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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八章拾穗

 

【路八13路加用這個“導言”開始記敘耶穌往加利利各城各鄉的佈道。婦女在佈道工作中,擔負相當重要的供應的責任。這幾位婦女是我們的好榜樣。

苦撒(3節)是管理希律錢財的人,社會地位頗高。──《啟導本聖經註釋》

         概括耶穌第二次加利利傳道旅行。與第一次一樣(4:42-44),路加也強調“神國的福音”,因為這是耶穌傳道事奉的核心和目的。參與耶穌傳道旅行的人,除了耶穌的十二個門徒,還有幾位婦女,這實在是值得注意的事。因為在猶太社會,女人不能享有與男人同等的地位,也得不到公平的待遇。但是耶穌在公開事工初期,就讓她們和十二門徒一起加入自己組織的傳道團契,一直同行直到自己臨終。這使人很感動(23:55-24:10)。這一事實暗示能懂得天國的道理的人,是那些稅吏、罪人(5:27-32)、有病的人(7:21,22)或女人,那些明白自己有罪並降卑的人,方能進天國(124,25)。 ──《聖經精讀本》

 

【路八2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

         抹大拉的馬利亞: 小城抹大拉在加利利西海岸,位於迦百農南部。馬利亞就出生在此。她曾被七個惡鬼附身,在精神和肉體上受盡折磨,後被耶穌拯救。她就一直追隨、服事耶穌。她目睹耶穌被釘十字架(27:55,56),安息日次日清晨到墳墓欲膏抹耶穌的屍體(24:10),第一個看見復活的耶穌(16:9;20:1-18)。有的神學家推測,她可能就是用香膏抹耶穌腳的那個女人(7:37,38),不過這是很難斷定的。 ──《聖經精讀本》

 

【路八3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

         約亞拿: 意思是“神的恩賜”。她與抹大拉馬利亞一起,最先聽到天使報告耶穌復活的消息(24:10)。耶穌曾醫治過大臣的兒子(4:46-54),有人推測她可能是大臣兒子的母親。如果這是事實,那麼這就是約亞拿用自己的財產供給耶穌的動機。蘇撒拿: 這個名字新約聖經只在本節出現,意思為“百合花”,她的其他情況無從知曉。用自己的財物: 巡迴傳道人受富足女性財政資助,在歷史上是常見的事。這些女人能完全奉獻財物給耶穌,原因是她們在靈性、精神上與耶穌建立了真正的相交(17:11-19)。這些婦女的奉獻,提供了耶穌傳道事工中的經濟資助。在教會歷史上,福音能夠擴展到全世界,她們功不可沒。 ──《聖經精讀本》

 

【路八4~15“撒種的比喻”和耶穌的解釋。比喻的焦點是:撒種者是同一個人,種子也一樣;但由於土地的不同,便有了不同的結果。如同耶穌傳一樣的福音,不同的聽眾結出不同的果子。把這個比喻命名為“四種土壤的比喻”也無妨,詳細內容請參考太13:3-9。 ──《聖經精讀本》

 

【路八416阻礙人接受福音的主要因素是魔鬼、今生的憂慮、試煉,和錢財。撒種的比喻解答了何以接受福音的人如此少。這些人拒絕神的道,也為神所棄絕(10節)。參《馬太》十三13;《馬可》四12注。

關於抹大拉的馬利亞,參一27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4~18耶穌許多次,藉著“比喻”反復說明天國的拓展樣式以及信徒等待天國的態度。耶穌多次使用比喻,四福音書作者則不受時間順序的限制,按自己記敘的文脈進行編緝、整理。四福音書大概有30個比喻,其中馬太、路加記載了較多比喻。但二人的記載有差異,馬太主要論述天國運動開展這一客觀問題;路加主要講述渴慕天國的信徒當如何行的主觀問題。請參考:①比喻的文學體裁(16);②比喻的雙重目的(13:10-17);③比喻的編緝目的(7:41-42;10:29-37;11:5-8;12:13-21;22:1-14;25:1-13)。 ──《聖經精讀本》

 

【路八16~18由三個格言形成“燈的比喻”,請參照太5:14-16。 ──《聖經精讀本》

 

【路八18耶穌教訓我們要“小心怎樣聽”。猶太人因為不信,不僅得不到神的真道,連他們自以為有的知識也要喪失。參《馬太》十三12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19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 可見耶穌除了在僻靜的地方禱告,大部分時間都被眾人重重包圍,無論那些群眾是狂熱還是敵對。但耶穌絕對不是企圖勾結眾人的政治家,他的一生是為眾人奉獻自己,反而遭到眾人誤會,最終為他們獻出生命。由此得到幾個教訓:①耶穌並沒有過利己的生活。他為了執行神的公義、賜給眾人愛的救恩,尋找百姓,憐憫他們,行在他們中間(9:36;10:45);②直到耶穌死的時候,眾人都誤認他是政治家、只會醫病的人、拉比,甚至是破壞律法或褻讀神的人;③耶穌復活後,他的救贖事工成為拯救人類的永遠的燈,一直照耀著(2:32;4:16;1:4;12);④當今的信徒不能再誤解耶穌,應當相信、效法、背起十字架跟從他(9:23;10:38;可八34)。 ──《聖經精讀本》

 

【路八19~21關於信仰團契重要性的教訓。 ──《聖經精讀本》

 

【路八21耶穌回答說:“聽了 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了 。”

         人須聽道、歸信、跟從耶穌,才能成為神家裡的人,不能靠血緣或任何其他憑藉來得救恩。參《馬太》十二46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聽了神之道而遵行: 雙重否定式:①不聽耶穌話語的人,不是信徒;②聽了神的道,但不遵行的也不是信徒。所以我們要不斷地體驗神的話語、遵行神的話語。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有了天國公民權的信徒(3:20),當紀念屬靈信仰團契的存在。這種團契,不同於屬世的存在;乃是永恆的。信仰共同體也可稱為教會。當然,這裡所指的教會,不是肉眼所看到的建築物或有形教會,而是超越時空的教會。 ──《聖經精讀本》

 

【路八22參《馬可》四37注。加利利四周多為風筒形的山峽,容易風暴突生。掌握大自然的主泰然自若,和門徒的恐懼適成對比。耶穌事後教訓門徒,有信心便不會有懼怕(25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22~25平靜風和海(4:35-41)。 ──《聖經精讀本》

 

【路八22~56對這部分內容符類福音中都有記載,是耶穌連續行的三個神跡(太八23-9:26;4:35-5:43)。關於神跡的連續關係及各神跡的意義,請參考可4:35-5:43。在這裡只解釋第三個事件—平靜風和海(22-25)及治好格拉森被鬼附之人的神跡(29-39),請參照馬可福音平行經文。耶穌所行的神跡:①彰顯神的榮耀(7:16);②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彌賽亞;③不僅表現了神對人類的愛,並且暗示將來神必重新改造世界(7:13;21:1-4)。其實最偉大的神跡是耶穌降生、死在十字架上、復活及升天(1:26-38;24)。 ──《聖經精讀本》

 

【路八26他們到了格拉森(注:有古卷作“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是加利利的對面。

         格拉森為加利利海東岸的小鎮。耶穌趕鬼,鬼入豬群。祂在魔鬼施展力量的地方顯示出祂才是大自然與人類歷史的主宰。祂要把人從魔鬼的權勢下拯救出來(33節)。參《馬太》八30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26~39耶穌醫治格拉森被鬼附的人(5:1-20)。──《聖經精讀本》

 

【馬太八28-34(加大拉被鬼附者),與馬可五1-20及路加八26-39(格拉森被鬼附者),如何能和諧一致?】

     上述兩段記載(馬可及路加的記述,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有兩項重要差異。首先是事件發生的地點:究竟是加大拉、格拉森,抑或是Gergesa(參sinaiticusCoridethianthe Bohairic Coptic.Family l of the minuscules)?參看巴勒斯坦加利利海以東的地圖,便可知格拉森(現稱為Jerash)遠在加利利海東南方,在約但河谷以東二十哩之處。聖經記載這段事蹟在革尼撒勒湖東岸發生,那麼,實難以將格拉森與此事連在一起。

    至於加大拉(多數抄本的馬太八28都作這樣寫法,但Wa-shingtonensisFamilyl,Family 13 Of the MinusculesBohairicCoptic均寫為“Gergesenes”),則位於革尼撒勒湖東南面,與此湖的最南端相距不過八哩。因此,加利利海東南岸地區的政治中心,極可能設於加大拉,而成為地區的首府。因此,經文稱耶穌等人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縱使加大拉遠在雅姆克(Yarmuk)河的南岸。由此看來,雖然馬可及路加都記載是格拉森,但加大拉似乎更為可取,因後者比較接近革尼撒勒湖。

    除上文提及的幾份抄本外,三卷符類福音都不大支持此事發生於Gergesa,縱使這城就在革尼撒勒湖的東岸,大約是由湖的北端向南走三分一路程之處。單從位置來看,Gergesa當然最為可取,但考慮抄本上的證據時,加大拉更像三卷符類福音原來錄下的地名。只不過當後來格拉森較為人所熟悉,文士抄傳聖經時,就把加大拉誤以為格拉森。在此可能值得一提,希伯來字母的Ddaleth)與Rresh)非常相似,因此,由希伯來或亞蘭文翻譯成希臘文時,GaDaRa’可能被誤讀為GaRaRa [Da]Gergesa亦以GR-開始,於是可能亦被誤讀以為是G-D-。無論如何,加大拉具最有力的證據,是三卷符類福音原本錄下來,真實無訛的地名。

    馬太的描述,還有一點與路加、馬可不同。根據馬太的記載,當耶穌到了加利利海東岸,離船上岸時,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來見耶穌。然而,馬可及路加都記載只有一個被鬼附的人。這個問題嚴重嗎?假如有兩個被汙鬼附的人來見耶穌,那麼,最低限度不是有其中一個嗎?馬可與路加都將注意力集中在較為多言的那一個——附上這人身上的汙鬼,自稱為「群」。    我是神學院的教授,偶然會教一些選修課程,當中只有兩個學生。有些時候,我只能記起兩者之一;原因很簡單,他比較精明,肯主動發問。假如我要寫一套回憶錄,只提及其中一個學生(他是選修某科的兩個學生其中之一);我這樣做,不能說是與歷史事實相違背。符類福音的另一段記載,也與這情況相似,就是治癒瞎子巴底買那段事蹟。根據馬太二十30,當時巴底買有一個同伴,也是瞎眼的。路加(十八35)沒有提及任何名字,亦只記載一個瞎子。馬可(十46)則將巴底買此名的亞蘭文(Bar-Tim'ay)與希臘文(huios Timaiou)都寫出來。注重巴底買,忽略他的同伴,只因為巴底買較多發言。

走筆至此,要返回我們要探究的問題那裡。在驅逐汙鬼的這段記載裡,細節上縱使有所不同,但三卷符類福音都記載加大拉汙鬼的結局:他們被趕到附近山崖上的豬群那裡,使豬群(在禮儀上是不潔的)沖下山崖死了;這些汙鬼本來想這樣的結局發生在被它們所附的人身上。那群不幸的豬沖下山崖,在革尼撒勒湖裡淹死了(參太30-34;可五11-14;路八32-37)。──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路八30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他說:“我名叫‘群’。”這是因為附著他的鬼多。

         參《馬可》五9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31鬼就央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裡去。

         “無底坑”是一切邪靈的最終去處(啟九1;二十1,3)。──《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31無底坑是什麼地方?】

答:無底坑一詞在路八31節,與羅十7節的陰間,英文聖經均譯作Abyss,意系深淵()意指不可測之地,及()為死人所在,在啟示錄中提到無底坑三字出現了七次,英文聖經譯作Bottomless Pit,希臘人()視為墮落天使之所在,撒旦與一切惡魔以及不願悔改認罪歸向主耶穌的人,皆要永遠盡禁於其內,而受到應得之刑罰與痛苦也(啟九1211,十一7,十七8. 廿1.3)。——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八37參《馬可》五17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40眾人如此歡迎耶穌是由於他們聽說耶穌在格拉森所行的奇事(26-39)。總之,路加記錄本節的原因是為了使讀者預想耶穌將行的其他神跡。 ──《聖經精讀本》

 

【路八40~56記述連帶事件,耶穌不僅使睚魯死去的女兒復活,途中還醫治了摸他衣裳繸子患十二年血漏的女子(9:18-26;5:21-43)。 ──《聖經精讀本》

 

【路八41有一個管會堂的,名叫睚魯,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求耶穌到他家裡去。

         管會堂的: 是管理會堂的最高負責人。俯伏在耶穌腳前: 睚魯雖身處很高的社會地位,卻俯伏在耶穌腳前。從中可以看出:①他對女兒的愛是多麼地深;②他對耶穌的信心和祈求是多麼地真實而懇切;③他尊敬耶穌的謙卑的人格。 ──《聖經精讀本》

 

【路八42因他有一個獨生女兒,約有十二歲,快要死了。耶穌去的時候,眾人擁擠他。

         獨生女兒,約有十二歲: 在猶太社會,女子十二歲就可以出嫁了。何況是獨生女,更加重了悲痛。 ──《聖經精讀本》

 

【路八42~48根據馬可的記錄,患血漏病的女人為了醫病,多年求醫問藥,病反而更加嚴重,財產也因治病花盡(5:26)。這女子患絕症已處在對生活絕望的境地。雖然這樣,她有信心“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5:28),結果她得到了醫治。此事件有如下教訓:①真正的信心乃是在人看來不可能的情況下,仍然祈求;②這樣的信心,沒有做不到的事情(9:23);③耶穌的神性權能不僅征服自然(22-25),也能征服人認為治不了的絕症;④人生的所有問題,甚至最根本的罪的問題,其解決方法只有在基督裡。我們應該認識到這一點,並且接待他為絕對的救世主(11:28-30)。根據次經尼哥底母福音書的記載,耶穌背著十字架前往各各他的途中(23:26-31),這女子用手巾擦去耶穌臉上的汗,她的名字是Veronica。 ──《聖經精讀本》

 

【路八43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醫生手裡花盡了她一切養生的,並沒有一人能醫好她。

         作者路加醫生(西四14),指明這種“血漏病”是人醫不好的。《路加》書的一個特色是間中提到醫學名詞和病例。例如此處的“血漏病”和他處的“熱病”(四38)、“水臌”(十四2)等。出自同一作者的《使徒行傳》也有類似情形(參徒三7注)。比較此處和《馬可》五26的記述 ,路加沒有用“在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這句話,也許是因為對他的專業微帶貶抑的緣故罷。──《啟導本聖經註釋》

         血漏: 通常因血管組織脆弱引起,血從血管縫隙流出來。這裡是指慢性血漏病,或許是女子的子宮裡長瘤,規律或不規律地流血。猶太人根據傳統,把這種病理解為神對罪的懲罰。宗教儀式上視為不潔,所以蔑視、羞辱患此病的人,將其隔離於猶太社會直到痊癒(15:1-12,25-27)。在這種環境下,本事件的女子不顧社會的制約和眾人嫌棄的目光依然走近耶穌,這是何等的勇氣和信心。 ──《聖經精讀本》

 

【路八44她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

         摸他的衣裳繸子: 固然這種行為帶有異教、迷信的色彩,但是行為的動機,是由於聽到耶穌行神跡奇事的消息,相信耶穌能醫治的絕對信心(5:27,28)。果然此女子不僅按照自己的信心得到醫治,而且得到得救的確信、無限的恩惠。現今,無論何人只要相信耶穌,並且單純信靠他,就能得到同樣的恩典,我們絕對不應懷疑這個事實(3:1-10)。 ──《聖經精讀本》

 

【路八45摸我的是誰: 主耶穌能鑒察人的內心深處(13:21-30),所以這樣的質問並不是因為他不知道摸他的是誰,乃是因為:①把那女人向眾人顯明出來,證明她病得了醫治;②解除那女子認為摸耶穌衣裳繸子就醫治的迷信,引導她的信心正確地成長;③使人們看到女人的病得醫治,歸榮耀於神;④賜給她對救贖的確信、安慰及平安的話語。 ──《聖經精讀本》

 

【路八47戰戰兢兢地來: 女人害怕的原因是因為她犯了摩西的律法(15:1-12,19-27),其中規定血漏病患者不能碰別人。但更重要的原因是:①她一摸耶穌的衣裳,病立刻好的事實;②認識到耶穌的全知全能,什麼都瞞不過耶穌。 ──《聖經精讀本》

 

【路八48這婦人因信而盼望,得到了所盼望的。參《馬太》九20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49 會堂主持人恐懼的是“死亡”,與格拉森人恐懼“鬼魔”不同。但在耶穌面前,二者都服在祂的權柄下。“死亡”成為“睡眠”(52節)。祂復活後,死亡的權勢要完全破滅(林前十五5057)。參《馬太》九2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八49~50你的女兒死了,不要勞動夫子: 這樣的態度與拉撒路死時,馬大和馬利亞所表現的態度相似(11:22,32):①人為的思考方式;②耶穌已顯明救活死人的權能(7:11-17),耶穌就是永活的主,同時也是掌管死亡權勢的大能之主(11:43,44)。然而,耶穌對此沒有說什麼,反而說“不要怕!只要信!”。這句話可能給睚魯,帶來莫大的希望和安慰。在這裡我們要知道兩點:①耶穌是慈愛的神,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12:20,21);②神所希望的是絕望中毫不懷疑神的能力,並完全依靠他的信心(17:6)。 ──《聖經精讀本》

 

【路八49~56耶穌救活睚魯女兒的事件。耶穌救活死人的意義,請參照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事件(7:11-17)。 ──《聖經精讀本》

 

路八49~56耶穌在世曾叫幾個人“還魂”?“還魂”與“復活,,有何分別?】

    睚魯的十二歲女兒死後,主那穌曾使她再活過來,聖經說:“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這裏乃是說,“靈魂便回來”,並不是說“她復活”。英文說“HER SPIRIT CAMEAGAIN”,原文也是這樣說。我在此稱她的復活為“還魂”,以別於那穌的復活。

    此外,拿因寡婦的獨生子死去,主那穌在送殯的行列中,也叫他從死中“還魂”,於是他也活了(路七章1117節)。

    第三個“還魂的人”是馬大馬利亞的弟弟拉撤路,他已經死了四天了,主那穌叫他從死中復活(約十一章144節)。這三個人的“再活”,我稱他們為“還魂”,原因是他們活了之後,再過幾十年又離開世界和別人一樣。如果他們不再死的話,今天還在世界,便是世界最長命的人了。可是,他們的“再活”與耶穌的“復活”是不同的。他們三個人死了又活了,只是還魂,因為他們以後是會再死去的,如果他們三個人是與主那穌的復活相同的話,復活後就不再死,復活後不再死,纔能稱為“真正的復活”。

    保羅說主那穌從死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章20節)。主那穌是第一個真正復活的,在他以前死了又再活的人,只能稱為“還魂”。如果他們三個還魂的人也被稱為復活的人的話,主那穌只能被稱為“第四個果子”了。還有,在以利亞和以利沙

的時代,也有人“還魂”,主那穌便不能稱為“初熟的果子”了。所以應稱他們三人的再活為還魂。――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八52~55在加利利,儘管眾人要求耶穌行神跡,他卻沒有行(4:23-30);相反在這裡卻不顧眾人的嘲笑行了神跡。其理由是:①人們在不知道耶穌連死亡都能征服的情況下,諷刺耶穌說能使死人復活的舉動,是可以理解的;②在這種情況下,通過使死人復活,耶穌向他們明確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③歸榮耀於神。 ──《聖經精讀本》

 

【路八56耶穌下這樣的禁令是因為:①擔心孩子的父母對女兒的復活過度興奮,而忘記榮耀神的根本目的;②為了不因神跡的傳播而受到猶太人譭謗,最後導致傳福音受阻礙(太八4)。──《聖經精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