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導論綱目 壹、內容綱要 【神的福音】 一、引言――神的福音簡介(一1~15) 二、神的義――神福音的顯明(一16~17) 三、定罪――世人對福音的需要(一18~三20) 1.外邦人被定罪(一18~32) 2.猶太人被定罪(二1~三8) 3.結論:全人類都被定罪(三9~20) 三、稱義――世人接受福音的道路與結果(三21~五21) 1.藉基督稱義(三21~26) 2.藉信心稱義(三27~四25) (1)
藉信心稱義的原則(三27~31) (2)
藉信心稱義的例證(四1~25) 3.稱義的果子(五1~11) 4.稱義的原理(五12~21) 四、成聖――信徒成聖的道路(六1~八13) 1.成聖的秘訣――藉與基督聯合(六1~23) (1)若與祂的死『聯合』,就必與祂的復活『聯合』(六1~5) (2)『知道』與祂同死,就必與祂同活(六6~10) (3)『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在基督裏是活的(六11) (4)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神和義,就必成聖(六12~23) 2.成聖的掙扎――被住在肉體中的罪所捆綁(七1~25) (1)兩個丈夫――惟有向律法死,才能歸於基督(七1~6) (2)三個律――神的律、心思中為善的律和肢體中犯罪的律(七7~25) 3.成聖的途徑――藉住在基督裏被生命之靈的律所釋放(八1~13) (1)生命之靈的律――使人脫離罪和死的律(八1~6) (2)內住的基督――使人藉以治死身體的惡行(八7~13) 五、得榮――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身體得贖(八14~39) 1.榮耀的後嗣――今雖受苦,卻有得榮的盼望,因此須忍耐等候(八14~25) 2.得榮的成就――三一神的幫助(八26~39) (1)聖靈的祈求――使軟弱變剛強(八26~27) (2)父神的旨意――模成祂兒子的模樣(八28~30) (3)基督的愛――在一切事上得勝有餘(八31~39) 六、揀選――在乎恩典,不在乎行為(九1~十一36) 1.神的揀選乃在乎祂自己(九1~29) (1)神揀選以撒――神應許的話從不落空(九1~9) (2)神揀選雅各――在乎召人的神,不在乎人的行為(九10~13) (3)神揀選以色列人――在乎發憐憫的神,不在乎人的定意和奔跑(九14~18) (4)神揀選得榮耀的器皿――在乎神的主宰(九19~29) 2.神揀選的憑藉(九30~十18) (1)藉著因信而得的義――以色列人得不著,是因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九30~十3) (2)藉著基督(十4~18) a.基督是律法的總結(十4) b.基督已為我們死而復活(十5~7) c.得救之道乃信而求告基督(十8~13) d.求告基督來自信道,信道來自聽道,聽道來自傳道(十14~18) 3.神揀選的智慧(十19~十一36) (1)以色列人不全被棄――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十19~十一10) (2)因以色列人的過失,使救恩臨到外邦人――好橄欖與野橄欖、樹根與樹枝的比喻(十一11~24) (3)等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十一25~32) (4)對神揀選的稱頌(十一33~36) 七、變化――信徒生活行為的改變,其秘訣、原則和榜樣(十二1~十六24) 1.信徒生活行為改變的秘訣(十二1~2) (1)將身體獻上給神、事奉神(十二1) (2)不要效法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十二2) 2.信徒生活行為改變的原則(十二3~十五13) (1)在事奉上――按所得的恩賜(十二3~8) (2)在對待聖徒上――活出美德(十二9~16) (3)在對待惡人上――以善勝惡(十二17~21) (4)在對待政權上――順服、恭敬(十三1~7) (5)在對待眾人上――愛人如己(十三8~10) (6)在對付社會潮流上――披戴基督,不為肉體安排(十三11~14) (7)在接納信徒的事上(十四1~十五13) a.要接納信心軟弱的,因他們是主的人(十四1~9) b.不要彼此論斷,因各自向神的審判交代(十四10~12) c.要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定意不絆跌弟兄(十四13~16) d.要追求神國的實際――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十四17~23) e.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十五1~13) 3.信徒生活行為改變的榜樣――使徒保羅(十五14~十六24) (1)原來為猶太教熱心的人,如今竟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十五14~19) (2)立志竭力廣傳福音,直到地極(十五20~29) (3)求眾聖徒與他一同竭力,為他禱告(十五30~33) (4)尊重並關切眾聖徒(十六1~16) (5)提醒眾聖徒防備背道者(十六17~20) (6)代別的聖徒致意問候(十六21~24) 八、結語――稱頌那藉他所傳福音顯明祂奧秘的神(十六25~27)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羅馬書註解》 貳、其他綱目 【羅馬書大綱】 一. 引言:保羅作基督使徒的呼召使他渴望分享他屬靈的恩賜,爲要堅定在羅馬的信徒的信心 1:1-17 1.保羅在問候中提到了他要在萬國中傳揚基督的使命 1:1-7 1.1 保羅宣稱他的職分 1:1 1.2 福音就是有關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我們的主的好消息 1:2-6 1.3 這封信的收信人是住在羅馬的基督徒 1:7 2.保羅對羅馬人的興趣從他對他們的心意以及他迫切想要見到他們的心情中看得到 1:8-15 3.書信的主題: 神的義由信而顯明, 也是從信而來的 1:16-17 二.因著在耶穌基督裏的信心而在神面前稱義1:18-11:36 1. 神的憤怒要降到一切不虔不義的人的身上,因而所有的人都需要神的義 1:18-3:20 1.1 神對人的憤怒是由於人離棄了神 1:18-32 1.1.1 神的憤怒被顯明了 1:18 1.1.2 神的事情是顯明在人的心裏的, 人不能用他們的無知來作他們的藉口 1:19-20 1.1.3人離棄神的道,因此內心驕傲, 一片昏暗 1:21-23 1.1.4由於人離棄神,神因此任憑人按著自己的情欲偏行己路 1:24-1:32 (1) 神任憑人逞著自己不潔的情欲 1:24-25 (2) 神任憑人放縱情欲,玷污身體 1:26-27 (3) 神任憑人墮落, 行邪惡的事 1:28-32 1.2 人所要受的審判是按照神的標準, 而不是那些假冒僞善的人的標準 2:1-16 1.2.1 神的審判根據事實 2:1-5 (1) 人對別人的論斷要導致他自己也要被同樣論斷 2:1 (2) 神要照真理審判人的行爲 2:2 (3) 神此刻不審判不是想取消要進行的審判, 而是給人一個機會讓他們在審判那日之前能夠悔改 2:3-5 1.2.2 神的審判要根據人的行爲 2:6-11 (1) 審判的原則 2:6 (2) 對那些尋求行善的人, 公義的神要給他們永遠的生命; 而對那些作惡的人, 神的憤怒則要臨到他們的頭上 2:7-10 (3) 重申神的審判要依照人的行爲,表明神不偏待人 2:11 1.2.3 神的審判要根據人是否能順服神向他們顯明的旨意 2:12-16 (1) 宣佈原則 2:12 (2) 不管是對猶太人還是對希利尼人,神都要公義地去審判他們, 並懲罰他們當中不遵行他們各自律法的人 2:13-16 1.3 神對猶太人的憤怒是因爲他們寧可相信宗教上外面的東西,也不相信那從裏面改變他們生命的神 2:17-3:8 1.3.1 猶太人對律法的熱心不足以讓他們成爲義人,因爲他們根本就沒有在生活裏尊重律法 2:17-24 (1) 猶太人在信仰裏面的地位是基於他們有律法這樣的事實上 2:17-20 (2) 猶太人假冒僞善的行爲虧缺了神的榮耀 2:21-24 1.3.2 猶太人的割禮也不足義讓他們稱義,因爲神最關注的並不是外在的東西(猶太人只有割禮而不去順服律法就相當於沒受割禮一樣) 2:25-29 1.3.3 猶太人的這些問題都是因爲他們錯誤地理解了他們同神之間的關係 3:1-8 1.4 世人都在神的憤怒之下是因爲沒有一個人稱得上義人 3:9-20 1.4.1 審判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的理由是他們都犯了罪 3:9 1.4.2 世人都犯了罪的證據是來自舊約聖經 3:10-18 (1) 所有的人都犯了罪 3:10-12 (2) 人的罪表在他們的言語和品行上的墮落 3:13-17 (3) 人犯罪的根源(原因)是他們不怕神 3:18 1.4.3 這裏提出律法是表明世人在神面前是有罪的,律法不能讓人成爲義,而只是讓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罪的一種方法 3:19-20 2. 因爲神是公義的,所以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可以稱義 3:21-5:21 2.1 稱義就是任何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人,都獲得了可以在神的面前站立的權力 3:21-31 2.1.1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一切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可以得到這樣的信 3:21-23 2.1.2 神在耶穌基督裏給我們的義神不在計算人以前和現在的罪 3:24-26 2.1.3 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因著信而在神面前稱義的結果是除去了人的驕傲,這沒有廢除律法,相反堅固了律法 3:27-31 2.2 以亞伯拉罕爲例子證明稱義是因信而來 4:1-25 2.2.1 亞伯拉罕不是因行爲稱義,而是因信心而稱義 4:1-3 2.2.2 查考創世紀15:6,說明亞伯拉罕稱義是憑著他在神裏面的信心 4:1-3 (1) 亞伯拉罕不是因爲行爲、割禮或是遵行律法而稱義 4:4-16 (2) 儘管有許多難處,亞伯拉罕還是因信而被稱義,因他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 4:17-25 2.3 稱義帶來最終被救贖的盼望 5:1-11 2.3.1 信徒的平安和盼望的喜樂都來自於稱義 5:1-2 2.3.2 信徒困苦的境遇不再讓人感到失敗,而是會堅定他在神裏面的信心 5:3-5 2.3.3 基督爲罪人和信徒的死顯明了神的愛,信徒的希望在神的愛裏得到了堅定 5:6-11 2.4 因一人的悖逆,衆人都成爲罪人 5:12-21 2.4.1罪由亞當一人帶進世界,使死臨到衆人身上 5:12 2.4.2 耶穌行爲的結果勝過了亞當的行爲所帶來的結果 5:13-17 (1) 當的罪使死亡在沒有律法之前掌權,即使沒有人再犯過同樣罪的人也在死亡的權下 5:13-14 (2) 豐盛的恩典勝過了亞當的罪所造成的影響 5:15-17 2.4.3 一人的行爲使衆人都爲此承受同樣的果子 5:18-19 2.4.4 律法使罪人的過犯顯多,但神的恩典已經勝過了罪,而且帶來了永遠的生命 5:20-21 3. 潔淨是由神來做的工作,神把他的公義給了信徒,並通過信徒再把公義傳給別人 6:1-8:39 3.1 信徒和罪的關係是信徒本來要因罪而死,但現在卻通過基督可以活著來到神的面前 6:1-23 3.1.1 信徒脫離了罪的轄制是因爲他與基督同埋葬又一起復活 6:1-14 (1) 信徒和基督一同死而後又一同復活的過程,可以理解爲他向著罪而死,向著神活 6:1-11 (2) 信徒同罪以及同神的嶄新的關係意味著他的生命不再被罪所轄制,而是在神和他的公義的光照之下 6:12-24 3.1.2 信徒成爲神的公義的僕人是因爲他已經不再是罪的奴僕 6:15-23 (1) 問題:一個人在恩典之下可以犯罪嗎? 6:15a (2) 答案:不可以。否則他就會爲不義所轄制 6:15b-23 A.
答案:信徒萬萬不可認爲他在恩典之下就可以恣意犯罪 6:15b B.
解釋:犯罪意味著他要成爲罪的奴僕,而罪的工價乃是死 6:16-23 *
一個人順從了哪個主人就決定/顯明了他是誰的奴僕 6:16-20 *
一個人順從了哪個主人就決定/顯明了他的命運到底怎樣 6:21-23 3.2 信徒和律法的關係是他脫離了律法以及律法的轄制 7:1-25 3.2.1 信徒從律法中重得自由是因爲他在律法上死了 7:1-6 3.2.2 律法即是聖潔的,它就顯明了罪,因而罪而非律法成爲死的原因 7:7-25 (1) 律法顯明了罪,讓人知道何爲罪 7:7-12 (2) 律法是良善的,它不是死的原因,罪才是死的原因 7:13-25 A.
罪讓人死,而律法只是讓人知罪
7:13 B. 律法不讓人死是因爲律法是屬靈的,而人已經把自己出賣給罪,人正是因爲罪而死的 7:14-25 *
人把自己出賣給罪,而律法是屬靈的 7:14 *
雖然立志行善卻行不出來,這說明人已經把自己出賣給了罪 7:15-20 *
人把自己出賣給罪,而律法是良善的,結果造成人雖然想行善卻無法真正行出來 7:21-25a *
儘管信徒可以在爭戰中得勝,但他必須認識到一直都在交替順從這兩種律 7:25b 3.3 信徒和聖靈之間的關係保證他能過一個得勝的基督徒生活 8:1-39 3.3.1 信徒已經脫離了罪的(過犯和權能)詛咒和死亡 8:1-11 (1) 基於基督的死而不是律法,在聖靈裏面的生命把信徒從罪和死亡的詛咒中解救了出來 8:1-4 (2) 靈裏的生命同肉體的生命相對照 8:5-11 3.3.2 信徒在基督裏有責任不靠肉體活著,而在聖靈的幫助忍受各樣的患難 8:12-30 (1) 信徒要靠著聖靈而不是靠著肉體活著,就是要把身體的惡行治死 8:12-17 (2) 爲了將來的榮耀,信徒要現在忍受患難和苦楚 8:18-30 A. 信徒之所以應該現在忍受苦楚的原因是將來的榮耀遠遠勝過現在的苦難,這些都已經在信徒的經歷裏顯明了 8:18-25 B. 信徒應該忍受現在的苦難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爲現在有聖靈幫助我們 8:26-27 C. 信徒應該現在忍受苦難,因爲神在萬事上做工,要讓我們有基督的樣式 8:28-30 3.3.3 儘管會有各種環境來到,信徒在基督裏有因神的愛而有的安全 8:31-39 (1) 信徒的安全可以從他和父神的關係裏看出來,天父是保護者,也是供應者 8:31-3 (2) 信徒的安全可以從各種要來的境況中得到體現 8:34-39 4. 神表明他的心意是因爲以色列拒絕因信得神的義 9:1-11:36 4.1 以色列背棄了神的義,但神仍要信守他的許諾,也要實行他的公義 9:1-29 4.1.1 保羅爲以色列不斷背棄神的義而憂傷 9:1-5 4.1.2 神棄絕以色列與他自己的應許並不相悖,這有兩點證明 9:6-13 4.1.3 神離棄以色列不是他不公平 9:14-29 (1) 神憑者自己的意志去憐憫人、恩待人,這並不是不義 9:14-18 (2) 神本可以離棄所有的人,但他在有些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身上施了憐憫,神的憐憫就在這裏顯明了 9:19-29 4.2 以色列人離棄神是有罪的 9:30-10:21 4.2.1 以色列人離棄神是有罪的,因爲他們拒絕了神的義 9:30-10:4 4.2.2 以色列人離棄神是有罪的,因爲他們忘記了舊約裏面對神的義的教導 10:5-13 4.2.3 以色列人離棄神是有罪的, 因爲他們拒絕了憑著信心接受神的義的機會 10:14-21 4.3 神離棄以色列人並不是結束,也不會是終結,因爲神還有所留的餘數 11:1-36 4.3.1 神沒有完全離棄以色列人,因爲他還有留下的餘數,保羅和以利亞就是兩個例子 11:1-10 4.3.2 神離棄以色列人不是終結,因爲神把祝福帶給了希利尼人,神這樣做是要激起以色列人的嫉妒心,讓他們因而能回到神的身邊,領受神將來的祝福 11:11-24 (1) 以色列人離棄神給希利尼人/世人帶來了救恩,但如果以色列人接受神的義,那會給世界帶來更大的祝福 11:11-15 (2) 以色列人一定會成爲聖潔 11:16 (3) 因爲以色列人的不信,希利尼人能夠象野橄欖被接到橄欖根上一樣得到豐盛的救恩,而希利尼人也不能因此驕傲,否則就會被神砍下來 11:17-24 4.3.3 以色列和神之間關係的恢復是必然的,因爲神和以色列民族有約定 11:25-32 4.3.4 神要被頌贊 11:33-36 三. 稱義的信徒要按照他在神面前的職分來行事 12:1-15:13 1. 稱義的信徒的行爲要對其他的肢體負責 12:1-21 1.1 信徒行爲基礎是要堅固他向著神的生命 12:1-2 1.2 信徒行爲的目標是謙卑、愛人 12:3-21 1.2.1 信徒在行爲上要謙卑,因爲神給了每個人這種能力 12:3-8 1.2.2 信徒的行爲應表現出對其他信徒以及那些不信的人的愛 12:9-21 2. 稱義的信徒要順服掌權者 13:1-14 2.1 信徒對政府的順服顯示了他對神的順服 13:1-7 2.2 信徒對鄰里的愛完全了神的律法 13:8-10 2.3 信徒好行爲的動機是因爲知道那日子近了 13:11-14 3. 稱義的信徒在行爲上要對軟弱者和堅定者負責 14:1-15:13 3.1 信徒之間應該彼此忍耐 14:1-12 3.2 堅定的信徒不要使軟弱的信徒跌到 14:13-23 3.3 堅定的信徒要幫助軟弱的信徒 15:1-6 3.4 看到耶穌基督接受猶太人和希利尼人的例子,信徒門也應該彼此接納 15:7-13 四. 結論:作爲基督派往到希利尼人之中去的使者,保羅表達了他渴望拜訪羅馬基督徒的心情,同時送去了他對他們的問候 15:14-16:27 1. 保羅寫這封信是要辯明自己的膽量,因爲他已經被立爲基督派向希利尼人的使者 15:14-21 2. 保羅要拜訪羅馬的計劃最後還是實現了,但他必須要首先到耶路撒冷去,把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奉獻送給那裏的窮人 15:22-33 2.1 他要去拜訪他們的願望已經被阻撓了好多次了 15:22-24 2.2 他繞道去耶路撒冷是要把馬其頓和亞該亞人的奉獻帶給耶路撒冷貧困的聖徒們
15:30-33 3. 他要衆人爲他祈禱使他能夠脫離那些不信的猶太人,同時也能被那些猶太信徒所接納 15:30-33 4. 保羅的問候是給在羅馬的信徒們的 16:1-27 ──Dr.Harold W. Hoehner (DTS) 【大綱】 一、引言(一1-17) 1.問安的話(一1-7) 2.保羅的心願(一8-15) 3.全書的主題(一16-17) 二、神的正義的需要─—全人類都被定罪(一18-三20) 1.一般人被定罪──即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一18-32) 2.猶太人被定罪(二1-38) (1)神審判人的原則(二1-16) a.一般的原則(二1-11) b.律法的功用(二12-16) (2)猶太人被定罪的事實(二17-29) (3)神的信實的證明(三1-8) 3.小結──全人類被定罪(三9-20) 三、神的正義的顯明─—因信稱義的救恩(三21-五21) 1.因信稱義的真理──神正義顯明的方法(三21-31) 2.因信稱義的一個例證(四1-25) (1)亞伯拉罕被稱義的事實(四1-22) (2)亞伯拉罕被稱義的意義(四23-25) 3.因信稱義的果效─—因信稱義的人的福氣(五1-11) 4.基督與亞當(五12-21) 四、因信稱義的果效──聖潔的生活(六1-八39) 1.聖潔生活的根基──與基督聯合(六1-23) (1)與主聯合的生命(六1-11) (2)實際生活的聖潔(六12-23) 2.實際的經驗──掙扎與失敗(七1-25) (1)脫離律法的權勢(七1-6) (2)過渡時期的原則(七6-13) (3)生活中的掙扎(七14-25) 3.得勝的秘訣─—在聖靈裡生活(八1-39) (1)生命聖靈的律法(八1-11) (2)兒子的心(八12-17) (3)得救的盼望(八18-25) (4)神的最高目的(八26-30) (5)最終的勝利(八31-39) 五、以色列人的問題(九1-十一36) 1.引言──保羅為以色列人的傷痛(九1-5) 2.神的揀選與呼召(九6-29) (1)神揀選的事實(九6-13) (2)神揀選的權柄(九14-29)
a.神作為神的主權(九14-18)
b.神作為創造者的主權(九19-29) 3.以色列人被棄絕的原因(九30-十21) (1)以色列人的不信(九30-33) (2)稱義之路(十1-13) (3)以色列人得不著救恩的原因(十14-21) 4.神最終的目的(十一1-36) (1)以色列人被棄絕只是部分的(十一1-10) (2)以色列人被棄絕只是暫時的(十一11-24) (3)神最終的目的──全人類都要蒙恩(十一25-36) 六、基督徒應有的生活(十二1-十五13) 1.真基督徒生活的根基(十二1-2) 2.基督徒與人交往的原則(十二3-21) (1)與基督徒的交往(十二3-8) (2)與一般人的交往(十二9-21)
a.基督徙生活的基本原則(十二9-13)
b.基督徒對一般人的態度(十二14-21) 3.基督徒與政府交往的原則(十三1-7) 4.基督徒與人相處的原則(十三8-14) (1)愛的生活(十三8-10) (2)光明的生活(十三11-14) 5.教會生活的原則(十四1-十五13) (1)要彼此接納(十四1-12) (2)不要絆倒人(十四13-23) (3)要效法基督的榜樣(十五1-13) 七、結論(十五14-十六27) 1.保羅個人的計畫(十五14-33) 2.問候的話(十六1-27) (1)保羅自己的問候(十六1-16) (2)一些提醒的話(十六17-20) (3)代別人問候的話(十六21-24) (4)最後的頌贊(十六25-27) ——《天道聖經注釋》 【本書大綱】 一、前言(一1~15) 1.問安(一1~7) 2.緒論(一8~15) 二、保羅的福音(一16~十一36) 1.福音的主題:彰顯神的義(一16~17) 2.罪與報應:世人需要的剖析(一18~三20) (1)異教世界(一18~32) (2)道德主義者(二1~16) (3)猶太人(二17~三8) a.特權帶來責任(二17~29) b.答辯反對意見(三1~8) (4)全人類都犯了罪(三9~20) 3.稱義之路:符合世人的需要(三21~五21) (1)神的預備(三21~31) (2)舊約兩則先例(四1~8) (3)亞佰拉罕的信心(四9~25) (4)隨稱義而得來的福份、和平、喜樂、盼望、愛(五1~11) (5)新舊集團(五12~21) 4.成聖之路(六1~八39) (1)脫離罪(六1~23)
a.假設的反對意見(六1~2)
b.洗禮的意義(六3~14)
c.奴隸市場之喻(六15~23) (2)脫離律法(七1~25)
a.婚約之喻(七1~6)
b.良心的覺醒(七7~13)
c.內心的衝突(七14~25) (3)脫離死亡(八1~39)
a.靈裡的生活(八1~17)
b.未來的榮耀(八18~30)
c.信心的勝利(八31~39) 5.人的不信與神的恩典(九1~十一36) (1)以色列人不信的問題(九1~5) (2)神全權的揀選(九6~29) (3)人的責任(九30~十21)
a.絆腳石(九30~33)
b.兩種稱義途徑(十1~13)
c.向全地宣揚(十14~21) (4)神對以色列人的旨意(十一1~29)
a.以色列人不全然被棄(十一1~12)
b.對外邦信徒的勸勉(十一13~24)
c.以色列人的復興(十一25~29) (5)神對全世界的旨意(十一30~36) 三、信徒生活(十二1~十五13) 1.活祭(十二1~2) 2.肢體生活(十二3~8) 3.基督的律法(十二9~21) 4.信徒與政權(十三1~7) 5.愛與責任(十三8~10) 6.面對關鍵時刻(十三11~14) 7.信徒的自由與相愛(十四1~十五6) (1)信徒的自由(十四1~12) (2)信徒的相愛(十四13~23) (3)基督徒的榜樣(十五1~6) 8.基督與外邦人(十五7~13) 四、(十五14~十六27) 1.自述職志(十五14~33) 2.舉薦非比(十六1~2) 3.問候朋友(十六3~16) 4.最後勉勵(十六17~20) 5.保羅同伴的問候(十六21~23(24)) 6.頌榮(十六25~27) ——《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教義方面:神的福音(一~八) 1.福音的簡介(一1~15) 2.福音的界定(一16,17) 3.全人類對福音的需要(一18~三20) 4.福音的根基和範圍(三21~31) 5.福音與舊約的協調(四) 6.福音帶來的實質福氣(五1~11) 7.基督作成的工向亞當的罪誇勝(五12~21) 8.透過福音過聖潔生活(六) 9.律法在信徒生命中的位置(七) 10.過聖潔生活的能力就是聖靈(八) 二、時代治理方面:福音與以色列人(九~一一) 1.以色列人的過去(九) 2.以色列人的現在(一○) 3.以色列人的將來(一一) 三、責任方面:活出來的福音(一二~一六) 1.個人的獻上(一二1,2) 2.運用聖靈的恩賜來服侍(一二3~8) 3.與社會的關係(一二9~21) 4.與政府的關係(一三1~7) 5.與將來的關係(一三8~14) 6.與其它信徒的關係(一四1~一五13) 7.保羅的計畫(一五14~33) 8.欣賞其它人(一六)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本書大綱】 一、序(一1-15) 二、主題:因言稱義(一16-17) 三、因信稱義的背景:人的罪與神的忿怒(一18-三20) 1.外邦人的罪(一18-32) 2.猶太人的罪(二1-三8) 3.普世人的罪(三9-20) 四、因信稱義的道理:人稱義乃因著信(三21-五21) 1.因信稱義的彰顯(三21-31) 2.因信稱義的表樣(四) 3.因信稱義的福氣(五1-11) 4.因信稱義的根基(五12-21) 五、因信稱義的結果:義人必得生 ── 成聖的生命(六-八) 1.脫離罪(六) 2.脫離律法(七) 3.在聖靈裡的生命(八) 六、“因信稱義”不抵觸神的應許(九-十一) 1.神揀選的主權(九1-29) 2.以色列被棄是咎由自取(九30-十21) 3.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得救問題(十一1-36) 七、因信稱義的生活實踐(十二1-十五13) 1.奉獻的生活(十二1-2) 2.教會與社會生活的倫理(十二3-21) 3.基督徒處世原則(十三1-4) 4.食物與守日的問題(十四1-十五13) 八、結語(十五14-十六27) ――《羅馬書串珠注釋》 【本書大綱】 一、引言(一1-17) 1.自稱與祝禱(一1-7) 2.保羅的禱告(一8-13) 3.保羅與福音(一14-17) 二、罪惡(一18-三20) 1.外邦人的罪(一18-32) 2.神的審判(二1-16) 3.猶太人的罪(二17-29) 4.普世人的罪(三1-20) (2)關乎普世人都已犯罪的判斷(三9-20) 三、稱義(三21-五21) 1.因信稱義的真理之解釋(三21-31) (4)稱義之道使人無可誇口(三27) 2.因信稱義的例解(四1-25) 3.因信稱義的福樂(五1-11) 4.亞當與基督的比較(五12-21) 四、成聖(六1-八39) 1.受浸與同釘的意義(六1-14) 2.罪奴與義奴(六15-23) 3.律法與信徒的關係(七1-6) 4.律法對罪的功用(七7-13) 5.兩個律的交戰(七14-25) 6.在基督與聖靈裡(八1-13) 7.神兒女的福分(八14-39) 五、選民(九1-十一36) 1.保羅為同胞傷痛(九1-5) 2.神揀選的原則(九6-13) 3.神絕對的權柄(九14-29) 4.猶太人的錯誤(九30-十13) 5.猶太人的悖逆(十14-21) 6.猶太人的餘數(十一1-10) 7.神旨的奇妙成全(十一11-36) 六、勸勉(十二1-十五33) 1.靈命生活的四方面(十二1-21) d.小心行善(十二17) 2.順服與愛心(十三1-14) 3.食物與信心(十四1-23) 4.互相擔代效法基督(十五1-13) 5.保羅心志的表白(十五14-33) 七、問安(十六1-27) 1.舉薦非比(十六1-2) 2.問安(十六3-16) 3.最後勸戒(十六17-20) 4.代筆問安(十六21-24) 5.結語──祝禱的話(十六25-27)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書大綱】
——《靈修版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