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二章拾穗 【路十二1】假冒為善。僑君子(hypocrite)一辭,開始時的意思是作答的某人;而偽善(hypocrisy)原意是回應。起初這些字是用於平常對話中普通的一問一答,後來便與戲劇裏頭的問答發生了關係,隨後更申衍為扮演角色的意思。偽善者是永不真誠的;他常常在演戲。偽善的基礎,乃是植根於不忠誠之上,上帝寧願接納一個坦白誠實的罪人,也不喜歡矯飾造作的偽善者。──《每日研經叢書》 耶穌知道祂復活以後,普天下將要傳揚神國的福音,現在隱藏和掩蓋的彌賽亞會要被人知道、為人宣揚。祂的門徒要為祂的名受苦受害。祂警告門徒,不可效法那些假冒為善的人(1節),應該勇敢地承認基督(8~9節)。神照顧細微的頭髮和卑賤的麻雀(6~7節),豈不更看顧屬祂的人嗎?聖靈會給他們能力為主作忠心有效的見證。 能叫人脫離撒但死亡權勢的是神,能把靈魂和身體都丟進地獄的也是神。我們要怕的不是撒但,而是神(5節)。 把聖靈在耶穌事工上的作為當作魔鬼的工作,是不可赦免的罪。參《馬可》三29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有幾萬人聚集: 這不僅表明耶穌有很高的聲望,也如實地表明當時的人有很強的宗教性(徒17:22)。可惜這些人卻變成喊著要把耶穌釘十字架的人(23:21,23)。他們擁到耶穌跟前,並非因知道耶穌就是彌賽亞,而是驚訝於耶穌的神跡,知道這些神跡對他們肉體的益處(約6:24-26)。現今我們也常常犯這類錯誤。我們要警醒,應明確知道,現在就是尋找耶穌的時候,就是與耶穌相交而得救的時候(林後6;2)。無論何時,神必與尋求他的人相交(賽55:6;耶29:13)。法利賽人的酵: 指前一章耶穌指責的猶太宗教領袖的偽善(11:42-52),表明這種偽善不知不覺帶給人不良的影響(可8:14-21)。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1~12】猶太教領袖的假冒為善。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宣告“六個禍”。耶穌與他們之間的關係已經惡化到無法挽回的地步(11:37-54)。不僅是耶穌,包括跟隨他的門徒也將遭受苦難,所以耶穌勸勉門徒,即使將來受難,也不要懼怕,要勇往直前。這樣的教訓(太10:19,20,26-33)與耶穌對末世的默示性講話(21:12-19)相似,不僅勸勉耶穌時代的人,也勸勉任何時代因著耶穌受難的人(6:22;太10:17-33)。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2】8:17也出現與此相同的話。但8:17強調,神的道其真理性總有一天會彰顯(8:17)。耶穌強調:①鼓勵門徒公開宣佈耶穌在隱秘處教訓他們的話語(3節);②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最終被顯露(太10:26)。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4】我的朋友: 耶穌這樣稱自己的門徒,可見耶穌對他們的愛和信賴是何等地深。但耶穌在約15:14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今天的信徒若遵行耶穌的道,就會象耶穌的十二門徒那樣,得到他無限的愛和信賴。那麼,耶穌命令我們的話語是什麼呢?就是“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9:23)。成為耶穌的朋友,並非象門徒們所誤解的那樣占居榮耀的位置(太20:20-28),而是長滿荊棘的路(9:18-27)。為了與耶穌同得榮耀,同受苦難也是理所當然的(羅8:17,18)。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6】兩隻麻雀賣一分銀子(太十29),五隻麻雀應該賣二分半,可是只賣二分;等於買四隻送一隻。麻雀是窮人的食物,很不值錢,但神一樣看顧:祂照顧卑微、孤寡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10】路加把譭謗聖靈與否認耶穌的事實連在一起(8,9節)。其理由:①馬太和馬可強調譭謗耶穌和其全能的事工,就等於譭謗聖靈。即把耶穌通過聖靈而行的神跡(11:20),說是鬼王別西蔔所行的能力;②路加強調,否認耶穌的罪固然嚴重,但更嚴重的是譭謗聖靈的罪。實際上否認基督的罪也是極其嚴重的。但是人即使拒絕過基督,還可以因著神的恩典,接待主為自己的救主。在使徒彼得的經驗中,也能看到這一點(22:54-62)。無論是現在,還是在將來,譭謗既賜恩典又引領我們救贖之路的聖靈,今生來世都不能得赦免(太十二32)。所以,我們要注意不要在無意中,妄稱耶和華的名(出20:7)或用話語否認耶穌,而且更加謹守不要以剛硬的心故意犯“至於死的罪”(約壹5:16;可3:28,29)。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11~12】主耶穌的應許,已在祂復活後司提反和使徒為聖靈充滿,說話大有能力的事上得到實現(徒四8,31;六10)。聖靈今天也給信祂的人用口用筆作見證的力量。──《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13】 耶穌拒絕為人作財產上斷事的官,祂所關心的是人的生命,遠比財富重要得多。財主的心滿意足希望樂享財富的時刻,他的時刻已經完結。他以為擁有
一切,甚至擁有自己的生命;等到發現浮生短暫,神隨時可以收回,已經太遲。要能過無貪且能服侍人群與神的生活,生命才是真豐盛(十二31;太六32;六30;徒九36等)。人應積財在天(太六19)。──《啟導本聖經註釋》 分開家業: 這個猶太人誤以為耶穌是律法師,因此請求他幫自己分財產。摩西的律法詳細記載了關於繼承父母遺產的條例(申21:17)。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13~21】無知財主的比喻只出現在本書中。這比喻的強調點是在神面前對財物的貪婪是愚昧的,此外還有幾個教訓:①人不能認為明日掌握在自己手中,而要每一刻都要為主而活。為了不使自己將來見神時蒙羞,應在現在的生活中竭盡全力(提後4:5-8);②只有神的道,而非物質的富足使我們的靈魂健全(詩119:103;提後3:16)。儘管如此,人們還是不惜任何手段、方法,忙於積累財富。其實越是這樣,他們的靈魂越感到貧窮、枯乾。最後所剩的只有難耐的空虛(傳2:18-23)。但是渴慕神的人,主不僅知道他們的缺乏,而且會提供他們所需的(22-31節),因此即使一無所有也能享受心中的平安。因為他們借著仰望神的榮耀、忍耐並戰勝面臨的一切艱難(雅1:12);③應認識到我們之所以富足,是因著神的祝福。因此要感謝神,將自己所有的奉獻出來,用在榮耀神的事工上(3:11)。反之,若錯誤地認為自己所擁有的財物是個人所有,只用在自身的吃喝玩樂上,那麼將來他會受到如同不義管家(42-48)和拿一錠銀子的僕人(19:20-27)所受的審判。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14】在猶太社會,拉比通常應百姓邀請,幫助他們解決許多民事糾紛。拉比不僅樂意幫助他們,甚至為了他們的諮詢,巡迴許多地方。然而耶穌不同於其他拉比,竟說了這些話,不是因為他根本不關心社會倫理問題(58,59節),而是因為:①為了嚴厲指責詢問者的內心動機出於貪心(15節);②為了證明耶穌不是如猶太人所想的那樣,只是解決肉身問題的拉比,而是為了解決人類最根本最重要的罪的問題而降世的神子(5:20-26)。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17~19】本節反復出現“我……”,表示無知財主的人生觀,極其人本主義、利己主義。但是神向我們要求的生活是:①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的神本主義生活;②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的為別人而活的生活(10:27)。儘管如此,還有很多人跟隨無知財主的腳蹤,是因為:①他們忘記自己是為神的榮耀而存在的;②沒有認識到財物只不過是神賜下來為主使用的工具。我們一定要謹守,不至陷入這種屬靈的無知。為此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讓貪婪佔據我們的心(多1:7)。因為貪心使人不理會人生的真正目的,而不顧手段地急於積累財產。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22~23】烏鴉和百合花可以見證:天父對最小的造物所需,也充分供應。信徒不要象不信的人那樣一心掛念衣食。天父知道我們所需,必定供應。信徒應尋求的是神的國,有永不壞的錢囊在那裡。──《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22~34】耶穌教訓“無知的財主”要拋棄貪心(13-21節),然後教訓門徒關於衣食住的問題。馬太把這種教訓,包含在耶穌的登山寶訓中,詳細的內容請參照太6:24-33。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24】烏鴉: 對猶太人來說,烏鴉是不潔淨的鳥(利11:15)。神卻照樣看顧這種鳥,比烏鴉更尊貴的我們應該從生活的憂慮和不安中被解放出來,積極地為神的榮耀而生活(太6:26-30)。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31~32】“求他的國”意味著:①聽到福音後,要順從並竭力傳揚福音;②期待神國早日完成(11:2),並竭力榮耀神。神必會加給信徒生活所需的,我們無論作什麼,都要為神的榮耀(林前10:31),正如保羅所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太6:33)。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35】耶穌要求門徒儆醒預備,祂再來時,要按各人的是否忠心分別賞與罰。腰要束上帶可以隨時行動;應象聰明童女,預備好油,隨時可以點起燈(太二十五1~13)。──《啟導本聖經註釋》 對中東人來說,在外衣腰上系一個“帶”,意味著準備幹活、旅行、或戰爭。當地人的衣服為了遮蔽太陽的直射、沙漠的風沙,做得很長。所以為了行動方便,把外衣往上提一些,再用帶子系上。與任何時代相同,點亮燈、等待客人,是鄭重的禮儀。信徒也應該時刻準備迎接主人的再來(太25:3)。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35~38】這個比喻的意義與馬太“十個童女的比喻”相同,只是用“主人”代替了“新郎”,用“僕人”代替了“童女”。教訓我們即使耶穌的再來可能延遲,信徒也要時常警醒,準備迎接他(太25:1-13)。──《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35~48】耶穌勸勉門徒要準備迎接他的再來。這種警告,更適用於當今聖徒。因為我們正處於耶穌再臨的末世緊迫時代。本文內容有三點:①警醒僕人的比喻(35-38節);②家主與賊的比喻(39,40節);③好管家和惡管家的比喻(42-48節)。第一個比喻與馬太福音“十個童女的比喻”(太25:1-13)相似,其他兩個比喻也記錄在(太24:43-51)。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37】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 忠心的僕人將受到主人的服侍,與17:7-10形成鮮明對比。預表時常警醒等候耶穌的信徒將得的天國的賞賜、榮耀和祝福。因著罪,我們本來處於必死的光景中,但因信耶穌,我們不僅得到救恩,並且當耶穌再來時,將與他一同作王(啟20:4),這是更大的恩典。因此我們要時刻警醒,不要因著一時的打盹兒或因沒有準備燈火(太25:3)而錯過神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38】“二更天”是由晚上九時到午夜;“三更天”是由午夜到淩晨,都是人最熟睡的時刻。耶穌用這比喻祂再來的時刻,要人儆醒。──《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39~40】“主人和賊的比喻”,強調耶穌不知何時再來,所以要時刻警醒準備(太24:43,44)。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40,50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我有當受的浸是指什麼?】 答: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在聖經上常把苦難比作火(詩六六11,12,哀一13,結卅九6,何八14),這裡所說的火,乃是指為聖靈的火,「倘若已經著起,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耶穌的意思,是巴不得這火能早已著起來,「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這裡所說的浸就是指主要被釘十字架所受的苦難(參可十38,七三題),祂是迫切的要這苦難過去,因基督必須釘十字架,復活,進入父神的榮耀以後,聖靈才降臨(約七39),直等到五旬節降臨的時候,聖靈像火焰一般的澆灌下來,那時使徒們開始遍傳福音,教會被建立,從此他們要遭遇各樣的逼迫與患難,在地上人因對於主的真理看法有所不同,有領受而信的,有抵擋而不信的,於是起了紛爭,沒有太平,不能和睦安居(路十二51,參廿五題),當聖靈的火丟在地上燒著的時候,特別是在猶太人的一家之中,上下要彼此紛爭,不得安居,因為主的緣故,信與與不信的發生擾亂(路十二52,53),他們將要受到傷害與苦難的來臨。——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路十二41~48】信徒領袖不僅應該象信徒一樣儆醒等候,還應該忠心執行神交托的特別責任;要是有負所托,會受到重重的處治。 對彼得的問題(41節),耶穌用比喻作答。這兩個比喻都是為門徒和教會的領袖說的。主必快來(啟三11;二十二7),信徒不可在主尚未來的時刻做出不忠的事(45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好管家和惡管家的比喻”,與前兩個比喻不同,著重強調耶穌再來時,忠心事奉神的僕人將得到大賞賜(太24:42-51)。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49】“火”是指審判而說 。──《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49~50】為賜世界平安而來的彌賽亞耶穌,為自己將受難的事件,吐露內心的痛苦。耶穌所說的“當受的洗”,指他的十字架苦難。在聖經中,“火”時常指經歷患難和逆境的試煉(詩66:10;彼前4:12)。緊接著的51,52節,也講因信仰而有的紛爭,從這一點看,可以認為這裡的“火”同時意味著:①信徒對耶穌烈火般的信仰之火;②非信徒巨大的厭惡和強烈的敵對之火;③信徒與非信徒間屬靈爭戰的火,是從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復活、升天後,由保惠師聖靈的火點燃在聖徒心中,(徒4:1-22;5:17-42;7:54-60;8:1-3)開始正式燃燒起來的。從這裡我們可得知,耶穌為什麼把這樣的“火”,與自己的死聯繫起來。耶穌作為人,面對死所經歷的煩惱,請參照可14:32-42,<弗6:10-20,信徒的屬靈爭戰>。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49~53】與1-12節相同,激勵門徒勇敢面對因著耶穌而來的苦難,耶穌是“和平之王”(賽9:6),降世是為了賜真和平。但是只有人離棄罪,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才能得到和平。 ──《聖經精讀本》 【路十二50】“洗”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難 。──《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51~53】參《馬太》十34注。一個人決定接受基督後不可避免地會和不信的人大大不同。這種不同的影響會深入到家庭至親的關係中(參十四26)。53節出自《彌迦書》七6。──《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十二54~59】從大自然的現象可測晴雨,從世界的光景可知主來的日子近了。明知神公義的審判不可避免,應在審判來前盡力與神和好(58節),免受永刑(59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穌把關注再次從門徒(22-53節)轉到眾人,勸勉他們分清時代的徵兆。分兩部分:①如分辯天氣般察看末世的徵兆(21:5-36;太24:1-31),分辯耶穌的再來已近了(54-56節);②催促大家在受神憤怒的審判之前,悔改認罪,儘快與神和好(57-59節)。前者可參考太16:2,3,後者參考太5:25,26。──《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