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三章拾穗 【約三1】1~15節的信息說明只有重生了的人才能得到救贖(3節),人須從水與聖靈而生,讓神成為主宰(5~8節)。人得救是因著神的恩典,因為肉體生的只是肉體,不能成為靈。只有神能把天上的事向人顯露。耶穌從天上來,所以知道天上的事(9~13節)。祂用教訓,更用行動,向人顯明神的奧秘。祂要在十架上完成救贖大功(14節)。 尼哥底母為猶太公會的議員,也是宗教領袖。在耶穌時代,統治階層中不少為法利賽人。他是法利賽人中較開明分子。從後來的事看,他已暗中作了耶穌的門徒(七50~51;十九39)。──《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1~21】作者通過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指明了什麼是真正的得救之道。這次對話是從尼哥底母的提問開始,這樣的記錄方式也是本書的特點之一,很多地方都採用了這種對話方式(4:5-26;31-38;5:10-47;6:25-65;7:14-36; 8:12-59;9:39-10:18;22-39; 12:20-36;
13:1-16:33)。 ──《聖經精讀本》 【約三3】耶穌講天國的真理,並沒有因為尼哥底母有學問有地位便將就他;而是劈頭就告訴他:你必須重生。換句話:你必須從頭學過,重新做起
。 “重生”是讓神在人的心靈上作徹底的改變。人生的中心不再是自己,也不是這個世界,而是基督。人的天然生命(肉身)不能與神相交,無論稟賦、品德和教養如何高,不能認識神,因此不能進入神的國(三3,5~6;可七21~23;羅八7~8;林前二14);必須由聖靈在人生命裡頭進行重造 。 “重生”的“重”字在原文有“從上面來”的意思,說明重生是從神而來的工作(三 5;比較一12~13;林後五17;弗二10;四24)。人因重生而成為神家中的人,在神的性情和基督的生命上有分(加二20;弗二10;四24;西一27;彼後一4;約壹五10~12)。──《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3~7重生是什麼意思?人如何才能重生呢?】 答:重生二字就是再生一次的意思,耶穌曾對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這樣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可見重生是人進神國的先決條件,該是何等的重要,這裡所說的「水」是指著神的道而言(弗五26,約十五3,十七17,彼前一22),當一個人由母複生下來的時候,是承受了從始祖亞當而來的肉體生命,乃為第一次的生,所謂重生,乃是指人從神,從聖靈,從基督,從真道而生,就是神的生命進入我們人裡面,我們人承受了神的生命(約一13,三5,6,約壹五1,雅一18,彼前一23,25,林前四15),乃為第二次的生,從屬靈的實際上說,人必須要悔改認罪,相信基督為救主,從一個有罪的必死的生命,改變到一個聖潔的,得救的,永生的生命(路十三3,約壹一9,徒三14-17,36,羅六22,23,十9,10),那就是要脫去舊人,改換新人,是藉著重生的浸,和聖靈的更新,在基督裡成為一個新造的人(西三9,10,多三5,林後五17),是作神的兒女了(約一12,加三26,27),所以說,若只有一次的生,就要有兩次的死,就是屬肉體的死和靈魂永遠滅亡的死,人若有兩次的生,就是第一次生後,又有一次重生,那只有一次的死,就是肉體的死,甚至當主耶穌由天降臨的時候,那時還活著的人,要一同被提與主永遠同在,在這一次肉身的死也要免了(帖前四16,17)。——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三5】“從水和聖靈生”中的“水“字雖有一些不同的解釋,但耶穌這句話的主旨是要人有靈性上的潔淨與更新,藉著聖靈的能力斷然放棄舊我,開始新生命。舊約中講到更新時,水和聖靈時常並提(參結三十六25~27)。在本節,“水”似乎也含有水禮的意思。雖然有人提出“水”可指“精液”或生產時的羊水,認為此句有同說“從肉體和靈性生”,果然如此,約翰會象一13一樣,用“血氣”而不用“水”。──《啟導本聖經註釋》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 意味著不僅要在聖靈中得到重生,而且也要通過受洗公開承認耶穌是救主,成為基督團契的一員。 ──《聖經精讀本》 【約三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聖經大都在否定意義上使用“肉身”,其希臘語是“������� ”尤其是保羅,他用此詞來統稱罪惡本性(羅8:5-8;加5:19-21等),但本書則來表達肉身的出生。 ──《聖經精讀本》 【約三8】“風”字在希臘文與希伯來文中都與“聖靈”同屬一個字。風從那裡來,吹往那裡去,人的肉眼看不見。從聖靈而生過的人,因為生命來自永在的神
,也成為“無命之終”,享有永遠靈性生命的人(參來七3)。聖靈在人身上的工作雖肉眼不能見,卻是實在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10】尼哥底母的博學令他足以當上大公會議員,但他的屬靈無知表明了當時猶太人的宗教生活已失去了生命力,枯燥乏味。 ──《聖經精讀本》 【約三11】我們: 似乎是指耶穌基督與施洗約翰。
──《聖經精讀本》 【約三11耶穌說,我們所說的,是我們所知道的指誰?】 答:耶穌曾對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這裡一連幾次提到「我們」兩個字,有人以為指著耶穌自己說的(約三32,23,參可四30)(注),但也有人想是包括了施浸約翰和耶穌的門徒所說的見證(參約一26-42)。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六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三12】“地上的事”指甚麼,甚難解釋。若指5~6節的話,並不屬地上的事。也許是說:從聖靈生才能進神的國這件事,即令不靠天上來的啟迪,用人的智慧應該也能明白。這個解釋,可從10節耶穌責備尼哥底母的話引伸出來。──《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13】沒有人升過天: 這句話乍一看似乎是無視舊約時代的兩個人物以諾(創5:24)與以利亞(王下2:9-11)升天的事件,但這問題可以通過原文來解決。用來描述它們的希伯來語動詞,意味著被人取走(take away),而不是自己升天。但這一節則用了表示能動的希臘語動詞“����������� ”,強調了從太初就在天上的耶穌,為了拯救人類而來到世上,但終將會升天而去。所以本節可以算是基督的自我見證,不僅顯明了基督的神性,而且清楚地表明瞭唯有基督才能充滿自信地講出屬天的秘密。 ──《聖經精讀本》 【約三13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升過天麼?】 答:耶穌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這句話的意思是,除了神的兒子耶穌以外(約一18),沒有人能自己升過天,又能回來,說明天上的事(箴卅4)。耶穌雖然是從天降下,來到人間,祂的心靈卻是同時仍在天上,能將天上的事告訴人(約三12),在舊約時代的以諾(創五24,來十一5),與以利亞(王下二11),他們都不過是被神接上去的,不是他們自己升過天上去,且不能再回來在世間,但只有人子耶穌,祂到地上來,遵行父神的旨意,完成所託付的事以後,又往天上去(四34,十七4,十六28),所以祂說這話是實在無疑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三13耶穌說:“沒有人升過天”,到底古時是否有人升過天?】 古時的以諾與以利亞都被神取去,不在世間,以利亞則很清楚地乘旋風升天。但以利亞乃是“升了天”,不再回來,並非“升過天”,又從天上回來。以利亞並沒有從天上回到世上來把天上的事情告訴人。主耶穌雖然住在人間,但他的心靈同時亦在天上。又,根據神學的解釋,在舊約時代神子多次“藉形自顯”,他曾自顯為亞伯拉罕所看見的天使,為雅各與之摔跤的天使,為摩西所聽見在火焚荊棘中的發言者,為約書亞所看見的大元帥等。他到地上來完成任務後,又回到天上去。所以只有他是“升過天”的唯一的一位。――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三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與人子被舉起來表意如何?】 答:古時以色列民在曠野怨瀆神和摩西的時候,神曾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許多人,當他們悔改認罪求摩西禱告神叫這火蛇離開時,神就命摩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杠上,凡被咬的人,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廿一5-9),耶穌乃引用這件事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其表意是蛇乃為罪受咒詛審判的標記,銅蛇被接掛在杠子上,預表耶穌受咒詛被舉起來(約八28,十二32,33)釘掛於十字架上,使罪人仰望祂就必得救(創三14,加三13,賽四五22,彼前二24),因信而得永生的盼望(約三16,36),是以舊約這事生預表乃在主耶穌身上全應驗了(注)。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六八題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三14~15】耶穌引用民21:4-9的內容說明了自己的救贖事工。出埃及的時候,以色列的百姓因在曠野埋怨神與摩西而被火蛇咬死,但凡抬頭看摩西掛在杆上的銅蛇者都能活命。這件事預表了基督將要掛在十字架上受死和凡信他的人都能得救。
──《聖經精讀本》 【約三15】道成肉身,讓世人得知“天上的事”(12節),目的是要人能“見神的國”(3節)。本節用了“信”(在本書出現98次)和“永生”(在本書出現17次)兩個新詞來說明這真理。人可以因信從耶穌得到永生 。 “信”這個字在聖經中不單指人在理智上對事實的承認,也指對人或事物的執著、持定、交托和信靠。因此“信”不只是頭腦的接納,更是心志上的肯定。“信祂的”是指信任基督把自己交托給祂的人。“永生”是重生了的永遠生命,今生開始,可以進到那永存的神國裡去。人與神的親密交通因信靠耶穌可以永續。──《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16】本節是全部福音要旨的縮寫,把福與禍,生與死的道路清清楚楚放在人面前,要求全人類作出抉擇。神的愛不只限於祂的選民,全球的人都包括在這愛裡。神把唯一的愛子“賜給”人類,不但道成肉身來到人間,還要祂為人的罪受死十架。人的道路因此不是滅亡,而是永生,因神要救一切信祂的人。 “滅亡”希臘原文作apollumi,不含喪失知覺或停止知覺活動的意思,因為犯罪受的滅亡的刑罰,是有痛苦知覺一直到永遠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可譯為:“神對世人的愛,足以使他交出獨生子”。永生是神所賜的新生命,並非指枯燥無味的生命得以延續。永生意味著本質上的豐盛潤澤的生命(10:10),隨著時間的流逝,信耶穌的人將會越來越多,並借著他得到更加豐盛的、嶄新的、充滿恩典的生命(1:16),但是不相信耶穌的人必會滅亡。“滅亡”(希臘語,��������� )內含“失去”(路15:4,6,8,9)、“死亡”(路15:17)之意。有人認為16-21節並不是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話,而是作者自身在神學上的思想,因為這裡的“獨生子”、“光”、“黑暗”等詞與緒論非常相似,看來這種想法較為妥當。
──《聖經精讀本》 【約三17】這一節說明了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的目的是為了拯救而不是審判。基督沒有定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的罪,這一事件也證明了上述觀點(8:2-11)。12:47節亦是如此。但耶穌再來時將會作為審判活人死人的“公義審判官”而出現(提後4:1,8)。 ──《聖經精讀本》 【約三18不信的人何以罪已經定了?】 答:聖經上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這句話的意思,乃是按時神的定旨,設立救法說的。信耶穌的人,已有耶穌替他擔當罪的刑罰,就免被定罪,而不信的人,就是他的罪,必要死在罪中(約五24,八24,十六8,9,三18,羅十四23),何況自從始祖亞當犯罪以後,全人類都是已經在罪孽之中,有了罪性罪根的存在,眾人都被圈在罪裡(創二17,三6,7,詩五一5,羅三23,五12,19,加三22),照著人的原罪地位來說,誰也逃不了罪的刑罰,必要經過最後的審判,不管是現在還活著的人,或是將來死去的時候,神的定旨不會改變,總歸人有罪已經定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三18~21】雖然耶穌並不是為了審判世界而來,但不信他的人已被定罪。這裡的“被定罪”(希臘語,���������)是完成時,表示在接受將來的實際審判之前,不信的人在其身份上已被定了罪。但相信基督的人不至於定罪,已出死入生了(5:24)。關於世界對“光”的否定態度請參照1:5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 【約三22主耶穌施洗】 問:約翰福音三章二十二節:「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裏居住施浸。」主耶穌在世時,祂自己給人施洗沒有?那個時候的施洗,是奉誰的名呢? 答:沒有。約翰福音四章二節說:「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祂的門徒施洗。」按凓聖經的教訓,當日大概沒有奉誰的名。這些事是沒大緊要的,我們的思想更好是關注那些屬乎基督的。――
倪柝聲 【約三22;一28;可一4;太三13施洗約翰是在伯大尼曠野施洗,還是在哀嫩?】 施洗約翰的施洗有幾次,各在什麼地方,是這條難題所要研究的。 一、約翰福音一章28節說,約翰施洗是在“約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聖經的小字告訴我們,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們要明白這時的伯大尼並非橄欖山下的伯大尼“村”。這個伯大尼乃是一個“地區”名稱。請看聖經地圖5,在右邊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區名,而在最西南處則有一個伯大巴喇城,該處是加利利、撒瑪利亞、比利亞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區中心,相信是一個重要市鎮,往來商旅必多。約翰在此施洗。實最理想。同時,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處施洗,當為極方便,而且人多來往。產耶穌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認識他而為他作見證。 二、約翰福音三章23節說,約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當然是第二次在第二個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聖經也說“因為那裏水多”。解經家認為約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為撒瑪利亞人(中南方的人),然後可能另一次在猶太地的曠野為猶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經家認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既然沒有來往(約四章9節),約翰不可能為撒瑪利亞人施洗。但,約翰為什麼要到撒瑪利亞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認為因為那裏泉水多,約翰利用該處為猶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與敘加相近。 三、約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據馬太、馬可、路加三福音所載,約翰在曠野施洗。但我認為約翰在曠野施洗應比上述二處為早,所以應列為“第一次”。 馬太與馬可都說: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顯然約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讀經的印象,只以為約翰是在“曠野”施洗,但曠野到底在什麼地方,則不知所對。 聖經地圖5,猶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猶太野”三字,多數人以為約翰是在約但河及死海西岸來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認為約翰是在耶利哥之東的野地近約但河處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現在耶利哥之東有一間“約翰修道院”,以紀念施洗約翰。 這樣看來,施洗約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猶太人都有機會悔改受洗。主耶穌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約翰福音一章所詳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三22~23】耶穌象施洗約翰一樣為人施洗,二人同時進行,但不久眾人都去了耶穌那裡(26節)。施洗約翰的反應不是妒嫉而是歡樂(29~30節)。他只是那開路的,預備人心迎接基督(28節);耶穌這從天上來的神子應為萬人接納(31~36節)。 撒冷的哀嫩位置不確定。有一說指在撒瑪利亞境內,那裡有水泉,接近約但河。──《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22~30】本文是施洗約翰在殉道前為耶穌所作的最後一次見證,其主旨如下:① 耶穌的權柄是從天而來的(27節);②
從今往後,施洗約翰的門徒也要見證基督(28節);③ 施洗約翰的使命已完成,而耶穌基督的事工將會更加活躍地進行(29,30節)。使徒約翰自介紹施洗約翰的這一番見證之後,再也沒有記錄有關他的事。這是為了更突出地刻畫救贖史的主人公基督。 ──《聖經精讀本》 【約三23】靠近撒冷的哀嫩: 亞蘭語和希伯來語的“哀嫩”意指“泉水”。可能此地有很多井水和溪水,但其正確的地理位置卻無從知曉。哀嫩可能位於撒瑪利亞地區,或撒瑪利亞與約但河的中間,那裡有很多泉水或溪水,非常適合施洗。 ──《聖經精讀本》 【約三27】領受的能力也是神所賜(參11~13節耶穌所說的領受見證的能力)。施洗約翰因為不是基督,不是從天上來的,他的施洗的工作也就受到局限;人不能因信靠他而進入永生。──《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29】耶穌是新郎,約翰是那朋友或者伴郎。一切過去被傳統宗教看不起的人,象稅吏和罪人,現在都有機會象新婦一樣得享天國的歡樂。基督的事工一定不斷增長,人只是來完成神的旨意(30節)。我們都應該為神國的擴展而歡樂 。──《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三31~36】沒有一個人,連施洗約翰在內,具有耶穌那無比的地位,只有祂才能賜神給人的永遠生命。凡是對耶穌的見證和祂所見證的神深信不疑(33節),象在文件上加蓋印章那樣堅定的人,就能從已握有萬有的主耶穌那裡領受永生;故意不信的必受當得的報應(參羅一18~32)。 “永生”是重生了的永存生命,不用等待到將來才得到;今生就開始,現在就握有,永不會失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有人認為本文還是施洗約翰的見證(NIV.Living Bible),但理解為作者本人的神學思想(16-21節)似乎更為妥當(RSV)。 ──《聖經精讀本》 【約三34】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 不可將這句話誤解為,聖靈只是沒有位格的能力。這句話只是強調了耶穌被聖靈充滿的事實。
──《聖經精讀本》 【約三35】(1三3)。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