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八章短篇信息 目錄: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解經(康柏摩根)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讀經劄記(王國顯) 基督徒的懼怕……………………………路十八1-8…………………………… 阮的年 禱告的效益………………………………路十八1-8 ………………………… 李耀先 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14……………………………吳 勇 祈禱………………………………………路十八1-14 …………………………許牧世 兩個祈禱者………………………………路十八6-14…………………………………… 受你鄰舍…………………………………路十八9 -14 ………………………高清玄 法利賽人的感謝禱告……………………路十八9 -14…………………………張登閣 應速改正的禱祠…………………………路十八4 -14…………………………慕 由 兩個禱告者………………………………路十八9-14……………………………楊浚哲 禱告的態度內容與效果…………………路十八9 -14…………………………陳約伯 兩種的禱告………………………………路十八9-14……………………………曾保羅 仗著自己是義人的禱告…………………路十八9-14……………………………蔡宗仁 自卑與自高的敬拜………………………路十八9-14……………………………吳主光 兩種人的禱告……………………………路十八9-14……………………………王梓超 自義的結果………………………………路十八9-14……………………………陳謙遜 虛心的人…………………………………路十八9 -14…………………………張信得 十分之一奉獻……………………………路十八9-14……………………………林祝三 認識「我是罪人」………………………路十八13………………………………許志三 脫離罪惡………………………………路十八13……………………………………… 兩個財主見耶穌…………………………路十八18-30,十九1-6 ……………蕭文科 少年的官…………………………………路十八18-23………………………… 陳終道 「我該做什麼事」………………………路十八18-23………………………… 謝禧明 尋找永生…………………………………路十八18-30 …………………………鄭連坤 講臺跟隨主的難關………………………路十八18-30………………………… 林景康 這樣誰能得救呢?………………………路十八18-26 …………………………黃六點 奉獻的基本態度…………………………路十八18-30………………………… 吳永康 誰是得救的人?…………………………路十八24-25 …………………………丹 寧 基督必須受難……………………………路十八31-34;馬十六21-24…………張有光 耶穌受難與復活 給人類帶來福音……路十八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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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中光 耶穌預知受難……………………………路十八31-43………………………… 戴懷仁 接受真光…………………………………路十八35-43 …………………………王永信 我要能看見………………………………路十八35-43………………………………… 為盲人的祈禱……………………………路十八35-43………………………… 柯從心 看見神……………………………………路十八35-43 ………………………山根元一 使我們的眼睛明亮………………………路十八34-43………………………………… 人生何求「你要我為你作甚麼?」……路十八41……………………………………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解經(康伯摩根) 路加福音18:1-30 路加在這三十節經文裏,記錄了耶穌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之前,祂的公開事工中末後的幾件事。第31節說,「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從那裏啟開了耶穌最後一次的耶路撒冷之行。 因此,本段經文的背景,和前幾講中我們所思想的那些事的背景相同。祂的門徒仍和祂在一起。帶著批評態度的官長仍伺機以動。祂的四周則是一群尋常的、雜亂的大眾。 本段經文分成兩部分: 1.主說的兩個比喻; 兩個比喻(1-14) 第一個比喻是對門徒說的。18章一開始說,「耶穌設一個比喻。」我們從17:22「祂又對門徒說」這句話,可以知道祂的比喻是對門徒說的。然後祂又對另一些人講論同樣的道理。「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因此,第一個比喻是特別對祂的門徒說的;第二個比喻顯然是特別對那群好批評的官長說的,他們自以為義,把別人看得一文不值。這兩個比喻所思想的範圍是一樣的,但所強調的重點卻全然不同。 第一個比喻 第一個比喻的開頭頗引人矚目,「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告訴了我們祂說這個比喻的原因。我想沒有人能武斷的說,這句經文是路加蒙啟示寫的,還是耶穌設比喻之前說的。可能是路加記錄了耶穌在設比喻以前所說的話,用來介紹這個比喻。不管怎樣,我們現在知道了耶穌說這個比喻的原因。祂是要強調禱告的必要性,以及常常禱告的必要性。 我們千萬不要忘記這個比喻和祂前面的教訓是互相銜接的。祂前面說過,祂最後顯現的那日,世界的光景就像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一樣。因此,住在那個世代的蒙召之人必遇到極大的難處。這個比喻就是在啟示:忠信之人在那樣不利的世代中應該常常禱告。在那樣的世代裏,禱告是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我們的主實際上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有一個選擇,不是禱告就是灰心。主遙望那世代,和祂子民在那世代的生活,祂的結論是,除非人們禱告,否則他們,必要灰心。 也許有人會問,我們怎麼可能「常常」禱告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明白甚麼是禱告。禱告不僅僅是說出一些字句而已。我可能在自己不認為是在禱告的時候禱告。我們可以不發一言的禱告。追根究底說來,禱告乃是人生命傾向於神和屬靈事物的一種衝力,就像保羅一樣,將心思放在屬天的事上。每一天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都可以被這種衝力所控制。禱告照字面上說,就是向前期許。因此,禱告是對最終事物的願望,是終其一生對於神國的來臨、屬靈事物的得勝之渴望。現在耶穌說,除非你的生命具有這種性質,否則你必灰心。 我們知道這個比喻的目的──「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之後,就可以接著看下面的比喻。 「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伸免」的意思不是報復,而是伸張正義。這寡婦不是要求他報復某人,她只要求給她主持正義。他起先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罷!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這個比喻通常被稱為「切求的寡婦之比喻」。那個官最後給她伸冤,他的動機不是因為懼怕神或尊重人,他的動機乃是避免被纏擾。 幾乎所有的解經家都認為,這個比喻在教導我們切切的祈求。我的觀點正相反。我認為它是教導我們,在與神交通的時候,我們不必要切切地求。這是一個對比的比喻。我們的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雖然那寡婦因不義之官遲遲不准允,而切切地求,然而神卻要快快地給祂的選民伸冤,因此他們沒有必要切切地求。 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出不義之官和神之間的區別。他既不怕神,也不尊重人。他答應給寡婦伸冤的惟一理由,是他不願意被纏懮。神是有權柄的,祂永遠有義的權柄。祂不能破壞義,祂是在宇宙最高的法則之下行動。因此耶穌實際上說,如果一個人為了避免受纏擾,而答應別人的切求,那麼公義的神豈不快快有所行動嗎?神沒有要求人費口舌來說服祂,也不要人擔憂。注意「快快的」這個詞。神回答祂百姓的呼求時,比閃電還要迅速。祂的回答不一定總是以我們所希望的那種方式臨到,但祂一定回答。 由於我們的神會迅速地、隨時回答任何遭壓迫之人的正確呼求,因此我們能不斷地禱告。「要人常常禱告」,永遠將他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連結,與祂隨時的供應連結;並且知道,即使祂的回答不是我們所想要的,那仍是祂的回答,祂的回答總是最好的。 我們主最後以一個問題來結束這個比喻。「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這必須藉助祂先前的話來解釋。祂來的時候,世界仍如往常一樣。祂的問題是,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 祂當然能找到選民,找到靠信心而活的人,他們已經經歷各樣的波折、磨練,並且勝過了困難。他們常常禱告,以避免灰心。但是祂找不到已獲最後勝利的信德。祂來的時候,全地不會充滿有信德的人。祂在舉例說明禱告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時,再度說到那世代的艱難,因為神不是一個不義的神。 第二個比喻 我們繼續往下看。如果說第一個比喻與禱告有關,我們也可以說,第二個比喻與自以為義有關。有一點值得注意,我們的主在對付這群自以為義的人時,祂所談論的仍然是在禱告的範圍中。祂讓我們看見一個自以為義的人如何禱告。 這個比喻一開頭,就表明了祂說這個比喻的原因。「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希臘文直譯應該是「藐視其他的人……」,「其他的人」有輕視的含義。這一群官長站在那裏,用手兜著自己的衣袍下擺,深恐沾染了那群不潔大眾的污穢。 「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兩個人,都是凡人。我們的主首先用來描述他們的詞句,表明了他們是天上所看到的人。每當人跨入聖殿的大門時,高天就記下他們的名字。 他們都是進去禱告的。他們一開口禱告,不同之處就出現了。「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你有沒有發現字裏行間透露的諷刺意味?聽聽他怎麼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顯然他看見另外那個人了。我想也雖然瞧不起那稅吏,但心中一定竊喜他在那兒,因為稅吏是一個黑暗、可鄙的罪人,正可以襯托出他自己的光明和顯赫。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就是他的禱告。他五次用人稱代名詞時,都是採取主格的形式。他承認有神;表面上他是在對神說話,但從耶穌明確的諷刺語氣中可以看出,他實際上是在對著自己禱告。他無法逃避神,但他與神距離非常遠。也有頭腦的知識,但這無法使他與神連絡。地獄中也充滿了頭腦的知識。他承認有神,但他心中所想的都是自己,他無法擺脫自己。他根本沒有提到神。「我……我……我……!」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他一開始說的也是同樣的話「神阿」,但接下去的話就顯露出他的觀念和態度。「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這裏只用了一個受格的代名詞──「我」,一個對「我」的描述──「罪人」,以及對永恆的切望──「開恩可憐」。兩個人,一個神;每一個人開頭都稱呼神。其中一個人只想到自己的義,根本沒有提到神;另一個人一心想到自己是罪人,他只能全心仰賴神的慈悲,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 然而,主說出了天上的判斷,「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那是特別針對這兩個人說的,然後祂廣泛地論到一般的人,「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兩個人都在禱告。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談到自己的長處,並且為之沾沾自喜。另一個人厭惡自己的罪,懇求神無限恩慈的憐憫臨到他。耶穌實際上說,這兩個人都是在聖殿中尋求稱義。一個在神面前自稱為義,另一個不是求神稱他為義,而是求神的慈悲。那自稱為義的,結果仍然是不義的;那尋求神憐憫的,回家之後就被算為義了。 兩件事情(15-30) 我們再看接下去的兩件事。第一件與孩童有關。「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路加的記載不太完整。馬太和馬可都告訴我們,帶小孩子來見耶穌這件事,是發生在主說到有關離婚的事之後。對我來說,這種關連性是富有暗示的。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路加所謂的「有人」是指誰?我們通常說那是指母親們,但路加可不是這麼說。當然他也沒有指明是父親們,但當他述說門徒責備他們時,他用了一個希臘文中男性的「他們」autois。那個字也可以是中性的,然而用來指人時就不可能是中性的了。在希臘文裏,可以用男性的形式來泛指男人和女人,因此也可能包括母親們;但此處很肯定是指父親們也在場。如果單指母親,就應該用女性的「她們」。我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在猶太人的制度裏,父親要負責孩子們信仰方面的教導。今日教會所以弊端叢生,就是因為作父親的在這一方面沒有盡到他們的責任。 「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請不要生門徒的氣,我想我能瞭解他們。他們十分清楚,也懷著萬分憂慮,曉得耶穌正向耶路撒冷行進,將去承受一種奧祕的苦難。在過去的六個月中,祂不是一再對他們提及此事嗎?因此門徒認為,萬萬不可在這個時候讓小孩子來打擾他們的主。 此處路加的記載還是沒有馬可完整。馬可告訴我們,「耶穌看見就惱怒,」接著祂就說了路加在這裏記載的這些話。當門徒阻止小孩接近耶穌時,祂就生氣了。任何人若想阻止小孩子接近祂,祂都會惱怒。這對教會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應該明白這一點。 祂接下去說的話,顯示了小孩子在世代末了時的特權,「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祂似乎這麼說:不管你禁止任何人,但不要禁止小孩子。「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也許你會喜歡較早的譯本,「因為神國就是屬這樣的人。」祂不是說,把小孩子帶到我這裏來;祂說,不要禁止他們到我這裏來,「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 如果我們把一個孩子放在耶穌面前,這孩子會立刻走向祂。我情願相信一個孩子的判斷力,而不願信任某些成人的判斷力。坦白說,如果一隻狗不喜歡某個人,我也會對那人心生懷疑。孩子們的鑑賞力是卓越的。如果一個孩子喜歡親近某人,我也會想認識這人。耶穌實際上說,如果你讓孩子們來,他們都會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不要攔阻他們。如果我們今天發現一些孩子(即使是基督徒家庭裏的小孩)不想到耶穌基督面前來,那是因為我們攔阻了他們。 然後祂將這個真理運用在眾人身上。祂說,除非你們都變成小孩子的樣子,否則你們永不能到我這裏來,也不能進入神的國。「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最後讓我們略看一下接著發生的一件事。有一點很有意義,就是馬太、馬可、路加都告訴我們,當耶穌對那些想要禁止小孩子親近祂的人惱怒,並且按手在小孩子身上,抱他們在懷中的時候,那個年輕的官就來到祂面前。我個人相信,這個年輕的官已經聽到了耶穌有關離婚的談話,並且看見了祂對小孩子的態度,他不得不來求告祂。他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我想他是因為聽了耶穌所說的,看了祂所行的,纔萌生了這個問題。你仔細察考過這個年輕人沒有?他實在是個好青年。他溫文爾雅,正直誠實,並且觀察敏銳,他看見耶穌裏面的良善。他並且坦承祂的良善,毫不在乎祂是鄉下人裝扮,而他自己是身著紫袍的官長。他見到祂的良善時,就謙卑地不惜下跪。更甚者,他專心尋求最高的事,追求一個豐盛、永恆的生命。那個時候,他無法為永恆的生命付上代價,我們不知道他後來是不是肯付上代價。 這件事最重要的地方在於主對待他的方法。耶穌先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我不知道為甚麼許多解經家和牧師在解釋這個故事時,大多忽略了這一句話,不然就是草草帶過。祂說這句話的意思,要嘛就是說,我不是良善的;要嘛就是說,我是神。我相信耶穌在這裏是說,我是神,所以我是良善的。 祂立刻用十誡裏面的最後六誡來質問他。祂沒有用前面的四誡來問他,而選擇了那六項關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誡命來光照他。這年輕的官回答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他說的是實話。 耶穌又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他還缺少甚麼?缺少貧窮?那是完全錯誤的解釋。他缺少的,是一種從外面來的,可以管理他生命的因素。祂要他捨棄那攔阻他的,就是他的財富。那是一個反面的、預備性的命令;接著就是一個正面的、主要的命令,「你還要來跟從我。」祂呼召他放下自己的生命,讓祂來管理。 現在我們把這個命令和祂一開始所說的話──「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連在一起看。如果你要承受永生,就必須捨棄一切使你自滿自足的東西;順從、降服、跟從我;實際的將你的生命順服在神管理之下,因為你若看見了我,你就見到了神。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故事到這裏結束,我們最好就讓它在此結束。我們無權說他失喪了。這個故事只是顯明主給他的選擇,並且記錄他在當時拒絕了主的要求。 這段記載的最後一部分,是記錄因他而引起的一段對話。「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確實,一般人都認為,如果一個富人不能得救,就沒有人能得救了。祂針對這個問題提出回答,「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在神來說,即使一個富人也能進神的國。人一旦與神連結,一切不可能的事都要成為可能了。 彼得就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祂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這件事在此結束。不要忘記了,耶穌這時仍然是定意向著耶路撒冷而去。 路加福音18:31-19:10 現在,我們要進入路加所記載的這「道」服事工作之最後階段(他在1:2裏以「道」來稱呼我們的主)。從這裏開始,每一件事都蒙上了十字架的陰影,或是帶著十字架的色彩。一直要經過這段深沉黑暗的日子,一切的黑暗纔會變成復活的榮耀曙光。 有一點很重要,我們不妨在此停留一下,注意觀察路加如何不斷讓我們面對面看見,我們的主在這一整段時期裏那從不改變的目的。9:31,他告訴我們摩西和以利亞在榮光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同1:51說到,「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我們再看13:22,「耶穌往耶路撒冷去,在所經過的各城各鄉教訓人。」17:11,「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現在到了我們正在研讀的這段經文,18:31,「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這個結果一直繼續到下一章(19:11)第十一節,「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以及19:28,「耶穌說完了這話,就在前面走,上耶路撒冷去。」因此我們看見,祂這一路上都是「向耶珞撒冷去」。 本段經文可分成兩部分: 1.第一部分(18:31-34)是敘述最後那些事的過程; 「我們上耶路撒冷去。」(18:31-34) 讓我們特別留心看前四節經文。首先我們必須記住,祂那時是在對祂的門徒說話。「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祂似乎是將其他的門徒留在外面,單獨對這十二個門徒講下面的教訓。這十二個門徒是祂所揀選,所指定與祂在一起的,不久祂將要打發他們出去。這兩年半來,他們與祂有最親密的聯合。那時他們正陷於困惑的陰影中,因為祂從該撒利亞腓立比就開始告訴他們,祂必須走向十字架。從那時起,他們雖然緊隨著祂,心中卻是充滿懼怕、困惑、驚訝。從祂第一次預告十字架到現在已經有六個月了,路加這時說,「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祂要告訴他們,將要發生之事的過程。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這是頭一件事。「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這是整體的敘述。然後祂就啟示那個過程。「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並要鞭打祂、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 請特別注意祂所說這一切將發生的事。從那一刻起,路加就按著這個程序來記載。 1.「上耶路撒冷去」的旅程是從18:35節開始,一直繼續到19:44。 這個過程首先吸引我們注意的是耶穌所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祂是在宣告說,祂前面的道路已經在先知的筆下啟示出來了;這些先知所預告的一切事都將要應驗了。 那麼,先知所預告的是甚麼事呢?第一,「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耶穌被以色列人交給外邦人去治死,這件事本質上是把祂出賣了,但它還有更深的含義。五旬節那天,十二個門徒中有一位,他當時雖然不明白耶穌所說那過程的意思,但他在五旬節時回顧以往,就提到了這件事,他說,「祂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同樣用這「交」字──「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就是外邦人──「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因此彼得一方面認出耶穌被以色列人出賣了,一方面他採用了「被交與」一詞,來描述這項行動乃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當耶穌說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時,祂固然在指明以色列的罪,但也同時表明了祂認識到:臨到祂的一切事都是在神的管理下。 然後祂仔細描述將臨到祂的事。「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並要鞭打祂,殺害祂。」這一切都是祂在外邦人手中時發生的。是羅馬的兵丁和羅馬的權勢所作的。這樣並不因此減輕以色列人出賣祂的罪,因為你若僱兇手去殺人,遠比你親自去殺人更罪大惡極。但這裏涉及了外邦人的世界。羅馬帝國和羅馬地方官所代表的外邦人世界並非毫無亮光。羅馬的律例就證明羅馬人並非沒有亮光,他們知道分別善惡,分別義和不義。耶穌被交給外邦人最高的法律和政府階層。從祂的例子上,我們看見他們恣意破壞律法的原則和公義。羅馬的巡撫說,他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但他還是因著群眾的咆哮,而使祂被擊打、被人吐唾沫、被苦待。這就是人性的罪。以色列人的罪是將祂交給外邦人;而在臨到希伯來人的啟示之外的外邦人,他們的罪是破壞了義,使祂受凌辱。 然後,「殺害祂。」那是最終的罪。那是罪在人類歷史上的最嚴重表現。他們殺了祂。人類歷史上有許多駭人聽聞的記錄,但沒有一件比殺害耶穌更可怖。罪在這事上表達了它最嚴重、最敗壞的一面。當我記起祂的身分,祂在世為人時的生活方式,祂的一言一行和祂的服事工作,並且看見祂死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時,我就會想,除非這件事有比歷史或實際情況更深刻的解釋,否則掌管這宇宙的一定不是一個善良的神;或者說祂從未允許這類事發生。但是不久之後,復活的亮光照明了十字架,五旬節來到,我看見敗壞了的猶太人和羅馬人都重新有了一個新的靈,和新的生活方式,潔淨的江河開始湧入人類的事務中,這時我纔知道,祂的死有遠比「被殺害」更深刻的意義;這時我纔知道,那是最重的罪,那也是最重的恩典。 當然,這並不是整個過程的結局,祂最後說,「第三日祂要復活。」我們在思想到十字架,和基督與十字架的關係時,不可忽略了祂有關復活的這句話。我願意重複這個在解經時不可省略的事實,就是自從該撒利亞腓立比之後,耶穌每一次預告祂的十字架時,都同時預告了祂的復活。 本段經文最重要的價值,在於它啟示了耶穌是如何清楚地知道一切將臨到祂的事。祂告訴祂的門徒,每一件將臨到祂的事之細節。我們若用這些記錄來解釋十字架,就不會說耶穌是一個受害者。祂實際上是一個勝利者。如果我們說,祂是帶著英雄的風度,向人類所不可避免的事實屈服,我們就是歪曲了真理。我們所得到的啟示是,祂是行在神所命定的道路上;即使當祂經歷了十字架的痛苦後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之時,祂仍然抬頭挺胸,有著無限的尊嚴。 路加在結束這一段主對門徒的談話時說,「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這是難免的,他們當然無法明白祂的話。祂說祂將要去耶路撒冷,他們明白這個意思。他們或許也明白祂所說將被交給外邦人的事,那是一個法律上的用語,指明官長可能採取的行動。他們或許也明白祂將被戲弄、受凌辱、被吐唾沫;因為如果祂落人敵人手裏,這一類的事是可能發生的。他們也明白祂所說祂將被殺害的話。但是,當祂說到第三日祂要復活時,他們就糊塗了,他們抓不住這話的含義。因此他們也無法明白祂受苦和受死的意義。 兩件事情(18:35-19:10) 現在我們來看路加所記載的兩件事,都是在祂剛開始祂最後一次的耶路撒冷之旅時發生的。這兩件事非常美麗,也廣為人所知。 靠近耶利哥城外所發生的事情(18:35-43)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耶穌已經渡過了約但河,再度來到猶太地。耶利哥距離耶路撒冷約有十五哩。祂正要進耶利哥的時候,就發生了這瞎子的事件。我們不要將這個瞎子和巴底買混淆。馬太和馬可都提到瞎子的事,馬太記錄有兩個瞎子得醫治,馬可只提到一個。他們中間有一個就是巴底買。馬太和馬可所記錄的,都是耶穌正離開這城時醫治了那瞎子。路加則清楚指明,這裏的瞎子得醫治是在耶穌將近耶利哥城時發生的。 這瞎子聽見眾人的腳步聲,就問是怎麼回事?別人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他就大聲呼叫,「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顯然這人聽過耶穌的事蹟,他對耶穌的稱呼頗有意義。由於某種未解釋的原因,他不僅是聽過耶穌,並且也相信祂。他用一個完整的彌賽亞頭銜來稱呼祂,「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這時他放下了「耶穌」的名字,但仍保留彌賽亞的頭銜「大衛的子孫」。 然後呢?「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注意事情急遽的發展。我們不妨將這個戲劇化的故事裏面的對話,用詩的形式表達出來: 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 結果如何?瞎子得看見了,他就跟隨耶穌,歸榮耀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那時祂正走向祂的十字架。一個瞎子出於信心,稱祂是大衛的子孫;基督呼召他,並給他看見。如此我們就在這個行動上,看見了十字架的憐憫和大愛。──《摩根解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讀經劄記(王國顯) 心思的複雜叫人不能單純的等候神,這樣的人很難不看環境,很難不把自己與別人作比較。人一落在眼見裡,甚麼屬地的事都變得很重要,只有神在他們心裡不重要。人一失去了清心,對於預備好自己去承受神的國,們不會放在心上,結果是使他們自己在主降臨時受虧損。主拿羅得的妻子的事來勸勉門徒以後,主在門徒面前所說的和所作的,都是要把門徒帶進學習單純的功課上。 隨凓年紀和人生閱歷的增加,人越來越變得複雜,越過越失去單純。一個信主不久的年幼的姊妹,很坦白的承認說,自己年紀越大,心思就越複雜。複雜和豐富不一樣,複雜使人心意迷亂,豐富叫人裡面充實,我們是需要在神面前充實自己,而不要在屬地的事物中迷亂。複雜是一切為了滿足自己肉體的情慾,單純卻是一切都是為了得凓神的喜悅,我只留心事情是否出於神,而不求我必須全然明白神的定意,然後我才跟隨。人只能在程度上認識神,因此單純就是只求知道是神所要作的就夠了,至於神為甚麼要這樣作,或是神為甚麼要那樣安排,我就不需要去追問,祂若給我知道,我低頭敬拜,祂不要我曉得,我就在信心裡跟隨。維持在神面前的單純,並不等於是作個無知的人,而是因為真正的認識祂是神,祂有完全的權柄管理一切,包括我這個人在內,所以我不是要參與神的決策,而是順服祂的安排。 在禱告上單純 單純是活出神的心意的基礎,追求滿足神的人必須要單純的在神面前活。主自己也就給我們留下這樣的榜樣,祂說祂一定是看見父所要作的,祂才作,祂也是聽見父先說了,祂才說,祂的所作與所說都是根據父。祂在地上的一生年日中,只有在釘上十字架時才向父問過一次『為甚麼』,但祂心裡不因這個『為甚麼』而逃避父的定意。所以祂能在受眾人的棄絕時,仍舊可以歡然的向神禱告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𣿫,……因為𣿫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5~26)認定了祂是父,又是天地的主,在祂為父的慈愛,和天地的主的權能下,我們對祂可以完全的信託,主就是這樣的向父單純,我們也該同樣的向父單純。 主用凓窮寡婦求伸鞽的比喻,勸勉人常常禱告,要單純的仰望神,不要灰心,因為人的不義尚且限制不了人的單純,何況是公義的父呢,祂更不會漠視單純的人向祂的等候,祂一定向在地上的兒女顯出祂的信實。 不看環境只看神 神答應禱告不是根據我們的時間表,而是根據祂看為最美的時間。初信的人很快就經歷主的應允,這是主的憐憫,讓他們確實的嘗到恩典的滋味,和神的真實並可信靠,但神並不長久這樣作,祂要作神兒女的人進入信心中生活,在信心中長成,所以祂不會長久的照我們的時間表答應禱告,祂要在祂的時間中作工,使我們成長。因凓初信的那一段日子的經歷,常使我們發生錯覺,叫我們不能忍受神的遲延,加上我們的天性就是要根據自己的時間表來行事,因此,我們在禱告等候神的事上容易落在灰心裡。 神不是故意遲延,來叫祂的兒女在感覺上產生受折磨的情緒。『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為他們伸鞽麼?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鞽了。』(7~8節)不要忘記,在我們以為受折磨的時候,神也在陪伴凓我們,祂的『忍』也不是好受的,為了兒女們的好處,祂在忍,一直忍到最美的時刻。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要忽略,『要快快的給他們』是為父的心意,作過父母的人都能領會這一點,神就是用這一樣的心情來看顧我們。 不要因凓眼見的環境而停止禱告,也不要因應允的遲延而不肯禱告,要看見神與我們的關係,也要看見神對我們的心意,我們就是要在禱告上,學習單純的仰望神,求祂為我們作祂看為美的事,也幫助我們去揀選祂看為美的事。人的單純就帶出神的權能。 以神為是的等候神 眼見只能使我們的眼睛迷糊,卻不能改變神的能力與信實。『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這又是在主心中的一個嘆息,也是祂在屬祂的人中所要尋找的。在禱告上會單純的等候神,在主再來的盼望上也會單純的等候祂。人的心思不單純,在生活上不能享受神的豐富,在神的計劃中也不能同享基督的榮耀。要單純的活在神的面前,只有一條路可以走上,那就是以神為是的等候神。 環境可以改變,人事可以改變,一切屬地的都不住的在變幻,唯有神是不改變,祂怎麼說,祂就怎麼作,祂怎麼應許,祂就怎麼成全。亞伯蘭在神面前蒙了大恩,不是因為他已經享用了神的應許,乃是因為他信神,就是他以神為是,以神為是就不根據現在所看見的和所得凓的,而是根據神的自己。要有風浪就讓它有風浪吧!要有缺欠就讓它有缺欠吧,要似乎是絕望就讓它似乎是吧,這一切的事物的出現,都不能改變神的自己,神不許,這一切都不能成了我們的傷害,神若許,這一切終竟都要成為我們的祝福。因為我們所等候的,不是要得凓屬地的事物,而是要得凓神的自己。因此,我們是學習憑凓神的所是,來度過我們在地上的日子,也是憑凓神的所是來進入禱告的生活,叫我們單純的在地上等候仰望神。 在認識自己上單純 使我們最不容易生活在單純中的原因,莫過於我們不夠準確的認識自己,這是我們進入單純的大難處。人的眼睛一停留在自己身上,就重看自己的好處,就愛和別人作比較,就誇張自己的強點,又千方百計的掩藏自己的弱點,替自己解釋,安慰自己,難得有幾個人在認識自己上單純,肯承認自己是個殘缺不全的人。 主用法利賽人的自義,與稅吏的自卑,又說了一個比喻,指明人在神面前被記念的原因,神數算人不是因為人以為怎樣,就依凓人的以為去數算,絕對的不是這樣。神記念人和數算人,是根據人怎樣在神的光中去認識自己,不是根據人在人面前如何看自己,因為神是察看人裡面的實際,和人對神的確實關係,人以為有可誇耀的,在神眼中也許是很貧乏可憐的,相反的,人真的看見自己一無所有,一無所恃,在神的眼中才是真實的寶貴。 不是憑自己作的 人有一個錯覺,以為要得神的看中,是要憑人自己所作的,人作得越多,神的悅納也越多,人若是作得不夠多,神的悅納就有限度。這個錯覺是非常的不準確,但也轄制人的心思很深,在那個法利賽人的身上就表露無遺,他『站凓,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𣿫,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1~12節)在人看來,這人實在是不錯,他自己更是這樣的覺得,再沒有別人比他更好的了。但是神並不太欣賞,問題出在甚麼地方呢?我們仔細留意他在禱告甚麼,就會發現問題的所在。在他的禱告中,沒有叫人看見神,只叫人看見他自己,他的自己蓋過了神。他所以會這樣禱告,就是因為只憑自己所作來換取神的喜悅的這一種心思所轄制的結果。 說真的,在人看,這些是可誇耀的,但是在神眼前,這些都是該作的,作得好是應當的,作得不好還是虧損,因此,作得好,只不過是盡了本份,沒有甚麼是可誇的。多少基督徒都存凓同樣的心思,也作凓同樣的禱告。但願主的話光照了我們,叫我們真正的看見,蒙神的稱許,不是憑自己所作的,好使我們能實在的單純一點。 承認人在神面前都是殘缺的 『仗凓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實際在神面前並不是真的有義,也不是真的被神看中,因為『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沒有活在神的面光中,人都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甚麼時候人進到神的光中,人就看見自己是殘缺不全,一無所有。那稅吏來到神面前禱告,『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凓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3節)不錯,人人都認定稅吏是個罪人,是人所不屑和不齒的,但若是稅吏沒有在神的光中,他仍然是覺得他自己是頂好的,都是別人誤會他了。反過來說,在神的光中,稅吏固然是罪人,其他的人也一樣的是罪人。難得的是人肯承認自己是需要神開恩來憐憫的人。 人以為若是承認自己是殘缺的,那就是自貶自己,不會有甚麼好處。這些人並不認識人在神面前真正的需要,也不知道人與神和好是建立在恩典的基礎上。恩典是神白白的賞賜,不認識自己是殘缺的人,一定不會接受恩典,並且以恩典為對他的侮辱,所以堅決的拒絕恩典。離開了恩典,人在神面前實在是無地可站的。唯有認識自己是殘缺的,對恩典的需要就一定迫切,這正正是摸凓了神賜福的路,那人就不能不蒙記念。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4節)這是主對那兩個人所下的結論。在認識自己上能單純,才是維持我們活在神的光中蒙記念的秘訣,開始進入恩典時需要這樣的單純,繼續的活在神的記念中,還是需要這樣的單純。 在心意上的單純 趨炎附勢是人天然裡的劣性,是從人的自己為出發點的,也是人的複雜的一種表現,因為在人的心意上並不單純,只能接受對自己有利的人、事、物,而拒絕一切對自己發生妨礙的人、事、物,全然是在顯露以人自己為中心的事實。我們一再的提起過,人以自己為中心,裡面就不會有神的地位,只會追求屬地的滿足,而不會愛慕屬天的豐富。人心意上的複雜就阻擋人去承受神的國,這種複雜必須要從人裡面拿掉,然後屬天的豐富才能進到人的裡面,在那裡扎根結實。 『有人抱凓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5~16節)門徒也許因為擁擠主耶穌的人很多,心裡已經煩死了,現在竟然有人帶凓嬰孩再來麻煩主,這真叫他們受不了,只覺得人在那裡給他們製造難題,為他們加增麻煩,而忽視了人要尋求得凓神的心。心思的不單純,仍然是叫人只看見人所作的,卻看不見神所要作的。主要端正他們的心思,叫他們的心思從人的身上,轉到神的身上去。 小孩子的樣式 小孩在人的眼中只是有趣,卻不是榜樣,尤其是嬰孩,更沒有人想到有甚麼是可以給人效法的。可是主卻對人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太十八3)因主一說,小孩子的樣式就成了進天國的條件了。這實在是一件大事,我們不該掉以輕心。 究竟主所指的小孩子的樣式是甚麼呢?顯然不是指凓體態,也不是指凓他們的撒賴,而是指凓他們心思上的單純,因為從上下文一貫下來的訊息,叫我們更知道主說這話的心意,上文是主欣賞稅吏的禱告,下文是主責備脫不出錢財綑綁的人,這都是人裡面的光景單純不單純的問題。小孩子的單純表現在他們不能裝假,不是說他們不會裝假,而是裝不出來,要裝也裝得不像,因為他們裡面還不熟練工於心計,裡面有的是甚麼,外面表現的就是甚麼。神叫他們受光照,認識自己是罪人,他們就老老實實的承認是罪人,不會找理由來辯護,要洗脫罪人的事實。主怎麼說,他們就怎麼接受,這就是單純。等到有一天,不再是小孩了,自己以為是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了,在人看來是成長,實際上是複雜,在家裡先是不能忍受父母的看護,進一步要脫離神的管治。小孩子一般說來就不是這樣,不能全說是他們無知,而是他們實際上的單純,在單純裡信靠那愛護他們的人。 從信靠這一面再看小孩子的樣式,小孩有需要的時候,他自己不會為自己解決,必須是靠年長的人給他解決,不管他用甚麼方式去表達他的需要,他尋求解決的方向就是那愛護他的人。我們幼小的時候親身有這種經歷,作父母的時候也親眼看凓這種經歷,就是這樣的實際。小孩的信靠就是那樣的純真,一靠近父母就有安慰,一投進父母的懷裡就有了安全感,他們的信靠是這樣的沒有保留。等到年紀大了,就自我逞強了,要自闖天下了。在屬地的事上還可以有逞強的機會,在屬靈的事上,人除了信靠主以外,沒有任何的機會可以越雷池一步。所以主明明的告訴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7節) 小孩子的樣式就是心思上的單純,是怎樣,就怎樣,甚麼都向神敞開,甚麼都帶到神的面前,因為神就是悅納這樣的人。 心思單純才會要主 明白了小孩子的樣式我們就會懂為甚麼說,『因為在神的國,正是這樣的人。』人的性情就是喜歡出頭,喜歡出主意,不單是為人出主意,也要為神出主意,在神面前表現出,神的主意還比不上他的主意高明。現在的基督教中所流行的就是這種想法,從沒想到我們只是單要神的主意,不像小孩的心思,只有爸媽所說的是最好,又最對。我們若不承認神所說的是最好最對,我們一定信不了祂。不肯信靠神的人,怎麼能進入神的國,也承受神的國呢!只有心思向神單純的人才會信靠神,我再說,單純不是無知,單純是因凓先認識了真理,然後完全把自己投進真理裡。我們既認定了神是神,就不再用人和人所有的去代替祂,而是完全的根據祂,信靠祂,這才是真正的單純。 脫離屬地的心思 人的複雜就是因為不能脫離自己的好處,只看見自己的好處,卻看不見神比自己的好處更好,也看不見屬天的比屬地的更寶貴。人實在是看重屬地的過於屬天的,人看見主許多的好,但不領會主的好是屬天的,不是屬地的,所以把主看成一個地上的良善人。有一個作官的,就是存凓這樣的心思來問主承受永生的問題,因為這人在律法和道德上實在是很嚴謹的生活,他也以為憑凓這嚴謹的生活,承受永生的資格就不會成問題。人的心思都是看自己作得好,就有資格承受永生,把承受永生變作一種交換的行為。屬地的心思就是這樣,若不脫離這種心思,屬天的路還是閉塞凓的。 以神為至寶 人看人在地上有沒有地位,就是根據他的財富、學識、家族出身,或是其他人以為可寶貴的事物,因此人就以這些為寶貴。主很欣賞那來問他有關永生的事的年青的官,但是主告訴他,『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2節)這話帶出兩方面的意義,一個是人必須脫離地的綑綁,另一個是必須要得凓主自己。在猶太人的觀念中,守律法(誡命)是得生的唯一途徑,卻不領會律法的精意是指凓主自己,所以他們不明白只有主是最寶貴的,是人得生命的唯一根據,得凓了主才得凓生命,因為主自己就是生命。 人有了宗教上的敬虔,卻沒有看見基督才是生命,他就很難脫離屬地的吸引,因為屬地的事物使他在人中間有了地位。那個青年的官也沒有例外,『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3節)屬地的事物就是這樣的轄制人,若不能脫離屬地的心思,人不會看生命比一切更寶貴,也不會接受基督作生命。只有心裡以神為至寶的,他才能輕看屬地的事物,假如神與屬地的事物不可兼得,他就寧願放下屬地的事物,而要得凓神。 要抓住神的應許作我們的能 地對人的綑綁實在厲害,一般人的選擇是寧願失去神,而不願失去屬地的事物,落在這種光景中是十分的可憐。那青年人既不甘心失去財富來得凓神,『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24~27節)主的意思並不是說得凓主的人,都不能擁有地上的財寶。舊約裡的約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和所羅門,新約裡的西門、亞利馬太的約瑟、尼哥底母,和腓利門,都是跟隨主而又是在地上富足的人。主是在這裡說出若不是從心裡脫出地的綑綁,從重視財寶到為得凓主而輕看財寶,富足的人是沒有可能進神國的,因為屬地的財寶已經作了他們的神。 脫離屬地的心思是不容易的,是像駱駝穿過鍼眼也好,是大繩穿過鍼眼也好,這都是人所作不來的事。但人所不能的,神能。神作起工來,沒有作不成的事,問題是在人肯不肯讓神來作工。人一讓神作工,不可能也成為能。多少人的經歷都見證了這一點,聖經記載的人,教會歷史中不少的弟兄,就是今天與我們同一時代活凓的神的兒女,他們都在見證凓同一的事,就是神能改變人,叫人的心思從屬地的戀慕,轉向屬天的渴慕。人不能,神能,所以要抓住神的應許,仰望神的憐憫,讓祂救我們脫離地的綑綁。因為主已經應許說,神能,因此,我們要抓住主的應許作我們的能。 人在心思上脫離屬地的轄制,所帶來的結果是十分的豐富,為主的撇下,沒有一件是落空的,也沒有一件不是大大的增加了屬靈的價值的,『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29~30節)心思上的撇下屬地的事物,人就可以得凓神,即使退一步說,就是實際的撇下而得凓神,那也是非常值得的。求主使我們能作這樣的事,我們承認這實在是又大又難的事,神既是叫人從死裡復活,祂也能使我們從屬地轉變到屬天,祂不但是能作這樣的事,並且祂喜歡這樣作。 單單的要神自己 撇下地上所有的去得凓主,實在是不簡單的路程,但卻是充滿了神的恩典和豐富,這就是十字架的路程。十字架不是叫我們只看見屬地的捨棄,而是叫我們得凓神的自己,是首先看見要得凓的是神的自己,然後人就有甘心的撇下。神定意要把祂自己給我們,這是非常榮耀的事實,祂拯救我們的時候,不是只把救恩的方法給我們,而是把祂的獨生子給我們,祂叫我們得凓主的時候,連同祂自己本性裡的一切豐盛都賞賜了給我們。神的心意既是這樣的向我們顯明了,我們追求的目標就不是為了享用恩典,而該是單單的要得凓神的自己。主耶穌在地上的年日,祂不光是給人述說揀選神的道理,祂也實在是活出揀選神的榜樣的生活來,祂走開了得凓神的路,叫跟隨祂的人也走上得凓神的路。 『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主和門徒上耶路撒冷去,祂與門徒一再的談論十字架的道路,當時的門徒一點也不明白,主還是給他們一再的講。等到有一天,聖靈來了,他們明白過來了,他們就看見了主給他們留下的榜樣,叫他們領會主一切所作的,都是為了單單的得凓神,為了完成神的心意。 『看啊,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31節)這些事的成就是透過十字架的凌辱,但是卻帶進復活的榮耀。希伯來書十二章二節說出,祂看見了復活的榮耀,就輕看了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祂看見十字架的路程是為了完成神的心意,十字架的終點是得凓榮耀的神。在這一個看見裡,一切屬地的榮與辱,豐富或貧乏,對主都失去了重量,在祂的心思裡,只有神自己。主是這樣走過地上的這一段路,我們也該是這樣的隨凓祂的腳蹤,走上得凓神自己的路。 不理會人的反對去得凓主 人的心思單純了,就會看見自己的殘缺,看到了殘缺,才肯付代價的去得凓主。心思不單純,就看不到殘缺,主的寶貴在他的心中就沒有地位。在快要到達耶利哥的路上,有一個討飯的瞎子,聽說主耶穌從那裡經過,『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38~39節)這一個瞎子,他知道自己的殘缺,知道自己的需要,也就對自己不存在任何的幻想,他赤裸裸的把可憐的自己帶到主的面前去求憐憫,人責備他,反對他,他也不理會,因為他知道只有主耶穌能解決他的難處,醫治他的殘缺,因此別人的反對也不能阻擋他去尋找主,去得凓主的醫治。 太考慮別人的反應,會絆住我們的心,叫我們不敢去揀選主的心意,去得凓主的自己。迫切在主面前追求得凓主的人,很不容易得到人的同情和諒解,人用對宗教的認識去衡量神兒女向凓主的心,他們永不能理解神兒女的所作,他們知道宗教,但他們卻不知道又真又活的神,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裡,要得凓別人同情我們對主的愛慕,那不是容易的事。我們要看準,不可能在世人的同情中得凓主,我們要得凓主,就不能考慮世人的反應,只是單純的考慮一件事,就是我要付代價的去得凓主。 不單是恩典,並且是主自己 主實在是憐憫人的主,到祂面前來的人,祂都不拒絕,祂體恤同情人遠超過地上任何的一個人,人在攔阻瞎子,主卻站住,叫人把他領過來,『就問他說,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40節)他把他的殘缺帶到主面前,主就因凓他的信叫他得了醫治。主實在是樂意賜恩的主,在祂裡面滿了豐盛的恩典,任何人只要一接上祂,那人就不能不得凓恩典。 恩典可以叫人心滿意足,但不是最大的滿足。神不吝嗇恩典,祂樂意向人施恩,神讓恩典在人心裡生發反應,叫人在恩典的吸引中,要愛慕並追求得凓賜恩的主,這是正常的反應。在那得醫治的瞎子身上也發生這個反應。『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42節)他歸榮耀給神,叫眾人也讚美神。但『跟隨耶穌』才是那個寶貴的反應,他得了醫治的恩典,但他覺得單是享用這恩典還是不夠,他還要全然的得凓主,他選了跟隨主的道路,一生陪伴主,也一生享用主。這一個心思單純的揀選,帶出了神的榮耀,因為是人得凓了主,主也得凓了人,人與主的相互得凓,正是神榮耀的心意。切願神的兒女心思單純到這個地步,不以享用恩典為滿足,要進一步得凓最大的滿足,就是切實的跟隨主,好完全的得凓賜恩的主,叫祂的榮耀得凓稱讚。──
王國顯《配得那世界的人──路加福音讀經劄記》 基督徒的懼怕 阮大年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 路加福音裡耶穌設了一個比喻,說到有一個官,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最後耶穌又說「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唯恐別人誤會,在這二十世紀的科學時代,還有人信神。這裡有一個官,他不懼怕,自尼采說:「神已死了。」人的一切思想都建築在「不信神」上,但是這二百多年來,人的思想,從青年直至老年,卻發現不到一條出路,科學家說,地球是碰巧而來的,經過了好幾億年猴子就變成了人,而我們這有限的頭腦就相信了。由哲學基礎而得到的結果就是不信神,沒有神就不怕神,既然世界是偶然來的,我也是偶然來的。那麼為什麼我不是一朵花,而是人?對現代人而言,世上的一切都是湊巧的。既然沒有神,那麼現代人應該都不會有懼怕了?不!世上的一般人不是怕這個,就是怕那個,對原子彈有恐懼,對將來有恐懼……,莫名其妙的怕。 路加福音十二章4,5節中,耶穌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如果有人能殺掉我們,我們不必害怕,因為他對我們的靈魂是無能為力的,只有能支配靈魂的神,你要怕他。對基督徒而言,他也不怕神,因為神應允「凡信祂的必有永生」。 保羅卻有一懼怕,就是我們剛讀的林前九章27節,他怕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何謂被神棄絕呢?並不是枝子由葡萄樹上被剪下來,丟在火裡燒,也並不是天國不屬他,意思乃是神原本很重用他,但不小心得罪了神,而不被神重用。他仍是得救的,仍是屬基督的,只是不再被神器重。就好像我有一枝派克鋼筆,本來用的好好的,但後來我發現用原子筆方便多了,所以我不再用鋼筆,而改用原子筆,但這支鋼筆仍然是我的,只是我棄絕不用罷了。這是保羅所懼怕的,他越多作主工越怕神不用他,他是一個勤快的基督徒,每到一地,即醫病、趕鬼,不論在監獄、在法院,他都努力傳福音,然而他仍怕不被神重用,這正是每一位基督徒惟一應懼怕的事,我們卻和保羅相反,常常作了一些主工,就覺得自己很偉大,甚至感覺到神沒有我就不行了,我們又常講究環境及物件,才敢傳福音,我們似乎太隨便了,不敬畏神,我們所怕的反而和一般人沒有兩樣,什麼都怕,單單不怕神。 如果我們今天不被神所用,失去了原有的愛心、努力,不要灰心!我們應反省一下,能改過還是能為神所用,請看耶利米書十八章l - 4節,窯匠用泥作器皿,作壞了,又用這泥繼續另作別的器皿;神把我們作成器皿,有時我們有一點點的不順從,以致破壞了神的計畫,神仍繼續另作別的器皿,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而賣了長子的名份,聖經上有很多悔改而為神所用的,如馬可,我們不要以為我們有一些不給神,無所謂,但這些小缺點、小事情,可能使你不再被神所用,神要完全的得著我們,人生的價值就是被神所用。 將這盼望放在各位面前,窯匠繼續用這泥作別的器皿,你願意他用你作什麼器皿呢? 禱告的效益 李耀先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 教會歷史上不知多少兄姊,他們有禱告的信心,相信聖經所教導的祈禱,他們就照樣祈求,也就照著得著。我禱告神沒有難成的事,因此祈禱成為無有不能的。我們現在要思想祈禱所能作的是些甚麼事: 認識自己 一、祈禱有能力使我們真的認識自己,和自己的需要。再沒有一件事比認識自己和自己的軟弱、自私、罪惡更為重要。因為在我們裡面,就是我們肉身之中,沒有良善。有能力的生活,常是由認識自己是一絕對無能力、無價值之人起始。以賽亞就是這樣。當烏西王駕崩的那年,他面對面的見了神,同時看見他自己卑污,因此呼喊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此後以賽亞能力的生活開始了。神差遣他作大能的工作。摩西也是如此。他在燒著火焰的棘劑中遇見了神,完全放棄了他從前的自信心,深覺自己不配作主的工作,於是主差遣他作大有能力的人。約伯也是這樣。當約伯見了神之後,他論到自己說:「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懼悔。」此後神使約伯由苦境轉回,即有能力為朋友代禱,並結更多的果子。如果我們要得豐富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認識自己。我們從禱告中才能認識自己。如果我們誠誠實實的像詩人那樣禱告說: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神必定鑒察,必定試煉。我們對自己就有正確的看法,如同神看我們一樣,結果完全把自己倒空,以致有地位容納神的能力。這樣的禱告也不是一勞永逸的,乃是每天需要這樣的禱告。 潔淨心靈 二、禱告有能力潔淨我們的心脫離罪惡;在大衛極端失敗之後,神應允大衛的禱告,將他的罪洗除淨盡,並清除他的罪。許多人多日多月多年不能得勝罪,這罪推殘了他的生命,減弱了他的靈力,末了他來到神面前禱告,交托神,如果神不賜福,即不放鬆,當他從禱告的地方出來時,他已是一個得勝者了。這樣作,那些看作不能勝過的罪,也彼來於塵土中了。這樣作,那些隱而未現,減損信徒能力而信徒尚不自知的罪,也被發現出它真實的可惡,而完全棄除。自然,照著我們前面所看的,是聖靈救我們脫離罪的懼勢,但聖靈在我們生命中作工,是照我們的祈求。 三、禱告有能力在我們的行程上扶持我們,使我們勝過試探。大衛呼求說:扶持我的腳步在你的路上,我的兩腳未曾滑跌。神是準備著聽這樣的禱告。當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他對門徒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試探。但是門徒卻不注意主的警告,他們當禱告而不禱告了,過了幾點鐘,試探臨到了,他們完全失敗。但主基督那夜禱告了,當次日極大的試探臨到時,他從容的勝過了。如果我們有準備,以禱告來對付試探,我們也能從容的得勝。我們許多人失敗如同彼得不認主一樣,是因為當禱告的時候睡覺而不禱告。 管制舌頭 四、禱告有能力管住我們的舌頭。許多基督徒在他的生活上和工作上,盼望有豐富的能力,他所以不能得著的原因,是因為有一個不能受約束的舌頭。由他痛苦的經歷,雅各已經深知他所說的真理: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人所不能制伏的,神能制伏,也願意制伏。如果一個人誠懇的,相信的,用大衛的禱告向神說:耶和華阿!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神要應允你所求的。不知有多少不受約束的舌頭,都是這樣制伏的,從前如鋒刃的利舌,現在能說出恩惠仁慈的話來;從前人所討厭而不能制伏的舌頭,借著真的祈禱制伏了。因為真實祈禱,是使用神的大能。在他沒有難成的事。 五、禱告有使我們得智慧的能力。神的話對於這點是非常清楚的。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再沒有比這更清楚的應許。在我們生活的每一段,我們都有神的智慧。神並不願他的兒女們在暗中摸索。他將他無限的智慧讓我們取用。他所要的,就是要我們憑著信心求。因為我們不求的緣故,我們許多人,被我們自己的愚昧絆倒,而不能憑著神的智慧。他是極願意我們知道他們的道路,並願在我們向他祈求的時候,向我們顯明。知道神的道路而行在其中,是何等的快樂,這快樂是祈禱而得的! 開啟眼睛 六、禱告有能力開啟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出神的話語中的奇妙。那存著誠心和信心向神祈求的人,神要將聖經向他解明。一切難題都消除了。難懂的地方,都清楚了。最熟的地方大放光明,含有新的意義,且生動而有新的能力,使聖經成為一本開啟的書,較之神學教育遠勝多多。只有禱告的人能明白聖經。 七、禱告有能力使聖靈在我們心中和生活上顯出祂的大能和工作。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當初的門徒在他們恒切禱告之後,才被聖靈充滿,又有一次禱告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當彼得和約翰下到撒瑪利亞,遇見一班才悔改的信徒,他們沒有經過聖靈豐富的能力。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他們就受了聖靈。神照著保羅所求的,使以弗所聖徒借著他的靈,叫他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並且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賞給他們。這顯明禱告將聖靈豐富的能力,帶進我們的心中和生活裡面。在我們生活中每一件寶貴屬靈的福氣,都是我們的天父聽我們真切的禱告所賜給我們的。再沒有別的像禱告那樣能促進我們靈命的長大,使我們更像基督的。我們越用工夫真切的禱告,我們就越像我們的主。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 促進靈命 八、禱告不止有能力促進我們靈命的長大,使我們更像基督,禱告能使神豐富的能力顯在我們的工作上。使徒時代的教會,他們看見所遭遇的困難不能勝過,他們就同心合意高聲向神說:除去所有的困難。在你佈道上,在你講道上,在你訓育你的兒女上,有神的能力麼?向神求,一直求,直到得著。要……常常的禱告,不可灰心!存著聖潔勇敢的心,抓住神直求,就沒有不蒙垂聽的。 九、一個會祈禱的人不只在自己生活和工作上有能力,他也能影響別人的生活和工作。禱告能使別人得著救恩。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賜生命給他。別的努力,要人得救都不成功,惟獨禱告能成功。大數的掃羅是反對教會最有力的仇敵,一變成為使徒保羅,無疑是神聽了人的禱告。有無數的例子,許多男女看來真是完全失望了,而竟悔改過來,這確實是神直接的聽了人的禱告。禱告能使教會蒙福。禱告能解除教會中的爭執,消除彼此的誤會,剷除教會異端,從神求下復興,教會就大大的復興。 得到智能 十、祈禱能使傳福的人有智慧和能力。祈禱的能力能達到身多,能環繞地球。我們祈禱幫助不信的人悔改歸主,促進世界的佈道工作。祈禱有最大的能力,與我們基督徒生活和工作上得豐富的能力,有很大的關係。一個人若不用工夫來禱告,他就不要希望去得神為他所預備的豐富力。 禱告不可灰心 吳 勇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14節 禱告是靈性的呼吸,人借著禱告親近神,經歷神。神借著人的禱告,給人看見異象,經上許多人物見異象,他們都是從禱告得來的,主耶穌自己就是一個禱告的好榜樣,祂用禱告開始工作,用禱告維持工作,用禱告結束工作。經上主所重用的人,都是禱告的人,大衛的詩篇,其實就是禱告的記錄,這裡主教導門徒,禱告不可灰心。 一、常常禱告 ㈠常常有不論時不論地的意思,亞伯拉罕的僕人為以撒選妻,他一進城就禱告神給他好機會,遇見利百加,又求神給他憑據,這是不論時,不論地的好見證。尼希米為耶路撒冷荒涼,心裡負擔沉重,當王問他說:你要求甚麼時,他就默禱天上的神,也是不論時、不論地的好見證。很多人選方便時候或合宜的地方才禱告,其實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禱告。 ㈡常常也是指每一件事的意思,日常生活吃飯與睡覺,早餐的時候,不必問神可以不可以吃飯,夜晚時也不必問神可以不可以睡覺,但是可以為著飯食謝恩,在睡覺之前,省察一天的言行,在神面前認罪。禱告表明我們不敢靠自己,每一件大事都倚靠神,大衛是一個戰士,他不敢仗賴自己的勇力,每仗必求神,神許可就行動,不許就不敢冒然行動。 二、不可灰心 ㈠灰心的原因很多,一是求了,但是沒有得著答應,耽延了許多時日,一點看不見果效,所以灰心。一是求了,但是事情不見改善,反而更加惡化,所以灰心。睚魯就是一例,他為著女兒生病,跑去求耶穌,在回家路上,耶穌為著一個患十二年血漏的婦人,耽延了一些時候,到了家裡,傭人報惡訊:女兒死了,不必勞煩先生了。一是耽延,一是情形惡化,人很容易在這種情形下灰心,所以耶穌安慰說:不要怕,只要信。 ㈡至於何以會遇見耽延和惡化,福音書主曾稱讚人的大信心,也曾責備人的小信心,大信心與小信心的分別:大信心是相信神沒有一件事是來不及的,也沒有一件事是不能的,小信心是以為神也與人一樣,有時候也會來不及,有的事能,有的事也不能。所以神藉耽延和惡化來顯明祂的榮耀,叫人認識祂是一位元沒有來不及的神,而且是全能的神。拉撒路病了,馬大、馬利亞托人去請耶穌,耶穌沒有隨即去,到了拉撒路死了,並且埋葬了,然後才到伯大尼去,馬大說:主阿,禰若早在這裡就好,意思是責怪主,現在來不及了,而且也不可能了,馬利亞索性不出來見祂,因為滿肚子對主不滿,好像是說,到了事情已經來不及,已經不可能了,來了有甚麼用,主用耽延和惡化來試驗她們的信心。目的是要她們更深的認識祂,神是沒有來不及的,也是沒有不可能的。 三、怎樣禱告 ㈠一個不義官的例子,寡婦求他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因為寡婦一直求、不斷求,所以就給寡婦伸冤。我們的神是公義的神,會借著祂的兒子應許說:你們信是得著就必得著,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都必成就。公義的神斷不背乎信實,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說,神的應許,不論多少,在基督都是真的,所以借著祂也都是實在的。神是以信實為糧,我們憑著神的信實求,必定蒙神悅納,因為不義的官尚且為了怕受煩擾就為寡婦伸冤,公義的神豈不為了信實成就我們所要的,所以只管抓著神的應許求,一直求,不斷求,好像雅各在雅博渡口一樣,抓住神不放,一直到得著答應為止。 ㈡一個稅吏的禱告,他與法利賽人不一樣,法利賽人禱告說: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都捐上十分之一,這法利賽人是報告,不是禱告,他不但控告別人,誇耀自己而且自滿,對神無所求,而這個稅吏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在神面前自卑,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施恩給謙卑的人。神是施福的神,只要人與神之間的路是通的,神的祝福必源源而來,可惜通神的路,常為人的罪所堵塞,所以人來到神的面前,先要省察,如果通神的路為罪堵塞了,應當敞開認罪,因為心裡注重罪孽的,神必定不聽。 祈 禱 許牧世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14節 衛理公會的一位會督有一天巡視主日學上課情形,當時主日學教師正以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故事教導兒童,並且正在問兒童那一個人的禱告是對的——法利賽人或稅吏呢?兒童都回答說稅吏。那教師非常的高興,便和孩童們一同祈禱。他說:「感謝主,我們不像這法利賽人一樣……。」會督感覺到很稀奇,因為他剛說完自義不對的道理,而他祈禱的口氣卻恰像法利賽人一樣,會不會蒙神的悅納呢? 祈禱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祈禱是我們屬靈的生命,沒有祈禱,我們與神的關係就會隔絕,我們就變成沒有生命的基督徒。 祈禱雖然是這麼重要,但有很多種祈禱不是神所歡喜的,是得不到垂聽的。 祈禱的人,不準備要遵行主的旨意,這種祈禱是得不到神悅納的。我們都知道要追求神的旨意,但當神將祂的旨意顯示給我們,我們又避免去行,於是我們便用繼續祈禱尋求神旨意的方法去拖延時間。在美國有一個白人教會,不甚喜歡有黑人到來崇拜,但又不好意思拒絕。有一天有一黑人大學教授想去參加這教會,以打破種族的界限。當他到教會找牧師時,牧師對他說,這事關係重大,我們不如一同祈禱,尋求神的旨意。祈禱後牧師問這黑人,你參加這教會是否合神的旨意呢?黑人說是。但牧師說,你不如再用一個月的時間靜心祈禱,一個月後再來吧;一個月後這黑人再來找尋牧師,但牧師以同樣的話告訴這黑人;到第三個月,這黑人再到教會告訴那位牧師說,關於我參加教會的事,我已在禱告中得到主的啟示,主耶穌親自對我說:「不要參加這教會,我多年來想加入這教會都不能夠,何況你呢?」各位,這牧師根本是藉祈禱來阻擋神的工作,來避免應做的事和應負的責任,這種祈禱一定不是神所喜歡的。 出埃及記十四章記載:當摩西率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到紅海海岸,前無去路後有追兵,摩西祈禱神,神對他說:你為什麼向我哀求呢?你吩咐他們往前走吧!耶和華神多次幫助以色列人,但是他們還是缺乏信心,摩西及以色列人不知道那時是行動的時候向前走,而不是祈禱的時候。我們應該認識到,很多時候我們的祈禱,是應該要配合行動的,從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到行動的重要,如果我們基督徒只知替那受傷的撒瑪利亞人祈禱,而不盡力説明他,給所需要的,你想我們的祈禱是否為神所歡喜的呢? 約書亞記七章7-12節記載:以色列人在艾城打敗仗,約書亞撕裂衣服,俯伏在地,祈禱神,神對他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於是神要他找出以色列人中誰犯了罪,誰取了當滅之物,違背了神的命令,要把這人除掉。結果約書亞起來找出貪心的亞幹,把陣營裡的罪惡清除了,跟著就打勝仗了。路加十八章記載稅吏的祈禱是一種認罪的祈禱,是神所悅納的,稅吏為自己祈禱,求神可憐他這個罪人。法利賽人為別人的罪祈禱,他對自己非常的滿足。當奥古斯丁寫他的自傳時,他寫了很多年才完成,他的自傳是寫給神看,是要百分之百誠實,因為神是無所不知。人是可以欺騙別人,但是欺騙不了神。 馬太福音五章23-24節:「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們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可見在未與弟兄和好前的祈禱,是得不到神喜悅的。與弟兄和好本身是一篇上好的祈禱文。弟兄姊妹有誤會可以影響到教會工作的進展,保羅在寫給腓立比教會時特別提到兩位姊妹——友阿爹和循都基,她們是愛主的姊妹,但因為她們的不和,影響教會工作的進展,保羅勸她們要同心,祈禱也沒有用的。 有人借著祈禱來當眾宣佈別人的過失,這種沒有愛心的祈禱,不是神所喜悅的。他們的居心不好,要將別人的不義來顯出自己的義,這種自義的行為,不是主所歡喜的。 祈禱對基督徒是非常重要,我們如沒有祈禱便知魚沒有水一樣,祈禱是我們的特權,是神給於我們的,但祈禱不能替代我們所應盡的本份,更不能借著祈禱放棄我們的責任。 兩個祈禱者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6-14節 祈禱是基督徒最大的幸福,最高的權利。因咱祈禱是在神面前,如小孩向慈愛的父母說話請求。故凡真正的基督徒都注重祈禱。 人類的救主,昔日臨世,還是祈禱不輟,可為咱之模樣,一、他整夜祈禱(路六12)。二、做事之後祈禱(太十四23)。三、在忙碌祈禱(路六15、16)。四、在疲乏時祈禱(可六31,35,46)。 五、在臨終時祈禱,況軟弱的世人,更需要祈禱。 此段聖經記載二個人上殿祈禱,茲分述於後以資參考。 一、法利賽人的祈禱 法利賽人在當時猶太國算為最高尚人格者,他們的宗教思想是超過其他各派之上,他們深信靈魂不滅軀體復活,及善惡的果報(行傳廿三8)。因此極其守摩西律例,及各種規矩,然而可惜他們僅存虛禮,不務內心,所以如粉飾的墳墓(太廿三27)。他們每到主前祈禱雖有掩飾自己,終難免現出原形。 其優點:㈠不勒索;㈡行義;㈢不姦淫;㈣禁食;㈤什一奉獻 其缺點:㈠自恃為義;㈡藐視他人;㈢自高 二、稅吏的祈禱 其缺點:此稅吏是外國政府的瓜牙,包辦稅關的蠢蟲,他除正項徵收外,更勒索額外之費,故當時人對他所抱的態度,極其不賊,把他當做「男盜女娼」的地位,無人與之為伍,所以當日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及稅吏同席,就對他門徒說:「他何其與稅吏罪人同吃?可二16。」 其優點:㈠認罪(約五十九);㈡自卑(代下七14) 列位這兩位的祈禱不是過去的事蹟,與咱無關,其種人古今常見的,日下教會內亦確有許多偽善的人,他們只知修飾外表然而內心卻比垃圾更污穢,這就是教會的阻礙石,深望主奮興咱做個「認罪」、「自卑」的信徒,主始能悅納咱的祈禱。 愛你鄰舍 高清玄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當我們看到這個題目「愛你的鄰居」時,我們很容易想起一個很著名的故事,那就是對撒馬利亞人的故事,相信在坐的弟兄姐妹甚至主日學的學生對此故事都很熟悉,事實上許多牧師,傳道先生們都喜歡用此故事勉勵信徒當「愛鄰舍」或「愛朋友」,然而有許多人說這是很難做到的標準。的確,這是很難的事,但願神幫助我們從——小事開始做到完成祂的命令。 今天我願跟各位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研究這個題目: 第一點:謙卑自己—-「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路十八10)讓我們研究這位法利賽人,他的行為是無可指責的,第一他感謝神,他榮耀神的緣故,一個禮拜禁食兩次,他把世上所有的都捐上了十分之一。他不曾犯過姦淫,他沒有勒索過人,也沒有偷竊過別人的東西,他的生活實在聖潔,以世上的眼光判斷他是無可指責的,世人實在應該稱讚他,他也贊稱自己,然而在神的審判臨到了他身上,說他的一切行為都是褻瀆神。這個審判是何等嚴重啊! 我們實在對此審判驚奇到了極點。因為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有他一半的那樣虔誠,那樣完全,神的劍刺入人心是何等之深啊!在神面前人的一切行為都站立不住。 相反地,那位稅吏卻站在那裡自覺微不足道,他不提禁食或別的行為,然而主說他的罪沒有那位假冒為善,自義的法利賽人的罪大,所以我們在此強調,謙卑是去愛鄰舍的最先決條件。 尤其本總會定本年為山地年,要平地教會關心幫助山地教會,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鄰舍,山地教會的確是需要平地教會的關心和幫助,但是有一件事確實要記得的就是謙卑。我願在此舉一個實例做為我們的參考。(平地代表們欣賞山地舞的事實) 第二點:尊重他人或不可輕視鄰舍——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他不像這個稅吏」(路十八11)從這節可以知道他竟如此惱怒,蔑視他的鄰舍,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出有一點基督徒的愛心。他對鄰舍的名譽和得救的事完全沒有顯出一點關心的樣子,沒有露出絲毫的愛心。他對他的鄰舍只是侮辱,把他踐踏在腳下,事實上,他本來應該搭救他,幫助他反而例大大加害於他。他看見了他的弟兄犯罪得罪神,他一點也沒有想到如何幫助他悔改。一點憐恤心都沒有:像這樣的人在神的國度裡有什麼益處呢? 讓我們借著這個故事學會尊重我們鄰舍的名譽地位,關心我們鄰舍的得救問題,幫助我們鄰舍的生活困難。 第三點:他(鄰舍)與我都是神的子女。他得救是因神的恩典,基督的死,基督為拯救我們,謙卑來到世界,取奴僕的形像,服事人,基督如此待我們,我們也應如此待我們的鄰舍,因為我們的鄰舍也是神的子女,神不願萬人沉淪,而希望萬人得救,這個責任定不在我們的身上嗎? 讓我們從很小的事情上開始,雖然都不能成為好的撒馬利亞人,但也不要遭神的棄絕如這位法利賽人。 法利賽人的感謝禱告 張登閣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 -14節 法利賽人和稅吏上殿禱告的比喻,是個稍嫌袒護一方的故事。耶穌僅用故事的一面闡明祂的觀點。為說明我的見解,現在讓我們假設法利賽人是真摯誠實的,而稅吏卻是個假冒為善者。那麼我們由法利賽人的表現上,能夠得到些什麼教訓呢? 使我們驚異的第一點就是法利賽人禱告時所用的否定口氣,他說:「神啊!我感謝祂,我不像別人勒索。」摩西的律法對於商業上的交易,有種種的規定。不幸的是,凡是受律法限制的場所,就有玩乎法令的狡徒。一個猶太商人,往往一方面是敬虔正直的,而另一方面卻發現自己的良知和自己逃難律法的劣性,無時無刻不在爭戰較量。為堅定他的良知,他需要神賜給力量。現在,他獲有能力控制外面的誘惑,因此來感謝神,當然這沒有不合情理的地方。 他又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姦淫。」法利賽人是當時社會的清教徒。他們認為唯有在社會和道德責任的合理情形下,男女的結合才能蒙神的祝福;這種觀念是可取的;然而,在當時的社會,這種見解並不能普遍接受。有人視男女結合為兒戲,「認為法利賽人的自我壓抑是種耐人尋味的修行。」現在假定這個法利賽人蒙主的恩典,獲得了抗制誘惑的能力,遵守了律法,難道他不應該感謝主嗎? 這兒他又向神訴說:「主啊!感謝禰,我不是個不義的人。」這是常人所不敢講的;然而,他竟然宣稱自己完全遵行律法,從未犯規越矩。我們不由得要問,這怎麼可能呢?世界上有這樣的人嗎?的確,我們應當記在心裡的,他是努力向前邁進;雖然他有點驕矜自責,他的遵行律法意向是不可抹煞的。現在,他感覺到自己成功了,因而感謝神。 法利賽人的禱告並不僅限於「不作什麼」上面,他進而述說出來,在律法要求以外的自己積極性的貢獻。 第一、他告訴神一禮拜禁食二次。律法上僅要求大家在祭日禁食,只有極端敬虔的人才自動於週一週四禁食二次。他們真正樂意嗎?我們很懷疑,他們或須有點神經質。在我們度感恩節時,一提到「禁食」,好像那是旁門左道的觀念。但是,假如這個法利賽人是誠摯的(這是我們的臨時假設),那麼他的禁食二次,不就是表示他對神加倍的敬虔感恩嗎? 其次,他告訴神,他一向都是超過什一的奉獻。他對會堂是貢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其中包括規定的穀物和果子的收穫,又包括規定以外的現金收入。我們可能懷疑這個人的動機,因為他多繳稅款。但是,當一個公民向政府超繳稅額,我們能否認他不較其他逃稅的鄰居更效忠于國家嗎?所以說,這個法利賽人的動機又有什麼含混不清呢?至少說,他是儘量想給眾人一個良好榜樣。因此,什一奉獻也是真正感謝神的一種方式。 他的態度繼續的冒犯別人,他說:「主啊!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那個稅吏。」這種言辭的確不能輕易的得到我們原宥;但是我們要知道,當時的稅吏是什麼樣的人;對國家,他們是賣國者;對宗教,他們是背叛者。他們的舒適豪華生活是建立在同胞的血肉痛苦上,他們孜孜以求的是羅馬敵人的利益。當然,我們但願他能做下面的禱告:「主啊!使我能做那個稅吏的救贖器皿。」但是,我們不能因為他的胸襟不能如此豁達寬宏,而過份的責備他心裡感謝神的禱告:「主啊!我感謝禰,因為我沒有像稅吏那樣。」 你可能反駁:「說看哪!那個稅吏已經悔改了。」的確,有些稅吏在悔改,而且在實際生活上表明了悔改。像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在耶利哥巡遊,挨門逐戶的做艱苦的勸說,並不是收錢,而是按其徵收不實程度退款。 然而,撒迦利亞在當時並非典型的稅吏。古代的典型稅吏和現在的典型基督徒有極相似處,他們都是善於空言,而缺乏實際行動,這實在是我們當代基督徒的悲哀。我們對於宗教革新運動瞭解的過於透徹,以致我們從革新運動中沒有獲得任何教訓。我們一次一次的宣稱,只有「信」而得救,我們迷惘的望著那些嚴守禁食生活的猶太人,那些遵行道德律的天主徒,甚至對那些恪遵祈禱、施捨、作迷惑不解。我們到底在做什麼?信仰嗎?我們根本沒有在信仰上下任何工夫。談自由嗎?我們否定了一切生活的規範。我們大家的確耽溺于彭伍佛先生所謂的「廉價恩典」中了。 這個法利賽人當然是自負驕傲,但他至少在遵行神律法方面,盡了最大努力;那個稅吏我們知道,僅是一番懺悔禱告(如同我們禮拜日的崇拜),即如釋重負又很自信的離開了,生活如舊毫無轉變。 廉價恩典!我們輕看了神恩典竟到如此地步,以致我們的教會與世俗的俱樂部沒有明顯的區別。神的恩典的確是無須任何代價的,我們也絕對不能以自己功勞去作交換。如果我們真正需要這種恩典,可以接受到的,只要我們利用餘生,通過自律、自製,自我犧牲的生活,去表現出神的恩賜來。 這就是感謝神的真諦,基督徒的感恩不僅以廉價的辭藻,而且要出之於實際行動。 讓我們同心禱告:「親愛的天父,求你引導我們具有比稅吏更為堅強的信心,從事比那法和賽人更為切實的侍奉工作。求禰繼續帶領,使我們對禰的感謝,不僅止於口唇上,進而能夠付出我們的生命。阿們!」 應速改正的禱詞 慕 由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4-14節 我有一個問題,如骨哽喉,非吐不可。常常聽見許許多多的人禱告時總是說:「求神(神)祝福」!這句禱詞,不知是何人首創?以訛傳訛,積非成是?到現在似有不可收拾之勢,外邦人笑我們基督教會的人不解中國文字,其實基督徒也有很多人寫文糾正過,可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好像在教會中成了一句口頭禪的習慣語,大家見怪不怪了。有一次我在某教會證道,曾談了這個問題,我解釋得很清楚,可是那位做主席的弟兄,似乎很生氣,以為我是在批評他,他在禱告時故意連聲而且大叫:「求神祝福!」 兩個禱告者 楊浚哲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 -14節 周志禹先生說:「祈禱是我們最大的幸福;最高的權利,因為我們祈禱,就是在最偉大、最崇高、全智、全能、大慈、大悲的上主面前,如同小孩子向慈愛的父母說話請命。我們雖然貧窮、軟弱,愚笨,但是可以借著祈禱,從天父那裡得著豐富、能力、智慧。」 不錯!我們如果回想已往,考察現在,舉凡所謂屬於真正的基督徒,莫不視祈禱為不可須臾離的工夫,比生命更要緊,而且普世人類的救主昔日臨世,還是祈禱不輟,極堪作我們的榜樣:一、他整夜祈禱(路六12)。二、他不在做事之後祈禱(太十四23)。三、他在忙碌時祈禱(路五15-16)。四、他在疲乏時祈禱(可六31-35,46)。五、他在危險時祈禱(太廿六36)。六、他在臨終時祈禱,何況軟弱的人類,豈不應在時時刻刻借著祈禱作我無上的護身符嗎?所以祂是靈性的呼吸,人的肉體若一停止呼吸,便不能生活,同樣,我們若一停止祈禱,靈性也必滅亡,可見祂與我們關係之大,是難以形容的。 但是從古及今,我教中人對於這件事確有許多太過偏於儀式而無實際了。他們每在閉其眼,屈其膝,開其口的時候,幾乎完全沒有想到他所要說話的是那一位?冥冥中有什麼在?為其如此,他們便在每次禱告的時候,只知「大擺門面,」而不回顧他已往所做的事是合與不合。這簡直是當上主的觀察力是和人無以異,無怪主昔日借著先知的口責備這般人說:「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的祈禱,我也不聽。」以賽亞書一章15節這便是他們的當頭捧喝! 耶穌在世的時候,眼裡不知看過這種的人,他於悲傷嘆惜之餘,便在馬太福音廿三章裡,極端抨擊,竭力掀起他們的黑幕;他又設一個祈禱的比喻,來形容他們的醜態,一面另述說那素來為人所不齒者反蒙悅納的祈禱,給我們作為榜樣。因此我特地把它介紹出來: 一、法利賽人的禱告 法利賽人在當時的猶太國裡,原本算為最高尚的人格;而且他們的宗教思想是超乎其他各派之上,他們深信靈魂不滅,軀體復活,和善惡的果報。使徒行傳廿三章8節因此極其牢守摩西的律例;並且拘守世世相傳的遺規。然而可惜他們僅存虛禮,不務內心,所以在一切舉止中便「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一污穢!」(太廿三27)。他們每到上主的面前來祈禱的時候,雖然怎樣掩飾自己,揚厲自己,可是終於難免現出原形來。現在試先述。 其優點 ㈠不勒索:他們既在其國裡是那出類拔萃之輩,權勢極高之儔,那麼,若要施行勒索,本可縱其所欲,莫敢攖其鋒的,然而事實適得其反,他們很安份守己,從無勒索人的一文錢,所以他便敢大膽在上主的面前說:「神阿!我真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我們看到這一層,便要向他作萬二分的致敬,同時也要作萬二分的慚愧!為的是人之常情,往往在他的地位高的時候, P.133便是屬於主的名下的人,有這種經歷的也不在少數。 ㈡行義:講道「行義」方面,經上記之綦詳,尤其著者,莫若所羅門王在箴言第十章裡,說得非常多而且透闢;甚至歷史上也有極多可以作我們模範的人,如:挪亞(創六9)亞伯蘭(創十五6)。亞伯(來十一4)……可見公義的主,很希望他的兒女同行這條路的。 ㈢不姦淫:「姦淫」是人們最容易犯的罪過,所以神於昔日拯救他的選民出了埃及以後,便立這條作為十誡之一;(出二十14)。其後主耶穌來世時,在他的登山寶訓中,更竭力訓人避免之::「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五28-32)。唉!這層工夫不祇是說那些教外人所難守,便是大多的信徒也不能遵行;不祇是說大多的信徒不能遵行,便是那些堂堂的傳教師,也有不少人陷入這個深坑裡,那是事實昭昭,無從隱諱的。然而這法利賽人卻能屏去這種的罪惡,真是叫我們五體投地,而叫已犯者愧死! ㈣禁食:怎樣要有「禁食」呢?因為在人們碰著一件非常的事,至於憂傷,痛苦的時候,情不自禁,便興起無限的惆悵,或者力圖挽救之法,以至飯都不能下嚥,因此便成為「禁食」或覺自己身處這大難,無力應付,不得不刻苦自己,迫切哀求,冀神格外垂聽,因而又有禁食的工作。經中記禁食的事蹟,不一而足,如摩西為立法(出廿四12-18)。約書亞為圍城(書七1-15)。尼尼微人為國難(拿三5)。以色列人為饑荒(撒一14)。大衛為子病(撒下十二16)。以利亞為憂懼(王上十九8)。耶穌為工作(太四2).……這都可見出他們的懇切和成效。所以這法利賽人也是竭 力履之;而且新立定規,過於律法所載,他的熱忱是我們所望塵莫及的,試掀過去的歷史中,許多號稱為基督徒的,一生幾乎連一次為本己,或為教會的前途呼籲主,至於痛切流淚,禁食祈禱都沒有。 ㈤什輸其一:昔日亞伯拉罕殺敗了基大老瑪和他同盟諸主,救因侄兒羅得,奪回一切財物得便把所得的,拿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創十四20。其次他的孫兒雅各也是許過這個願(創廿八22)。及後主又正式頒佈這條律例,叫民遵守(利廿七30)。這是人對主區區的報酬,也是人對主所應爾爾的義務。所以法利賽人對於這件事極其認真,戰戰兢兢,絲毫不敢怠忽,因此他全無忌憚地對上主說:「凡我所得,都捐十分之一,」信徒呀!我們看到這裡,能無愧色?我們受主偌大的恩典,有無把十分之一為酬,唉!不消說是十分之一,就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也是戛戛其難哉! 上文已經說過那法利賽人的種種優點,那麼,他到底是否是個真正的善人?更是否得神的喜悅?不!因為這種形式上的律法,他雖然恪守弗替,但是不過屬於盡其本份而已,他這種工夫祇是屬於外表,主所喜悅的卻是內心,然而試揭開一看,原來是:「偽君子,」「粉飾的墳墓,」因為他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大廿三25)。無怪主當日指著他們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太十五8 -9)。現在試研究—— 其缺點 ㈠自恃為義:經上說他是「仗著自己是義人,」不錯!為的是他的禱告中是說:「神阿!我感謝你…….」他自恃他過去的歷史中,件件都是對得住神的,他真是純潔無疵,無可指摘之處,他認定普世界的人類,除他之外,都是地獄裡的大罪人,他興念及此,便深深地私自慶倖,於是欣然走到神的面前作那感謝的話。這正像一個醉漢,已經作那「殺人放火」的大罪,然而因為不清醒的緣故,還是在審判官面前力竭聲撕地說他自己無罪。所以箴言有話說:「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箴卅12)。然而他的醯毒流傳到今日,還是有加而無已,目下教會裡頭越久越多這種「自恃為義」的哩! ㈡藐視他人:他說:「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個稅吏;」照形式上而論,他確是首屈一指,別人不能與他並駕齊驅的,尤其是那與「男盜女娼」列於同等地位的稅吏,越發與其有大淵之別,然而「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腑、肺,」 (詩七9)他這樣正是表出他的「目空一世,」看別人如同齷齪不堪的臭物,自己卻是純潔無疵的白璧,經上說:「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箴十四21)。哦!這樣他難以逃出罪的圈套的。甚願一般「藐視他人」的,務要引為鑒戒,翻然憬悟罷。 ㈢自高:我們在他的祈禱中,更察出二椿「自高」的事實:1.站立:他的站立和稅吏不同,因他是昂首挺胸,目無神,由此證明他的外表,是倨傲鮮腆的。2.自言自語:耶穌說他的祈禱是「自言自語,」是的,他完全是揚自己的善,不說自己的惡,簡直不是向神說話,乃是自述他的好處;他又不必向神求甚麼,因為他已經有高樓大廈,豐衣足食,他這時已經心滿意足,好像覺得榮耀與公義的神,也不過如此罷了。唉!他這種「自高」的氣慨,真是令人作三日嘔!所以耶穌說:「自高的,必降為卑,」他今後之所以墮落,不蒙上主的稅納,便是為著這個緣故啊!信徒啊!這種不幸的現象,還是繼續在我們的教會中發現。 二、稅吏的禱告 其缺點 稅吏是個怎樣的人?有無缺點?這些問題,我們若一聽到法利賽人的禱告:「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個稅吏」等語,便可窺其全貌了。他是外國政府的爪牙,包辦餉稅的蠹蟲!他對於外國政府,則採取蝙蝠式的手扼,只管一味諂媚阿腴;對於本國人民,則用那「驢蒙虎皮」的伎倆,盡力壓迫,因此,他除正項徵收外,更勒索額外之費以自飽,這種「助桀為孽」的政策,當時人們對他所抱的態度,除一面作那「啞巴吃黃連,」不敢顯然反抗外,一面又視他們如同洪水猛獸,人類的大罪人,至少把他當作「男盜女娼」的地位,無一肯與為伍的,所以當日「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麼?」 (可二16)。 然而他長此以往,是否完全屬於不可救藥的人?他今後的人生觀是否完全處於絕望的境地?不!因他雖然有偌大的缺點,但是他知「懸岸勒馬,」「亡羊補牢,」因此今後的優點還要遠勝法利賽人的「粉飾的墳墓,」而且備受主的稱讚。現在再研究,— 其優點 ㈠認罪:他回想他已往所做的罪過,便深深地知大大虧負神的恩典;他眼見人們對他的態度,便又深深地洞悉他大對不住人,此際他的良心上已經竭力控告他的罪狀,於是他便發生無限的悔恨與痛苦,他急要尋找一條改過自新的路,然而突然想起那「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的印象,便又覺悟人們缺乏這種寬宏大量,去饒恕他的罪惡,他的意念正在成為灰色的時候,忽然憶起那大慈大悲,莫可測度的神,便好像在絕望的境地驀然發現了大道;黑暗的夜裡,頓時發現了大光,於是他急忙走到神面前,懇切「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他由於能夠履行這點,便可以塗抹前此的一切罪過,所以耶穌說:「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為義了。信徒呀!你們不必為你以前所作的罪過而作絕望,你們惟有痛切認錯:「因為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一書五9 )。 ㈡自卑:「認罪」雖是要緊,但「自卑」也不可免的。一個人要到神的面前承受他豐富的恩惠,第一要緊的是當學習「自卑」的功課,因為他——自卑——能屏除狂傲自恃的態度,和喜愛尊榮誇耀的心。如果人到神的面前不肯「自卑,」便是表示他的驕傲、不尊敬、自高、如同法賽人一樣。是這稅吏能夠「遠遠的站著,連舉目也不敢,」就是顯出他「自卑」直到塵埃。神昔日向所羅門王顯說:「這稱為我名下的一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上天垂聽,赦免他們的罪(代下七14)。可見神昔日之所以稱讚他比法利賽更義是於這個道理。 各位讀者!你們切莫只當「法利賽人的禱告,」和「稅吏的禱告」為過去的事蹟,無關痛癢;抑或視為譬喻,等閒的事,其實這種熏蕕的人物,是古今常見的。現在教會裡頭確也有許多偽善的人,他們只知修飾其外表,然而內心卻比垃圾更污穢,教會會那樣萎靡不振,就是因為有這種礙石在,深望各人能夠盡力把他除開,只管秉遵主耶穌的寶訓,作那「認罪,」 「自卑」的稅吏,使教會漸臻完善的境地,蒙神的喜悅,這就是作者所馨香禱祝的。 ㈠謙卑在耶穌腳前 謙卑在耶穌腳前 謙卑在耶穌腳前 謙卑到底 ㈡悔罪在耶穌腳前 悔罪在耶穌腳前 悔罪在耶穌腳前 悔罪到底 ㈢順服在耶穌腳前 順服在耶穌腳前 順服在耶穌腳前 順服到底 禱告的態度內容與效果 陳約伯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耶穌在這裡用譬喻把兩種禱告做個對照,讓我們從不同禱告聽出禱告人的心聲和看透他的人格,同時教訓我們禱告時應有的態度與內容。 法利賽人禱告的態度 一、自高自大——一個人做禱告,表示他對神虔敬。對神虔敬就應該謙虛自卑;但是這個法利賽人並不這樣。他是高高在上,自高自大,在他禱告當中找不到謙遜恭敬的痕跡。他自想他一定有資格靠近神,所以他大模大樣的走近至聖所,站在聖殿的最前面,昂首挺胸,兩手插腰,自言自語的發出最響亮最動聽的禱告,他有禱告的形式,卻沒有禱告的誠意。你想他的禱告能夠得到神的垂聽和悅納嗎? 二、自滿自足——「自滿自足」與「自高自大」為同胞兄弟。先自高自大而後自滿自足。這位法利賽人以「自己為一好人」而向神謝恩。他列舉所有他自認的奇功偉績:諸如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真的守規蹈矩,是律法上的一個完人,值得做許多人的模範。可是這樣自己陳列好處,那裡是承認神的恩惠和向神感謝?實質上他是自己抬架,自我慶賀。他盲目了,看不出他所有的好品行算不得什麼功績,而都是骯髒破爛的衣裳,無法遮蓋他自己的羞容醜態。他既然是樣樣俱備,還要向神祈求什麼? ㈢、不仁不義——在他的祈禱過程中不但沒有「愛人如己」的表現,反用譏誚的語氣提出一些眾所周知的壞人,好像盜匪、流氓、兇殺、姦淫、勒索、不義之輩。他唯我獨尊,目空一切;在他心眼中,除他以外,世人都是罪犯,都是該死,盡當送下地獄深淵去的。當他說到「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個稅吏」的時候,他可能把原來向天的視線移到那一位元遠遠站立他後面的稅吏,偷偷的鄙視了一下。外表上他在感謝神,心底下他卻在藐視他的弟兄。他的同胞不幸犯罪,可能為環境所迫或受惡者試探,他既不盡規勸糾正,手足相扶的責任,反而加以唾棄咒詛,他的良心何在?他不肯原諒人,怎能希望神饒恕他呢? 稅吏禱告的態度 一、謙恭誠實——他連腰帶頭深深的向地彎,可能把身體彎成九十角,然後肅立殿后,表示他對神的崇敬。他覺得聖殿是神的居所,現在他所面對的是尊嚴無比,輕慢不得的真神。所以他遠遠的站立後面,不敢靠近至聖所。當他開口禱告的時候,兩眼下注,不敢瞻前顛後,東望西眺,連舉目望天也不敢。他在神的面前多麼謙卑恭敬與誠心實意!與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比較起來,真如天淵之別。 二、自咎自責——他對自己不滿,在聖殿裡自我檢討,想起自己一切的污穢、卑賤、罪惡、過犯,明白自己是一個大罪魁,不配對聖潔榮耀的真神,於是他痛哭流淚,哀求憐憫;自定己罪,用拳頭打胸腔,自我刑罰,表示他對罪惡的厭惡痛悔。於是從他的胸裡爆出懺悔賠罪的火焰,把他一生的污穢卑賤罪惡過犯的記錄燒個一乾二淨。東離西有多遠,神叫他的過犯離他也有多遠。哈利路亞! 三、表現重生——做個稅吏,難免有勒索欺詐的事,可是如今他認罪悔改了,變成一個新造的人。聖經雖然沒有清楚指出他悔改後的生活和行為,但從他甘心站在法利賽人背後,不想爭競計較,和他一直容忍那位偽君子的譴責辱駡,不加反駁的兩件事實,已可看出他具有重生的證據,並且隨時結出了溫柔、良善、忍耐、和平的美果來。他寧願自己吃虧,讓他人佔便宜而不埋怨。那種克己待人的精神便是他愛弟兄愛仇敵之心的表現了。 法利賽人禱告的內容 一、自言自語——禱告是一種說話;說話必有對象。禱告時說話的物件不是死沉沉的物體,也不是有活氣的人類或動物,乃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神明。可是這位法利賽人的禱告是自言自語,不知所云,是無的放矢,射不中什麼東西。雖然他口裡叫著神的名字,但卻未曾對神說話;他好像是對著空氣或殿裡的四壁講話呢。如果你站在他的身邊,聽他的禱告,一定會驚疑失笑,誤認他為一個神經不正常的瘋子,實在可憐。 二、一無所求——他一開口便說:「我感謝你。」「感謝」是知足欣賞的表示,是神所喜悅的馨香祭祀,是禱告中少不得的部分。不過詳察那禱告的下文卻發現法利賽人的感謝是徒具形式,而無實心,是借著感謝而諷刺他人的短處,同時反映自己為一百善齊備的蓋世完人。於是他對神神一無所求,連神神的憐憫也不用求討了。 ㈢為何不求——答案非常容易:他對自己的真實需要毫無所知。他覺得一身清白,而且功德有餘,還要向神求討什麼?事實是他對自己的罪盲目。他平日或者曾經思想過自己,與曾經觀看過自己,但想到的只是皮毛,看到的只是外表,未嘗做過切實的自我察驗,未嘗打開內心深處,作一番詳細的檢查。因為他太過倨傲,以為承認有罪是一種最大羞辱,連想起自己的「不德」於他都是難堪的事。 稅吏禱告的內容神 ㈠對神瞄準!他雖然俯首望地,他的心眼卻對準著天上的神。他不仿效法利賽人繞圈子,自言自語,也不像天主教徒向神父陳訴罪狀,向聖母馬利亞央托求情;他是直截了當的與神說話,向神迫切求討。他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㈡ 一針見血——他的祈禱雖然極短,只有一句,但其內容十分充實豐富,而且一針見血;全部是求恩,是最重要的求討,他明白自己的需要,出聲呼叫神,拼命向神求恩討赦罪,此外不敢別有奢望。 ㈢為何求赦——理由是他對自己有認識,明白自身是一個罪人,無可原諒,所以自定己罪,且趕快向神討赦免。他所以能夠認識自己和明白自身是罪人,原因是他憑著神的法則,毫不苟且的,自作檢討,在神前十分謙卑,並敞開心門,讓聖靈的光照進去。 禱告的不同效果 ㈠稅吏所得的——耶穌告訴我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意思說稅吏因他的實心悔改和完全投靠已經得到赦罪和稱義了,甚至比那位「好」法利賽人更算為義。因為稱他為義的不是常人,不是初級法庭的判官,乃是神自己,是大理院的最高法官。稱義的意思是獲到「特赦」,他的罪就此擦消,永遠不再受提起。罪入蒙恩典,得赦免,是何等大的福氣! ㈡法利賽人所得的——按人評判,法利賽人品行不錯,甚且功德有餘,已可算為義人了。可惜稱他為義的是他自己,是世間人,不是至高者真神。世人愛莫能助,不能使他的罪獲赦免,更不能給他什麼賞賜。況乎他不覺得自己是個罪人,有求赦罪的必要,於是他得不到赦罪的恩典,在神前亦得不到「稱義」的果效了。 ㈢不同效果的理由——『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法利賽人和與他同樣的人是神所厭惡的,因為「自高」是一種大罪,是人類開始墮落的第一步。凡繼續立身於這種罪中的,神必降他為卑。凡自高自大的不能到神面前,也不能接受神的恩典,卻將永遠失喪沉淪。 「自卑的必升為高」,稅吏和與他同樣甘心自卑的人是神所喜悅的,因為他悔恨已罪和願意從他的高位下來,借著神的恩典,經過改變重生後,便蒙神提升,而進入神的恩寵中和祂的榮耀裡,並與祂一同居住。所以驕傲自義的人,神將定他們的罪。謙自責的人,神反要稱他們為義。 兩種的禱告 吳保羅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從主耶穌所講的這個比喻裡,有兩種的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的禱告,一個是稅吏的禱告。從這兩個不同的禱告裡,我們當看見我們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 一、法利賽人的禱告法利賽人——自義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謝謝稱,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法利賽人是嚴謹的律法主義者,外表上守律法規條,守得很認真,沒有一點差錯,別人也找不到他的缺點,但心地絕對自私,連一根毛也不能動他的,在他身上除了自私自義之外,你摸不到他有半點公義、憐憫、信實(太廿三23)。反過來說,一個嚴謹守律法的教會,就是法利賽式信徒的製造工廠,這班信徒的禱告和這個法利賽人一樣對神說:「我謝謝你,我加入了真教會,我很忠心捐十分之一,我也不吃這個,我也不作那個,我也不看這個,我也不像別人犯罪,我……我……我……。」這種禱告,除了以「自我為中心」( EGO-CENTRIC )之外,找不到別的,這種禱告和撒但的精神一樣(賽十四12-15)。這種禱告是自義的禱告,這種禱告頂多升到天花板,不會升到神的寶座前的。一個全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常是一個孤僻自傲的人,這種人講的話,不但神不會聽就是人也聽不入耳的。所以耶穌說:「……凡自高的,必降為卑。」 二、稅吏的禱告——謙卑 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稅吏有自知之明,他知道也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是貪官污吏、作羅馬人的走狗,也被人定為不可饒恕的罪人。他得不到人的同情,也得不到人的饒恕,更得不到解救的辦法,他只有到神面前求神開恩、求神憐憫,他必定知道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得神的赦免。所以,他一開口,就是認罪求恩,並沒有數算自己的長處和別人的短處,他只知道自己是個罪人,需要神的恩典,所以,他一開口就向神認罪向神求恩。這種禱告,真是摸著了神的心意。因為:「……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
「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 (詩五十一17) 「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卅四18)。主耶穌說:這個稅吏回家比那個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自卑的,必升為高。」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我的禱告如何?是落到那一個光景呢?我們若落到法利賽人的光景,就需要聖靈的重生,徹底認罪悔改,更新而變化,把我們身上那未重生。以前的那個法利賽人尼哥底母——自高自傲——拿掉。是甚麼使我們作了「尼哥底母」呢?是才幹嗎?是學問(包括屬世屬靈的)嗎?是熱心嗎?是勞苦嗎?是恩賜嗎?是地位嗎?是財富嗎?是榮譽嗎?我們若能有這些,都是好的,但若因這些而生驕傲自義之心,向神禱告時,不認罪求恩,而是向神演講,命神審判別人,誇自己的完全,這樣我們就落到法利賽人的光景中了,也就是「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太廿三27)。求神憐憫保守我們,使我們真能作到像稅吏一樣的禱告——認罪謙卑。神必定垂聽賜福。 仗著自己是義人的禱告 蔡宗仁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當耶穌的時代,猶太國有三個教派:一個是撒都該派,他們不信復活,不信靈魂不滅;一個是以斯尼派,即猶太的隱士派,他們向來拜太陽,不入聖殿;另一個就是法利賽。這三教派中,以法利賽派為最重視宗教生活。我們讀新約聖經常常只知道之短處,而不知其長處,這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也。其實組織猶太教,使其發達于異邦人中者,就是法利賽人。他們重視宗教,比之希律黨人輕視宗教,自然好多得了。他們不恃強力,以求保存猶太法律及規則,比奮銳黨人專侍強力又似較勝一點。他們更能以誠心相信神為世界之主宰,到處建設會堂,宣傳他們的完教,開辦學校,教授男童,並且佈道於異邦,勸人接受割禮入教,凡此種種都是他們可取之處。所以在耶穌的時代,法利賽人之名譽是相當不錯。正因為他們有好的名譽就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 有一天,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禰,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我們通常讀到這段聖經的時候,只注意到這位法利賽人的短處,而忽略了他的長處。其實他有不少好處值得我們參考的。他一開始祈禱就說:「神阿!」可見他相信真神,並且來到聖殿裡禱告。當然隨時隨地都可以禱告,但是聖殿是「禱告的殿」,是最好的禱告的地方。雖然耶穌在馬太福音會斥責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太六5 )。請注意,不對的不是在會堂禱告,而是「故意叫人看見」。今日香港有很多基督徒不但平日不到聖殿禱告,連主日也很 少到聖殿去崇拜,他們以為假期難逢,七天才有一天,一家大小到郊外旅行、遊玩,似乎比到聖殿有趣得多。這是多麼可惜的一件事呀! 這位法利賽人的禱告是以感謝作開始,他這樣的禱告也是很正確的。基督徒應該萬事謝恩,我們得到神的保守不致作奸犯科,當然要感謝神。法利賽人向神述說他自己的好處:「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這些大概是事實,因為耶穌並沒有指出他所說的是謊言。在今日的社會中,一個基督徒若能做到不做違反法律的事,又經常注重靈修,以及作固定的奉獻,已是難能可貴了。假如我們每一個人都把我們日常生活和拿這位法利賽人比一下,恐怕也是只能做到這個地步而已。」 既然這位法利賽人的禱告,和他的日常生活都相當不錯,為何耶穌卻以為他的禱告不如稅吏的禱告呢?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法利賽人「仗著自己是義人」,就對自己的同胞表現出傲慢的態度。我認識一些基督徒,他們聲稱自己清楚明白「重生得救」,因此就對一些在靈性上或者稍為軟弱的信徒生出一種優越感。他們只肯稱呼和他們一樣自己知得救的人為「弟兄」,其他的人只稱「朋友」。這樣他們無形中也在做審定他人是否已得救的工作,以便作出適當的稱呼。我覺得今日自命「信仰純正」、 「靈性高超」的人和昔日的「仗著自己是義人」的人是差不多的。換言之,假使我們覺得自己比他人好,也就很容易會「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了。 在今日的社會品流複雜與初期教會時不同。若自恃清高屬靈是一件危險的事。聽說有某種教會因為認為教會神聖與一般社團大有分別,因此就不肯向政府註冊為法人,帳目不但未經會計師稽核,也從來不公佈。日子久了難免有產業權的問題發生,一旦這種問題來臨就沒有法律為根據,結果只好動武,更加羞辱主的名。所以不但個人不可自恃不凡,教會也不能自以為是屬靈團體,而疏于防範魔鬼陷阱。自恃義人是很靠不住的。 法利賽人的另一點錯處,就是藐視別人。他說:「我不像別人」。很多人以為自己的信仰是最純正的,因此就藐視別人,抨擊別人。事實上那一個人不以為自己的信仰是純正呢?假如我們對一切信仰與我不完全一樣的人,就加以藐視、抨擊,教會可能越來越分裂。有些宗派還以為自己是唯一可以得救的教會。有的甚至說只有他們的教友才是得救的十四萬四千人的名額裡,其他各教會的教友都不能得救。這種藐視人的態度正與法利賽人一樣。 這位法利賽人,因仗恃己義,就藐視別人,跟著就數算他自己的好處。他這樣做法,一方面好像是以為神會因有這樣好的人向他敬拜,而得更大的榮耀;另一方面也好像是恐怕神不知他有這麼多的好處,而特地提醒神要賜以適當的獎賞。這樣的禱告完全失去禱告的意義,所以他的禱告得不到耶穌的贊許。當時的法利賽人還有一種不蒙悅納的禱告,就是在「十字路口」禱告,故意叫人看見。在聖殿陳述自己好處的那位法利賽人很可能是故意叫人聽見,而得到人的讚美。這種專為外表,自以為是自滿自足的態度,是耶穌所憎惡的虛偽的宗教行為。他口中曾經說出最嚴厲的話斥責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馬太福音二十三章耶穌述說法利賽人的「七禍」,連古卷才有記載的「一禍」算在內是「八禍」。耶穌曾經在山上訓眾,講論「八福」,但對文士和法利賽人卻無情地指說他們有禍了。查這「八禍」的原因都是一樣的——就是「假冒為善」,不像「八福」,各種「福」是由不同的美德而獲得的。可見假冒為善是何等的可怕,它所帶來的是「八禍」呀! 耶穌曾經對著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耶穌並非寬容稅吏和娼妓的罪。乃是要拯救他們。若是知道自己是罪人,就比較容易承認自己的罪。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這比喻的目的在於說明人進到神面前最基本的事,就是知道自己是滿有罪過,而且需要憐憫。 在另一方面,耶穌稱許那位稅吏的禱告。稅吏的禱告是很簡單,話不多,卻是誠實確定。他的態度是非常謙卑誠懇,遠遠地站著,表示他覺悟自己的罪,使他與神隔絕。同時他覺得是站在神的面前,更加不配,所以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同時他知道神有豐盛的恩典和憐憫。神的恩典和憐憫是遠超他的罪。所以他捶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那時候神正等候他,如同浪子的父親,相離還遠就跑去迎接他,赦免他的罪,叫他平平安安回家去了。這位稅吏的確是一個罪人,他的生活和他的平日所作所為當然比法利賽人差得很遠.耶穌並不是寬容他的罪,而是鑒納他悔改的誠意。他認罪,就得了赦免,自卑就升為高。這種經驗,這種感動力,增加了他的能力,以後他與罪惡奮鬥,就能得勝。這種自卑認罪的禱告,如同一個門,引他進入得勝的生活,請問諸位:你曾這樣禱告過麼?你知道認罪,罪赦的快樂麼?你知道脫離罪,得勝罪的秘訣麼?只要學那稅吏禱告,就成了。 耶穌最重視的是謙卑、認罪、悔改。在主耶穌出來傳道的以前,有他的先鋒施洗約翰傳悔改的道理,勸人悔改。在耶穌的眼光中,所有的人都是罪人。稅吏是罪人,法利賽人也是罪人。所以他也強調悔改的重要。路加十三章他曾經提起兩件震驚全國的災禍,勸眾悔改。那段經文記載說:「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l- 5)這段經文記載耶穌對兩件震驚全國的災禍的看法和當時的人的看法不同。一般人都認定死去的人是遭遇到刑罰的報應,但在耶穌心中這兩件事又使他想到那將來審判日子的可怕。所以當我們看見人家遭遇患難,切勿自以為我們比人家好,才不遭此厄運,反而要自我反省,更加謹慎自己的行為,因為我們完全無義可仗,只有依靠神的恩典,借著信耶穌基督而得救贖。 我們今天來到主的殿中禱告,可以像法利賽人禱告的首句說:「神阿,我感謝你」。但是更重要的要像稅吏禱告的全文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自卑與自高的敬拜 吳主光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這段經文有兩個人到聖殿,法利賽人和稅吏。這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行到聖殿的前面,自言自語,使我們想到在前面的未必全是敬虔的。稅吏在後面遠遠的站著,捶胸痛哭,這犯罪作惡的反被主稱讚。足見坐後面的未必不虔誠,不熱心!到禮拜堂無論坐前坐後都一樣,要學早到,自己分別自己,用心靈誠實敬拜,與聖眾徒相交。 路加福音十八章11節有英譯:法利賽人挺身昂首地禱告,這是驕傲的態度,外表假熱心,裡面充滿罪惡,是要不得的!主責備他們全重外表!摩西教訓:要將神的律法,系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意思要他們隨手帶著,隨時閱讀,記住經上的教訓,照著遵行。法利賽人不這樣做,專重外表,用盒裝金句,當裝飾品,像帶手錶一樣帶。 不單挺胸昂首,而且是自言自語的禱告,是自己對自己,無物件的禱告。像做夢的禱告,曾一次晚上禱告,到翌日才阿們,睡著了!無心的禱告。有次飯前禱告完,剛電話來,講完電話,記不清有無禱告,謝飯再吃,弟弟很誠心,禱告兩次!是無心、自言自語的禱告。稅吏大不相同,知道自己犯了許多罪,訛詐人,為社會所憎恨,每提及稅吏必與罪人同列,比不上法利賽人之高尚,故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捶著陶,低著頭,流著淚地禱告。試過這樣禱告嗎?神喜愛憂傷痛悔的心。大衛犯著殺人搶其妻的大罪,竟被稱為神的忠僕,耶穌基督的祖先,被神重用,不單為先知,且是合神心意的君王。這無他,是因犯罪之後,肯認罪痛悔。他寫詩篇五十一篇:神啊!燔祭及各樣祭物,非禰所悅,神所要的祭,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之心,禰必不輕看。賽五十七15:耶和華雖住至高至聖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各位,要知道靈性最高的,是那些肯存謙卑憂傷痛悔之心,到禰面前的人,因他們蒙禰喜悅,有禰的同在! 法利賽人沒有痛悔之心,其禱告極好笑。他禱告說:神啊,我感謝禰,我怎樣好,一路在自我表揚。因此他的感謝,只是口頭禪,裝飾句,千萬勿學法利賽人這種有口無心的禱告。曾聽有人痛哭地禱告,很受感動,禱告完看看滿以為必然淚流滿面,焉知僅僅聲音裝哭,是表演的,無淚的。真禱告從心裡發出一兩句,就蒙禰悅納了。 法利賽人禱告說: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別人」有英譯「世上其他的人」,則曰:世皆濁唯我獨清,禱告中驕傲地罵全世界的人!提三種不犯的罪自誇,正像垂死者對醫生自誇:我肺、心、胃甚健。醫生說:但要你命的是腦癌!我們沒有法利賽人所提的三罪,但犯了許多別的罪,應該自己謙卑,痛悔!信徒對罪的敏感性,應隨信主的年日遞增,初時知殺人放火,貪污受賄害人不對,進而認貪愛世界,懶惰不做禮拜,也是錯,信主越久就知道不愛主,愛人不夠都不對。信越深,越發現微少之罪,時時覺得有罪。人若自以為無罪、聖潔,那就是開始靈性退步了。曾有人問我名字是那兩字,我說是主要的燈光,聖靈立刻責備:你豈不是當獻名給主時,把你所喜悅的能幹,改要為主發光嗎?我立即對主認罪,以後不再以福音為恥,要為主發光。另有微小的罪,人請我代禱,答應後卻全忘記,欠了許多代禱之債,後來我就預備簿仔,逢人請代禱之事,隨時寫下,以免再在這事上犯罪。 法利賽人最後指名道姓地控告人,我不像這個稅吏。聖經提到魔鬼控告人,訓人勿控告。曾在一禱告會中,聽見兩位姊妹借著禱告彼此對罵,我們不能這樣,只要祝福不可咒詛。法利賽人自稱每禮拜禁食二次,是外表遵守,不知所謂無意義的,惟為專心禱告來禁食才好。法利賽人將所得獻十分一,照聖經是屬當納的,超十分一才算是奉獻。各位若未獻十分一,反不及法利賽人了。 稅吏禱告: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不應得,不配得,求神開恩,自視如乞丐求神可憐「我」這個罪人,承認自己是罪人。這自卑的禱告就蒙垂聽! 兩種人的禱告 王梓超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神的話賜給我們,不但是要我們理解與信仰,最要緊的是使我們知道,我們站在神的面前,我們被放在神的現實,要我們重新做人。 主在這裡提示兩個人的事,他們在形式上做了一件共同的事,就是祈禱,是人類敬拜神的最高行為。 一個人是法利賽人,在耶穌的時代,他們可說是虔誠的宗教徒,他們是實行家,他們樂於救濟貧民,為了信仰他們犧牲不少,他們熱心服事主,他們很有規矩地出席會堂的禮拜,他們信聖經的每一句話,他們知道聖經的寶貝,他們熱心傳佈他們的信仰,非常努力於革新他們的國家,用全人格信他們的宗教。 在殿裡祈禱的人就是這種人,他曾經受了祈禱的訓練,他們每天祈禱七次,有的人在深夜禱告,他們的祈禱是有規矩的,當我們聽到他的禱告「神啊!我感謝禰」,就知道,他的祈禱是受過訓練的,因為他能在祈求之前以感謝開始。 像這個受過信仰訓練的人祈禱的時候,與沒有信仰的稅吏的祈禱是完全不同的。 稅吏是與信徒相反的人,他們由不正得利益,他們是應該由神的教會受排除的,他們認為金錢萬能,他們是唯物主義者,他們只管賺錢,他們是社會生活上的害蟲,他們的行為上沒有一點被稱讚的地方,稅吏,他是應該被咒詛的人,人是不應該做稅吏的,他們是黑社會的典型人物,他們是以肉體賣錢的妓女相等。 這一種人,這一種汙人在神聖的殿裡祈禱,實在令人可笑,這個人的祈禱是沒有價值的,連祈禱的,資格都沒有。他們為了在地上富有而背叛神,把神的祝福賣給魔鬼。從人這方面的看法是這樣的,可是從神那方面的看法與我們的看法不同。 在神的面前,沒有法利賽人,也沒有稅吏,沒有性格的善惡,人格的高低,神只看人心,人不能表示的一點——在這個小小的一點就知道我們的祈禱是誠實或是虛偽。 當然我們知道我們不應該如法利賽人的禱告,因為他在神前提出自己的特長。又看到站在他旁邊的汙人,立刻看輕他,審判他,前者是驕傲,後者是無愛,這兩者有密切的關係,本來是同一。 可是當我們想到那個背後一點的思想與意志最深的一點時,對法利賽人的審判,應該轉向我們本身,我們就是那個法利賽人,我們知道不應該如法利賽人那樣的祈禱,可是當神看到我們內心的時候,立刻看到我們善於誇口自己的才能、美點、特長的心,我們知道這種態度是卑鄙的,可是我們卻沾沾自喜於每天念經,虔誠的祈禱,正統的信仰,正確的聖經知識,這樣一來就未免自言自語地說,神啊!我感謝禰,我不像別人,我也不像那個法利賽人,這個瞬間,我就是一個驕傲,沒有愛心,提高自己看輕別人的法利賽人,現代教會內的法利賽人與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在本質上是沒有差異的;我們時常自誇我非自由主義者,或是新神學派!我非社會福音派,我非基要派或是保守派,我非宗派主義者,我非異端,我非某新派的神學院畢業的,我非享樂主義者,我非權力主義者,我非唯物主義者,我非屬於某集團,我非親美派,我非諂英派,我非拜金主義者,我非御用議員,我非御用學者等等。 另一方面,我們常誇口,我們如何地尊重聖經,我們如何地感激由信仰生出來的新的力量。我是多麼熱心的傳福音。 我們應該求神救我們脫離自誇排他的念頭。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就是出現在神前的秘訣,當這個思想,當這個根本的態度離開我們的時候,我們在神前祈禱幾點鐘也不能站在神前,倘若神不憐憫我們,我們就不能活著。 「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路十八14),「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 所有的罪的根源是驕傲,由此生缺愛的心,自覺在神前是罪人才能接受神的大愛。 法利賽人的行為都是對的,我們應該如此行,可是在神前我們是可憐的罪人。 我們容易以自己的標準審判別人,可是在我們的標準上面有更高的耶穌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耶穌的恩典,在祂的恩典與真理的內面,我們才能看到更有意義的世界。 自義的結果 陳謙遜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 -14節 今早我所要講的題目,是「自義的結果」。什麼叫作自義呢?聖經說是「仗著自己是義人」。這種人正似幼稚園的學生,剛學書寫時,自以為寫得一手好字,但在書法家眼中,他那些字實在不行。主耶穌講路加福音十八章9—14 節這個故事,就是要警戒自以為義的人。我今早講這篇道理的目的,也正如聖詩所說:是要「用主福音勉勵人心,如添德行教會成聖。」 法利賽人在聖經中多是假冒為善者。他們自以為義,反算不得為義。怎樣才算得義呢?一個被算為義的人,正像在訴訟上被宣告無罪,反得勝訴一樣。所以主耶說那稅吏「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什麼,是算不得為義呢?就是被定罪。用宗教名詞說,是下地獄。這在我們聽來,似乎相當刺耳,然而這不是我說的,乃是我們的主說的。法利賽人自以為善,卻不是神看為善。在天堂裡的人,原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為得救。假如靠行為可以上天堂,主耶穌也無須降生,聖經也都是謊言了。加拉太書三章10-11節記著說:「凡以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也就是為了這緣故,我們各人當看別人比自己強。地獄裡的人,有許多是有宗教外表者。馬太福音廿五章1-13節的十童女的比喻中,有五個是聰明的,五個是愚拙的,這十個人守同一儀式,穿同樣的服裝,她們也一樣的等候,一樣同盹,然而主說祂不認得那五個愚拙的,為的是他們只有宗教的外表,僅僅守儀式的人沒有資格看見主面。 當時的法利賽人是上等社會的高級人才:他們專心守律法,不像撒都該人的不信;他們也很重視聖經,今天我們許多人不敢拿聖經在街上走,他們卻是把聖經寫在衣服上,不怕人的譏刺;他們又敢在路上大聲祈禱,他們的存心我們且不去管它,他們的勇氣實在值得佩服;然而,這種人卻是外表高尚,內心污穢,所以主耶穌加以斥責。 從法利賽人的禱告,我們還可以看到他有幾個好處。㈠他禱告說:「神阿!」他相信宇宙間有一位主宰,他不是不敬虔的人。㈡他「不像別人」。不像別人那麼下賤,污穢,他比別人好的多。這句話在佈道會中也常聽到,但是我相信他們不敢在神面前說,然而這法利賽人卻有這膽量!㈢他沒有勒索,也沒有恃勢淩人。㈣沒有不義。他不是專顧自己而不顧別人,他沒有囤積居奇,也沒有放重債取重利,在一切事上,他依公道待人。㈤他沒有姦淫。㈥他也「不像這個稅吏!」稅吏是當時最受人鄙視,人所共恨的人,他不像稅吏。在消極方面,他有這六點好處,在積極方面,他也有二點好處:㈠他一個禮拜禁食二次。㈡凡他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 這法利賽人有這麼多好處,即使不是聖人,也甚值得尊敬,但是主卻認為他應該下地獄,許多人也許會替他抱不平,其實這卻不必,因為他有足夠下地獄的資格:第一,他靠自己而不靠神。這是一件最大的罪。有一個母親,花了十五年的時間,才替她的兒子作了一雙鞋子,但是她的兒子卻不肯穿,他說:「祖家鞋(意指赤足)也是一樣。」那母親給兒子氣得哭了。我們人類對神也是像那不肖兒子一樣,常靠自己。但在神的眼中,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聖經中滿了這類的話, 我再說,假如我們可以靠自己得救,主耶穌就不必降生了㈠自高。驕傲是一件重罪,箴言六章16節把它列於七大罪的首位。㈡藉禱告罵人。因此,主耶穌說他是在「自言自語」。㈢他的禱告含著輕視神的意思。他以為神不知道他的好處,所以特地列了出來,這實在是大錯特錯。同時,他對得救的理想也有錯誤的觀念,他以為得救是靠行為,又以為行為好就必得救。有了這許多原因,主耶穌說稅吏比他「倒算為義了。」稅吏為什麼能上天堂?因為他知道靠神的救法。 願神施恩給我們,使我們不敢再驕傲。阿們。 虛心的人 張信得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耶穌設二人上殿祈禱的比喻,描寫當時的社會事實,就是法利賽人雖然遵守複雜的宗教儀式,但是不能得神恩典。相反地,稅吏雖然被視為社會的罪人,但是他得到神恩典。為甚麼?我們從這比喻可以知道,稅吏是個虛心的人。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馬太五3 ) 一、從這比喻可以知道法利賽人的態度。(路十八11)他們是利用別人榮耀自己。在教會生活裡有各樣身份和才能的人聚集在一起。雖然身份、恩賜不同,但是有二件事是共同的。①我們都是罪人。②我們都是神所拯救,成為神的百姓。既然是這樣,當我們集在一起時,必需共同努力,一同榮耀神,一同享受神的恩典。假若有人榮耀自己,這是和教會的本質相反。當我們不論做甚麼,不求榮耀自己。這是虛心。 二、另一方面,法利賽人的錯誤在內自己的功勞得異典(路十八12)。神的恩典是無條件的。雖然我們熱心事奉神,遵守禮拜,但是這些事還是很微少,沒有價值可換取神恩典。歷代教會的信徒很願意服務教會,奉獻。這不是以這些事而換取神的恩典,是他們經驗神恩典後,他們很願意服務教會和奉獻。虛心就是我們服務教會時,不敢想為功勞,是以感謝的心情誠實服務。 三、從這比喻可以知道這些稅吏的虛心(路十八13)①稅吏知道神的尊嚴和自己的卑微,而產生敬畏神的心情,法利賽人公開宣揚自己的德行,表示他不認識神的尊嚴和沒有敬虔。②稅吏知道自己的卑微;但是沒自卑感。自卑感是變常的驕傲和對別人的反抗。假若稅吏有自卑感,就不想要尋找神。其實稅吏愈知自己的卑微,愈想要接近神。他的心愈有敬畏的心情。這是虛心。 神的國是我們經驗神恩典的機會。當我們認識自己的卑微,誠實敬畏神時,都能享受神的恩賜。 十分之一奉獻 林祝三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 感謝神的恩典,使兄弟今早能與各位兄姊一同敬拜祂,許多人雖然是很久未見面,但在主裡面,我們卻是合而為一的。 今天所要講的題目是「十分之一奉獻」,這題目是各位所熟知,卻是常忽略的。路加福音十八章12節說:「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這段經文,是主耶穌教訓人禱告要謙卑,不要驕傲時,所講出法利賽人與稅吏的禱告。法利賽人在禱告中,講出他是獻上十分之一的,主並沒有說他所獻的十分之一不好,乃是說他稱讚自己,藐視別人是不好的。奉獻十分之一,是聖經的真理,神的命令,是我們應當遵行的。許多人雖然願意愛主,願意遵行神的話,卻尚末遵行奉獻十分之一的真理。甚麼是奉獻十分之一呢?簡單說,就是把我們所有的金錢或財物,拿出十分之一分來奉獻給神,這真理神在舊約中,命令每個以色列民都當遵行,在新約時代神更要我們遵行,為甚麼神要我們奉獻十分之一呢? 一、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信徒的本分:瑪拉基三章8-9節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這兩節經文說不奉獻十分之一,就是奪取神之物,「奪取」就是「偷拿」不屬自己的東西。換句話說,我們獻上十分之一,是應盡的本分,並非我們特別的好點。有人要說,奉獻十分之一是律法時期的命令,現在是恩典時代無需奉獻十分之一。但我們須記得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
五17)。在新約時代奉獻十分之一,好像在學校中剛剛考到六十分及格的學生,這是起碼的分數,是應盡的本分。可惜教會中許多富人,都未獻上十分之一,往往是一些窮苦的信徒肯獻上十分之一。抗戰期間,有一個鄉村的小教會,內中的信徒多數是婦女,而且他們的丈夫多還未信主,各人的生活又非常苦,但這小教會的經費卻沒有缺欠,我覺得希奇就問她們的女傳道,她回答道:「我們每主日,上下午皆有聚會,這些信徒來禮拜的時候,都帶午飯的米來,但她們中午卻不進午餐,乃舉行禁食禱告,把所省下來的奉獻是比十分之一更美了。 二、十分之一的奉獻是個比例不是個數目:假使你有一百元,十分之一就是要獻上十元。有十元就應當獻上一元。主所稱讚的那窮婦,她所投下兩個小錢,並非十分之一,乃是十分之十。因比,神看人的奉獻,不是看所獻出的數目多少,乃是看所留下的多少,留下的少,所獻的就是多,留下的多,所獻的就是少,人是看所獻出的數目多少,神卻是看人的內心。三十多年前,我們家鄉有個貧窮的理髮師,他非常愛主,他要奉獻十分之一,卻不曉得計算,他就預備兩個裝銅板的錢筒,把第一至第九個人理髮所收的錢,放在第一個錢筒裡,把第十個所收的錢,放在第二個錢筒裡,到主日就將這第二個錢筒裡的錢倒出,帶到禮拜堂去獻給神。他愛主這樣的奉獻,卻蒙神的賜福,他的理髮室雖然十分破舊,生意卻非常的好。願主多祝福這樣的人。 三、十分之一的奉獻是樂意的奉獻:保羅在羅馬書十五章26-27節裡,兩次說到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奉獻是「樂意」的。奉獻最要緊是甘心樂意,假使有個小孩買禮物賀母親的生日,又對母親說:「我今天損失幾多錢買這禮物送你,真是捨不得」,你想他的母親如何呢?會悅納他的禮物麼?照樣,神也是只有悅納甘心樂意的奉獻。十分之一是我們從內心決定,樂意的奉獻。 四、甚麼人才有資格,才肯奉獻十分之一呢?林後八章5節說:「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上給主,又歸附了我們」。這裡給我們看見,必須先把自己獻上給主,才有資格奉獻,也才肯奉獻。一個既肯先把自己獻上給主的人,那裡不肯獻上些金錢呢?他既肯先把自己獻上,他自然記得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主交托他的,必定不敢亂用主的金錢,而將十分之一奉獻給主。 五、奉獻十分之一是必蒙神賜福:瑪拉基三10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神的應許,神的話是安定在天,是可信的。去年菲律濱蔡信章牧師到伯特利來講道,他作見證說,他們的教會本來很窮苦,因為信徒都不曉得奉獻,後來他們憑信心,請伯特利兩位姊妹去那裡佈道,這兩位姊妹教導他們奉獻十分之一的道理,叫他們每人預備兩個錢袋,把十分之一的錢,裝在一個錢袋裡,十分之九的錢裝在另一個錢袋裡,到主日,就把那十分之一錢袋裡的錢,帶到教會來奉獻,從那時起,教會不但一無所缺,甚至非常興旺,直到如今還是很多人用這法子來奉獻,我們應當學習法子。 我們對於奉獻,必須事先預備妥當,免得臨時腳忙手亂,執事已經將奉獻袋送到你面前,你還找不到要奉獻的錢。奉獻還必須揀新的鈔票來奉獻,過新年,我們給小孩子的利是封,都是揀新鈔票.為何要獻給神,不預備新的,好的呢?教會的奉獻袋,常發現破爛,無用的鈔票,這種奉獻那裡會得神的喜悅呢?我們應當以心靈與誠實的心來獻給神。 親愛的兄姊們!現在的教會,不大注重十分之一奉獻的原因,是以前的牧師與作父母的,沒有教導我,現在我們已經長大成人了,我們應當教導小孩子,教導小孩子的奉獻,不是每禮拜天,拿一毫錢給他去主日學奉獻,乃是要教導他們,把自己所積蓄的錢,拿出來奉獻,小孩子是最喜歡奉獻的,他們從小養成習慣,將來長大成人,在教會作執事,就必能熱心事奉神,在奉獻作好模範。我們如遵行神的話,不但自己會蒙神賜福,甚至教會也必蒙主祝福而興旺。 認識「我是罪人」 許志三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 在現實的世界和社會上,我們到處可以看到不義和矛盾的事實不斷地發生,有時雖然我們可以在報紙或講壇上聽到所謂「良心之聲」,可是世界上最大的矛盾莫過於「罪魁不知其罪」。創世記三章曾記載始祖亞當和夏娃犯罪的事實,當亞當和夏娃犯罪後,耶和華神即追問他們的罪,其結果耶和華神所獲得的答覆就是一篇無責任,婉轉的言辭,不但男人這樣,女人也是如此,從這次的回答足夠表現犯罪後,人所具有的本性,可是這種無責任,婉轉的回答卻不是耶和華神所期待,所能滿足的,耶和華神所期待的,就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太五37)。可是二十世紀的人類,不但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更加厲害的,就是不知道自己是罪人——失去罪感;那些沒信主的人失掉罪感,不知其罪,竟連基督徒或受過神學教學的人也如此,因此要向沒信主的人傳道最大的困難莫非是使他們知道「我是罪人」;許多沒信主的人,迄今尚未接受福音,其最大的原因即自認為「我是良善的人」,不需要救贖,耶穌基督的死,復活與他毫無發生關係。要使基督徒知道「我是罪人」,也是相當困難的,在上教義課或進到禮拜堂要承認「我是罪人,較為容易,可是要使一個基督徒在生活上或待人接物時承認「我是罪人」那是非常困難的,為何馬丁·路得要宗教改革呢?因為當時的教職者的智活墜墮,不知其罪,教會腐敗,信徒不知道他是一個罪人,甚至有許多基督徒或傳道人在有意識或無意識中,往往誤用了聖經上的話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的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約九3),自己認為「我是無罪,乃是在我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以此陶醉自己,加強他犯罪之心,麻醉良心。 為何人類會走到這個地步來?有罪的人不知道「我是罪人」其主要的原因是將「良善」的標準置於相對的「人」,以某人為比較之標準來量量自己,滿足自己,以致使人自高而不知其罪,為何沒信主的人,他們不承認「我是罪人」?因為他們以那些破關在監牢的囚犯來作他們的比較,有如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帶著一個在行淫時被捉的婦人來試探耶穌,要求耶穌替他們解決,但耶穌卻對他們說,你們中間有誰無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死她,於是聽見這話的人,老老少少都一個一個的走開了,為了當時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敢帶那犯姦淫的婦人到絕對者——耶穌的面前求判辭?就是因為他們以那作惡的婦人作他們比較的物件,來滿足自己,可是聖經卻教訓我們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2),所以我們當以耶穌基督為我們良善的絕對標準,我們佈道並非以相對的「人」或「聖人」做他們良善的標準,乃是要他們聚精會神地仰望耶穌基督,做真、善、美的絕對標準,我們要以耶穌基督的罪指示他們知道何謂「罪」? 諸位弟兄姐妹們,我們如欲使我們的靈性長進,我們亦當以絕對者——耶穌基督——作我們良善的標準,並要學習那位稅吏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有罪的人。」(路十八13)以認識自我是一個罪人,來追求更大的進步。 脫離罪惡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 美國政論家華德,利普門( Walter Lippmann )曾對瑞士樂者阿道爾夫( Adolf
Keller)說:「你要記住,美國人一般都不知道罪究竟是什麼。」當然,這說法未免誇張,但有一點卻值得一提。聖經中提到罪,叫人讀了或聽到旁人提及,總覺得很可怕,簡直不能容忍,所以有些人常常誰想,現代人對這些字眼,一定是耳熟能詳了。 我們的祖先對罪的感覺很敏銳,特別是對於某些事,更為敏銳。有些事他們認為不對的,我們倒並不認為不對。當然,程度上還是有點差別。其實,不管怎麼樣,即使是好東西,如果誤用便壞,用得當便好。 有一本很有名的書籍,把「笑」看作「在犯罪的情況下的一種享受」,彷佛笑也是一種罪。在我年輕時,到戲院去看戲也是罪,即使是去看在學校裡都念過的莎士比亞戲劇。現在我們已經把這分開來:一部不潔淨的劇本是壞的,一部潔淨的劇本則是好的。 同樣地,有些高尚的遊戲,本來只是為了增加樂趣,可是有些人用來作為賭博,就變壞了。在這種情形下,很顯明的,壞是壞在賭博性,而不是遊戲本身。我們現在不會把遊戲與運動,看作戲劇一樣加以排斥。而把沒有敵意的競爭,以及沒有衝突的比賽,都認為是健全的運動。 現在,我們對罪的感受並不見得沖淡,相反地,卻是加以深入地研究,因此死角比較少。有許多東西,我們的祖先認為即使不是必要,也是不可避免的惡,可是在我們思想中醞釀一個時期,會形成大罪。在我們看來,戰爭、奴役、種族仇恨、宗教遍見、社會上的不公義、與殘暴,都是可怕的,黑暗的,也是反叛神、反叛人的大罪惡。 此外,現在我們心目中對罪惡的意識,已經有一點被受苦的感覺所籠罩。我們所指責的罪惡,已經被對付那種無可奈何的苦惱所引起的同情所代替,我們被眼前遭遇的殘暴所震懾,使我們目瞪口呆,弄得心裡亂糟糟的。 我們承認,怠惰、虛榮、與貪欲,會使生活變形。但也該記住:蒙住神顏面的憎恨、培養殘暴的疑慮、以及損害友情,使人生重回蠻荒的遍見也有影響。 「罪」 Sin這個字,在教會以外很少用到。原來很清楚的意義,現在現已消失了。要分辨罪並不一定能像黑與白那樣分得清。罪可以說是各種深淺不同的灰色,根本看不到白色。而我們對罪的態度也不同,我們不去問那個人做了什麼,或者是沒有做什麼,只問為什麼要這樣做。 分析起來,罪的根源,大部份只是為了自私;只求安樂,不想為人家服務;只想攫取,而不想施捨,只求獨善其身,不想兼善天下。所以我們都必須把生活的重心從追求自己的益處,轉為自我犧牲。否則我們的宗教也是自私的宗教了。 目前我們正面臨一個罪惡情況中。那是由於我們的教義有一種內部分裂不實踐履行的缺點,我們還自命不凡,而不幸這種教義仍在傳佈。假使不潔淨如同毒物一樣有害,那麼傳播這種教義是一種不當的行為。 現在我們還處於一種恐懼的境況中,眼睜睜地看著他在做破壞工作。從來沒有像眼前這個世界那樣滿是恐懼、焦慮、孤獨、煩燥。其中尤以恐懼最可怕。這種恐懼並不是每個人都擁有的那種怯懦,而是蠶蝕心靈的那種深度恐懼。 人都怕對真理、怕遭遇惡運、怕人生旅程中遭遇的驚嚇和不安定、怕死、怕貧窮、怕饑餓、怕失敗、怕自己、也怕別人。為什麼個人和國家要說謊呢?因為怕說了實話會帶來許多問題和困擾。因此,他們就彼此欺騙、掠奪、殺害,因為他們都害怕。 開始是恐懼,其次是憎恨,再其次便打起來了。一次戰爭方告終了,另一次戰爭便接著爆發。因此神兩手所捧的便是這一個病態的世界。我們所生存其間的便是這樣一個可怕的世界。無怪乎我們的道德觀念蒙朧不明,我們看不清前面的道路.就是我們想辨明正道,也不容易。 我們對自己的罪該怎麼辦呢?爽爽快快承認自己的錯誤。譬如:應該慈祥相處的,我們卻如此嚴酷;應該滿有信心的,我們卻裹足不前。承認自己的罪,然後脫離罪惡,革心洗面,求神寬恕,儘量補償。 假使我們說自己沒有罪,那是謊話。聖經上很明白地告訴我們:假使我們認罪,神是信實的,他會寬恕我們! 兩個財主見耶穌 蕭文科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30節;十九章l - 6節 有兩個財主——少年的官和稅吏長,他們同樣的身份都是做官的,也同樣有良好的背景,高級的享受,又同時都是到主面前見祂的,然而,兩個人的結果卻不同,我們思想這兩個人,對我們有很寶貴的教訓。 一、好人壞人都需要主 少年的官,聖經沒有記他的名字,從外表看他是個好人,也曉得尋找永生,這樣,實在誰難能可貴。但他雖然為官,很有錢,然而心靈空虛,故此向主求問:「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在態度上他也是很謙卑的,馬可記載他是跪在耶穌面前。耶穌看出他的內心深處。問他對真理的認識,那少年的官表示,從小便遵守誡命,所以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另一位財主耶利哥的撒該,和這少年的官比較起來完全兩樣,耶利哥代表犯罪的城市,撒該的意思是聖潔。聖潔的人住在犯罪的城市,很容易便被同化,我們相信他之取這個名字,乃是父母盼望他長大了過聖潔的生活,但整天聖潔聖潔的叫他,住的卻是罪惡之地,這樣便成為習慣,沒有甚麼異樣的感覺,竟成為不聖潔的罪人。他做稅吏長,是很容易發財的職位,他也常貪婪訛詐,而少年的官外表看樣樣都好,但我們從這兩段經文查看,發現一個真理,就是不論人看為好人壞人,或自稱為好人壞人,都同樣有極大的需要,想得主的救恩。然而,一位撒該真的得著,救恩到了他的家,一個少年的官卻憂憂愁愁的走了,可以想像他的結局是多麼令人失望可憐。 二、得失在乎內心態度 這兩個人一得一失,分別在於他們的內心態度,表面上少年財主足夠謙虛,他能夠跪在一個無權無勢之人面前,然而當主向他說出當做之事的時候,他便覺得要付的代價太大,寧願不要永生而憂憂愁愁走了。神對於每個人的要求是不同的,為人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認為及格,但對某些人。卻要求他付出代價,因為若非如此,他的信心不會堅固,就如這少年財主一樣。少年財主最大的攔阻乃是錢財,一個人被錢財纏累而失去生命,十分可惜。我曾經想他若照著主的話去行,幫助窮人,他不會是損失,很可能由於他的背景良好,說不定是另一位被主使用的保羅。然而他驕傲自大,想照自己辦法得救恩,結果是落到悲慘的地步,因此,這件事又告訴了我們,得救是要靠主耶穌,除祂以外,別無救法。 三、撒該設法要見救主 撒該這個稅吏,在眾人眼光中,他是個卑鄙貪婪,最令人憎厭的,他雖然擁有很多金錢,可是這些錢是用不法手段得來,是不名譽的,他良心會惴惴不安,巴不得想辦法讓良心寧靜點,有一天,耶穌經過耶利哥,這個罪惡之城,照想應該是主耶穌遠遠避開的,但祂愛世人,要把人從罪中拯救,
因此自己經過那裡,撒該對於耶穌的事情,可能已經知道不少,祂赦免罪人,使死人復活,又聽過祂講:「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他知道自己有這個需要,唯一的辦法是找耶穌,所以他要想見主的辦法。如今許多人不敢見主,因為自覺污穢,與聖潔公義的主比較,太沒有資格。撒該身量矮小,許多人圍繞著主,他想自己無法擠進入屋,難道就不去見祂?我們往往為了小事故,便攔阻與主親近,但撒該有決心,有智慧,在無辦法中找辦法,心中可能想,不能跟著主請問祂,聆聽祂的講道,就是看看主的容貌也是好的,所以他爬上桑樹,想得見耶穌一面就滿足。想不到耶穌經過樹下,竟抬頭一看,還說,撒該快下來,我今天必住在你家裡。我想這情景若換在我們,不知會覺得怎樣,因為聖潔的主,不責備我們,反說要與我們同住,這是多麼大的福氣。撒該急忙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 四、真誠謙卑悔改認罪 撒該下來了,他一顆謙卑悔罪的心,充份表明,他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撒該是個人所公認的大罪人,在一般人看他怎配得主的恩典,但主耶穌到世界上來的目的,就是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而蒙恩的就是接待祂的人。主並不偏待人,祂的愛是很公平的,既愛那遵守誡命的少年財主,也愛那訛詐人錢財的撒該。可惜少年的官拒絕祂,憂憂愁愁的走開,往那裡去?我們可以斷言,他走的是滅亡之路。但撒該有完全不同的態度,不但自承犯罪作惡,並且悔過,拿出訛詐人的歸還,我相信撒該為主而破產的,不過他已經得著了生命的主,就比一切更寶貴了。少年的財主知道應該怎樣做而得永生,可是他不要,他看財寶為重,那麼他一貫的守誡命,謙卑就被揭穿不是實在的了,身外的財物也不肯犧牲,何況為主要付更大代價?撒該和他完全兩樣,結果蒙了大恩,因為他的認罪悔改是真誠的。 在這黑暗的世代,巴不得有更多人效法撒該離開黑暗,進入光明。我們常說愛主愛主,平時可以講得很動聽,但面臨一件事給我們抉擇,恐怕就不會像撒該那樣爽直明快,倒像少年的財主了.主為了愛我們,不惜犧牲祂的生命,我們愛祂,肯為祂擺上甚麼?願我們更多的追求,既被主的愛所激勵,就快快跟隨,而這顆愛主跟隨主的心,也不被時間環境所魔蝕,要一直保持起初的愛心,無論在任何環境人事之下,也不能把我們愛主的心拿掉,正如保羅的見證:「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腓三8 -9)。 少年的官 陳終道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23節 聖經告訴我們:有一位少年的官,到主面前求永生,這人是一個很好的少年,有很多錢財,有很好的學問和地位,又有很好的品行,但他還沒有得著永生,在他心中有一種無法填滿的空虛。很多人以為永生的問題是老年人才尋問的,少年人怎會求問永生呢?但這少年的官之經歷證明這種想法不對,他已經有了地位、錢財、學問,……但他心裡仍然沒有快樂和滿足,因為他還未有永遠的生命在他裡面!若你還沒有永遠的生命在你裡面,即使你得著一切學問、地位、金錢……都未必能使你有快樂,也不能保證你會走一條光明的路。 現在我們要用四個問題來研究這段聖經: 一、少年的官怎樣求問主?(路十八18,可十17) ㈠他是在主行路的時候,跑來求問——換一句話說,他是用一種好像要追趕正要失去的機會之態度來求問主。主既是正在行路,倘若他不趕快跑過去求問,就沒有機會了。這正是向他走來的機會,也是正在走去的機會;他知道如果他要解決那些關乎肉身問題的事,他可以有許多機會請人替他解決,但要解決那些關乎永生的間題,就祇有一位耶穌為他解決,所以他無論如何要追趕這一次的機會,決不讓他過去,今天讀者們也應當有這種態度,在平時我們有許多機會可以解決那些關乎我們的前途、學業、戀愛……等問題,但今天擺在我們面前也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解決我們自己不知道怎樣解決的那些關乎靈魂得救的問題,我們也當用一個似乎要追趕將要過去的機會,似乎深怕這個機會會失落的態度來解決它。弟兄姊妹們不要忘記,一個正在來的機會,也就是正在過去的機會。 ㈡他是跪在主面前來求問——從這一點可以知道這個少年人是十分誠懇和謙卑的來求問主。我相信他比每一位青年都謙卑得多、誠懇得多。因為他不但是一個青年人,而且是一個官,我們當中那一位青年朋友是作官的?那一位青年朋友是一位財主?我們都不過是作學生罷了!頂多是一位好學生、高才生而已,也許有人會說,我雖然沒有作官,但是也很有錢,不錯,許多作學生的青年家裡也很有錢,但那些錢卻不是他自己的,乃是他父親的罷了!但這個少年人的錢是他自己的,他既有錢、 又作官、又年青,像這樣的人,叫他當街跪下,真不容易,若沒有極大的謙卑和誠意,是無法做到的。有些青年人,不但自己不謙卑在主前,就是看見別人謙卑跪在主面前禱告,也覺得心裡不舒服,但這少年的官,卻自動地當街跪在主面前求問祂,可見他的心十分誠懇,他要求問的是他所急想解決的問題。 ㈢他恭敬地稱呼主是「良善的夫子」——他這樣稱呼主耶穌,雖然顯見他對主的認識還不清楚,但卻給我們看見他對主有一種恭敬的態度,有受教的心,他到主前,不是像一個先生,乃像一個學生,許多人到主面前來,並沒有受教的心,也沒有恭敬主的態度,他們乃像一個要教訓主的人,像一位教法師,不是要來聽主的話,乃是想改正主的話,他們好像比神更聰明,所以他們得不到什麼。一個要表現自己比先生更聰明的學生必定是什麼都學不到的學生。弟兄姊妹們,我們今天來到主面前,我們是否有一顆敬畏主的心,像一個受教者的態度。 ㈣他是為永生的問題來向主求問——他所問的問題:正是主所最喜歡為人解決的問題。他不是問主怎樣可以升官?怎樣可以兒孫滿堂,他不像路加福音十二章13-14節的那個人,求主為他分家業,也不像那些試探主的人,故意找些難題來問主(太廿二)。他所問的,實在是他自己想要解決的問題。有些青年人喜歡問一些離奇古怪的問題,所問的也不是自己心中想要解決的問題;還有些青年,所問的雖然確實是他自己要解決的問題,但卻不是關於靈性方面的問題,乃是怎樣到美國留學,怎樣找物件的問題。 親愛的青年朋友,如果你還沒有得著耶穌基督,縱然到了美國留學,又找到很好的對象,你的心依然沒有滿足。 英國有位最著名的學者名叫Herbert Spencer他是生於一八二O——一九O三的人,他精通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生物學和哲學,是當時最受敬仰的人。但他臨死的時候,要人在他的墓碑上刻著( Inf-elicissimus )這拉丁文的意思就是「最不快樂」。學問和聲譽,不能滿足人的心。 二、主耶穌怎樣回答少年的官(路十八18-21);(可十18-20);(太十九17-20) 在這幾節中,主耶穌回答少年人的問題,一再用一些話反問少年的官,其中所講的都是整個故事最重要的部分,這裡我們要特別注意三個問題: ㈠主耶穌為什麼拒絕良善夫子的稱呼(路十八19) 這是使我們覺得十分奇怪的事,為什麼主會拒絕這位少年稱呼祂為良善的夫子?為什麼主說,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難道主不承認自己是神嗎?不然!主正是因為這少年的官未認識祂就是神,只以為祂是一位良善的夫子,所以主才說:「你為什麼稱呼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以為我只是人中的一個好人,就不必稱我為良善的,因為並沒有良善的人,但如果你真是以我為良善的,就應當知道我不只是人也是神,因為除了神一位再沒有良善的。 另一方面,這少年人一開頭就問主:「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十八18)他這樣問,顯示他以為永生是可以憑作善事得著的,所以主這樣地回答他,也是一種暗示,使他知道人根本沒有良善可言,只有神才可稱為良善,這樣一個人,怎能希望憑作善事得永生?得永生祇有一個方法,就是誠心信靠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 ㈡主為什麼叫這少年的官去守誡命? 既然得永生不是憑作善事,乃是憑著主耶穌贖罪的恩典,為什麼主在這裡卻叫這少年人去守誡命呢?許多人以為主在這裡的回答就是告訴少年的官,如何得永生的方法。其實主在這裡並不是叫這少年人憑守誡命去得永生,雖然少年人所問的是該作什麼善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是因為他不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兩件事,所以把兩個問題合在一起),但主耶穌知道行善和得永生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做善事是人當然的本分,不能拿來當作什麼功績換取永生;得永生乃是憑主耶穌贖罪的功勞,用信心接受祂的恩典而得著的。所以主耶穌回答他的問題時,就把它分作兩部分來回答:主首先告訴他如果想作什麼善事就可以守誡命,然後才告訴他如果要得永生就要跟從主。 在這段的解釋中,最大的困難就是在馬太福音十九章17節,主回答少年的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既然若要進入永生,就當守誡命,這不就是說要守誡命才能得永生嗎?但原文馬太福音十九章17節的「永生」沒有「永」字,就是生命的意思(joan);而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少年的官問主說:「我該作什麼事才能得永生」的永生,原文有一個「永」字跟在「生」的後面joan aionion,就是永遠的生命之意思。生命是和死亡相對,像善與惡相對,生命代表善的方面,死亡代表惡的方面,所以主的回答仍是關乎行善方面的問題,如果你要進入善的方面,生命方面,不是死亡方面,就當守誡命。這樣解釋是否合乎主講這話的原意?我們可以參照馬可和路加的記載,留意讀馬可福音十章18-19節,路加福音十八章19-20節:可知這兩本福音的記載都是在「除了神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之後,主就緊接著說,「誡命你是曉得的,就如……」這種語氣顯示主以為這少年若要作善事來求得永生的話,實在無須再求問主該作什麼善事,因為誡命他已知道,就去守誡命好了,何須多問?但這少年,既自以為從小已經遵守了一切誡命,卻還未得永生,那麼他就該知道,是否可以憑守誡命來得永生了。 再者,如果主真是要這少年人憑守誡命來得永生,主怎能不提十誡中的前四誡?例如第一誡所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豈是一個守誡命的人所能忽略的誡命?反之,主在這裡所提的,卻是關乎道德方面的誡命,顯然,主的回答祇是關乎行善的問題,不是得永生的問題。還有,主若果真是要這個少年人守誡命以得永生,則當這個少年人回答主說這一切他從小都遵守了之後,主就應該對他說,你已經可以承受永生了,而不應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否則豈不是主有點不誠實麼?但既然這少年說他已經從小都遵守了一切誡命之後,主仍說他還缺少一件,就是要變賣所有的……跟從主,就顯見主認為縱使這少年人守了一切誡命還未能得著永生。 誡命不是不好,做善事不是不好,……但對於還沒有永生的人毫無用處,正如我們教訓人應該孝敬父母,愛人如己,忠誠信實……這都是好的,但如果我們教訓一個死人要孝敬父母……有什麼用處?我們能叫一個死人去做好事、守誡命以使他復活麼?如果要一個死人去守誡命才能復活,這就等於叫他永遠死亡,我們除非先使那個死人復活,然後才能叫他去守誡命做好事……,對靈性死了的人,也是如此。 三、主怎樣使這少年人看見他自己的缺少 有些人以為這少年人既說他自小都遵守了一切誡命,主又不反駁他,反而更愛他(可十20-21),可見這少年人的確是一個很好的青年人。這少年人是一個很好的人是不錯的,但他的好是否靠得住,他的好,究竟到什麼程度,是一個問題。主不反駁他的話,未必默認他確已遵守一切誡命,不過不要和他引起辯論罷了,因為主知道這種辯論是毫無意義的。正如我們對一個人傳福音說:你是一個罪人,他說他是一個好人,我們一定要說他是一個罪人;他卻咬定自己是一個好人,這有什麼意思?我們要使他自己覺悟自己是一個罪人才有用,一直和他辯論說他是一個罪人是沒有用的。主看見他就愛他這也未必是因為主承認他確已從小遵守了一切誡命,乃因主既愛一切作惡的罪人,當然更愛這有心為善的少年人了。但主耶穌雖然不追究這少年人是否確已從小遵守一切誡命這件事,主卻要使這少年人看見他自己的缺少,因為主十分明白,這少年人雖然知道自己還未有永生,但還未看見他自己沒有本事 憑行善以得永生,所以主對他說:「你還缺少一樣……還要來跟從我。」 我們也是這樣,常常自以為比別人有許多好處,其實我們所以為好是靠不住的。 有一個小學生,最不會作算術。某次,他的母親要看他的算術試卷,他就把試卷交給母親看。這一看,使他的母親很奇怪,因為試卷上的每一題都答對了,並且得著一百分……。正在這時他的妹妹跑到母親身旁,附著耳對她母親說:「哥哥試卷上的題目是自己出的,分數也是自己給的!」我們的情形正是這樣,常以為自己很會行善,什麼都有一百分,卻忘記了所以樣樣都有一百分的原因,是因為「試卷」上的題目是自己出的,分數也是自己給的。 這少年的官,怎樣回答主的話呢?他對主說:「這一切我都從小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似乎說:什麼好事都給我做完了,還有什麼事我可以做的嗎?哦,他對自己真是太滿意了,他一直以為自己能作許多事:能作官,能發財,又能守誡命,只差不能有永生,不然就什麼都能了。但主在這裡給他另外出一個題目:「你還缺少一樣,你要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富在天上,你要來跟從我。」結果這少年人考得多少呢?他只得著零分。 四、少年官怎樣離棄主(可十22);(路十八22) 少年的官聽見主要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然後來跟從主之後,就變了臉色,憂憂愁愁地走了,這是何等淒慘的結果啊!何以這少年的官起初那麼熱誠來求問主,看來是很有希望進入神的國人,但結果卻憂憂愁愁地離開了主?這裡告訴我們是因為他有很多的財產,他放不下那些攔阻他進入神國的財產,所以就這樣可憐地離開了。 注意:這裡路加福音十八22節的話有點奇怪,主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但下文所說的似乎不止一件,像是兩件,「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和「來跟從我」。這樣為什麼主說「還缺少一件」?因為在主看來,這兩件實在是分不開的,主的意思是「變賣一切所有」和「來跟從我」是兩件分不開的一件事。除去攔阻和信靠主,不事奉瑪門和事奉主,都是分不開的事,是同時發生的,這少年人,既不肯放棄事奉瑪門,當然就不能跟從主了,所以他憂憂愁愁地走了。 在福音書中,我們並未看見主要求每一個跟從主的人都要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才能來信主,何以主卻要這少年官變賣一切所有的才能跟從祂呢?因為主知道在這少年人方面最攔阻他接受救恩就是貪愛錢財的心。可能我們當中有些人的困難並不是錢財,卻是別的罪,但無論是什麼我們都要知道,放下罪惡的阻擋,和來跟從主,是分不開的一件事! 弟兄姊妹們,這少年的官,雖然什麼都有了,但缺少了一件事:沒有永生,雖然什麼都肯做,但有一件不肯做,就是放棄事奉瑪門來信靠基督,結果他滅亡了,他和那些缺少許多的人,不肯放棄許多罪惡的人一樣滅亡了。其實他可算得比那些人更可憐,比如從印尼雅加達走到泗水的飛機票是七百五十盾一張,我的朋友祇有一百盾,我有七百盾,但我雖然有七百盾,我卻和我的朋友一樣,不能坐飛機到泗水,缺少六百五十盾的人不能,祇缺少五十盾的人也不能。也許你的情形像這個少年人一樣,知道自己還沒有得永生,也知道怎樣可以得永生;已經願意放棄一些罪惡但還留下一樣留戀不舍;已經除去許多攔阻,只有一樣還不肯除去;已經走到天國的門口,但差一步不肯進去……你的結局也和這少年的官一樣,悲慘地滅亡了。「耶穌聽了,就說你還缺少一樣,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十八22)。 「我該做什麼事」 謝禧明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23節 從新約聖經有關這位年輕人的記事中,我們可以知道他是一位熱誠、敬主、可取、懂得自己的欠缺,喜歡向人學習的模範青年。當他以極為虔誠的態度來見耶穌,問耶穌說:「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聖經裡常常提到這麼一句值得讓我們反省的話,信徒若能經常祈禱,讀經與信仰生活上反省自己還缺少什麼,則在追求永生的過程中,必會得到極大的教示及益處。今天我們要通過這段經節,拿這位年輕人的欠缺與我們今日的信徒做一對照,喚起我們的反省,使我們對真理有更進一步的追求。 這位年輕人雖然以極為熱誠的態度來到主耶穌的面前,卻沒確知自己到底在做什麼事,這就是為何耶穌要阻撓他的原因。他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但主耶穌卻對他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也許在他的宗教生活上,他經常想拿一個人做為良善的標準,但耶穌卻不以為自己是良善的標準,而常將良善指向神。我們在教會裡常常在激勵信徒的熱誠,都是通過一種感情的作用,這種非持久性的信仰熱誠,當不能幫助我們追求永生,所以當耶穌看到這位年輕人有這種態度時,不但沒有嘉許他,反而要他冷靜的再思考到底他在做什麼事,今日我們常常鼓舞會友們要熱心些,但在熱心之中我們還是以冷靜的頭腦思考耶穌救贖的恩典,否則就無法得到真理的奧秘。 其次,耶穌對這位年輕人說宗教的生活不只是表現於虔敬的外表,或僅是消極的遵守誡命而已,宗教乃是一種看到別人的需要時能產生一種動力,不顧自己的身份去幫助別人,將自己的活命換為別人的活命的一種宗教。這位年輕人想不付出任何代價就確保住他的尊嚴和被稱為虔誠的信徒的地位,但耶穌卻告訴他:「你要變賣一切所有的,你還要來跟從我。」基督徒常會誤解神的恩典是可以白白的坐享之,基督的恩典本身就是一種犧牲,在這動亂的時代裡,每個人都想獲得安全感及永生,但這種觀念若愈自私,就愈無法得到真正的永生,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一種開放性的,基督徒若想得到真正的永生,就得將自己溶於所處的家庭、社會之中。真正的犧牲是在付出之後會有割捨與損失之痛,我們若沒有為了神變賣我們從神領受的才能、恩賜、金錢,就不可能承受永生。 最後,耶穌想幫助這位年輕人,讓他知道反省自己。人若沒有真正的反省,就無法補足自己的欠缺和需要,教會要興起的起點就長執、會友一起檢討教會的欠缺,教會若滿足於現況,就無法得到更進步,教會的興起乃是長執會友們同心協力想體會「改變的意義,不再是保持傳統。耶穌提供給這位年輕人「改變」的意見就是「變賣」的意見就是「變賣一切所有的」。耶穌說這話的意思乃是要我們思考,當我們在使用一切所有的東西時,到底我們為了神,為別人,為愛心做了什麼事,今日世間若沒有改變的心情就不會有改變,唯有讓我們將自己的才能、恩賜一切與別人分享,才能承受永生。 尋找永生 鄭連坤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30節 我們讀聖經時,有否被經文質問、責備,挑戰?有否聽到主耶穌向我們說話?進而向聖經質問真理,如此產生聖經與我們的連帶關係。 馬可福音十章17-22記載一位元年輕官問如何承受永生,可惜最後他沒得救,憂憂秋愁的走了。這兒有兩個質問:為何他要找耶穌?為何他離開主? 這個人當眾人行路時,他「跑來」「跪」著尋求主,一定有什麼難題。聖經學者說,他有四種富有:錢財、年輕、地位(作官)、道德的模範者,像這麼可取的人,富而不驕,有地位而又謙卑,年輕有為,按理他毋需如此尋求真理。 人在世分好幾個階段:㈠本能支配。肚子餓了就哭,不會控制自己。㈡教育時期。傳授其分辨是非。㈢道德時期。在社會與人的關係保持和睦、連系的道德生活。㈣靈魂時期。思想自己靈魂的世界,來世將何去何從。這位年輕人即進入第四時期,因此關切地尋求主,但是他為何又離開主呢?㈠他第一個錯誤,把主當作「良善的夫子」,將主看成與他平等的人。許多的人若到教會只是要加添一些知識,則將灰心離去。㈡他以為要得救要靠「作甚麼事」。㈢他自稱一切誡命從小都遵守了,沒想到自己是站在公義的主面前,而竟誇口自己的一點小行為,就像一個隻認識幾個英文單字的人竟然說是懂英文。㈣主向他挑戰,十誡需盡心愛神,且愛人如己,要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信真理並非錦上添花,不肯作任何犧牲。他卻失敗了,一個自我中心的人離開了主。 我們要追求的是迎接主,接受主的話,受主審判,追求永生是一輩子的問題,我們必須在主前顯露自己的軟弱,祈求主的扶助。 講臺跟隨主的難關 林景康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30節 這段故事記載在三本福音書內——馬太、馬可、和路加。馬太和馬可福音只說;「有一個人」。像這樣的人太多了。誰不愛永生,同時誰不愛金錢呢?要永生必須捨棄錢財,還要來跟隨主,這問題太大了。路加福音說:「這人是個官。」一個官能成大富翁,他寧願捨棄永生抓住錢財,就可知他的財產是怎樣得到手的,他到耶穌面前求永生,是抱著錯誤的觀念而求的。 一、幾個錯誤 ㈠他得了財產,又希望得永生,可見他是要永遠享受物質上的豐富。他求永生是出於這個錯誤的動機,這個錯誤是何等的大。 ㈡他要用人的良善承受永生。他對耶穌說:「良善的夫子。」在他心目中良善人能指導人得永生,難怪耶穌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再沒有良善的」。給永生的,乃是神,乃是救主。 ㈢他以為得永生只要做什麼善事,以行善來換永生。多少人也有這種同樣的錯誤。我們要知道行善只是他的本份,不是得酬報的代價。人也不會行善,所謂善不過是人與人的比較,如果與神的善比較起來,就差得太遠了。怎能因行善達到得永生的標準呢? ㈣他從小都遵守他能遵守的律法,他愛守的律法,也以為這樣遵守律法就能得永生。這也是他的錯誤,訐多人也是這樣,愛守的律法則守,不喜歡守的還是不守。神給我們的律法,能全部守不是不能得救,不是不能得永生,最可怕的就是你只遵守你所喜愛的律法,你能守的律法,你不能守的律法,就違背了,這樣就不是守法的人了。 ㈤他自以為沒有缺少甚麼。他與別人比較是完全人,能得耶穌的稱讚,也能十足有把握得到永生,這也是他的大錯誤。他只缺少一件,這一件就是他的致命傷。這一件就是貪心,律法中所禁止的一條,他犯了這條就是犯了眾條了。 二、還有缺少 耶穌改正他的錯誤,耶穌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㈠要變賣你所有的。他們要捨棄「我們的有」,才能得著「基督的有」。我們所有的是敗壞,是罪惡,在神國裡沒有地位,與天國沒有關連。因此我們信主的人,在世人眼光中是一無所有,但在主裡卻樣樣都有。 ㈡要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自始祖被咒詛之後,世人永無辦法能在這被造的世界得永生。神給我們的永生是在再造的國裡。人必須捨棄暫時的財產,去尋求永遠的豐富。這個官得永生的關鍵和攔阻,就是他的財產。他整個人生都被這一件所捆住。主耶穌要打開他的捆綁,將天國裡的賞賜排在他面前。「你要放棄地上的財寶,就必有天上的財寶」。把兩方面的輕重放在他面前讓他選擇。今天主也把這難關放在你面前,讓你去打破,你要分給窮人。我不知道神要你拿什麼分給人。 ㈢還要回來,轉換你的方向,走上新的道路,向著新的目標,聽從新的主人。 ㈣跟從主,學習主,跟主腳步。祂是我們的牧人,我們是祂草場上的羊;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祂是新郎,我們是祂的佳偶;我們要學習,我們要跟隨。 三、失敗之處 耶穌雖盡各種方法和言語改正這位元官吏的錯誤,但是這個官長到底還是失敗,他失敗在那裡? ㈠他不遵重主的話語。祂的話是靈,也是生命。凡謹守他的話必得生命。祂用一句話,使瞎眼得看見,一句話使死人得復活,一句話使風平浪靜,一句話使無花果立刻枯乾;因為主的話有大能。 ㈡他憂憂愁愁地走了。他離開耶穌就斷送了永生。他為錢財憂愁,將來亦為自己靈魂哀哭,他自己憂愁,耶穌更為他嘆惜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㈢他選上暫時的金錢,放棄永遠的生命。 這位官作了最愚拙的買賣,犯了最大錯誤的思想,損失了他的無價之寶——靈魂。聖經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四、應跟隨主 像這個官,這樣的人,希望今天沒有在我們中間。他原本來到耶穌面前是求永生,豈知他卻被定了罪。耶穌原是希望他來跟從,豈知他勝不過金錢的迷惑,墜入深坑,更加遠離主。今天你是怎樣的呢?選上金錢呢?或選上永生呢?你選擇瑪門,或是選擇基督呢?盼你禱告說:「主啊!我以你為至寶,我跟隨你。」 這樣誰能得救呢?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26節 耶穌愛祂之百姓,每天在街上,會堂裡引導人歸向神,若是大部分之人——富人、祭司、學士、法利賽人等等都為祂的話失望而去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希望得救的,請來注意祂所說的話 一、富人能得救嗎? 這個問題的解答是很簡單的,但事實上是非常困難,富人不單可能得救,且是神所看重的人,同時又是最難得救之人,請看路加福音十二章16-20節愚富翁之故事,神為何說他是愚人?請再看馬太福音廿五章14-30節三個僕人的故事,原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的僕人,錢銀是神所交托之東西,然而僕人不但取得其所有權,又憑自己的意思花費金錢,甚至想靠錢財心得平安,因此就不要耶穌了,耶穌說「這是不對了」。 二、智者能得救嗎? 人不單喜愛依靠金錢也喜愛依靠智識,「重智不重靈」到處都可以看到,有很多的智者批評主的救恩,更有許多的人只信科學,不信神,但是世上沒有人想有智識可得赦罪。 三、道德能得救嗎? 人想行多些的道德就可換取罪得救上天堂,這樣的估價好像是沒有經驗的包商一樣,他的工事總是不能辦好的(參看路十八10-14,20-22),人(神的僕人)不能提出義務以請求得救,人只靠神的開恩,則信耶穌而得救。 四、教派能得救嗎? 近來的教會中發生了一件新的得救問題,「那一個教派能得救」?有人說:舊教始能,因天國的鑰匙是交給法主的。 守舊約律法的教派,如禁食血……等始能得救。 浸禮始能,因耶穌也當浸禮過。 守安息日(星期六)的教派始能,因耶穌也是守安息日。 請看關於得救,聖經如何記載,約翰福音三章16節,或保羅的書信,特別是羅馬書。得救的條件就是將一切錢財、才能、好所行等等……歸還神,再來依靠耶穌。 奉獻的基本態度 吳永康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18-30節 一位少年的財主問耶穌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在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雖然所記的稍微有點出入,但基本是一致的,其中文字雖然找不出奉獻的字句,不過要撇下所有來跟從主,這意思是與奉獻有很密切關係的,今天願意從這方面與各位思想: 一 、奉獻的範圍 說到奉獻,範圍是相當廣泛的。簡言之,不但金錢、才幹、時間,更重要的是從內心上完全獻給神。因為奉獻是基督徒的本份,也是應負的責任。「全所有奉獻」是應該的。而奉獻在事實上不是因為神有缺乏。祂創造萬有統管宇宙,古書說「率士之濱,莫非王土」君王所擁有者尚且可以說是全屬於他。何況這萬王之王?即使我們把所有都獻給祂了,在品質上仍不足為神所重視。近代太空知識更豐富,認識到宇宙的廣大無垠,便不能不承認人類在世界上算得甚麼,奉獻的就更微不足道。 以一個巨富的家庭,幼齡的子女受供養于父母,他即使有拿得出來討父母喜悅的東西,也是父母所給,因此我們不要以為奉獻給是給神讓祂富足,這無非是一點感恩心意而已。有時候對於奉獻的看法是給了神,殊不知實際是用在教會和弟兄姊妹身上,主豈不是說:弟兄赤身露體給他穿,餓了給他吃,渴了給他喝。這些事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主拯救了我們,並不立刻就把我們提到天上,乃盼望我們在地上將從祂所領受的奉獻給祂,因為我們的奉獻是與天國建立在人間有極密切的關係,肯竭力奉獻,福音廣傳,天國自必早臨。反之,卻成了阻礙。 本段所記載的少年人,他與約翰三章記載那尼哥底母有同樣心志向主問道。他們都是猶太社會的名流。有相當地位、財富,而尼哥底母可能年紀比這少年人老得多,聲望、事業都有了成就,可是已經成為「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但這個少年的官長,不但年少得志,並且守了猶太的傳統禮儀,一般人都會承認他前程遠大,可是他有一個嚴重的缺憾,所守者只是一套儀文,以致於聽了耶穌所說: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就憂憂愁愁離開。從這一點,給我們很大警惕,多少時候我們在內心上,行為上很容易蹈那少年人的覆轍。換言之,只重視於外表的儀文禮節,而沒有真心誠意的跟隨主。可能一個人生長在基督教家庭中,從小就受宗教薰陶,儀文懂得一大套,禮拜有參加,金錢有一些捐獻。甚至教會事工也可能抽一些時間幫幫忙,但到底不是完全的奉獻給主,那麼,主當日怎樣為那少年人惋惜,今日也會對這樣人惋惜。 二、奉獻不是賄賂 基督徒的奉獻,與拜偶像的以財帛如同賄賂,求神賜給是完全不同的。我們的主耶穌應許:「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這不是關乎奉獻的條件,而是神的恩典。我們知道總有一天朝見主的,那麼豈可空手朝見?所以我們既因信得救,當然永生不成問題,但怎樣可以得賞賜?在奉獻上是不能不追求的。 主耶穌在一次答覆那些向祂問難的反對派時候,認為納稅的問題是:「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問題不但予他們一個很正確的答覆。也給予我們關乎奉獻一些指示。往往我們會把世上的事物分為屬神,屬世的兩大類。其實,世上一切東西都是由神而來,因此我們現今所能操縱的金錢也完全是神的託付。奉獻歸給祂是理所當然的,不是說能夠十份之一歸給神便夠了,應該那其餘的都是歸於神,我們不是說,連生活必需都不必要,乃是說,我們為了神而生活,在生活上也為榮耀神而奉獻。 三、不在數量,只問存心 至於實際拿出財物奉獻,也有人以為是當春風得意的時候是應當的。因為他財物多,可以隨便拿出來,至若生活困苦的,奉獻是談何容易!因此我要提醒大家,當日主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奉獻,有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耶穌稱讚她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她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我們有理由相信,她雖然這樣徹底奉獻,是絕不會因此受饑寒的。供養以利亞那位寡婦,壇內只有一把面,瓶裡只有一點油,但是她憑著信心供養神的僕人,三年之久,一點不缺乎。 可見奉獻並不在數量而在存心。因此,有兩個字是需與各位互勉的: 一、「誠」:奉獻要誠懇真實,不是博取人的稱譽。也不是因此盼望額外的賞賜,乃乎真誠愛神的心而作。 二、「盡」:是無保留的奉獻,馬利亞把瓶子打破,讓極貴的香膏澆在主的頭上,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假使我們又誠又盡的奉獻,主怎樣稱讚賜福那窮寡婦,同樣也行在我們身上的,所以我們的存心是非常重要。韓詩外傳記載齊國派人把鴻雁送往楚國,他途中放牠出來喝水竟飛掉了,那使者終於去見楚王,說明經過。楚王不但不加刑責,反而嘉獎他的存心。尹文子也記載一個人化了二千金買一頭鳳凰獻給楚王,可是那頭鳳凰是假的而且死了,那人不為損失二千金而懊悔,卻為不能夠獻給王而不安,因此楚王聞知也非常稱讚那人。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我們蒙了祂的恩,怎可以不奉獻,愛大赦免也大,換言之,奉獻越多表明蒙恩越多。 誰是得救的人? 丹寧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24-25節 我們隨便問一位基督徒「你得救了沒有?」他總是瞠目不知以答,也有些人會毫不考慮的說:「當然」!但若追問他:「真的嗎?怎知你也得救了?」他也會茫然失措。 一、人類必須得救恩 詩人摩西說:「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禰震怒之下,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歎息。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 (詩九十9-10)當你沉下心來想一想,人類自幼到老,各階層,各行業,勉力從事,碌碌一生,生活的鞭策,責任心的重壓,人與人之間的誤會、傾紮,時代的翻覆、動亂,此如所羅門說的:「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甚麼呢?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 (傳二22-23)所以他(所羅門) 「專心用智慧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神叫世人所經練的,是極重的勞苦。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傳一13-14) 可惜世人冥頑不靈,看不見自己的景況,但人生的勞苦,每一個人感覺得到的。因此小學生貪玩,中學生喜歡隨從時代的「潮流」,中年人喜歡聲色犬馬,老年人喜歡吃吃喝喝或藉宗教以求解脫,但心靈極重的勞苦是減不輕的,艱難的人生是免不了的。 人類皆受了敷淺的科學觀念所欺騙——「救恩是迷信」,卻未想到許多知識階層人士也得著救恩。須知救恩是個實際的心靈體驗,你虔誠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祂就把你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並且你必如大衛的讚美:「耶和華啊!禰是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的,求禰憐恤我,看那恨我的人所加給的苦難,好叫我述說禰一切的美德,我必在錫安的城門,因禰的救恩歡樂。」 (詩九13-14)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他的人生是快樂的;過去的人生道路是艱苦的,不夠堅強的人就會墜落,會跌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得救的人地位改變,登上救恩的階梯,直上青雲,進入豐富之境。 雅各夢見的梯子,是預表耶穌基督,所以基督也曾宣告說:「我就是道路」,(約十四6)此道路就是那具梯子——救恩之道,也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聖路」(賽卅五8 )。基督徒的人生之所以輕鬆愉快,(雖然也是在往上爬),因為梯子上有「上去下來的天使」。所以基督徒的人生,是歡喜快樂的人生,憂愁歎息,盡都逃難。(賽卅五10) 二、神的救贖工作 神的救恩是普遍的,任何一個人順服聖靈的工作,他就能得著。「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祂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3-14)因此一個人悔改認罪,接受主耶穌基督作他的救主,神赦免了他的罪,他立即領受聖靈(徒二38),從此他的地位改變——從世界遷入神的國度。 「遷」,這個字在信徒屬靈的經歷卻非易事,每一個人的背景、教育、傳統的影響不同,因此每一個人的觀念各異,志趣各別,神來「遷」我們,也照各人的量器量我們: 有一類的人,心地善良,易受感動當他接觸福音,很快就接近救恩的門,神的話一入他的心,他馬上就會俯伏下來,一俯伏就進入神的國度,看見光明,也在光明中得著基業。(西一12)這一類的人,加利利的那幾個漁夫和稅吏馬太可為其代表,當耶穌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可一17-20)他們就立刻舍了網,跟從了祂。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土,跟從耶穌去了。利未(馬太)坐在稅關上,耶穌來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路五28)還有一位就是腓力,耶穌遇見他,就對他說:「來跟從我吧!」腓力還去找到拿但業,對他說: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還對腓力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腓力說:「你來看!」當他看見耶穌,耶穌反而稱讚他是心裡沒有詭詐的真以色列人,他在無花果樹底下就看見他了。拿但業說,「拉比!禰是神的兒子,禰是以色列的王。」(約一43-49) 可是那些硬著心腸的文士法利賽人和公會的首領,由於他們不肯低頭悔改認罪,接受救恩,永遠無法進入光明中,更得不著神所預備的基業。不但如此,他們把神的兒子釘十字架,還認為是為全民的安全、聖殿的尊嚴與維護摩西的律法,殺害耶穌是為神作了一件大事。 這也尤如當年在曠野惹神發怒、試探主的那群人一樣(來三11-15),那些首領們反對摩西,褻瀆神,他們當時認為必須那樣作,是為神,為以色列民,他們要「擔起這神聖的責任」。今日那些挺著胸膛,歪著脖子站在救恩門外的「老教友」「教會領袖」也是如此,他們干涉聖靈的工作,戴著有色眼鏡「觀察」傳道人的工作,抱著世界的觀念堅持自己的意見,壓制聖靈的旨意,逼走屬靈的工人,他們是在「擔當教會的責任」「為主大發熱心」「推廣福音工作」……等等! 另有一類的人,前面所說的那些「領袖人物」們也在其中,此類人是人中的財富,有所恃(箴十八11),自私(路十二16-21,在屬靈方面易把教會事工據為已有,在教會中把持一切。)驕傲(箴廿八11),殘忍(雅二6)。 「財富」一辭,希臘文Ploutosn一切所有物(可十23),凡知識、學問、才幹、背景(祖上權位及所承受的條件)錢財、名位等皆屬之,掃羅的年青有為及其法利賽人的背景,就是他優越的「財富」條件,他當時迫逼教會,所為的裕如雅各書二章6節所形容的作風。 此類人要他真正的得著救恩,要他清楚的認識主,在他安逸生活的時候,是永遠不可能的,所以主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路十八24-25)。必須受鞭打、惡劣的遭遇到剝去他所有的,他在主面前僕下來了,才能看見大光,才聽得見主的聲音。(徒九1-6)從此偉大(掃羅)變成渺小(保羅)。所以沒有經過僕倒的人在人前俯首請安都是表演,靈命豐富的人能分辨,假冒為善的作風,他自己卻不知道。 這是筆者的經歷,當年錢財雖然沒有,但是生活的辦法很多,雖然入了教會,但沒有得救,也會立志獻身傳道,但我總是不順服,還打算老年時才「安心」傳道。神也曾多次警戒、提醒,我總是硬著頸項不回轉。終於鞭打一次再一次的臨到,當我明白自己一無是處,毫無所能——完全僕倒的時候;真奇妙,我看見了大光,我也聽見了針的聲,從此才乖乖兒的順服,(不是怕再挨打,而是真正的認識主,看見了聖工的神聖與走天路的美好。)在神的工作上盡心竭力。 基督必須受難 張有光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1-34節、馬太福音十六章21-24 當我們讀了以上幾節經文以後,我們會不會希奇門徒跟隨主多時還不懂得耶穌受難的意思,彼得是一位出眾的門徒。認識耶穌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但他仍然不明白基督受難的必須,反勸耶穌上耶路撒冷免得這些事臨到他身上。及至這些苦難應驗在耶穌身上以後,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還不清楚明白,以致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但我會反復思想,覺得基督受難的事是不容易明白和相信的,比方當時門徒所盼望是彌賽亞,是基督,一位受膏者,是一位君王,他們以為耶穌的受難,是他個人一件不幸的遭遇而已。其實基督的受難是必須的,與我們人類的關係重大,讓我們從聖經的話來分析之。 一 、耶穌受難才能成為救主 自從人類犯罪陷落在魔鬼的掌握以後,神就應許興起耶穌來拯救人類,所以在創世紀三章15節神說: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他的腳跟,不過這個應許還是很廣泛的,但在創世紀十九章10節教主應許的範圍縮小以色列民族一個支派裡。雖然我們知道基督是會在猶太支派裡出來,但是仍然難以認識,所以只借著歷代的先知預言得非常清楚,等到祂來的時候叫人很容易的認識和接受祂。 記得我在日本從一個城到另一個城佈道的時候。因為我有些像日本人。他手下受欺壓受痛苦,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不開心,他就在耶穌斷氣的時候見證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百夫長之能有這樣的認識,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當來的彌賽亞,就是因為耶穌受難的經過。我們應當效法安提阿伯的太監,在車上念了先知以賽亞書,因著腓力的講解,就相信了那位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的耶穌為彌賽亞,結果受了浸,歡歡喜喜回家去了。我盼望今年你在受難節的時候都能像太監因主的受難認識耶穌是你的彌賽亞,接受祂作你個人的救主。 二、基督受難才能戰敗撒但 太十六21-24講及耶穌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面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耶穌面斥彼得為撒但,實在是非常厲害的責備,與剛才的稱讚是一個一百八十度的相反。不過耶穌不能不這樣責備他,因為他不但體貼人的意思,還中了撒但的詭計,被撒但利用。攔阻了神的計畫,但撒但知道將來有一天,他要被打倒,所以為著他自己的安全和勢力,他多次設法不讓女人後裔生存,所以耶穌降生時就設法藉希律嫉妒使用他殺戮伯利恒之嬰孩,目的是不讓女人的後裔生存。但神得保守,撒但無法可施,及至耶穌成人準備出來做救世的工作時,他到曠野試探耶穌,叫他發生屬靈的驕傲,由殿頂跳下以致身死,但不能成功。以後欺騙之法叫耶穌拜他,得到世上的榮華,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想叫耶穌不走十字架受苦的道路來傷害自己。所以當耶穌說:要上耶路撒冷的時候,他知道他的末日快到了,假使他能阻止耶穌上十字架的路,祂的頭就不致受傷。但耶穌就是要應神所應許的話;「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蛇要傷她的腳跟。」,這兩句經文的意思是非常重要,就是說:耶穌就要打敗撒但!因為蛇頭被打傷,蛇就被制服死亡。蛇要傷他的腳跟,權勢的受傷是痛苦的事,但不必致死,可以立刻除毒醫治。予表示耶穌必須要受害受苦才能勝過撒但死亡的權勢。以前有個母親帶領女孩在花園行走,忽有蝗蜂飛來刺小孩,小孩投母懷中,母以衣服作護衛,一面以手擊蜂,結果蜂被擊斃但手已被刺傷,雖然痛苦,但孩子的仇患已除了。這樣基督必受害才能為我們敗壞撒但的權勢。我們應何等的感謝祂為我們付受難的代價(林前十五55-57)。 三、基督受難才能獲得罪赦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來九22) 這是一件嚴重的問題,因為我們人人都犯罪,罪惡的工價乃是死亡,若某人的罪惡不能赦免,那麼死亡是不能免,這是何等淒慘的事呢?但是人所犯罪是不能白白的赦免的,因為罪惡有毒鉤不能逃避法網,罪惡的報應是必有的,魔鬼不能隨便放過的。況且神是公義的神,他斷不能以有罪為無罪,罪惡必定要受審判的,按著律法,若不流血罪不得赦免了,所以在律法的時代,以色列人無論犯甚麼罪每次都要流血才能得贖,不然罪就不得赦免,普通他們以牛、羊、鴿子的血來贖罪,但感謝主!耶穌基督作了我們人類永遠的贖罪祭,他一次流血,就可以赦除人類的罪了,因此主耶穌必須要釘十字架受最大的痛苦,為著叫人的罪得赦。各位請問你的罪赦了沒有,為何不接受耶穌為你死的事實呢? 耶穌受難與復活 給人類帶來福音 葉中光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1-34節 一位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就不能結出許多子粒來;母親不經過生產之痛,就得不到活潑的嬰兒。假如沒有主耶穌親自在十字架上流血受苦,擔當我們的罪惡,人類就永遠得不到救贖;沒有主耶穌寶血的洗淨,我們的罪汙就永遠無法除去,(因為眾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更不能得到永遠的生命。 主耶穌為了愛我們的緣故,不願意我們沉淪作永死的地獄之子,更不願意看見世界人類遭受第二次的毀滅(第一次毀滅在挪亞時代的洪水),祂就甘心情願地離開了天上榮耀的寶座,遠在一千九百多年前,來到卑微的世間。祂為了要傳揭天國的信息,就親自道成肉身,降生在猶大伯利恒客店的馬槽中。 祂為了傳揚父神的旨意,祂為使千萬人得救,不願意有一人沉淪,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當中,樂意過著貧窮的生活(祂說:飛鳥有窩,狐狸有洞,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忍受著一切苦難羞辱和迫害,來致力傳揚天國的福音。 可是那時候的以色列人——猶太的會眾,他們正感受到亡國的苦痛,他們正過著被異族暴力統治的不自由生活,他們都把複國的希望,寄託在主耶穌的身上(因主耶穌曾行了很多神蹟),他們原知祂是彌賽亞,是基督。而他們卻常被油蒙蔽了心眼,故意不認識天上獨一的真神;他們的耳朵發沉,對主耶穌的寶貴訓誨,無法領受,因此他們就誤解祂,侮辱祂,最後在祭司長和一般暴民的鼓動威脅下,竟把祂交在巡撫本丟彼拉多手裡,把祂釘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 當主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受創流血時,抬頭仰望天門,又看見父神離開了祂,頃刻日頭無光,地大震動,(這時全人類的罪孽都完全壓在祂身上)那種刻骨椎心的痛楚,是多麼難於忍受?然而主耶穌仍然那樣謙卑,毫無怨言,並且還替仇敵們向父神禱告求祈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這時祂的門徒都失散了,每個人都害怕自己被連累。一直到第三天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才又使門徒們恢復了信心,衝破一切困難,常常聚集在信徒家中舉行禮拜。 耶穌預知受難 戴懷仁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1-43節 本題耶穌說他要上耶路撒冷受苦,按這話耶穌曾說過兩次(太十六21),都是為他的門徒預表將來一切的事,藉此堅固他們。因為他們後來也要遇見這些痛苦,耶穌要往耶路撒冷去,雖然曉得猶太人蓄謀要殺他(約十一章33),他還是斧鐵不辭,毅然前往,門徒心中卻很替他的夫子危,耶穌看出他們的軟弱,就叫十二個門徒進前來,在將近耶利哥的當兒,對他們說,我往耶路撒冷去,是要應驗先知的話,如何受戲弄淩辱鞭打,門徒都不知道耶穌受苦,是為他們預備彌賽亞的國降臨,所以耶穌反復說,我之苦難不避,正是為他們的好處,為世人得救的方法,我在那裡,你們將來也要在那裡(約十二章26),而且我的苦,就是將來你們的苦(羅八章17),我受甚麼樣的苦,將如先知見證所說的,絲毫不爽,耶穌被猶太人交給外邦人的手,他所受的,是最卑下的一種刑罰,照以色列人的規矩,若教內人同教外人喝水,是極羞辱的事,並且視外邦人如同犬類(詩廿二16),耶穌所說,我受戲弄辱駡鞭打唾沫殺害等事,這在先知書上已經說過了,現在與門徒上耶路撒冷,是將先知的話對門徒重說,門徒雖見過先知的講論,終究不明白耶穌的話,他們此時的疑問,以為耶穌是教世君王,必能顯出大的奇能,脫離仇敵的手,不知耶穌曾說,受苦以後,還要復活,門徒以為耶穌復活必顯出彌賽亞的榮耀,建立神的國,以色列族必因耶穌復興起來,殊不知他們所猜想,完全屬於物質世界,與靈界的事卻鑿枘不入,耶穌雖然捨身受死,普救的效力,在這時候實在未見彰顯,照人的理想推測,難明神的意旨所在,那救恩的奧秘,是屬乎心靈的,心中與神疏遠的,自然難明所以然,要曉得天國的寶物,必須先有愛慕的心,然後才有看見的可能,非比世上寶物,看見以後,才發出一種羡慕的心來,這是差別之處,他在將受苦的時候,還在耶利哥醫好一個瞎子,耶穌此時行這神蹟,有兩種目的:⑴想減去門徒心裡的擔憂,使他們的觀念,註定在別的事上,⑵耶穌想藉這瞎子,見證在他們門徒面前,表示世上罪惡的黑暗。因為此時眾門徒還不能明白耶穌要經過的事。如同古時候,神借著他的妙能,將號筒聲音發出,耶利哥的城遂陷,如今單說這瞎子,他是一個貧窮可憐的人,在世界沒有什麼盼望,耶穌以此提醒門徒,在世界沒有盼望者,在靈界不一定沒有盼望,這瞎子或許久已聽見耶穌能行超人的奇能,故一聽耶穌駕到耶利哥,立刻前去求治,當耶穌經過瞎子旁,瞎子發出呼籲聲時,跟隨耶穌的人,雖不喜歡聽這哀憐乞求聲,但是一入耶穌的清聽,便移動腳步,往他面前去。我們現在當有瞎子這樣的舉動,覺得自己是貧苦的,除耶穌外別無可靠。人果能如瞎子一樣,耶穌亦必停住腳,同我們說話。耶穌當日住腳的時候,問瞎子:「要我與你作甚麼」?瞎子回答說:『求主使我能看見』。耶穌就應允他,人若虔心呼籲他的名,如同這瞎子實心求他,就必得著醫治,他離開耶穌以後,得了兩個最寶貝的賞賜:一就是罪得赦免;二就是心裡充滿平安,所以他回去之後,如同到了一個新世界,新喜樂,新盼望,感到幸福。但西門則仍居富豪之家,驕傲如故,自以為義,得救無望。 諸位:你們想效法誰呢?效法西門呢?或是效法這女人呢?如果你們覺得自己的罪,就當學這女人,親近耶穌,不要懼怕,你們的救主,要接待你們,如果我們如西門一樣,自以為義,就當耶穌要對我們所說的話,趁機悔改。罪人最大的快樂,就是借著基督赦罪之恩,能與神複和,這是耶穌今天要賜給我們各人的恩惠,惟願大家都能接受。阿們。 接受真光 王永信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5-43節 這段聖經非常重要。聖經中所記載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真實實的。上面這件事,差不多是發生在兩千多年以前,當耶穌在世的時候,這件事實實在在的發生了。耶穌是誰呢?祂就是真神神,祂創造了這世界,賜給我們風、雨、陽光、空氣、以及世上的萬物,所以,我們今天能生活,得生命,都是因著耶穌基督的大恩典!若無祂的恩典,我們沒有一個人能活,所以我們應該感謝祂,應該相信祂。因祂如此愛我們,祂高高在上,是真神神,我們在地上,我們有我們的難處、罪惡、和黑暗!祂愛我們,而我們都有罪,又是不完全的,祂怎麼救我們呢?神有神的法律,因為國既有國法,家也有家法。神的法律就是:人若犯罪不能上天堂,反要下地獄。地獄是個可怕的地方,其中有不滅的火,凡是罪人,結局都是下地獄,這是何等嚴重的事!神愛我們,祂不願意我們下地獄,祂願意我們每一個都上天堂。然而,有罪怎能上天堂呢?上天堂以前必先把罪洗淨,罪的問題須先解決,我們的罪怎樣才能得赦免呢?怎樣洗清潔呢?如果手和衣服不乾淨,水和肥皂便能洗清,但是我的思想和意念不乾淨,行為也不乾淨,用什麼東西可以洗乾淨呢?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洗乾淨我們的罪,唯有耶穌在十字架上面為我們所流的寶血!祂是神,祂愛我們,祂不願我們下地獄,因此,為了拯救世人,祂從天降下,成為人的樣子,在人間傳道,要人相信祂,要人悔改,但人不肯相信真神,就棄絕祂,不肯悔改,不要祂!最後,人就將祂釘死在十架上,人類真是罪大惡極。今世的人也是如此,不要神。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意義,是有代價的——祂是替你,替我死了。因為我們有罪,本該滅亡,我們應該上十字架,我們應該死亡。但是,耶穌基督替我們死了,祂替我們上了十字架,祂是代我們受過。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的一切罪惡都歸到祂身上去了。我們的撒謊,內心的嫉妒、紛爭,裡頭一些不道德的罪,一切的壞事,祂都替我們擔當了,祂愛我們愛到一個「願意替我們死」的地步。因祂的代死,今天,我們不必再受刑罰,也不必再下地獄,也不必再為罪受苦,但是,只有一個條件:接受祂的恩典!相信主耶穌!如此而已,不必再付別的代價,只要心中相信耶穌!「主耶穌啊!我相信禰!禰為我的罪死了,今天我相信禰!禰就赦免我,我的罪得潔淨,禰就賜我永生,我成為神的兒女,我將來可以不下地獄,我永遠在天堂中,不僅我將來上天堂,並且在今生今世還蒙神的恩典!」這就是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的目的,這就是十字架的真實意義,也就是我們為什麼要相信耶穌!相信耶穌可以得著無比的福分!可以罪得赦免,且得永遠的生命——這也就是我們要傳福音的原因,我們願所有的人都聽見福音,所有的人都相信耶穌。因這是一生中最要緊的事。我們一生念書念許多年,就是為了要有個好的結局,在這幾十年中,有個好的生活。但是,信耶穌卻是永永遠遠的事,將來離世以後,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天堂,一條是地獄,兩條都是永永遠遠的,都是不能再改變的,所以,我們要把握機會。今晚,一切未信的,我們都應抓住這得福音的機會——相信耶穌!接受耶穌!接受這個大恩典。 剛才我們所念的那段聖經,就看見好幾件重要的事,第一是人類的可憐和痛苦;第二是耶穌的愛心:第三是祂如何拯救我們。聖經中告訴我們,耶穌有一日向一個耶利哥城走去。路旁有個討飯的,很可憐又沒有朋友,且是瞎眼的。這真是人生的雙重悲劇,既討飯,又瞎眼,每天在路旁等人幫助他,有時給他一點東西吃,有時就餓上一整天。有誰同情他?有誰願真正幫助他?有誰要和一個討飯的為友?這世界找不到真正的愛!在人間找不著無條件的愛,人間的愛都是有條件的;人間也沒有那種無條件的同情。但是,耶穌的愛是無條件的,耶穌的同情是無可比的。那個討飯的在那路旁,每天求人的憐憫。但當我想到這個討飯者的時候,我就想到,今天全世界的人類,都正如同這個討飯的。不錯,我們是生活得很好,有飯吃,有衣穿。但是,在許多方面,我們真的像這個討飯的人。 一 、孤單、可憐! 他是個孤單可憐的人,沒有人願和他作朋友!今天的人類如何?人類有沒有真正的愛呢?中國有句俗話:「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有錢的人在深山上,也有人去和他攀親戚!「喔!我是你的外甥」「我是你的侄子」,因為他們有錢。然而「窮居鬧市無人問」,一個很窮的人,他就是居住在最熱鬧的街道上,也無人和他來往,看到他來了,就趕緊繞道而行——這個就是人心的實況!我們是活在孤單可憐的世代!人間找不到真正的溫暖。人的眼光都是如此,人的心意不願幫助別人。但是耶穌?幫助我們,我們不會孤單可憐,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朋友!祂告訴我們:「到我這裡來的,我永不丟棄他!」「我就永遠與你們同在,我是你們的朋友,我作你們隨時的幫助!」耶穌基督是我們的良友,永遠與我們同在——只要我們肯接受祂!只要我們肯相信這位主。祂就不輕看我們,祂不嫌我們貧窮,祂不嫌我們污穢!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祂來——就是為了幫助、拯救我們!我們今天需要耶穌基督的拯救。全世界的人都和這個討飯的一樣孤單可憐,沒有耶穌,都是如此!沒有神,沒有盼望!今天耶穌基督要作我們的朋友,作我們的救主,只要我們肯相信接受祂! 二、活在黑暗之中 他是一個瞎眼的人,活在黑暗中。我們可以看見陽光,可以看見美麗的東西。你告訴他陽光多麼美好,他看不見;你告訴他春天多麼美好,他看不見;他看見不了他母親的臉;他也不能看見所愛他的情形,他一生生活在黑暗當中。朋友們!能否想像這種痛苦?活在黑暗中,看不見常人能見的。我能想像到一點他們的痛苦,因為兄弟從小的時候,我的父親業餘的時候,在家中開了一個孤兒殘廢院,在北平市。他和母親帶了許多孤兒來到家中,養活他們並教他們技術。這些小孩子們,有的看不見,有的聽不見,有的癱瘓躺在床上,我和他們從小一塊兒長大,我很小就看到人類的痛苦,心中常想:「這些小孩子,最痛苦的是那一種?」我想,最痛苦的就是瞎眼的小孩。生下來就是瞎眼的,沒有見過陽光,神所創造的萬物、他母親的臉……一生生活在黑暗中。我小時候曾想,如果我有一天眼睛瞎了,真是不願意再活下去。因為「瞎眼」真是人生的大痛苦,這個討飯的人,他一生看不見,一生求人施捨,有人嘲笑他,也有人辱駡他,他每天忍受羞辱痛苦。但是,反過來想一想,今天的人類是不是也活在黑暗之中?今天的世界,是不是也充滿了黑暗?今天這個世界,何處有真正的光明?什麼地方有真正的正義?這個世界,充滿了黑暗!人心充滿黑暗。眼睛,這肉身的黑暗還算小,但是,這心靈中、生活中、社會中的黑暗乃是更可怕千百倍!今天的人是否活在黑暗中?因為這心中的黑暗——罪惡,可以把我們帶到地獄裡去!今天,全世界被黑暗的權勢控制。人心是黑的,人的生活是黑的,社會是黑的!我們只要看看每天報上的社會新聞,再看看國際的情形,就知道今日這個世界是處在黑暗之中。但是,感謝主!耶穌基督是真光!是這世界的光!祂這個光永不改變。我們相信耶穌,祂這個光就照到我們生命裡面,祂這個真光就把我們裡頭的黑暗趕出去,我們就活在耶穌的真光中!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行!」這是神的話,永遠也不會變。不管在世界何地、何時,也不分中外人士,只要我們相信,接受耶穌,祂就把我們裡頭的黑暗趕出去,我們要得著這光,這光使我們成為一個新人,將我們心中的黑暗、狹窄、自私自利,生命中許多不能見光的意念,很多不能見人的行為,耶穌基督都替我們解決了,祂的光趕出了黑暗。今天,我們沒有一個例外,生命中都有黑暗,都有不能見人的行為,都有不能見光的意念。但是我們信耶穌以後,祂的真光來到我們裡頭,他解決了我們黑暗的問題。當我們接受祂,就不在黑暗中行,我們必得著生命的光。 三、污穢與骯髒 他是一個討飯的人,很少有人把一個討飯的帶到家裡,給他吃飯、洗澡,他從頭至腳,是污穢的,沒有人願意親近他,因他是個不乾淨的人。但是,反過來想想,今天的人類如何?我們外面穿得很好看,天天沐浴更衣,但是,心中是否也污穢不潔?看看我們心中的思想,意念、言語、行為!看看我們的私生活!是否也是污穢不潔?今天,我們每個人在主面前,都是充滿了罪惡?有人說:「我沒有罪!有罪員警把我抓去了!我是好人!」但是,神的律法,非常嚴格。例如,我看見一件東西,心中起了貪心,想去偷,如果我伸手去偷了,國家的法律就要制裁我;但如果我沒有偷,心中想偷而已,法律便不能制裁我。但是,神的法律是:雖然,我沒有伸手去偷,可是心中起了貪心,就是犯罪了。不必真的行出來,只要有了這種不道德的思想意念、壞的動機、嫉妒、恨人,紛爭、挑撥離間……我們在神面前已經犯罪了!我們今天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我們是個污穢不潔的人!我們這些罪怎麼辦?怎麼洗淨?我們雖說我們無罪,但是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有罪!這些罪怎麼辦?唯有靠耶穌基督的寶血能洗淨!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寶血能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可以如此禱告,以得赦免:「主耶穌啊!我是個罪人!我是不完全的,我需要禰!禰是我的救主,禰為我死在十字架上,主啊!我相信禰!求禰赦免我,用禰的寶血將我的內心洗乾淨,使我可以得救,得永生。」不論任何人,只要向神這樣禱告,求祂赦免我的罪,祂就要聽我們的禱告,赦免我們!我們不能用錢買救恩,唯一的方法,就是:信耶穌!我們中間有沒有人現在還是覺得自己無罪?自己是好人?自己不需要耶穌!我告訴各位一個真實的故事,在一聚會中,牧師談到罪的問題,散會後,就有一個人來和他談話,他說:「你今天說得都很有理!只有一件我不同意!你說人都有罪,我就沒有罪,雖不能說是個完人,可是也差不多了,我沒有罪!」牧師說:「你願不願意試試你自己?」「當然可以!」「明天上班時,你把你的思想記錄在一張紙上,然後來我家,給我看看,再和我談一談」。第二天上班時,他準備了一張紙放在桌上。恰巧,那早上工友忘了給他倒茶,他心裡氣得不得了!「你給別人倒茶,不給我倒茶,豈有此理!』等那工友經過的時候,他就罵了他一頓,罵完了才想要加以記錄,因為已經答應了,於是記下:「八點十五分,罵人」,那天,他心情很不痛快,在他的同事中,他很討厭一個人,一看見就討厭,當那同事經過時,他心裡說:「這個人怎麼不死啊?」又猛然想到要記錄下來,但他想:「我這人本是個正人君子,幾乎是個完人了,當然還是記吧!」「九點半,恨人不死!」十點半,又有更壞的思想,寫下來了;十一點,簡直是胡思亂想了。到了十一點,這紙差不多寫滿了,他就自言自語的說:「這張紙,不能給任何人看!誰都不能看!」於是折起來,停止記錄,不能再記了,晚上也不願去看牧師了,牧師打電話問他是否忘了他們的約會?是否忘了記錄?「沒有忘!」「但是三個鐘頭的記錄也不能給你看!」當晚,他的態度完全改變了,前一天晚上,差不多是個完人,然而,只因次日僅三小時的記錄,就使他看出來,他自己內心是如何地污穢,甚至三個小時的思想都不敢給人看!啊!我們心中有多少黑暗?這些黑暗不敢見光,這種污穢不敢見人!我們今天不敢見人,我們將來怎樣見神?將來我們都要在神前受審判,要將我們的一生向祂交帳。若是今日我們三小時都不能見人,那麼將來我們一生的事要如何見神?今晚每個人要趕快信耶穌!沒有第二個辦法!沒有第二條路!唯一的辦法:耶穌基督能赦免我們的罪。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把我們內心一切的污穢、黑暗、不合神心意的事,神都給我們洗乾淨!只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這就是我們今日最重要的事,也是人類最大的福份!只要相信耶穌就可以白白得到永生。耶穌基督的愛是多麼大,我們這麼污穢,這麼不乾淨,祂來到世間,住在我們中間。一個討飯的,我們都不願意接近他,但是耶穌願意接近我們這些罪人,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的良友!我們的真光!祂的愛,我們在世間找不到;祂的同情,我們在人間看不見。人類是冷酷的,人類之間找不到溫暖!人與人之間是冷酷的,在何處,我們能看見神這樣的愛?因為人間找不到愛,找不到不變的同情,很多人失去了生活的勇氣;很多人在世間找這種愛,找不變的同情和溫暖,結果,找不到。他們要在人間找天上的東西,永遠找不到!我們要找天上的東西,要到主這裡來找,多少人想在世上找不變的愛,結果找不到,甚至不願活下去了!我告訴各位一件事實,就在數年前發生在臺灣。 有個很好的女孩子,叫陳素月,她有一位很好的朋友,並且訂婚了。但是,就在結婚以前,發生了一件很悲慘的事,陳素月得了一個最可怕的病。什麼病?癌嗎?啊!比癌還可怕——痲瘋。得了這種病就要和家庭分開,和社會隔離,被送到痲瘋病院去。無法看見家人,也無法看見未婚夫。好在她及早治療,經過五年漫長的歲月,她的病終於治好了。醫生檢查她的皮膚、血液、骨髓,完全正常,於是素月萬分高興,拿著醫生開的證明,就回家去了。她遠遠看見了她的村莊,就跑進了村莊去,又沖回家去,拼命地敲門,「媽媽!我回來了!我好了!我完全好了!」但當她母親出來開門後,卻往後退,她往前進一步,母親便往後退,「媽媽!我沒有傳染病!是完全好了!」,但……當她進了家門,弟弟妹妹也不理睬她。晚餐時,母親叫她拿著碗筷到別處去吃,睡覺時,母親叫她到外邊院子的一間小屋去睡。那晚,素月睡不著覺,在痲瘋院中五年,都不知明天怎麼樣,總算幸運,治好了,但是回家,親人不願接近她,竟連自己的母親也不願接近她!她出來到院子裡,踱來踱去,後來,實在難過,不知怎麼活下去,踱不下去了,她就打開門,離家出走了!當她經過村莊另一頭的時候,她經過一棟房子,裡頭有她最後所愛的一個人——她的未婚夫。那時是半夜了,素月鼓起了最大的勇氣,敲了半天門,終於,開門了,正是她的未婚夫。「跛!我回來了!我的病完全好了!你現在怎麼樣?」她的未婚夫也不說話,也沒有表情。素月說:「你不認識我了嗎?我就是素月,我們訂婚了,我現在完全好了,這是我的證明書,你要怎麼辦?」最後,那個人搖搖頭說:「很對不起!我在三年前結了婚!」素月沒有什麼話可說了,「你結婚也可以,可是,為什麼連一封信也不告訴我?使我晝夜還想念你?」再也沒有什麼話可說了,轉過頭就走了。她的家離海很近,她就朝著海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就此,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當我聽見這事的時候,心中忍不住向神喊出來:「主啊!那天晚上,如果有一個基督徒遇到了素月,若是有個人向她傳福音說:「妳不必難過,妳不必失望,神愛妳!耶穌基督愛妳!人的愛可以改變,家裡的愛可以改變,未婚夫的愛可以改變,人的愛都可以改變,但是耶穌基督的愛永遠不改變。素月!素月!妳不必灰心!你不要走上這一條路!耶穌基督愛妳!神愛妳愛到一個地步——為妳死在十字架上!妳感覺孤單可憐,祂作妳的朋友,祂拿走妳的黑暗,祂赦免妳的罪,祂賜給妳永生!素月!月月!妳不要走這一條路。」主啊!那天如果有個基督徒向她作見證,告訴她耶穌基督的愛,我相信陳素月不致於走上這條一去不返的路。」因為她在人間找不到愛,使她失去了生活的勇氣;因為人的自私自利、冷酷、無情,所以她失去了生命!陳素月已經過去了,但是今天在世上,還有千千萬萬的陳素月,還有千千萬萬的人,不知神的愛,不知神的救恩。他們還在人間找那不變的愛,他們在人間找天上的東西!今天還是有許多人失去了生活的勇氣,每天都有多少人自殺!不自殺的人灰心失望!但是,我們不必如此,耶穌說:「到我這裡來的人,我一個也不丟棄他」!「我永遠作你的良友!作你隨時的幫助!我把我的愛給你!把我的生命給你,我的寶血為你流出,我要拿走你的黑暗,我要赦免你的罪!我要作你的救主,我要賜你永生!」 主要使你今世得福,來世得永生!耶穌今晚向我們邀請,向我呼召。我們願不願意接受祂?願不願意接受耶穌?接受這極大無比的福分——今生蒙祂的祝福,來世得著永生!不分男女老少,只要我們心中說:「耶穌!我願意相信 !願意接受 !我要得救!要得永生!」現在,你就可以得救,你就可得永生!就可成為神的兒女,神的話永不改變,我們信就得救!現在是每個人的機會,每個人都要信耶穌!我們感謝神!把祂的寶貴福音,賜給我們。陳素月沒有聽到福音,而我們聽見了, 我們聽見了,應當相信接受。我們相信耶穌,將來可以不下地獄,和神永遠在一起,得著永生! 我要能看見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5-43節 以上幾節經文,敘述一個生來就瞎眼的人。他最大的需要是要能看見。所以他呼叫說:「大衛的子孫阿!可憐我罷」。耶穌問他說:「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 一、肉眼能看見 這位生來就瞎眼的人,深深覺得黑暗的痛苦,憑著堅決的信仰,不怕人家的阻擋,持著唯一的要求,要能看見,而向主祈禱說:「主阿!我要能看見。」主耶穌對任何人的答應都是「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人的信仰有多大,神蹟也那麼大。主即向瞎子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 既然我們大部份的人肉眼都能看見,但是應該看些什麼?乃是神所創造的萬物,是如此的奇妙、美麗、和諧一致,時刻表現祂的慈愛和信實。又要閱讀聖經,看出祂律法中的奧秘,和主豐盛的救恩。我們卻不該看到那些世俗物資的誘惑,和他人的過失,與缺點。反而要看出自己重大的罪過,而認罪悔改求主饒恕赦免。 在今年的時代,所當看見的是世界上千千萬萬的貧民,需要出錢出力救濟他們,使他們得著溫飽的生活。更要看見靈魂的莊稼已成熟了,許多人在水深火熱中過生活,他們需要基督拯救的福音。有誰願意答應主的呼召去收割屬靈的稼禾,使他們信靠主而出死入生? 二、靈眼能看見 世界聞名的盲聾啞作家海倫凱勒女士,曾在黎巴嫩的某大學演講,一位學生問她說:「一個人可能遭遇的最大悲劇是甚麼?」她不假思索的立即回答說:「是有眼睛而仍然看不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肉眼都能看見,可是相反的絕大多數的人,心眼都是瞎的。為此,當懇求主說:「主阿!我的靈眼要能看見」。 耶穌不但要醫治肉眼瞎了的人,更重要的是要開人的靈眼,「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 (約九39)。主曉諭祂的僕人約翰,要寫信告訴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他們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啟三18)。買「眼藥」,就是追求聖靈的感動和充滿。叫世人為罪、為義自責,一面叫人知道自己的罪過,一面叫人能看見滿有公義和慈愛的神。 數年前在法國舉行一次現代畫展,其中一幅圖畫擺在中央。畫框非常精美,框中只有一塊白布,沒有一點污痕。然麗在框下明明標著畫的名稱「牧場」。 這一塊白布畫轟動了整個巴黎市,報紙上不斷的評論,每天有無數的欣賞者圍在畫前,有的沉思,有的爭辯。其中一位老太太自清晨凝視至中午,突然尖聲大叫,說她看到有羊群自畫中走出來,結果她被送進瘋人院。為此,引起記者們嚴厲的批評,而後把這位畫家從他躲著的居所拉出來,要他站在該畫前解釋他的畫,那塊白布究竟是甚麼意思。 畫家說:「我的畫不是畫的很明顯,是一片牧場嗎!」記者們問:「那畫中為甚麼沒有羊?」他說:「羊都跑了。」「牧場總該有草吃光了羊總會在的呀?」「草既吃光了,羊自然會離開到別處尋草吃」。 世界牧場上的草必會吃光,人也會分離四散。我們的靈眼要看見神的牧場,永遠是青翠豐盛,有大牧者帶領的羊群,在祂的裡面總不分離。「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每一位基督徒不必為生命憂慮要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而過著悲觀的生活,我們的生活應該是充滿感謝和快樂的。聖經說「你們當曉得耶和華是神;我們是祂造的,也是屬禰的;我們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場的羊」 (詩一百3)。 我們還要祈求神開我們的靈眼,而清楚看見祂大能大力的幫助。亞蘭王與以色列交戰,神人以利沙知道亞蘭王派兵安營在某處,就派人告知以色列人免受其害。後來亞蘭王知道洩漏這機密的是以利沙,就派車馬和大軍在多坍圍困那個城要殺害神人以利沙。 神人的僕人清早起來,看見車馬軍兵圍困了城,就對神人說:「哀哉,我主阿!我們怎樣行才好呢?」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以利沙立刻祈禱神說:「耶和華阿!求禰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王下六8-17)。 許多基督徒,肉眼只看到環境惡劣,世界局勢不穩定,撒但縱橫,而懼怕軟弱下去。為此,我們迫切的需要就是求主開屬靈的眼神,時時刻刻看到神的幫助而勇敢為主打美好的戰。 三、世人都能看見 先知以賽亞曾經預言「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九2 )。既然得到基督真光的,不但要跟隨主,帶人歸向基督,還要在一切的事上歸榮耀與神,這是基督徒應有的本分。 掃羅在肉眼光明的時候,瘋狂的逼迫教會。當他被主光照僕倒在地之後,卻三日三夜不能看見。然而主的門徒亞拿尼亞,遵從主的指示,去按手在掃羅的身上,「叫他能看見」。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片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看見光明的保羅,被聖靈充滿,到處傳福音,為主作見證。 保羅傳福音作見證,唯一的目標就是要叫他人能看見。為此他曾被縛在亞基帕王面前,見證主耶穌的吩咐「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徒廿六18)。 今天,我們這些心靈光明的人,應該緊緊的跟從主,要叫世人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在人生的道上,歸榮耀給神,使「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主內弟兄姊妹!我們若有這瞎子信心的祈禱,主必使我們得見光明,看出祂奇妙的作為,和聖經裡面主豐盛的恩典。使祂訑的話成為生活的明燈,和隨時幫助的力量。奉獻自己給神,當作活祭,在天路上跟隨主,榮耀祂的聖名。願我們再一次祈禱說:「求禰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禰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 為盲人的祈禱 柯從心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5-43節 聖經多處記載殘廢者的痛苦,有生來跛腿的或盲的,他們所需要的各不相同,跛腿者需要人的救濟,而盲人的需要是要能看見。耶穌說:「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主耶穌愛盲人,祂知道盲人的痛苦,祂關心甚至也聽他們的祈禱,諸位,今日看我若有信心雖兩眼不能看見,但只要像盲人的信就必得看見,我們當同聲說:「主啊!我要能看見」,則我們看見的是什麼? 一、責人之心責己:耶穌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明顯地,耶穌在教訓我們當看見自己的缺點,一個誠實的人應該承認自己的優點和缺點。看見自己的優點就當為主作工,看見自己的缺點則祈求主的憐憫,幫助賜福氣,盲人的祈禱是要能看見,今日,我們的祈禱所要看見的是什麼? 二、扶助弱小:教會最大的需要是使那些殘缺者起來行走,建設光明、公義的道路,及社會,許多困苦者需要我們的説明,今日,我們也像盲人的祈禱說:主啊!我要看見,求主開我心神的眼,能看見自己的身份﹝基督徒的身份﹞,如何表明行動是耶穌的學生,像盲人的祈求能看見自己的身份,神的話語,及神創造大自然在宇宙中。明顯地在啟示神的愛及公義,因為聖靈要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承認父是我們的天父,主耶穌說:「我來為要審判世人,使沒看見得看見。」每一位心神的眼不能看見,但主耶穌的寶血能使人看見一切,諸位,我們的眼是否已確實開了,有心神的眼當為無心神者祈禱,當盲者看見了時,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最後,我們當像此盲人的祈禱一樣有堅定的信仰,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願我們同聲祈禱主啊!我要能看見,所看到的是神的慈愛、公義,瞭解自己的缺點,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看得清楚,一路將榮耀歸於神。詩篇說: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看見神 山根元一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5-43節 雖然有許多基督徒相信主耶穌復活的歷史事實,但真正遇著神的卻不多,聖經教導我們從起初就要看見神作信仰的開始,不是只領過聖洗即可。 當主再來時,世上合乎主旨意的信仰有幾個人?只呼叫主啊!主啊的人不全能入天國,唯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曾有一個少年人請問主如何入天國,他雖遵守律法,卻因財富而黯然離開主。主耶穌的門徒,三年之久與主同進出,他們目睹祂所施行的神蹟,所傳揚的真道,卻仍無法瞭解祂就是基督,就是神,要為人贖罪,釘死,復活。 再看一個路旁生來瞎眼的巴多羅買,是個受棄絕的人,像無用的石頭一樣,而今石頭卻呼叫了,他因對主有正確的信仰而蒙醫治。由風聲聽過主的名,知道祂有權柄醫治人,也由此認識祂就是道成肉身的神,就是舊約所豫言的那一位,所以祂大聲喊叫,旁邊的人要迫害他,不許他叫,他卻愈發大聲求主憐憫。這個呼叫,令主耶穌停住腳,問他要得到甚麼。巴多羅買說,要能看見。主曾說,祂與父原為一體,看見祂就是看見父,所以我們要開心眼看見神。隨即,他得償心願,能敬拜神,跟隨主。 我們願意為主作工,但常心有餘而力不足,其因在於沒有看見神,有了這個經歷,才能捨己背主十字架。 使我們的眼睛明亮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34-43節 耶穌在耶利哥時,有許多的人跟隨他。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作什麼?」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夠看見」。我們每人都有兩眼,但多時被私欲罪惡所掩遮著,雖有眼也看不見。馬太福音七章聖經說:「你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自己卻不看見你眼中有梁木」。耶穌最後被民眾解到彼拉多總督面前受審。彼拉多說:「這人是無罪的,照猶太國規例每逢大節期前,要釋放一個囚犯。現在你們要釋放那殺人兇犯巴拉巴,還是你們所稱為猶太人之王耶穌」。群眾被偏見所掩蓋了,他們看不見救世主!他們寧可釋放那殺人兇犯巴拉巴,反釘死那救世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又有一次耶穌復活後在一條村名以馬忤斯,途中門徒遇著一個人和他們同行,這人一路行一路和他們談論天國的道理。夕陽已經西下,門徒邀這旅客一同進餐。到了入席的時候,這人拿起餅來視謝,擘開遞給他們。門徒的眼睛突然明亮了,才認識這是耶穌復活的主。我們許多時與耶穌同行;但卻不認識他,可算是有眼無珠,視而不見。怎樣才能明亮的眼睛,使我們看見許多美麗還大的景物呢? 一、看見人生的真正目標:一個人要把視線放遠些,要對世界有用,活著才有意思。一個律師除了金錢和名譽外,還希望為貧窮無助者服務伸冤。一個醫生除了收診金外,還要解除病人的痛苦。我們日常工作的地方,就是人格的製造所;平凡和單調的日常工作時光,往往就是人生戰場,成功和失敗,由我們自擇和努力。有一個看護士,他每日對著病人覺得生活是平凡的,單調和辛勞的。有一天,他看聖經後,覺得需要有主的慈愛,以後她每天設法對她病房裡的病人拿句仁慈安慰的話說:她的生命是放出新的光亮,快意和有價值。她無論何時總是設法給病人快樂和安慰,直接替主作工。又有一個泥水匠,他的砌磚工作是辛勞單調的,不能解決他的內心苦悶?一日他經過教堂,聽見牧師說,每人的工作若是他願意,都能榮耀主!於是他的人生觀改變了,以後每天都是他一生重要和興趣的好日子,因為他正忙於為一間教堂作砌磚工作,也實在間接地為神作工了。我們要學習生活的藝術,怎 樣在現在平凡、單調、沉悶的生活中,把今日作為最重要唯一的日子。你要善用這今天,使你的工作成為有價值、有貢獻,有興趣的才對。 二、我們的眼睛明亮了,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照他的旨意而行。我們觀察自己或別人,每每從一方面或一個角度來看,這是含有偏見的。就是現在我們從立體形多方面的觀察他人,從自己方面看,從別人方面看,從左邊看,右邊看,從上看,從下看,這多方面看,都是人的意思,每每會有錯誤。但是從神方面看,照神的旨意而行,是沒有錯誤的。耶穌對彼得說:「撒但退去後邊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祇體貼人的意思」。我們的眼睛明亮了,就萬事可以用愛來作出發點,捨棄自己的意思,神指引我們,我們的生命才有用處。未見而信的人有福了。我們的信心常有動搖,我們聽而不信,見而不信,主說:「在不信裡沒有能力」,求主使我們看見,使我們相信心裡有新的創作和能力。當一位工程師建造一座堅固的跨海大橋,首先他要計算橋本身材料的重量。第二、要計算每天車輛行走所負的重量。才有希望!世界的大音樂指揮者托士加里尼,有一次在紐約演奏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樂奏完後,聽眾向他歡聲雷動的致敬,他含著一眶熱淚說:「這不是我的光榮,這是貝多芬的偉大,我不過照他的意思而行,我算得什麼呢!」 三、我們的眼睛明亮了,我們見著主,我們深信主,在第三、計算大風暴所加的壓力,這叫做風力。這座橋很輕巧屹立在兩岸,看不出它的力量在那裡?但它能負起每日的煩重負荷,它又能負起大風暴的摧殘,我們有信心安然行這橋,它能負起看不見的力量。力量雖然看不見,但力量已在這裡了。我們對主的信心也是一樣,表面上看不出什麼來。無論日常的危難負擔、大風雨的打擊祂已替我們築起了信心的橋樑,在大風暴中必能平安渡過。耶穌在世的時候,受著許多人攻擊,因此信徒中有些想退出不願與主同行。耶穌就對跟隨的十二門徒:你們也要去麼?西門彼得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去找誰呢?」 我們在人生的道途上,有時遭著黑暗風暴困阻,必須勇敢地站起來,主在你的前頭,領導你的前程。我們隨著彼得一齊的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去找誰的呢?」 人生何求 經文:路加福音十八章41節 一個人活在世界上,他需要些什麼呢?英國詭秘派詩人勃萊克( William Blake )曾畫過一幅畫,畫裡有一個人,站在梯子腳下,梯子向上伸展,直上雲霄。在那個人四周有萬花爭妍,百鳥啼轉,愛人們手挽著手漫步,可是那個人卻向著蒼天凝望。這幅畫的標題是「我要!」 人所需要的往往超過塵世所能供給的,也不是一生或一時所能供給的。人的種種抱負和欲望,都視他權力和潛能而定。心胸狹小的人,他所要求的也比較卑小:心胸寬廣的,所要求的也大,往往超越永恆。 有許多人無求於人,也不供給人家什麼。一切聽其自然。有許多人不做禮拜,有許多人不投票選舉,他們對傳統文明,傳統精神都漠然無動於中。假使有人問他們:「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一定會回答:「不要什麼,謝謝你。」 有些人則很不安定,心裡煩亂,毫無決斷。他們雖有需要,但不知道究竟需要什麼,因為不確定自己需要的是什麼。自然,如果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還有什麼好說呢? 究竟幾個人心目中有一個肯定的精神目標,非達到不可呢?我們希望有所收穫,一定先要清楚自己所要求的是什麼,然後準備自己充實自己,竭力爭取,一旦功成,可偶當之而無愧。一個人決不可能讓自己的心靈不受淬煉,企圖憑著法術,彈指間便滿腹經綸。換句話說,做生意也好,學一門藝術也好,在社會上與人交往也好,如果希望有一點成就,便不能漫無目標,隨心所欲,我們不能讓內心生活毫無檢束,必須有正確的價值觀念,正當的欲望。 我們怎能獲得自己需要的東西呢?我們可以爭取緊隨著目標,永不鬆弛,直到獲得為止。可是有些東西是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攫取的。金錢、社會地位、官職、不當之譽……等等人生中的裝飾品有時都可以用這種方法來攫取。 可是人生中偉大的東西都不是用這種方法可以幸致的。否則只是枉費心機。一定要使這些東西慢慢地在我們內心滋長醞釀,我們自己也得力爭上游,來仰首迎接才是。 東方人主張無求、絕欲,才會心安理得。這樣的說法當然毫無疑問,可是這種方式是死的。西方人不容易想像東方人寂滅、無覺的態度。這是生命之否定。 人生不應該作如是觀。人生是一種藝術,就同我們學音樂,繪畫或其他藝術一樣,我們一定要精通熟練才好。學任何藝術,要求其熟練,一定得費去不少時間,耐心操練才行。「學到老學不了。」人生的藝術也如此。 有一位太太問一位畫家,他不用圓規畫圓圈,怎麼能畫得這樣圓呢?那個畫家回答說:「太太,這實在非常簡單,只要你每天練。」有幾個人能為了要做藝術家而忍受這樣的熬煉呢? 宗教也是如此,許多人根本沒有什麼宗教。我們也只是給宗教撞上而已。我們需要宗教的安慰,而排斥宗教的干涉。要得到宗教的樂趣,而逃避宗教的約束。可是我們不能只要一樣,而不要另外一樣。箴言中說:「喜愛管教的,便是智慧的開端。」我們可以從許多在精神生活上頗有成就的名人傳記中學到,只有內心自律,勤加修煉,才能培養一片虔誠之心。 最後,我們談幸福。大家都追求幸福,可是大家都不願多下功夫去爭取。事實上,幸福來自我們內心,而不是外界。幸福是我們日常遭遇轉變成的。許多人論享受什麼都有,可是他們卻偏偏毫無幸福可言。 幸福不像一盒糖果那樣可以送到你手中。幸福是集合許多小東西,拼湊成的。分開來,這許多小東西也許沒有什麼價值,可是湊攏來就變成幸福。 幸福是一種要學習才能有所得的藝術。只要我們走正道,不斤斤以幸福為念,那麼幸福便自然降臨。一個人一定得奉獻自己,原諒他人,心懷感謝,幸福便歸於他。 幸福不是向什麼人乞求來的,而是我們在自己心中,在人家心中創造出來的。我們能把人生中的細節安排得很和諧,這種技巧和涵養便是獲得幸福的不二法門。 美國文學家愛默生( Emerson )借神的口吻說:「你要什麼,付出代價,就可以帶走。」我們要有信心、希望和幸福也必須付代價——把人生旅程中所遇見的可愛的事物,編織成一個奇妙和快樂的網。 僅僅是怎樣活下去很簡單,可是如何效法耶穌基督,把人生中許多砂礫,例如破滅的希望,無謂的憂愁等等,化為美和恩賜,這是最美的藝術。 只有生命是屬於我們的。如果我們不能從人生的奇妙中發掘他的意義,不能從人生的雜亂,不協調中找出有節奏的音樂,那麼你便空無所有了。人生須臾,往往我們還沒有認識人生的真諦,已消逝無蹤。因此,在生命熄滅以前,我們便得學會如何善度此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