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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章拾穗

 

【路十1本章120節記述了:1,耶穌給七十人的訓示,教導他們如何傳福音(112節);2,耶穌對拒絕接納福音的城市所講的禍(1316)3,差傳完成的歡悅(1720節)。舊約《創世記》載有七十個外邦的國家(創十章)‘以色列的眾子去到埃及的也是七十人;與摩西一同上西奈山的長老是七十人;猶太公會也是由七十人組成。現在耶穌設立七十個人(有的古卷作“七十二人”),差遣他們出去傳福音。祂給的命令與安排和差派十二門徒大致相同。參《馬太》十115;《馬可》六713──《啟導本聖經註釋》

         設立七十個人: 對猶太人而言,70這個數字象徵世界列國。耶穌立七十個傳道人,意味著福音要在全世界傳播(24:14;28:19,20;1:8)。與差遣十二門徒一樣,耶穌以兩人為一組(6:7),當遇到困難時,可以齊心協力,打破困局更有利地見證福音。 ──《聖經精讀本》

 

【路十1~16耶穌設立七十名傳道人,以及對他們的教訓。耶穌所強調的可歸納為四點:①差遣到險惡世間的傳道者,如同羔羊,因此他們必須全然仰望信靠神;②在傳道事工中,要有鴿子般純潔之心、蛇一般的智慧(太十16);③傳道人不僅要明白傳福音是緊急使命,而且要相信神會供應聖徒在事工中所需要的一切;④傳道人要明確知道人們不接受福音,就是拒絕基督與神的行為,應為此痛心,從而更加盡心盡意地努力救人靈魂<13:1-28:31,保羅的宣教原理>。 ──《聖經精讀本》

 

【路十1~24耶穌差遣七十人佈道團的事蹟,只出現在路加福音中。但內容與馬太福音的許多事件重複(4-12;太十9-15;13-15;11:20-24;21,22;11:25,27)。可能是因為耶穌在不同的情況下,講了很多類似的教訓(6:17-49)。這件事大致可分為三部分:①差遣七十人時的吩咐(1-16);②佈道團報告傳道結果(17-20);③耶穌的感恩禱告(21-24)。耶穌差遣七十人與之前差遣十二門徒的事件(9:1-6),有許多相似之處。區別是耶穌為福音事工,這一次派遣了十二門徒之外的七十名傳道人。 ──《聖經精讀本》

 

【路十29:37,38的平行經文。敘述傳福音的迫切性(4:35),也講述其事工的性質和工人的缺乏(9:37,38)。 ──《聖經精讀本》

 

【路十3狼是羊的天敵。耶穌把傳道者比喻為羔羊,把世人比喻為狼,暗示兩者必然要進行屬靈爭戰(太十34-36)。但是在這爭戰中,信徒的力量微弱如羊,因此信徒必須依靠神的大能(6:10-17)和神所賜的智慧。 ──《聖經精讀本》

 

【路十37羊羔沒有保護自己的力量,要靠賴主耶穌這位偉大牧者的看顧。他們旅行不帶口袋,不帶鞋,可以接受虔信家庭的供應。一家若當得平安,是“平安之子”也就是天國之子,這神國的平安便可以留在那裡。──《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1215推羅、西頓是邪惡的外邦人城市的代表。猶太人因為不要福音,將來要受的刑罰,比這些城市更甚。參看《馬太》十一202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13~16與其它城邑相比,這些地方是耶穌行更多神跡的地方,然而人們不願接受福音。本段描述他們將來所受的懲罰的嚴重性,暗示不接受福音的人都將受到同樣的懲罰(16)。 ──《聖經精讀本》

 

【路十1720耶穌基督有勝過撒但的權柄,這七十個人因耶穌的名,可以克服鬼魔。耶穌聽了他們勝利的報告,一方面證實他們所說的(18節),一方面說明已給他們這權柄,能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19節)。但警告他們,能行神蹟不是首要,應注意自己是不是真在神的國裡有份。──《啟導本聖經註釋》

         七十人傳道隊回來後,向耶穌報告傳道事工的結果。從中可知:①注意到“奉主名”魔鬼也服他們的事實,表示只要信靠主的大能,就能趕逐汙鬼<8:16-18,附鬼與逐鬼>;②從七十個傳道人趕鬼的事件中,看到惡勢力正在被傾覆,而且因著耶穌的十字架事件,撒但的頭已被打破(3:15;19:30),將來耶穌降臨時,就會完全滅亡;③聖徒因這些事喜悅固然應當,但更覺得喜樂的應該是名字被記錄在天國生命冊上(21:27)。 ──《聖經精讀本》

 

【路十18引用賽14:4-21,指用七十名傳道人趕汙鬼,撒但的勢力正被摧毀。撒但勢力的衰退,天國福音的興旺,正通過神子民的福音傳播和趕鬼事工而逐漸開展,最後必然借著基督再來而完全成就(12:28)。 ──《聖經精讀本》

 

【【路十18那穌所說“會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一語,到底是指當時看見撒但墜落呢?還是追述人類以前撒擔的墜落呢?】

    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

    一、主那穌說:“曾看見”,乃是追述他在天上仍未降世之時“曾看見”撒但因背叛而從天上墜落。神學家從以賽亞書十四章1220節和以西結書二十八章1119節找出舊天使長因叛變而成為撒擔的暗示。該處有“墜落”與“摔倒”等字眼。主那穌心目中的“撒但的墜落”,便是指這兩段經文所暗示的史實而言。當然,舊天使長因背叛而墜落變為魔鬼,那時在天上的聖子一定很明白當時的過程。

    約翰在拔摩海島寫啟示錄時,也描寫他所見的異象,說魔鬼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十二章4節),相信這“插入的異象”,也是追述撒但以前的墜落史。

    二、第二派人士相信,主那穌所說的撒擔墜落,是指屬靈方面的事實。當門徒出外傳道時,鬼也服了他們,是指人們相信了主那穌為救主,魔鬼便從人們心中被趕出來。正如主那穌在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所說的“這世界的王被趕出去”。他也說:“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二章11節),俱可能作為他看見撒但從天墜落的解釋。

    這兩種解釋,都有人採用,而以採用第一解釋的人較多。――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19聖經中蛇和蠍子象徵撒但的勢力(3:1-15;林後11:3;9:3,5,10)。耶穌之所以能賜給聖徒遏止撒但勢力的能力,因為他是神,能傷“蛇的頭”(3:15)。所以從耶穌領受這種能力的人,絕不會屈服於撒但勢力之下。因為這種救贖的恩典,除神之外,誰也不能奪走(約十28;8:31,39)。 ──《聖經精讀本》

 

【路十20趕鬼的工作借著信靠耶穌的權柄而成就,只要是聖徒都能做到。趕鬼的目的在於榮耀神和見證基督的福音。因此聖徒不應該把聖靈的恩賜,用來滿足或炫耀自己。應當單單為自己的名字記錄在生命冊上而喜樂,從而把自己奉獻給神。 ──《聖經精讀本》

 

【路十2124本段經文包括:1,耶穌的禱告(21節);2,耶穌對自己彌賽亞身分的確認;3,對門徒的祝福(2324節)。七十個人歡歡喜喜佈道回來,雖有許多城市棄絕救恩,雖然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日期已臨近,但那復活的大日和基督榮耀來臨的時候也近了。這些事對只有世上知識的文士、法利賽人、律法教師是隱藏的奧秘,但卻顯明給虛心謙卑尋求真理的人(21節)。耶穌為所看見的神國的權力的彰顯歡樂,同時讓門徒知道,他們看見聽見了連先知和君王都見不到、聽不到的,因為不曾向後者顯露。──《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穌聽了傳道隊的報告,向神獻上感謝。太11:25-27也出現相同事件。從中可以發現:①神有主權,在人面前既能顯明自己,也能隱藏自己;②聖父和聖子的關係;③聖徒最大的特權就是認識基督,並因信他而得救恩,這是基督教的重要教義(11:25-27)。 ──《聖經精讀本》

 

【路十23~24借著降服魔鬼,撒但勢力在倒塌,彌賽亞國度在建立。舊約時代,許多人切慕看到彌賽亞國度的到來,可是願望終究沒有實現(2:30)。但耶穌的門徒卻看到了這一切,並且認識到耶穌就是神的兒子,真是莫大的福氣。 ──《聖經精讀本》

 

【路十25~28耶穌教訓愛神愛人就是“律法的完成”,相關內容請參照平行經文可12:28-34。 ──《聖經精讀本》

 

【路十25~37愛鄰舍的比喻要義解法如何?】

答:這是耶穌對於一個律法師(即教授律法的師父)來試探祂提到「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問題時而設的一種比喻,耶穌以問答問,說出律法的精義(路十27),而論到愛鄰舍之事例,來回答律法師的問語,其要義解釋如下:

①比喻中的人物(路十30-35)——有一個人——乃指為一個墮落的罪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表明一個人離開平安之城,貪愛世界,走向世界被咒詛的地方(參書六26,王上十六34)。落在強盜手中——表示落在魔鬼與牠的使者手中。偶然有一個祭司……利未人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祭司和利未人為律法和禮儀之代表,他們是宗教主領袖,對於罪人無能為力,無法可施,漠不關心。表明耶穌為救主,是罪人之友,祂就動了慈心,施行拯救(路十九10,路前一15)。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潤膚止痛(賽一6),酒能殺菌潔淨傷口,油與酒也是預表主的聖靈和寶血。到到店裡去照應他——這客店表示教會,為安慰眷顧人的地方。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二錢銀子表示全部聖經新舊兩約,聖經的話,有如精金之寶貴(詩十九10),為醫人之良藥(箴十七22),店主表示教會牧師。此處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表示耶穌第二次降臨再來的日子,祂要賞賜祂的僕人。(以上解釋多非主的原意,僅作比方參考)。

②承受永生(路十25-28)——律法師所問「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一類的話,在聖經中屢見不新(可十17,路十八18,徒十六30),但祂的動機不是要為自己得救來問這話,而是要試探耶穌(路十25,太廿二35),看看祂的教訓是否合乎摩西的律法,且有一個極大的錯誤思想,以為他該做什麼能得永生,其實永生不是因人行事,以什麼工價可以賺得的(參羅三2028,卅二題),乃是出於神的恩賜(羅六23)。耶穌為要叫律法師看出他自己的軟弱(路十28,可十二29-31)。人若完全能遵行律法上的話(路十27),就必稱為義,可是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這個律法只能塞主各人的口,叫他知罪(羅三1920,加二16),定人之罪,不能使人得救有永生,惟有因信耶穌基督,才能獲得永生的盼望(約三36)。

③誰是我的鄰舍(路十29-37)——耶穌為律法師回答這個問題,就講了一個愛鄰舍的比喻中的人物事態之描述,將愛那一個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顯示出來,要律法師效法,照樣去行,讓他對於律法上所講的愛有了正確的認識(利十九18,申六5),若能完全照著做出來,才是行善的本色,而成為愛人的好榜樣,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人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前二15,太廿二34),所以使這個原先顯明自己有理,自以為義,故意問難來試探耶穌的律法師,聽了主的比喻以後(路十29,參太廿二35-39),也就心悅誠服,不再發生什麼問題,無話可說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27這兩條誡命都引自舊約律法,見《申命記》六5和《利未記》十九18。耶穌曾指出,這兩條命令是舊約所有律法的總綱(可十二2931)。──《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28耶穌何時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

答: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這一句話是對祂所差遣出去傳道回來的七十個人說的話,可有兩種意思的解釋,一種意思是指當他們出去傳道,趕鬼,鬼也服了他們的時候(十17,參九40),耶穌就看見魔鬼失敗了,從天上被逐出去,亦正如祂所說:「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另一種解釋的意思,乃按耶穌追述祂在未降世仍在天上的時候,祂曾看見撒旦因背叛神而從天上墜落,我們從舊約先知書中可以尋出預言這事所顯明出來的徵兆(賽十四12-15,結廿八11-17,注),以上兩種就誒是也是解經家們對於這個問題在大體上的看法,不過多數解經家者,是以這另一種的解釋信以為然也。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一四九題——一六O頁。——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29要顯明自己: 暗示律法師雖明知律法的最大誡命,卻未按律法愛鄰舍。他遵守律法的方法,就是把“鄰舍”的概念縮小到與自己有利害關係的人。所以他問耶穌 “誰是我的鄰舍?”。 ──《聖經精讀本》

 

【路十29~37“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教訓我們當別人需要幫助時,隨時都要挺身而出,為別人犧牲自己。現今的世道是人們對與己無利的人和事,即使看到對方不幸也會置之不理,唯恐自己受損。因此耶穌教訓我們一定要盡心盡意愛神,同時愛鄰舍如同愛自己(27)。 ──《聖經精讀本》

 

【路十30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對大家公認的律法的總綱(27節),卻完全沒有做到,反而猶太人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倒在真正實踐這律法。律法的基本是愛神和愛鄰舍,要有憐憫,律法的精神才能實現(37節)。若只為保障一己安全,或者只顧拘泥條文,罔顧愛神愛人的責任,是對律法精神的破壞。愛鄰舍就是説明一切有需要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去: 耶路撒冷海拔760,耶利哥在海平面以下250米。兩地距離約36公里,沿途陡峭,一路坡險路滑,因路旁岩石陡峭,常有盜賊出沒。 ──《聖經精讀本》

 

【路十31~33祭司長和利未人特別被揀選,擔任事奉神的職務(18:1-32)。因此他們應該比任何人都有責任幫助遇到強盜的人,但他們卻掩面不顧,因此該受責備。他們回避遇到強盜的人,或許他們以為他已經死了。因為猶太人觸摸屍體是不潔淨的(21:1-3)。儘管他們遵守律法的形式,卻沒有實踐律法的根本精神——愛(6:3,4)。但是平時被猶太人視為狗的撒瑪利亞人(4:4),卻不顧種族歧視,為遇強盜的猶太人實踐出自我犧牲的高尚之愛。這一事件清楚地教導我們何為真正的愛。 ──《聖經精讀本》

 

【路十33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是外國人,根本不屬“鄰舍”範圍;可是用鄰舍相助的精神來照顧受傷的猶太人的,卻是猶太人所恨惡的撒瑪利亞人。有責任救死扶傷的祭司(已僵硬了的猶太宗教的象徵)反而不顧而去 。

耶路撒冷在高地,耶利哥在低地,故說“下耶利哥”(30節),二地之間路徑迂回,常有盜賊出沒。這是這個比喻的地理背景。──《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34路加福音裏有兩個『店』字:

   (1)7『店』原文是解帶子、行囊,休息,安歇的地方。那裏沒有地方為著主,祂是被拒絕的。

   (2)34『店』原文是由『接待』和『一切人』二字合成的。只有接待一切人的教會是主去的地方。

 

【路十35羅馬貨幣“二錢銀子”是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38神的話語是一切侍奉的基礎和根本,不可讓教會或個人事務上的忙碌活動,分散或者占去了應該用在神話語上的注意和時間。馬大一心一意想做個盡責的主人;馬利亞一心一意要做個好門徒。耶穌在這個家庭裡的責任不是來做客人,而是要完成 祂傳道的使命。耶穌責備馬大讓物質上的忙碌妨礙了屬靈的生活。──《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38~3911,12章也出現關於馬大姐妹的記載,她們是格外蒙耶穌關愛的人。與她們相關的事情還有耶穌救活她們的兄弟拉撒路,以及馬利亞在耶穌腳上抹香膏。“一個村莊”指她們的居住地——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11:1)。──《聖經精讀本》

 

【路十38~42馬大和馬利亞接待耶穌的記載,也只出現在本書中。此事件使我們懂得基督徒應當首先關心屬靈的事情,而不是屬肉體的事情。這是耶穌在前面已經教訓過的(9:57-62)。 ──《聖經精讀本》

 

【路十38~42多數人認為馬利亞坐在耶穌腳前聽道就是愛主,到底是馬利亞愛主呢?還是主耶穌愛馬利亞?】

    多數人認為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聽道乃是愛主的表現,許多人在祈禱時也引用馬利亞這事作為祈禱的心願。可是,坐在主腳前聽道,同時也得了上好福份,怎能說她是愛主呢?

    愛是“犧牲”,不是“享受”,愛是“給”,不是“取”。

    馬利亞坐在主腳前“聽”道,也“領受”了上好福份,只能說是主那穌愛他。那麼,怎樣纔能表示她真的愛主呢?那是當她在主那穌被賣前數日,她拿出極貴的香膏來,打破玉瓶,把香膏膏主之時,纔能說她是愛主了。因為她不再“受”,乃是“給”,不是享受,乃是犧

牲,不是“獲得上好福份”,乃是“奉獻極貴香膏”。

    我們如果愛主,也應如此。我們如果析禱,也應求主使我們能像馬利亞那樣犧牲寶貴香膏,讓主享受,使主滿足。――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路十40馬利亞不幫助為招待耶穌而忙碌的馬大,自己卻坐在耶穌的腳前聽他講話(39)。因此馬大埋怨馬利亞是合理的。儘管如此,耶穌反而責怪馬大(41,42),這不是因為她的事奉行為不對,而是她的價值觀顛倒了。換言之,她還沒有領悟到餵養靈魂的生命之糧比滿足肉體饑渴的麵包更美好(119:103-105)。現今,我們也容易犯這種錯誤。我們應當首先追求神國的事,卻常把心思和時間花在屬世的事上,並因此而忙碌。解決這種錯誤的方法就是要注目神的道,按照神的話語鑒察自己錯誤的生活,並糾正歪曲的價值觀。 ──《聖經精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