂要使大祭司知道,神的兒子基督今日雖然像一個卑微的罪犯,站在這裡受審,但這不過是暫時的:將來有一天祂要「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到那時他們便可以知道,祂今日自己承認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不是信口胡言,乃是千真萬確的實話。

    大祭司現在如願以償了。他就是希望耶穌在眾人面前親口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這樣,他便可以定耶穌的罪。因此耶穌一說完那兩句話,他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那些人回答說:「祂是該死的。」

    他們既定了耶穌的死罪,便在第二日的清晨,把祂解到彼拉多的衙門裡,要求彼拉多把祂釘死。他們在彼拉多面前告祂甚麼罪呢?他們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注意,他們在這時給祂加上了一個政治上的罪名——「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這個罪名完全是他們捏造的。祂從來沒有作過這件事。我們讀一段經上的記載,就足以證明他們是在那裡誣陷祂。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祂。就打發祂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祂走了。」  (太廿二1522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該當歸給神。』這是多麼合理的事!猶太人竟會誣告耶穌,說祂「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這就是因為知道,如果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穌,說祂稱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彼拉多一定要說:「這是你們猶太人信仰範圍之內的事。那不違反羅馬國的法律,我這作巡撫的人不過問你們信仰方面的糾紛。」他們要使彼拉多過問耶穌的事,必須把耶穌牽涉到政治的問題上去。「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這是一個極嚴重的政治問題,也是一個極大的罪名。猶太國那時屬羅馬管轄。該撒是羅馬國的皇帝。「禁止納稅給該撒了」是背叛羅馬皇帝,這件事彼拉多不能不過問了。

    在這一樣罪名之外,他們又告祂一件事說:「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注意,昨天夜間大祭司問耶穌說:「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今天他們在彼拉多面前不告祂說「並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卻改變了說法,說:「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他們把「神的兒子」一個名詞拿下去,換上一個「王」字。「神的兒子」是一個信仰方面的名稱:「王」卻是一個政治方面的名稱。「基督」這個名稱本是指著神所膏的王,為甚麼猶太人在「基督」下面又重說一個「王」字呢?我們當知道「基督」雖然也是指著神所立的王,但這個名稱是猶太人專用的一個名稱,它是指著神在舊約中所豫言的一個王,這個王是在神將來要設立的國中掌權的,它不是指著世上任何一個國中的王。如果他們在彼拉多面前只控告耶穌說祂自稱是「基督」,彼拉多一定還認為這是猶太人信仰方面的事。但他們控告耶穌,說祂自稱「是基督,是王」這個罪名就不簡單了。這意味著耶穌要反抗羅馬的統治,要奪取該撒的帝位。在前面所說的抗稅罪名下面,又加上這樣一個罪名,問題便嚴重到極點了!

    看這些猶太人的領袖是多麼詭詐!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穌的時候,在信仰的範圍之外,給祂捏造政治上的罪名,藉此使彼拉多定祂的罪,以便達到陷害耶穌的目的。在這種情形之下,彼拉多開始審問耶穌了。但審問的結果是甚麼呢?根據主耶穌自己的話,彼拉多明白了耶穌並沒有犯猶太人所說的那種罪。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祂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呢?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聽了這話又問耶穌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禰作了甚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再問祂說:「這樣,你是王麼?」祂毫不隱諱的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聽了這些話,就知道猶太人控告耶穌的話完全是他們歪曲捏造的。他知道耶穌所講的完全是一些屬靈的事,並不涉及羅馬國的政治,更與該撒沒有一點關係,所以他對耶穌說完了「真理是真麼呢?」一句話以後,就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

    彼拉多既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來,便想要釋放耶穌。不過他又想到,猶太人既費了那麼多的心力把耶穌捉住,並解到這裡來,自然不便就這樣輕易把耶穌釋放了,所以他為他們開一條出路說:「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不料猶太人竟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甚麼人呢?約翰接著告訴我們說:「這巴拉巴是個強盜。」馬可敘述巴拉巴的事更詳細一些,他說: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麼?』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呢?』他們又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甚麼呢?』祂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可十五6H

    約翰福音中記載彼拉多前後共有三次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第三次他說的時候,是說:「你們自己把祂釘十字架罷,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猶太人這時候說甚麼呢?他們說:「我們有我們的律法,按那律法,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他們起初要把耶穌牽涉到政治的問題上去,便說祂「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及至彼拉多審問耶穌以後,證實了猶太人的控詞是捏造、歪曲,他們立時改換了他們的說法,不再提政治的問題,只說:「祂是該死的,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彼拉多不能只憑這一句話定耶穌的罪,所以當祂聽見他們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的時候,便問他們說:「為甚麼呢?祂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已經無話可答,他們也不再回答彼拉多的問題,只是極力的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

    看看這群猶太人的領袖!起初捏造政治上的罪名控告耶穌,及至彼拉多證實耶穌並沒有違反羅馬國的法律,他們只好不再提他們給耶穌所捏造的罪狀,只控告祂說:「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最後彼拉多請他們舉出耶穌犯罪的事實,他們舉不出來,便只有蠻不講理的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了。不但這樣,他們寧可要求彼拉多釋放那作亂殺人的強盜巴拉巴,也不肯接受彼拉多的建議,釋放耶穌。這些人真是剛愎頑梗、悖逆硬心已到極點,不希奇神的震怒臨到他們身上了。

    「教會」在「耶穌基督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林前一2)。不幸因著教會的變質,竟把大批未曾真實悔改信主的假信徒收到教會裡來,從這些人中間又產生一批教會裡的領袖。這些人的心思、行為,與當日和主耶穌為敵的那些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完全相同。他們雖煞在口頭上承認他們是神的僕人,是為耶穌作見證的,是為主牧養群羊的,但他們的思想和生活,與主耶穌的福音和真理完全是背道而馳。他們在教會裡工作,不是為興旺福音、傳揚耶穌、建立聖徒,乃是為謀求他們自己的利益、享受、名譽、尊榮。他們雖然在名義上是教會的領袖,但事實上他們乃是披著羊皮的豺狼:他們不是牧養群羊的,乃是吞吃群羊的。真實為神作工的人不能看著他們這樣毀壞教會,殘害群羊,便起來斥責他們,正像主耶穌斥責那些祭司長、長老、文士,法利賽人一樣。這般教會的領袖既然剛愎不信、假冒為善,像那些猶太人的領袖一樣,當然他們也就照樣起來攻擊那些向神盡忠的人。他們說那些「驕傲自大,是己非人:」說那些人「排斥異己,缺乏愛心。」那些人中有一部分因為軟弱,不願意受他們這種非難攻擊,便緘口不再發言。這些人固然逃脫了人的攻擊,他們卻因此卻得罪了神,被神所廢棄。那些始終剛強、向神盡忠的人,不因著受人打擊、遭人厭棄,便懼怕退縮,他們仍然勇敢替神傳話,仍然嚴厲斥責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仍然警誡聖徒防備那些披著羊皮的豺狼。他們這樣作,使聖徒得了幫助,卻更加惹惱了那些與真理為敵的教會領袖們。到這時他們便露出來他們豺狼的本相,他們像那些祭司長、長老、文士、法利賽人一樣,不惜捏造子虛烏有的罪名,並且歪曲向神盡忠的人所說的話,好藉此陷害那些人,像那猶太人的領袖陷害耶穌一樣。他們誣陷那些人說:「這些人的言論、行動,已經越幽了信仰的範圍。」他們設法把這些人牽涉到政治的問題上去。就連那些人本著聖經所講的道也被他們歪曲謬解。他們說這些人講道乃是別有用心,乃是借題發揮。只要能達到他們陷害神的僕人的目的,他們不惜說出各樣虛偽的話語,作出各種卑鄙的事情。看看聖經中所記載的那些祭司長、長老、文士、法利賽人陷害耶穌的經過,再看看教會中這般沒有信仰、沒有生命、沒有品德的人與神的僕人為敵的情形,真可說形影畢肖,古今如一了。

    不過,「作偽者心勞日拙。」「事實勝於雄辯。」捏造的事是永遠無法可以證實的。「雖有好些人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猶太人可以捏造一些子虛烏有的事情,也可以歪曲主耶穌所說的話語,但彼拉多為耶穌見證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