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短篇信息 目錄: 《身受代死之一人》(倪柝聲) 《馬太福音簡介》第二十七章(陳本偉) 《馬太福音讀經記錄》第二十七章(蔣繼書) 《一個假使徒》 太廿七3—10(計志文) 身受代死之一人(倪柝聲)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十一至二十六節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說:你說的是。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多麼的事,你沒有聽見麼?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他們都說:把祂釘十字架。巡撫說:為甚麼呢?祂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凓說:把祂釘十字架。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來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我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注意:這一篇是在肉身方面下筆) 我想主耶穌的替死,對於巴拉巴身上可以得凓一個極明曉的模樣。 主耶穌是替全世界的人死的;然而祂的死於肉身上第一個人受凓的,可說是巴拉巴。 巴拉巴是個兇手、強盜、大罪人,他已受了死罪的判定。他下在監獄裏,時候一到便要提出來釘死十字架,受頂羞愧、頂悽慘的死刑。罪大像巴拉巴,自分必死,萬無倖免之理,不過苟延殘喘,以待死期就是了。 想不到在他快死之前一日,耶穌來了;耶穌被審、定罪;他竟然得釋放了! 審判官問說:「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這一語的意思就是,不是釋放巴拉巴,就是釋放基督;不是釋放基督,就是釋放巴拉巴。不是將基督釘死,就是將巴拉巴釘死;不是將巴拉巴釘死,就是將基督釘死。換一句話說,巴拉巴得釋放,基督就不得釋放。基督被釘死了,巴拉巴就免死了。再換一句話說,就是這二人中,必有一個釋放,一個釘死;這個被放,那個就當受死;那個被放,這個就當受死。二人中總有一人是當死的。 然而基督死了,巴拉巴放了。基督替巴拉巴死了。巴拉巴原是該死的,他是有罪的。基督原是無罪的,祂是不當死的,然而基督替巴拉巴死了。巴拉巴所當受的死都移到基督身上來;基督所當得的自由都遷到巴拉巴身上去。這是叫作代替。 當日主耶穌在肉身上好像是替他一人死的;然而按凓靈意,主耶穌實在是替全世界的罪人死的。我們世人有罪,好像巴拉巴一樣。世人當沉倫,也像巴拉巴一樣。世人已被定罪,也像巴拉巴一樣。 然而主耶穌已替世人死了。主耶穌當日怎樣替巴拉巴的肉身死,祂也照樣替我們的罪死。基督死了;巴拉巴得了生命、釋放。基督替我們死了;我們也得凓生命、釋放。 如果當日巴拉巴站在十字架旁,他看見基督受死的慘狀,他也不知道要發出若干感想。他看見了十字架,就想起這十字架本來是釘我的,現在基督替了我釘這十字架,如果沒有祂替我釘,我也要像這左右兩個的賊,被釘在這裏。我不是比這兩個賊好,我所犯的罪比他們更大;然而他們竟然要釘死在這個地方,而我反得凓生命,這是因為甚麼緣故呢?因為他們沒有代替的人,我卻有基督作我的代替,所以我活了,他們死了。 當他看見人撐開基督的手,把又粗又大的鐵釘子釘入祂的掌中,紅血湧出,他就要想如果不是主耶穌替我死,我這個手(請你看手)就要被釘成一大孔,血將迸出。當他看基督那一邊的手被釘時,他知道基督所受的苦,原來是他所當受的;但是基督替他死,所以他的苦都到基督身上了。當他看見基督雙腳被釘,他就要想一個刺扎人肉裏,痛不可當,四肢被釘,其痛苦如何呢?如果今天基督不替我死,祂所受的刑,就要我受了。 基督死了!祂斷氣了!如果祂不替我死,我就要死了!現在祂死了,我還活凓,我這條命是基督給我保存下來的。各位!巴拉巴的感想果是如何呢? 諸位!你知不知道你是有罪的呢?神說:「世人都犯了罪。」你也是一個罪人!你知道不知道呢? 犯罪是有刑罰的,你知道不知道呢?罪人要永遠離開神的面,永遠在火湖裏受痛苫,你知道不知道呢?永世!永世!永永遠遠的受苦。可憐的罪人阿!世人都是要到永世裏去受苦。世人!世人!將何以救藥呢? 神極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兒子賜給世人,替世人受罪的報應於各各他山上,釘死於十字架。祂因為要救罪人的緣故,甘願忍受十字架的羞辱、痛苦,……祂的愛何其深呢? 主耶穌已經替我們死了,我們的罪所應當受的刑罰都到祂身上了,祂與我們已完全易地而處了。我們的罪,和罪所帶來的死,已移到主耶穌身上去了,祂的平安和神兒子的地位已變作我們的了。耶穌基督怎樣救巴拉巴的身體,祂也怎樣救了我們全人。耶穌基督完完全全的代替了巴拉巴,祂也完完全全的代替我們。 耶穌基督既死之後,巴拉巴既蒙釋放之後,彼拉多也不能再把巴拉巴下在獄裏,他不能再定他的罪了,他不能再加他一點兒的刑罰;因為他已經有一個替死的人了。 諸位!如果你現在信耶穌死是替你死的,現在相信祂作你的救主,用信心支取祂的死以還神公義的要求;則你已完全絕對、永遠得救了。天上、地上、地底下再沒有誰能定的罪了。「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8)。 一個女子患肺病,臥在醫院裏,她的生命被罪弄荒涼了。當她快死時,一群入圍在她的床邊看她,她沒力的從她被中伸出她瘦白的手來。她用她一手的指頭,去捫那邊的手掌。她說:「沒有!這裏沒有受傷;因為『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房中安靜了一刻。她又伸出她發顫的手,捫她的額上,說:「沒有!這裏沒有受傷;因為『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她暈過去了。眾人以為她死了。但她細弱的手,摸索她的肋,說:「沒有!這裏沒有受傷;因為『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再過幾分鐘,她就過去見為她被殺的羔羊。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成了。」祂救人的工夫已完成於十字架上了,不用你加上甚麼;只要你相信祂。主耶穌真是可愛的救主!你要怎樣對待這愛你的主耶穌呢?你現在應當接受祂作你的救主。―― 倪柝聲《這麼大的救恩》 第二十七章 耶穌和他的十字架(陳本偉) 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他已經到世上來過,成了肉身也是人的兒子。他來到世上表顯了神的形像,借著他的十字架,按神所預定的旨意,成功了神的救贖,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5),並得與神的性情有份(彼後1:4)。 由於這從靈生的新生命乃是神和人結合,就能表顯出神的形像,因為神所救贖的人,神也預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正如羅8:30所說,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這就是福音。 約17:3耶穌舉目望天向神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凡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成了肉身來的,就沒有神;凡不知道耶穌和他的十字架的,就沒有接受神的救恩;凡不懂得主的死而復活的,也就不會真愛主。 這一章把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已經活畫在我們眼前(加3:1)。但願這光能照亮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使我們不受異端邪說的迷惑。靠著聖靈,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 在這一章裡,我們要思想三個題目:一、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二、耶穌被釘十字架致死;三、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 現在我們就按著這三個題目的次序來一一思想。 一、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 (27:1-32) 主耶穌是王,他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18:37)。當他被賣的那一夜,人們先是把他帶到大祭司那裡去,那些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千方百計要除掉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控告他,他都沒有回答。可是當大祭司問他「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的時候,他卻回答說,「你說的是」。全公會也就以他的這一個承認來定他的罪。 等一等,當耶穌站在巡撫面前,他仍是不亢不卑,默然相對。惟獨彼拉多問他「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主回答說,「你說的是」。這兩個問題,從人看來是大有分別,但在神面前是連在一起的。在神面前,猶太人沒有王,是神的兒子來作王。所以主耶穌在這兩次受審中,別的問題都沒有回答,只有當人問到「他是什麼,他作什麼」的時候,他卻為真理作了美好的見證。今天,凡是跟隨主的人,都應當注意他所作的見證。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猶大的後悔和自盡 (27:1-10) 1節:「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 我們已經看過在大祭司的院子裡審問的情景:祭司長和全公會盡力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為要把他治死。他們歪曲公義,踐踏律法,折騰了一個晚上。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又進行商議要治死耶穌的事:如何將夜間所作的決定付諸實施,好治死他。 2節:「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巡撫」是指羅馬皇帝派往其屬地的最高地方長官,是總督之類的軍政大員。路3:1告訴我們,「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他是古義大利人,因為他本族有位名叫本丟的,驍勇出名,所以他又稱為本丟彼拉多。按歷史所記,彼拉多在主後36年,因官場中的權勢之爭,他曾被困於地中海西岸的一座城裡,因此,他最後是自殺而死。 眾人商議的結果,決定要利用羅馬政權作工具,來實現他們的陰謀詭計。約18:31告訴我們,因為猶太人知道他們沒有殺人的權柄。於是他們「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太20:18-19)。 3節:「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猶大在客西馬尼園出賣了耶穌之後,他還沒有來得及為自己的肉體去花那得來的銀子,而是一直注視著耶穌,他也「要看這事到底怎樣(太26:58)」。這個時候,他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可憐,這是一個太遲的後悔。 「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那三十塊錢是猶大與祭司長他們,為出賣耶穌所作的交易。這個時候,猶大要把那錢如數拿回來,退給他們,並且還要說明退錢的緣由。 4節:「‘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猶大見證:耶穌在罪上是無份的。猶大承認:自己出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因為他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使他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裡,叫自己沉沒在敗壞和滅亡之中(提前6:9-10)。然而他們不肯收回那錢。 「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正當他們把耶穌捆綁,要解去交給彼拉多的時候,猶大突然沖向他們,提出要退錢。他們這殘暴的回答,把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意思是:你猶大一手作成的交易,與我們何干?這是你自己的事,你反悔也沒有用。既然知道「是有罪了」,那就自己承擔吧! 5節:「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猶大一聽他們這樣說話,明白了情勢已經不可挽回。他看見那錢,就是看見耶穌的血,看見自己的罪,於是他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他的手是拿過那三十塊錢的,可他連一塊也沒有用過,就兩手空空地退出去,並借著他自己的手將自己處決,出去吊死了。 6節:「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 這裡的「庫」原文是指殿中的金庫,專收放以色列人獻給神的錢物,全新約就用過這一次。猶大丟下,祭司長拾起,他也承認這銀錢是血價,會沾汙金庫,不能作為獻給神的用途。為了表示他們的虔誠,還一本正經地說不可放在庫裡。其實他們在主耶穌身上所作的,比猶大更惡。 7節:「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 「外鄉人」與太25:35的「客旅」和彼前4:12的「非常的事」在原文是一個詞。這班假冒為善的宗教家在陰謀策劃,用錢收買,陷害耶穌上,犯下了最黑暗的大罪之時,竟然還裝腔作勢,大家商議,要怎樣處理這筆血價錢。既然放在庫裡是不合法的,就用在慈善公益上。拿這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用來埋葬外鄉人,妄圖以行善來遮掩那錢的不潔淨。 8節:「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 誰知這班宗教家反而弄巧成拙,他們竭力要掩飾自己的罪惡,要稱那塊田為埋葬外鄉人之地,不提血字。然而百姓卻叫那塊田作「血田」,直到今日,仍紀念著他們的惡行。 9節:「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這裡非常明確地說,他們買田這件事是「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可是有人卻說是記在亞11:12-13的話。但我們把聖經仔細讀過,發現撒迦利亞只是說到「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並沒有提到買田的事。 10節:「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買了窯戶的一塊田」是在這個預言和應驗事實之間最重要的。而耶18:1-3說到「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起來,下到窯匠的家裡去」,耶32:6-9說到耶利米照耶和華說的話,買了一塊地的事。 從所引的經文來看,最多只是串聯撒迦利亞書11章與耶利米書18章和耶利米書32章。但這個預言的真正要點是這個買了一塊田,所以稱其為「先知耶利米的話」。正如可1:2-3所引的是瑪3:1和賽40:3,但因其要點在曠野的人聲,所以稱其為先知以賽亞的話。 2、在彼拉多面前受審(27:11-26) 11節:「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耶穌在猶太人的公會受審的時候,他們是以他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而來定他的罪。可是當他們要利用羅馬政權的力量治死耶穌的時候,就又想辦法尋找假見證,用另外的罪名來控告他。路23:1-2告訴我們:「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他們控告他「誘惑國民」,這無論是從政治、經濟、社會、道德哪方面的觀點看,這都是一個明顯的謊言,沒有任何實據。他們又控告他「禁止納稅給該撒」,這是完全歪曲了太22:21耶穌回答他們的試探時所說過的話:「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然後他們又用人間的王來解釋耶穌所承認的神的兒子基督。他們總是在尋找假見證,並將耶穌的話橫加篡改,來陷害他。 當耶穌站在巡撫面前的時候,彼拉多由於先聽了他們的誣告,以為這個王的問題,是指著耶穌要作當時猶太人的王,這是政治問題,所以他才會先問:「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12節:「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什麼都不回答。」 主耶穌到地上來,是特為真理作見證的,所以當那些人誣告、陷害他的時候,他一言不答。可是當大祭司問他,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的時候,那關係到他是什麼了,他回答說,「你說的是」。此時。當彼拉多問他,你是猶太人的王嗎?這關係到他作什麼了,他回答說,「你說的是」。耶穌在這兩次受審中,他只為真理作見證,回答了這兩個問題:他是什麼和他作什麼。至於別的問題什麼都不回答。 13節:「彼拉多就對他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 彼拉多是以一個巡撫的身份,按照審訊的常規,來對耶穌進行審問的。對那些人所控告的這麼多的事,件件都想要核對落實。彼拉多所說的「這麼多的事」,就是指那些人控告耶穌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等等的事。 14節:「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至巡撫甚覺希奇。」 耶穌對這麼多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來陷害他的假見證,他全都聽見了,可是他仍不回答。除了為真理作見證以外,他不肯表白自己,所以耶穌連一句話也不說。這對巡撫來說,完全出乎意料。 因為一般的人犯對控告他的事情、內容,總要千方百計地解釋、反駁、抵賴,盡力為自己開脫罪責,希望免去處罰。而如今,站在他面前的耶穌卻一反常態,除了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以外,不為自己作任何的辯護,對這麼多告他的事,連一句話也不說。 當祭司們把這樣的一個人犯帶到他面前,經過審問,叫他甚覺希奇。他從未見過有這樣的人犯,在路加福音第23章裡,他對耶穌所下的結論,有三次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有兩次說,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約19:12還說:「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 15節:「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由於猶太人極力反對釋放耶穌,並大聲催逼彼拉多,非要置他於死地不可,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路23:23)。「巡撫有一個常例」,是指關於在逾越節釋放犯人的慣例。巡撫就在自己的常例和猶太人的規矩上動腦筋。 約18:39-40告訴我們,彼拉多來對猶太人說:「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16節:「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路23:19說:「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可能他是一個死囚。他作亂殺人,與耶穌對比,他可真是一個罪大惡極,危害百姓的該死之徒。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所以才把巴拉巴和耶穌放在一起,讓眾人選擇該釋放的物件。 17-18節:「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彼拉多在官場上混事多年,是一個老謀深算、老奸巨滑的政客。一面,他沒有查出耶穌有什麼該死的罪來;一面,他已經知道,他們是由於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的。他的良心開始在掙扎,這從他對耶穌所作的微妙的辯護,以及他想趁節期釋放一個囚犯的常例,來釋放耶穌的建議,可以看出。 彼拉多特意拿出當時一個出名的囚犯巴拉巴,因為這個人和耶穌之間的差別是太明顯了。他想這些猶太人如果經過勸解(路23:20),促使他們作一個選擇,很可能他們會選擇釋放耶穌。彼拉多對他們的認識,真是太少了。 19節:「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當彼拉多正坐在公堂上執行職責的時候,突然他的妻子打發人來見他說話(這該是神的主宰)。他妻子的意思是:你千萬不要干涉這義人的事,你與這義人毫不相干。 「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這夢中受的苦是什麼,這裡沒有說。我們就不要隨便猜測了。據傳說:他的這位妻子名叫普勞柯拉(Procula),後來成了基督徒。 20節:「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彼拉多剛對眾人提出,在巴拉巴和耶穌中間要他們選擇釋放哪一個的時候,他的妻子差人來和他說話。就在那審訊有一段間歇的時間裡,祭司長和長老趁機挑唆眾人,要求釋放巴拉巴,堅決要除滅耶穌。 21節:「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眾人在祭司長和長老的挑撥、唆使之下,已經統一了口徑,準備好要怎樣回答了。所以,當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的時候,他們就開口,同聲地回答說:「巴拉巴。」 22節:「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 面對這樣的場面,彼拉多也許感到迷惘,良心交戰不已,他是又窘又急!心裡亂七八糟的,不知怎麼辦才好,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和巡撫身份不相稱的話,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呢?」眾人根本用不著思索,因為他們早經祭司長和長老調教好了。所以彼拉多的話一出口,眾人就仍像前面一樣,迅速作出回答,都說:「把他釘十字架!」 23節:「巡撫說:‘為什麼呢?他作了什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作為一個巡撫,要把人釘十字架,必須這個人是罪大惡極的。否則,是不可以的。所以他一聽眾人說「把他釘十字架」,自然就要問「為什麼」,要問「他作了什麼惡事」。但是萬萬沒有想到,他們不說為什麼,也不作任何解釋,只是「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24節:「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眾人的喊聲使彼拉多良心的交戰、掙扎達到了高潮,究竟應該順從自己的天良對耶穌的認定,還是屈從於眾人的叫囂,以保個人的權位呢?因為在約19:12記載著:他明明聽見猶太人曾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 彼拉多領教過這些宗教家的狠毒、狡猾,他知道:若釋放了耶穌,他們就會向羅馬該撒告他對該撒不忠。為了個人的切身利益,就出現了良心的妥協。既然「說也無濟於事」,那就不再說了。既然若不把耶穌釘十字架,「反要生亂,」那就把他釘了吧!可是心裡仍是不甘,還要表白一下自己。 「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賣耶穌的猶大回來退錢的時候,曾經對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承認耶穌是無辜的。現在彼拉多當眾洗手的時候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他承認耶穌是義人。 再加上,他聽猶太人說:耶穌「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19:8)」,就越發害怕,但他也很怕得罪猶太人的宗教權貴勢力。他心情矛盾,進退兩難。結果還是眾人的聲音得了勝(路23:23)。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可15:15),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路23:24)。他對猶太人只說了一句話。 「你們承當吧!」意思是:小心你們自己吧,我是無罪的,你們自己負責吧!彼拉多的洗手是自欺欺人。在初期教會中傳說,彼拉多在他死前,行事怪異,他常常洗手,這該是他良心的譴責,其實他洗多少次也沒用。 25節:「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那時的猶太人,被「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沖昏了頭腦。情感強烈,理智薄弱,已經瘋癲失態,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了。所以,面對彼拉多的一句「你們承擔吧」,不去冷靜考慮,竟然口出狂言,不計後果。他們不只說「他的血歸到我們」,還加上「和我們的子孫身上」。耶穌的血是無辜的血,他們說,流這義人血的罪歸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身上,後來的確是應驗了。 26節:「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隨著事態的發展,彼拉多的良心泯沒,宗教家的是非顛倒。一個作亂殺人的強盜巴拉巴,意外地得到釋放,一個查不出有什麼罪來的神的兒子基督耶穌,卻竟然交給人釘十字架。在這裡,顯出人的罪,更顯出神的愛。神叫我們在他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20)。 3、被釘前遭兵丁戲弄 (27:27-32) 27節:「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 「衙門」是指官員辦公的機關,為巡撫的執政官署。耶穌的事既已定案了,巡撫的兵就開始行動,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前,他們先要戲弄他一番,就把他帶進巡撫官署,召集了全營的兵都來圍著他。 28節:「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穿上」與太21:33的「圍上」在原文是一個詞,含有披上的意思。「朱紅色」是指羅馬兵丁的制服顏色。「袍子」是指男人的外衣,旅客及軍人披的斗篷,為羅馬兵丁所穿的。現在戲弄開始,巡撫的兵丁先剝去耶穌的衣服,給他披上一件朱紅色的袍子。 29節:「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接下來,他們用荊棘編作冠冕,「荊棘」是咒詛的表號,「冠冕」是榮耀的標誌。此二者結合在一起,安放在耶穌的頭上。正如加3:13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神咒詛的(申21:23)。’」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這就是「義人必因信得生」。 「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緊接著,他們用耶穌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這個榮耀的職位來戲弄他。他們先拿一根葦子作為「王杖」放在他右手裡,是嘲諷他所握有的王權不過是一根中空纖弱的葦子。然後,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30節:「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這些兵丁,不只用言語戲弄耶穌,還用行動羞辱耶穌:往他的臉上吐唾沫,拿起蘆葦來敲打他的頭。任憑人辱他、吐他、打他,他並不掩面,也不做聲。在這裡,耶穌是逾越節的羊羔,為我們人的罪作了犧牲! 31節:「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戲弄不是目的,戲弄完了,就把耶穌帶出去,要釘十字架。所以,兵丁就剝去給他披上的那件朱紅色的袍子,仍給他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因為要釘十字架的是耶穌。 32節:「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城市。徒2:10告訴我們:它是靠近呂比亞(就是現今的利比亞),在埃及以西,離地中海約有30裡。「西門」在可15:21告訴我們,「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羅16:13保羅「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這一個「遇見」不是偶然的。讚美主,古利奈人西門的家人,他的妻子和兒子在主裡蒙了揀選。 「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勉強」與太5:41的「強逼」在原文是一個詞。約19:17告訴我們:他們把耶穌帶了去的時候,是「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但經過那麼長時間的羞辱、折磨,他的肉體已是筋疲力盡,行動遲緩了,但他仍是默然忍受。兵丁為儘快完成他們的任務,就強逼古利奈人西門同去,為的是好叫他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弟兄姊妹,來12:3說:「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耶穌和他的十字架已經活畫在我們眼前,讓我們靠著神的恩典,一同起來,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二、耶穌被釘十字架致死 (27:33-56) 在馬太福音裡,耶穌曾經有4次對他的門徒預言:他在耶路撒冷將要受苦、被殺、並且第三日復活。隨著時間的推移,主的話在逐一應驗。現在已經到了這逾越節的羊羔、人子耶穌即將被釘十字架致死的時刻。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經過 (27:33-38) 33節:「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約19:17告訴我們:「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髑髏」原文的意思是死人的頭蓋骨,這個地方是為執行死刑的地方。巡撫的兵丁戲弄完了耶穌,就把他帶到這個名叫各各他的地方,要將他釘十字架。 34節:「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醋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苦膽」聖經常用來形容「味苦」,像舊約摩6:12先知斥責虛浮的人時說:「你們卻使公平變為苦膽。」新約徒8:23彼得在責備西門的貪心時說:「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所說的苦膽,都不是實物,而是用作形容的。「調和」原文的意思是混合攙雜。「醋」與太9:17,可15:23,路10:34,約2:9等處的「酒」在原文是一個詞。 民6:3神叫摩西曉諭以色列人,誰許了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什麼清酒、濃酒作的醋。」詩69:21大衛在「哀陳苦況,求主眷顧」時,曾說:「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 可15:23說他們是「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這「沒藥調和」原文是個動詞,全新約只用過這一次。由於沒藥性平、味苦,並有活血、散瘀,消腫、止痛等作用。那個時候,在行刑前,拿用苦物調和的變性酒給犯人喝,為的是減少他的痛苦。正如箴31:6-7所說,「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紀念他的苦楚」。 毫無疑問,只要能稍稍解除一下痛苦,任何辦法都是受刑的人所渴望的。然而我們的主卻例外,他一嘗是這種苦膽調和的醋,就不肯喝。在他裡面,只有順服父神的旨意,沒有任何渴求減輕痛苦的欲望。他只喝父所要他喝的杯,他甘願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而不肯接受那種止痛的醋。他的十字架,包括了對神旨意的欣然接受,他要喝盡苦杯。 多少時候,我們以為自己是肯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的人,但又有多少時候,我們是在渴求能喝一口苦膽調和的醋啊!我們多麼喜歡人的同情,我們多麼盼望能得到人的安慰。我們的眼睛只看地上,不看天。在不知不覺中,已經離開那呼召我們「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的主了。 35節:「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可15:25告訴我們:「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巳初」原文的意思是「第三時」,相當於上午九時,是猶太人當日第一次祈禱獻早祭的時分。 當時,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利用外邦的政權,把耶穌釘十字架,實在是應驗了舊約的預表。民21:9摩西按神的吩咐「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所以約3:14-15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就拈鬮分他的衣服。」這是執行死刑的兵丁在分占受刑者的遺物。為什麼要拈鬮呢?約19:23-24有確切的解釋。那裡說:「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使耶穌赤身被釘在十字架上。 36節:「又坐在那裡看守他。」 兵丁完成了他們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任務,也停止了他們分他衣物的洗劫,然後就坐在那裡看守著他。正像詩22:16-18詩人所說的:「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 37節:「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彼拉多在耶穌的頭以上安了一個他的罪狀牌,上寫「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安在十字架上。約19:20告訴我們:「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猶太人的王耶穌被釘十字架這件事,就這樣傳開了。 38節:「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當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有兩個是實實在在的強盜,一右一左,和他同釘十字架。路23:39-43告訴我們;在那同釘的兩個犯人中,有一個譏誚耶穌,另一個卻承認自己是罪有應得,並見證耶穌「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還求主得國降臨的時候,紀念他。結果,耶穌告訴他:「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就是福音。 2、圍繞十字架的不同反應(27:39-49) 39節:「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約12:32耶穌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但那在黑暗裡行走的,自己也不知道往何處去。所以,圍繞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有不同的反應。「譏誚」與可15:29的「辱駡」和徒13:45的「譭謗」在原文是一個詞。此處用過去未完時,描寫不斷有人譏誚。「搖頭」,是不以為然,作為嘲笑和諷刺的表示。從那裡經過的人也不問青紅皂白,就譭謗他,譏誚他,還搖頭晃腦,自以為是,得意輕狂地說他。 40節:「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他們把在大祭司院內陷害耶穌所作的假見證,卻總得不著實據的陳詞濫調,把那些假冒為善的宗教家篡改耶穌原話的惡劣行為,又用來譏誚、譭謗、嘲笑耶穌。他們誣賴耶穌是一個自我吹噓,能顯出「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神跡之人。既是這樣,就進一步以此來諷刺他。那就再顯個神跡出來,可以救救你自己吧! 「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這是從那裡經過的人緊接著挑逗耶穌的話。這「你如果是神的兒子」是重複魔鬼在曠野兩次試探耶穌的話(太4:3,6)。耶穌是站在人的地位上被釘十字架,成為神的贖罪祭的。他必須是人,才能成就神的旨意。雖然他在大祭司面前見證自己是神的兒子基督,但他不受人的挑逗,他決不離開人的立場去違背神的旨意,而從十字架上下來。 41節:「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這些假冒為善的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聽到從那裡經過的人對耶穌是如此的譏誚、譭謗,覺得異常興奮。為他們的陰謀得逞,感到無比欣慰。因為他們也都是這樣戲弄耶穌,他們曾說。 42節:「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他救了別人。」他們說到耶穌的這些話,所用的代詞是「他」,可見是他們在彼此議論耶穌的時候說出來的。他們雖然極力要除滅耶穌,但在他們回顧他所作的事時,卻又不得不承認這是事實。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風的潔淨,患血漏病的痊癒,聾子聽到,啞巴說話,手枯乾的得復原,被鬼附的得釋放,死人得以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在耶路撒冷,在猶太全地,到處都有蒙他拯救的人。確實是「他救了別人」。在耶穌醫治人肉體疾病的背後,有他屬靈的憐憫,這就是神的愛。 「不能救自己。」耶穌從客西馬尼到各各他,他都有能力救自己。然而他為了要救贖全世界的人,他不是無能救自己,而是不能救自己。正因為他不能救自己,所以他才能救別人。他是大有能力的。 在馬太福音第八章裡說,當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有人帶來許多被鬼附的,耶穌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說耶穌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然後加上一句,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這「代替」,這「擔當」,是神的美意。確實是他「不能救自己」。這「不能救自己」是大福音。 「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這些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還記得約12:13在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時所喊的話:「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合城都驚動了,他們對這件事一直是耿耿於懷。終於在此時發作暴露,用「以色列的王」來譏誚他,以「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來挑逗他,拿「我們就信他」來奚落他。 43節:「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太3:17當耶穌在約旦河裡受了約翰的洗,從水裡上來,從天上就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件事早已傳遍四方,那時還有許多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去受洗。此時的這些宗教名流都該知道。現在他們繼續議論耶穌,已經得意忘形了,他們不光是嘲笑耶穌,更是褻瀆了神! 44節:「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看守耶穌的巡撫兵丁譏誚他,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這些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譏誚他,連那和耶穌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這些圍繞在耶穌的十字架四周的人,因為不怕神,就都是這樣譏誚他。 45節:「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午正」原文是「第六時」,相當於中午十二時。「申初」原文是「第九時」,相當於午後三時。耶穌是在上午九時被釘,直到下午三時,他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個小時。在這段時間裡,正如賽53:10所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前三個小時,他是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被人迫害,神明顯地不加干預。後三個小時,他是為我們完成救贖,受神審判,因此,遍地都黑暗了。這是出之於神的。 46節:「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約在申初」就是約在下午三時,人子在忍受肉身極深重的痛苦同時,更感覺到失去了神同在的悲哀。當遍地都黑暗,耶穌大聲高呼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離棄」的意思就是棄絕、撇下。 為什麼?林後5:21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為什麼?彼前3:18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為什麼?彼前2:24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47節:「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站在十字架周圍的人,有的聽見耶穌大聲呼喊,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猶太人根據瑪4:5認為,先知以利亞在神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要再返人世。所以,當耶穌呼叫「以利」就是我的神時,有的人就誤會他在呼叫以利亞,並且「以利亞」原文的意思乃是「我的神是主」、「我神是耶和華」。 48節:「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 「海絨」就是海綿一類的東西,它多孔有彈力,能吸水。得2:14那個時候,就有「將餅蘸在醋裡」的吃法。他們認為醋比水更有解渴的功效。但此時,這個人是像路23:36以戲弄的方式,拿海絨蘸醋綁在給耶穌作王杖的葦子上送給他喝的。 49節:「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 其餘的人存著不信的噁心在一旁等著,嘴裡還說風涼話,要看以利亞來不來把耶穌從十字架上救下來。 3、耶穌死時和死後的景像(27:50-56) 50節:「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耶穌在十字架上,有三小時的沉默,三小時的黑暗。到這黑暗的三小時末了的時候,耶穌又大聲喊叫。他喊叫什麼,這裡沒有記載,只告訴我們發生了一件事:「氣就斷了」。「氣」與約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的「靈」和路23:46的「靈魂」在原文是一個詞。「斷了」原文含有「送走、離開」的意思。 這裡用耶穌送走了他的靈,他的靈就離開了他的肉體,來形容他在十字架上的死。耶穌的喊叫是一個得勝者的大聲呼喊,因為父神的美意都成了。所有他上十字架要作的事都完滿地成就了,所以他才將他的靈交在父神手裡(路23:46)。 51節:「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忽然」原文就是馬太常用的那個不變語、質詞「看哪」,是叫我們注意這件事的重要性。看哪!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何等的驚人、奇妙。神仍是不以言語回答,而是以行動回答。 這幔子就是出26:33按神的指示所作,掛起的, 「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曆下5:7告訴我們:「內殿,就是至聖所。」按照猶太人的律例,至聖所嚴禁任何人進入。來9:3-7說,這第二層帳幕,叫作至聖所,「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此時,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不是人為的,乃是神作的。正如來10:19-20所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借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幔子裂開,表明耶穌的身體為世人舍了,從此,人進到神面前,不用再靠祭牲和祭司,只需信入耶穌基督。 「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賽24:19當神顯出他的威榮之時,「地全然破壞,盡都崩裂,大大地震動了。」當神降臨在西乃山頒佈舊約的時候,來12:26說:「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此時幔子的裂開,是神從上頭的作為,是神的威嚴臨到了地上,所以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不只如此。 52節:「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神的作為和威嚴一臨到,將那把人隔絕在神之外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舊約成為過去,新約已經建立。不但地震動,磐石崩裂,墳墓也開了。就連那由罪而產生的死亡權勢也被粉碎了。耶穌在十字架上以自己的身體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2:14),使黑暗的所在有光照入,將神自己啟示出來,叫一切遠離神的人,由於信他得以坦然進到神面前。 神奧秘的作為還使那「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這個「起來」與太9:26主使管會堂者已死的女兒「起來」,和約12:1主叫拉撒路的「復活」在原文是一個詞。此後,這些起來復活的人往哪裡去了呢? 53節:「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 這些起來的人,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入聖城,顯現給許多人看。就像拉撒路和管會堂者的女兒一樣,給許多人看見。但以後的事情,聖經都沒有說明。我們也就不必妄加猜測了。 54節:「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這是當神的作為和威嚴一顯出,立刻產生的影響。這個「害怕」與路1:50的「敬畏」在原文是一個詞。站在耶穌十字架下的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和這6小時所發生的一切,有光照亮了他們,就極其敬畏,承認耶穌這人真是神的兒子了。 55節:「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侍他的。」 這是在場的一班婦女,她們從加利利就跟隨了耶穌,為著服侍他。她們雖然沒有豪言壯語,卻是恭敬虔誠。她們雖然遠遠地守侯著,卻仍然忠心耿耿。環境雖然大大改變,但他們愛主的心卻絲毫未變。 56節:「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聖靈感動馬太特意記下她們的名字。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她們仍舊尊主為大,跟隨著耶穌。我們要為著她們,感謝讚美神。 三、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 (27:57-66)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後,十字架在人心意的態度上有不同的反應,耶穌的死也引導人有不同的表現。 在這個題目裡,我們要看三件事。 1、門徒約瑟安葬耶穌身體 (27:57-61) 57節:「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 路23:50-51說:「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他也是耶穌的門徒,但約19:38說,這約瑟「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 58節:「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神的作為也影響了這個尊貴的議士(可15:43)。神的威嚴也給了他足夠的勇氣。十字架也發光照亮了他,這約瑟才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結果,彼拉多問明耶穌死了久不久,既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了約瑟。 59節:「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 這素常等候神國的約瑟,得了彼拉多的允准,就把耶穌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領走(徒13:29)。約19:39-40告訴我們:又有尼哥底母帶著香料前來。「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頭部則另用裹頭巾包好(約20:7)。 60節:「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 約瑟領取來的是耶穌的身體。他雖然知道耶穌已經死了,但他心中對主的愛依然火熱。他把那用乾淨細麻布裹好的身體,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在磐石中鑿成的。他還滾過一塊大石頭來擋住墓門。約瑟是作完了一切殯葬的事才走的,顯出他虔誠、服侍主的心。 61節:「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 在亞利馬太的約瑟離去之後,這幾位愛主、跟隨主、服侍主的婦女,卻仍然繼續留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顯明她們對主的愛。但願我們都能從這些馬利亞學「尊主為大」。當她們好像再不能為耶穌作什麼的時候,她們就安靜守侯。 2、宗教名流要求守妥墳墓 (27:62-64) 62節:「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 「次日」與可11:12的「第二天」在原文是一個詞。指耶穌被釘十字架的第二天。可15:42告訴我們,耶穌被釘是在「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是星期五。「第二天」原文的意思是「以後」,就是預備日以後,是星期六。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仍都心感不安,他們聚集去見彼拉多說話。 63節:「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耶穌還活著的時候,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太16:21),在加利利(太17:23),在比利亞(太20:19),他曾幾次對門徒說過「第三日他要復活」。太12:39-40當文士和法利賽人求看神跡的時候,耶穌還特別告訴他們:「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說也蹊蹺,門徒忘記主要復活,所以害怕人。而這些假冒為善的人記得耶穌說過的話,反而不怕神。他們是存著不信的噁心,竟然稱耶穌為「那誘惑人的」,把自己與神隔絕了。 64節:「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他們不信耶穌復活,卻害怕門徒來偷屍體。他們還設想門徒會和他們一樣造謠生事,用耶穌從死裡復活去迷惑更多的人。這樣,那後來的迷惑就要比先前的更壞。所以請大人發令,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以免發生意外。 3、彼拉多准他們派兵把守 (27:65-66) 65節:「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有」與太6:1的「得」,太6:8的「用」,和太15:30的「帶著」,以及太25:25的「在這裡」,在原文是一個詞。彼拉多回答他們的話似乎帶有諷刺的味道。因他對有關耶穌的事情已經感到厭倦,所以他說:看守的兵在這裡。你們可以得到。他仿佛是在說:讓我到此為止,你們帶著看守的兵去吧!你們要把墳墓把守妥當,那就盡你們所能的去作吧! 66節:「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這些假冒為善的人既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又怕耶穌真的會從死裡復活。他們是色厲內荏,外表強硬,而內心怯懦。他們在矛盾之中,終於演了一場最後的醜劇:他們就去,在堵墓門口的大石頭上蓋了印,封閉那墓(參看但6:17);帶著看守的兵將墳墓把守妥當。然而神的能力高過他們的詭計。他們以為是萬無一失的安排,神使之轉化成,為耶穌的復活提供了不容置疑的證據。他們的這一舉動,更確定了耶穌復活的真實性,卻使惡人的道路彎曲(詩146:9)。 《馬太福音讀經記錄》第二十七章(蔣繼書) 主耶穌被釘十字架 1-2節:「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
耶穌,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 下,死刑必需是按羅馬帝國法律審判。 按照約翰福音十八章28節,眾人將耶穌,從大祭司該亞法那里往
彼拉多的衙門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 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3-10節:賣耶穌的猶大,很可能是跟隨耶穌進到大祭司院內,因此
他能聽見大祭司要治死耶穌,並將把耶穌交給彼拉多,猶大就後悔(只 是懊悔,而不是悔改,悔改原文是思想改變),認為主耶穌是無罪 的,他為了貪卅塊錢,而使無罪的耶穌將被治死。對耶穌的血,猶大是有罪,因此他將卅塊錢拿回給祭司長和長老,但祭司長和長老不接受這
錢,猶大將銀錢丟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猶大應該向耶穌認罪,他不該 吊死。他這樣作完全是受撒但迷惑。 祭司長拾起銀錢說,這錢是賣無罪之人的血價,不可放在聖殿的庫
里,用以買了 戶的一塊田,為埋葬外鄉人用,外鄉人就是寄居者。這 正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亞十一12-13)。 11-26節:主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和作假見證的人面前什麼都不回 答,只當大祭司問祂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祂才回答是(太廿六62) 。 現在祂在彼拉多面前,祭司長和長老也控告祂,祂也是什麼都不回答。 只有當彼拉多問祂, 「 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說「你說的是」
。 神藉摩西在申命記十八章15節說「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弟兄中 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使徒行傳三章22節, 彼得說「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 知像我,凡祂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
從民中全然滅絕。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說到這些 日子⋯⋯神既興起他的僕人(兒子),就先差祂到你們這里 來⋯⋯」。彼得的話表明摩西說的那位先知就是基督。
約翰福音一章40節:「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 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 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
們遇見彌賽亞了』」,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就是希臘文的基督。意思是 受膏者。 西番亞書三章15節「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趕出你的仇敵;
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中間。」這是神藉先知預言,耶和華將是以色 列的王,王應該受膏,主耶穌是受膏者(路四18)。因此以色列人都
知道,也在等候神為他們預備的王──彌賽亞。 「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里?」(太二2)東方博士尋找 猶太人的王。
「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要來,祂來了,必將一切事都告訴我們, 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祂」(約四25),主耶穌自己說祂就是彌賽
亞。 但是猶太人不承認他是王,「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 們的王。他們喊 說,除掉他⋯⋯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十九 14-15)。 主耶穌是來作真猶太人的王(羅二28,29),祂是萬王之王, 萬主之主。 彼拉多審判主耶穌: 11-14節:約翰福音十八29節,彼拉多從衙門出來,叫猶太人按猶 太人的律法審問主耶穌。但猶太人拒絕,他們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 柄」 (約十八31),證明猶太人要處死主。彼拉多又進衙門,叫耶穌 來,對祂說 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告訴他「我是王,我為此而生」 (約十八33-37)。 彼拉多又出衙門對猶太人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十八 38)罪原文是「緣由」。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這人作了什麼
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什麼該死的罪來,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路廿三22)。因為彼拉多知道猶太人是嫉妒耶穌(太廿七18)最 後猶太人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 了勝(路廿三 23)。 彼拉多雖然知道耶穌沒有罪,而且彼拉多的妻子,打發人告訴彼拉 多,「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太廿七19)。又彼拉多聽說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就越發害怕(約十九7-8),但彼拉多為了要叫眾
人喜悅,就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可十五15)。因此彼拉 多是有罪的,儘管他在眾人面前洗手,表明流主耶穌血的罪不歸他。
「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十九11),從主耶穌這句 話證明彼拉多有罪,也證明大祭司長和長老罪更重,這節經文的罪字,
是神定罪的罪字。 15-21節:猶太人要求釋放殺人作亂的巴拉巴(可十五7)
「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 他們,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 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馬太福音十二章14節:「法利賽人出 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這節經文告訴我們猶太人已起意要除 滅耶穌,因此馬太福音十二章46節到50節「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表徵主耶穌和猶太人的肉身關係了結。
因此福音要傳給遵行天父旨意的人。 馬太福音廿七章當猶太人最終要除滅耶穌時,祭司長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十九14-15)表徵主耶穌這位王也被猶太人拒
絕了。所以主耶穌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表明猶太人是屬世界的,猶 太國也是屬世界的。基督這位王是屬天的,祂的國是天國。 進天國的人乃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太七21)。遵行天父旨意表 示是順服神的人。順服神的人,是自願讓神在他身上掌權的人。他的 靈、魂、體是受神管理的,因而他就是活在天國里的人。「從施洗約
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到了」 。 (太十 一 12)「天國的實際」存在不是將來,乃是現在。「天國的實現」
是在主耶穌第二次再來建立的(啟十一15)千年國度。 24-25節主耶穌被定罪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 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 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 罪不在我,原文是「我是無辜的」。
你們承當吧,原文是「你們看見了」。 猶太人願意活在律法以下,拒絕了恩典。主耶穌帶來了恩典,凡是 拒絕恩典的人將活在律法之下,按律法受審判,(羅二12-13),因 此主耶穌的血,將按照律法的要求,歸到他們和他們子孫身上。 這兩千年來猶太人的遭遇是按律法受審判。 26-31節:主耶穌受刑,按照羅馬對待死囚的法律受刑,受刑前先 受戲弄。 耶穌先被鞭打,身體受鞭傷。 脫了耶穌的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的袍子,朱紅色代表罪(賽一 18),這是戲弄祂。 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荊棘代表咒詛,它的刺叫耶穌的頭 受痛苦(創三 18), 馬可福音十五章17節,說「他們給祂穿上紫袍⋯⋯就慶賀祂說, 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原文沒有袍字,紫色代表王的顏色,(歌三9-10)表明他們戲弄 主耶穌,用兩件袍戲弄。 王應該有冠冕,可是主耶穌戴的是荊棘冠冕。他們用葦子打祂的
頭,使刺更深入肉。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里,王應該手中有權杖(民廿一18,廿四17,詩六十7)。但耶穌手中拿的卻是葦子,葦子 是河邊生長很賤的。約旦河邊的葦子,有竹竿般粗,不易折斷。
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 在希律那里,他們戲弄祂,曾給祂穿上華麗衣服(路廿三11) 。 馬太福音記載的是朱紅色袍子,約翰福音十九章2節記載,兵丁給 主耶穌穿的是紫色衣服(原文不是袍子是衣服)。因此很可能兩件同 時穿,或分開穿。馬太主要從贖罪來記載,約翰和馬可
重「王穿紫 色」來記載。 兵丁戲弄主耶穌,嘲笑祂是猶太人的王。冠冕、袍子、葦子都是為 王用的。 主耶穌是天國的王,是所有真猶太人的王,在祂的國度里有神的旨
意通行。為此祂忍受從世界來的羞辱,祂沒有一句怨言,祂的魂(思 想、感情、意志)受到為難。但祂為 那個國度,祂情願忍受從人來 的各種責難,逆來順受。祂的魂是安息的,所以祂沒有被激動,沒有反
抗的言語和行為。祂的眼睛,口,耳,四肢都是在聖靈管制下。這是每 個願跟隨主,肯背起十字架的人的榜樣,是天國子民的榜樣,求神開我 們的眼,光照我們。 32節:「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 強他同去,好背 耶穌的十字架」 。 33節:「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 關於古利奈人西門,古利奈是非洲北部利比亞國的一城市。 馬可福音十五章21節「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歷山大和魯 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 耶穌的 十字架」。
羅馬書十六章13節「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 親就是我的母親」。 從以上經節看,古利奈人西門當天從鄉下來,經過主耶穌走向各各
他的路上。開始是主耶穌自己背十字架(約十九17)。但古利奈人西 門被勉強背十字架。路加福音23章26節「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 在他身上,叫他背 跟隨耶穌」。西門是個鄉下人,耶路撒冷是個大
城市,看來當時的西門是被欺負。感謝神,這是神安排的一個拯救西門 的機會。主耶穌周圍的人,大多是反對祂,要把祂釘十字架的人。但西門卻為主耶穌效勞,雖然勉強卻蒙福,他背
十字架跟隨主耶穌,因 此,他得救了。保羅在羅馬書中專門問他兒子魯孚和他妻子的安。 許多基督徒怕十字架,怕背十字架,有時也勉強地背。但感謝主, 只要實際背了十字架的人,都是蒙恩的人。
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是髑髏地。 34節:「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醋,給耶穌喝,祂嚐了,就不肯 喝」,原文不是醋,是酒。
苦膽調和的酒可以減輕釘十字架的痛。主耶穌先嚐了,知道是苦膽 調和的酒,祂不願喝。 一個背十字架的人,不該用人的辦法來減輕十字架的苦。在背十 字架時,尋找人的安慰,尋找娛樂,尋找同情,申冤等等的做法,是人
的十字架,不是背主的十字架。一個從靈里背十字架的人,是沒有苦的 感覺,他是站在神那邊來接受十字架,他看十字架是神給的,不是人給 的,所以他里面沒有對人的冤屈。他反而在受苦(肉體和魂的苦)時
說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 35節:「他們既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 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是早晨九點鐘,「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 初的時候」(可十五25)。猶太人按照當時羅馬人計算時間,是把一
天24小時分為兩個12小時。從早晨7點開始是第一小時,巳初是第三 小時,就是現在的9點鐘。午正就是現在的12點鐘,申初就是現在的下 午3點鐘。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總共經過6小時,從上午9點到下午3點。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分為四份,每兵一 份。又拿祂的里衣,這件里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 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
,這要應驗經上的話 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約十九23)。這是詩 篇廿二篇18節的話,主耶穌的衣服,代表祂在地上完全的義行,是不會 被分裂撕開的。 36節:「又坐在那里看守祂」,四個兵丁看守祂,一直等祂斷
氣。 37節:「在祂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 祂的罪狀,說,這是猶 太人的王耶穌」 。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
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猶太人 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祂自己說,我是猶 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約十九19)。路 加福音廿三章36節「兵丁也戲弄祂,上前拿醋給祂喝,說, 若是猶
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這是撒但試探主耶穌的口氣。 「 若是 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這是撒但藉
兵丁來試探主耶穌。 「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 救自己吧!」(路廿三35)。 39節:「從那里經過的人,譏誚祂,搖 頭說, 這拆毀聖殿三 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 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
來吧」。 41節:「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 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
祂。祂倚靠神,神若喜悅祂,現在可以救祂,因為祂曾說,我是神的兒 子」。 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也應該不受從撒但,世界,人來的試探, 「不給魔鬼留地步」(弗四 27)。「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 你們逃跑了」(雅四7)。特別是當撒但用驕傲來試探我們,「你如
是⋯⋯」。 38節:「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 在左邊。」 44節:「那和祂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祂」。
路加福音廿三章39節「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 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
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 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 候,求 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
了」。 「樂園」這字在新約聖經中用了三次: 第一次是路加福音廿三39 第二次是林後十二4 第三次是啟二7 林後十二4是說保羅被提到樂園里,聽到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
的。當時保羅是在身內(全人提上去)或是身外(身體未提上去, 靈或魂上去),他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保羅去的樂園,是人活 的時候去的,不是死後去的。 啟二7是神將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給以弗所教會的得勝者吃,不 是死後進入樂園。 惟有路加福音廿三39是主耶穌死後去的地方。 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財主和拉撒路的事,他們死後都去到陰
間。但財主所去的地方,是陰間受苦的地方;拉撒路被天使帶去,放在 亞伯拉罕懷里。亞伯拉罕對財主說,拉撒路如今在這里得安慰,而且兩 邊有深淵相隔,不能來往。說明人死後要去到陰間,主耶穌死後也去了
陰間(徒二30),但不撇在陰間而復活了。因此,主耶穌對一個強盜 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既是死了就去陰間,陰間有一個地方,
主耶穌稱為樂園,所以陰間的樂園是拉撒路所得安慰的地方。也說明悔 改的強盜得救了。 45節:「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
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 我」。 主耶穌釘十字架,是從早晨9點到下午3點斷氣,午正是中午12點 鐘,申初是下午3點鐘。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共6小時,9點到12點天沒 有變黑,12點到3點,遍地都黑暗了,約3點鐘主耶穌大聲喊 說「我 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開我」說明遍地黑暗。神的離開是神對主耶 穌的審判,前三個鐘點是受人的審判。
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共說了七句話,前三句,後四句。 9-12點鐘說了三句話: 第一句「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路 廿三34);赦免人的罪。 第二句「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里了」(路廿三43);救贖願悔
改接受主的強盜。 第三句「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十九 26);安排門徒。 12-3點鐘說了四句話: 第四句「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可十五34-36,太
廿七46);神的審判。 第五句「我渴了」(約十九28);神離棄後的「渴」。
第六句「成了」(約十九 30);神交付的工作以完成。 第七句「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 手里」(路廿三46);原 文沒有魂字,將靈交與父。 關於主耶穌將靈交與父而沒有將魂交與父: 使徒行傳二章27節「因 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原文沒有 靈字),也不叫 的聖者見朽壞」「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 說,祂的靈魂(原文沒有祂的靈魂四個字)不撇在陰間,祂的肉體也
不見朽壞」(徒二31)。以上經文引用詩篇十六10。以上幾處經文
是證明基督要從死里復活。因此祂雖然經過陰間,但祂的魂不撇在陰 間。從這經文看,去到陰間的是主耶穌的魂,主耶穌的靈已交給父神。 同時司提反在被石頭打的時候,是將靈交與主耶穌(徒七59),沒有 交魂。從這些經文看,人在死時,靈、魂、體的去處是不同的。 基督徒的靈是與主耶穌在一起(腓一23,徒七59)。非基督徒 的靈是集中在監獄(彼前三19-20),「監獄」原文是看管在一個 地方。 基督徒的魂是去到陰間的樂園(路廿三43,十六23-26)。 非基督徒的魂是去到陰間受苦的地方(路十六23-26)。
人的肉身是要毀壞的(無論基督徒或是非基督徒)(林前十五 50)。 基督徒復活是靈體(林前十五42-44,腓三21)。 50-53節:「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
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 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里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 顯現」。 氣就斷了,希臘文靈、氣、風都是一個字,這里譯為斷了氣。
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殿里的幔子是將聖所與至聖 所隔開,大祭司每年只能進至聖所一次(來九7),因為至聖所里面有約櫃和施恩座,是神所在的地方,是聖潔的,是人不能去的。大祭司
進去,必須帶 牛羊的血。現在藉 主耶穌的死,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 又活的道路進入至聖所,因此幔子裂開了,幔子裂開表明基督的身體裂 開。 「弟兄們,我們既因 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
祂 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 (來 十七 19,20)。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21節向父禱告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 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們也在我們里面」,神的目的 是要祂所造的人和神的關係是「一」,(原文沒有合字);而這個
一又是里面的。當主耶穌帶 血肉之體在地上,祂周圍有許多門徒,主 耶穌也賜給他們永生(約十28,十七3),但聖靈尚未賜下(約七 39),門徒與主的關係仍隔 肉體,主不能進到門徒里面,門徒也不
能進到主里面,必須等主耶穌復活,門徒受了聖靈(約廿22),神才 藉 三一神的第三位進入人里面。基督徒在聖靈里與主同住,與主合
一。門徒什麼時候能進入主里面,那就要等到門徒的身體改變成靈體, (林前十五51,44,腓三21),就如啟示錄廿一章3節,神要與人同
住,直到永永遠遠。 因此希伯來書把主耶穌的身體比作聖殿里的幔子,當聖殿里的幔子 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表徵在至聖所里的神,可以直接讓人敬拜,中間沒 有任何阻隔。而主耶穌經過十字架,身體被裂開後,神的生命和聖靈就
可以直接進入人的里面。 約十九章33節,當兵丁用槍刺主的肋旁(實際是心臟)就有血 與水流出來,血是為了洗淨我們的罪,水是代表生命。 51節:地也震動,神的兒子,造物的主,為 被造擔罪而死。地是 被造,在造物主的面前發生震動,神的聲音可以震動地(出十九18) 。 神又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震動地,還要震動天」(來十二26-27)。只
有出於神的才不會被震動。 地震動,磐石崩裂,說明被造之物在造物主的面前,是站立不住 的。 52節:「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特要藉 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來二14)因此已睡的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這些從墳墓里出
來的聖徒,表明主耶穌藉 死把死廢去,他們就像伯大尼的拉撒路從墳 墓里出來,表徵「主是生命,主是復活」(約十一25,43),拉撒 路起來不是變成靈體,仍然是肉體,還會再死。因而這些聖徒仍然還會 再死。聖徒死而又起來,證明主勝過死亡。 肉體變成靈體必須在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十五50-53,帖 前四16)那時基督徒成為靈體,永遠不會改變,和主的榮耀身體相似
(腓三 21)。 54節:「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
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 「對面站 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 的兒子」(可十五
39)。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路 廿三 47)。 「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
胸回去了」(路廿 三 48)。 主耶穌的死和其他釘十字架的人的死是有分別的;殿里的幔子裂為 兩半,遍地都黑暗了,地震動,磐石崩裂,墳墓開了,這都在主耶穌大
聲喊叫,斷氣時出現,使釘祂十字架的百夫長不得不承認主耶穌是神的 兒子,從人來說,祂是義人,祂是不該釘十字架的,因此眾人為祂捶 胸。這是百夫長和眾人良心的審判,是神使他們的良心受審判。 55節:「有好些婦女在那里,遠遠的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 耶穌來服事祂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
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還有些婦女,遠遠的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 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就是耶穌在加利利跟隨祂服事祂的
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里觀看」(可十五 40)。 「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
祂來的婦女們,都遠 遠的站 看這些事」(路廿三 49)。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祂母親與祂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
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約十九25)。 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路八3)。
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就是主耶穌肉身的母親(太十三 55)。 「這不是木匠的兒子麼,祂母親不是叫馬利亞麼,祂弟兄們不是叫
雅各,約西,西門,猶大麼」(太十三55,可六3)。 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就是使徒雅各和約翰的母親。
主耶穌母親的妹妹很可能就是撒羅米(可十五40)。 57節,「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
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 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里,就是 他鑿在磐石里的,他又把大石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亞利馬太 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義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 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
穌死了久不久。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約瑟 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 墓里,又輥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可十五42)。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 為,他並沒有服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人
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 的墳墓里,那里從來沒有葬過人」(路廿三50)。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 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又有尼哥 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見耶穌的,帶
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他們就照 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 了。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里有一座新墳墓,是從
來沒有葬過人的,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 穌安放在那里」(約十九 38)。 亞利馬太人約瑟是猶太人,是暗中作門徒,他是放膽去求耶穌的身
體,然後將主耶穌的身體,安放在他自己的新墳墓中,表明他不是暗中 作門徒了。 先知以賽亞預言主耶穌葬於財主墳墓: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 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五三9,太廿七57)。 61節: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里,對
墳墓坐 ,那 個馬利亞是主耶穌肉身的母親(太廿七56) 。 62節:「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
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 的時候,曾說,三 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穩當,直到第三日恐怕祂的門 徒來把祂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祂從死里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
惑,比先前的更厲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 能的把守穩當。他們就帶 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穩 當」。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要用人的辦法阻擋復活,是註定失敗(太廿八 4)。因為他們是抵擋神。-- 蔣繼書《馬太福音讀經記錄》 一個假使徒 計志文
經文:馬大福音廿七章3—10節 論到猶大,雖然忝列在十二門徒之一,然而他的名字深為世人所忌,有許多人喜歡取名彼得,雅各,約翰,但從無人名為猶大。為父母者每逢為他的兒子命名時,亦是如此。為甚麼?因為猶大曾犯了賣師欺友的大罪,為人所不齒,為人所厭惡。但可惜現在好多人,雖然不喜名為猶大,但實際的行為皆步猶大的後塵。正如提摩太后書第三章所記。「末世的日子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賣主賣友,任意妄為……」似此種種惡行,雖未名為猶大,實際都是猶大了。現在要分段詳述猶大的生命於下。 第一段 猶大特別的福氣 ㈠是猶太人—— 猶太人的福氣最大,因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得神的應許,作萬國的福源,不但如此,猶太人也是自幼能認識神是獨一的真神,此種福氣遠非世人所能及,因為世界上有好多國家,對於敬拜神的觀念尚是模糊不清,尤其是印度更為可憐,甚至有化終身尋神,不得一遇,不知如何入門?我記得有一次,有一傳道人告訴我說:「在印度國中,有一旅行者,有一天將出門時見天色不佳,恐怕下雨,故帶一雨傘隨身,行至中途,果遇滂沱大雨,此人即張傘禦之,但因雨下過大,不但上身淋漓,腳下亦感難行,是時路旁適有一空缸,於是即蹲在缸裡躲雨,頗稱穩妥,上下雨水皆不能浸入。及至雲消雨霽後,始再起行。少頃回來,又過該處,見許多婦女跪在缸之周圍燒香叩拜,此人心覺希奇,問他們為何如此,許多人齊聲應說,因此缸有神,不然,何以天下偌大之雨,獨此缸無水呢?」後此人詳為解釋,眾人始恍然憬悟。啊!現在有好多人走了這樣的道路,憑著一知半解的,誤認萬物皆神。可惜!可惜!猶太人不是如此,他們自幼即認識神。這個猶大雖處這樣的境地,可惜猶大還是猶大,不但如此,他也是能認識主,你看他的福氣多大。有一次我見許多小孩子在一塊玩,我就問他們神為何造人?他們中間有人答說:「是造人吃飯。」亦有人說:「走路,說話。」總言之他們都是無知的答案,殊不知以賽亞書告訴我們說:「神造人的目的是要榮耀祂。」但可惜現在的人卻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世界充滿了罪惡,污穢,故神以亞伯拉罕為標準,特召祂從本家、本鄉出來,意思是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物質,猶大雖然明白這一切,但猶大還是猶大,現在好多人也是如此,雖然能讀經,祈禱,唱詩,有時也能作光知講道,可是罪仍在心中,猶大還是猶大。 ㈡是耶穌門徒—— (1)他天天可見耶穌——看見耶穌本不是一樁平常的事情,因為耶穌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但猶大不但能得一面之緣,而且天天得見祂,祂的福氣何等大咧!我記得在小孩子時代,風聞有一種碧眼睛,高鼻子的人來到中國,我那時常常想要看看他們,到底是怎麼樣的人,可惜無法看見:心中很引以為憾,此猶大也許當耶穌未來時,心中也盼望彌賽亞快來,復興猶太國度,現在他天天可見了,按理若將日常所見到的事蹟,對人見證,足夠救人靈魂,但可惜猶大不是如此。 (2)他天天可聽耶穌—雖雲耳聞不如目擊。然而耳聞亦為要緊,我當孩提時代,常感覺得到看看外國人固然快樂,但得聽到他說話的聲音,則更為快樂,我尚記得,有一次有一個人從東三省來,對我講論柬三省嚴寒時的狀況,他說:「看過極冷時,甚至鼻子都會冷掉。」我那時聽得真是津津有味,但耶穌不是外國人,亦不是東三省人,而是祂所講論的不是屬地的,祂乃是屬天的,所講的是屬靈的事情,按理若將所聽的去告訴人,也足能救人靈魂。可惜猶大不是如此。 (3)他天天可觀察耶穌的舉動——記得有一次施洗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當時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猶大也看見了主,猶大正如自幼即生長在宗教家庭的人,耶穌所行的事蹟,如醫病,趕鬼,使瞎眼得見……,等等,猶大無不在旁目擊,耶穌曾說過:「即或不信我,也當因我所行的事而信我。」猶大若將這一些事蹟告訴人,亦足能救人靈魂,但可惜猶大不是如此。仍沒悔改他的罪。 (4)天天被耶穌祈禱——我在各地領奮興會時,有許多人要我幫他們禱告,他們覺得為他禱告是很得幫助的,但耶穌禱告不像我們的禱告,祂是大有能力的禱告,猶大若得耶穌禱告的精神,也足夠救人靈魂,但可惜猶大不然,在此看來。一個人若不悔改,即有耶穌為之禱告,亦是無用的。 ㈢為耶穌的司庫—— 在聖經上告訴我們,猶大是管錢袋的。猶大被耶穌如此重視,理應感激不盡,但猶大反而賣主,一個人真的感神的恩,應當賣卻自己,可惜猶大不然,反而賣主。 第二段 猶大的嗜好 ㈠愛錢—— 猶大的嗜好,在經上雖無明文記載,然而看他的舉動,實是愛錢無疑,他外表雖跟耶穌,然而目的是在金錢,如同現在有許多傳道人,身是傳道,牧師,口口聲聲犧牲自己、然而心裡不斷的計算薪水高低啊!這都是猶大的心跡,聖經上明明告訴我們,若愛主不能勝過於一切……就不配作主的門徒,神所以要亞伯拉罕奉獻以撒,也是為此緣故。恐怕亞伯拉罕因老年生以撒,心中疼愛非常,因愛子的緣故 致靈交漸形冷淡,禱告也不像以前熱切,照樣我們心中若是有所愛的,勢必同蹈此轍;所以我們當竭力的克己。我從前若遇有人譏評我,心中就感覺非常難受,但現在不然,為何呢?因為現在沒有我自己了。猶大雖然天天聽耶穌講道,但是因為一心在錢,所以聽不進去,至終成為假冒為善者。 ㈡愛田—— 何以知他愛田呢?請看使徒行傳第一章18節,「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可惜現在好多人貪愛田產,甚至傳道人也是如此,所以聽道時,耳在聽道,心卻想田,恐怕耶穌在山上講道時是說:「天國近了,你們常積財於天。」但猶大竟改之為積財買田,可惜!可惜!現在有許多人是如此的!把聖經的精意改變,作為自己嗜好的護符,我記得一次有一人向我強辯說:「煙可以吃得,因為聖經告訴我們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才能污穢人。』」 「還有人拿保羅對提摩太說:「若是胃口不好可以喝些微酒」的話,來作喝酒的護符,更有人說:「耶穌可以變酒,為甚麼我們不可以喝酒呢?」唉!聖經本是對人都有益處的,但魔鬼竟用之為人絆腳石,殊為可惜!同樣一個人若不肯真心悔改,聖經對於他亦是變為絆腳石。 ㈢喜歡為大—— 他因為喜歡為大,所以結起黨來,記得有一次西庇太兒子的母親上來拜耶穌,要舉薦她的兩個兒子,當耶穌得國時坐在左右邊,那十個門徒一聽這話,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為甚麼如此呢?因為自己喜歡為大,喜高務大的人,最易墮落魔鬼的圈套,這是實在的,因為魔鬼不能吞吃謙卑的人,只能吃驕傲的人。好像有一次有兩隻鳥,有一天飛過海邊,看見沙灘邊有一大蚌,此兩隻鳥垂涎,但是彀厚不能啄破,所以兩鳥相議,將此蚌由沙灘邊抬到半空中,以後再掉下落在大石上,使轂破肉出,而後吃之,當我想到此一段故事時,同時想起:『拾得高,跌得重』,此語的確不錯,猶大所以失敗,就是好大的緣故。 第三段 猶大的懼怕 ㈠懼怕禱告—— 一個人靈性有疾病時,看禱告會好像一股苦藥,所以看一個人不敢赴禱告會,就知道他心中有毛病了。 ㈡懼怕奮興會—— 這是實在的事實,凡是心中有罪的人,最怕奮興會,因為講罪,不悔改要沈淪,他抵當不了。聽著難受。怕去,也是不願去赴奮興會。 ㈢懼怕趕鬼—— 為甚麼他怕趕鬼呢?因為自己心中有鬼,所以怕鬼。一個未被聖靈充滿的人。實無資格說聖靈的事,照樣一個未聖潔的人,也不能領人聖潔。好像從前有一個牧師被人請去趕鬼,當他到被鬼附的人面前時,鬼反起來趕他,那個牧師問他為何不走?鬼說:「你心中亦有鬼,何能趕我呢?」牧師說:「我有什麼鬼呢?」鬼說:「你衣袋中還有煙管哩!」這個牧師被鬼說破他的毛病後,果然面紅而退,不敢再作一聲。諸位:「你們心中有否此種毛病呢?若是有,請你趕快丟掉,免致反被鬼敢。」 第四段 猶大的失敗 ㈠常常偷錢 一個人若是常常偷錢,自然是失敗的起頭,但此猶大反看為家常便飯,不以為罪。啊!一個小人看罪惡,是極大的危險!殊不知小罪既能犯,大罪豈不能犯嗎?可惜現在好多人,蹈入此種迷途,而不知醒悟。 ㈡假冒為善——
你看有一次有一女人拿香膏來膏耶穌,猶大一見眼紅,竭力的阻擋,要把此款移作周濟窮人,其實他的用意不是為窮人,是為要飽滿自己的錢囊。一個假冒為善的人,多是心口不一致的,希望我們在世為人,能步步留神,不要被罪捆住。 ㈢貪愛世界—— 猶大跟從耶穌,起初的目的,想從耶穌裡得到世界上的好處,嗣後看耶穌有點時運不濟,到處被人反對,大勢將去,前途堪虞,所以就想法預防後路,與祭司長往來,希望在失勢時,可以得其扶助。今天亦希望諸位:不要作此類的人,當永遠跟主,無論光景如何都要跟主。 第五段 耶穌的奮興 ㈠奮興會 在此段中可看出,人不能怪一個奮興家沒有口才,所以不能感動人;若是有罪在心,就是耶穌講道也是無用的。你看猶大三年之久跟耶穌,天天聽耶穌講道,並且耶穌講道非比尋常人講道,祂是直接講罪,不但直接,而且明明講罪,有一次耶穌問門徒說:「你們也要離開我麼?」彼得應說:「禰是基督,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要跟誰昵?」但耶穌告訴他們說:「你們中間有人要賣我。」我想那時猶大心中定必跳動不安,但可惜仍不悔改,猶大為何心硬如此呢?因為目的在田,所以不肯悔改,甚至有一次耶穌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只是猶大仍不悔改,如同現在有好多人也是如此,聽道聽得紮心了,因為心中有所戀慕,亦不肯拋棄而悔改。 ㈡見證會—— 當猶大跟耶穌時,曾親眼見過許多蒙恩的人作見證,如有人把價值卅兩的香膏獻與主等……猶大看到這裡,理應心中受感動,但可惜猶大還不認罪。 ㈢愛的奮興會—— 有一次耶穌用水為他洗足,藉此或可感動他的心。最後有一次的奮興會,是耶穌在末後五分鐘中稱他為朋友,盼望他受感動而悔改,但可惜猶大心硬如石,不肯回頭。 第六段 猶大的悔改 ㈠丟錢—— 猶大此時見耶穌無辜受死,良心受責,就跑到祭司長那裡,想將原銀退還,但是不得要領,所以將銀子丟在聖殿裡,希圖藉此可以卸責,可惜他心中的錢還不丟棄,他所丟的,不過是想將犯罪的責任卸卻而已。 ㈡吊死—— 他因心中非常難受,無法消除,故走了極端的道路,出去吊死了。這是犯罪人結局的一幅圓,還有一幅就是他的靈魂是在地獄裡。我想那時候,猶大一看此銀,連想到耶穌一切的美德,看此銀子是有血的,心中非常害怕,所以急忙丟下。但是心中不舍,又拿起來一看,仍見血跡淋淋,可惜至終不肯悔改,以至走了滅亡的道路。諸位!你們心中有猶大麼?請你們自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