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八章拾穗 【林前八1】「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論到(peri de)這詞式,是用來引出哥林多人信上詢問的事(見七1)。這是他們的疑難之一。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可能是引哥林多信上的話(NEB及GNB)。保羅也同意,知識是重要的,他同意要應用知識行事。“都”字可能暗示哥林多人,他們引以為榮的知識,並非得天獨厚,乃是信徒所共有的。但愛是更重要的。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見四6“自高自己”批註)。知識往往與驕傲相伴而來,卻與基督徒真義相違。知識叫人自高,愛心卻造就人(參腓立斯,“知識叫人看來偉大,卻只有愛心能叫人成長”)。造就(oikodomei)原應用在建築上;保羅喜歡用來比喻信徒品格的進程(見TNTC 注帖前五11,p.102)。——《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單屬世的知識叫人自高自大,連屬靈的知識也叫人自高自大,甚至是聖靈所賜的恩賜――知識(參林前十二8)本身,也叫人自高自大。但不是說知識完全不好,若是知識出身愛心,受愛心的領導,就會造就別人。――《新約全書釋義》 本章講論吃祭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哥林多為希臘城,偶像充斥,廟宇林立。哥林多人將上好牛羊和牲畜,一部分在廟宇中象徵式地獻與神明,其餘的拿來在市場售賣。因此城中所買到的肉類,很多都是獻過祭的。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上遇到很大的困難,不知道應該不應該購買肉類,因為可能都是祭過偶像的。猶太人有自己的解決方法,他們自設賭場,不用向外購買。基督徒是不是也需要用這種方法來避免玷染偶像的不潔? 保羅的解決方法,出乎受猶太背景影響的信徒意料之外。他認為有信心的信徒,根本不用理會食物的來源;甚麼都可以吃,甚麼都算為潔淨(八4~6;十27;羅十四14)。但是,問題並不單在於自己的信心,也在乎愛心。在教會中,有些信心“軟弱”的肢體,對祭過偶像的食物,是存著戒心的。保羅認為,為了這些肢體的緣故,信徒不但要講信心,也要講求愛心;所以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啟導本聖經註釋》 祭偶像之物: 這是本章的核心主題,文字上指曾獻給偶像的祭物。這裡特指曾在神廟,又拿到市場賣的肉(徒15:29)。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1~2】知識──愛心。人有所知實無可誇者,因他尚不知他所當知的。然而,知識總是叫人自高;愛心能造就人──因有了愛心,則不以其所知者為要,而念及他人的愚昧,不以己的自由絆人腳。―― 倪柝聲 知識既不能解決自己的問題(驕傲),又不能解決別人的問題(跌倒、難處),只有愛心能身兼雙職。――《新約全書釋義》 【林前八1~3】以對比的方式比較了人驕傲的知識和愛心。這段經文尤其強調:①造就人的愛心與知識的驕傲;②實踐愛心時的最高價值。這一切教訓我們真正的知識不是標榜自己,而是認識到自己的無知,謙卑地跪拜在神面前,走向實踐愛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1,4】關於吃祭物,保羅自己是有『知識』的,『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4),但他更知道,『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建造人』(1原文),這愛就是基督。所以他為了顧念『人不都有知識』,情願將他的知識暫放一邊,而俯就他們,這就是基督的原則。――《讀經指引》 【林前八1~13】本章是有關祭偶像之物內容的緒論部分,闡明了根本原則:①愛心對知識的優越性和;②基督徒的真自由是對弟兄有益處,而並非只追求自己的利益的狹隘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1~13基督徒可以吃祭偶像之物麼?】 答:在哥林多的地方,廟宇偶像林立,教會處在這種宗教崇拜偶像的社會環境中,信徒的生活習慣難免不受其影響,當有不少人曾在偶像的廟裡坐席,吃過祭偶像之物(林前八10,十21),所以論到這吃祭偶像之物,就有人向保羅提出來應當如何處置,這個問題盤根錯節,甚難解決,保羅在本書信中分析詳明,作了很清楚的答覆: ①信徒應知神只有一位,萬物都是神所造的,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吃或不吃那是否祭過偶像之物,無損也無益(林前八4-8)。 ②至於那良心軟弱的信徒,他以為吃了祭偶像之物,而感到心裡不安,因他疑惑,不憑信心而吃,覺得有罪,最好不吃(林前八7;羅十四23)。 ③有知識信心堅固的信徒,為了體恤那信心軟弱的弟兄,不要得罪他,傷了他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就以身作則,寧可不吃,免得叫他跌倒(林前八10-13,十28,29;羅十四15,20,21)。 ④凡市上所買的食物,或是不信的熱所請赴擺設的筵席食物,信徒只管享用,不要為良心不安的緣故而發生疑問,且就食物本身來說,都是聖潔的,並不能污穢人,因為凡一切的物都是屬乎主的(林前十25,26;參羅十四6,14;可七18-24;提前四4)。 ⑤任何食物,基督徒應當謝恩而吃因為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所以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能對己無損,對人有益處,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就是了(林前十24-30;提前四4,5)。 ⑥信徒應避免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進食,因為那是祭鬼的筵席,有與鬼相交污穢之嫌,置身其境內,與信徒的地位是極不相稱的(林前八10,十20,21)。——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八2~3】這和十三1~3愛之章所講的相同,人即使具備了屬靈恩賜和屬靈知識,如果沒有了愛,知識和恩賜便都沒有價值。何況人的知識無論如何廣博都是有限的,只有神才是全知的(羅十一33)。──《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八3】最大的愛心是愛神;最大的知識,是為神所知!―― 倪柝聲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神最喜歡的事,就是人愛祂。所以我們討神喜歡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專心愛神;這比對屬靈的事有知識,更為緊要。――《讀經指引》 『神所知道的』。愛神的人、不愛神的人,神都知道;此處的知道是同意、喜悅的意思。――《新約全書釋義》 【林前八4】偶像……算不得什麼: 指明偶像的本質<王上14:23,偶像論>,就是說偶像不是具有人格的實體、它沒有能力、虛妄,因此吃祭偶像之物實質上根本算不得什麼。在這裡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①拜偶像行為的愚蠢;②只有神才是配得我們真正敬拜的(賽41:24;耶10:14)。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5】「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保羅承認有稱為神的,拜偶像者視所拜之物為“神”,也相信它是神。稱為表示不真。不管它或在天,或在地,一概否定了(屈梭多模解釋在天者為太陽、月亮、星辰,地上的是邪鬼)。許多的神和許多的主,大概沒有多大分別。“主”在當日的異教中,很常用來指神明(保羅用主來稱耶穌基督,用心就更顯明了)。保羅的用意不過是說明外邦世界拜滿天神佛,卻沒有一個是真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裡的“神”指希臘、羅馬神話中的那些並不真正存在的所謂神祇,被人當作神來拜。──《啟導本聖經註釋》 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這是保羅當時希臘或羅馬神話中所謂的神,即外邦神,諷刺了成為外邦人敬拜對象的偶像。借著這樣的諷刺,本文明確指出外邦人所說的神,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它是被造物。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5~6】『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當時外邦治理的君王,人都稱之為主(就是神的意思),為恩主就是救主(路廿二25);非斯都就稱該撒為主(徒廿五26的皇帝原文是主);故此君王不但受人的尊敬,竟然也受到人的敬拜。但基督徒是只有一位神、一位主,也就是否認了許多的神、許多的主,而只拜一神、一主。古時許多聖徒都曾因不肯稱皇帝為主而被殺,示每拿的主教帕利克就是其中的一位。―― 謝模善 【林前八6】「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然而是很強烈的相對語all,我們(for us)是放在強調的位置上。信徒與拜偶像的人極大的分別:只有一位神。父是神的稱呼的特色,一方面說明祂與子的關係,一方面也說明祂對祂子民細心的關注(兩方面在下句中都有提及)。異教者把被造物分屬於不同的神明或女神,各有不同的領域。但保羅說,這一位神統管萬有。我們從祂而來,為祂而活;祂是我們的源頭與目標。前置詞歸於(for),eis,表示生命的環境。信徒是為神而生活的。 保羅又提及子,就是一位主,耶穌基督。一位指出基督徒相信一神論,有別於異邦的多神;而主則指基督的神性。兩者一口氣來談論,就更明顯了。保羅在此沒有考究兩者的關係(使日後的神學家添了不少難題!)。不過,他明說只有一位神,也明明地把主耶穌包括在一位神裡了(參莫法特,“保羅視那一位主與一位神同為一”)。萬物都是借著祂有的,指明基督是經手創造的一位;父借著子創造萬有(參約一3;西一15以下)。我們也是借著祂有的,意思是信徒惟有透過祂才存在,這兒是指在基督裡的新創造(參林後五17)。——《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位神,就是父: 強調說明了作為創造者神的屬性和唯一性,表明神與上一節的外邦神有根本性區別。尤其“父”這一表達象徵著:①神對世界絕對的統治權和;②耶穌基督與聖徒割不斷的大愛。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7】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並不能影響基督徒,因為偶像不是真的,無能無力,“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但是對於一個信心“軟弱”的信徒來說,他們已經習慣了看偶像是真的,不能除掉這種心理上的障礙。如果心裡蒙著陰影來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心理上就等於犯罪,因為“不是出於信心”(羅十四23)。對於這種信徒,應該去遷就他們,體恤他們,免得他們跌倒。──《啟導本聖經註釋》 這等知識: 認識對創造者神的正確的神論和偶像是非人格化的存在,算不了什麼。如果具有這樣的知識,祭偶像之物實際上根本成不了什麼問題,但是那些以為偶像實際存在的哥林多信徒,出於迷信思想,吃過祭偶像之物後就受良心的責備,在信仰上受傷。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7~13】(1)良心因沒有知識就軟弱,不正確,無能力。(2)因軟弱,以致控制不住裏面的情慾,而行良心以為錯的事。(3)行了良心以為錯的事,良心就受傷,被污穢了。(4)受傷、污穢,則跌倒了。―― 謝模善 【林前八8】「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其實(But,de,是反義字),吃甚麼食物是很次要的事。那些主張可以吃祭肉的人,並不是持守甚麼大不了的原則(如保羅堅決拒絕必須行割禮的主張)。食物是無關重要的,不能叫神看中我們(bring us near to God),現在式是指此時此地(有版本作未來式;食物在審判的日子,不會叫我們在神面前得獎或受責)。——《丁道爾聖經注釋》 基督徒雖然有吃的自由,但既然這種自由會絆倒人,不運用它不會有所損失
。──《啟導本聖經註釋》 食物不能叫……我們: 這表明:①食物的無害性與食物本身不能影響我們對神的信仰;②那些所謂有見識的哥林多信徒認為吃祭物的行為是基督徒自由的必要條件,這是毫無根據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8,12】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不應著眼於外面的行動――『食物並不能叫神看中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8);乃應顧念到對基督如何――『這樣得罪弟兄…就是得罪基督』(12)。――《讀經指引》 【林前八9】「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信徒必須顧及軟弱的人。哥林多那些剛強的人,要爭取“權利”(恐怕你們這自由,譯自exousia,“權柄”或“權利”);對於偶像,他們喜歡怎樣做就怎樣做。保羅提醒他們,若對別人有損時,信徒絕沒有使用“權利”的自由。絆腳石(proskomma)是路上的石塊,障礙物,叫人跌倒,行走困難的。剛強者行事,絕不能妨礙軟弱者向前走。一個人看為對的,另一個人可能覺得很錯。一個人的正誤標準,不能強壓在別人頭上,人家的良心會有不同的反應。——《丁道爾聖經注釋》 絆腳石: 意味著不僅傷害軟弱的弟兄的良心,進一步會使他們犯與偶像妥協的罪。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9~12】這段經文表明信心好的人對信心軟弱的人當採取的基本姿態。告訴大家愛心比知識或基督徒的個人自由優越得多,因此與其追求使人驕傲的知識或絆倒他人的自私利益,不如按照歸榮耀給神的愛心的動機行動。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10】“在廟堂裡坐席”,大概指參加假神的節日宴會。──《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八11】「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剛強者引以為榮的知識,引致軟弱者極嚴重的傷害(動詞轉用分詞,可能表示繼續不斷的軟弱)。沉淪(apollytai)是個很強烈的字眼(參腓立斯,帶來屬靈的災殃)。剛強的人誘導軟弱的人陷入罪裡,招來毀滅性的大禍;這些罪是他本來不會犯的。保羅指的是現在式的活動(時態是現在式,非未來式):“這裡不是說那人永恆的結局,而是現今信徒的生命與事奉被扼殺了”(布魯斯)。字眼的次序很特別,保羅強調“基督為(di~ hon)他死的軟弱弟兄”,這句原放在未尾。“這最末一句的聲勢再強烈不過了,每一個字都有訊息在其中;‘弟兄’,不是陌生人;‘為他’,正為免他沉淪;‘基督’,不是別的等閒人物;‘死’,非同小可的事”(Robertson和Plummer)。——《丁道爾聖經注釋》 “沉淪”不是指失去救恩,永遠滅亡;而是指屬靈生命的成長受到障礙和窒息。──《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本節保羅以濫用自由為例,明確指出基督徒的自由雖然成為我們從所有罪和死亡中得釋放和得救的憑據,但濫用這一自由將成為使軟弱弟兄沉淪的禍根。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11基督所愛軟弱的信徒還會沉淪麼?】 答:保羅講到若有良心軟弱的弟兄,見了有知識「信心堅固」的弟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是叫這軟弱的人跌倒的(林前八9,10)。他說,「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林前八11)意思說說這軟弱的弟兄原是基督為他受死贖罪所愛的弟兄,因那有知識的弟兄的知識就沉淪了。有人以為這裡沉淪是指他的生活和見證受敗壞被毀掉而言(參羅十三15,16),但保羅在此似乎以為一個信徒是會沉淪的,然而照聖經一貫真理系屬不合(參林前一8;約六39,十28,29;參一二六題),至於「沉淪」一詞在原為為現今時式()(注),意即他一違背良心,就要走上沉淪的道路,但現在此時,他尚未沉淪,若繼續走向此途,其結果則難免沉淪,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在保羅使徒行傳廿七22,23,31各節的經歷記述,得到解決。他曾蒙神啟示,凡船上人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因為有神同在,又在31就中明說:「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下能得救。」這樣按神看來,一個也不失喪,按人的說法,若水手不等在船上,都不能得救,此兩方面的意思沒有矛盾,同理,讓我們明白前面的意思,是神預知基督為他死的弟兄,必不至滅亡,且也預定了叫他不再滅亡之法,此法之內乃含有謹守自己,不叫他人跌倒(參林前八9,13),這就是保羅所以加上「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一語的意義了。 注:沉淪——林前八11(),其字源()或是由()與()相結合而成,有滅,除滅,亡,迷失等意思。——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八12】「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傷typto,新約只有這裡用喻意式出現。一般用法是強力擊打,剛強的“打擊”軟弱者的良心,大大傷害了他們。——《丁道爾聖經注釋》 傷人者即是得罪基督。所以,反言之,愛人者即是愛神(3節)。愛神者有真知識(3節),所以,因己的知識叫人跌倒者,不特不愛人,且不愛神,且無知識啊!―― 倪柝聲 吃祭肉本身不是罪,但如果因為這件事而傷害了軟弱的信徒,叫他們跌倒,那便是“得罪基督”,因為基督是用寶血買贖他們的主人(八11)。 關於吃祭肉與基督徒的自由一事,十23~33再有詳論。──《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八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這段經文中,他可能單指祭偶像的肉,不過他只說“食物”(NIV作我所吃的)。若必要的話,他寧可吃素,永不吃肉。重點是,不求自己的權益,自己的舒暢,而是弟兄之間的益處。這裡很強調弟兄;上三節中出現了四次(NIV最後一次作他)。叫……跌倒是skandalizo,很難譯的動詞。意思是“開動陷阱”(從skandalon來。一23。餌棒,陷阱上的一根棒,如鳥獸一踏上去,陷阱就開動)這字用來比喻很多種煩擾。保羅這裡用的否定詞是oume,是很強烈的,並與“into the age”(指來世)連在一起,是極強烈地說永不。——《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的原則是,為了別人的利益,他可以放棄自己有權作的事(羅十四13~23)。主基督的教訓是:“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可七19)。他雖然堅固,但為了照顧“軟弱”的,就永遠不吃肉。這也是照著主的吩咐做的(可九42)。──《啟導本聖經註釋》 結論性地概括了保羅對祭偶像之物的態度。假如祭偶像之物絆倒軟弱的弟兄,保羅說他寧願不吃祭物,甚至連肉也不吃。這一決心充分體現了保羅對軟弱弟兄摯熱的愛,並且清楚表明:①即使按人的角度來看,是微不足道的弟兄,神卻視他比天下還寶貴,並且通過這樣卑微的人成就自己的護理和事工;②基督徒當永遠持定的生活原則(太25:40,45)。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八章綜合】使徒對偶像的認識――『偶像…算不得甚麼』,乃是根據他對基督的認識――『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6)。他認識了基督的獨一性,就認識偶像的虛空,也就認識了吃祭偶像之物這事本身的無所謂。但他對基督的認識又是豐滿而不偏枯的,他認識基督另一面的意義,就是愛中的遷就。所以他能不因知識得罪弟兄,以致得罪基督;而能行在神最高的心意中。這是說出我們若對萬有中心的基督有了豐滿的認識,也就不難對萬有透澈的認識,而有適中且合神心意的行動(參林前二15)。哦,基督真是一切知識之鑰!――《讀經指引》 【林前八章綜合】本章論到自由的原則。基督徒論自由,不當以自己的益處為出發點,否則自由就成了別人的難處和絆腳石。『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林前六12;十23)。因此基督徒要自由,不是以知識來解放自己,乃是以愛心造就別人。八章論到的問題,不關係是非道德的,可是能因之產生是非道德的結果,因此,不以知識出發,而以愛心為轉移。人心未多受知識光照解放的人,因為不明白就以為偶像有靈,所以吃祭物就在他的心中有了是非的問題,結果是信仰破產。因此我們當注重他的良心(是非之心),過於他的知識。――《新約全書釋義》 【林前八章;十21~33基督徒可吃祭過偶像之物嗎?】 哥林多是一個偶像充斥的城市,許多非基督徒喜歡在偶像廟裏坐席,也邀請當時已信那穌的老朋友赴席。當然有許多基督徒拒絕參加,但也有人為朋友熱情所請,應酬一番,同時從廟裏帶些祭過偶像的食物回家與家人分享。為此,有人請教保羅,對此事應如何處置。 保羅在八章與十章清楚指示有關此事的原則。 一、偶像並非真神,基督徒不把任何偶像放在眼內,所以祭過偶像與否的食物,並不能傷害基督徒(4一8節),照食可也。 二、市面上所出售的食物,基督徒均可享用,不必良心不安(十章25一27節)。信心堅強的人更無所懼怕。 三、基督徒感恩後則可進食任何食物(十章30節,參閱提前四章4節),百無禁忌。 四、但為著體恤良心軟弱的信徒,他既因祭偶像之物而不安,則最好連自己也不吃(7、11一l3節,十章26一29節),不要因食物叫軟弱的人跌倒,同時保羅補充說:不吃也無損。 五、信心軟弱的人,對祭過偶像之物既有戒心及懷疑,則最好不吃,因為不憑信心而吃,便有罪了(羅十四章23節)。 如果我們信仰有根基,明知偶像不是神,對偶像行過祭禮的食物,也無損於食物的性質,則信心堅固的基督徒,感恩之後,均可進食而無礙。 主那穌關於食物亦曾提示兩個原則: 一、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口的乃能汙穢人(太十五章1l節)。這和中國古書“傳玄口銘”所說:“病從口入,禍從口出”有同工異曲之妙。 二、在他升天時說:“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可十六章18節),連誤食毒物也無損傷,祭過偶像之物,何懼不能進食? 不過,保羅認為“坐在偶像廟裏進食”則應避免(林前八章10節),因有“與鬼相交”的嫌疑(十章20一21節)。不是廟裏的“食物”對我們有損,乃是食物所在的“廟”使我們被它污染。這原則適用於青年人時常發問的“看電影”問題。電影院中有些是可以觀看的益智畫片,但“電影院”的這種地方卻能使基督徒被它污染,不去為佳。――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前八1~十33】這段內容是保羅對哥林多信徒所提出的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對祭偶像之物和基督徒的自由等問題進行了教導。當時哥林多城不僅淫佚成風,而且以神廟為中心的偶像崇拜也極其盛行。因此在哥林多信徒之間,由於良心而吃或不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成了一個較大的問題,與此相伴,基督徒的自由問題也開始登上話題。在這裡,保羅指出祭偶像之物的問題可以在以愛對待信心軟弱的弟兄的層面上得以解決,並非在律法的角度上誤解;並且強調,當兄弟友愛為其動機時,才能發現基督徒的自由所含的真正價值。
──《聖經精讀本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