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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第一章拾穗

 

【可一1「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

    起头:就跟创世记中一样,神正要开始新的创造工作(Minear)。头一个子句除了作为本书的书名(我们应该要注意的是:这书名是耶稣基督的福音,而不是我们惯称的马可福音)之外,也是其内容之撮要。福音是消息音信。有些旧约圣经证据显示出:这个字在早期通常应该作给带来好消息的奖赏

  这个好消息的主题是一个名叫耶稣的人。这个名字相当普遍;在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文字形是约书亚(Joshua);在新约世界的这个希利尼化字形则是从亚兰文的耶书亚(Jeshua)而来的。就一般语源学或历史前例看来,这个名字的意义都是雅威(Yahweh,即中文圣经之耶和华)是救恩。神所任命、差遣,在神的百姓有需要之时拯救他们的那个领袖,就获赐这个名字(书一12)。摩西不能做到的,约书亚会继续完成;在这一点上,耶稣这个名字更适合于即将要出现的这位救主。

  耶稣不单是要成为救主,祂也要成为神在地上所指派的代理。这种为了特殊的任务而被挑选出来的身分,是从受膏的角度来描述的,就像旧约时代的君王或祭司都必须受膏一样。这种观念与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都非常普遍,偶尔会以闪语字形弥赛亚出现,但更普遍的乃是基督(Christ),或带有冠词的这基督The Christ),这个字是从希腊文字根Chrio而来的,其意义与希伯来文字根mashah相同,都是膏抹的意思。──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福音”就是“好消息”。教会向世人传扬的大喜信息,是耶稣基督来作人类的救主。这位耶稣与历史上任何伟大的人物不同,因祂是“神的儿子”(三11;五7;十五39)。福音随着祂的工作而开始。──《启导本圣经注释》

         马可福音是一卷强调作为仆人的耶稣的行动的福音书。本书是为罗马人而写的<绪论,概述及钥词>。如此看来马太福音是从救赎史的观点,约翰福音是从哲学、神学观点,路加福音是从历史的观点,本书是从权柄与能力的观点描绘耶稣,不论从哪个侧面,都使我们认识到耶稣是我们唯一的拯救者。本书不愧为强调行动的福音书,没有绪论,单刀直入地从耶稣的开路先锋施洗约翰的登场开始记录。一1起着全书的导言作用。神的儿子:应在旧约圣经的背景和当时罗马文化的背景下理解。这个词在旧约中作为一个普通名词,指合神旨意的天使的存在(6:1-4;伯一6;1)或被拣选的百姓(14:1;3:19;何一10;11);但作为固有名词,这个称呼唯独指弥赛亚,意味着耶稣是三位一体之神中的第二位(3:35;撒下7:14;诗二7)。另一方面,罗马人将伟人或英雄视为有别于普通人的神的儿子。因此“神的儿子”一词,能够毫无阻碍地成为向没有独一神和弥赛亚思想的外邦人介绍耶稣的用语。耶稣:指有血肉之体的一个人的名字,显明耶稣的人性;基督:显明了耶稣的神性起源,即耶稣是由神膏抹而立的<附录 教义词典,基督的名字> ──《圣经精读本》

 

【可一23这里所引用来提供必要环结之圣经预言,主要并不是论到耶稣,而是与施洗约翰有关。马可彷佛是要我们明白:福音时代是由约翰引入的。马可并没有像其它福音书一样充分记载施洗约翰的事,但是这节经文把约翰的重要性表现得同样清楚、明显。施洗约翰乃是神的使者,也是弥赛亚的先锋;他的地位虽然不被犹太当局所承认,在这里却很清楚地说明了。他的任务是要为神预备道路,而他的方法乃是传道;他讲道的内容是严厉而毫不妥协的,呼召所有人为着神的来临而预备自己,转离他们邪恶的道路,回头归向神。──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施洗约翰是福音的先驱。这是全本书中唯一由作者直接引用旧约的地方;见《玛拉基书》三1;《以赛亚书》四十3。原文用现在式写“记着说”,指出先知所预言的是个不变的事实。──《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2-3马可福音一章2~3节的话是以赛亚先知说的呢?还是玛拉基先知说的呢?】

    一、有许多古卷是没有“以赛亚”这名字,英文圣经便是根据那些古卷。中文圣经也有几个小字注明“有古卷无以赛亚三字”。同时原文“先知”一词是多数字,表示马可所引用的先知豫言不只一位,因此“以赛亚”一名是译经者所加,不是马可所写。

    二、这两节圣经中第2节是引用玛拉基书三章l节,第3节是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但玛拉基豫言所说“预备道路”一句,在马可心目中认为中引用以赛亚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两句话的思想,因此玛拉基的话也可说是以赛亚的话。至于先知一词为多数字,这是犹太人说话的一种习惯,“正如先知们所说”。――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一2~8施洗约翰:他并不是与耶稣具有同等身份的神的仆人,如同古时君王外出时其仆人先行在前面预备道路一样,约翰也是预备耶稣之路的使者。关于施洗约翰的登场及事工可先阅读太3:1-12,综合参照路3:1-18;约一15-34;3:22-36等。符类福音主要涉及了施洗约翰的先锋事工,约翰福音则关注施洗约翰见证耶稣的具体内容,让我们清楚地看到 :①约翰当时十分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蒙召的意义和工作的内容。②为了自己所蒙的呼召,放弃世上的一切,冒着危险投身到使命中。③深知自己的有限性,谦卑地将荣耀归于主,唯独见证主。我们可从此处看到为主作工者当有的态度。 ──《圣经精读本》

 

【可一4「照这话,约翰来了,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约翰的洗礼,只是后期犹太教的一种入门的、洁净的仪式,乃是他所传讲之信息外在的一个记号与象征。他呼召他的听众,要在内心与目的上有所改变,这将会使他们的罪恶可以蒙神赦免;而且从一般的福音传统也可以清楚看见:约翰也要求人的生活要有改变,作为内心真实改变的凭据。──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4;太三13;约一28;三23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村”。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节),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纪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一45施洗约翰出身祭司家庭,为耶稣远亲,比耶稣年长约半岁(路一章)。他被呼召作先知,预备人心接受基督(太十一11)。

    约翰传道的“犹太地”(一5;太三1)大约位于犹大山地和死海之间,是犹太人一个叫做爱色尼(又称戒行派)的教派活动的地方。参《路加》一80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58群众们开始的时候对于约翰的信息表现出的反应,显明他实在是列在旧约圣经的先知行列中;群众立刻认定他是带着神的命令而来的。衣着与食物6,以及生活的地方,同样将他标明是属于以利亚与其它沙漠先知的行列(参:王下一8),他那具有末世论与前瞻性意义的讲道也是一样。但是,约翰的讲道有着弥赛亚式的急迫感与逼切感,是古时候那些先知所缺乏的。所有的先知应许神要介入,并藉此建立祂在地上的治权;如今近在眼前了。不但如此,约翰同时还强烈地意识到:就是当他将自己的工作和职事,与他所说之要来的那一位相较之下,就发觉自己这一面是比较不重要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6骆驼毛的衣服是穷人的衣着。在犹太人眼中也是先知的装束(王下一8;亚十三4)。蝗虫为合乎犹太人洁净条例的食物(利十一22),现在的穷人仍吃它。野蜜盛产于巴勒斯坦荒野。──《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7按犹太习俗,客人进门后,由奴仆代解鞋带。施洗约翰谦卑地见证那位将要来的弥赛亚,身分远远高过他。──《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9「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

    耶稣来要接受约翰的洗礼:马可并没有说明耶稣为甚么要这么做;从马太福音看来,这乃是出于祂想要尽诸般的义(太三15),也就是说:要履行神为祂百姓所定的每一个命令。马太福音前一节经文也清楚地说明:就连约翰自己也不同意耶稣需要这种悔改的洗礼的观点。然而,这两个解释在马可较简洁扼要的叙述中都省略了,当时这种神学上的误解可能还没有产生。耶稣接受洗礼,很可能是祂完全与人类认同的一部分;但即或如此,马可也没有强调它,他只是照着他的习惯,毫不修饰地记载了这个事实,却没有解释。克莱恩(Kline)认为这洗礼是犯人裁判法(译注:古代条顿民族试验嫌犯的方式,将犯人的手插入热水中,如不烫伤,便算无罪)的记号,在这种意义下,耶稣的洗礼,就代表着祂接受了神对人类罪恶的一般性审判。这是有可能的,但在上下文中却没有这样的提示。──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拿撒勒是耶稣度过童年的地方(太二23)。──《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9~13记录了耶稣的受洗及受试探(3:13-4:11;3:21-4:13)。简单讲述了耶稣公开事工前的准备。 ──《圣经精读本》

 

【可一1011这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三一论经文之一。圣灵与圣父在此都为圣子作见证。正如神在创世记中是借着祂的话、透过祂的灵来创造(创一23),在神重新创造的新工作伊始,同样也是整个神格的运作。在这里,就在约但河畔,神再次说话,圣灵也再次运行在水面上,一如在创世记中一样(创一2)。马可并未表示,圣灵只在耶稣受洗时降临在祂身上,然而,他也未曾表示,耶稣是因此才成了神的儿子。马可很清楚,耶稣原本就是弥赛亚、神的儿子(一1):他在此处描述的是洗礼之后,耶稣或约翰所见的异象,确认耶稣既存的位格与身分。

    有声音从天上来(11节),结合了论及弥赛亚的诗篇二7与论及受苦仆人的以赛亚书四十二1。这样将两种概念融合在一起甚有创意,完整地说明了耶稣工作的双重性质。译作爱的希腊字agapetos,用在孩子身上时也有独生之意,这在这里格外恰当。希腊文中用来指儿子的另一个字是pais,可以有儿子与仆人两种意思,所以用来描写耶稣更是加倍贴切,马太福音(十二18)与使徒行传(三13)虽然将它用在耶稣身上,马可却根本没有用过这个字,不管其理由为何。──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2《马可》书的一个特色,是用象“催”、“随即”这一类带有紧急性的字眼,来描写耶稣的工作,说明祂如何殷勤不懈,为道奔走。《马太》四1记述同一件事时,用的是“引”字。──《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13「他在旷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并与野兽同在一处;且有天使来伺候他。

    对于希伯来人而言,旷野是个恐怖的幽暗,鬼魔与不洁净之兽类的居所。这里可能还有进一步的思想,就是神的保护,正如神关闭狮子的口,以拯救祂的仆人但以理一样(但六22),祂也要照样保守祂的仆人耶稣,使祂免受野兽的伤害。另一个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经历相似的(尤其是在后期犹太正统人士眼中看来),是有天使来伺候祂9。在其它福音书中,关于这次试探的记载较为详尽(太四章与路四章),而且明确地指出耶稣在旷野这个时期的目的是:在开始执行祂的任务之前,耶稣可以面对祂蒙召成为弥赛亚所涉及的特殊试探,而且得胜。马可再一次表现出简洁而直接的风格。他只是记载了受试探这件事,对它的内容却丝毫未作任何诠释或解释。但若是像黎弗一样说马可的记载是如此简短,几乎无法理解,则必定不正确。其意义相当清楚,尤其是从随后的叙述看来更是如此:以色列──神的儿女──在旷野中虽然失败了,神的儿子耶稣却得胜了。马可知道这些试探的基本内容,似乎是可以确定的(八33)。──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14施洗约翰不畏权势,坚持正义,以致得罪希律王,被捕下监(事见六1729)。耶稣这时已离开受约翰洗礼的犹太地(一5,1213),回到北方的加利利传道。“神的福音”是从神而来的关乎救恩的好消息,也是每个基督徒今天向世人传扬的佳音(罗一1;十五16;林后十一7;帖前二2,89)。──《启导本圣经注释》

         对耶稣三年事工中在犹大地的工作,除了最后受难周期间的记事,马可只字没有提。而直接谈到耶稣在加利利的工作(4:12-17),这部分讲述了耶稣设立十二门徒之前的事工。耶稣开始事工初期,就与当时的宗教领袖产生了严重的矛盾。

         来到加利利……宣传:当时的加利利是一个由卑贱而且宗教方面不虔诚的人聚集的地方。不象犹大地,是有学识、宗教方面敬虔且掌握权力与财富的人聚集生活的地方。因此,加利利受着犹太人的藐视(9:1;4:15)。但耶稣却来到如此不堪的地方传扬福音,这显明:①耶稣来寻找罪人(34:16);②在罪恶显多的地方,显出更多的恩典(5:20);③不管多么污秽的地方,只要耶稣的恩典临到,就可成为圣洁的所在。 ──《圣经精读本》

 

【可一15“神的国”:参《马太》三2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日期满了:此处的日期,指神为了成就自己的计划,使一切内外环境成熟的时刻,并不是可预测的某个特定时间。神在他所定的日子成就一切的事(9:5)。神的国(Kingdom of God):被称为天上的国度或天国。①神国度的定义:国家的三要素是主权,国民,领土。神的国度亦包括这三项。即包含神的统治,选民以及其统治所临到的全部领域。圣经论到天国时,虽包括这三个因素,但大部分情况只强调其中的某一要素,因此有必要明确地加以区分。另一方面,神的国不同于受地理、时间限制的这世界的国家,而是从永远到永远的国度。②神国度的拯救:神是创造者,神的主权与统治权可绝对而完全地临到所有领域<彼前二13,关于领域的主权论>如此以来就会产生疑问:到底哪些是属神的国,哪些不是属神的国?圣经教导我们,因着人类的堕落,罪的统治者撒但管辖着现在的世界。(4:8;4:5;林后4:4)今日撒但的国度虽与神的国度为敌(提前一17;15:3),但归根结底撒但的统治还在神主权之下。总而言之,神的国度特指不属这世界的,得蒙救赎的神的众子女和蒙神祝福的被造世界。③神国的能动性:神的国并非与现在毫无相关,神的国已临到了这世界,现在正在成就着。即神的国度在现今历史中能动地活动着。因此,神的国同时拥有过去性(128;10:18)、现在性(129;17:21)和将来性(19:28)。就是说通过世界末了的最后审判,神的国将完全地降临,但其国度已临到。神的国已经来到,只是尚未完全降临(already not yet)。我们虽已经体验到天上的国度,但是尚未完全体验。 ──《圣经精读本》

 

【可一1620耶稣呼召西门与安得烈成为得人的渔夫(17节;和合本作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虽然耶稣所用的隐喻,可能是由于他们当时职业的特殊情况;但这却也是适用于耶稣每一个门徒的普世性呼召11。渔夫、农夫、建造者、收割者、牧人、管家、仆人:这一切全都是耶稣在福音书中常用的隐喻,每一个隐喻都描述了我们一般基督徒对我们的主,与对我们的同伴之义务的不同层面。

  这两对兄弟都发现到,顺服耶稣的呼召要付上很大的代价;它意味着抛弃他们所喜爱的一切人事物,所有属地的安全感,单纯地交托给耶稣。我们也不能说那些撇下父亲、雇工、船只的人,所舍的比那些只撇下渔网的人更多12,因为两者都是撇下了他们一切所有的;那永远是对基督徒的最低要求(八34)。舍与跟从(18节)与耶稣在第15节的双重呼召悔改、信相呼应(Minear)。

  用现代人的惯用语来说,跟从这个字的意义是同行。为了要与耶稣同行,像以诺与神同行一样(创五22),这些渔夫放弃了地上的一切前途。然而在新约时代,跟从这个动词的确增加了伦理方面的意义,因为走在前头的永远是老师,学生则是跟在后面;所以,它至少暗示着拉比与门徒的关系。──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记录了耶稣呼召四个门徒的事件(5:1-11)。今天不管我们处在什么样的生活状况下,都应该听得到耶稣让我们成为得人的渔夫的呼召(6:8) ──《圣经精读本》

 

【可一19新约中名叫雅各的共有四位:1西庇太的儿子使徒雅各(一19),是使徒约翰的兄弟,后来为希腊王所杀,是使徒中第一位殉道者(徒十二2)。2,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太十3),也是十二使徒之一,称为“小雅各”(十五40),也许身材比西庇太的儿子雅各略小。3,耶稣的弟弟雅各(六3;太十三55;加一19)。耶稣复活后,他和耶稣其余的弟弟才信主(约七5;徒一14);林前十五7)。雅各后来做了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徒十二17;十五13;二十一18;加一19;二9,12),又写了《雅各书》。4,使徒犹大(不是卖主的加略人犹大)的父亲雅各(路六16;徒一13)。──《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21迦百农位于加利利海西北,通往今大马士革的商路上,耶稣和门徒常来这城住宿。

    “会堂”是圣殿被毁、犹太人被掳到北方异教的国家之后,聚集敬拜神的地方。后来返国,会堂之设继续下来。耶稣时代,巴勒斯坦每个城镇都有自己的会堂。会堂后来成了使徒保罗传福音的重要据点(徒十三14;十四1;十七2)。当日管会堂的人多邀请路过的教师参加安息日聚会,耶稣就用这机会向会众讲天国的福音。──《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21~28记录了众人希奇耶稣在会堂中的教训,以及对赶鬼事件的惊叹(4:31-37)。通过这段经文,马可强有力地告诉外邦读者,耶稣不同于一般的教师,他亲自以神的权柄来传扬神的话语;是拥有支配魔鬼与自然的能力的神性存在(7:28,29) ──《圣经精读本》

 

【可一22文士是当时的律法师,也是宗教教师。参《马太》二4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23到底有没有鬼?人死后是否会变鬼?】

    马可福音所记有关“鬼”的事最多,也最生动。下列是一连串的鬼故事:

    一、在迦百农赶鬼,一2l28。二、日落的时候赶鬼,一3234。三、在加利利全地赶鬼,一39。四、给门徒权柄赶鬼,三15。五、鬼王与鬼,三2230。六、猛鬼的故事,五120。七、赶出女儿的鬼,七2430。八、赶出儿子的鬼,九1427。九、赶鬼的原则,九28-29。十、赶出七个鬼,十六9。十-、奉主名赶鬼,十六17。此外,十二、门徒以为耶稣是鬼怪,六49。十三、门徒禁止别人奉主的名赶鬼,九38。似乎马可对于鬼有关事,特别发生兴趣。

    到底有没有鬼?当然有,否则福音书所记的这些生动的鬼故事便是虚构。这些鬼,是魔鬼的使者们,可称之为“魔鬼”。他们跟从魔鬼背叛神之后,便成了这些扰害人的“污鬼”(一27)。他们并非是人死后所变成的,正如中国人及东方人所相信错误见解。其实人死

后不会变成扰害人的鬼。

    人死后便有两种不同的归宿:

    得救的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便到天家去,在该处与众圣徒一同享受快乐,为何要变鬼去搅扰人呢?至于那些不得救的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便到恶人的阴间在火焰中受苦(路十六章2226节),他们也没有自由到“阳间”来变成鬼搅扰人。因为他们在阴间的善人区域与恶人区域两者之间尚且不能自由来往(路十六章26节),因为其中有深渊限定,他们怎能到阳间来作怪呢?圣经也没有一节经文告诉我们,死后的人会变鬼搅扰人。因此我们可以证明人们所谓看见的鬼,或任何在鬼的故事中所出现的鬼,都不是死后的人变成的,乃是魔鬼的使者们作祟而已。

    或者有人说:他看见鬼出现,像他的祖父或任何出世的人,那些都是鬼魔们作怪,因为魔鬼会伪装成为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章14节),他们也会伪装成任何去世的老人。――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可一2326耶稣的讲道所造成的实时结果,不是和谐,而是分裂与争斗,正如祂后来所警告的一样(太十34)。这样的争斗可能蕴藏在会众的内心中,却显明在被鬼附之人的喊叫声中。他至少为耶稣的位格和工作作了非出于本意的见证,虽然他出于本能地对于耶稣的洁净工作感到畏缩,体认到在这里有一个传道人,是与他没有任何相通之处的,因而喊叫说:我们与你有甚么相干?(24节)。这个神迹发生在迦百农,这是一座骄傲、不信的城巿,与之相较之下,推罗与西顿在审判之日所受的还比较容易(太十一2324)。一个被鬼附之人竟然能够在会堂里崇拜,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感觉,直到他遇见了耶稣,而且他最初显然根本不愿意从他的痛苦中得着释放;这实在是迦百农的属灵情境一个特异的诠释。耶稣的立即反应,是叫这个非出于自愿的鬼附见证人闭嘴,而且释放这个人脱离他的梦魇。译作不要作声的希腊文(phimotheti25节),更好的译法是住口。这个字是既强烈又率直,就像我们在现代中文的俗话中所用的闭嘴一样。──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728耶稣所显出的大能,只有更加证实祂的听众内心中所留下来的印象:这里有一个带着权柄的人。但是,神迹虽然时常叫人感到惊奇,却未必都会领人相信。这似乎就是耶稣所以如此慎重而有选择性地施行医病神迹的原因,而且似乎只将这样的神迹施行在那些已经有了信心的人,无论信心是多么微小(九24)。当然,在赶鬼的例子中,释放被鬼附的人之前要求这样的信心是无济于事的。但无论如何,信心如果只是由壮观而反常的现象所产生的,是不足够的(Minear Schweizer)。──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2931这个家庭神迹使我们得以一窥少见的使徒家庭生活。西门的妻子后来甚至在她丈夫宣教旅行时同行,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5特别提及的16。这件事经常被人称为彼得的痕迹Petrine touch);当然了,当时在场的使徒只有彼得、雅各与约翰(和安得烈?)。

  就如这卷福音书的叙述中经常显出的,耶稣的触摸带来实时的痊愈(31节);病人在察觉自己得医治之后,也向祂表达感谢的摰爱,表达的方式则是服事,或侍候。这样谦卑的服事,是耶稣的每一个门徒的典范(十4345),但一个严谨的拉比甚至会禁止让妇女侍候他吃饭。──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开始事工之时,治好了彼得的岳母。虽然耶稣治好了无数病人, 但对福音书作者们来说,无疑因着身边的人,尤其彼得的岳母得以医治的事件,给他们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在此处我们应注意到门徒们的信仰,更注重目击和体验,而不依赖理论或感情。因为圣经所说的神和耶稣是活着的真神,可让我们在生命中直接体验。从这一点上可以说信仰适于对永生真神的体验。 ──《圣经精读本》

 

【可一30西门的岳母:根据犹太人的传承,西门结了婚(林前9:5) ──《圣经精读本》

 

【可一31:生动地表现出耶稣治病的主动性;退了……服事:表明耶稣的医治是即刻且完全的(8:43,44) ──《圣经精读本》

 

【可一32圣经把“鬼附”和“疾病”分开。耶稣时常斥责附在人身上的鬼,命令他们离去。鬼的数目很多,但魔鬼只有一个,也就是撒但,是众鬼之首。圣经承认鬼是真实的,但鬼的来源却没有说明。

    综合来说:1,鬼是个灵(太十二43,45),是撒但的差役(太十二2627),数目众多,因此撒但的势力也就无处无之。2,鬼无时不在寻找可以寄附的身体(五1012;太十二4344)。3,圣经把“鬼附”和受鬼的影响加以区别。鬼附的例子见《马太》四24;八16,28,33;《马可》一32;五1516;《路加》八36;《使徒行传》八7等等。鬼的影响是叫人偏离真理(提前四1),走入魔道(提前四13)。4,鬼的本性污秽、狂乱、凶暴、心怀恶念(一23;五3-5;九17,20;太八28;九33;十1;十二43;路六18;九39)。5,鬼能认识神,知道耶稣时至高神,有超乎一切的权柄。鬼也害怕耶稣(一2324;太八3132;徒十九15;雅二19)。6,鬼知道自己的终极命运是受苦(太八29;路八31)。7,鬼能使人身体生病(太十二22;十七1518;路十三16),但鬼附所引致的精神错乱和一般精神病不同。8,鬼和属灵的基督徒势不两立(弗六12;提前四1-3)。基督徒对付鬼的力量来源是祷告(太十七21),是奉耶稣基督的名赶出附在人身上的鬼(徒十六18)。世世代代的信徒靠着主基督得胜鬼魔的事多不胜数。──《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32~34马可向只崇尚力量与能力的罗马人,特别强调了耶稣的能力,把他们的目光集中在治好病人与驱赶鬼魔的事件上。 ──《圣经精读本》

 

【可一32~3932-34节记录了耶稣在日落时医治各种病人,35-39节记载耶稣在天未亮时祷告,然后传道。如此看来,耶稣把祷告、传道和医治并行了。祷告与奉献、服侍是主的门徒最为智慧的生活方式(帖前5:17;彼前4:10) ──《圣经精读本》

 

【可一34「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他。

    主再一次拒绝接受鬼魔为祂的神性所作的见证。所有这类的见证皆非出于自愿,黑暗的权势在不情愿之下承认一个经验上的事实,所以是与道德上或属灵上之改变的发现无关的。耶稣准备要等候神亲自所作的启示,只有那样,每一个门徒才能够与彼得一起说:祢是基督(八29)。雅各书二19指出:鬼魔如此不情愿的接受神为不称心的实情,绝非真基督徒的信仰:虽然鬼魔也都承认神,牠们却不信靠祂,只有战兢。那并不是圣经上所说之敬畏耶和华(诗十九9;和合本作耶和华的道理)。──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不许鬼说话,因为鬼认识他:在受难与复活这决定性事工的日子到来之前,为了消除引起误会的可能性,也为了给人树立正确的弥赛亚观及救赎观,耶稣暂时禁止它们传扬自己的名声。耶稣来,不是要治好这世界的部分病人,而是要医治这世界所有的病人。因此,为了不使人们被外在能力所惑而防碍认识他是神的儿子,耶稣暂时禁止它们说话(8:4)。今天弥赛亚的真面貌已被启示出来,我们有义务公开见证弥赛亚的能力与爱(徒一8) ──《圣经精读本》

 

【可一35耶稣的权柄来自天父,祂要从父神那里汲取力量,所以时常一人退到旷野或者山上,与天父交通(六46;十四32)。──《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3539这里所提到的各种不同的医治,必然是在相当可观的时间内发生的。我们知道:至少在一些场合中,施行神迹时,耶稣同时察觉到医治的能力从自己身上流出(五30)。所以,医治可能是相当消耗心力的经历,虽然这一点在圣经上其实并没有说明。若是如此,这一定是耶稣在这类场合之后经常隐退的另一个理由;祂在这里也是这样。

  安息日可能是别人寻求安息与松弛的时间,但耶稣却是在会堂里忙碌地敬拜并服事,然后才在私人的祷告中寻求神(35节)。祂习惯这个方式来度过祂的传道人的星期一早晨。时间是那么早,耶稣却费心地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不受干扰地祈祷,这给门徒们留下了持久的印象。耶稣从迦百农的喧闹与发展机会退到孤寂之处安静,西门与其它人似乎对祂这种不切实际的策略感到彻底的失望(37节)。当耶稣的医病工作终于在当地引起极大的兴趣时,祂却认为这就是离开、到别的村庄传道的征兆(38节),门徒一定大惑不解。祂解释说:这是在履行祂的使命,这使命如今变成普遍性的传道与医病,性质是巡回各地的,根据地则是加利利的各会堂。黎弗提示说:在马可福音中有三次特别提到耶稣在祷告(一35,六46,十四32),三次全都是在夜间,也全都是在紧张的时刻,但如此早起祷告,肯定是耶稣一贯的作风。──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37众人都找你:人们尚未领会耶稣是永生的救主,而被他的外在能力,即医治病人的能力所迷惑,狂热地寻找他。可以看到不仅是普通人,甚至连耶稣的门徒,在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前,也一直陷于错误的弥赛亚观<8:27-9:1,弥赛亚思想的展开>,只求现世的祝福。 ──《圣经精读本》

 

【可一38耶稣来是为了把好信息带给世人,祂是“为这事(传道)出来的”。──《启导本圣经注释》

         传道,因为我是为这事:面对狂热的群众,耶稣丝毫未也不想尽享人间荣华与执掌权柄(4:6-10)。耶稣断然选择了苦难之路——在这世上甚至没有枕头的地方(8:20;9:58),率先开始传扬天国福音之事工(116) ──《圣经精读本》

 

【可一40在当日,痳疯病无药可医,极其不洁,患者不许进入人群和民居;见到人的时候,要大呼“不洁净”,让人远离他(利十三4546)。这个痳疯病患者跑来跪在耶稣面前,已是不寻常的行动;耶稣“伸手摸他”更是不寻常。他的信心使病得除,怎能叫他不传扬。──《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40~45洁净长大麻风的详细描述可见太8:2-4 ──《圣经精读本》

 

【可一4344耶稣的命令再次与所有人类天然的思想背道而驰。对于这个大痲疯得医治的人而言,自发自如地表达感恩之情,告诉别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耶稣却以最明确的词语严禁他如此做,这当然是因为耶稣从来都不希望人们只是由于盼望从祂得着物质上的好处而被吸引来跟从祂,不明智地为身体得医治公开见证,很可能会引起别人产生错误的动机。这就是耶稣服事中的吊诡性(paradox)。祂看见饥饿的群众,怜悯他们,喂饱他们;然而祂却责备那些只是为了吃饱而就近祂的人(约六26),以及那些没有从中学到功课的门徒(八17)。祂怜悯患病的人,当他们前来寻求医治,祂并没有轻视或不理他们;但祂从未努力去寻找病人来医治。相反地,当寻求医治的群众越来越多,祂反倒退去,因为这会使祂无法尽教导的职事,但又只有教导的职事能够解释祂医病的职事(38节)。祂首要的目的是宣传神的福音14节)。耶稣当然行过神迹、医过病人;但若像某些人一样说祂使疾病与死亡在以色列消声匿迹达三年之久,却是过了圣经所说的,也忽略了祂的目的。

  另一方面,得医治之人去给祭司察看,同时献上必要的供物,两者都是为了得痊愈而向神表达感恩的恰当方式,也是律法上的义务──这律法一度是以色列人在医药上、卫生上与礼仪上的法典(参:申二十四8,强化了利十四2的命令)。这乃是他已经得医治的一个证据。它同时也是向祭司显明耶稣医病大能的一个证据(44节),但是这里并没有广为宣传的危险。──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一44参《马太》八4注。主耶稣不让人把祂就是“弥赛亚”(救主)的身分公开。祂禁止鬼(一25,34;三12)和治好的病人(一44;五43;七36;八26),甚至门徒(八30;九9)把这消息告诉人。这个禁止要到祂死后才解除(太十27)。祂的理由是:1,犹太人中流行一个观念,把弥赛亚当成要用武力来重建大卫王朝的民族救星;这与耶稣来到世上的目的刚好相反。祂必须特别小心,不让人家误会,产生危险的假像(太十三13;约六15)。2,耶稣不想世人只是为了治病、赶鬼等奇迹异事而信祂。祂不轻易行神迹,除非为了彰显祂有能力克服撒但的权势,以及包括罪和疾病在内的一切邪恶力量(五29)。祂的国不在这世上,祂不要人到处宣扬。如果世人要看神迹,应注意祂从死里复活这个最大的神迹(太十二3940)。──《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一44 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是什么意思?】

答:这是一个长大麻疯的人,得到耶稣医治洁净以后,耶稣嘱咐他要把身体给祭司先察看,其目的是在定他为洁净(可一40-44,太八4,路五14,利十四23),免得众人因嫉妒而不承认主所行的奇事,并且显明主是不废弃律法(太五17),要使他有谢恩的心,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就是所当献的祭物——无残疾的公羊羔,母羊羔,以及调油,细面,或是斑鸠,雏鸽等(利十四102122),献在祭坛上,求祭司为他行洁净之礼,为他赎罪,对犹太人作证据(参约五36),使他们知道耶稣所作的是真情实事,合乎摩西的律法,出于主的慈心怜悯,显明祂的神能,叫污秽的热闹倒成圣洁(太一1-3),使卑微的倒能升高(路一52,撒上二8,而无法拦阻祂所行神的道。——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一45「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他来。」

    若不顺服耶稣明确的命令,即使是出于最好的动机,也只能对于祂的工作造成困扰与拦阻。或许这正是耶稣在43节那么强烈地警告他的原因,但是一切的警告都是徒然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