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以色列人失去救恩的原因】 一、以色列人不按真知識――想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1~3節) 二、神命定信基督的才得著義: 1.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4~7節) 2.稱義之道在於心裏相信、口裏承認(8~11節) 3.神公平對待一切求告祂的人(12~15節) 三、以色列人背棄福音(16~21節) 貳、靈訓要義 【神對待人乃是根據人和基督的關係】 一、神一切的事物都歸結於基督(1~5節) 二、信主之道乃是人惟一得救的途徑(6~17節) 三、神呼召所有的人都來接受基督: 1.神呼召外邦人接受基督(18節) 2.神呼召以色列人接受基督(19~21節) 【基督徒如何給人屬靈的幫助】 一、為對方熱切向神禱告(1節) 二、承認對方的長處,也發掘出對方的短處(2~3節) 三、最要緊的,指出基督才是一切問題的答案(4節) 四、給對方指點出得著基督的道路(6~8節) 五、指出享受基督豐富的方法乃是信而求告(9~13節) 六、不管對方的反應如何,一直向他傳講基督的話(14~17節) 七、把對方交託給神,求神向他顯現(18~21節) 【神的義】 一、是憑著信心求,不是憑著行為求(羅九30~33) 二、神的義與人自己的義相對立(3節) 三、凡信基督的,都能得著神的義(4節) 四、出於律法的義與出於信心的義相對立(5~6節) 五、信心之義的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6~8節) 六、信心之義的道極其容易,只要心裏相信,口裏承認(9~10節) 七、信心之義的確實――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11節) 八、信心之義的根源――神――祂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12~13節) 【神的義】 一、神的義又是耶穌基督(4節) 二、神的義與人的義相對(5節) 三、神的義不需人去尋找基督(6~7節) 四、神的義和救恩離開人不遠(8~10節) 五、神的義和救恩叫人不至羞愧(11節) 【猶太人的難處不在於『不知道』,乃在於『不服』】 一、信道的方法太過簡單(5~10節) 二、神給一切的人聽見信主之道的機會(11~15節) 三、猶太人誠然聽見了,但他們仍不聽從(16~21節) 【人信道的程序】 一、要得救必須求告(9~10節;參徒二21;九14) 二、要求告必須信服(14節;參來十一6) 三、要信服必須聽道(14節;參可十六15~16;詩一百廿二1) 四、要聽道必須傳道(14節;參多一3;徒二37;四4;八12,35,38;十一30~21;十四1;十七34;十八8;廿八24) 五、要傳道必須奉派(15節;參路廿四46~47;徒廿六17~18;十三1~4;林前九16~17;太九38;林後五18) 【福音是普世性的】 一、主對待猶太人和外邦人並沒有分別(12節) 二、所有的人都根據神的同一個應許得救(13節) 三、全世界的人若沒有福音傳給他們就不能得救(14~15節) 四、聖經證實福音乃是普世性的(16~17節) 五、以色列人的悖逆證實福音是普世性的(18~21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羅馬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徑】 經文:羅10:1-13 一、有熱心而無真知識不能得救 1-2 1.切望同胞得救 1,(約4:22) 2.指出同胞錯誤 2 “真知識”完全的知識,正確的知識。“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就是不按著得稱義的正確途徑去認識主,以致他們的宗教熱誠變成了盲目的熱心。 二、立自義而不服神義不能得救 3-8 1.自以為義 3,(弗4:18;林後10:12) 2.自以為明白律法 4-8 (1)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4-5,(利18:5) (2)出於信心的義就是接受基督 6-7,(申30:12) 1)就是要領下基督來:指相信耶穌道成肉身 (約1:1-2) 2)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指相信耶穌的復活
(彼前1:21) 3)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三、口承認而心也相信才有得救 8-13 1.凡信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9-10,(約3:16;來11:6;加2:16) “得救”:指救恩、拯救、釋放、保守、醫治、心靈健康。 2.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1,(賽28:16) 3.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2-13,(珥2:32) “神不偏待人”。(徒10:34-35) ── 毛南春陽 【傳是福音普及的唯一方法】 經文:羅10:12-21 一、宣告——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2-13 1.神不偏待人
(徒10:34-35) 2.神乃厚待人 “厚待”意指神拯救我們,使我們脫離罪惡,其最終目的乃是要我們能夠享受在基督裡那測不透的豐富。(弗3:8) 3.神更拯救人
(珥2:32),“求告祂”表示我們得享基督豐富的秘訣乃在向祂呼求。 二、差傳——報福音傳喜信的人 14-18 1.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14-15,(賽52:7) 2.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6-18,(賽53:1;詩19:4) 信主的由來:1)神差傳道人。2)傳揚信息。3)聽見信息。4)相信福音。 三、呼喚——以色列人不知道嗎 19-21 1.外邦得救惹動選民憤恨 19,(申32:21) 如大兒子生氣。(路15:28) 2.愚民被召觸動選民怒氣 19 3.異邦蒙恩引動選民頂嘴 20-21,(賽65:1-2;太20:10-16) ── 毛南春陽 【得救的真理】 經文:羅10:9-15;
約3:16 引言: 許多人不明白得救的真理,不明白自己到底得救了沒有,很痛苦。 一.得救的意義 1.從死亡中被救出來(約5:24)。 2.從罪惡中被救出來(太1:21)。 3.從取死的身體中被救出來,從失敗的生活中被救出來(羅7:24-25)。 4.從黑暗中被救出來(西1:13; 徒26:18)。 得救就像從水中被救出,如摩西。就像從被火燒的房子中救出來。這被救出來即得救。 二.得救的需要 1.因人有罪(羅3:23)。 2.因罪的結局是死亡(羅6:23)。 3.因死後還有審判(來9:27)。 4.因人不能付罪的贖價(詩49:7-9)。 5.因靈魂只有兩個去處,不是永死,就是永生。 所以人是極需要重生,需要救恩的。 三.怎樣能得救 1.聽從福音(約5:24),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救恩(提前1:15; 徒2:37)。 2.堅信耶穌,知道耶穌是獨一的救主(徒4:12; 16:31)。 3.求告主名(羅10:13)。包含認罪,求主赦免拯救。 4.要心裡相信(羅10:9)。相信主的救恩,主替我受死擔罪等。 5.要口裡承認(羅10:9-10; 太10:32)。作見證。 6.要接受主,讓祂在心中作主(約1:12)。 7.要被聖靈充滿,受聖靈的洗(路3:16; 徒1:5,8;
19:1-7)。 四.得救的憑據 1.罪得赦免的憑據(約壹1:9)。 2.不被定罪的憑據(約5:24; 羅8:1)。 3.有永生的憑據(約5:24; 3:16,36)。 4.作神兒子的憑據(約1:12; 羅8:14-16)。 5.有聖靈作憑據(林後1:22; 弗1:13-14)。 6.有主耶穌作見證(太10:32-33)。 7.有天父為證(約壹5:8-12)。 五.得救的表現 1.離棄一切罪惡(彼前2:1)。 2.愛慕靈糧(彼前2:2)。 3.潔淨自己(約壹3:1-3),追求聖潔(來12:14)。 4.不活在罪中,不繼續犯罪(約壹3:9)。 5.有愛弟兄的心(約壹3:8-12),愛靈魂。 6.凡事求主的榮耀(林前10:31)。 7.以基督為至寶,看世上一切的事如糞土(腓3:8)。 8.效法基督背十架(林前11:1; 路14:25-33)。 結論: 當清楚得救,明白得救的真理! ── 黃彼得 【信心的義和得救】 一、真知識――熱心行律法,不是真知識,是屬地的知識,是人天然的觀念;因信在基督裏稱義和得救,才是真知識,屬天的啟示 1.稱義和得救――有稱義的問題,也有得救的問題 (1)人靠自己不能得稱義,更不能得救 a.人靠自己行善,不能被稱義,因人的善,不夠神的標準;『人義像污衣』(賽六十四6) b.人靠自己行善,更不能得救;行善不能叫人升天,也不能叫人從死裏復活;『誰要升到天上去呢?』是升天的問題;『誰要下到陰間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是從死裏復活的問題 (2)在基督裏才能被稱義,才能得救 a.基督是神的義,才是神的標準,祂來作我們的義,我們才能蒙神稱義 b.在基督裏我們才能升天,死而復活 (a)今天屬靈上的死而復活和升天(弗二5~6) (b)將來身體的復活和被提升天 2.以色列人的錯誤 (1)不按真知識熱心――不知道神的義,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我們都要遵行』,不知道是神來背負他們(如鷹把他們背在翅膀上),卻要憑自己來遵行(出十九3~8);律法是見證基督,『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惟有靠基督才能成全律法,但以色列人無知,卻要憑自己來成全律法 (2)是悖逆頂嘴的――所行所為的,自以為是,卻是拒絕基督,與神意相背;『各耳板』(可七10~13);『殺信徒以為事奉神』(約十六2);『以為主犯安息日要殺主』(約五16) 二、信心的義 1.不是律法的義,神給人律法,不是要人靠自己去行,人無法靠自己行律法而稱義,因律法的標準非人所能達到;『法版摔碎』,人只會破壞律法,犯一條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 2.乃是信心的義 (1)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a.律法是為基督作見證;『見證櫃』 b.基督成全律法(太五17);『法版存約櫃』,得保全 (2)信祂的都得著義――在於人的信,不在於人的行 a.基督從天降下,道成肉身,成功救贖,滿足神的公義的要求;『領下基督來』 b.基督從死裏復活,進到人裏面作生命,使人能成全律法;祂成為人的義;『律法在心中』;『信神兒子而活』(加二20);『義人因信而活』(來十38);『領基督從死裏上來』 (3)都是祂來作,不需人作甚麼,只要人來接受 a.救贖祂已成就,一切祂都作好了,只要人來接受;『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b.人不要憑自己作,只要憑信,讓祂來作;『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三、基督是主 1.『主』在此之意義為: (1)施恩眷顧人;『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之外(詩十六2);『主人』,僕人眼目仰望主人的手(詩一二三1~2) (2)負人一切的責任;『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詩六十八19) 2.是眾人的主――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不分有律法的,沒有律法的;也就是不在於人行不行律法,乃在於祂來眷顧施恩 3.厚待求告祂的人――不需要人靠自己作甚麼,只要求告祂,讓祂來作,祂就來解決我們的難處,應付我們的需要 四、人之能信也在於神――一切都在於祂 1.祂差遣人傳道,叫人能以聽見,而相信求告;『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2.激動人發憤相信;『我要用…惹動你們憤恨…』 3.不是人尋找祂,是祂遇見人;不是人訪問祂,是祂向人顯現;『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 佚名《羅馬書查經綱目》 【認識不信的原因 羅馬書10章】 一丶因有熱心不按真理10:1-2 二丶自立為義不服神義10:3 三丶對神律法不夠理解10:4-5 四丶憑己猜疑不信真理10:6-8 五丶口不承認不肯相信10:9-13 六丶不知耶穌不來聽道10:14-15 七丶心裡剛硬不聽福音10:16-18 八丶悖逆頂嘴不服招呼10:19-21 ── 作者不詳 【以色列人的失敗(9:30-10:3)】 一、
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外邦人反因信得了義 二、
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自己行為求 正跌在那絆腳石頭上 三、
雖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沒有信靠神所立磐石 四、
不知道神的義,又想要立自己的義 他們就不服神的義了 ── 伍雷 【福音叫我們按真知識來知道神的義(10:4)】 一、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真知識完全認識基督 二、
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 真知識完全信靠基督 ── 伍雷 【福音叫我們承認相信而得著神的義(10:5,10)】 一、
出於律法的義,條件是行 - 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二、
出於信心的義,條件是信 - 心裡相信就可稱義,口裡承認就可得救 ── 伍雷 【我們所傳這信主的道在乎求告主名(10:6-13)】 一、
耶穌基督已經完成救贖,我們只要承認相信 1. 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基督從天上下來 主已經道成肉身 2. 不要心裡說,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主已經死裡復活 3. 這道
(所傳信主的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在口裡也在心裡
4. 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耶穌所是與所作 二、
主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我們只要求告祂名 1. 凡信祂的人,必不至羞愧
求告主名表明我們裡面的信心 2.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求告主名帶來我們信心的果效 ── 伍雷 【人未求告主名是因不接受福音(14-21)】 一、
人不求告主名的借口 1. 求告主名要先相信祂 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 2. 要相信祂要先聽見祂 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 3. 要聽見祂要有人傳道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4. 有人傳道要先有差遣 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二、
早已有人奉差遣傳道 1. 那報福音傳喜信的人 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2. 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 叫我傳福音給貧窮人 (以賽亞書61:1) 三、
福音早已被聽見知道 聽道信道,基督的話 1. 沒聽見麼,誠然聽見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他們言語傳到地極 2. 以色列人,不知道麼 不成子民的惹動憤恨, 無知的民觸動怒氣 四、
但人沒有都聽從福音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五、
神憐憫尚未求告的人 1. 向著外邦人 a.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b.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 對以色列人 a.
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 ── 伍雷 【羅馬書第十章】 一、錯誤的熱心(十1-13) 二、無可推諉(十14-21) ――《每日研經叢書》 【人的不信與神的恩典】 一、兩種稱義途徑(十1~13) 二、向全地宣揚(十14~21) ——《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的義勝過人的不義(十1~18)】 一、不覺得需要救恩(1) 二、宗教上的驕傲(2) 三、過分自負(3) 四、誤解律法(4) 五、律法的義(5) 六、福音已經全備(6~7) 七、基督住在人心裡(8) ──《新舊約輔讀》 【普世的宣教使命(十9~21)】 一、因信稱義的途徑與條件(9~13) 1.“心裡相信”(10) 2.“口裡承認”(10) 3.“求告主名”(13) 二、要向普世宣揚耶穌基督(14~21) 1.傳道的必須性(14~15) 2.聽道的必須性(16~17) 3.悖逆的證據(18~21) ──《新舊約輔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