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四章拾穗 【約四1】作神國的子民必須從神那裡得到重生,憑信心接受耶穌為主。本章進一步說明重生了的人有甚麼不同。1~26節指出這新生命會成為人裡頭的泉源,活潑豐富永不枯竭。這種新的有力生命也可從整個撒瑪利亞城的迅速改變得到證明(39節)。耶穌行的第二個神蹟,治好大臣的兒子,是憑信心可得新生命的一個生動證據(46~54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法利賽人: 指當施洗約翰興起時屬於大公會的法利賽人,他們開始注意到耶穌基督的名望要超過施洗約翰。自潔淨聖殿的事件(2:13-22)之後,耶穌就已成為他們監視的物件。 ──《聖經精讀本》 【約四1~42】1世紀初,巴勒斯坦被分割為南猶大,北加利利,中撒瑪利亞等區域<路3:1,地圖>。但當時的猶太人有個習俗,就是去加利利時不經過撒瑪利亞,而是繞過約但河東。這是由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之間的不和導致的結果(四4)。本文記述了耶穌打破慣例,途經撒瑪利亞的事件。
──《聖經精讀本》 【約四3】「他就離了猶太,又往加利利去。」 此處譯為“離了”的字只出現過一次,是很強的字眼,在別處沒有出現過。它說出一種確定而有意的決裂。──《摩根解經叢書》 耶穌暫時離開猶太,不是因為懼怕,而是祂的時候還沒有到(參七30),必須避免和法利賽人的衝突尖銳化(四1)。耶穌三年傳道的地方主要在加利利一帶,他每次去猶太地都引起宗教領袖的敵視和妒忌,要把祂除掉。 四本福音書中的前三卷,多記載耶穌在加利利的工作,《約翰》則著重記述祂在猶太地以及耶路撒冷的事工。──《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四4】「必須經過撒瑪利亞,」 這個“必須”也許是地理上的原因,但我想它有更深的含意。祂不走猶太人的道路,卻選擇他們所不願走的道路,以示反對他們不走這路的理由,反對他們的偏見與驕傲;也表示祂彌賽亞職分的包容性。──《摩根解經叢書》 “撒瑪利亞”指撒瑪利亞省,不是撒瑪利亞城。新約時代,猶太和撒瑪利亞是羅馬直接統轄的兩個省分。 猶太人憎惡撒瑪利亞人(四9;8;48;路九52~55),因為他們是自外地移居的異族後裔(王下十七24~41),血統和宗教都不純一。撒瑪利亞人的宗教信仰雖然也根據猶太傳統和摩西律法,但摻有外邦風俗,不為猶太人所接納。 從猶太去加利利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直道,一是繞道。直道得經過撒瑪利亞,繞道要先渡過約但河再北上。猶太人一向不同撒瑪利亞人往來(四9),去加利利寧可繞道(參《馬太》十九1注);但耶穌打破種族歧視,采直路經過撒瑪利亞,即使當地的人不接待,祂也不以為忤(路九51~56)。──《啟導本聖經註釋》 必須經過撒瑪利亞: 從猶大到加利利去,最好的捷徑是經過撒瑪利亞。因為繞過約但河東需要六天的時日,而通過撒瑪利亞則僅需三天。但是猶太人卻不走這條路,因自從北以色列被亞述滅亡以後,與撒瑪利亞人通婚,從此失去了血統與信仰的純潔性,由此導致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之間的反目,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一世紀(王下17:24,撒瑪利亞)。耶穌打破此慣例。這件事證明(demonstration)救恩超越了肉身的血統和國境(羅10:11-13)。 ──《聖經精讀本》 【約四4主耶穌離開猶太到加利利去,為何“必須經過撒瑪利亞”?】 這裏所說的“必須”,不是“地理”上的,乃是“心理”上的。因為耶穌有一救人的重要任務要在撒瑪利亞完成,所以他必須去一次。 由猶太北上到加利利,或由加利利南下到猶太,自古以來,有三條路可走: 一、西路。由加利刮之西,沿迦密山根南行。在主耶穌時代,他們要經過該撒利亞,約帕或安提帕底到呂大,然後上耶路撒冷。這條稱為“西路”,多為羅馬軍隊及行政人員和與羅馬政府有關的猶太人物才走這條西路。那些由大馬色到埃及去經商的駱駝隊,也走這條海邊大道。一般猶太人不喜歡走這條西路,因為要避免看見羅馬軍隊。 二、中路。由加利利任何地點均可南行抵撒瑪利亞,然後經敘加、伯特利,上耶路撒冷。猶太人不喜歡走這一條“中路”,因為他們和撒瑪利亞人素不往來(約四章9節),而且在撒瑪利亞地區可能無處住宿或購買不到食物,有時還可能遭受淩辱。但主耶穌這次由這條“中路”北上,為要拯救撒瑪利亞人。 三、東路。由加利利東行,過約但河,進入比利亞境內,沿約但河谷南行,再從耶利哥之東過約但河,然後由那條著名的“耶利哥大道”上耶路撒冷。該大道時有強盜出沒,但猶太人每年三次上耶路撒冷過節時,總是成群結隊走在這條“東路”上,平安抵達耶路冷。 傳道人應無人為的界限,亦無道路的選擇,隨上主安排,走遍各城各鄉。――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四5】敘加是亞蘭語,可能就是舊約所記的示建城,位於以巴路山何基利心山之間;二山遙遙相對,為舊約時代著名的山嶺。以色列人進迦南後,曾在二山
之間聽律法的宣讀(申十一29~30;書八33~35)。“那塊地”指《創世記》三十三19所記雅各從示劍人購入後來贈給約瑟的土地。約瑟的遺骸也移葬在此(書二十四32)。這地因此是屬於以色列人最早的聖地產業,撒瑪利亞人很看重這淵源。──《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四6】「在那裡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 “在那裡有雅各井。”有的譯本加注這樣的話,“希臘文作泉源”。井和泉源有顯著的不同。這婦人說到它的時候,並不是說泉源,她是說井。耶穌過不久說到祂所要賜的水的時候,祂說的不是井而是泉源。泉源與井之不同,乃在於泉源是活水的源頭,也就是說,有水不斷的湧上來;而井只是一個洞,儲存著靜態的水。──《摩根解經叢書》 道成肉身的耶穌,象人一樣,有人的感情和身體的需要(一14;比較來四15~16)。祂走了很長一段路,感到困乏。現在已到正午(原文作“第六點鐘”),是休息和進食的時候。──《啟導本聖經註釋》 午正: 有人認為,根據猶太時間法此時是午正,但根據羅馬時間法,認為是下午六時的看法比較妥當。其原因是:① 本福音書是在一世紀末,即羅馬文化定形于巴勒斯坦之時記錄的;② 一般情況下,人們習慣傍晚打水(創2四11);③ 撒瑪利亞人求耶穌住在那裡(40節)也暗示此時正是日落時分。 ──《聖經精讀本》 【約四7~26】與3:1-15形成鮮明的對照。在那裡,耶穌與身居高位的猶太人學者進行對話。在這裡,聖潔的耶穌卻與行為不端的撒瑪利亞婦人交談。可以說這一段描繪了聖與俗的相遇(encounter)。但引人注目的是,卑微的撒瑪利亞婦人卻比尼哥底母作出更敏銳的屬靈反應,並且更明確地認識到耶穌就是基督這一事實(19;29節)。除此之外,這一段經文還教導我們:①基督之博愛超越種族歧視;②關於禮拜的重要真理。 ──《聖經精讀本》 【約四8】門徒也沒有拘禁於當時的習慣,進入到撒瑪利亞人的城去購買了食物。
──《聖經精讀本》 【約四9】嚴格地說,猶太人應避開撒瑪利亞人,更不可以用他們的盛水器具喝水,免得沾染不潔。但耶穌不讓這些傳統妨礙祂與這些人接觸。這件事引起了門徒的驚異(27節),他們沒有說甚麼,因為單是與撒瑪利亞人談話不產生不潔的問題。──《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這裡,耶穌基督對待撒瑪利亞人的態度與差遣十二使徒時的態度(太10:1-42)有所不同。關於其原因詳見四4;太10:5,6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 【約四10】“神的恩賜”指活水。10~15節接上談論這水。耶穌借用從泉源中湧出的充滿活力的水來解釋從聖靈重生後的新生命,歷久常新,永止乾渴。“恩賜”的希臘原文為(),專指神賜的恩惠,人的贈禮不用此字。16~26節討論向那婦人要水喝的是誰,指出祂是那真正的教師,要將一切有關救恩的事告訴人(26節)。撒瑪利亞人也相信並盼望彌賽亞,相信彌賽亞就是《申命記》十八15~18所預言的“先知”,會來教導神的百姓。──《啟導本聖經註釋》 神的恩賜: 希臘語“������� ”意指“心甘情願的禮物”,就象保羅所說的,象徵“救恩”(弗2:8)。福音書中只有本文以這種意思使用此詞。活水: 指信耶穌的人所領受的聖靈(7:37-39)。關於神的恩典請參照<林後 緒論,關於恩典>。 ──《聖經精讀本》 【約四11】譯為“先生,井很深,您又沒有打水的器具,從哪裡得活水呢?”(共同翻譯),更能明確地表現原文的意思。 ──《聖經精讀本》 【約四14】就永遠不渴……成為泉源: 藉著基督,神的恩典是沒有限量的(1:16)。所以跟隨基督者不知疲倦,飽得神豐滿的恩典,天天營造新的生活(林後四15,16)。這是因為活水聖靈賜他們無止境的喜樂(羅1四17)。 ──《聖經精讀本》 【約四15】這婦人以為耶穌知道還有一個水源,比這古老偉大的雅各井還充沛:要是能給她,豈不省卻走遠路打水的麻煩。耶穌要婦人從物質提升到屬靈的層次,把話題從水轉到賜活水的神(16~26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四16~18】這婦人究竟有五個或六個丈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與現在的丈夫也不是合法的結合,因此和沒有丈夫一樣。婦人說沒有丈夫,可能一心想得到耶穌所說的永不枯竭的水,又不願回到敘加去把丈夫找來,才撒個大謊。婦人從耶穌的話看出祂是基督(19,29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看到婦人尚未領悟(15節),耶穌一針見血地指出她的罪。若沒有對罪的覺醒與痛悔,決不會產生對義的饑渴戀慕(太5:4,6),耶穌觸動婦人的傷處。
──《聖經精讀本》 【約四19】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 這句話表明婦人對自己罪惡生活的坦白與對基督的洞察力之驚訝與佩服。
──《聖經精讀本》 【約四20】“這山”就是基利心山(四5注)。撒瑪利亞人在山上自建殿宇,守逾越節、獻祭,以對抗耶路撒冷。到耶穌時代,這殿已拆毀,但撒瑪利亞人仍在原址附近禮拜。 耶穌告訴那婦人,祂得榮耀的時候,世人的敬拜不會再在這些已被毀和要被毀的聖殿中,而是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聖殿的敬拜徒具形式,沒有基督在其中;心靈的敬拜是以基督為中心,順服在神的旨意下。神是個靈,因此要求發自心靈的真誠敬拜。已重生的心靈,有活潑的水湧流出來(14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四20~24】婦人立即換了話題。這種行為大概是由於她想要避免令人羞愧的氣氛,但同時也表明了她相當關心耶穌所說的。──《聖經精讀本》 【約四22】不知道: 除了摩西五經外,撒瑪利亞人不使用其他聖經,因此他們對禮拜的基本精神非常無知。 ──《聖經精讀本》 【約四23】用心靈與誠實: 這句話警戒了假冒為善的和盲目而沒有實質的禮拜<可7:1-23,關於假冒為善>。
──《聖經精讀本》 【約四24】神是個靈: 這句話是新約聖經用來描述神的四種隱喻之一。其它三種是,“神就是光”(約壹1:5);“神就是愛”(約壹四8-16);“神乃是烈火”(來12:29)等。 ──《聖經精讀本》 【約四25~26】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據符類福音,耶穌並沒有從宣教初期就顯明自己是彌賽亞(太8:4;12:15;16;16:20),但本福音書自開始就通過門徒的見證(1:41)與基督自己的宣告(26節)公開耶穌就是彌賽亞這一事實。 ──《聖經精讀本》 【約四27】讀27~42節的記載,可以得到差傳工作的好示範。撒瑪利亞婦人現在有了耶穌所給的新生命,照著祂的吩咐(16節),把這驚人的消息傳給眾人(28~30節)。城裡有好些人信了(39節),他們親自接受耶穌的牧羊(40節),然後有能力去作見證,證明祂不只是他們盼望的彌賽亞,也是世人的救主(42節)。人心裡有了新生命就能和聖靈滔滔不竭的力量銜接,產生如長江大河滾滾不息的衝力,要把所得到的美好生命與生活四方見證傳揚。──《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四27~30】進城買食物的門徒(8節)回來之後看到耶穌正與一個婦人談話,不禁大吃一驚。因為當時的拉比們教導說,男子出了家門就不可與別的婦人談話,就連與妻子說話都不妥。甚至他們還教導說“與其將律法教授給女子,不如燒掉”;“若與女子談話過長,就會積惡德,最終將掉入陰間”。所以,門徒為耶穌的行為感到稀奇是理所當然的。這時女子就回城裡去見證耶穌(28,29節),雖然她品行不端,但有很多人聽到她的見證,就來到耶穌那裡(30節)。由此可知,該女子是多麼強有力地見證了耶穌(39節)。 ──《聖經精讀本》 【約四31~38】在撒瑪利亞婦人回城去見證基督的時候,耶穌給門徒講解了何謂真食物。這食物就是成就“父的旨意”(34節),“父的旨意”就是叫一切信基督的人得永生(6:39,40)。耶穌看到一個失喪的靈魂得救就甚喜樂,忘記了饑餓與疲乏(6節;32節)。 ──《聖經精讀本》 【約四35】收割的時候: 因撒瑪利亞地區的收割期是4月份,記錄本節經文可能是在12月份。“還有四個月”,可將它理解為從播撒種子到收穫莊稼需要很長時間,但拯救靈魂的屬靈收穫卻是緊迫的。舉目向田觀看: 耶穌似乎是把來到他那裡的撒瑪利亞人(30節)稱為“田”。莊稼已經發白,可以收割了: 這可能也是指好穿白色衣裳的撒瑪利亞人。他們聽到婦人的見證與耶穌的教導後就相信耶穌是世人的救主(39-42節)。故此,可以將他們比作天國所收割的莊稼。
──《聖經精讀本》 【約四36】撒種的: 指將神話語的種子撒在人心田的傳福音者;收割的: 指幫助人決志信主的工人。比如使徒保羅,他既播撒了福音之種(林前3:16),也帶領以拜尼土和司提反等眾多靈魂歸信了主,成為收割的工人(羅16:5;林前16:15)。 ──《聖經精讀本》 【約四38】耶穌差派門徒從祂呼召他們時便已開始。耶穌說“我差”,是又一次要門徒著重差傳。不過有關大使命的差派,要到第20章才正式記載(二十21)。 “別人勞苦”這句話中的“別人”,有的解經家說是指“先知”,因為門徒象收割的人,宣佈先知所預告的神的應許現已實現,神國已來臨;有的說是指施洗約翰和他的門徒,因為撒瑪利亞人的歸信,可能是他們所作預工的結果。更有說是指耶穌,因祂決定差派門徒出去,在祂自己預備好的泥土上工作。如果耶穌所說是指祂復活後教會的設立,那末“別人”更可指耶穌和全體使徒。一般都接受第一說。──《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四39~42】撒瑪利亞婦人的見證,來到耶穌面前的撒瑪利亞人聽了兩天的教導之後就確信了耶穌是彌賽亞。但後來,當他們聽到耶穌上耶路撒冷,就改變心意不接待耶穌(路9:51-56)。 ──《聖經精讀本》 【約四43~45】第1節已經說明了耶穌回加利利的原因。他在猶大地區越來越受歡迎,很有可能與宗教領袖發生衝突。他回故鄉是因為大凡先知在本族本鄉得不到尊敬,所以回到故鄉反而更為安全(可6:5,6)。鄉親們耳聞逾越節耶穌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就接待他(45節),但慢慢開始敵對他,甚至想要殺掉他(路4:16-30)。 ──《聖經精讀本》 【約四46】大臣的兒子得到醫治,是信心能賦予人新生命的證明。這位大臣可能是希律安提帕手下的要員。迦百農是個駐防城,耶穌在這裡還遇到一位羅馬兵營的百夫長,醫好了他的僕人(太八5)。──《啟導本聖經註釋》 大臣: 當初聽到耶穌誕生消息而想要殺害他的希律王(B.C.37-B.C.4)有諸多兒子。其中,希律安提帕(B.C.4-A.D.37)與希律腓力二世(B.C.4-A.D.34)作為分封王,各自治理著加利利與庇哩亞,以土利亞與特拉可尼(路3:1),本節的王指希律安提帕。迦百農是位於加利利西北下端的大城邑,耶穌在公開事奉初期,以此地為加利利傳道事工的根據地(4:13-17)。 ──《聖經精讀本》 【約四46~54】本文令我們聯想到醫治百夫長的僕人的神跡(太8:5-13 ;路7:1-10)。其他福音書只是在那些經文高度評價了百夫長的信心,本文則高舉了耶穌基督的權能。 ──《聖經精讀本》 【約四48】耶穌責備看到神跡才信的人。但大臣因接受耶穌基督的話語,得以目睹了神跡(50-53節)。──《聖經精讀本》 【約四51】正下去的時候: 從迦拿到迦百農大概有34公里。52節的“末時”,若是指羅馬時間下午7時,大臣可能是走了一晚上的路,在第二天淩晨碰到了僕人。 ──《聖經精讀本》 【約四54】第二件神跡: 耶穌雖在猶大地區行了許多神跡(2:23;3:2),但在加利利,除了在迦拿婚宴上所行的神跡(2:1-11),這是第二件神跡。作者通過表明大臣與其全家都信耶穌的事實(53節),再一次強調了他的神性。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