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二十章拾穗 【路二十1】猶太人的領袖對這位受百姓歡迎但威脅他們權威的耶穌,又怕又恨,希望用這個問題(2節)來找殺祂的把柄。耶穌沒有正面答覆,暗示祂的權柄來自天上(4節),然後祂講了一個比喻(9~18節),指出猶太人的領袖惡待神的先知,殺害祂的兒子(10~15節),神要處治他們,連聖殿也要“毀滅”,把本歸以色列的恩典給予外邦人的教會(16節)。參《馬可》十二1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二十1~2】猶太社會,大祭司長、文士、長老有教授律法、執行宗教儀式、管理聖殿的權力。在人看來,耶穌潔淨聖殿,並在那裡教導百姓,是侵犯他們權威和許可權的行為。但如果他們正確認識耶穌是律法的設立者,也是聖殿實體——彌賽亞(來9:11-28),那麼他們就不會如此對待耶穌。這些宗教領袖,身為引導百姓到神面前的人,卻沒能看到耶穌就是神,反而敵對耶穌。於是釀成連同百姓和他們一同滅亡的不可挽回的悲劇(19:41-44;21:5-28)<耶22:1-7,宗教領袖的責任>。從中認識到,負責教導的人,負有如此重要的責任和作用。牧師或長老、主日學教師、以及所有信徒都要時刻謹記這一點。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1~6】受難周的第三天(星期二),耶穌所行的事:①猶太人挑戰耶穌的權威及耶穌的還擊(1-44節);②關於假冒為善和真正奉獻的教導(45節-21:4節);③預告耶路撒冷滅亡及耶穌再臨時的徵兆(21:5-36);④加略人猶大的背叛(22:1-6)。雖然細節上有差異,符類福音的記錄(太21:19-26:16;可11:20-14:11)基本一致。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2】在昔日正統的猶太人心目中,耶穌這種不言而喻的權柄,委實使他們感到驚異萬分。所有的拉比,在作出某一判斷,或是講述道理時,總要訴諸某種權柄。他或會說:『有一個教訓……。』又或是說:『這是某某拉比所肯定的說法……。』但從來沒有人像耶穌這樣,只是完全仗賴自己的權威。──《每日研經叢書》 【二十3】“告訴我”。參看馬可福音十一章30節的腳註。──《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3~4】耶穌沒有給予正面回答,反而質問他們的目的,為了使他們明白耶穌是怎樣的一位,權勢來自哪裡,絕非是要回避他們的質問。如果他們承認施洗約翰的權柄來自神,那麼也等於承認約翰見證的耶穌(3:15-17;約1:29-36)。相反若否認約翰的權柄,也等於否認耶穌的權柄及代贖事工(太21:25)。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7】不知道: 他們寧願失去自己的權威,也硬著心不願承認耶穌的權威。若他們是真的不認識耶穌就是神,那麼這樣的屬靈的無知沒有資格作宗教領袖。他們為守住所享有的宗教權益,明明知道耶穌的神性,卻不接受耶穌,因為他們愛世界過於愛神,把事奉工作作為填滿肚腹的途徑。他們試圖把耶穌推向困境(太21:23),卻遭到耶穌的質問(4節),因而陷入困境。此事教導我們,在神的智慧和真理面前,人類的任何計謀都會成為泡影(林前3:19,20)。 ──《聖經精讀本》 【二十9】“葡萄園”。這比喻解釋神對待以色列人的態度(以賽亞書五章1至7節有一個類似的故事)。舊約先知被稱為僕人(10~12節);耶穌自己是那愛子(13節)。──《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9~18】符類福音都有“兇惡園戶的比喻”(太21:33-46;可12:1-12)。比喻的目的:①由於猶太宗教領袖拒絕耶穌的權威(1-8節),耶穌要明確告訴百姓,自己的彌賽亞身份;②預告自己將在他們手中受死,他們將面臨神嚴厲的審判。馬太與馬可、路加不同,在這個比喻外,還加上了“兩個兒子的比喻”(太21:28-32)和“婚筵的比喻”(太22:1-14),三個比喻的宗旨一致,有關詳細內容請參考太21:33-46。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10】當納的果子: 意味著蒙神呼召的子女,理當結出信仰之果:仁愛與和平、溫柔與節制、忠心與正直等良善行為,以及對神的奉獻(加5:22,23)。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14】(太21:38)。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16】“萬不可的”也可譯為“希望千萬別發生此事”,說明聽眾明白耶穌的比喻,暗示聖城要被毀。──《啟導本聖經註釋》 除滅這些園戶: 指A.D.70,耶路撒冷完全毀滅。將葡萄園轉給別人: 指被猶太人拒絕的福音和神的恩典,將轉向外邦人(4:14-30)<太8:11-13,猶太人和外邦人救贖的關係>。耶穌的話,對猶太人造成極大的衝擊和恐懼。雖然他們心裡不願接受神的審判,卻總不悔改(士2:18;珥2:13,14),結果預言應驗在他們身上。
──《聖經精讀本》 【二十17】有關這句經文引述的來源,參看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節。──《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17~18】《以賽亞書》八14~15說,以色列和猶大兩國,都會在神這塊絆腳的石頭上跌碎。頑梗不信的猶太人領袖也會給耶穌這塊磐石砸得稀爛
。──《啟導本聖經註釋》 (太21:42-46)。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19~26】文士和大祭司預謀,以納稅問題為藉口向羅馬政府控告耶穌(太22:15-22;可12:13-17)。耶穌指出信徒既要事奉神,又要盡作為市民的義務。詳細內容請看太22:15-22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19~40】宗教領袖為了抓住耶穌“話語”的把柄,再次試探他。由兩個提問組成:與政治有關的納稅問題(19-26節)和與神學有關的復活問題(27-40節)。符類福音都有記載(太22:15-33;可12:13-27),馬太和馬可與路加不同,他們加上了有關宗教的問題—最大誡命的提問(太22:15-46;可12:28-34)。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24】“銀錢”指的是當時通行的羅馬貨幣。一個銀錢等值于普通勞工一天的工資。“該撒”今通譯“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啟導本聖經註釋》 “一個銀錢”。更可作:一個得拿利。一種羅馬銀幣,刻有該撒頭像。參看馬太福音二十章2節和二十二章17及21節的腳註。──《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二十25】跟隨基督的人有雙重的公民身分和責任。當兩者有衝突的時候,神的當然權利必須比該撒的權利優先考慮。──《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27~40】參《馬太》二十二32,及《馬可》十二18~26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撒都該派是另一個強有力的宗教集團。他們相信人的自由意志勝於神的預定和護理,接受摩西五經為經典,不相信復活、天使、天國的獎賞和刑罰。他們雖然與法利賽人關係不好,但為了敵對耶穌,與法利賽人、希律黨聯手試探耶穌。撒都該人向耶穌提問復活的問題,耶穌糾正了他們錯誤的末世觀。 ──《聖經精讀本》 【二十28】“摩西……寫說”。參看申命記二十五章5至10節。按照律法,一個人若死後沒有繼承人,任何仍未結婚的兄弟都有責任娶他的寡婦為妻。──《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28~33】一個女人嫁了7個丈夫,源于猶太習俗。在當時的社會,在丈夫沒有留下兒子死亡的情況下,妻子為了傳宗接代就要與丈夫的兄弟結婚,是所謂的“繼代結婚”、“嫂婚”、“兄死娶嫂”<申25:5-10,繼代結婚法>。撒都該人把這種結婚習俗,與死後世界的生活聯繫起來,暗暗地想使無復活的主張合理化(27節)。除了真正知道天國生活的神之外,任何人都很難辯駁這個問題。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34~38】耶穌反駁撒都該人錯誤的復活觀,強調以下三個要點:①不應該用世上生活的形態來斷定天上的生活(34,35節);②死人復活和永生是實際存在的事;③摩西也見證過復活的真實性。如果沒有復活,我們信仰神是毫無意義的,是虛妄的(37,38節;林前15:14)。耶穌的教導是以前任何拉比都沒有講過的,彰顯了神的智慧。尤其他利用撒都該人也信賴的摩西五經給予答覆,以致他們不能再對此提出辯駁(40節)。這教導我們要用聖經解釋聖經,絕不能按照人的私意釋經(彼後1:20,21)。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35~36】論及信徒的生命將來復活(約5:29;林前15:35-49)。不僅是信徒,已死去的惡人也要復活,接受最後的審判(約5:29)。 ──《聖經精讀本》 【二十36】“和天使一樣”。即:在復活的狀態裏,他們沒有嫁娶,也沒有生育。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0節的腳註。──《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二十37】有關這個舊約經文引述,參看出埃及記三章6節。雖然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許久以前已經死了,但神仍承認與他們有延續不斷的關係。──《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37~38】亞伯拉罕的神: 是神向摩西介紹自己時所說的話(出3:6)。“我是亞伯拉罕的神”,應特別注意動詞是現在式,意味著雖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身體死了,但靈魂還活著,將來必因著神的能力復活。耶穌說“神是活人的神”也同出一理。同樣,信徒的肉體雖死,但靈魂還活著,基督再來之時將迎來榮耀的復活。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39】有幾個文士: 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不同,他們相信復活、天使、靈的存在(徒23:8)。雖然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聯合陷害耶穌的詭計落空(27-40節),卻因耶穌毫不留情地擊潰他們的對頭——撒督該人的錯謬主張,而大大歡喜。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41】怎麼說……大衛的子孫: 並不是說耶穌不能成為大衛的子孫,乃是指出“大衛的子孫”含有超越血統層次的意義。關於這一點使徒保羅作了很好的解釋:耶穌通過大衛的血統,以肉身降世,按聖善的靈從死人中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3,4)。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41~44】到目前為止耶穌一直被動地回答猶太宗教領袖的提問(19-40節),這裡卻一反常態主動質問他們問題(太22:41-46;可12:35-37)。目的是為了糾正當時猶太人所持的錯誤的彌賽亞觀。詳細內容請看太22:41-46的註解。──《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42】本節中的第一個“主”是耶和華神,第二個“主”是基督 。──《啟導本聖經註釋》 【二十44】“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參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4節的腳註。──《路加福音雷氏研讀本》 【路二十45】耶穌擊敗挑戰自己權威、又設謀試圖絆倒自己的敵對者(1-44節),告誡門徒注意他們假冒為善的行為。內容由兩部分組成:①直接指出他們的假冒為善(45-47節);②通過一位貧苦寡婦的奉獻間接指出他們的假冒為善(21:1-4)。 ──《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45~47】在前面也有此類教導(11:39-52),在太23:5-7;可12:38-40也有記載,詳細內容請參考這些經文注釋。──《聖經精讀本》 【路二十46】參《馬可》十二38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路二十47】 這些寡婦很可能是在聖殿裡侍奉的婦女,她們的財產由聖殿管理。參看二36. ──《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