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導論短篇信息 目錄: 羅馬書啟示的基督──福音所啟示的基督(江守道) 羅馬書研究(巴斯德) 羅馬書精華(漆立平) 羅馬人書──耶穌基督就是福音(張向晨) 羅馬書 福音所啟示的基督(江守道)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 1-4)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 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 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 16- 17) 「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羅十六 25-27) 禱吿:親愛的天父,我們敬拜禰。禰把禰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禰對我們是何等的良善、慈愛、憐憫和滿有恩典。我們的父阿,現在我們來到禰那裡,我們的心實在滿了感謝和敬拜。我們求禰在這個時刻向我們打開禰的話,好叫我們因著禰的話能更清楚看見禰的兒子,能更受禰的兒子所吸引,以致禰的兒子能更多成形在我們裡面。願一切稱頌榮耀都歸給禰。奉主寶貝的名祈求。阿們。 新約聖經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是歷史書,然後是書信,最後是啟示錄。五卷歷史書,包括四卷福音和使徒行傳,是記錄我們主耶穌的史實;接著的書信,是給我們解釋這些史實。歷史書給我們事例,然後書信為我們詮釋。但不管是史實或史實的詮釋,都是耶穌基督的啟示。 在新約的歷史書裡,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的啟示,先是在祂穿上道成肉身的身上啟示出來,然後是藉著祂在受死、復活、升天以後所採用的團體身體內顯出;這樣前後的啟示沒有分別,都一樣是耶穌基督。 無論是在祂本人的肉身,或在祂那圑體的身體,祂都向我們啟示了祂自己。祂是何等的寶貴啊! 新約中的書信,第一卷是羅馬書。保羅所寫的書信中,只有這一卷是闡述一個特定的題目,那就是「福音」。這是論及神的福音最完備和最有系統的書卷。在這書卷一開頭,保羅宣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因此我們知道這卷書信是論及神的福音。 福音是甚麼?路加福音二章吿訴我們基督生於伯利恒,當時主的使者在伯利恒的野地裡向牧羊人顯現,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
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裡,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這就是福音的事實,就是主耶穌基督。保羅寫羅馬書,開頭就重新確定這事實。他說:「我是特派傳神的福音,……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 這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特派傳神的福音,……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這是羅馬書開端的宣吿。根據這段經文的文法結構,其中兩處是插入在括弧裡的說明,一處是「『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換句話說,這福音不是偶然發生的,老早就有眾先知在聖經上應許過。意思是在舊約聖經裡,古時的先知已經預言這個福音。所以這福音並不是偶發的事,反倒是神在過去的世代中已經預備好了的。 第二處加插的括弧是:「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個神的兒子,正是神的福音。這位神的兒子,一方面按肉體說,祂成了人,是大衛的子孫; 但另一方面,祂因從死裡復活,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因此,這個神的福音,是論到這位又是人,又是神的主耶穌;祂有人性,池也有神性,祂是神而人,這位神——人就是神的福音。 神的福音是一個人。我認為首先必須強調這一 點:神的福音是一個人;神的福音不是教訓,不是道理,不是技術,也不是方式。神的福音是一個人—— 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這才是福音。因此,這是再次肯定歷史書中所說:福音的事實不是別的,乃是主耶穌。 使徒保羅為了要把這個事實解釋清楚,就在下文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不分彼此,儘管各人背景不同,或是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神的大能都能拯救到底。如果我們確實認清這福音的真相,就必如保羅一樣,不以福音為恥,反倒要為此誇口。就在這福音裡,神的公義顯明了,而這福音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神在福音裡已經預備了一切,我們只須相信。我們信,神的義就臨到我們身上。 在第一至十七節裡,保羅介紹了他這封信的主題以後,他就開始加以解釋。我們可以把羅馬書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是由一章八節至第八章,稱為「福音的供應」,說明福音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第二部份是第九至十一章,論到「福音的目的和計畫」。最後第三部份是十二至十六章,說到「福音的大能和成果」——福音的大能如何在地上彰顯,或者說是福音的成果。簡單的說,這就是保羅用以解釋福音的方 式。無論他如何講解,他為讀者們所描述出來的都是主耶穌基督。 福音的供應 我們在沒有認識福音以前,根本無從認識神的義,只因為神的義是在福音裡顯明。若不是透過福音,沒有人能認識神的義。從前我們對神的義的認識是甚麼?不過就是神的忿怒而已。神的忿怒已經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對於這一點,我們是很清楚的,因為我們不敬虔,完全不像神。我們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的,應該像神,應該在地上彰顯神,發表祂。但可惜我們都犯了罪,都墮落了,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都成了不虔,完全不再像神。 不但如此,我們不僅是向神不敬虔,我們也在人當中彼此間顯出不義,以不義彼此相待、彼此犯罪、彼此虧欠。我們的光景是這樣,所以只知道神的忿怒, 在良心裡就知道神的忿怒已經臨到身上,自知已被定罪了,因此宗教就產生出來,希望藉此良心得安,也藉此消弭神的忿怒。我們曾經嘗試行善,守律法,但深知我們的義,一切那些依律法所作的善行,這所有的義,都如污穢破爛的衣服(參賽六十四6)。 我們必須知道所有的善行,都沒法在神面前遮蓋自己的醜陋;因為在神的眼中,這一切都是污穢不潔。正因為是這樣,沒有人能靠守律法的行為稱義。我們若把自己這一切的善行呈獻給神,都必遭到拒絕,就如該隱把他在地上最好的出產(代表他的美德)拿去獻給神,神一概拒絕不收。不但是他的供獻不蒙悅納,連他整個人在神面前也不蒙悅納。沒有人 能靠守律法行善而稱義,所有的人都被定罪,都服在 神的震怒下。我相信我們這些信主的基督徒都曾經經歷過,也知道這些事。 但感謝神,保羅在這卷書信裡說:「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 有分別。」(羅三21-22) 神的義在福音裡向我們顯明,但神的義如何能臨到我們這些信的人呢?為了能解釋清楚,我要說明在羅馬書頭八章裡所論到福音的供應,其實可分為三方面。三章一節至五章十二節是談到稱義;五章十三節至八章十七節是論及成聖;八章十八節至三十節是論到得榮耀。這是神在福音裡為我們所預備的三方面。 稱義 甚麼是稱義?人常說稱義就是「好像我們從來沒犯過罪」的意思。我們犯過罪,但現在稱義了,在神面前就像我們從來沒有犯過罪一般。但事實上,稱義所涵蓋的比這個更多,不但神看我們如同我們沒有犯過罪,稱我們為義了;而且如今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悅納。稱義的意思是我們已經與神和好,如今得以站立在祂面前。從前我們不能親近神,不能站立在祂面前。我們若站在祂面前的話,必被定罪,被擊殺;但感謝神,因著稱義,今天我們能放膽站立在祂面前, 不用恐懼祂的震怒,因為有祂的義在我們身上。所以稱義事實上涵蓋這一切意義。我們稱義就像我們沒有犯過罪,所有的罪全不再被紀念;不但全給赦免,還都不再被紀念,因為罪如果仍舊被紀念,我們就不能說自己稱義,就好像從未沒有犯過罪。事實上我們都犯了罪,但一切的罪都被忘得一乾二淨,全給寬免。神早已忘記我們的罪,所以我們稱義了,與神和好了,不再是神的仇敵。神已經在祂的愛子裡悅納我們,我們就得以放膽站立在祂面前。這就是稱義。 我們怎樣能稱義呢?這是個老問題,這問題早就在聖經寫成的第一卷約伯記提過出來。約伯記是按歷史次序最早寫成的書卷,甚至早在創世記以前, 因為創世記是摩西寫的,而約伯卻是生於摩西以前那些父老的年代。在約伯記九章就提到這個問題:「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人既是個不義的罪人,怎能在神面前成為義呢?神是公義的,祂怎能使不義的稱義?如果神不基於憐憫而逕自稱不義的人為義,那祂就會成為不義,在祂的公義上妥協,祂絕不能如此作。神愛罪人,祂卻痛恨罪惡。感謝神,為此我們要有福音。福音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祂的兒子來到世上成為人,就是耶穌,祂把我們一切的罪都歸到祂身上,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為我們的罪流出寶血,祂的血就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祂的血潔淨了我們的良心,因此今天我們得在神面前稱義。換句話說,我們實在是稱義了,但並不是靠著自己得稱為義。 我們常會設法叫自己為義,但無論如何竭盡全力都不成功。只有神能叫我們稱義,祂是靠著自己愛子的血使我們稱義,因為血流了,罪就得赦。所以,神可以名正言順稱我們為義,祂的義也臨到我們。「神使那無罪的(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我們留意,不但神稱我們為義,而且因著我們接受福音,我們也稱神為義,我們成了神的義;祂叫我們稱義,也就顯出祂的義。這是有相互作用的。 我們在神面前如何得稱為義呢?今天神看著我
們,宣吿說:「我未見在他們當中有罪孽。」你會記得舊約時期那外邦的先知巴蘭要咒詛以色列民,但神使咒詛化為祝福,說:「我未見雅各中有罪孽。」我們同樣是這樣,今天神說:「我未見在他們當中有罪孽。」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稱義,神不再在我們裡看見有罪,反而看我們是公義的。 但,這怎麼可能呢?在這件事上,屬神的人有不同的見解,其實有一些甚至沒有見解。有人以為我們信了主耶穌就成為義。不錯,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十八至十九節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我們實在是成為義了,但怎樣成為義呢?有人以為當你相信主耶穌,神馬上把你從罪人改變為義人。 換句話說,以前你是罪人,只會犯罪,但信了主耶穌以後,立刻你身上有了改變;你不再犯罪,成為義了,在神面前所作的一切都是義,因為你身上有了改變。這的確是一種說法,但是,你真正改變了嗎?不錯,你當初信主耶穌的時候——或者是最初幾天,或者是最初幾個月——你似乎是改變了。但是,你得救初期所感到的興奮情緒開始消退的時候,你也就開始回復從前的老樣子,發現其實你仍會犯罪,並不像你所想那樣的聖潔公義。換言之,你並沒有改變。這並不是你沒有得救;你是已經得救了,在你裡面有了新的生命,這是確實的。你已經得著永生,可是就你的 表現來說,你還沒有改變,還是老樣子。但感謝神,你有了新的生命。 其他有些人在這件事上會這樣理解:「好啦,你信了主以後,儘管雖然沒有改變,神卻把基督的義分給你,祂的功勞成了你的美德。因此神看你的時候, 祂就看見你滿了美德——滿了公義,因為耶穌基督的義已經成了你的義。」這樣的理解似乎較合情合理,可是還不夠準確。 「耶穌基督的義」這個詞,在整本新約中只提過一次。(我讓你去找在哪一段經文。)耶穌基督的義是指當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祂是全然公義,甚至在今天,祂仍是那位坐在父神右邊的義者。沒有人是公義的,惟獨耶穌基督是公義的。祂是那唯一的義者, 因為在凡事上祂都得父神喜悅,這是祂從前,也是現在的公義。但你可知道祂的公義並不能叫你稱義嗎? 事實剛好相反,祂的義要定你的罪,因為祂是那麼公義,而你是那麼不義。祂愈是顯出公義,你就愈顯得不義,你就更加被定罪。 比方你為人散漫,卻遇見一個很嚴謹的人。他處事愈嚴謹,就更反映出你散漫無章,因為兩者之間顯出強烈的對比。約翰福音十六章十節說:「為義, 是因我往父那裡去。」聖靈來就定世人的罪;是怎樣的呢?主耶穌說:「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基督往父那裡去,為甚麼因此公義就定我們的罪?因為主耶穌在地上是唯一可以回到父那裡去的,惟有祂能站立在父面前;惟有主耶穌能活在父神面前;祂是神能悅納的那位唯一的義者。因此,主耶穌既然回到父那裡去,就證明基督的義是完全的。祂能回到父那裡去,祂這個義就定了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不能到父神那裡。事實上我們不敢去祂那裡;我們若去,就必被擊殺,這是公義。 我們要明白耶穌基督祂個人的公義不會、也不能叫我們稱義。耶穌基督的義是叫祂有資格在神面前作我們的代替,因為祂沒有罪,因此祂能為我們成為罪。如果祂不是公義,就不能成為我們的代替,祂只會為自己的罪死。但是,感謝神,祂是全然公義,祂就能為我們成為罪,好叫神的義能臨到我們身上。祂的義使祂有資格成為我們的救主,成為我們的代替。祂本人的公義並不能分給我們、成為我們的義。 又有一些人認為,不光是我們的主耶穌有一切的功勞和一切的義可以分給人,在世上也有些被封立了的聖人,他們積聚許多功德,死的時候就有資格直接上天堂,不用先到煉獄。他們到了天堂,還有多餘的功德分給人。結果,你若向這些聖人祈求,他們就給你一些功德,把你從煉獄救拔出來上天堂。那是分贈。但因信稱義的福音並不是這樣。基督是滿了祂自己的公義,但祂不是把祂自己一些的義分給你叫你成義。完全不是這樣。我們得以成義,是因為神把祂的愛子基督耶穌給我們,祂自己成為我們的義。 讓我們看清楚這才是我們得稱為義的方法,並不是我們改變了。神沒有把基督一些功德分給我們,祂卻是給我們穿上基督自己。今天我們是與基督聯合, 所以當我們站在神面前的時候,祂不是看見你和我, 祂是看見祂的愛子,便說:「你稱為義,就如沒有犯過罪一樣;你蒙悅納,與神和好了。」 稱義並不是一種教訓,或道理、或方法、或方式,或技術,這一切都不是。公義是一個人,這個人就是耶穌基督。你有耶穌基督,你就稱義;你若沒有耶穌基督,就算你懂得因信稱義的道理,你還是不能稱義。有人可能相信因信稱義的道理,但如果他們沒有相信主耶穌,他們仍舊不得稱義。有人可能以這個教導為一種方法,但若不信主耶穌,這方法也不管用。感謝神,你稱義了,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成了你的義,祂自己是你的公義;這就是福音。 我記憶起那位寫《天路歷程》、非常著名的作者本仁約翰的故事。(假如你沒有讀過這本書,我盼望你找來讀;這本書不是兒童讀物,乃每個基督徒都該讀的。)當本仁約翰年青的時候,生活放蕩不羈;有些時候,他深感罪孽深重,設法要改善自己。他嘗試改良生活,不再發咒,上禮拜堂聚會,多多行善。他屢屢這樣作,但都沒有果效。 有一天,本仁約翰又再次為罪深感不安,正想辦法改善。他在田野間漫步,沉思如何叫自己稱義;如何能在神面前使自己成為義。他想:我沒有公義,我怎能成為義呢?我該作甚麼?就在這時刻,他聽見有聲音說:「我的義是在天上。」這是個啟示。他原以為他的義是在他自己裡面,他必須做一些事使自己稱義;但他聽見這聲音說:「我的義是在天上。」 公義並不是在你裡面,是在基督耶穌裡,祂才是你的義。你有基督耶穌,就能在神面前稱義。就如倪柝聲弟兄說:「你可能改變,也會改變,但你的義永不會改變,因為那是耶穌基督。」不管你會怎樣改變,你的義永遠不會改變。這是保羅在羅馬書裡所描述的福音的首先部份,這是耶穌基督,不是一種教訓或方法,不是一種神可以分給你的東西,神是把基督賞給你。 成聖 福音的第二方面是成聖,這是個大題目,但它的意思很簡單,是指「為神分別出來」。實際的意義是指過敬虔和聖潔的生活,勝過試探和罪惡的權勢,過得勝的生活。這就是成聖。在路加福音一章七十五節記錄了一個禱告,提到我們可以終身在神面前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不錯,在得救和稱義以後,我們應當終身在神面前,活出敬虔(就是像神的)和公義的樣式。一個真正信主的基督徒在地上理當活出像基督的樣式。勝過罪惡的權勢,過聖潔的生活。「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參利十九2)這不僅是個勸戒,這是命令;神命令你和我要聖潔。聖潔的意思是「不尋常」,意思是說:我們要活出不尋常的樣式,跟世人 的生活樣式不一樣。我們是為神分別出來的,所以應該跟世人有分別。我們在地上是代表神,彰顯祂,表明祂,就是祂的榮耀。我們在地上生活就是為此,這就是成聖。 我們怎能成為聖潔呢?怎能活出得勝的生活?我們都知道應該活出這樣的生活,但我們可以活得出來
嗎?在羅馬書七章,保羅說:「我心裡知道,在我那更新了的心思中,我知道應當守神的誡命,我也願意去作,也嘗試去作;但愈竭力嘗試,就愈失敗。我心裡立志,但作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這豈不是今天許多基督徒的經歷麼?你在神面前得救稱義,與神和好,又有祂的生命在你裡面,可是你卻不能勝過罪惡的權勢。你心裡願意,卻沒有力量。你試了又試,始終屢屢失敗,你作基督徒的生活過得多麼可憐。這決不是福音。 福音不僅是為罪人,也是為信徒。為信徒的福音是:「你是否知道自己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 (參羅六6)換句話說,主耶穌的寶血是叫你稱義,但要叫你成聖的,是主耶穌的十字架。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背負了你和我一切的罪,
在那裡為我們的罪死了。所以我們若相信祂,我們的罪就得赦免。同樣地,基督耶穌上十字架的時候,祂把你和我也一同帶去。感謝神,基督不但背負我們的罪,祂也把我們跟祂一同上十字架;在十字架上祂死 了,我們也一同死了——祂不但為我們死,也把自己當作我們死了。這是因為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不但作我們的代替,為我們償還罪債;祂也成了我們的代表。在十字架上祂代表我們;那就是說: 祂死的時候,我們在祂裡面也死了,也與祂同死;當祂從死裡復活的時候,我們也與祂一同從死裡復活,
因此保羅這樣宣吿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我們在經歷上知道成聖是甚麼嗎?不錯,成聖要求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可是誰可以過這樣聖潔的生活呢?靠我們自己,你和我都不可能過這樣聖潔的生活。儘管我們已經得救,如果要靠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努力去嘗試過聖潔的生活,我們都必失敗,因為根本上我們沒有改變。只有一個人可以過如此聖潔的生活,這個人就是耶穌基督。祂是唯一可以過如此聖潔的生活的人,你可知道祂活在你裡面嗎?祂在禰裡面,但你沒有讓祂從你身上活出來,你仍舊在憑自己努力去活,這就是為甚麼你不能過聖潔的生活。只要你自己肯讓開,讓基督活,你就可以一生在神面前過聖潔公義的生活;因為在二千年前,祂自己就是如此生活在地上,祂只是在你和我裡面,透過我們重活出來。請記著:成聖並不是改變了的生命,成聖是交換了的生命。你並沒有改變,但交換了生命,你不再是你,而是基督在你裡面活著。 內地會的創始人戴德生是個典型的例子。他愛主,到中國去當宣教士,被神大大使用。但當他在中國的時候,他感到雖然自己在向中國人傳福音,他自己的生活卻很失敗,不能勝過許多事情,常感憂慮, 易焦躁不安。他向主祈求過得勝的生活,過榮耀神的生活;他竭盡全力去作。最後神指示他那是一個交換的生命:「戴德生,這不是你能作的。但我在你裡面,我會活出這樣的生命,所以你要放鬆,讓我去作好了。」他馬上就發現整個人徹底給改變了。這是成聖。 首先,成聖並不是個教義,也不是第二次的祝福。有些人接受有第二次祝福的概念,他們以得救為第一次的祝福,成聖就是第二次的祝福。是怎麼回事呢?他們以為罪根已經從你身上拔掉,那麼你不能再犯罪了。 我必須承認我是在一群相信罪根除清的追求聖潔的人當中得救,當時他們正舉行特別聚會。但在聚會中,不幸的是那位創辦該集會的人竟然大發脾氣,顯然她的罪根沒有除淨。事實上,人的罪根終其一生不會除淨;但感謝神,是人本身給除掉,不是罪根給除淨。十字架把人除掉了,所以是因信成聖。 衛斯理約翰傳講因信成聖。不光是因信稱義, 也是因信成聖。為甚麼是因信稱義呢?因為一切該作的都已經為你做妥了,你只要相信接受,你就得著。 成聖也是同樣的道理。基督就是聖潔,所以當你相信祂的時候,你就成為聖潔,就是如此簡單;只要相信祂,就能得著祂作你的聖潔。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不是這樣說嗎?「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 聖潔。」聖潔並不是神所給你的事物,聖潔是一個人——基督。基督自己給了你,祂成了你的聖潔。這是神的福音。 得榮耀 許多信徒以為既然已經稱義,不用下陰間而可以上天堂,那就夠好了。也有一些信徒認為這還不夠理想,因為他們確實渴慕過敬虔的生活,在地上過聖潔的生活。為這樣的信徒,我們感謝神。如果你是他們其中的信徒,也認為這樣就很不錯了;但神說就算是這樣,祂還認為不夠好。福音是要完全滿足神的心意,不是只叫你滿足。福音要叫神得著滿足,光是叫你稱義,叫你成聖,神還是沒有得著滿足。祂說: 「我還要多作一件事,我要叫你得榮耀。」 得榮耀是甚麼一回事?得榮耀的意思是:神要把你改變,榮上加榮,把你模成祂愛子的模樣。「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29-30) 得榮耀並不是表示你那天然的人改變了,得榮耀了。不是的,你不會改變,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但當聖靈在你生命裡面作工,除掉你的己生命,又加入基督,直至基督完全成形在你裡面,那你就給模成祂的模樣。 這是變化,這才是榮耀。我們是可恥的,只有基督才是榮耀的;所以當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的時候,那才是榮耀。換句話說,當神給表明出來,被人看見的時候,那就是榮耀。你看見神,就看見榮耀,這是祂的目的。祂不單要叫我們稱義,叫我們成聖,祂還要叫我們得榮耀,祂要叫基督在我們裡面完全成形,好使我們給模成祂的模樣。 神如何作成這一切呢?聖靈負責作這美事;聖靈就像刺繍者,一針一線在我們生命裡,把基督刺繍在我們裡面。祂這樣作,就使我們穿上刺繍的華衣,成為配作基督的新婦。藉著這工,在我們裡面縫繡組成的,正是基督。基督是我們的救贖,救贖是要使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就是為作兒子作好準備。那時我們就已經長成,已成為神的眾子,這就是得榮耀。再說,得榮耀並不僅是個教訓,也不僅是個道理;得榮耀著實是基督自己。你看見基督,就看見榮耀;這是聖靈所作的工。 使徒保羅在這書信的末了以得勝的呼聲結束,那是在八章三十一至三十九節。讀這段經文,你念到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去,祂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賜給我們?是神使人稱義,祂也稱我們為義。基督已經死了,而且已經從死裡復活,現今基督更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神稱我們為義;基督拯救我們;然後聖靈把基督作在我們裡面,直至我們給模成神愛子的樣式。這都是福音所供應給我們的。 福音的計畫與目的 羅馬書最後兩部份,我只提說一下,不會詳加解釋。這結尾的兩部份,首先九至十一章是很美的經文。讀羅馬書,讀到這三章,人往往就被卡在那裡, 因為太艱澀了,不能領會其中的意思。但事實上,這三章經文很美,因為啟示了福音的計畫和目的。是神那權能的旨意拯救了我們,所以把我們圈在罪裡,好叫我們能被保藏起來歸於基督。這樣的工作是首先向猶太人作,然後向列國的人,末了又再轉向猶太人。 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在這一切的安排上,目的只是為了叫「凡信祂的(或求吿主名的),就必得救」(參 羅十9-13)。換句話說,神這樣完美的安排,目的是為了每一個人都有機會來找到主耶穌。祂的道路何其難尋,但祂的目的卻十分清楚。祂願意基督是包括一 切,又住在各人之內,因為榮耀都要歸給祂。「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這就是福音的目的。福音的目的是要叫基督得榮耀;那就是說:基督要在萬有之上居首位。 福音的能力與果效 羅馬書最後的部份是論及福音的果效。在這書信的結尾,你找到一個信徒組成的身體,蒙恩得救的人組成的身體;他們成了一個身體,這個身體要在地上彰顯頭,就是基督。這個身體在地上要叫基督得榮耀。在這身體內,他們彼此相愛,互相收納,彼此關顧,互相建立,在這世上成為主耶穌的見證。這就是福音的果效,福音的結果。 羅馬書末了三節經文給這書信下了很恰切的總 結,經文中有三處用「照」或「按」這字眼分別帶出裡面的深意。「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堅固你們的心。」這是指出福音的供應,回應本書信的第一部份。 接著:「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藉眾先知的書……。」這是指福音的目的,回應這書信的第二部份。 末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這是指出福音的能力與果效,回應本書信的第三部份。 「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 在福音裡我們看見主耶穌,因為祂就是這福音。 我們所得著的是耶穌基督——不是教訓、不是方法,也不是方式,惟獨是耶穌基督,祂自己就是我們的福音。 禱告:親愛的天父,求禰向我們和在我們裡面把禰的兒子啟示出來,好叫我們能認識祂就是這福音,就是我們所接受並相信的大喜的信息。主阿,求禰開我們的眼睛,好叫我們知道祂是使我們稱義、成聖,並得榮歸。求禰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能看見祂就是福音的目的,好叫祂在凡事上居首位。我們祈求能在地上成為禰的所是的團體的彰顯。願榮耀都歸給禰。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羅馬書研究(巴斯德) 第一百二十七課 教會書信 教會書信 我一直在想,倘若在所有英文聖經譯本之中,選一本公認最準確的作為大眾通用本,那是多好的一件事。最低限度在公頌、括引,並背誦經文之時,有一致的概念,這是最明顯不過的益處。研究這聖經課程到了這個階段,我以為最好還是以那備受敬重的古老欽定譯本為上算。但是老實說,在個人讀經之時,我還是最贊成多用近代翻譯的各種譯本。為了得著更多亮光起見,我們是應該接受多種譯本的意見來研究神的話的。事實上,有不少譯本使我們在讀經之時得到新的視野、安慰和挑戰。我們並不是主張以這些譯本來代替欽定本,只不過我認為可以當作參考之用吧了;因為那古老的譯本我們已經看慣了,有了這些新譯本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就嘗到一種新鮮而有活力的味道。我們在這裡之所以說出上面的幾句話,是因為這種情況對我們現在要研究的教會書信,尤其顯得重要。 ——巴斯德 不知不覺的,我們經已研究完四福音和使徒行傳,現今又來到書信了。倘若我們把啟示錄都算在內的話(事實上在開卷的頭幾節已表明它是書信了),我們就一共有二十二卷書信;而它們天然地分成三大組。第一組是九卷教會書信(羅馬書至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組是四卷教牧或寫給個人的書信(提摩太前書至腓利門書)。最後一組是九卷寫給希伯來信徒的書信(希伯來書至啟示錄)。 我們早在這個研究課程的開始之時已經指出,上述兩組九卷的書信彼此間有著奇妙的比對的。兩組都以一部偉大教義性的書信為開始:一組是羅馬書,另一組是希伯來書。而兩組都以啟示基督再來的書信為結束:一組是帖撒羅尼迦後書,另一組是啟示錄。九組教會書信,顧名思義是寫給教會的。但九卷希伯來信徒書信卻沒有一卷是寫給教會的,雖然也是寫給信奉耶穌基督的信徒,但當中的內容及背景都是特別為希伯來人而寫的。我們將會用特別的篇幅來討論這一組書卷,但在目前我們先要集中注意力來研究九卷「教會」書信。 對我們的重要性 今天有不少基督徒對這九卷「教會書信」和那四卷「教牧書信」的重要性表示漠不關心,這使我們常感遺憾。要知道,全部聖經由創世記至啟示錄,都是為我們寫的,而且在多方面,都是對我們有益的。可是並不是每一卷聖經都是直接寫給我們,或有關我們這一個時代的基督徒的。只有那九卷「教會書信」和那四卷「教牧書信」是特別寫給我們或有關我們的。教會就是這些書信裡面所論的新婦和那奧秘的身體,而我們各人就是基督奧秘身體上的肢體了。所以,倘若要問,聖經裡那一部分是我們每一基督徒都當熟讀的呢,這一部分就是了。 今天有許多傳道人和神學家不斷的鼓吹「返回」四福音和歷史中的耶穌。其實這樣的說法是嚴重地忽略了整部聖經教義的一貫性和進程。當然,我們不敢低估四福音的重要性——四福音確是基督教一切教義的歷史根基;但是,倘若我們要明白這些歷史記載的屬靈意義,其中的準確教義,和出於神自己的解釋,我們是不能不研究「書信」的。今天的教會實在太過忽略追求明白基督教的教義,我想主要的因素就是大家注重福音書多過書信。我們向所有基督徒呼籲:要弄清楚書信給我們的教訓,因為照書信的原意來說,那是特別為我們而寫的。 無比的教義 書信在新約聖經裡面占了非常大的篇幅,這一點是我們萬萬不能忽視的事實,由這方面來看,我們可以說,在全世界所有的宗教中,基督教所擁有的文獻根據,是無可比擬的。而且,除此之外,這些書信也是適合任何一個時代需用的,請問,神這樣的把書信保存下來,又這樣的組合起來,究竟有何目的呢? 我們在前,面的篇幅已經說過,在使徒行傳所載的那過渡時期裡,我們的主會否立刻再來,乃視乎以色列人是否願意接納主耶穌為基督,為他們的救主與君王。倘若當時他們全國這樣接受主,主就立刻在榮耀中再來,建立他的國度而不再作半點拖延的了(徒三17~21);可是以色列人的拒絕越來越頑梗,使這應許也變成無法實現。正當以色列人一面倒的拒絕之時,另一方面神也漸漸的在歷史裡推出一個新的計畫行動。雖然以色列人通國拒絕耶穌為基督為救主,但在整個羅馬帝國裡面卻不斷的出現許多信徒的教會。他們願意承認耶穌是救主是基督,並且抱著熱切的盼望等候主的再來。這就是神兒子的新婦和他奧秘的身體——教會,在地上出現之時的背景了。 為著長久穩固的發展起見,這些教會不能再只用口傳的方法來傳講基督的教義,無疑一種寫下來固定不變的文獻是必定不可缺少的。究竟要怎樣寫下來才適合呢?書信給我們最好的答案,這些書信把我們這時代最需要的教訓保存下來。當時保羅和其他的作者們很少會想到,他們所寫的竟然會流傳到二十世紀的今天!但聖靈知道,並且加以引導,使作者們寫書信的時候,能寫出適合長遠發展的教會的教義。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這些書信具有長久適用的特性。我們感謝神,他用書信的形式把真理存下來給我們,而不是用枯燥無味的神學論文或要理問答的方式寫出來留給我們。只有用書信的方式,我們今天讀聖經的時候才能容易受感動,才感到有溫暖、有感情、有動力,清新到好像是特別寫給我們個人似的。倘若用別的方式寫下來,就絕對沒有這些感力了。 再者,這種傳遞真理的方式,尤其適合像保羅那樣的性格的。正如有人指出說:「它適合保羅性急,熱情的性格,這可能在今天的人會譏笑為『衝動』或『做作』,但只有這種方式才不至把真理壓成形式化的教條。反之,這種方式容讓保羅有更大的自由去表達他的思想,使所表達的更自然流暢,更富生命活力,是任何受限制的論文方式或分段分章的書本方式所不能比擬的。」 再者,作為一個作者的保羅,他的寫作風格既然是這麼全面和豐富,必定成為聖靈藉以表達真理的最好媒介。所以我們看見他所寫的極重的真理——就是關乎救恩,教會和信徒日常生活的主要真理——是淺白得人人都可以看得懂的,而同時裡面又隱藏著有深度和極豐盛的真理,以致任何人都感到永遠發揮不盡的。因此,我們說,這些書信不但成了聖靈表達他教訓的永久不變的方法,而且還大大的增加我們研究這些教訓的興趣呢! 書信的數目與次序 教會書信雖然共有九卷,但只是寫給七個教會,因為其中有兩個教會分別有兩卷書信。請注意,聖靈藉保羅寫給七個教會,正如主耶穌稍後藉著約翰寫啟示錄二三章的時候,寫信給七個教會一樣。「七」這個數字在聖經裡含有完全的意思。在聖靈藉保羅寫的七教會書信裡,我們可以看到聖靈給我們現今這時代全部的教訓,就是主耶穌早已宣告說,聖靈要來引導我們所要明白的全部真理的教訓。 還有,聖經給這些教會書信編排的次序,也是特別富有意義的。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告訴我們:「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義(直譯),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似乎聖靈在啟示保羅七教會這些書信的時候,是依照上面所引述那節經文的次序而分成三和四兩組的。其中三封教會的書信大致上比較著重教義方面的道理,每一教會書信又偏重一個主題。請看羅馬書、以弗所書、帖撒羅尼迦書,這三封教會書信豈不是明顯的以「教義」為特徵嗎?其他四封教會書信雖然都有教導人學義的成分在內,但沒有一卷是以教義性的道理為主題的。請看哥林多書、加拉太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它們所著重的豈不是「督責」和「使人歸正」的道理嗎?所以: 羅馬書 (教義) 哥林多書 (督責) 加拉太書 (使人歸正) 以弗所書 (教義) 腓立比書 (督責) 歌羅西書 (使人歸正) 帖撒羅尼迦書 (教義) 讓我們再討論一下那三封教義性的教會書信——羅馬書、以弗所書、帖撒羅尼迦書。這三封教會書信分別給我們三方面的標準,就是:因信稱義(羅馬書),教會真理(以弗所書),主的再來(帖撒羅尼迦書)。 至於哥林多書和加拉太書,它們是附著羅馬書成為一組的,因為它們把羅馬書的教訓引伸出來,分別以「督責」(哥林多書),和「使人歸正」(加拉太書)兩方面的道理來闡明之——「督責」是指糾正品行方面的錯處,「使人歸正」指糾正教義方面的錯處。 至於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它們又是附著以弗所書成為一組的,因為它們也是把以弗所書的教訓引伸出來,分別以「督責」(腓立比書),和「使人歸正」(歌羅西書)兩方面的道理來闡明的。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可以說是這七教會書信的冠冕:因為我們看見罪人在羅馬書裡「與基督同死又一同復活」;在以弗所書裡按靈意說「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在帖撒羅尼迦書裡是被提與基督一同在榮耀裡!還有,即使在這兩卷短短的帖撒羅尼迦書裡,我們也看到(1)教義、(2)督責、(3)使人歸正這個次序。帖撒羅尼迦前書指出主再來的真「教義」,並且給這方面的道理定了一個標準,帖撒羅尼迦後書跟著這道理「督責」那些對主再來不儆醒之人的行為,並且使他們從錯誤的觀念中「歸正」。 教會書信的年份次序 或者我們還該指明,上文所論的編排次序,與它們寫成的年份次序是完全不同的。大致上來說,一般解經家同意的年份次序並寫作地點是這樣: 帖撒羅尼迦前書 哥林多 主後五十二至五十三年 帖撒羅尼迦後書 哥林多 主後五十三年 哥林多前書 以弗所 主後五十七年 哥林多後書 馬其頓 主後五十七年 加拉太書 哥林多 主後五十七至五十八年 羅馬書 哥林多 主後五十八年 歌羅西書 羅馬 主後六十三年 以弗所書 羅馬 主後六十二年 腓立比書 羅馬 主後六十四年 至於保羅其他的書信,除了腓利門書(大約與歌羅西書同年寫的)之外,全部都是在主後六十六或六十七年之間寫成的。這並不包括希伯來書在內,因為那是不是保羅所寫的,沒有人能肯定,大致上否定的理由較多;而且寫作的日期更是無法肯定的。 教會書信分三組 明白這些教會書信的年份次序不錯是好的,但真正好的次序無疑就是現今我們這本聖經根據靈意所編排的次序。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這次序在任何一卷古抄卷裡都是一樣的,直到現今仍然保留不變。這好像告訴我們,聖靈小心地保留這個次序,正像他小心地保留書中的內容一樣。請看書信的三個組別。我們已經指明哥林多書和加拉太書是附屬羅馬書那一組的,我們也看過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照樣成為一組。這樣,這些教會書信就很自然的分成三組:(1)羅馬書至加拉太書;(2)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3)帖撒羅尼迦前後書。頭一組的重點是在「基督和他的十字架」;第二組的重點是在「基督和他的教會」;最後的一組重點是在「基督和他的再來」;這樣看來,我們可以分別稱這三組為——福音論、奧秘論、末世論。 由此可見,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最先寫成的,如今則放在最後,羅馬書是最後才寫成的,又稱為福音論的書信,現今竟放在最前,其中豈不含有特別的意義在內嗎?這些「教會」書信之所以分成上述三組,分明是聖靈的主意要這樣教導我們進入真理。首先,在羅馬書的一組裡面,我們認識那些使我們得蒙拯救的重要福音真理。跟著,在以弗所的一組裡,我們進入了更深的真理,知道那極大的「奧秘」是指我們成為神兒子基督奧秘的身體,並與他結合為一的新婦。這種合一是永不能分開的。最後,在帖撒羅尼迦後書的一組裡,我們看到教會被提,和主在榮耀中再來的景象。所以,我們說,這三組「教會」書信是三合一的。根據這三組不同的重點,我們再可指出,在第一組,我們用信心往後看十字架,信心得以加強。在第二組,我們用愛心往上看新郎,愛心得以加深。最後在帖撒羅尼迦書裡,我們用盼望往前看主的再來,盼望顯得更明朗。正如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十三節所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教會書信的作者 這些教會書信是保羅的作品是毋庸置疑的。過去的一個世紀,那些不斷攻擊批評聖經的人,雖然曾經作過不少的嘗試去否定這一點,可是到了今天,他們都一致的承認這是正確的。以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來說,我們可以引用芬尼教授(Professor G.G Findlay)的話指證說:這些書是保羅寫的,這一點已是「毋須爭辯」的,對於帖撒羅尼迦前後書來說,也是一樣。事實上,一直以來叫人懷疑這些書信是否保羅的作品,那只是某一間最極端的學院中的少數學者吧了;至於那學院其餘的學者們,他們都表示不能不承認確是保羅寫的。腓立比書更不在話下了,各方面的證據都極之明顯的證明是出於保羅的手筆,這是沒有人懷疑的。至於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也曾有過一些新神學的學者們反對是保羅寫的;但是這些反對,正好被那位被譽為極小心仔細的學者奧福特(Dean Alfford)說: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屬於「吹毛求疵甚至近乎瘋狂的。」 就外證來說,不論是教會歷代一致的傳統信念,或早期基督教許多作者所提出的證明,都一致認為所有那些寫明是保羅所寫的書信,確是保羅的作品。這是再強烈不過的理由了。反對是保羅寫作的人們一以直以來只能在內證方面提出某些假想的證據加以評擊,例如他們說書信內某一段似乎不像保羅寫作的風格,某一些暗喻似乎值得懷疑等等。其實他們所指的這一類問題是不難解答的,讀者如要深入一點研究這些問題,可參閱講臺注釋(Pulpit Commentary)的以弗所書引言,裡面的資料是相當準確的。 現在我們清楚這些「教會」書信是保羅所寫的了。我們要感謝神,他藉保羅寫給教會這許多的教訓。司可福在他的聖經裡說得好:「只有透過保羅,我們才知道教會並不是一個機構,而是一個有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有他的生命,我們都同蒙天召,同蒙一個應許,一個盼望。只有透過保羅,我們才能明白地方教會的本質、目的,和組織上的細節,並各樣聚會應如何進行。只有透過他我們才知道『我們並不是都要睡覺』,『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先要復活』,而且那些活著還存留的聖徒都要一同『改變身體』,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保羅既然被那位在榮耀中向他顯現的基督所改變、拯救並差派,他自然也是最妥當的見證人,見證那位基督從榮耀中再來。基督在肉身來說是十一個門徒的主,同樣在靈裡面他也是教會的頭,教會是他的身體,他有權領導支配一切。」 可惜我們不便在這裡簡單地介紹一下保羅的生平和他信主以後的工作,但是我們以為這也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特別勸勉各位讀者多參考這一類的書。其中有一些相當有名的,價錢和書的大小都很適中,例如史托加博士(Dr.James Stalker)所寫的「保羅生平」等。無可懷疑,保羅是歷史中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所以研究他的生平絕不會白花時間的。但在這位大使徒的傳道史裡面,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我們不能不在這裡提一提的,就是在保羅悔改信主之後的生活中,我們發現有兩個重要的時期是輕輕的溜過的。這兩個時期通常被稱為「兩個寂靜期」。關於這一點,司可福聖經有一個非常好的評注: 「自保羅悔改歸主之後,他的生命中有兩個重要的時期靜靜的溜過去了——就是亞拉伯曠野的造就期,保羅從那裡得到莫大的啟示,因此後來他把福音全面的解釋寫在加拉太書和羅馬書中;另一時期是在該撒利亞坐監的兩年寂靜期,這時期之前他在耶路撒冷聖殿被捕,之後他被解去羅馬受審。 「我們要指出,像保羅這樣有學問有思想的人,在大馬士革路上悔改之前又是熱心逼迫教會的人,是猶太教的篤信者,現今雖然信了福音,必不能避免會繼續尋找福音的奧秘。所以,他悔改歸主之後就立刻傳講耶穌是彌賽亞;但是,若要傳講福音是可以理喻的信仰,不是一種教條,他就必須明白福音與律法之間的關係,或許縮窄一點來說,最低限度他要明白福音與猶太人所持有的那大應許之間的關係。在亞拉伯曠野,保羅得到聖靈的啟示,終於得到這個答案了。由所得的這啟示,他寫出了加拉太書和羅馬書裡面那偉大的教義,解釋救恩是因信稱義的,完全脫離了律法的義。 「但是,福音把信的人帶進與天父,與其他信徒,與基督自己,與神將來的計畫等更大的關係裡。這是說,我們不單靠恩得脫離罪和死,我們更進到神恩典計畫的深處。而且,還有新的一點,教會在建立了之後,她各方面的工作和使命,都須要神進一步的清楚啟示。而這些問題,就是保羅在羅馬書坐監之時所寫的書信內容了,這些書信通常被稱為(監獄書信)——就是以弗所、腓立比書、歌羅西書。正如保羅自己解釋說,若果有人以為要得到這些大的啟示是下需要沉思默想,靜心追求的話,那剛好與聖靈啟示人的方法相反。我們看保羅在該撒利亞坐監的那兩年寂靜期——常被人說是荒廢無用的——豈不是正正適合得著聖靈給他這些大啟示的條件嗎?」 各書信的中心思想 最後,在我們還未開始一卷一卷的研究這些書信之前,我們還該綜合起來看看它們如何構成一個真理進程。這種綜合性的看法是十分引人入勝的。讓我們來把各書的特徵和關係主耶穌的重點列出,這樣就會發現它們的次序表達出一個真理出來,例如: 羅馬書 基督是神向我們所顯的能力 哥林多前書 基督是神向我們所顯的智慧 哥林多後書 基督是神向我們所顯的安慰 加拉太書 基督是神的義 以弗所書 基督是神賜給我們的豐盛 腓立比書 基督是神賜給我們的富足 帖撒羅尼迦前書 基督是神賜給我們的應許 帖撒羅尼迦後書 基督是神賜給我們的獎賞 再從福音的角度來看這九卷書信,我們又可清楚的看到另一個真理進程: 羅馬書 福音和它的信息 哥林多前書 福音和它的使命 哥林多後書 福音和它的使者 加拉太書 福音和它的鬥爭者 以弗所書 福音和天上的事 腓立比書 福音和地上的事 歌羅西書 福音和其他哲學思想 帖撒羅尼迦前書 福音和教會的將來 帖撒羅尼迦後書 福音和敵基督 現在又再試從書信與基督聯合的角度來看這九卷書信的次序;這樣的看法也使我們明顯的發現一個特別的真理進程: 羅馬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稱義 哥林多前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成義 哥林多後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安慰 加拉太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自由 以弗所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升高 歌羅西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完全 帖撒羅尼迦前書 在基督裡我們身體得改變 帖撒羅尼迦後書 在基督裡我們得獎賞 進程的看法不是止於此的。假若我們提早一點研究這九卷書信,拿它們九個不同的鑰字來思想一下,我們又得到另一個進程: 羅馬書的鑰字是「公義」 哥林多前書的鑰字是「智慧」 哥林多後書的鑰字是「安慰」 加拉太書的鑰字是「信心」 以弗所書的鑰字是「福氣」 腓立比書的鑰字是「益處」 歌羅西方的鑰字是「圓滿」 帖撒羅尼迦前書的鑰字是「工夫」 帖撒羅尼迦後書的鑰字是「等候」 這樣討論下去話就多了,但我們以為到了這裡,已經足夠指出這九卷書信寶貴的地方了,但願當我們開始進行一卷一卷的研究之時,聖靈不斷的賜給我們新的亮光。 第一百二十八課 羅馬書 之一 題示:請把羅馬書先一次過讀完,倘若時間許可的話最好讀兩三遍。 羅馬書是世上最深奧的作品。 ——科爾雷基(Coleridge) 羅馬書是新約主要的書……值得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用心逐字逐句的去研讀。 ——路德(Luther) 在研讀羅馬書的時候,差不多每一個字都使我們有面對著那位測不透的主的感受。 ——郭德(Godet) 屈梭多模(Chrysostom)習慣了每星期最少讀羅馬書兩次……無可懷疑的,這卷書所載的是所有神聖基要真理之中最完全又最深奧的真理。 ——霍士(C.A.Fox) 「這本書是保羅的傑作,因為它的內容表明了作者是具有最優良的思想組織家,又是最偉大的神學家。保羅所傳講的教義在這裡完全的又成熟的發表了出來,而且表達得很有層次,重點輕點分配得十分適當,簡直是一本天衣無縫的書。對研究系統神學來說,這是聖經中最重要的書,因為它講論基督的思想比任何其他的書都清楚而又詳細。」 倘若大家都認為上述芬尼教授(Professor Findlay)的話是對的,那麼每一個基督徒都確實須要讀通這本羅馬書了。它既是基督教福音的根基,又是基督教信仰的章程,讀通了它,就能使自己的信心堅定不移,又能使自己獲得更豐盛的生命。 當保羅寫這本書的時候,福音已經傳遍了整個羅馬帝國有四分之一世紀之久,這時各地基督教的團體——教會——經已紛紛成立,在這種情形之下,這個傳開了的新信仰必定引起了不少問題無疑。照福音的內容來說,倘若各處的罪人都可以白白的靠恩得救的話,那麼神的公義又怎能保存呢?對於這一點有何教理可以解釋呢?這福音與摩西的律法又有何關係呢?這豈不是與摩西背道而馳?還有亞伯拉罕的約又怎樣呢?外邦人與猶太人同得一樣的救恩,這種思想又怎能配合在亞伯拉罕的約裡面?倘若現今要照他的恩典來對待人,而不是照公義的律法來對待人的話,那麼人的道德思想會變晚怎樣呢?有了赦罪的恩,人們豈不是更放膽犯罪嗎?以色列選民與神的特殊關係又怎樣交代呢?這福音的信息豈不是意味著神拋棄他的選民嗎?對於那些熱心敬虔的猶太人來說,這新的福音教義使他們最寶貴又最重大的產業承受權化為烏有。因此,當時許多的猶太人和新信主的外邦信徒必定被這許多的問題所困惑,在這種情況之下,試問羅馬書信是何等的急需呢! 芬尼教授說:「面對著這種種的問題,只有保羅才能夠控制整個局面,解決這些困難。尤其是他曾受過法利賽教門的訓練,有與生俱來嚴謹而又敏銳的良知,還有在猶太教裡所表現的篤信和熱心。這一切的背境,使他深深的體會到上述的問題,甚至他所體會的,比眾人所提出的還多。為此,我們看見他在寫書之前,和寫書的時候,都花了不少熱切尋求答案的工夫,最後才能給我們寫成那些寶貴的書信。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有了聖靈的啟示就可以不用追求研究聖經,或以為有聖靈的恩賜,就可減省許多研究工夫。其實剛剛相反的,保羅在著作那些偉大的教義書信之時,付出了非常大的勞力,運用他靈性和理性上的智慧去研究和思考,才能完成。聖靈的工作是感動他、引導他、促使他、使用他,好讓他的意志和理性能運用得準確吧了。」是的,羅馬書的確是這樣寫成的;所以這書的一切內容結構,能成為萬世基督教福音真理的根基就是這個緣故。 羅馬書的結構及內容 現在讓我們用貫徹式的方法,來「衡量」一下這書的好處。當我們把這書讀完一次、兩次、三次,我們會非常明顯的發現——這書以一個進程式的編排,把內容分成三大部分。一至八章我們看不出有任何分隔,這明顯的成為第一部分;到了九、十和十一章,我們會察覺到,保羅從福音的普遍方面,轉而特別的論及福音與以色列國民的關係,這是第二部分。然後我們進入第十二章,一讀第十二章,任何人都領會,由這章至結尾保羅又轉入談論福音影響每個信徒的品格道德的一方面,這是第三大部分。 這書之分成三大部分,特別明顯的是,保羅在每一大部分結束之時,總是加上一段頌贊神的話(八38,39;十一33~36;十六25~27)。 第一部分的主旨是不難發現的。作者保羅先用一個短短的自我介紹作為引言(一1~15),然後他就立刻開始講解「福音怎樣拯救罪人」的道理。其實這一部分的摘要可以說一開始就在一章十六、十七節那裡寫了出來: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心因信得生。」 這兩節聖經可以說是整個信息的苗床,裡面蘊藏著以後許多章書所發揮的幾個大要點: 福音——神的大能——救恩——每一個人——相信——稱義 第一部分的八章書全部是教義性的,解釋福音的基本真理。第二部分的三章書(九~十一章)是國民性的,以解釋福音與以色列國民之間的關係及種種問題來發揮。剩下最後的部分(十二~十六章)是實踐性的,論及這些福音真理如何實踐出來,使每一個信徒有相稱的品德。 簡單來說,第一部分是陳明、第二部分是解釋、第三部分是應用。另一方面又可以說,第一部分是關乎萬民的、第二部分是關乎以色列族的、第三部分是關乎個人的。還有,第一部分針對罪的問題、第二部分針對猶太人的問題、第三部分針對生活的問題。因此三部分可以這樣列出來: (1)教義性:福音如何拯救罪人(一~八章) (2)民族性:福音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九~十一章) (3)實踐性:福音與個人品德的關係(十二~十六章) 好,現在我們明白了這本書的三部分,我們就要進一步把各部分的小分段找出來。假若我們留心觀察這些小分段的分佈情形的話我們必然會很快發現每一大部分都有一個清楚而合理的真理進程。 第一部分(一~八章):教義性 首先研究一下第一部分,它的玉題:福音怎樣拯救罪人。一章十八節至三章二十節很清楚的指出,人類因罪與死的緣故十分需要福音。一章十八節至三十二節先形容外邦人被罪捆縛的苦境。二章一節至三章二十節是保羅否定以色列人的超越性,反而證明他們與外邦人同是罪人。雖然在二章一節開始的時候沒有明文指著猶太人說,但從以後的經節中,我們就十分清楚的看見,他分明是指著猶太人說的。保羅這樣寫法,目的是為要避免引起一些猶太讀者無謂的妒忌。等到這些猶太讀者讀下去,開始發現是指著他們說的時候,可能他們早已被保羅說服,同意自己也是罪人了。 請注意,這一段(一18~三20)所論的人類苦境是兩方面的。第一、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二12)——這是指他們行為上的罪。第二、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裡面」(三9、10)——這是指他們內心的景況說的(譯者按:「罪行」的罪字在原文是眾數的,內心道德的罪字在原文是單數的)。行為上的罪是從律法的角度看他們的苦境;內心的罪是從道德的角度看他們的苦境。律法指證人的行為是有罪的,因此人必須受審定罪;人的良心指證人的道德是敗壞的,因此人就要滅亡。這就是人類的苦境厄運,是不能逃脫的(一18~三20)。 可是由三章二十一節開始,保羅讓我們看見,神怎樣藉著福音解決了這兩方面的問題。首先他指出福音解決了人的「罪行」(三21~五11)。到了五章十一節那裡,讀者只要稍微留意,就可察覺上一段完了,另一分段即將開始了。前一段是論及「罪行」(眾數的);跟著的一段是論及「道德的罪」(單數的)。那位已故的布林格(E W
Bullinger)這樣說:「任何注釋書或解經書若未能注意到十一和十二之間的分段,那本書就簡直沒有價值可言。」布林格的話未免太過分一點。雖然這分段不錯是相當重要的,但仍不至影響全書的價值。我們在分段之前只能見到三次提及那單數的罪字(參上文,指道德的罪),但在這分段之後,就一共提過三十九次之多。 由此可見,(三21~八39)都是論及福音解決罪的問題,不過,論及解決那眾數的罪——指道德上的罪,卻是集中在五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那裡。本書第一部分大致上就是分成這兩大段了。 再回來看福音如何解決行為上的罪(三21~五11)的問題。首先,保羅讓我們看見神在司法上解決人的罪行(三21~四25):神設立基督作最完備的挽回祭,罪人藉著信靠他可以得稱為義(三21~31);而這因信稱義之理是早在舊約的時候開始的(四全)。第二,保羅站在罪人的經歷的立場上指出,福音是怎樣解決人的罪行的(五1一1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得與神相和……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總括來說(三21~四25)讓我們看見福音在司法上解決人的罪行(五1~11),在經歷上解決人的罪。 現在讓我們再從五章十二節至八章三十九節看福音如何解決人道德上的罪。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方法還是與上一段的一樣。首先在司法上(五12~七6),跟著在經歷上(七7~八39)。很容易明白的,五章十二節至同章最後一節是論及在司法的立場上,神怎樣以亞當和基督為人類的兩大來源,從而指出福音可以藉基督解決人的罪,帶給人類的神的救恩——「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第六章是繼續在司法的立場來解釋的。請注意,這裡所有的動詞都是過去式的。表示神在歷史上早已藉著基督釘在十字架上完成了這救恩。在司法上罪已經解決了,並不是現今才在信徒心裡開始解決(這一點有不少解經家解錯了)。第六節的意思是「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不是現在才釘十字架。「舊人」和「罪身」這兩個名詞是指從亞當而來的全人類而說的;這一章的總意是說:在神司法的計算上,從亞當而來的全人類因著信已經一次過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不再算為有罪了。 七章一至六節是從司法來看的結論。指出信徒因為接受了基督的代死,可以算是向律法死了。所以在司法上來說,是有自由再「嫁」給別人的,就是「嫁」給「由死裡復活的」基督。 最後,(七7~八39)可算是聖經的信息中最偉大的信息之一。保羅在這裡告訴我們,福音怎樣解決信徒所實際經歷到的罪惡捆縛的問題。前面的幾章我們已經看了福音怎樣在司法上和經歷上解決人類罪行(眾數的)問題,又看了在司法上解決本罪或內心道德上的罪(單數的)問題;但是,最困難的問題還在這裡——「住在我裡頭的罪」(七17、20)。那指控罪惡的誡命在我裡面反引起我犯罪的欲念,叫我作我所不願意作的。律法是絕對良善的,但我卻是絕對敗壞的!「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解決的辦法是在第八章。許多人經已注意到一個十分重要的事實,聖靈在這一章裡面提及十九次之多,但在以前的幾章裡只提過一次。重點還不只這樣,這只不過證實了我們所說的。直到這一章之前,保羅只在司法的立場來解決問題(五12~七6)。如今在這第八章裡面,保羅提出,那真正「救人脫離取死的身體」的解決辦法,就是信徒裡面的新生命,並聖靈所賜的律和自由,再加上聖靈在信徒內心裡的一切工作,就能解決了。稍後我們會論及這一章的,這裡我們先在書的結構上指出它的重要性。結論是這樣,保羅已經給我們解明本書三大部分中的第一大部分有以下結構: 福音解決人類行為上的罪的問題(三21~五11) (1)在司法方面解決(三21~四25)。 (2)在經歷方面解決(五1~11)。 福音解決人類本罪或內心的問題(五12~八39) (1)在司法方面解決(五12~七6)。 (2)在經歷方面解決(七7~八39)。 第二部分(九至十一章):民族性 這三章經文所論的道理是非常壯偉和深奧的,怪不得作者經過深深的思考想及神為人類歷史所定的奧秘計畫,和管制歷史的大能之後,就被聖靈感動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十一33)。研究作者所講論的要點是什麼呢?他所講論的,是站在歷史時代的立場來指出福音與以色列民族的關係,照三章經文分三個階段來說的。 第一、他在第九章裡面指出,這奇妙的福音,雖然是為全人類而設的,但仍然沒有改變神對以色列人的特殊應許。注意第六節:「這不是說神的話落空了,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這是說,神的話不能在那時向以色列人應驗,因為他們當中大部分的人,雖然在肉體來說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在品德和靈性上來說,卻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參第七節)。但神揀選了一些「餘民」,使他們得著拯救,又藉著他們終於使神的應許計畫得以實現(27~29節)。注意:十四至二十七節原屬一種插進去的括引句語,用來證明神的作為是公義的。請參閱英文修訂本聖經。 第二、第十章(其實嚴格來說,該在九30開始的)給我們提出,福音不但沒有取消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反而藉此使這應許得以實現。而且這福音所說的彌賽亞救主,也就是希伯來舊約聖經的中心(「摩西寫著說」,「經上說」,「因為以賽亞說」——第5、11、16等節)。可是,以色列人沒有接受聖經上因信得救的應許,反而硬要靠自己的行為稱義(1~4節),於是就在不信上跌倒了(18~21節)。 第三、第十一章指出,這福音不但實現了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而且更叫以色列人知道自己有更大的展望,就是到後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25~29節);至於目前以色列人的跌倒,神卻使之變為外邦人的祝福(11、12節)。當然這三章經文所論的還有許多,但不是我們在這裡所能詳細講論的。我們在這裡的目的只要把這書信的結構找出來,好讓我們概略地明白保羅解釋福音與以色列人的關係,所帶出的真理就是:「福音與舊約聖經所載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計畫、展望,不但沒有衝突,反而使之得到實現。」 第三部分(十二~十五13):實踐性 十二至十五章是論及信徒如何在生活品德上實踐福音的真理。既然是實踐性的,我們就不在這幾章經文裡遇到複雜而又難解的理論,像我們在前幾章所遇到的。所以,在這裡我們不打算作任何講解,只不過簡單的指出這些勸勉的話是怎樣分段的就算了。 第十二章很明顯的是站在社交的立場上論基督徒的生活。開頭兩節經文就勸勉我們要分別為聖給神,要心意更新;這正是基督徒一切敬虔態度的根源。然後,跟著整章聖經都是論及這類分別為聖給神的結果表現,就是以愛以誠來服侍別人,這就是基督徒應有的社交態度。 第十三章也很明顯的是站在市民的立場來論基督徒的生活。這一章一開始就這樣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他」;當然這裡所講的「在上有權柄的」是指著市政權力說的:一至七節告訴我們,基督徒身為一個市民,就應當盡市民的責任,照著良心來順服在上的;八至十四節說明這種順服態度是建基於愛人如己之上。 最後十四和十五章是站在人與人彼此的關係上來論基督徒的生活。這一段告訴我們信心「強」與「弱」的人應怎樣彼此接納,過太嚴謹生活的人與過似乎不夠嚴謹生活的人應怎樣彼此包容。首先是十四章一至二十三節把彼此接納的原則寫明出來:然後是十五章一至十三節再引用基督的榜樣和聖經的教訓來加強這彼此接納的原則。所乘下的十五章十四節至十六章二十七節只是一些個引的問安與勸勉,最後以祝福和頌贊神的話為結束。 這樣,我們終於把羅馬書的結構講完了;但是倘若我們把上述所研究的結論一一排列出來的話,深信幫助更大。當然我們這樣的分析志在解釋書的要義,並不是要作最詳細的分析。緊要的是全書的中心思想教訓,至於每一節的內容,我們無暇講解了。 當保羅要結束這本書的時候,他似乎感到有點困難。因為他竟說了四次「阿們」才停下來! 「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十五33) 「願我主耶穌的恩,常和你們同在。阿們。」(十六20) 「願我主耶穌的恩,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十六24) 「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十六27) 引言:一1~15 Ⅰ教義性:福音如何拯救罪人(一16~八) 世人的苦況—活在「罪行」和「罪性」之中(一18~三20) 外邦人的行為與內心都有罪(一18~32) 猶太人的行為與內心都有罪(二1~三20) 福音的解決辦法—(1)行為上的罪(三21~五11) 在司法的立場上解決(三21~五11) 在經歷的立場上解決(五1~11) 福音的解決辦法—(2)內心道德上的罪(五12~八39) 在司法的立場上解決(五12~七6) 在經歷的立場上解決(七7~八39) Ⅱ民族性:福音如何與以色列民有關(九~十一) 福音並沒有取消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九) 因為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以色列人(九7~13) 只有剩下的「餘民」得救(九27~29) 福音反實現了神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十) 只是以色列人偏要靠行為得救(十1~4) 結果跌倒(九32)是因不信(十一1~24) 福音更使以色列人有展望(十一) 以色列人的跌倒反叫外邦人得福(十一1~24) 以色列全家終必得救(十一25~29) Ⅲ實踐性:福音如何影響個人的品德(十二~十五13) 從社交的立場看基督徒生活(十二) 其根—分別為聖與內心更新(1~2) 其果—以誠以愛服侍人(3~21) 從市民的立場看基督徒的生活(十三) 其態度—照良心來順服(十三1~7) 其根基—愛人如己(十三8~14) 從人與人的關係看基督徒的生活(十四、十五) 原則—彼此接納(十四1~13) 勉勵—基督的榜樣(十五1~13) 附言:十五14~十六 第一百二十九課 羅馬書 之二 題示:請先將五至七章,又九至十一章讀幾遍,作為這一課的準備。 書信與四福音之間的關係,有點像利未記與出埃及記之間的關係。四福音告訴我們,羔羊的寶血使我們得自由,書信告訴我們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四福音像出埃及記一樣指出神從外面對我們說話,書信又像利未記一樣指出神在我們裡面對我們說話;四福音使我們得著與神交往的基礎——即神的救贖,書信使我們得著與神同行的資格——分別成聖;書信又與利未記一樣,讓我們在多方面看見主耶穌赦罪的恩典。 ——巴斯德 上一課的研究已經使我們清楚的判斷出,羅馬書確是保羅最偉大的傑作,正如馬丁路德也稱之為「新約最偉大的代表作」。因為它把福音的真理很深入而又很明白的表達出來,誠然是一個抗羅宗信徒必須經常誦讀,藉以堅守並保存純正福音真理的重要經書。 這本書本來是為教會寫的,使教會對福音的信仰不至變了質。但是可悲又可笑,教會後來竟偏離了這本書的真理。試問今天的羅馬教會與昔日接受這羅馬書的羅馬教會有了何等大的差別?任何忠實的讀者,只要看過羅馬書的教訓,都會感到今天的羅馬教會已經進到黑暗和離經叛道的地步,可以說是無可救藥了。 其實我們各人都應該重視這本書才對,因為聖靈既然在感動人編排聖經的時候,把它放在各書信的首位,那必然是聖靈的意思要我們最先明白它。 我們在上一課經已看過它的結構和重點,現在我們可以再詳細一點選一些更有意義的地方來研究。當然,這樣的研究因為有了限制,自然有許多問題和值得研究的地方也要放下來了;但是我們感到,只要我們能做到給與讀者們一個概括的指引,讓他們能在日後作更深入的研究,這樣我們就達到目的了。在開始的時候,我以為首先要介紹一下這個古羅馬教會的情況,以後才能明白這本羅馬書的。 在羅馬的教會 當保羅寫羅馬書的時候,他從未到過羅馬(一15),不過他常想到那裡去(一13,十五23),而且也說明正在計畫要去(十五24、28)。那麼,我們要問,羅馬教會是怎樣產生出來的呢?根據保羅寫這書信時說,他們的信德已經「傳遍了天下」(一8)這一句話來看,他們的教會實在已經存在相當久了。無可懷疑的,福音傳到羅馬,這一定與許多定居在那裡的猶太人有關。安卡斯聖經手冊(Angus’s Bible Handbook)指出,柯域(Ovid)形容那裡的會堂是人們經常去的地方;祖溫奴(Juvenal)後來曾刑罰那些歸入猶太教的國民。再翻開使徒行傳第二章,我們看見,在那永不能叫人忘記的五旬節日,彼得講道給各種人聽,其中有從羅馬來的客旅,他們是猶太人和進猶太教的人。自然的,這些羅馬來的人必定從使徒們學了許多道理,才返回羅馬去。其中必有不少是真心信主的,他們可能變成羅馬教會的創辦人。而且,當然羅馬與各省的交往是那麼繁忙,猶大省並各地的信徒亦必有不少遷居那裡的,這就促成了羅馬教會的建立了。 還有一點很清楚的,就是羅馬教會的會眾,是由猶太人和外邦人混雜而成的,保羅寫信的時候,有向猶太人說的(二17~29,四1,七1等),也有向外邦人說的(一13,十一13~23,十五15、16等)。尤其是最後一章的問安更顯得清楚:在二十六位被問安的人中,有三分二的名稱是出自希臘文的。 有人反對那些外邦信徒會有舊約聖經知識和猶太人宗教知識的說法,但我要提醒那些反對的人,許多最早信主的外邦人都是歸入猶太教的信徒。他們關心這新的福音與猶太人舊宗教的關係,絕不會比猶太信徒落後的。 保羅寫這書的地點似乎是在哥林多,就是在他逃離以弗所那大暴亂(徒廿3),暫居住在亞該亞(就是希臘)那三個月之時寫的,當時堅革哩(哥林多的一個港口)教會的一位女執事非比,要到羅馬去(十六1~2),保羅就托她把這書信帶去。 保羅——不可或缺的人物 再者,羅馬書既然是書信的第一卷,我們以為簡略地介紹一下保羅本人是須要的。但是誰能「簡略」地介紹這位偉大的保羅呢?深信很少人做得到,雖然這樣,我以為那位已故的霍士(C.A. Fox)所寫的最能滿足我們的要求: 「保羅的偉大生平供獻,可以說由許多種不同,而且又明顯是對立的資歷促成的。他把當時社會三個大階層最主要的關係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是從最熱心的猶太教階層呼召出來的,所以猶太律法他瞭若指掌。他又是最從最高深的希臘文化階層呼召出來的,因為他從小就住在希臘文化社會的中心,對於希臘文學的高深思想,十分熟悉。還有,他自生下來就享有羅馬人所享有的公民權。所以他有猶太人的血統、有希臘文化、有天生的羅馬國籍。而且不單這樣,他還有敏捷的思想,堅強的意志,豐富的感情和愛心。這些聯合起來,使他具有超常的身分資格,去完成他偉大的工作。無論在理性或靈性方面,他的表現都是熱切的、激烈的。此外,還有一點使他比別人更具使徒資格的,就是他之所以突然而又神奇的悔改信主,是因為主自己直接向他顯現,並呼召他。這一點,使他成為比任何人更適合以公正的態度來比較猶太教和基督教。他用活現的筆法把兩個信仰系統加以比對,從而證明基督教的思想並不如一般猶太人所以為,是站在敵對和互相排擠的地位,反而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是從舊約真理而出,發展到耶穌基督而成熟,叫猶太教所盼望的因此才得到實現。」 基要的教義 請再將頭八章經文看一遍,這一部分的中心思想豈不是「福音如何拯救罪人」嗎?拯救的辦法總括來說,是因為藉基督得以現今稱義,將來得救。 歷代以來,有心尋求神的罪人不斷的呼喊說:神啊!我怎樣才能與你恢服正常的關係?神啊!我怎樣才能在你面前稱義?神啊!我怎樣才能親近你? 昔日保羅寫書的時候,那些罪人淒涼地這樣呼求,即今天這個科學昌明,文化進步的社會,罪人們的呼求不但沒有減輕,反而顯得更淒涼。在古時,人們的生活比較簡單,他們還可以有個機會思想一下靈裡面的問題;可是今天,我們的社會商業化了、工業化了、都市化了、機械化了,我們的生活不再是以日子計算,而是以分秒計算。這種複雜繁忙的生活,壓制著人的思想,叫人無暇再為自己的靈性問題焦急,心中只掛慮生命上次要的事,為物質,為不能永存的事物獻上自己的生命。雖然這樣,在這二十世紀噪音叫人快要發狂的社會中,仍然有不少良心不安的心靈不斷地尋求、摸索、呼喊,想要得著神和好的途徑。他們好像這樣悲歎說:「唉!誰可以告訴我怎樣才能得到救恩,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呢?」 怎樣才能得稱為義?保羅這書正是為解答這問題。他很興奮的指出,基督的福音告訴我們,神已經為一切肯悔改相信他兒子的人,預備了救恩,叫他們都能得稱為義;但他同時又很逼切告訴我們福音另一方面的新啟示,就是神要向那些不肯悔改,和不義的罪人,發烈怒報應他們: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這是新的啟示)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一18)。 神的忿怒是為針對人拜偶像的罪和情欲的罪(一21~32)、虛偽自義的罪(二1~16)、徒有宗教外表的罪(二17~29),和濫用屬靈的權利去作惡的罪(三1~19)。 「怎樣才能得稱為義呢?」慢著,不要心急,保羅在下面會給我們完滿地解答這問題的;但在未解答之前,他必須先指出不能稱義的途徑: (1)自然宗教不能使人稱義(一19、20) a這只會淪落為崇拜偶像(一21~32) b也會偏向偽善不義(二1~16) (2)啟示宗教不能使人稱義(三1、2) a猶太人不遵守神的律法(二17~29) b律法指控猶太人有罪(三1~20) 「怎樣才能得稱為義呢?」再等一等,保羅會很快給我們答案的;但必須先提醒我們注意四個反面的真理。自然世界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一20),人的自我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二15),宗教禮祭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二17一21),最後道德律法說:「我不能使人稱義」(三20)。 「怎樣才能得稱為義呢?」保羅傳福音已有了答案,或許這樣說,福音就是答案;這是羅馬書一至八章告訴我們的。這答案分兩方面:就是律法方面;或許說,法理上和道德上。人須要在神面前有一個新的地位——這就是律法方面。人同時需要一種新的能力使自己能在實際生活上行義——這就是能力方面或重生方面。福音在這兩方面都給我們完滿的答案。三章二十一節至七章六節說我們被「算」為義——是藉著基督的救贖恩典,在律法上滿足了神的要求而被算為義。七章七節至八章三十九節說我們得「成」為義——是藉基督更新的靈,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重生成為義。注意:我們是藉十字架在律法上算為義,但我們是藉聖靈得以在實際生活上成為義。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舊約的)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在律法上有了一個新的地位)。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跟著下去,保羅指出,亞當墮落的後裔可以因信稱義,這種論調並不是新創的。在神的計畫上,早就預定基督要釘十字架來救我們(正如上述所引證的經文),而且即使是亞伯拉罕和大衛,他們也都是因信稱義的(第四章)。保羅把這一點一直引申下去,直到七章六節為止。 然後由七章七節開始,他再繼續指出,這福音不但使人在神面前有了律法上稱義的地位,而且還更使人真正的在實際生活和內心上有了行義的力量。這誠然是一個「有福的佳音」了。 到了七章十五至二十四節,保羅用他生動活現的筆法,使我們看到一個困苦的人。他被困在一種不能自救的自我矛盾心理狀態,雖然一直想要做好,但總做不來;又一直的不想去做壞,但禁不住又做了。他在這種自我困苦之中差不多到了窒息的地步,喊著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這個「困苦人」的問題,一直使許多解經家感到難以解明,究竟保羅所指的是一位信主「重生得救」,但還未得到完全釋放的基督徒呢?還是指一個未曾重生悔改的罪人呢?有些主張前者;但若果是這樣,一般來說,第六章是教訓信了的人過成聖生活,又向罪死等(第十一節等),為什麼到了第七章保羅又突然返回來講論這個被捆縛得可憐的「困苦人》呢?倘若說這「困苦人」是一個未重生的罪人,這問題還是一樣未能解決。若果保羅認為這「困苦人」一定要交代清楚,為什麼他要在這裡交代呢?為什麼不在頭三章經文交代呢? 我記得以前有一位頗受眾人敬重的加爾文派循道會傳道人,曾經解釋過羅馬書第七章。這位傳道人本來是在一間清教徒開辦的學校裡長大的,所以他一點不贊成什麼「二等福分」或「完全無罪」的思想。據他的解釋說,羅馬書第七章之所以放在那裡,是為要阻止我們太過注重第六章,以為那就是結論。我們每一個人不可能真正的脫離「老我」,「老我」定要與我們聯在一起一直到死為止。我還記得那位傳道人引用了「困苦人」那一段經文中的幾節來講解,然後洋洋得意的轉過來對我們說:「現在請看,這一章完結了沒有?下面還有繼續的講論嗎?」當然,他的答案是:「還未完結,經文還接下去的:你看第八章不是接續第七章嗎?到了第八章,你就可以看到那「困苦人」得到完全的釋放了!」 事實是這樣,羅馬書第七章的「困苦人」並不是代表信的人或不信的人,經文本身根本沒有這種分別。保羅只不過用這「困苦人」來代表普遍「人類」,把墮落人性的一種基本需要描寫出來。試試從這書的內容次序的角度來看,你會立刻明白為何保羅要在這裡論及他。前幾章我們看到福音救我們脫離罪行(眾數的)——先把律法上的義賜給我們(三21一四25),跟著在我們內心再證實這義,正如五章五節說「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五1~11),第二,保羅又指出,福音救我們脫離罪性(單數的)(五12~七6)。這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需要的,因為我們雖然在基督裡「稱義」,但我們的「本性」還是罪人的本性。所以,保羅指出,我們在基督裡承受了末後亞當的義,這義勝過了我們從始祖亞當所傳下來的咒詛。 除了上述的問題之外,我還有一個可怕的問題需要福音為我解決的。我所要求的,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能力去行義,使我的一切動機和品德都能脫離這「住在我裡面的罪」的捆縛(七17、20、23)。除非這問題能解決了,否則我仍是不能不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這就是「困苦人」的問題放在第七章的原因了。他已經有了前面三方面的拯救,但他還需要第四方面。他有了律法上的義,但仍缺乏實際行義的能力,這個答案是在第八章的高潮裡面。到此,聖靈一共被提及十九次之多,頭十三次被提及的時候,我們漸漸看到他賜我們能力勝過「罪性」,跟著勝過「肉體」,又勝過「身體」。最後實際的結果就是第四節: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啊!這「因信稱義」福音是何等的奇妙,使我們得到神賜給我們的兩方面的義,就是基督藉十字架賜給我們的義,和聖靈藉他自己能力分給我們的義!還有,那位神而人的救主為我們促成這義,也是何等的奇妙!我們破產了,他甘願為我們承擔一切的債項,責任和刑罰,並且還用他奇妙的恩典,把我們從破產的困苦之中,引進他那取之不盡的豐富裡!他替我們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五19)。他把神的愛無條件地帶來賜給我們(五5),他還是把神自己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八9)。所以,這一切使我們看見第七章的結束和第八章的結束完全不同。第七章的結束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個取死的身體呢?」第八章的結束卻說:「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我們既因信稱義……」 請注意,五章一至十一節把因信稱義的七個果效總括起來說:「我們既因信稱義」: (1)「我們得與神和好……」 (2)「我們因信得進入現今所站的這恩典中……」 (3)「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4)「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5)「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免去神的怒忿……」 (7)「以神為樂……」(雖然從前我們是神的仇敵,但如今已經藉基督與神和好了!) 三個死亡 再請留意六、七、八章告訴我們,作基督徒要面對的三個死亡: 第六章向罪死……向神活(第11節) 第七章向律法死……許配給基督(第4節) 第八章向肉體死……隨從聖靈(第13節) 九、十、十一章 我們要說,這三章經文即使不是全本聖經中最難解的一段,最少也是接近最難解的一段,這樣的說法會不會是有點誇大呢?或許不會吧!因為這三章經文所討論的問題,是非常艱巨的,又是叫人感到害怕的實際問題:神按著自己的旨意完全控制了整個人類罪惡的歷史。對我來說,羅馬書九章十八節,乃是整部聖經中最使我頭痛的一節經文。參看前後文,這一節聖經,很容易會叫人產生一個意念,就是那所謂神的主權,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獨裁暴政。 這一點我們要怎樣解釋呢?逃避這問題一定是錯的。把保羅所用的字句軟化(可能有人這樣做)而成為別的字句也是錯的,勉強把經文意思以外的私意插進去解釋也是錯的。還有,以一種自滿的半加爾文主義來解(遲些我們會再論這一點),超過經文本身所說的這也是不對的。 我們已經說過,保羅寫到第八章的時候,已經完成了他的偉論,指出福音怎樣個別的拯救每一個罪人。不錯,這福音確實是榮耀的,可是,他萬不能這樣就停下來,而對福音和以色列國關係這重要的問題視若無睹。倘若現在外邦人因信稱義了,又蒙神悅納得作神的兒子,與猶太人同蒙應許,站在同一地位,那麼以色列人從前與神所立的約又怎麼樣呢?這新的福音是不是表示,神已經「棄絕了他所預先知道的百姓」(十一2)? 倘若福音真的表示神棄絕了他的百姓,那麼神在歷史中對以色列人一切的應許和管教,豈不是變成最虛偽不過的嗎?這些選民豈不是全人類之中最能保存那奇妙的彌賽亞來臨的應許嗎?他們當中的一些虔敬人,一直盼望彌賽亞來臨,解救他們脫離各樣的痛苦,把分散列國的各支派領回來,不再受外人的統治,得蒙潔淨成為一大國,高過那些曾經統治過他們的列邦,這樣的信心仰望豈不是很符合神的旨意嗎?可是如今彌賽亞來了,以色列人所盼望的不但沒有實現,反而出現與他們所想望的最矛盾最相反的現象——那些得到應許之約的選民似乎完全被棄絕了。他們長久以來所盼望要得的好處,竟都給了那些與約無關的外邦人! 這就是羅馬書九至十一章的背景問題了。若不先弄清這些問題,我們是無法瞭解這三章經文的真義的。還有一點,如果我們要準確地解釋保羅所寫的這些有關神主權的經文;我們一定要保持自己不離題又不離範圍。在不離題的方面,我們要注意保羅的目的是要指出,(1)以色列國民現今似乎被忽略,並不是與神所應許的相抵觸(參九6~13);(2)因為以色列現今通國的罪和盲目,神卻使救恩個別的臨到外邦人和猶太人(參九23~十25);(3)又因為「以色列全家終必都要得救」一定會在後來的日子實現,表明「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參十一26~36)。 至於不離範圍方面,我們要注意,這三章經文很明顯的是論及神在歷史上和計畫分配上管理人類和列國,並不是論及神對個人的拯救和人死後的事。這一點,在閱讀這幾章滿布難題的經文的時候,尤其是九章十四至二十二節那一段,我們是萬萬不能忘記的。 約翰加爾文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把其中的意義解成與永遠的救贖和滅亡有關,這顯然是錯的。這根本不是屬於這段經文的範圍。這經文只論及神在歷史上的分配,不是論及個人救贖。保羅在這一段一開始就說:「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跟著以下整段的意思都是為要指出那答案是「不」。倘若這些經節真的與個人永生永死有關,神就有不公平之處了。神自己在造人的時候,把一種道德觀念放在我們裡面,而這種道德觀念使我們難以接受,神竟創造人,又預定人沉淪。 不,這一段經文根本不是論及人的永死:這些問題早在一至八章解決了,這段經文乃是論及(容許我們再強調)神在歷史上的分配計畫。這一點明白了,我們就毋須要把其中的字句「軟化」下來,或者把其中一小許「強解過去」。甚至對法老說的那些可怕的話(第17節),亦毋須畏懼可以坦然面對了——「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將你興起來」這一句說話,並不是意味著神從他出生的日子開始,已懷著這一個目的來興起他:這只是說他被提升作當時權力最大的國王吧了。即使我們翻開出埃及記九章十六節來看這一句話,那裡所含的意思也不是這樣,只不過表示神特意保守法老不會在過去的災中死去,好使所有的人因他的緣故認識神的作為。 再者,當保羅(仍然指著法老)說:「如此看來……神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第18節)。我們不必把這句話軟化下來,神並沒有控制法老的自由意志,叫他剛硬只不過是一種惡性循環。聖經十八次告訴我們法老之所以剛硬是因他拒絕的緣故。十八次之中有一半是法老自己促成的;另一半是神促成,但是法老與神之間的爭鬥,一定要以神事先對摩西所說的話來解釋,那時神對摩西說:「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出三19)。神知道法老的意志已定,他的心早已硬化。神不過利用法老這硬化的心,但並沒有控制他的意志。這種不斷硬化的過程是由於法老被災難催逼,以致他產生的行動也不斷的將他的罪顯露出來。 這樣,法老就成為全世界人類的警戒(羅九17)。但法老的永死問題並不是這段經文的話題;而且,神用這樣的一個「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第22節)為例,為的是要帶出一個重大的目的,要表明神不單是公義的,而且還定意要把恩典賜給千千萬萬「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這是第二十三節告訴我們的。 有一點最重要不過的是,不要把神的預知和神的預定混為一談。神預先知道每一個人做什麼;但並沒有預定了每一個人所做的事。不然,神就會變成罪惡的創造者了。 神預知以掃會輕看他的長子名分;又預知法老的壞心腸?又預知摩西會在米利巴那裡因發怒而犯罪;以色列人會在加底斯巴尼亞反叛;猶大會賣主;猶太人會釘死他們的彌賽亞;但這許多事中,沒有一件是神預定的。若果說他預定了,那就等於誹謗他做出矛盾的事:一方面宣報什麼是罪,另一方面又預定人去犯那些罪。神絕不會預定人去犯罪的;但他確知人會犯罪,並且加以管制,好讓他最終的目的得到實現, 我們這樣說,因為這關係到以掃、法老、摩西,並所有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所引述過的人。讓我們再以兩點來強調一下法老的例子:(1)神並沒有創造他成為一個壞人;(2)神並沒有創造他成為一個滅亡的人。請放心,神永遠不會創造一個本來就是敗壞和永遠沉淪的人,「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讀羅馬書第九章只要不將死後的事讀進去,僅以歷史的角度來看,事情就變得簡單了。摩西是因為在米利巴所犯的罪而被拒絕進入應許之地;但是,我們會不會因此聯想到,他的罰刑是包括他死後得不到拯救呢?以色列人整體因在加底斯巴尼亞所犯的罪而死在曠野;請問是否他們全部靈魂滅亡呢?看一看較早之時,他們當中有不少的人用信心獻上各樣的祭,又以敬虔的態度來事奉主,答案就會不一樣了。 十二至十六章 很抱歉,我們不能在這裡繼續研究最後一部分的經文,使我們多瞭解福音怎樣影響個人的品德。不過,這一部分是論及實際生活的問題,所以內容十分明白容易,相信不需要什麼特別的解釋。讀者若要研究,我們樂意推薦魏曼夫(Weymouth)所著的現代語文新約聖經,讀者只要照著我們在上一課(第一百二十八課)所列出的分段綱要來研讀這本新約聖經,就必有所得著了。 試試能否回答這些問題 (1)書信怎樣分成每組各有九卷的兩大組?為什麼這兩組書信會有這樣的名稱? (2)頭九卷書信對我們基督徒有何特殊的關係? (3)頭九卷書信比照提摩太後書一段經文時可以依次序分成那三組? (4)你能按九卷教會書信分別指出基督九方面的描寫嗎? (5)羅馬書可以分成那三大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可公成那三小段? (6)羅馬書的鑰節是什麼?中心教義是什麼?一至八章(簡單的)所講論的真理又是什麼? (7)第五章前幾節給我們列出因信稱義那七個結果? (8)九、十、十一章有論及沉淪的事嗎?請列舉理由以證明之。 羅馬書精華(漆立平) 第六講 羅馬書................................................. 127 壹、羅馬書的作者─使徒保羅............................. 127 貳、關於羅馬教會.............................................. 136 參、羅馬書的主旨.............................................. 139 肆、羅馬書的主要內容與重點............................. 140 伍、羅馬書各大分段的主要內容......................... 141 第六講 羅馬書
壹、羅馬書的作者──使徒保羅
一、使徒保羅的身世
1、保羅是正統的猶太人 使徒保羅(Paul),原名「掃羅」(Saul),是生於基利家省大數城的猶太人(徒21:39,22:3),屬便雅憫支派,父母都是猶太人,所以他曾自稱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他自幼按猶太人正統的規矩奉獻,並於第八天受割禮(腓3:5),可謂是出生在一個非常嚴謹的猶太人世家中。 他的父親在外邦的社會中頗有地位,是當時羅馬帝國的公民,所以掃羅生來就取得了羅馬的民籍(徒22:25~28)。這個身份對他後來到各地去佈道,有很多的方便和保護作用。 2、保羅受過法利賽人嚴謹的教育 掃羅受了很好的教育。自幼他先在猶太人的會堂,受了拉比施與的希伯來文與舊約聖經的教育,和當時流行的希臘文化教育。當他青少年時他就被送到耶路撒冷受教,所以他自稱長在耶路撒冷(徒22:3)。到他青年時,他就立志要事奉神,要做法利賽人,因此他就投入在當時有名的猶太拉比迦瑪列門下,按著嚴謹的律法受教,訓練他做法利賽人,成長之後可作猶太人的拉比,在會堂中作教法師。在受教期間,他比同歲的人都更有長進,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中,他的熱心事奉神,頗有名聲(徒26:4,加1:14)。 按照猶太人會堂的規矩,他在拉比門下,受完教之後,從二十五歲開始,他要回到他的母堂去作實習拉比五年,經過審查合格後,他就可以取得拉比的資格,可以在猶太人的會堂,擔任拉比施教。 當主耶穌出來佈道時,掃羅可能正回大數家所在地的會堂作實習拉比。因此主耶穌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加利利的所作所為,所傳所講的道,掃羅都未曾見識或聽到。等他五年實習期滿再回到耶路撒冷時,主耶穌早已被釘死十字架,並且復活升天。五旬節也已賜下聖靈,引導門徒公開的傳福音,帶許多猶太人信耶穌,三千人五千人得救,奉祂的名悔改受浸,產生了教會,並且耶路撒冷教會聖徒彼此相愛,共同生活,熱心為基督福音作見證,教會的見證和信徒家中的聚會,正蓬勃發展的時候。(徒1:1~4:37) 掃羅在大數實習完畢,回到耶路撒冷見到在信仰上變化的景況,令他大大吃驚,必然訝異不已,他沒有想到離開五年之後,耶路撒冷的氣氛,有這麼大的變化,真的叫他難以接受和適應。他發現他的老師迦瑪列,與許多同門師生的法利賽人,他們大多數對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持不信的懷疑態度(徒5:17~42),他自然與他們站在同一邊,抵擋基督的福音。 3、保羅大發熱心逼迫教會 不久,掃羅由於才幹出眾,年紀輕輕就被選入猶太公會的一員。他為著維護猶太教的傳統,就更為積極大發熱心。他們許多法利賽拉比,幾次在利百地拿會堂與司提反辯論,都敵擋不住司提反以智慧和聖靈的說話,真使他們同夥的這批年輕氣盛的律法師,顏面盡失,老羞成怒。因此他們聯合起來,誣陷控告司提反犯了謗讟神的話和神的殿,而在公會公審司提反。 掃羅在場親耳聽見了司提反在公會中的作證,那篇講章深深的印在他的腦海裏。但是,那時他與當時其他公會成員一樣,不能接受,反而憤怒的定了司提反死罪。 掃羅並以公會所派執刑官的身份,眼睜睜的看著猶太教徒狂熱份子,用石頭將司提反打死。掃羅親眼目睹司提反殉道的壯烈光景,他那時絲毫沒有悔意。(徒6:9~7:60) 接著,在耶路撒冷,法利賽人和掃羅,更加兇殘的迫害基督的信徒與教會。信徒被迫分散到各地去。他們也就把福音傳到猶太各地、撒馬利亞、和外邦城邑去。(徒8:1~4) 掃羅卻不以在耶路撒冷迫害耶穌的信徒為足,他竟向大祭司要了文書,准他在外邦城邑的猶太人會堂,捉拿信基督耶穌的人,把他們押到耶路撒冷來受審治罪。(徒9:1~3)那時掃羅對基督徒的逼迫與殘害,幾乎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沒有人可以向他傳福音。 二、使徒保羅的歸信與蒙召
掃羅沒有想到,就在他去大馬色的路上,神從天上以大光照著他,使他仆倒在地,主耶穌從天上向他顯現,又從天上向他說話,他才猛然醒悟,認知原來他所逼迫否定的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基督,就是天上的主。因著那光太強烈,以致掃羅雙眼暫時失明。他被同行的人,牽他手帶他進了大馬色城。有信徒亞拿尼亞奉主差遣,向他傳福音,他就悔改認罪而受浸,蒙召作主耶穌的門徒。(徒9:3~19) 掃羅信主之後,先與門徒同住了些日子。以致他能稍稍的知道主耶穌的事和主耶穌的教訓。然後,他就獨自到阿拉伯的曠野,隱藏了三年之久(加1:17),為的是他要甩脫猶太教的傳統講解,重讀舊約聖經。他發現門徒傳講的耶穌,完全符合舊約所有先知的預言。因此,他再回到大馬色門徒當中,並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並證明祂是基督(徒9:20~22)。 4、掃羅因為主作見證而受到逼迫 經過一些日子,在大馬色的猶太會堂的人,忍受不了掃羅的見證,他們起來逼迫掃羅,甚至設計要殺害他,正如當日對付司提反一樣。門徒就掩護掃羅逃出大馬色城。(徒9:23~25) 掃羅就回到耶路撒冷去,在那裏最初沒有信徒敢接近他。只有巴拿巴接待他,並帶他去見使徒彼得,掃羅就和彼得同住了十五天,得知更多有關主耶穌的事蹟與教訓,並使他得以與雅各及眾聖徒出入來往,也使他和聖徒有許多交通,得以和門徒一同過教會生活,也與他們一同奉主的名放膽傳道。(徒9:26~28) 直到掃羅對基督福音熱切的態度,又受到猶太教徒的仇視,要殺害他時,門徒為了愛護他,為他的安全起見,遂打發他回他本城大數去。(徒9:29~30) 他回到大數之後,他也曾發熱心,向猶太人作見證,傳主耶穌是基督的福音。但是,在那裏並沒有其他信徒,他也並沒有帶什麼人得救信主(加1:21~24)。當然,在那段日子他並沒有建立起任何教會。因此,他非常孤單,並且他對基督生命和教會的經歷都尚缺乏。 三、使徒保羅的成長與學習
後來,巴拿巴被差到安提阿去,他在那裏服事聖徒和教會,他想起回到大數的掃羅,已經去了五、六年,巴拿巴關心掃羅的光景,因此從安提阿去看望掃羅,發現他在那裏孤單,非常可惜。所以,巴拿巴就把掃羅,帶到安提阿的教會去一同配搭事奉。(徒11:19-25) 掃羅到了安提阿,他才真正得著了機會,很實際的學習在教會中服事聖徒,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造基督的身體。(徒11:26) 同時,也在安提阿,掃羅有機會與一班清心禱告主的門徒,一同追求,使他無論在基督救恩的真理、教會建造的真理與實行,教牧的體驗上,有新的學習。並且透過與同工同心合意的禱告、配搭、與交通,使他們對於新約各方面的真理,舊約各方面的講論,新約與舊約之間的關係,有關將來的預言與啟示,…等等,都有了全面性的認識與異象。在安提阿的這一段事奉與學習的體驗,對掃羅以後的事奉產生了莫大的影響。對安提阿的教會也有益。(徒11:25~26) 大約兩、三年後,猶太地大饑荒。安提阿的聖徒差遣巴拿巴與掃羅,一同將安提阿聖徒對耶路撒冷聖徒需要的捐獻,送去耶路撒冷教會。(徒11:27~30) 他們到了耶路撒冷,正好遇上使徒雅各被希律王所殺,希律王又將彼得關進監獄正預備殺害的事情。耶路撒冷的眾聖徒,都同心合意的為彼得迫切禱告。就在要殺彼得的前一夜,神差遣天使將彼得從監獄中領出來,將彼得釋放了。過了幾天後,希律王卻在上朝中,被一條小蟲所咬,而暴斃了。這件事震驚所有在耶路撒冷的人。掃羅在那裏經歷到眾聖徒同心合意禱告的權能,親身體認到教會在神心意中的地位。(徒12:1~23) 這種種事奉的經歷,將掃羅完完全全造就成全為另一個人,使他預備好成為服事基督和教會的僕人。安提阿教會也是當時一個最明亮的教會見證。掃羅與巴拿巴回到安提阿,大概又服事了一年多。在教會同工禁食禱告的事奉中,聖靈指示眾同工,要分派巴拿巴與掃羅出去作佈道宣教的工作。從那時開始,掃羅的事奉開始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徒13:1~3) 四、使徒保羅出外的佈道宣教與所寫的書信
使徒保羅出外的佈道宣教主要有三次,連同他最後被押解去羅馬的旅程,總共有四次大的行程,這都詳細記載在使徒行傳第十三章以後的記錄中,我們就不在此詳述了。僅簡單列出他四次行程內容和所寫的書信: 1、第一次行程(徒13~14章):與巴拿巴同行,到了居比路與加拉太省。建立了加拉太的眾教會,包括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的教會。回到安提阿,寫了加拉太書。然後他們去耶路撒冷,參加有關割禮的大公會議。時間在主後47年至50年。 2、第二次行程(徒16~18章):到了馬其頓與亞該亞省,建立了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等城市的教會。在這段行程中,寫了帖撒羅尼迦前書與後書。時於主後51年至54年。 3、第三次行程(徒19~20章):到亞細亞省,建立了以弗所的教會,在那裏停留了三年之久,對亞細亞省內各處,都產生很大、很廣泛深遠的影響。然後他又去了馬其頓、亞該亞看望第二次行程中建立的眾教會。在這段行程中,寫了哥林多前書、後書、提多書,提摩太前書、和羅馬書。時間約在主後55年至58年。 4、押赴羅馬的行程(徒27~28章):在航行中遇到風險海難,卻使他得著了全船276人。登陸米利大島(即馬耳他島)得以在那裏傳福音,建立當地的教會。到羅馬入監後,寫了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腓利門書。時於主後61年至63年。 5、保羅第一次在該撒堂前受審,並沒有得著釋放,反而受到逼迫,關入內監,約有三、四年之久。保羅知道離世的日子近了,他寫了提摩太後書。保羅大約在主後68年前後殉道,被羅馬皇帝所殺。 貳、關於羅馬教會
羅馬是當時羅馬帝國的京城,也是當時地中海世界的權力中心。早在主前150年代,羅馬帝國征服了希臘帝國的四個王國之後,羅馬就成了當時西方世界的政治、經濟、商業、文化、和權力中心。但是,羅馬帝國的統治策略不同於希臘帝國,採取比較寬大的政策,尤其在宗教信仰上,他們容許被統治民族自由。他們尊重希臘帝國在文化上的貢獻,所以,仍以希臘語文作通用語言,因而產生了「希羅文化」的世紀。羅馬就是「希羅文化」的中心。 猶太人自從亡國被擄之後,許多以色列人都從事商業活動。在波斯帝國時期,他們的活動中心在巴比倫。希臘帝國征服波斯後,他們的活動中心,就往西移。等到羅馬帝國征服希臘後,他們活動自然就移向羅馬。到主耶穌降生時,在羅馬已經有許多猶太人。到主後30年,在羅馬的猶太人就更多了。 猶太人雖然作生意,但是他們在信仰生活上卻沒有太大改變,他們信仰獨一的真神耶和華,在有猶太人聚居的城市,總有他們的會堂。他們篤信舊約聖經。每年三大節期,他們總願去聖殿獻祭和還願。若是居住地離耶路撒冷很遠,不能年年去耶城,若是能力和環境許可,他們總會兩、三年去耶城過一個大節,即逾越節、五旬節、或住棚節。所以每逢大節期間,在耶城總有許許多多從各處來的外地猶太人。 當耶路撒冷五旬節,聖靈降下,使徒和門徒開始公開傳福音時,當時就有好些從羅馬到耶城過節的人。(徒2:5~12)那一天三千人信主受浸時,其中就有好些從羅馬來的人。 他們信主之後,先在耶城過了一陣子教會生活(徒2:41~47)。然後有些從羅馬來的人,就回羅馬去了,因此他們也就把福音和教會見證帶到羅馬去了。所以,羅馬教會大概就在主後三十年就有了。並不明顯是什麼人去傳的,什麼人去建立的。 然而,由於羅馬是京城,猶太人很多,信了主回去的也很多,使徒們在服事上,自然不會不加重視。基於羅馬的重要性,使徒們必定差派在真理上有學習,在生命上長進成熟,在教會服事上經歷豐富,在語文能力上很老練的人,去服事羅馬教會與聖徒。所以,他們早就差派了人去服事。(羅16:7) 當保羅到哥林多去佈道時,亞居拉夫婦正從羅馬到哥林多避難。所以,他們在哥林多同工,一面為生活作工,一面傳福音服事教會就是明證。他們在一起有一年半之久,然後一同去以弗所。保羅第三次佈道在以弗所三年之久,可能也與亞居拉夫婦同工了一段時間。 後來,由於亞居拉夫婦本來就在羅馬有事業,有房產,他們知道保羅也有意將來要到羅馬去(羅15:22~24),因此他們就先回羅馬去了。他們到了羅馬,發現原有的幾位使徒和同工,都被關在監獄中好些年了。羅馬的教會需要真理和生命上更多的供應與教導,而亞居拉夫婦知道使徒保羅,正合適在這一方面供應教導他們,所以亞居拉夫婦託人帶信給保羅。保羅那時正去到哥林多,他就在哥林多寫了「羅馬書」,再託人帶到羅馬去。這是「羅馬書」的由來,寫成於主後57年左右。 參、羅馬書的主旨
羅馬書是一卷論到「基督完全救恩真理」的書。告訴人為什麼世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告訴人自從神創造天地以來,人因為故意離棄神,遠離神,以致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按照神的公義,人人都落在神的審判定罪之下,命運的結局就是滅亡。 然而,神給人開了恩典的路,叫人因信神兒子耶穌基督的救贖,就可以白白的稱義。使人因信得著基督完全的救恩。這個救恩是極其豐富而又榮耀的,總的來說,就是: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8~30) 羅馬書把基督完全救恩的真理,非常有層次,按步就班的,將基督要在信徒身上的拯救工作,用邏輯分析的程序,一步一步的交通出來。在從稱義→成聖→得榮的救贖過程中,信徒應有的配合。 肆、羅馬書的主要內容與重點
按照羅馬書的內容,主要可分為下列的大段落: 一、福音的意義與大能(羅1:1~17) 二、世人罪惡的光景(羅1:18~3:20) 三、基督耶穌的救贖叫人因信稱義 (羅3:21~5:21) 四、與基督耶穌聯合(同活)使人成聖 (羅6:1~7:25) 五、在聖靈的引導與愛中被帶進榮耀 (羅8:1~39) 六、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關係(羅9:1~11:36) 七、教會生活的意義與原則(羅12:1~15:13) 八、保羅的計劃與關懷的問安 (羅15:14~16:27) 伍、羅馬書各大分段的主要內容
一、福音的意義與大能(羅1:1~17)
保羅開宗明義的在羅馬書指出,他是奉召作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接著他就指出: 1、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2) 2、這福音,是論到神兒子,我主耶穌基督:(3~4) 卄、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是人 𠯢、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是神 3、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福音的債。(14) 4、使徒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16) 5、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叫義人因信得生。(17) 二、世人罪惡的光景(羅1:18~3:20)
1、神的忿怒顯明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1:18) 2、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叫人無可推諉。(1:19~20) 3、但是,人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以致使他們犯了多重的罪(不虔不義),神任憑:(1:21~32) 𥺼、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玷辱自己的身體,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21~25) 𥺦、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慾火攻心,彼此貪戀,行許多不義無恥之事,敗壞了他們的身體,受了妄為當得的報應。(26~27) 糍、他們存邪僻的心,行許許多多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犯許多可惡的罪(列舉了22項)。(28~31) 𤧹、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32) 4、無論是講道德的,審判人的,教導人的,猶太人,希利尼人,有律法的,沒有律法的,都犯了罪,並硬著心不肯悔改,為自己積蓄了神的忿怒,等候神顯明公義的審判日子來到。有律法的按律法定罪,沒有律法的,按是非之心(良心)定罪。(2:1~16) 5、猶太人雖然從神的律法受了教育,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辨是非,甚至行了割禮,但卻依然犯罪,他們在神定罪審判之下,並不是真猶太人(真義人),外面作的不是,裏面作的才是,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17~29) 6、神並不會因為猶太人的失信,而廢棄了祂的聖言,更不會因為猶太人的不信,而廢棄神的信,神絕不要作惡以成善!(3:1~8) 7、事實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3:9~20) 三、基督耶穌的救贖,是叫人因信稱義
(羅3:21~5:21)
如今,神的救恩就是叫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使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3:21~22) 1、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3:23) 2、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的救贖,可以白白的稱義。(3:24) 3、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稱信主的人為義,也因此顯明神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主的人為義。這並非因信廢了神的律法,而是更堅固律法。(3:25~31) 4、正如亞伯拉罕因信神,被算為他的義一樣。亞伯拉罕是所有因信稱義者的榜樣。他是在未受割禮前,因信稱義後,他才受了割禮作他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因信稱義之人的父。(4:1~12) 5、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無可指望時,因信仍有指望,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滿心相信神的應許必能作成。(4:13~22) 6、「因信稱義」的救恩,並非只為亞伯拉罕一個人的,也是為我們這後來因信稱義之人所預備的。(4:23~24) 7、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叫我們稱義。(4:25) 8、因信稱義,就藉著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使我們能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勝過患難,因為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得以神為樂。(5:1~11) 9、因信稱義,也使我們原來「在亞當裏」的,現在遷進「在基督裏」。亞當因一次的背逆過犯,使罪與死進入世界,臨到所有的人;然而,神的恩典乃因基督一次順從的義行,而叫眾人因信稱義了。罪作王叫人死;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信得永生。(5:12~21) 四、與基督聯合使人成聖(羅6:1~7:25)
我們既已因信稱義,得以在基督裏了,我們該怎樣生活呢?還能繼續活在罪中嗎?斷乎不可!(6:1~2)該過一種與基督聯合的生活。 1、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與基督聯合,是受浸歸入他的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6:1~4) 2、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與基督一同復活的人,就要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作義的奴僕,以至於成聖。(6:5~14) 3、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罪的工價乃是死,神的恩賜,乃是永生(成聖)。(6:20~23) 4、獻給神並不是叫我們立志遵行神的律法。與基督同死的人,是向律法死了;與基督復活的人,更是與律法無關,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神,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7:1~6) 5、神的律法雖是聖潔公義的,但律法是為著舊人設立的,是叫人知罪。因為罪住在人的肉體裏面,使人立志為善由得自己,只是行出來由不得自己。所以,人憑自己不能遵行律法,總是在罪中掙扎。只有靠著主耶穌基督,才能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和權勢。(7:7~25) 五、在聖靈的引導與愛中被帶進榮耀
(羅8:1~39)
靠著主基督耶穌,我們是如何得著釋放,脫離罪的權勢呢?乃是藉著聖靈內住的引導和愛的聯結,將我們帶進榮耀。 1、如今,那些在基督裏的,就不定罪,是因著基督救贖的兩面工作,一面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成就的;另一面是因所賜的聖靈要內住在我們裏面來繼續完成的。聖靈不斷賜新生命給我們,這種賜生命的律,釋放了我們,能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8:1~2) 2、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神就差遣祂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他的肉身中定罪了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8:3~4) 3、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就是罪與死。因為體貼肉體的人,就是與神為仇,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神的律法,不能得神的喜歡。隨從靈的人,體貼靈的事,乃是生命與平安。(8:5~8) 4、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裏,我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我們有基督的靈,就是屬基督的。那叫基督從死裏復活的靈,也必藉著內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使我們的身體在聖靈的引導下活過來。(8:9~11) 5、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我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乃是兒子的靈,因此叫神「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要同得榮耀。(8:12~17) 6、自從人墮落以後,萬物都因人的緣故,服在虛空嘆息勞苦之下,它們都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心裏嘆息,要忍耐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身體得贖。(8:18~25) 7、在這段等候的過程中,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甚至當我們不知怎樣禱告時,聖靈親自用說不出的嘆息,為我們禱告。因為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8、並且神叫萬事互相効力,叫愛神的人,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得益處,要使他們模成祂兒子的模樣。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模成祂兒子的模樣;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又叫他們得榮耀。(8:26~30) 9、這整個救恩的作為,都是神以無限的愛來成就的,神既是這樣的愛我們來幫助我們,誰能敵擋?誰能控告?誰能定罪?誰或什麼情況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呢?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8:31~39) 六、以色列人與外邦信徒的關係
(羅9:1~11:36)
在信徒中難免有一個眾聖徒都關心的問題:在神救恩的計劃裏,以色列人的地位如何?外邦人信主後,與他們是什麼關係?將來會有什麼發展?這都是我們聖徒所應該知道和關心的。 1、使徒真巴望他的以色列弟兄們,都能接受主耶穌基督完全的救恩。這在神的心意裏,本就是預備先賜給他們的。(9:1~5)只可惜他們許多人不信。 2、他們的不信,並不能使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因為信仰的兒女,從來都不是憑肉身繼承的,而是憑信心接受應許生的,才算後裔,正如以掃與雅各之不同。(9:6~13) 3、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因為神有權柄,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祂要恩待誰就恩待誰。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9:14~18) 4、神有權從一團泥中,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就多多忍耐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些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有從猶太人中,也有從外邦人中召的,這又有什麼不公呢?(9:19~24) 5、論到外邦人得救,神早就藉先知在何西阿書上預言:「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我要稱為蒙愛的,…將來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9:25~26) 6、論到以色列人,神也早藉先知以賽亞預言,他們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若不是神的憐恤,為他們存留餘種,他們早像所多瑪被消滅了。這就是因信而得著的義,與只憑行為求義的不同。他們正跌在那磐石上,而信從祂的人必不致於羞愧。(9:27~33) 7、其實,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信主之道離人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10:1~13) 8、若沒有人傳道,人怎能信祂求祂呢?所以,經上記著「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這福音要傳遍天下,無論以色列人或是外邦人,神都藉著福音向悖逆頂嘴的百姓招手。(10:14~21) 9、神並沒有棄絕祂的以色列百姓,使徒們包括保羅自己,都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也不必去控告猶太人,逼迫殺害了以色列的先知,神總是照著揀選的恩典,為自己留下了餘數,其餘的成了頑梗不化的。神遲早會彎下他們的腰,叫他們悔改。(11:1~11) 10、正因他們的跌倒,救恩臨到外邦人。外邦信徒好像原本是野橄欖樹枝子,被接在好橄欖樹上。以色列人因為不信,暫時被從樹上折下來。新接上的枝子,不可向折下來的枝子誇口,因為若是以色列人有天悔改,舊枝子可以重新被接上的,主能把他們接上。(11:12~24) 11、等到外邦人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這是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與蹤跡,何其難測難尋!我們只能稱頌讚美祂,直到永遠。阿門!(11:25~36) 七、教會生活的必要與原則(羅12:1~15:13)
接著,使徒保羅以神的慈愛恩惠,勸聖徒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擺上,過教會生活,盡肢體的功用,彼此服事,才能實實際際的在教會生活的配搭事奉中,經歷耶穌基督完全的救恩。從因信稱義,以致與基督聯合成聖,在聖靈繼續的引導、供應、代求、光照,醫治、規正下,把我們模成神兒子榮耀的形像。所以,信徒積極的投身參予過教會生活,乃是必要的。這是真正實際的事奉,也是理所當然的,是神所喜悅的。(12:1)教會生活的基本原則: 1、不要效法這個世界。而要在神的話語和聖靈的光照裏,心意更新而變化,叫我們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12:2) 2、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看的合乎中道。把自己看成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每個肢體各有特色與不同的功用,要互相聯絡作肢體。(12:3~5) 3、按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都當照信心的程度專一、誠實、殷勤、甘心的服事。(12:6~8) 4、待人處事,事奉態度,心情行動,操練學習,都要照著基督的教導與榜樣,培養神兒女的美德與性情,活出善良的見證。(12:9~21) 5、在社會上,要作良善的公民,尊重各種制度,善盡當盡的義務。對人以愛,不虧欠人,做事品行,當像光明之子。(13:1~14) 6、不要彼此論斷,對不同的生活習慣,凡是不涉及不法、不義、不潔的都要互相接納,彼此包容。我們都要作一個為主而活,為主而死的人,或活或死總是屬主的人,將榮耀歸於神。(14:15~12) 7、切忌因自己以為是的觀點,而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導致弟兄跌倒。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與建立德行的事。(14:13~21) 8、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有疑心而作的,就必有罪。吃飯做事,說話待人,都是如此。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14:22~23) 9、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我們要效法基督所行。同時也要學習聖經的教訓,叫我們因神的話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使我們彼此同心,一心一口榮耀父神和主耶穌基督。(15:1~6) 10、我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使榮耀歸於神。尤其在外邦人中,更要為主作美好的見證,使外邦人都來仰望祂。使徒保羅也在此祝福羅馬的聖徒。(15:7~13) 八、保羅的計劃與關懷的問安(羅15:14~16:27)
保羅所寫的羅馬書,在15章13節可謂結束了。接著下面是說出他行程的計劃與打算,然後是他對羅馬聖徒關切的問安。從這些問安中,給我們看見了當時羅馬教會的一些光景。 羅馬人書──耶穌基督就是福音(張向晨) 大綱:根據十六章25~26節,總結語的三個「照」字而分: 一,神的福音的供應 第一~八章 二,神的福音的計劃 九~十一章 三,神的福音的效果 十二~十六章 本卷書首先由神宣佈全人類的罪,使人無可推諉,接著指明一條逃避死刑的路,因信入耶穌基督稱義(算為無罪),因獻上自己成聖,最後因身體變化被提而得榮耀。 然後神揭開永世中福音的計劃,顯明神超越的智慧,創世前神預先知道一群接受祂的人,把他們的名字預先寫在生命冊上。(參詩139:16;徒十七26) 救恩的計劃從猶太人開始,擴展到外邦人,眾先知書啟示出神的計劃,耶穌基督是誰,藉著奉獻自己的基督徒,使萬民信服主耶穌的真道。 〔一章1節〕 保羅自薦是耶穌基督的奴僕,沒有自己的點滴自由,僕人有假日,奴僕沒有。他因基督愛的激勵,甘心作了主的奴僕,愛的俘虜,不願再有自己的自由。 在林前四章一節自稱是基督的執事,即船底搖櫓的奴隸,是基督買贖來的魔鬼的奴隸。船主是神,舵手是基督,船上是信徒,他是船底奉命搖櫓的苦力,為使眾聖徒歸向神的目標。他又是奉神的呼召,作了神的傳令官,不折不扣地傳達神的話語與命令,不偏離一點,如同木匠的墨斗沒有點滴偏差,即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參提前二7,「傳道」即傳令官,提後二15「按正意分解」即木匠的墨斗)是神特別選派傳神福音的人,即清楚有力把耶穌基督顯現在全人類的面前,使人接受信服祂。 〔一2~4節〕這個福音是舊約眾先知所傳達神的應許,即耶穌基督要二次來到地上。第一次來是道成肉身,聖靈從大衛的後裔馬利亞懷孕,為人的樣式,釘死而復活,升天回到天上。因著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祂就是神。(九5) 39卷舊約為主耶穌第一次來預備道路,27卷新約為主耶穌第二次再來預備道路。預言的靈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啟十九10) 神說第一句話:「要有光」。(創一3) 這光就是主耶穌第一次來到地上,拯救黑暗中的人,使他們見到大光。神說最後一句話:「我必快來。」(啟廿二20) 祂必第二次來到地上,審判全人類。 舊約創世記顯明神的創造,證明有神,接下去講到祭司的職分(出~申),先知的職分
(賽~瑪),君王的職分 (撒~代),啟蒙出真正的大祭司,大先知,萬王之王是耶穌基督。神應許以色列民一塊迦南美地,一個後裔。 新約解開了迦南就是基督是我們天上的基業,祂是道成肉身大衛的後裔。新約解開了舊約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即耶穌基督是神賜給全人類的福音。 一,〔一章18節~三章20節〕 神對全人類宣佈了罪狀,神的創造已證明有神,世人被世界的神撒但弄瞎了心眼,拒絕神光的照耀,唯恐受責備,恨惡光。(林後四4;約三19~20) *注意三個「任憑」(一24,
26, 28),普世三大類的罪。 [一18~25節] 敵擋真神,拜鬼魔,人手所造的人像,飛禽,走獸,昆蟲,無數人擁進廟裏敬拜鬼魔,為推行自己的理想、計劃、目的,滿足自己的慾望,追求神所要毀滅的東西。神任憑他們拜鬼魔,與廟妓淫亂之罪。 敬拜真神的人是順服神毀滅自己的慾望、計劃、目的;意志決定要神,感情愛神,心思傾向神的旨意。 [一26~27節] 同性戀的罪,受神的報應,同所多瑪,蛾摩拉遭硫磺火的焚燒。當今的愛滋病是神的忿怒。 [ 一28~31節] 最厲害的是內心21種邪僻的心, 一生的果效是由內心發出 (箴四23),從心發出的惡念能污穢人。(可七20) 神放棄故意不認識神藐視神的人,不放棄有挽救餘地的人。神對於剛硬倒底拒絕祂的人,在創世前的生命冊上沒有寫上他們的名字。 存邪僻的心:屬於撒但的罪性。自從亞當接受了這罪性,全人類都具有撒但邪僻的心,背叛神,不認識神,成為撒但的俘虜。 (1) 內心滿了不義: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
神是義,凡神以外的都是不義。十條誡命是律法的總綱,新約提升到心思意念的問題,凡違背這個原則的都是不義。作假見證,交易詭詐,撿遺失之物,說謊起誓,欺壓人,佔人便宜,贖愆祭該獻上的賠償等,都是不義。 (2) 邪惡:邪靈惡毒的思想。
(3) 貪婪:掠奪獲得更多,填不滿的財慾,野心,色慾。
(4) 惡毒:把人置於死地,巴不得見人遭難。 (5) 嫉妒:恨別人比他好。
(6) 兇殺:恨人到巴不得他死。
(7) 爭競:與人爭鬥居人至上,不願居人至下。
(8) 詭詐:口是心非,使用手腕,心腸彎曲。 (9) 毒恨:視人最壞之處。
(10) 讒毀:造謠毀謗人。
(11) 背後說人:無論正確與否背後論斷人。 (12) 怨恨神:不滿意神所做的。 (13) 侮慢人:當眾羞辱損害人。 (14) 狂傲:自誇不可一世,藐視任何人。 (15) 自誇:炫耀自己,功佔己有。
(16) 捏造惡事:無中生有,興風作浪。 (17) 違背父母:反對父母在主裏的教導。 (18) 無知的:不吸取教訓,不運用心智頭腦。 (19) 背約的:不守信用,不遵守雙方訂的約。
(20) 無親情的:對家人不盡本分。 (21) 不憐憫人:不同情人的遭難。 神判定這些罪人是死刑,他們喜歡犯罪,也喜歡別人與他們一樣,視反對他們的人為眼中釘。(彼前四4;約三20) 弗四17~19是他們的狀態。 [二章~三章8節] 猶太人自義的罪:論斷與自己一樣的人,見別人身上的刺,不見自己眼中 的樑木 (太七1~5),當想起神公義的審判。教導律法的人卻自己犯罪。 外面受割禮無用,內心有新生命,斷絕舊生命才是真割禮。 [三9~20節] 神的眼中沒有義人,都是亞當的子孫在撒但罪惡權勢之下。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耶十七9)唯有神察透人心。不遵行神旨意行善的人如同破爛的衣服(賽六十四6),喉嚨出腐臭的語言,舌頭彎曲詭詐,損人利己,嘴唇出來蛇毒引誘人犯罪,滿口咒罵人,攻擊人置於死地,手殺人流血為己名利地位,腳行走去火湖之路,不怕神也不尋求神。 律法出來叫人知道什麼是罪,神賜下死刑判決書,又賜下救恩引人進入避死之路。 二,〔三章21節~五章11節〕因信入主稱義: [三21~31節] 因信入主耶穌而算為無罪的界限: 神就是義,凡信入祂與祂聯合得祂生命的人就有了義。義就是算無罪,如同乞丐女嫁給了君王,立即成為皇后,君王所擁有的一切都成為女子的一切。
神的義已經藉著主耶穌的血為全人類還清了罪債,人必須相信接受祂已經成功的事實,不必付任何代價,就必得救;如同陽光已經普照大地,人必須開窗,讓陽光照進來,又如同電流已經聯於電源,人必須插上燈泡才能發光,這是律法之外的恩典。 因信入主稱義,是一次永遠的靈的得救,因信入主耶穌,有了新生命,就能遵守全部的律法,乃是高過律法。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基督成全了律法,人不必條條去遵守,只要有內住的基督,就能活出律法。 沒有一個人能遵守律法,唯有基督能遵守律法,有了基督生命就有了遵守律法的能力。 [四章] 因信稱義的表樣-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相信神的自己,並相信神對他的應許必定成就 (創十五6),相信是不付任何代價,得著了神的生命,以後他受割禮作為分別為聖歸於神的記號。(創十七9) 割禮就是奉獻自己歸於神,不再屬於世界、撒但、自己,這是信心活出的行為,因信稱義的行為是奉獻自己歸神作為活祭。 信心的根基是神自己,因為祂使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耶穌的死是為了全人類的罪,復活是為了叫我們得著祂的生命而稱義算為無罪,有了這個復活的生命,神才除去我們該受的死刑。 這個生命是我們脫離地獄上天堂的憑證,就是得基業的憑據。 [五1~11節] 因信稱義七效果: [1節] 因主耶穌為我們死,罪債已除去,使我們不再與神為敵,而與神和好。(林後五18) [2節] 因信入神,進入神的恩典中,成為祂的兒女,蒙祂憐恤,得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住在基督裏,基督住在我們裏面。 [2節] 歡喜盼望神的榮耀,本是絕望的人,現今有了永遠的盼望。 [3~5節] 因信入神,神住在我們裏面,這個生命使我們能在患難中喜樂,能征服患難,患難產生經驗,與神的性情有分,經驗產生盼望,因有盼望而不羞恥。雖然人看為渣滓,一台戲,卻是神的管教訓練,為叫我們長大成人有戰鬥力,有天上的賞賜。(林前四9~13) [5~10節] 聖靈將神的愛傾注在我們裏面,是這個愛捆綁激勵我們,使我們不得不為主而活,不為自己而活。這個愛能使我們勝過患難,在患難中成長。(林後五14) 神為仇敵罪人死,證明了祂的愛。(約壹四9) [10節] 主的死使信入祂的人與神和好,主的復活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而得救。 [11節] 藉著主的死而復活,使信入祂的人以神為喜樂,視基督為至寶,視萬事如糞土。(腓三8)基督是永遠的,屬天的,萬事是暫時的,屬地的,天上的吸引力總是強過地上的吸引力,在於人的接受與否。 三,〔五12~21節〕全人類在亞當裏客觀上的地位: 罪是從一個人亞當進入全人類,死刑臨到眾人,不是你做了什麼,乃是你是什麼,凡是亞當的子孫都是與生俱來的罪人,罪種從亞當代代傳下來。 從亞當到摩西是「法前時代」,律法還沒有宣佈,罪已經存在人
裏面,罪的權勢控制眾人。從摩西到耶穌降世為人是「律法時代」,律法公佈什麼是罪,人有了罪性就行出罪行。 從亞當看見將要來的基督與祂的救法,神為罪人預備了皮衣,這是被殺的羔羊,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是末後的亞當,祂結朿亞當舊造的族類,開始新的創造,神的恩典賜下耶穌基督給了全人類,勝過罪的權勢。 原造的亞當是無罪的生命,接受罪種後是撒但侵佔人的生命,神的洪恩臨到全人類,使接受祂的人得著神非受造的生命,神應許亞伯拉罕的一個後裔,一塊田耶穌基督應該直接進入新約的「恩典時代」。由於人的頑梗,430 年以後,外添了律法時代,叫人知道什麼是罪,律法是死刑判決書,叫人無可推諉認識自己是個罪人,而引人進入救恩之門。 圖表一: \ 430 年以後 / 恩───────典 亞伯拉罕/ 立 律
法
\新約 圖表二: 一 亞 當 | 基 督 一
定罪 | 稱義
死亡 | 永生
過犯 | 洪恩
悖逆 | 順從 圖表三: 十 在亞當裏 字 同 在基督裏
定罪
架 埋
稱義
死亡
同 死 同復活 得生命 四,〔六章1~11節〕
信入主耶穌的人,在基督裏客觀上的地位: 人聯合於基督的死,使罪身滅絕,死人脫離罪的權勢,算為無罪,聯合於基督的復活,得著基督的新生命,為主而活,一舉一動有新生命的樣式。 〔六12~23節〕人的責任: 得救以後即奉獻自己給神,得以成聖,得更豐盛的生命。以前罪在身上作王,順從自己的私慾,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作罪的奴僕,不聖潔,違背神的律法。如今神作王,順從神,奉獻自己作神的愛奴,事奉從此開始,有成聖生命長進的果子,領人歸向神,生命建造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結局是永遠的生命。
傳福音,與眾肢體交通,是兩個主要的事奉。 *客觀已成功的事實: (1) (加六14) 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看世界是死的;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世界看我是死的。世界對死人是個墳墓。 (2) (來二14;約壹三8)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除滅魔鬼在我們身上一切的作為。 (3) (加五24) 凡是屬耶穌基督的人,神已經把他們舊人與舊人的邪情私慾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凡基督徒都要在主觀上經歷這三個事實,不是做什麼,乃是與基督聯合,使祂已成功的得勝事實成就在我們身上。具體實行,是不斷親近主讀經禱告,然後在凡事上交出自己的主權,讓祂主宰我們的每一件事情,順服接受祂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若不花時間親近主,就沒有力量交出自己順服神。 信入主耶穌(交出自己給祂)才是做主的工,接受神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才有工作出來。(約六29) 這就是奉獻,活祭。若不奉獻自己,靈程還未開始,本是撒但的奴隸,沒有主權,現在換了一個主人,屬於神作奴隸,也沒有主權,凡自己作主的,沒有事奉可言,是神定為作惡的人。(羅十二1;太七23) 五,〔七章〕信徒經歷新舊兩個生命的交戰: 舊人在客觀地位上判了死刑,主觀經歷這個事實,使舊人逐步死亡斷氣,在斷氣過程中,舊人要掙扎與新人交戰,關鍵在於這個人順服那一個生命。 由於舊人愛惜自己,不肯放棄自己向自己死,產生極大的痛苦,本來在罪的權勢之下犯罪不感覺痛苦,如同針刺死人不感覺痛,如今有了新生命,這個生命抵擋罪的律,人犯了罪聖靈在裏面擔憂,使他痛苦,如同活人遭針刺就感覺痛。 向自己死的人,律法不能定他的罪,罪不能引誘一個死人。為自己活的人,罪的權勢就捆綁他,人立志為善,想求神的喜悅,遵行祂的命令是由得自己,行出來是靠神推動新生命,殺死舊生命的攔阻。行不出來是因為不順服神,不肯向自己死,走自己的道路。 若人殺了人,這人的屍體就綁在犯人身上,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腳對腳,直到這個人死去,屍體的毒耗盡活人的生命。世人都犯了罪這個罪追討每一個人,如同屍體綁在罪人身上。主耶穌為我們還清了罪債,除去了屍體,使我們脫離罪的追討,拯救我們脫離必死的身體,在基督裏活過來。 六,〔八章1~8節〕信徒經歷順服聖靈,不順服肉體的成聖之路: 住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必須順服聖靈的管治與引導,思念聖靈的事,讀經,禱告;不順服己的慾望意念,不思念自己的事情,不為己而活,這樣才有生命平安,才能遵行神的旨意。否則就是與神為仇,靈裏黑暗死亡,不能遵行神的旨意。 〔八 9~17節〕 三一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
我們不再屬於自己,乃是屬於基督,向自己死,向神活,若順服聖靈引導而活,必不犯罪作惡,若接受神的管教而受苦,將來必在千年國度與主同作王,同得榮耀。(約壹二27;來十二1~3) 〔八18~30節〕三個歎息:
忍受今日的苦楚,力量的來源是盼望得著所不見的將來的榮耀,就是被提身體變化與主永遠同在(腓三21)。有聖靈幫助我們的軟弱,把神的旨意啟示在我們裏面,為我們祈求,叫我們認識神呼召我們的目的是為了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內住的基督不斷佔有我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神興起萬事萬物萬人作工在愛祂的人身上,使這個人得著榮耀。 〔八31~39節〕四個誰能: 忍受今日的苦楚,力量的來源是一切在神大能的手中,神是幫助我們,神愛我們,為我們捨命,白白賜萬物給我們,誰能敵擋我們?
神已經為我們還清罪債,算我們無罪,誰能控告定罪我們?
基督耶穌已經為我們死而復活,現今在父神右邊為我們代求,一切的罪在寶血底下,誰能定我們的罪?
患難逼迫,無衣無食,刀劍殺戳,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因為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是超級得勝者,因為主已經得勝,我們住在祂裏面一同得勝,這一切的事都是從寶座上下來的,祂以沙為海的界限,不許仇敵狂傲的浪越過祂量定的範圍(伯三十八11),用繩量給我的地步,是坐落在佳美之處,不越過神給我託付的範圍(詩十六6),使我們深深的相信無論是死亡是生存,是效力我們的天使,是掌權者的控制,是有大能者,現在的生活事奉,將來的獎賞刑罰,是高處天上永遠的事,是低處地上暫時的事,是宇宙中別的受造之物,都在神的掌管之中,無論這一切如何發生在我們身上,總不能割斷神對我們的愛。(詩103:19) 七,〔九章〕神的揀選,根據祂的預知預定: 創世以前神已寫成了祂的計劃,預知宇宙,全人類,教會,撒但,將要發生的事件。(詩139:16;徒十七26) 祂預知誰會接受祂,誰會剛硬倒底拒絕祂,預先把會接受祂的人名字寫在生命冊上,這是祂的命定揀選。 救恩的偉大計劃,創世前神就預備了被殺的羔羊,祂知道天使長路西弗的背叛,知道亞當將接受撒但,使全人類在罪刑之下。祂揀選猶太民族,從這些人身上顯明神是誰,神的工作原則是什麼,從這族類中揀選馬利亞為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預備人的身體。
神知道亞伯拉罕會相信而揀選了祂。神知道雅各看重長子的名分,而揀選了雅各,棄絕了輕視祂的以掃。(撒上二30) 神知道法老剛硬倒底,就揀選了將合祂心意的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彰顯祂的大能,神知道以色列人再三背叛,救恩要擴展到外邦人,使凡信入祂的人形成教會,藉著教會成就祂的計劃。 八,〔十章〕人的責任是接受神的揀選: 人聽見福音之道而相信接受了主。以色列人聽見神的道不相信,憑自己行為守律法,不認識耶穌基督就是彌賽亞,求彼拉多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
奉神差遣的基督徒傳神的道,這道從基督的話而來,傳道是神的傳令官,是為神送信的人。人聽見傳道所傳的神的話,人就相信接受耶穌是他的救主,相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在眾人面前也承認耶穌是主,這人就必得救。 九,〔十一章〕神對以色列人的拯救: 得勝者的原則是在全體背道的潮流中,存留一班忠心愛祂的人,以利亞時代存留七千人未向魔鬼妥協與世同化。 被擄時代神興起尼希米,以斯拉,以斯帖,撒迦利亞,哈該,瑪拉基等人,直至耶穌降世前夕還有西面,亞拿忠心代禱的戰士,等候祂來的一班牧羊人。
施洗約翰的父母,馬利亞,使救恩擴展至外邦人。
教會背道之時,神呼召得勝者作祂的見證,到大災難以色列全家得救在杖下經過歸向神。這是神深奧的智慧,人難以測度。一切事情的發生是出於神的發動,一切事情的運行是出於依靠神的能力,一切事情的結局是神得榮耀。
神的蹤跡何其難尋,祂的道是在大水中(詩77:19),但是藉著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地三十三年半的受苦順服腳蹤,顯現了神的自己,叫我們跟從祂。(彼前二21;四1) 神的福音具體的實行:藉著完全奉獻自己的基督徒,產生合神心意的事奉。不奉獻的基督徒無事奉可言。 十,〔十二章〕在教會中的事奉: [十二1~2節] 先奉獻自己,向己死向神活,聖別歸神,單單屬於主,不再屬於任何人,這是蒙神喜悅的事奉。由於奉獻自己,喪失魂,拯救了魂,不與世界同化,心思意念感情意志有完全的顛倒,更新而變化,靈裏明亮,察驗什麼是神的旨意,神的善良本性,神的心意,神的喜悅,感覺神的思想,以神的觀念來看待一切的事情。 [十二3~16節] 由於奉獻自己,生命長進,神賜予事奉的能力,明白神按排各人不同的恩賜,相互聯絡,講道按著信心的程度,生命的份量,專一忠心作好自己的一份執事,教導聖經,主日學,查經班,勸勉灰心、冷淡的人,分配錢財施捨窮人不偏心,殷勤不懶惰,治理各種事情,探望肢體,個人談道,散發福音單張,甘心憐憫人有耐心。
事奉中基督性格的形成,愛人不虛假,當面責備強如背地愛情(箴二十七5),不包庇罪惡,親近贊同主的善行。愛弟兄不冷淡,恭敬別人不自誇,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心裏火熱,頭腦冷靜,受聖靈管治,殷勤作主工不懶惰,因苦中因有指望而喜樂,患難中堅韌不拔,順服主熬煉工作成功。禱告恆切,不收復失地不退下,聖徒缺乏施捨慷慨。
來客都接待,不接待傳異端的人,祝福逼迫我們的人,知道他 們是神手中的工具,不可抵擋神的手,樂人所樂,哀人所哀,彼此同心的根基是俯就卑微的人與事,不居人之上,不志氣高大,心不狂傲想做大的事奉。(詩131篇) [十二17~21節] 不以惡報惡,讓主伸手,不求主報應仇敵,求主赦免拯救 眾人以為美的事不一定是神的旨意,所以要留心,不隨潮流,效法反對一切潮流的安提帕。十個探子多數敵神,兩個探子少數專心跟從神,人與神同在就是多數,是孤單的路窄門小路,找到的人少。和受恩教士(M. Barber) 說:人說我是污渠與我何損?人說我是高山,與我何增?判斷人的乃是主。 〔十三章〕在寄居國土上:
順服國家一切的制度和法律,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可十二17)。若有抵擋神的事情當順服神而不順服人(徒四19)。
但以理為巴比倫王辦事,卻寧死不拜君王,政府要領導教會,奪取基督為元首的地位,教皇佔有基督的領導權,因此產生一批寧死不屈的殉道者。不要求別人愛自己,乃要求自己愛的加深,甚至愛仇敵。 我們靈魂的得救現今接近體的得救,變化被提的時候將到,現今主來的前夕是黑暗掌權,撒但更猖狂詭祕,教會大背道,腐化墮落,少數得勝者忠心為主站住。白晝將近,主必快來,持守最後一段路程,不與世俗化教會同行,當丟棄暗昧可恥的自愛事情。行在主的光中,不與教會同宴樂,內有基督同在引導的光照,外有基督的見證,不為肉體享受,教會走向肥己之路,捨己之道已成為稀有,當如何迎見主? 接納人的原則是愛。 〔十四章〕
對軟弱的弟兄,包容非原則的小事,合一的原則是七個一。(弗四3~5) 審判弟兄的是主,良心軟弱的弟兄為了主不吃葷菜,守安息日,是他個人與神的關係,神的國不在乎吃喝什麼,乃注重神的公義,平安,主裏面的喜樂,接納神所接納的。 〔十五章〕擔當弟兄的軟弱,為了更愛主。 不在人所傳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屬於人的勢力範圍。 〔十六章〕
躲避誘惑我們離開神的人,在心志上要作大人,在真道上站住,作大丈夫,不做小孩子被異教之風搖動,生命竭力長大被主所用。
眾先知的書信的奧祕已經揭開,預言的靈乃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啟十九10)神的奧祕是基督。(西二2) 基督的奧祕是教會。(弗三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