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八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如何才能進神的國度】 一、要禱告求神幫助: 1.禱告要恆切(1~8節) 2.要謙卑求神開恩(9~14節) 二、要像小孩子才能進去(15~17節) 三、不在乎作善事,乃在乎脫離錢財的霸佔(18~25節) 四、進神的國在人是不能的事,在神卻能(26~27節) 五、要為神的國接受十字架的剝奪(28~34節) 六、求主打開心眼,才能在十架路上跟隨主(35~43節) 貳、靈訓要義 【從不義的官學習禱告的教訓】 一、不義的官既不怕神,也不顧念人(2,4節)──但神是我們的父,祂只為求我們的福祉 二、當寡婦來求他,對他而言根本無利可圖,因為寡婦沒有錢可以給他(3節)──但我們是神所揀選的,祂關懷我們 三、他每次坐在法官的席上,她總在那裏,最後他不能忍受,乾脆允許她的請求(5節)──神在歷代的教會中始終這樣施恩,教會也似那寡婦一樣常被欺壓逼害 【法利賽人禱告的錯誤】 一、自以為義──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11節上) 二、定罪別人──不像這個稅吏(11節下) 三、向神誇功──我禁食,捐上十分之一(12節) 【稅吏禱告的榜樣(13節)】 一、自承敗壞──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 二、為罪憂傷──捶著胸 三、求神恩待憐憫──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進神國的條件】 一、在神面前降卑,知道自己是個罪人,曉得需要神的『挽回』(9~14節) 二、要像小孩子,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15~17節) 三、勝過錢財和其他一切物質事物的霸佔,以跟從救主(18~30節)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一、人以為必須靠自己的力量(大人),才能有分於屬天的祝福(15~17節) 二、人想作善事以得永生的報償(18節) 三、人自以為已經作到了神的要求(19~21節) 四、人所擁有的一切,反而成了得著屬天祝福的攔阻(22~23節) 五、必須放棄自己的掙扎努力,完全信靠神(24~27節) 六、撇下一切,就得著神的所有作滿足的賞賜(28~30節) 【少年官的錯誤和主給他的糾正(18~23節)】 一、他誤以為主只是一位『良善』的教師──主引導他看見:只有神一位才是『良善』的 二、他誤以為『行善』可以承受永生──主提出律法的要求來讓他看見:人不可能完全『行善』 三、他誤以為自己已經『完全』遵行了律法──主提出作完全人的條件來讓他看見:他並未達到『完全』 【主耶穌奇妙的豫知和豫言】 一、我們上耶路撒冷去(31節)──進耶路撒冷(十八35~十九46) 二、人子將要被交給外邦人(32節上)──被賣與被交(十九47~廿三1) 三、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32節下)──遭受凌辱(廿三2~32) 四、殺害祂(33節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廿三33~56) 五、第三日祂要復活(33節下)──從死裏復活、顯現並升天(廿四1~53) 【耶利哥的瞎子得看見】 一、瞎子的可憐──坐在路旁討飯(35節) 二、瞎子的福音──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經過(36~37節) 三、瞎子的反應──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38節) 四、瞎子的堅持──卻越發喊叫說(39節) 五、瞎子的蒙召──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40節) 六、瞎子的要求──我要能看見(41節) 七、瞎子的得救──你的信救了你了(42節) 八、瞎子的改變──立刻看見了(43節上) 九、瞎子的道路──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神(43節下) 【瞎子蒙恩的原因】 一、抓住機會──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呼叫說(36~38節) 二、不顧攔阻──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39節) 三、直言求告──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41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誰是『財主』?】 讀經:路十八24~30 一、聖經中一個難解的現象──好像我們的主不喜歡有錢的人 1.路十二章『無知的財主』的故事 2.路十六章『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 3.路十八章『財主難進神國』的故事 二、甚麼叫作『財主』 1.『財主』的字意是『擁有許多財富』 2.『有錢』,但問題是『擁有財富』的人,常被『財富所擁有』 3.撒但常藉財物來霸佔人、附著人 4.一旦被財物所附著,就會變成『財迷心竅』 三、世上一些另類的『財主』 1.凡被任何人、事、物所霸佔、所著迷的人,都是『另類財主』 2.聖經中兩次提到『貪心與拜偶像一樣』(弗五5;西三5) 3.人變偶像:運動明星、電影明星、歌星、牧師、屬靈偉人等 4.事變偶像:舊約禮儀、祖宗遺傳、傳統文化、聖經觀念、神學知識等 5.物變偶像:收集字畫、時髦衣服、房子、汽車、聖蹟等 四、如何才能不變成財主(如何才可以進神的國)? 1.駱駝穿過針的眼(25節) 2.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27節) 3.為神的國『撇下』(28節) 4.跟從主(28節) ── 黃迦勒 【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經文:路18:1-14 引言:禱告是基督徒屬靈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常常禱告更是屬靈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門功課。禱告是一種對付,常常禱告更是一種的爭戰。 一、常常禱告的重要 1 常常禱告(即恒切禱告)是基督徒的重大責任。耶穌極力強調禱告要恒久忍耐。 1.“要”——人必須恒切禱告(腓4:6)。 2.“常常”——時刻不住地禱告(弗6:18)。 3.“不可灰心”——不失望、不膽怯、不放棄、不向罪惡讓步。 二、常常禱告的比喻 2-8 1.兩個不同的人物 2-3 (1)不義的法官:對神不敬畏,對人不關心也不理會別人對他的看法。 (2)伸冤的寡婦:無依無靠且無助,特別容易被人欺負。 參考經文:(太26:41;約15:7;亞13:9)。 三、常常禱告的教訓 6-8 1.晝夜呼籲他 6-7 2.信心禱告祂 8,(彼前1:7)。 四、常常禱告的態度 9-14 1.耶穌的比喻 9 三種自我為中心的人: (1)相信自己的人
(林前8:2) (2)自以不是的人
(箴30:12) (3)藐視別人的人
(徒13:41) 2.宗徒的禱告 10-12 站著自言自語禱告(詩66:18;賽59:12)。 3.稅吏的謙卑 13-14 (1)遠遠地站著。(2)深覺不配見主面。(3)求神開恩可憐。 ── 毛南春陽 【得永生的途經】 經文:路18:15-30 引言:獲得永生的途經只有一條道路——那就是耶穌。除祂以外沒有別的路可走,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救。 一、學像小孩子單純的信心 15-17 1.要祝福小孩子 15 (1)帶來見主。(2)要主摸他們。參考經文:(弗6:4;申4:9;6:7)。 2.要接待小孩子 16,(可9:37) 3.要學像小孩子 17 小孩子通常是:(1)依賴人和信任人。(2)回應人和服眾人。(3)順從人和會學人。(4)謙卑人和寬容人。 二、跟從主耶穌得勝的信心 18-30 1.要放下屬世的財富跟從主 18-27 (1)用屬世的眼光看耶穌 18-19 人若要得永生,必須承認耶穌是神(約3:16,36;6:68;8:24;14:6-7;徒4:12)。 (2)用屬世的行善受永生 20-22 人能做到的只是行善,他不做到的事是真正的愛心(弗2:8-9)。 (3)用屬世的富足進神國 23-27 2.要撇下自己的所有跟從主 28-30 (1)撇下所有 28-29 屬靈的原則是先拋下,後才得著。我們所以能夠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其實仍是由於神的吸引和運行加力,所以應當歸榮耀給神。 (2)得到百倍 30 國度的獎賞是包括今生和永世的。神國的賞賜乃是“百倍”的;這個賞賜乃是基督自己,因為基督是豐滿完全的。 ── 毛南春陽 【主啊,我要能看見】 經文:路18:31-43 引言:瞎子的祈求之所以能成為今天千萬人在屬靈上的祈求,是因為他說出他需要的重點。他不求名利,也不求賙濟,乃是求“我要能看見!” 一、要看見十架的苦路 31-34 1.耶穌要成就 31 主不是說“我去”,乃是說“我們去”;一個人行走十字架的路是不夠的,應當勸勉人、帶領人也遵行神的旨意,背著十字架向前行。 2.耶穌要被交 32 “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外邦人”指羅馬人;耶穌是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釘十字架的(路23:23-25)。 3.耶穌要受苦 32-33 (1)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曾遭看守的人、希律兵丁和羅馬兵丁的戲弄與淩辱,又吐唾沫在祂臉上(路22:63;23:11;可15:16-20)。 (2)榮耀之前,先有苦難(羅8:17);復活之前,先有死亡(林前15:36)。十字架乃是得著高舉的路(腓2:8-9);這是主耶穌留給我們的榜樣。 (3)誰苦受得越多,就越多得主的安慰(林後1:5);誰越被交於死地,就越多顯明主復活的生命(林後4:11)。 4.耶穌要復活 33 (1)“第三日祂要復活”,基督教與其它宗教不同之處,就是救主耶穌的復活;基督徒與其它宗教徒不同之處,就是有復活的盼望。 (2)十字架對與基督徒而言,並不是完結;十字架的後面,有復活的榮耀。我們若與祂一同受苦,就必與祂一同得榮耀(羅8:17)。 二、要看見十架的榮耀 35-40 1.需要耶穌 35-37,(林後6:2;徒17:27)。 2.祈求耶穌 38-39,(賽55:6;詩6:2-3;珥2:13)。 3.相信耶穌 40-42,(太21:22;約壹5:14-15;來11:6)。 求眼睛能看見,是我們奔走屬天道路的開端(林後4:6;弗1:18;徒26:18)。 4.跟隨耶穌 43 (1)真實的信心,帶來真實的看見(參42節);真實的看見,產生真實的跟隨。 (2)瞎眼的人不認識主的寶貴,故捨不得變賣所有的來跟從主(參22-23節);但若心眼得開,便會以主為至寶,並為祂丟棄萬事(腓3:8),甘心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3)少年官想要“作甚麼”,結果是憂憂愁愁的走了(參18,23節);瞎子是“求看見”,結果就歡歡喜喜的一路榮耀神。 (4)耶穌基督行事的結果總是使神得榮耀;我們信徒行事為人,也當求神的榮耀,而不是求自己的榮耀。 (5)一個感恩的人隨時要見證主恩,歸榮耀與神,好讓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的作為,因而發出讚美。 ── 毛南春陽 【如何才被算為義】 經文:路18:9-14 引言: 義是今日人所愛慕的。義就是好人,人人都想作好人,這實在是很好的現象。如果一個人不想作好人,這個人就沒有盼望了。所以如果有人想作好人,義人,這是可喜的事。今日追求義的人,大約有三種: 一.摩西律法(法利賽式的)所要求的義 1.藉著立志修身。決志作義人,追求各樣學問。藉著律法,格言,或以某一個人作模範來追求。這些是“修身”。 2.藉著建立一個理想的家庭。一方面佈置理想的家居,一方面給兒女良好的教育,有嚴格的家教,建立良好的風紀,使家庭為模範家庭。這些是“齊家”。 3.藉著在社會上作些公益事業,樂善好施。藉著服務社會,改善社會,對社會有所貢獻。 小結:當時法利賽人所追求的義,就是這些。 二.與別人比較之義 1.這等人可能知道自己的義不夠好,又怕自己成為不義的人。 2.他們與犯罪的人作比較。他們指出別人的惡,就等於顯明自己的義。他們把別人罵得一文不值,自己就好得多了。 3.他們只數算自己的功德,行了多少好事,作了多少善工。如果行了一件芝麻小善,就念念不忘,自認為是天大的好人。 4.他們只求表面的,人所看得見的;而不求真實的義。所以這義不能與完全的神比較,也不能與比他們更好的人比較。 5.這等人不但攻擊比他們不好的,也攻擊那比他們更好的,或者引誘那些比自己更好的人同他們一起犯罪,這樣就沒有人比他們更好了。 6.這類的人是自高自大,自我陶醉的人。他們所認為的義(路18:11-12)其實只是本分,不去作就已經是罪了。 小結:這些人有的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作不到;許多的理想因各樣的限制失敗了,許多的美夢成為泡影,有的在失望之余去作隱士,有的自殺了結此生,結果仍得不到真的義。有些人卻差得多,明知自己沒有真的義,卻假裝有義,一生自欺欺人,最終原形畢露,成為極可憐的人;今日世上充滿這類的人,在教會裡也有不少這類的人(賽64:6),在神的光照下成了不義的人。 三.一種倒被算為義的人 1.他們看自己的罪惡昭彰。 2.他們自知無能為善。 3.他們自知無善可陳,也不能與人比較,實在是個不象樣的人。 4.他們是個沉淪的人。除了神的施恩外,不能得救。 5.所以他們以憂傷的心來到神面前,求神的拯救,施恩可憐。 6.他們相信只有神才能叫他們成為義。神的義加在他們身上,他們才有義。他們因這信就得稱義了(創15:6; 羅3:21-28;
4:3-8,21-25)。 結論: 當求神所加的義。要因信而被神算為義,不要再自求那不足稱義的。因信稱義的義是生命的義,有了義的生命,自然就有義的生活,那麼義的目的就可以達到了。當相信主,得稱為義,成為真正的義人! ── 黃彼得 【你要我為你作甚麼?】 經文:路18:35-43 引言: 敘述這件事。 一.瞎子的痛苦 1.對真理事物不能窺其全貌,只能盲人摸象。 2.坐在路旁,無家可歸。 3.向人討飯,不能自食其力。 4.對事只能問人,自己無識別之力。 5.遭人責備,只求可憐。 二.主耶穌如何對待這瞎子 1.聽他的呼求。 2.接受他的呼求。 3.停住腳步,收留他。 4.請他到跟前來。 5.問他需要甚麼。 三.他需要甚麼—看見 1.看見救主。 2.看見了神—慈愛,公義,救恩。他歸榮耀與神。 3.看見真理。 4.看見了人—真像非影子。 5.看見自己—卑微可憐。 四.他怎樣得看見? 1.信。 2.接受。 3.跟隨。 4.見證。 5.引人歸主。 ── 黃彼得 【甚是憂愁的官】 經文:路18:18-30 引言: 憂愁之害。憂愁能叫人的骨頭(心靈)枯乾(箴17:22),心裡憂愁靈被損傷(箴15:13),“心靈憂傷,誰能擔當呢?”(箴18:14)憂愁致眼睛昏花(伯17:7),憂愁而致眼目乾癟(詩6:7; 31:9)。憂愁是一件很難受的事,憂愁會叫人衰老,人生缺少樂趣,叫人消極。 一.這個官有甚麼憂愁? 馬太說這個官是少年人(太19:16-22)。 1.有學問之憂,誠怕無學問,給人輕看,不能明事理。所以努力求學。但學問求到了,他的憂愁並不能除去。 2.有工作職業之憂愁,誠怕失業。他少年得志,年紀輕輕就作了官,但憂愁仍在,天天憂愁官位會被拿去。 3.財產之憂。擔心財產會用完,不富有。但他有了豐厚的財產,結果仍憂愁。 4.道德之憂。有了地位,學問,財產的人,甚怕道德的制裁,甚怕人說他無德行,所以他盡力遵行律法的儀文,凡律法所言的,他都行了,但憂愁仍在。 5.健康之憂。有了以上四樣,又甚怕身體不好,所以很注重身體的健康。從他能跑來見耶穌的事上,可見他身體必健康,沒有甚麼病,但他仍憂愁。 6.永生之憂。有了以上的一切,但如果短命,那可真的不好,所以想盡辦法求永生。可是沒有一件東西或一個人能幫助他解這愁,這愁非人能解的,沒有永生實是應該憂愁到不能吃不能睡。 二.人如何解愁? 大致上分為兩大類: 1.是積極的。是想盡辦法去克服,努力追求,要達到滿足的地步。 2.是消極的。即用消遣麻醉的方法,所謂一醉解千愁,但是愁更愁。苦悶去看戲,談笑,找刺激。 這兩種方法事實上都無法真正解愁。積極的努力解決了一樣憂愁,又來了另一憂愁的事。所謂一波未息一波又起。那些麻醉的方法也不過一時而已,在尋找刺激消遣以後,愁是更厲害可怕。 三.怎樣才能解決這憂愁? 1.來到主耶穌面前,把難題憂愁的事誠心告訴主。這少年人的問題不能得解決,是因為他沒有完全誠心告訴主。他有許多的憂愁,但只說了一樣。其實這永生也不是他最大的憂愁,他最大的憂愁還是在於如何保存他的財產,地位和其他。他是要得永生來保存這些東西,而不是真為沒有永生而愁。 2.應當聽主的指示。主指示缺少一件,就是誠心愛主,事主。愛主過於一切,這才是律法的總綱精意;其次要愛人如己,不應自私,為己而活,樣樣以自己為中心。應當紀念窮人,看輕地上的財物,因為財寶在哪裡,心也在那裡。他最大的憂愁是貪心,貪愛地上的一切,不能滿足於自己所有的。 3.他應當跟從耶穌,效法耶穌,過信心和愛心的生活。愛神,愛人,信靠神而活著。信心是實在的富足。 4.耶穌對跟從者的應許: (1)神能作人所不能作的(路18:27)。在人所不能替你解決的事上,神能替你解決。 (2)撇下自己的一點能得百倍。自己幫助別人,就得了那人真誠的幫助。我們一直為別人活著,將來人也會幫助我們。一個為別人活著的幫助別人的人生,會比自私為己而活的人生豐富百倍。 (3)得永生。真心愛主,信主,接受主的,必得永生。真心愛人的,也必叫人得永生。 結論: 你有甚麼憂愁?是否為地上的財物和其他的一切而憂?當來到主前,聽從主的吩咐和指示,愛主愛人,為主為人而活。這樣你的憂愁可除去,你也必得永生! ── 黃彼得 【動員信徒禱告】 經文:路18:1-14 引言: 一個信徒能思想,有所要所求,他就能在禱告事上有分了。五旬節耶路撒冷的教會是由禱告而來的(徒1:12-15)。第一批執事是以禱告開始工作的(徒6:6)。彼得突破種族的成見到外邦人中去傳福音,也是專心禱告的果效(徒10:1-33)。 我們如果真要傳福音救靈魂,教會興旺,工作有力,那就必須禱告。今從路加福音提出一些主耶穌對禱告的教訓,共同思想。 一·禱告的事項 1. 為能力不及的事禱告(路18:2-3)。為含冤受屈的事禱告。 2. 為心願未成的事禱告(路18:7)。為制服對頭的事禱告。 3. 為懺悔己罪的事禱告(路18:13)。為提高德行的事禱告。 4. 為國度公義的事禱告(路12:31; 太6:33)。為真理永恆的事禱告。 5. 為逃避災難的事禱告(路21:34-36)。為脫離今世的事禱告。 二·禱告的態度 1. 有個清楚的目標—一個對頭(路18:3)。 2. 有個恒切的心志—長久禱告(路18:3,7)。 3. 有個自責的意識—認識自己(路18:13)。 4. 有個順命的存心—接受指示(路12:28; 太6:31-33)。 5. 有個沉重的負擔—向主負責(路21:36)。 結論: 禱告是信徒屬靈的生活,也是參與教會的實際工作。禱告是人人可以做到的,也是隨時能夠做到的。禱告有莫大的果效(雅5:16)。只有在禱告時才能體驗主的同工(約14:14)。讓我們全體信徒運用禱告的特權,推動聖工,廣傳福音,潔淨自己,復興教會,準備主再來。 ── 黃彼得 【蒙應允的禱告】 經文:路18:1-14 引言: 禱告能蒙神垂聽應允,是人人所希望的。其實神自己也願意垂聽應允人的禱告。 那麼其關鍵在哪裡?聖經中有什麼原則可以遵循?茲就耶穌所說兩個有關禱告的比喻來思想。 一.寡婦求伸冤的禱告 1.寡婦禱告的原因:受人欺負無人為她伸冤(18:3)。 2.寡婦禱告的攔阻:一個不怕神也不尊重人的官(18:4)。 3.寡婦禱告的態度:不灰心地煩擾纏磨(18:5)。 4.寡婦禱告的信心:相信不義的官終久會給她伸冤(18:7)。 5.寡婦禱告的認識:應允伸冤的主權在於官長(18:2-3)。 6.寡婦禱告的結果:冤屈最終得到伸明(18:8)。 7.寡婦禱告的教訓: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死心)(18:1)。 二.法利賽人自義的禱告 1.法利賽人禱告的原因:表揚自己的義行(18:9)。 2.法利賽人禱告的對象:是所崇拜的自己(原文是“禱告給自己聽”)(18:11)。 3.法利賽人禱告的態度:是站著自言自語(18:11)。 4.法利賽人禱告的內容:誇許自己藐視別人(18:11-12)。 5.法利賽人禱告的實際:沒有求神為他作什麼。 6.法利賽人禱告的結果:不蒙稱義,不蒙應允(18:14)。 7.法利賽人禱告的教訓:自義而侮辱人的禱告,是不蒙應允的(18:9)。 三.稅吏自卑的禱告 1.稅吏禱告的原因:求神開恩可憐他這個罪人(18:13)。 2.稅吏禱告的對象:肯施恩赦罪的神(18:13)。 3.稅吏禱告的態度:自知不配蒙恩,只有懊悔捶胸(18:13)。 4.稅吏禱告的內容:求神開恩赦免罪過(18:13)。 5.稅吏禱告的認識:只有神有赦罪施恩的權柄(18:13)。 6.稅吏禱告的結果:蒙神垂聽,被稱為義(18:14)。 7.稅吏禱告的教訓:追求靈命聖潔的禱告,必蒙垂聽(18:14)。 結論: 禱告的物件要正確,態度要謙卑,信心要堅定,詞句要簡明,主權要分明,目的要單純,這樣的禱告終久必蒙神應允。 ── 黃彼得 【甚是憂愁的官】 經文:路18:18-30 引言: 憂愁之害。憂愁能叫人的骨頭(心靈)枯乾(箴17:22),心裡憂愁靈被損傷(箴15:13),“心靈憂傷,誰能擔當呢?”(箴18:14)憂愁致眼睛昏花(伯17:7),憂愁而致眼目乾癟(詩6:7; 31:9)。憂愁是一件很難受的事,憂愁會叫人衰老,人生缺少樂趣,叫人消極。 一.這個官有什麼憂愁? 馬太說這個官是少年人(太19:16-22)。 1.有學問之憂,誠怕無學問,給人輕看,不能明事理。所以努力求學。但學問求到了,他的憂愁並不能除去。 2.有工作職業之憂愁,誠怕失業。他少年得志,年紀輕輕就作了官,但憂愁仍在,天天憂愁官位會被拿去。 3.財產之憂。擔心財產會用完,不富有。但他有了豐厚的財產,結果仍憂愁。 4.道德之憂。有了地位,學問,財產的人,甚怕道德的制裁,甚怕人說他無德行,所以他盡力遵行律法的儀文,凡律法所言的,他都行了,但憂愁仍在。 5.健康之憂。有了以上四樣,又甚怕身體不好,所以很注重身體的健康。從他能跑來見耶穌的事上,可見他身體必健康,沒有什麼病,但他仍憂愁。 6.永生之憂。有了以上的一切,但如果短命,那可真的不好,所以想盡辦法求永生。可是沒有一件東西或一個人能幫助他解這愁,這愁非人能解的,沒有永生實是應該憂愁到不能吃不能睡。 二.人如何解愁? 大致上分為兩大類: 1.是積極的。是想盡辦法去克服,努力追求,要達到滿足的地步。 2.是消極的。即用消遣麻醉的方法,所謂一醉解千愁,但是愁更愁。苦悶去看戲,談笑,找刺激。 這兩種方法事實上都無法真正解愁。積極的努力解決了一樣憂愁,又來了另一憂愁的事。所謂一波未息一波又起。那些麻醉的方法也不過一時而已,在尋找刺激消遣以後,愁是更厲害可怕。 三.怎樣才能解決這憂愁? 1.來到主耶穌面前,把難題憂愁的事誠心告訴主。這少年人的問題不能得解決,是因為他沒有完全誠心告訴主。他有許多的憂愁,但只說了一樣。其實這永生也不是他最大的憂愁,他最大的憂愁還是在於如何保存他的財產,地位和其他。他是要得永生來保存這些東西,而不是真為沒有永生而愁。 2.應當聽主的指示。主指示缺少一件,就是誠心愛主,事主。愛主過於一切,這才是律法的總綱精意;其次要愛人如己,不應自私,為己而活,樣樣以自己為中心。應當紀念窮人,看輕地上的財物,因為財寶在哪裡,心也在那裡。他最大的憂愁是貪心,貪愛地上的一切,不能滿足於自己所有的。 3.他應當跟從耶穌,效法耶穌,過信心和愛心的生活。愛神,愛人,信靠神而活著。信心是實在的富足。 4.耶穌對跟從者的應許: (1)神能作人所不能作的(路18:27)。在人所不能替你解決的事上,神能替你解決。 (2)撇下自己的一點能得百倍。自己幫助別人,就得了那人真誠的幫助。我們一直為別人活著,將來人也會幫助我們。一個為別人活著的幫助別人的人生,會比自私為己而活的人生豐富百倍。 (3)得永生。真心愛主,信主,接受主的,必得永生。真心愛人的,也必叫人得永生。 結論: 你有什麼憂愁?是否為地上的財物和其他的一切而憂?當來到主前,聽從主的吩咐和指示,愛主愛人,為主為人而活。這樣你的憂愁可除去,你也必得永生! ── 黃彼得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 經文:路18:31-34 引言: 今天我們要一同來思想耶穌受難的事。 一.耶穌上耶路撒冷所要面臨的事 1.要被賣。被交在外邦人手中。這是主預知門徒要出賣祂,這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2.要受戲弄。人要譏笑作弄,無理的譏笑。 3.要受淩辱。即受審判。無理的審判,無原告的審判。 4.要被吐唾沫在臉上。即被定罪,被唾棄,要被全人類棄絕。 5.要被鞭打。無故受打,被手掌打,被鞭打。 6.被殺害。即死亡。 小結:一個人如果知道有這些難處在前面,他一定要逃避。耶穌也是人,有人的軟弱,疲倦和需要。但為何祂明明知道前面有困難,仍勇敢前進? 二.為何主這樣勇敢上耶路撒冷? 1.因為人類被罪賣去,所以祂也要被賣,才能贖回那些被賣的罪人。 2.因為世人被罪惡,被撒但所戲弄。許多人落在罪的戲弄中,所以主也要被戲弄,而打敗那戲弄人的撒但。 3.人犯罪要受律法的審判,主代替我們受審判。 4.人犯罪被神棄絕,主也要被棄絕,而成全神在律法上的要求,而挽回罪人歸向神。 5.人犯罪要受鞭打,耶穌也為人的過犯受鞭打。本來應打在我們身上的,卻打在祂身上了(賽53:5)。 6.犯罪的結果是死,主替我們的罪而死,並要藉著死,打敗掌死權的撒但(來2:14)。 7.祂為了復活而死。復活是叫死人,就是犯罪的人,重新得生命,得永生,作神的兒女。 三.當時門徒的反應 當時門徒一點也不懂得,為甚麼? 1.沒有留心聽。 2.沒有去思想。 3.沒有問主。 4.一直在思想今世的事。他們後來還在爭大。 結論: 今日我們是否如此?讓我們看到主為我們所受的苦而受感動,而獻上自己為主而死,為罪人受苦。 ── 黃彼得 【上聖殿去禱告的法利賽人(路十八9~14)】 一、他的長處(這法勒賽人雖有這些長處,還是不蒙悅納) 1.相信真神──神阿 2.禮拜真神──在聖殿裏 3.禱告真神──禱告 4.很有熱心──一個禮拜禁食兩次 5.捨得捐輸──凡我所有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二、他的短處(那稅吏只是承認自己的罪,倒蒙了悅納) 1.仗恃己義──仗著自己是義人 2.輕視別人──我不像別人 3.誇耀自己──不勒索,不姦淫,不像這個稅吏 ── 丁良才《經題模範》 【最緊要的問題(路十八18)】 一、這官信服定然有永生──這是不錯的(多一2;約壹五12~13) 二、這官承認自己無永生──這也是不錯的,這官有許多長處如尊貴、富裕、道德、謙遜、熱心,他卻沒有永生 三、這官想到耶穌賜永生(約十七2~3;三15,36;羅五21末句;六22~23) 四、這官究竟沒有得永生──可惜他不肯聽耶穌的話,比如病人求醫治,卻不肯聽醫生的話(路十八22~24) ── 丁良才《經題模範》 【靜心聽主教導 路加福音18章】 一丶恒心禱告不可灰心18:1-8 二丶謙卑禱告不可自義18:9-14 三丶承受神國不可自大18:15-17 四丶在主面前不可自信8:18-21 五丶進神國度不可靠己18:22-27 六丶既然撇下不可再追18:28-30 七丶主的受死不可不懂18:31-34 八丶眼已明亮不可再瞎18:35-43 ──作者不詳 【禱告的秘訣】 我從小都遵守了;你還缺少一件 一、分辨真假禱告 1.寡婦多日煩擾 2.法利賽人自言自語 3.求神開恩可憐的罪人 二、進神國的條件 1.要像小孩子 2.變賣一切所有的 3.為罪悔改 三、瞎眼的得看見 1.抓住機會 2.越發喊叫 3.我要能看見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一、恒切禱告(十八1-8) 二、驕傲的罪(十八9-14) 三、主與小孩(十八15-17) 四、不願付代價的人(十八18-30) 五、等待著的十架(十八31-34) 六、難以緘默的瞎子(十八35-43) ──《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一、切求的寡婦的比喻(一八1~8) 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一八9~14) 三、耶穌和小孩(一八15~17) 四、富有年輕的官(一八18~30) 五、耶穌再次預言祂的死亡和復活(一八31~34) 六、醫治一個瞎眼的乞丐(一八35~43)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禱告比喻的教訓(十八1~17)】 一、禱告不要灰心(1~8) 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9~14) 三、當學小孩子(15~17) ──《新舊約輔讀》 【主預言受難(十八18~43)】 一、錢財的攔阻(18~30) 二、主預言受難(31~34) 三、主使瞎子看見(35~43) ──《新舊約輔讀》 【自義者定罪,自卑者稱義(路加福音對比之三)】 讀經:路加福音十八章九至十四節 一、兩個禱告的人 1、這一段按著行動來說不是講兩個不同的人,是講兩個相同的人,不是講一個善人,一個惡人,一個犯罪,一個不犯罪,乃是講兩個都禱告神,親近神的人。 2、他們的行動雖同,但是人卻不同,身份也不同。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是上流社會的人,稅吏是下流社會的人。 二、一個自義的人 1、一個自義的人就是法利賽人,他不是向人演講時自義,乃是向神禱告時自義,他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這樣禱告,實在是要神感謝祂,因他自義,所以才說我不像別人,也不像對面這個同事,也不像旁邊這個同學,也不像隔壁的教授(參考惡人上天堂一書)。 2、所有的宗教家差不多都是自義的人。所有的道德家也差不多都是自義的人。法利賽人代表兩班人,一是宗教家,一是道德家。他每週禁食兩次,捐十分之一,這是宗教問題。不姦淫,不勒索,這是道德問題。 3、法利賽人是假宗教家,假道德家,假君子。 三、一個自卑的人 1、要說稅吏禱告的光景。他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垂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2、差不多不道德,犯罪,得罪神的人,都有自卑的感覺。 四、自義自卑的結果 1、自卑的人得稱為義。自卑不是一個功德,自卑乃是承認罪給神一個機會可以得到神的憐憫。 2、自義的人所以被定罪,乃因自義把神的憐憫隔在門外。 3、基督已經成功救贖,人若自卑相信,就被稱義。人若自義不信必被定罪。 ──《福音材料267題》 【在人不能,在神卻能(路加福音對比之四)】 讀經:路加福音十八章十八至二十七節,十九章一至十節。 一、兩個財主 1、主耶穌在十八章裡說到一個官是個財主。十九章裡說到一個稅吏長也是個財主。 2、十八章的財主是個道德高尚的少年官,在人群中被人尊崇。十九章的財主是下流老年人,為猶太人所不齒的。 3、他們兩人都愛財如命。 二、上流的財主 1、十八章的少年官有錢,又重道德,是為富而仁者,所以他來問主耶穌的問題,是關於如何行,能得永生,因他為富而仁,所以注意善行問題。 2、主耶穌就給他看見,他稱呼主耶穌是善的,就得承認主耶穌是神,因為只有神一位是善的,意思就是給他看見他自己不是善的,乃是罪人。 3、主就帶領他認識自己的缺少,他覺得他對於一切的律法都遵守了,但主說他還缺少一件,就是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主。他所缺少的,一面就是破產顧到窮人,一面還要來跟隨主。許多人自以為良善,主常常帶這樣的人認識他的缺少。你就是行了十件好事,主說你還缺少一件,你愛父母,還缺愛兄弟,你謙卑了,還卻忍耐。 4、這個財主聽見主耶穌說還缺少一件,就是憂憂愁愁的走了。他走,是因為(1)對人,為富不仁,不能把自己的財富分給窮人。(2)對神,有了內心的偶像。十條誡中第一是對神不要有偶像,第二是對人要有仁愛。雖然他字句上遵守了十條誡,但在精神上,他完全沒有遵守,主給他看見整個律法他都破壞了。 5、在人不能 十條誡,按字句說,可能你遵守了。按精神說,沒有人能遵守。你裡頭對神,絕對沒有偶像嗎?對人,絕對有仁有愛嗎?因為沒有兒女富足了。人一富足,對神就有偶像,對人就不仁。你的學問,錢財,美滿家庭,都是你的富足。你沒有學問時,對人有愛心,有了學問,對人就不仁了。所以自覺富足的人,是沒法得救的。這就是在人不能。 三、下流的財主 1、十九章的財主住在耶利哥,耶利哥是犯罪受咒詛的地方,耶穌卻經過那裡。上流財主所住的地方,耶穌不從那裡經過。今天耶穌也來到犯罪作惡的地方。 2、這個財主是為富不善,他專門營私舞弊,訛詐別人。 3、他不是為著請教耶穌,乃是為著看看耶穌而來。請教耶穌,是研究耶穌教,不能得救,看看耶穌就蒙恩了。 4、因為大眾都擁擠耶穌所以將耶穌遮蔽了,今天耶穌也叫許多天主教徒,和基督教裡的假教友遮蔽了。 5、要勝過遮蔽——遮蔽有兩個原因。(1)人多。(2)身矮——身矮是自然的。人多是環境的,人為的。勝過遮蔽的方法:(1)要跑到前頭離開群眾,不難再他們中間和他們瞎混,免得混到地獄裡去。要超過他們,不要看那些天主教徒,和基督教裡的假教友。(2)要爬上桑樹,勝過天然的難處。他身境雖矮,但一爬上桑樹,別人看不見,他卻能看見。他實在會賺錢,有人聽道,聽百次千次還不得就,有人聽五分鐘的道就得救了,你不能讀聖經,請別人替你讀,別人就是你的桑樹,你不會禱告,請他們帶你禱告。今天人多,你不能得救,末了大家都走了,你留下不走,和人一談,一禱告,這就是爬上桑樹,你指在人群中間聽一輩子的道也不會得救,但有一天,跑到前頭爬上桑樹使得救了。 6、他要看耶穌,實在是也是先看見他。耶穌走到那裡一抬頭就看見了他,並且叫他的名字說:撒該,快下來。你一信主,你立刻就覺得主喊你的名字,主所以喊你的名字,主所以喊你乃是因為主認識你。主這一喊,你(撒該)便得救了。你的生活情形,祂知道,你犯了什麼罪,祂也知道,因祂知道你,所以祂才喊你。在這麼多的人中,祂只喊撒該是因為撒該有心要祂。 7、他一聽見就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你接待過耶穌嗎?讓耶穌住在你裡面嗎?前一個財主是研究道理,這一個財主是將耶穌接進來。(要重講「住」,「接待」二字)。 8、這一住進來,這一接待,就發生了一後果,他立刻說:主啊,(耶穌成為他的主了)我要把所有的分一半給窮人,同時我訛詐了誰,也要還他四倍。現在是為富而仁了,把偶像也除掉了。這能力不是出於自己,乃是接待耶穌的結果。 9、主說:今天救恩臨到這家。耶穌臨到那裡,救恩就臨到那裡。字句,不過是死的東西,越研究越死,耶穌一進來看,人便得救了。 10、在神能。 ──《福音材料267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