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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一章拾穗

 

【可一1「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 」

    起頭:就跟創世記中一樣,神正要開始新的創造工作(Minear)。頭一個子句除了作為本書的書名(我們應該要注意的是:這書名是耶穌基督的福音,而不是我們慣稱的馬可福音)之外,也是其內容之撮要。福音是消息音信。有些舊約聖經證據顯示出:這個字在早期通常應該作給帶來好消息的獎賞

  這個好消息的主題是一個名叫耶穌的人。這個名字相當普遍;在舊約時代的希伯來文字形是約書亞(Joshua);在新約世界的這個希利尼化字形則是從亞蘭文的耶書亞(Jeshua)而來的。就一般語源學或歷史前例看來,這個名字的意義都是雅威(Yahweh,即中文聖經之耶和華)是救恩。神所任命、差遣,在神的百姓有需要之時拯救他們的那個領袖,就獲賜這個名字(書一12)。摩西不能做到的,約書亞會繼續完成;在這一點上,耶穌這個名字更適合於即將要出現的這位救主。

  耶穌不單是要成為救主,祂也要成為神在地上所指派的代理。這種為了特殊的任務而被挑選出來的身分,是從受膏的角度來描述的,就像舊約時代的君王或祭司都必須受膏一樣。這種觀念與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都非常普遍,偶爾會以閃語字形彌賽亞出現,但更普遍的乃是基督(Christ),或帶有冠詞的這基督The Christ),這個字是從希臘文字根Chrio而來的,其意義與希伯來文字根mashah相同,都是膏抹的意思。──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福音”就是“好消息”。教會向世人傳揚的大喜信息,是耶穌基督來作人類的救主。這位耶穌與歷史上任何偉大的人物不同,因祂是“神的兒子”(三11;五7;十五39)。福音隨著祂的工作而開始。──《啟導本聖經註釋》

         馬可福音是一卷強調作為僕人的耶穌的行動的福音書。本書是為羅馬人而寫的<緒論,概述及鑰詞>。如此看來馬太福音是從救贖史的觀點,約翰福音是從哲學、神學觀點,路加福音是從歷史的觀點,本書是從權柄與能力的觀點描繪耶穌,不論從哪個側面,都使我們認識到耶穌是我們唯一的拯救者。本書不愧為強調行動的福音書,沒有緒論,單刀直入地從耶穌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的登場開始記錄。一1起著全書的導言作用。神的兒子: 應在舊約聖經的背景和當時羅馬文化的背景下理解。這個詞在舊約中作為一個普通名詞,指合神旨意的天使的存在(6:1-4;伯一6;1)或被揀選的百姓(14:1;3:19;何一10;11);但作為固有名詞,這個稱呼唯獨指彌賽亞,意味著耶穌是三位一體之神中的第二位(3:35;撒下7:14;詩二7)。另一方面,羅馬人將偉人或英雄視為有別於普通人的神的兒子。因此“神的兒子”一詞,能夠毫無阻礙地成為向沒有獨一神和彌賽亞思想的外邦人介紹耶穌的用語。耶穌: 指有血肉之體的一個人的名字,顯明耶穌的人性;基督: 顯明了耶穌的神性起源,即耶穌是由神膏抹而立的<附錄 教義詞典,基督的名字>──《聖經精讀本》

 

【可一23這裡所引用來提供必要環結之聖經預言,主要並不是論到耶穌,而是與施洗約翰有關。馬可彷佛是要我們明白:福音時代是由約翰引入的。馬可並沒有像其它福音書一樣充分記載施洗約翰的事,但是這節經文把約翰的重要性表現得同樣清楚、明顯。施洗約翰乃是神的使者,也是彌賽亞的先鋒;他的地位雖然不被猶太當局所承認,在這裡卻很清楚地說明了。他的任務是要為神預備道路,而他的方法乃是傳道;他講道的內容是嚴厲而毫不妥協的,呼召所有人為著神的來臨而預備自己,轉離他們邪惡的道路,回頭歸向神。──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施洗約翰是福音的先驅。這是全本書中唯一由作者直接引用舊約的地方;見《瑪拉基書》三1;《以賽亞書》四十3。原文用現在式寫“記著說”,指出先知所預言的是個不變的事實。──《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2-3馬可福音一章2~3節的話是以賽亞先知說的呢?還是瑪拉基先知說的呢?】

    一、有許多古卷是沒有“以賽亞”這名字,英文聖經便是根據那些古卷。中文聖經也有幾個小字注明“有古卷無以賽亞三字”。同時原文“先知”一詞是多數字,表示馬可所引用的先知豫言不只一位,因此“以賽亞”一名是譯經者所加,不是馬可所寫。

    二、這兩節聖經中第2節是引用瑪拉基書三章l節,第3節是引用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但瑪拉基豫言所說“預備道路”一句,在馬可心目中認為中引用以賽亞所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兩句話的思想,因此瑪拉基的話也可說是以賽亞的話。至於先知一詞為多數字,這是猶太人說話的一種習慣,“正如先知們所說”。――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一2~8施洗約翰: 他並不是與耶穌具有同等身份的神的僕人,如同古時君王外出時其僕人先行在前面預備道路一樣,約翰也是預備耶穌之路的使者。關於施洗約翰的登場及事工可先閱讀太3:1-12,綜合參照路3:1-18;約一15-34;3:22-36等。符類福音主要涉及了施洗約翰的先鋒事工,約翰福音則關注施洗約翰見證耶穌的具體內容,讓我們清楚地看到 :①約翰當時十分清楚地認識到自己蒙召的意義和工作的內容。②為了自己所蒙的呼召,放棄世上的一切,冒著危險投身到使命中。③深知自己的有限性,謙卑地將榮耀歸於主,唯獨見證主。我們可從此處看到為主作工者當有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

 

【可一4「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約翰的洗禮,只是後期猶太教的一種入門的、潔淨的儀式,乃是他所傳講之信息外在的一個記號與象徵。他呼召他的聽眾,要在內心與目的上有所改變,這將會使他們的罪惡可以蒙神赦免;而且從一般的福音傳統也可以清楚看見:約翰也要求人的生活要有改變,作為內心真實改變的憑據。──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4;太三13;約一28;三23施洗約翰是在伯大尼曠野施洗,還是在哀嫩?】

    施洗約翰的施洗有幾次,各在什麼地方,是這條難題所要研究的。

    一、約翰福音一章28節說,約翰施洗是在“約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聖經的小字告訴我們,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們要明白這時的伯大尼並非橄欖山下的伯大尼“村”。這個伯大尼乃是一個“地區”名稱。請看聖經地圖5,在右邊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區名,而在最西南處則有一個伯大巴喇城,該處是加利利、撒瑪利亞、比利亞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區中心,相信是一個重要市鎮,往來商旅必多。約翰在此施洗。實最理想。同時,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處施洗,當為極方便,而且人多來往。產耶穌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認識他而為他作見證。

    二、約翰福音三章23節說,約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當然是第二次在第二個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聖經也說“因為那裏水多”。解經家認為約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為撒瑪利亞人(中南方的人),然後可能另一次在猶太地的曠野為猶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經家認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既然沒有來往(約四章9節),約翰不可能為撒瑪利亞人施洗。但,約翰為什麼要到撒瑪利亞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認為因為那裏泉水多,約翰利用該處為猶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與敘加相近。

    三、約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據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所載,約翰在曠野施洗。但我認為約翰在曠野施洗應比上述二處為早,所以應列為“第一次”。

    馬太與馬可都說: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顯然約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讀經的印象,只以為約翰是在“曠野”施洗,但曠野到底在什麼地方,則不知所對。

    聖經地圖5,猶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猶太野”三字,多數人以為約翰是在約但河及死海西岸來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認為約翰是在耶利哥之東的野地近約但河處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現在耶利哥之東有一間“約翰修道院”,以紀念施洗約翰。

    這樣看來,施洗約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猶太人都有機會悔改受洗。主那穌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約翰福音一章所詳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一45施洗約翰出身祭司家庭,為耶穌遠親,比耶穌年長約半歲(路一章)。他被呼召作先知,預備人心接受基督(太十一11)。

    約翰傳道的“猶太地”(一5;太三1)大約位於猶大山地和死海之間,是猶太人一個叫做愛色尼(又稱戒行派)的教派活動的地方。參《路加》一80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58群眾們開始的時候對於約翰的信息表現出的反應,顯明他實在是列在舊約聖經的先知行列中;群眾立刻認定他是帶著神的命令而來的。衣著與食物6,以及生活的地方,同樣將他標明是屬於以利亞與其它沙漠先知的行列(參:王下一8),他那具有末世論與前瞻性意義的講道也是一樣。但是,約翰的講道有著彌賽亞式的急迫感與逼切感,是古時候那些先知所缺乏的。所有的先知應許神要介入,並藉此建立祂在地上的治權;如今近在眼前了。不但如此,約翰同時還強烈地意識到:就是當他將自己的工作和職事,與他所說之要來的那一位相較之下,就發覺自己這一面是比較不重要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6駱駝毛的衣服是窮人的衣著。在猶太人眼中也是先知的裝束(王下一8;亞十三4)。蝗蟲為合乎猶太人潔淨條例的食物(利十一22),現在的窮人仍吃它。野蜜盛產于巴勒斯坦荒野。──《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7按猶太習俗,客人進門後,由奴僕代解鞋帶。施洗約翰謙卑地見證那位將要來的彌賽亞,身分遠遠高過他。──《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9「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旦河裡受了約翰的洗。 」

    耶穌來要接受約翰的洗禮:馬可並沒有說明耶穌為甚麼要這麼做;從馬太福音看來,這乃是出於祂想要盡諸般的義(太三15),也就是說:要履行神為祂百姓所定的每一個命令。馬太福音前一節經文也清楚地說明:就連約翰自己也不同意耶穌需要這種悔改的洗禮的觀點。然而,這兩個解釋在馬可較簡潔扼要的敘述中都省略了,當時這種神學上的誤解可能還沒有產生。耶穌接受洗禮,很可能是祂完全與人類認同的一部分;但即或如此,馬可也沒有強調它,他只是照著他的習慣,毫不修飾地記載了這個事實,卻沒有解釋。克萊恩(Kline)認為這洗禮是犯人裁判法(譯注:古代條頓民族試驗嫌犯的方式,將犯人的手插入熱水中,如不燙傷,便算無罪)的記號,在這種意義下,耶穌的洗禮,就代表著祂接受了神對人類罪惡的一般性審判。這是有可能的,但在上下文中卻沒有這樣的提示。──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拿撒勒是耶穌度過童年的地方(太二23)。──《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9~13記錄了耶穌的受洗及受試探(3:13-4:11;3:21-4:13)。簡單講述了耶穌公開事工前的準備。 ──《聖經精讀本》

 

【可一1011這是新約聖經中最重要的三一論經文之一。聖靈與聖父在此都為聖子作見證。正如神在創世記中是借著祂的話、透過祂的靈來創造(創一23),在神重新創造的新工作伊始,同樣也是整個神格的運作。在這裡,就在約但河畔,神再次說話,聖靈也再次運行在水面上,一如在創世記中一樣(創一2)。馬可並未表示,聖靈只在耶穌受洗時降臨在祂身上,然而,他也未曾表示,耶穌是因此才成了神的兒子。馬可很清楚,耶穌原本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一1):他在此處描述的是洗禮之後,耶穌或約翰所見的異象,確認耶穌既存的位格與身分。

    有聲音從天上來(11節),結合了論及彌賽亞的詩篇二7與論及受苦僕人的以賽亞書四十二1。這樣將兩種概念融合在一起甚有創意,完整地說明了耶穌工作的雙重性質。譯作愛的希臘字agapetos,用在孩子身上時也有獨生之意,這在這裡格外恰當。希臘文中用來指兒子的另一個字是pais,可以有兒子與僕人兩種意思,所以用來描寫耶穌更是加倍貼切,馬太福音(十二18)與使徒行傳(三13)雖然將它用在耶穌身上,馬可卻根本沒有用過這個字,不管其理由為何。──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12《馬可》書的一個特色,是用象“催”、“隨即”這一類帶有緊急性的字眼,來描寫耶穌的工作,說明祂如何殷勤不懈,為道奔走。《馬太》四1記述同一件事時,用的是“引”字。──《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13「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並與野獸同在一處;且有天使來伺候他。 」

    對於希伯來人而言,曠野是個恐怖的幽暗,鬼魔與不潔淨之獸類的居所。這裡可能還有進一步的思想,就是神的保護,正如神關閉獅子的口,以拯救祂的僕人但以理一樣(但六22),祂也要照樣保守祂的僕人耶穌,使祂免受野獸的傷害。另一個與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的經歷相似的(尤其是在後期猶太正統人士眼中看來),是有天使來伺候祂9。在其它福音書中,關於這次試探的記載較為詳盡(太四章與路四章),而且明確地指出耶穌在曠野這個時期的目的是:在開始執行祂的任務之前,耶穌可以面對祂蒙召成為彌賽亞所涉及的特殊試探,而且得勝。馬可再一次表現出簡潔而直接的風格。他只是記載了受試探這件事,對它的內容卻絲毫未作任何詮釋或解釋。但若是像黎弗一樣說馬可的記載是如此簡短,幾乎無法理解,則必定不正確。其意義相當清楚,尤其是從隨後的敘述看來更是如此:以色列──神的兒女──在曠野中雖然失敗了,神的兒子耶穌卻得勝了。馬可知道這些試探的基本內容,似乎是可以確定的(八33)。──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14施洗約翰不畏權勢,堅持正義,以致得罪希律王,被捕下監(事見六1729)。耶穌這時已離開受約翰洗禮的猶太地(一5,1213),回到北方的加利利傳道。“神的福音”是從神而來的關乎救恩的好消息,也是每個基督徒今天向世人傳揚的佳音(羅一1;十五16;林後十一7;帖前二2,89)。──《啟導本聖經註釋》

         對耶穌三年事工中在猶大地的工作,除了最後受難周期間的記事,馬可隻字沒有提。而直接談到耶穌在加利利的工作(4:12-17),這部分講述了耶穌設立十二門徒之前的事工。耶穌開始事工初期,就與當時的宗教領袖產生了嚴重的矛盾。

         來到加利利……宣傳: 當時的加利利是一個由卑賤而且宗教方面不虔誠的人聚集的地方。不象猶大地,是有學識、宗教方面敬虔且掌握權力與財富的人聚集生活的地方。因此,加利利受著猶太人的藐視(9:1;4:15)。但耶穌卻來到如此不堪的地方傳揚福音,這顯明:①耶穌來尋找罪人(34:16);②在罪惡顯多的地方,顯出更多的恩典(5:20);③不管多麼污穢的地方,只要耶穌的恩典臨到,就可成為聖潔的所在。 ──《聖經精讀本》

 

【可一15“神的國”:參《馬太》三2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日期滿了: 此處的日期,指神為了成就自己的計畫,使一切內外環境成熟的時刻,並不是可預測的某個特定時間。神在他所定的日子成就一切的事(9:5)。神的國(Kingdom of God): 被稱為天上的國度或天國。①神國度的定義:國家的三要素是主權,國民,領土。神的國度亦包括這三項。即包含神的統治,選民以及其統治所臨到的全部領域。聖經論到天國時,雖包括這三個因素,但大部分情況只強調其中的某一要素,因此有必要明確地加以區分。另一方面,神的國不同於受地理、時間限制的這世界的國家,而是從永遠到永遠的國度。②神國度的拯救:神是創造者,神的主權與統治權可絕對而完全地臨到所有領域<彼前二13,關於領域的主權論>如此以來就會產生疑問:到底哪些是屬神的國,哪些不是屬神的國?聖經教導我們,因著人類的墮落,罪的統治者撒但管轄著現在的世界。(4:8;4:5;林後4:4)今日撒但的國度雖與神的國度為敵(提前一17;15:3),但歸根結底撒但的統治還在神主權之下。總而言之,神的國度特指不屬這世界的,得蒙救贖的神的眾子女和蒙神祝福的被造世界。③神國的能動性:神的國並非與現在毫無相關,神的國已臨到了這世界,現在正在成就著。即神的國度在現今歷史中能動地活動著。因此,神的國同時擁有過去性(128;10:18)、現在性(129;17:21)和將來性(19:28)。就是說通過世界末了的最後審判,神的國將完全地降臨,但其國度已臨到。神的國已經來到,只是尚未完全降臨(already not yet)。我們雖已經體驗到天上的國度,但是尚未完全體驗。 ──《聖經精讀本》

 

【可一1620耶穌呼召西門與安得烈成為得人的漁夫(17節;和合本作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雖然耶穌所用的隱喻,可能是由於他們當時職業的特殊情況;但這卻也是適用於耶穌每一個門徒的普世性呼召11。漁夫、農夫、建造者、收割者、牧人、管家、僕人:這一切全都是耶穌在福音書中常用的隱喻,每一個隱喻都描述了我們一般基督徒對我們的主,與對我們的同伴之義務的不同層面。

  這兩對兄弟都發現到,順服耶穌的呼召要付上很大的代價;它意味著拋棄他們所喜愛的一切人事物,所有屬地的安全感,單純地交托給耶穌。我們也不能說那些撇下父親、雇工、船隻的人,所舍的比那些只撇下漁網的人更多12,因為兩者都是撇下了他們一切所有的;那永遠是對基督徒的最低要求(八34)。舍與跟從(18節)與耶穌在第15節的雙重呼召悔改、信相呼應(Minear)。

  用現代人的慣用語來說,跟從這個字的意義是同行。為了要與耶穌同行,像以諾與神同行一樣(創五22),這些漁夫放棄了地上的一切前途。然而在新約時代,跟從這個動詞的確增加了倫理方面的意義,因為走在前頭的永遠是老師,學生則是跟在後面;所以,它至少暗示著拉比與門徒的關係。──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記錄了耶穌呼召四個門徒的事件(5:1-11)。今天不管我們處在什麼樣的生活狀況下,都應該聽得到耶穌讓我們成為得人的漁夫的呼召(6:8)──《聖經精讀本》

 

【可一19新約中名叫雅各的共有四位:1西庇太的兒子使徒雅各(一19),是使徒約翰的兄弟,後來為希臘王所殺,是使徒中第一位殉道者(徒十二2)。2,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太十3),也是十二使徒之一,稱為“小雅各”(十五40),也許身材比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略小。3,耶穌的弟弟雅各(六3;太十三55;加一19)。耶穌復活後,他和耶穌其餘的弟弟才信主(約七5;徒一14);林前十五7)。雅各後來做了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十二17;十五13;二十一18;加一19;二9,12),又寫了《雅各書》。4,使徒猶大(不是賣主的加略人猶大)的父親雅各(路六16;徒一13)。──《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21迦百農位於加利利海西北,通往今大馬士革的商路上,耶穌和門徒常來這城住宿。

    “會堂”是聖殿被毀、猶太人被擄到北方異教的國家之後,聚集敬拜神的地方。後來返國,會堂之設繼續下來。耶穌時代,巴勒斯坦每個城鎮都有自己的會堂。會堂後來成了使徒保羅傳福音的重要據點(徒十三14;十四1;十七2)。當日管會堂的人多邀請路過的教師參加安息日聚會,耶穌就用這機會向會眾講天國的福音。──《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21~28記錄了眾人希奇耶穌在會堂中的教訓,以及對趕鬼事件的驚歎(4:31-37)。通過這段經文,馬可強有力地告訴外邦讀者,耶穌不同于一般的教師,他親自以神的權柄來傳揚神的話語;是擁有支配魔鬼與自然的能力的神性存在(7:28,29)──《聖經精讀本》

 

【可一22文士是當時的律法師,也是宗教教師。參《馬太》二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23到底有沒有鬼?人死後是否會變鬼?】

    馬可福音所記有關“鬼”的事最多,也最生動。下列是一連串的鬼故事:

    一、在迦百農趕鬼,一2l28。二、日落的時候趕鬼,一3234。三、在加利利全地趕鬼,一39。四、給門徒權柄趕鬼,三15。五、鬼王與鬼,三2230。六、猛鬼的故事,五120。七、趕出女兒的鬼,七2430。八、趕出兒子的鬼,九1427。九、趕鬼的原則,九28-29。十、趕出七個鬼,十六9。十-、奉主名趕鬼,十六17。此外,十二、門徒以為耶穌是鬼怪,六49。十三、門徒禁止別人奉主的名趕鬼,九38。似乎馬可對於鬼有關事,特別發生興趣。

    到底有沒有鬼?當然有,否則福音書所記的這些生動的鬼故事便是虛構。這些鬼,是魔鬼的使者們,可稱之為“魔鬼”。他們跟從魔鬼背叛神之後,便成了這些擾害人的“汙鬼”(一27)。他們並非是人死後所變成的,正如中國人及東方人所相信錯誤見解。其實人死

後不會變成擾害人的鬼。

    人死後便有兩種不同的歸宿:

    得救的人死後,他們的靈魂便到天家去,在該處與眾聖徒一同享受快樂,為何要變鬼去攪擾人呢?至於那些不得救的人死後,他們的靈魂便到惡人的陰間在火焰中受苦(路十六章2226節),他們也沒有自由到“陽間”來變成鬼攪擾人。因為他們在陰間的善人區域與惡人區域兩者之間尚且不能自由來往(路十六章26節),因為其中有深淵限定,他們怎能到陽間來作怪呢?聖經也沒有一節經文告訴我們,死後的人會變鬼攪擾人。因此我們可以證明人們所謂看見的鬼,或任何在鬼的故事中所出現的鬼,都不是死後的人變成的,乃是魔鬼的使者們作祟而已。

    或者有人說:他看見鬼出現,像他的祖父或任何出世的人,那些都是鬼魔們作怪,因為魔鬼會偽裝成為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章14節),他們也會偽裝成任何去世的老人。――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可一2326耶穌的講道所造成的即時結果,不是和諧,而是分裂與爭鬥,正如祂後來所警告的一樣(太十34)。這樣的爭鬥可能蘊藏在會眾的內心中,卻顯明在被鬼附之人的喊叫聲中。他至少為耶穌的位格和工作作了非出於本意的見證,雖然他出於本能地對於耶穌的潔淨工作感到畏縮,體認到在這裡有一個傳道人,是與他沒有任何相通之處的,因而喊叫說: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24節)。這個神跡發生在迦百農,這是一座驕傲、不信的城巿,與之相較之下,推羅與西頓在審判之日所受的還比較容易(太十一2324)。一個被鬼附之人竟然能夠在會堂裡崇拜,卻沒有任何不協調的感覺,直到他遇見了耶穌,而且他最初顯然根本不願意從他的痛苦中得著釋放;這實在是迦百農的屬靈情境一個特異的詮釋。耶穌的立即反應,是叫這個非出於自願的鬼附見證人閉嘴,而且釋放這個人脫離他的夢魘。譯作不要作聲的希臘文(phimotheti25節),更好的譯法是住口。這個字是既強烈又率直,就像我們在現代中文的俗話中所用的閉嘴一樣。──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2728耶穌所顯出的大能,只有更加證實祂的聽眾內心中所留下來的印象:這裡有一個帶著權柄的人。但是,神跡雖然時常叫人感到驚奇,卻未必都會領人相信。這似乎就是耶穌所以如此慎重而有選擇性地施行醫病神跡的原因,而且似乎只將這樣的神跡施行在那些已經有了信心的人,無論信心是多麼微小(九24)。當然,在趕鬼的例子中,釋放被鬼附的人之前要求這樣的信心是無濟於事的。但無論如何,信心如果只是由壯觀而反常的現象所產生的,是不足夠的(Minear Schweizer)。──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2931這個家庭神跡使我們得以一窺少見的使徒家庭生活。西門的妻子後來甚至在她丈夫宣教旅行時同行,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5特別提及的16。這件事經常被人稱為彼得的痕跡Petrine touch);當然了,當時在場的使徒只有彼得、雅各與約翰(和安得烈?)。

  就如這卷福音書的敘述中經常顯出的,耶穌的觸摸帶來即時的痊癒(31節);病人在察覺自己得醫治之後,也向祂表達感謝的摰愛,表達的方式則是服事,或侍候。這樣謙卑的服事,是耶穌的每一個門徒的典範(十4345),但一個嚴謹的拉比甚至會禁止讓婦女侍候他吃飯。──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耶穌開始事工之時,治好了彼得的岳母。雖然耶穌治好了無數病人, 但對福音書作者們來說,無疑因著身邊的人,尤其彼得的岳母得以醫治的事件,給他們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在此處我們應注意到門徒們的信仰,更注重目擊和體驗,而不依賴理論或感情。因為聖經所說的神和耶穌是活著的真神,可讓我們在生命中直接體驗。從這一點上可以說信仰適於對永生真神的體驗。 ──《聖經精讀本》

 

【可一30西門的岳母: 根據猶太人的傳承,西門結了婚(林前9:5)──《聖經精讀本》

 

【可一31: 生動地表現出耶穌治病的主動性;退了……服事: 表明耶穌的醫治是即刻且完全的(8:43,44)──《聖經精讀本》

 

【可一32聖經把“鬼附”和“疾病”分開。耶穌時常斥責附在人身上的鬼,命令他們離去。鬼的數目很多,但魔鬼只有一個,也就是撒但,是眾鬼之首。聖經承認鬼是真實的,但鬼的來源卻沒有說明。

    綜合來說:1,鬼是個靈(太十二43,45),是撒但的差役(太十二2627),數目眾多,因此撒但的勢力也就無處無之。2,鬼無時不在尋找可以寄附的身體(五1012;太十二4344)。3,聖經把“鬼附”和受鬼的影響加以區別。鬼附的例子見《馬太》四24;八16,28,33;《馬可》一32;五1516;《路加》八36;《使徒行傳》八7等等。鬼的影響是叫人偏離真理(提前四1),走入魔道(提前四13)。4,鬼的本性污穢、狂亂、兇暴、心懷惡念(一23;五3-5;九17,20;太八28;九33;十1;十二43;路六18;九39)。5,鬼能認識神,知道耶穌時至高神,有超乎一切的權柄。鬼也害怕耶穌(一2324;太八3132;徒十九15;雅二19)。6,鬼知道自己的終極命運是受苦(太八29;路八31)。7,鬼能使人身體生病(太十二22;十七1518;路十三16),但鬼附所引致的精神錯亂和一般精神病不同。8,鬼和屬靈的基督徒勢不兩立(弗六12;提前四1-3)。基督徒對付鬼的力量來源是禱告(太十七21),是奉耶穌基督的名趕出附在人身上的鬼(徒十六18)。世世代代的信徒靠著主基督得勝鬼魔的事多不勝數。──《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32~34馬可向只崇尚力量與能力的羅馬人,特別強調了耶穌的能力,把他們的目光集中在治好病人與驅趕鬼魔的事件上。 ──《聖經精讀本》

 

【可一32~3932-34節記錄了耶穌在日落時醫治各種病人,35-39節記載耶穌在天未亮時禱告,然後傳道。如此看來,耶穌把禱告、傳道和醫治並行了。禱告與奉獻、服侍是主的門徒最為智慧的生活方式(帖前5:17;彼前4:10)──《聖經精讀本》

 

【可一34「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

    主再一次拒絕接受鬼魔為祂的神性所作的見證。所有這類的見證皆非出於自願,黑暗的權勢在不情願之下承認一個經驗上的事實,所以是與道德上或屬靈上之改變的發現無關的。耶穌準備要等候神親自所作的啟示,只有那樣,每一個門徒才能夠與彼得一起說:禰是基督(八29)。雅各書二19指出:鬼魔如此不情願的接受神為不稱心的實情,絕非真基督徒的信仰:雖然鬼魔也都承認神,牠們卻不信靠祂,只有戰兢。那並不是聖經上所說之敬畏耶和華(詩十九9;和合本作耶和華的道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在受難與復活這決定性事工的日子到來之前,為了消除引起誤會的可能性,也為了給人樹立正確的彌賽亞觀及救贖觀,耶穌暫時禁止它們傳揚自己的名聲。耶穌來,不是要治好這世界的部分病人,而是要醫治這世界所有的病人。因此,為了不使人們被外在能力所惑而防礙認識他是神的兒子,耶穌暫時禁止它們說話(8:4)。今天彌賽亞的真面貌已被啟示出來,我們有義務公開見證彌賽亞的能力與愛(徒一8)──《聖經精讀本》

 

【可一35耶穌的權柄來自天父,祂要從父神那裡汲取力量,所以時常一人退到曠野或者山上,與天父交通(六46;十四32)。──《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3539這裡所提到的各種不同的醫治,必然是在相當可觀的時間內發生的。我們知道:至少在一些場合中,施行神跡時,耶穌同時察覺到醫治的能力從自己身上流出(五30)。所以,醫治可能是相當消耗心力的經歷,雖然這一點在聖經上其實並沒有說明。若是如此,這一定是耶穌在這類場合之後經常隱退的另一個理由;祂在這裡也是這樣。

  安息日可能是別人尋求安息與鬆弛的時間,但耶穌卻是在會堂裡忙碌地敬拜並服事,然後才在私人的禱告中尋求神(35節)。祂習慣這個方式來度過祂的傳道人的星期一早晨。時間是那麼早,耶穌卻費心地尋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可以不受干擾地祈禱,這給門徒們留下了持久的印象。耶穌從迦百農的喧鬧與發展機會退到孤寂之處安靜,西門與其它人似乎對祂這種不切實際的策略感到徹底的失望(37節)。當耶穌的醫病工作終於在當地引起極大的興趣時,祂卻認為這就是離開、到別的村莊傳道的徵兆(38節),門徒一定大惑不解。祂解釋說:這是在履行祂的使命,這使命如今變成普遍性的傳道與醫病,性質是巡迴各地的,根據地則是加利利的各會堂。黎弗提示說:在馬可福音中有三次特別提到耶穌在禱告(一35,六46,十四32),三次全都是在夜間,也全都是在緊張的時刻,但如此早起禱告,肯定是耶穌一貫的作風。──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37眾人都找你: 人們尚未領會耶穌是永生的救主,而被他的外在能力,即醫治病人的能力所迷惑,狂熱地尋找他。可以看到不僅是普通人,甚至連耶穌的門徒,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前,也一直陷於錯誤的彌賽亞觀<8:27-9:1,彌賽亞思想的展開>,只求現世的祝福。 ──《聖經精讀本》

 

【可一38耶穌來是為了把好信息帶給世人,祂是“為這事(傳道)出來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 面對狂熱的群眾,耶穌絲毫未也不想盡享人間榮華與執掌權柄(4:6-10)。耶穌斷然選擇了苦難之路——在這世上甚至沒有枕頭的地方(8:20;9:58),率先開始傳揚天國福音之事工(116)──《聖經精讀本》

 

【可一40在當日,痳瘋病無藥可醫,極其不潔,患者不許進入人群和民居;見到人的時候,要大呼“不潔淨”,讓人遠離他(利十三4546)。這個痳瘋病患者跑來跪在耶穌面前,已是不尋常的行動;耶穌“伸手摸他”更是不尋常。他的信心使病得除,怎能叫他不傳揚。──《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40~45潔淨長大麻風的詳細描述可見太8:2-4──《聖經精讀本》

 

【可一4344耶穌的命令再次與所有人類天然的思想背道而馳。對於這個大痲瘋得醫治的人而言,自發自如地表達感恩之情,告訴別人發生在他身上的事,再自然不過了。但是耶穌卻以最明確的詞語嚴禁他如此做,這當然是因為耶穌從來都不希望人們只是由於盼望從祂得著物質上的好處而被吸引來跟從祂,不明智地為身體得醫治公開見證,很可能會引起別人產生錯誤的動機。這就是耶穌服事中的吊詭性(paradox)。祂看見饑餓的群眾,憐憫他們,喂飽他們;然而祂卻責備那些只是為了吃飽而就近祂的人(約六26),以及那些沒有從中學到功課的門徒(八17)。祂憐憫患病的人,當他們前來尋求醫治,祂並沒有輕視或不理他們;但祂從未努力去尋找病人來醫治。相反地,當尋求醫治的群眾越來越多,祂反倒退去,因為這會使祂無法盡教導的職事,但又只有教導的職事能夠解釋祂醫病的職事(38節)。祂首要的目的是宣傳神的福音14節)。耶穌當然行過神跡、醫過病人;但若像某些人一樣說祂使疾病與死亡在以色列消聲匿跡達三年之久,卻是過了聖經所說的,也忽略了祂的目的。

  另一方面,得醫治之人去給祭司察看,同時獻上必要的供物,兩者都是為了得痊癒而向神表達感恩的恰當方式,也是律法上的義務──這律法一度是以色列人在醫藥上、衛生上與禮儀上的法典(參:申二十四8,強化了利十四2的命令)。這乃是他已經得醫治的一個證據。它同時也是向祭司顯明耶穌醫病大能的一個證據(44節),但是這裡並沒有廣為宣傳的危險。──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一44參《馬太》八4注。主耶穌不讓人把祂就是“彌賽亞”(救主)的身分公開。祂禁止鬼(一25,34;三12)和治好的病人(一44;五43;七36;八26),甚至門徒(八30;九9)把這消息告訴人。這個禁止要到祂死後才解除(太十27)。祂的理由是:1,猶太人中流行一個觀念,把彌賽亞當成要用武力來重建大衛王朝的民族救星;這與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剛好相反。祂必須特別小心,不讓人家誤會,產生危險的假像(太十三13;約六15)。2,耶穌不想世人只是為了治病、趕鬼等奇跡異事而信祂。祂不輕易行神蹟,除非為了彰顯祂有能力克服撒但的權勢,以及包括罪和疾病在內的一切邪惡力量(五29)。祂的國不在這世上,祂不要人到處宣揚。如果世人要看神蹟,應注意祂從死裡復活這個最大的神蹟(太十二3940)。──《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一44 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是什麼意思?】

答:這是一個長大麻瘋的人,得到耶穌醫治潔淨以後,耶穌囑咐他要把身體給祭司先察看,其目的是在定他為潔淨(可一40-44,太八4,路五14,利十四23),免得眾人因嫉妒而不承認主所行的奇事,並且顯明主是不廢棄律法(太五17),要使他有謝恩的心,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就是所當獻的祭物——無殘疾的公羊羔,母羊羔,以及調油,細面,或是斑鳩,雛鴿等(利十四102122),獻在祭壇上,求祭司為他行潔淨之禮,為他贖罪,對猶太人作證據(參約五36),使他們知道耶穌所作的是真情實事,合乎摩西的律法,出於主的慈心憐憫,顯明祂的神能,叫污穢的熱鬧倒成聖潔(太一1-3),使卑微的倒能升高(路一52,撒上二8,而無法攔阻祂所行神的道。——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一45「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地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他來。」

    若不順服耶穌明確的命令,即使是出於最好的動機,也只能對於祂的工作造成困擾與攔阻。或許這正是耶穌在43節那麼強烈地警告他的原因,但是一切的警告都是徒然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