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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六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羅六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本節的問答,有如下幾種翻譯:

『斷乎不可!』

『絕不可以!』

『行不通的!』

『多糟糕的想法呀!』── Raymond C. Ortlund《穿上新人》

 

【羅六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這裏的『在罪上死了』和弗二1的『死在過犯罪惡中』不同。死在罪中的意思,就是說,我這個人在罪裏頭像死了的,凡是罪惡我都喜歡。好比愛吸鴉片的人,一天到晚都是吸鴉片,並且所想的也都是關於鴉片的。這樣的一個人,我們就說,他死在鴉片裏頭了。在罪上死的意思,就是說,我這個人與罪斷了關係,罪不能引誘我了,因我已經死了。好比從前愛吸鴉片的人,後來不喜歡吸,他對於鴉片,好像是個死人,鴉片不能再試探他了。

         罪的捆綁既是因生而開始,那麼罪的釋放惟有藉著死而引進。這正是神為我們豫備的脫離罪的方法。得釋放的秘訣就是死。所以說,『我們在罪上死了』。

 

【羅六3「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

         這句話是回頭看,不是往前看。這裏是在受浸之後說的,是給所有受過浸的人看受浸是甚麼意義的。受浸就是說你相信你已經死了,所以請人把你埋在水裏。如果你沒有死,就不能抬去埋。羅六章是注重死和埋葬。

         報上曾有一個新聞,標題是:『一個人,三條命』。內容說到一個孕婦被人殺死了,以後查出來,所懷的是雙胞胎。那兩個孩子是在母親的裏面,母親被殺死,他們也就死了。同樣,今天我們是在基督裏,所以當基督死的時候,我們在基督裏也死了。

         「受浸歸入基督耶穌,」一個人信,怎樣是與基督聯合,有分於祂(約三16),一個人受浸,也照樣是與基督聯合,有分於祂。

         我們受浸,不只是浸入水,並且是浸到基督裏去。照本節末句說:『受浸歸入祂的死』,就水是指著死說的。照這節頭一句:『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水也是指著基督說的。你受浸時,怎樣浸在水裏,也怎樣浸在基督裏。比方:把一個銅子,放在一瓶硫酸裏,銅元一化,你就不能看見銅元了。你受浸入基督裏,就是化在基督裏,你變成了祂。這就是信心。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換一句話說,每一受了浸、得了救的人,這個人就是在罪上死了的人。――《得勝的生命》

         蒙拯救脫離罪的生命的路,並不在於我們殺死自己,乃在於承認神已經在基督裏對付了我們。所以我們必須在祂裏面,拯救的方法才有功效。

有一種遊戲把參加的人分作兩隊,中間劃一道界限和一定限度的距離,兩方面的人都要在所劃的界限內設法用手碰到對方的身體,一碰到了,那個人就得歸入勝利的一方,算為他們的人,直到把對方其餘的人都併過來。這種遊戲的名字叫做「永不失敗」。因為無論誰一被人碰到身體,他就失敗,但他一失敗就立刻歸入勝利的一方,成為勝方的人。

         我們歸入基督的死也是這樣,我們原本是在掌死權的魔鬼手下,但一經基督釘痕的手摸著我們,我們就立刻歸入祂的勝利裡,成為那一邊的人。這樣,我們這已經歸入主一邊的人,怎能仍站在罪一邊,仍在罪中活著呢?「斷乎不可」

 

【羅六3~4「受浸歸入祂的死;藉著受浸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

         受浸在消極方面,就是叫我們歸入基督的死與葬,使我們脫離自己、罪惡和世界,脫離一切屬於舊造,屬於撒但,並屬於神之外的東西。

         羅六3~4是注重死和埋葬,雖然也題起復活,但不像西二12那樣注重埋葬和復活。這裏是在受浸之後,回頭看受浸的意義給所有受過浸的人看的。受浸乃是說,因著你相信你已經死的緣故,所以請人把你埋在水裏。

         從前,在報上看見一個紀事標題是:『一個人,三條命』。事實的內容是說,一個孕婦給人殺死了。死了之後,才找出來所懷的是雙胞胎。所以報上就登著說,一個人,三條命。主耶穌是一個人千萬條命的人。同死的根據,是在基督裏。我們是在基督裏的;基督死的時候,我們在基督裏也死了。一個人死了,所以眾人就都死了。

         當一個外邦人加入猶太教時,他必須做三件事──獻祭,割禮,及洗禮。外邦人以洗禮加入猶太人的信仰。其禮儀如下。受洗的人,剪去他的指甲頭髮;完全除去衣服;洗禮的盆裏至少要有四十細亞,約合四百八十四.八公升的水。身體每一部份必須觸及水。當他在水中時,他必須在洗禮的三位教父前宣告他的信仰,聆聽教誨,接受祝福。這時洗禮發生效用,使他完全重生;這人是一個新人;他重新再生。他被稱為初生的嬰孩──只有一天的嬰孩。他一切的罪都免除了,因為上帝不能責罰生前所犯的罪。這種完全的轉變可以從下面一件事見到。某些拉比主張受洗以後他所生的第一個兒女為首生的,即使在他受洗以前已有了兒女。在理論上──雖然在事實上,沒有這樣做過──受洗的人是完全的新人,脫離了舊的關係,他甚至可以娶他自己易引起爭辯的近親,做他的妻子。他不只是一個改變的人,他是一個新人,一個完全不同的人。任何猶太人都會完全了解保羅所說的一個受洗的人是一個完全的新人。

         中日戰爭的時候,有人逃兵役,找人頂替。某人的替身已戰死,第二次再遇徵兵,他宣告某人已戰死,於是他不再在徵兵條例的權力之下。但什麼時候他否認他已戰死,徵兵法例便立即對他生效。

         舊約以色列人在十二支派中設了六座逃城。凡誤殺人的可以住入逃城,躲避報血仇的前來追殺,但住逃城的人若離開逃城,報血仇的人就可以殺他(書20章全)。逃城是基督的預表,我們天天活在基督裡,罪在我們身上就失去權勢。反之,我們若活在舊生命裡,就是把自己放在罪的權勢之下。

 

【羅六4活出生命的實際──改變】「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所有的宗教儀式和信仰上的教義,若不變成主觀的經驗,或說若無主觀經驗來證實,這都是無意義的了。

信仰的寶貴,就在於能把我們所信的儀文變成實際的經歷;藉著這些經歷,改變我們的人生,使之成為合乎主旨的樣式。

這樣的人生──思想、意志、生活習慣的變化,就是生命的長進;這種長進的層次,就叫走道路。

所以說,一個信徒的生活、思想,若沒有變化(且是時常的變化),那就是件不正常的現象,這就說明了他生命的虛偽、停止、枯乾,甚至是死亡。一個正常的生命,必定是有不斷變化的,並且是愈變愈新鮮,愈變愈像主,愈變愈脫去舊樣式,顯出新的樣式來。

這就是真信仰、真生命的正常規律。

若有人以為得了生命,而生命中卻一直沒有改變的經歷,那就無法證實他生命的真實了。

世上所有有生命的動物、植物,不都是藉著變化才顯出他的生長嗎?我們生命的成長動力(即變化)是藉著聽神的話,再順從聖靈的感動而獲得的。我們能聽、會聽神的話,更能順從聖靈。禱告是很重要的推動力,光憑頭腦、憑意志,都不能給我們力量去吸收神的話(即道、讀經、聽道、看書等)。

多在禱告上下工夫的人,必能多蒙憐恤,使心竅敞開,心力充沛去傾向神、去順服聖靈。心一傾向神,就容易看見亮光來改正、幫助、撫慰、提醒我們,使我們向上再向上,向內再向內的去與神聯合。如此日久,我們生命內在有了成長,外面自必顯出大的改變來,一直使基督的榮形在我們身上徹底成功。

主阿!我們願意像你,完全像你,像你僕人保羅所說的,“我活著就是你的形像。”阿們!—— 李慕聖《晨光》

 

【羅六4我們怎能不在罪中生活,怎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呢?在祂的新生命裡活著,就自然地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就如一個生活在中國的中國人,不必去設法使自己像一個中國人,他的一舉一動,思想情感,自然地都像一個中國人。

 

【羅六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我信主後有數年之久,曾受教導要「算自己向罪是死的」。(羅6:11)但我越這樣算,明顯的,我反而向罪越活了!我就是不能相信我自己是已經死的,我也沒有辦法做出一個死來。每次我求人幫助時,他們都勸我念羅馬書六章十一節。但我越讀羅馬書六章十一節並企圖去「算」死「舊我」,死就離我越遠,我無法達到這個。在困難中,我向主說:「主阿,如果我對這基本的問題沒有實際的看見,我就不再傳道了,我必須對此有透澈和明亮的認識。」我為此事經過數月的尋求和禱告,有時也禁食,但卻毫無結果。

以後,在一個我永不能忘記的早晨,當我在展讀聖經的時候,我再一次向主說:「主阿,求你開我的眼睛!」就在閃電似的一剎那,我清晰的看見了我與基督已成為一。我看見了我在祂裡面,當祂死的時候,我也死了。我們的舊人早已與祂同釘十字架了。哦!這件事對我是那樣的真切和實在!我的心充滿了喜樂,以致我想跑遍上海各街道,大聲的去宣佈我這一個偉大的發現。——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你為何相信主耶穌的死?你的相信是根據什麼?是根據你感覺祂已經死了嗎?不是的,你從來未曾如此的感覺。你的相信,乃是由於神的話這樣的告訴你。當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有兩個強盜也與祂同時被釘,你從來也沒有疑惑他們是與主耶穌同時被釘的,因為聖經很清楚的如此告訴我們。現在,關乎你舊人的死,又是怎麼樣呢?你和基督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是比那兩個強盜更真切。他們雖與主耶穌同時被釘,但卻是分別被釘在不同的十字架上。而你乃是與主耶穌在同一個十字架上被釘死的,因為當祂死的時候,你也是被包括在祂裡面了。這不是根據你的感覺。你所以能夠知道這件事實,唯一充分的理由,就是因著神是如此說。基督的死是事實。那兩個強盜的死是事實。而你的死也是事實。那個令你討厭的「己」,是已在十字架上與基督同釘了,而「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6:7)——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6「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罪的被解決,是因著基督十字架上的『替死』;舊人的被解決,是因著基督十字架上的『同死』。

         在這一節裏,我們看見三個東西:()舊人,()罪身――犯罪的身體,()罪。這一節聖經告訴我們三件頂要緊的事:()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上;()目的是叫罪身滅絕;()結果使我這個人不在作罪的奴僕。舊人釘死了,我就無法再犯罪,就不再犯罪了。但是罪本身並沒有死,罪還是活著。比方罪好像是主人,舊人好像是管家,身體好像是傀儡。罪沒有權柄和能力來使用這個罪的身體,使之犯罪,罪主使舊人,當舊人贊成的時候,身體就作傀儡了。現在主拯救我們,並不是把我們身體殺死,也不是把罪根消滅,乃是把我們的舊人釘死。

         舊人釘死的目的是使『罪身滅絕』。在原文『滅絕』意即『失業』。這就是說,罪身沒有了舊人,就不會作甚麼。從前舊人活著的時候,罪身天天以犯罪為職業、為工作。現在舊人釘死了,犯罪的身體也失業了。

 

【羅六6對付】「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主的十字架是為了救我們,我們的十字架是為了對付己生命。

十字架工作的兩個方面:

1、對付舊造的生命,將一切老亞當裡的東西都釘死;我們的舊生命都在十字架上與基督同釘了;所有的舊造世界都在十字架上被釘了。

2、是對付我們的現實生活,既是藉著十字架的對付,使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只好仰望基督。這工作有兩步:

①、是免去了我們的罪行,使我們得著赦免、平安而有新的生命表現。

②、破碎、剝奪、造就、潔淨我們的老生命,使我們漸漸不再依傳統而相信自己,而是專一的相信主,仰望並依靠他,並進入靈裡的安息;由這安息而生出一股新的力量來,使我們的生活改變了,思念改變了,感覺也改變了;這種改變,就是所說的得勝。

得勝不是主給我們力量、恩典去制勝什麼。得勝乃是主藉著十字架叫我們放棄自己去順從他,就在這個“順從”充滿我們時,我們的心就與從前不同了。這個不同就要顯出另一種人生觀,是屬天的、是老習慣中找不到的。這種新情況一顯明出來,主就要得榮耀,主就要被見證;這種情況才是真的基督的得勝,但這是從十架的對付中產生出來的。

 經上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 李慕聖《晨光》

 

【羅六67因死脫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律法是叫人知罪,可以證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023),只有被定罪,沉淪滅亡。但神愛世人,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約316;提前115),藉著基督耶穌的寶血,使人得蒙赦罪,稱義(羅324;弗17),神的目的更是叫人脫離罪惡,從罪惡裡出來與罪完全隔絕,這怎麼辦呢?那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藉著死才能脫離罪,我們的舊人肉體有罪性就是要犯罪的,沒有法子改好,只有死才行,這就是主釘十架的目的。祂代替我們被釘死,也是將我們肉體和祂一同釘死了,受洗歸主就是表明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見證舊人已經和主同釘死,罪身滅絕了,不再是犯罪的工具了。

這樣,每一個信徒都當向罪看自己是死的,不再作罪的奴僕,不欠罪的債,罪就不能對自己再有什麼權柄和要求了。因為我們這個人已經死了,正如不能叫一個已死在墳墓裡的人,起來重新犯任何的罪,作任何壞事一樣。世界不能再吸引他,情欲不能再抓住他,他因著死已經脫離了那一切。照樣,我們就得天天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宣告已經與主同釘死了,今天活著只能向神活著是主救贖的生命,是屬神的,不屬罪了,不屬自己了,不是舊人了。什麼時候,信徒一站在與主同死的地位上就脫離了罪,一離開這個死的地位,就要被罪抓住,仍去犯罪,只有死才能脫離罪。──《每日天糧》

 

【羅六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當看」是什麼意思呢?我確實的告訴你,那不是一種假裝!希臘文「當看」的意思是做會計或簿記。會計是我們人類在世上所能做得最準確的一件事。畫家能如同照相機那樣準確的描繪風景嗎?歷史家能保證他所記錄的絕對正確嗎?繪地圖的人能擔保他所繪制的都能達到完全精密的程度嗎?他們最多也只能做到相近的地步。那麼,人所能做到完全可靠的是什麼呢?那就是數學!在數學的範圍內,是不容許有錯誤的。一張椅子加上另一張椅子等於兩張椅子。在倫敦是如此,在角城是如此,在紐約是如此,在星加坡也是如此,全世界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一加一都是等於二。

神的斷言是否會不夠真實呢?祂會不會叫我將一些不確實的數字記錄在我的賬簿上呢?當然不會的,既然如此,祂叫我們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這根據乃是:在基督裡,我們向罪死了是事實,而且是一件永遠可靠的事實。——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11我們以自己是個死人去回應引誘,就是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有一天,奧古斯丁走路時,有個婦人上前向他搭訕;她原來是奧古斯丁未信主時的情婦。於是他別過頭去,急步離開。她卻在背後喊:「奧古斯丁,是我啊!是我啊!」他加快腳步,從肩頭向後高聲說:「是,我知道。但這不是從前的我了!」意思是,他向罪……是死的,而向神……是活的。已死的人,與不道德、虛謊、欺詐、說閒話,或任何其他罪,都沒有關係了。

 

【羅六12催命藤】經文﹕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2)。
  有這麼一種植物﹐它能夠把另一株樹木死而後奪取它的地位來生活。這就是生長在美洲熱帶的攀援附生植物﹐當地人稱它為催命藤。開始的時候﹐鳥類把催命藤的種子傳播在像榕樹那樣大的樹干上﹐這顆種子漸漸發芽﹐以後﹐就迅速地長大起來﹐伸展著它那堅韌的氣根﹐緊緊地繞住大樹的樹干。就這樣﹐大樹因為營養分的上下流通受到阻礙而逐漸被死了。
  古語說﹕勿以惡小而為之。
  多少罪惡都是一點點開始﹐你若不從速轄制它﹐慢慢它就要轄制你﹐如同癌細胞﹐逐漸擴散﹐置你于死地。
  常言道﹕一不作二不休。這說明犯罪的人﹐不只是犯一件就截止了﹐乃是由不了自己接二連三的犯下去。一丁點的小罪有如原子﹐它會裂變成許許多多質子介子使你無法抗拒。我們也許還能記得當日大衛王﹐起初犯了奸淫﹐為了掩蓋這件罪﹐就用盡心機﹐絞盡腦汁。起先是用詭詐的妙計﹐結果未能成功﹐真是一不作二不休﹐便進一步產生凶殺的方法。所以奸淫﹐詭詐﹐凶殺﹐便相因而生。
  無怪乎主當日那麼嚴厲的儆告我們說﹕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兩只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倘若你一只腳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兩只腳被丟在地獄裡。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只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裡(可943-47)。
  是不是真的把犯罪的手腳砍掉﹐把犯罪的眼睛剜掉﹖不﹐主的意思叫我們對付罪惡﹐要果斷要堅決﹐不怕一切的犧牲﹐忍受一切的痛苦﹐咬緊牙關﹐一刀兩斷﹐不容許哪怕是一丁點罪惡在你身上有立腳之地﹐否則它就會如同催命藤﹐你于死地。
  西方有句諺語﹐大概是這樣說﹕你雖然無法禁止鳥(指魔鬼)在你頭上飛過﹐但能禁止它在你頭頂作窩。意是﹐沒有人能避免誘惑和罪惡的侵襲﹐但能藉著神的大能拒絕罪惡在你心中停留生根。
  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林前56﹐加59
──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12除草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
在院中除草是件苦差事,不管是挖藤蔓或是拔除蒲公英,想要勝過神在伊甸園中所下的咒詛,的確困難重重(見創317~18
當土地又幹又硬時,是很難拔除雜草的,但當大雨潤濕土地後,便能容易地除草。同時我也注意到剛長出的嫩草比較容易拔除,而越老的就越難以拔除了。
壞習慣就如雜草一般,越久越改不掉,若能早點改掉,或有顆柔軟的心能感受神的愛時,其成功的機率便非常的高。
保羅曾提到過神對我們的大愛和豐富恩典(羅520~21),這些真理就像雨水般,能軟化我們剛硬的心田。而當我們看見耶穌捨命,乃是為了使我們脫離罪的刑罰和轄制時(61~14),我們便能積極地對罪惡展開淩厲的攻勢。
消極的信仰並不能除掉你的壞習慣,信心必須實際地應用這些真理。除草是種持續的痛苦過程,往往要經歷一連串的失敗之後,才能有最後的成功。
你有需要拔除的雜草嗎?
糾纏我們的罪,
切切不要輕忽;
若不及早除去,
你將被它刺透。
壞習慣像太軟的沙發,坐下容易起身難。
──《生命語》

 

【羅六13】「將自己獻給神。」

我們必須選擇。在一方面會有罪,在市場上有許多吸引;在另一方面有神在聖子裡救贖我們。我們歸服誰,就成為誰的僕人。罪要我們,不僅使我們承受後果,也咒詛並毀壞我們,神卻祝福,給我們以永生。

我們也許不能在生活中預先安排許多事。起初我們不知自己的態度與行動。最首要的問題我們需要立時解決,就是我們是否將頭腦、聲音、手足以及心靈獻給神,神可試用這些作成祂美好的目的。

使徒說我們脫離了罪與死,在基督耶穌裡我們就在復活的那邊。他說這樣奇妙的拯救只有一個回應,將自己獻給神,成為救主的奴僕。我們應該有知恩報答的心。

我們就這樣脫離了罪,不只抗拒罪,更要尋求充分的自由。如果我們歸向神,心中有充分的目的,讓祂佔有,我們必不再受罪惡的控制,因為我們自由的責任與成全的工作都在於祂,我們只有將身心靈完全歸順祂,由祂來掌管。——邁爾《珍貴的片刻》

 

【羅六13】「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許多人以為「獻給」二字的涵義是奉獻,而沒有留心注意它的內容。當然它的意思是奉獻,但卻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個意思。不是將我們自己的「舊人」,連同「舊人」的本能、資源、天然的智慧、能力和其它恩賜等,奉獻給神使用。從上面經文「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那句話,我們可以清楚瞭解奉獻的真意。奉獻的起點,是開始於「從死裡復活」。因為我們所獻上的,不是屬乎舊造的東西,乃是那經過死亡而復活的。這裡所說的「獻給」,乃是我知道我的舊人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算自己「在基督耶穌裡向神是活著」而產生的結果。先是「知道」,然後「算」,末了「獻給」,這三者是一項神聖的次序。——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13】「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一天晚上,我去聽一篇將自己獻給神的講道。這篇道理對我並沒有特別的幫助,不過當講道者跪下來禱告的時候,他說:「哦,主啊,我們感謝你,因為我們可以信託那替我們死的救主。」這一句話抓住了我。我站起來就向火車站走,要乘火車回家去。在街上行走的時候,我想到,將自己獻給神,也許會影響我一生的事業,我就畏懼。那時候,車馬喧嚷中來了那個信息:「你可以信託那替你死的救主。」

        坐上火車,我想到,將自己獻給神,也許會遭遇到犧牲、失望,我又畏懼。

        到了家中,進了我自己的房間,一跪下來,我就看見我已往的失敗。我雖然作了一個基督徒、一個教會中的執事、一個主日學校的校長,但是我卻未曾將自己獻給神。

        那時候,我又想到,將自己獻給神,也許要挫折我心愛的計劃,消滅我將來的希望,放棄所選擇的職業,我又畏懼。

        我看不見神要給我的那些更美好的東西,所以我的心一直在畏懼。最後,那敏銳的信息,帶著責備的口吻,很快的臨到了我心的最深處:

        「我的孩子,你可以信託那替你死的救主。如果你不能信託祂,那你能信託誰呢?」

        這句話替我解決了一切,因為在轉瞬間,我就看見了:那愛我甚至替我死的救主,是絕對可以信託的,祂對於祂所拯救的人,是負全責的。

        朋友,你可以信託那替你死的救主。你可以信託祂,如果不是應當挫折的計劃,祂絕不會去挫折,祂所作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為著神的榮耀和你的幸福。你可以信託祂,祂將引領你行走那對你最合適的道路。—— 考門夫人《荒漠甘泉》 麥克康該

 

【羅13】「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我們所獻給主的,不是我們原來的舊人,乃是我們在基督裏復活的新人。

         「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我們不只要攏統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並且要詳細的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我們要藉著奉獻將所有的肢體從罪和世界收回,歸給神用,或作義的事,或作事奉神的事,在我們的肢體上,也就是身體上,榮耀神。

       兩個奉獻:一是奉獻『自己』,一是奉獻肢體。十二節的二個不要是消極的,本節的二個奉獻是積極的。奉獻自己就是奉獻全身,將自己的全身用意志完全奉獻給神,讓神作一切的主。奉獻肢體,就是將一肢一體奉獻給神來行義。這些的奉獻都要在復活的境地裏,根據主的復活,將自己獻給神,使用自己的肢體在積極方面來行義。相信自己是與主一同復活的。在積極裏的奉獻,乃是勝過身體最緊要的一步工夫。積極的進前,保守消極的退後。

         「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澳大利亞有一位弟兄,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了。有一次在火車上,有幾個朋友要打牌,三缺一,就要他加入。他回答朋友說,對不起,因我是沒有手的人。這雙手不是我自己的,乃是別人的,不過擺在我身上,所以我不敢用。――《得勝的生命》

 

【羅六13獻己給神「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並且將肢體……獻給神。」】

一個生重病,絕望的人,蒙神的恩典病好了。或者一個遇到極大危險的人,蒙神的拯救從死裡逃生了。這樣的人應當感到餘下的生命是神所賜的。蒙神使他從死裡復活,所以應當將自己獻給神。從今以後應當為神活,供神使用,行神的旨意。每天的光陰,每一分的力量,所有的心思,情感,意志都要歸給神,而不再為自己,因為那一切是神所賜的,再給的機會,要聖潔,敬虔地度日。要將身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不能給罪使用作不義的器具。

我們每一個信徒都是神從死裡救活的人,以前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弗21~5)。我們都是已死的人,今日蒙神的恩典和主的救贖,得以活著,都當將自己獻給神,不能再為自己活,也不再是自己的人。再進一步說:我們隨時都有死的可能,多活一天就是神所賜的,不然神叫你立刻死去,你就不能再為自己活。而獻給神,不但是應該的,也是榮耀、有福的事。──《每日天糧》

 

羅六13要把肢體獻給神不要獻給罪】某基督徒大學生在宿舍的牆壁上,貼滿了淫褻的畫片。一天,他母親突然到訪,看到了這些畫片。她沒有作聲。回家後,她買了一幅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圖片,並將它鑲在漂亮的鏡框中,然後寄去給兒子。

         當她第二次探望兒子時,那些淫穢的圖片不見了,只有救主的畫像單獨地留在牆上。她的兒子發現舊日的那些圖片跟新畫片是不能共存的。他知道自己須要決定,將眼目和思想交給罪還是交給主。結果他選上了主。

         這是成聖的途徑。藉著信靠基督,我們不再需要向試探讓步。我們有自由向祂獻上自己和自己的肢體,以致得勝罪惡能成為日常的經驗。

         當時奴僕的地位。當我們用今天的想法去思想僕人的稱呼時,他同意把一部份的時間為他的主人工作,並且接受當得的工資。在同意的時間裏,他接受主人任意指揮和命令。但不在這同意的時間裏,他可以有自由做他自己要做的事。我們看見,在工作的時間內,他完全屬於主,此外便屬於自己。這樣,一個人可能白晝在店舖裏做一個售貨員,在晚上又在一個弦樂隊裏演奏小提琴。不過,在保羅的時代裏,奴僕的地位相差很大。他可以說得沒有一些時間是用於自己的。沒有一些時間他是自由的。時間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屬於他主人的。他絕對的為主人所獨有,在他人生中沒有一刻可以做些隨他自己意思的事。在保羅的時代,一個奴僕永不能做他自己要做的事;他不能同時事奉兩個主,因為他為一個主人所獨佔。那是在保羅心目中的圖畫。他說:『有一個時期,你是罪的奴僕。罪獨佔了你。在那個時期,你只能犯罪,不能講其他。不過現在,你以上帝為你的主人。上帝獨佔了你。現在你不能再講犯罪;你必須不講甚麼,只講聖潔。』


13我是一件禮物!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器具。

在耶誕節前的那幾天,一位牧師發現他的三歲的女兒面對那一堆的聖誕禮物時,感到興奮極了。他寫道:有一天早上,她把每一個禮物都拿起來搖一搖、看一看,猜想裡面究竟是什麼東西。然後她突發奇想,把一個從包裝上掉下來的大紅蝴蝶結放在她頭上。她以閃亮的雙眼看著我,並以燦爛的笑容對我說:爸爸,你看!我是一件禮物!
每一位神兒女都應該對天父這樣說。看看他為我們所做的,我們應當將自己完全獻給他,包括我們的身心靈。這麼做,我們就能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並且就能把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羅121)。那些真正降服於主的人,就能和保羅一同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
我們在耶誕節紀念神給人類的最大禮物——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當我們默想這份震天動地的大愛時,願我們也作出同樣的反應,因他的榮耀而獻上我們的一生。
讓我們學那位小女孩說:
天父,你看!我是一件禮物!
神啊,你為我們
差下你的聖子耶穌,
我要把我的生命和愛獻給你
從今時直到永遠。
想讓生命有永恆的意義,就把生命獻給神。
──《生命語》

 

【羅六13「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許多人以為「獻給」二字的涵義是奉獻,而沒有留心注意它的內容。當然它的意思是奉獻,但卻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個意思。不是將我們自己的「舊人」,連同「舊人」的本能、資源、天然的智慧、能力和其它恩賜等,奉獻給神使用。從上面經文「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那句話,我們可以清楚瞭解奉獻的真意。奉獻的起點,是開始於「從死裡復活」。因為我們所獻上的,不是屬乎舊造的東西,乃是那經過死亡而復活的。這裡所說的「獻給」,乃是我知道我的舊人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算自己「在基督耶穌裡向神是活著」而產生的結果。先是「知道」,然後「算」,末了「獻給」,這三者是一項神聖的次序。――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在這裏有頂明顯的一件事,人若沒有死而復活,就不能奉獻。是已經死、已經復活的人才能奉獻。否則,你就是奉獻,神也不要。因為神不要屬乎亞當、屬乎死亡的。另一面,出乎自己的奉獻,就是奉獻了,也是靠不住的。今天奉獻,明天就忘了。――《得勝的生命》

 

【羅六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當神的光頭一次照進我的心裡時,我惟一的呼求就是求赦免,因我看見自己在祂面前犯了許多罪。但當我得蒙赦罪以後,我便有一個新的發現,那就是我仍然有罪人的天性。有一個內在犯罪的傾向,有一個犯罪的力量在推動我。當那力量發生時,我就犯罪。我可以尋求赦免,並得著赦免,但不久我又再犯罪了。犯罪得蒙赦免,又再犯罪,我的生活就是這麼一個惡性的循環。我寶貴神赦罪的蒙福事實,但我有迫切蒙更深拯救的需要!因著我所蒙的赦罪,我歡喜快樂。但我也需要從這個會犯罪之「我」的裡面被拯救出來。我需要基督的十字架,來擊打我犯罪能力的根。基督的寶血對付了我的罪,但只有祂死而復活的能力,才足夠對付我的己與罪性。——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14為何不在律法之下,在恩典之下,罪就必定不能作我們的主?因為在律法下的人是靠自己努力勝過罪,結果反而更在公義的律法下顯出人對罪的無能。這就如比武的雙方,實力懸殊。若他們還沒有比過武,實力如何懸殊,還不明顯,一經比武之後,敗的一方便弱態畢露,無可掩飾了。但在恩典之下,不是靠自己行善勝罪,乃是靠主的拯救勝過罪。所以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因為主已經勝過罪惡和死亡了!既然這樣,我們就當按著恩典之下的原則生活為人了。

 

【羅六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在律法之下,是人用自己的力量來拒絕罪惡,所以就不能脫離罪的轄制,而不犯罪。但在恩典之下,是神的恩典,就是神在基督裏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能力,所以就使我們能脫離罪的轄制,而不犯罪。

如果我們按著神的次序專一將自己並肢體奉獻給祂,就那呼召我們奉獻的神,必定接納我們這樣的奉獻,將祂的自己充滿了我們,使我們在凡事上能以遵行祂的旨意。這樣作的結果,就是:『罪比不能作你們的主』。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這是神的話。如果你過的是一個失敗的生活,就罪還是作你的主。我們必須承認說,錯是錯在我身上,不是在神的話語上。《得勝的生命》

         在律法之下,就是說,神要人替神作事情;在恩典之下,就是說,神替人作事情。如果是我們替神作事情,罪必定作我們的主。我們作工的工價,就是罪作我們的主。如果是神替我們作事情,罪作主就辦不到。在律法之下,是我作工;在恩典之下,是神作工。神作工,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是神作,這是得勝。一切花工夫作出來的,定規不是得勝。得勝是白得來的。――《得勝的生命》

 

【羅六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本處經文所用「奴僕」這兩個字,實在是指著奴隸而說的。關于這個解釋,對於我們是很重要的,因為這兩個字在羅馬書六章的下半段曾多次使用,保羅在這裡引述我們對神的用處。奴僕和奴隸有什麼分別呢?一個奴僕可以服事一位主人,但他的「自主權」並沒有交給那個人。如果他喜歡他的主人,他就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喜歡,他也可以辭職而另尋雇主。但奴隸卻不能這樣做。他不僅是他主人的奴僕,更是他的所有物。我是怎樣成了主耶穌的奴隸呢?在祂那一方面,祂曾舍棄了祂的生命作贖價買我,在我這一方面,我曾甘心樂意的把自己完全奉獻歸於祂。讓我們不要忽略後者這一方面,因著神的救贖的權利,我已是神的產業。但如果我要做祂有用處的奴隸,我就得甘心樂意將自己全獻給祂,因祂從來是不勉強人的。——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這裏是說到奉獻一個頂寶貝的原則。雖然我們是神買的,我們是屬乎神的,但是,神並不強制我們,神等我們甘心樂意肯作祂的奴僕。以律法來說,當神救贖我們的那一天,我們就是神的奴僕了。以經歷來說,是當我們奉獻的那一天,才作了神的奴僕。所以,沒有一個作神僕人的人,是他自己不知道的。你總得奉獻,才是作神的奴僕。這一個奉獻,完全是你自己揀選的。―― 倪柝聲《得勝的生命》

 

【羅六16~19保羅把舊的生活與新的生活劃分為兩個清楚明晰的分野。舊的生活的特點是不清潔,沒有律法。外邦的世界是一個不清楚的世界。外邦的世界不知道貞潔的意義。猶士丁有一個可怖的嘲弄,請到嬰孩的遺棄。在羅馬,不要的嬰孩,尤其是女性,就把他們拋棄。每晚在巿場公共地方總有好幾個棄嬰。他們被開妓館的惡漢拾起收養,待她們長大,可做妓女的時候,就為妓館接客。因此猶士丁對外邦的非信徒,告訴他們說,在他們不道德的生活中,往一個城市裏的妓院,很有可能和他自己的女兒發生性的關係。這是外邦人生活的狀況。

 

【羅六17順服真道「感謝神,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基督徒最大的和基本的改變,也是神救恩的主要目的和效果,就是從罪裡得到釋放,不再作罪的奴僕。因此就將信徒從世人墜落的情況中救出來。因為罪是自從神創造以來最大的難題,使受造之物都面臨十字路口。撒但和亞當都是因著罪而悖逆創造主。主耶穌來到世上最大的使命,就是要將人從罪惡裡救出來。凡仍然受罪惡轄制,作罪奴僕的人,是尚未接受主的救恩。

另一方面是從心裡順服真道的模範,以此為追求的目標和依據,排除人的看法,和自己的想象,從今以後只遵循主的道和聖經中所指明的楷模,不再猶疑,不服。雖然肉體不服神的律,也是不能服(羅87),但內心卻已經順服基督和真道了(彼前1232;林後108;腓212)。以上兩方面也是互為表裡的,只有從罪裡得到釋放,才能真順服真道的模範。反過來也是這樣,只有從心裡順服真理,才能不再作罪的奴僕。因此我們要求神藉著聖靈的大能,光照感動我們脫離罪的引誘, 並從心裡愛神,順服神,行祂的道。──《每日天糧》


十六18小心陷阱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
老鼠光顧了我孫子的雞籠,這些老鼠是被這籠裡的雞吸引而來。我的孫子找我幫忙,我們放了兩個老鼠夾子。然而,一個星期過去了,我們連一隻老鼠也沒有抓到。我的一位農夫朋友給我們出了一些點子。他說:沒有老鼠會去碰一個暴露在外面的老鼠夾子。你必須要用食物來掩護它。於是我裝了一鍋的食物,將老鼠夾子放在裡面。把食物蓋在上面,使老鼠夾子完全被隱藏住。結果這個辦法真管用!第二天,我們就抓了一隻又大又肥的老鼠。
這件事提醒了我,撒但也知道這個詭計。他小心地用真理來偽裝他的夾子。在現今的世代,到處都有偽裝著的敬拜儀式和宗教。這些都是和將夾子藏在食物中一樣。許多地方引用聖經,並宣揚很多的福音真理。他們也談論禱告、主耶穌和聖經。但在真理的背後,這些都是偽裝的夾子。
所以聖經警告我們要試驗那些靈(約壹41),以及要小心那些迷惑人的人(提後313;約貳7)。唯一對抗那些假冒基督名的人的方式(可135~6),就是認識聖經。在他裡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西26~8)。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1)。小心撒但的陷阱。
撒但追蹤天使的腳步
在他們的腳後挖了一個陷阱;
它狡猾地將它的稗子撒在
神播種的麥田裡!
撒但常常用謬誤來偽裝真理。
──《生命語》

 

【羅六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和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一位中國籍的主內弟兄,有一次在火車上旅行,發覺與三位不信的乘客在一個車廂內。為著打發時間,那三位不信的人提議玩紙牌,但需要多一個人才能湊成遊戲。於是他們邀請那位基督徒參加,他卻回答說:「非常抱歉,要掃你們的興,我不能與你們一起玩,因為我沒有帶自己的手。」那三個人十分驚異,問說:「你這是什麼意思?」他答道:「這一雙手不是屬於我的了。」接著他解釋主耶穌如何拯救了他,現在他生命的所有權是如何已轉移交給主。保羅說:「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這位弟兄認為他身體上的肢體,完全是屬於主的,這就是聖潔的實行。—— 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羅六21~22『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白白的恩賜乃是永生。』保羅在這裏所用的是兩個在軍隊中用的字。工價──他用的字是opso{niaOpso{nia是兵丁的工資,是因他出死入生,汗流浹背,獲得的酬報;是他應得的,不能從他那裏奪去的。恩賜──他用的字是charismaCharima,拉丁文是donativum,是有時在軍隊中受到的完全白白的,不勞而獲的賞賜。一個國王,在特別的節日──譬如他的生日,或是登基的日子,或是週年紀念,把錢白白的賞賜軍隊。這並非勞力獲得的;這是一種禮物;皇帝慈愛恩典的恩賜。因此,保羅說:『如果因我們工作而得的工資,我們所得的就是死;不過我們所接受的是出於祂的恩典──上帝賜給我們生命。』

 

【羅六21~22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

         有這樣一個故事:中古時代,一個鐵匠誇耀自己能折斷任何鐵鍊(除非那是他自己鑄造的)。一天,他的行動觸怒了他所服侍的貴冑,因而被定罪,關在地下監牢中。他心想一定會很快得著自由,因為他能斷開一切鎖鍊。當他被綑鎖後,他開始找尋鐵鍊連接處的裂縫。最後,他發現了鍊上有他自己的徽好,原來那鐵鍊是他鑄造的。如今,他知道自己會牢牢地被鎖著,因為,他無法斷開自己製造的鐵鍊﹗

         在生命的歷程中,我們也不斷為自己製造罪的鎖鍊。這些鎖鍊終必將我們帶到死亡,永遠與神隔絕。除非我們接受神藉耶穌基督所賜的永生。這是今生得自由,來世得榮耀的途徑。

 

【羅六22「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

成聖是重在從神之外的一切分別出來,歸神為聖,雖然不是專在脫離罪,當然也是包括脫離罪。所以從罪裏得了釋放,也是成聖的經歷,因此就有成聖的果子。

「作了神的奴僕,」我們不光是神的僕人,更是神的奴僕。僕人是平常的,奴僕是專一的。奴僕就是一個賣身為奴的人。我們得救的人乃是神用重價買來的奴僕。神不光是我們的神,也是我們的主人。所以我們是祭司,要專一事奉神;我們是奴僕,更要忠誠事奉主。

         羅馬六章的奉獻,是叫自己得益處,叫自己結成聖的果子。羅馬十二章的奉獻,是叫神得益處,叫神的旨意得著成功。羅馬六章奉獻的結局,就是從罪得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一天過一天,活出得勝的生活來。羅馬十二章奉獻的結局,不只能蒙神悅納,並且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得勝的生命》

 

懷恩早禱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浸歸入他的死麼。

4 所以我們藉著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讚美聖潔慈愛的主,我們在天上的父神,天離地何等的高,祢的慈愛向敬畏祢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祢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我們誠心感謝祢對我們的憐恤。

感謝天父對我們的愛,假若祢不是愛,罪在那裡顯多,刑罰應該更重,只因祢無條件的愛,我們更加感受到罪越重,領受祢的恩典更多,我們更無力去回報祢的恩惠。感謝祢用燦爛的晨光代表祢的微笑,擁抱我們在祢的懷中。

 

主耶穌唯有祢能救我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我們的良心歪曲了,我們無力對抗罪的的誘惑,甚至犯了罪也無不安的感覺,我們的思想和身體竟沉迷在罪惡之中,流連忘返,在扭曲的思維中結網,作繭自縛,無法自拔。

感謝祢激動我們的內心,憑信邀請祢作我們個人的救主及生命的主宰,叫我們把老我、自我與祢同釘在十字架上,從今以後向罪惡私慾死心,深深埋在地裡,叫我們效法祢,活出復活的動力,叫我們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自己,為自己而活,乃是基督祢在我們裡面活著,為主祢而活,今後無論甚麼事,都不能使我們與祢的愛隔絕。

 

聖善的聖靈,求祢拖著我們的手去行公義,去播送憐憫,用聖靈的果子裝滿我們的心,存慈憐謙卑的心步入社群中,活出天父的大愛。叫我們只作義的器具,為主作見証。

慈愛的聖靈,我們眾教會同心攜手築起禱告的祭壇,在這寒冬風浪的疫情中,在這艱苦危難的時刻裡,在信心和盼望的絕路上,我們奉主的名斥責風浪,憑信踏進紅海,決心圍繞在城外,憑信放聲呼喊,經歷罪惡的城牆倒塌下來,拯救被擄的心靈,不再作罪的奴僕,把失喪的靈魂帶到主前,領受永生。

懇切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