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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錄:

罪惡的奧秘     羅三       (葛理翰)

赦罪與得救     羅三9~12;賽四十五22        (劉約漢)

改變我一生的那一刻      羅三9~20      (葛培理)

義人與罪人的分類     羅三10      (傅心良)

福音——好人也需要救世主麼?   羅三10

詭詐的人心     羅三10~18       (顏泉水)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三21~23

沒有分別     羅三 21~24       (慕  翟)

神的恩惠     羅三21~26      (蘇希洶)

完全的救恩     羅三21~28

拯救與稱義     羅三21~31

保羅的神學中心思想     羅三21~31       (李道生)

人人都有罪     (古樂人)

     羅三22       (朱學一)

神為何要拯救世人     羅三22~24       (張叔華)

論罪     羅三23       (王會澄)

罪的原因何在?     羅三23       (何曉東)

誰說「人人都有罪」     羅三23      (楊其耀)

惡罪的機憊     羅三23      (楊其耀)

耶穌所完成的使命     羅三23      (鄒保羅)

我為何信耶穌     羅三23

你為什麼要信耶穌?   羅三23      (叔  康)

為什麼要信耶穌?     羅三23      (李其樹)

十字架的救贖     羅三23~25

藉著寶血與神和好    羅三23~25

因信稱義(一)    羅三

因信稱義(二)    羅三

基督為何而死     羅三25       (振  偉)

救恩的見證     羅三25

 

 

                罪惡的奧秘    葛理翰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

 

    當我們環顧我們所居住的世界,我們會看到許多紛擾,混亂,及奧秘。早前的人,如現代人一般,探索宇宙間的秘密,並仰觀夜空,因著那黑沉沉的太空及那成千上萬的星球而感到驚奇。

  為那泛無邊際的太空的奧秘,驅使了哥倫布行駛那無航圖的汪洋,嘗試要查看在水平線的那邊到底是什麼。過去的一些宇宙間的奧秘會被科學索探測過,但是還有好些奧秘在迷眩著人類。事實是:歷代以來所儲藏的智慧不過是人類尋求宇宙智慧的皮毛而已。神尚保留較多的奧秘,而人類站在其理智足尖上,只能理解其作為的一小部分。

    雖然我們不能完全理解神的奧秘,但這不減損基督徒的信仰。相反地,它能促進我們的信仰。我們雖然明白在太空運行眾星的複雜形象,但我們明確的知道創造眾星的遺物者是誰。祂如何的指引眾星,同樣的絏也引導我們在平安的道上。

    奧秘這個字眼在聖經中被用過好多次。聖經中說「奧秘」是一先前被隱藏的真理,現在被神啟示出來。但雖有啟示,卻仍然有一超然的成份是未知的。聖經講到天國的奧秘,講到新約教會的奧秘……在帖後則說到「罪惡的奧秘」。

    聖經說:「因為那罪惡的念頭已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直到那攔阻的被除去。」在這節經文中,保羅是講到耶穌第二次複臨的情境,基督的第二次複臨世上成為了基督教會的靈感及潔淨的盼望。   

    保羅以基督要再臨解救信徒,並要他們進入榮耀之保證來安慰那些新信徒。但他的話卻被誤解,結果傳開的話說基督第二次複臨即要發生。為了要改正此錯誤及減輕熱狂與混亂,保羅遂寫帖羅尼迦書以解釋在基督複臨之前,將有信徒背離信仰,並有「罪惡之人」的出現,他將要被基督所毀滅。

    這「罪惡之人」在神學上被稱為「敵基督者」,亦即那「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為神的,及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4)並要求人家拜他如神。保羅指明這「敵基督者」不能出現,直至壓制不法及罪惡的人被移除。

    在今日世界那抑制罪惡的「人」即聖靈。以賽亞在昔時說:「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或如別的譯文所說的:「主的靈將壓制他,聖靈在世界藉著教會而工作,祂個別地居住在每個信徒之中。」當聖靈還居住在信徒之中,「罪惡之人」要出現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經節中,使徒用的詞句是:「罪惡的奧秘」載「不法的奧秘」。因此聖經教訓我們那已在世界運行的不法原則有一奧秘,受著壓制,應當移除。

    你曾否因著世界的罪惡巨浪而感到希奇?它如何摧毀社會,吞沒國家,滲透各族,蹂躪個人,並毀壞家庭。

    我們看到有一不法及罪惡的原則縱橫於今日之世界種族之間摩擦,引起了非洲及世界一些別的地方之暴亂。家庭中的紛爭使美國的離婚案件增加。世界各國好像都被詐欺、淫亂、兇殺、不道德及其他的罪惡所侵害。

    這可說是罪惡的奧秘。罪惡的奧秘即那看不見,不可知的勢力,它恒常在世上為罪惡而工作,把人所作美好的工作敗壞了,引致了自然界的不幸及災殃。當我們試追溯罪惡的根源,我們會看到其奧秘成分。

    聖經說,神並不創造罪惡,是在那神秘的往昔在某處因著那「明亮之星,早晨之子」(指撒旦魔鬼)反叛神而開始。那是十分奧秘的。火星如何向上飛升,人也如何生而有罪。每一個嬰孩誕生時不但有向惡的傾向,罪惡的種子是遺傳的。

    罪惡的念頭事活動的、陰險的,與成功的。其後果怎麼樣呢?聖經告訴我們一切被定罪的將受審判,而被逐出神的國,受那些在今生及來世臨到我們身上的懲罰及審判,這是何等神秘呀!

    聖經說我們的罪將追上我們。「人種的事什麼,收的也是什麼」。聖經說我們的罪在今生追上我們的結果是損壞的品格、破離的家庭、紛擾的意念、迷惘的心思及空虛的心靈。我們已知道罪惡是什麼,我們也知道了其可怕及可悲的後果。聖經說我們要逃避神的忿怒,要及時悔改。

    罪惡的奧秘是宏大的——但是,還有一奧秘比它更宏大——一切相信耶穌為救主者能獲有神秘及未見能的能力。

 

                  赦罪與得救    劉約漢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912節: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2

 

    基督教常說到此自罪,並強調人有罪,就是每一個人都有罪;以致被未信耶穌之人不欲聽受,並不歡迎,因照一般的人的思想,則說,我都不妄為亂作,欺負人,而損壞人也沒有,殺人放火也沒有,侵取人什麼,我那有何罪呢?

    但是依據羅馬人書三章10節記載:「沒有義人連一個罪也沒有,」許多人不知到自己的罪,以自己為好人,像許多不知道自己有疾病一樣,何為罪呢?罪有兩種類,第一種類對人類犯罪,第二種類對神(神)犯罪,(或是說對天犯罪)第一種類對人犯罪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對國家犯罪,第二方面是對他人犯罪,協力廠商面是對自己犯罪,對國家犯罪是範國法,損壞者國家,對他人犯罪是得罪人,損壞他人之利益,對自己犯罪,就是損壞自己,像飲酒,服毒藥自殺,這是損壞自己之身體,或賭博,嫖妓,這是損壞自己之錢財及身體,或與人鬥爭,毆打,這也是損壞自己,都是不善,不善就是,這些總書即第一種對人犯罪。

    但是第二種對神(神)犯罪,人更不在注意,究竟什麼是對神(神)犯罪呢?(或說對天犯罪呢?)對人犯罪是有刑的,對神(神)犯罪是無形的看不見的,此看不見的是更厲害,如作賊盜取都是有形的,但是作賊之先在他心裡已經有貪心之念實存在的,有貪心之思想,貪人之東西,然後才去竊取,此種貪心在心裡是無形的,看不見的。或像人要殺人,先在他的心內有妒恨,有計劃殺人之念存在,然後才去殺人,此種無形之心,即對神犯罪,孔子曾說一句話:「獲罪於天無所禱也,」意思就是得罪天此罪是很重的。

    在每一個人之心裡都有惡念頭,此惡念頭是很陰沉,耶穌說看見婦女而動起欲念的,在他之內心已行姦淫了,這樣看起來是上每一個人都有對神犯罪,如烏鴉世界各地都是同樣黑的。所以人類都是同樣的罪人,人不知自己有此種之罪,也不知這樣罪是致命傷之利,人犯罪其結果如何?人對國家犯罪,其結果要受國法刑罰。人對神犯罪也當受神之刑罰,即人之靈魂要受神之審判,靈魂當受永遠之刑罰,神是公義的,不論何人若犯罪都要受刑罰。

    人的性與禽獸不同,因為人類有特性,這特性是神賜人的,所以人若犯罪當受刑罰,禽獸沒有特性,往來未有人說此條狗沒有廉恥心,此雞沒有道德,或此豬沒有良心,此貓很羞恥,只有人類有這些東西,這就是特性,特性也可書是靈魂。

    聖經說:「神用祂的樣式即形象來造人,」所以人應該不可能犯罪,佛教有一句話:「眾生皆有佛住,」這大概是指眾活物若有生命者皆有佛性,即靈魂。所以他們說:「不可殺生」這種說法與我們基督教大不相同,基督教說人類以外無有靈魂,如果眾生都有佛性(靈魂)就連那些昆蟲,細菌,也有佛性,他們說不可殺生,因為有佛性,所以若殺生就有罪,若這樣那些發DDT的人(殺蟲消毒藥)是犯最重之罪,因為他們發明這種殺蟲藥,不知殺死幾多億萬蚊蟲,細菌,不但如此,就一般之醫生都皆犯了殺生之罪,因為醫生把蛔蟲之藥給小兒服腹中,所有之蛔蟲與寄生蟲盡都殺死了;非也,人之犯罪就是人與神作違背,違背祂之特性,即良心也,這就是罪。聖經說,最大之罪就是人不認天上之真神,不接納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罪就不得赦,罪若不得赦就不得救,靈魂當受永遠之刑罰,我們方才讀之聖經。以賽亞書四十五章22節說:「地極之人都當仰望主」即全世界不論北極南極,不論何種族之人都要仰望主,才能得主之赦罪得救,因為耶穌基督,祂有赦罪之恩,人沒有權柄可赦免人對神所犯之罪,有罪之人也沒有法度(方法)可自救,因罪之工價,即死,若非主在十架上留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

    神差祂之聖子耶穌基督臨到世間,為我們之罪作挽回之祭,這即神之愛,主耶穌在十字架流出祂的寶血,就是流出祂之愛,所以我們要榮耀仰望祂。

    人之生活都是俯下面,不論是讀書、畫圖、寫字、算帳、農人耕田、插種、栽植、婦女之洗衣、炊飯、煮菜、士農工商,都是俯下工作,換一句話來說一般人都向下面犯罪,當需要得救,仰望此兩字之意思,就是抬頭觀看,你之心裡,之眼睛,當仰望主,看主不可看環境或看外面。

    英國有一位著名之佈道家,司布真牧師,他在年少之時,感覺他被罪惡壓傷,有一天進入一間裡拜堂,那日遇到颱風,很少數的人到禮拜堂禮拜,牧師上臺上讀此段之聖經,講此段之道理,「就是地極之人都當仰望神」,那時司布真不敢抬頭看,只是俯下面,牧師看出他的心境,就說:「你當看主,抬頭仰望主,你的罪就能得赦免得救,」他一時似由夢中覺醒,當他抬頭仰望主之時,他感覺著他的罪擔馬上脫落,司布真在那時得救了!這是他寫自己的傳記之時所記載此段之體驗,各位兄姊,如果我們感覺我們有罪,我們當仰望主,在這時候我們的罪就能得主之救覺得救,但是我們要怎樣仰望主?

    一、我們仰望主不可看人,我們會常常勸人信主耶穌,也會有人如此回答說:「你們信基督教的人,有什麼好處?」像某人之行為怎樣?比較我們不信之人豈不是更壞麼?他們這樣說,是因為他們不看聖經,只是看人之行為而已,所以不能信主。

    我們做基督徒自己當謹慎,因眾目在看,眾手在指,是萬人所注目的,所以不可有自欺偽善之行為,言行舉止一切生活上都當小心,如詩經說:「戰戰兢兢,如臨澡淵,如履薄冰」你之生活若一跌倒,就會給主之名受辱。

    我們需要明白救人的就是基督,是基督為你釘十字架,並非基督徒替你釘十字架,若是看基督徒不完全就不信,這樣決斷非聰呀之人,當那日你在主寶座前要問你「你為何不信?」你說因為看見基督徒之惡行行為,才不信,那時主要對你說:「你為何這麼愚蠢,無理性,是我替你死,或基督徒呢?為什麼看基督徒,豈是他們為你釘十字麼?那時你就要受趕出被投下地獄深淵之處,反悔就遲了。」我們仰望主不可看自己,就是要認識自己,記得路得馬丁在修道院之時,反省自己的軟弱,和失敗,就感覺傷心難過,他的朋友勸他說:「你當仰望主,不可看自己,靠主罪才能得赦免,這樣基督的義就成為你的。」

    許多人看自己之知識,才能,錢財,不仰望主,以致驕傲自高,不能謙卑認罪悔改來信主,所以當認識己,認識自己之弱點,自己之缺點,不夠,自己是敗壞之人,才能痛悔認罪,得主之赦免,所以需仰望主。

    我們仰望主不要看環境與外面,人之軟弱失敗常是看環境,得時之時就來信主,不得時之時就不信,就是以見機而作的態度來作,此種是利用主,不是給主用,看環境一切之事情,不肯定眼看神,像大衛王,他一生是仰望主,但是有一次他在王宮之平頂遊行,他眼睛東張西望他看見拔示巴就犯了淫亂和殺人的罪,他的眼目不能勝過罪惡,看環境這些東西就跌倒。所以神要我們省察自己專一舉目仰望神,只見耶穌、不見一人,我們若能樣仰望神,就能保守我們之眼目不犯罪。

    仰望主不要貪愛世界,不要貪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就不能愛父神,世界是暫時,仰望主才能長久,因為此世界是要過去,將來要完全過去,所以我們仰望主,彼此切實相愛,實能遮掩許多之罪,人生七十,假若能加倍之年歲也是快快過去,不久以前馬尼拉有一位老人到167歲還健在,他的情欲還很強,脾氣又很壞,有一次一位醫生為他研究他的健康與一衛生員到他的家去,醫生對那衛生員說:「此人至少有150歲」,此人聽見這話非常生氣,拳手要打那醫生說:「你為什麼不信我的年歲有167歲?」這是我們可知,若沒有主耶穌心內就有魔鬼,快快發脾氣,此位老人已有一妻二妾,年紀雖然那樣多,還想要重婚,肉體在情欲仍在,肉體亡情欲就亡。

    有許多英雄威震天下使人可怕,像希特勒、黑索裡尼、史太林,現在他們都茌在哪裡?他們在情欲也在,他們亡情欲也隨他們亡,就是我們也不久過去,獨獨尊從神旨意的人要永遠得救永遠存在。

    給人不快樂的,就是不知足,貪愛世界,保羅告訴提摩太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受引誘,離開真道。

    在某一處有一位華僑有數百萬的財產,還是會貪心不厭,去做販毒求利,到香港買鴉片要去賣來得厚利,結果被政府捉拿去囚獄,財產充公,在獄內染病身亡,以致財散人亡之災禍。

    我們再看賭博,現在此風氣非常盛行,賭博就是貪財,你贏他人輸,你好他人壞,這就是貪,結局是一無所有,貪財是像鷓鴣鳥,孵化他鳥之卵,牠不選是自己生之卵,或是他鳥之卵,都為牠孵化,一日孬出就離開去,此種賭博由貪來的錢財結局也是同樣要飛去。

    在菲律賓有一人因貪心大賭,一晚他贏十幾萬,他看准事炮字,就將身上幾十萬皆賭下去,他想此落下去就要成為巨富之人,不料一打開卻是馬字,將所有的錢財都輸光了!於是他發狂,口常念說假若壓在馬字就好,如果押馬自就好,每日都是這樣念,很是可憐。

    仰望主不可崇拜偶像,邏羅王有一臥佛就是邏羅最大的偶像,長聊公尺,邏羅王也去拜納大佛,一時真威顯,數年前那座臥佛很失勢,受天上之神打牠,就落雷在該佛的頭部,於是泥沙一盡走出來,此消息傳到很遠的地方,後來雖然經過修理再塗其頭,但是許多人想假若此臥佛真有靈,為何被雷打斷其頭,由此就沒有人去敬拜,150公尺之大佛尚且靠不住,所以要敬拜活的真神,榮耀仰望祂,才能得救,最後再有一件就是第六。

    要仰望主不要貪愛世上的快樂,我會勸免一人來信主,他說你們拜神,也不可賭也不可嫖,如此我不行,此人他想要享受世界各樣享樂肉欲,因他常出入賭場,去花街柳巷嫖賭飲都有,他說,我還健康我相信我的壽命還長,但是不料有一天他忽然倒下去,腦筋斷去,不幾分鐘他一命嗚呼哀哉,這是很可憐。許多人雖然聽道理,但是尚未真實接受耶穌,是像登堂未入室,有一訓話之故事說:「有天使開天堂門之時,常常看見有人死在天堂門口,因差一點未進入門內而已。」

    從前有一隻汽船叫Royal Chanten此船很大,有一次開到南美洲,五日後預備要到英國,就打電話給某市市長,他接了此消息就裝置歡迎門,又預備軍隊,並招集許多紳士要在在碼頭迎接,不料那船離陸地只差九英里之地點忽然觸著暗礁船破,船上數千人都溺死,只有一人得救登陸,來報告此消息,市長心內非常難過,因未提拉博士是搭那船沉沒的,所以要將此消息傳給提拉博士婦人知悉,此市長不願意報此消息,就托一位元牧師去報信,翌日很早牧師往打門之時,提拉博士的女兒非常快樂,對牧師說早安,牧師你來的很好,我要報你知道,我父親在幾點鐘後就要回來,牧師說不出來,此消息在心內鼓動,心似精采之聲音。就再入去要向提拉博士婦人報告這消息,她一看見牧師就一直歡喜說早安!牧師,你來很好,她一面預備茶,一面叫牧師坐下就說:「我丈夫在幾點鐘就要回來,」牧師的心更是難過,不知道如何報此消息,想不要打破她此甜蜜之夢,可是想辦法需要開口才對,所以他就開口說:「你的先生已經遇著沉胎了!死在海中。所以他永遠不能再回來,」他的婦人聽見這突然的消息,幾乎如麻木,於是大聲啼哭說:「就是只差九英里就可以登陸,但是生命失去了!」

    兄弟姊妹們!我們不知多少人要到天國,雖然離很近,可是還不得進入,所以我們要快快前來信主,不可耽誤機會,信主得主的赦罪,可進入救恩的門內,永遠與主同住,願主祝福她的話。

 

      改變我一生的那一刻    葛培理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920

 

    我清楚的記得大學的第一年,棒球王潞夫( Bab Ruth)到我家鄉來表演球賽。那天,我們興奮地齊坐在最前的位子上,狂熱地竭盡聲氣乎采吶喊,為他捧場。

    當日,我父親領率我們前往觀戰,並且,事先安排讓我有機會與這位舉世知名的球王握手,喲,我永不能忘記當我與這位年青人所崇拜的偶像握手時,內心所感受的激動。事後,我三天沒有洗手。翌日回校,我成為了我朋友們妒羨的對象。

    在大學最後的那年,我深切熱望自己成為一位職業化的棒球能手。從此,我常留意體育版的動態。

    當我十六歲時,有一次,玩完了球,及被人邀約到教堂去。據說那晚有一位「基督的戰士」演講。那時,我對於和人的鬥爭都是極感興趣的,我便拋下功課赴會。但抵場後,才知道這是一個極盛大的佈道大會,聽眾約有五千人。

    我坐在離講壇很遠的後方,抱著好奇心注意新奇的事。我不知道將要說:「年青人啊,你是罪人……」

    「罪人」這觀念令我急忙俯首將面孔掩藏於前排人的身後,因為,我覺得他這話是單獨針對著我個人說的。

    「嘿,我像普通人一般善良地過活。」我喃喃自語著,「我品德端正,心地純潔。雖然我很少到禮拜堂去,但我亦可稱得上教友的一分子呀。」

    然而,他開始引證聖經了。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他繼續一連串地宣讀著這一類的字句。有生以來,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罪人,我的靈魂將會被捆綁在地獄受苦,啊,我需一位救主!

    然而,當他懇邀悔罪的人到台前去時,我卻沖進那黑沉沉的夜幕裡——回家去。

    我刻骨難忘那晚通宵達旦的心靈掙扎,我奮勇交戰,企望回復安寧。翌日,我如熱鍋上的螞蟻,守候著黃昏的來臨。這晚,我揀了較前排的椅子坐下。當宣教師站起來之時,我似乎見到他朝著我微笑。他以極溫柔的聲調說:「惟有基督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我心想:「我是罪人,神愛我,為我而死」

    這一次,當他邀請罪人到台前去時,我毫不猶豫地站起來隨眾向前,我伸出我的手朝向宣教師,同時,我將我的心交給我的救主,我深信一切的罪,都蒙赦免了。生命裡第一次,我接受了神,祂成為我生命中的英雄。

    我曾尋求刺激,我在基督裡獲得了!我曾尋求完美的喜樂與幸福,我在基督裡得著了!我渴求能滿足心靈深處的愉悅,我也在基督裡得到了!

    「在禰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禰有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從此,基督是我生命中的理想和英雄,祂鼓舞,激勵與滿足我的心靈。

  「凡藉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Chase主張在錢幣上須有承認神萬能的標誌,後來蔡斯當了財政部長,將這項建議提向國務院,經兩年討論,才獲得批准,最先在兩分輔幣上,鑄上「吾人信賴神」這句話,此後發行的硬幣也有了。

    由於蔡斯的公正不凡,因此他的肯像被印在鈔票上,美國自發行紙鈔以來,除了總統之外,宵像被印在鈔票上的僅有三人:佛蘭克林(百元鈔)、翰彌頓(十元鈔),第三位便是蔡斯了,但他被印在萬元大鈔上,所以很難見到他。

    他的威儀既很少在鈔票上與世人見面,而「吾人信賴神」這句話,只見於硬幣而未出現於紙幣上凡九十年。這個問題,到一九五五年才被國會議員冰迪德提起。適位佛羅里達州選出的眾議員,陸軍出生,曾獲銀星與銅星獎章,為了要美國鈔票創些新花樣,特提出議案:規定面額一元的美金,不論是硬幣或是鈔票,均需印明「吾人信賴神」字樣。獲國會通過,經艾森豪總統簽署後實施。

    一元鈔票背面,還有兩行拉丁文,在美國不僅一般人不知其意,即知識份子懂得也不多。這兩行文字是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美國的三位偉人佛蘭克林、哲嬰孫、亞當斯在首次「國璽會議」上所引的名言:Annuit Coeptis。意謂「神讚美吾人的事業「,而Novus Ordo Seclorum。意指「時代的新秩序」——這是一元美鈔上的特點。

    各種面額鈔票的正面印章上,都有一行這樣的拉丁字;Thesa-ura Americae Septentrionalis Sigillum。意即「北美洲財政部長之印」那是美國獨立戰爭時代的遺跡,當時尚未有美利堅和眾國,指稱北美洲。時至今日,仍用舊名,卻未聞加拿大與墨西哥提出抗議,蓋北美不僅是美國一個國家。

    如果你仔細觀察各種面額的美鈔,你將因為它的版面花紋圖案錯綜複雜而感到驚奇。為了混亂企圖偽制者的心,以現在的美鈔來說,每一張都是九十多年來「印鑄局」的專家名手的心血結晶。例如:五元鈔的林肯像,是一八六九年查理士波特所雕刻的,一元鈔票上的華盛頓,是一九一八年史美利的作品。

    至於鈔票上的花紋與字跡,都是經過精工書寫的。五元鈔背面的林肯紀念碑和百元鈔上的獨立紀念堂是賓遜( Joachim Clarence Benzing )的傑作。獨立紀念堂上大鐘的指針位置,通常說是兩點二十分,其實如用二十倍放大鏡來看,兩針的實際位置是四點十分。擁有百元面額美鈔的人,應該記住這點小趣事。

    至於印製美鈔的紙張,自一八七九年以來,是麻州多爾頓一家紙廠造的。遠在一七九九該廠由辛納士克達斯設立,迄今已傳至第六代,精製品受到美國聯邦政府嚴巒保護與監視,規定為美國唯一的鈔票用紙。

 

         義人與罪人的分類    傅心良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10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你接受這句話嗎?如果你是非基督徒,或許你會否認,而且你會說,這世界豈不也有仁義道德一,慈悲為懷的義人嗎?但這些人被稱為義人,不過是以人的道德標準來衡量他們行為的結果,其實,在這世界,沒有一個人能過著無罪的生活。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在神來看,一切的人都是罪人,所以,「沒有義人,連一個人也沒有。」(羅三10)人類自始祖犯了罪,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不是「罪」直接進入了世界,乃是因著「一人」——亞當使罪入了世界,於是,人類生生不息,代代相傳,一出生就是罪人。正如大衛所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侯,就有了罪。」(詩五一5)在這充滿罪惡的世界裡,不但為非作歹的事有所激增,而且每一個人的思想意念,盡都浸浴在污穢敗壞的罪缸裡,因此,在神面前,不只是那些飽嘗鐵窗風味的是罪人,人所認為高筒的義人,同樣是罪人。沒有一個人能憑藉自己的善行,可獲得稱義。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所以沒有一個人可用別的方法逃避「審判」「定罪」和『永遠減亡」的結局,除非你相信耶穌。祂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祂沒有「罪」,祂不是罪人的種類。祂是神的獨生子,是義者。祂為世人捨命在十字架上,使「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凡信靠祂的人不被定罪,得稱為義,成為義人的種類,不再屬於罪人的種類。「稱義」的一個確定意思,猶如用在法庭上,經審判正式宣佈這人在被控告的案件上,判他為無罪。正如聖經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信心使人成為義,不是信心含有甚麼美德,乃因這是神所應許的福音,只要人能抓住並領受耶穌基督救贖的功勞,就可得稱為義。

    論到已信主的基督徒,感謝神,靠著祂的恩典,我們已是列在義人的種類。我們原沒有可誇的,但身為義人者必須盡行義的本分,我們應該「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正如雅各書二章24節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這話怎樣解釋?就是人在神面前成為義人,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基督徒在人面前成為義,乃是藉著行為和工作成,成為信心所必然結成的果子。所以主耶穌曾教導信祂的人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大五16)祂又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們的門徒了。」(約十三35

    信徒除了結義果,並當依從基督的教訓,將肢體獻與主作義的器具。(羅六13)因為我們已經脫離敗壞和罪的轄制,從今以後,奉獻身心為主所用,這是義人應盡的本分。

    詩篇第一篇可說是義人與罪人兩幅圖畫的寫照。凡義人必喜愛神的律法,晝夜思想。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侯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神稱不信的罪人為惡人,祂的結局適得其反;他乃像糠紕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義人的道路,引到永生,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親愛的朋友,你若接受耶穌為救主,你便可由罪人的地位遷到義人的地位,神要赦免你的一切過犯,使你不再被定罪,請趁現在就接受這恩典。主內兄姊,盼望我們都能重視義人崇高的地位,產生健全的生活,見證凡信耶穌基督的是義人的種類,不是罪人的種類,這是恩典時代的特徵,願我們共勉。

 

        福音!好人也需要救世主麼?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10

 

    無疑地在這世界上,一定有好些人需要一位元救世主:對不對?若是的話,你想,那一種人該是被拯救的呢?今日不論是在教會組織之內,或以外,流行著一種意見,以為宗教」的最高目的,乃是使壞人變好,好飲的節制,淫蕩的守貞潔,把高尚的品德培植在人的生活中。那麼自然是壞人們需要救主。如果一個人沒有壞習慣,很正義守道德,在社會上也是受人敬重,特別地如果他還是一個虔誠的教徒,照一般相信這樣一個人,那裡還需要救主呢?可是撒但這「說謊人之父」的一個主要的活動,也就是:使壞人們覺得自己再沒有希望,叫好人以為他自己沒有被拯救的需要。

    今天甚至是在名為「基督教會」之中,人們對於為什麼人需要一位元救主,竟是那麼茫然無知。流行的教訓說,所有人在本性上都是「神的兒女。」也就把重生的必須都擱置不管了;以為那些落在道德敗壞漩渦中而無法自拔的人,才需要救主。很少人認清一個人之需要救主,不單是因為人犯罪的行為,而更要緊的是因為人犯罪的根性,這種趨向都是太注重果子,而忽略了根。

     親愛的讀者,能讓我這樣問你嗎?不論在思想上,言語或行為上。你曾經犯過罪嗎?假如有的話,(其實神的話已很明確地說明「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羅三23)容我提醒你一下,在你一生之中,那怕只是一次罪行的顯露,那便足以指明有一個「罪的根性」存在:這根性就是造成那罪的。你的生活並無須乎要顯著地為罪所轄制,才能證明罪的根性存在你裡面。一株梨樹也無須乎掛滿梨子,才能指明它是梨樹呀!事實上,在結果子以前,它本身就是梨樹了。同樣甚至在你犯罪之先,你本身就是一個罪人。在這裡我所想望的,就是幫忙你明白你需要一位元救主,主要地並非因為你曾犯過罪,乃是因為你本身就是罪人。

 

請看哥尼流的例子

    在使徒行傳第十——十一章中,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可注意的故事,是關乎一個名叫哥尼流的。他聽從神的話,打發人到約帕去,請使徒彼得來傳道給他聽,「可以叫他和他全家得救,」(徒十一14)彼得當初不願意去,因為哥尼流是外幫人;但主使他願意。當他到了那裡,哥尼流向彼得敘述如何聽到主的話,關於他得救的問題。

    很容易地,我們會想哥尼流一定是個壞蛋,不然為什麼神要關心他呢?可是聖經很清楚地記載著,證明在他得救之前,不但該稱為一個好人,而且比今日一般常宣導道德改革的教會所產生的教友,更是好的多!

    讓我給你描述這人的品性,就是聖靈在神的話中樂意寫給我們的。

 

他是一個負責可靠的人

    由使徒行傳十章12節,我們知道哥尼流是個百夫長,手下有一百個士兵的營長,在當時著名的羅馬軍團裡。這樣的人是以勇敢可靠而挑選的。哥尼流是一個可靠的人,又占著一個上好的職位,然而他需要一位元救主。他得打發人去找彼得傳道給他聽,「可以叫他和他全家得救。」負責可靠的人,也需要一位元救主。銀行行長需要救主,當員警的需要救主,監獄守獄官需要救主,國家的首長需要救主,正如那貧窮的職業介紹所工人一樣。

  他是一個虔誠的人

    第二節聖經告訴我們,他是一個虔誠的人,那就是說,他不但相信教,而且莊重,敬虔。他隨然是虔誠,卻是在滅亡之道中。很多人都在這種情況中。我親愛的讀者,宗教並不能救你。「你們必須重生!」由約翰福音第三章中,我們知道尼哥底母是一個宗教虔誠的人,卻在滅亡中。在使徒行傳八章裡,我們曉得,埃及阿柏的太監是個虔誠的人,然而是在滅亡之中。使徒行傳第九章,大數的掃羅是一個虔誠但仍是在滅亡之中。基督來,並不是要使人虔誠,並非是提倡一種新的宗教,祂來乃是要藉著祂在迦暑山的死,拯救罪人!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祂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父到那裡去。」(約十四6)任何教會,任何聖禮,或宗教儀武,都不能救人,能救人的只有一位,那就是耶穌基督。讓我們看約翰一書五章12節:「人有了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

 

他是一個敬畏神的人

    可是依然需要一位元救主。所有思想公正的人,都相信神的存在,但卻並不能叫你因此得救。聖經告訴我們,魔鬼也信,卻是行自己的路,走向地獄。只有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詩十四1)哥尼流不但相信神,敬畏神,而且我們知道,他和全家都這樣,他敬畏神的美德多麼大,一人敬畏,觸動了全家。但是他依然沒有因為此得救。敬畏神的人,也需要一位元救主。

 

他是一個樂善好施的人

    我們讀到他「多多周濟百姓。」然而,儘管他周濟了那麼多,依然是一個滅亡的罪人,需要一位元救主。恐怕今日多少離棄了福音真理的教會,見了有像哥尼流這樣的人,就巴不得要他加入,那還用得著問他對基督有什麼認識。可能地,再進一步,就公推他們作教會負責職員,尤是在教會負有一筆債的時候。親愛的讀者,用金錢購得神的悅納是不可能的。周濟人固可讚揚,然而沒有耶穌基督周濟人的,依然是要滅亡。

 

他是一個禱告的人

    他「常常禱告神,」有些人,遇見患難時便禱告求神,患難過去,便一切置諸腦後了。有些人在每晚睡覺前祈禱,希望在朦朧之中,受那無形的手懷護。但這個人「常常禱告,」依然是一個滅亡者,需要一位元救世主,他對於世間來拯救罪人的那一位,仍然一無所知。

 

他是一個正直的人

    在使徒行傳十章22節,我們更看到他一些優美的品格。他高尚正直,口無虛偽,話語和契約一樣可靠。然而沒有基督,他依然沒有得救。

 

 他是一個好名聲的人   

    在同一節中,我們知道他「為猶太通國所稱讚。」他的確有可足羡慕的名聲。好名聲自然是要緊,但朋友,沒有耶穌,你依然要滅亡。名譽稱讚,並不能使你得救。

  

他是一個聰明通達的人

    主告訴他,打發人到約帕去請彼得來,傳道給他聽,「可以叫他和他全家都得救,」當時他可以爭辯說,「我又不醉酒,又不放蕩。」但是,他並沒有這樣,他不但相信神的使者,也服從神的話。他直接打發人去,請彼得來告訴他,「可以叫他和他家人都得救。」

 

他成為一個得救的人

    他歡迎神的僕人(彼得),也接受神的話。他和他一家信靠地聽著彼得所講的信息,講述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怎樣代替罪人死而又復活,使信靠祂的人得生命。他便信靠神的拯救。為了證明他得救,神賜給他聖靈作印記,直等到得贖的日子到來。(請看徒十1446;弗四30

 

他是代表性的人

    他的名字記載在聖經——神的啟示的書中,是這聖靈時代第一個得救的外邦人。我相信神在外邦人中,揀選這麼一位作為他恩典的第一個收穫,是有理由的,這是對全世界的人作見證。若哥尼流還需要救主,那麼他的需要也就是全世界每一個人的需要。若哥尼流需要拯救,親愛的讀者,你也需要被拯救。哥尼流有很多優美的品行,然而沒有耶穌,他是毫無盼望的。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來,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神兒子耶穌)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徒四12;十六31;約三36

   

          詭詐的人心    顏泉水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1018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點,誰能試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個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十七910)人心詭詐之原因,是人離棄神。(羅三1018;太九3538

    有一幅人心圖,是遠在二百五十年前,十八世紀的初期,用法文寫成小冊子。可惜原本已經失傳,現在可以知道的,是在一七三二年由德文譯印行于賀茨堡,此後續有其他國語文譯本出版。約在一百五十年之後,在一八七九年由德國神學家費勒博士把此書譯成中文。

    這圖之基本信息,是顯明人心的敗壞,無可救藥;除非心信主,不然其罪惡是永存的。將人心用那一幅圖畫與代表的各種罪惡,似乎十分驚人。這當然不是指人體的心臟,一年不斷繼續跳動五千萬次,將血液輸送全身的心。在聖經裡用到「心」這個字,乃是形容人自己。

    在創世紀第一章31節,神造了亞當後,「神看看一切所造都甚好」。可是到創世紀第三章時,就看到亞當夏娃違命,得罪了神。「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到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亞當把罪帶到世間來。亞當吃了那禁果的時候,就定了他自己的命運,也定了在他以後的人類的命運。在羅馬人書第三章1018節,保羅用了多處的聖經,顯明人類墮落悲慘情形:「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在人心圖的一邊,是一本開啟的書,這代表聖經,就是神的話。神沒有讓人類流落在罪惡之中,憑己力去掙扎;神藉著眾先知,為我們留存這一本聖書,來顯明祂自己。(來一l 2)我們從聖經,能知道祂所說的真理。讓祂光照我們,就能發現我們內心的真實狀況;從聖經中,我們找到神。

    「因為屬血氣的人,不會復會神聖靈的,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神已賜給我們的聖靈,這是用鴿子來代表。在馬太福音第三章16節,使我們想到聖靈的溫柔。聖靈是三一神中的第三位,祂的來臨是按照父神之旨意。主耶穌應許:聖靈來要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聖靈要將祂受於主告訴我們。這是神給我們一件的珍貴的賞賜。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看人心裡面有些甚麼東西,有甚麼情欲。主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太十五1820)試問你的心怎樣?有否聖潔?「人非聖潔,不能見主。」(來十二14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123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一切信耶穌的不至滅亡。一切不信耶穌的都是滅亡的;因為世人犯了罪,虧確了神的榮耀。這其中沒有甚麼賢與不肖的分別。神看世人都是滅亡的,因為沒有世人能說不是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世人都犯了罪是消極的,虧缺了神的榮耀是積極的。聖經上所說的罪字,就是含著這兩個性質。世人都犯罪,是指著干犯神的聖潔,在神面前污穢不義。虧缺神的榮耀,是指著神造人是照著祂自己的形象造的,要在人的身子上表顯祂自己榮耀的形象。人的本分就是將自己的身子獻給神,時時刻刻讓神成就祂自己的意旨,表顯祂一切的聖善、美德以致這身子成了表顯神如榮耀的身子,能在這個榮耀的身子上得著榮耀,虧缺了神的榮耀,就是這個身子不是榮耀的身子,沒有榮耀要的身子來歸榮耀給神。

    「人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三12)神造人的目的,就是要在人的身子上彰顯自己的榮耀。人的身子都應成為榮耀的身子,好歸榮耀給神。沒有榮耀的身子,就是神的身子已經變為無用,人不是為世界造的,人是為神造的,這個身子無論世界看什麼合式,怎麼有用,如果不是有神的表顯,成了榮耀的身子,歸榮耀給神,就要被神看為無用的,可廢棄。聖經上並未告訴我們亞當怎樣污穢,怎樣缺少道德,惟說他違背神,他的身子沒有表顯神的榮耀,只表顯魔鬼的作為,因此他的身子是無用的,可廢棄的。神只能對他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假如人潔淨自己,毫無污穢,他的身子卻沒有神的表顯,不榮耀神,這依然是無用,依然是被神廢棄的。因為神不是本著人不污穢的標準而造人,這是消極的。神造人乃是本著積極的標準,照著祂的形象造的。神必須要達到表顯祂自己的目的。譬如不能發光的電燈泡,雖然清潔可愛,又不害人,但造電燈泡的標準,是要他作發光的用處。如果他只是清潔可愛,卻不發光,就是無用,被人廢棄。何況世人尚且過污穢的日子呢?人在神的面前既不榮耀神,又是污穢可儈,這就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的意義。人是這樣滅亡。指耶穌來就人,正式來解決這消極的與積極的兩個問題。

    第一「世人都犯了罪。」照著神的公義,犯罪的人應該受審判,受死的刑罰。主耶穌替人成為罪的意思,就是成了犯罪的人,受神公義的審判,受罪人死的刑罰。「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叫凡信他的人,在祂的審判裡與祂一同受審判,在祂死裡與祂一同死。犯罪的人算是在神面前已經照著公義律法的判決,被執行死刑。因此「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十字架是消極的,神掩面的時候,是定罪,不是稱義;是羞辱,不是榮耀;是詛咒,不是賜福:(加三13)是死亡,不是生命;是了結,不是起頭。(主耶穌復活了,方是稱義,方是榮耀,是賜福,是生命,方是起頭。)

    第二:「虧缺了神的榮耀」主耶穌的死,解決了世人犯罪的問題,主耶穌復活,解決了虧缺神的榮耀的問題。「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神豫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三10)這個次序和其中消極與積極的界限真是寶貴。真正得了救,又真有得救知識的人,必定看出這個次序和界限非常清楚,而且極其簡單,福音本是極其簡單的,請聽保羅對福音的定義:「兄弟們,我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著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14)福音不是別的,就是這裡照聖經所說的死,所說的活。「我曾死過,現今又活了。」(啟一18)「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主耶穌被釘死是為我們消極的過犯;主耶穌復活了,是為我們積極的稱義。這就是神愛世人,要祂獨生的兒子在我們裡頭。但在我們未稱義之前,神對於我們這出生就是罪人的,在這個罪人身上必定有徹底的辦法,神是公義的,公義的神除在罪人身上施行公義的審判,使罪人受刑罰的死以外,別無其他辦法。所以主耶穌必須替罪人死。主耶穌的死,是按著罪人的名義的。主耶穌復活,是按著祂聖善無罪神的兒子的名義復活的。主耶穌死了,而且埋葬了,埋葬就是神要給我們一個生命的起頭,必須要我們在罪人的地位上,有一個徹底的死,埋葬是神在人身上的一個徹底辦法。神要我們清清楚楚的知道,埋葬是罪人的一個結束。主耶穌不是從十字架上復活的,主耶穌復活是經過徹底的墳場,徹底的死了之後,生命的能力何其大呢?「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45)聖經上從未說過信徒應當去與主耶穌同死,同埋葬,又應當去與主耶穌同復活。聖經上說:「你們已經死了。」(西三3)「凡屬基督耶穌的人,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注意這「已經」二字。是每一個信主耶穌的人,已經有周一件事,只要你是信主耶穌的,與主耶穌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都包含在內,這都是主耶穌為你已經成就的。親愛的閱者,你究竟是否一個信主耶穌的人呢?如果是的,你是已經在基督裡死了,你又是已經在基督裡復活了。你已經是神的兒子,你的罪已經滅絕。(羅六6)你現在不是自己的人,你是重價買來的,你的身子只能榮耀神,你裡面的聖靈因為渴慕要將神的旨意成就在你身上,用說不出的歎息替你到禱告。你當恐懼戰競,惟恐沒有藉著聖靈讓神在你的身上彰顯祂自己的意旨,以至你的身子不能成為榮耀的身子,不能使祂得著榮耀。主耶穌因為祂一刻不停地讓神在祂的身上表顯神的榮耀,所以祂榮耀神。主耶穌的禱告是:「父阿!時候到了,願您榮耀您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您。」沒有受榮耀的兒子,父就不著榮耀。神要得榮耀,必須有我們的榮耀身子,這榮耀的身子,是神藉著祂的靈自己造成的。神是造成萬有的。連我們歸給他的榮耀,也是祂親手造成的。「世界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主耶穌來,正是解決這兩個問題。請問此兩個緊要問題,在你身上解決了麼?

 

                沒有分別   慕翟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124

 

    要請各位注意第22節裡一句話:「並沒有分別。」看上下文,就知道這是說,世人都犯了罪,都不能自救,都需要耶穌的救恩,「並沒有分別。」像這樣的話,這樣的道理,是屬血氣的人所不喜歡,不願意承認的。據我個人傳道的經驗,曾經為了這個道理和許多人爭辯。因為我們人總試想,我比別人好些,我比我的朋友比我的鄰舍要高一籌,怎麼說沒有分別呢?這就是我們需要學的最大最要緊的一課。人要得救,非先知道他是罪人,不可不相信自己有病,你絕不要請求醫生。

    我這樣講,我能想像讀者之中有人這麼說:「我就不信這種道理,怎麼沒有分別呢?難道清醒的人不比醉酒的人好麼?一個誠實人與詭詐的人豈沒有分別呢?」不錯,不錯,我承認你的理論對;但是一個人若要靠自己的善行得救,仗著自己比別人好去救自己,那就不夠,那就會沉淪滅亡,與別人沒有分別。

    一個若知道自己本來的面目,可以讀羅馬人書第三章,如同用鏡子照一照自己。羅馬人書第三章,可以當作自己的行傳讀,可以當作自己的寫照看律法。不能救人,律法不過是顯明人的罪,使人知道自己在律法之下,是喪失的,有罪的,該死的。人若仗恃自己遵守律法,積德累功,去救自己,那就是鑄成一生的大錯。人常是這麼說,我憑良心,我盡了力,總算對得起神。憑良心盡力量之外,神還要求人甚麼呢?其實,這是自欺之談,誰曾經遵守律法呢?除了耶穌基督神的兒子之外,誰也不能完全遵守律法。我再說,律法不過是拿來證明人是有罪,該滅亡沉淪;憑樹的果子可以知道樹,憑人的言行可以知道人。

    律法如同鏡子使人照鏡子,可以知道人在神面前是何等醜陋污穢!一次,回家發起戴著全家妻子兒女,坐馬車出去遊玩。我家有個小兒,年約二歲,一聽見說坐馬車出遊玩,可以到公園去看動物園中之白熊,他非常高興,拍掌跳躍,說著我就出去套車,那小孩就要他的母親為他洗臉,換衣服。我稍微耽誤了一下,那小孩洗了臉之後,即刻又出去玩泥巴。弄得滿臉污泥。我駕著馬車來,他上車,我看見他,就要他去洗臉。我對他說:像你這污穢樣子,我不能帶你出去玩。我那小孩開口和我辯論說:爸爸我已經預備好了。我回答說:你沒有預備好,你臉上有泥巴。他說:媽媽剛才為我洗臉,我的臉是乾淨的。無論怎樣說,他總不信他的臉上污穢,硬說媽媽洗過了他的臉,臉就是乾淨的。於是我就將他抱起來,讓他自己照一照鏡子,看一看自己的臉。他看見了,才承認自己臉上污穢。但是注意這一點,我用鏡子是照他的瞼,使他知道臉上污穢並不是用鏡洗他的臉,鏡子不能洗去他臉上污穢。

可惜許多人,就是用鏡子洗臉,用律法去救自己。律法是使人知道自己有罪,律法不能救人,救人惟有救主耶穌。保羅說:律法如同訓蒙的師傅,引導人到救主耶穌面前。「沒有分別,」法利賽人與稅史究竟是否有分別?一個是假冒偽善,一個是公然為惡。人類可以這樣分作兩種人;一,稅史。二、法利賽人。譬如一座果木園,有兩顆蘋果樹,所結的蘋果,沒有分別,都是又酸又苦,吃不進口,放在口中叫人痛苦難受。不過這兩顆樹,一顆結了五百枚蘋果,一顆只結了五枚。但是蘋果卻沒有分別,兩顆樹都是壞樹,所結的都苦果。兩個人,稅史和法利賽人,所結的果子,壞的,兩個人也都是壞的;雖然稅史的壞果多,也許法利賽人所結的壞果比較少。

    樹壞果子就壞,泉源清潔,流水亦清潔。治水要治源頭,改變人要從心改變起。心好行為就好,生命好生活就好,人從心發,樹從根發。改良樹要從根本入手,改變人要從心靈入手。只要人的心靈與神的和好,只要人的心靈與神交通無間,人的生活自然改良。我們許多人結的蘋果,酸且苦,這是不應該的,卻是可以不必的。

    律法上記著說: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有人說,我並沒有犯十條誡命。他們這樣說話,是將十條誡命當作十條分開的誡命。殊不知道十條誡命是整個的,破壞了一條,即破壞了全體。你只犯了神的一條誡命,就是破壞了整個的律法。我的朋友!你若將神的誡命量一量自己,你就會查出自己有罪。許多人犯罪,正是因為不知罪為罪,試到監獄裡看一看,那裡有許多罪犯。有犯這一條律法的,有犯不只一條律法的,他們都是罪犯。

    再者所謂罪,不只消極的,不當作的作了;還有積極的,應當作的沒有做到。神為人所定的人生表准,理想生活,人沒做到,沒有達到目的那就是罪。我在禮拜堂講道,看見人聽道感受到低頭拍胸自怨自恨,那樣的人,自覺有罪,為罪自責,他就是有得救的盼望。請問:我們當中,誰沒有罪的?誰能說人生的理想,他都成功了?人生的標準,他沒有失敗?說老實話,自從始祖亞當以來,人人都失敗了。

     人都失敗了,而且一敗塗地。神在何烈山傳律法,人那時都承認,都一致回答神說:我們願意遵守,決不犯神的誡命。神的誡命第一條,就是不可有別的神。摩西上山去朝見神,百姓看見他遲延不下山,就聚集,要做神像,果然就鑄了一個金牛,當作神敬拜。古人如此,令人和莫不然。有人以金錢為偶像,還有人以地位為偶像,更有人以酒色為偶像。我們容易批評古人忘記自己,仍然犯了古人所犯的罪,容易輕看譏笑別人。其實,自己還是犯相同的罪。幾千人走下山道,越趨越下,往禍坑裡跑,向地獄去闖,甚至處在最優環境中,受了高等教育的人,也是失敗墮落和別人一樣。早年在司加勾城經過一次大火,火勢兇猛,我那時親眼看見那悲慘情形,真像審判大日,在那兇猛的火中,人皆平等,富人宮殿窮人陋窟一樣被火燒,富人一樣慌忙逃命,沒有分別。

    全部聖經從創世紀到啟示錄,有一條紅線貫穿一切。聖經自始至終,就是講一個道理,就是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成全了律法。我們才能得活;祂受傷,我們才得醫治。惟有藉著祂,我們才能得救。傳說法皇拿破崙派人到鄉下去徵兵,有一個被征卻不去,他的一個朋友自告奮勇,頂他的名,代替他去打仗身亡了。第二次,又徵兵,又臨到這個人頭上,他說國家再沒有權柄征我當兵,我已經死了,某年某月謀日在某戰場陣亡了。徵兵官詭異對他說道:你莫不是瘋了,活活鮮鮮怎麼說自己已經死了?你站在這裡說話,怎麼說是已經陣亡了?他回答說:我實在是死了,請調查戶口冊卷就知道。徵兵官詳細調查戶口卷冊,果然看見他的名字登在早年徵兵冊上,那個名氏的人,果然是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戰場陣亡了。但是他們說他人是活的,硬要他再去盡當兵義務,爭論不決。最後奏名皇上,請拿破崙裁決他有沒有當兵的義務,因為他的朋友頂他的名代替他死了。照樣,基督為我們死了,罪的工價乃是死,基督為我們受了死,我們就不再死。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就不再自己擔當罪。可以卸下而不肯卸下,豈不是天下最糊塗的人麼?

 

                神的恩惠    蘇希洵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126

 

    羅馬人書可說是經中神學及哲學最深奧的一本書信。保羅在書中用了很多深奧之詞句,如因信稱義,律法,恩惠,救贖。這許多都是難以明白之詞句,可是我們要明白,保羅並非希望給與讀者困難,乃是因他親受的經歷,用盡腦汁領悟的。

    我們知道保羅是個智慧、聰明的猶太人,並且是當時有地位的一個人。當時他為討好羅馬帝國,於是他千方百計逼害基督徒,可是神反而重用他,拯救他,後來很多人藉著他而得救稱義。

    保羅雖是偉大傳道者,可是他內心常存一個難題,到底什麼才能得救呢?猶太人或外邦人呢?猶太人認為謹守律法割禮方能得救,但就外邦人來說,雖然沒有律法,沒有割體,一樣可以得救。因為人得救並非靠自己。「凡沒有律法犯了罪,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二12

    人得救乃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神的恩惠乃是白白的賜給我們,我們只要內心相信,口裡承認,那今可以得救稱義。「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2

    神在新約所立下的應許,是主基督的寶血洗淨每一個世人的罪,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這新約最重要的信息乃是慈愛與赦免。基督犧牲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使凡一切信祂的,都可以得救。

    舊約時代神揀選以色列人作祂的百姓,這表明神無限的愛,祂創立了一個敬拜祂,尊重祂的社會,這乃是神自願的,不可思議的愛,這愛乃是從上而下的,並不需要任何代價交換的,無條件的,絕對慷慨的愛,這並不像世間的愛,往往附帶許多條件,有限量的。

    昔日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撒來,你不要把她叫撒來,她的名字要叫撒拉,我必賜福與她,賜給你一個兒子由她而生,我必賜福給她,使她成為多國之母,必有多族之民的王由她而生。

    這應許是非常重要,可是信心之父,卻起了懷疑,竟不信並且伏臉大笑,一百歲的人怎能生孩子呢?撒拉經已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這對神是很大的侮辱,但神並沒有生氣,卻對他說,你要給他起名字叫以撒,我已給你祝福,我必使你繁殖,子孫大大增加,他必生十二族長,我必使他成為大國。這可看到神如何慈愛。

    昔日神揀選以色列人,並非因他們強盛富有,反而因他們做奴隸,而領他們出埃及。在曠野的時候,以色列人多次不尊敬神,不守誡命,常出怨言,背叛神,敬拜偶像,可是神多次赦免他們,最後更引領他們到達應許之地——迦南。

    從上面兩件事我們可以看到神的恩惠是不要代價換束的,乃是神親自甘願施與萬民,神把自己的仁愛及憐憫白白地賜給以色列人。

    在新約的時候,神的恩惠就在道成肉身的耶穌身上表明出來。「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羅五15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21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相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以上我們可看到恩惠與耶穌基督的道理和行動相同,就是祂的慈悲和祂的救贖,白白的賜給我們,約翰福音八章111節記載有關主赦免犯姦淫的婦人,按猶太的律法應被人用石頭打死,眾人情緒激動,但耶穌始終不下判斷,因為祂並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拯救罪人,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

    這故事中我們看到兩點,一、神的愛是很自然的,自願的,為著要完成祂自己的旨意,保羅說,這恩惠是免費的,不是人的作為,免得有人自誇。二、耶穌基督的降生,親身完成神自己的仁愛及恩惠的作為,耶穌親生降世,代表神的道,和我們面對面,這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完全的救恩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128

 

    今早我們以保羅書信講「完全的救恩」略述下列三點:

 

第一點——羅馬人書所論完全的救恩:保羅以三步驟論之:

    ())因信稱義:保羅說,但如今神的義(神拯救人的辦法)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①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②主的寶血,藉著③人的相信,神就白白稱罪人為義(因信稱義)。神完全的救恩,第一就是改變人的地位,叫罪人因信稱義。神若稱人為義,誰能控告呢?總統若叫一個死刑囚犯改判無期徒刑,誰能控告呢?(羅三2128

    (2)因信成聖:保羅在羅馬第六章講述,一個被稱義的基督徒必須追求以至於成聖。他談及成勝的秘訣,一則將舊人釘死,二則將新人獻上。(羅六l19)。基督徒成聖,不是以自己的下功夫,乃要釘死舊人,獻上新人,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因信以至於成聖,這是主向我們的旨意了。

    3)因信得勝:保羅在羅馬人書第八章講述我們依據聖靈治死肉體的私欲,必定與主活者,並且依靠:①聖靈的幫助,②神的保守,③基督的贖回,不但可以靠主得勝,並且靠著愛主,在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2627

 

第二點——哥林多後書所論完全的救恩。(林後一10):

    (—)過去的救恩: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是甚麼?①祂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罰(羅六九23):基督一人受死,救贖人類一切罪惡的審判與刑罰,叫凡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②祂拯救我們脫離始祖的墮落(羅五1221),始祖第一的亞當墮落,眾人成為罪人,照樣第二的亞當基督的順從,眾人成為義人。③祂拯救我們除去一切的罪孽:猶太人大贖罪節,也以兩隻羔羊,祭司將義之羊獻為贖罪祭,一隻送到無人之地去,預表除去罪惡。④祂拯救我們可以使罪惡滅絕:罪與主同死,同埋葬,使罪惡滅絕(羅六311

    2)現在的救恩:現在仍要拯救我們:我們天天,時刻需要基督的拯救,一則拯救我們脫離罪魔的權柄,二則拯救我們勝過舊人的苦楚,三則拯救我們脫離肉體的病痛,如同當我最近身體病痛,唯有禱告願主拯救而已。

    3)將來的救恩: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拯救我們:主第二次再臨要拯救我們:①免除大災難(啟四l18),②聖徒的復活(帖前四15,16),③教會的被提(同17),④與主永同在(同18),⑤受造的得藏(羅八1825)等奇妙完全的救恩。

 

第三點——撒羅尼迦前書所論完全的救恩(帖前五23):

    (1)靈的救恩:保羅說,神完全的救恩,就是主要拯救我們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叫我們「靈」完全。

    2)魂的救恩:「魂」所包括的有人的思想、意志、情感。神完全的救恩要拯救我們「魂」也需要完全。

    (3)體的救恩:「體」的救恩,就是指著主再臨的時候,我們的「身子」要得贖,死人復活,活人被提變化,受造之物均要被救贖。

 

                    拯救與稱義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131

 

    羅馬人書的這一段教理,是較深奧的,拯救與稱義是一個大題目,不易使人瞭解其意義,今以較淺的方式與大家來想想這題目:

 

一、拯救的字眼:

    希伯來語拯救的字眼是如耶穌(耶和華是拯救)、和撒那(求拯救我們)、以賽亞、何西阿(耶和華是拯救)等,其意義是「擴大」、「伸張」、「闊大」由狹窄引到寬大、釋放、救贖之意。在舊約時代「拯救」是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由敵人手中釋放出來,到安全自由安樂之地。出埃及記十四章13節: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

 

二、耶和華是拯救:

    以色列百姓出埃及,耶和華以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作護心鏡,以拯救作頭盔、盾牌,是拯救的角、磐石,是高臺、避難所,是救主。此拯救是指由埃及奴役中釋放出來,得自由生活。後來這救恩一直繼續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為詩歌,讚美他們蒙拯救。逾越節是以色列百姓每年紀念耶和華神的救恩。在他們的歷史中,常被欺壓侵略,甚至亡國。在這些痛苦的環境中,他們需要物質、肉體、軍事以及政治的拯救。主耶穌是彌賽亞(救世主)祂是拯教者,這名稱在舊約、教會史、神學書籍、文學詩歌,宗教儀式、講臺、教會信仰告白、信仰問答、個人禱告中常提及,因為拯救是基督教的中心思想。拯救是神親自的工作,是神與基督的工作,也是聖靈與教會的工作。

   

三、神的義:

    (一)義的基準:義在聖經裡面是指人與神的關係,在神面前的義。我們對於義應有正確的認識。如創世記七章1節:神見挪亞在祂面前是義人。路加福音一章6節:他們在神面前都是義人。在神面前的正直公義,這是義的基準。舊約阿摩司以外的先知,主張義、公正,不僅是由社會正義,更是基於神要求。義是站在神面前,遵從神的旨意,回答神的要求與命令,謹守他的律例典章。被神認定為義的人才是義人。因神是公義正直,他要人在祂面前公義正直。

    (二)稱義:稱義是法律上的用語,在法庭審判認定為無罪叫稱義,被告者宣告無罪的意思。這句「稱義」在宗教上轉用時生出神公義的審判的概念,神的審判是公義,神的判決是公正。有了公義、公正的判決,對無罪的人才能施行拯救與釋放,使其自由。被判無罪時考慮兩方面:①審判官公正,②被告的人也正義,確實無犯罪。照樣,神要稱人為義的時候,神與人兩方面都要公義和正直才能宣告無罪,稱之為義。但是人在神面前是罪人,雖是罪人仍被稱為義,這特殊的事件發生要有特殊的犧牲才能成就之一。「稱義」是神的工作,在耶穌基督的生與死所表現的義,歸於凡相信祂的人,把罪人當作義人看待。這「義」是在耶穌的義,在祂的生活全遵從神的旨意、法律,將義獻給神,在祂的死的義就是:神的公義對罪人的審判,降在耶穌身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並回答了神公義的要求(審判),神的公義是祂神聖的工作,神是超越的存在,對人類的表現是恩典(貫徹拯救),對罪的表現是澈底的審判,因此必須要有贖罪、犧牲。因信稱義:三章2226節「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自己的義」,換言之,就是義的獻身,主耶穌的質和我們不同,祂是義、無罪、神聖者,祂顯明了神的義,成全了義的要求。神的審判為滿足自己的神聖,故必將聖物奉獻給神,由此可知神的要求是活的,而非死的。神對義來滿足自己,在神面前的人的義,實在是耶穌的義。論拯救的道理神的工作,是神的恩典,世人不配得的,人得稱義,是從神的恩白白得到,故惟有藉著耶穌基督的獻身,穿上她的義,才能在神的面前稱為義人。因信而活的人在神面前才能稱為義人,也只有「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才能稱義人,而成為「新人」。有了信心才能變成新造的人。保羅說:「你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者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稱義並非出於律法,亦非行為的義,而是信心的義。總之,拯救是出於神的恩典,是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

 

           保羅的神學中心思想    李道生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131

 

引言

    神學(Theology)一辭原是出自希拉文的兩個字,最初是關於「神道」而書,古代希臘人按照字面意思應用此字,稱那些撰述諸神傳記及其事蹟之人謂之神學家,茲就狹義而論,神學乃是對於神性質之一種解釋,就廣義而用,乃是指以科學的方法而研究宗教之全部,現今吾人所要思想的神學主題,則是關乎前者之論點,屬神真理範圍之內,從神學立場觀之,使徒保羅非今人所謂當時之神學家,然其所寫書信之要理與涵意,他對於神的存在,神的位格,基督的神性,救贖的恩典,因信稱義的道理,與教會真理,確已深具體驗而知所啟示,成為新約教義之佳臬,以探索出神學之體系來,吾人至諸真理奧秘,除去繁文縛節,姑且不談別論,就神學的中心思想方面來作一番討論:

 

一、神學的主要教義

    吾人慎思保羅的神學中心思想,在其書信中所特別顯示的真理,要以羅馬人書與加拉太書閩釋最為清楚,無可諱言的乃是強調「因信稱義」之真理,這是基督教神學的主要教義,為基督教信仰之骨幹,馬丁路德曾論稱義為「堅強或衰退的條件,他生動感化力,藉著整個神學而發揮出來,透過基督徒所有的經驗,運用在一切實際敬愛的事上」,其關係之重要可想而知矣,且這種教義特別顯明之點,是為一個悔改的罪人蒙神悅納的唯一方法,罪人若信靠耶穌基督,就能被神稱(算)為義人(路十八14;羅四5),這並非說稱他為無罪,乃是說基督既已將律法關係這人的要求全然付清,使他不但不至於被定罪,反倒被神看他如義人了,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面前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以外顯明出來。」(羅三2021)那就是「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一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17;加三11),「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明乎此,我們便能明白「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神的義」(羅十4),律法只能定人的罪(加三24;羅三1920),是屬於死的規條,它如同垂准測線,只能測出牆垣之不正,不能矯正其偏斜,故此人不能因信(靠)律法稱義得救,惟有來到神面前,因著信心,憑著神的信實和公義,並祂慈愛和憐憫的大恩典,就得以赦免過犯不被定罪成為神的兒女了

(羅八3334;加三26;約一12)。

 

二、因信稱義的根基

    前面所論因信稱義,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是神將一個罪人從卑微的身分,提高至稱(算)為義人的地方,從前身為罪魁「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4,25),由此可知人稱義的基礎,是靠著主的血和祂的救贖恩典,因祂已一次為罪獻祭,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祂舍自己做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 ) 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詛

咒,脫離罪惡的權勢,而被挽回過來,活在她的恩典之中,這是主所付的重價買來的,叫我們這些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得能與祂相親和好,這種和好的道理,是由於藉著主在十字架上,已經滅了神和人中間的冤仇——律法上所記的規條,拆毀這中間隔斷的牆,使兩下合而為一,使能與神和好了(弗二1417;羅五10;林後五1820)在人與神之間能夠建立和好的關係,就是證明人已經與罪隔絕,分別為聖,投在父神的懷中,以基督為信心的根基,不至動搖,承受祂所賜的一切恩典和福分。

 

三、稱義與其倫理教訓

    現在我們要作進一步的思想,是稱義與祂書信中的倫理教訓,我們知道人稱義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在書信中所產生的倫理教訓和觀念,實是從效法基督而來(林前十一1;腓三10),因基督是倫理全體的化身,保羅由於他身受基督的倫理觀念所影響和支配,而領悟到人稱義是完全出於基督的愛,使人罪得釋放成為自由的人,這愛是一切倫理道德生活的基礎,一切行事為人都是由於愛源而發出,此並非人信靠律法所能做到的,所以保羅主張,以為道德的生活,乃是建立在「使人發生在仁愛的信心」上(加五6),祂覺悟神在基督裡所彰顯出來的愛,而「澆灌在我們的心裡」(羅五6),愛是一種最大的恩賜,它是超乎諸恩賜之上,是無可比的,(林前十二31;十八13),因這愛是藉著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犧牲,為世人流血捨命而表明出來,由於主的被釘,把律法從十字架上撒去而成全了律法,在保羅的本身,已經深嘗主的受苦經歷,所以他說:「身上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1011),「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十四8),祂原是為基督的愛所激勵,把生死置之度外,並且要人效法祂,像他效法基督(林前十一1;弗五1;腓三4917),這是他的信心生活最高表現,他能身體力行,本著愛的原則,而規劃出美好的基督教倫理道德生活範疇,比如說:他,對於信徒的品行——應當生活如聖潔,誠實無偽,謙卑忍耐,彼此相愛;對於家庭關係——怎樣正當嫁娶,避免淫行,夫妻應盡的本份,兒女如何孝順;對於教會體統——分別主奴的人格與自由,男女當守的地位權柄,禁戒偶像與分別為聖之事;對於國家命令——怎樣服從在上執政掌權的,遵行各樣的善事,此等教訓與規誡,都是保羅講到因信稱義以後的信徒,不靠律法行為之約束,從信心中本于愛的根源,而得啟示產生出各樣倫理道德生活的樣式,因為「愛是連結全德的」(西三14),其功效之大,實屬無可限量也。

 

結論

    基上所論,關於保羅的神學思想,經緯萬端,奧理至溧,不是筆者藉此拙劣的文字,膚淺之見解,能夠說詳盡,一氣呵成,不過略舉大端,提綱挈領,根據個人一己屬靈的經歷而領受,揣摩而得,作一片段之研究,以期吾輩主內兄姊在此末世異端邪說混亂主道的時代中,能夠分別真偽,持守因信稱義之真理,在耶穌基督裡建立信心信仰之根基,而不被異端假道所迷誤與蠱惑,作蒙神所愛純全毫無瑕疵的兒女,剛強壯膽,為真理作美好的見證,榮耀主聖名。阿們!

 

         人人都有罪    古樂人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在大城市中,你可以見到滿街滿巷各種各色的車子。但是即使是在汽車王國——美國——中,也不是人人都有汽車。小巧的原子粒收音機,攜帶便利,價錢便宜,生產數子日接近天文數子,但是還是有極多人享受不到這種科學進步的產物。大城市中建築物像蜂窩一般,有的摩天大廈,高聳入雲,然而露宿街頭、幕天席地的卻大不乏人。房屋是人人都需要的,然而並不見得人人都有房屋。衣服是文明社會的人所需要,但是現在的人卻是不明一文。有人有地位、名譽、幸福的家庭……,但是更多的人卻沒有。

    雖然有無數的事務有人有,有人卻沒有,但是有幾種事物卻是「人人都有」的,而且都是關係重大的。它們不但關係我們今生,也關係我們的來生。

 

一、人人都有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羅三10)「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許多人說:「我沒有罪。我沒有殺過人,我又沒有偷過別人的東西。我那裡有罪。」這固然是事實,但不能證明你沒有罪。聖經告訴我們說:「凡恨人的就是殺人。」你有沒有恨過人?或者有人說:「我也沒有恨過人。」但聖經用一個人的自供來說明瞭一切人的真相,他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 )可是有人會說,遺傳的罪我可不願負責。是的,但是聖經卻指出了一種罪,是「叫人無可推諉」的:即天地萬物原是一位真神所創造,我們人類也是由祂而來的,可是人卻不信有祂。人「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客人進到你家裡,他不把你當作一家之主,甚至不當有你的存在,你的感受將怎樣?許多人的光景就是這樣,我們人類及萬有是受造,但他們卻不信,也不承認有一位造物主上具神。你這樣得罪真神,比那位不理會你,不當你是一家之主的人要厲害得多了。你還能推諉麼?

 

二、人人都有一死

    聖經和事實都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都有一死。」有人夭折,有人年邁壽高氣絕死,但都是死。有人慘死,有人壽終正寢,但都是死。無人能免死。據統計,每一秒鐘過去均有兩個人死去。死,多麼可怕,然而,「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窮人死,富人也死;賤的人死,尊貴的人也死。平民死,國家元首也死;在死亡之前人人平等。

    死!死是甚麼?是不是「人死如燈滅」?是不是「一死百了」?是不是「死了拉倒」?是不是「死就一切的終結」?如果是的話、人世間的一切就太慘酷、太殘忍、太不合理了!因為有許多冤獄永遠無清雪之日,逍遙法外之大奸巨惡永遠不受制裁,大逆不道與殺身成仁者無分軒輊,俱與草木同朽。不!一千個不。死不是終結,死不是完了,死是另一種境界。死不是靜寂不動,死裡面還包含了無數的內容。為甚麼呢?因為人不但都死,而且——

 

三、人人都要受審判

    如經上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但是這句話還沒有完,下面接著說:「死後且有審判。」不是一死百了,死後人人都要受到神公義的審判。這是甚麼緣故呢?因為

 

四、人人都有靈魂

    人有沒有靈魂是不容置辯的,因為靈魂學家甚至都能秤出靈魂的重量,人死時靈魂離開身體時體重會輕一些。人的靈魂是永遠不滅的。這也說明了為甚麼人不能一死百了,因為人有靈魂,人還要經過審判。審判的結果是可怕的,因為這審判要決定人永遠的歸宿——是往天堂,或是往地獄,並沒有中間的地方。

    現在先看聖經約翰所描寫「未日的審判」的一段經文,當我們誦這段經文的時候,應當用十分嚴肅的態度來讀:「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人;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它就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115

    審判將根據案卷及生命冊。這裡清楚告訴我們,人一生所行的都記載在此案卷上,而且要「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這個「坐在寶座上面的」是誰呢?祂自然是審判主。只是誰呢?祂就是於一千九百多年前到世上來成為人,並為人的罪而死,來做人救主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聖經的話十分簡潔明瞭的,其中有一處說:「世人蒙味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神所設立的人(即耶穌基督),按公義審判天下。」在這裡就叫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為罪人死,是罪人的救主,但祂也是罪人的審判主。人現在相信祂,接受祂作自己的救主,自己就有名字寫在生命冊上,自己一切的罪被祂所流的寶血塗抹了。就可不再受罪的審判了。人現在若不接受祂作救主,不讓救主擔當自己的罪,這就是說,他要自己擔當自己的罪,他將來就要受罪的審判,結局就是「火湖」。

    朋友!永生和永死都操再自己手裡。你相信耶穌基督,接受祂作你的救主,你就得永生。你若拒絕祂,你就是選擇永死的道路。這是可怕的!惟願你三思,因為祂「願意人人得救,明白真道』。所以,祂也使——

 

五、人人都有機會聽信福音

    當你讀這篇文章以前,你已經有過無數次聽福音的機會,但是你都拒絕了、推辭了,這就是說,你已經忽略了無數次的機會。但今天,當你閱讀本文之時,這絕對是神給你再一次的機會。你願意抓住這個機會嗎?你願謙卑下來求告祂,接受祂作你的救主嗎?機會不會常常有,誰也不知道這是最後的機會,人若錯過最後的機會,就才信,但是未到那個時候,他已經遭遇意外,帶著罪離開了這個世界。朋友!現在就是你的機會!現在才是你的機會。千萬千萬勿錯過你的機會!

 

                     朱學一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2

 

    今天兄弟和各位共同研究一個「信」字,查考聖經一千一百八十九章,三萬一千一百乃節中,共有一千零三十七個「信」字,拿聖經中所有的字比較,那是「信」字最多了。為什麼「信」字那麼多呢?羅馬人書第三章22節說: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意思就是說:我們得救,完全是由信耶穌而得著的,怎麼說呢?因為耶穌我們沒有見過,聖靈我們更摸不著,只憑一顆純一的信心。

    相信有主耶穌,且相信祂死在十字架上,是替我們贖罪,領我們到得救之地,只要「信」祂就可以得救,除祂以外別無拯救,這就是憑信心不憑眼見,所以聖經中特別寫「信」字最多,還是要我們不要忘記信主耶穌,也就是說我們是活在「信」中。

    主耶穌基督在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時對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門徒遵照這個命令,所以福音很快的傳偏天下,現在無論世界上任何一各角落,都有神的教會設立,這可以信的人增多了,可是因為信的人增多,就有許多「偽信」份子混入教會中,如主耶穌說:「你們找我,並不是因為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所以兄弟茲將這種人分為四種來研究:

 

一、依賴教會勢力的信:

    當抗戰初期,大陸上各地教會,有美籍傳道人尚住在各教會中的時候,日奉軍隊不敢進去擾亂和殺害,這時很多「偽侰」份子,紛紛都來信耶穌,並且搬家到教會裡頭住,那時他們參加集會,可謂無會不到,好像很熱心的樣子,可是當日軍偷襲珍珠港後,美日正式宣戰起來,各地美籍傳道人都被日軍扣留,而此被稱為基督徒者,其信心卻不知往那去了,且作出無恥的惡事來,這類的信徒不但本身得不到什麼,反使教會被人辱駡,現在的教會中,有沒有這種信徒,我不敢斷言,但我們要防備,免得主的名被譭謗。

 

二、貪圖教會名利的信:

    我現在要舉一個例來說:有一位大學生,對一位教會負責人說:我想信耶穌,但是有一個條件,我信了以後,要介紹我相當的職業,否則我就不信,諸位,這種人是想信耶穌得救的呢?還是想教會替他找職業呢?假如他進入教會以後,會有作用嗎?我敢斷言,教會的名譽會被他出賣淨盡的,現在在臺灣的各教會中,這種人最多,可是很多教會不加以考慮,只管求量,不講求質。這不是神的旨意,也是危害神教會的純潔。

 

三、想學習英語的信:

    現在臺灣有外國傳道人的教會中,每禮拜都有兩三次英語佈道,一般想學習英語的人,便藉此機會,聽聽道,學習學習英語,假如他到其他地方去學英語,一個月起碼要花上一百多塊錢,但他到教會來既不花錢,又得到同樣的學習機會,且外國傳道人又很熱心的指導,這實在是不易找到的好機會,何不藉信耶穌的名來學習呢?但是這種人,他到了沒有講英語教會的地方,他就不參加禮拜了,有一天一位同事對我說,他也是基督徒,問我那教會有英語佈道會嗎?我告訴他沒有以後,他就不去做禮拜,唉!這是基督徒嗎?

 

四、信人不信主的信

    有許多信主的人,他去參加集會,是選擇講道物件而去的,如某人會講我就去聽聽,或是有外國傳道人來講時,一定要去,這種信人不信主的信是可疑的,我還記得當初我在初中時候,許多同學要受洗,一定要外國牧師,不然寧願不洗,你看這些人的信心在那呢?我想這種人根本不夠資格受洗,現在的教會中可能也有這種人的,信主想討人喜悅,不想討神的喜悅,我們當慎思一下。

    兄弟已將「偽信」的人分為四種來和各位研究過了,請我們在主內的兄弟姊妹看一看,在我的教中,有此四種人沒有?同時更希望自己省察,我是不是這四種人中的一種,主是輕慢不待的,你在暗中行的是什麼或想什麼,主必在光處一件一件的說出來,所以兄弟在主內奉勸大家,懸崖勒馬,回頭是岸,主願人人得救,不讓一人沉淪的唯一真神,在這恩典時代,只要肯化「偽信」變為真信,把世界上那暫時的富貴榮華,名利憂慮,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上,讓主耶穌的靈進入你的心中作主,指導你的思想言行,為主工作,那永遠榮耀無比的福氣,主已為你預備好了,但願主的靈現在就感動你,使你悔改,在正大光明的生命途上走向得救之門。阿們!

 

       神為何要拯救世人    張叔華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224

 

    我們從近代歷史可以知道,有許多偉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為了要拯救他們的國家和人民,使其脫離壓迫和奴役,就奮起與邪惡勢力爭戰。例如:法國革命,使人民脫離大主教和貴族們的壓迫,而獲得自由平等。美國林肯總統看到黑人的生活極苦,任人鞭打、欺淩,因而領導愛好自由人士,而與美國蓄奴的地區戰爭,使黑奴得到解放。我們國父孫中山先生看到當時滿清政府腐敗,人民疾苦不堪,乃毅然起來領導有志之士,為救國救民而革命,推翻滿清,締造中華,使全國人民得享民主自由平等的生活。他們的思想,只是爭取身體外形被強權欺壓,內心意志和思想被約束的一部份自由,而俞未進入生命裡的自由。心靈的自由,亨是真正的喜樂。全能慈悲的神,祂知道人類自己無法解救心靈的重擔,惟有祂自己來拯救這個世界,就是藉著祂的愛子,道成肉身來完成這重大的使命。

 

一、因為是人都陷在罪的深淵裡

A、人都有原罪(遺傳罪)

    自從始祖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了樂園中的禁果以後,罪就進入了世界。甚麼叫做罪呢?不順眼神,不聽從神的話,經上說,違背律法就是罪。原來神造人按照祂自己形象造的,有公義和聖潔,神不但賜與人有完全健康的身體和自由意志,也賜與人完全的純潔善良的心靈。亞當犯罪以後,就失去了神的形象。從此人的理性就完全敗壞了。正如一滴毒藥放在一杯水中,會使杯中所有的水有了毒素。因此整個人類的本性都傾向於邪惡喜旭不是人自身所犯的罪,乃是人本性中一種情形,例如:疾病是身體中一種不健全的現象。而原罪是人靈魂中一種靈性敗壞的現象。詩人大衛王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 )這說明了人類的罪先由父母遺傳而來。正如人從父母承襲了有些性格上的特點,和身體的特徵。雖然是由父母遺傳的,但本身卻也犯了罪,那就是:

B、人本有罪

    因為人從小時心裡就懷念一些惡念。根據聖經記載一般人所犯的,如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譭謗、說謊、哄騙、欺詐、仇恨、忌妒、驕傲、詛咒、辱駡、不忠、不義、不信、貪戀、拜偶像等等的罪,特別是人不敬畏創造萬物和人的神,反而去敬拜受造之物,事奉那啞巴的鬼神。在羅馬人書第一章裡面,敘述人類背叛上帶的情形;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士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因此人就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1

C、因為罪的結局就是罪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死的定義,就是人與神分離,人在一切事情上和神所有屬靈關係都斷絕了,因為人的心放在罪惡的事上,他心中對神懷著仇恨。經上說:「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八7)這裡所說的死有三種:第一種的死是「靈性的死」,人心離棄主,不真正敬畏親愛倚靠神,所有的人在靈性已經死了。第二種的死是「暫時的死」就是靈魂與身體分離,這是一般人所知道的,所以人在實際經驗上對死存著一種恐懼的心理。第三種的死是「永遠的死」,就是身體和靈魂永遠不得見神,而沉淪在地獄裡受痛苦。如此說來,罪結局實在可怕。但是有許多人不承認自己有罪,甚至還責怪傳道的人,總是離不開指出人有罪,聽了使人生氣。其實這是神的道,神頒佈律法就是使人知罪,朋友,如果你願意在神面前承認你的罪,今天她就要拯救你。

  D、因為人無法拯救自己

    各位都知道,當一個人掉在泥沼中,若靠自己怒力掙扎,必會越陷越深,除非另一個人伸手來就他,就不能自拔。我們世人是陷在罪惡深淵裡,也是一樣自已不能救自己。由於人本性敗壞,不能遵行神聖善宏恩的旨意。聖經上說:「凡是有血氣,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因為人不能遵行,達不到律法上所要求標準,況且凡遵守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比方說你沒有殺人,也沒有姦淫,但你說過謊,或是貪心,仍然是犯了全律法。按照耶穌對律法的解釋,就連一條也無法遵行。例如:「你不可以殺人」但耶穌說:「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連恨人也不可以,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五22)那一個人不會恨過人呢?那一個人不會向人發過怒呢?所以說,人靠自己力量不能拯救自己,也無力量來救別人,惟有神才能拯救世人。

  

二、神用何拯救世人呢?

A、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

    甚麼叫做救贖?舉一個例子來說,就是一個欠債的人,欠一個債主十萬元的債,而無法償還,結果債主告到法院,法官判他坐監牢,待他還清債務始可放他出來。但是這人家貧如洗,實在無法償還。這事被另一位仁慈的富翁知道了,就代他還清了十萬元的債務,把他贖出來,這就叫救贖了。我們人類好像這個債戶一樣,欠了一筆無法償還的債務,不是金錢上的債務,而是欠的是罪債。於是就落在魔鬼手下,坐了它的奴僕,聽其驅使,失去自由,好像犯人在監牢裡失去了自由一樣。那麼,耶穌怎樣救贖我們呢?禍不是用金銀,因屬我們所欠是罪債,罪債是要判死刑的,必須代死才能救贖,所以耶穌只有用這個法子來救贖,祂就甘心樂意代替世人死,死在十字架上,以此成就神律法的公義。以祂的犧牲留血做為贖債,把世人從魔鬼手中拯救出來,脫離了罪惡和死亡,並使人得到真正的自由,所謂真正的自由,就是心靈的自由,「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神藉祂兒子代替世人死,拯救世人出死入生,凡信靠祂的人,都蒙救贖。

B、又藉著祂兒子從死裡復活使人稱義

    世人在神面前都是不義,正如詩人所說:「世人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詩十四13)所以神教耶穌從死裡復活,將祂的義歸與我們。如經上說:「耶穌被交給人(受死),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耶穌基督復活對人類生命有重大的關係,由於祂的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人才能稱義,若是祂沒有復活,就證明祂也是人,祂就不能拯救世人。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所信的便是徒然,你仍在罪中。」但基督復活是歷史的事實,祂復活以後,有四十天之久,常與門徒談話,升天後,保羅在大馬色途中,主耶穌也親自與保羅談話,派祂傳福音于外邦人中,見證祂的復活。因此,凡相信耶穌都得救贖,就白白稱義,獲得拯救

C、此外沒有別法得救

    按照聖經教訓,除了耶穌以外,沒有別的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但是世界上尚有千千萬萬的人,不肯接受神為人間所預備的救恩。有的人想靠著自己道德、行善事,有的人想靠著修心拜佛,敬奉偶像。有的人想憑著自己的良心。猶太人想靠行神的律法。總之,這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功勞得救。可是事實不可能,因為人都是有罪的,在人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保羅自己承認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9)這證明了人靠自己沒有辦法得救。

D、惟有倚靠神的恩典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這就是今天基督教所傳講的「因信稱義」,因恩典得救的道理。只要你相信耶穌為救主,接受神的救恩,你一切的罪都蒙赦免,並且得到永生。各位親愛的朋友,神為了愛我們,不惜犧牲祂兒子的性命,拯救我們脫離罪惡和死亡,希望你不要失掉這麼大的救贖恩典,趕快決志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相信福音,以致得救而獲得永生。

    正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願神賜福祂的話語,成就在我們身上。阿們。

 

                  論罪    王會澄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何為罪?

    (1)違背律法就是罪,紂翰一書三章4節:「凡是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最重要的十條誡,違背其中任何一條,都是犯罪。此外,違背神的命令和律例典章,也都是罪。

    2)思念愚妄就是罪「愚妄人的思念,乃是罪惡。」(箴廿四9 )行為眾目所見,眾手所指。像「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都是見之於行動言語。若是思念方面有愚妄,是外人所不見所難知,只有神知道,自己知道,比「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四知」,還要進一步。這也是信神的人,對於罪的認識,超過世界上所謂罪的標準。

    3)不循良心就是罪,亞當聽妻子的話,吃了禁果,受到良心的責備,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聽見神的聲音,他就害怕。(創三611)哥林多前書八章7節:「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良心污穢,比不循良心的罪更大!

    4)拂逆信心就是罪,羅馬人書十四章23節:「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人犯了罪,才引起神的震怒,所以凡不能得神喜悅的。都是罪。只要出於信心,就能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就能蒙神的喜悅。

    5)順從不義就是罪,約翰福音十五章17節:「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申命記廿五章16節:「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神所憎恨的。」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羅馬人書六章13節:「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以上幾處經節,很明白的指出順從不義就是罪。

    (6)知善不行就是罪,這一項的解釋,更顯出神的標準之高。一般人「各掃門前雪,獨善其身」,已經算是不錯了;而雅各書四章17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們的罪了」。路加福音十二章47節:「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旨意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神是愛,信神的人知道應當順服神的旨意,去愛人如己。所以沒有愛心,就是罪。也就是:「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需攔阻。」(箴廿四11)若遇到人落在患難中,而不能一伸援手;甚至於「投井下石」,其罪惡將是何等大?

 

陷入罪中的現象

    l)人的鑒別模糊了,當人在罪惡中時,對於事務分辨不清,常常顛倒是非;以惡為善,以善為惡;以光為暗,以暗為光;以苦為甜,以甜為苦,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以辱為榮。(賽五1823

    2)人的良心麻醉了,提摩太前書四章2節:「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熟鐵烙慣了一般」。提多書一章15節:「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以弗所書四章19節:「良心既然喪盡,就放縱私欲,貪行種種的污穢」。

    (3 )人的意志乖張紊亂了,人當未犯罪之時,腦子是清醒的,意志是清楚的。一旦落入罪中,就變為乖張紊亂。以弗所書四章8節:「要將你們心志改換一新。」羅馬人書十二章2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有變化。」我們可以推想人在罪一中時,心志心意是在一種什麼樣的光景?

    4)「因為從心裡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意。」在人未犯罪之先:心靈安安靜靜,如一灘死水;落入罪中,就敗壞不堪;心裡隨著外來的刺激,就發出種種可怕的惡念。

 

罪惡的結果

    (1)使人染污穢,以賽亞書五十九章3節:「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玷污。」這是犯了罪的可怕結果!

    (2 )使人受折磨,詩篇卅二篇34節:「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請看這樣的折磨,是多麼嚴厲,多麼殘酷!

    3)使人生懼怕,語雲:「不作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只要「仰不愧俯不作」,到任何地方都坦然無懼。若犯了罪,不惟不敢面對現實,甚至於「疑心生暗鬼」,睡夢中都會發生畏懼的呼聲。就如箴言廿八章1節:「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詩篇五十三篇5節:「他們在無可懼怕之處,就大大害怕」。

    (4)使人失平安,羅馬人書三章1018節:「…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這平安的路,乃是因罪而失去的。以賽亞書四十八章22節:「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也就是「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

    5)使人多自責,詩篇五十一篇3節:「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路加福音十五章1619節,那個浪子自責的話,使我們想到罪人的可憐!很多人因為一念之差,失了腳,事後真是悔不當初!可是還是有不少的人,知道錯了知道自責,而沒有徹底悔悟,來歸向真神,實在太可惜了!

    6)使人難開口,人沒有犯罪,可以自誇,可以批評。若是犯了罪,不敢自誇,更不敢批評別人。因為「自慚形穢」。正如詩篇五十一篇1415節:「求您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主阿!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您的話」。

    7)使人為奴隸,約翰福音八章34節:「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隸」。羅馬人書六章6節:「因為知道我們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在作罪的奴隸。」一個酗酒的人或是吸毒的人,當「癮」發的暗候,若是無以「過癮」,就苦難萬端;為了「過癮」,為了滿足轄制者——癮——罪的要求,就不擇手段的達到目的,以致犯了罪。其情了可憫,有過於主人的指使奴役!

    ( 8)使人離父神,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2節:「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按面不聽你們。」猶大犯了罪,吊死在聖殿之外。犯罪愈多,離神愈遠,若不悔改,終必與神斷絕關係——與神隔絕乃是永死。

    9)使人受刑罰,大衛犯了罪,刀劍不離他的家。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214節尤其可怕的永刑,如詩篇五十二篇25節:「……神要毀滅你,直到永遠……」民數記十六章2133節:「你們離開教會這會眾,我好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他們都活活的墮落陰間」。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同心試探主的靈,結果同歸於盡。(徒五111)歷史上的事述,和神的揭示,吾人讀之不禁懍然!

    孟子說:「人之異於禽獸之者幾希」。也就是「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人作孽不可活」。也就是罪孽結果之可怕!要避免那可怕的結果,只有信靠神;而接受耶穌,必須先認罪悔改!

 

       罪的原因何在?    何曉東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什麼叫作罪?今天全世界的人都在想辦法消滅罪惡。他們使用種種的方法:如刑罰、教育、改善生活等,結果都沒有收到什麼果效。由古至今,人們使用種種殘酷可怕的刑罰,來阻止人犯罪。中國古代斬腰、炮烙、砍頭、下油鍋;西洋人有斷頭臺、吊死種種的死刑。一直到今天,美國有電椅、煤氣,中國有槍斃。但是刑罰儘管再殘酷,犯罪的人只有多而不見少。

    又有人說,人犯罪是因為缺乏教育,如果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那麼犯罪的人就會少了。但是今天犯罪的人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受過教育的人。近年來美國各大學,學生都在鬧罷課。文明全球美國十大學府之一的康奈爾大學,學生成群結隊,拿了槍佔據學校各校舍,不許人進入。首都華盛頓的哈瓦大學,學生將桌椅推積在校門口,堵住大門,不許人出入,並成群結隊搶劫學校餐廳,破壞正在建築中的新校舍。結果出動四百二十五名員警,逮捕二十一人,方才平息下去。現在罷課之風已經蔓延全美國各大學,任何大學裡的學生都在找理由罷課鬧事,認為這是一種時髦。能有機會在大學裡求學的人,該算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了吧!但是他們一樣的犯罪,而且犯得比沒有受過教育的人更厲害,更有技巧,所以教育並不能阻止人犯罪。

    中國人有一句話:「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涵義是,人犯罪是因為沒有飯吃的緣故;肚子可以吃得飽,衣衫可以穿得暖,人自然而然就不會犯罪了。但是美國是一個富足的國家。「饑餓」兩個字在美國可以說是沒有一個人曾經歷到的,每年美國把農產品過多的糧食,推積起來,用火付之一炬,以提高糧食價格,增加農民的收入。所以可以說是人人都是倉稟實,而衣食足了!然而美國犯罪的紀錄,卻是全世界第一。

    在我辦公室地方附近一家小銀行,在一年內就被搶了兩次。犯罪的人多半都是吃飽肚子,穿得暖活的人,你相信不相信?

    那麼究竟有什麼辦法禁止人犯罪呢?犯罪原因到底是在哪裡呢?聖經上告訴我們,人犯罪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人與神分開。什麼叫做罪?罪就是「失去了秩序」、「反常」。人和世界原本是神所創造的,人與神本是聯合在一起。所以一切在以往都是有條有理。但是人的始祖亞當、夏娃,要與神分開,他們違背了神的話。從此以後,人與神就分開了。人自以為至高,心目之中不再有神,因此世界一切都混亂了,失去了常態,所以作了許多錯的事,這就是罪。就好像一個人精神一失常,就會作出許多反常的事,別人叫他是瘋子一樣,刑罰、教育、富足,不能醫治一個瘋子。同樣也不能使人不犯罪。所以如果要人不犯罪,必須先找出罪的來源,罪究竟是什麼?才可以對症下藥。

    人犯罪是因為人與神分開,罪的工價乃是死亡,所以人人都要死的。聖經上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乃是唯一的救主,能使人與神複合,只要你肯承認你是一個罪人,你相信主耶穌為你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你就能與神複合了。因為祂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誰說「人人都有罪」    楊其耀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千萬別加罪于人,中國人的哲學思想豈不是隱惡揚善嗎?」

    「說人家有過錯已經不得了,說人家有罪更當小心!」

    「你說人人有罪,我凡事憑良心,既不貪又不取、不吸毒、不淫蕩、不放火、不殺人,那裡有甚麼罪?如果我真有罪的話,為甚麼員警不放我在監獄中」?

    許多人討厭基督徒所說:「人人都是罪人」的道理。事實上,如果我們平心靜氣而論我們決不能否認一個事實,人格的完全標準,應該是「屬乎神」。應謂「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今日的人格如何?豈不是日漸低落,你我平日的思想言語有沒有不潔、不公,不善、不端、不法呢?試觀今日政治的不良,社會的黑暗,人心的兇險,戰爭的危機,無不證實世人都犯了罪的真理,俗語說「天下烏鴉疑一樣黑」,犯罪人人都會,人無論膚色國籍,凡人所到之處,都有罪惡,罪並非廿世紀之產品,

古已有之,而令為甚。全部人類歷史就是一部完整的罪惡紀錄,世上各種文學作品都刻劃入微的描寫人類的罪惡,法律愈多證明罪惡愈深。還有一件公正的罪惡證人,就是我們的良心,良心證明罪惡如何轄制人的意志,使人的意志在他可怕的權勢下不能擺脫,並且心驚膽戰,靈魂不安,因為有了罪的結果便是痛苦與死亡。

    諸位讀者,如果承認罪惡的存在和自我的敗壞,就要更進一步認識罪惡的危機,我們將在下一篇來討論。   

 

        罪惡的危機    楊其耀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之披,幾乎每一個人都在擔心第三次世界大戰會發生。從一九四五年到現今,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人,都在努力設法防止第三次世界大戰發生。這是什麼意思?這表明全世界的人都感到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危機。是的,世界大戰是世人懼怕的危機。但這種危機是明顯的,人們知道去設法防止。在人們努力尋求防止這危機來臨的時候,它可能被防阻,或暫時消除。但有一種危機,比世界大戰更可怕,就是罪惡的危機,它不但是「世界性」的,也是「個人性」的危機,可惜世人卻沒有留意防止它的到臨。一種不被注意的危機,可說是真正的危機了。

    罪惡怎會是人類的危機?因為罪惡已經普遍進入每一個人心中,和人類的每一樣事物中了。

    罪惡已經進入思想中。今日人的思想是不敢讓人看的,幸好人的思想是看不見的,否則我們必都要為我們的思想穿衣服。正如聖經所說:「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 )

    罪惡已經進入人的知識中。人類的知識學問雖然不斷進步,但罪惡跟著進步。現在人類增添了許多新奇的科學知識,也增添了許多新奇的犯罪本領。人的腦子越來越聰明,但犯罪的知識也越來越聰明。並且犯大罪的人,往往是大有學問的聰明人哩!從前人們以為罪惡是由缺乏知識、缺乏教育的緣故。但這種理論已經被人類犯罪的事實推翻。事實上人類在文明時代所犯的罪,比野蠻時代更多,其分別只是現在的人犯罪在技術上比從前的人斯文些罷了。

    罪惡已經進入人的家庭中。本來家庭是最溫暖的地方,但現今人的家庭並不溫暖,家庭中彼此鉤心鬥角不下於社會,家庭中的罪惡不少於社會。從前舊式的大家庭,常充滿黑暗,現在新式的小家庭中也充滿黑暗。甚至許多人覺得家人還不如朋友,三年前曾從報紙上看到一個三口之家的家庭,妻子竟把兒子收藏起來,然後向丈夫用假名寄信勒索五千元,這簡直是離奇的罪惡;因為人的心中充滿罪惡,所以人所表現出來的一切,便都是罪惡。罪惡已經普遍進入人的內裡和外表,我們一打開報紙便發現其中充滿了罪惡的「紀錄」,我們從報紙上讀到一些離奇的罪,我們便驚奇歎息,其實,在報紙上發表出來的那許多離奇的罪,在各人的內心早已有了,不過我們幸好未被發表出來罷了,如果我們內心所藏的罪被發表出來,也必同樣「離奇」,同樣羞恥的。

    當主耶穌在世時,曾有人將當時的巡撫彼拉多把一些加利利革命黨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祂,他們的意思是以為這些人死得這麼慘,必定是罪有應得的了。但耶穌怎樣回答他們呢?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23

    讀者們,現在世人一直忙著防止世界大戰再度發生,到底能不能防止?如果罪惡的危機不能消除,世界大戰必定無法阻止;如果罪惡的危機消除了,那麼,不必防阻世界大戰,大戰也不會發生,但可惜世人只顧防止世界大戰,不去消除罪惡的危機。

    所有人為的方法,並不能消除罪惡,也不能消除罪惡所給人的痛苦。教育、知識、科學、道德、主義、享樂、財富、宗教規條、虛假的虔誠……都不能消除罪惡,至多只能把罪惡裝飾得文明些,但並未根本解決。只有那曾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那曾勝過罪惡從未犯罪的主耶穌,祂才能救我們脫離罪的危機。要消除罪的危機必須做到這兩件事:

1必須解決世人因罪所必受的刑罰問題。

2必得著勝過罪惡的能力,使你以後不致受罪的轄制。為什麼只有主耶穌能救我脫離罪?因只有祂替我做了這兩件事。聖經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接受這為我們成為罪之基督為救主,就是蘚決罪惡危機的根本辦法了。

    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

    保羅于蒙召後,從未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任何人若非先跟隨主帶著釘痕的腳蹤;那麼即使我們曾被領在「客西馬尼園」的橄欖樹下,或「髑髏地」的地方,還是不配作「十架福音」的傳道人。保羅不單是一個蒙召的人,而且是分別為聖、身無二志、終身以事奉神為事的人。對於一個蒙召的人最難防的危險之一,就是禁不起世俗的牽引而向它屈服。許多時候,我們曾以為只要不過分邪惡便可以了。但神的的話是清楚而不容誤解的:「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傳九8)

 

        耶穌所完成的使命    鄒保羅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每逢耶誕節前後,我們和一般人談到耶穌基督降世,常會聽到對聖經略有點常識的人總要反問:「神既是全能的,為何不只用一句話,或別的方式拯救世人,為何一定要差祂的兒子降生來釘十字架,而付上那樣大的代價呢?」啊!是的: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要討論的題目,究竟耶穌為何要取人的樣式,降生到世界上來?

 

一、榮耀父神:

    人類自始祖亞當犯罪以來,人因罪與神隔絕,不但不認識神,縱或認識,卻不當著神榮耀祂,甚至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代之以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二2123)故經上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所以神的兒子耶穌降世,就是要榮耀父神(約十二2728;十七4)。

    1顯明父神:經上說:「腓力對祂(耶穌)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腓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們還不認識我麼?人見了我,就是看見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巳(約十四810),啊!親愛的讀者:這讓我們看見耶穌所說的,「是在父那裡看見的」(約八38)。「耶穌所行的,都是父所教訓祂的」。祂一言一行,都榮耀了父神的名。您我若重生得救,作了父的兒女,豈不當效法王,榮耀父的名嗎。

    2表明真神:經上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聖經又說:「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的本體的真像」(來一3)。於此我們可以明白:耶穌既是榮耀的真神的化身,所以我們既是祂的門徒,亦應當在世上作光作鹽,使別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於我們的主(參五1316)。

    3成全父旨:經上說:燔祭和贖罪祭是您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阿!我(耶穌)來了為要照禰的旨意行(來十13)。當我們的主耶穌在客西尼園裡禱告,汗如血滴的時候,又說:父阿!禰若願意,就把這杯(苦杯)撤去,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禰的意思(路廿二4144)。親愛的讀者們!耶穌若不降世為我們的罪,捨命留血,成就救贖的大功,我們人類絕無得救的希望。以上讓我們看見:耶穌降世,不但完全榮耀了父神,也成全父為宇宙永遠的計畫(羅八1823)。

 

二、敗壞魔鬼:

    以上看見耶穌要完全榮耀父神,但有一個最厲害的仇敵,要搶奪神的榮耀,(賽十四1314),耶穌要成全父神的旨意,但仇敵要攔阻神的旨意(但十1013)。這仇敵究竟是誰?就是魔鬼!那麼耶穌倒底怎樣敗壞牠呢?

    1藉十字架,破壞魔鬼的頭:經上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祂的腳跟」(創三15)。所謂女人的後裔,就是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懷孕所生的耶穌基督(太一2021),你(蛇)的頭,就是魔鬼的頭(啟十二9)。這就證明耶穌基督照經上所記,已經打破了魔鬼的頭。經上又說:「兒女既有血肉之體,祂也親自照樣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2藉著復活,吞滅牠的死權:經上說: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出七12)。這「杖」是預表權柄,這就看出耶穌復活的權柄,吞滅了行邪術者(魔鬼)死亡的權柄。所以經上又說:死人要復活……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十五5254)。並且哥林多後書五章4節更說:好叫那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可見耶穌藉著祂得勝的權柄勝過了牠死亡的權柄;藉著復活的生命,吞滅了那死亡的生命。

    3藉著升天,擄掠了仇敵;在以弗所書四章8節說:祂(指耶穌復活)升了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指魔鬼)。經上說:「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以上是個軍事的隱語,是照羅馬軍隊凱旋之法,把擄掠的仇敵公然示眾。哈利路亞!讚美主。這更是讓我們救主得勝的俘虜了!現今對們基督徒的行為,是不能越過神所准許的雷池一步。(在不信的人身上那又當別論。)

    4藉著真道除滅牠的行為:由聖靈的啟示,又讓我們明白;主耶穌自己既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來二18;四15)。由此耶穌不但堅固了我們能勝過試探的信心;且給我們作了能勝過試探的最好榜樣。又由主給我們留下的榜樣,更能得著兩個新的亮光:主被聖靈引到曠野,禁食四十晝夜,受魔鬼試探的時候,主都是用神的話(真道)勝過魔鬼的(太四4710)同時主最後在客西馬尼園裡受魔鬼試探到最高峰——祂憂愁幾乎要死!感謝父神聽了祂大聲哀哭汗如血滴的流淚禱告,加添了祂的力量(路廿二34),主能甘願獻祂「肉身的道」——就是他的「身體」,釘上苦架,捨命流血,作了萬人的贖價,成全父永遠的計畫,以上讓我們看見主用什麼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就是用「寫成的道」——「聖經」,和祂自己「肉身的道」——「身體」。阿!親愛的讀者們:我們身為主的門徒,是否凡事都能用神的話,和擺上我們的身體。勝過各樣險惡的試探而除滅魔鬼一切的作為呢?直得深思!求神憐憫我們。

 

三、拯救世人:   

    經上說:「世人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又說:「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但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最後要「扔進硫磺火湖裡」(啟廿1115)。那裡火是不滅的,蟲是不死的,(可九48),哀哭切齒,如同人釘十字架上的痛苦一般!故慈悲的天父,不忍心祂所造的兒女,受如此的永刑永苦!乃犧牲祂的獨生愛子,我主耶穌基督降世,作世人的救主(提前四10)。而主耶穌亦甘心情願,棄榮冕,離寶位,受鞭傷,戴荊冠,且釘十架為世人贖罪,親愛的讀者們!如果您尚未得救,只要您誠心接受福音,就立刻低下頭來禱告主說:「接受耶穌進入我心裡來,作我個人生命的主」。阿!我實在恭喜您,您現在就得救了!因經上記著,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若是您已經救了,主已救您脫離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您,要靠神過得勝的生活,作光作鹽,榮神益人,多結善果,復興教會;將來指望祂還要救我們(林後一10),就是身體得贖(羅八23)。也就是復活得榮,同主操王權直到永遠。總之,耶穌基督已完成榮耀父神,敗壞魔鬼拯救罪人的目的。

一切榮耀和感謝,都歸給耶和華神。

 

                  我為何信耶穌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我從來沒有犯姦淫,沒有殺人,放火,打劫,我不是罪人。」這是許多人常說的。主耶穌說:「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犯了姦淫:」恨人的,無異於殺人;貧愛非己的東西,無異於偷竊。「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離了我的罪。」箴書廿章9節,實在「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

    人的真價值,不在於他所知,所有,所言,所行,乃在乎他所思想。「他的思想如何,作人也如何!」你在乎行為上,或是一位可敬的君子,但心思裡面,是否一個小人?罪人?

    神照著祂自己的形象造人,祂為我們立了做人的標準,這個標準是我們每個人要守的,若是與這個標準相差,我們就是虧缺,就是罪人。什麼是我們的標準,?神自己就是我們的標準。聖經上記載多次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主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我們知道這一個神立的標準來比較一下,我們覺得自己如何呢?世人覺得自己很好,因為他常以人來比較,我沒有像某某貪污,我沒有像某某那樣說謊,但不要忘記,神為你我所立的標準不是你所見的世人,乃是神自己。法利賽人在聖殿裡自誇,他自誇的原因在那裡呢?因他說「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稅史。」他的眼中只有人,只有稅史,他覺得比稅史好,就很了不起了。他把一個社會上最惡劣的人,來作標準,他以為在消極方面,不勒索,不姦淫,就完全像完全的父!今天有許多人,像法利賽人這樣自誇,原因就是沒有看現神的標準。

    約伯見到神,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他自己說:「我從前風聞有您,現在親眼看見您,因此我厭惡自己。」(伯四二56)以賽亞見到神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5)但以理,約翰,保羅,都見過神,他們一見神,都是俯伏在地,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法利賽人雖然舉目望天,但他實在沒有看見神,見神的,便知道自己不及標準,未見神的,自誇自大,不識自己真相。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是對世人的估評。神說:「世人都犯了罪」意思就是說:世人個個都行過不義;縱在外面行為上,看不見惡,在心思中,必已經犯過罪。「都虧缺了神的榮耀」意思就是說:不及標準,不合格;與神的標準比較起來,我們都是罪人。

    不好的事,我們做了,就是犯了罪;應該的事,我們不作,就是虧缺神的榮耀。誰能說我一切不好的事,都沒有作過;一切應該的事,我都作完了?你若作過不好的事,你應該承認你是犯了罪;你若未曾把一切應該的事作完全,你應該承認你虧缺神的榮耀;犯了罪的是罪人,虧欠神的榮耀的是罪人。

    神創造亞當,是要他承受神的生命;可惜亞當受了魔鬼的試探,不揀選神的生命,因此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亞當墮落時的情形,是沒有生命的,與神隔絕的,我們是亞當的後裔,在亞當裡,我們也是沒有生命的,也是與神隔絕的。經上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了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在亞當裡,為亞當的後裔,我們真是都犯了罪;真是「死」的,真是沒有生命的。

    所以無論何人,只要他是人,是亞當的後裔,都是沒有神的生命,是死的,是犯了罪的。縱使他有「美德」,「善行」,乃是他在亞當裡的美德,善行,非從神生命而發的美德善行,出於神的與出於亞當的有以下的分別;出於神的,是屬靈的目的,必定是為著神,並且歸榮耀給神;出於亞當的,是屬血氣的,目的必定不是為著神,也不歸榮耀給神。因此在亞當裡的美德善行,不算是美德善行,是「死」的。從這一方面看,我們誰也不能不承認我們是罪人,是「死」了的人。我們的行為,無論如何好看,仍是有死的臭味。

    沒有科學學識的人,看一件東西是以好看或不好看為標準;有科學學識的人,看一見東西是以有生命沒有生命為標準。世人看法不同,也是如此;是人看人是看他的行為善與不善,美與不美;神是看他裡面,有生命與沒有生命。

    縱上而觀我們都是有罪的;都是不及標準的,「都犯了罪,虧欠神的榮耀;」我們也都是失喪的,在亞當裡都是死的。

 

我怎樣可得赦罪

    我既有罪,如何可得赦免?主耶穌釘死十字架,就是替我贖罪。有罪的本當沉淪,永遠滅亡,主愛我們,特意由天降世,把我們應受的罪刑替受了,應還的罪債還清了,「祂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祂是義的,代替我們不義;他是無罪的,為我們成為罪。祂成為犯人,處罪人的模樣,受罪人的苦楚,為要拯救我們有罪的人。祂的愛就在此顯明,祂的救恩就在此廣流,因此我相信祂為我的救主。我的罪,祂擔當了。我就有了赦罪的平安。他的血遮蓋了我一切的罪,我每仰望主耶穌的十字架,我知道我的救主在十字架上為我解決罪的問題;祂澈底的解決了,完滿的解決了,因祂的用自己的血,償還我一切的罪債。「基督照聖經所記載為我們的罪死了。」為罪,我信祂,因信祂,我罪得赦免。

 

我怎樣可以稱義

    「稱義」的意思,不只是「沒有罪,」而且是:「有義行,叫神得榮耀。」用我們以上所用過的字來說,「稱義」就是「及格」、「合標準」。我們既是「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不及神的標準,怎樣在神面前可以稱義呢?

    主耶穌降世,就是為叫我們稱義而來。祂是神的兒子,成為人,要叫我們人成為神的兒子;他是親近神的,暫時被神離棄;要叫我們遠離神的,永遠與神親近,祂是無罪的,代替我們成為罪;要叫我們有罪的,成為無罪;祂是義的代替我們不義的,要叫我們不義的成為義。主的救法,即在於祂自己與我們罪人交換地位。祂站在我們的地位上,,我們站在祂的地位上;祂站在我們的地位上受我們所受的刑罰;我們站在祂的地位上,享受祂所受享受的福。祂是蒙神悅納的,幾次神從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在神的眼中只有一位耶穌,是合標準,是及格的,我們若站在主耶穌的地位上,主的義算為我們的義;主的悅納算是我們的悅納;王如何在神面前「合標準」「及格,」我們也照樣「合標準」「合格」。我們在神愛子裡「蒙神悅納。」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這就是神稱義之法。因此我要信耶穌為我的救主。

 

我怎樣可得主的生命

    因主的替死,我的罪完全赦免;因主的義,我——無義的我,不合標準,不及格的——在神面前蒙神悅納,如同主耶穌,神愛子,蒙神悅納一樣。但是信主耶穌的好處,不停止在這裡。信主的,還得到主的生命。   

    主耶穌親自對尼哥底母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以色列人因罪,被毒蛇所咬,全體倒臥在曠野,死已經臨到他們。神因祂的憐憫,命摩西制一個銅蛇,在曠野舉起,叫一切被毒蛇咬的,仰望摩西所舉起的的銅蛇;仰望的就必得復蘇。當時必定有人不相信,這些不信的人就死在曠野。但凡相信的人,就舉目仰望,一望,就有生命進入他們裡面,他們就復蘇。

    信主耶穌的得生命,也是如此,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也如摩西在曠野舉起銅蛇一樣。有罪的以色列人怎樣仰望銅蛇得到生命,今日有罪的我們,相信主耶穌,仰望十字架上的主耶穌,也得到主的生命。「叫一切信他的都得到永生。」

    有了神生命的,就有神的性情,愛神,就有生命的榮美;凡他所作,是出於神的,屬靈的,為著神而作的,且歸榮耀給神的,叫我們得赦罪。蒙稱義的人,在根本上有個改變,積極的,在神所喜歡,神指所明訂的善事上,自然的,絲毫不勉強的,自內形諸外,如樹之結果,晝夜不息的,過神生命所應有的生活。「活者就是基督」,所行所作,都是聖靈果子。這種生活,就是神在世人中求的。我們本在亞當裡,為他的後裔,那裡能夠活出神的生命;所以我們要信主耶穌,讓主耶穌住在我們裡面,活出祂的生命睞。我們得救,到了極處的時候,就是惟獨耶穌,完全耶穌,永遠耶穌,完全沒有「己」的時候。為此我相信主耶穌。

  

      你為什麼要信耶穌?   叔康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筆者于民國四十三年正月初一晚上,本想因病貧交逼,又值新年思鄉過悶而自盡算了!誰料在離開公家宿舍,準備到淡水河自盡,走在街頭(臺北縣新莊鎮)上時,基督教浸信會新設之佈道會所正在舉行新春佈道大會,由門口招待人員勉強拉我去聽道。當時傳道者領唱——「空空空,空空空,虛假世人一生年月都是空,勞苦愁煩不休息,轉眼完全變成空。接受耶穌得有福,才不空。罪罪罪,罪罪罪,罪的工價永遠沉淪真可畏,罪無大小都受報,遮掩罪惡苦更多。唯一救法信耶穌,免罪惡。」跟著又領唱——「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主耶穌,我救主,為我釘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我救主,要救凡相信的人。」這些短歌,使我內心感觸,無形中把我自盡的意念給打消了。

    在講道完了,傳道者邀請人決志信主,我卻相應不理。後來,談道人員跟我談話,我照實情講,過去在軍中佈道會時,曾向遠東青年歸主國際協會簽名決志。他就勉勵我許多話,要我繼續參加這次佈道會。我就回宿舍,本來常常失眠,那天晚上一覺睡到天亮,再也不想自盡了,內心覺得有盼望。以後繼續參加一連五個晚上的佈道會,並跟他們的招待人員一起在門口請人聽講道。

    這樣參加聚會,有時和會友談談衷腸,或相互拜訪,傳道人也常來看我,好像一家人一樣,滿有溫情與平安喜樂。同年六月六日,經傳道人及牧師認可後,於廈門街浸信會受浸歸主。

    之後,在我內心中有一股力量催促我——勸人信耶穌,不要忘恩負義!我就自以為熱心地作個人佈道的工作,有時在公共汽車上分送福音單張,有時在街市發佈道傳單,有時和人談信耶穌的道理。難題來了,有人問我:「你為什麼要信耶穌」?我就將自已因信耶穌消除自殺念頭等經驗告訴他,滿以為可能打動對方的心。誰知他滿口否認,他說我是心理作用,精神寄託,迷信洋教等批駁。使我啞口無言,只好退避三舍。

    那時,我還不知道禱告祈求,也很少向教會牧師請教。後來注意參加各種佈道大會聽道,並閱讀福音書報,參加聖經函授課程等工夫,才知道必須經常讀經禱告,渴慕追求,認罪悔改,要被聖靈充滿,才有能力為主作見證。至於「你為什麼要信耶穌?」這一難題,也就獲得有把握的答案了。為了遵守「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遞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廿四14)實行此一預言。僅將「你為什麼要信耶穌?」根據聖經分述如下,籍供我主內兄姊們個人佈道之參考,並願「抛磚引玉」,希望主內牧長發抒高見,更能榮神益人。

    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231012)如果用簡單的口語:在上主看來,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

    也許對方要問:「為什麼世人都犯了罪?犯了什麼罪?誰最先犯罪呢?」答案:「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了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以簡單口語:人不聽神的吩咐,就是犯了不信神的罪。世人最先犯不聽神吩咐的罪之人即始祖亞當夏娃,因他吃了神吩咐不可吃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由這一人犯了這罪,他的罪性傳到歷代子孫,所以說世人都犯了罪——原罪,再加上個人所犯:思想、言行等種種之罪愆;於是罪上加罪,死在罪惡過犯之中。

    二、「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簡言之,只有救主耶穌,因祂是獨一真神,降世為人,祂完全聖潔又慈愛,祂甘心為世人的罪惡而受刑罰,被活活地啊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叫一切相信祂名的人,不但罪得赦免,且能得永生的盼望。因此,人人都應當侰耶穌。

    三、也許對方又要問:「如何才是相信呢」?答案:(一)向主認罪悔改,離開一切罪惡,離棄拜偶像的作為(約壹一910;路十三15;十九8)。(二)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羅十910)。(三)接受祂在心中作主(約一12;五24)。(四)必須重生(約三35;林後五17)。(五)必須受洗(可十六16)。(六)必須求告(羅十13)。(七)必須凡事忍耐(太廿四13)。

    四、也許對方還要問:「信耶穌有何盼望」?答案:(一)赦罪(約三18上半)。(二)安慰(約十13;彼前五7 )。(三)平安(約十四27;十六33)。(四)賞賜(太廿五3146)。(五)嗣業(羅八1617)。(六)被提(帖前四1318)。(七)得永生(啟廿一17)。

    五、不待對方問你,你要強調不信耶穌的結果是:(一)定罪(約三18下半;八23)。(二)受怒(約三36)。(三)受審(太廿五4146;來九27)。(四)永死(啟廿1215)。

    六、也許對方會推辭說,現在沒有時間來信啦,工作要緊啦,為了生活忙碌等話。那你要緊緊地抓住他的心理說:「現在正是(上主)悅納(你)的時候,現在正是(祂願意)拯救(靈魂)的日子。」(林後六2)。「因為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是,並不延遲。」(來十37)因為主耶穌必再來,祂要施行公義的審判——凡不信的活火和死人。祂什麼時候再來不知道,到時候你要相信祂就來不及了——也不可能;因為祂早已預言那時候有極大的災難發生。同時,現在是末世時代,各樣的災禍會隨時臨到人們,例如:空氣污染、食物中毒、瘟疫流行、交通事故、竊盜兇殺、暴動叛亂、毀滅性的戰爭等等,死亡隨時會臨到人們,是毫無盼望的人生——可憐的人生。

    七、最後,你要憑愛心為他禱告,同時向他介紹你所事奉的教會,或對方住地附近的教會,請他留名,送福音書刊給他。臨走時說聲再見,願主賜福你(他)!

    以上的答案:不過是筆者個人佈道工作的一些經驗,事實上也不可能對每一位被談道者作教條式的講述,只是作通盤的準備,能在乎靈活運用。你我必須隨時充實自己,經常禱告讀經,不斷參加聚會,彼此交通(參來十25),抓住機會,為主作見證,只求盡責撒種,不問收穫如何,自是有主的安排.我認為這是平信徒應盡之天職,你說對不對?

    最後,盼望教會領袖,不要只在講臺上勸勉會友去傳福音,宜隨時訓練會友如何出去傳福音;最好是請你以身作則,率先躬行。因為在筆者個人佈道經驗中,覺得個人佈道工作非常艱巨,不但要有聖靈能力,也需要充足的智慧和知識。緣因個人佈道的物件什麼樣的人都有,而且一般人士知識水準相當高,你又不能不應付,如果你答非所問,遂使他輕視你而譏誚告退,不獨你我內心愧作,似乎有點使主蒙羞?

    平信徒最大的難處是——對未信主的家人不容易勸他們歸主。我想只有懇切地禱告,並告訴教會予以代禱,此外,你要凡事憑愛心而作,以良好的生活行為來感動家人歸主,到時「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必見果效。然而,教會領袖多予關心這樣的會友才是好牧人。因為主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

 

       什麼要信耶穌?    李其樹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

 

我們要信耶穌,是因為有罪的緣故。

    一題到罪,有許多人心裡也許感到不大舒服,今天傳福音,與罪有什麼關係呢?有人這樣想,像我這樣的人,沒有殺人放火,也從來沒有偷東西,做事做人,一向都安分守己,難道也有罪嗎?不錯,在外表上來說,你沒有罪,而且還是一個好人;但是不要忘記,我們做好人不去犯罪,乃是做人的本分啊,有什麼直得去誇耀的呢?可是我們的內心怎麼樣,這就是複雜了,世界上不能找到一個從來不貪心、不忌妒、不說謊、不自私自利、不發脾氣,也從來沒有污穢思想的「好人」,所以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參詩十四l 2)而且「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在神的眼光中,一句話:「我們都是罪人」!問問自己的良心,誰敢說無罪呢?

    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有一次,文士和法利賽人,(當社會上的好人)帶了一個犯罪的女人到祂的面前,問耶穌說:「夫子,按照法律的吩咐,我們應該拿石頭把這個犯罪的女人打死,你以為怎麼樣?」他們說這話,用意是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耶穌就直接腰起,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用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聖經上描寫當時的情景說:「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各位朋友:為什麼這一群文士和法利賽人會一個一個的都走開了呢?因為主耶穌的話有權柄,摸著了他們的內心的虧欠,主耶穌的話也像一面鏡子,照清楚了他們自己究竟是怎樣的一個「好人」,良心使他們不敢抬頭起來,不得不帶慚愧的心情走開了。假如今天還有人敢說我沒有罪的話,你聽了這個故事:心裡有什麼感覺呢?相信神的話也一樣摸到你的心,你也一樣不敢抬起頭來的!人就有一個缺點,在人的面前可以自誇,因為人只能看到人的表面,內心如何,對方決不會知道的,但是神面前就不相同了,因為神是看人心腸肺腑,明察秋毫的,我們實在一點也不能掩飾啊!所以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一點不錯,在神的面前,我們統統都是罪人,我們在人間所以會有許多難處,這都是罪帶給我們的結果。

    一個有病的人曉得去找醫生,一個知道有罪的人就應當去找救主,我們既然有罪,就應當相信耶穌,因為「除祂之外,別無拯救,在天下人間,神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我們要相信耶穌,是因為人人要嘗死味。

    聖經上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神一句話就解答了人為什麼會死的原因,罪雖然不能叫我們看見它究竟是具有怎樣的輪廓,但是死是罪的結果,卻是鐵一般的事實。叫我們親自看見的死,而體會罪的存在,也是鐵一般的事實。「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各位:這是多麼現實的事。有誰人敢否定它?一代過去,一代又來,世上多少英雄人物,他們都先後進到墳墓裡去了!十多年前我們還在祖國,當時面對著祖母慈祥的臉孔,聽她老人家述說家鄉的掌故,但是今天回去的話,只能看見一塊墓碑伴著幾片落葉,慈祥的面孔卻永遠消失了。「按著定命的人必有一死」(來九27)相信你們也有這樣的感覺吧!但是我們有沒有想到死後要到什麼地方去呢?既然死是事實,我們就必須事先思想和預備,否則你是一個最愚蠢的人。

    有一位朋友對我說,他承認人類的結局是死,但是一死百了,像一支蠟燭點到了盡頭自行消滅一樣,為什麼要相信耶穌?不錯,人如果死了就「什麼都完了」,我們也就沒有足夠的理由要信耶穌,可是聖經上說:「塵土歸於塵土,靈歸給那賜靈的神」(傳十二7)足見一個人身體的死是「塵土歸於塵土」而已,我們還有一個靈魂要歸到神那裡去!

 

我們要信耶穌,是因為人還有靈魂。

    聖經告訴我們有罪的緣故會死,但死後還有靈魂的存在。這真是一個奧秘,人真的是有靈魂嗎?有的,神自己在創世紀中告訴我們這個真理:「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做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因此,人能異于飛禽走獸,成為「萬韌之靈」,就是神給了我們有生氣,成為「有靈的活人」的緣故,而且靈魂也成了人類最崇高的東西,靠著他,人不但曉得社會結社,同時也曉得去尋求神;猴子偷了東西不覺得羞恥,人為什麼就不是一樣呢?大街上汽車輾死了一條狗和一個人,大家裡面的感覺就不一樣,這也是靈魂的表現;今天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承認靈魂是有的,而且是寶貝的,為了不肯出賣靈魂,多少人都願意犧牲自己的性命,假如說靈魂是沒有的話,這又何苦來呢?

    人既然有靈魂,而且又是永遠的,我們每天吃吃喝喝,究竟有為他打算沒有?否則,我們在神面前,要被稱為「無知的人」。主耶穌在世的時候,祂會為我們講過一個故事;有一個財主,田產豐富,自己心理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樣辦,要把我們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啊,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

    一個專為物質享受打算,市沒有趁著現在關心自己靈魂的人,在神看來是一個「無知的人」,為什麼呢?因為物質的享受是暫時的,靈魂的歸宿卻是永遠的,永遠的快樂或永遠的痛苦。所以靈魂要歸到賜靈的神那裡去,乃是要為了將來的永遠,在神面前受審判而被分別開來的緣故。

 

我們要信耶穌,是因為要在神面前被審判。

    聖經上說:「按著定命,人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因為我們的罪,神將來要審判我們。一個犯人在法官面前受審判,正如一個有罪的人在公義的神面前受審判一樣。聖經告訴我們有天堂地獄,天堂是神的所在,充滿神的榮光,城牆嵌滿了寶石,街道全用精金砌成,成門也一一鑲上了最好的珍珠,那裡只有快樂,沒有一點憂愁的地方,神特別為「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所預備的,那裡不再有黑夜,也不用燈光或日光,因為有神的榮光照耀他們,這快樂的地方是永遠的。但是神也預備了一個黑暗的地方給魔鬼和一些不信的人,名字叫做「地獄」,那裡有不死的蟲,不滅的火,罪人要在這硫磺火湖裡嘗受永遠的痛苦,在那裡的人是沒有盼望的,因為是沒有神,而且受到詛咒地方,所以他們整日要哀哭切齒,到處充滿歎息和眼淚,他們也必晝夜受苦,為自己的罪,受到永遠的審判。

    各位,你們以後要到那裡去呢?在你們面前只有兩條路——就是天堂和地獄。你預備選擇那一條?地獄是痛苦的,黑暗的,那裡沒有光,只有眼淚,相信誰也不願意到這地方去受那永遠的死亡!我們將來希望到快樂天堂去嗎?但是你現在預備了沒有?告訴你,天堂是神的居所,聖潔的神與罪沒有交通,我們要與神同居,最根本的是要先解決罪的問題。

    請你相信耶穌吧!祂親自替我們解決了罪的問題。聖經上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今天主已經為我們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寶血為我們的罪流幹了,只要我們相信祂,我們的罪都要歸到祂身上,我們在神的眼光看來,就不再是一個罪人了,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啊!主耶穌不但為我們的罪死了,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而且被埋葬在墳墓裡面,三晝三夜,又從死裡復活過來,再升到天上,賜給我們的生命,這生命,就是永生,只有真心相信的人才可以得著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讓我再說一句:「信耶穌,得永生」,這話是真的,也是可信的,我們因為要得到神的生命,所以要信耶穌,親愛的朋友啊,神愛你,祂願意你成為有盼望的人,因為,我勸你現在接受這個救恩,不然的話,我敢肯定地說,你以後的日子,是永遠沒有平安和喜樂的。

   

                  十字架的救贖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25

 

    耶穌的死與復活這一個問題,可說是基督徒福音要道的中心。當我們想到耶穌的死,同時便使我們也聯想到耶穌的十字架。

    如今,我們一步出家門,我們就很容易在路旁看到教堂尖塔上直立著十字架。為什麼到處我們能夠看見十字架做基督教會的標誌呢?為什麼那些信耶穌的基督徒都以主的十字架誇耀,視十字架為至寶呢?這是有許多原因的。

    那麼十字架究竟是什麼東西呢?回想到一千九百多年前,當耶穌誕生在世上那時,十字架這個東西,就是刑罰罪人受死的最殘酷的一種刑具,凡是被釘於十字架上的人,無一不受著風吹雨淋的痛苦,並且也要飽受饑渴,鞭打,流血,恥笑,咒駡……等等令人難忍的痛苦,但是耶穌既然無罪,為何要受這一切的痛苦呢?總而言之,就是神愛世人,不忍訑所創造的世人沉淪、墮落,所以佑就不惜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世人而犧牲了。感謝主!因祂所流的寶血,卻拯救了全世界的一切信徒,並且藉著耶穌的十字架,使所有的基督徒在世上得勝了暗世君王——魔鬼,又使十字架這個東西,成為他們的榮耀。現在就讓我們來想一想十字架所包含的幾層意義罷!起初我要跟大家來想,十字架包含的第一層意義是什麼?就是——

 

一、罪得赦冤  因信稱義

    耶穌為什麼要死呢?請看羅馬人書三章23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是的,因為我們大家都有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耶穌才為我們死,然而你或許要問:「我終日沒有犯罪,如有早就被員警拖去監獄或感化院了,我何必要耶穌赦罪呢?」其實這是你的錯誤,你對你本身沒有認識徹底,如果你仔細一想,你便會覺得到你原來滿心污穢,終身是罪。

    我國有句話說:「鼻子朝下,無一善人」,由此可知,我們世人,自古至今,都沒有良善的人,諸君,你們摸摸看,你們鼻子是否朝下,或是朝上呢?聖經又告訴我們:「世上無義人,連一個都沒有。」你相信嗎?

    法利賽人將一個淫婦帶到耶穌的面前來的時候,問祂說:「婦將如何處置?」耶穌低著頭,在地上寫字,停了片刻才開口回答他們道:「你們當中有誰無罪,就可以用石頭打死她。」過了一會兒,那些盛譽天下的法利賽人一個一個地走了,最後只剩下一個淫婦跪在耶穌的面前悔改前非。為何這一群被人家視為最為善良,最有道德的法利賽人一個一個地走光了,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品德雖然很高,他們還有許多罪,沒有權柄可以定其他罪人的罪。你的行為,你是否敢擔保能夠比得上法利賽人呢?既然領導百姓敬拜神,又傳授聖經的法利賽人有罪,不能定他人的罪,何況你呢?然而耶穌卻對那位淫婦怎麼說呢?耶穌說:「他們不定你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

    在上面這個比喻當中,教訓我們說:世上沒有善良無罪的人,所以羅馬人書第三章23節才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是感謝神,在24節又告訴我們:「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對了,神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一切的世人死了,所以我們才可以憑著耶穌的死,藉著人的信而蒙救贖。如果我們能夠真實的信祂,必得神的恩典,神用這樣簡單的方法要救我們,我們豈不願意接受嗎?

 

脫離暗勢  遷入神國

    我們大家都知道,世上的人都有一個懼怕與驚惶的心理存在,一看到奇怪的東西,就害怕,一看到奇怪的動物也是害怕。因此,我國人為什麼敬拜鬼神,其原因有二:一為求福氣,二即怕鬼神。

    人類為什麼竟隨落到如此呢?因為我們都犯了罪,成為罪的奴隸,大家都在魔鬼的手中,沒有自由,不能行善,一切的行動,都要受到魔鬼的轄制,束縛與管理,但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卻拯救我們脫離了這個暗世君王的權勢,把我們從罪惡裡遷到光明的神國度。起初魔鬼藉著善惡果樹,把人類拉到黑暗裡去,但是感謝神,神卻使祂的獨生子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藉著十字架上耶穌救贖的功勞,得以脫離黑暗,痛苦,束縛,在神的國裡,得稱為神的兒女,並且享受神的恩惠。就如歌羅西書一章1314兩節的經文所說:「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面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與神和好  成就和平

    在歌羅西書一章2022節又說:「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理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這一段經文告訴我們:「耶穌的寶血,使人與神和好。」

    記得我小時後很頑皮,有一次使我的祖母非常生氣,因此她就氣忿忿的對我說:「阿福呀!從今以後,你不要再叫我祖母了,因為我講的話你都不聽!」那時我心理非常痛苦,因為那時我只和祖母二人住在一起,若不叫祖母,就沒有錢買東西吃了。

    過了幾天,我和祖母兩人的心理都非常難過,我怕祖母永遠不給我錢,祖母也怕我沒有錢會去偷人家的東西,幸而那時我的嬸母到我家裡來坐,此時,我的祖母就不得不對我說一聲:「你趕快去拿一杯茶來給嬸母喝。」我也高興地開口應道:「祖母!好,我馬上就給妳拿來!」這時,我們二人便開始再和好了,網時我們心中的痛苦,也便如煙消雲散了。你想一想,那時我不怕沒錢買東西吃,我的祖母也不怕我去偷東西,這種心情是何其喜樂阿!

    我們既然信神,若不讀聖經,做禱告,也等於與神無和好,因為聖經是神的話,當你有困難時,你不會告訴我們在天上的父——不會與神彼此談話,如我與祖母互相不談話一樣。世界為何不會和平呢?豈不是都由於彼此不往來,互相仇視嗎?但是耶穌來了,並且在十字架上捨身了,祂所流的寶血就要使人與神和好,成就和平。當代偉大的美國佈道家葛培理說得好:「既然人與神和好,就會帶領世界也互相和好,以致和平。」好像我們所知道的吳鳳一樣,因為他為平地人流血犧牲了,終於也使山地同胞,與我們平地的人民和好。

    總括起來說,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就是:一、使我們的罪得赦免,因信就白白的稱義。二、使我們藉著耶穌所流的寶血,得以脫離黑暗權勢而遷入神的國度。三、使我們罪人重新與神和好,成就和平。希望大家把十字架這三層重大的涵義,牢記在心,不負我主在十字架流血救贖我們脫離罪惡的深恩!

 

           藉著寶血與神和好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325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節著人的信。」(羅三2425)主耶穌寶血的能力為我們取得好幾樣福氣都包括在「救贖」這兩個字中。這些福氣中「與神和好」的福氣站首位。「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主耶穌成就救贖的工作,挽回是起頭的一步。藉此一步可以得著救恩中一切的福氣。已經與神「和好」的信徒當更深的明瞭這「和好」屬靈的意義和福氣。在救贖中更詳細的知道「和好」的意義就是享受寶血的能力一條穩妥的道路。有順從聖靈教訓的心就必要知道「和好」的意義。惟願我們將心敞開來接受聖靈的指點。藉著寶血與神「和好」道理,可以分四層來討論:

    一、需要「和好」的原故——罪。

    二、是神的聖潔所預定的。

    三、是耶穌的寶血取來的。

    四、因「合好」所得赦免。

 

一、我們需要「和好」的原故——罪。

    罪在基督一切的工作中,尤其是在「和好」的事工上神的目的就是消滅罪,要知道「和好」的道理就必先知道罪,我們明白為甚麼犯罪,使人需要與神「和好」又要知道主作「挽回祭」怎樣使罪無權勢了,然後信心就有所能靠,人就可經驗與神「和好」的福氣。

    罪有了雙方的影響,影響了神也影響了人,我們素常所注重的就是怎樣影響了人,但是罪向神的影響是更厲害,更重要,因罪向神所有的影響,祂才有權柄管轄我們,神作萬物之主不能超過罪。神不可更改定律就是罪的結果,總是憂愁死亡,人犯了罪因神的律法倒在罪的權勢之下,救贖一開始就要對付神的律法,罪若向神無力,神的律法不使罪有權勢轄制我們,他的能力就敗壞了,知道罪在神面前可言,就能使我們知道再沒有權柄轄管我們。

    罪向神的影響是甚麼呢?神以祂的神性是永不改變的,又是不能改變的,但是祂與人的關係是大有改變的,罪是不順從的,是藐視神權柄的,要奪神為神為主的榮耀,罪就是絕對反抗聖潔的神,罪不能惹動神的憤怒,神的目的雖是仍舊愛人,與人為友,罪卻使祂不能成為人的朋友,將愛傾覆與人,不能顯明祂的愛了,罪在神與人的關係中所影響的改變實在厲害。

    人在神面前有了罪,有了罪就欠了債,我們都知道欠債是怎樣一回事,就是一個人可以向別人有所討還,所討的必須償還才能了事。有時人犯罪的影響不是顯而易見的,那罪債卻在罪人是有罪的人,神既定意要刑罰決不能向罪敷衍,神的榮耀雖然被侮辱卻還存在,債若沒有還,罪若沒有解決,聖潔的神當然不能讓有罪的人到祂面前來。

    我們素來認為要脫離心中犯罪的性情是最要緊的問題,其實怎樣可以脫離在神的面前疊起來的罪債是更要緊的問題,罪債可否消滅呢?罪向神所發的影響就是惹起祂的憤怒,這憤怒可否解決呢?在神面前的罪可否塗抹呢?這些事若能做到,罪在我們裡面的權柄也必折斷。罪的債累只能藉著與神「和好」才能消除。所翻譯「和好」二字(挽回祭)原來的意義就是「遮蓋」,就是外邦人也有這樣的理論意義。但是以色列人所啟示的「挽回祭」可以那樣的真正遮蓋並塗抹人類的罪債,使人與神原來的關係可以完全的恢復,這就是「和好」的意義。必須那樣除去罪向神的影響,使人親近神,人心中就有確實的證據,再沒有任何的罪債使他與神隔開。

   

二、是神的聖潔所預定的「和好」。

    要真正的明白「和好」的意義就必須要考慮這個問題,神的聖潔就是祂榮耀無窮的完善。此性情使祂指望人也有祂的善美,在人心中一切好處都是神所作的,祂恨惡一切反對善美的,在祂的聖潔中,神的愛與憤怒是相連的,祂的愛就是捨己為人,他的憤怒就是照神公義的律法驅逐毀盡惡欲。神因為是聖者才在以色列人中設立挽回祭,所以居住于施恩座上,祂為聖者望者新約的時代屢次的稱自己為「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神為聖者在基督裡成就了「和好」的計畫,這計畫的奇妙就是神聖潔的愛和神公義的憤怒都一齊贊成,沒有此辦法,神的愛與神的憤怒自相衝突。神的愛不肯讓人離開自己,雖然人有罪神不肯將他們拋去,非救贖他們不可,同時神憤怒的條件不能放鬆,律法已經被藐視,神自己受了侮辱,神的正義非保全不可。律法不實行,罪人就萬不能解放,罪對在天上向神厲害的影響不可,罪債要還清,不然罪人無法可救,唯一的解決就是挽回祭。「和好」的原意就是「遮蓋」的意思,從前有罪的地方現在有所代替,神再不能見罪,因為神是那聖者,祂的眼睛如同火焰,所以那遮蓋的必須消滅罪,能那樣在神的面前真正的滅絕,使神察不出有絲毫的罪孽。要為罪「和好」就必須應付律法,藉著一位代替就受了懲罰,罪人就可以得救,神的聖潔就得榮耀,神聖潔的條件也成全了,神愛人的心因把人救贖就得滿足了,神的公義因成全了律法,神的榮耀救保守了。

    我們知道舊約獻祭的律例怎樣預表這事,一個潔淨的牲畜可以代替一個有罪的人,人按手在犧牲的頭上,承認自己的罪,那犧牲因死,就擔當了罪的刑罰,那牲畜的血因受了刑罰便是潔淨的,可以被帶到神面前,那牲畜的血已經擔當了罪人的刑罰,那血就為人成就了和好,因為血代替罪人贖了罪,所以把罪人和他的罪遮蓋了。血中有了「和好」的效力,但是這預表不是真像,牛羊的血萬不能洗罪,這不過是影兒,預表者那要來的真「挽回祭」要實在的遮蓋罪,必須有別樣的血才可以,實行聖神的計策,要有神兒子自己的血才能成就和好,神的公義所要求,神的愛就成就了。「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名神的義。」(羅三2425

 

三、「和好」是主耶穌的寶血取來的。

    「和好」必須成全神的聖潔律法一切的條件,主耶穌已經成全此事,祂把自已放在律法之下,又把律法成全了,照樣祂完全的順從了天父的旨意,祂擔當了律法向罪的詛咒,圓滿的以順從受盡了刑罰,成全了神的律法一切的條件,祂雖然如此成全律法,怎能為別人的罪與神「和好」呢?

     因神乃造化主,又設立救恩的聖約,神認為祂是人類的頭,所以因此道成肉身,祂就成為第二個亞當;道既成了肉身之體有了深刻的相交,人類既在罪權之下,祂就承擔負責人類向神所犯的一切罪,祂的順從和完全,不僅是多人中一人,祂是將自己列於全人類之中,將他們攏總的罪歸在祂自己的身上。

    既是造化主就是人類的頭,在新約恩惠制度之中作人類的代表,如此雙方作了人的中保,祂既流血成全了律法的條件,這就便人與神和好了,就是遮蓋了我的罪。

    萬不可忘記祂是神,既然如此,祂又用神權能,將他自己與人類連合,又將人類吸收在祂裡面,所以就使祂的痛苦有了無窮的聖潔和權力,叫祂流血的功勞足能對付人類一切的罪。祂的血成了實在的「挽回祭」完全的遮蓋了罪,使聖潔的神不再看見人的罪果然塗抹了,神兒于耶穌的血取得了完全永遠的「挽回祭,」這事什麼意思呢?我們已經說到罪向神在天上有了何等厲害的影響,不能指望得著神的生命,喜悅,福氣,只能等著憤怒和死亡。人想到神只能存著畏懼的心沒有指望沒友愛,所行的罪必須有報應,罪債非還清不可,看哪!神兒子耶穌的血卻已經流了,罪已經贖盡了,平安也恢復了,有了大的改變,這改變與罪所影響的改變一樣寬大,凡接受和好的人,罪就是大敗了的,神的憤怒轉向回藏在神的愛中。

    神的公義不再叫人懼怕了,如同朋友向人供獻完全的拯救。神以笑容接受悔改親近祂的罪人。神歡迎人與祂相交,神將一切寶貴的福氣為他打開門。現在沒有任何事能使他與神隔絕,藉著寶血所得的「和好」遮蓋了他的罪,在神面前再不見人的罪了,神不再將罪歸於人身上。「和好」的救恩已經成全了永遠的救贖。大哉!寶血的價值,難怪得救的人要永永遠遠的唱這寶血的美德。「他們唱新歌說『禰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禰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五9 )所稀奇的就是世上得救的人不更熱忱的唱這詩,他們不多讚美神,因祂藉著寶血所預備的「和好。」

  

四、因「和好」所得來的赦免。

    寶血已經預備了「和好,」遮蓋了罪,影響了天上有奇妙的大改變,若是我們自己不親自享受這福氣,這一些道理就與我們毫無益處,我們自己得了赦免就可以享受所預備的福氣,神會讓我們得完全的赦免,為罪既成了「和好」,我們就與祂「和好」了。「神在基督裡叫人與自己『和好氣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9)說完了這樣的話,使徒保羅說:「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凡領受贖罪(和好)的恩惠,就同時與神「合好」了,他便知道自己的罪都赦免了。

    聖經中多處用各樣的方法說明神赦免罪的恩典是何等的圓滿。神向懼怕的罪人證明寶血果然把他們的罪塗抹了。「我塗抹你們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你們的罪如薄雲滅沒。」(賽四四22)「禰將我一切的罪扔在禰的背後。」(賽卅八17)「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一切的罪投於深海。」(彌七19 )「當那日子那時候,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雖尋猶大的罪孽,一無所見,因為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耶五十20

    這就是新約中所稱為「稱義」的道理。「因為世人都犯了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326)「和好」是那樣的完善,罪是真正的遮蓋了,塗抹了,是神認為那信靠基督的是完全稱義,神所賜的赦免是那樣的完全,就再沒有絲毫的是可以攔阻祂到神的面前來了。要享受這樣的福氣只要信寶血成就了一切,悔改的罪人來到神面前只要有一件事就是信靠寶血,信寶血的能力,就是深信寶血已經為他贖了罪,藉著這樣的信心,就知道自己是與神「和好」了。再沒有任何事,能攔阻傾覆祂的應許。

    從前若舉目望天就只有神烈怒的厚雲和厲害的審判。那雲不再有了,滿天是神面目的光榮。信寶血在人心中成就了像那天上奇妙的改變,因信,我們可以享受寶血的大能,親愛的信徒啊!你當切切的求聖靈啟示於你這「和好」的榮耀,罪的赦免,這都是藉著耶穌的血成了的。你當求神光照你的心,使你看明罪的刑罰和罪債都挪去了,現在以豐滿的愛心和喜樂對待你,你當向著聖靈敞開你的心門,使祂可以在你裡面彰顯寶血一樣的效驗,就是像寶血在天上的效驗一樣,神已經設立耶穌基督自己,藉著信祂的寶血成為(挽回祭,)祂就是我們罪的「挽回祭,」你當依賴祂,認為祂已經在神的面前遮蓋了你的罪,要把祂立在你和你罪中間,你就必經驗這救贖是何等的完善,因信祂的血所得的「和好」是何等的有效。

    然後活著的基督,必使寶血在天上所成就,有能力的效驗,一步步顯現在你的心中,你就必知道行在聖靈的恩惠中,享受光榮的赦免,是何等的寶貝。

    凡沒有得著赦免的罪人啊!這話豈不是催你信靠祂的血嗎?你既知道神為罪人所作的一切,豈不覺得有感動嗎?「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約壹四10)主的寶血已經流出來了。「和好」的「挽回祭」已經成全了。現在的消息來你跟前就是:「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五20

    你若肯聽,你的罪,要脫離罪的權勢和管轄,就當信靠主的寶血,將心敞開,讓神向你所說的話,來感動你,當信寶血能拯救你,並且現在可以立刻拯救你,只要相信,自己要對自己說:「這血也是為我」,你認清楚自己是無指望的人,切慕神的赦免,就必安心領受寶血的效驗,寶血就為你成全了「和好」,遮蓋了你的罪,使你得著神的喜悅和愛心。所以我勸你要對寶血發生信仰,現在在神面前低頭告訴祂,你相信祂的寶血能救你的靈魂,既然承認了此事,就要切切的持守。因信祂的寶血,耶穌基督必成為你的挽回祭了,

 

           因信稱義(一)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

 

    因信稱義是聖經中極重夏的真理,但是常被人所忽略了,使徒保羅在他所寫的書信中,曾再三的強調它的重要,並詳釋其中的真理。在當時連外邦的教會,也很注重這真理,所以他們的教會非常興旺,信徒也因此而甚堅固不被動搖。

    自羅馬教興起教皇掌權之後,因信稱義的真理,就被一切人為的教條儀文、形式及遺傳所蒙蔽,致使教會淪為黑暗時代。

    神忠心的僕人路得馬丁( Martin Luther 1483-1546),慈運理( Hu-ldreich Zwingli 1481-1531 )歿加爾文( John Calvin 1509-1531 )等興起之後,方除去聖經上的帕子,使人重新又看見了真理的亮光。其中尤以路得馬丁於主後一五一七年十月卅一日,公佈了羅馬教九十條罪狀之後,他特別強調因信稱義的真理,使基督的教會由黑暗進入光明,由捆綁而獲得自由。

    不幸今天這二十世紀的教會,因崇尚自由,醉心科學,致使教會社會化,日趨於腐敗。甚而有的教會竟以社會服務為中心,而忽略了聖經的之真理。新派的教會又淪入另一個黑暗的時代。

    要想使神的教會獲得真正的復興,首先要力拒異端,並摒棄一切邪說,相信聖經乃神所默示,並接受其中所有的真理,傳揚全備的福音,不可有所偏頗。因信稱義的道理,當然也是全部真理中的一環,缺此即非完整。茲謹將在主亮光中所領受的點滴,提供主內兄姊之參考。

    因信稱議是本乎神之恩典,稱凡相信主耶基督的人為義,稱義是屬於法律性的一個名詞,以神為法官,世人為當事者,世人在神面前的審判台前,因原罪本罪而必須定罪,但因向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悔改並相信祂為救主,則可承受基督為罪人代贖恩功而得救,不再是罪人而蒙神稱為義,這就是因信稱義的基本真理。

    這並不是說信徒自己有義,乃是神將主耶穌基督的義加在信徒身上,因此信徒就算為義了。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神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又說:「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了。(羅三2526;四2122

    神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照祂的公義,凡犯罪的均應受法律的制裁。若照祂的慈愛,祂又是憐愛罪人的,願拯救他們出死入生。但祂不能因憐愛罪人而廢掉公義,又不能因公義而不愛罪人。為了滿足神的公義和慈愛,使兩方面都不受虧損,神才使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作了挽回祭,一面將罪人應得的刑罰加在耶穌身上,另一面憑著耶穌所流的寶血拯救了那些悔改信主的罪人。

    在因信稱義的過程中,非僅包括了消極的赦罪,更包括了積極的稱義。「祂(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神又使基督成為信徒的義,(林前一30)神將基督的義算為信徒的義,(羅四56)就如一個犯罪的軍官,經過審判之後,非僅罪得赦免,並且又官復原職,是一樣的道理。

  信徒之所以獲得稱為義,是由於神的恩典,(羅三24;多三45)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羅三24)憑著耶穌基督的寶血,(羅五9)並藉著聖靈的洗,(林前六11)才得以完成的。所以稱義乃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神的工作。

    耶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了,就作了信徒稱義憑據。如使徒保羅所說的:「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的稱義復活了。」(羅四25

    信徒在因信稱義之後,就與神和好了,(羅五1)又成了後裔,可以承繼那天上永遠的產業,(多三7)並可獲得天上的榮耀,(羅八30)更能因主耶穌基督在生命中作主。(羅五1617)從此以後就不再被定罪了。(羅八3334)並可免去了神永遠的憤怒。(羅五9 )

    因信稱義和重生是不同的,因為重生是裡面生命的改變,稱義乃是外面地位的改變。就像法官依據律法的規定,基督既代罪人成全了神的律法,而基督的義就成為信徒的義了。

 

                因信稱義  (二)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

 

    信徒因信稱義的獲得,既是由於神的恩典,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如使徒保羅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又憑著主耶穌的寶血。「現在我們既靠著祂(耶穌)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憤怒了。」(羅五9)並藉著聖靈的洗,「但如今你們奉耶穌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聖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更要藉著信心的接受,因為「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寶血,藉著人的信…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

    稱義不是靠律法。使徒保羅在致羅馬教會信中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028)他又在致加拉太教會書信中心說:「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1621

    律法好像一面鏡子,能使人看見自己臉上的污穢,但卻下能去掉那污穢,除非用清水洗淨。正如信徒的罪惡是用主的寶血所洗淨的。

    律法又好像溫度計,能藉以使人知道人體溫的上升,卻不能減低或除去人的體溫,除非用適當的藥物才能使人的體溫降低。就如律法祇能使人知罪,而不能使人獲得赦罪而稱義是一樣的。

    稱義也不是靠行為。使徒保羅致羅馬教會書信中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唯有不工作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三28;四5)又在致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說:「……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6)從神的話語中使我們清楚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著遵行神的誡命,或有甚麼好的行為,是很明顯的。

    耶穌的兄弟雅各特別注重因行為稱義的道理。在他寫給散住的十二個稱義的支派的信中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還能救他嗎?若弟兄或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麼?」(雅二14212425

    由此看來因信稱義和行為稱義,是彼此矛盾的嗎?不是的,絕對不是的。這兩樣都是由一位聖靈啟示的真理,怎會相互衝突呢?因信稱義和因行為稱義,並不是兩件事,乃是一件事的兩種說法。非僅並不彼此水火,並且是相輔並行的。因為——

    因信稱義乃是信徒在神面前稱義:因行為稱義乃是信徒在人面前的表現。

    因信稱義乃是稱義的本身的事實:因行為稱義乃是節著以證明這事實是真實的。

    因信稱義乃指信徒的生命地位而言:因行為稱義乃指信徒的生活表現說的。

    因信稱義乃是信徒的根本;因行為稱義乃是信徒的果實。

    一座宏偉壯麗的建築,若是站在兩各不同的角度去觀察,所寫成兩篇觀察紀錄,非謹不會相同,反而會有許多差異的地方,但不能因此而將這座完整的建築物誤為兩座。

    使徒保羅是站在怎樣因信稱義而得救,藉以獲得神兒子地位的立場去寫稱義;王的兄弟雅各卻是站在因信稱義獲得耶穌基督的新生命之後,更應當活出像主的生活的立場去寫稱義。在名詞上雖有因信稱義和因行為稱義的區別,但都是說同一個完備的真理。

    親愛的讀者們,你若想做一個蒙主喜悅祝福的真基督徒,必須同時注重和實行這稱義真理的兩面,既有極堅定的信心而獲得了主的新生命,更應在你的行為上,活出主耶穌基督的生活來。

 

             基督為何而死    振偉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5

 

    一年一度的基督受難節劄復活節,又很快的來臨了。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記載要我們當作節期來守,也沒有確定日期可考,但基督受難和復活,確是事實。我們如以悲痛的心靈,來紀念默想主的大愛,為拯救我們而慘死十字架上。以快樂的心靈,來歡呼宣揚我們的主已經從死裡復活了,使世人知道,我們所信的基督,是活的不是死的。抱著這種態度來紀念,未嘗不可。因此絕大多數傳道人均在此時選擇關於耶穌受難之講題,以引入深思,作者也不例外,特以「基督為何而死」為題,與讀者共勉。或以許多基督徒,只知耶穌為拯救世人流血贖罪而死,教外人士只認為耶穌的死是博愛犧牲最高之表現,當然這種認識是比基督徒更膚淺,但基督徒如此只知耶穌為罪人而死,亦嫌不夠,緩舉有關基督為我們而死的七件事,供讀者參考。

 

一、為成全神的永遠計畫

    神對整個世界及人類,在創世以前早已計畫好,就是基督要如何受難,復活,設立教會,以及千禧年,掌王權等,並非亞當犯罪以後,出了岔子,神才臨時改變祂的計畫,宣佈女人的後裔,耶穌要被魔鬼傷害,這是早已預知,又預定耶穌要來世界為世人捨命贖罪,所以使徒保羅讚歎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何其難測,(羅十一33)因此基督必須來到世界,順服神的旨意而死(腓二8)主自己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禰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

 

二、為贖回神的基業

    神創造這個美麗的世界,又造人來管理,所以世界和人都是屬神的基業,如兒女是父母的產業一樣。但人類始祖犯了罪,聽從魔鬼的話,把所有權賣給魔鬼,耶穌亦證實說,魔鬼是世界的王,(約十六11)又說現在黑暗掌權。(路廿二53)因此神要把世界和人從魔鬼手中贖回,必須付出代價,才算合法。啟示錄第五章的書卷,一般解經家都喻為世界的地契,約翰看見天上,地上、地底下沒有人配拿這書卷就大哭,以後長老告訴他說,那被殺的羔羊耶穌,是配拿這書卷,指明耶穌被殺付上代價,才有資格接受這世界的地契,為神贖回失去的基業,耶穌的血,也有買贖神的子民之功效,四活物和長老說:因為禰會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五9 )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因此基督的死,是為神贖回失去的基業。

 

三、為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希伯來書作者說,基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節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魔鬼稱為掌死權,乃是人死了以後下入陰間,即被魔鬼拘禁,可謂陰間的鑰匙(啟一18),因此死亡和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主,掌死權的魔鬼對神的兒女和教會,已失去控制能力,那從前怕死的人,現在已坦然無懼,因死權既已敗壞,既無能力拘禁,感謝主,祂的死是敗壞掌死權的魔鬼。

 

四、為除去世人罪孽

    施洗約翰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始祖犯罪後,神就殺了羔羊,代替始祖贖罪,把羔羊皮給他們披上。神以後又教導以色列人,用牛羊獻祭贖罪,直到耶穌來到世上,作為神所預定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從那時起世人就不須再獻牛羊的血,只承認自己的罪,相信耶穌為他的罪受刑罰,就淨赦免。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神定的律法,犯罪必要死(羅六23),這是神的公義,但耶穌是道成肉身親身擔當人的罪,義的代替不義的,受了罪的刑罰而死亡,反得永生,這是表明神的慈愛。因此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林前十五3 )叫我們因信祂得主,讀者們,你有否相信耶穌,如沒有,快快相信吧!

 

五、為釋放神的生命

    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約十10)。這種生命不是肉身的生命,乃是耶穌對尼哥底母說的重生,從靈生的屬神的生命。摩西在曠野擊打磐石,流出活水,磐石預表基督,擊打預表基督受死,流出活水,預表基督把祂的生命釋放出來。耶穌把自己喻為一粒麥子,埋在土裡死了,才能生出許多子麥子來。聖靈稱為生命的靈(羅八2),耶穌如不去,就不差遣聖靈來作我們的生命,耶穌死而復活後,方向門徒吹了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廿22),在耶穌未死以前,卻說那時聖靈還未降下來,因為耶穌尚未得榮耀(約七39)。因著主基督的死,流出寶血,賜我們神的生命,因血裡有生命,今天我們才配稱為神的兒子,與神的性情有份,承受神給我們預備的基業,是何等大的恩典啊!

   

  六、為得到一個教會

    教會喻為基督的配偶,保羅說:我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林後十一2)又說:丈夫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這是表明成為一體那樣,因為我們相信耶穌,接受祂住在我們心中,我們與祂聯合,便與主成為一體,(林前六17)基督沒有教會,就不得滿足,好像有洞房,沒有新娘一樣,亞當沒有夏娃,神就說他獨居不好,因此神就使他沉睡,取下他一根肋骨,造成夏娃,作他的配偶。這正是預表耶穌受死,肋旁被刺流出血水來,以後復活升天,差遣聖靈降臨,建立教會,直到如今。將來基督還要親自再來迎接教會到榮耀裡去。基督如不死,就沒有教會產生。我們所說的教會,不是看得見之建築組織,乃是神所救贖一切有生命之基督徒說的。

 

七、為領許多神的兒子進入榮耀裡

    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冤,叫祂因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910)世人犯罪以後,淪為魔鬼兒子,與神為敵,無盼望,應該滅亡,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就藉著祂免去神的憤怒,與神和好(羅五89;西一22),作神的後嗣,被遷至愛子的國裡。耶穌為我們死,其目的是要帶領許多神的兒子進入神的榮耀裡,神喜歡更多的兒子,進入祂的榮耀,雖有許多天使作神的僕役,但如沒有兒子,神就不滿足,就如浪子的父親,雖有許多雇工,仍然渴望祂的兒子歸家。所以耶穌是我們的兄長,帶領我們與祂同進神的榮耀裡享永福。

    親愛的讀者,耶穌為我們受死,使我們得到這麼多的恩典,你如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麼逃罪呢!願神祝福諸位,得到神從創世紀以來,在基督理所預備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阿們!

 

                  救恩的見證

                 經文:羅馬人書三章25

 

  

    一個罪犯被判處死刑,當他還在監牢時,適值那城裡發生了一場可怕的瘟疫,那囚犯的妻子便逐家逐家的去求饒恕,因為那些家庭都是她丈夫曾經得罪過的人,並義務的替他們服侍病人或將死的人。最後瘟疫停止了,她因為勞苦和守夜過多的原故,幾乎暈倒。

    因她忍耐的服務救回許多人的性命,所以許多人都感激她和讚美她。她的丈夫聽聞他的妻子因為他求饒恕而受的苦楚便痛哭和悔改了,總督聽了這件事,也因他妻子的苦楚而赦免了她丈夫的罪。眾人都說誠心所願。

    耶穌基督乃為我們的罪受苦,並為我們的罪成了挽回祭,因此作為天父饒恕我們罪過的基礎。我們曾否想到呢?

   

 

    除了基督教之外,未有一個宗教為那些喪失的罪人,描寫救贖和祝福的事,救贖祝福的啟示是超乎一切的。

    從前在印度有個少年名叫浦拉明,他來到一位教士的家裡求見,在談話間他說:基督教所包含的許多事,我已在興多深地方聽到了;可是基督教有一樣是興多森沒有的。教士問他說是甚麼?他鄭重地回答說:「是救主」!在世界上有許多宗教,但是可以給罪人悔改的,只有一個包含和啟示一個救主的基督教。

    

    杜德博士講過一個故事:就是審判一位少年人,他本是嚴重的犯人。法官向他說:你還有甚麼可說的沒有?他對法官說:我要講一件事,那裡有一位老人家,他曾當過兵和作過法官的朋友。假如那老人在戰場上不救法官的話,那麼法官便不能坐在審判的席位了。那位老人便是犯者的父親,雖然那少年為他自己沒有可辯訴的;可是他詳敘他若被極刑之後,將使他父親的心碎了。為他父親的原故,所以求憐憫。那法官淚流說且說:「這樁案件我不能定奪了,這是超過法律的審判!」於是他去請國家的總督,只有他能饒恕人的罪過,那法官為這少年人的生命,竭力在總督面前說情。結果那總督為這法官的原故除了囚犯的死刑。

    有些人沒有這麼聰明,當他們有罪的時候,不呼求全能的耶穌的名字,以求神的赦兒。

   

    據說一次在法京巴黎發生一樁重大的災禍。在晚上那城裡一條街發生火災,聽說是在一所狹窄而最高層的庭中庭發生的,火快燒到最高層的樓房了。在午夜裡一個與孩子同眠的父親突然被火煙驚醒了,隨即他跳出床外,並掃除窗前的火焰,後來便向對面屋的窗中沖過去了。可是他忘記了他的孩子們。後來他回顧望到他孩子的驚惶面孔時,便毫不猶豫用腳踢他所住的那間房子的窗檻,後來又用手握著窗梗,並伸出他的身子向前,因此他便成為兩個窗中的生動橋樑,他孩子一個個的由他身上爬過對面;可是最後一個過去的時候,那父親叫喊說:「快點!快點!我不能再握緊了。」不久看的人便說:「最後一個過去了。」後來那父親便鬆手了,跌下而死了。這略可解釋臨到我們的救恩,主的寶貴生命作了我們救贖的代價,無望的罪人能度過這裂縫中的橋樑。

  

 

    耶穌基督在我們痛苦和患難時拯救我們,在下面的一件事上似乎可比喻主的拯救。幾年以前腓力斯王到英國的時候,他的隨員中一位帶著一隻很美麗的狗,當他們的船開行的時候,那只狗掉到海中,牠的主人請求船長停船,船長不認為這事是重要,而且因為國王在船上,因此就拒絕了他的要求。他又對船長說:請快停船,假如有一個人掉在掉在水中你也停船嗎?船長回答:那一定停船。主人隨即跳到海裡去。所以那只船便停了,便救了狗。一切都是為了人去拯救那只狗的緣故,船便停了,那人冒著危險,甚至不顧生死,仍鼓著勇氣去拯救一條生命。

   

 

    幾年以前有一個中國的基督徒名叫劉浩,他同情在南美作苦力的中國同胞,便把自己賣身作五年苦力的工作,便它能夠帶些福音去告訴那些勞苦同胞們。他和他們同在礦場一同勞苦,他一面工作一面講到耶穌的福音,後來他得得了二十位同伴歸主時,他便像保羅指著阿尼西母一樣的說:「他是我在患難中所生的兒子。」這就是聖靈的權能,使用中國同工的一個先例。當劉浩死以前,他已經帶領二百位同胞跟隨耶穌,後來把他們交給教會的同工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