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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一章拾穗

 

【羅一1「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譯為僕人的希臘文,是doulos,意為奴隸。保羅完全聽命于他的主人。他奉召成為使徒,基督的特使;他宣稱,這是直接藉著耶穌基督與……父神(加一1)而來的呼召;在大馬色的路上,神將祂的兒子啟示給他,並且託付給他到外邦傳福音的使命。

    神的福音,祂的euangelion(希臘文),是祂兒子從死裡復活的大喜信息,只要相信祂,便可以得著特赦與自由。新約中euangelion的用法,舊約背景為七十士譯本的以賽亞書四十至六十六章(特別是賽四十9,五十二7,六十6,六十一1),該處用這個名詞及其同源動詞euangelizomai,宣告錫安即將被擄之地得釋放。新約作者以這個宣告作福音宣揚的預表,因著基督的死與復活,人類已經從屬靈的隔離與捆綁中得著釋放(參詮譯:“3.向全地宣揚(十1421{\LinkToBook:TopicID=160,Name=3.向全地宣揚(十1421})。——《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帶著熱切的盼望寫這封信。他渴望訪問歐洲,經羅馬去到西班牙,把福音的種子撒到別的福音使者沒有到過的地方(十五2232)。

他一開頭先介紹自己,指出他的屬靈職分,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 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這種開頭,與保羅其他書信不同,沒有私人的問候語,嚴格照當時正式書信的格式,把自己正正式式、禮禮貌貌地介紹給收信的人。這正說明羅馬教會中認得他的人很少。這也給了他一個說明羅馬教會中認得他的人很少。這也給了他一個說明自己使徒身分的機會。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把福音信息扼要說明,給讀信的人明白這福音信息是何等的完美(1617節)。

“耶穌基督的僕人”的稱呼也見於其他使徒寫的書信,例如《雅各書》、《猶大書》和《彼得後書》。保羅在《腓立比書》中也用了這稱呼。此詞雖有“為基督所買贖的奴僕”之意(參林前六1920), 但在此處只指出他是自願矢志服侍他的主人耶穌基督的人。聖經舊約有時稱摩西、大衛和阿摩司以及眾先知為“神的僕人”(書一2;詩八十九3;耶七25;但九6;摩三7等),但保羅以主的“僕人”自稱也無意將自己儕身先知之列。他只是朴樸實實地介紹自己。

“使徒”有廣狹兩種意義,在廣義上可以指所有受差遣傳福音的人(例如十六7;有時稱為使者,林後八23);此處乃指為神所召、特蒙神恩揀選而有的職分,與十二使徒同列,故屬較狹範圍的意義。保羅工作的主要對象為外邦人,故又稱為“外邦人的使徒”(加二8;羅十五16)。“特派”有“分別出來”的意思。保羅“從母腹裡”就已“分別出來”,去在外邦人中傳揚神的福音(加一15);他也是教會選召出來作這工的人(徒十三2)。

“神的福音”或“基督的福音”在保羅書信中出現多達60餘次。──《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 緒論,書信的問候語和使徒權柄的主張>。──《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17保羅首先問候羅馬教會,作為使徒他闡述了自己所蒙的使命,其權柄的終極根源是神,以此表明書信的屬靈權威。這同舊約作者時常反復使用“這是神的話語”一脈相承。因為唯獨神是聖經的作者。接著,保羅直接提示福音的核心主題——“因信稱義”,以喚起讀者的注意。保羅書信的對象雖是公眾,不是個人,但保羅總是在開頭和結尾部分加上問安,充分表明使徒與聖徒之間的深厚感情。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眾先知”指舊約時代一切曾預告主基督將到世間來的先知(參路二十四44)。“聖經”指舊約聖經。“應許”就是神在基督降生前藉著眾先知所宣佈且已記錄在舊約中答應給人的救贖。這應許現在已實現在天國的福音中,救贖主已降臨之間(參太四23;可一14;徒十三32;二十六6等)。

──《啟導本聖經註釋》

         所應許的: 人未尋求之先,神已借著耶穌基督彰顯了主動而無條件的愛。保羅以舊約時代的先知為見證人,證實福音的可信性與歷史性,進一步闡明福音的舊約背景,借此說明福音是舊約的完成,是預言的成就。因而新舊約聖經的主題均為耶穌基督,他是掌管人類歷史的永恆救主。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3「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論到衪兒子。這句話表達出神的福音的主旨,也引進了一段扼要的信仰告白(34節),雖然羅馬信徒和保羅一樣,都熟知這個告白,但保羅很可能將整句重新寫過,以強調某些重點。

按肉體說一詞(意即,按血統說),九5再度用來形容基督。——《丁道爾聖經注釋》

         肉體: 原文“s��rx ”意指“肉體”或“人”,此處皆可適用。這是指基督的人性,對於這一點,馬太和路加強調童女所生,約翰強調道成肉身(約一1-14)。大衛後裔: 自猶太人被擄巴比倫,一直期盼著大衛的後裔中將出現的彌賽亞,這便成為他們的傳統信仰。基督出自“大衛後裔”,成就了神對以色列人的預言和應許,實現了聖經從創世記開始所要顯明的救贖計畫。在此,保羅從大衛開始記述基督的血統和家譜,意味深長。就是這特別的字句,讓人回想起神的應許,並確信基督就是那早已應許的彌賽亞。(參考可8:2-9:1 彌賽亞思想的展開)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34 主耶穌基督是我們信仰的物件,祂是神人二性,藉童貞女降生在大衛家族中,成為血肉之人,但祂本為神的兒子。祂的死而復活,證明了祂生命的永存,具有神的權能(參腓二611)。──《啟導本聖經註釋》

 

【羅一4「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譯為顯明的字(horizo),使徒行傳十42,十七31用來指基督被立為審判的主。保羅並不是說,基督因著復活變成神的兒子,而是說,祂在地上工作時,是神的兒子以軟弱與謙卑的姿態出現,在復活之後,則是神的兒子以大能出現(見A. Nygren之注釋)。同理,彼得在五旬節宣講基督的復活,被神高舉之後,呼籲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神已經立釘十字架的耶穌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以大能一詞(en dynamei)在馬可福音九1亦曾使用,提到神的國將大有能力臨到(與耶穌在地上工作只能有限度地彰顯神國成對比),可能是指耶穌的受死與得榮耀帶來的後果。

  按聖善的靈說。按肉體按聖靈顯然是對比。但保羅提到這個對比的後半時,加了一個所有格聖的of holiness,原文無字),將意義更加闡明。聖的靈Spirit of Holiness)是希伯來文聖靈Holy Spirit)的講法;保羅在此直接用希臘文寫出這個希伯來片語。但他在這裡所作肉體聖靈的對比,顯然……不是指主的兩種屬性,而是指祂降卑與高升的兩種狀況。世上的耶穌和天上的基督,是同一位神的兒子;祂大衛後裔的身份,按肉體說是件榮耀的事,但卻屬於祂降卑的階段;祂受高舉之後,開啟了聖靈的世代,其榮耀遠超過祂在世上的身份,並且將之合併、昇華了。聖靈的澆灌與工作證實耶穌業已登上寶座,顯為大能的神的兒子

    因從死裡復活。這句話直譯則為由於眾死者的復活眾死者的複數,是文法家所謂大眾化的複數的一個例子。使徒行傳廿六23也用同樣的話形容基督的復活。所以這裡是指基督本人的復活,而不是(如某些人所以為)指祂使拉撒路等人復活──更不是指馬太福音廿七5253的情景。但這個形容基督復活的說法,暗示了祂子民未來的復活;祂的復活是眾死者復活的初熟之果,正如八11所說明的(那裡說,凡有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內住的人,因著那靈,而有復活的保證)。(參林前十五20234449)。——《丁道爾聖經注釋》

         聖善的靈: 對此有不同的解釋:①指基督的靈魂;②指耶穌基督的神性;③指聖靈;④指具有創造與改造能力的聖靈的稱呼等。總而言之,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這是指聖潔而永遠的存在,超越墮落而必死的人性的存在。聖經經常使用這種對比手法,將肉體和靈魂對比為屬人與屬神、暫時與永恆等。從死裡復活: 耶穌的受死和復活是他地上事工的兩大分水嶺。尤其,主的復活是顯明他的大能和神性的決定性事件,堪稱人類所經歷的最高境界。主耶穌以人的軟弱身軀承受了十字架的極大痛苦,代贖了人類的罪惡,用自己的神能戰勝了死亡,將永生的祝福賞賜給信徒(9:28-36)。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5「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恩惠(恩典)並使徒的職分。這可能是一種重名法,意思是使徒職份的恩典(或恩賜);十二6提到按我們各人所得的恩典,恩賜各有不同(譯注:按RSV直譯);十五1516說,神賜給保羅的恩典就是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

叫人……信服真道。即由於相信基督而心生順服。此處的不是指福音,或信仰的教義,乃是指相信。(參十五18,十六26。)

    在萬國之中。這句話標示出,保羅的特殊召命是作外邦人的使徒(參十一13)。希臘文的名詞ethne(正如其希伯來文同義詞goyim),常譯為萬國外邦等。——《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得成為使徒與他人不同。他本不配,卻靠著神特別的恩惠,藉著基督選召了他。保羅的責任也與他人不同,他要去向外邦人傳揚,叫他們信服真道,信靠基督而順服在祂的名下。外邦人得救不是靠信服律法,而是靠信服已復活的基督。“在萬國之中”指在外邦人中,也是保羅特別使徒職分侍奉的範圍。羅馬教會主要是由外邦人組成(13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 指所有的使徒,包括保羅和他的同工。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彼得是猶太人的使徒,他們在各自的領域中承擔不同的事工,在主裡都是一體。恩惠: 希臘語是“c��ris,意指“寵愛”、“好意”。這裡指“神白白賜下的大愛”,使人無功受祿,指神對人自發的、無可限量的大愛<林後 緒論,關於恩典> 。萬國: 亦譯作外邦國家,保羅借此再次強調委任給自己的使徒職分是超越猶太教而面向全世界的。在今日看來這理所當然,而在一世紀,這簡直就是一場革命,意味著一神論的信仰向全世界擴展(加一16;2:8,9;3:1,8)。信服真道: 就當時的歷史情況,“信服”意味著因信基督要承受苦難。即便是現在,信徒在生活的各個領域都要面對屬靈的苦難,信徒應當甘心面對,這是不可回避的生命課題。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6「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其中也有你們。這句話的意思,可能不但指羅馬教會是在外邦世界中,也指其會友現在多半是外邦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的呼召不只限使徒(參1節),也包括一切信祂的人,羅馬教會中的信徒都在內,同屬神子耶穌基督,同作聖徒(7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羅一7「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人。因為他們是神所疼愛的子民,所以他們要聖潔像神一樣(利十九2等;彼前一1516)。神已經將他們分別出來,歸祂自己;他們因神的召命而成聖徒。從新約中各處的暗示可看出,“聖徒”是猶太信徒的一種稱呼(可能是一種自稱,參十五25,弗二19),他們認為自己是“至高者的聖民(徒)”,將要從神得著國度與審判的權柄(但七18227)。保羅定義將同樣的稱呼加在外邦信徒身上,使他們與猶太的弟兄同屬一體。

    願恩惠平安。希臘人的問安語是Chaire,直譯為“喜樂!”猶太人的問安語是Shalom,“平安!”有時擴大為“憐憫與平安”(參偽經2 Baruch 782)。保羅採取了擴大的形式,但是不用“憐憫”,而用他一向鍾愛的字“恩惠(典)”(希臘文charis)。神的恩惠是祂白白的愛及憐憫,都是人所不配得的,乃是透過基督所賜;神的平安,是人在祂的恩典中所享受的福份。——《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為羅馬帝國的首都,在今義大利西部。羅馬教會中也有少數猶太人(參911章)。福音在甚麼時候傳到羅馬,聖經上沒有記載;但在聖靈降臨的五旬節那天,聚集在耶路撒冷聽福音的人中也有來自羅馬的猶太人(徒二10)。這批最早信主的人很可能就是最早在羅馬傳揚福音的使者。

保羅稱基督徒為“聖徒”,“聖”的希臘原文為hagios,原指“分別出來”,分別為聖侍奉神(利十九2)。新約中“聖徒”(hagioi)是基督徒的專稱(八27;十二13;十五25;林前六1;弗一15等),因為他們是從萬人中揀選出來,蒙基督寶血洗淨,成為聖潔;又藉著聖靈的光照與帶領,在生活上也能日益聖潔(參約十七17,19;來十二14等)。

本節下半節為保羅書信中慣用的問候語。恩惠與平安都是神所賜,神與人間的隔閡與冤仇,因著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已經廢掉,人可與神和好,享受祂的恩惠與平安(弗二1316)。──《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聖父是恩典、平安的源頭,基督是道路、管理者、供給者。不從神和基督而來的恩典和平安,都是短暫而虛浮的,不能成為信徒真正關注的對象。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7羅馬教會由誰創設,與保羅有何關係?】

    一、看完羅馬書,便知保羅在著寫此書時,尚未訪問過羅馬會的信徒(羅十五章2224節),他以前曾否到過羅馬,亦值得懷疑。他生在大數,在司提反殉道時,他不過是一個少年(徒七章58節)。他在大馬色路上信主後,一直在中東一帶來往,可見他尚未到過羅馬。因此羅馬教會並不是保羅所創立,是很清楚的。

    天主教人認為羅馬教會是彼得所創立,因為天主教人士尊崇彼得為教皇,又根據傳說:彼得曾在羅馬傳道多年,而且在羅馬城外為主倒釘十字架,所以把創立羅馬教會的功勞,歸於彼得,但此說缺乏證實的資料。

    較為可靠的解釋乃是:當五旬節時,有不少從羅馬來的“猶太人與進猶太教的外邦人”(徒二章10節)蒙恩得救,他們辦完事情回到羅馬城時,為主作見證,逐漸帶領旅居羅馬的猶太人和進猶太教的外邦人歸主,於是在他們家中舉行聚會,漸漸在羅馬便有了許多基督徒。

    本書末章在保羅問候語中告訴我們,羅馬教會有幾個“集團”,一個是百基拉與亞居拉的“家中教會”(5節),一個是亞遜其土等人“在一處的弟兄們”(14節),另一個是非羅羅古等人“在一處的眾聖徒”(15節),這就表示羅馬教會是分在數處舉行聚會的。羅馬在當時是國都,人口眾多,地方廣闊(今日亦然),所以不可能都集中在一個地方聚會,但大家在主裏有交通,保羅這封書信一定是在各集團中傳誦的。

    二、看第十六章保羅的問候語,似乎保羅和羅馬教會中的人非常熟悉,有朋友,有同工,也有親屬,這些人可能在保羅周遊傳道的時候,曾聽過他講道,與他有屬靈交通的。也有些人是由各處遷居於羅馬的(亞居拉與百基拉以前住在哥林多,便是一例,徒十八章12節)以前和保羅認識之故。

    保羅寫羅馬書是在哥林多,是準備帶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慈善捐款到耶路撒冷的時候(十五章25節;徒十九21節),時為紀元後5659年之間,即保羅第三次環遊佈道之時所寫,他當時曾表示要到羅馬去看看。――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羅一7~12在這一段話裏,說出同蒙福音之恩者,彼此之間的交通,是何等甜美!這是證明,對神兒子福音的真實認識,必定帶來聖徒間真實的交通;因為聖徒的交通,就是基督的滿溢。事實告訴我們,聖徒間交通的難處,甚至教會中不和的裂痕,常是由於對基督的認識不夠所產生的。這是何等可惜的事!所以只有更多追求認識基督,聖徒間才能有更真、更深的交通。――《讀經指引》

 

【羅一8保羅的書信的一個特色,是他在信息總為受信的人獻上禱告,為他們特具的某些美德感謝神,藉此引入他書信的主題。本節提到的是羅馬教會中信徒的信心。不過他們的信仰受“因行為稱義”的觀念影響很大,所以他不能不很快便進入他要說的本書的主題(17節)。“傳遍了天下”指凡有福音傳到的地方。──《啟導本聖經註釋》

         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初期教會時期,天下指羅馬帝國。羅馬是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因過度的富裕與放縱,靈性與道德極其敗壞,對此四處響起擔憂之聲和覺醒之歌。因此,基督徒聖潔的生活開始被關注,最終使福音得以廣傳。現代的信徒應努力效法初期教會信徒,用實際行動宣揚基督的福音。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8保羅所說的“天下”指什麼“天下”而言?】

    這裏的“天下”(英文為WHOLE WORLD,即全世界,希臘文亦然),是指“羅馬帝國的領土”而言,並非包括今日全世界五大洲。當時羅馬帝國的版圖,佔有了地中海周圍各國的領土:歐洲部分包括今日的西班牙、葡萄牙、法國、義大利、希臘;亞洲部分包括土耳其,及中東各國,非洲部分則包括今日的埃及,利比亞與突尼西亞等(見前頁羅馬大學國圖)。其領土分三種:一為本國領土,二為占一區一,三為附一國,佔領區與附庸國經常有動亂,猶太人時常欲脫離羅馬而獨立,即其一例。

    羅馬帝國在希臘帝國之後,統治當時的“天下”,但未佔領希臘所佔領的波斯國及其附近地區。紀元後70年之時,猶太叛亂,羅馬軍隊東征,勢力始漸向東方伸展,同時亦揮兵北進,佔領今日德國等地區。

    所以這種“天下”,乃是“局部的天下”。路加福音二章所說該撒亞古士督下令,叫“天下”人民報名上冊,也是指局部的天下,即羅馬帝國的天下。挪亞時代洪水淹沒了“天下”的高山,乃是摩西所知的“局部的天下”(創七章19節)。

    至於保羅四次在地中海各國傳道的路程,可參閱聖經地圖第6,該圖左下有一附圖,即當時羅馬帝國的版圖簡畫,其中並注有猶太人散居在四十二個城市的星號。――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羅一9心靈: 是整合性及本質性的自我,指人與神相交的人格的核心(帖前5:23)。保羅“不住地”為羅馬人禱告,體現出合乎聖經的牧者形象和愛人靈魂的心。信徒對不信者與初信者的愛,體現基督教信仰的普世之愛。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910“侍奉”()通常指祭司等在聖殿或會堂中的供職。保羅用來侍奉神的是他的“心靈”,侍奉的範圍是傳揚基督的福音。保羅對羅馬教會的關切,可從他不間斷地為他們禱告見出。禱告的是否恒切可以衡量我們對教會事工關懷的程度。

羅馬教會可能已知道保羅的訪問計畫,可是一直未見實行(13節)。保羅知道耶路撒冷之行艱險四伏,能否去羅馬仍是一個未知數,所以他用了“或者”、“終能”這些字眼來說明自己的願望。但是他把去留都交托在神手中,不單憑一己的意願,也不單看環境的順逆。保羅為這個 “懇求”付出的代價可不少。他曾受審、被捕,受監禁二年(徒二十四27),又經歷舟破船沉、身處孤島等危險,最後才抵達羅馬 。

 

【羅一10終能得平坦的路: 稱職的傳道人都會為黃金禾場迫切懇求。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1保羅千辛萬苦去羅馬,是為了要與那裡的信徒分享福音的恩典,使他們的信心得到神的堅固。羅馬為當時福音已傳到的最遠的地方。他希望以羅馬為向更遠的地方傳福音的一個前哨站,他的目的地是當時的“地極”西班牙(士班雅)。參十五2324;徒一8──《啟導本聖經註釋》

         把些屬靈的恩賜: 恩賜是恩典的具體體現,是“屬靈禮物”。既然是“屬靈禮物”,就有禮物的性質和根源,正如保羅在林前12:9-11中所講,只靠聖靈的供給。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2 信心的得到堅固,心靈的得到安慰,要靠大家持實所信的道。不只羅馬的信徒可從保羅得益,保羅也可從他們那裡得到鼓勵和安慰。保羅的文采與謙遜都從這這句話透達出來。──《啟導本聖經註釋》

         同得安慰: 信徒之間是以靈相聯的弟兄,勝於血緣的兄弟,以此在患難中彼此安慰。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3“果子”指新歸信基督的人,也意含已信者靈性上的增長。保羅希望在羅馬也象他在其他外邦人的世界中一樣,能領人歸主,造就信徒。本節可以看出羅馬教會的信徒中外邦人占大多數。──《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願意你們不知道: 人與人互不關心,他們的關係就失去生命力。真正的信徒共同擁有福音的生命本質,應當彼此關心,一起分享生命的喜樂。在此,保羅希望正確傳達他對羅馬人的關心,想讓他們知道他的確想見到他們。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4“希利尼人”今譯希臘人,指羅馬帝國內講希臘話或實行希臘生活方式的外邦人,屬有文化的階層。“化外人”指希臘文化達不到的“夷狄之地”的人。保羅說,這些人都是他傳道的對象,他欠了他們福音的債。他有責任把福音傳給全人類,不分種族與膚色,超越階級與文化。──《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都欠他們的債: 表現了保羅作為神之僕人的熱心,可以看到,他的傳道熱心已經提升為一種責任感。這不是保羅個人的事,而是所有白白得救的信徒都當持有的心態。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4希利尼人和化外人是哪一種人?有何分別?】

答①希利尼人Grecians——這一名詞有兩種的用意,一是指著希臘人說的,就是居住于希臘國之本境者而言,他們原是屬於挪亞三子雅弗的兒子雅完人的後裔(創十24;賽六六19;珥三6)。一是指著操希臘語的猶太人說的,就是說亞蘭語及迦勒底語之猶太人而言,這兩種參合之語言,即新約時代的猶太人所稱為希伯來的語言,到如今他們還是以希伯來文為作文用,不為說話之用,而另用希利尼語與人說話交往(徒六1,九29,十一20),在羅一14節中所說的希利尼人,乃凡指不為猶太人的異邦人(羅一16,二910;參林前一2224)。

②化外人Barbarian——按希臘文()意指為夷人,即未受希臘文化者,凡指文化所不及的地方稱為化外,所以希利尼人稱國外的人,說是化外人,亦即意有所謂未受教化之野蠻人也。——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羅一1416這些經文顯示,福音的推展是沒有界限的。這包括了全人類,超越了文化、種族背景或處世靈巧程度。

 

【羅一16在希臘原文中,從『大能』這字可變為『炸藥』、『發動機』、『動力』等字。福音真的具有爆炸性的效能;然而,這詞語的真正意義是它有絕對的能力去成就它本來要作成的。

         救恩只臨到那些相信的人。意思是:那些拒絕、不肯相信的,就不能得救。

         『救恩』這詞語在字典的解釋是:從傷害、危險、失落、毀壞等情況下拯救出來或得到保護。

         步向世俗主義的第一級――沒有感謝和稱頌神――即或成熟的基督徒,也會容易落在這樣的情況中。

         我不以福音為恥: 不認識神的人追求世界,他們以自己的權勢、能力、哲學知識、名利地位、文化優勢、財富、血統以及宗教特權為榮,藐視真正能拯救人的大智慧(林前一23)。事實上,保羅享盡了羅馬、希臘、猶大的榮耀,卻得不到真生命的喜樂,而今卻信心十足地宣稱唯有福音才是真正的生命之路。福音不是關乎生命的理論,乃是生命本身。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617 這兩節勾劃出了全書的主題“因信稱義”的輪廓。對追求智慧的希利尼人來說,這福音是“愚拙”(林前一23),要在羅馬帝國中傳被人視為愚拙的福音卻不以為恥,的確需要勇氣。“神的大能”在新約中特別指諸如復活等超自然的權能。福音因此是神超自然的大能,藉著主基督顯露在人中間。“救”()字本指神當年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從巴比倫的被擄與流亡中拯救出來(出十四13;賽四十五17),後來用以指以色列因為救贖主的來臨而得到的最後救贖;現在通指人類從撒但與罪惡和死亡的權勢中得到的永遠的拯救。

神的拯救大能有效作用的先決條件是人的信心。憑信心人人可以得到這拯救。

“先是…後是”指出時間上的次序。猶太人是神從人類大家庭中選出,當作傳達祂“啟示”的途徑,和向普世施行救恩的起點;這種先後次序並不表示神偏愛那一個民族 ,輕看另一些民族;而是福音的傳播必須有一個開始點,藉著一民族傳給全人類。福音既然傳給猶太人,神的審判也先從猶太人開始(二911),這就是神的公義。人因信而得到神大能的拯救的機會是向全人類開放的。

“義”字在聖經中含有道德上的完全、正直、無可指摘等意思。此處特別指人與神之間正確的關係。敬畏神的人因為與神建立起了合乎正道的關係,所以得享神的恩佑與祝福,得臻至善的境界(參詩二十四5;箴八18)。

義是神的本性,人靠著對基督的信心,得享神的義,脫去罪而成為義。這不是靠人的善行,而是完完全全靠信心,也就是“本于信以致於信”的意思。

“義人必因信得生”原見《哈巴谷書》二4。原義為“義人必因他對耶和華的忠心得以存活”,也就是說向耶和華忠心的以色列人可以逃脫就要到來的政治災難(如被擄等)。新約曾多次引用此經文(加三11;來十38)。保羅在此處引用,是要人明白,對復活主的信靠與順服才是永遠生命的源頭。──《啟導本聖經註釋》

 

【羅一17「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昆蘭(Qumran)文獻中,對神的義的這兩種層面──a)祂自己的義,(b)祂使罪人因信稱義的義──似乎相當企盼。

因祂的義,我的罪得以塗抹……若我因肉體犯罪而跌倒,惟有神永遠堅立的義能使我稱義……因祂的憐憫,祂使我來到祂面前;因祂的慈愛,祂帶出我的義。因祂真實的義,祂稱我為義;因祂豐富的善良,祂救贖我的過犯。因祂的義,祂潔淨我,脫離必死之人的不潔,和世人之子的罪孽,使我能稱頌神的義,讚美至高者的榮耀。

因著信以至於信。這義是基於信心,又向著信心而說(見NEB小字;這個譯法比NEB本文更好:這是從信心開始,又以信心結束的途徑)。穆雷(J. Murray)認為,保羅在此處,以及三22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的重複說法,目的是強調,神的義不僅藉著信拯救我們,也拯救每一個相信的人

“義人必因信得生”。哈巴谷書二4下的這段話,保羅在加拉太書三11已經用過,證明人稱義不是靠律法。希伯來書十38又出現這段話,加上其部分上下文,勉勵那封書信的讀者努力向前,不可失志。哈巴谷書二4譯為“信”的希伯來文muna,(七十士譯本為pistis),意思是“堅定”,或“忠貞”;在哈巴谷書中,這種堅定或忠貞,是基於對神與祂的話有絕對的信心;保羅對這個字的瞭解,便是這種絕對的信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於信以致於信。』這短句有好幾個不同的解釋,如:『透過信而得著信』;『由開始至末了都是由於信』;『藉著信引至信』;『一個以信心開始和繼續的過程』;『基於信和談論信』。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 神的義,是完美無瑕之義,神的義是使腐敗之人得以更新的力量。這一句明確了“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顯明”意指啟示。本於信,以至於信: 對這一句有多種解釋,其中兩種解釋較為有力,認為這是從接受福音的被動狀態發展到作為神兒子擁有生命的主動狀態(Calvin)。另外一種是奥古斯丁的看法,認為從單純擁有信仰的階段發展到順服神的實踐階段。義人必因信得生(2:4): 不認識神的生活是無意義的。因為神是公義的神,故惟有義人才能與神同行。但義只有藉著信心才能得到,因此,義人就是信徒,是靠信心而活的人。沒有信心就沒有永生,這種生命歸根結底是虛妄而無意義的(傳一1,2)。這句話以沒有信心就沒有真生命的屬靈真理作為背景(3:11)<加 緒論,有關因信稱義的理解>。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7 ;加三11;來十38“義人必因信得生”一語原出舊約哈巴谷書二章4節,新約書信曾引用三次,各有何不同的著重點?】

    “義人必因信得生”一語是先知哈巴谷蒙神啟示而發表的。當時先知哈巴谷向神控訴行將侵略猶大的迦勒底人,他們滿身罪惡,神卻准許他們侵犯神的選民,看來似乎不合理。可是神有他美妙的計畫,他在仇敵侵略猶大國時,保守那些對神有充足信心的選民,那些有信心的選民仍能生存而有平安。

    保羅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曾引用過先知哈巴谷這句話,希伯來書作者也引用過,這就證明神喜歡這句話,聖靈在啟示中感動新約的作者去引用,但三次引用的著重點是不同的。

    一、“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章17節。著重“義”字。

    二、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章11節。著的“信”字。

    三、義人必因信得“生”。來十章38節。著重“生”字。

    羅馬書詳細說明神的義如何彰顯在人們生活中,信那穌的人如何稱義,及接受神的義,成為義人。

    加拉太書則強調“信”的重要,與律法作一強烈對比。

    希伯來書則宣傳“屬靈人”如何因信而“生活”,活出在天上的樣式。――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羅一18「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神的忿怒……顯明。不是顯明在福音中(福音是顯明神的義,帶來救恩),而是在人類的經驗中:歷史是對世界的審判J. C. F. Schiller)。由現世生活中神忿怒的原則,可以預期世界末了必會有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神發怒的觀念是擬人化的說法,與神是愛的思想大同小異。但神的忿怒常遭人誤解,理由是因人發怒是一種錯事。然而,我們豈不是也說,有一種忿怒是義怒嗎?這幾節所暴露異教徒拜偶像與淫蕩的惡行,與猶太護教書表達的方式相同,參上述的智慧書(特別其十二~十四章),以及亞裡斯提阿斯書(Epistle of Aristeas)第二世紀的基督徙護教者也再度提及(如,Epistle to Diognetus的作者,AristidesTatianAthenagoras,和亞歷山大的革利免所提及的Preaching of Peter, Stromateis 6.539.143.3)。

  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他們因著惡行遏制了真理NEB)。真理25節準確定義為神的真實(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為世上每一個人提供了愛,那些故意不接受的,必然要經歷祂的忿怒。

         本節緊跟著17節,說明神的忿怒為神的義的彰顯。神不輕易發怒,也不是專橫無理。人如果破壞與神立的約或者不遵守神的旨意偏行己路,神的忿怒才臨到(例如利十12)。神賞善罰惡的公義的審判,早已顯明在歷史的過程中(2432節),到主再來的那日還要施行(二5;帖前一10;啟六1617 ;十九15)。人不虔不義,不敬拜神,阻擋神藉萬物已明明彰顯了的真理(20節),反去拜泥塑木雕的偶像,把淫欲、權力當作神來膜拜,破壞神的誡命,打開眾罪之源。這種種不義招來了神的忿怒。──《啟導本聖經註釋》

         人原是義的存在,如今卻不再為義。人對神的褻瀆行為,是對造物主的背信棄義。神的忿怒: 是神對人的罪惡與不義的審判,也預示著末世最後的審判。顯明: 不僅表現為審判惡人,也表現為使惡人繼續陷在罪中(24-32)。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8~20本卷書的主題是“因信稱義”。這部分保羅論及人類如何按外邦人、猶太人、全人類的順序遠離神的義<緒論,綜覽>。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8~23外邦人不認識神,他們的倫理、道德極其敗壞,將被造物放在神的位置上,褻瀆了神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19福音一方面顯明神救贖的恩典,一方面宣告世人的罪惡,以及神對不肯悔改、不肯領受恩典的人所要施行的審判。本節到三20進一步闡釋17節所提出的神的義。他指出世人都犯了罪,除了悔改認罪,得到神的赦宥,別無他途可以脫離罪惡,得到救贖。他把外邦人和猶太人的罪扼要說明(一1832;二1~三8);不問有無聽到福音,藉著神所造的萬物,人應該可以認識神,把榮耀歸給祂;不能有何藉口(20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原顯明在人心裡: 藝術作品反映藝術家的性情,生活在秩序井然、莊嚴和諧的美麗大自然中,誰都會感受到創造者的眷顧和護理。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衪的本性)眼不能見。直譯為祂的看不見的事,特別指祂的永能和神性。形容詞aidios(新約除此處之外,只見於猶太書6)可以譯為永遠長存everlasting),以別於較常用的aionios永恆eternal,參羅二7等)。新約theiotes神性)一字,只出現過這一次。若受造物可以表明神的神性,祂完備的神性,或神的本質(theotes)則居住在基督裡(西二9)。

  是明明可知的。直譯為瞭解覺察nooumena kathoratai),前一個動詞專指智力而言,後一個動詞是指眼所見的。這兩個動詞……說明,人能夠藉默想神的工作,領悟到祂的本性,不至於錯將受造物當作造物主,能夠避免偶像崇拜的觀念。——《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肉眼看不見的神,可從祂所創造的天地萬物中清楚見到;不是靠人的推理的能力,而是神已將祂顯明在人的心裡。──《啟導本聖經註釋》

 

【羅一21『心』在聖經中多半是指心理和屬靈的中樞。『人心的黑暗』意思是說不信的世人活在屬靈的黑暗中,對神所彰顯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啟示茫然不知。

         人以虛妄的爭論、偶像或別的事物來代替神固然是罪。神賜人空氣、食物、陽光 、雨露、五穀,…不分好人、歹人,不分敬虔和不義的,都給他們享用 ;領受了這些恩典而不知感謝也是罪(太五45;徒十四17)。保羅所生活的時代,有一批哲學家,終日談論爭辯(參徒十七18)。本節所說的“他們的思念”或指此。本節下半節可意譯為“他們沉溺在虛空的爭辯中,愚昧的心一片昏暗,甚麼也看不見”。自以為聰明卻是愚不可及(22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他們雖然知道神……也不感謝他: 真正認識神,必然會感謝神,就如每個人不會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換言之,感謝神應該是我們自然的流露,遠超越邏輯上的必然性。人不感謝神是因頑梗悖逆,可與世上的不孝之子相比,由此可知此罪是多麼可憎可恨。思念變為虛妄: 是指“空虛而愚妄”(林前3:20)。心就昏暗了: 因屬靈的無知和罪惡的行徑,陷入與神隔絕的不信狀態,只能滅亡。歸根結底是自我的喪失(28)。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2「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反成了愚拙。這句話正如舊約智慧文學一樣,以愚昧為道德的鹵鈍,而非智力的不足。——《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一23「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參詩篇一○六20:“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指金牛的敬拜)。此處的意思更廣泛。除了人以外,將受造物分為,三類:飛禽、走獸(直譯為“四足獸”)、和昆蟲(英譯:“爬蟲”)(參創一2025);又用三種名詞:榮耀、形像(偶像)、樣式(參創一26);這種寫法顯示“保羅特意採用聖經亞當墮落故事的詞彙,來描述人的惡行。”——《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們若不願意去接受這位真神,便會去創造自己的『神』。奧古斯丁說得對:『人心底裏有一個「神放在那兒的真空處」,只有神自己能填滿。』

         在保羅時代,異教徒敬拜偶像有兩種方式:一,敬拜人的像和二,敬拜動物的像。在人類歷史中,有很多把人奉為神的例證,由埃及的法老,尼布甲尼撒的像(但三1~7)和及後羅馬帝國的凱撒等。我們今天廿一世紀的人,看不起那些向人像下拜的人;然而我們還不是犯了同樣的錯誤――將科學家、社會學家和其他以人為中心的哲理思想,當作神聖的啟示般接受。

         當然,我們不會把動物奉為聖物,但我們會將自己降低至僅如動物求存的水平,並且安於這個地步。我們若忽視或否定了人類是『按著神形像』造的,只看自己為聰明的動物,以動物求存的水平去滿足慾望,且沒有關心到自己屬靈的需要,那我們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參與了這類偶像的敬拜。

         心眼昏暗,為罪所蔽的人,不去敬拜侍奉榮耀的真神,反模仿神所造之物,作成偶像,當作神來膜拜;“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詩一〇六20),道德淪喪,人性日趨墮落。──《啟導本聖經註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 因罪破壞創造秩序的最醜陋現象,也是喪失自我的結果。罪擾亂正確的價值標準,價值標準的混亂又導致不可言喻的無秩序狀態(王上14:23)。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4“任憑”一詞在本章出現了三次(24,26,28)。“任憑”就是聽由罪惡得行其道,不予挽回,讓人自食惡果。“情欲”和“污穢的事”指淫行,特別指後面提到的同性戀。──《啟導本聖經註釋》

 

【羅一24神何以要任憑人去犯罪行惡?】

答: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一章中一連三次論到神任憑((),有交給,許可之意)(注),人去犯罪行惡,就是「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欲。」「神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242628)這三次說到神任憑世人是有其緣故的,第一次是因為人要崇拜偶像,不榮耀神(23),第二次是因為人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不敬拜神(25),第三是因為人故意不認識神,離棄了祂(2819-21)。這樣看來,神的旨意並非不願意拯救他們,乃是他們自己任憑剛硬不肯悔改的心(二5),悖逆神去走向邪惡的道路,按照人類的自由意志說(參一六一題),神的救恩臨到世人,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但也不能勉強人去接受,乃在乎人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所以所神就任憑他們去行好了。可是神說這中任憑的話,一定是帶著懲罰性的,對於他們不可饒恕的無知,和明知故犯的罪惡,要受到神的震怒而作最後公義審判的,祂要照著各人的行為報應他們,其結局就是沉淪而滅亡(羅一182132,二56;來九27;約三36;帖後一9;啟廿15,廿一8)。

注:任憑——羅一242628(),其字源是由()過,與()給,相結合而成,有交付,交給(有咒詛人,交其人至陰間受諸神之苦),許,可等意思。

剛硬——羅二5,九18()有硬的,粗的,強硬的意思,可知任憑與剛硬在希臘文本身就不同一字,惟在出四21節中的剛硬二字,七十士譯本希臘文有(),可見舊約希伯來文的剛硬,亦即任憑之意也(剛硬——文理本譯作剛複)。 ——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羅一24~25這裏可能指那些廟妓的行為,這樣的事在舊約時代的外邦國家,保羅時代的希臘羅馬世界的宗教,都非常盛行。在哥林多(保羅寫這封信的城市),阿福羅狄蒂(希臘象徵愛與美的女神)的廟中,有許多妓女,人們相信與這些妓女有性結合,會鼓勵神與女神互相交配,因而使敬拜者的家庭和田地都昌盛。

 

【羅一24~32人與神之間的不正常關係,導致社會與社會、個人與個人之間關係的不正常。即信仰的混亂必然導致社會道德的腐敗。當時羅馬嚮往世界主義,想借吸收外來文明,以圖文化的統一。他們尤其從東方吸收了各種文化與宗教,並對此採取非常寬容的態度。他們接受小亞細亞的女神(Kybele)、埃及的“伊希斯”(Isis)、波斯的“密特拉神”(Mithras)等外邦神祗,偶像崇拜日趨嚴重。從政治角度來看,這是指向世界主義的文化混合主義;從信仰的角度來看,它將神與外邦偶像視為一樣,歸根結底是貶低神的罪惡。可見,進入羅馬的眾多宗教,對腐敗和墮落起了火上澆油的作用,最終導致羅馬更加悖逆神,引起個人和社會更加醜陋的混亂。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5「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虛謊。原文有定冠詞,指與神的真理(真實)相反的基本大謊;參帖撒羅尼迦後書二1012。——《丁道爾聖經注釋》

         “虛謊”有“假神”、“偶像”的意思(參耶十三25),他們把真神放棄,敬拜偶像;不要神藉萬物所顯明在人心裡的真理,反去追求虛妄與虛假的偶像世界。

“可稱頌的直到永遠”是猶太人頌主詞的簡化形式。保羅用此稱頌的話讚美造物的主。“阿們”在希伯來文原文有“是的”、“真的”、“誠心所願”等意思(參申二十七1526;王上一36)。此處是肯定這句話的真實可信 。──《啟導本聖經註釋》

         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人格的尊嚴取決於信仰的物件。人敬拜受造之物勝過造物主,人格的局限性就不言而喻。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6保羅在2627節中,用十分含蓄的文筆,把希臘、羅馬社會中同性戀可怕的情況作了描述。“可羞恥的情欲”指傷風敗德的淫行。“女人”不一定指自己的妻室。“在自己身上”有“在自己的身體內”的意思。依舊約律法,男同性戀者須予治死(利二十13)。保羅特別說明這也是神對人的一種懲罰(參一24注),要信徒引為鑒戒。──《啟導本聖經註釋》

 

【羅一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RSV作:“他們的錯誤所當受的懲罰”)NEB譯得甚好:“這種變態恰當的工價”。用現代英文的“錯誤”(error)來翻譯這段經文中的plane太弱了;參猶11,“巴蘭的錯謬”(plane)是指巴力毘珥的偶像敬拜與淫亂,以色列人中了他的計謀,犯下此罪(民廿五19;卅一16)。——《丁道爾聖經注釋》

         論到男性同性戀的性犯罪。這樣的性犯罪是墮落的人不願以神為中心的必然現象。如今蔓延的性放縱,暴露出人類在信仰上的墮落。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

存邪僻的心。(RSV作“卑鄙的心”),NEB(作“他們自己敗壞的(adokimos,直譯為‘假冒的’)理性”。

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譯為“不合理”的片語(ta me kathekonta)是斯多亞(Stoic)哲學的術語,kathekonta是指“合宜”的行為。以弗所書五4用類似的說法,提到“不相宜”的事(ha ok aneken)。——《丁道爾聖經注釋》

有其內必形諸外。這些不信的人存心不正,行事也就乖僻、放蕩。2931所列舉的各種罪惡也見於本書他處和其他書信中(十三13;林前五1011;六910;林後十二2021;加五1921;弗四31;西三5,8;提後三25)。30節提到“捏造惡事”,也就是製造罪惡。現代科技越發達,人用以製造的罪惡也越猖獗。──《啟導本聖經註釋》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 此節的“心”與24節的“心”有所不同,是不同的希臘語。它超越一般的知識層次,是更為深刻而本質性的,是與神建立正確關係的知識。因此,邪僻的心是指與真理隔絕的心。 ──《聖經精讀本註解》

 

【羅一29「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注: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裝滿了各樣不義。2931節所列的惡行;從當日的希臘文學中可以充份證實。參哥林多前書六910,加拉太書五1921,歌羅西書三5。——《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一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注:或作“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侮慢人的。希臘文為hybristes,即對無力報復的人趾高氣揚,恣意羞辱。——《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一32人犯這些惡行,並不是由於不知道神對犯罪者有嚴厲的處分,而是明知故犯,並且鼓勵別人去作。──《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