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拾穗 【林前十二1】「弟兄們,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 論到也是關於哥林多人信上的另一個問題(見二1),不過他們問甚麼,則不大清楚。恩賜一詞是否該加在屬靈之後(如NIV,AV等),不能肯定。保羅用pneumatikon一字,可能是陽性的“屬靈人”,或中性的“屬靈的事”;大部分人當它是後者,因此“事”就是“恩賜”了。不過,在這裡兩者都沒有多大分別,因為保羅和哥林多人心目中,都是指使用這些恩賜的人。pneumatikos(“屬靈的”這形容詞,在這信中多得出奇(共15次,保羅全部用過24次;在其它信上沒用超過3次)。這字也不是“屬靈恩賜”一般的用字,通常是用charisma(4、9節等)。留意弟兄們這親密的稱呼,用以引出下面許多指責的話。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見十1注。這句話表示內容十分重要。——《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章至14章講教會中屬靈的恩賜。恩賜與人的天然才能不同,是聖靈所賜(十二11),為要建立教會。本章講的是一般恩賜的配搭運用;13章講最大的恩賜愛;14章討論方言和說預言。這三章聖經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聖靈運行在人心裡最根本的表明,以及一個人是不是真正屬靈的不可少的證明,不是說方言或其他恩賜的運用,而是愛。 1節“屬靈的恩賜”,原文沒有“恩賜”二字,可指屬靈的事,或屬靈的人,也就是有聖靈恩賜的人(二15;三1)。 從這幾章的內容可以看出,哥林多人似乎認為:能說方言是有聖靈同在和有聖靈能力的最確實的憑據。說方言指的是能講一種說的人通常不用的語言,與說預言不同。說預言用的是說的人經常用的語言。在說預言與說方言二者間,保羅十分看重說預言。他認為受感說話,最重要的是話的內容和來源,而不是“受感”的狀態。──《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1~3】在本文保羅說明了恩賜的起源,借著對比他們微不足道的過去和聖靈的作為,指出哥林多教會因恩賜問題而發生紛爭是不正確的。在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聖靈的恩賜:①是神的禮物,以基督十字架的事工為其依據(路11:13);②證明聖徒已得蒙拯救,是神的兒女(羅8:15);③是神與我們同在、保護引領我們的標記(徒2:3)。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1~20】若稱希伯來書11章為“信心之章”,本章可稱為“恩賜之章”。本章具體提到了教會進行福音工作時所必要的屬靈恩賜,本章的內容可分為三個部分:①恩賜的種類和教會組織(十二1-31);②愛的恩賜(13:1-13);③方言和預言(14:1-40)等。尤其本章向誤會恩賜、異端氾濫的現代教會,提供恩賜的真正目的和應用,教會組織和職分的意義等寶貴的合乎聖經的觀點。另一方面本章說明了聖靈恩賜的基本原理,具體指出因恩賜而發生在教會內部的對立情況。在此我們可以知道只有聖靈才是恩賜的根源,恩賜的目的是建立教會和福音的擴張,而不是鼓動紛爭或自我誇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2】「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啞巴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 新約中,ethne(NIV作pagans)通常是指非猶太人,但也可以用來指非基督徒(如貼前四5),這裡也是這樣。這些人的特點,就是他們被迷惑去服事(led astray)偶像。這動詞通常用來說領囚犯或定了罪的人出來(如可十四44,十五6)。外邦人有如不自由的人,並非自願跟從他們的偶像,而是被控制無別路可走的。拜偶像是十分可悲的。啞巴偶像,這樣的神根本無法回答呼求的人,也沒有甚麼可以傳達拜它的人。這裡的希臘文結構很奇特,NIVsomehow or other you
were influenced;表示一次又一次的意思(Prolegomena, p.167; Grammer, p.974);外邦人不住被牽引著走,但不管怎樣牽引,終歸仍是來到啞吧偶像面前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外邦人的時候”是指他們信奉異教的時候。“外邦人”也可譯為“信異教的人”。哥林多城偶像充斥,信徒為信主時,受的影響很大。那些偶像象啞巴不會說話,它們所代表的鬼神卻能迷惑拜它們的人,也能叫服侍它們的人說方言和預言(例如《使徒行傳》十六16所記的使女)。 保羅要信徒知道,“受感”說話除了聖靈之外,還有來自邪靈的,不可不慎。──《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3】「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咒詛是譯自anathema一字,意思是“收藏的東西”,就收藏於聖處的東西。這字引申作供奉給神的東西;又由於供奉的東西不再屬於那人,於是這字就有了“毀滅”之意,尤其用於經宗教性的毀滅上,例如神命令把耶利哥全部毀滅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聖靈感動』,也可直譯作『在聖靈裏』。所有屬靈的恩賜,正在盡他功用的時候,都是在聖靈裏,被聖靈感動的。而所有在聖靈裏被聖靈感動的,自然也都要『說耶穌是主的』。是的,所有正常的屬靈恩賜,越盡他的功用,必定越顯出耶穌是主,越顯出在凡事上居首位作主宰的基督。這乃是所有恩賜的中心意義。――《讀經指引》 一個人是不是被神的靈所感說話,不可用外表,例如狂奮狀態來衡量,重要的是所說的話本身。假見證或譭謗的話,決不會出自聖靈;出自聖靈的必為榮耀主的話(約壹四2~3)。受感說話因此有不同來源,要辨別真假必須根據說的話本身,不在乎呼叫或手舞足蹈等等(參約壹四1~3)。──《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4】「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分別(diaireseis),字根原帶有分黨分派之意。也可能解作“分配”,(Orr和Walther),或作“分派”(巴勒特),不過大多數取NIV。恩賜是charismaton,聖靈把特別的品質給予特選的人,這是一般用的字。這字與“恩典”grace(charis)同根,指出這賜與是白白的,豐富無比的,可以用在神所賜的一般恩惠(羅十一29),也可以指保羅向羅馬人說的“屬靈恩賜”(羅一11)。不過,這裡專指聖靈在人心中一種特有的運作。哥林多人分明把恩賜看為可誇的,有了這等恩賜就超乎其它信徒之上。如此,分門別類就出現了。保羅強調說,這是錯謬的觀念,聖靈固然有不同的賜與,但卻是同一位聖靈,聖靈不會自我爭競的,所有恩賜都是為同一神聖目的而賜下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4~6】『恩賜原有分別,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這話不但說出,所有的恩賜,其根源乃出自於三而一的神;更是說出,眾恩賜的目的也,是為著三而一的神。若是教會中一切的恩賜,都專一的以三而一的神為中心、為目標,自然就會顯出一種和諧而豐滿的光景,這才是基督身體該有的情形。――《讀經指引》 恩賜原有分別……一位: 意味著所有信徒受聖靈的恩賜,執行神的工作,但神賜給他們的職分各有不同,並且執行的方法及樣式也不一樣。但是本文明確指明信徒所領受的所有恩賜和職分及事工,都由三位一體的神掌管,並且亦在神的旨意當中。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4~7】“聖靈”、“主”(基督)、“神”(父神),三一真神都在教會裡面工作,將恩賜給人。屬靈的恩賜各人領受不同,但都是為了成全一個目的:教會得造就。“恩賜”是一種出於恩典的賞賜,聖靈藉此使用人,讓他服侍教會。“職事”在
原文和“執事”同一字根(腓一1),就是服侍的意思。“功用”指聖靈工作所彰顯的能力。恩賜的運用是聖靈顯在人身上的證明(7節)。但恩賜都是聖靈隨自己意思賜給人的,本身並沒有大小之分,也沒有價值高低之別。人不可以憑一個信徒身上顯出的恩賜的多少,來評價他屬靈的地位。不同恩賜的人應該彼此合作,互相補足,充分發揮。這在12~27節身體的比喻裡說得十分詳細。──《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4~13】九樣恩賜共分三類:(1)智力方面的:智慧、知識;(2)能力方面的:信心、醫病、異能、先知;(3)靈力方面的:辨別諸靈、方言、翻方言。――
牛述光 【林前十二5】「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職事也有許多種(diakonia;見三5注diakonos一字)。不過,職事不同不要緊,主卻是一位。保羅一般提及“主”,是指基督,這段經文看出他把祂放於何等高的位置。他把祂放在聖靈與神之間。這當然不是“三位一體”的正式論說,但這種經文正表現出三位一體真理的道理來。職事可以指服事基督的工作,但由於上文下理所說的,是神在人心中的運作,所以這一節可能是基督住在人心中,賜能力給他們事奉,或呼召他們事奉。康哲民說,“這兒把每天生活的工作,與聖靈超然彰顯的工作,相提並論”。可見卑微的日常工作,也不能輕看。——《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6】「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功用(working)與“活動”相似;是神的能力在活動著。神的活動有多種多式,但神卻是一位。保羅再一次強調,信徒絕不能以“恩賜”來分門別類,因為賜給各種不同恩賜的,是同一位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NIV加上men 也許是對的,但字的性別是不確定的,有人覺得該加上“事物”(things)。不過,這一段的重點是神在信徒身上所作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7】「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各人是很重要的;人人都有神的恩賜。聖靈顯在……可解作“聖靈所彰顯的”,或“彰顯出聖靈的”。兩者都表示屬靈的恩賜和使用,是外面看得見的,不只是有恩賜的人自己才體會的。恩賜也不是為叫人放縱誇耀嫉妒,乃為眾人的益處。這就是要點。屬靈恩賜必須運用,而且用在整體信徒的好處上,不是為有恩賜的個人。分門別類的個人主義,與恩賜的本意是相違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7~11】陳述了聖靈的9種恩賜<緒論,圖表>。在這裡我們認識到聖靈的恩賜是:①神按己意分賜給各人的;②應從愛人的動機出發,使用恩賜;③為了教會的益處應節制,不能濫用恩賜。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8】「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最開頭兩項是“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言語”可以指信息,如NIV,但這是不能肯定的。此外,智慧和知識,我們固然不難分辨,可是,我們無法肯定這是不是保羅的意思。有人認為沒有分別,只是修辭作風而已(巴勒特、康哲民)。不錯。智慧是指智力最超卓的表現(見一24),在前面幾章多有論述。可是,保羅是否指同樣的意思呢?BAGD指出,保羅有時把知識與奧秘、啟示、預言相提並論(十三2、十四6)。他們認為保羅“把這字添上了超然神秘知識的意味”,是希利尼希臘文中常見的含義,尤其是神秘宗教裡更明顯。可是,這是不是保羅的意思呢?他必然認為信徒一切的智慧和知識,都是從聖靈來的。不過,他在此是說特別的恩賜,是智慧和知識的“言語”,不是智慧和知識本身。——《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聖靈所賜的智慧與天然的智慧是不同的。出乎神的知識與天然的知識真有天壤之別。必須藉著神的智慧和知識來成功神的事情。那出乎神的,是遠超過我們所能作的。――
倪柝聲 這裡列出了聖靈顯在人身上的九種形式。本節提到最先的兩種:智慧的言語和知識的言語是用來幫助教會心思成熟,作重要決定或確定行動路線。智慧的言語比知識的言語需要更深屬靈的程度和啟示(參二6~13;十四6)。──《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9】「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 信心固然是所有信徒的特徵(他們簡稱為“信徒”),保羅卻把這恩賜局限於某一類人。信心是一種恩賜,這不難明白;信心根本就是神所賜的。困難在於這種特別的信心,與一般信徒的信心,如何較量相比。可惜這裡線索甚少,保羅已繼續提出醫病的恩賜,行異能的恩賜;因此,可能他心目中有一種信心是與神跡有關的(參十三2;“能夠移山的信心”)。醫病的恩賜前面沒有加上冠詞(其它項目也沒有),這樣,就把注意力放在恩賜的品質上,而不在其個別獨特性上。醫病在希臘文是複數的,也許是指每一種病有不同的恩賜。——《丁道爾聖經注釋》 第三是“信心”,不是信主得救的信心,而是指負起重大任務時須具備的特別大的信心(比較十三2)。 第四是“醫病的恩賜”,就是不用藥物,能叫人的疾病痊癒。這在初期教會裡頭是一種比較普通的恩賜,福音書及《使徒行傳》中記有不少事例。一方面用以證明福音的能力,一方面也是當時的需要,因為初世紀時藥物缺乏,醫學也不象今天這樣進步。──《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10】「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行異能字義解作“行神跡”(參6節),而神跡(dynameon)所強調的,是“大能奇事”中的能力,常用在耶穌所行的神跡上。 作先知是被感動而說話。辨別諸靈,表示有些人有特別的能力分辨這方面的真偽。這句包含的可能更廣,包括分辨邪靈在內。再者,我們不明白當時的實況,不該作武斷的詮釋。 能說方言,似乎是指一種特別的語言,那人自己也不明白的(除非他也有翻方言的恩賜)。有人用使徒行傳第二章來解釋,“方言”是別國的語言。可是這兒似乎不能這樣看法。使徒行傳二章的特點是聽得明白(徒二8~11),而這裡的特點是不能理解的(“沒有人聽出來”,十四2)。這裡說的恩賜,不是教會用來向外傳道(徒二),而是在信徒中間使用的。這方言沒有別種語言的人明白,需要有翻方言的恩賜去傳譯。若沒有人翻出來,說方言的人就只向自己和神說(十四28);這樣的作法,若用在世上任何公認的語言上,就有點出奇了。這恩賜不是叫別人更加明白,反而他自己也不明白。保羅的意思,似乎是指聖靈感應的語言,不是世上已知的語言。翻方言,為使方言能叫人明白。——《丁道爾聖經注釋》 第五是“行異能”,也就是行神蹟。希臘原文作dynamies,指“大能的作為”,這是初世紀證明福音新時代來臨普遍見到的神的工作(比較加三5;來二4)。 第六是“作先知”,聖靈藉先知把神的特別心意啟示給人。在新約,先知可以是說預言的人(徒十一28;二十一10~11),也可以是一般地講述神的心意的人。第七是“辨別諸靈”,能辨別作先知傳講的信息的真偽,特別是分辨假冒的邪靈(比較約壹四1~3;林前十二3)。最後兩種是“說方言”和“翻方言”。
說方言包括可以聽懂的和須經由人翻譯的。 恩賜當然不只這九種,因時地的不同,聖靈能把新的恩賜給人,來供應新有的需要(參11節;來二4)。──《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11】「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這一切開始這一句,表示強調恩賜的類別各有不同,(“這一切”是希臘文動詞“運行”works的受詞)。“這位聖靈”是同一位聖靈的意思,表示從神而來的心意,是同一的,合一的。這個字眼比第4、5、6節的形式更重,表明一個事實,就是恩賜個個不同,並不等於神的心意分歧。賜恩賜的,乃同一位神。因此,就不可因為恩賜而互相較量,視為對頭。有恩賜的人,要互相合作,達成同一的目的。聖靈分派恩賜給每個人,正如神對待我們也是個別性的。祂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把恩賜派發出去,祂乃是按需要和能力分給各人。末句隨己意(或是“wills”),表露出聖靈的位格來。這是有位格的工作;聖靈是位格(person),不是一種虛渺的能力或影響力;聖靈是“祂”,不是“它”。——《丁道爾聖經注釋》 一切教會中的恩賜,都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這說出教會的功能,是出自聖靈的主權,也是顯明聖靈的主權;因為教會的存立,首在聖靈的主權。教會中若一切都齊備了,卻失去了聖靈主權,就成為死的組織,並不是活的教會了﹗――《讀經指引》 【林前十二12】「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 許多肢體合起來(NIV作parts),才成為一個身體;肢體自然各有不同,但差異並不致影響基本的合一。基督也是這樣。這裡不是用“基督是身體的頭”的比喻(正如弗五23;西一18;比對21節),而是保羅最愛用的觀念:基督徒“在基督裡”(見一30注),這番話就是以此為根據。既然所有信徒都在基督裡,他們就屬於一個身體。人的身體有許多部分,教會也是一樣,兩者都在合一中有分別。——《丁道爾聖經注釋》 主耶穌和教會是『基督』。個人的基督,和教會合起來,就成為『團體的基督』。神對於教會的本意,是要教會作基督的『餘』、『基督的豐滿』。――
倪柝聲 保羅不是說基督和祂的教會也是這樣,保羅也不是說基督和祂的子民也是這樣;保羅乃是說基督也是這樣。換一句話說,頭是基督,身體也是基督,肢體也是基督。這一句話,明顯的給我們看見,元首、身體、肢體,都是基督。基督的身體這一件東西,乃是在地上的。基督的身體乃是一個。人只有一個身體。所以,身體合一這件事,不是等到天上才彰顯的事,乃是在地上就得彰顯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原文)。教會見證基督,就在這兩面:『一個』卻『許多』,是見證基督的豐滿;『雖多』仍『一個』,是見證基督的合一。教會若是分裂了,固然不能見證基督;但教會若只是單調的統一,硬性的劃一,也是失去了教會的見證。――《讀經指引》 【林前十二12~13】身體有許多肢體,可是頭藉著神經能管理這許多肢體。照樣,教會的元首,藉著聖靈,把許多肢體合成功一個身體。我們彼此是作肢體的,我們是聖靈把我們合成功作一個身體,擺在身體的地位上。我和你的來往,是根據於身體。身體是我們來往的根據。所以,任何其他的來往,都不是基督徒的來往。――
倪柝聲《初信造就》 教會是完整的,如同一個身體。基督是這個身體的頭,信徒是身體(27節)。信徒在聖靈裡聯合為一,成為這個大身體上的一分子。“從一位聖靈受洗”即“靈洗”,指從聖靈重生(約三3,5)。“飲於一位聖靈”是借用《約翰福音》七37~39的話,指聖靈住在每個信徒裡面,成為屬靈生命的供應。 在教會裡,種族、文化的界限破除了;猶太人和希利尼人沒有分別;社會階級也不存在,為奴的、自主的都是一樣。人人是神的兒女,互為肢體如同弟兄姊妹。 14~27節講述互相作肢體之道。信徒即使領受的恩賜不同,在神面前沒有一個或者一部分比別的更重要。──《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12~26】本文以人的身體和肢體比喻,蒙聖靈恩賜之信徒間的相互關係,及與基督的關係,再次闡明恩賜的多元性和合一性,對本文的詳細內容請參照<緒論,有關聖靈恩賜的比較與研究>。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13】「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正是象徵這一項真理(其它觀點有受洗“歸入基督”,加三27,或受洗“歸入祂的死”,羅六3)。本書前面保羅已提及受洗歸入基督,要叫哥林多人脫離結黨紛爭,保持基本的合一(一13以下)。這裡用不同的形式,說明同一的意思。猶太人、希利尼人、為奴的、自主的,都受洗歸入一個身體,因此就超越任何人間的差異,合而為一了。保羅在此強調聖靈的工作,從一位聖靈其實等於“在一位元聖靈裡”(結構與太三11,“用水”“用聖靈”一樣)。這話指出他們受洗是以聖靈為要素的,惟有聖靈在其中作工,受洗才真正有意義;“使徒在此指出受洗屬靈的含義,水就只是表記”(Wilson)。從另一角度看,每個信徒都飲于一位聖靈,聖靈進入人心靈的最深處,每一個人都受了聖靈同一的工作。這動詞有時用作灌溉,引伸作豐足的供應的意思(參顧思壁,“我們都被聖靈滲透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裏所啟示的乃是身體與那靈之間特別的關係。那靈(就是那隱藏的實際)彰顯時的相配部分,就是身體。身體之所以是一,乃因為那靈是一。請記住,聖靈是一個『人』,而你不能把一個人分開。『神配搭這身子』(24),因為這一個身子要來作這一位靈的彰顯。在那靈裏總是合一的。這是實際合一的秘訣。―― 倪柝聲 『不拘』意思就是沒有分別,區別消滅了。在基督的身體裏,沒有屬世的區別。―― 倪柝聲 『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教會是出於基督,這是說到來源的問題。而教會如何成功為基督的身體,這是聖靈的工作。這一個身體是浸成功的。藉著聖靈,這許多的人都浸成功作一個身體,換一句話說,我們每一個都像從磐石裏打出來的石頭,今天聖靈像水泥一樣,把我們又都浸成功作一個。基督的身體有兩個基本的原則:第一,沒有出乎基督的,就沒有基督的身體;第二,沒有聖靈的功用,也沒有基督的身體。必須浸在聖靈裏,充滿了聖靈,讓聖靈把我們和神的兒女都浸在一起,浸成功作一個。――
倪柝聲《初信造就》 飲於一位聖靈: 說明聖靈和信徒之間關係,指如同身體的生存需要喝水一樣,信徒的靈魂也絕對有必要與聖靈交通。保羅特意指出了所有信徒只與一位聖靈交通的事實,強調:①教會的獨一性;②因著聖靈的作為出現的和諧、合一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13各族信徒都從以為聖靈受浸,飲於一位聖靈何意?】 答:保羅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個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這一節經文是含有兩種要義,一、是表示眾人都從一位聖靈受浸,而能成為主屬靈體的肢體,如教會的肢體雖多,因在其中進行的聖靈仍是一位,所以仍是成為一個合一的身子(林前十二12)。二、是表示無論哪一等人,信主以後,一經受了聖靈的浸,則在教會裡,一切種族和階級的分別,都立刻取消了,使受聖靈的人歸入一體,彼此有親密的聯結關係(加三28),並且都是「飲於一位聖靈」。這句與「從一位聖靈受浸」,其辭異而意同,但二者之著重是有所不同,受靈浸是重在本身重生潔淨之意(約三5;帖後二13),飲於聖靈,是著重內在滿足領受之意(參約七37-39,四14)。思想這事,我們每個信徒都應成為有分於聖靈同住的人(來六4;提後一14)。——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二13~27】恩賜的相互關係:(1)相同(14):恩賜雖多,仍同是肢體;(2)相連(15~16):不能彼此分離;(3)相依(17~22):不能說,我用不著你;(4)相顧(23~25):不體面的,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給他加上俊美;(5)相通(26~27):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牛述光 【林前十二14】「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身體上各部分不同,並不是偶然出現的特質,身體根本就是這樣的。任何一部分也不能說自己等於身體,必須各部分配合,才成一個身體。——《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14~19,28~30】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乃是聖靈按著身體上的需要,給他們各種各樣不同的恩賜和職分。主今天在身體裏安排有各種不同的職分,主不會給一個身體都是眼睛,或都是腳,或都是耳。主要給身體有各種不同的職分,來供應整個的教會。這一個身體,如何需要許多的肢體,教會也需要許多不同的職分,特別是為著屬靈的事奉。這有話語的事奉和超然的事奉(行異能),不同的事奉都在這裏。一個教會必須是有餘地,給所有的執事都能夠事奉身體的,那一個才是教會。這是明顯的給我們看見,教會乃是所有的弟兄姊妹,連不俊美的也在內,都有屬靈職事上的用處,個個都在那裏事奉主。身體上不可能有許許多多肢體是沒有用處的。――
倪柝聲《初信造就》 【林前十二15~16】保羅對卑微的人鼓勵勸慰,腳也許會因為不能像手,做繁複的操作,自慚形穢,覺得自己的功能低微(整天踏著塵土,負荷全身的重量)。可是,這也不能使它不屬於身體。手和腳是這樣,眼和耳也是這樣。身體需要手,同樣需要腳;需要眼,也需要耳。屈梭多模一針見血地指出,腳不是與眼對比,乃是與手對比,我們很容易妒忌比自己高一點的人,不會妒忌完全不同階層的人。——《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裏的意思是說,你必須照著你所是的來盡功用,而不是照著你所想要是的。因為你不是別人,所以你沒有地位拒絕你所是的。身體上的肢體根本無法作一個比較。它們在身體上的功用不同,並且每一樣在身上都是同等的需要。只有個人主義者才喜好和人比較;而這一直與人比較的習慣,顯明我們尚未看見基督的身體。許多人輕看神的恩賜,由於他們不能成為他們所羨慕的某項肢體,他們就根本拒絕他們的地位。盡功用的第一律,就是運用神所賜給我們的那一份。我們不可推託說,『這裏不需要我。』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有一份職事,而每一個肢體都是被召在主所指定的地方來盡功用。――
倪柝聲 【林前十二17】「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若全身是眼……”,英文的應刪去an(if all the body were eye……),因為強調的是功能。身體上沒有一部分可以代替別的部分,耳不能看,眼也不能聽。正常的身體裡,兩者都是必須的。耳和聞味的也是同一道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17~18】盡功用的第二律,就是這裏所表明的原則,就是在教會生活中,我們總要留下叫別人能盡功用的餘地。亦即不要一手包辦,也不要身兼數職;沒有一個有見識的人,想要見到全身只有一種單調的功用。全身都是眼是不合情理的,眼睛想作全身的工作也不合情理。主命定在身體有它的多樣性。前一原則(每一肢體都須盡功用)是為那些退縮的人;這個原則乃是為那些太過的人。――
倪柝聲 【林前十二18】「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 整個論題的層次是最高的,因為肢體並不是偶然地有分在身體裡;是神安排這樣的,或說“安放”更貼切(JB)。這不只是整理排列的問題;乃是神特意創造這些肢體,為要造成這樣的身體。俱各(每一個),表示神並不只關心重要的顯眼的部分,祂的關注與創意臨及身上每一個肢體。祂乃隨自己的意思創造他們。——《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隨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我們要知道神的安排,是按祂旨意的安排,是有計劃、有配搭的安排,是有次序的,因此我們務必安於自己的地位。同時,神把我們安排在身子上,這是一個事實,是無人能推翻的;神安排上了,你脫不了這個安排,肢體只有往身自上安排,不能往別的東西上安排;只有安排在身子上才能活,才有用,才受供應,才能供應別人,否則就是死路,就是被割棄了的殘肢毒瘤。――
謝模善 【林前十二19~20】哥林多人對某些恩賜另眼相看,這種不合宜的誇大偏差,保羅用一誇張的問句刻畫出來。一個肢體不論多重要,也無法單靠它造成一個身體,那只會變成個怪物,不是身體。事實上,肢體是多的,卻合起來成為一個身體。合一中有分別,這主旨一再重申,結束了這一段討論。——《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21】「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眼沒有手不能成事,頭沒有腳也行不通。身體一部分儘管表現超卓,卻不表示它不需要其它不同功能的肢體,因為他沒有那些功能。巴克萊說:“甚麼時候我們對自己在教會中的地位沾沾自喜,那末,真正的基督徒事工就完蛋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身上最高、最體面的肢體(頭),不能對身上最低的肢體(腳)說,我用不著你,何況其他相彷的肢體呢?兩個最遠的肢體尚且互相通過身體彼此服事,何況其他相近的肢體呢﹖――
謝模善 【林前十二21~22】盡功用的第三律,簡單說來,就是永遠不要想去切除別的肢體。不要以為我們能有元首的身份在身體中,隨便處置其他的肢體。一個肢體的軟弱或幼稚並不構成被切除的理由,(在與罪惡有關的事上,教會當然有權來管教)。我們不敢、也不能對另一位說,『我用不著你。』反倒我們發覺,從那些按著我們天然所不尊重的肢體上,反倒更能學到好多是我們所缺的。――
倪柝聲 【林前十二21~26】本文特別強調人體所有肢體的相互依存性和關聯性,表明各位聖徒在基督裡是以相輔相成的有機關係相互連接的,不存在屬人的不平等或恩賜和職分的差別尤其刻畫了神對社會、經濟地位卑微的人所發出的特別的愛。保羅通過特別保護不重要的肢體的比喻,強調教會要對他們傾注格外的關心和愛(22,23節)。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22】「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保羅從消極的一面轉到積極的一面。肢體不但不能缺少別的肢體,而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軟弱是asthenes,“病”的比較式。強調這些肢體看來真是無關重要的。即或如此,保羅並沒有視他們為“附加”的,甚或“受歡迎的附加品”,他說他們是不可少的。身體不能沒有了他們(正如Menenius Agrippa寓言中的胃)。Robertson和Plummer說,社會中低微工人比上層才學的人,更加不可少。“一個詩人也許勝於一個技工;但詩人可以全部捨棄,卻不可能捨棄全部技工。”——《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23】「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保羅在此似乎在說穿衣服,身體有些部分被視作不體面的,就會給它穿上體面的衣飾,給它特別的尊榮(譯作treat 的動詞,一般用在穿衣上,見太二十七28)。同樣,身上不俊美的部分,也是如此(就如身上的生殖器官和排泄器官),會給它加上特別的待遇(BAGD,“合宜,禮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23~25】人的配搭,都是重看那體面的,重用那俊美的,結果就會強、弱、美、醜,『分門別類』。但『神配搭』教會,乃是『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哦,人的光景與神的心意相差何遠﹗――《讀經指引》 【林前十二24】「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我們俊美的肢體(自以為好看的),不需要人再加修飾。“不必像其它部分那樣加以裝飾;不用特別待遇。這裡正如18節一樣意思,身體的構成不是偶然配合的,是神命定的。神對身體上天然不夠體面的,就特別給與尊榮。配搭表示一種和諧的配合;這字通常用在調色上。神安排身體上的各部,不會互相衝撞,而是調合成為和諧的個體。——《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二24~25】盡功用的第四律,就是要斷然棄絕分門別類,因為神的旨意乃是在身體裏不可分門別類。在天上,教會是不可分的,她永遠是一。但在地上,教會的合一卻能受到侵害。就她屬天的生命說,這身體是人侵犯不得的;但就地上的功用說,可悲的是,她不僅能被人摸著,甚至被肢解。――
倪柝聲 【林前十二25】「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 神這樣做,是要防止分門別類(這字在一10指哥林多教會分黨的糾紛)。神使身體各部分配合得和諧,就防止了紛爭。反之(alla是強烈的反義字),神的計畫是叫肢體平等地彼此相顧。平等(to auto,“相同”的意思),就避免了偏袒,身體每一部分都是為整體而努力,不分彼此。不會某部分特別受優厚的照顧。以致別的部分吃虧了。相顧(merimnao)帶有焦慮的味兒,是個強烈的字眼,不是等閒的情緒。——《丁道爾聖經注釋》 分門別類,也包括個人主義。許多人生活的原則,不是身體,而是個人。別人的負擔與感覺,好像都與他無關;不能和別人一同在神面前作。這就是個人的原則,不是身體的原則。有時,個人主義也會從一個人的個人主義,發展為幾個人的個人主義。在教會中,結成幾個人的小圈子,只能和他們同心相愛,和別人就格格不入。――
倪柝聲 『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沒有一個個人的進步,不與身體發生關係的。比方吃飯是我的口吃,也就是我這個人吃。一個肢體有所動作,就是一個人有所動作。一個肢體所有的工作、行為,都與全身發生關係,所以必須彼此相顧。你不能獨立,以為與別的肢體無關。眼瞎,就是人瞎了。你一個人的退後、失敗,就是全人的退後、失敗我。們應當肯孤單的跟從主,同時也當顧到弟兄姊妹的進退。――
倪柝聲 【林前十二25~27】看見基督身體的人,有身體感覺的人,對於任何分門別類的事,任何把神的兒女分開的事,他一作,裏頭就過不去。因為他愛一切屬乎神的人,所以他不能把神的兒女分開。在身體上,愛是自然的事;在身體上,分門別類是頂不自然的事。好像一個人有兩隻手,不管這一隻手能舉出多少理由,說那一隻手多麼不好,總沒有法子把那隻手分開;分開是不可能的事。也許有人以為自己是一個脫離宗派的人,也就以為自己很懂得基督的身體。看見基督身體的人,一定脫離宗派;但並不能說,因為脫離了宗派,所以就看見基督的身體。有許多人,表面上脫離了一個宗派,卻為自己又建立了另一類型的宗派;他的脫離宗派,不過是表現自己的『特殊』,並沒有看見所有的肢體都是我們的弟兄,都是可愛的。所以,一切宗派的精神,一切分門別類的態度,一切在外面與神的兒女分開的舉動,一切在裏面與神的兒女分開的意念,都是沒有看見基督身體的表現。――
倪柝聲 【林前十二26】這裏不是說,一個肢體如果受苦,所有的肢體『應該』都受苦;一個肢體如果得榮耀,所有的肢體『應該』都快樂。神的話不是說應該不應該的問題。神的話是說一個肢體受苦,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快樂。因此,許多時候你有許多莫名其妙的感覺,這沒有別的,這是身體的關係。這不只是受苦和快樂的問題,這也是生命的問題。因此,我們在神面前不應當只作一個消耗生命的人,也要作一個供應生命的人。如果基督身體裏供應的肢體不夠多,而要得著生命供應的肢體卻過多,那麼,身體的力量就要坍下去。――
倪柝聲 痛苦是一種感覺,快樂也是一種感覺。肢體雖有許多,但生命是相通的,所以感覺也是相通的。『假腿』外面看上去似乎差不多,但因沒有生命,所以絲毫沒有身體的感覺。別的肢體感覺痛苦或快樂,這條假腿不覺得甚麼。生命是無法裝作,也不必裝作的。生命最顯著的表現,就是感覺。一個基督徒看見了身體的生命,就必定有身體的感覺,就必定有和別的肢體相通的感覺。――
倪柝聲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這明顯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東西。因為如果是在天上的,說喜樂,說得通;說受苦,就說不通。你不可能說,身體在天上受苦。一個肢體受苦,全體就都受苦,這明顯是在地上。只有在地上,才有一個肢體受苦的可能;也只有在地上,才有全身受苦,全身受逼迫的可能。所以,基督身體的合一,不是將來在天上的事,乃是今天在地上的事。――
倪柝聲《初信造就》 神的話不是說應該不應該的問題。神的話是說一個肢體受苦,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在事實上所有的肢體都快樂。因此,許多時候你有許多莫名其妙的感覺。有的時候你不知道為甚麼覺得重得很,過兩天又沒有了。這沒有別的,這是身體的關係。―― 倪柝聲《活在基督身體裏的三個大原則》 保羅通過人肢體遭受痛苦的比喻,痛斥引起紛爭的哥林多信徒,並予以教訓,呼籲肢體意識和恢復愛心。在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①聖經卓越的文學性和實物引證法這一高水準的表達技巧;②唯有恢復愛心才是解決現代所有問題的鑰匙(彼前4:8)。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27】「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你們是強調的代名詞,放在前面表示再度加強。身體沒有冠詞;這是哥林多人特有的信念,他們屬於基督的身體(有了冠詞,就分別了這個身體與其它身體了)。這裡強調的,是哥林多正屬於基督的身體,別無可疑之處。保羅一直說的話,都是指著他們說的。這節下半句應作“you are members in part”(ek merous,“個別”,腓立斯;十三9同一個字眼譯作in part“有限”)。保羅說每個人都屬於身體,沒有人可以自稱是整個身體,但也沒有人被排斥於外。——《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們是『各自作肢體』。肢體和細胞不同。細胞,少了一個也無關緊要;但是肢體就不能缺少一個。可惜有許多基督徒的情形,像身體上的細胞,不像肢體。他在基督的身體上沒有專一的用處,沒有盡他所當盡的本分。不把生命供應基督的身體,就叫基督的身體受虧損。――
倪柝聲 【林前十二27~31】本文論及保羅當時教會應擔負的職責<弗4:11,12,教會的職分>。本文通過把信徒比喻成基督的身體和肢體,強調教會內部職責的多元性和合一性,即以基督為首的普世教會是一個,但其中存在許多類型的分支教會和各種職分。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二28】「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幫助人的(antilempseis)治理事的(kyberneseis)兩字的意思不大明白。注釋者和翻譯者推測前者是“行善事的”(Hering),和“扶助人的”(巴勒特)作“治理事的”(NIV、RSV)或“善領導”(JB)。Antilempseis不錯是指某種幫助的工作,但哪些工作需要特別的恩賜,我們就無從可知了。Kyberneseis是駛舵者領航的工作(“領航者”或“船長”兩字從此而出,徒二十七11;啟十八17)。這字表示某種方向指引,但我們無法知道指甚麼。這兩字眼叫我們體會,對於早期使徒教會生活,我們仍大部分一無所知。——《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裡列有教會八種有特別職事的信徒,和8~10節的九種屬靈恩賜有連屬關係,但不全對應。也許保羅的意思並非說恩賜與職事僅止於此。他用“第一”、“第二”、“第三”的字眼,表示在他看來使徒、先知和教師對建立教會是分外重要的職事,但不意味有輕重之別。“其次”和“再次”是前面三種以外的其他職事。 《以弗所書》四11列有五種建立教會的職事,次序是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並在二20說出“使徒”和“先知”是教會的根基。 “使徒”是見過復活的基督,蒙召作這職事的(參九1;十五5~10)。“先知”是藉聖靈的能力宣佈神心意的人。他們和以色列歷史上先知不同,所針對的不是一時一地的需要,而是神永遠法則的宣告。“教師”是把基督信仰的道理教導信徒的人,這三種職事可以由一個人負起,例如保羅;也可以一人兼二職,例如安提阿教會的五位領袖都是“先知和教師”(徒十三1)。“行異能的”和“得恩賜醫病的”,參9~10節注;“幫助人的”可能是指分派去照顧貧窮、軟弱與患病的人。“治理事的”是教會中管理行政的人。最後才是“說方言的”。
“翻方言的”並未放在名單中,但30節提到此職事。──《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28~31聖靈所賜的恩賜是什麼?其意義如何?】 答:在使徒時代,聖靈所賜予信徒的是有各種不同的恩賜,聖靈的運行是隨己意分給各人,所以信徒所占的地位和所蒙的恩賜,都是由神而定,如同祂把許多肢體俱各安排在一個身子上一樣,各盡其功用(林前十二18,6;羅十二4-8;弗四7,12)。我們從本章及以弗所書四章11節中互相參閱,可以看出聖靈的恩賜,就是神在教會所賜的各樣職分,共有十餘種,其意義分別說明如下: ①使徒——原文()(林前十二28,6;弗四11),意系奉差者,尤是奉主聖靈的差遣,宣傳救主救人的使者(徒十三4)。此名在聖經上有廣義與狹義之二用,廣義如救主差遣往外傳道之使徒七十人(路十1),狹義即如主的十二使徒是也(太十1-5)。 ②先知——原文()(林前十二28,10;弗四11),意系說預言者,就是代替神之發言者。他有講道之能,使人學道理,得安慰得勉勵,教會得造就(林前十三2,十四1,3,4,31),如主降生時的女先知亞拿(路二36),在五旬節以後有人得默示為先知的,有亞迦布與耶路撒冷教會的先知(徒十一27,廿一10),安提阿教會的先知(徒十三1),猶大和西拉(徒十五32),以及傳福音的腓利的四個女兒等皆為先知之職(徒廿一9)。 ③教師——原文()(林前十二28;弗四11),意思是教導教訓者,有智慧和知識,將使徒和先知所啟示的真理,心領神會,且用合宜的言語表達出來,使人受教訓,使教會得造就,如在五旬節以後,在安提阿的教會有幾位作教師的。(徒十三1,參十八24-28;羅十二7)。又如猶太人的拉比,或主耶穌皆被稱為教師者。 ④行異能的——意即行神跡者(林前十二28,10),是憑其信心行其超乎自然界之奇事,以取信於人,如使徒彼得罰亞拿尼亞夫婦之死罪(徒五1-12),使女徒多加復活(徒九36-42),又如保羅使以呂馬立刻瞎眼(徒十三8-12),使猶推古復活(徒廿9-12)等此類皆從聖靈的恩賜,為主作見證(參來二4)。 ⑤得恩賜醫病的——意指人蒙聖靈賜他憑信心行異能醫病(林前十二9,28),非平常之醫病可比,如使徒彼得奉基督的名,叫一個生來是瘸腿的人起來行走(徒三1-8),又如保羅為島長部百流的父親按手禱告,治好了他的熱病和痢疾(徒廿八7-9)。 ⑥幫助人的——()意指善於周濟窮人,和看顧病人的事(林前十二28),就如教會的執事,或是熱心與慈善事業之施捨濟助者(參徒六2,3,九26,十1,2;提前五9,10)。 ⑦治理事的——()就指治理教會的長老,按照聖經分為二種,即施教的長老,平常或名為牧師,和治理的長老(參徒十五2,4,13,22;提前五17;弗四11;羅十二8)。 ⑧說方言的——原文()意指舌音(林前十二28,10),說方言是人被聖靈感動所講出來從來未識各樣奧秘的言語。方言與作先知講道二恩賜彼此有密切的關係,乃因二者都是由神超然的能力而來(林前十四2;徒十九6)。保羅將說方言與翻方言的列在各種恩賜之後,表示這二者不是最重要的,免得哥林多教會信徒過於看重方言(林前十二10,28,參十三1,8,二二四題)。 ⑨翻方言的——意思就是將說方言者的意思翻出來,使人使教會得造就。這種翻方言的恩賜,雖與說方言的不同,且常為另一人所得(林前十四27,28),但有時說和翻二恩賜都歸一人,如從「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林前十四5),這下半句按原文該譯為「若他不翻出來」的意思看來,可知有時這翻方言者,也就是說方言者之本人了。 ⑩更大的恩賜——原文是眾數的,雖然不少解經家認為是十三章之「愛」,但保羅似乎是要信徒勿過分強調方言尋恩賜(參十四章),而更注意其他前列的恩賜。 ⑾智慧的言語——智慧意指福音,就是神所啟示的真理(林前十二8,參二6-8),如為使徒們和先知們,能得這樣智慧的恩賜(參弗三4,5;徒六10)。 ⑿知識的言語——意即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來解釋福音,以引起人的信心,這種恩賜亦為使徒和先知所有(林前十二8),按10節與28節的次序,可見「知識的言語」亦為教師所有(參3項)。 ⒀信心——意思非指得救的信心(林前十二9),因為凡是信徒得救的信心都是相同的,此乃指工作的信心,如信徒的工作信心大小各有不同(參太十七19,20;林前十三2;來十一1-40)。 ⒁辨別諸靈——「諸靈」乃指感動先知的靈,「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意即指一個先知是被聖靈所感,為辨別諸靈的人,如在使徒時代有許多冒充受靈感的假先知起來,妖言惑眾,引誘人離開真道,敵擋基督,因此就必需有這種恩賜的人來試驗,辨別其真偽的靈來(參約壹四1-6;徒十三6-8)。 ⒂傳福音的——原文()意即宣報佳音者(弗四11),如基督受膏而宣佈福音,乃膺此稱(路廿1),以後如使徒保羅和執事腓利,提摩太人等,與早世紀之諸門徒等,皆為往各地之傳福音者(羅一15;徒八4,廿一8;提後四5)。按此傳道職分之次序,系先于牧師、教師之職,其行動居處無定,常奔跑各處宣道,引人歸主,然後設立牧師教師,以作訓誨教導之責,並使信徒得著牧羊,靈性長進,堅守聖道。 ⒃牧師——原文()意為護羊或牧羊者(弗四11),新舊二約中皆見之,或譯作牧人,牧者等詞(參耶十21,十二10,廿三2;彌五5;可六34;太廿五32),其職分在新約時代,乃是牧養教會,照管信徒,培養訓練造就信徒靈命之長進,帶領教會各樣屬靈的事工,以期堅固復興(參約廿一16;徒廿28;彼前五2)。 以上所列各樣的恩賜和職分,是在使徒時代教會記憶體在的,因在那時為要遍傳福音,廣行神跡,設立教會,需要大量超自然的現象和屬靈的恩賜,但至以後卻是無此需要,是以證明神並非都要這些職分恒存下去,所以我們現今的教會,如使徒,先知,行異能的,說方言的等都是罕見的,而有些職分神仍要繼續賜下所需的恩賜,如執事,長老。教師,傳道者等就常保留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二28-31在使徒時代,聖靈賜予信徒各種不同的恩賜,其中只有一種是“說方言的”,何以今日有人主張每一位信徒必須說方言?】 保羅在這段經文詳列聖靈所賜予信徒的恩賜,共有十種: 一、使徒。二、先知。三、教師。四行異能的。五、醫病的。六説明人的。七、治理事的。八、說方言的。九、翻方言的(3節)。十、但最大的恩賜則為“愛”(十三章)。 但亦有解經家把本章8一10節的一切恩賜加在這些恩賜中變成共有十四種,即除上述十種外尚有: 十一、智慧的言語。十二、知識的言語。十三、信心。十四、辨別諸靈。 保羅把說方言與翻方言擺列在各種恩賜之後,表示這兩者不是最重要的。同時,保羅在29一30節曾作“反問”,其中有一句是:“豈都是說方言的麼”?當然不是。這就證明那些強調每一信徒必須有說方言恩賜者的理論,不合聖經。 還有,看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所詳細解釋的話,足以表示說方言並無重要性: 一、說方言是對神的,不是對人說的(2節)。 二、說方言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是造就教會,當然造就教、會更重要(4一5節)。 三、最重要的論調表示說方言不重要是在19節: “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方言與教導的話是五與一萬之比,不值得重視與追求。 四、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作先知講道是為信的人。所以在教會內毋須以能說方言為榮(22節)。 五、說方言的人若無人翻出來,則須閉口不說(28節)。 六、那些在教會中因說方言而引致教會內情形混亂的,也被保羅禁止(35節)。 七、保羅勸勉信徒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但不禁止說方言,表示“講道”比“講方言”更重要(39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前十二29~30】這一串問句都用me這分詞開始,表示預期“否定”的答案。這串修辭性的問號,正合保羅辯駁的作風,加強了人人有分別的意味。信徒從神領受的恩賜各有不同,不能因人人都有,就輕看歧視,因為人人不同。保羅在此刪掉了“幫助人”及“治理”,卻加上豈都是翻方言的嗎?——《丁道爾聖經注釋》 『豈都是』意思就是『不都是』。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有各種不同恩賜,有使徒、教師、幫助人的、治理事的…各種各樣的合在一起,才是教會。但有許多弟兄,就是歡喜一種工作。有的弟兄,就是以為他那一種的工作最要緊,不肯讓別的恩賜,有機會發揮他的恩賜。教會一在工作上,對任何弟兄姊妹加予限制,就不是教會,而是宗派。因為你不給他機會事奉,他就要另外尋找出路。――
倪柝聲 這七個問句,在原文都用一個含有否定意義的希臘字()開始,表示答案都是“不是”。中文用“豈”,十分傳神。保羅在此再次指出信徒同屬一體,但職能各有不同;因此不是所有屬靈的人必須都能說方言。──《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二31】“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就是影響更大、能造就更多人的恩賜,也就是接近28~29節所列最前的那些恩賜。此句也可譯為“你們切切企望更大的恩賜”,指出哥林多的信徒希望得到更大的恩賜來取得更重要的地位。保羅給他們指出一條可以達到最高的目標、產生最大的影響力的途徑,這就是愛。有的譯本將本節意譯為:一味只求更大的恩賜是不好的,應該追求愛
。“最妙的道”指13章所說的愛之道,是正確運用一切屬靈恩賜的途徑。愛不是恩賜,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2)。──《啟導本聖經註釋》 最妙的道: 指下一章所要講述的“愛”。愛是基督教的最高誡命(太22:37-40;約13:34),是每位聖徒都能實踐的普遍恩賜。 【林前十二章綜合】本章所提及的四大原則,事實上都不是命令式的,這些原則乃是說到身體是怎樣的時候,藉著對人身體上生命自然的彰顯和成長,來描述這四個律。它叫我們想到生命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生命的知覺。一個活物若無知覺,生命的證據就很少。如果個人的生命是真實的,那麼『身體』的生命也是一樣的真實,那些有生命的人,是與別人共有它的,而認識『身體』的人,都知道那生命的團體性質。因為『身體』不僅是一個原則或道理,它照樣也包含一種知覺。――
倪柝聲 我們要認識『新人』,大半是藉著他的恩賜和工作來看見他。林前十二章很清楚的描寫這新人的幾分恩賜和工作。在這章聖經裏,我們又看見,這新人和我們老舊的、外面的、屬血氣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新人和舊人是兩個明顯不同的實體。十字架隔在新人和舊人中間,十字架在舊人上面寫著『死亡』,在新人上面寫著『生命』。――
倪柝聲 林前十二章究竟表明甚麼呢?我們當知道一件最緊要的事,就是聖靈所生的新人,必須有專門屬靈的恩賜,來作聖靈呼召他、豫備他作的工作。聖靈是按著神的旨意,安排每一個信徒。神知道我們在基督的身體上有甚麼責任,神也供給我們去盡祂所派我們的責任。在這一章聖經裏,我們看見許多恩賜都是供給新人去按神的旨意成就他所接受的呼召。我們也看見神隨自己的意思安排分配一切。這些恩賜,並不是甚麼奇異的顯露,乃是屬靈生命尋常自然的表顯,顯明主供給他叫他作專門的事工。――
倪柝聲 基督的教會,乃是神『運行』的(6),神『安排』的(18),神『配搭』的(24),神『設立』的(28)。所以凡有人努力,人安排,人配搭,人設立的地方,都是證明那裏缺少教會的實際。――《讀經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