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八章拾穗 【可八1】這是耶穌第二次喂飽眾人(四千人)的神蹟。門徒象在第一次中一樣(六35~44),不知道如何應付(八4)。難道他們不記得上次的奇異經驗嗎?他們的眼光仍舊處在人的與物質的層面上,仍舊愚頑,一再提出十分可笑的問題:“從那裡能得餅叫這些人吃飽?”(八17~18)。──《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八1~3】經文並沒有說明耶穌和眾人聚集的地方在哪裡。耶穌這一次主動地提及眾人吃的需要。他的關懷是出自憐憫的心。作者也沒有說明這三天來,耶穌是否只是給眾人教訓或是還有其它的工作。另一方面,在這三天裡,眾人是否完全沒有自備糧食,或是所帶來的糧食到了第三天已經用盡了?甚至有些人根本就在期待耶穌再一次施行神跡給他們飽足?因為耶穌不久前分糧給人的好消息一定在不少地方大大地被傳開了。這一些都是讀經的人可能思想到的問題。第三章表示這些人的饑餓是很迫切的一件事。耶穌對他們當前的困境,甚至其中一些人的背景,都有清楚的認識。這裡又再說明他的神跡是為了真正的需要而施行的。──《中文聖經注釋》 【可八1~10】與六35-44類似的記錄。此外,六45-七36與八11-26之間亦有非常相似的內容(六45-56,八10;坐船往海那邊去;七1-23,八11-13;與法利賽人的衝突;七24-30,八14-21,關於餅的對話;七31-36,八22-26,醫治的奇跡)。馬可如此重複記錄的目的是為了強調耶穌所行神跡與權柄的聖善意義。為了糾正他們如此頑梗無知的心靈,耶穌不得不重複類似的教訓。許多學者認為這一段經文與六35-44是對同一件事情的重複記錄,但根據以下幾點可排除這樣的主張:①第一節出現希臘語p��lin 意指“又”,證明不是同一事件;②耶穌借兩次神跡提醒眾人(19-20節);③口頭傳承的特點是,不同事件變為同一事件多於同一事件傳為不同的事件;尤其是由目擊者親自陳述;④細節上也有差異。 ──《聖經精讀本》 【可八2】我憐憫這眾人: ①表現主對饑寒交迫並飽受疾苦之人充滿憐憫與慈愛;②在終極意義上,表現神對倍受屬靈饑餓煎熬之人的憐恤;③體現“揀選的原則”。耶穌並沒有醫治以色列所有的病人,或使一切饑餓者得以飽足。與以利沙時代一樣(王下四1-7;五1-4),雖有許多寡婦與麻風病人,神只選了幾個人蒙恩惠(路四26,27)。
──《聖經精讀本》 【可八4】門徒沒有領悟五餅二魚的神跡,也沒有從這件神跡學到什麼(21節)。今天許多聖徒回避見證福音,最主要的理由為:①報怨環境條件,坐等環境好轉。不借著所擁有的一切,努力服事別人;②埋怨自己的無能。沒有人無能到不能履行基督徒的義務,雖然憑著自己做不到,但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主,凡事都能作(腓四13)。
──《聖經精讀本》 【可八4~7】這一次,門徒們問到食物從哪裡來(4節),他們這麼問是因為他們甚覺錯愕。他們自己的資源那麼少,甚至他們根本不敢想像自己可能就是供應的來源;他們再一次沒有把耶穌納入考慮之中。他們從喂飽五千人的神跡中所學到的功課是那麼少;他們將要從這個新神跡中學到的也同樣少,正如我們將要在本章21節看見的。沒有辦法從第二個神跡學到功課,是最能夠證明下面這個陳述的真實性:頭一個神跡沒有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們的態度從始至終都是一致的。的確是還有困惑,但現在令人感到困惑的是:他們沒有足夠的理由可以這樣一直認為自己的資源是缺乏的。謙卑而不自恃,甚至從工作上退卻,是所有基督徒在服事上必然會有的初步反應;但是,一旦我們確信已經蒙了神的呼召,再堅持這樣的態度就流露出對神的大能缺乏信心了,所以是該受責備的(出四14)。喂飽群眾的位置──在這野地──如米尼爾指出,是饒有深意的。以色列曾經在曠野中接受神用嗎哪餵養他們,而且在彌賽亞的時代,曠野將要開花繁盛(賽三十五1~10)。──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8】剩下的零碎,有七筐子: 主是萬有之主(代上29:11),能豐豐富富地供應我們一切所需(路六38),不僅極為充滿(約1:16;林前10:26;弗3:19;西1:19),而且預先就知道我們的需要(太六32)。儘管如此,每當身處患難與窮乏,我們常常苦惱,自己尋求解決的方法,卻不信靠神。 ──《聖經精讀本》 【可八8~9】這裡用來指筐子的這個字(spuris),與前一個神跡中用來儲存剩下之零碎的kophihos(或旅行用的筐子;六43)是截然不同的。事實上,spuris似乎是個有彈性的袋子,而不是用細枝編成的硬筐子(見 Morris之 'John' ,
NICNT, p.345, note 25)。語彙上這些細微的差別必須回溯到原初的傳統;不然就難以說明在兩處經文中固定使用相同語彙的原因了。我們從羅馬人的記載中可以看見,kophinos基本上是猶太人的“旅行袋”,普遍為旅行的商人,或古代世界的“行商”所用。在今天第三世界的許多地方,用細枝編織成的硬旅行箱,仍然是標準的用品,因為既便宜又輕便。──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10】「隨即同門徒上船,來到大瑪努他境內。
」 這是往大瑪努他(或馬加丹,太十五39)境內宣教的記載,此地顯然是在湖的對岸(10節)。它本來可以像在其它任何地方一樣結滿了屬靈的果子,但似乎沒有達成任何屬靈的果效,因為從一開始就遭遇到從好辯而不信之法利賽人頑強的“神學”對抗。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拿撒勒人的態度,耶穌的能力在那裡不能施行神跡,因為他們頑梗不信(六5~6)。令人注目的是,在這兩處的記載中,信心的絆腳石都是自視過高的知識,無論是這裡的神學知識,或拿撒勒人知道耶穌是本地人。知識當然沒有錯,但就如保羅所說的,它能“叫人自高自大”(林前八1),而且產生驕傲之心,而驕傲乃是屬靈生命的障礙;能“造就人”的乃是愛。──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大瑪努他的位置不詳,可能位於加利利海西岸。《馬太》稱這地方為馬加丹(太十五39)。──《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八11~13】法利賽人求神跡這件事是如此重要,以致在四卷福音書中全都有記載。耶穌的反應(心裡深深的歎息,12節)可能是不耐煩,祂總是向那些預期可以擁有信心,其實卻是缺乏之人表露出這樣的態度。比較祂在變像山下對那些小信而無能的門徒的反應(九19)。法利賽人的態度在根本上顯然也是不信。對於那些處在這種不信狀態的人而言,即使真的給他們神跡也無法置信;因為這些法利賽人一定聽聞過許多的神跡,至少是在加利利所行的那些神跡,就如才發生的喂飽四千人。約翰福音正確地說:相信耶穌的神跡,難處在於意志,而不是智力(約七17)。 但是,除了不可能單憑神跡便折服他們的意志,使他們相信之外,這種求神跡的態度更是打擊了聖經上之信心本質觀的根基。在理論上,將信心建立在神跡奇事上是有可能的,但這種的“相信”(belief)並不是“信心”(faith),只不過是邏輯推論而已(Schweizer)。或許這也就是耶穌如此吝於使用祂那不容置疑之神奇大能的另一個原因;祂的大能只有在響應那已經存在的信心時才彰顯出來。所以耶穌拒絕了法利賽人在大瑪努他境內提出的要求,就離開那個地方(13節)。 相反地,對於基督徒而言,“相信就是眼見”。希伯來書十一1,更進一步強調這一點:信心的眼睛在此時此地就已經看見了將來才能實現的事物,因而獲得忍耐的力量。彼得即將無視於外界的因素,表達出這種信心(八29)。──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法利賽人求耶穌顯神跡,遭到耶穌斷然拒絕,原因如下:①他們求神跡是設法試探耶穌,是耶穌在曠野受撒但試探的延續;②他們已有錯誤的彌賽亞觀,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他們也不相信耶穌(路6:31)。 ──《聖經精讀本》 【可八12~13;太十二23~39耶穌當時的人求問彌賽亞的神跡,馬可八12-13及馬太十二23-39所給與的情節並不相同;二者如何能和諧一致呢?】 馬可八11-13有如下記載:「法利賽人來盤問耶穌,求神從天上顯個神跡給他們看,想要試探他。耶穌心裡深深的歎息說,這世代為什麼求神跡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跡給這世代看。」馬太十二38-39卻指出:「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跡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在馬太福音,耶穌接著解釋,約拿三日在大魚腹中,是預表他死後三日復活,期間他被埋在墳墓裡。)在此必須指出,法利賽人要求耶穌顯神跡時,耶穌並沒有立刻就答允,他復活的神跡也要待被釘十字架後三天才顯現出來;故此,耶穌並未顯明關於彌賽亞的神跡給他們看,最低限度在求問的當兒並未顯明。 有一點值得我們留意,路加十一29重複了馬太十二39的語句,但沒有第40節耶穌解釋約拿神跡含義的一段。故此,我們可以假設,馬太十二章及路加十一章所記屬同一事件,而其中以馬太較為詳盡。但在另一方面,馬太自己也記載了一段事蹟,耶穌被問及相同問題,要求他顯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跡。在馬太十六4記載耶穌對這個要求的反應:「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跡,除了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 從上述幾段經文可知,耶穌不只一次被要求顯從天上來的神跡,數段經文均記載耶穌拒絕了他們的要求;因為,他們的動機不正確,並非從神而來。至於馬太十六章與馬可八章的差異,就在於前者提及約拿的神跡,而後者則省略。論及耶穌說話的詳盡與精簡之分,則符類福音裡的例子,俯拾皆是,故毋須在此敘述。無論如何,符類福音中有關彌賽亞神跡的三段記載,並沒有衝突之處。就正如本書前些時屢次提及的,兩個學生同時記筆記,所錄內容略有出入;然而,我們不能因為這些微的差異,就妄斷筆記是互相矛盾的。這個原則亦適用於有關彌賽亞神跡的記述。──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可八14】「門徒忘了帶餅,在船上除了一個餅,沒有別的食物。
」 他們到底有沒有帶餅,耶穌並不是非常關心,祂已經證明祂可以供應他們的需要;但門徒們當然會為此而傷腦筋了,他們可能還會因著自己的疏忽而良心自責!從所用的字眼忘了(14節),以及耶穌一提到酵(15節)時他們的心思立刻轉到這一點上都可以看得出來。就心理學而言,這是非常真實的,他們預期會為了缺少深謀遠慮而受責備,其實根本沒有人在責怪。耶穌責備他們,不是因為他們缺乏深謀遠慮,而是因為他們缺乏信心。我們在祂的門徒中找精明的實業家,神卻是找聖徒,當然他們當中若有人具有辦事才能也會受到鼓勵(羅十二11;林前十四40)。──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14~21】執迷不悟的門徒與竭盡全力教導的耶穌基督形成鮮明的對比。歷代有不少聖徒因追求世界、淡漠屬靈事物而丟掉祝福。當時刻警醒,“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6:33)。聖經用“酵”象徵改變世界的天國的擴張(太13:33;路13:21),也用於形容惡的侵蝕(林前5:6),善或惡都可用“酵”比喻,此處顯然指後者。①法利賽人的酵: 指“假冒為善”,他們披著信仰、善行的外衣,但因裡面已開始腐爛,所以難以醫治。②希律的酵: 暗示世俗權勢的逼迫,廣義上指直至主再來,在世上猖獗的世俗浪潮。總之,不只是在耶穌的時代,在約二千年的教會史中,都可看到世界的權勢與虛假宗教巧妙地苟合撒但的威協與誘惑一直存在。 ──《聖經精讀本》 【可八15】「耶穌囑咐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和希律的酵。” 」 耶穌在此以祂所用的酵字,作為隻字卻有力的比喻,來說明看不見之滲透影響力。聖經中之宗教節期使用無酵餅(見利二4等),保羅說“應當把舊酵除淨”(林前五9),指的是古今皆知的希伯來習俗,就是在慶祝逾越節之前要清除家中的酵。對照這兩處,酵所比喻的是不適於神的工作上的影響力。在這種背景中,酵顯然是聖經上罪的一個象徵,而酵具有罪的含義,在這處經文非常明顯,是因為直接與“法利賽人”和“希律”有關聯。“酵”的象徵,本身只是代表那看不見之滲透力的擴散而已,正如國度的比喻中一樣(太十三33),有一些解經學者出於錯誤的理念,認為兩個比喻的解釋要一致,而不得不將馬太的比喻看作是邪惡勢力在教會內部的擴散,但它較為自然的意義,似乎是指教會逐漸在世界上擴散說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法利賽人的酵”指他們假冒為善的行為(路十二1)。“希律的酵”大概指希律家族的屬世生活。酵代表壞教訓和壞榜樣,有滲透力量。──《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八16】「他們彼此議論說:“這是因為我們沒有餅吧?” 」 希臘文的hoti,RSV都未譯出(和合本、AV作因為),在此可能只是用作引入一個直接引句的語助詞。這樣,生動的譯法是“他們議論說:‘但我們根本沒有餅!’”。和合本與 NIV的譯法較溫和:“這是因為我們沒有餅罷。”──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是因為……沒有: 希臘原文有表示理由的接續詞���i (之所以……是因為)。是直接引用門徒的話,直譯“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們沒有餅。” ──《聖經精讀本》 【可八17】「耶穌看出來,就說:“你們為什麼因為沒有餅就議論呢?你們還不省悟,還不明白嗎?你們的心還是愚頑嗎? 」 你們為什麼……議論呢?希臘文的dialogizomai是表示一種心智活動,在福音書中經常有不好的含義,就像meteorizomai(疑惑)或tarassomai(憂愁)一樣。受責備的不是他們的討論,而是缺少信心和屬靈的悟性,當初引發討論的正是這兩個因素。他們仍然像過去一樣是盲目、靈裡遲鈍;這就是叫耶穌傷心的原因。巡迴傳道期間經歷神供應他們物質需要(第六章,特別注意第8節:不要帶食物),都沒有在他們身上留下甚麼印象。──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耶穌勸勉門徒不應看重物質,應把眼光放在屬靈的使命上,這才是祂行神蹟的真意義。──《啟導本聖經註釋》 就議論呢: 平行經文太16:8有“彼此”,經文的含義更明顯。當門徒遇到擔憂或疑惑的事,不是首先信靠主,而是彼此竊竊私語,失去了經歷神的機會。信徒之間的交通在信仰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但一不小心也會將人帶到不信的境地。在這樣的境況中,我們應當好好預備,即使是獨自一人,也有勇氣與智慧為真理站出來(箴4:27)。 ──《聖經精讀本》 【可八18~21】門徒們相信耶穌具有屬靈的洞察力,而且的確在祂先前的講論中看出超然灼見來,但局限在屬物質的層面,以為祂是指著他們沒有餅說的。由於他們當時在身體上的需要,他們變得如此盲目,忘記憑信心先求神的國;這麼做,他們身體的需要就會得著滿足,正如那些饑餓的群眾兩次得著飽足一樣(19、20節)。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還是不明白(21節);再參見六8,耶穌在那裡禁止他們為自己的需要預作準備,然而那些需要顯然已經由神供應了(路二十二35)。──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21】還不明白嗎: 與他們同船的是耶穌,他用幾塊餅喂飽數千人還有剩餘(1-10節)。當極其饑餓時,他們應當首先思索主不賜食物的善良用意。可他們的思維依然集中在食物之上,這表明:①人對永恆的超自然的屬靈存在如此遲鈍。②耶穌為了教導、訓練門徒(來11:38),恒久忍耐。也可理解為耶穌向體驗過他的大恩,仍被世界絆倒的人發出焦急的呼喊。 ──《聖經精讀本》 【可八22】「他們來到伯賽大,有人帶一個瞎子來,求耶穌摸他。
」 從這節經文中的帶和求這兩個字可以看出:這件神跡與其它神跡一樣,除了受苦的當事人,其它人的信心也起作用。這是為了別人的緣故──無論是為著肉身的疾病或心靈的目盲──而向神代求之人的大好消息與保證。──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賽大在加利利海東北岸。──《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八22~26】耶穌醫治過許多盲人(約9:1-7等),這個神跡只記錄在馬可福音中。①給門徒屬靈教訓。門徒執迷于肉身的需求,無異於屬靈的盲人。②耶穌不求虛妄的聲譽和無益的傳聞。正如醫治耳聾舌結的人(七33),耶穌將盲人帶到僻靜的地方。這對極力誇大名望的牧者是一個好的警戒。對盲人的醫治是漸進的,這裡內含象徵性的真理。接受耶穌基督得到新生命,並不意味成為成熟的基督徒。聖徒應不斷努力,直到達到長成的身量(弗4:13)。
──《聖經精讀本》 【可八23】「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問他說:“你看見什麼了?” 」 拉手是面對面的接觸,尤其適合瞎眼的人,把這個看不見的人領到村外去也是如此,在那裡,遠離了群眾的喧囂,有個安靜的所在,可以聽耶穌說話,而且明白這位他尚未能看見之耶穌的話。耶穌所吐在這人眼睛上的唾沫,大概不是因為像一些人所以為的具有療效。這只是一個動作性的比喻,吸引這人注意耶穌所要做的事。耶穌的按手大概也是為了達到同樣的效果;對於瞎眼的人來說,觸摸比聲音更具有意義,而且耶穌的意思也只有借著觸摸才能傳達。在耶穌的行動變成啟示之前,此人必須先明白耶穌在做甚麼。未加解釋的神跡,與神慈愛的目的無關,乃幾近魔術了,而我們在聖經中見不到魔術的例子,除了在一處非基督徒的背景中出現,而受到嚴厲的定罪以外(徒十九19~20)。──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23~25】耶穌醫治這瞎子,曾兩次按手在他身上,他的肉眼才逐漸恢復視力。當日的門徒要在耶穌的不斷教導下,才逐漸認識基督。參八27~十52。──《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八24】「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 這個人的回答似乎是:他能夠看見,而且真的看見了,但卻模糊不清。在聖經之外找不到類似這種的詞句(見 BAGD),但是與第25節的副詞telaugos(清楚)對照之下,使得意義非常明顯而不含糊。我們毋需為了這個興奮之人所作不正確的描述而責怪他;畢竟這之前,他根本從未見過人或樹木,雖然他無疑已透過觸摸而熟悉這兩者。英文使用
'trunk'這個字來指樹身與人身(參中文的“樹幹”與“軀幹”),的確說明兩者看來有相似點。這個答覆不尋常的性質(我們所期望的答覆是“是”或“不”),以及生動的細節,使我們確知我們正在探討的是大家記得非常清楚的傳統。──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好像樹木,並且行走: 盲人雖然脫離黑暗恢復了光明,但尚未恢復識別事物的完好視力。得救的聖徒也相仿,很難按真理樹立新的世界觀,常常被世界的潮流左右。要完全恢復屬靈的視力,當象盲人一樣:①需要主的持續細緻的幫助。②需要懇切愛慕主的恩典與真理的心(彼前2:2)。 ──《聖經精讀本》 【可八25】「隨後又按手在他眼睛上,他定睛一看,就複了原,樣樣都看得清楚了。
」 聖經並未清楚說明耶穌在此為甚麼必須兩次按手在那人身上,難道是接受按手的人缺少信心嗎?聖經其它地方從未記載過耶穌這樣用兩次的行動來醫病。但要緊的神學重點不是在於醫治多麼困難,也不在於這個困難具有多麼獨特的性質;重點在於耶穌並未就此打住,直等到那人完全得到痊癒(參保羅在腓一6所表達的確信)。耶穌按手在那人身上之後,問他是否“看見甚麼”(23節);由此看出,祂察覺到這個瞎子缺乏信心。對其他的人不需問這樣的問題,因為他們已經完全得著醫治。耶穌在拿撒勒不能行許多神跡,因為他們不信(六5~6),這裡或許也是小信的一個例子。──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26】「耶穌打發他回家,說:“連這村子你也不要進去。” 」 耶穌並不願意以“行神跡的人”為眾人所知,因此告誡此人不要告訴別人(如在七36)。他必須直接回家去,甚至連自己的村子也不要進,恐怕消息會散佈開來,在村子裡面是無秘密可言的。有份不同的古抄本則寫說,耶穌告誡他不要向村子裡的任何人談論此事,但意思還是一樣的。不論這個人是否順服了耶穌的命令,這次醫病的經過一定給門徒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而且得以保存,或許是因為緊接在下面的這件事。──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27】該撒利亞腓立比位於加利利海北岸約40公里,在黑門山麓,為猶太人的統治者希律腓力紀念羅馬皇帝該撒提庇留而建,故以該撒和自己的名字來稱呼此城。──《啟導本聖經註釋》 彼得的信仰告白(八27-29),耶穌第一次預言受難(八30-9:1)。從此耶穌的事奉達到一個新高潮,參看太16:13-28;路9:18-27注釋。這裡重點談論“彌賽亞思想的展開”。“彌賽亞”意指“受膏者”,可指君王(撒上12:3,5;24:5以下;王上1:39)、大祭司(利八30)、先知(約6:14)。兩約期間指獨一的救主或理想的君王,當時大多數猶太人翹首企盼政治性的彌賽亞,希望他打敗逼迫、剝削以色列的勢力,帶來自由與和平。以色列的歷史上,獨一彌賽亞的概念,發源於大衛時代,興盛於兩約期間,舊約聖經豐富地啟示了這種思想。①大衛時代之前:藉女人的後裔(創3:15)、亞伯拉罕的後裔(創22:18)、雅各的後裔(民24:17)啟示。②耶路撒冷攻陷之前:進入王國時代,雖然掃羅受膏即位,卻不是合適的神政王國統治者。因此神揀選了大衛,讓他代替自己統治。神與大衛立了永恆的約,借著大衛的後裔啟示永恆的君王彌賽亞(撒下七16)。另外先知書展示了更加嶄新的君王彌賽亞思想,賽七10-17“以馬內利”的預言;賽9:6彌賽亞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和平之君”;耶23:5,6“公義的苗裔”;結34:23,24;3七22,24“牧人”;但七13“人子”。賽53:1-9精彩地描述“受難的彌賽亞”。③耶穌時代:耶路撒冷淪陷之後,以色列處於巴比倫、波斯、希臘、羅馬等列強的壓迫下,飽受外邦欺壓的煎熬,出現了兩種彌賽亞思想。一是超越痛苦、惟盼望天上的國度早日到來;另一是掃除外邦人的酷政,在世界建立理想王國。兩種思想有許多不同,但同樣期待彌賽亞擁有神性權柄,是當之無愧的勝利者。無法想像彌賽亞會被釘十字架。④新約時期:真正的彌賽亞觀通過拿撒勒人耶穌的生命和教導,受死與復活被確立,新約多樣化地表現作為彌賽亞的耶穌:i.人子<路5:24,人子的概念>;ii.神的兒子<附錄教義詞典,基督的名稱>,獨生子和三位一體神(約3:16;10:36);iii.主,萬物的統治者,教會的元首(羅八34;西2:10);iv.救主(Savior),與基督的救贖事工直接相關的稱呼(徒5:31;約壹4:14)。耶穌完成了舊約先知、大祭司、君王的使命(來5:1-10)<附錄教義詞典,基督的職分>。 該撒利亞腓立比: (太16:13)。 ──《聖經精讀本》 【可八27~28】耶穌和門徒在北面找到獨處的地方。往該撒利亞腓立比途中,祂問到百姓對祂的意見。普遍上,人以祂是一位偉人──與施洗的約翰、以利亞或別的先知等同。但人的尊榮其實是羞辱。若耶穌不是神,祂就是個騙子、瘋子或傳奇人物,再沒有其它可能了。──《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可八28】耶穌的問題有雙重意思:1,要肯走祂的道路的人才能向祂學習(34節)。2,用問題引出討論,教導門徒明白真理。──《啟導本聖經註釋》 迫切盼望彌賽亞的猶太人,竟將耶穌視為施洗約翰、以利亞、先知中的一位,實在具有諷刺意味。──《聖經精讀本》 【可八29】你們說我是誰: 不僅向門徒提問,更是擺在全人類面前的最根本問題。是否承認耶穌就是聖經應許的彌賽亞,直接影響一個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你是基督:參看太16:16,17注釋。耶穌聽到彼得的信仰告白,應許以這樣的告白為基石建立教會(太16:18)。但天主教理解為耶穌應許在彼得個人之上建立教會,與太16:19相聯,主張教皇是繼承彼得權柄的人,沒有教皇就沒有教會,唯有教皇統治的教會才是真正的教會。這是未能正確理解耶穌話語而出現的錯誤:①“磐石”(太16:18)非指彼得,是指彼得所作的信仰告白。彼得是男性名詞,磐石(希臘語,p�Jra)為陰性名詞,這是強有力的證據。②作為聖徒的代表,彼得作了信仰告白,接著受到耶穌的責備(33節)。如此有限的人不能成為永恆教會的根基,惟有耶穌基督是教會的根基。③使徒的職分為傳揚福音,具有特殊的時代性,但並不具特殊的權柄,神可任意將職分傳給他人<徒6:6,關於使徒的職分>。彼得的使徒職分與教權階級制度全然沒有關係,教皇制度純粹是天主教教會史的產物(彼前2:3)。耶穌說建立教會不是建立地上的政治王國,顯明了耶穌救贖事工的本質,不是猶太人所想的民族性的、地上的政治性拯救,而是宇宙性的、對人類的永恆拯救(太八11-13)。天主教也誤會了耶穌所說“要將天國的鑰匙給彼得”(太16:19),認為天國和地上教會的權柄在彼得和其繼承人手中。耶穌所說的天國不是指天上的永恆國度,是指將在這地上建立起來的神的教會。當時的文化背景,給鑰匙代表委任權柄。不支持天主教的觀點,應理解為:i.作為對彼得的應許,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他是開始傳福音的人。<徒 緒論,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意義>;ii.對以彼得為首的、將要建立的教會的真工人,耶穌賜他們權柄按主的旨意治理教會。但要銘記的是,使徒的權柄與教會領袖的權力有質的區別。十二使徒直接代理耶穌的權柄,教會領袖的權柄是傳講並應用聖經中耶穌的真理和使徒的教訓。用鑰匙捆綁和釋放是當時的慣用語,意指禁止和許可(太16:19)。暗示使徒有權柄管理聖徒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 【可八29~30】主直接問門徒對祂的評價。彼得稱祂是基督,就是彌賽亞,或說是那位受膏者。彼得在知識上承認了,但在他生命中發生了一生事,使他現在有深入而個人的確信。生命不再一樣了,彼得不再滿足在自我中心的生活之中。若基督就是彌賽亞,彼得必要全然投身為祂而活。──《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可八30】「耶穌就禁戒他們,不要告訴人。
」 門徒為甚麼受到禁戒,不得將耶穌的彌賽亞職分告訴別人呢?大概是因為他們現階段尚未真正明白彌賽亞職分的內涵(甚至連彼得也是如此,見32節),所以圈外人必然會誤解這樣的宣稱。雖然耶穌的彌賽亞職分是每一位使徒像彼得一樣,都必須各自去發現的,然而在每一個人身上,也都必須像彼得一樣有聖靈的啟示。但耶穌之彌賽亞職分的性質,卻是一個更深邃的啟示,仍未臨到他們。簡而言之,這正是福音的奧秘:得救的那一刻,我們很清楚自己在這尋見的過程扮演甚麼角色;然而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卻在虔敬驚奇中知道一切全都是神啟示的工作(約十五16)。──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31】「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 耶穌三次向十二門徒詳細解釋彌賽亞職分的代價與意義。這是頭一次,比較九31與十33,那兩處經文逐漸勾勒出一幅更為詳盡的圖畫,大概是因為門徒們較能承受這個啟示。這一點本身顯示出:後來在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無一令耶穌感到意外。事實上,祂一旦接受了彌賽亞的使命,同時也就接受了受苦的使命。“受苦”在新約聖經中應用在彌賽亞身上時,乃是祂死在十字架上的“速記法”(徒三18等)。但是受許多的苦(像這裡一樣),所涵蓋的範圍無疑比祂真正受死要廣得多,因為希伯來書五8清楚說明十字架是耶穌一生受苦的極致與頂點。我們只有在認識基督的位元格之後,才有可能明白祂的工作;這是一個極重要的神學功課,而且解釋了耶穌之所以直到現在之前都不曾談到十字架的原因。Apodo Kimasthenai(被棄絕,31節)是個有趣的字,字面意義似乎是“無法通過細查”。其中所含的思想是:公會(就是以色列人的祭司法庭)將會仔細審查耶穌的宣稱,然後故意棄絕祂。但正如保羅所說的:所有人真正的危險是通不過神的細查(林前九27,用的是相同字根的一個字)。復活的意義門徒還不能明白,而且很久以後仍對此感到困惑(九10)。或許就像馬大一樣(約十一24),他們的困擾在於:他們雖然樂於接受“在末日”要復活的說法,對於在今世的復活卻感到猶豫不決。在猶太教裡面,只有撒都該人徹底拒絕復活的觀念,但那正符合他們普遍反對超然事物的偏見(徒二十三8),卻不為神學上正統法利賽人與廣大以色列人所接受。──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要受害;十字架的陰影已越來越近。耶穌說祂必須受苦,和猶太人心目中的彌賽亞既不受苦也不受死的觀念大異。──《啟導本聖經註釋》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 (太16:21-28)。 ──《聖經精讀本》 【可八32】「耶穌明明地說這話,彼得就拉著他勸他。
」 “開始責備祂”(中文聖經譯作勸祂),這是馬可典型的筆法,只有記載事實,而沒有像馬太一樣引述彼得勸戒基督時所用的詞句(見太十六22)。對於馬可而言,顯露出彼得無法明白十字架的必要性就已足夠,彼得實在太清楚瞭解耶穌話語的意義了(Minear)。 這個時候似乎所有使徒都在場,每一個人都會對此事有自己的回憶,有些人的回憶會比其它人完整。“轉過來看著門徒”(33節)說明所有人可能都有分於彼得的受責(Anderson)。──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33】撒但,退我後邊去吧: 不久之前,彼得偉大的信仰告白受到耶穌的贊許(太16:17),現在卻受到耶穌極為嚴厲的責備。一方面責備門徒試圖以世界的榮譽來敗壞神的工作(太4:8-10),同時也是對門徒強烈的警告。經文的意義:①得救的聖徒,也可能違背聖靈,陷入撒但邪惡的誘惑裡(羅6:15-23);②顯出了人的軟弱與愚昧。 ──《聖經精讀本》 【可八33耶穌何以說彼得是撒旦?】 答:撒旦原是魔鬼的別名(參十五題),當耶穌指示門徒,;預言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難被人棄絕殺害的時候,這個性急熱心的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勸祂——原文是()諫責祂,參文理譯本),耶穌轉過來就責備彼得說,「撒旦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可八30-33)彼得雖是之所愛的門徒,被主稱為有福的人,是教會根基上的磐石(太十六17,18,約廿一15-17),但在當時他說了這樣的話,卻成了主的絆腳石(太十六23),因他是按照人的意思,以肉體來體貼主,不要主上耶路撒冷去,免得遭受被殺的苦難,依人看來,實在無可厚非,然而彼得所言雖善,竟是不合神的旨意,乃被魔鬼之所利用(參詩一四一3),他未曾想到,耶穌降世,特要藉著十字架的苦難,乃為成全人類救贖的大功(太一21,約一29,十七4,5,腓二8,9,來十二2),撒旦先前曾經親自試探過耶穌,叫祂躲避這種十字架的苦難(太四8-10),此時又藉著彼得的口來試探祂,不能體貼神的旨意,只體貼人的意思行,以肉體的情感來表示愛主,這是與神為敵的,不能得神的喜悅(羅八5-8,腓三19),所以主耶穌當門徒面前斥責彼得:「撒旦,退我後邊去吧。」(參太四10)。——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八34】就當捨己: (太16:24)。 ──《聖經精讀本》 【可八3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注: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 凡想要一生“為自己”而活的,凡盡心保護、自私積存生命的,必要失喪它。這是真的,是所有人都必須面對的,不單是死時終於要面對的,更是時時刻刻都得面對,因為這種自私的生命並非真實的生命,只是動物性的生存。生命就像沙子一樣,不管我們願不願意,都在我們的指縫間流逝,手握得越緊,流失得越快。所以拒絕這種“向己死”──也就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乃是屬靈的死亡;而屬靈的生命只能借著這看似矛盾的屬天道理,借著向己死而得著(加二20)。 和福音這幾個附加的字,只有馬可保留著,清楚說明為基督而“失喪”生命的正確道路,就是要事奉祂,向外廣傳福音。所以,基督徒的目標不是兩個,而是一個:基督與祂的福音至終乃是一體的(類似的相聯,見十29)。施維策恰當地比較了路加福音十八29,那裡所用的“為神的國”也是類似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要跟從主必須放棄世間自私自利的價值標準。遵行主旨,捨己為人,才能從世界的枷鎖中解放出來。參《馬太》十六2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僅是在生死攸關的時候,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真理。為了現實利益走向抵擋真理的道路,這與邁入死亡的門檻無異。因為以這種方式維持生命,從屬靈的眼光來看與死相差無幾。為真理而活的人,死亡不再有權勢(林前5:5)。他們不再生活在罪惡中,而在基督裡。 ──《聖經精讀本》 【可八36~37】賺、賠、益處乃是商業上的隱喻,而不是司法上的。耶穌時常從人的層次響應或坐待我們的異見,所以在此訴諸這些加利利商人的生意頭腦,就像在別處訴諸漁夫(太十三48)或農夫(路十三15)的常識一樣。這些精明的生意人若能夠明白,國度其實是一樁好“買賣”,值得付上任何代價。──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八38】「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 祂先前已經自選人子為祂的名銜(如31節),但是現在,透過彼得的告白,“人子”已經明確與“彌賽亞”等同了。耶穌已經指出:聖經對受膏者的解釋,至少起初不是指猶太人熱切盼望之得勝的君王,而是被棄絕之受苦的僕人(賽五十三1~12)。然而,儘管如此,身為“人子”,祂仍然是神所揀選,再來時施行審判的器皿(參:但七13)。門徒們最大的困難,是如何將這一切不同的層面融匯為一,連於眼前這位耶穌。歷史上這位卑微的基督永遠是人的最大絆腳石,不單對祂自己那一代是如此,對我們這一代亦然。神在基督裡是啟示出來了,但只有向信心的眼睛;向其它人,神是隱藏在基督裡的,他們無法看見祂。這就是最大的“彌賽亞玄機”。在馬可福音中,變像的故事緊接在這一段後面,不是偶然的,因為在那個故事裡面,基督真實的榮耀稍微向那些已經在耶穌的卑微中認祂為基督之人啟示出來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