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使徒行傳第十八章拾穗

 

【徒十八1「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

       哥林多是當時羅馬亞該亞省的首都。這著名的古城在西元前一四六年,為羅馬所毀,後來凱撒大帝重建新城。它的位置險要,在希臘本土與 Peloponnesian半島間的地峽上,是溝通的中心,通地峽的南北,也通東西 Cenchreae Lecaeum兩港(十八18;羅十六1)。它是個商業中心,吸引了一班猶太人少數民族。現今發現了一所會堂門楣上的碑文,是出自這個時期的。這裡道德十分敗落,正如哥林多前書所見。保羅離開雅典後,就以這城為目標,正因它位置的重要性。──《丁道爾聖經注釋》

         路加沒有說保羅在雅典停留多久,但雅典之行對福音自耶路撒冷傳往羅馬是個很重要的階段,因保羅有機會和古代世界的智識精英接觸並對話。

保羅從學術之城的雅典來到這個75公里外的商業大都市哥林多,所見氣氛大大不同。這裡廟宇林立,信仰混雜,且淫風熾盛。著名的亞賽羅底特(愛神)廟誇稱擁有廟妓千人,吸引各地遊客。性的問題難怪成為哥林多教會的一大難處(林前五章)。

此城為希臘亞該亞省的首邑,居民多為羅馬人,操拉丁語;猶太人在此定居的很多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2「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

         他到了哥林多,大得鼓勵。首先,他遇到一對信主的夫妻,亞居拉和百基拉。他們是散居的猶太人,丈夫用的是羅馬名字(意即飛鷹),妻子亦然,百基拉原是 Prisca的縮寫(羅十六3;林前十六19;提後四19)。百基拉的名字多半放在她丈夫之前,表示在信徒角度來看她的身份更重要,亞居拉原籍本都,卻是羅馬居民。革老丟下令猶太人遷離羅馬(因為猶太人動亂,根據 Suetonius是基督徒的煽動行徑;impulsore Chresto。這道諭旨的日期很可能是指基督徒傳道,在猶太人社團中引起的糾紛)。這一項出境令可能是西元四十九至五十年,但也未能十足肯定。無論如何,這命令並未能在羅馬所有猶太人集團中,完全執行,即或出了境的也勢必逐漸潛回羅馬。假如羅馬書十六章是對羅馬寫的,那未成書之時,亞居拉百基拉必然已離開旅居的哥林多和以弗所(十八18f.),回到羅馬去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皇帝革老丟在主後49年曾下旨,命猶太人離開羅馬。此令未徹底執行(參二十八15,羅十六3)。亞居拉原居羅馬,出生於小亞細亞的本都(在黑海南岸)。他的妻子百基拉登名字在路加與保羅的記述中,有時放在她丈夫前面(羅十六3;提後四19),可能在教會中她比丈夫更活躍。他們與保羅同往以弗所(1826節)。後來又回到羅馬。他們的家是信徒時常聚會的地方(林前十六19)。──《啟導本聖經註釋》

         革老丟: 羅馬帝國第四代皇帝,酷愛書籍,疏忽政務,被評為懦弱無能者。執政第9(A.D.49),為了制止羅馬社會內猶太人的暴動,他發佈了“拿撒勒敕令”,從羅馬驅逐猶太人(2)。革老丟在位14,皇后亞基比娜為了立前夫的兒子尼祿為王,毒殺了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3當時猶太人都要他們的兒子學一門手藝,將來可以謀生。所以保羅所學的那一行,是用山羊毛來織帳棚。──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保羅家鄉所在地基利家省以產毛織帳篷、地氈、窗簾及斗篷等聞名。猶太人的律法教師必須義務服務公眾,因此得有一門養生的手藝。保羅幼習羊毛織造,現在與亞居拉夫婦同住,一同以織造維生。

    保羅傳道很少接受教會供應,他能生活自給,一定與此業有關(二十33;林前四12;帖後三78)。他勸同工學效他自給自足(帖前四11;帖後三1012),並幫助缺乏的人(二十35;弗四28)。──《啟導本聖經註釋》

         製造帳棚為業: 猶太人的傳統,不僅要給後代留下傳統或遺產,還要給後代傳授一項技藝,以維持生計。有的教師說:“不教給兒子技術,就是使兒子變成小偷”。保羅的手藝是用動物的皮或布料製造軍人或牧人使用的帳棚。保羅製造帳棚為業,帶給我們的教訓:①他從未認為用雙手勞動是卑賤的,認為靠辛勤得到飲食是理所當然的,要感謝著領受(3:17);②他不貪戀財物,只賺取日用飲食所需(6:11)。其實,以他所處的環境,他完全可以為健康要求財物。但是他明確認識到神賦予的使命,無暇顧及自身的安逸(林前9:26;③儘管保羅有權接受他自己建立的教會為他提供生活資金,但為不使信徒感到接受福音是“受累”,就寧願自己勞苦忙碌(11:7;帖後3:8,9)。傳道者不被生計左右,熱衷於使命,必能帶來極大的影響。保羅除了信徒自發、真誠的幫助,從不接受別人的資助<帖後3:7-9,基督徒的職業觀>──《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3從新約聖經中可以獲悉,一般猶太人的職業約有若干種?】

    這裏告訴我們,保羅來到哥林多,投奔亞居拉,因為他們同是製造帳棚的。何以保羅到海外傳道了一個時期後,竟然重操舊業,再造帳棚,只在安息日去講道?

    原來猶太人由十三歲起到三十歲,每一男子必須選擇一種工作,學習若干年,然後出去謀生。三十歲滿,才作會堂正式會員,有資格輪流在會堂內誦讀聖經(路四章16節)。

    拉比時常題醒以色列人:“若不教你兒子學習一門技藝,你就是教你兒子去偷竊”。又說:“男人有一技之長,等於你的葡萄園有了圍牆”。以下是新約聖經中可以找得到的猶太人的職業一覽:

    一、木匠,那穌也是木匠。

    二、製造帳棚,中東居民出門須要攜帶帳棚。

    三、打魚,彼得約翰均是漁夫。

    四、打獵,主那穌曾題及兩支麻雀值一分銀子(太十章29節;路十二章6節),有許多人以打獵為生。

    五、葡萄園工人(太二十章)。

    六、種橄欖者(客西馬尼為橄欖園)。

    七、陶器工人(太二十六章10節窯戶,即製造陶器的人)。

    八、漂布工人(可九章3節)。

    九、硝皮匠(徒九章43節)。

    十、建築工人(太七章24節)。

    十一、牧羊人(路二章8節)。

    十二、制酒者(路五章37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徒十八34這裡表示他們遇見保羅之先,已經是基督徒了,否則路加必然提及他們信主的經過。羅馬必然很早之時就有福音傳到,因為是首府大城,旅客往還頻密(參二10)。兩夫妻與保羅還有一樣共通點,就是同一行業。拉比的宗教律法任務,是不收費的。因此他們必須有別的入息。保羅的職業是織帳棚的。帳棚是用山羊毛的布料造成,稱為 Cilicium,是保羅家鄉本土的製品,此外也有用皮革造的。因此,製造帳棚可能是泛指制皮革的人,這裡意思大概正是這樣。於是保羅與亞居拉百基拉同住,與他們一起工作,供應自己的需要,又可享受信徒相交之樂。同時,開始了傳道的工夫,亞居拉百基拉也自然同工了。如往常一樣,保羅利用會堂的集會,為基督的道理分辯(十七2)。這次在猶太人和參加會堂的外邦人中,佈道的工作相當成功。──《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5「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

    第二件可鼓舞的,是同工西拉(在使徒行傳這是最後一次提及他),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了。他們來了,保羅就專心迫切傳道(NEB,參 GNB, NIVRSV譯文未表達出這一點)。根據林後十一9,保羅並沒有加重哥林多教會經濟上的負擔,因為他的需用已由馬其頓信徒供應足夠了(腓四15)。因此可能西拉提摩太來時,把馬其頓人的金錢資助帶來,使他在哥林多不再分心自養,可以全周作宣教工夫,不單在安息日了。因此,他向猶太人傳講耶穌就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就更顯精力充沛。──《丁道爾聖經注釋》

         「西拉和提摩太來的時候,保羅為道急切。」比較第十七章十六節:「保羅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裏急。」──信徒無論何在:或在信徒群中,或在異地獨處,當有同樣急切救人的心。―― 倪柝聲

         為道迫切: “迫切”的希臘語動詞是未完成式,暗示繼續的行動。西拉和提摩太到哥林多後,保羅就專心至力于傳道,直到離開。聽到西拉和提摩太彙報帖撒羅尼迦的情況,保羅立即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就是帖撒羅尼迦前書。通過此信激勵信徒不怕逼迫、以堅定的信心走向更加成熟,書中附加了耶穌再臨的教導(帖前5:1-11)。不久,保羅聽到帖撒羅尼迦教會因著耶穌再臨的教導,引起一些誤會。於是又寫了帖撒尼祿迦後書,教導耶穌再來的正確信仰。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6「他們既抗拒、譭謗,保羅就抖著衣裳說:“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頭上(注:“罪”原文作“血”),與我無干(注:原文作“我卻乾淨”)!從今以後,我要往外邦人那裡去。”」

       傳道工夫加強,有果子,但也遭到了猶太人反對(也許出於嫉忌,參十七5),他們的話在信徒眼光看來,是屬於褻瀆性的,於是保羅就離開會堂,但先儘量表明他們拒絕福音的嚴重後果。他把衣裳上的塵埃抖下(尼五13),表示相交的關係已決絕,這是他先前也作過的舉動(尼十三51)。這舉動本來是猶太人向外邦人作的,現在的含意就是說在宣教士的眼中,拒絕福音的人,就與外邦人無異,在神真子民中無份。若猶太人至終發現自己果真被棄絕了,是他們自取其咎,保羅已忠心地傳講了,他們的反應,責任不在他身上。從此以後,他理直氣壯地不再理會他們,而轉向外邦人,包括歸化者及其它人(十三46,廿八28)。──《丁道爾聖經注釋》

         “抖著衣裳”表示棄絕。保羅已竭盡所能傳講,猶太人既拒絕了彌賽亞,滅亡的命運也須自己承擔。──《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7「於是離開那裡,到了一個人的家中,這人名叫提多猶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會堂。」

       既不能在會堂繼續作工,就轉向其它地方,找到了一個外邦人的家,他本是歸附會堂的(參十2)。這人必然是保羅領他信主的。提多猶士都是個羅馬名字,如在哥林多保羅帶領歸主的幾個人的名字一般(羅十六2123;林前十六17)。Ramsay為他們研究出一個三段的羅馬名字,給他一個該猶的姓,說他是哥林多的一位信徒,名字出現在及林前一14,及羅十六23,是那位接待保羅,也接待全教會的該猶。這推測十分合理,卻無以證實。提多的家就在會堂隔壁,這在相處上並不容易,但對出會堂的人的影響,卻占有利地位。──《丁道爾聖經注釋》

       家近會堂而敬拜神的人很不多。―― 倪柝聲

         提多猶士都可能是羅馬公民。保羅現在住在他家裡。──《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8「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

       搬到附近地點一舉,效果甚佳。許多哥林多人聽了訊息,信了主受浸;路加特別提出一位基利司部,是管會堂的(或管會堂者之一)(參十三15)。保羅提及他和該猶,是他替他們施浸的(林前一14)。對猶太人來說,領袖倒向保羅一方,必然大大吃不消,而且形勢似乎會變本加厲(見17節)。赫肯(p.540)認為基利司布該在保羅與會堂破裂以先信主的,而且保羅搬到提多猶士都的家,也該在早一點時期。這觀點認為保羅安排可用的場地,好在會堂不使用的時候可以用,而正因這新場所的成功,引起猶太人的反擊。當然,這構想也是可能的,祇要把第七節看作不按時間次序放進去的便可;不過,路加這記載也同樣合理,同樣有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信而受洗。―― 倪柝聲

         基利死布是保羅給他施洗進入教會的,參《林前》一14。《林前》所說的該猶,有人認為就是提多猶士都該猶(Gaius)是他羅馬姓名三個字中的第一個。──《啟導本聖經註釋》

         管會堂的: 從猶太長老中選拔,具有主持禮拜、維持秩序等會堂治理權,是當地有權的人。──《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9「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

       路加在此並沒有提供什麼因由,說明保羅這時所得的屬天異象,為要堅固他在哥林多繼續工作。不過,讀者從使徒行傳前面的事蹟,知道保羅會預料猶太人的反擊,因為保羅奪取了他們的領袖,和許多他們的歸附者。此外,記得保羅說他初到哥林多的時候又懼怕,又甚戰驚(林前二3),需要屬靈的鼓勵。赫肯(p.540)的說法更進一層,說保羅通常在一城祇停留很短的時間,若沒有神的鼓勵要他多留,他就會快快離開。不過,保羅在以弗所同樣的情況下逗留(十九810),卻未見有這樣的鼓勵,可見這假定不實。事實上保羅在一個地方停留時間,多半足夠他建立好教會,除非遇到逼迫,才會離開。

  保羅的異象從來的,也就是耶穌。留意這些話的語句,與舊約中神對祂僕人說話相合(Stahlin p.245;比較七9;出三12;申三十一6;書一59;賽四十一10,四十三5;耶一8)。新約裡把與父神同等的地位和功能給耶穌。舊約逢有神異象的顯現,都用不要怕來安撫見異象者的惶恐。不過這裡是安慰保羅自己在哥林多迎敵的恐慌。保羅不但不怕他們的行徑,更放膽宣告神的話。希臘文的時間式表示,保羅要繼續講下去,正如他目前作的一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去大馬色,路上曾見主面(九46);後來在聖殿禱告,魂遊象外見到主(二十二17);現在他在異象中見主。──《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9~10每當保羅面臨重大問題或危機,神都會通過異象表明自己的旨意,帶來激勵(23:11;27:23,24)。通過異象,保羅重新堅定他無畏見證福音的責任和信心。不要怕: 面對許多的苦難,保羅時常受到威脅。但神賜給他的安慰也是豐豐富富的。每遇苦難,神安慰和激勵的話語,在保羅心靈深處成為他不顧性命、喜樂事奉的動力。在任何患難、困苦、逼迫、饑餓、赤身露休、危險、刀劍等威脅面前(8:35),保羅能夠無畏地傳揚神的道,就是基於神的安慰與激勵。神的安慰今天也仍然激勵著所有默默無聞地傳揚福音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0「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

    這吩咐有主的應許相伴,祂必與保羅同在(賽四十三5)。這一類應許是神對蒙召事奉者的保證,他們必能完成祂所吩咐的(士六12;得二14;路一28)。既有神的保護,就沒有人可以伸手害他。再者,神在城內有許多百姓。這句話的意思與上述連貫起來,就是說神在城中有許多人尚待聽福音,因此保羅傳道的工作,必不受敵方行徑所阻,直到神的計畫達成。不過,這話的講法相當特別,因為用百姓來指尚未信主的人,這表示神已預先知道福音工作在哥林多必然大有果效(參十三48)。保羅有了這些話壯膽,就勇往直前,深知它必雙重成就,一是他在逼害中蒙保守(十八1217),二是傳道工作大大興旺(十八11)。路加卻不用詳細說明應許怎樣應驗,尤其是第二部份:既然是主的應許,就足以保證必然實現的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1佈道與教導亦有緊密的關係。保羅兩者同樣重視,教會的質與量同樣重要。當我們的教會沒有量的增長時,我們不要自我安慰,以為我們重視質素便足夠了;同樣我們不能只求人數加增而忽略教導。──《新舊約輔讀》

 

【徒十八12「到迦流作亞該亞方伯的時候,猶太人同心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

    迦流作羅馬亞該亞省方伯的時候,天上異象的預言就實現了。路加記述猶太人抓住新方伯上任的機會,攻擊保羅。Marcus Annaeus Novatus是著名斯多亞哲學家 Seneca的兄弟,是西班牙演說家之子,來到羅馬,就被收養在 Lucius Junius Gallio家裡,承用了養父的名字。亞該亞是個二等省份,由尚未取得方伯(是羅馬高級知事)階級的人所統管。因此,迦流就在作了司法官,未作方伯之前,來到亞該亞。他性情馴良,但纏綿病榻。他的死因,是因為尼祿王視他家庭為嫌疑份子。他作方伯的正確年日,可從 Delphi發現的碑文得知,約在西元五一年七月上任。(官長坐公堂之時,猶太人就把保羅帶了出去。公堂是個石造臺階,位於城的市中心,遺址如今尚在)。──《丁道爾聖經注釋》

         迦流是羅馬哲學家辛尼加(Seneca)的兄弟,作亞該亞省方伯當在主後52年,是保羅在哥林多居住十八個月的後期(十八18)。

     十八13所說的“律法,可指羅馬法,或由羅馬法所保障的猶太律法。迦流把此事當作猶太人的民事糾紛,不予受理。

    亞該亞為羅馬帝國元老院的直隸省,由方伯治理。──《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12~15迦流: 著名哲學家辛尼加(B.C.4年—A.D.65)的哥哥,性情公正、冷靜、廉潔、溫和。猶太人想利用方伯的親切謀害保羅(12,13)。但迦流不偏不倚,不願徒然介入司法權以外的問題(15)──《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217迦流和所提尼是何等人?】

答①迦流——意系靠奶生活的,為羅馬亞該亞省之方伯(參一六O題),這省是由元老院管轄的,派他作方伯治理,他是生於哥他瓦(Cordova),是羅馬著名的哲學家辛尼家(Seneca)的長兄,在該撒提庇留即位時始來羅馬,主後四十四年,革老丟(參一五六題)重改亞該亞為羅馬行省,從此可知迦流被任為該省方伯必是在年以後也。保羅于第二次旅行佈道初次到哥林多時,被猶太人控告於其前,迦流不願審問,因系關於宗教方面的指控,並給涉及到刑事問題,按羅馬律法不能定保羅為有罪,是以不待保羅辯護,即把他們攆出公堂去了。(徒十八12-16)。

②所提尼——意系拯救,系猶太人,為哥林多猶太教繼基利司布(徒十八8)管會堂者,(會堂Synagogue為猶太人聚會之所),大半是由長老選出,其職務乃經理集會之事,如選人讀律法及先知書,或宣道,或令人遵守秩序,責管會員等(路十三14,徒十三15)。保羅在他的會堂宣講真理時,激起猶太人之反對,在迦流方伯面前控告保羅,所提尼因此亦受連累,被猶太人揪住撲打堂前,這些事迦流都不管,至於此人是否與林前一1節中的多提尼同為一人,難以確定,若是指為一人,他所受的鞭打之苦,乃是與他有益,使他終於悔改歸主,成為保羅一同具名書信的弟兄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八13「說:“這個人,勸人不按著律法敬拜神。”」

    猶太人所控訴的,就是保羅勸人不按律法敬拜神,這句話若是指勸猶太人違反猶太律法,問題就來了,官方到底是否有責任執行猶太人自己的律法呢?若是這樣,這項控訴的重點,就是基督徒沒有權利享有猶太教的保障,而猶太教是被視為religio licita的就是國家所容納的宗教。布魯斯(Book p.374),認為他們想把基督教定規為非法宗教,未免太過分了,因為到底是否有這條例,仍有可疑。此外,亦可能控訴保羅勸人違反羅馬律法來敬拜,這似乎是猶太人較上算的控訴途徑。SherwinWhitepp.99107)進一步建議,說猶太人可能採用 Claudius的法令,保證他們得享民族傳統的安寧,而指控保羅干擾了他們的太平,和一貫的生活方式。──《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4「保羅剛要開口,迦流就對猶太人說:“你們這些猶太人!如果是為冤枉或奸惡的事,我理當耐性聽你們。」

    保羅原預備答辯的,卻被方伯打斷了,說根本就不成案。這事迦流需在一般刑事法外作判決,在這種情形下,他有相當裁判的自由,依當地風俗習慣或他自己的機智按正義宣判。可是,迦流回答說,保羅被控的行為,根本就不屬違反國法的刑事案;若果刑事案,官員就要審慎偵查,嚴重處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冤枉或奸惡的事: 直接觸犯羅馬法律的政治擾亂罪或司法犯罪 。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5「但所爭論的,若是關乎言語、名目和你們的律法,你們自己去辦吧!這樣的事我不願意審問。”」

    這不過是猶太人內部的爭論,有關他們自己律法上的要求。的確祇是關乎言語、宗教,名目之爭,最低限度迦流覺得是這樣。猶太人必須在他們權力範圍內自行處理,方伯無意捲入漩渦去,這事與他無關。所以不管猶太人存心如何,迦流視他們提訴的律法,是他們猶太人自己的律法,他作為羅馬司法官,根本沒有責任管這些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若是關乎……自己……: 迦流明確區分政教的作法,反映出羅馬對殖民地的統治政策,是默認各地區獨特的宗教或自治的寬容政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6「就把他們攆出公堂。」

    迦流把猶太人趕出公堂,表示不要再聽他們的控訴。到底是字眼上的比喻,還是真施暴力使差役攆他們出去,則不大清楚。不過若猶太人遲遲不散開,後者也很有可能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16~17一直反對猶太主義的希臘人看到猶太人控告保羅,方伯冷淡地對待猶太人,就無辜地毆打了主要控訴者,猶太領袖管會堂的所提尼。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7「眾人便揪住管會堂的所提尼,在堂前打他。這些事迦流都不管。」

    由迦流的態度,更加強暗示立場,信徒不必怕羅馬省方長官干涉猶太人的事情,若實際事情發生,仍可以公開辯論。根據早期的不同抄本(把眾人當作希臘民眾),當時在場的哥林多群眾,眼見猶太人在羅馬官長面前受挫,就趁他無意幹與的良機,發洩他們反猶太人的仇情,把管會堂的所提尼打了一頓。這也可以有另一個解釋。所提尼可能是站在信徒一方的人,林前一1與保羅一同寫信給哥林多人的,也有一個叫所提尼,也歸依了基督,這也相當有可能。因此可能是,迦流既不肯執行猶太人的法例,猶太人就抓住所提尼,施予三十九下鞭刑(會堂刑法;林後十一24)。兩種解釋中,迦流都是拒絕插手在猶太人的事端上。前者,他容讓猶太人受不公之待遇;後者,則他沒有保護信徒免受會堂的苛待。──《丁道爾聖經注釋》

         所提尼很可能是領頭控告保羅的猶太人,現在成了希臘人反猶情緒下的受難者。這次被打一定幫助了他悔悟,後來信了主(林前一1)。──《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18因為許了願,他在堅革哩剪了頭髮。猶太人要為一些福份特別感謝上帝時,便許拿細耳人的願(民六十一21)。要完全實行那願,便要三十天不吃肉,不喝酒,而且留長頭髮。三十天滿了,他在聖殿中獻上某些祭;便剪頭髮,並且把頭髮在壇上燒了,作為祭品獻給上帝。不必懷疑的,保羅乃是想到上帝在哥林多所賜給他的一切好處,而許願以表示他感恩。──《每日研經叢書》

         據猶太史家約瑟夫說,猶太人在患病或遭不幸事故之後,會許願不飲酒、不剪髮三十天,然後將發剪了獻在祭壇上 。這是遵照《民數記》第六章所許的所謂拿細耳人暫時離俗歸耶和華的願。保羅在堅革哩剪髮,說明他許的願已滿期;現在把剪了的發帶到耶路撒冷獻在壇上 。他可能因主保守他安全,順利達成佈道目標(10節),作此感恩的許願。──《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剪了頭髮: 保羅好象算好日期,許了拿細耳人的願(13:5)。剪頭髮、獻祭表示許願日期已滿(6:13-18)。保羅在堅革哩剪頭髮,表示他雖是猶太人卻並非拘泥於律法的形式。他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重視在神面前的許願,並且必定履行。但在耶路撒冷以外的堅革哩行規例,也表現了他不拘泥於形式的形象。路加意識到收信者是外邦人(1:1),有意省略了許願的目的、內容、期限等詳細事項。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8保羅為什麼事許願剪了頭髮?】

答:保羅在第二次周遊旅行佈道,就要回程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來到哥林多以東相約十哩之堅革哩(參羅十六1),他因為許過願就在那裡剪了頭髮,至於他為什麼事許願,經上未有提到,難以確知。不過我們可以揣想,是因為許多信主而仍為律法熱心之猶太人,反對保羅相信基督已成全了律法,而叫他們離棄了律法和規條的緣故(徒廿一20-22),保羅為要表明使眾人都可知道,他仍然是遵守律法及古人的規矩,於是就現在堅革哩剪了頭髮,許了暫時離俗的願(徒十八18,廿一2324;民六18注),以後就必須往耶路撒冷還這個願(徒十八22,廿一26),以期避免猶太人的污穢與摩擦,好使在猶太地的眾教會能得到滿意,而求在基督裡的合一,以致福音工作不受攔阻,更得復興,想前推展。

(注:參拙著舊約聖經問題總解——六五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徒十八1823保羅正在回去的路上。他的路徑是經堅革哩──哥林多港──然後去以弗所。後來他到該撒利亞;從那裡他上去問候他本來要去見的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以後他便回到他出發的地點──安提阿──去。

    因為許了願,他在堅革哩剪了頭髮。猶太人要為一些福份特別感謝神時,便許拿細耳人的願(民六十一21)。要完全實行那願,便要三十天不吃肉,不喝酒,而且留長頭髮。三十天滿了,他在聖殿中獻上某些祭;便剪頭髮,並且把頭髮在壇上燒了,作為祭品獻給神。不必懷疑的,保羅乃是想到神在哥林多所賜給他的一切好處,而許願以表示他感恩。──《每日研經叢書》

         路加簡略歸納了保羅他們從哥林多到敘利亞安提阿的漫長路途。保羅沒有直接去安提阿,繞行到了耶路撒冷,估計理由如下:①向耶路撒冷教會報告第二次佈道旅行的成果,借此鞏固教會之間的紐帶;②西方抄本(Westet Text)和拜占庭抄本(Byzantine Text)包括21節“必須遵守耶路撒冷的節期”。保羅想在逾越節和五旬節之前到達耶路撒冷。保羅回到安提阿之後,休息一段時間(52年夏—53年秋),便開始第三次佈道旅行(23)──《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19保羅也許急於還所許的願,希望儘快去到耶路撒冷。他在亞西亞省的首邑以弗所只留了三天,看望那裡的教會,然後留下亞居拉夫婦,自己坐船去該撒利亞轉往耶城。又從那裡回到安提阿,完成了第二次佈道之旅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23保羅第三次佈道之旅,開始時可能只有他一人,訪問第一次佈道時在加拉太建立的教會,以及十五41所提到的在敘利亞和基利家省的教會,堅固那裡的信徒。

他到達以弗所以後,新的工作才開展。這次佈道之旅參與的同工有亞居拉、百基拉(十八18)、提摩太(十九22) 、以拉都(十九22)、該猶(十九29)、亞裡達古(十九29)、所巴特(二十4)、西公都(二十4)、推基古(二十4)、特羅非摩(二十4)、路加(二十5)、提多(參林後二1213),和所提尼(參十八17注,林前一1)。

這時約在主後52年。──《啟導本聖經註釋》

         記錄保羅第三次佈道旅行。約經歷了3年時間,途經以以弗所為中心的小亞細亞西部地區。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24「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生在亞歷山大,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聖經(注:“學問”或作“口才”)。」

       亞波羅是亞波羅尼亞(Apollonius)的簡寫,他本鄉是亞力山大,他一切的才學,都與這一項資料切合。亞力山大是個教育哲學的中心,猶太哲學家斐羅,就在這地工作。所以,亞波羅流利的口才,和辯駁的本領,都源於他在亞力山大長大。作為飽受教養的猶太人,他最能講解聖經,且善用他的知識來服事主。──《丁道爾聖經注釋》

         亞波羅來自亞力山太,其地約有猶太人百萬之眾。力量之大使當地所分五區之中,有兩區屬猶太人。亞力山太是學者聚居之地,尤其是那些相信舊約聖經的寓意解釋學者之地。他們相信,舊約不只記載歷史,而且每一記載下來的事件,都有一個深入的意義。因此亞波羅對說服猶太人便絕頂有用,因為他可能在整部舊約中找出基督來,更可以給他們證明,舊約一直預期祂的降臨。──《每日研經叢書》

         “講解聖經“指舊約聖經。新約聖經還未寫成。──《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24~2823節保羅開始第三次佈道旅行。但中間插入介紹了留在以弗所的亞居拉夫婦及亞波羅的事工。亞波羅是出身在亞歷山大的猶太人,精通舊約聖經、希臘哲學、雄辯術及修飾學。亞波羅從施洗約翰的門徒聽到許多關於耶穌的事(25),但並未完全理解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的意義。亞居拉夫婦聽了亞波羅的講道,詳細指出他講道的不足,亞波羅謙卑順從在真理面前,積極追求真理,並且傳揚真理,委身于傳福音的事工(26)。正確認識福音使他成為更有能力的人,對哥林多教會產生了很大影響(林前1:12)──《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十八26「他在會堂裡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

    亞波羅來了,開始在會堂傳道,百基拉亞居拉看出他在真道的瞭解上有缺欠,就接他來私下教導他,好叫他對真道有更正確的認識。我們大可假定他受的必然是保羅代表性的教義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十八27「他想要往亞該亞去,弟兄們就勉勵他,並寫信請門徒接待他(注:或作“弟兄們就寫信勸門徒接待他”)。他到了那裡,多幫助那蒙恩主的人信,」

    他所受的教導非常有功效,以弗所的信徒對他十足信任,甚至他要去亞該亞時,他們樂於為他寫信介紹給那裡的信徒,弟兄們是指以弗所的信徒,是保羅短期工作的果子,也是百基拉亞居拉工作的果效;其中也許包括一些別處來的信徒。從林前十六19,知道他們在百基拉亞居拉家中聚會。RSV版本說他們鼓勵亞波羅去亞該亞,不過經文亦可解作他們鼓勵哥林多信徒接待亞波羅。這種介紹信,可見羅十六1;林後三1。亞波羅去了不久,就證實他造就教會教會的效能,保羅後來也印證這一點(林前三6)。幫助那蒙恩信主的人,可作憑他的恩賜幫助信徒:這兩種解釋都通,不過後者較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從此處所記有弟兄們勉勵亞波羅,說明以弗所早已有信徒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十八28「在眾人面前極有能力,駁倒猶太人,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

    亞波羅的特別恩賜,是與猶太人辯道,他對聖經的熟識,使他能以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參十八5)。因此,他不但是教會的好牧者,也是個有力的佈道者。──《丁道爾聖經注釋》

         亞波羅是猶太人,口才甚好。但看來不知道靠基督寶血稱義,和靠聖靈成聖的道理。亞波羅的情形,很象以弗所 城裡那些只懂得施洗約翰的洗的門徒,對基督真理沒有全面的瞭解(十九17) 。亞居拉夫婦對亞波羅的幫助一定很大。他後來在哥林多講道,極有能力,用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直至教會中有些人說他們是“屬亞波羅的“。但在保羅心目中,亞波羅象他一樣,是屬基督的使徒(林前四6,9)。──《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