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的受審、受死與埋葬】 一、受彼拉多審問: 1.二審──查不出祂的罪,企圖以鞭打了事(1~8節) 2.三審──想釋放祂,但猶太人說這是背叛該撒(9~12節) 3.厄巴大的定讞──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13~16節) 二、被釘死十字架: 1.十字架的名號──猶太人的王(17~22節) 2.十字架下的分──兵丁分衣(23~24節) 3.十字架下的合──母親與兒子(25~27節) 4.十字架完滿的宣告──成了(28~30節) 5.十字架的死,不能毀壞祂復活的生命──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1~33節) 6.十字架兩面的功效──有血和水流出來(34~37節) 三、尊貴的埋葬(38~42節) 貳、靈訓要義 【十字架的意義──無罪的代替有罪的】 一、彼拉多三次宣告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4,6節;參十八38) 二、祂是因自稱神的兒子,而被猶太人喊『釘祂十字架』(6~7節) 三、把祂釘十字架的權柄表面上是屬於彼拉多,實際上是從上頭賜給的(10~11節上) 四、我們都是把主交在十字架上的人,在神前罪惡甚重(11節下) 五、因著我們的罪,無罪的主竟被列在罪犯之中(18節) 【十字架的口號──除掉祂】 一、他們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15節) 二、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17節上)──對付己、除掉己 三、釘十字架的地方名叫『髑髏地』(17節下)──意即置於死地 【十字架的名號──猶太人的王】 一、祂是因『猶太人的王』這身分被人戲弄(2~5節) 二、祂這王是與該撒對立(12節下)──與世上的王對立 三、『看哪,你們的王!』(14節) 四、在十字架上的名號,寫的是『猶太人的王』(19節) 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20節)──它們代表宗教、政治和文化 六、雖遭猶太人抗議,但彼拉多不肯更改他所寫的(21~22節)──有神主宰的安排 七、受到尊貴的埋葬(38~42節)──王者的禮遇 【十字架的功效】 一、在十字架下祂的外衣被瓜分,裏衣卻不撕開(23~24節)──基督能應付各種人的需要,乃因祂的內涵是豐滿且完全的 二、在十字架下使屬於祂的人產生全新的關係(26~27節)──各人藉著分享祂的生命,得以聯結為一 三、『我渴了』(28節)──因祂喝了神忿怒的杯,我們才得享神祝福的杯 四、『成了』(30節)──祂沒有留下一樣未完成的工作,需要人去補做 五、『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1~33,36節)──死亡不能勝過祂復活的生命 六、祂的肋旁流出血和水來(34節)──血為洗罪,水為供應生命 七、十字架所成就的一切都有見證;這些見證是『真』的,叫我們也可以『信』(3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福音註解》 叁、其他綱目 【釋放生命,成功救恩】 一、應驗經上的話 二、啟示生命的關係 三、成了 四、血和水流出來 ──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忍受十字架羞辱的耶穌】 經文:約19:1-16 引言:耶穌受盡了十字架的羞辱,被手掌打臉、戴荊棘冠冕、穿著紫袍、被釘十字架等等,全是為了拯救全人類脫離罪惡的捆綁,進入永生。 一、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 1-7 既然查不出有什麼罪來,本應該是無罪釋放才對。可是,不但沒有被釋放,反而受到更重的刑罰——釘十字架! 1.眾兵丁污辱戲弄耶穌 1-3 耶穌:1)受鞭打。2)戴荊棘冠冕。3)穿上紫袍。4)用手掌打臉。 2.彼拉多查不出有罪來 4-5 3.祭司長喊釘祂十字架 6 “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這是彼拉多第三次宣告祂無罪(約18:38;19:4),可見彼拉多始終認為主耶穌是“無辜之人”(太27:24;路23:4,14-15,22)。 4.猶太人說祂是該死的 7 “因祂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猶太人提出這個罪名來反對彼拉多釋放主耶穌,並不是要改變控訴祂的罪狀,而是要加深原有的告祂僭稱為“猶太人的王”的罪名(約18:33)。 二、有權辦耶穌是神賜給 8-11 1.耶穌不回答 8-9 “耶穌卻不回答,”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節的話。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彼前2: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2.耶穌的回答 10-11 地上執政者的權柄乃神所賜(羅13:1-5)。彼拉多見主耶穌不回答,於是運用他的權柄,懵然不知站在他面前的正是地上一切權柄的源頭。 三、想釋放耶穌卻無能力 12-16 1.彼拉多欲想釋放耶穌 12-13 2.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卻釘十字架 14-16 彼拉多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申21:23;民21:8-9;加3:13)。 ── 毛南春陽 【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經文:約19:17-27 引言: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又被列在罪人中間。 一、被列在罪人的中間 17-18 1.背十字架到各各他 17 “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主耶穌被帶去釘十字架時,開頭是自己背的;後來才由古利奈人西門替祂背負(太27:32;可15:21;路23:26)。 2.釘十字架于罪犯中 18 “還有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這兩個與主同釘的人乃是強盜(太27:38)。這句話說出: 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約22:37)的預言。 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 3)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約12:32)。 二、被定政治犯的罪狀 19-22 1.罪狀的內容: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19 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21節),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2.罪狀的文字:希伯來文、羅馬文、希臘文。 20 希伯來文代表宗教,羅馬文代表政治,希利尼文(希臘文)代表文化;這表徵主耶穌是被宗教、政治和文化聯合起來棄絕的。三者加在一起,乃代表全體人類,表徵主耶穌作為神的羔羊,是為全人類而被殺。 3.罪狀的爭議:為要寫“猶太人的王”。 21-22 彼拉多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處死一個犯人,他這樣堅持己見,一面是想藉此機會羞辱猶太人,一面也表明他所寫的,並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在神主宰的手下,所以不容他更改;而這正好肯定了一個事實:主耶穌的王權乃是終極而不可改變的。 三、被兵丁分祂的衣服 23-24,(詩22:18) 1.外衣被分成四分,每兵一分。 2.裡衣被兵丁拈鬮,不要撕開。 “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這話引自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這也證明主耶穌的死,不是出於人的手,而是出於神的主宰。 四、被老母親愛的感動 25-27 1.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姊妹們 25 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它的門徒棄主而逃(可14: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徒3: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2.耶穌的兩句話:“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 主耶穌在十字架苦刑之中,卻沒有忘記祂的母親,而將她託付給祂最愛的那門徒,就是約翰。這給我們看見,主是何等完全。祂一面向父全然盡忠,一面向肉身的母親盡孝,祂真是神人兩全其美的一位救主! ── 毛南春陽 【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經文:約19:28-37 引言: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祂工作的最高鋒,但並不是工作最終目的。因此,十字架成為得勝和榮耀的標誌。 一、大功告成 28-21 1.渴了:靈裡的乾渴 28-29,(詩69:21) 2.成了:靈裡的歸屬 30 3.息了:靈裡的安息 31 二、流出血水 32-37 1.祂的腿不被打斷 32-33 2.祂的血水流出來 34-35 3.祂的骨頭不折斷 36-37,(出12:46;民9:12;詩34:20;亞12:16) ── 毛南春陽 【安葬在墳墓中的耶穌】 經文:約19:38-42 引言:道成肉身的耶穌現在已經進行到了最後一步——安葬在一座新墳墓中,等待第三天的復活。 一、門徒約瑟領去耶穌的身體 38 約瑟乃是個財主(太27:57),聖經藉此證明連主耶穌被埋葬,也應驗了舊約“與財主同葬”的預言(賽53:9)。 二、尼哥底母殯葬耶穌的身體 39-42 1.用新的香料 39 2.用新的麻布 40 3.用新的墳墓 41-42 4.用新的日子 42 ── 毛南春陽 【十架七言默想(三)母親,看你的兒子】 經文:約19:25-27 引言: 一.這句話對誰說的? 二.為甚麼耶穌要叫母親看祂? 三.如何仰望(看)主? 結論: ── 黃彼得 【十架七言默想(五)我渴了】 經文:約19:28-29 上篇:“十架七言默想(一)父啊!赦免他們”,“(二)同我在樂園裡”,“(三)母親,看你的兒子”,“(四)我的神!我的神!” 引言: 一.為何耶穌會渴? 二.當時人對耶穌這句話的反應如何? 三.我們對耶穌的這句話當有何態度? 結論: ── 黃彼得 【十架七言默想(六)成了】 經文:約19:28-30 上篇:“十架七言默想(一)父啊!赦免他們”,“(二)同我在樂園裡”,“(三)母親,看你的兒子”,“(四)我的神!我的神!”,“(五)我渴了” 引言: 一.耶穌說這句話的時候,從人的眼光看來,祂是完了。 二.耶穌講這句話的意義:從神方面看,祂不是完了,卻是成功了! 三.我們對這句話當有何態度? ── 黃彼得 【耶穌的受難與我】 經文:約19:17-30 引言: 約二千年前,拿撒勒人耶穌被釘死十架,是歷史的事實。當時定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約19:19,21)。那麼這位猶太人的王被釘死與今日我們這班非猶太人有什麼關係?祂的死對我們起了什麼作用?這是今日紀念耶穌受難節的人當深思的真理。 一.從十架七言看與我的關係 1.赦罪的原因-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為我向父神祈求赦免之恩。 2.樂園的應許-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路23:43)。 為我預備永遠歸宿之處。 3.骨肉的關懷-母親看你的兒子,兒子看你的母親(約19:26-27)。 為我安排今後照顧的人。 4.罪刑的痛苦-我的神,我的神為何離棄我(太27:46)。 為我擔受罪惡刑罰之苦。 5.救恩的呼召-我渴了(約19:28)。 為我喚醒迷失沉睡之靈。 6.救贖的成就-成了(約19:30)。 為我成就永遠贖罪成聖的救恩。 7.歸宿的啟示-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 為我開通又新又活永生之路。 二.從十架七言看祂對我的指示 1.赦免他們因不曉得而作的-凡無知而犯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2.應許他們今日可進入樂園-凡肯歸向神的,即可進入樂園。 3.顧念他們今生實際的需要-母子應當相依為命。 4.拆除他們與神之間的阻隔-敗壞罪惡的權勢,可與神和好。 5.喚醒他們注重心靈的乾渴-知道輕重先後的次序。 6.宣告基督完成救贖的大工-完成人類永遠不能完成的工作。 7.指示人類靈魂最妥的歸宿-靈魂本於神,倚靠神,歸於神。 結論: 耶穌為誰受苦呢?聖經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祂擔當眾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53:4-6,12)。沒有耶穌的十字架,我們的罪,死亡,永生,與神和好等問題都不能得到解決。我們實在當誠心接受祂的救恩。 ── 黃彼得 【神的兒子是代死的主 約翰福音19章】 一丶主是無罪受苦代死19:1-7 二丶主服父權受苦願死19:8-11 三丶主被人棄受苦而死19:12-16 四丶主為罪人受苦至死19:17-24 五丶主托母親知己要死19:25-27 六丶主成父旨受苦到死19:28-31 七丶主骨未斷因主早死19:32-37 八丶主體埋葬因主已死19:38-42 ── 作者不詳 【被釘十字架和埋葬】 一百斤的沒藥;一座新墳墓 一、看這個人 1.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 2.耶穌卻不回答 3.生死的權柄 二、十字架上完成使命 1.三個十字架 2.母親,看你的兒子 3.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三、應驗經上的話 1.兵丁分祂的衣服 2.我渴了,嘗了那醋 3.不打斷祂的腿,拿槍扎祂的肋旁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一、耶穌與彼拉多(十八28-十九16) 二、走向十字架的路(十九17-22) 三、十字架下的賭徒(十九23-24) 四、兒子的愛心(十九25-27) 五、勝利的終局(十九28-30) 六、水與血(十九31-37) 七、致送耶穌的最後禮物(十九38-42) ──《每日研經叢書》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一、彼拉多的判詞:無罪但要受刑(一九1~16) 二、耶穌被釘十字架(一九17~24) 三、耶穌將母親交給約翰照顧(一九25~27) 四、基督完成了工作(一九28~30) 五、救主肋旁被紮(一九31~37) 六、主安葬在約瑟的墓裡(一九38~42)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不義的判決(十九1~16)】 一、祂干犯何罪(4~7):彼拉多曾三次宣告查不出耶穌犯甚麼罪(參十八38,十九4、6)。 二、權柄之所在(8~11):當彼拉多聽到有人說祂是神的兒子,他就害怕起來,不知是真是假。 三、正式判案(12~16):猶太人堅決要殺死耶穌,他們寧可稱凱撒為他們的王,這是猶太人本來不願意承認的事。 ──《新舊約輔讀》 【十字架的真理(十九17~24)】 一、與耶穌一同被釘的還有兩個犯人,一個在祂左邊,一個在右邊(18),約翰福音並沒有詳細描述他們,而在路加福音則記載他們有一個譏笑耶穌,另一個悔改,並且得著主的應許,與主同享樂園之福(參路二十三39~43)。 二、在耶穌被釘的十字架上,寫上“猶太人的王”幾個字,這些字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所寫成(19~22),乃代表著當代世界三種不同的文化。 三、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但在十字架下,人的罪性仍顯露無遺。兵丁要爭奪耶穌身上的衣服(23~24),這種情景,正顯示了罪的實在。 ──《新舊約輔讀》 【四位婦女(十九25~30)】 一、四位婦女中,除了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沒有在聖經其它地方被提及外,其餘三位都曾在聖經中被描述過: 1.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她未必能完全明白兒子所作的事(參路二50~51),但是她對兒子的愛是我們可以瞭解的。在十字架下,她顯出了母親對兒子偉大的愛。耶穌也愛她,在離開世界前,祂吩咐祂所愛的門徒照顧母親。 2.耶穌母親的姊妹:解經家認為“祂母親的姊妹”就是撒羅米(參可十五40),她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的母親(參太二十七56)。她曾經為兩個兒子爭取重要的地位而遭耶穌責備,但她並沒有因此含恨在心,她接受主的責備,學習了謙卑和愛的功課。 3.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曾經被七隻鬼附著,耶穌治好了她(參可十六9;路八2)。她感謝主的拯救,以愛回報主耶穌。 二、主耶穌說“成了”(30),表示祂為人類所作救贖的工作已大功告成。 ──《新舊約輔讀》 【真實的見證(十九31~42)】 一、在本段經文中,約翰要見證主為世人捨命的事實,並且要指出主耶穌的死,乃是要應驗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他引用了兩段經文: 1.“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6)是引用民數記九12,這節經文論及逾越節的羔羊。主耶穌,就是那逾越節的羔羊。 2.“他們要仰望自己所紮的人”(37)則引自撒迦利亞書十二10,這節經文乃是論及彌賽亞所帶來的救恩。現在,人仰望這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便可得著豐盛的救恩。 二、本段經文又記截了兩個見證人的見證,一位是亞利馬太人約瑟,另一位是尼哥德慕,他們都是猶太人中有地位的人(參路二十三50~51;約三1),他們是公會的成員。在耶穌受公會的審判時,不知他們是否在場。假若他們在場的話,他們顯然是沒有公開地承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也沒有反對公會的判決(38)。他們若有這樣的表現,很可能是懼怕猶太人的排斥,以及羅馬政府以他們為耶穌的同黨而遭受牽連;但當主耶穌死後,他們的表現改變了,他們再沒有懼怕。尼哥底母更公開的帶著百多斤沒藥和沉香來膏耶穌的身體(39),亞利馬太人約瑟竟敢向彼拉多要求領取這位死囚耶穌的屍體。主耶穌曾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十二32)十字架實在是福音的大能,能改變一切相信的人,不單能幫助人從罪惡的捆鎖中釋放出來,也能使懦弱膽怯的人改變過來,勇敢的為這十字架作見證。亞利馬太人約瑟和尼哥底母就是活的見證。 ──《新舊約輔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