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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拾穗

 

【林前十一1本章至十四章,從祭偶像問題轉到討論聖餐和教會的聚會,包括敬拜的秩序(十一216)、聖餐的規則(十一1734)、屬靈恩賜的運用等(1214章)。

1節總結了810章的教導:信徒應該效法保羅怎樣因著愛心,放棄自己的權利,正如他效法基督的捨己一樣。──《啟導本聖經註釋》

         該效法我: 這與10章的內容相連接,保羅教導他們,如同自己效法基督用正確的教訓和愛心對待哥林多信徒一樣,要求他們也在祭偶像之物或其它問題上,體現出對信心軟弱之人有益處的行動,竭盡全力在生活中實踐愛心。在此保羅說效法我,其意乃是效法基督的榜樣,在生活中實踐愛心。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1~34從本章開始保羅說明關於教會禮拜的問題(十一1-14:40),具體敘述了有關禮拜時女人蒙頭的問題(十一2-16)和聖餐儀式(十一17-34)。在前面提到的性墮落和獻給偶像的祭物問題發生在教會和不信者之間,但本章論及教會內部發生的問題,尤其講述了禮拜時發生的問題。在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①保羅並不無視各文化圈所固有的傳統或習慣;②所有被造物都能在基督裡發現真正的統一性和真正的意義。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紀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傳給你們的(paradoseis)指“傳統”,是早期基督徒承襲的口頭傳授的教訓,對早期基督徒是非常重要。這些教訓不是保羅自己的,是一直傳授到他手上,他又再傳授下去的。這字眼特別著重那教訓是傳遞下來的,尤其是福音方面(十五1以下)。並不是從教師豐潤的思想創出來的(參TNTC 帖下二15p.138)。——《丁道爾聖經注釋》

         自本節至34節,保羅似乎不是答覆問題,而是詳述哥林多教會來信中的 一句話:“凡事紀念你,又堅守你所傳給我們說。”他說,那很好,我稱讚你們。保羅憑主給他的權柄曾傳給他所建立的教會若干教義和規矩,包括十一23和十五11所開始講的聖餐和復活。本段講的蒙頭的教訓很可能也是他所傳。不見其他書信,或者因為是口傳(帖後二15)。有的解釋說這是當時的風俗,和文化背景 有關;但有些教會到今天仍守此規例。──《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稱讚你們……凡事: 保羅在提出指示和勸勉之前,稱讚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紀念自己,並且堅守所領受的教訓和教導。本節:①證明保羅書信的默示性和神性權威;②表明了保羅進行責備之前先不忘記稱讚他們的細心關懷。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16在這一段聖經裏,沒有一次題起弟兄或姊妹的問題。你所看見的,乃是男人和女人的問題。因此,這裏所題起的,不是基督裏地位的問題,乃是神在創造裏安排的問題。―― 倪柝聲《初信造就》

         按當時的傳統習慣,女人參加公眾崇拜時須蒙頭。在本段保羅有力地強調了這一規矩的必要性及其理由。這個問題若不深究看似簡單,但實質上這是關乎基督教女性觀的問題,直接關係到初期教會維持秩序的問題。在保羅書信中這個問題總是相互連接、同時出現,在本書14:34,35和提前2:9-15及提前緒論中對此作出綜合而詳細的說明。只是我們在這裡當記住以下事實:這裡所說的男女平等問題及男女在秩序上的順序是基於神的創造原理,是無可非議的真理。但蒙頭的習俗本身是對上述真理的象徵性標誌,是初期教會當時的特殊狀況,為了維持秩序而採用的。現代的新教不採用這種習俗,與聖經真理並無衝突。現代新教承認保羅關乎男女觀的真理,但對蒙頭的習俗,則沒有必要按字面意思來履行,認為那是只屬於那時代的特殊措施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我們常用頭字表示在上有權柄的人(參“國家首長”),可是在古代卻未有這個用法(除了七十士譯本中有幾段)。LSJ指出kephale有用這字指全人、生命、尖端、頂端(如牆或柱),源頭等等,但從沒有指一班人中的首領。S. Bedale提醒我們,古時的人並未曉得中央神經系統的功能。他們以為思想發自腰部,叫做phrenJTS, N. S. V, 1954, pp.214215)。因此,頭並不是控制的因素(如GNB譯作“統管”之意思);我們必須從別處找出它的重要性。“頭”是“源頭”之意(有如河流的“源頭”),LSJ引用一段很合適的話,“丟斯(Zeus)是頭,丟斯是中間,在丟斯裡一切完備”(Ⅱ. d;他們發現arche,“開始”,在某些抄本是kephale的變體字)。似乎這裡正合用這“源頭”的意思(相同看法的Bedale,巴勒特,布魯斯等;H. Schlier說:若非kephale,一字有較重人際關係的意味的話,保羅必然也會用arche的,TDNTiii. p.679)。保羅在此是說:女人從男人而產生(創二2122),正如男人從基督而來,而基督又從神而來。不過,我們千萬小心不可過分強解,因為這裡引用的關係中,沒有一個是與其它兩者完全相同的。有的譯本作“丈夫”(如RSVGNB),不過這裡明明是指男人和女人的關係,不是丈夫與妻子。這裡沒有提及婚姻。保羅上面用過這字指各人,顯然是指人類,不是指丈夫(參八6)。況且,若女人是指“妻子”的話,那麼獨身的女人又如何?她們是否也要在敬拜中蒙頭?所以,保羅必然是指“男人”而非“丈夫”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是基督的頭』。注意這裏不是說父是子的頭,這不是神格中三而一的父神和子神中的問題。這裏乃是說到被神差遣來到地上,受神膏油,作神的基督的那一位,神和祂的關係的問題。―― 倪柝聲《初信造就》

         『基督是各人的頭』。這裏也不是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乃是指基督和各人的關係。―― 倪柝聲《初信造就》

         今天我們在世界裏,是要維持祂的見證。所以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三種不同的元首:神是元首,基督是元首,男人是元首。在神的政治制度裏,神設立基督作祂的代表,設立男人作基督的代表。這是神在政治裏的定規。―― 倪柝聲《初信造就》

         『基督是男人的頭』(原文)。頭並不含有欺壓的意味,乃在照顧、主理。―― 牛述光

         暴露似乎教導過哥林多信徒,女人在聚會中禱告應該蒙上頭。這個教訓未見遵守;他們好像覺得蒙不蒙頭禱告 ,在神眼中無關緊要。保羅從好幾方面來討論此事:1,創造的次序 ;2,在眾人面前的觀瞻 ;3,人本性的指示;4,教會的規矩。

創造的次序是神、基督、男人、女人。前者都為後者的“頭”,也就是“來源”或“所出”。據《創世記》所載,夏娃出自亞當,稱為女人,因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3),所以說“男人是女人的頭”。同樣,基督是“各人的頭”。“人”的原文為(),指男人,可譯為“男人的頭是基督”。因為人和萬物都及祂而造(八6;西一16)。照樣,基督也是本於神;祂是子,屬於祂的父神(參三23;八6);因此“神是基督的頭”。──《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3~10說明了不許男人蒙頭、女人必須蒙頭的原因。頭是象徵一個人的權威,當時的人們借著蒙頭對上級表示自己為人之下的身份。正如3節的比喻所說神是基督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當然這比喻說明了地位與職份上的次序。事實上基督是所有人的頭,從這個觀點來看,這個比喻非常適切。“神是基督的頭”這句話,不是說基督在其本質屬性上不如神,而是指他所擔負之職分順序上的次序。還有男人是女人的頭,不是說就其本質上男人比女人在優越,而是說職分上的順序在女人前面。就此說來,為了表示男人在基督之下,他們也當蒙頭。但如7節所說:男人同時也是神的 “形象和榮耀”,因此為了表明神不屬於任何人,男人不用在頭上蒙任何東西。相反為了表明自己屬於男人的標誌,女人應該蒙頭。或許有人提出反對意見,會說“女人也是人,難道就不是神的形象嗎?”。但是只要我們記住這裡所論的畢竟是其秩序上的順次,而不是本質,就不會有什麼問題。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注:“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保羅是指男人頭上的遮蓋。下面說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7節),若男人講道或禱告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他既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就不該在敬拜時蒙住那榮耀。這裡所說蒙羞辱的頭,很可能指男人身體上的頭,同時也指基督而言,“基督是各人的頭”(3節)。講道(“說預言”)見十二10。——《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一4~5蒙頭的意義是說,我服在神的政治底下,我接受那一個地位。我絕不敢說,我蒙了恩典,我可以取消神的政治。我連想也不敢想,我反而接受這一個。基督如何接受神作頭,各人也如何接受基督作頭。照樣,在代表上,女人也如何接受男人作頭。蒙頭的意思就是說,好像我沒有頭一樣,我把頭遮了,好像沒有頭。請記得,在實行上,女人蒙了頭。但在實際上,基督在神面前是蒙頭的,各人在基督面前是蒙頭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在這裏,我要對作基督徒的女人說,神定規男人是女人的頭。今天在不認識神權柄的日子當中,只有在教會裏,主要求這樣的事。所以,這變作是作不作基督徒的問題。神在教會裏,要求基督徒接受神在政治上所定規的制度。神叫女人蒙頭,乃是要把神的政治在地上彰顯出來。女人的蒙頭,不只為著自己,也是為著代表。為著自己,是因為我是女人。為著代表,是因為代表各人,也代表基督。神特別要求這一件事,就是在女人禱告和講道的時候,要她們蒙頭。她們為著神到人面前去講道,為著人到神面前去禱告,凡與神有關係的,都得蒙頭。男人不許蒙頭,因男人是代表基督。男人蒙頭反而是承認說,各人不該在基督面前蒙頭,基督反而該在各人面前蒙頭,這是羞辱了自己的頭。―― 倪柝聲《初信造就》

         蒙著頭: 當時猶太人不論男女在聖殿或會堂禮拜時,頭上蒙著頭巾,希臘人在公眾崇拜時只讓僕人蒙頭,自由人則除外。保羅在這裡採用的不是猶太人的風俗,而是希臘人的風俗。只看這些,我們也可以知道蒙頭的問題本身不是關乎真理,即善、惡之間的問題,而是象徵性的風俗問題。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46 “頭”在這裡開始指人身體上的頭。男人禱告或講道若是蒙頭,有同放棄神造他時給他的權柄和尊嚴,是羞辱自己的頭。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頭,等於否認神造人的那種先後關係,就象剃光了頭髮一樣羞辱自己。從5節看,似乎婦女只須在禱告和講道時蒙頭,聚會時可以不必。──《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56婦女蒙頭有何意義?今日教會要實行麼?】

答①在保羅的時代,婦女蒙頭原是當時希臘人的一種風俗習慣,凡是婦女外出行路時,或在公共場所,都要用一種薄紗頭巾蒙著頭,以表示順服謙卑,惟獨那娼妓不貞潔的女子,如在哥林多有很多這樣的人,在公共場所是不蒙頭的。此外剃髮又是淫婦所受的刑罰,在猶太人中間,蓬頭散髮的婦人,是被丈夫疑為行淫的妻子(民五18),剪去頭髮是哀悼的婦女(申廿一1213),保羅曾對哥林多的信徒說:「凡婦女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iu如同剪了頭髮一樣。」(林前十一5),這裡所說不蒙著頭的,是指女人身上的頭;羞辱自己的頭,乃指她丈夫的頭,意即因丈夫是妻子的頭,有管轄妻子之權(林前十一3;參創三16)。此節按保羅的意思,婦人若不用帕子蒙頭,就等於剃了頭髮的婦女一樣,不但是表明婦人離開其丈夫而獨立,不肯謙卑順從,也是仿佛不貞潔的女子,這樣就是羞辱他的丈夫了。

②當時的哥林多教會是極為混亂,紛爭結党,常有各種罪惡淫亂的事發生(林前一1011,五1),所以保羅才對他們的婦女由此特別的吩咐,勸勉婦女們在聚會中乃要蒙頭,以表示謙卑順服的態度。但他只對此處教會說作這樣的吩咐,至於其他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帖撒羅尼迦等教會,因無此種問題的發生,他就未再提及此事來作同樣的要求,所以我們今日大多數教會,是沒有實行婦女蒙頭的事。

③現今與些少數稱為地方教會的監督和長老們,他們特別強調婦女蒙頭是服權柄的記號(林前十一10;參二一九題),就權柄和地位而論(林前十一2-16),婦女應該完全順服下來,且不許婦女在會中禱告或發言,他們為了表明蒙頭的重要,所以要求在聚會時,有的教會婦女是在頭上帶了一塊白沙網帽子,以示順服的記號,同時他們根據16節的話,認為這是地上眾教會所當行的,不容許有的人辯駁。

我們從上面所說的情形看來,就現今世界各國的風俗習慣,以及時代潮流而論,與保羅的時候,迥然不同,相去千里,變化多端,姑且不辯論別的,就現今教會內外男女髮式而言,有留長髮披肩者,有修剪短髮的,千奇百怪,按說這已不合保羅時代的教訓了,試問我們如何能以教會要求信徒,立下一個外面遵守的事為標準呢!明乎此,筆者認為今日教會婦女蒙頭與不蒙頭,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要領受這蒙頭所表示內在順服謙卑敬虔的實意,那就無可辯論是非了(參西三18;多二45;撒上十六7;提後三5)。——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一5~15主張蒙頭者認為長頭髮和剪了頭髮,只不過是保羅用來作比喻而已。因為當時的社會,除了妓女以外,一般女人都是留著長頭髮的,教會裏面更是如此。如果說長頭髮就是蒙頭的話,哥林多教會裏的婦女已經蒙頭了,既然是已經蒙頭,保羅何必對她們說要蒙頭呢?

   而且女人在禱告和講道時才蒙頭,平時並不蒙頭。她們在禱告或講道時蒙頭,乃是對神、對人表示她們不出頭的意思。聖經上所說的都是真理,沒有甚麼風俗上的限制。若受風俗的限制,很多地方我們大可不必去讀了。

   第十節『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在保羅的書信上,常常提到『天使』這兩個字。我們今天很少注意到天使,天使乃是服役的靈,一直在邊,我們看不見。在聚會的時候,也有天使在中間,我們所作的他們都看見(林前四9)。至於給天使看見有甚麼重要?聖經上卻沒有說明。我們只能在彼前一12上說『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知道一點點。──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林前十一6保羅的意思是說,沒有一個女人可以不蒙頭,而把頭髮留在那裏。女人如果不蒙頭,就得把髮剪掉、剃掉。如果你覺得剪髮、剃髮是羞愧的,你就要蒙頭。要徹底,不要只作一半。―― 倪柝聲《初信造就》

         剪髮、剃髮: 保羅當時,在猶太或羅馬社會中,女人剃頭是在如下情況下:①戰爭俘擄(21:10-14);②犯姦淫的女人(5:18;7:20);③女奴。在當時社會中,剃頭等於失去作為女人的所有美德,是最大的羞恥。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615我們把這兩節合起來讀就相當清楚了。神把女人的頭用頭髮蒙了,所以接受神權柄的人,就應當再用東西把頭髮蒙了。如果你不蒙,倒不如把神所給你的都剪了。換一句話說,你如果接受神的,你就要加上你的。你如果不接受神的,你就要把神所給你的取消。六節是說不蒙頭就得剃頭;不要剃,就得蒙。十五節是說,神既然給我蒙了,所以我自己也要蒙。―― 倪柝聲《初信造就》

 

【林前十一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男人不蒙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創世時,神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一2627)。創世記中並沒有申明性別,但保羅卻特別指明是男人。創世記中並沒有提及榮耀(只是詩八5,及其它經文把希伯來文的“榮耀”譯作“心”或“靈魂”,參詩十六9,五十七8)。人比其它萬物更表彰神的榮耀;這一句特別要指出人墮落前的光景。人敬拜的時候,這至高的尊貴身分必須表明出來。神的榮耀在神的面前,必不能被蒙蔽(把帶著神榮耀的頭蒙蓋了)。女人不是按男人的形像造的(按亞當形像造的是塞特,不是夏娃,創五3)。她與男人的關係,有異于男人與神的關係。她有自己特有的位置,不同于男人的位置;她與男人的關係,是完全與別的不同的,因此她稱為男人的榮耀。正因她是男人的榮耀,在神的面前就必須蒙頭。在敬拜中,只有神該得榮耀。——《丁道爾聖經注釋》

         『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說出教會也是基督的榮耀。教會不但是基督的豐滿(弗一23),教會也是基督的榮耀;因為豐滿就是榮耀的內容,榮耀就豐滿的彰顯。教會的內容就是基督的豐滿,教會的見證就是基督的榮耀。――《讀經指引》

         男人不該蒙頭的理由,因男人是代表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若不蒙著頭,就不能顯出男人是頭。―― 倪柝聲《初信造就》

 

【林前十一79保羅說,神先造男人,有祂的形像,享有神的榮耀。女人最早是由男人而出,享有男人的榮耀。創造的舊有次序雖在基督裡已為新的創造次序所超越,但舊的次序一天存在,在基督裡的眾人必須在舉止上尊重它。因此男人不可以在神的面前蒙頭,遮去神的榮耀;同樣,女人所得到的男人的榮耀,因為是人的,不可顯在神面前,因此須蒙頭。──《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7~10本段陳述男女間的權威順序基於神的創造原理,並且以企圖違背這一原理的驕傲天使之例,說明還是堅持蒙頭習俗為好。本段內容是補充說明,支援前面的內容。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89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ek表示源頭);他乃是神直接創造的。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指夏娃從亞當的肋骨而造的(創二21以下)。同一經文也解釋了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柯德納(D. Kidner)說明:“兩性是互相補足的:這裡用的字眼表明了真正的配搭”,TOTC,創世記,p.65)。女人不論在起源,或被造的目的,都不能自稱有優先的位置。——《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裏清楚的講到政治的問題。創造的時候,次序不同:女人是由男人而出,並且是為男人造的。所以為著創造的緣故,女人也要服,也要蒙頭。―― 倪柝聲《初信造就》

 

【林前十一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她們需要權柄;她們蒙頭,正是權柄的記號。正如M. D. Hooker說:“女人蒙頭,絕不是順服男人的記號,而是保羅所說,權柄的記號:女人禱告及講道時,就如男人一樣,正在神的權柄之下”(NTS, 10, 196364, p.416)。

  猶太教中,女人的地位低微;在會堂中甚至不計數在必須的人數之內(必須有十位男性才可)。基督教給她們新的地位,她們蒙頭,正是這新權柄的表記。創造中的分別仍然存在;保羅並不是抹煞這個,但他很清楚相信,基督徒婦女有權柄。此外,若女人蒙頭是表示對她的丈夫的順服,還有一個難題:她禱告講道(“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是順服神而做的,何以要在做這些事之時表示對男人的順服呢?她蒙頭,是她在禱告講道時的權柄,是要把“人的榮耀”遮蓋(7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撒但原為天使長,因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而背叛神(賽十四13~14)。撒但墮落的時候,拖了三分之一的天使,一同墮落(啟十二4)。換一句話說,在神面前沒有服在元首的權柄之下而想出頭,這是天使的墮落!今天女人蒙頭,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要作給天使看。它對墮落的天使,乃是一個最好的見證;對於沒有墮落的天使,也是一個最好的見證。見證說,神在教會裏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應當在頭上有權柄』(原文)。―― 牛述光

         蒙頭是一種表記,原文exousia 有權柄的意思。一般有兩種解釋:1,“權柄”用作主動詞,蒙頭不是代表女人服在男人的權柄下,乃是她權柄的記號。女人在猶太人的會堂裡,無何重要地位;但在基督裡,女人與男人有同等的地位,可以禱告、講道,蒙頭就是這種新得到的權柄的記號。在聚會中,男人不蒙頭既是他權柄的表示,女人蒙頭也是她的權柄的表示。2,“權柄”指的是男人的權柄,女人應在頭上有服男人權柄的記號。

“因著天使的緣故” ,因為天使是神造萬物秩序的守護者,信徒聚會敬拜天父時,天使也在場,他們關心神計畫的完成,特別留意信徒在教會中聚會,舉止是否合宜(參彼前一12;提前五21;弗三10)。──《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10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有服權柄的記號何意?】

答:保羅說:「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裡的「因此」意即指因二節的「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和「女人乃是為男人而造的」(林前十一89),所以女人尤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意即應當蒙頭(頭巾或帕子)。至於何以要為「天使的緣故」而蒙頭,這是令人費解而難明的一句話,有人認為這天使,乃指當時的教會教牧者領袖而言,婦女必須蒙頭,表示自己是已婚的婦女,對丈夫貞潔,對教牧者的順從(參啟二1)。有人以為是指異邦政府所派窺探教會信徒言行之差役,並且以為天命常赴信徒之聚會,因而婦女要蒙頭,表示自己對其恭敬之意(參提前五21;王下六15-17)。但最合本節要旨的解釋,天使是指天上的使者而言(參十六題),它在神面前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是以表示尊敬,謙卑順服,為女人的榜樣(參賽六2),所以婦女為了效法這種樣式而蒙頭。——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一10女人要為天使的緣故、在頭上應有服權柄的記號是何意?】

    這是許多人感覺困惑的一節聖經,因為很難明白哥林多教會的婦女蒙頭與天使有何關係。下麵是三個解釋;

    一、天使原文與使者同。“使者”一詞,指當時的教會領袖而言,啟示錄二至三章提及神吩咐約翰寫信給七教會的使者,便是指著七教會的領袖而言。保羅認為哥林多教會的婦女應凡事“合乎女聖徒的體統”,在領袖面前表現自己是正經婦女,必須蒙頭,表示自己是已婚的婦女,對丈夫貞潔,對領袖順服。

    二、天使既然指使者而言,則保羅心目中的“使者”,可能指當時羅馬政府派來的密探,他們時常被派到教會中偵察基督徒的行動,如發現有什麼不軌,即報告政府加以干涉。因此保羅認為婦女應在頭上有順服的婦女記號,即蒙頭。

    三、天使是指天上的使者而言,天上的特殊使者有六個翅膀,其中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表示在神面前順服、謙卑(賽六章2節)。所以,基督徒婦女必須和天使一樣,對丈夫表示謙卑、順服而蒙頭。

    可是“服權柄”三字,原文在此只有一個字,即“權柄”EXOU-SIA(矢oua ta)而已,“服”字是譯經者加上去以作解釋。所謂“權柄”乃是當時婦女“頭巾”的專稱,“頭上應有權柄”,意即女人頭上應有這種稱為“權柄的頭巾”,等於日本已婚婦女背後都背著一個貞潔記號的“包袱”,又等於印度人頭上均有“纏頭布”(TURBAN)或中國北方人的“幫腿帶”,只要一說出來,大家都明白,婦人頭上應有“權柄”,即該種頭巾的名字,哥林多婦女一聽便明白,我們卻要費腦筋去解釋。

    所以為著天使(或使者)的緣故,女人頭上應有“權柄”一語,上述三個說法,都可採用,但真正的解釋,則要問保羅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前十一1015女人長髮,乃是神的主宰;女人蒙頭,乃是人的阿們。所以女人若不蒙頭,就是不阿們神的主宰,也就頂撞了神的主權。神安排基督降世為人,基督就緊緊以『人子』自居;這就是基督在神面前蒙頭的實際。我們也該在凡事上服於主的安排之下,才算尊重基督的主權。榮耀基路伯從天使長墮落為撒但,就是因為不服神主宰的安排(參賽十四12~15;結廿八16~17);『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作相反的見證,來定罪牠,羞辱牠。――《讀經指引》

 

【林前十一11『雖然』不是然而,『無』是輕視的意思。『因為』當譯為『正如』。―― 牛述光

 

【林前十一11~12『然而』說出蒙頭不過是外面的見證,至於裏面的事實,並不是這樣呆板。實際上,『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女人也不能說她有特別,男人也不能說他有特別。因為,在伊甸園裏的時候,女人是從男人而出;但今天,男人需要從女人而出。沒有一個男人不是女人生的。所以,沒有一個男人可以驕傲,也沒有一個女人可以自暴自棄,在凡事上都站在盲目順服的地位上。說來說去,萬有都是出乎神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保羅借著明確說明男女根源性的平等,解除人們關於男女權威之論證所產生的誤解的。告訴我們男女之間儘管存在神所賜權柄上的秩序,但這並非根本性的能力或人當享有的基本權益的差異。在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①男女在主裡本質上是平等的;②為了活出和諧的生活,相互間應分擔權威的秩序和技能,相互依存、協助;③男女結合的最終目的在於歸榮耀於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1113夏娃雖由男人而出,但此後男人都是由女人而生,男女相輔相依乃當然之理,在神面前地位一樣,都在基督裡成為一(加三 28)。不過社會的習俗和觀瞻因時因地而有不同。在保羅那個時代,女人在公開場合出現若不蒙頭於俗不合,更不用說在聚會中禱告了。如果風俗與文化背景如此要求,信徒沒有違背以示獨特的必要,免得叫別人跌倒(參十32)。──《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8節),在此加上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依字面說得更明白,就是“男人是透過(dia)女人而來”。這話不再是引創世記了,而是指一般生產的過程(NIV同)。這樣說來,每個男人都是“透過”女人而來的。萬有都是出乎神,是保羅典型的提醒,提醒人把神放在大前提。出乎(From)是ek,指來源;萬物與人都來自神。男人女人都不是獨立的;這樣,應用在行為上就更明顯易見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一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你們自己在位置是強調式,同時在hymin加上autois就更加強了。他們必然能夠分辨甚麼是正當的,不用保羅來指導。——《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一13~15儘管無人告訴,通常人們都覺得女人的長髮和男人的短髮是自然而正常的,保羅說這是因為神給女人長發作蓋頭。本節補充說明,既然女人作為天然的本性留長髮蓋住頭,依人看來是善的,那麼為了在禮拜時更突出這一點女人不當蒙頭嗎?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14『你們的本性』是指教會的感覺。保羅在這裏用教會的感覺,來斷定蒙頭這一件事。―― 倪柝聲《初信造就》

 

【林前十一1415保羅接著用本性來印證,女人天然是比男人長髮的,髮型上普遍上可看出來。雖然不是普世如此。古代有些希臘人蓄長頭髮,就如斯巴達人和哲學家。但一般而言,男人本性上蓄短髮,來與女人分別出來。第一世紀哥林多人及相識的地域,也必然習慣如此,否則保羅就不會拿這些話來支持他的教訓了。反之,長髮是女人的榮耀,到底有多長則不相干,保羅只是說比男人的長便是,這被公認是她的榮耀。本性也提醒女人在某些場合,應當蒙上頭,她的頭髮本來就是給她作蓋頭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從人的本性也可看出,男人的頭髮便比女人短。大自然給了女人充分的蓋頭的頭髮,是她可以傲人的地方,這豈不也說明女人蒙頭是順乎自然的嗎?──《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15整個世界的女人,都寶貝自己的頭髮,都看自己的頭髮是可貴的。頭髮是女人的榮耀。換一句話說,神就是將長頭髮給女人作蓋頭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蓋頭』原義是周圍繞著頭的。―― 謝模善

 

【林前十一16『若有人想要辯駁』,並不是指人一般性的好辯,而是指人想要辯駁一至十五節蒙頭的問題。『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我們』是指保羅和使徒們,在使徒們中間,沒有姊妹不蒙頭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按著當日的風俗,猶太人進入會堂,男人和女人都要蒙頭;希臘人進入他們的廟宇,男人和女人都不蒙著頭都露頭的。惟獨男人不蒙頭,女人要蒙頭,乃是神的眾教會所獨有的規矩。這裏保羅不講道理了,保羅的意思是說,若有人想要辯駁沒,有一個使徒贊成你的意見,也沒有一個教會贊成你的意見。所有的使徒,所有的教會,都是這樣相信,你不能辯駁。―― 倪柝聲《初信造就》

         保羅最後指出教會的規矩是如此要求。神的眾教會可能包括耶路撒冷和其他地方由他或其他使徒建立的教會。若有人想自立規矩,說女人可以不蒙頭講道或禱告,這在旁的教會中是沒有的。保羅和他的同工也不會承認這另立的新規矩。──《啟導本聖經註釋》

         若有人想要辯駁: 直接指反對保羅關於蒙頭規矩的人。另一方面,不只是初期教會連現代教會中也有專幹辯論之事的人,我們要特別警戒他們。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17「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希臘文中沒有 followingNIVRSVGNB等譯本);保羅說,“現今吩咐你們的話”,“話”自然是指前面所說的(參NEB,In giving you these injunctions”)。然後,他接著說下去。動詞吩咐(parangello)是權威性的;他並沒有提供一番學術性的意見,而是強硬的指示。下面一句是對任何敬拜聚會最嚴厲的指控: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他們的主餐不但得不到最高的造就,反而是破壞招損。——《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一17~34對哥林多教會裡面所發生聖餐儀式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教訓。在初期教會當時,聖餐作為禮拜儀式的部分,在他們的信仰生活中占很大的比重。可惜主的聖餐因著哥林多信徒不合乎信仰的行為,成了紛爭和分黨派的有害要素。對此保羅指出他們對聖餐的錯謬認識,教導他們聖餐所蘊涵的真精神,並警告聖餐中犯這錯誤的人<22:19,聖餐和聖餐儀式>──《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18「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分門別類(schismata)。這字在一10也有用過,不過分門別類的含義可能不一樣。前面是指對教師的效忠,這裡是指財富上的(有的人有食物,有的人沒有)。我也稍微的信這話,表示保羅不大相信這事,他認為所傳聞的可能有誇大渲染,但也可能確有這樣不幸的事實。——《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對關乎哥林多教會的傳聞,雖然無法否認,卻只『稍微』相信,只信『一部分』(另譯)。是的,我們對是非的傳聞,不可完全忽略,但也不可完全相信。凡對傳聞的話,取謹慎而超越態度的,才能避免也捲入傳聞的漩渦中,也才能居在一個超然的地位,來解決傳聞中所有的難處。――《讀經指引》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人只能在教會裏犯分門別類的罪,不能在教會之外的地方犯分門別類的罪。所以分門別類,是教會裏的事,不是在宗派裏的事。―― 倪柝聲《初信造就》

 

【林前十一19「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他承認有差異(differences,haireseis中文作分門結黨),是難免的。這字有選擇的意思,代表一班選擇相同的人,例如撒都該人(徒五17)、法利賽人(徒十五5)、基督徒(徒二十四514)。但這選擇可以帶來破壞作用;“屬肉體的作為”(加五20)。這裡正是這意思。這字與18節的“分門別類”division18節)沒有多大分別。不過,那些憑己意選擇某一黨派的人,用心要使別人看出他們是神特別賞識的(hoi dokimoi,“經過考驗的人”),要使自己嶄露出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許可教會中有難處發生,乃為將『那些被稱許的人,顯明出來』(另譯)。哦,兩千年來,教會中所有的難處,無論是內在的,還是外來的,都是厲害的『顯明』。誰是真蒙主稱許的,平安時看不出來;難處到了,混亂產生了,得勝者見證的光輝,就越發照耀﹗――《讀經指引》

         『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在雅一1~12;羅十六10譯『被試驗』,意思是教會一分門結黨,許多人就要受試驗。―― 牛述光

         “有經驗的人”就是蒙神悅納的人。這裡是指那些一心向主,不搞小圈子的真信徒。──《啟導本聖經註釋》

         分門結黨: 含有“異端”或“分派”之意,但在這裡指因著愛餐,在哥林多教會人為造成的紛爭。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採用諷刺的手法指出教會內肯定會有某些程度的紛爭,但通過這些紛爭也會把真假顯明出來(2:19)──《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kyriakon這形容詞(新約只有這處與啟一10出現),強調與主的關係。哥林多的混亂情況非常嚴重,以致根本不是主的晚餐;他們吃的餐已變了質(參十21)。——《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的晚餐』。晚餐乃是工作都完了,要休息了,沒有事情了,全家的人安安逸逸地在那裏吃,是這一種的味道。主在這裏設立祂自己的晚餐,就也是這樣,祂是要叫祂的子民在全地上,看見說,這乃是在神家庭裏的一餐。沒有工作的思想在裏面。不是要你去作事,乃是把安息擺在你面前。―― 倪柝聲

         你們聚會……不得吃: 指出由於哥林多信徒以利己主義的動機和錯誤的方法舉行聖餐,使聖餐儀式喪失其屬靈意義,因此他們舉行的聖餐是毫無價值的,甚至沒有必要舉行。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0~21今日的聖餐,每人只喝一點點酒或葡萄汁,何以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會喝醉?】

    這是腐敗的哥林多教會罪行之一。

    根據傳統,初期教會的信徒,先舉行“愛席”,然後舉行“聖餐”,正如主那穌先吃逾越節的筵席,然後設立聖餐的情形一樣。

    在哥林多,正如在別的外邦教會一樣,在舉行聖餐前先舉行愛席,各人攜帶食物到聚會的地方一同分享。富者多帶及帶來美味可口的食物,貧者少帶或不帶,即使帶來也是粗糙的簡單食品。大家放在一起為一家人。可是哥林多人有些自私份子,帶來美酒佳餚,只顧自己享受,甚至喝得酩酊大醉,那些窮人則捱饑抵餓,羞愧無地。所以保羅責備他們“藐視神的教會”。

    “愛席”記於猶大書12節,該節也是責備有些人在愛席中有錯誤的表現。在彼得後書二章13節所說的“同坐席”,也是指此愛席而言,原文該字》aoApe(。,…),與“理智的愛”同一字。教會初期每在主日均舉行此種愛席。使徒行傳二章46所說的“擘餅”,實為此種愛席的開端,該種“擘餅”並非今日的“聖餐”。

    紀元後200300年間,這種愛席舉行漸少,只在每年特別“的節日如復活節或紀念眾使徒的生日等節期中舉行。有些教會則在主日早晨舉行聖餐,晚間舉行愛席。紀元後363年在老底嘉大公會議中,主張禁止舉行此種引起混亂的愛席。紀元後418年在迦太基會議中,天主教完全禁止舉行愛席。在迦太基大公會議中有人主張舉行聖餐時應該禁食,所以不應再舉行愛席。

    英國的衛斯理約翰一度再提倡此種愛席,現今也有不少教會一年一度在降生節或復活節舉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前十一2022“吃主的晚餐”指領受聖餐(擘餅和飲杯);教會有兩個聖禮:一是洗禮,一是聖餐。

初期教會有舉行愛筵的習慣,信徒帶了食物來一起享用(比較彼後二13;猶12節);餐後擘餅、飲杯 紀念主,就是聖餐。但是這種聚會方式出了毛病 ,富有的信徒暴飲暴食,而貧窮的信徒則吃不飽(21節)。不但如此,在領受紀念主的餅和杯時,信徒分成小 圈子,形成分裂,一點敬虔的氣氛也沒有。──《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20~22哥林多教會信徒聚會時何以會有醉酒的事?】

答:哥林多的教會十分混亂敗壞,分門別類,信徒在舉行聖餐的時候,個人先帶自己的食物,到聚會的地方彼此分享,但那些富足的,存心自私自利,不肯與貧窮的人分享他們所帶來的佳餚美酒,甚至窮者忍饑挨餓,富者酩酊大醉,所以受到保羅的責備,認為他們這樣雖然是吃擘開的餅,喝葡萄酒,卻算不得是吃主的晚餐,因這是不合乎聖經的精意(林前十一2329),他們是藐視神的教會了,是以他們個人是先吃自己的食物,非指聖餐,乃指以後所謂的愛筵(參徒二46;猶12;彼後二13)。這種愛筵聚會,至今仍有教會時常舉行的,以示信徒在主內團契交通,彼此相愛如一家之意。——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一21~22具體論及了哥林多信徒對主的聖餐所採取的錯誤態度,換言之在哥林多信徒中有地位、財富、權力的人形成他們自己的一個圈子,在教會中忽略貧窮人,陷在自我滿足和安逸中。在這裡我們認識到:①紛爭的根本動機是隱藏在人心裡的私心;②即使掛著再好的名目,凡動機不純的教會一切活動,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③沒有實踐與人分享愛心的教會,不是真正的教會。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領受和傳兩動詞(paralambanoparadidomi),是承襲傳統,傳遞傳統的技術性字眼(參2節)。這句話依一般理解來看,保羅的意思是“我接受的傳統直追源於主自己”,多半解經家都取這觀點。可是,與這說法相違的,是那強調式的我(ego);保羅何以要說“我從主領受”,而事實上是“我從其它人領受了這傳統,追源至終是從主而來的”?保羅也曾直接得啟示(徒十八9以下,二十二18,二十三11,二十七2325;林後十二7;加一12,二2)。從字用apo而不用para,並不一定表示間接傳述(雖然是吻合的),因為有時這字也用在直接傳達上(西一7,三24;約壹一5)。保羅似乎指直接的啟示(參Craig,“保羅可能仍在堅持,他對主餐的詮釋,是直接從復活的主而來的”)。主餐的始源,是在主被賣的那一夜on the night he was betrayed(“he was being betrayed”較好)。保羅指出一個悲痛的事實,這愛筵的設立,帶給信徒何等的能力與安慰,竟然是人性醜惡的罪,把救主賣給仇敵的時刻。——《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應該繙作『主耶穌被賣的同一夜』。英文是說That same night,希臘文裏有一個『同』字,是『那同一夜』。―― 倪柝聲

 

【林前十一23~26很希奇,聖經總是題餅和杯。餅和葡萄汁,或盤和杯同題才對稱,但聖經的稱呼有頂深的意義。聖經每逢題到餅,總是和生命發生關係(約六3335原文)。餅說出主已將生命分給我們了,我們不只與主是一體的,並且我們大家也是一體的我。們在這裏不只與基督有交通,也與所有屬基督的人有交通。照聖經看,杯就是分。我們在神面前所該得的分,原是神忿怒的杯(啟十四),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喝了那一個杯(約十九28;詩廿二)。如今祂用祂的寶血給我們買了福分,就是神是我們杯中的分(詩十六5)。所以杯是我們的福分,是我們的享受。我們有生命的餅,也有福分的杯。―― 倪柝聲

         在本文保羅具體敘述了有關聖餐的問題,聖餐是①紀念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十字架事件而完成的救贖之工,經歷神的大愛(26:26-28);②再一次提醒耶穌基督的至上命令傳道的使命(28:19,20;1:8)。而且通過主的聖餐,聖徒們可以:①認識到基督代贖性的大愛;②進入與基督活潑的親密相交之中;③決志跟隨主耶穌的苦難之路;④具體見證主的受死和復活;⑤存有再復活的盼望<22:19,聖餐和聖餐儀式>──《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4~25『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主要我們記念祂,不止因為我們會忘記,並且主自己覺得說,,祂需要我們記念祂。換一句話說,主不願意我們忘掉祂。主是大到一個地步,祂可以讓我們忘掉祂;祂超越過我們不知道有多少倍,祂不知道是多大的一位主,按規矩祂可以不在乎。但是主是降卑祂自己,歡喜來得著我們的記念。這是祂愛的要求,不是祂大的要求。―― 倪柝聲

         你絕不能記念你所不認識的人,你也絕不能記念你所沒有經過的事。主要我們記念祂,乃是說,我們遇見過祂,我們在各各他遇見過祂。我們是蒙祂的恩典,所以我們今天是在這裏記念祂所成功的事。我們今天是回頭來記念,像猶太人記念逾越節一樣。―― 倪柝聲

         擘餅聚會的意義乃是記念主。這記念與一般世人記念古人完全不同;世人記念古人,不過追思他已往的豐功偉績;我們記念主,乃是重在用我們的心靈來『吃』主的身體、『喝』主的寶血,享受祂的豐滿,吸取祂的肥甘,使祂的一切,成為我們屬靈的供應,這才是有價值的。――《讀經指引》

         這裡記載主耶穌被賣當晚所設立的主餐(看太二十六2629;路二十二1720)。主餐是在主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設立的,所以很多地方和逾越節筵席相似,擘餅和飲杯便是其一。“祝謝”就是為食物而感謝,是猶太人進餐前的習慣。一般猶太人的飯前祝禱詞是這樣的:“感謝上主我們的神,宇宙君王,因為你在大地上賜給我們食物。”“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一語,是依照《出埃及記》二十四8。摩西用牛的血灑在百姓身上,與他們立約。耶穌基督所立的是“新約”(來八8;九18),與西奈山下所立的舊約恰成對比。

   “紀念我”一詞不但是頭腦上的想念,也是對所思念的事所作的實際的體驗。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是體驗神對出埃及的祖先的大愛;基督徒領受聖餐,也是體驗主的 受死和祂的大愛。整個說來,聖餐有三重意義:1,一同紀念主,增進信徒團契(23節);2,一道感謝主,共用主的慈愛(2425節);3,一起重申忠於主,靈性得以增進(2631節)。這三事將信徒緊密結合在一起。──《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希臘文中沒有拿起(參RSV);這裡的語氣精簡生動。我們所得的印象,是在飯餐的中途,就擘餅而吃,杯則留在最後。立約(diatheke)引起很複雜的疑難。簡單來說,一般希臘文是“最後遺言和見證”,但舊約的希臘文本中,則經常用來翻譯希伯來文的“約”(277次)。如今問題是,在新約裡,diatheke究竟是作一般希臘文的字義解呢,還是依舊約希臘文?也許有時這個解法,有時另一個解法。這裡是解作約,特別指“新約”(耶三十一31以下)。約在舊約占很吃重的位置,人與神立約(出二十四);他們是神的子民。可是,他們不斷毀約,耶利米便尋求一個新約,以赦罪為根基,把神的律例寫在人的心裡。耶穌說祂流的血,正是為立這新約。祂的血叫罪得赦,開路給聖靈進入信徒的心。整個猶太系統被基督取代了,一切集中在主的死;因祂的死設立了新約。——《丁道爾聖經注釋》

         實在在擘餅的時候,用酒是對的,用葡萄汁是錯的,絕沒有人守逾越節是用葡萄汁的。這是因為外國人禁酒,禁到主的桌子面前來,所以葡萄酒變成了葡萄汁。我們是中國人,沒有外國人的風氣。在猶太地,都是用葡萄酒。所以,擘餅時該用葡萄酒,不該用葡萄汁。―― 倪柝聲

 

【林前十一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直等祂來,展望主的再來。聖餐帶有未來的展望,將來新天新地就不用再這樣行了。在等待的期間,這就作為我們的提醒,不單記得主第一次來為我們受苦,也記得祂將第二次來,領我們歸祂自己。A. C. Thiselton認為那放縱的哥林多人沒有領悟這一點,他們必然以為聖餐是“彌賽亞的末世大宴”;其實,主的晚餐“有一個很明顯的過渡性質”(NTS, 24, 197778, pp.521以下)。其中有一分“尚未”,也有一分“如今”的意味。——《丁道爾聖經注釋》

         『每逢』有『常』的意思。主設立晚餐的緣故,就是要他所救贖的人常在他的死裏記念祂。祂豫先看見,許多人要以祂的十字架為陳舊,所以祂就命令祂的門徒時常在晚餐裏記念祂的死。主就是要叫祂的十字架常新在我們的心靈和思念中。如果十字架在我們的心目中不是陳舊的,我們對於我們的主,就必定有更親密的交通。―― 倪柝聲

         『表明主的死』,『表明』可以繙作『陳設』或『陳列』,意思就是把它陳明、陳列出來。就是把主的死擺出來給人看。―― 倪柝聲

         為甚麼餅和杯是表明主的死呢?因為血是在肉裏面,當一個人身上所有的血和肉分開的時候,你只有一句話說,這一個人死了。今天血和肉分開了,血在杯子裏,肉在餅裏。―― 倪柝聲

         餅是穀作的,英文是Corn。當你看見一個餅的時候,就看見穀碾碎才有餅。這就明顯的給我們看見死在這裏。一掛葡萄,如果不是榨了,就沒有酒。你喝這一個已經榨過葡萄,這就是表明主的死。―― 倪柝聲

         『直等到祂來』。晚餐是天黑之後,末了吃的一頓飯。二千年來,天仍是黑的,天沒有亮;教會一直沒有吃過早飯。當我們面對面看見我們的主,這件事就過去了。―― 倪柝聲

         餅和杯,乃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1)這說出餅杯的意義,乃是包括,從基督降卑受死,一直到祂最終豐滿的彰顯――再來,這其間所有豐滿的意義。(2)這也說出,擘餅的穩固根基,乃是釘十字架的基督;擘餅的榮耀盼望,乃是最終豐滿彰顯的基督。(3)這也是說出,所有擘餅的人,也都是『與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讀經指引》

         聖經沒有規定領受聖餐的時間。初期教會每天都擘餅(徒二46),後來可能有的教會每星期擘餅一次(徒二十7)。──《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所以(hoste)引出後果來。主的晚餐既如保羅上述所說的,就當十分慎重地履行。當然,一方面我們全都不配領受,因為沒有人能完全堪配;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成為配受的,只要用信心,合宜地遵從。若忽略這一點,就是不按理而來,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這樣,我們不但沒有表明主的死,反而誤用了死的表記,在把耶穌處死的人的罪上有分了。參八12。——《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按理』當譯『不該吃的人吃主的餅』,不是規矩的問題,乃是人的問題。―― 牛述光

         “不按理”是指用不合宜的態度來領受聖餐,譬如哥林多不存著敬虔的心,即為其一(21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以不恭敬的心態或犯罪的狀態下,參加主的聖餐,從而干犯基督的身體和血。從此我們學習到,當信徒參加聖餐時應具備如下條件:①罪得赦免,確信基督十字架救恩(林後13:5);②真正感謝基督代贖性之死;③決志傳道。凡缺乏上述信仰方面內在因素的聖餐是遮蔽十字架榮耀的罪(2:9,10),不過是吃喝自己的罪。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7~29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的時候,頂要緊的是配。在英文裏,是Unworthily,所以要吃得配。這一個字的意思,不是說人配不配,是說態度。如果是人,早不成問題,因為你若不是神的人,怎麼能夠來呢?配不配的問題,在這裏發生,是說有的人在那裏吃的時候,那一個態度不對。我們領受這一個身體的時候,如果隨便的吃,不尊重主的身體,就不應該。―― 倪柝聲

 

【林前十一27~35教會不該接納任何人而不審判他明顯的罪,或是不顧他的異端的道理。但是究竟誰真能有交通,這是聖靈定規的,不是我們人能說的。但這個人也應該省察自己,他自己該在主前負責省察,他對於交通有否問題。―― 倪柝聲

 

【林前十一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省察是dokimazo,是“試驗”之意(往往用在試驗金屬上)。聖餐並不是普通聚會,是個嚴肅的儀式,是主自己設立的,充滿深奧的含義。參與聚會以先,該進行深切的自省(參林後十三5以下),以免參與時有差誤(27節)。順道一提,留意這裡說及餅(不是“身體”),否定了化質說的理論。餅在吃的時候仍舊是餅。——《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自己省察的事項:(1)我們還有未得到赦免的罪嗎?如果帶著罪來記念主,豈不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嗎?(2)我們是否仍舊分爭?(3)我們是否還輕看別人、憎嫌別人﹖―― 謝模善

         “自己省察”,就是確知自己是以敬虔的心來領受主的杯和餅。19節所講蒙主悅納的人,便是其一。──《啟導本聖經註釋》

         當自己省察: 意指參加聖餐的人都當自己省察:①自己內心的態度;②顯明於外在的行動;③參與聖餐的真正目的;④是否理解了聖餐的真正意義。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29「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是個難解的句子,動詞diakrino意思是“分別”,“分辨”,“分開”,就是把主的晚餐與別的飯餐分別出來;干犯的人“沒有緊記擺在面前的餐,是何等的重大”(屈梭多模)。有人以為身體是指教會(主在某些較佳的抄本中是沒有的)(見十二13;西一18)。不過,似乎看不出有甚麼理由要把第27節的意思,在這裡改變了。同時,整段強調主餐聚會的集體性,也強調每一個人的責任。——《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一2930“自己的罪”原文作“自己的審判”。這不是指將來永遠的審判,是指今生在肉身上的審判,就是30節所講的“軟弱“患病”和“死”。靈性上的罪會帶來肉身上的受苦(參五5及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一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注:“死”原文作“睡”)。」

    屬靈的惡疾也會帶來肉身的後果。哥林多人有些患病甚至死亡,實源於屬靈的原因。有人認為是酗酒所致(21節);不過,保羅似乎不是指放縱的天然後果,而是指主的手施行的管教(32節)。他不是說所有疾病都是神的管教,另有其它原因,只是這裡卻真有其事;雖然哥林多人有“醫病的恩賜”(十二928),仍然發生在他們中間。——《丁道爾聖經注釋》

         死的: 指死人(7:60;彼後3:4)。這裡的軟弱和患病、死是神對以不正確的方式參與聖餐之人所降下的審判。信徒在這裡所受的審判不是進入地獄的永罰,而是在這世上對罪的報應,或是最後審判時的賞罰。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3132保羅指出,“分辨”自己是很要緊的,我們要經常習慣這樣行(那動詞是過去不完成式有這強調的力),要時常“分辨”自己(又是diakrino;見29節批註),就是分辨我們的現況,和該達到的景況。巴克萊譯作:“若我們真能分辨出自己的景況”,就不至於受審(krino),指30節的審判。被主懲治,意思是這等審判並不是無端臨到的噩運,而是一種神愛的表露,要把我們從歧途帶回來,不致和世人一同定罪。——《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一32受神懲治證明自己是屬神的人,因為聖經上說,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十二511)。這證明信徒和不信的人不同。──《啟導本聖經註釋》

         被主懲治: 指神對信徒所犯之罪的懲罰。本節教訓我們,主的懲戒是防止信徒墜入永遠滅亡,將他們引向悔改的愛得管教,沒有真正的奉獻或信心就不能使神喜悅。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33要彼此等待: 這是對富有階層的勸勉,告誡他們不要只滿足於利己主義欲望,也要與貧窮的信徒分享好的食物,借著愛合而為一,彰顯聖餐的真義。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一3334Hoste(所以)帶出順理成章的結論。吃餐時,要彼此等待,消除21節爭先恐後的醜態。主的晚餐雖然形式上是吃餐,但目的卻不是為肉身的饑餓。若有人真個饑腸轆轆,可以在家裡。先吃這樣,聚會的時候就不致招審判了。

  主餐還有不少要談的事,但不及這一點緊急,可以等到保羅來哥林多時再說。When是不定詞hos an;保羅會來,但不知何時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裡也是指愛筵而說,參十一20注。參加的人要自己檢點,等大家到齊了才用。貧窮的人帶來的食物雖然不足,讓他們也可以一同分享。這樣,愛筵才真是共用主恩之筵。──《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