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五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福分】 一、與神相和(1節) 二、站在恩典中(2節上) 三、有榮耀的盼望(2節下~5節上) 四、被神的愛澆灌(5節下~8節) 五、免去神的忿怒(9節) 六、與神和好(10節上) 七、因祂的生命得救(10節下) 八、以神為樂(11節) 【因信稱義的原理】 一、原在亞當裏伏在罪和死的權下(12~14節) 二、在基督裏加倍得著恩典中的賞賜(15~16節) 三、基督一次的義行使眾人被稱義得生命而成為義(17~19節) 四、恩典藉著義作王(20~21節) 貳、靈訓要義 【因信稱義的所得】 一、得著一個嶄新的地位(1~2節): 1.「得與神相和」――被帶入『神人相安』的關係中 2.「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進入恩典的領域中 二、得著一個喜樂的人生(3~5節上): 1.「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2.「因為知道患難生…不至於羞愧」 三、得著一個確實的憑據(5節下~8節): 1.「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2.「基督…為罪人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四、得著一個全備的救恩(9~11節): 1.「靠著祂的血稱義…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2.「得與神和好…因祂的生得救」 3.「藉著祂,以神為樂」 【信心稱義的收獲――進入在基督裏有福的救恩】 一、一個新的地位――使我們得站一個新的地位(2節) 二、一個新的關係――藉著基督與神相和(6~10節) 1.基督按所定的為罪人死 2.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3.靠著祂的血被稱為義 4.藉著祂自己免去忿怒 5.這樣祂就為我們作成了平安 三、一個裏面的充滿――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裏面(5節) 四、一個外面的生活――藉著基督在一切環境中以神自己作榮耀的誇口(2~4節) 1.歡歡喜喜的因神的榮耀而誇耀 2.在一切患難中仍是誇神的榮耀和盼望 3.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 4.至終神的自己作了他的誇耀和賞賜 【信徒的確信】 一、他的過去──既已因信稱義(1節) 二、他的現在──站在這恩典中(2節) 三、他的盼望──神的榮耀(2節) 四、他的經歷──包括遭遇患難(3節) 五、結果──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5節) 【三個『歡歡喜喜』,或者三個『誇耀』】 一、在盼望中(1~2節) 二、在患難中(3節) 三、在神裏(5~11節) 【恩典、榮耀和愛】 一、恩典(1~2節上):要進入,要站穩,因恩典我們有平安 二、榮耀(2節下~5節上):對榮耀我們要歡喜,要誇耀,因榮耀我們才有盼望 三、愛(5節下~11節):要接受,要領會,因神的愛我們稱義、得救,以神為樂 【藉著主得以】 一、得與神相和(1節) 二、得因信站在恩典中(2節) 三、得免去神的忿怒(9節) 四、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相和(11節) 五、得以神為樂(11節) 【神】 一、與神相和(1節) 二、盼望神的榮耀(2節) 三、神的愛澆灌心中(5節) 四、免去神的忿怒(9節) 五、與神和好(10節) 六、以神為樂(11節) 【羅五章中的三對等組合】 一、與神相和──過去所經歷的(1節);進入這恩典中──現在所站的(2節);榮耀的盼望──未來的展望(2節) 二、信(1節);望(2節);愛(5節) 三、忍耐;老練;盼望(4節) 四、與神相和(1節);被神的愛澆灌(5節);以神為樂(11節) 五、歡歡喜喜地盼望(2節);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3節);以神為樂(11節) 六、不虔的人(原文);義人;仁人(6~7節) 七、基督為不虔的人死(6節原文);基督為罪人死(8節);基督為敵人死(10節) 八、三一神──父神(1節);靈神(5節);主耶穌基督(11節) 九、恩典(15節);洪恩(17節);顯多的恩典(20節) 【白白的恩賜】 一、賜恩者──神(15節)︰ 1.祂是平安的神──得與神相和(1節) 2.祂是榮耀的神──神的榮耀(2節) 3.祂是愛的神──神的愛(5~8節) 4.祂是和好的神──得與神和好(10節) 5.祂是喜樂的神──以神為樂(11節) 6.祂是恩典的神──神的恩典(15節) 二、恩賜──耶穌基督(15~17節)──提供如下的恩賜︰ 1.與神相和(1節) 2.接近神的途徑(2節) 3.盼望的喜樂(2節) 4.賜給聖靈(5節) 5.救贖(6,8~9,16節) 6.永生(21節) 7.稱義(1~9節) 三、賜恩的根據──神的恩典(15節)︰ 1.恩典的源頭──神(15節) 2.賜恩的對象──軟弱的人(6節);罪人(8節);仇敵(10節);悖逆的人(19節);死在罪中的人(12節);被定罪的人(18節) 3.恩典的立場──義(21節) 4.恩典的超越──更顯多(20節) 5.恩典的權能──作王(21節) 四、恩賜的榮耀──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 五、恩賜的性質──白白的(15節) 【歡喜】 一、在盼望中歡喜(2節) 二、在患難中歡喜(3節) 三、以神為歡喜(11節) 【喜樂的三項因素】 一、盼望(2節) 二、患難(3節) 三、神(11節) 【愛與三一神的講究(5,8節)】 一、父神是愛的源頭――「神的愛」(參約壹四8,『神就是愛』) 二、子神是愛的顯出――「基督…為我們死,神的愛…顯明了」 三、靈神是愛的流入――「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人在神面前原來的身分與光景】 一、還『軟弱』的時候(6節)――無力行善 二、還作『罪人』的時候(8節)――對神不虔、頂撞神 三、作『仇敵』的時候(10節)――與神為仇為敵 【更要,更加】 一、『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9節) 二、『更要』因衪的生得救(10節) 三、因祂恩典中的賞賜,神的恩典『更加』臨到眾人(15節) 四、『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17節) 五、恩典「更」顯多(20節) 【救恩的三層功效】 一、第一層:現在――靠著祂的血稱義;未來――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9節) 二、第二層:現在――藉著祂的死得與神和好;未來――因祂的生得救(10節) 三、第三層:現在――藉著祂得與神和好,未來――藉著祂以神為樂(11節) 【稱義和與神和好的對比】 一、稱義――靠著祂的血――免去(9節) 二、與神和好――藉著神兒子的死――得救(10節) 【以神為樂的理由】 一、我們是因主的血稱義的(9節上) 二、我們是藉主受苦而免去神的忿怒的(9節下) 三、我們因主的死已與神和好(10節上) 四、因祂的生我們已得救(10節下) 【在亞當裏所得與在基督裏所得的比較】 一、在亞當裏的所得(12~14節上): 1.「罪…入了世界,…死就臨到眾人」 2.「死就作了王」 二、人如何在亞當裏有所得,照樣在基督裏也有所得: 1.「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豫像」(14節下) 2.眾人如何因亞當而成為罪人,照樣也因基督而成為義(18~19節) 3.罪如何因著死作王,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21節) 三、在基督裏的所得,遠超過在亞當裏的所得: 1.「過犯不如恩賜,…神的恩典…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 2.審判不如恩賜,定罪不如稱義(16節) 3.死作王,不如耶穌基督在生命中作王(17節) 4.「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0節) 【在亞當裏與在基督裏――兩個包括性的大人(12~21節)】 一、因著亞當一人(在亞當裏): 1.罪與死是藉著一人入了世人 2.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 3.因一人的悖逆眾人被組織成為罪人 二、因著基督一人(在基督裏): 1.生命恩典也是藉著一人被帶進來的 2.因一次的義行眾人都被稱義得生命 3.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被組織成了義人 三、今天乃是四王掌權之日: 1.死藉著罪作王 2.罪因著死作王 3.生命作王――蒙恩的人在生命中掌權 4.恩典作王――恩典藉著義掌權 四、『在基督裏』卻是更大的事實: 1.在基督裏的恩典更勝過在亞當裏的墮落 2.在生命中的掌權更勝過死亡作王 3.恩典藉著義作王更勝過罪因著死作王――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 【神的計劃――恩典藉基督作王】 一、兩個人:亞當與基督(14節) 二、兩個行動: 1.亞當的過犯(12,15,17~19節) 2.基督的義行(18節) 三、兩種結果: 1.亞當是被定罪、刑罰、死亡(15~16,18~19節) 2.基督是被稱義、得生命、作王(17~19節) 四、兩種歸予: 1.在地位上,神的恩典在基督裏豐富地歸予那犯罪的受造者亞當的後裔(15節) 2.在行動上,眾人的罪都歸在基督的身上,叫一切在基督裏接受神恩典的人都可以稱義(16節) 五、兩個王: 1.罪作王叫人死(17節) 2.恩典作王叫人稱義(21節) 六、兩種的豐富: 1.恩典的豐富(17節) 2.義行的豐富(17節) 七、兩種的契約: 1.在亞當裏,人被定罪作死的奴僕 2.在基督裏,人被稱義作義的奴僕 【因信稱義的穩固可靠的客觀事實略論】 一、對立:基督與亞當的對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12~14節) 二、對比:恩典與過犯的對比――「只是過犯不如恩賜」(15~17節) 三、對照:因義行稱義對照因過犯定罪;順服成義對照悖逆成為罪人;恩典作王和永生對照罪作王和死;最後以恩典與律法作比而結束(18~21節) 【恩典的豐厚】 一、恩典中的賞賜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 二、受洪恩(17節) 三、恩典更顯多(20節) 四、恩典藉著義作王(21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因信稱義的所得】 讀經:羅五章 一、藉著耶穌基督的所得 1.得著一個嶄新的地位 (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1節):『既』字說出本段經文所描述的種種好處,都是在我們因信稱義之後,才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得的。『藉』字原文另譯『因、靠、從、經由』,本章至少用過十六、七次;它表明主自己和祂所作的功績,乃是我們得著種種好處的憑藉與管道。『與神相和』原文是『與神相安』,意即被帶入一個神人相安的關係中,不只人向著神能坦然無懼(來四16;十19),滿有平安,並且神向著人也能悅納、施恩 (2)「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2節):『進入』原文用於導引一個人覲見君王,或領航一隻船停泊港口;這裏的意思是說,恩典乃是一個特殊的領域,需要特別的引領才得進去。而我們能被引進此恩典的領域中,一面是『藉著祂』,另一面是『因信』;前者是指主的功績和成就,後者是指人的配合和責任。我們得以進入恩典的領域中,乃是神人同工的結果。我們得以『進入』,是一個既成的事實,但我們仍須繼續的『站』穩,否則,會有可能從恩典中墜落下去(加五4) (3)「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2節):『歡歡喜喜』原文是指一種從內心湧溢而表於嘴唇的喜樂,有歡呼、誇耀之意;『盼望』是指滿有把握地期待著一件尚未完全實現的事;『神的榮耀』一面指信徒將來所要進入的榮耀境地(來二10),一面指信徒充分被神變化之後所要顯現出來的榮耀情景(羅八18;約壹三2)。我們因信稱義的第一個所得,是被帶進一個嶄新的地位中;在這地位上,不再心存畏懼,反而能盡情地享受神的恩典,對於前途有無限的把握 2.得著一個喜樂的人生 (1)「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3節):『患難』原文字意是『壓力』,指生存在這世上所必遭遇的各式各樣的苦難(約十六33;林後一4);『歡歡喜喜』原文與第二節的『歡歡喜喜』同一個字(參二節註釋)。我們因信稱義之後,肉身仍活在這個世界,仍免不了要遭遇種種的患難,但與從前所不同的是,我們在患難中不但能消極地忍受,而且還能歡欣、雀躍,甚至將這喜樂溢於言辭。從表面看,信徒得救以後的人生境遇,似乎與得救之前並無不同(有時或更乖舛不順),但是裏面的心境卻與從前迴異,不只在主裏面有平安(約十六33),而且還能有滿足的快樂(林後八2) (2)「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3~4節):信徒在患難中仍有喜樂,是因為『知道』我們的患難並不是白受的,它乃是神恩典的化身,是要叫我們得益處(來十二10~11;羅八28),使我們達到完全的地步。『生』字原文意思是『產生效果、作成、致使』;『忍耐』原文的意思並不是消極的耐心忍受,而是積極的勝過環境考驗的毅力;『老練』原文字用於金屬經過提煉後毫無雜質的狀況,故此處指人經過神鍛鍊後所產生的成熟性格 (3)「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4~5節):這裏的『盼望』原文和第二節的『盼望』同一個字(參二節註釋);『羞恥』意指因盼望落空而蒙羞。信徒經歷患難最終所產生的盼望,不是虛無縹緲的幻想,而是有可靠的確據的,這個確據就是澆灌在我們心裏的神的愛。我們在患難中所經歷神的愛,成為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前三15),使我們確知凡信靠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九33;十11;彼前二6) 3.得著一個確實的憑據 (1)「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5節):信徒既因信稱義,就領受聖靈作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這聖靈不只引導我們進入一切屬靈的實際(約十六13原文),使我們豫嘗神的豐富(林後一22;五5),並且也將神的愛傾倒出來(『澆灌』之原文直譯),使之滿溢在我們的心裏。本節的意思是說,內住的聖靈叫我們的心能充分領悟、明白神對我們的愛(弗三16~19),因此確信我們的盼望絕不至於羞恥 (2)「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6節):『軟弱』原文是『無力、無助』;『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意即當我們無力抗拒罪惡,又無能遵行神旨之時。『所定的日期』就是神在創世之前即已安排好的時候(弗一10;加四4;多一3)。本節之『罪人』在原文不同於第八節的『罪人』;此處是指『不虔』(羅一18)的人。這裏強調神的愛是主動的,是計劃好的,是賜給不配得的人的 (3)「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7節):保羅在前面曾引證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故這裏的『義人』不是指完全無過的人,而是指『盡其本分,不虧負別人所該得的人』;『仁人』是指『在別人所該得的之外,另予額外施捨的人』。『或者有敢作的』指人因受感而生發勇氣去犧牲自己。本節表明神的愛是超越所有人的反應的,是沒有動機、緣由的 (4)「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8節):『還作罪人的時候』意指還在行不義的事(羅一1828)、虧缺神的榮耀(羅三23)的時候。基督就在我們這樣頂撞神的光景中,仍然來為我們死,神愛我們的心,就在此顯明了(約壹四9)。聖靈將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我們眼前(加三1),向我們顯明神的愛,這使我們在患難中仍能有滿足的喜樂 4.得著一個全備的救恩 (1)「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從神的忿怒中得救」(9節原文):這裏『神的忿怒』不只指神既有的忿怒(羅一18),也指神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一面流血解決我們的罪行,使我們得以稱義;一面將『舊人、我、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羅六6;加二20;五24)都和祂同釘,解決我們的罪性,免除遭神忿怒的因素。這是救恩的頭兩面的功效 (2)「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10節):神的兒子不只為我們受死,並且也為我們復活。祂的死,解決了人和神之間一切的難處,使我們不再與神為仇為敵,而得與神和好(西一21~22);祂的復活,將神的生命分賜給我們,使我們能憑這生命而活,並且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這裏的『得救』,不單指從一切消極的事物中蒙拯救,也指經歷神全備的救恩,最終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羅八29)。本節是敘述救恩的次兩面的功效 (3)「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11節):『與神和好』在原文含有作神朋友,看法和行事與神一致,使神得以滿足之意;『以神為樂』意即享受神,以神作為我們的滿足。救恩的最高一層是神人同行同住,彼此享受,互為滿足,直到永世 二、在亞當裏所得與在基督裏所得的比較 1.在亞當裏的所得 (1)「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2節):『這就如』三字表明羅馬書第五章下半段仍在講論與前半段相同的一件事,只是講論的角度不同而已。本節前一個『罪』字是單數名詞,指有位格的罪性(參創四7);後一個『罪』字是過去式動詞,原文字意是『未中標的』,指人在行為上夠不上神的標準,也就是犯了罪行。本節節的意思是說,因著亞當一人的墮落,罪性就進到人的生命裏頭,使眾人都受罪的奴役而犯罪(約八34);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因此死就臨到了眾人。我們在未得救以前,在亞當裏的所得乃是罪與死 (2)「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3節):『算』原文字意是『記在賬上』。本節的意思是說,當亞當墮落的時候,雖然由於當時神還未頒賜律法,因此並未認定是破壞了律法,但是『罪』已經存在,乃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3)「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牠的權下」(14節):『從亞當到摩西』就是在沒有律法以先的時期,因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約一17)。這裏是承接前節的意思,說明罪和死的存在,與律法無關;雖然沒有律法指明人犯了甚麼樣的『罪過』(原文字意是『越界』),但都犯了罪,而死的毒鉤就是罪(林前十五56),罪引進了死,死就在人身上掌權,眾人都服在死的權下,無一能倖免 2.人如何在亞當裏有所得,照樣在基督裏也有所得 (1)「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14節):『那以後要來之人』就是基督,祂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豫像』原文字意是『豫表、表徵、標本、模型』。句的意思是說,眾人如何因著亞當一人而有所得,照樣,眾人也都要因著基督一人而有所得;就著這一種對全人類的影響來說,亞當乃是基督的豫表,可惜他並不是基督正面的豫表 (2)「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8節):因著亞當在伊甸園裏一次的『滑跌出界』(『過犯』原文直譯),眾人就都被神定罪,而都服在罪與死的權下;照樣,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合乎神公義的行為,眾人也就要被神稱義,而能得著神的生命並享受生命的大能了 (3)「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19節):前節的『一次』是外面行為的問題,本節的『一人』是裏面生命的問題。因著亞當一個人『不順服』(『悖逆』原文直譯)神,罪就被組織到人的裏面,眾人就被構成了『罪人』;照樣,因著基督一個人『順服』神以至於死(腓二8),義的生命和性情也就要被組織到人的裏面,眾人就都被構成為『義人』了 (4)「就如罪因著死作王;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21節原文):本節是第三次題到『照樣』,來說明在亞當裏的所得,和在基督裏的所得之對比。眾人在亞當裏不只被定罪、被構成罪人,並且也被置於罪和死的權勢底下,任它們轄制。這裏說,『罪因著死作王』,不止死作了王(14,17節),現在連罪也作了王,而罪作王是藉著死,因為人是因怕死而為罪的奴僕的(參來二15)。但感謝主,照樣,眾人在基督裏不只被稱義、被構成義人,並且也被置於恩典和生命的權勢底下,受它們的管理。『恩典藉著義作王』,神的義乃是我們享受神恩典的憑藉和管道;我們只要因信與基督聯合,就合乎神公義的要求,也就能得著神恩典的同在(林前十五10),而這恩典具有莫大的能力(林後十二9),能夠覆庇、剛強、支配、管治我們,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到神永遠的生命,使我們能在生命中作王(17節) 3.在基督裏的所得,遠超過在亞當裏的所得 (1)「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的臨到眾人麼?」(15節):本節是說明『恩賜』的所得,遠超過『過犯』的所得。既然因著亞當一人的過犯,叫全人類都蒙受其遺害,趨向滅亡;那麼憑著神的恩典,並祂藉基督一人在恩典中的白白恩賜,必定更加豐富的臨到全人類。這裏說明了恩賜所得,遠超過犯所得的理由:第一,基督遠超亞當;第二,亞當所作的是過犯,基督所作的是恩典,在本質上,基督所作的遠超過亞當所作的;第三,過犯的後果是被動的,是不得已的,恩典中的賞賜是主動的,是白給的,主動勝於被動,白給勝於被迫的施加;第四,神的恩賜勝於神的審判,神的稱義勝於神的定罪,對此,保羅就在下一節給我們補充的說明 (2)「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6節):這裏說出審判與恩賜,以及定罪與稱義的差異:第一,審判是將一人的罪過推到眾人身上,恩賜是將眾人的罪過歸給一人;第二,定罪只考量一人、一次的罪行,稱義則考量了眾人、多次的罪行。因此歸納而言,審判不如恩賜,定罪不如稱義 (3)「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17節):本節的主要論點是在指出生命的權能,遠超過死亡的權勢;死亡雖然強而有力,且殘忍可怕(參歌八6),但它只能在亞當(舊人)的範疇內掌權,我們若活在基督(新人)的範疇內,生命就要吞滅死亡(林後五4;林前十五54),在我們身上顯出作王的光景了。我們這蒙受洪恩並白賜之義的信徒,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我們只不過是生命掌權的管道,生命才是權柄的實際,離了它我們就不能作甚麼 (4)「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0節):本節一面接續十三節的思想,說明律法與罪的關係,一面也指出在基督裏所得的恩典,遠超過在亞當裏所得的罪。『律法本是外添的』,是說頒賜律法並非神的原意,只因人有罪而不知罪,神就引進了律法;『叫過犯顯多』是,說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因此轉向基督的救恩。『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句話有兩面的意思:第一,人愈看見罪的可怕,就愈依靠恩典,取用恩典,以致恩典更多顯明在我們的身上;第二,恩典總是超過罪的,不只比罪更強、更有能,並且比罪更多、更夠用(參林後十二9) ―― 黃迦勒《查經輯要》 【信靠耶穌的福樂】 經文:羅5:1-11 一、有盼望的福樂人生
1-2 1.因信稱義,與神相和 1,(西1:20;賽53:5;弗2:14-15) 2.因得恩典,歡喜盼望 2,(弗1:5-8;西1:5;約壹3:1-3) 二、有堅強的福樂人生
3-8 1.在患難中也是歡喜的,因有神的愛澆灌 3-5, (1)患難生忍耐
(羅12:12;雅1:2-4;5:7) (2)忍耐生老練
(林後1:3-4;賽41:10) (3)老練生盼望
(腓1:20) (4)所賜給聖靈
(詩103:8-12) (5)愛澆灌心裡
(賽44:3-4) 2.在軟弱中也是剛強的,因有神的愛顯明 6-8 (1)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
(林後12:9-10;賽40:31;腓2:5-8;提前2:5-6) (2)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弗2:12;彼前2:24) 三、有喜樂的福樂人生
9-11,(詩16:11) 1.因免去神忿怒 9 2.曆得與神和好 10 3.因信靠神得救 10 4.因藉以神為樂 11,(賽61:10)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恩典】 經文:羅5:12-21 一、罪人的希望——預像 12-14 1.罪的成長 12,(雅1:15) 2.罪的審判 13 3.罪的權勢 14,(結18:20) 二、罪人的救恩——基督 15-19 1.死了→活了 15,(林前15:45-49) 2.定罪→稱義 16,(弗2:8) 3.死作王→義作王 17,(約壹5:12) 4.悖道→順從 18-19 三、罪人的恩典——永生 20-21 (弗1:7;2:7;提前1:14-15) ── 毛南春陽 【因信進入恩典中】 經文:羅5:1-11 引言: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人覺得蒙恩,有人卻不覺得,主要原因是在於有沒有信心。這段經文提及因信進入恩典中的幾方面果效。 一.因信得與神和好(5:1) 與神和好是恩典,是白白得來的。 二.因信進入恩典的時代(5:2) 在恩典中是一個範圍,時代。 三.因信盼望神的榮耀(5:2) 即永生,不朽壞,聖潔無瑕疵。 四.因信在患難中有喜樂(5:3) 因為相信患難能訓練忍耐的品格。 五.因信在患難中有盼望(5:4) 因忍耐得經驗。 六.因信領受聖靈所賜神的愛(5:5-8) 即體會神的愛的增加。 七.因信知道寶血的能力(5:9-10) 能免去神的忿怒即審判,免去與神之間的攔阻。 八.因信以神為樂(5:11) 本來以物質,世上的成就,家庭為樂。但這一切的快樂都會改變,都要付代價。只有以神為樂是永不改變的。 九.明白基督替死的愛(5:6-8) 平常我們對神的認識只在祂所賜的物質,現在不在物質了。在敵對祂,作罪人時,祂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就認識到神的大愛。 結論: 這一切的成就,都是神所賜的信心才能明白和體會的。 ── 黃彼得 【因信稱義的永恆性】 經文:羅5:1-11 引言: 羅馬書4章談到因信稱義是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羅3:22)。亞伯拉罕原是拜偶像的人,因信而得著稱義(創15:8)。大衛是在罪孽裡生的(詩51:5),但他因信而稱義,神不算他為有罪的(詩32:1-2)。這兩個例子可以通用於世上每一個人。但這種稱義的關係可維持多久呢?在有時間性的人認為有限,但在神卻不是。 一.恢復與神永遠的關係(5:1-2) 1.永遠和好。耶穌是永遠的,所以在祂裡面與神和好的關係也是永遠的。 2.永遠蒙恩。耶穌的恩典是永遠的,所以在祂裡面的恩典地位也是永遠的。 3.永遠得神的榮耀。這榮耀是由耶穌而來的,祂是神榮耀的光輝(來1:3);故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榮耀也是永遠的。 二.得著永恆的盼望(5:3-5) 因有永恆的盼望,所以: 1.有神所賜的喜樂。 2.有神所賜的忍耐。 3.有神所賜的經驗—老練。 4.有神所賜不止息的愛。 三.得著永恆的把握(5:6-11) 1.因神永遠的愛,把握永遠的稱義(5:6-8)。 2.因基督的寶血,把握永遠的義(5:9)。 3.因基督的死,把握與神永遠的和好(5:10-11)。 結論: 這是稱義的永恆性,是永遠可靠的。 ── 黃彼得 【因信稱義的所得與在基督裏的承受】 一、因信稱義之後,藉著耶穌基督的得著,「藉著祂」,因信稱義之後,就藉著祂得著種種的恩典──因著祂的愛為我們受死,使我們這罪人,與神為仇為敵的人,得稱為義,既已稱義,祂在愛裏,豈不更加倍的恩典臨到我們麼? 1.與神相和 (1)罪解決了,神能親近人,人也能親近神,神人能以相處 a.原來罪未解決,神碰著罪人,就要擊殺,「擊殺埃及長子」,現在羔羊血已灑,就逾越了 b.人也不敢去見神,恐懼戰兢,「摩西」甚是恐懼戰兢,別人更不用說了,不可上山去,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來十二18~21;出十九12),現在能來到錫安山,來朝見神了(來十二22~24) (2)原來因著惡行,心裏與神為敵(西一21),現在惡行除去,從心裏與神和好了。「得救前後」,得救前總是恨神、褻瀆神,作與神為敵的事;得救後愛神、喜歡神,與神和好了 2.站在恩典中 (1)不是等到將來上天堂、享福分,乃是現在就站在恩典中,享受恩典,「悅納之時,拯救之日」現在就是(林後六1~2) (2)人一與神和好,就能享受神所預備的肥牛犢,吃喝快樂(路十五23) 3.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1)神的榮耀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帶給我們歡歡喜喜的盼望,「基督在心裏成了榮耀的盼望」(西一27),「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一10),「主若顯現必要像祂」(約壹三2) (2)不僅將來得著神的榮耀,就ˋ十現在,也經歷神的榮耀,由其是在患難中,「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即得榮耀,「神榮耀的靈常在身上」(林前四13~14) 4.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心裏 (1)神的愛是超人的愛──人的愛最高是為義人死,或為仁人死,神超越的愛是為罪人死 (2)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是我們心中的力量,叫我們經得起任何的患難 5.免去神的忿怒 (1)不信基督是最惹神忿怒的,現在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將來還要遭遇神和羔羊的忿怒,無可躲避,無法站立得住(啟六12~17),信的人得以脫離免去這些忿怒(詩二12) (2)神因著基督還要悅納我們 6.因祂的生命得救 (1)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叫我們靠祂的生命能過得勝的生活,勝過罪惡、世界、肉體 (2)不僅是將來的得救,乃是現在就靠這神的生命經歷各種的得救 7.以神為樂 (1)神是最喜樂的神(詩四十三4) (2)神自己就是人的享受,叫人歡呼喜樂的過日子(詩九十14),「馬利亞」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7) a.神是人最高的享受,帶進最大的喜樂,「萬物和祂」神把萬物賜給我們享受,更把祂自己賜給我們享受(羅八32),祂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我們飲食飽足,已夠叫我們滿心喜樂(徒十四17),祂自己給我們享受,更叫我們大大的喜樂(徒十三52) b.不受任何環境的影響,都能以祂為樂,「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三17~18) 二、在基督裏承受恩典──是承受的問題 1.亞當是基督的預像,亞當一人影響全人類,照樣,基督一人也影響全人類,「因一人」 (1)亞當一人把罪和死帶給人類,照樣,基督一人把義和生命帶給人類,「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十五22) (2)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 2.所有的恩典是在基督裏承受,由祂一人帶給我們,不需要我們在這裏作些甚麼,「承受產業」不是勞力去賺得產業,在亞當裏人不必犯罪,就已成為罪人,落在死中,照樣,在基督裏,人也不須作好,就能稱義得生命 三、在基督裏恩典的超越 1.過犯不如恩賜 (1)過犯是出於人的,恩賜是出於神的,一人所作的,怎能以神所作的,「何況神的恩典…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浪子與父」,浪子雖任意放˙蕩貲財,耗盡一切所有的,但父在家所預備的穿、戴、吃、喝,樣樣都預備,可以作樂跳舞,浪子所浪費的,怎能比父所預備的(路十五11~23) (2)過犯是由於亞當一人,恩典是由於基督一人──基督遠超過亞當 a.因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 b.審判是因一人一次的過犯而定罪,恩賜是由許多過犯(眾人眾多的過犯)而稱義──因基督而有的稱義,遠超過因亞當而有的定罪 c.死因亞當一人作了王,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更要因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在亞當裏被死轄制,在基督裏,生命勝過死王,吞滅死亡 d.罪作王叫人死,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生──永生超過死亡 e.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義超過罪 2.罪的顯多,是為恩典的更顯多 (1)撒但的作為(把罪和死帶給人),是為顯明神的智慧和能力,「法老剛硬」是為顯出神的大能(出九15~16)。「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將被撒但敗壞的人類,建造成為可讚美的教會,是為彰顯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病重得醫」病越重,得醫,越顯醫生的高明,藥物的有效,「流氓教成高材生」顯出教師的本領 (2)恩典比罪更顯多,是為叫人更愛神,敬畏神,稱頌慎,「愛多赦免多」(路七36~47)。「大衛認罪後高聲歌唱」,神赦免了他,又賜給樂意的靈,使他的心清潔、靈正直,而能勝過罪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主耶穌與亞當之比較】 一、是首先的:是末後的(林前十五45) 二、乃屬乎地:本出於天(林前十五47) 三、自取死亡:叫人復活(林前十五22) 四、啟罪之源:使人稱義(羅五17~18) 五、悖逆主命:至死順從(羅五19) ── 丁良才《經題模範》 【認識在基督的人 羅馬書5章】 一丶在主裡面盼神榮耀5:1-2 二丶在主裡面就有聖靈5:3-5 三丶在主裡面享受主愛5:6-8 四丶在主裡面以神為樂5:9-11 五丶在主以外死在罪中5:11-14 六丶在主裡面得主救恩5:15-17 七丶在主裡面不被定罪5:18-19 八丶在主裡面得主永生5:20-21 ── 作者不詳 【因信稱義 – 由虧缺到盼望(5:1-2)】 一、
不虔不義──我們與神為敵,在神忿怒之下,虧缺神的榮耀 二、
因信稱義──我們與神相和,進入恩典之中,盼望神的榮耀 ── 伍雷 【因信稱義 - 喜樂湧溢,歡呼誇耀(2,3,11)】 ‘歡喜,為樂’ 原文都作誇耀 一、 在盼望中歡歡喜喜──站恩典的地位 二、
在患難中歡歡喜喜──處患難的經歷 三、
我們藉祂以神為樂──在神裡面誇耀 ── 伍雷 【為何在患難中也歡喜(3-5)】 一、
因患難生忍耐──忍耐不是消極忍受,是積極勝過環境的堅忍毅力 二、
因忍耐生老練──原文指金属經提炼无杂质的状况,是成熟的品格 三、
因老練生盼望──有站在恩典的地位中的盼望,也有患難中的盼望 四、
盼望不至羞恥──盼望不會落空蒙羞,患难中所经历神的爱是保證 ── 伍雷
【為何盼望不至於羞恥 – 所賜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5,6,8,10)】 一、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為罪人死──不為義人仁人乃為我們罪人 二、
我們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三、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更要因他的生得救 ── 伍雷 【藉著祂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一、
我們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1-11 二、
為何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在基督裏非亞當裡
12-21 ── 伍雷 【我們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一、
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1 二、
我們藉著祂,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 2 三、
我們並且藉著祂,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2 四、
靠祂的血稱義,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9 五、
藉著祂的死與神和好,更要因祂的生得救
10 六、
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神為樂
11 ── 伍雷 【為何一切所得都是藉著祂 - 在基督裏非亞當裡】 一、 在亞當裏 12-14 1. 罪進入世界 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罪是單數指罪性 2. 死臨到眾人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死又是從罪來的 3. 死就作了王
眾人都在死的權下,從亞當直到摩西 二、 在基督裏 14,18,19,21 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豫像 1. 因一次的過犯罪人都被定罪, 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被稱義得生命 2.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就成為義了 3. 就如在亞當裏罪作王叫人死,
照樣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因主得永生 三、 在基督裏遠超在亞當裏 15,16,17 1. 人過犯不如神的恩賜 - 因一人過犯眾人死, 恩典因基督一人加倍臨到 2. 人定罪不如神的恩賜 - 審判由一人而定罪, 恩賜乃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3. 死作王不如生命作王 - 因一人過犯死作王, 更要因基督一人生命作王 ── 伍雷 【羅馬書第五章】 一、隨稱義而得來的福份:和平、喜樂、盼望、愛(五1~11) 二、新舊集團(五12~21) ——《丁道爾聖經注釋》 【羅馬書第五章】 一、與神交好(五1-5) 二、愛的最後證明(五6-11) 三、滅亡與拯救(五12-21) ――《每日研經叢書》 【羅馬書第五章】 一、福音帶來的實質福氣(五1~11) 二、基督作成的工向亞當的罪誇勝(五12~21)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因信稱義的成效(五1~11)】 一、因信稱義所帶來的益處(1~5) 1.“得與神相和”(1) 2.“站在恩典中”(2) 3.“盼望神的榮耀”(2) 4.積極的“忍耐”(3) 5.我們的生命品格便更趨成熟,得著確實的盼望(4~5) 二、稱義與蒙恩的保證(6~11) 1.保證不再失望(6~8)我們經歷了神不變的大愛,因此便有了盼望,使我們轉弱為強,作敬虔的人。 2.保證得著完全的救恩(9~11) ──《新舊約輔讀》 【人的罪與神恩典的對照(五12~21)】 一、亞當代表全人類(12~13) 二、亞當作預像,預表基督(14) 三、基督的恩賜,遠超過亞當的過犯(15~21) 1.亞當犯罪使眾人死,基督的恩典卻帶來永恆的賞賜(15) 2.亞當帶來審判與定罪,基督卻使人稱義,宣告人無罪(16) 3.亞當讓死掌權作王,基督在人生命裡掌權作王,給人福氣(17) 4.亞當的悖逆引入了不順服,基督因順服而帶來了公義(18) 5.亞當悖逆使人陷在罪裡,基督順服神旨使人成義(19) ──《新舊約輔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