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一章拾穗與靈感集錦 【約十一1】在耶穌受難的巨幅圖畫展開前,本章記下了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耶穌叫死了的拉撒路復活。生命與復活的權柄都在祂手中(25節),祂能賜人生命,叫人復活;祂自己當然可以戰勝死亡,從死裡復活,成為榮耀的主。 伯大尼在橄欖山東側,距耶路撒冷約三公里。──《啟導本聖經註釋》 伯大尼: 位於耶路撒冷東南側約三公里的村子,不同於比利亞的伯大尼。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1~3】告訴主就是禱告、祈求,這是很正常的舉動。我們應該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生病了,需要醫治,所以告訴主。──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十一1~44】本文中出現的拉撒路的復活是本書所記載的七個神跡<緒論,只記錄在本書中的事件>當中的最後一個神跡,同時也是最大記號。這件事除了讓相當部分的、曾經背叛過耶穌的猶太人重新回到了耶穌身邊,而且它還顯示了耶穌是生命的主宰,預示了基督的十字架之死和復活。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馬利亞就是十二1~8所記用香膏抹主的女人。她是馬大的妹妹,拉撒路是她們的兄弟。──《啟導本聖經註釋》 為了有助於讀者理解,作者先介紹了後邊發生的事情(12:1-8)。──《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 形容耶穌對拉撒路的愛之希臘文的動詞是phileo,用以表達一個人充滿了愛與熱情。──《摩根解經叢書》 從“你所愛的
”一語可以看出耶穌與這一家人相交甚深。參十一5。──《啟導本聖經註釋》 所愛的人: 耶穌極為關懷拉撒路和他的家人(5:35,36)。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人只關心自己的病得醫治,並不關心神的旨意及神的榮耀。不錯,神是憐憫,慈愛的神;祂憐憫人,樂意醫治人,拯救人脫離苦境。但神要借著蒙拯救的人,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弗一12)。僅僅使病得醫治,並不是神的主要目的;病得蒙醫治以後,人必須好好經歷主,把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6),叫世人看見信徒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這才是神拯救人的真正目的。在拉撒路之前,曾經有十個長大痲瘋的人,蒙醫治得潔淨了。內中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路十七15~18)?主一定會聽見我們的禱告、祈求的。但除了求病得醫治外,我們更該求神因此得榮耀(參照太六9~13)。──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有主此語,雖死不死。主是看到最終結局。所以,主引導我們經過非死之死(如拉撒路)時,我們當信主話:「不至死。」── 倪柝聲 拉撒路因病致死,但死亡不能捆綁他,因為生命在神手中。叫拉撒路復活,證明耶穌為神子。──《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病不至於死: 拉撒路的病不是以死而告終的病,而是終極地使神得到榮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12~14拉撒路患病時,他兩個妹妹打發人去求耶酥為醫治他,主耶穌說他“這病不至於死”,可是拉撒路以後死了,主耶穌的話如何解釋?】 馬太與馬利亞為拉撒路的重病,心急如焚,唯恐他會死去,所以打發人去請耶穌醫治,主耶穌所說“這病不至於死”,意指拉撒路的病不是“到死為止”。一般看來“死,,便完結了一切。 但主耶穌預知拉撒路死後還會“還魂”,再從墳墓中出來。所以說,他的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即因他的從死還魂再活而得榮耀,使許多人因他相信耶穌(十二章9、11節)。請仔細研究下列的兩種看法: 人的看法: 拉撒路病了,病重,埋葬,臭了,沒有希望了。 神的看法: 拉撒路病了,病重,死了,埋葬,臭了,以後從死中活過來。 拉撒路由病至死,人以為“到了死”,什麼都結束了,但主耶穌說拉撒路的病“不是至於死”便完,乃是死後還會“復活”,這一步是人們所看不見與不能預知的。――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十一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兩個姊妺用來說到耶穌對拉撒路的愛所用的那個字,就是Phielo,這個字是說到情感上的愛。這是她們所認為耶穌對她們兄弟的愛。但是當約翰寫到“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時,他用的動詞agapao這個字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雖然這個字的意思也是愛,但是這種愛是理智,判斷和思考的愛。在英文裡面很難在這兩個希臘字之間劃定界限,我較認為古次比德(Dr. Goodspeed)的說法最靠近原文agapao的意思,他用獻身(或摯愛)devotion來代表這字的意思。獻身的愛比情感的愛含義更多,因此我就用獻身這個字──耶穌把自己獻身于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摩根解經叢書》 似乎馬大是長女,拉撒路是她的弟弟,馬利亞為最小的。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6】門徒也許在他們心中責怪祂,因為耶穌聽見之後,沒有立刻隨報信的人趕去。卻未想到人的時候常是方便的,但是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七6)。祂的時候就是父神要祂作的時候,是叫神因此得榮耀的時候。──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三者皆其所愛(3節),然而,仍停留二日。主知道如何管理其魂。── 倪柝聲 仍住了兩天: 有人認為耶穌為了顯明自己的能力故意等到拉撒路死亡,但這是由於他們無視基督的愛心的觀點。從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到比利亞的伯大尼大概要有一天的路程,所以報信人到耶穌所在地需要一天時間,耶穌在那兒仍呆兩天,耶穌再去找拉撒路需要一天,這樣共需要四天。但在十七節中說拉撒路在墳墓已經四天了,因此可以肯定耶穌在報信人到他那兒之前,已經知道了拉撒路的死亡。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7】死亡的威脅也不能阻擋耶穌要拯救自己所愛的人。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8~10】對於把自己的一切都交托於神而生活的人,神會給他們特別的保護和關懷。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9】當日計時,白天從日出到日落分為十二個小時,夜晚則分為四更。耶穌指出,人必須趁著有光的時候行動,黑暗來,光一消失,看不見便會跌倒。耶穌不懼猶太地的危險,因為自己就是世上的光,祂會很安全。世上黑暗的力量不能勝過祂。 不過祂肉體的生命,就象白天十二小時一樣,很快要過去,祂應該早向人顯明祂是能給人生命的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11】“睡了”(koimasthai)在希臘文中常常用來指“死了”。耶穌去“叫醒”睡著了的拉撒路,黑夜過去、黎明重臨,讓他可以再見白日的光。──《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的朋友拉撒路: 這種稱呼可以證明撒拉路一家為耶穌和他的門徒盡了最大的服侍。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11、14】“死”對於世人而言,是人生的結束。“病”了還有醫好的一線希望;但死了,就是了了,是絕望,是結束。但是對於神,生命的主而言,死祇不過是睡了。主曾經說過:“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十一12~14】耶穌在管會堂人睚魯的女兒死的時候也用了“睡”這種表現形式(可5:39)。對於信徒,死亡如同睡覺(帖前4:1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14~15】耶穌是神,知道拉撒路已死,但要藉著叫他復活來建立門徒的信心,有勇氣迎接就要臨到耶穌自己身上的死與復活。──《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15】歡喜,這是為你們: 拉撒路之死並不是可喜之事,耶穌在這裡高興是因為有了可以加強門徒們信心的機會。往他那兒去吧: 耶穌的這番話語,是考驗門徒的信心和膽略。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16】多馬是個希臘名字,在亞蘭語相當於低土馬,有“孿生子”的意思,但用作名字時不含此義。此處記下多馬的亞蘭名,可能耶穌的門徒多用此名稱呼他,實際上不是說他真為孿生子。 多馬為人多疑,不信復活(二十24~29),在他看來,回到猶太地,命運會和拉撒路一樣,也是一死。他的話有同說:“要是拉撒路的死只是睡了,那末大家都去一起死吧。”
──《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雖然也有人把這句話當作人的血氣而嘲笑,但卻也表現了門徒與耶穌共命運的決心。基督徒應該能為主死,也能為主活<21:19,現代聖徒和殉道>。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17】猶太人相信,人死了四天后,靈魂才離開人體,然後身體開始腐爛,難以辨認。拉撒路放進墳墓已經過了四天,決無複生的希望。今天我們知道,人死後幾個小時,身體就開始變化,不能復原。──《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18~19】有好些猶大人來看……安慰他們: 可以推測平時拉撒路一家在鄰舍中所行的好作為。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19】這裡的“猶太人”指耶路撒冷的居民。拉撒路一家人住的地方,照傳統是在耶路撒冷來伯大尼老路的陡坡尾,近今拜贊庭教堂,也就是為朝聖的人而造的一間禮拜堂。──《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20】馬大因為是長女所以只好充當喪家主人的角色。馬利亞坐在家裡是因為喪家慣例的緣故。按照當時的習俗喪家要把所有的椅子倒放、並坐在地上哀哭。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0~27】這裡出現耶穌基督和馬大之間意味深長的對話。特別是“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25節)”和“我是……”的宣言作為本章主題十分重要。馬大對這個宣言的回答,即她的信仰告白(27節)突出了基督的神性。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1】馬大的話與其說是埋怨,不如說是對耶穌能力的讚美。她並沒說“你若早來……”之類的話。這是因為報信的人一走,拉撒路就死了(6節)。我兄弟: 希臘語意指兄弟,在這裡可解釋為“弟弟”(5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1~23】馬大知道耶穌能醫好病人,卻未盡窺神給祂的權能的全貌;但她相信,只要耶穌肯向神求,神會聽祂的禱告。她還不知道耶穌握有復活的大能。她聽了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的話以後,所能想到的只是一般猶太人所相信的末日的復活。──《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22】馬大似乎不由自主地說出了這句話。但她在後來對耶穌的能力表示過否定(39節)。所以本節中出現的信仰告白是超越人智慧的神的啟示(太16:17)或是聖靈的引導(14:2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3】必然復活: 這句話適用於相信耶穌的一切聖徒。讓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到永生是神的旨意,也是耶穌的事工(6:39,40)。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 主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是指著拉撒路今生肉身的復活說的。但馬大在自己宗教的知識、觀念和自以為是的判斷裡,回答說:我也知道,到了末日,死人都要復活。──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十一25】「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 “我是”用的是永遠的現在式。我無論在那裡,那裡就是復活;不止如此,雖然“我是復活”是很偉大的一句話,但還有更偉大的一句話,更偉大的是“我是生命”。──《摩根解經叢書》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信祂的人,就是接受祂作生命的人,接受永生,接受聖靈的人。聖靈就是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而這個靈在信徒的裡面,因此神就借著住在信徒裡面的聖靈,使他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所以主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因為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耶穌告訴馬大,人藉著祂可以復活,得到永遠的生命。要是現在就信祂,就能和祂建立永遠的關係,也就有了永遠的生命。不錯,人的肉體要過去(“雖然死了”),但這與神相連的生命卻永遠不死(26節)。拉撒路恢復了原有的生命,若不在靈性上與神建立這永遠的關係,仍未解決死的問題。 耶穌要馬大相信的是這個教訓。馬大對耶穌的信心是她完全相信耶穌所說的話。“信”是接受耶穌一切的教訓,相信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又是那麼再來的主(27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世人都犯了罪(羅3:23),因此死就作了他們的王(羅5:12,14)。但只有一位,耶穌基督不能被死拘禁(徒2:24)。他雖然為我們的罪交付了(羅4:25),但沒有朽壞(徒2:27),靠神的能力從死裡復活了(徒3:15)。他廢除了死亡,藉著福音彰顯生命和永生(提後1:10,11)。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即使肉體死去,靈魂也會得到永生,而且到最後,肉體也復活為屬靈的身體(林前15:44)。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6】信基督的人沒有死亡,只有永生(3:16)。聖徒們把凡人所說的“死亡”,稱為“睡”(11節,林前15:20)。因此,即使死亡捆綁了我們的身體(詩18:4),我們也可以大膽地呐喊“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林前15:5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7】主啊,是的……我信: 彼得的信仰告白(太16:16),這次是從馬大的口中說出來了。不管男女老少,只要你是虔誠的基督徒,那麼應該在任何地方都能說出這樣的告白。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8】夫子: 把這話的希臘語直譯過來就是“那夫子”。耶穌對馬利亞來說是特別的教師,馬利亞對耶穌而言也是特別的學生。我們與耶穌之間也該有如此親密的關係。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29~30】耶穌並沒有進入喪家。他的關心在於借著使拉撒路復活,彰顯神的榮耀(4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1~33】按照猶太人的風俗,進行喪事以後要在一個星期內常到墳墓去哭。馬利亞為了迎接耶穌而急急忙忙出去,猶太人根據上述風俗跟在馬利亞後面。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2】俯伏在他腳前: 在兄弟死去極其悲痛的情況下,馬利亞所採取的行為明顯地表現出她在耶穌面前的謙卑,這種行為是對耶穌的尊敬和愛的表現。現今的信徒們沒有在神面前虔誠下跪的習慣。我們應當像馬利亞那樣,謙卑地傾聽神的道,禱告,“敬虔度日的基督徒”。若你早在這裡: 與馬大的告白(21節)一樣,馬利亞也確信耶穌的能力,但從這兩姐妹的告白中我們也能窺探到她們的不足之處。耶穌不是用一句話治好了離他甚遠的重病患者嗎(4:46-54;太8:5-13;路7:1-10)。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3】 耶穌分擔人的痛苦與憂傷,祂目睹人間疾病、痛苦與死亡,也難免悲歎,甚至傷感不淚(35節)。祂也曾為耶路撒冷城面臨被毀的命運哀哭(路十九41)。──《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33、35】第33節的話,“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注意,馬利亞在哭,猶太人也在哭,第35節說,“耶穌哭了。”兩個地方的哭用的字不一樣。用來形容耶穌哭的字和用來形容馬利亞與猶太人哭的字眼不同。我們應當把用在馬利亞和猶太人身上的字翻為哀泣(wailing),那是悲哀所發出的呻吟與飲泣。但對耶穌用的字不是這樣。被翻作祂哭的那個字的意思應該是說淚水從祂臉上流下來。馬利亞在祂腳前哀泣,她是來到祂的腳前。──《摩根解經叢書》 【約十一34】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原文中這句話的主語是複數。這句話大概是馬大和馬利亞為了引導耶穌,到達拉撒路的墳墓而所說的話。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5】主耶穌雖知其死友必復活,然而,祂竟哭了:與人表同情。祂是何等的柔細!──
倪柝聲 耶穌哭了: 這短短的語句簡單明瞭地表達了基督的人性。新約中包括這節共有三處記載關於耶穌哭的記錄。耶穌在他過的最後一個逾越節的約一個星期前,為耶路撒冷哀哭(路19:41),在客西馬尼大聲哀哭流淚地禱告(來5:7)。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5】『耶穌哭了,』這乃是全本聖經中最短的一節。有人會問耶穌,既然能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為甚麼祂還要哭呢?因為耶穌也是個人,人是有感情的。耶穌看見人死了,埋在墳墓裏,就想到人是多麼地可憐,一死甚麼都完了,被埋葬在墳墓裏面,是如何地虛空。拉撒路是耶穌所愛的人,如今死了,雖然主能叫他復活,但也究竟是死國了,死是一件可悲傷的事情。就如一個信徒死了,他的親戚朋友們雖然都相信將來他要復活,可是卻仍然會哭。――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約十一36】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耶穌所流下的淚是他愛拉撒路的憑據,真實的愛伴隨著眼淚。使徒保羅就因為愛以弗所教會,所以他流淚做事工(徒20:19,31);又因他對哥林多教會充滿了愛,所以流著眼淚寫信給聖徒(林後2:4)。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7】一些弔唁的人看見耶穌流淚的場面,以為耶穌不再行神跡了,在失望之餘說出了這種話。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8】猶太人的墳墓有兩種,一種墓穴在地上,上覆石板;一種墓穴鑿在石中,洞口裡用巨石擋住。耶穌與拉撒路的墳墓顯然都屬後者。拉撒路復活後可以走出來(44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又心裡悲歎: 與33節不同,在37節中耶穌對他們沒有信心的言詞感到惱火。我們應銘記,懷疑耶穌的能力是何等的罪惡。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39】「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看「第四日」的人,都要絕望憂愁,悲哭;我們感謝主,因為第五日拉撒路是活的。──
倪柝聲 把石頭挪開: 耶穌不是為了哭泣而來到墳前,而是為了顯明自己具有能夠打破死亡權勢的能力而來到這裡,但是馬大卻激烈反駁。主啊……必是臭了: 她的話也有道理。若打開石門,肉體散發腐朽的臭味,拉撒路的恐怖的樣子就會顯露出來。馬大覺得這對耶穌是種失禮,對他人也沒有益處。但“你們把石頭挪開”這句話不是提議,而是命令。對於耶穌基督的命令,我們只要完全順從(路17:10)。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0】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 什麼時候說過這句話不明確。或許是通過報信人傳達下來的(4節),或者是26節已包含了這句話。不管怎樣,這句話適用於所有基督徒(2:7-11;4:50-53;9:7;太8:5-13;路17:12-19)。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1】我們未禱告,神已知道我們的所需(詩六十五24);我們未說出,神已經聽了。耶穌禱告不是求神給祂能力行神蹟。這是一個感恩的祈禱,是為周圍的人而作的,讓他們不只看見神蹟,也可以親眼見到耶穌與神的契合,讓人可以完完全全信靠祂。──《啟導本聖經註釋》 聖子完全順從聖父的旨意(太26:39;腓2:5;來5:8),而且聖父也完全聽從了聖子的心願。這件事給我們的信仰生活帶來雙重啟迪:①我們也要像耶穌那樣過順從神旨意的生活(羅6:12-13)。②神會聽從那些按照他的旨意生活之人的禱告(約壹5:14)。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 耶穌的禱告總是符合聖父之意,因此他的禱告總是得到應允。我們也要過符合神旨意的禱告生活(路十一1-13,正確的禱告生活),不應該為人間的情欲而妄求(雅4:3)。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3】大聲呼叫: 利用魔法迷惑世人的魔術師們用陰險的咒語行假奇跡(賽8:19),但耶穌以強有力的聲音顯明自己“復活在我,生命在於我”的權能。拉撒路出來: 原文記錄為“拉撒路現在到這前面”。到了彰顯人子的榮耀的時候。雖然看似撒但取得了勝利,但實際上神利用撒但成就了自己的旨意。通過本書我們可以領悟到聖父、聖子、聖靈之間有互相歸榮耀的親密交通(12:28;14:13;16:13,14;17:1,4,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4】死人用一塊長布包著。包的方法是:先將屍體平放在長布的一端,然後將另一端從頭覆蓋過全身直到腳上,再用布帶把身體纏裹,手腳扎實;又用頭巾把頭臉包住到下顎處。 這樣纏裹住了的死人,現在從墳墓裡復活出來了。拉撒路是活人,已能行走,死不再捆綁他。──《啟導本聖經註釋》 手腳裹著布: 以這個樣子出來,我們確信他被一種超凡的能力所移動。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5~46】那些看到拉撒路復活的神跡的人群出現了兩種反應,一是確實相信(45節)耶穌來自於神(42節)。但另一些人變得更為頑固,把這個神跡告訴了法利賽人(46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7】“祭司長”包括大祭司和其他祭司家族的成員。這些人加上文士和耶路撒冷的其他長老,組成公會,處理猶太人的宗教和世俗事務。──《啟導本聖經註釋》 公會: <可14:55,西拿基立公會>。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7~53】拉撒路的復活事件把公會捲入極度的緊張。最終他們決定處死耶穌(53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8】這句話的意思是 :如果任由耶穌這樣講道、行神蹟,百姓都會信奉祂為彌賽亞,豈不造成政治風暴?羅馬人若來鎮壓,恐怕要滅我們的民族了。比較十八36。 “地土”可指耶路撒冷城,更可指聖殿。“百姓”指猶太民族。聖殿若毀,猶太人的宗教中心沒有了,民族失去了認同的中心,可以永杜叛亂。──《啟導本聖經註釋》 公會當局,擔心耶穌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患。如果猶太人看到耶穌所行的神跡,把他作為政治彌賽亞而接受,從而對抗羅馬的話,那麼巴勒斯坦全地必被羅馬軍隊毀壞成廢墟。我們的土地: 可譯為“我們的地位”。但是希臘語的意思是“場所”。因這句話常與“民族”連接在一起,所以翻譯為“土地”也無妨。“我們”這個代名詞具有限定的意義,即大祭司和法利賽人的“土地”指耶路撒冷城或聖殿。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9~50】大祭司該亞法嘲笑其他公會會員,什麼都不懂(49節)。但他自己也根本察覺不到自己所說的話竟然成為具有拯救史意義的預言。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 這句話在救贖史上體現了“代表的原理”。A.D.177年殉教的教父愛任紐(Irenaeus)把這個理解為“總括更新”(recapitulation)。其含意在“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這節經文中明確地表達出來了。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49~52】該亞法認為犧牲耶穌一人,可免羅馬人毀滅整個猶太民族。他沒料到這句話正吻合神所定的救贖計畫,不知不覺把神的計畫宣告了。但耶穌之死不是挽救猶太民族被滅於羅馬,因為在主後70年,耶城終於被毀;而是讓神的子民,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得贖、與神和好。耶穌這位偉大的牧人死後,羊群會四散;但四散是將羊群聚集歸一的方法,門徒因此可向各方各國傳揚福音,叫“另外的羊”歸於一個牧人(十16)。──《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50~53】主耶穌叫一個死了,埋葬在墳墓裡已經四天的拉撒路,從死裡復活,是何等大的神跡!但是那些宗教家,被魔鬼弄瞎了心眼的人,不但沒有醒悟過來相信祂,反而更加積極的商議要殺害祂。他們所看見的只是他們既成的利益、地位和安全。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十一50)。我信,該亞法的預言雖然含有“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十一51~52)之意,也含有一個屬靈的意義,就是借著耶穌這一粒生命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得著千千萬萬的重生信徒,為著教會的建造。但是他本人和那些文士、法利賽人所領會的,絕對不是屬靈的正面。他們所領會的乃是屬地的、政治的、現實的、消極的一面。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地位和安全,他們昧著良心,不顧真理,想要殺害生命的主。 撒但以為煽動宗教家,牠的詭計得成了,那知反而為了成功神的旨意而效力。──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十一51~52】作者證明該亞法無意中說出來的這句話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來的,而且他進一步詳述耶穌之死不僅是為了猶太民族,也是為了拯救列族列邦。神失散的子民: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10:16),指外邦人。相信基督的代贖之功勞,得到拯救,這裡不存在人種的差別(羅10:11-13)。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54】以法蓮城在何處,有三種說法:一指耶城附近的伯利恒,一指以法蓮地,一指撒瑪利亞省邊境距伯特利東北七、八公里的那個以法蓮(參撒下十三23)。最後一說比較可靠。耶穌在這裡暫避,直等到逾越節才讓耶路撒冷,從容就義。──《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一54~57】耶穌和門徒發現公會的陰謀之後,他們一起隱居在位於耶路撒冷東北方32公里的以法蓮。耶穌大約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對他們進行特殊訓練。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55】潔淨自己: 關於潔淨的規矩請參考(出19:10-15;民9:9-14;代下30:17-18)。逾越節前: 大概是3月份。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一56】他不來過節嗎: 這個問題中包含著“莫非他要冒著生命危險,在逾越節來到耶路撒冷不成?”的意思。耶穌以自己的性命作多人的贖價的立志(太20:28)來到耶路撒冷(12:1,12-19)。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