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約翰福音第六章拾穗

 

【約六1本章的主題可以“耶穌是生命的糧”概括。使徒約翰在這裡記敘了耶穌給五千人吃飽的神蹟,和祂是人類精神糧食的講道。雖然有許多門徒離開祂,但最親近的門徒仍忠心耿耿跟隨祂。全章結構嚴謹,一氣呵成,是上乘的敘事之作,也是耶穌為神的最佳見證,指出祂就是那“從天上賜下來”的糧(31節)。舊約所記天降嗎哪,只是以色列人曠野漂泊中養活身體所需,耶穌所賜的才是永生的糧食(4951節)。

耶穌這時已到加利利地。祂很可能是從迦百農渡海(參17節;四46),去到加利利海的東北岸。加利利海亦名革尼撒勒湖,因希律安提帕在湖的西南建城紀念羅馬皇帝提庇留,作為他轄區的首邑,因此加利利海也叫提比哩亞海。非猶太讀者比較熟悉這個名字。──《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比利亞海對面: 所指的具體地區是伯賽大(9:10)。這裡也是彼得、安得烈、腓力的故鄉(1:44)。 ──《聖經精讀本》

 

【約六1加利利海面積有多大?還有幾個名稱?】

答:加利利——意系圓圈,加利利海是一個談水湖(太四18),因其面積廣大,故稱為海,從東至西最寬處為十三公里,由南到北長為廿一公里,周圍共為五十二公里,最深處四十九公尺,低於海平面二百一十二公尺,除了上接下流兩處,環湖皆山,尤在海之東岸,有高達一千英里的高山,因時有狂風大作,使海浪翻騰起伏,為漁人所感困惑者(約六18,太十四24),加利利海在聖經中還有其他三個名稱:

①基尼烈湖——意系豎琴,或因基尼列地而得名,這是舊約時代的名稱(民卅四11,書十一2,王下十五20)。

②革尼撒勒湖——意系王子的花園,因在西南面有革尼撒勒之平原地而得名(太十34,路五1)。

③提比哩亞海——意系來自河神,因在海之西岸,有提比哩亞城而得名,為分封王希律所建,以紀念在位羅馬國第二個皇帝該撒提庇留而命名的(約六1-23,廿一1,路三1)。——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六1~71耶穌受到猶太人的敵擋,就回到加利利,並且在那裡也行了許多神跡(2)。本章只選取兩個神跡進行了具體描述:①一是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的神跡(3-15);②另外一個是,在水面上行走的神跡(16-21)。本章(22-71)也記錄了耶穌基督對五餅二魚的神跡所包含意義。 ──《聖經精讀本》

 

【約六3上了山……坐在那裡: 雖然有許多人為了病得醫治而來到耶穌這裡(2),耶穌似乎卻在醫治他們之前,先教導關乎天國的事情(可六34;9:11)。 ──《聖經精讀本》

 

【約六4逾越節與無酵節同時,所紀念的不只是以色列人逃脫埃及奴役,也志念他們抵達迦南後首次吃到當地的糧食,從此不再降嗎哪(參書五1012)。耶穌在這時行神蹟,要人明白祂能賜永生的糧食。──《啟導本聖經註釋》

         只有這次逾越節,耶穌沒有上耶路撒冷。作者似乎是為了連接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與五餅二魚事件才記錄這一節。請比較太226-29節與本章53-58節。 ──《聖經精讀本》

 

【約六5~7腓力是一個非常現實、有心計的人(14:7-11)。雖然如此,卻沒有懷疑耶穌是彌賽亞這一事實(1:43-46)。要注意,耶穌試煉腓力是為了操練他的信心。 ──《聖經精讀本》

 

【約六5~15五餅二魚神跡是本福音書所記錄的第四個神跡,是跨時代的重大事件。福音書的作者都以這一件事為分水嶺,將基督的生涯分成兩大部分。從公開事奉初期到五餅二魚神跡,耶穌的聲譽不斷升高 ;但從五餅二魚神跡之後他的名望卻逐漸下降。僅從四福音書的記錄看,也足以見得這件神跡深遠意義(14:13-23;可六30-46;9:10-17)。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探討五餅二魚的神跡所蘊含的意義:①此神跡顯明了耶穌就是彌賽亞,當時的猶太人相信彌賽亞到來時,神會令其僕人準備海鮮與肉類擺設宴席。也有人相信彌賽亞會將櫃裡的嗎哪賜給忠心的人(133,34,2:17)。②這神跡充分表現出了耶穌的慈悲。耶穌受撒但的試探時,毫不猶豫地拒絕將石頭變成食物(4:3,4),但為了饑餓的眾人,卻毫不吝嗇地使用了自己的能力。③這件神跡也表明耶穌就是生命之糧(35,51)。 ──《聖經精讀本》

 

【約六65節的問話只是一個試驗,耶穌對形勢有完全的把握。祂要門徒在此刻思念更高一層的精神糧食(參四32)。──《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7二十兩銀子約為當時一個工人大半年的工資。即令有這末多錢,也不夠那許多人吃飽。腓力的回答毫無信心,他在這場試驗中悲慘地失敗了。──《啟導本聖經註釋》

         二十兩銀子的餅: 腓力計算得很快,但他不知該如何衡量基督的能力。 ──《聖經精讀本》

 

【約六79這些是門徒的回答。意思就是說,不要說我們根本沒有二十銀子,就算有,在此時此地也一點作用都沒有。我們現在所能有的只是五餅二魚,對於眼前的需要也不發生作用。事實確是這樣,他們沒有辦法解決這樣大的需要,人的所有並不能供應人的貧乏。──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六8~9連門徒身上也沒有帶食物。 在福音書作者中,只有使徒約翰寫明瞭五餅二魚從誰而來,彰顯基督榮耀的器皿是由當時受大人輕視的孩童提供。 ──《聖經精讀本》

 

【約六9“孩童”的希臘原文paidarion可指男童或女童,常用來指小奴。“大麥餅”為貧苦人家的食品。“魚”的原文為opsarion,指魚幹或醃魚,用作吃麥餅的調味食品。──《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10草多: 記錄這件神跡時,作者或許記起了詩23:1,2。馬可在馬可福音書中也寫到,耶穌吩咐眾人坐在“青草地上”(可六39)。若這種推測合理的話,這件事可以說是暗示了10:11,30所出現的“耶穌是我們的好牧人”。“約有五千”,僅男子就有五千(14:21), 而其總數大約有兩萬。 ──《聖經精讀本》

 

【約六1013五千人不是小,五餅二魚又確實是太少的供應,但不在乎人數有多少,能作供應的又有多少,只在乎主的祝福。主的祝福就說出了那是主要作的事,主既是要作那事,主的大能就在那事顯出來,主的大能一顯出來,人的難處就解決了,人的貧乏也就停止了。

  問題就在這個祝福的人是誰?誰有這樣的大能帶出神的祝福來呢?舊約的先知以利沙也作過類似的事,但規模是小了些,不能與這個相比。能與這相比的,只有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的經歷,那時是神在供應祂百姓的需要,現今也是從神那裡來的供應眾人的需要。──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六11耶穌把餅與魚“分給”眾人,祂是那賜糧食給人類的主。──《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11~12祝謝: 包含著感謝祝福與祈願的意思。隨著他們要的……他們吃飽了: 熟知聖經的讀者看到這句經文,就可聯想到前人所說的:“他使心裡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裡饑餓的人得飽美物”(107:9);“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3:5)。免得有糟蹋的: 關於這句話所隱含的屬靈意義請參照路9:17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

 

【約六12這是四本福音書中唯一的地方,說明收拾零碎的理由:免得有糟蹋。我們應愛惜神為人的生活預備的一切,不可有奢侈與浪費。主基督在《啟示錄》中警告世人,末世會有侈糜之風,要信徒警惕(啟六6)。──《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雖然這認識還不夠接上主就是神的兒子,但是已經接上了神在申命記中所應許的“那先知”,也就是承認這稱為耶穌的人是彌賽亞,是基督。這一個承認使他們聽從了主的吩咐,雖然他們這一個認還不能說是出於裡面的認識,但是也給主製造了機會向他們流出祂的豐富。──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先知”指《申命記》十八15所說的那位象摩西一樣偉大的先知,也就是彌賽亞(參一21注)。在群眾心目中,耶穌也是“以色列的王”(15節,參一49)。──《啟導本聖經註釋》

         那先知: 18:15預言到神要興起一位像摩西那樣偉大的先知。 ──《聖經精讀本》

 

【約六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他們的心思是這樣想,若是這先知來作主,憑著祂的能力,脫離羅馬人的手就不是難事,而且天天從祂那裡得供應,那真是好得無比。但是主耶穌的路並不是這樣走的,祂在神的旨意中是要作王,只是並不需要透過人的手來作成。人是根據人的需要來作事,主卻是根據父的定意來行走。所以祂離開了眾人,獨自到山上去禱告,祂絕不作根據人的需要去滿足人的事。

    祂的門徒搖船渡海要到迦百農去,主在大風暴的黑夜裡在海面上行走,到了門徒那裡,叫門徒得了安慰,也在那時澄清門徒對祂的認識(參可六4752),讓他們明白祂是神的兒子(參太十四2233)。他們不像眾人那樣,以物質的好處作為跟隨祂的基礎,而是清楚的明白祂是以生命來帶進祂的國度。──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耶穌不要人的擁戴,寧願等待神的時候。群眾要祂領導反抗羅馬政府,尋求猶太民族的獨立;但耶穌拒絕了,離開熱情的群眾,獨自退到山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獨自退到山上去了: 耶穌行完神跡後,耶穌常常退到寂靜的地方去(1:35;5:16;12),這是為了抽出時間禱告。雖然作者沒有記錄其禱告的內容,但查看17:1-26;239,42就可得知,其主要禱告內容大概是要順服天父的旨意。 ──《聖經精讀本》

 

【約六16~21只有路加福音沒有記錄耶穌在水面上行走的神跡(四福音書對比表)。這是約翰所記錄七個神跡中的第五個。有趣的是,福音書的作者們都將這件事記錄在五餅二魚的神跡之後。我們可以將這些事件與以色列的出埃及,以及曠野生活相比較, 而這裡則根據本章的事件發生順序來進行了以下比較。關於詳細內容請參照太14:24-33的注釋。 ──《聖經精讀本》

 

【約六18加利利海天氣變幻,常會發生風暴。參可四37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19加利利海東西兩岸最闊處不過十一公里。門徒此時沿海岸向北行,搖櫓行了約五公里。耶穌在海面上走。有些解經家認為“海面”也可譯為“海邊”,因為亞蘭文中的al(在上面)常有“在旁邊”的意思。可是本節中清楚指出耶穌“漸漸近了船”,明顯是走在海面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19門徒在加利利海搖船搖了十里多路,便看見主耶穌行走在海面上,到底加利利海有多長多寬?加利利海另有什麼名稱?】

    加利利海東西最寬處為十三公里,南北長廿一公里,周圍共五十二公里,最深處為四十九公尺。加利利海比地中海低二百一十二公尺(以上是根據以色列政府公告抄錄)。中文所說“十裏多路”原文乃是“廿五或三十個司他地安”sTADION(而au),每一“司他地安”約等於中國的六十丈。

    門徒看見主耶穌行在海面時約在加利利海中央。

    加利利海還有其他四個名稱:

    一、力利利海(GALILEE),加利利意即圓圈。這是羅馬政府官方的稱呼。

    二、基尼烈湖(CHINNERETH)。這是古時的名稱酬(民三十四章11節;申三章17節;書十一章2節;王上十五章20節)。

    三、革尼撒勒湖(GENNEsARETH)。意即王子花園,這是當地老百姓的羅馬時代稱呼(太十四章3節;路五章1節)。

    四、提比哩亞海(TIBERIAS),因海之西有城提比哩亞而得名,該城因紀念提比留皇帝而建(路三章1節;約六章23節,二十一章1節)。這是羅馬人與歐洲人的稱呼。

    今日複國的以色列,仍沿用古時的稱呼,稱加利利海為基尼烈湖(KINNERET),並且解釋謂這名稱源出於“KINNOR”,意即“豎琴”,因加利利海形狀似豎琴。又謂加利利海水被風吹動時,海浪有聲,聲似豎琴。又說,神所創造的有七海,只有加利利海使他最滿意雲。――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六22~25眾人常常固執地想逼耶穌作王(8:27-9,彌賽亞思想的展開)。──《聖經精讀本》

 

【約六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神蹟”的含意不是單指著神奇的事,而且有“記號”的意思。也就是說,神蹟就是神兒子的記號,看到這記號就該知道這是神的兒子。眾人不是因著認識神的兒子而跟隨祂,所以主才很不客氣的說了這麼重的一些話。

  主是父神所印證的那位賜人有永生的人子,主在這裡又再一次指出祂與神的關係,祂是神的兒子,是神授權給祂把生命賜給人的。人的生命受限制,叫人只注意屬地的滿足,和使人得屬地滿足的原因,因此人的眼睛很難離開屬地的事物而專注在屬天的生命。可是忽視了屬天的生命,人沒有可能得著真正的滿足,因為洧屬天的生命,人的自己也要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消逝,何況屬地的滿足只能停留極短促的一瞬,也如同人的生命一樣成為無有。──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從本節到59節的主題是講從天上來的糧食。耶穌是“生命的糧“、是道成肉身,也是賜生命的主(3740,48,58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若這些人明白耶穌所行神跡的真正意義,就不會提出那般無理的要求(15)。 ──《聖經精讀本》

 

【約六26~29在這一段經文中,耶穌試圖糾正眾人誤認自己是政治性彌賽亞。 ──《聖經精讀本》

 

【約六27這分別不在食物的“必壞”或“存到永生”,而是在接受的人身上所產生的效果不同。人應為永生的食物勞力。參四1314喝了會再渴與永遠不渴的水。唯有耶穌能賜永生的水與糧。──《啟導本聖經註釋》

         人子是……所印證: 這句話引起了多種解釋,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以下幾種:①意味著耶穌為神所擁有,即是蒙神所愛的獨生子。②耶穌是神所證實的。③正如當時的猶太人在無瑕疵的祭物身上蓋了印一樣,耶穌也成了無瑕疵的犧牲祭。上述見解皆可接受。 ──《聖經精讀本》

 

【約六28神的工是可以為靈魂賺得永生食物的工,不同于為肉體生存而作的勞動。──《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28~29神的工: 神為了犯罪的人類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來作救主。因此,人所當作的是相信耶穌基督。已經相信的,當盡最大努力使不信的人相信,這是我們應當作的。所以我們把基督吩咐門徒傳福音的命令(28:18-20;115-18)稱為大使命。 ──《聖經精讀本》

 

【約六29「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

    人實在很不容易脫離現實生活的轄制,人的愚昧叫人只看見神蹟,卻看不見主,以人的事物代替主。主明確的告訴那些人,必須要信神所差來的29),然後才能進入神的工作。但是人的心思既給吃喝的事所黏住,就沒有辦法領會神的心意,結果還是停留在屬地滿足的追求裡。──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人唯一能夠做而又為神接納的“工作”,就是相信基督(弗二9;約壹三23)。耶穌提出應該用對基督的“相信”來代替憑“工作”也就是“善行”得救的觀念。──《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2939從主的所說和所作,很明顯的表達了兩件事實。一件是主耶穌是父神所差到地上來的兒子(參29),祂就是神的兒子,祂到地上來是要作成神所要作的事。另一件是主所要作的都是父的定意,等別是要藉著死,廢去掌死權的摩鬼,藉著復活彰顯生命,以復活的生命打破死的限制(參39)。死亡的限制不存在了,虛空對人的轄制也就停止了。──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六3031猶太傳統相信彌賽亞來後會再賜嗎哪。眾人的意思大概是:摩西用“天上賜下的糧”供應一個民族達40年;耶穌若是彌賽亞,應該有本領行摩西更大的神蹟。──《啟導本聖經註釋》

         眾人的要求表達了希望耶穌就是彌賽亞的心情。若此時耶穌再行神跡給他們看,他們會認為耶穌是政治性彌賽亞,而熱烈地追隨他。 ──《聖經精讀本》

 

【約六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

    他們的心裡仍舊是思念著可吃的食物,還是為了要得著食的。──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六3233在主說的這話裡,有兩件事要注意,頭一件是表明在時式上,賜嗎哪是過去發生的,而賜真糧是神現在要作的。另一件是嗎哪只是維持當時的以色列人的肉身生命,並且不是從天上來的,而真糧是神現在要把屬天的生命賜給全世界的人。所以嗎哪是預表維持人生命的食物,神的糧卻是神的兒子,是祂自己來作人的生命。──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當日的嗎哪乃神(不是摩西)所賜;今天,神要把“天上來的真糧”藉著耶穌賜給人。這真糧就是永生,比嗎哪不知重要多少倍。──《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32~36重新解釋了27-29節。若仔細推敲這些話,就可推導出耶穌就是神這一事實。即耶穌賜給人們永生的食物(27)和天父賜真糧給人(32)是同樣的話。耶穌這樣將自己和神視為同等,但眾人尚未明白這一點。 ──《聖經精讀本》

 

【約六34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 這句話令我們想起屬靈上無知的撒瑪利亞婦人的要求(4:15),但她還是領悟到自己所見的耶穌是彌賽亞,並給城裡的人作了見證,使許多撒瑪利亞人一起來到耶穌面前,並相信了他(4:39-42)。但這些人雖然目睹了耶穌的神跡,還是離開了耶穌(66)。 ──《聖經精讀本》

 

【約六35“生命的糧”乃賜永生的食物(33),只要信便可以得著(47,51)。耶穌說祂就是這生命的糧,為本書所記七次向人宣示祂是誰的第一次(八12;九5;十9;十14;十一25;十四6;十五1)參出三1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就是生命的糧: 這句話是本福音書所記錄的“我是……”的第一個宣言。與27節經文相比較,耶穌似乎陷入了自我矛盾。耶穌剛剛說完自己會賜下生命的糧之後,馬上又說自己就是生命之糧,這難道不矛盾嗎?事實上,我們當注意27,35節的話語都在表現道成肉身之奧秘。若我們可以毫無疑慮地接受“太初有道……道就是神”(1:1)的話語和作者“道成了肉身”(1:14)的見證,就可以理解27,35節所指的是什麼。亦即耶穌雖是從太初就存在的神,卻成為肉身來到了這世界。 ──《聖經精讀本》

 

【約六36只有靠著信心才能吃到生命的糧(29,35)。 ──《聖經精讀本》

 

【約六37這句話概括了神的主權的選擇與呼召,以及聖徒自發性的信仰決志。 ──《聖經精讀本》

 

【約六37~40這裡重複了35節“邀請得到生命之糧”的信息。來到生命之糧耶穌面前的,不會受到歧視(37)。他們因吃了生命之糧,在末日會復活(39,40),並且得到永生(40)。 ──《聖經精讀本》

 

【約六38~39每當需要顯明自己的神性時,耶穌都強調他是神所差來的這一事實(39;4:34;5:30;7:16,18,29;8:16,29,42;12:44,45)。在此使用的希臘語動詞(������  )就具有“委任”的意思。這樣一來耶穌等於是在宣告,他從父那裡得到救贖事工的所有權柄(13:3;28:18)。希伯來書強調耶穌是神所差來的,將耶穌稱為“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3:1)。差我來者的意思: 可以扼要為以下三點:①完全拯救蒙揀選的人;②他們要復活;③他們要得到永生。末日: <摩 緒論,耶和華的日子>。 ──《聖經精讀本》

 

【約六3940信的人必在基督裡蒙保守直到那日。得著主所賜永生的人,能象祂一樣戰勝死亡 。──《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41~51耶穌一說他是從天而降的(38),馬上就遭到了猶太人的敵擋。當熟知耶穌身世的人私下議論時,耶穌重複了先前所講的教訓,其內容大同小異。但耶穌似乎用更加強硬的語氣,強調自己是生命的糧這一事實。 ──《聖經精讀本》

 

【約六44最終的救恩,甚至在生活中最小的事上也都有神的恩典,這對軟弱無知的人們來講,不愧是偉大的福音。 ──《聖經精讀本》

 

【約六45~46正確掌握聖經知識的人必會來到耶穌面前。請與5:39,40相比較。先知書: 耶穌引用舊約來為自己作見證(54:13,14)。惟獨從神來的,才見過神。神是靈(4:24),誰也看不到他,但看到基督的,就等於看見了神(14:9)。當然,我們現在不能看到他,但我們卻愛他,信他,且活在說不出來的,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之中(彼前1:8)。我們不是因為看見了而信,乃是因為信了而看見。藉著相信基督,其罪得赦免,即清心的人必會看到神的榮耀(5:8)。 ──《聖經精讀本》

 

【約六47信的人有永生: 這是貫穿全文的核心主題(3:15,16,36;5:24;20:31)。 ──《聖經精讀本》

 

【約六49~50曠野中的嗎哪與生命之糧,其效力與結果有天壤之別。嗎哪得天天吃,但生命之糧只需吃一次;吃嗎哪的人終不免一死,但吃生命之糧者卻永遠不死。這是舊約的祭物與逾越節的羔羊基督的區別(9:12-14),同時是耶穌的大祭司職分與舊約中的大祭司職分的不同(7:27,28)。 ──《聖經精讀本》

 

【約六51“肉”指耶穌道成肉身,作我們生命之糧(一14;六31)。人的肉體要吃要飲來維持生命,我們的靈性也要領受基督的身體(祂自己),才能得到永遠的生命 。──《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句話引起了激烈的爭論(52)。當從屬靈意義上理解生命之糧就是耶穌的身體這句話(63),但靈性上無知的猶太人未能領悟這一點。 ──《聖經精讀本》

 

【約六52猶太人彼此爭論說: 使用在這裡的希臘語(��������  ),也可解釋為“爭戰鬥毆”(4:2)。因為猶太人所聚集的地點是會堂,可推測發生過激烈的爭辯,而不是打罵。這就暗示了在猶太人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在支持耶穌。 ──《聖經精讀本》

 

【約六52~59為了解除自己的身體就是生命之糧這句話所引起的爭論(52),耶穌繼續關於生命之糧的講論。其內容與聖餐時的教訓(226-29;14:22-25;22:17-19)相仿。本福音書省略了對聖餐所賦予的意義,只記錄了耶穌為門徒洗腳的事件與關於聖靈的長篇講論(14-16),以及代禱(17)。為了避免重複,作者可能是一邊回想基督所說的話,一邊記錄了關於聖餐的教訓。 ──《聖經精讀本》

 

【約六53人子的肉……人子的血: 猶太人熟知人子,人子會以嗎哪擺設宴席(5-15),但卻是有生以來第一次聽到人子讓他們吃自己的身體與血。何況,對猶太人來說,喝血是違背律法的(7:26,27;19:26)。律法上說喝血的必會死,而耶穌卻說,只有喝他的血才能得生命(54)。 ──《聖經精讀本》

 

【約六53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是什麼意思?】

答: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猶太人本來是禁止吃血的(創九4,利十七10-14),所以他們對於主說這句話的意思,感到更加驚異莫名,甚至已經彼此爭論起來(六52)。這裡吃與喝的言詞,是一種寓意性的說法,基督原是道成肉身的人子,是從天上下降下來的生命靈糧(約一14,六51),祂是要人領受存在心裡(申八3,耶十五16,結二8),所謂吃主的肉,就是要信服聖子成了人的意思,喝主的血,就是信服祂在十字架上受死贖罪的意思,因著祂的死,而給人獲得了屬靈的真義,那就是永生的生命(約六5354),祂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六55),由上述可知乃是顯明指為靈魂真正可吃可喝的糧食,自然不是血肉可以吃喝了。這一段的教訓,不是論到吃聖餐的意思,因為當時耶穌尚未設立聖餐,但是以後的聖餐也是表明有此同樣的道理在。——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六53~54讀經拾遺第七題  吃人子的肉和喝人子的血】

【問】

    約翰六章53~54節說,「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請問,到底甚麼叫做「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呢。為甚麼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永生?

【答】

  需要有智慧和啟示的靈

    約翰福音六章是,啟示人得永生之路的一章;除非蒙神啟示,否則就會覺得,「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

    當日親眼看見五餅二魚喂飽群眾之神蹟的人,雖然為數不下五千人,但是除了少數門徒之外,都知難而退。所以要知道「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的真意義,不是靠人的聰明,乃需要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祂(弗一17)。並知道祂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啟示「子」是得永生的道路

    雖然父神是源頭,是永遠的生命,但是,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所以若不借著子,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參照約十四6下半)。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生命(永生),真理(實際)」(6上半)。子是要叫人得著永生的唯一道路,也是一切的實際。「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所以這裡不是說,「吃神的肉,喝神的血」;乃是說,「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

三 啟示「子」如何叫人得生命

    主耶穌事先用五餅(餅是豫表主的身體),和二魚(豫表寶血的救贖和見證),喂飽眾人,啟示主為要拯救我們,重生我們,祂必須經過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死而復活,升天等的過程,纔能成為賜生命的靈,叫人得永生。大麥餅表徵祂的身體,擘開表徵祂為我們捨命,肋膀為我們受紮傷,死而復活,成為生命的分賜和繁殖;五個大麥餅的零碎,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說出生命的豐富,無限的分賜和繁殖。魚表徵為要使人得永生,必須先有寶血的救贖;「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然而,五餅二魚的神蹟,在當時只讓眾人吃飽,並沒有使眾人認識基督的救贖,所以只好更進一步說明,祂自己纔是真正的生命之糧(約六48),祂將要為我們捨命流血,成功救贖,好叫我們吃祂,喝祂,與祂有生機的聯結,得著永遠的生命。

四 不是肉體,乃是靈

    人最大的缺點,乃是肉體的反應太快,甚麼都往肉體的需要去判斷,解釋,領會;卻未曾看到屬靈的一面。所以經上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參照申八3;太四4;路四4)。人因為尚活在肉身中,凡事都容易受看得見的物質之迷惑。保羅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神是靈,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參照約四24;一18)。人除非用靈和真,就不能拜得著祂(參照約四23~24)。照樣,永生就是神自己,是不能看見的,卻是永遠的。因此主耶穌所說,「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當然也不是指著物質的肉和血。當日的猶太人因為不認識這話,所以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吃呢(約六52)。同樣,今日有許多基督徒也不太清楚,甚麼叫作,「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有人讀到林前十一章23~26節就說,在擘餅聚會中,當我們用信心領受主所祝福的餅杯,那物質的餅和葡萄汁,就在進我們口中的那一剎那,會轉變成為主的肉和血。這樣的解釋,仍然是出於人的迷信和思想,邏輯;解釋的很牽強。

    其實並不用我們解釋,爭論;聖經,就在約翰福音第六章裡,已經給們正確的答案了。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的話,把生命和寶血的救贖;客觀的真理,事實,呈現給我們。更有使徒彼得的話,「主阿,你有永生的道(話),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太十六15節,彼得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約六68~69);他呈現給我們一條能讓客觀的真理,成為我們主觀救恩的路。基督的話,和我們的信心,就是一切問題的答案。叫人得著永生的乃是賜生命的靈;而祂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賜生命的靈,就是永生。當我們用信心,相信基督的話,接受話,就是蒙救贖得永生。

  基督的話和我們的信心

    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是福音(參照弗三3~8)。而經歷基督,得救,享受救恩的豐富,不可缺的途徑,條件,或鑰匙,是基督的話和我們的信心。

    經上說,「可見通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又說,「你們蒙了重生……是借著神活潑常存的話……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話」(彼前一23~25)。也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再加上,「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從以上的經節,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福音,救恩,重生,得永生,聖靈的內住,都離不開基督的話,都要借著基督的話。而讓基督的話,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內容,實際,是信心,是用信心與我們所聽見的話調和(參照來三2)。

  擘餅聚會

    各種聚會中最重要的,是擘餅聚會。是舊約逾越節的實際,內容,和形體。擘餅,喝杯,就是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擘餅聚會也是主的命令。「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參照可十四22~25;路二十二16~20;林前十一23~26)。擘餅聚會中,我們要紀念主(林前十一24;紀念祂的身體為我們裂開,紀念祂為我們捨命流血,紀念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忍受苦難;紀念祂立約的血,也紀念祂為我們成功了救贖,紀念祂從死人中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紀念祂升上高天,得了榮耀尊貴,紀念祂是教會的頭,紀念祂是我們的生命,紀念祂再來的應許,並等候祂的再來等等);表明祂的死(林前十一26),直到他的再來。

  ()紀念主的死呢;還是,吃、喝、享受主呢

    有人說,「祂死是……只有一次」(羅六10;參照來十10),如今祂已經復活了,成為賜生命的靈,所以我們不必再紀念祂的死,祂的十字架,祂的受苦;而應該歡喜快樂,吃、喝、享受主就好了。雖然我個人也很注重及贊成享受的一面,但我無法贊同,十字架已經成為過去,不必再紀念祂的死,和受苦。就著客觀的事實,基督為我們已經成功的救贖而言,十字架的苦難,基督的捨命,流血,受死,都是只有一次,都已經過去了。但是就著信徒的救恩,主觀經歷而言,都是現在,且永遠不會成為過去。

  ()永遠的十字架

    保羅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參照一17~18;加六1214;弗二16;腓二8;西一20,二14;來十二2)。主是「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原文)」(啟十三8),雖然已經復活升天,但是經上說,祂「像是被殺過的」(啟五6)。在新天新地,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之前,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啟二十14);表明不再有罪,審判,定罪,和死亡的問題。但坐寶座的,還是羔羊(參照啟二十二3);表明基督為我們死的功跡,在聖徒的感謝,頌贊裡永遠不會被遺忘。

  ()十字架是進入至聖所必經的途徑

    以舊約會幕的圖畫來說明,要進入聖所,至聖所之前,先要經由祭壇和洗濯盆。那屬靈的涵義就是十字架和基督的審判與光照。雖然在新約時代,「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9~20),但若不是借著祂的十字架對付我們的肉體,世界,舊人,怎能把心思放在靈上,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呢。經上豈不也這樣說,「因為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麼。舊人不脫去,怎能穿上新人呢(參照弗四22~23;西三9~10)。在主觀的經歷方面,我們必須取用主已經為我們成就的,同釘十字架客觀的事實,轉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參照加二20,六14),先除去心上的帕子,纔能逗留在至聖所施恩寶座前,敞著臉,觀看主反照主的榮光,吃、喝、享受祂(參照林後三17~18)。難怪主一再地告訴我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十38;可八34;路九23)。

  ()紀念主為我們捨命流血,表明主死的果效

       1、愛的激勵

    在擘餅聚會中紀念主,紀念祂為我們捨命流血,一同來表明祂的死,會叫聖徒們感激主的愛,祂為我們所成就的,這麼大的救恩。叫我們愛祂,願意聯與基督的死,聯與祂的復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凡是被愛激勵的聖徒,就會受神的慈悲感動,願意「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願意自動把自己獻在祭壇上,作祭物,是奉獻,也是取用十字架,「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這就是真正紀念祂的死。

       2、與祂同死纔與祂同活

    經上說,「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六8);「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羅十四7~9;參照林後五14~15);「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我想只要讀以上的經節,就已經夠清楚,信徒在擘餅聚會中,同來紀念祂,陳列祂的死,那結果,就是引領我們,主觀經歷,與祂同死,並與祂同活。

       3、同活纔能吃、喝、享受主

    同活叫我們不單獨行動,凡事隨從靈而行。「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使基督因你們的信,安家在你們裡面」(弗三17);我們也住在祂裡面,享受生命的供應,主說,「你們若住在我裡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7~8)。

       4、享受主能叫我們活出主

    信徒享受主的結果乃是,「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因我活出基督)」(腓一20~21)。並且叫我們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使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參照腓二15~16)。

  ()等候主的再來

          「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6)。

    擘餅聚會是信徒的見證,也是信徒的生活。主要我們紀念祂,是要我們為祂而活,與祂同活,活出祂,彰顯祂,促進祂的再來。

    紀念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祂同活(帖前五10)。叫我們蒙保守,珍重這麼大的救恩(來二3),殷勤操練敬虔(參照提前四8),操練魂的救恩,心意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4)。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並且成為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來十39)。這樣的人纔是儆醒謹守,等候主再來的人(參照帖前五6)。這樣,能叫我們作得勝者,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啟十四4);必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

  結論

    神是生命的源頭,神也是愛;神愛世人,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但是在人的罪問題沒有解決之前,公義的神不能拯救我們。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所以神就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我們捨命流血,成功了救贖。既然借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使我們靠著祂的血稱義(羅五9),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21)。所以,人子的血是為得永生必需之手續。所謂的「喝人子的血」,並不是喝物質的血,而是借著我們的信心,相信基督的話,祂為拯救我們流了寶血,取用寶血的果效,好叫我們免去神公義的審判,夠資格享受永生。

    另一面,神為著要釋放永遠的生命,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升天,成為賜人生命的靈,纔能進到信者裡面作生命。經上說,「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耶穌的話成肉身從死裡復活,是叫我們重生得永生,必需的過程。所謂的「吃人子的肉」乃是指著,藉我們的信心,相信基督的話,相信他的救贖,接受生命之靈(參照羅八2;林前十五45)說的。在經過這個過程之前,即使主向我們說話,仍不能叫我們得永生。所以經上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原文是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聖靈,因為耶穌尚未得榮耀(聖靈是自有永有的神,不可能那時還沒有,只是那時耶穌尚未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所以能賜人生命的那靈的條件還未成就)」(約七39)。這段經節很清楚的指出需要經過一道手續。「那靈」,不只是神的靈,聖靈,也是基督的靈(參照羅八9)。「那靈」,不只有神性,也包含著話成肉身,成為人子的耶穌完美的人性。主所說,「吃人子的肉」,就是接受這位具有神性,及人性的基督的靈,也就是那靈說的。我們如何能接受「那靈」呢。無他,就是信基督的話。信就是接受。當我們聽到基都的話,尤其關於祂為要成功救贖,祂的身體為我們擘開,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立了新約等的話,用信心,感謝,和讚美的心,接受到我們裡面時,這些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接受話,就是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叫我們得生命,被聖靈充滿。主耶穌說,「因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吃祂,喝祂,心被恩感歌頌祂,與祂同活,活出基督,彰顯基督,這是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擘餅聚會。── 黃共明《讀經拾遺》

 

【約六54吃我身體,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耶穌並不是為了破除“不可喝血”的律法才說這句話,他只是為了說明自己就是生命的根源。事實上,律法也說血中有生命或者就是生命本身(9:4;17:11,14),因此若像36節注釋所說的一樣,53-56節的動詞“吃”,“喝”的屬靈意義看作是相信基督的行為,就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即“你們若相信為了拯救你們而獻上身體、流下鮮血的我,就可以得到永生”。 ──《聖經精讀本》

 

【約六56這句經文顯示了基督與聖徒神秘的屬靈聯合。 ──《聖經精讀本》

 

【約六57生命之源泉的父給兒子生命的能力,因此凡吃生命之糧者,即相信神兒子的人都能得到神的永恆生命(5:26)。 ──《聖經精讀本》

 

【約六58(49,50)。 ──《聖經精讀本》

 

【約六59迦百農會堂: 會堂(Synagogue)B.C.586年以後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為了作禮拜而代替聖殿所蓋的建築。從巴比倫回來之後,也在多處蓋了會堂。猶太人在此處作禮拜,學習聖經,也審訊一些關於民事、刑事、宗教問題的案件(10:17;12:11)。耶穌也在這裡教導過天國的福音(18:20;4:16-21)、行過神跡(12:9,10)。使徒們也將會堂視為傳福音的前哨基地(13:5;14:1;18:19)。可以說會堂是神為了福音的擴展,在歷史中準備的工具。 ──《聖經精讀本》

 

【約六60這話甚難: 倘若他們曉得耶穌是為了拯救世人而來,就會自然理解這一句話的意義。聖經說到,即使是嬰孩也能理解我們得救所必需的啟示(11:24-27)。神學上稱此為“啟示的明確性”。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不是“即使嬰孩”,乃是“惟有嬰孩”才會擁有得救所必備的知識(彼前2:2)。 ──《聖經精讀本》

 

【約六60~65在這一段經文裡,與耶穌談話的不是前面所提到的眾人,而是被稱謂“門徒”的人。耶穌關於生命之糧的教訓,不僅在猶太人中,而且在門徒中引起了抵制。他們認為耶穌的話很難理解,對此感到不滿(60)。針對這些問題,耶穌指明至今所說的一切都是屬靈教訓(63)。 ──《聖經精讀本》

 

【約六61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 KJV,NIV,Living Bible都將這句話譯成“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希臘語(�����������   )經常用來表現“使犯罪”的意思(5:29,30;18:7-9)。 ──《聖經精讀本》

 

【約六63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屬靈的事。肉體是人屬世的部分,人要認識屬天的事,必須打開心竅接受神的光照。神用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中才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二7)。靈給人生命;單有肉體,活著也是徒然。──《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是靈,就是生命: 這句話看來極為普通,但裡面卻蘊含著非常深奧的意義。尤其是,我們應當通過這句話來默想“活人的神”(22:32),以及話語的偉大事工(4:12)。 ──《聖經精讀本》

 

【約六64屬肉體的而不屬靈的人,沒有真生命,所以看不見真理。這種不信的人在耶穌時代已經有了。加略人猶大就是顯例,耶穌從傳道開始便知道他;因耶穌知道萬人的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66「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祂的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66)。就是在留下的十二個人當中,還有一個以後要賣主的猶大,這些事全都在主的知道中。人若不是看見賜恩的主,若不是先受恩典的吸引,裡面滿有恩典的感覺,是不會真正的跟隨主的。因此以外面的好處來作跟從主的基礎,結局不是賣主,就是退去。──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從此”希臘原文作ek toutou,有“因此”的意思。做基督的門徒並非易事,貪愛世上財寶的(可十22),看自己和家人勝過主基督的(路九5762),不肯背起十字架的(路九23),都不配作祂門徒。這樣的人很多,他們“退去”了,輕輕放棄了那上好的福分。──《啟導本聖經註釋》

         門徒中多有退去的: 有很多人見到好處就熱心地追隨耶穌,看到事情不盡人意就離開耶穌(提後4:10)。不管怎樣,在此事之後耶穌也曾至少帶過70個門徒(10:1)。 ──《聖經精讀本》

 

【約六66~71到這裡,關於生命之糧的激烈爭論也告終了。雲集到迦百農會堂裡的眾多猶太人與追隨耶穌者的反應,足以用“失望”一詞充分表現出來。他們蜂擁而來,待發現沒有自己所需求的,發現耶穌沒有作政治性彌賽亞的意願,就離開了他。雖然如此,會堂裡還剩下了少數的人。耶穌與他們的對話正在悄然進行,正是在這裡出現了本福音書中動人的信仰告白。 ──《聖經精讀本》

 

【約六67你們也要去嗎: 耶穌期待得到“不”的回答。這個反問句是為了從少數門徒那裡得到堅定不移的忠誠與愛心,數世紀以來,這種詢問一直迴響在真正的基督徒心中。 ──《聖經精讀本》

 

【約六6769這個回答是對的,要跟從主必須先要知道主是誰,也要知逆跟從主的目的,不是為求屬地的好處,而是要找到生命的道路。要跟隨賜人永生的主,這樣的跟隨才是正確的。彼得在以後雖有失敗,但不至全身僕倒,仍然可以再站立起來,走完主要他走的路程,原因也就在此。猶大所以成為滅亡之子,因為他從起頭就是在外面來跟從主,這樣只跟從自己,不是跟從生命,所以結局就是滅亡。──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六68~69對耶穌所發的嚴肅質問,彼得作出了令我們激動的回答。他原是沒有學識的小民(4:13),但比誰都迅速地領悟到了屬靈真理。當然,其敏銳的靈性是神所賜的(117)。無論如何,他的話裡充滿了耶穌就是彌賽亞的確信。 你有永生之道: 直譯就是“你擁有永生的話語”。原文是“我們還歸從誰呢?”,即強調只有耶穌才具有永生之道。 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 這裡的“已經信了,又知道”(希臘語,�������������� ���� ����������          )是現在完成時,表明“信”與“知道”的結果一直延續到今天。事實上,門徒的回答是:“我們不僅早就信,並且知道你是神的聖者,而且現在也同樣相信並知道。” ──《聖經精讀本》

 

【約六70“魔鬼”指撒但(可一32注)。十三章2節及27節說明猶大是受魔鬼引誘而賣主。──《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六70~71魔鬼(希臘語,���������  )與“撒但”是同義詞。符類福音一起使用這些詞語(4:1-11;123),本福音書和約翰書信則只使用了���������   。 關於“魔鬼”請參照<附錄 教義概要“撒但的創造”>。聖經亦用此詞來稱呼那在魔鬼權勢之下的人(8:44;約壹3:8,10)。 ──《聖經精讀本》

 

【約六7071耶穌為何要揀選猶大為門徒?他得救了麼?】

1、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參六三題12項),是被主揀選名列最後為十二門徒之一(太十2-4,路六14-16),但到後來,他把主出賣了(約六71,太廿六14-16),我們從聖經的其實看來,主是無所不知的神,祂原是知道人心所存的一年,從起頭就知道不信祂,誰要賣祂(約廿一17,二2425,六64,十三11),祂之所以揀選猶大為門徒,可有幾點原因:

①為了好叫經上的話得以應驗,到這事成就的時候,叫門徒可以信祂是基督(約十七12,十三1819,太廿六,54,可十四21,詩四一9)。

②主在世上為了盡到人子的本分,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必須忍受各樣的試探,是表試探而受苦,而體恤我們人的軟弱,搭救我們(來二1718,四15)。

③由於猶大的為人貪圖財利,背叛出賣了主,為要顯明人不信噁心,和罪犯的結局,而能見證主是無罪的基督(太廿六15,廿七45,約十六89,八24,來三12)。

④按照神的旨意和永遠的計畫,主受差遣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為了拯救罪人,必要經過流血捨命,才能完成神的救贖恩功(約一14,三1617,六38,來十710,太廿28,廿七4,羅三24,路十九10,西一1314)。

2、耶穌存著受傷的心情,屢次明說暗示,提醒猶大(約六70,十三10212627),並且替他洗腳,和他親嘴,稱他為朋友,如此表示愛祂到底(約十三1510,太廿六4950),但他終未受感而回轉,他從來沒有稱過耶穌為主(參林前十二3),從起初就是不信主,他的心是被,魔鬼佔據了(約六6470,十三227),我們曉得猶大結果是自殺而死(太廿七5,參五十題),這事耶穌先已預言說過:「賣人子的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主稱他為「滅亡之子」(太廿六24,約十七12),所以猶大是沒有得救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六71加略可能是猶太地南部一小城。猶太人習慣用地名或生父名來描寫一個人,故稱猶大為“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