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三章拾穗 【約十三1】“就愛他們到底”說出,主那長闊高深的愛,永不改變的愛,遠超過了門徒們,雖然他們落到了醜惡底點的光景。主那愛到底的愛,完全遮蓋了不可愛的門徒們之缺點,綽綽有餘,絲毫不受他們的影響。──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本章描寫的是我們都熟悉的“最後的晚餐”,
以耶穌替門徒洗腳的記載開始(1~11節),然後談論老師(夫子)和學生(門徒)的使徒關係(12~20節)。耶穌接上透露門徒中有一人要背叛祂(21~30節)。耶穌接上透露門徒中有一人要背叛祂(21~30節)。祂給了一條新命令,要大家彼此相愛(31~35節);同時預言彼得要三次不認主(36~38節) 為到達家門的客人洗腳是中東一帶的風俗。耶穌替門徒洗腳有兩個特色,一是門徒坐定後才洗(4節),一是耶穌親自洗。洗腳的事應由僕人或門徒來替老師做,但耶穌要門徒明白,在神的國度裡大家應該彼此服侍,服膺祂謙遜、愛人的教訓(14節)。祂是在教門徒一個重要的功課。 耶穌愛世間一切屬祂的人,不只是眼前的門徒;祂而且愛我們到底。──《啟導本聖經註釋》 時候到了: 本書的前半部分反復出現“沒到時候”這句話(2:4;7:6,30;8:20),但在後半部分則常用“時候到了”(12:23;17:1)。作者以耶穌的死為焦點而展開了本書。就愛他們到底: 耶穌對自己百姓的愛沒有界限,因為他本身就是擁有無窮之愛的神。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17】本書的舞臺從現在開始設立在馬可樓(徒12:12),展示了以最後晚餐為中心所發生過的一些事情。本書通過兩章(13,14章)詳細描寫在符類福音中僅用幾節介紹的,關於最後逾越節吃飯的事件(太26:20-35;可14:17-31;路22:14-38)。從而我們詳細地知道了差點被面紗所覆蓋的最後一個晚上的秘密教訓,這部分大致分為三個部分:①耶穌給門徒洗腳後,對他們進行“彼此相愛”的勸導(十三1-35);②耶穌對自己升天後,將要降臨的聖靈的事工進行了教訓(14:1-16:33);③最後一個部分由耶穌的代禱組成(17:1-26)。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20】這部分很好的表明“事奉的僕人”基督耶穌的形象。吃飯後耶穌給門徒洗腳是因為當時門徒之間發生了“到底誰為大”的爭執(路22:24)。對此耶穌親自做出了榜樣“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太23:11)的教訓(6-11節)。──《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也許有人會替猶大辯護說,猶大自己並沒有意思要賣主,而是魔鬼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的心裏。可是魔鬼為甚麼不把賣主的意思,放在彼得、約翰、或其他門徒們的心裏呢?可見得是因為猶大在他的心裏面,給魔鬼留了一個地步。物必自腐,然後蟲生。我們若自己不離開主,心中不給魔鬼留地步,魔鬼是不會把犯罪的意思,放在我們心裏面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馬利亞在伯大尼用香膏洗耶穌腳的事件之後,加略人猶大就有了賣耶穌的想法。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 一個人所以會灰心、軟弱、失敗,迷失了方向,是因為不知道神將要為我們成就的,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因此就無法忍受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常發怨言,常軟弱,常失敗。 但是耶穌知道;祂知道祂所作的是甚麼,所以祂不氣餒,不灰心。我們該知道,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祂也是“人子”。照著祂的神性來說,祂是神的兒子,是太初的神;當然祂是無所不能,也是無所不知。可是按著祂的人性來說,既有血肉之體,就有人性的軟弱,會受試探(來二14,四15),會憂愁、憂傷、難過(太二十六37~38),甚至也會驚恐起來(可十四33)。祂若非看見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無法輕看羞辱,忍受苦難(來十二2)。所以這裡所說的知道,是在祂的人性裡知道父神在祂身上的旨意,祂將要成功的救恩,知道萬有,特別是知道誰是父所賜給祂的人(約十七6),這些人是永遠屬於祂的。祂知道祂是從神出來,把神性帶給人,又要歸到神那裡去,把祂所揀選的人帶到神性裡,帶到榮耀裡,叫他們與神合而為一(約十七23,參照十四20)。耶穌知道,所以愛他們到底;因為知道,所以替他們洗腳。──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耶穌就要完成祂在世上傳道的工作,現在要執行神交給祂的救贖世人的重責。這本來就是祂來世上的目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3~5】雖然耶穌的手擁有全部的權威(3節;太28:18),但他用那個手拿著毛巾和臉盆服侍門徒。通常有權威卻用愛心去為別人服務的時候,比起用它去支配別人更燦爛。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人子,本來就是虛己。祂為此離天庭,撇棄寶座和榮冕。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6~7)。現在為著祂的門徒們爭奪誰為大,更是虛己,祂離席,放下了主人的地位;脫了衣服,脫棄了自己的體面、尊嚴、身分;用手巾束腰,以謙卑約束了自己。──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耶穌不僅用理論,更用實踐去教導門徒事奉和謙虛(路12:37)。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5】估計門徒們是根據猶太人的習慣斜倚靠著吃飯,但學者中間也有人認為晚餐時所使用的飯桌可能是“一字型桌子”的見解。如果這個推測正確,那麼耶穌按順序在飯桌下洗門徒腳的事會比較容易。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5,14耶穌為門徒洗腳有何教訓?信徒要彼此洗腳麼?】 答①在猶太人的習慣,是他行路的時候,多半赤著腳,或只穿上有底無幫的鞋子,好像中國南方腳夫穿著草鞋一樣,腳上沾有塵土,到了家中就要脫鞋洗腳(參創十八4,士十九21,路七44)。洗腳乃是作僕人的工作,耶穌當祂將要離世歸父的時候,曾經從席間起來,脫了衣服腰間束上手巾,然後倒水在盆裡,就親自洗門徒的腳,並用手巾擦(約十三3-5),祂這樣作,原是取了奴僕的形象,站在奴僕的地位,作了奴僕的事工(腓二7),為要給門徒一個謙卑彼此相愛,和互相服事的好榜樣(約十三14,15),也是預表祂要洗去門徒日常在世上所感染一切的罪汙(彼後二20,雅一21,帖前四7),且這一洗腳動作的表現,是給馬太(太廿26-28)和路加(路廿二24-26)所教訓的話,作了罪適合解釋。 ②耶穌對門徒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14,15)按照字面的意思看來,洗腳卻是主要門徒去作的一個舉動,在提摩太前書五章十節那裡所提到「洗聖徒的腳,」就是一個事例,是指著窮寡婦接待或謙卑服事聖徒的一種善行說的,行這事的人是主所稱為有福的(約十三17),所以有人以為我們現今信徒,應當照著主的吩咐去行,彼此洗腳,有的教會還定了洗腳禮,視同遵守浸禮和聖餐一樣,如真耶穌教會認為受過水浸的人聖職人員要為他行一次浸腳禮,在古時候的英國皇帝,每逢耶穌受難日的禮拜四,為效法耶穌的榜樣,就親自想幾個窮人行洗腳的禮,天主教的教皇和希臘教的教長,每到此日也要親自向十二個窮人行洗腳禮,但主所作的是一件事實是教訓門徒常存謙卑的心,趁著機會相互服事,發揮彼此相愛的表現(約是按34,35,約壹三16),而他們所行的洗腳禮,是虛有其表,失去了屬靈的意義,因為他們所洗的人,都是平素穿鞋襪的人,且是先在家中把腳洗乾淨了,再去接受這個洗腳禮。考這種洗腳禮是在主後四百年間,才有些教所提倡的,但以後大多數沒有遵行,原是是新約聖經各卷並未提到這樣的禮節,所以我們現在信徒,不在乎所守的禮節儀文行式,乃在乎領受主所教訓的心意而已(彼前三21,羅二29,林後三6,約十三35,徒廿19)。——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十三6】彼得有信心,但到此刻仍未明白耶穌受難的意義;甚至誤會以為多洗便可以與耶穌多有分(9節)。耶穌耐心的教訓使他後來成了又忠心又勇敢的門徒(徒二~五章)。──《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6~11】彼得還不知道耶穌給門徒洗腳的意圖。耶穌的意圖如下:①給門徒教誨事奉的精神(14節)。②通過給門徒洗腳暗示聖禮(8,10節)。基督的救贖之血洗淨了聖徒的罪(來9:14;約壹1:7;啟7:14)。③耶穌似乎預知了將來被他差遣出去(20節),為傳福音而勞苦的門徒的腳。當然他們的腳沒過幾個小時就離棄耶穌而逃了(太26:56)。但五旬節聖靈降臨後,他們的腳作為傳播福音的好工具達到了地極(賽52:7;羅10:1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7】「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主作事的法則不是根據人的明白不明白,而是根據神的定意,祂作事永不受人的限制。只是主也說明,人對主所作的起先不知道,等到以後聖靈在人裡光照一下,啟示一來,人就會明白過來了。合一是神在人間要作的大事,藉著洗腳的事來開始,那是太奇妙,太奧秘了。感謝主,這奇妙的奧秘並沒有永遠向我們隱藏,主自己在十七章的禱告裡就向我們解開了。──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十三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無分」:「沒有關係」。──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從主說的話來看,洗腳不單是一種猶太人的禮儀,而是主要用洗腳這事來帶領門徒認識真理。因為給不給主來為他洗腳,直接關係到他是否有份於主。說得清楚一點,能否享用主,全在乎讓不讓主來潔淨我們生活上的污點。生活上的污點得不到潔淨,主的所有是給阻塞住,不能輸送到我們身上來。──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十三9~10】主這樣說了,那維持活在交通中的意義就更明顯了。按生活上的實際用途,洗腳是給人乾乾淨淨的活在家裡。在屬靈的含義上,有了兒子的生命才能活在家裡,但是因為與世界的接觸,常常會沾染了世界的污穢,這些污穢不能帶進家裡,所以必須要洗腳,因為腳是踏在地(世界)上的,把世界的玷染潔淨了,在家裡的交通就暢通了。潔淨的結果,使屬靈的敏感度提高,分別屬地的污穢的效能就更好,交通也就更舒暢。──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十三10】這話是指著猶大要賣祂說的。沒有主生命的人,外面作的潔淨並不能使他乾淨。猶大也是接受主洗腳的,但是他是沒有洗過澡的人,所以雖然洗了腳,還是不乾淨的。猶大跟從主的動機不純正,他從沒有信主(參六64、70~71),所以是個沒有洗過澡的人,雖然他天天的跟從主有三年之久,但是外表的跟隨,甚至作了主的財政管理人,也不能算是真正的跟隨主,所以才會作出賣主的行動。──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本節的上半節可以有兩種解釋,但都指一件事:1,“洗澡”(louesthai)與“把腳一洗”中的“洗”(niptein),在希臘原文屬同義字,全句因此可譯為:“凡洗過的人不用再洗,全身都是乾淨的。”2,根據當時生活習慣,凡赴宴的人若先在家裡洗過澡,到達時只要洗腳,在禮貌上可算全身乾淨。這句話可譯為:“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只需要洗腳。” 耶穌說這句話的意思是:給門徒洗腳一次便夠了,因為耶穌上十架能一次除盡人一切的罪(來十1~12)。祂有復活的權柄說:你們“乾淨了”。 下半節“不都是乾淨的”指的是猶大。猶大雖也由耶穌替他洗了腳,但他的心已為魔鬼所汙(2節),他不乾淨,已與耶穌的救贖無分。──《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12】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 請注意心裡不是“我所教你們的”,也要記住耶穌不是問知識明白沒有,而是問是否受了感動?我們應當明白他所行的事,也要去實踐他的道(17節),這就是愛的奉獻。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3~14】應當受人服事的主反而服事別人,那麼作為耶穌僕人的我們也應更加殷勤地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這是在愛中的互相建立,因著愛弟兄,不願看見弟兄在主的豐富中失落,因此就給弟兄洗腳。因著體會弟兄的愛,也就讓弟兄洗腳。彼此洗腳是必須是作在愛裡,不然就不是挽回在過失中的弟兄,而是要在責備弟兄中顯露自己的公義,這不叫作洗腳。洗腳固然是一個生活中的動作,但更重的是在主的心意中的勸勉,在愛心交通中的互相造就,在誠信中的互相赦免。──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十三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當門徒們爭論誰為大的時候,主耶穌曾再三的告誡他們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6~28;可十43~45)。但是那些被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冒犯,而惱怒的門徒們,根本聽聽不進這些話。──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我想主不是單叫他們學著那個樣式去作,也是要他們憑著祂的生命去作,降卑,愛弟兄,進入合一的實際,都不是亞當的生命所能承擔得來的,只有主的生命在人裡面推動,人才會樂意這樣作。體貼自己,愛面子,不顧念別人,……這些都是人天然生命中的弱點,人可以忍受別人受損害,而不能忍受自己有損失。當主的生命在人裡面發動,人天然的阻力也就消退,人就能照著主所作的去作。──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耶穌責備沒有行為的那些文土和法利賽人(太23:3,4)。而耶穌卻在我們生活的所有領域給我們做榜樣,叫我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因此我們應當成為凡事上效法基督的人(林前11: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6~17】這句話教導我們當我們過信仰生活時,要銘記我們當守的本分。我們時常忘記自己是耶穌和鄰舍的僕人(林後4:5),從而陷入自取榮耀的傲慢當中。忠誠的僕人應該時刻謙卑地去事奉(路17:10)。他們生活的座右銘(motto)應該是“勞苦在我,榮耀在神”(詩115: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引自詩四十一9 「同我吃飯」:表示關係密切。── 蔡哲民等《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他用腳踢我”,心實在是令人心碎的一句話,本來用以形容“殘酷的暴行”。經文中並沒有憤怒的意思,只是憂愁而已;耶穌對猶大的最後規勸,只是表現他內心的傷痛。──《每日研經叢書》 耶穌既知道萬人的心,為甚麼還要揀選猶大做門徒呢?耶穌明白指出祂沒有做錯,祂知道所揀選的每一個人。但舊約早已指出會有一個賣主的人,這件事是要應驗經上的話(見《詩篇》四十一9)。而耶穌雖知道猶大背叛的心向,卻切望他能回頭。祂在晚餐上蘸一片小餅給猶大(26節),這是猶太風俗中主人對客人友好的表示,仍希望猶大能明白祂的大愛,幡然悔悟。比較《馬可》十四20注。耶穌在19節再次說明祂預知全域,掌握未來。──《啟導本聖經註釋》 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從詩篇41:9,就能看到大衛對謀士亞希多弗和不少自己的心腹叛逆自己時(撒下15:12),表現出的悲憤慷慨的模樣。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19】 (14:29)。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0】16節闡明了基督的僕人所具有的地位。他們雖然不比基督大,但他們是以基督的權威去傳播福音的代理人。因此迎接他們的人就是迎接耶穌基督(帖前2:13)。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這是合一的關係的初步啟示,把門徒與子並與父都聯結在一起,合一不單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猶大可以賣主,猶大可以犯了一個無可挽回的大錯誤,但他的失敗並沒有改變神要作成合一的事。神既是不改變,我們也不該隨意改變父的定意。──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心裡憂愁: 耶穌對自己的死也感到非常憂愁(12:27)。並且跟隨他三年,同甘共苦的門徒中,有人要出賣自己的事實也使他禁不住悲哀和憂愁。儘管如此耶穌也沒有恨加略人猶大,從中可以看出耶穌之愛心何等寬廣。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這件事對與耶穌形影不離的門徒來說,仿佛是晴天霹靂。但更具衝擊力的話語是在橄欖山上說的“你們都會離棄我!”(太26:31),我們不能給門徒定罪。我們與他們一樣,雖在口中承認主,行為不也在否認主嗎!(多1:16)關鍵在於,每當那時候,我們是否悔改,並努力擁有更成熟的信仰。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1~30】門徒中間有一個要出賣耶穌的消息一公開,門徒們就驚慌起來,這時候加略人猶大去找公會。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3~25】猶太人的宴會也仿希臘人,大家環桌席地側身而坐。最看重的客人坐在主人右首,他要和主人說話,必須仰過頭來貼近主人的胸膛,才能靠近說話。──《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23,25約翰在坐席時,何以會側身挨近主耶穌的懷裏?到底猶太人吃飯時,如何坐席?】 所謂“坐席”,是一般的說法,我們通常在吃飯時,乃是“坐”在椅子上的,可是猶太人吃飯的方法很特殊,並非“坐”,乃是“斜臥”(或斜靠)。所謂“斜臥”乃是吃飯的人躺在長椅上,“椅”子好像一張床一樣,用左手托住左肋,右手取食。坐在對面的人則動作相反。坐席的人是一個一個的“斜臥”著。約翰可能斜臥在主耶穌右邊,所以很容易往左一靠,便挨近主耶穌的胸懷。 “側身挨近”四字原文與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0節“坐席”是相同的,該字為ANEKEIMAI(aoclcetVa小‘斜臥”之意。這句話應譯為“斜臥在耶穌的懷裏”。 後來在25節說,約翰“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就勢靠著”四字原文乃是“跌入”EPIPIT
O(j7tt*穴,m)之意,即約翰此時比在23節所說的更靠近主耶穌。 猶太人在出埃及時,過逾越節是站著趕緊吃東西的(出十二章11節),後來改為坐著吃。自從猶太人受波斯人統治後,才學會“斜臥”而吃。希臘人與羅馬人也沿用波斯人的習慣,猶太人在羅馬統治時期,斜臥著吃逾越節的食物,已很普遍了。 猶太人斜臥在“食床”上吃飯,我們就明白路加福音七章所說,當耶穌在法利賽人西門家裏“斜臥”(坐席)時,那女人如何能“挨著他的腳哭”,並用香膏抹在他的腳上,因為主耶穌的腳不是在地上乃是在“食床”上之故。――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十三23~26】耶穌最大限度的尊重了加略人猶大的人格。但“所愛的門徒”約翰知道了背叛者是誰。多蒙神恩典的人,對神護理的奧秘知道的也越多(創18:17;摩3:7)。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6】參十三18注。主人藉餅給客人是特別友好的表示,也是耶穌作的最後努力,勸猶大回頭。這是猶大一生的重要決定時刻。主耶穌今天也在叩每個人的心門,要我們接納祂(啟三20)。 猶大選擇了撒但的道路,耶穌叫他快快走,不可以同度共用祂愛裡的交通(28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26,30出賣耶穌的猶大吃過聖餐麼?】 答: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猶大受了那點餅,就立刻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十三26,30)解經家根據這兩點聖經的記載,鹹認為主是在猶大參加了逾越節的筵席,要賣祂,出去以後,才設立聖餐的(太廿六20-26,可十四17-22),且因猶大吃了那點餅以後,撒旦就如了他的心(約十三27,六70),是不可能再與門徒們一同吃這聖餐的(參林前十一27-29),從馬太福音廿六25,26節的記載看來,是顯明主在猶大要出賣祂以後,才設立聖餐,又在約翰福音十三30節指出猶大這事的時候,他就立刻出去了,由上面情形看來,我們是有理由相信,猶大接受了逾越節中主給他那一點餅以後,他看出主明說暗示他所行的事(約十三10,21,26,27,六70),天良顯為虧欠,不能再與主同在(約壹二19),馬上就出去了。等他出去以後,主才設立聖餐,他不在其中,是沒有吃過聖餐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十三27】耶穌遞給猶大的餅有顯明的含意,並不是使撒但進入他心裡的手段。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這句話表明依然拒絕耶穌之愛的猶大已明確了出賣耶穌的計畫。他的心已完全被撒但所支配。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7~30】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因為實在沒有再拖延的必要。為甚麼要讓無效的奉勸增加緊張氣氛呢?猶大若執迷不悟要這樣作,那就乾脆快作罷。門徒仍舊不明白耶穌所說這句話的意思。他們以為耶穌是差他去買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去賙濟窮人。習慣上,逾越節是一個有無相通的節期,凡有的人要幫助那沒有的,是一個賙濟窮人的節期。一直到今天,仍然有許多教會取出聖餐時所捐出的奉獻來賙濟窮人。其餘的門徒以為耶穌差管錢袋的猶大拿些去賙濟窮人,好讓他們歡度逾越節。 猶大一領受了餅,魔鬼就入了他的心。愛心的規勸竟然化為仇恨的動力,這實在是一件很糟糕的事。只有魔鬼才會出此下策,把一件極美的事經過扭曲終而變成促使人下地獄的媒介物。魔鬼把愛變為情欲;把聖潔變為驕傲;把懲戒變為虐待;把愛心變為自滿。在生活上,我們必須小心,免得魔鬼把美好的事物變成遂其目的之手段。 猶大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翰很喜歡一字兩用。白天的反面是夜間;不過還有另一種夜間,就是指人離開耶穌基督去走自己的道路。一個人若不聽良善的呼喚,而聽從邪惡的特使,就是一種夜間的光景。一旦仇恨的心把愛的燭光熄滅時,夜間就到了。一個人若離開耶穌就是進入夜間了。 假如我們順服基督,就是行走在光明中;若離開主,我們就進到黑暗裡。在我們面前有光明之路,也有黑暗之路。神賜給我們智慧去作正確的抉擇,因為在黑暗中,人會全然迷失。──《每日研經叢書》 【約十三28~29】由於加略人猶大徹底地隱蔽自己的雙重性格,因此門徒中間沒有一人知道他就是背叛者。像他這樣偽裝自己去謀害信仰共同體的人無時不在,我們不應受他們的騙(林前15:33)。拿什麼周濟窮人: 耶穌和他的門徒們平時也對救濟工作傾注了許多努力。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29】“錢囊”:參十二6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30】撒但,這世上黑暗的力量,既已控制了猶大,他只有離開光和歡樂,走近黑暗中。──《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30賣主的猶大到底有沒有參加主耶穌所設立的聖餐?】 對於這問題,一般的解經家都認為賣主的猶大並沒有參加主所設立的聖餐,因為那是一種非常神聖的禮節,被耶穌稱為魔鬼的賣主猶大(約六章70節),是不可能參加的。猶大,可能參加逾越節的飲食,與耶穌並眾門徒一同吃喝。 中文《四福音合參》一書的編著人,多數按著下列次序來編排主耶穌和門徒吃逾越節與設立聖餐的事。 一、主耶穌與十二門徒一同過逾越節。(太二十六章20一25節)(可十四章17一2l節)(路二十二章14一l8節) 馬太與馬可均有“正吃”二字,表示是在過逾越節的時候吃東西。路加在此加插一段門徒爭大的事。(路二十二章24一3o節) 二、主耶穌為十二門徒洗腳。是在吃逾越節中的一項節目,按著猶太人傳統的規矩,家主要為客人洗腳,表示友愛。(約十三章1一20節) 三、然後主耶穌宣佈有一個人要賣他,在這時候約翰詳細記載這一幕,並提及猶大接受一餅之後,便出去準備賣主。(約十三章21一30節) 四、之後,耶穌設立聖餐,宣佈“新約”吃喝的方式,與吃逾越節的情形不同。(太二十六章26一30節)(可十四章22一26節)(路二十二章19一20節) 五、跟著,耶穌豫言彼得三次不認主。(太二十六章31一35節)(可十四章27一31節)(路二十二章31一34)(約十三章36一38) 我們有理由相信,猶大接受了逾越節目中的主耶穌給他一點餅之後,他馬上出去;等他出去之後,主耶穌才設立聖餐,猶大不在其中。 另有一些解經者說耶穌與門徒是在逾越節前一天過節,不在逾越節那一天,他自己纔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第二天在十字架上被殺,他被殺的那一天纔是真正的逾越節,因為約翰福音十八章28節說那些猶太人控告耶穌的時候,不願意進彼拉多的衙門,恐怕染了汙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雲。――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十三30新約聖經中記載有多少個猶大?】 一、賣主的加略人猶大(約六章71節)。 二、十二使徒中稱為達太的猶大(太十章3節;約十四章22節)。 三、主的兄弟猶大(太十三章55節),亦即寫“猶大書”的那一位。 (有些注經家以為猶大書的作者是稱為達太的猶大,參猶大書難題研究。) 四、在報名上冊時生亂的猶大(徒五章37節)。 五、住在大馬色的信徒猶大(徒九章1l節)。 六、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徒十五章22節)。 在這些猶大中,必須認清的乃是,主的使徒中有兩個猶大,其中一個是賣主的,另一個是稱為達太。 此外,主的兄弟猶大與作猶大書的猶大是否同為一個,注經家時常有不同的意見。 還有,住在大馬色的信徒猶大,是否即後來與保羅一同作代表到安提阿去的猶大,也是值得研究。――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十三31】 猶大走了,耶穌受難的時刻更接近了,死與復活的景象已展現在祂眼前。耶穌就快得榮耀,神的榮耀藉著釘十字架的耶穌而彰顯,神子耶穌也因此得享天父的榮耀。──《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三31~32】加略人猶大出賣耶穌的計畫已基本定型,所以也到了人子受榮耀的時刻。看起來似乎是撒但的勝利,實際上是耶穌利用撒但成就了自己的計畫。通過本書我們可以領悟到聖三位一體的神之間有著互受榮耀的親密交通(12:28)。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1~35】猶大出去後房子在一定程度上恢復了生氣。但耶穌說的,自己要離開的一番話(33節),依然沉重地壓抑著門徒們的心。這種情況下耶穌給予他們“彼此相愛”(34,35節)的新命令。──《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3】小子們: 希臘語原文的稱呼在四福音書中只在這節出現。這句話表明耶穌對門徒有著特別的愛。按照現代意思翻譯的話就是“孩子們”(NIV,My children),這句話使人聯想起臨終前的父母呼喚自己的子女的場景。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4】耶穌的犧牲改變了世界。在新的世界中,人與人的關係應有新的規範,這就是“彼此相愛”。人與人應彼此相愛,就象主耶穌愛我們一樣。這是新時代的命令與守則。從信徒的彼此相愛,世人可以看出他們是主的門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 臨終前,耶穌留給門徒的不是遺產,而是“新命令”。新命令繼承了“愛人如己”(利19:18)的舊誡命之精神,但舊誡命與新命令有著本質的差異。前者說“愛人如己”,這句話沒有超越人性之愛的範疇。但後者說“基督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新命令要求組成信仰共同體的人之間,互相要有神的奉獻的愛。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4~35】這是生命合一的結果,在生命中活出愛的生活,叫基督顯在人的眼前。主愛門徒並不是因他們都是可愛的,他們每一個人在主的眼中都是殘缺的,主越過人的殘缺而愛他們,為他們洗腳,為他們捨命。能相愛像主的愛一樣就是生命的流露,這是裡面的光景。主再加上一個命令,叫跟從主的人必須相愛。是命令就必須要跟上,外面是跟上,裡面是流出,在愛裡活出了合一的見證。這樣,主雖回到天上的榮耀裡,但地上還是處處滿了主的見證。──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十三35】聖徒應該在眾人面前行出遵守新命令的榜樣。應該把聖徒之間奉獻之愛的親密交通展現(demonstration)給眾人看。耶路撒冷的初期教會因努力遵守這命令,得到了百姓們的稱讚(徒2:44-47)。我們要銘記,聖徒彼此相愛是顯明真門徒的標記(mark)。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6】彼得現在還不能隨主去受死,但到主復活以後,他也會為主殉道。──《啟導本聖經註釋》 主往哪裡去: 彼得還沒有意識到耶穌將走代贖之路的事實。波蘭的小說家顯克維支(H.Sienkiewicz,1846-1916)根據本節經文和古代基督教的傳統,1895年曾發表過名為《你往何處去》的傑作。跟我去: 根據“庫巴蒂斯”中介紹的彼得是倒釘在十字架上殉道了(21:18,19)。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6~38】預告彼得將要否認耶穌。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7】我為什麼現在不能跟你去: 以彼得為首的門徒們在過去耶穌呼召他們時,丟棄一切追隨了他(路5:11)。但是耶穌卻說彼得再也不能追隨他了,這句話使彼得的自尊心大受傷害,使他終於告白說:“我願意為你捨命”。路加福音中這句話表現得更加堅定(路22:23),但沒過多久他就跌倒了。因此我們都要留意聖經的教訓:“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聖經精讀本》 【約十三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主欣賞彼得對祂的深情,但主不能不讓他知道,陪伴主的路不是這樣走的,要這樣走下去的結果,定然是不認主。猶大的賣主是主動的,彼得的不認主是無可奈何的,但不管是主動或是無可奈何,結果都是相類的。猶大是不能再挽回,主也就隨他走自己的路去。彼得卻是可挽回的,所以主預先說了他會三次不認主,但不阻止認主的事發生,讓彼得經歷失敗,在失敗中認識了自己,也嘗到主愛的赦免。有了這些體會,追求在合一的見證中彼此相愛就具備了條件。──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本節的話語以後,緊接著彼得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也異口同聲地如此說(可14:31)。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