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二十章拾穗 【約二十1】她來得很早,聖經上早這個字是用(Proi),這個字特別用來指夜裡四更的最後一更。亦即淩晨三至六時,馬利亞來時天還沒有亮,因為她已迫不及待。──《每日研經叢書》 抹大拉馬利亞來到墳墓: 第二節的“我們”這個詞語表明了其他婦女也一起過來(太28:1)。他們想給耶穌抹香料(可16:1)。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石門很沉,大概要五個壯男才能挪開,而且墳墓的入口有個坑,起固定圓石門的作用。復活的第一個憑據就是彼拉多下令嚴封的石門(太27:62-66)被打開。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 1、5~7】馬利亞“看見”的希臘文乃是blepo,其意思乃是僅僅看見而已,是很普通的字。約翰來到,低頭往裡看,他的“看見”也是同樣的方式,只看到細麻布放在那裡。彼得來到時,他看見了一些事。對於彼得所用的字乃是 theoreo。其含義遠比僅僅看見還多,其意思乃是他很刻意而細心的看。經文沒有說這對他產生了甚麼果效。我相信必定是有果效的。約翰受到了鼓勵,也進去了,這時候用的字完全不同了。用的字乃是eido。當這個字用來形容到眼睛時,總含著對於所看見之事的瞭解和明白的意思。約翰進去時,他看見了,意思是說他明白了,因此他就相信了。心智上的瞭解產生絕對的確信。──《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1~18】安息日的第一天,婦女們在墳墓邊目睹了耶穌復活的情景(太28:1-10;可16:1-11;路24:1-12)。婦女們看到空墳墓後,極為恐慌,第一個目擊者抹大拉馬利亞跑去告訴門徒(1,2節),其他婦女們見到天使和耶穌的復活(太28:1-10)。與此同時聽到抹大拉馬利亞驚人的消息後,驚恐萬分的彼得和約翰跑到墳墓看個究竟(3-10節)。沒過多久,抹大拉馬利亞也見到了復活之耶穌(11-17節)。她立即回到門徒那裡,告訴他們耶穌復活的消息(18節)。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25】是關於復活的耶穌顯現在門徒面前的記事(太28章,可16章,路24章)。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31】耶穌埋葬後的第三天,他勝了死亡,復活了。證明了他所說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11:25)。他的復活如同彼得講道裡說的,成就了舊約的預言(徒2:23-32)。如果沒有他的復活,我們的信是徒然的(林前15:4,17)。聖經以我們需要拯救為焦點,描繪了基督的生平。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1:14)神賜給信他的人得永生<可10:45,道成肉身的雙重目的>,他的苦難和死亡是為了代替我們的罪(賽53:4-6;太二十28)。他的復活對我們具有雙重意義:①為了使我們稱義(羅4:25)②預示我們的復活(林前15:12,13,20,23),但我們不能將二者分開。死亡是罪的工價(羅6:23),如果我們被稱為義,那麼就應該從死亡中解脫出來。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3~4彼得與約翰到墳前】 三卷符類福音沒有記載這段事蹟,但對約翰福音來說,此事有重大意義,故此約翰詳加記錄。彼得與約翰走近屬約瑟的墳墓,愈來愈緊張,急欲看清楚裡面的情況(約二十3、4)。約翰先到目的地,當然是由於他比較年青力壯,跑得比彼得快。然而,約翰的洞察力沒有彼得那麼敏銳;約翰來到墓穴門口,就彎身向內探望,他看見包裹耶穌的細麻布攤在地上(5節)。彼得膽量較大,亦比較好奇,他走進墓穴,發現裡面空空如也。但彼得立刻注意到細麻布和裹頭巾。他看見細麻布毫不淩亂,亦沒有被解成長條,「細麻布還放在那裡」(entetyligmenon eis hena topon):還有裹頭巾(soudrion)完整無缺地卷著,放在細麻布前端的地面(6、7節)。 從上述經文看來,當時的情況是極不尋常的。沒有人解開細麻布和裹頭巾;這些布條原封未動,似乎是屍身自己脫離裹屍巾,讓它留在原位。彼得看見如此奇特的情況,就叫約翰進來,指給他看。這情景展現在約翰面前——沒有人把屍身移走,是屍身自己穿過裹屍布,離開墳墓,而沒有使裹屍布弄得淩亂。約翰完全信服了。耶穌的屍身沒有被人挪走,他自己從死裡復活了。耶穌自己復活過來!彼得約翰決定立刻離開,趕返門徒聚會之處,將自己所見的一切告訴他們——耶穌已經勝過死亡,他復活了! ──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約二十5~7】猶太人用長幅細麻布裹屍(十九40;參十一44注)。主復活後細麻布保持原狀,證明耶穌的屍體不是給人偷去(太二十八11~13);否則,偷屍的人根本來不及拆除麻布,會將屍體連麻布一起搬走。即令拆除麻布,麻布也會散開,不可能仍舊整齊地卷著。麻布保持原狀擺放在墓裡,連裹頭布也卷放在那裡,說明復活了的耶穌的身體,通過這些裹纏,自由離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二十6~7】看見細麻布……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起: 復活的第二個憑據是“按原來的樣子所擺放著”這一情景。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起,參照原語註解。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7為何主耶穌復活後,他的裹頭巾和細麻布(包屍體用的)沒有放在同一地方?】 約翰親眼所見這種情形,表示主耶穌是由捆綁他屍體的裹頭中與細麻布中“脫”出來的,意即,他復活時並未使捆身的細麻布與裹頭巾受擾而亂成一團,他也不需要別人替他解開,像拉撒路復活時那樣(約十一章44節)。 當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去謁見彼拉多,請他派兵把守主耶穌的墳墓,因為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的屍首偷去(太二十七章64節)。主復活後,祭司長和長老們也教唆那些看守墳墓的兵丁說:門徒在夜間把他偷了去(太二十八章11一13節)。 為著要證明主耶穌不是被他的門徒“偷”去,所以主耶穌復活的時候用這種“脫身”的方法。如果門徒在夜間來偷,一定是手快腳快地把屍體搬走,怎能慢慢解開捆身的細麻布和裹頭巾,而且細心放回原位,似乎耶穌的屍體仍在墓中呢? 同時兵丁在墳墓外把守著,他的門徒也無可能入墳偷屍;即使兵丁真的都打噸睡了,他的門徒也必須爭取時間迅速將整個屍體搬走,為什麼要留下這兩個“捆屍布”? 主復活後,不受時間、空間與物質的限制。他不需要掙開捆身布可以離開墳墓。門徒聚在一處,門都關了,他也可以進來和出去,不需要開門。他忽然在這裏,忽然在那裏,也不需要動用任何交通工具。他不需要飲食,但即使吃了東西,也不需要消化。這種難以理解的復活後的生活,也是將來我們可以享受到的。――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二十8】那門徒……就信了: 這句話指約翰信了抹大拉馬利亞所說的“耶穌的屍體不見了”。另有一個見解認為約翰看見耶穌的衣服就相信耶穌真的復活了。不管怎樣約翰的信仰與其說是基於舊約預言(9節),不如說是見了才信的信仰(29節)。有人把“看見就信了”這句話解釋為作者約翰在沒看見就信的讀者面前所表現的謙虛。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9】作者聯想到的聖經可能是詩16:10。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0】雖然墳墓空著,但可以確認回去的兩個門徒心中充滿了對耶穌復活的盼望。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1】在哭。此處的希臘文的意思是“飲泣”。不只有眼淚流在她臉上,而且她因為哭泣而抽搐著。底下如何呢?她低頭往墳墓裡看。希臘原文中,此處沒有“看”這字,但卻隱含著這個意思。這句話乃是說,她站在那裡,彎下腰來,或者往墳墓這裡靠過來,顯然的是要往裡看。彼得進去過,約翰也進去過,但他們出來後就匆匆離去,顯然一句話也沒講。而這個飲泣的婦人要親自看看。我看見站在那裡的那個抹大拉的馬利亞,祂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把她從七個可怕惡鬼的統治下釋放出來。如今她失去了祂。她看到那些人釘祂在十字架上。她在墳墓那裡待得比任何人更久。別的福音書告訴我們,她在他們埋葬祂的頭一晚一直留在那裡。她留在墓旁。過了安息日,在第一日的早晨她回來了,因為在安息日那天祂一直在墳墓裡。她在飲泣著,在抽搐著,她彎下腰,往裡看,“就見”──與彼得的“看見”是同一個字。她看見甚麼?“兩個天使,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她知道身體不在了。她已經看出了這種情形,但是天使正坐在那裡。──《摩根解經叢書》 馬利亞……哭: 她雖然因耶穌的屍體不見而哭,但如果真的發現了他的屍體,我們將會永遠地哭下去(Lenski)。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1~18】耶穌的顯現是耶穌復活的第三個憑據,也是最強有力的憑據(太28:9;路24:31;約二十16等)。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1~18主單獨顯現予婦人及彼得看】 可能是因為某些原因,彼得約翰離開墓穴時,沒有將他們在墓穴中目睹的一切告訴抹大拉的馬利亞;或許他倆不察覺,原來馬利亞緩步跟在後面。事實上,彼得約翰離開後,馬利亞才重返墓前。她沒有立刻進入墳墓裡,卻獨自站在墓前,哀哭了一會。接著,馬利亞彎下腰來,滿面淚痕,向墳墓內探望(約二十11)。目睹墓穴內光芒一片,使馬利亞驚懼不已;有兩位天使,衣服雪白得發光,分別在前後兩端,坐在耶穌的屍身曾安放的地方上(12節)。這兩位天使,不久之前曾向三位婦女說話,現在問馬利亞:「你為什麼哭」。馬利亞當天早上來到墓前的時候,天使已向她與另外兩個婦人解釋,耶穌已復活了;她還不明白嗎?馬利亞邊哭邊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天使毋須回答,因為他們看見耶穌站在馬利亞後面;天使知道,耶穌的出現,比他們說什麼話都來得妥當。 馬利亞感到有人站在她後面,就轉過身來,淚眼朦糊地,看看是誰。這人並不是同伴,應該是亞利馬太約瑟墓穴的看守人罷。就在這時候,耶穌柔聲地對她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但馬利亞還沒認出是耶穌,反而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那裡,我便去取他。」(15節)她似乎以為自己有氣力將耶穌的屍身移回原位。 就在這時候,那個溫柔的陌生人說了一句話:「馬利亞」;這聲音、語氣是何等熟悉的呢!馬利亞立時醒覺,站在前面的,就是她正在找尋的耶穌;但不是一具屍體,卻是活生生的、有氣息的活人——不僅如此,他就是道成肉身的神。馬利亞驚喜交集地說,「拉波尼」(意即「夫子」),就倒在耶穌腳前。馬利亞觸摸耶穌只有極短暫的一刻,因為耶穌立時退後,說:「不要摸我(me mou haptou,暗示在前一刻開始的動作終止了),因為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當日下午,耶穌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與兩個門徒談話,傍晚又在耶路撒冷與眾門徒相聚;在顯現與馬利亞之後,以馬忤斯路上的事件之前,耶穌做了些什麼,我就不得而知了。然而,馬利亞在早上不准摸耶穌,但晚上耶穌使門徒摸他。我們由此可以推測,在這段期間,耶穌返回天上父親之處,作出簡短的彙報;然後,耶穌再在地上展開他復活後的工作,歷時四十日。 耶穌與馬利亞在一起的時間並不長,因為他差馬利亞從速返回耶路撒冷,到門徒聚集之處,宣告復活的主會到他們那裡;「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這段經文正好成為上文推論的證據:在星期日中午,耶穌曾有短暫時間升上天上;之後才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在革流巴和他的同伴面前顯現。 然而,顯現予抹大拉馬利亞之後,耶穌沒有立時升上天上;他還留在地上,等待那兩個在清晨時與抹大拉馬利亞在一起的婦女。雅各的母親(或妻子)馬利亞和撒羅米,顯然是決定重返空墓,再看過究竟。她倆可能留意到,抹大拉的馬利亞在遇到彼得約翰後就離群了,不知走到那裡。抹大拉馬利亞見到耶穌,接獲命令趕回耶路撒冷,她離開墳墓後,另一位馬利亞和撒羅米,就回到耶穌的墳前(在離開與到達之間,相距了一段時間,故此她們沒有在路途遇上了)。較早之前,她們首次來到墳墓的時候,看見兩位天使(路二十四4)。 聖經沒有指出,那兩位婦人是否進入墓穴中,抑或只是在墓前看見主耶穌。然而,耶穌顯然是在婦女到達之後,就顯現給她們看,招呼她們(太二十八9;希臘文chairete[願你們平安]可能是代表希伯來文salom或亞蘭文的selama'。照字面來看,希臘文chairete是「高興」,希伯來文salom是「平安」。)叫看見復活的主,兩位婦女的反應和抹大拉的馬利亞一樣;她們倒在耶穌腳前,吻他,抱著他不放。得睹復活的主,婦女自然會震驚,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於是耶穌安慰她們說:「不要害怕」。接著,耶穌再給她們一個命令(與抹大拉馬利亞所接獲的相似):「你們去告訴(apangeilate)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從上述幾段經文看來,當時的情況便顯而易見。耶穌以復活的身體,首先顯現給三位婦女;在耶穌生前,她們是跟隨者當中的一群。耶穌並沒有立刻顯現給他的十一個門徒看;這個先後次序可以顯出,耶穌認為三位婦女在屬靈的領悟方面更有準備,遠超過十一位使徒,雖然他們有三年時間和耶穌生活在一起,參與他的傳道事工。復活後的耶穌,首先顯現給婦女,顯然是要使她們獲得這份榮幸;婦女得睹復活的主,比任何門徒都早,甚至早於彼得。 現在,我們要推測彼得是否第一個看見復活主的門徒。抹大拉的馬利亞第二次來到墳墓,看見耶穌又離開後,西門彼得必曾單獨看見復活主。上述推測,有路加二十四34作為根據。這節經文記載,門徒在耶路撒冷約翰馬可的家裡聚集,他們知道彼得已看見復活後的耶穌,亦與他交談;之後,那兩個本來計劃往以馬忤斯的門徒才折回耶路撒冷,向門徒報告他倆看見復活主,還在坐席之時與主一起擘餅。兩個門徒懷著興奮的心情返回耶路撒冷,準備將主已復活並與他們談話擘餅的消息告知門徒;他們猜想,眾門徒必定大為驚訝。然而,門徒的反應出乎他們的意料,因為眾門徒滿心歡喜,從彼得處已知道耶穌復活了:「主果然復活,已經顯給西門看了。」(路二十四34)我們據此可以推斷,眾門徒已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處得知主復活;(參路二十四22,馬利亞說:「我已經看見了主」,接著便告訴門徒,耶穌要暫時往天上父神之處;參約二十18。)門徒亦從另一位馬利亞及撒羅米得知,主耶穌命令他們往加利利,在那裡與他們重聚。 我們僅知道,耶穌確曾單獨顯現與彼得,但不清楚這事發生於主升往天上之前,抑或他在當日中午隨即返回地面之後。我們只可以確定(但這點或許也是值得討論的),耶穌顯現與彼得,是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與革流巴二人談話之前。在此值得一提,在哥林多前書十五5,保羅也肯定耶穌是首先顯現與彼得,然後是其餘的使徒。──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約二十12】穿著白衣的天使: 在福音書中天使被認為是基督的僕人(太4:11;26:53;28:2,3;路22:43)。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2~13】天使問她一個問題,“婦人,你為甚麼哭?”她回答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她早先去告訴彼得和約翰她看見了甚麼時,也說同樣的話,雖然方式略有不同。她告訴他們,石頭已經輥開。她這樣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她這句話裡面使用了祂的專用名字“主”。在她心中祂已經死了,可是這一點對她關係不大。對她來說祂仍然是她的“主”。這裡她用了一個較為個人的字,“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抹大拉的馬利亞是直到祂死,甚至祂死以後仍然忠心的人。祂已經死了,祂曾把鬼從她身上趕出去,而這幾年來祂一直扶持她,用祂的愛和教訓保守她。在那幾年祂的確是她的主。但如今祂死了。她甚至連祂的遺體也找不到了。這就是她對祂的想法。她想到的不是一位活的主,她想到的是一個遺體。他們已經把這個遺體拿走;不錯,但她還是說“我主”。我每次讀到這裡,往往會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那種愛主的忠誠與熱愛,而覺得羞愧。祂可能是死了,埋葬了,但祂仍然是她的主。“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那裡。”──《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這裡的“看見”,代表驚奇的注視,檢查,驚異。“看見耶穌”,但是並不知道是耶穌。──《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14~15】馬利亞因悲哀而流淚,可能因耶穌的形象已有了變化,而沒有認出他而傷心。去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也有過同樣的經驗(路24:13-16)。我們應該從徒然的悲哀和絕望中解脫出來,用信心的眼光去看待基督耶穌(來12:2)。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6】馬利亞……拉波尼: 有一個熟悉的聲音叫馬利亞清醒了。她條件反射地回答說“拉波尼”。這叫人聯想起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10:27)。從兩個短短的稱呼上我們可察看到耶穌對馬利亞的愛和馬利亞對耶穌的尊敬之心。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6~17、27主耶穌復活後,對抹大拉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但後來對多馬說,可以摸他及探入他的肋旁,到底如何解釋?】 這是許多人喜歡發問的問題,有些人這樣回答:主耶穌不讓抹大拉的馬利亞摸他,是因為他還沒有升天去見天父,後來就馬上到天上去,再下來,然後准許多馬去摸他。 可是這種解釋並不合神學上的原則。茲解釋如下: 一、原文,“不要摸我”的“摸”字是HAPT刀(anrU),有“摸”、“纏繞”、“點燈、“傷害”等不同含意,而“傷害”一意則最重。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是“纏繞之意,即“不要纏住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即“不要纏住我,我還沒有到升天的時候,還有四十天和你們在一起,所以你要放心”。 這種根據原文去解釋,比較合理。 至於主耶穌以後准許多馬去摸他,並非因為他已經升過天再下來,乃是為著要增加多馬的信心,而多馬並非“纏繞”他。 主耶穌復活後,有四十天之久與門徒在一起,向他們顯現(徒一章3節)。在那四十天之內,他並未升上天去,因為他升天是公開的,是在橄欖山上眾目共睹的,不是暗中升天。既然在四十天之後公開升天,因此他對抹大拉所說的話,與他升天毫無關係。 我們在以弗所書的難題中將會題及主耶穌公開升天時,在空中曾與魔鬼有一場惡鬥,因此他帶著復活之體只有一次升天(參閱以弗所書難題研究)。 至於復活的主在四十天之內,不向人顯現時,他在何處,將屬使徒行傳難題研究,請參閱。――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二十17】“耶穌說,不要摸我(注:原意該是“不要纏著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意思是說,不要樂極忘形,我還不會那麼快就到天上去。這裡沒有意思說,復活的主不能給人摸,事實上馬利亞已經摸了主。有人以為主在復活後,要先到天上去見父,然後再到地上來與門徒相會,這是不準確的。 主吩咐馬利亞說,“妳要到我弟兄那裡去”。這該是主第一次稱呼門徒為“我弟兄”。這樣稱呼的改變,說出了復活的主把人與神的關係帶回神當初所定規的光景裡。在十五章裡,主和門徒的關係,從僕人提升到朋友。在復活的主裡,主與門徒的關係,再從朋友提升到弟兄,也就是我們與主在神的家中一同作兒子。──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耶穌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可能是馬利亞象《馬太》二十八9所記,想要上前抱住祂的腳拜祂。“摸”字原文用的是主要時態,意思是“拉住不放手”。空的墳墓與留在耶穌身上的釘痕,是過去的延續,祂能在關住了門的屋中出現,因祂已有無所不在的新的形體。復活後的主,一方面與信徒保持不可缺少的直接的關係
,也就是最後晚餐時所說的住在彼此的裡面;但祂也是普天下信祂的人的主,我們因著信可以靠祂的名得生命(31節)。因此,不可象以前那樣“拉住”祂,把祂羈留在地上。今後信徒與祂的新關係不再靠形體的接觸。 耶穌復活的當日向門徒顯現,和留在地上四十天向門徒顯現的次序,參看《馬可》書前<參考資料>。──《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要摸我: 耶穌允許其他女人抓住他的腳敬拜(太28:9),所以本句可理解為“不要繼續抓住我”。大概這時候馬利亞已經抓住了耶穌的腳。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 這句話可能是“我還有足夠的時間與你們交通”。 我弟兄: 指門徒。後面的“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這句話支持前句。基督的父就是門徒的父(太12:49,50)。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8】最後看到耶穌的女人,也就成了他復活的第一個見證人。由她們所引發的關於耶穌復活的憑據,成了初期教會傳揚的核心。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 就是我們所說的“主日”(Lord day)。根據初期教父的文獻,初期教會在“主的日”,進行禮拜。聖經中只在啟1:10中出現,但如果參照徒二十7;林前16:2,便清楚地知道當時的基督徒在與安息日不同的某種特定的日子進行禮拜。人們不再機械地守安息日,其思想逐漸省悟(西2:16)。他們沒有廢棄安息日的基本精神,而且對紀念耶穌復活的“安息後的第一天”賦予了更多的意義。後來被羅馬人認定為太陽之日的一周中第一天被君斯坦丁大帝所定為公休日,從而被定為“公義的太陽”之耶穌基督的日子。關於初期教會從以前守的周日和現在的安息日之間的差異,請參照路13:10-17。巴摩羅伯遜(Palmer Robertson)認為守安息日與神之救贖有關聯。根據他的觀點,守安息日,是回顧神的拯救,在喜樂和確信中,度過一周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19~29】這一段敘述耶穌向十個門徒顯現(路24:36-43),26-29敘述他向十一個門徒顯現(可16:14)。門徒雖聽過婦女們的見證,但還是半信半疑,直到耶穌來訪才興奮起來。耶穌顯露出在十字架上所受到的傷痕,給予我們4個啟示:①平安(19,21a節);②差遣(21b節);③聖靈(22節);④赦罪的權勢(23節)。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0】耶穌第一次顯現時,眾門徒以為是幽靈(路24:36,37)。耶穌顯露出自己身上的傷痕,並吃了門徒們所準備的魚,證明了自己的復活(路24:38-43)。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 差遣是為了作主復活的見證,差遣的基礎就是復活的主。──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願你們平安: 這句話反復了19節的話。其理由有兩種:①為了安慰恐懼的門徒;②為了不至眾門徒被將要來的患難和逼迫所擊敗,更加大膽地從事傳播福音的事工(16:33)。 差遣你們: 表明了門徒所要擔當的使徒職份,使徒具有聖父差遣聖子般的權柄(13:20)。因著這種權柄大膽地傳揚福音(徒28:30,31)。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因著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門徒們的良心已經蒙潔淨了(來九14);他們的污穢也因主講給他們的話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現在主又向他們吹一口氣,就是把聖靈吹進他們的靈裡。借著這樣一洗,一進,門徒們的靈(人的靈)就活過來了(弗二1,5),恢復原來受造時的正常功用。不但如此,吹進去的聖靈,就是生命的種子(彼前一23),是神那永遠的生命(約三15,16,36),是從聖靈生的(約三5,6),也就是從神生的(約一13;約壹三9,四7,五1,4),叫他們成為神的眾子(約一12;約壹三1;來二13),也就是主的弟兄了(來二11~12)。吹進聖靈,就是保惠師來了(約十四16,26,十六7,13);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26,十六13);祂要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的真理。而保惠師的來,也是父與子的來;是三一神與信徒們互住的開始(約十四20)。信徒們和主的關係,如同葡萄樹和枝子的關係,從外面的關係,成為生機體,生命聯結的關係(約十五1~8)。──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吹一口氣”可以譯作“深深的吸一口氣”,“你們受聖靈”按原來句子的語氣,應當譯作“你們要受聖靈”,是一個命令,也是一個宣告。所以門徒接受聖靈還是要等到五旬節,因為主囑咐他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父所應許的,他們要是已經得著了,他們就不必等在耶路撒冷了。並且主明明的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來”(十五7)。所以主必須先升天,然後聖靈才來。如今主還沒有去,聖靈就沒有來,他們也就沒有接受聖靈。──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主向門徒“吹氣”,是叫他們的靈性復蘇,預備在五旬節那天接受聖靈的澆灌(徒二1~4)。這行動不單向使徒發出,當時還有其他門徒在場(路二十四33)。創世時,神用塵土造人,吹氣使之成為人(創二7);現在門徒的靈性也因復活的主吹氣而復蘇,可以負起傳福音的使命。──《啟導本聖經註釋》 你們受聖靈: 這句話告訴我們見證福音事工時,所需的能力之源泉。福音傳播不取決於人的智慧和話語,乃取決於聖靈的能力(林前2:1,4)。這裡的“受”是“迎接”的意思,表明聖靈的內住是我們事工的先決條件。 ──《聖經精讀本》 【137 吹一口氣受聖靈何意?信徒有赦罪的權柄嗎?(約廿22,23)】 答:這是耶穌復活以後,七日的第一日,于晚上在門徒們住的房子內,向他們顯現說話時所提到的兩樣事(約廿19-23)可作以下的解釋: ①「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廿22)——這裡的「氣」字在聖經中是聖靈的一個標記(約三8,伯卅三4,詩卅三6,參十三題),主向門徒吹一口氣,原是一種表記的動作(參創二7)。下一句的「受」字是一個動詞,是今恒時體,暗指門徒要自動而繼續的領受聖靈,我們作了信徒,對於領受聖靈是有兩方面的性質,一方面是聖靈住在人心裡,是當人得救的時候所受的,是受了聖靈的印記(弗一13),是已經受了聖靈感動(約三3,5,參林前十二3,羅八9),如主在這裡所說:「你們受聖靈」,乃是指著聖靈住在人心裡而言,是本書十四至十六章中所應許的聖靈,門徒們當時所領受的聖靈,乃是一種證據,或說是一種信而領受的質(弗一14),使他們預嘗到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恩賜,故此才能有在五旬節以前同心合意的禱告(徒一14)。另一方面是指聖靈降臨在人身上,是人得救以後追求而得的,如等主升天以後,必將父神所應許的聖靈降在人的身上,得著能力(約七39,十五26,十六7,路廿四49,徒一8)。到了五旬節時,聖靈「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了」,大有能力,在各處各方為主作見證(徒二2-4,33)。 ②「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廿23)——從上一節的意思看來,本節已很顯然的是主對那些接受聖靈,被聖靈感動的眾門徒所說的,因他們受了聖靈,就有分辨的能力,能夠看出誰是真悔改,罪得赦免,蒙受主的贖罪福氣,誰假悔改,罪得不著赦免,並且靠著聖靈的能力和引導,向一切的人傳悔改赦罪的道,相信的人,宣告他們的罪得了赦免了(徒二38,路廿四47,約壹二12),不信的人,宣告他們的罪是留下了,如彼得和保羅被聖靈充滿,曾經分別在撒瑪利亞的西門身上(徒八20-23),和行法術的以呂馬身上行過這樣的事(徒十三4-12)。但這些不是門徒有直接赦免人罪或留下定人罪的權柄,只是出於神的全能所作的(約三36,可二7,約壹9,二1,2,林前五4,5)。——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二十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這確是一個難處,人怎麼有權柄赦罪呢?從前羅馬教以這節聖經為根據,就有了所謂的『赦罪券。』其實這節聖經明明和上文連起來,上文說『你們受聖靈,』換句話說,主將祂的聖靈賜給祂的教會,叫教會在地上代表祂,作祂的器皿來赦免人的罪。這一種赦免,我們可以稱牠為『假借的赦免。』比方: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時遇見一個罪人,他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他求神赦免,他痛哭、流淚、懊悔、誠心接受主耶穌,可是他對於赦罪的事還是不知道。那時候如果教會有人起來說,『神赦免了你的罪,』這個宣告就對那個罪人有極大的幫肋。教會所以能定規誰可以受浸,誰可以擘餅,就因為教會接受了聖靈,在聖靈的權柄底下,纔能作一個假借的手,赦免或留下誰的罪。當教會住在聖靈裏,呼吸著聖靈的時候,纔能赦免,並不是甚麼人可以憑著肉體的地位來赦免。我們若看見這一種的赦免是『假借的赦免,』就沒有難處了。──
倪柝聲《讀經之路》 這個命令和授權是給予全教會的(參太十六19注),不限使徒,也不限教會中某些人。門徒有了復蘇的靈性,添上聖靈的常住,得到耶穌授權,可以使用所得恩賜,傳揚悔改與赦罪的信息。凡接受的,他的罪就可得赦免;凡拒絕的,罪就留下不獲赦免。參《馬太》二十八19;《馬可》十六15;《路加》二十四47節處經文及註解 。──《啟導本聖經註釋》 除了神和他所差來的耶穌基督以外,再也沒有人擁有赦罪的權柄(可2:10)。本節所指的不是門徒有赦罪的權柄,而是指根據人們對門徒所傳的福音的反應,能夠分辨人們被定罪與否。信耶穌的人罪得赦免,不信的人則受審判(3:18)。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4~25】把多馬批評為“懷疑主義者”是很不公平的。其他門徒也在沒見到耶穌之前都不敢相信他的復活(可16:10,11;路24:11)。其實,未見就相信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但信心叫我們看到了肉眼見不到的東西(來11:1,7,27)。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6】在安息日八天之後,耶穌為了多馬而顯現。那時所說的第一句話也是“願你們平安”(19,21節)。平安是如此地珍貴(羅14:17)。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7】總要信: 多馬的不信之言(25節),從耶穌和藹可親的聲音中得到很好的反省。但本節並不僅僅以指責為結尾,而是歸結到“總要信”的勸導上。在信與不信的十字路口徘徊的多馬,就是因這一句話,才得以選擇了正道。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8】多馬看見復活的主後所說的話:“我的主,我的神”,可說是貫串本書主題信息的高潮。是用事實對一1作詮釋:耶穌與神同在,祂就是神。耶穌與父原為一(十30),凡看見祂的就是看見父(十四9)。多馬稱呼耶穌為“我的神”,因他親眼見到了復活得榮耀的主。他與主耶穌之間,他與神之間,已有了全新的關係,這是建立的信心上的個人親密的永固關係。──《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的主,我的神: 原文中只寫到了“我的主”,“我的神”。那麼就應該理解成英譯版解釋的(My Lord and my God)感歎句。這句話不僅僅是理性的贊同,而是表明一種確信。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看見了才相信,那叫作接受事實,不叫作信心。沒有看見而承認神所應許的,這是信心。主在人中間所要得著的,是這一樣的信心,真的信心是不憑眼見的。主給門徒指出準確的信心的路,只憑神說的話,不憑人的眼見並理解,因著神是信實的,就接受祂所說的一切話。──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沒有看見就信的就有福了: 耶穌的道鼓舞了我們,我們比門徒更蒙福。因為他們見了才信,而我們沒有見就信(彼前1:8)。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30~31】提到了真正的信心,聖靈藉著約翰說了這一小段話,話雖不多,只是那麼一小段,但對建立準確的信心卻非常有幫助。神跡是為了印證主的所是,神並不是要我們信神跡,而是信行神跡的主。我們接受神跡的事實,但不把神跡代替主,猶太人是要神跡,但不要行神跡的主,不少人也是跟猶太人一樣,要神跡而不要行神跡的主,因神跡而信主的人並不多,聖經的記載是這樣,實際的情形也是這樣。只有在聖靈的光照下,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人才找到得生命路。因為生命不是在神跡裡,而是在神兒子裡。神給我們有眼見的經歷,也是為印證我們的信心,但信心必須接上復活的主,才能使人得生命。這就是“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的實況。──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學者當中有人認為約翰福音到這就已結束了。事實上在這裡結束是很自然的。21章是後來重新加上去的內容。本節已很好地總結了本書的內容。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神的兒子為要完成神救贖的工作,需要道成肉身,需要成為罪身的形狀,需要借著血肉之體,為我們捨命流血,來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但若不是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就不能保證祂所流的血有永遠的功效(來九14)。祂若不是長遠活著,就不能拯救信祂的人到底(來七25)。祂若不是神的兒子,是永生神,就不能成為賜生命的靈,叫信祂名之人得永生。祂若不是基督,不是神的兒子,就不能把人帶進神性裡面。 世人可能認為“人子”有完美的人性,是最大的先知,是偉大的宗教家,是猶太人的民族英雄;但這樣的認識,不能叫人得永生。 約翰福音的中心思想和負擔乃是要藉這些記載,使人認識隱藏在“人子”外殼裡的神性。人必須認識在時間裡的道成肉身,成為“人子”的拿撒勒人耶穌,原是太初的神。也必須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惟有這樣的認識,我們的心才會受祂吸引,被感動,被柔軟,願意向神打開心房,接受祂,因祂的名得生命。 門徒和世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對於主身位元的認識上面。那些因吃餅得飽來跟從耶穌的群眾,無法接受生命的話,他們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他們不像彼得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滅亡與永生的差別就在此。 因此使徒們傳福音的時候,特別注重傳耶穌是基督(徒五42),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5),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28),信耶穌是基督(約壹五1)。所以要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約翰福音的鑰匙。──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生命”這個詞是引人注意的。約翰用以代表“生命”的字乃是zoe。另有其它一些字,也代表生命。靈這個字的原文是pneuma;心思的原文是psuche。另一個很重要的字是bios。但這些字約翰都不採用。還有,所有新約的作者,當他們說到從耶穌來的生命時,都使用zoe這個字。在古典希臘文中,zoe僅代表生命的原則而已。它可以用在昆蟲,一般的蟲子,也可以用在人或者神身上。Bios常是較祟高的一個字,指更高層次的生命。在英文中biology與zoology就含有以上兩字的思想。當我們今天使用zoology這個字時,我們是指動物的生命。另一個字我們用來指人類的生命及更高型態的生命。新約中使用zoe這個字,乃是僅僅指生命而言。在希臘文中,有兩個字的意思正好相反,就是zoe與thanatos,即生命與死亡。在全本新約聖經裡,只是用zoe來指生命。聖經說死是從罪來的;因此,當罪不存在或被對付並除去時,生命就被恢復,其中再無死亡的地位。因此zoe成了無罪的生命,理想完全實現了的生命,再沒有thmatos,也就是沒有死亡。這就是耶穌所說,“信我的人……必不死。”因此基督教使用了這個最簡單的字,採取了其最原初的意義,又另外賦予最崇高的含義。我們進入的生命是沒有死亡的,這就是永生。當我們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時,我們就進入了這個生命。也就是當我們相信上述信仰所提示的種種意義,並相信其中所含重大和永遠的事實時,就有了生命。──《摩根解經叢書》 “得生命”是指人永遠得救所享有的生命。這生命藉著主基督可以與神交通,也藉著祂可以住在神裡頭,神也可以住在我們裡頭(十七18~26)。“因祂的名”不只是奉祂的名,也是因與耶穌建立了得贖的血緣關係,一切信祂的人,都可得到永不朽壞的新生命。──《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