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拾穗

 

【林前十五1「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因為他的動詞gnorizo是“叫人知道”的意思(參莫法特,“我要你們知道”)。這話稍帶責備的語氣;哥林多有些信徒其實一點也不體會福音的真義。但他們已經接受了福音(簡單過去式表示是肯定的行動),又承認這信仰的立埸,站立得穩(參林後一24)。——《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我們領受福音,並非欣賞一篇空洞的理論,乃是把復活的基督接受到我們裏面;讓祂作我們的主,在凡事上都依靠祂,就能站立得住,不致跌倒。――《讀經指引》

         本章講論福音信息中一個大題目——復活。這不是對哥林多人信上問題的回答,因為章前沒有“論到”這字眼。保羅大概是聽到教會中有人不信復活的道理(12節),故此不厭其詳,將這個重要的題目給他們講解明白。

保羅寫書時與耶穌復活已經相隔二十多年,但見證人大半仍舊活著。從保羅的引證,可以看見耶穌復活是駁不倒的歷史事實。

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111節重述使徒所傳福音的內容。耶穌的死與復活,在救恩中是不能各自孤立來看的兩件大事。耶穌的死付出了救贖的代價;復活則彰顯了救贖的大能:衝破陰間,得勝死亡。

本段非常著重地證明耶穌的復活,記下了耶穌六次顯現,每次都有見證人。這六次顯現的對象為:1,磯法,就是彼得。2,十二使徒。3,五百多弟兄。4,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他當時已殉道(徒十二1),而是耶穌的弟弟雅各(太十三55)。5,眾使徒。6,保羅。──《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1~2是本章的序論部分,特別強調:①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已領受福音並得救的事實;②復活是福音的核心思想,不得使之變質;③應把福音堅守到底,成就救恩。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11在本文為了證明基督復活的確實性,保羅具體列舉了聖經的記載和復活的直接目擊者。在這裡可以看出:①基督復活的史實性;②聖經話語的真實性和默示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58本章是復活之章,與林前13章一樣,這是保羅的一切書信中最重要最卓越的一章。13章以昇華詩的表現,呈現出保羅文學的精髓,本章則淋漓盡致地發揮了周密地開展、論證基督復活之教義的保羅嚴謹的邏輯性和組織能力。本章內容大體分為:①論證復活的確實性(1-34);②關於復活的身體的說明(35-58)。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認為人死後進入陰府,對肉體的復活持懷疑態度(9:4,5)。尤其猶太教的分支撒督該人否認靈魂不滅和肉體的復活(23:8)。另外,希臘人相信靈魂不滅,卻否認肉體的復活,因此對他們而言永生乃是脫去肉身回到靈魂狀態。哥林多教會受了許多猶太教和希臘文化的影響,因此出現了否認肉體復活的人。對此保羅指出否認肉體的復活等於否認耶穌的復活的,追根究底是對福音真理和信仰本質的否認。在這裡我們可以知道:①基督十字架事件和復活是基督教最重要的真理,成為我們信仰和盼望的根據,也是福音傳播的重點;②否認復活的最終結局是永死的刑罰(11:1,6)──《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因這福音應作“藉這福音”(dia),這前置詞表示福音是基督成就救恩的途徑。得救是現在進行式的。救恩一方面是一次過完成的(正如第1節“領受了”),另一方面又是進行式的(參一18;林後二15)。保羅說“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最末的字是eike,意思可作“不加思索,隨隨便便”(BAGD)。人若自稱相信福音,但未經過思想考慮,信甚麼,有甚麼要求,那麼他實在並未真信主。他的信仰是沒有根基的,空洞的,沒有得救的信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這就是說,他的死是代贖的死,十字架是福音的中心。照聖經所說,表示這不是後來加上的;基督代死的拯救,在聖經上老早已明言。這不是普通的死,而是聖經預言,教會宣揚的拯救大功。保羅沒有指出心目中哪一段經文,但必然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等類經文。——《丁道爾聖經注釋》

         福音的基礎有三:(1)主為我們的罪死了;(2)埋葬了;(3)復活了。―― 牛述光

         我當日所領受: 指使徒保羅直接從基督領受的關於耶穌十字架之死和復活的真理。照聖經: 指舊約聖經,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不是突發或偶然事件,而是聖經所記載之預言的成就(22;53;9:26;6:2;2:10;12:10)。在這裡可以知道:①耶穌基督的贖罪事工是藉著神的主權性護理完成的;②神的旨意啟示在聖經裡,其中裡面包含著基督教的一切真理。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3~4基督的死葬是『照聖經所說』,基督的復活也是『照聖經所說』。這說出基督的死而復活都是預定的,也是主動的。仇敵所有的打岔、攔阻,全歸徒然;基督永遠是居首的,永遠是得勝的﹗――《讀經指引》

         耶穌的復活有兩種見證:1,舊約聖經(詩十六811;賽五十三5611等)。2,親眼的見證人(38節;徒一2122)。

     “聖經”指整本舊約。──《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3~32我們信主最要緊的,是信主的死而復活。主的復活一面有聖經的記載,一面又有看見之人的見證(3~7),實在是可以確信無疑的。主若沒有復活,也就和別的教主一樣,自身都在死亡中不能自救,怎能救我們呢?所以我們若對主的復活信得不夠堅定、徹底,那麼傳福音的也是枉然,信福音的也是枉然(14),大家都『仍在罪裏』,根本沒有來世的盼望,比世人更加可憐,還不如吃吃喝喝,糊塗過一生,因為反正都是死了就了了,一切都完了(171932)。――《讀經指引》

 

【林前十五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初期教會對耶穌受死的真實性,絲毫無疑問,被埋葬就是明證(四福音都有記載)。保羅沒有明明提到空墳,但這句話就是前奏,暗示空墳。從埋葬,說到第三天復活。埋葬對復活也有所暗示;“祂若埋葬了,那末復活就必然是屍體活過來了”(巴勒特)。復活(egegertai)是被動式,重點就在父的作為,父叫兒子復活了(新約一般都是這樣,參15節)。而且用的是完成式,表示永久不變,“用盡一切加強的手法,強調這件事恒常不變的功效”(Prolegomena, p.137)。基督一直保持復活主的身分。這樣用法的完成式,在這一章還有六次(121314161720),其餘新約經文另外只用過一次。也許照聖經所說是連接復活,而不是連接第三天(正如麥子格,JTS, n.s.viii, 1957, pp.118123)。舊約提及第三天的印證極少(雖然有人引用何六2及拿一17),至於復活,則以賽亞書五十三1012就很清楚預言了(其中提到死後的活動,參詩十六10在早期講道中的引用)。——《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5~8顯現乃為證明復活。所以每一次主在我們靈裏的顯現,都是為叫我們對復活的基督有更完全的認識。――《讀經指引》

         在本文為了證明基督復活的史實性,保羅按照順序列舉了復活的直接目擊者。除了本文所記錄的之外,還顯明給:①抹大拉的瑪利亞(28:9;20:16,17);②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24:13-32);③多馬(20:26-29);④向七個門徒(21:1-23)。記錄本文的目的是使哥林多信徒樹立對復活明確的信仰,抵制否認主復活的異端邪說。尤其保羅記錄本書時,親眼目睹復活的許多人都在世,他們不僅起了復活的真見證人的作用,並證明了基督教真實的歷史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6顯給“五百多弟兄”,可能是在加利利的那一次。見《馬太福音》二十八10。“睡了”指去世。──《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7雅各起初不信,他所以相信乃因主向他顯現了;所以雅各歸主,就是主復活的一個證據。―― 牛述光

         雅各: 不是指西庇太的兒子或亞勒腓的兒子,而是指主的兄弟雅各。他雖然在初期排斥過耶穌(7:5),但後來與其兄弟們一起加入使徒的行列(1:14),作為重要人物活躍在耶路撒冷教會中(徒十五13)──《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8耶穌向保羅的顯現(徒九18),是在祂升天數年之後(也許是主後33年),是一次例外的顯現(徒九36)。

所謂“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是指他不象其他使徒,沒有跟隨過耶穌,不屬十二使徒之列,他的蒙召成為使徒,象早產的嬰兒那樣不足月。──《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9保羅悔改作使徒,並且肯格外勞苦,也是主復活的明證。―― 牛述光

         他曾逼迫過教會(徒九12),叫他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做使徒。“使徒”這名銜他當之有愧,連作“使徒中最小的”也不配。逼迫教會,等於逼迫基督(徒九45)。──《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9~10使徒中最小的: 這是對神感恩和謙卑的表現,他過去曾逼迫過耶穌,按理說不配成為主的僕人,但神卻不計前嫌依然賜給他恩典,呼召他做使徒;也是謙遜的告白,說自己在很多方面不如其它使徒。他還承認,自己所以能為基督作很多事情,不是因為自己比別人出色,而全部來自神的恩典,並將所有榮耀歸於神。在這裡可以知道:①由於神的恩典,所有聖徒都欠了福音的債(1:14);②真正的謙虛是美德;③蒙的恩典越多,那人將變得更謙遜;④驕傲的等於否認神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這恩典不是徒然的(kene,“空洞”,“沒有內容的”),這恩典使他比別的使徒格外勞苦。他用的勞苦(kopiao)意思是“工作到疲憊不堪”。戴斯曼說這句“來自工匠完成工作那種欣悅”(LAE, p.313)。保羅強調說他承擔這使徒的職分,勞苦作工;他並不是說他比別人更有成就,而是說他比別人更勞苦。比眾使徒可以當作“所有使徒加起來”,或“任何一個使徒”。他在此特別誇耀神的恩,所以前者的意思就更合適了,而且照事實看來,這也是事實。他的出身雖然不甚可觀,但神的恩卻使他成就了宏大無比的工作。這話很易被認為保羅邀功,所以他立即加上這原不是我,不是人,乃是神的恩的功效。他用恩典與他同在,而不是說神的恩“在他裡面”等等。——《丁道爾聖經注釋》

         『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我們今日的光景,沒有一件不是神的恩典所使然。――《讀經指引》

 

【林前十五11「不拘是我,是眾使徒,我們如此傳,你們也如此信了。」

    傳是現在進行式;表示這是保羅及其它使徒經常傳的道,是正統的福音,所有使徒慣常傳揚的道。你們也如此信了,提醒哥林多人,這是他們信仰的基要。他們當初信主作基督徒,就是相信這個信息,任何別的都屬偏離正途。——《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12「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

    傳基督,就是傳復活。接著他問,從這亮光看去,怎能否定復活呢?死人一字沒有冠詞,是一般性的用法,“死人復活”,是論復活的概念,而不是論“所有死人”(BDF 2542);這一章裡只有29354252節中,nekros一字有用冠詞。)——《丁道爾聖經注釋》

         你們中間有人: 受猶太教或希臘思想的影響,有些哥林多信徒否認死人的肉體復活。他們承認基督復活,但不相信死人復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2~19在上面保羅證明基督復活的真實性,在這裡強調聖徒復活的確實性,同時論證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據、也是核心教義。在這裡我們可以知道:①基督的復活是聖徒復活的根據;②否認死人復活的,等於否認神的恩惠本身。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3「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Oude(甚至連)即“亦不”的意思(BAGD)。保羅的論據是,基督既是十足的人,也像人一樣死了,那麼若人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13~15在本文中保羅通過邏輯性論證,強調已死聖徒肉體復活的確實性,否認死人復活等於否認:①基督的復活;②聖徒的信心;③福音傳播事工;④福音傳播者所作的見證的真實性;⑤罪得赦免。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4「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

    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那指示式(inferential)的分詞araNIV刪去,RSV作“then”)表示下文是前文的必然後果。枉然(kenon)放在前頭,表示加強語氣,這字是“空虛”(empty)的意思。若基督沒有復活,那麼傳道就是枉然,沒有實質的,不但保羅所傳的,更是所有使徒所傳的(11節)也屬虛空。復活表明神在基督身上活現,若沒有復活,福音就是個騙局。傳道(kerygma;見一21{\LinkToBook:TopicID=120,Name=1 訊息的「愚拙」(一1825})不是指傳道的行動,而是指所傳的信息內容。——《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14~32復活的基督,乃是我們傳揚的中心;『我的信息是耶穌』。復活的基督,又是我們信心的中心;除祂以外,所信的盡都徒然。復活的基督,更是我們見證的中心;若不以祂為一切,我們就是『妄作見證的』(14~15)。不只如此,復活的基督,更是我們脫離罪的能力;若不是祂,我們將『仍在罪裏』。復活的基督,又是我們永遠的盼望;若沒有祂,我們就『只在今生有指望』,那『就算比眾人更可憐』(1719)。復活的基督,更是我們人生的意義;若缺少祂,一切都是虛空,那麼『我們就吃吃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32)﹗――《讀經指引》

 

【林前十五15“妄作見證”就是作假見證。──《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17『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仍在罪裏。』保羅沒有說,罪案沒有除去;因為基督已經死了,罪案是已經除去了。但是,基督若沒有復活,就要仍在罪中,就所得的救恩只有一半。在這裏,你看見復活的緊要。―― 倪柝聲

 

【林前十五18“滅亡”指永遠與神隔離。──《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基督裡睡了的人: 已死的基督徒,意味著帶著復活的盼望死去的聖徒。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19 保羅在1219節用一連串的論據,證明復活這件事的真確性。將來復活是所有信徒都有的盼望(帖前四1317)。如果信徒否認復活,就是間接否定耶穌的復活。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整個福音信仰就站立不住,因為福音的核心就是耶穌的復活。倘若基督徒的盼望不在來生,只在今生,那麼他們的基督受的苦,為信仰付的代價,就都徒然。──《啟導本聖經註釋》

         意味著如果沒有肉體的復活與永生,那麼在主裡持守著信仰生活的聖徒是這世界上最悲慘的存在。對於在險惡的現實生活中,惟靠基督忍耐一切苦難的聖徒,如果沒有復活與來世,這世界的生活就是全部的話,那麼他們等於受矇騙,只不過是度過了最悲慘而愚蠢的人生<9:28-36,耶穌生平的五大事件>。總之,復活證明了:①真強於假;②善勝於惡;③愛強於恨;④生命勝於死亡的權勢。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0「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但是反義字:信徒絕不是人間的可憐蟲,復活的事實改變了一切。保羅說得又簡明,又肯定,半點疑惑也沒有。他用的是現在完成式已經復活(見4節),真真確確用盡了“完成”的含義。基督不但在歷史上某一天復活了,而且一直保持復活主的身分。初熟的果子是禾稼中第一捆禾穗,要帶到聖殿獻給神(利二十三10以下);這一捆叫全部莊稼成聖了。還有,初熟的果子也指後來的果子,兩個意思都適合。基督並不是第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祂曾親自叫一些人復活,可是他們日後還是死去了。基督的復活卻是不再死的生命;這樣,祂是跟隨祂的人的先鋒;“基督的復活,是屬祂的人復活的保證”(Hodge)。睡了之人是現在完成式分詞,指信徒離世後保持的狀態。——《丁道爾聖經注釋》

         『初熟的果子』,乃是以後眾果子的保證和標本。初熟的果子熟了,就保證其餘的果子即將成熟;初熟的果子形色和質地如何,就表明以後也必更多的結出同樣的果子。感謝主,基督就是我們初熟的果子!祂已復活,進入豐滿榮耀;就保證我們這信祂的人,也必隨祂進入豐滿榮耀,和祂完全一樣﹗――《讀經指引》

   主復活那天,正是初熟節獻禾捆當作搖祭的日子,表示不久將有更大而全面的收成;所以主復活也就是我們必復活的明證。―― 牛述光

         “初熟的果子”:以色列人收成之前 ,在初熟之物中取出一小部分獻給神,象徵全部屬於神(利二十三1011,17,20)。這個比喻的重點是:基督是復活的初熟之果,所有信徒將來都會復活。基督復活是信徒能復活的保證。──《啟導本聖經註釋》

         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通常以色列百姓先向神獻上秋收的第一捆莊稼和果子之後,開始收割(23:10-14)。獻給神的第一捆莊稼意味著收割的開始,同樣基督是獻給神的復活的第一個果子,成為應許所有聖徒復活的憑據兼預表。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0太廿七52{\Section:TopicID=302}基督復活

問:讀《基督人報》第十一期「問答」,見漳州君問題「舊聖徒的復活」,請解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節:「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是否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節:「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有衝突?

   閣下之回答,言主耶穌並不是頭一個復活的人,更言以利沙與主耶穌皆曾叫人復活。雖末了說明「主那樣復活,只有祂一人」。然如此問答總不免起人誤會,恐人以為主之復活,與以利沙及主耶穌所使之他人復活相同了。鄙人的見解,以為以利亞、以利沙及主耶穌所使之他人復活,並非將來靈體之復活,乃是人死過以後,靈魂又回來,復歸人肉體;在世上又活若干年;末了,仍歸於死與他人一樣。主耶穌之復活,實是頭一個復活的人,即靈體復活之頭一個(林前十五)。而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節所言之聖徒,愚竊以為亦係靈體復活。觀第五十三節,說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方能從墳墓裏出來可見。無論何人皆不能在主耶穌復活之先。且「顯現」二字亦證明非係肉體,乃係靈體,更可見死亡之權,主若不打破,他人縱能從墳墓中起來,卻不能出來。或有人以為如此解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五十二節,與號筒末次吹響聖徒方復活之語有衝突。愚竊以為此乃聖經中變例;乃神特使之為主復活作證據耳。至於常例必待號筒吹響之時,信徒方一齊復活。是否有富,伏候尊裁。

答:舊約先知和主耶穌在世所復活的人,以及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之聖徒,到底是否已得凓靈體,乃神最通博的僕人們,所不能意見一致的。所以,究竟也難說定。並且這點在我現今的經歷看來,與靈命尚無若何的關係。所以,我們只可放之。先生以為有靈體復活者,主耶穌乃是第一人。若然,則先生所說的,就是證明我「像祂那樣復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的話了!如此的回答,就是表明主和以利沙及主所使復活之人的復活就是不同的。「那樣」就是特別。讚美主,因祂在諸事上居首位!―― 倪柝聲

 

【林前十五20基督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何意?】

答:聖經記載耶穌曾稱已死了的人為睡了的人(約十一11-13;路八52),祂在世未受死以前,曾經使拉撒路,拿因城寡婦之子,及睚魯的女兒這三個人從死裡復活,為了是顯出神跡來(約十一43-46;路七11-17,八49-56),使人來信祂歸榮耀於神,但這些人復活之後,是靈魂回來,還是有他們原來的身體,並不是得了靈性的身體,(參五五題),是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從舊約所記以色列人的初熟節意義,他們獻上初熟的大麥一捆,此節是在逾越節後之第三日,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利廿三10-12;參約十二24),所以保羅作此稱謂也,既因初熟的果子是基督,將來照樣一切信祂的人也必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23;帖前四13-1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五20保羅稱那穌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意即主耶穌是第一個復活的,但那穌在世時也曾叫三個人復活,他們的復活與耶穌的復活有何不同?】

    這個問題,在路加福音八章已經研究過,請參閱。主那穌在世時,曾叫三個人從死中再復活,即成人拉撒路,拿因寡婦的獨生子、是少年人,及睚魯的十二歲女兒。但他們再活以後,再過幾十年,又離開世界再死,所以他們的再活,只能稱之為“還魂”或“回靈”。但

主那穌是第一個真正復活的人,因為真正的復活乃是活了以後不再死,而且復活後的“靈體”不受時間、空間與物質的限制,可隱可現,可食可不食,主那穌復活後便是如此。所以主那穌的復活,是真正的復活,保羅稱他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如果上述三個人的再活也被稱為復活的話,主那穌便不是“初熟的果子”,因為除了上述三人以外,舊約也有人“還魂”,王上十七章,以利亞使寡婦之子還魂(2122節);王下四章,以利沙使書念婦人之子還魂再活(3236節)。以利沙死後,有人葬埋死人,那死人因為碰著以利沙的骸骨而再活(王下十三章2021節)。此外,主那穌被釘十字架之時,也有許多聖徒“起來”,到那穌復活之後,才從墳墓中出來,向人顯現(太二十七章5053節)。這些人都是“還魂”,但並非主那穌那樣的復活不再死。

    因此,主那穌的復活是真正的“復活”,別的人是“還魂”。路八章55節說:睚魯女兒的“靈魂回來”。在王上十七章22節說:那小孩的“靈魂仍人他的身體”,均表示“還魂”或說“回靈”,可是再過幾十年,他們仍與別人一樣再死。

    主那穌真正復活了,以後不再死,我們將來也要享受同樣的、不再死的榮耀復活。――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前十五20~28上面保羅證明了死人復活的確實性,在這裡積極地陳述了基督的復活是聖徒復活和永生的根據,是初熟的果子。耶穌基督的復活意味著罪惡和死亡權勢永遠的慘敗和靈魂的自由,從而成為聖徒復活的確實的保證。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1「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死因一人而來,指第一次犯罪帶來的刑罰(創二17),不只是肉身的死,但也包括肉身在內。“人犯罪後,進入一種新的狀態,被死所控制,以死為標記的狀態。屬靈的死與肉身的死,多半不是分開來看的,兩者互相牽連。”(莫理斯,The Wages of Sin(丁道爾出版,1955),p.12)。亞當的罪不但叫自己遭殃,也帶給一切後代。可是,如果亞當的罪有這樣長遠的後果,基督的復活就更該如此了。祂的復活不只涉及祂自己,也臨到相信祂的人。死從亞當進入世界,同樣,生命透過基督來到世界。保羅一再說因一人,強調了道成肉身的真實。基督是十足的人,正如亞當一樣。因此,因一人全人類被毀,也因一人而誇勝,這是合理不過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21~22本文應用了代表原理(5:12-21)。由於人類的祖先亞當犯罪,死亡進入了這個世界,藉著基督十字架和復活,復活和永生成為了可能(45)。雖然以亞當為代表的人類只能死亡,但在基督裡面的聖徒將在基督再臨時參與復活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2「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指出人類因為與始祖的關聯,是必死的。不過,這肉身的死只是一個記號,一種刑罰,這觀念引申更深遠,是屬靈的惡果。我們與亞當在罪咎上聯合了。換言之,人類在這事上一律承當了。但正如亞當的罪帶來無比的罪果,基督的作為同樣帶來無比的善果。不過,在亞當裡的眾人,與在基督裡的眾人不是相同的。“兩個亞當各擔任了一族類的頭──舊的和新的族類”(Hering),不是每個人都屬於新的族類。這一節並不表示認同世界大同主義,保羅是說,在亞當裡該死的,死了;在基督裡該活的,活了。都要復活,不單指復活,而且包括基督賜給屬祂的人豐盛的生命。——《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23「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TagmaNIV譯作torn(中文作“次序”),原是個軍事用詞,指一隊軍人,後用途漸普遍。第一個次序tagma是基督,初熟的果子(一個tagma只有一個人,不太常用,巴勒特提議作“階級”)。其次是那些屬祂的人,或更正確地說“基督的人”。在祂來的時候('at his coming'),顯然是指主再來。保羅用parousia,基本的意思是“來”或“在”(如十六17),後被信徒專用作主再來的意思。戴斯曼(LAE, pp.368373)舉例說明這字通用作皇帝禦臨,基督徒用這字指至高的王來臨。——《丁道爾聖經注釋》

         “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基督在初世紀便已復活,信徒要到基督再來時才復活(帖前四1317)。──《啟導本聖經註釋》

         屬基督的: 指信基督的聖徒。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3~26作為藉著基督十字架和復活得救的結果,闡明了末世復活事件的順序。其順序:基督的復活→信徒的復活→非信徒的復活。但信徒和非信徒的復活是將基督再臨時裡發生的事件,不是時間觀念上的先後關係,而是同時發生的事件,表明了審判的兩面性。這時聖徒將披戴永生和榮耀,反之非信徒的結局是永遠的刑罰(20:11-15)──《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4「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

    末期一字是telos,這字從沒有指一班人的(若指第三tagma就必然是一班人)。Hering說“在聖俗文獻中,全找不到telos有這用法的。”它的意思是結局,或目標,是有目的的,是萬事的結局,是高潮,一切都指向這個時刻。無論如何,保羅在這章裡,討論的是信徒的事,完全沒有涉及惡人的結局;他只提及兩種“次序”,基督和信徒;然後就緊接論到最末後的階段了,一點也沒提及未信者的際遇。那時是hotan的不定式;時間不知道。希臘文basileia(國度)譯法有很強的含義;是“統治”而不是“疆土”。保羅心目中是想到將來基督終於完全統管萬有萬民;祂必作王掌權(參帖後一7以下)。然後,祂要將權位“交給”父神。一切與神對抗的,都被制服了。因此,保羅描寫基督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這三個字也許並不一定指三種不同的權位,而是統稱所有有權有位的,到那日沒有一個不服在基督之下了。毀滅(katargeo;見一28{\LinkToBook:TopicID=121,Name=2 信的人本卑微(一2631}),基本上是“作廢無用”,“無效用”,很合這裡的意思。保羅在此不是說有戰爭,也不是統治者下臺,而是一切在基督以外的權位,都完全不生效用了。雖然這一句在“交給父神”之後,事實上卻發生在之前(從希臘文的時態可見,中文次序正合)。——《丁道爾聖經注釋》

         再後末期到了: 指信徒剛剛復活之後,將到來的這世界完全的末日(13:39;啟十四15);而不是指千年王國之後非信徒們的復活(前千年說)。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 指抵擋神的撒但的權勢和不信神的世界權勢的總稱。末日他們將一同聯合逼迫聖徒、誹謗神,但到了基督再臨的時候必遭慘敗而滅亡。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425這是基督將來要在世上建立國度的明確聖經根據。──《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25『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基督既是這樣一位得勝的君王,所以我們無須害怕撒但的攻擊,因為牠早已被主擊敗了。我們只要緊緊依靠主,就能凡事勝過魔鬼。――《讀經指引》

         引用了詩110:1,預言基督再臨時,主的統治將具體成就。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6「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死亡(前有定冠詞)是句子的主語,而最後的仇敵(沒有冠詞)是述語:“死亡被毀滅了,它是最末的仇敵”。這裡強調死亡,是我們的仇敵,且是最末的仇敵。毀滅是katargeo,如24節一樣。時態是現在式,用現在式來描述未來的行動,特別顯得逼真實在。死亡要失掉一切威勢。Lensk認為死亡既有賴撒但及罪惡而存在,那麼,這些既對付淨盡了,死亡這最末的仇敵也必然消失。12節“有人”說“沒有復活”,保羅回應說“將來沒有死亡”(參Findlay)。——《丁道爾聖經注釋》

         “盡末了”就是“最末了”。“仇敵”指一切反對與阻擋神救贖計畫實現的敵對權勢。“死”是最後的仇敵,最可怕的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啟二十14)。──《啟導本聖經註釋》

         意味著末世藉著基督的再臨和死人的復活、最後的審判,死亡不能再淩駕於人類(20:4-6)──《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7「因為經上說:“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

    有人認為他是指基督,但看來是指“父神”更有可能(參RSV)。開頭的字句與詩篇八6很相似,那裡指神所賜給人的統管權,人是創造的高峰。這兒卻只用在基督身上,意思更廣遠,因為依經文背景看來,一切包括了“父神”以外的萬有;“萬物”是強調式的。這裡很特別,時態有了變換。神叫萬物都服在(has put)是簡單過去式,指一次過完成的歸服,但都服了祂(hes been put under Him)卻是現在完成式;就含有一種永久性歸服的意味。“那叫萬物服祂的”(Who put)又再用簡單過去式,再指第一個動詞所說的行動。因此保羅的意思是,父神把統管一切被造的全部主權,無限量地給予子;當然,這並不表示父神自己的權勢有任何虧損。對保羅而言,這是明顯的(delon)。——《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27~28當復活的基督再臨,打敗這世界的無秩序和罪惡勢力,成就真正的和平之後,將會把萬物全部交給神。到那時神作為最高統治者,作為義和愛的王,將永遠得尊榮(22:3-5)。基督服于聖父神,意味著基督的中保作用將結束,聖父直接的統治即將開始,而不是意味著基督在人格或本質上有劣等。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8「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服”的過程到了子服在父之下,就達到了高潮(保羅唯這一次這樣稱呼耶穌)。有人覺得這很難接納,似乎三位一體的神,有一位低於另一位。但要記住,這裡保羅不是談到父或子的本質,而是說基督所成就並將要成就的事。祂為我們死,復活了,將要再來,毀滅一切與神為敵的。這一切工作的頂峰,是當祂把國度歸給父,父是萬有之源。當祂成就這一切時,祂是個人,有著某種順服,是這分任務所必須的,一直等到功成圓滿。這一切的目的(hina),是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他說“神”,不是“父”;“神”的意思原是這樣)。這句話很重,因為到那日,一切原歸祂的,都要完全歸回至高者。加爾文說,“一切都要歸回神,神是萬有的始與終,使一切都與神連結。”——《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29這是難解的經節,有的認為在此是指當地的一種風俗。有人替那已信主但未受洗的去世親人或朋友施洗。據所知道,在第二世紀確有這種洗禮,但這些多半與異端有關係。保羅並沒有說他們是對的,只不過引這個來說明復活這件事情。

         另外還有一種解釋比較好一點。就是保羅在這裏所指的『死人』,就是指一班受洗時是活的,現在已經死了的人。『死人』就是『已經死了的人』。──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為死人受洗的”一語意思不詳。保羅沒有對此加以解釋,只在證明復活的真確性時順帶提了一下。可能當時有已離世的聖徒,他們遺下的親人也信了主,接受了洗禮。他們相信,接受這表明信仰的洗禮,可以叫他們與去世的親屬相連。保羅的意思是:如果沒有復活,將來相連也便沒有希望了。──《啟導本聖經註釋》

         為死人受洗的:  有些觀點認為這是指為了沒有受洗禮而死的聖徒,活著的人替他們受洗禮,但在這裡卻指靈性處於已死狀態的信徒,因信基督而受洗。如果死人復活不是事實,那麼關乎死亡和復活的基督徒的洗禮,不過是無意義的形式而已,因為洗禮意味著藉著基督,罪惡的自我死去,得到重生。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29為死人受浸究竟意思如何?】

答:保羅說:「那些為死人受浸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他們受浸呢。」這裡所提為死人受浸的事,是一個難解的問題,解經家們曾經作了各種不同的解釋,但皆無確切的聖經根據,因在全部新約中此處提及為死人受浸之事,所以綜合言之,可作一下之幾種解法:

①有人以為這是指活人代替那信而未受浸的已死親人或朋友受浸,據說在第二世紀,確有提倡這種浸禮,但該時代系晚於保羅一世紀,並且在使徒時代的歷史中,也無這種洗禮的規矩,可見出於當時的異端迷信,故此不能採納。

②有人以為這是教會主持人為死人施行浸禮。希望他能得救,據說在哥林多教會曾經有人如此荒謬之舉,而保羅就以他們這種錯誤的事,來反駁指斥那些不信從死裡復活之真理的人。

③人有以為「為」字在原文沒有代替之意,所以不是指活人替死人受浸,乃是活人為已死的信主的親戚朋友緣故,自己立志悔改信主而受浸,如有些女兒因母親臨時之前,勸他們信主,希望將來在天堂裡可以再會,為了這緣故,其兒女以後就信主而接受浸禮,若然,則保羅所說本節的大意,即若已死的親戚朋友總不復活而得永生,那些為親戚朋友的緣故而受浸的人,將來怎麼樣呢!豈不是失望麼?因何要為他們受浸呢,此解較為合理。

④有人以為處「受浸」二字,非指信徒平時加入教會時所受的浸禮,乃從保羅說的「時刻冒險,天天冒死」(林前十五3031)語意來作解釋,系指傳道者為那些死在罪惡過犯中的,帶領他們歸主所受的苦(林後一5-10,四7-12,六4-10,十一23-33;西一24),如同主耶穌所說:「我有當受的浸」(路十二50;可十38),其意即指祂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死所受的苦(參九十題)。保羅在此述說傳道人為領人歸主所受的苦,其目的是要使他們得永生,若他們死後仍不能復活得永生,那為他們如此犧牲,冒死受苦的浸,豈不是都歸徒然無益處,此解更為合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五29 “為死人受洗”到底如何解釋?】

    全部新約聖經只在此提及“為死人受洗”之事,解經家對此語頗為頭痛,他們的各種解釋如下:

    一、“為死人施洗”,即該人已死,教會主持人仍然為他施洗,使該死人的屍體行禮如儀。據說哥林多教會有人如此“胡鬧”,正如在他們教會中有種種胡鬧的壞行為一樣,這不過是一種敗壞的行為而已。但保羅正好“將錯就錯”,利用他們這種“死人也受洗”的事來駁斥那些不相信復活真理的人(參閱使徒行傳十七章雅典人以保羅所傳、那穌復活之事為怪),意即如果那些人不相信信徒將來會復活,卻為死人施洗,希望他們得救,將來也有權利享受復活的榮耀,豈非矛盾?

    但保羅並非同意“為死人施洗”的荒謬之舉。

    二、有些為子女的已經信主,但父母未信主。哥林多教會竟有人“發明,,活人代替死人受洗的方法,使已受洗信主的兒女為新近死去的父母“再受洗”一次,是代替已死的父母受洗,希望未信而死的父母因活人的“代洗”而得救,將來也可享受復活的權利。

    保羅就利用他們這種事實,來駁斥不信復活的人,其理由與第一解釋相同。

    三、第三解釋法是“靈意解”,謂“死人”與保羅在下文所說的“我是天天冒死”及“明天要死”,均帶著濃厚的屬靈意味,並非指身體的死,因此這裏“死人”一詞,是指保羅在羅馬書所提過的“與主同死、同葬、同復活”(羅六章18節),或歌羅西書所提及的“你們已經死了”,又“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西三章)等同意,指一個受洗歸主的人,在屬靈的地位上,對世界已死。

    所以這裏“為死人受洗”,是指一個信徒看自己是死的,他們希望受洗歸主後,將來有權利享受復活的榮耀。但哥林多竟有人不相信死人復活,保羅用此語作駁斥的論據,意即“如信徒不會復活,何必要受洗,而自視為已死的人”?

    四、我們很容易被自己的眼睛及讀經讀得太快所欺騙。這裏是說“為死人受洗”,不是“為死人施洗”。“受洗”是指自己接受該洗禮,“施洗”是指主禮人替信的人行洗禮。

    如果是“為死人施洗”,即上面第一說的情形,一個信了主而未接受洗禮的人,既然死了,主禮人仍然行禮如儀為死人的屍體施行洗禮,使他完成“信而受洗”的程式。

    但“為死人受洗”則意思完全不同。上述第二個說法是其中一種解釋,即活的人為死者的緣故“接受洗禮”,不過這第二解釋則有“重洗”的嫌疑,哥林多教會是否真有人為此實行,並無佐證足以證明。

    最合理的解釋乃是這樣,這裏可舉兩個例:

    一個為妻者信了主,受了洗,後來死了,她那個未信主的丈夫因為希望將來有機會在復活的時候與所愛的妻相會,或說大家在天家能相會,於是未死的丈夫“為著已死的妻子”也信了那穌,也接受洗禮。

    因此,中文聖經如果改譯為“那些為著已死的人而接受洗禮的……因何為他們而接受洗禮呢”?則意思清晰得多。請注意,保羅的原意乃是:

    並不是,替死人施洗”或“替死人受洗”,乃是“為死人之故而自己接受洗禮”。

    當時,羅馬皇帝已開始迫害教會,在羅馬城外的鬥獸場中殺害許多基督徒,這些基督徒甘冒生命的危險,仍然熱心事主及帶領人信主。有些基督徒被捕而殉道之後,那些被他們帶領歸主但仍未受洗的人也不怕危險,竟然接受洗禮,他們是為著那“帶領自已歸主,已為主死的人”而接受洗禮,哥林多教會稱之為“為死人而受洗”。他們受洗的目的是希望將來也享受復活,與帶領他們歸主的人再相會。――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前十五29~34本文中保羅轉換論述的焦點,以洗禮等問題為實例,論及復活的信仰和現實生活之間的關係。在這裡可以知道:①沒有復活之信仰的人生毫無意義;②復活的信仰保守聖徒脫離實際生活中的罪惡;③如果沒有復活,基督教的一切倫理性命令都毫無價值。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30~32表明保羅的信仰與復活的盼望牢牢地連接在一起。他之所以否認自己,在一切苦難中把自己全部的熱情傾注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是因為他對復活確信不已。保羅陳明如果沒有復活,安於現狀、追求快樂似乎更為智明,從而強調:①復活的確實性和;②復活含有的拯救和審判的雙重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31「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裡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

    希臘文把“天天冒死”放在先,是為加強語意。保羅的危險是千真萬確的,而且是經常的;他從未脫離兇險的威脅。他用的是肯定的ne(多用在起誓;新約只在此見),接下去是“指著你們所誇的口”,這句很不容易明白。可能指保羅以哥林多人誇口:“因你們已得的光榮(或誇口)”,把“你們”當作受位(正如羅十一31)。又或指哥林多人以保羅誇口:“我從你們所得的榮耀(或聲望),因為你們是我事奉的果子”。NIV取前者,也許是不錯的。莫法特把這意思說明出來:“我沒有一天不涉死門關!弟兄們,我以你們對我的誇耀發咒這樣說。”保羅雖然有許多事責備他們,卻仍表露這種滿足之情,的確令人希奇。——《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32保羅在以弗所時怎樣和野獸搏鬥,聖經沒有記載(見徒十九章)。這句話可能是象徵講法,表明他曾面對重大危險,有同丟在鬥獸場中 ,隨時會死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32保羅在以弗所有同野獸戰鬥的事情嗎?】

答①保羅說:「我若當日像尋常人,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那於我有什麼益處,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裡已很明顯的是他以尋常世俗的人作比喻,他們中為眼前名利和榮耀,去參加鬥獸冒險的運動,而未能顧及來世永生之事,保羅認為若存這樣的觀念和盼望,冒險傳福音,只為今生肉體名譽和吃喝享受為目的就要完全失望,一無所得,反要遭受打擊了。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的事,也並非指保羅實在被仍在如羅馬皇帝為迫害教會信徒所設的鬥獸劇場中,乃指他的仇敵逼迫他如同吼叫的獅子猛烈的野獸一般(彼前五8),因保羅是羅馬籍的公民(徒廿二25-29),不能被仍在劇場內,並且他在以後所說的各樣苦難中,也未提到此事(林後十一23-29)。

②從保羅曾經數次提到在場上賽跑,得獎賞,得冠冕,較力爭勝,鬥拳(林前九24-26;腓三14)等這些運動會比賽的專案名情詞形看來,似乎也有可能他是一名運動員,可能在以弗所和別人一樣參加過鬥獸運動項目(林前十五23),但筆者總認為這些說法,都是出於一種臆測,不過保羅是以他當時哥林多人所熟悉的運動情形,來作比喻講明屬靈的戰爭,其勉勵信徒應當如何努力奮鬥,求得將來天上的賞賜為目的而是矣(提後四78;參二一四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前十五33“濫交是敗壞善行”為希臘劇作家門安德(Menander,主前 342292年)作品中的一句話,亞該亞省的哥林多人一定耳熟能詳。保羅引用這句話來強調不信復活過放任生活是不對的。保羅講道和著作,偶爾也引用民間的作品,比較《使徒行傳》十七28。這一類的話和福音以及聖經真理沒有衝突,且有助瞭解。(比較箴十三20;二十二2425)。──《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33~34不要犯罪: 當時哥林多信徒當中,有人受否認或歪曲復活的異端影響,對復活持有懷疑態度,過著放縱情欲的生活。對此保羅警告他們應對神和復活持有正確知識和信仰,並且不要犯罪。在這裡我們可以認識到:①聖徒在道德上的放縱,起因於屬靈的無知的和對信仰的懷疑;②世上的知識不能拯救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34「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

    你們要醒悟為善,是eknepsate的意譯。這動詞本意是“酒醒過來”(參Weymonth,“從醉鄉醒來”)。“叫他們醒悟過來”,實在再合適不過了。RobertsonPlummer認為“這些懷疑復活的人,自以為思想清醒,指信復活為狂妄”。若是這樣,保羅用這動詞就更切合了。不要犯罪提醒我們,生命的每一方面都是互相關連的。表面上看來,保羅在討論教義問題,不是道德問題;事實上,保羅所有書信中,一直強調教義要正確無偏差。因為教義引進行為,偏差的教義,至終引致犯罪的行為。因為表示保羅把生活上的失敗,歸咎在思想上的不正。有人不認識神是“haveagnosian”(就是“執意無知”;這名詞不是指知識上的無知,而是在宗教的範疇無知。在神秘宗教裡,這是指“沒有宗教經歷,或沒有靈的辨別能力(BAGD)。——《丁道爾聖經注釋》

         「你們要醒悟為善,不要犯罪……」(34),我較喜歡美國標準譯本的解釋,所有基督徒都是「活」的(22),而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是「醒」的。

 

【林前十五35「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

    But(或)是強烈的反義字alla。有人(這字是一般性的)根本不理會保羅上面陳述的行為態度,就提出對質。保羅可能在引述某人的話,也可能想像反對者會說這樣的話。死人怎樣復活?是質問進行復活的技巧方法;帶著甚麼身體來呢?則問會有怎樣的形體。這些希臘質疑者以為身體一下子就會腐化,只要提出身體如何,就把復活這想法變成笑柄。一堆腐化了廢物,能復活出怎樣的身體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到49節用各種自然界的食物來做比喻 ,解明復活:1,種籽與穀粒(3638節)。2,禽獸與人類(39節)。3,天體(4041節)。4,地上物體,如山川河嶽(40節)。

神所造自然界的事物,形式千變萬化,但用的物質一樣。信徒的肉身和將來復活的靈體,差別雖然很大,但都是出於神的作為。神使軟弱的變為剛強,羞辱的變為榮耀,朽壞化作永恆。──《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35~49在本文中保羅用各種比喻,闡明復活後肉體的本質和性質,明確指明必死之肉體與復活後肉體的根本性區別。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36一切生命的子粒,『若不死就不能生』,這是宇宙間的定律。同樣的,我們所得屬靈的生命若,要達到將來復活的榮形也,必須經過長時間死的階段。凡肯與基督一同受死之苦的,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參羅八17)。――《讀經指引》

 

【林前十五36~38用比喻說明復活之方法。如同各種植物的種子落地死後長出新的植物,人類的死亡也是為新復活體的誕生為目的的死亡,而不只以肉體之死而告終。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39~41凡世上的肉體各有不同,同樣屬天的肉體(榮光)和地上的肉體各不相同。不僅如此,天上天體的榮光與形體各不相同,同樣屬天之人的榮光也各不相同。這表明天上的和地上的各有其秩序,現在的身體和將來新天新地中復活的身體所享有的榮光也有差異。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41將來在永世裏的榮耀,並非單調的一律,乃是各有各的榮光――『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這樣才顯出基督的榮耀乃是豐豐滿滿的榮耀。因此今天在教會中,應該容許各種的不同的和諧的存在,那才顯出基督的豐盛;若是伸出人工的手,硬性作成一律,那就違反了神永遠工作的原則。――《讀經指引》

 

【林前十五42「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死人有指定的冠詞(指“已死的人整體”;見12節)。下面的動詞並沒有加上主詞,但必然是指身體(NIV加上去了;希臘文原是沒有的)。保羅用的例子很廣闊,有各種現象,不同的身體,天體等等。不過種字表示他主要引用撒種的例子,說明結出來的,是新的,有生命力的個體(36節)。他為要指出現在的身體與復活後的身體的分別,首先提出朽壞與不朽壞的問題。NIV翻譯腐壞(perishable)及不腐壞的(imperishable),嚴格上是指Corruptionincorruption(朽壞及不朽壞)。“朽壞”主要是指身體會腐爛,但是當然也包括肉身與道德朽壞兩者之間的比喻。“不朽壞”一字,常用來代表將來生命的品質,在這裡就更貼切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42~44我們今日的肉身和將來復活身體的對照:(1)必朽壞的――不朽壞的;(2)羞辱的――榮耀的;(3)軟弱的――強壯的;(4)屬血氣的――屬靈的。――《讀經指引》

         本文為了強調復活之肉體榮耀的狀態,從四個方面比較了現在的身體和復活的身體。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43拉撒路復活了,但不是榮耀的復活,他還是死了;他復活時蒙著布、捆綁著、帶著死人的樣子,聖經還稱他為死人:『那死人就出來了』(約十一44)。我們將來的復活,是更美的復活,是榮耀的復活我,們的身體要改變成為榮耀的;榮耀的樣子乃要像主。―― 謝模善

 

【林前十五44「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血氣譯自psychikon一字,指“靈魂或生命”(psyche);康哲民譯作“psychical”,NEB譯作“animal”;Thrall解說,“人類被視為天然世界的一部分”。包括今生的每一方面,尤其用來與超然的生命對比(參二14用來指“天然”人)。血氣的生命並沒有甚麼邪惡或可恥(除非人可以活得更高尚,而偏故意要活在低的層次中)。這裡的意思是,我們如今的身體,適合今生的生活。與psyche,就是生命的情理原則相配合。可是,這個身體對於未來的世界,則全不合適了。那時,需要一個屬靈的身體,適合靈性的生活。這不是指一個“用靈造成”的身體,而是能“表達靈性”的,“切合靈性需要的”身體。經文末了,保羅總結說,既然有血氣的身體,就必然有配合靈性的身體。靈性的身體當然與人的靈密切相連,正如現今的肉身與在世的生命密切相連一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血氣的身體”希臘原文作();比較二14注,可譯作“屬魂的身體”。這是指整個受造的人而說。《創世記》二 7,亞當受造完成了,神稱他為“有靈的活人”,直譯意思就是“活的魂”。“靈性的身體”,希臘原文作(),不是指沒有形軀的身體,而是說:這個身體將要和基督的相似。耶穌從墳墓裡復活時,身體完全的改變了,保羅稱之為“榮耀的身體”;人類現有的身體與之相比就稱為“卑賤的身體”(腓三21)。榮耀的身體與卑賤的身體在天然構造上相似,但不會朽壞,不能滅亡。信徒之所以盼望復活,就是要得著這樣一個榮耀的身體。──《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45“末後的亞當”指基督。稱基督為“靈”是從基督能賜人靈性生命的能力上說(比較林後三17;約六63;提前三16;彼前三18)。──《啟導本聖經註釋》

         有靈的活人,叫人活的靈: 神的創造護理和救贖的恩惠。亞當是所有人類即肉身的祖宗,反之耶穌基督賜給人永遠的生命。即屬靈的身體(約十四16,17)──《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45~47這裏記著說:第一個是屬於地,第二個是屬於天。第一個是屬血氣的,第二個是屬靈的。聖經中最希奇的,就是神在聖經中常常揀選第二個的人(參創十七18~19;廿五23;羅九12~13;創四十八18~19;撒上八5;十六1;撒下十二1424~25)。為甚麼呢?林前十五章是講身體的復活,但按屬靈的原則來看,就是凡屬靈的是在後,凡屬血氣的是在先。這就是神為何揀選在後的、拒絕在先的緣故。並且神不要第一,而要第二的,這是因為凡生出來就有的,就是屬第一個的;第二個的就是本來肉身所沒有的,從聖靈生了才有的(約三6)。這裏我們就樹立了『第二的原則』,或稱『第二的律法』。―― 倪柝聲

         基督是『末後的亞當』,說出祂結束了整個亞當的族類;基督是『第二個人』,說出祂開始了一個新的人類。凡在基督裏的,也都在末後的亞當裏結束了,又在第二個人裏活在神面前。阿利路亞!基督乃是全人類的轉捩點。――《讀經指引》

         「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末後的亞當』,是指在肉身裏的主耶穌;『叫人活的靈』按原文是『賜生命的靈』,當然是指聖靈。這裏清楚告訴我們,主耶穌經過死而復活,就成了賜生命的靈,化身成為另一位保惠師,就是真理的靈(原文『實際的靈』),來與我們同在,且要在我們裏面(參約十四16~20)

 

【林前十五45~49與十五20-22一樣,本文應用了代的原理,即借著對比代表屬靈身體的基督和代表肉身的亞當,暗示將來蒙拯救的聖徒和非信徒的最終狀態。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46無論是基督,或是將來可望復活的信徒,都是先領受一個血肉而會朽壞的身體,然後得著一個靈性的永恆不變的榮耀身體。故此說:“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47「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頭一個人,當然是亞當,他是ek ges,“出於地”(ek代表起源),他是choikos,“屬土”(用塵土造的)(創二7)。第二個人是基督,再與亞當對照;這次對比的不是所成就的工作,或本性的成分,而是對比起源。基督雖然出現於世上,生活,死亡,復活在世上,卻不可當他起源於地上,如亞當。祂是出於天,有人在此回望道成肉身,也有人展望祂再來。不過,保羅其實並沒有指定任何一方面,他只不過拿基督屬天的源頭,與亞當屬地的源頭來作對比。——《丁道爾聖經注釋》

         “頭一個人”指亞當,他代表著全人類的天然生命本質。“第二個人”指基督,祂將永恆而永存的生命賜給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說明了亞當和基督的本質性差異。根本上亞當是屬地的人,成了人類肉身的祖宗。但基督本來就是神的本體,他是為了拯救人類而取了肉身的形象。強調了儘管亞當和基督都具有所謂肉身的相同存在樣式,但其起源和根本各為神和人類,有本質的差異。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48「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

    這兒用“屬天的”這形容詞,而不用“出於天”,表示他的本性屬天,而不是指他的來源。不過,最要緊的是結論,凡屬天的也就怎樣(希臘文“the heavenly”)。其實,在保羅心目中,在哥林多人心目中(包括一般希臘人),所有人都是“屬土的”;我們的身體是屬土的身體,就有一切屬地之物必然的品質,就是必朽壞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亞當是神用泥土造的(創二7)。我們從前怎樣如同亞當有罪、會死,現今既已成為屬乎基督的,也必怎樣如同基督復活、榮耀。――《讀經指引》

         屬土的: 不信基督的非信徒,指不能承受天國為基業的人(3:18)。屬天的: 指得救的聖徒,將來參與復活和永生之榮耀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4849“屬土的”、“屬土的形狀” ,指會朽壞的血肉軀體。“屬天的”、“屬天的形狀”,指永恆不變的榮耀身體。──《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49「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我們既有譯自動詞phoreo,比一般phero更加強有力。後者意“帶有”,而前者指經常不斷的帶有(常用在穿衣上;參53節)。因此,這裡用這字很合適,保羅是指我們經常的狀態。所用的簡單過去式,Parry認為是指其始源,“開始穿上”;又或從復活的角度來看,可視地上的一生為一整體。這句話所指的“有”,是指整個生命,不只是一部分。形狀(likenesseikon)──更好是用形像image 用於指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十一7)。這字可以單指代表性(例如銀幣神王的像(eikon)亦可指更準確的形像。這裡所說的,是與原本吻合的複本。大部分古抄本在本節下句用let us bear“讓我們要具有”,而不是必然有(We shall bear)。——《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特別強調,屬基督的人雖然現在象屬土的亞當一樣,具有必朽壞的肉身,但將來基督再臨時,將會復活披戴榮耀的身體。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0「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我告訴你們說一句,加強了下面的重要性。用血肉之體指今生的生命,是常用的字眼(加一16;來二14)。“血肉”是身體中兩種最重要的成分,最易於朽壞。因此,這話最適合用來提醒我們,生命短暫,軀體軟弱。這話並不是指道德上的脆弱,單用肉體(flesh一字則有時指道德上的弱點(屈梭多模指出這用法包含“惡行”的意思)。但血肉(flesh and blood)連在一起用,在新約裡似乎全指身軀方面。這句說得很突兀,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截然否定了復活的任何指望。因此,承受永生的,不是這個軀體。耶利米亞(J. Jeremias)肯定這話不是指已死者的復活,而是指基督再來時仍存活的人(NTS, 2, 195556, pp.151159)。順帶一提,不能是單數的;血肉當作一單位看待。承受一字不該過分斟酌。嚴格來說,這字是指“承襲而得來的”,但新約有時用來包括一切擁有的東西,不管是承受的或其它方法得來的。血肉與朽壞的連在一起用,表示主再來時,不論活著的或已死的,都不能以本來的樣式進入神的國,必須經過改變才可以。——《丁道爾聖經注釋》

         從現世進到永世;從短暫的過渡到永恆,中間隔著一個不可思議的變化;這就是基督的再來。那時死人會復活,活人的身體會改變(比較帖前四1317)。──《啟導本聖經註釋》

         血肉: 指不得不經歷死亡的人的肉體。保羅通過強調人必朽壞的肉身不能承受永恆之神國的事實,證明聖徒的復活和身體榮耀的變化的必然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0~58本章的結尾,以雄壯的筆鋒歌頌了基督再臨時聖徒的復活以及基督與聖徒對死亡權勢的終極勝利。在這裡可以得知:①耶穌基督以外沒有得救之路;②對復活的盼望成為聖徒的忍耐和勝利的根據;③所謂基督徒乃是,雖然身子活在現在,卻籍著信心提前參與未來榮耀的人。──《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1“睡覺”指去世。“不是都要睡覺”,不是所有信徒在主再來前都要經過死亡。“乃是都要改變”,指主再來時,還在世的信徒的身體會立刻改變,得著榮耀的身體。比較《帖前》四1317。──《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不是都要睡覺: 指基督再臨時,並非所有聖徒都在死的狀態下,一些聖徒將活到主再來的時候(撒上4:15)。號筒末次: 基督再臨時,為了使主的百姓復活、聚集而吹的號。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1~54論到基督再臨時所發生的聖徒的復活。到那時,凡聖徒無論活著的、還是死了的,都復活為永不死亡的榮耀身體,進入神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2「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一霎時譯自atomos,“不能分割的”,指最微細的單位(我們的atom“原子”從此而出),表示最短的時刻。眨眼(rhipe)一字與“投擲”有關。眨眼之間表示目光一投,或眼瞼一翻的時間。號筒與舊約有關,出現在耶穌的教訓,也出自當時猶太教對末世的觀點(參帖前四16TNTC, p.93注)。號筒通常在慶典凱旋中出現,這裡兩者都合用。號筒吹響,似乎是叫死人起來。末次不是指一連串號筒(如拉比的看法),而是指世事的末了,是末世的記號。死人要復活成不朽壞的,保羅接著再說我們也要改變。他再三闡明,我們再也不會像如今的生活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提不是一件歷史上所忽然發生的,乃是逐漸的一天一天走到被提的地步。這裏所說的一眨眼之間的改變,是指著身體說的,不是指著生命說的。被提是同行,不是飛。是與主同行到榮耀裏。一個基督徒在主裏的經歷是連環的,是死,而活,而被提。一環過一環,至終走到榮耀。多少時候,一件事是頂難順服的;但是多一次的死,主的生命就多一次的充滿,被提也進了一步。―― 倪柝聲

         主再來時,萬事萬物的改變只發生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末次吹響的號筒象徵呼籲、喚醒和勝利。以色列民贖罪日前的吹角節(民事曆新年,在陽曆九至十月間;見利二十三24),和宣告禧年的來臨(利二十五9),都以吹角來號召。被擄的猶大人民凱旋歸國,以吹角為記(賽二十七13)。基督再來,也以吹號為前奏(帖前四16)。──《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前十五53「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注:“變成”原文作“穿”。下同)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變成可作“穿上”,“穿”的比喻指出身體原不是真正的本人;它只是衣服而已。將來的生命真人要穿上另一套衣服,這是比喻的說法。不死的(athanasia)在新約甚少出現(只在54節;及提前六16)。——《丁道爾聖經注釋》

         『變成』當譯作『穿』;復活的人帶來一個靈性的身體,活著的信徒神給他一個靈性的身體,一穿上就立刻改變了。―― 牛述光

 

【林前十五54「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被得勝吞滅指死亡完全被打敗毀滅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林前十五54~55我們所等候的並不是死,我們所等候的乃是那早晨――復活的早晨。―― 倪柝聲

 

【林前十五55「“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死亡已完全失敗了。kentron(毒鉤)可能指刺棒(如徒二十六14),也可以指蜜蜂的刺,或蠍子等(參啟九10)。“死”是個惡毒的仇敵,苦害著人。但基督已把它的刺除去,對屬祂的人已無能為力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死』原文為『哈底斯』,意即『看不見的世界』。―― 倪柝聲

 

【林前十五55~57罪仗著律的權勢,把人鉤入死亡中;但讚美主,復活的基督把這一切都摧毀了!因此我們若還活在律法之下,以致被罪鉤入死中,那是何等愚昧!我們若活在復活的基督裏,就能歡然誇耀說,『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讀經指引》

         這裏前兩節說到罪,說到律法,說到死,然後下文就說神把得勝賜給我們。得勝,不只勝過罪,也勝過律法;不只勝過律法,也勝過死亡。這裏有一個福音,就是神把得勝賜給我們每一個人。―― 倪柝聲《得勝的生命》

         保羅勝利的凱歌在這裡達到頂峰。基督再臨時所有人類都將復活,由於人類的犯罪,至今為止稱王的死亡權勢,不能再淩駕於人之上,將永遠消失。所以保羅在面臨邪惡與死亡的現實中,都能夠唱起勇敢而充滿歡樂的凱歌。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6「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道德問題才真正可怕,死本身並不是最可怕的;“罪的工價”是死,這就嚴重了(羅六23)。死不過是從今生進入與主面對面同在,原是益處,不是損失(腓一2123)。罪若赦免了,死就沒有了毒鉤。但若罪未清除,那就完全不同了,死就是惡毒的仇敵。毒鉤不是死;罪才是。此外,罪另有一位意料之外的同謀和能源,就是律法。律法原是從神來的,保羅亦說過誡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七12)。可是它無法叫人得救(參羅五12以下,七7以下,十4)。事實上,律法把我們該達到的標準擺在面前,我們根本無法做到,律法就成了罪的堡壘,使我們全成了罪人,一律定了罪。——《丁道爾聖經注釋》

         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人如果沒有犯罪,就沒有死亡(創二17),所以說,“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意即因為律法定人的罪,罪藉著律法控制著人類的命運(羅七717)。──《啟導本聖經註釋》

         死的毒鉤就是罪: 死亡是因罪而來,是神對人類犯罪的審判。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律法包含著神對人類的倫理、宗教方面的要求,它使人知罪,定人的罪(5:13)。在這裡可以知道:①人並不能靠道德上的義得救;②因信基督才能稱義(3:20,22)──《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前十五57「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他使恩典作“王”,代替了罪作“王”(羅五20以下);祂把毒鉤拔除了,所以保羅能夠說感謝神!(參羅七25)。這裡用現在分詞(NIVgives),可以表示賜人勝利,原是神一貫的性格,也可以說,我們如今有分于這勝利,而且每日都享用它。屈梭多模用這問句說:“這一切既已成就,死亡還有甚麼得勝的餘地呢?”回答說:“靠律法麼?不,律法已解決了;因罪惡麼?不,它已完全消除了。”基督徒的生命本質,是勝利的生命。這裡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完全的稱謂,加強了祂的威榮地位。基督徒能勝利,惟靠基督所成就的途徑。——《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一節中文譯得不頂好,照希臘文當譯作:『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得勝。』得勝是神鬱備的一件東西來賜給我們的。我們的得勝,是白白得來的,不是自己用力賺來的。我們有個頂大的錯誤思想,就是以為得救是白白得來的,而得勝卻靠自己。―― 倪柝聲《得勝的生命》

 

【林前十五58『所以…你們務要堅固…多作主工…不是徒然』。這『所以』就是說出,我們能以堅固不動,我們的勞苦作工不致徒然,其根本都是在於復活的基督。基督乃是我們站住的原因基,督乃是我們勞苦的價值。――《讀經指引》

         保羅對於弟兄姊妹的勸勉,最終歸結在兩點上:(1)要靠主『堅固不可搖動』;(2)對工作要『常常竭力多作主工』。這兩件事都有永遠的價值。――《讀經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