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基督徒可以與人稱訟麼? 林前六1—8 (王明道)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 林前六2 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 林前六12
(金惠明) 人活著是為什麼 林前六12
(周增祥) 基督徒的人生觀 林前六12—20 (陳聖安) 不受它的轄制 林前六12—20 (建 信) 基督化的婚姻與喪事 林前六12—20 最美麗的聖殿 林前六12—20 聖徒與聖經 林前六12—20 (胡正中) 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 林前六12—20 (賓路易) 基督徒的生活要榮耀神 林前六20
(賓路易) 基督徒可以與人稱訟麼? 王明道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l—8節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即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判弟兄的事麼?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在不信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林前六1—8) 這一段經文清清楚楚的教訓我們說,聖徒不常到不信的人面前去爭訟,並且有說明聖徒不常到不信的人面前爭訟的理由。「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將來要審判世界甚判天使的聖徒,現今竟為一些屬世的糾紛,而到世界的人面前去求他們的判斷,這是多麼自輕自賤!可恥可痛!將來要審判天使的聖徒中,竟沒有人能審判這最小的事,卻要到不信的人面前去求審判,這種行為是何等悖理可笑!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說,假使聖徒中間真有必須求審的事,也應當在聖徒中求審判。「難道彼此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判弟兄們的事麼?」這段經文再進一步告訴我們,根本就不當爭訟。「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不用說是到不信的人面前去求審或是在聖徒中間求審,聖徒彼此爭訟,就已經是大錯了。 或有人間,聖徒若不爭訟,那麼如果受別人的欺壓虧負,將要怎樣辦呢?假如友人毫無理由的辱駡我,毆打我,或是敗壞我的名譽,損傷我的事業,取我的權利,我當怎樣對付呢?遇見這種情形,我不與他爭訟!這段經文也回答了這個問題。「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我們的主在世上的時候,就是這樣「受欺」,「吃虧」。人辱駡祂,祂不還口;人毆打祂,祂不還手;人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拿鞭子打祂,就是把祂釘在木頭上,祂還是不發一言,不表示一點反抗。「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賽五三7)。我們的主就是這樣忍受了一切的欺壓和苦待。我們做祂門徒的人不當追隨祂的腳蹤,效法祂的榜樣麼?「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我們的先生,我們的主人,尚且這樣甘心忍受一切的欺壓苦待不與人相爭,不與人對抗;我們這作祂的單生,作祂的僕人的,還想不忍受人的欺壓虧負,要起來與人爭訟麼? 必有人想,照這樣說,作基督徒真是難了。受別人的欺壓苦待,只能不發一言的忍受,這未免太不幸了。誰肯甘心吃這種虧呢?這真是一件不容易作的事,但這就是我們跟隨基督必須背的十字架。因為祂召我們跟從祂的時候,就對我們說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背十字架的生活。跟從基督不是一件與肉體有利益的事。跟從基督必須準備吃苦,準備受損失。不願意忍辱吃虧背十字架的人不能跟從主。不過這種忍辱吃虧背十字架的生活並不是我們的損失,乃是我們的利益,因為它要為我們換來天上永存的榮耀。「如果我們和基督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羅八17—18)我們若為跟從主的緣故,忍受別人無理的欺壓苦待,那就是與基督一同受苦,自然也必與基督同得榮耀。並且「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或有人說,如果我們無論甚麼事都抱著這種忍辱吃虧的態度,甘心退讓,不與人爭訟,看我們容易欺負,必定得寸進尺,甚至將我們所有的都搶奪了去,我們豈不連生活都不能維持了麼?忍辱吃虧或者尚可辦到,如果受忍欺壓,到了連生活都發生困難的時候,難道我們還坐以待斃,不起來自衛麼? 這個問題是很容易解決的。我們只要問,我們是否信全知全能管理萬物的神是我們的天父?祂是否看顧祂的孩子們?祂是否有能力保護我們,並為我們預備一切所需用的?只要我們回答這三個問題說「是」,上面的這個問題立刻就解決了。請問,如果我們為順從神的旨意,為跟隨主耶穌的腳蹤,遭遇人的欺壓,並不與人反抗爭訟,我們慈愛的天父能坐視不顧,容我們陷於絕地麼?祂能從天上降嗎哪,養活祂的百姓以色列人,又能差遣烏鴉為祂的忠僕以利亞送食物,就不能行奇妙的事,為我們開道路,為我們預備我們所需用的麼? 或有人說,如果有人欺壓我們,虧負我們,我們總是認受,不與他們爭訟,不是使他們越發大膽去欺壓人麼?如果我們對他們起訟,不是可以使他們知錯悔改,最低的限度也可以使他們知道畏懼,以後再不敢這樣做麼?真是這樣麼?你想如果我們與惡人爭訟,便可以使他們悔改,使他們畏懼,以後再不敢作惡,你看過幾個因為被人控告便悔悟改過的人呢?不用說悔悟改過,你看見過幾個欺壓人虧負人的人,被人控告的時候,在法庭上承認他們作錯了事呢?你以為你控告了一個惡人,使他受了法律的制裁,使他因他的惡行受了一些懲罰,他便可以洗心革面棄惡向善麼?非但不能這樣,他只能因此更恨惡你,更仇視你,將來一有機會,像你施行毒辣的報復。你控告他,使他受了法律的制裁,使他嘗了苦味,他要因懷怨犯了更九的罪,你也因此受更大的損害。實在說起來,受欺壓的人控告那欺壓他的人,有幾個真是為要幫助那欺壓人的人,使他以後不敢再作惡呢?拿出良心來說話,控告人的人有幾個不是因為不甘心受損失才去控告,想藉此得回自己所損失的,或是想叫對方受法律的制裁,好消自己心中的積怨呢?怨毒只能換來更烈的怨毒,迴圈不已,結果不弄到雙方都受大害不止。這種事是我們難數算看見聽見過多少次了。 訴訟真是一件極不上算的事。你受別人的欺壓,損害本來還不算很大,及經過一次訴訟,以後,幸而勝了訟,已經不免耗費許多錢財,時光,心思,力氣。所爭回來的好處與因訴訟的損失相抵消,簡直剩不下多少了。不幸對方藉金錢權勢的力量竟勝了訟,到那時你還要受更大的損失,精神上的苦痛那更不用說了。還有時雙方相持,經過多少日子總不能得個結束,鶴蚌相爭,竟叫漁人得了利益。勝訟敗訟且不必說,只說因訴訟所受的損失,已經比本來受欺壓的損失大許多倍了。因為爭訟弄得傾家破產,以致不能生存,這並不是少見的事。就是不提聖經上的教訓,單就世事而論,爭訟也是一件極不上算的事。 中國的教會史上有一種最不幸的事,就是傳道的人幫助信徒打官司。這種事不知道惹起多少禍害,使神的名受了多少褻瀆,使基督的福音受了多少阻礙。多少未曾悔改的人因為希望傳道人幫助他們打官司,便假裝信主而加入教會,以致教會終因此增加了許多假信徒。還有比這個更壞的事,就是許多地痞流氓混入教會,藉教會的勢力欺壓人,虧負人,或是幫助人打官司,從其中取利。除去許多人受了他們的害以外,還使基督的福音在許多人心中留下了極壞的印象,又使許多不明白的人對基督的門徒起了極大的反感。 這種事的起源,未嘗不是出於傳道人的好意。一個信徒受了外人的欺壓苦待,得不著伸雪,走來向傳道人述說,希望從他得一些安慰幫助。那位傳道人聽見這件不平的事,不免義憤填胸,加以他是那樣愛護他所牧養的羊,不願意看著他受人欺壓,便起來去幫助他起訟。結果那個受欺壓的信徒竟因此勝了訟,挽回了所有的損失。這件事的本身並沒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這個傳道人所作的也是光明正的事,而且是出於愛心作的。但只因為他作這件事未曾著聖經的教訓去做,便引出來上文所說的這種令人痛心的事實。如果那個傳道人聽見那個信徒述說他所受的欺壓,立時按著聖經上的教訓勸勉他忍受這一切,教訓他背十字架跟隨耶穌,用神的應許安慰他,不用說傳道人不提議幫助他起訟,就是他有意思起訟,傳道人都勸戒他不可起訟,告訴他聖徒應當隨主的腳蹤行,這樣上文所提的這種不幸的事又何至發生呢?一個傳道人這樣做,兩個傳道人這樣做,所有的傳道人都這樣做,日久天長,信主的人,不可與人爭訟這個真理成為信徒生活中的一種規律,請問能有未曾悔改的人因為希望傳道人幫助他們打官司,便假裝信主而加入教會這種事麼?再請問能有地痞流氓混入教會,借教會的勢力欺壓人,或是幫助人打官司,從其中取利,這種事發生麼?就是這樣一件小事,傳道人不照著聖經上的道理教訓人,引導人,就會產生這樣可怕的結果,不聽從聖經上的教訓是何等危險的事呢! 或有人說,如果我們教訓基督徒說,受人的欺壓不可起訟,只要甘心忍受,這樣,還有誰敢作基督徒呢?是這樣的教訓誠然使人聽了覺得太難領受。但雖難領受的豈止這樣的教訓呢?主耶穌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 (太十六24)這樣的教訓比聖徒不可與人爭訟的教訓如何呢?「捨己背十架」不是更難領受的教訓麼?但我們的主未曾因為怕人不敢作祂的門徒,就不講這種教訓。祂用虛浮悅耳的話召引人作祂的門徒。祂在召門徒的時候,就誠誠實實的告訴他們說。祂的門徒必須怎樣捨己,怎樣背十字架,怎樣跟隨祂的腳蹤;但同時祂也告訴他們說,這種捨己背十字架的生活並不是與他們有損的,乃是引他們到榮耀裡去的道路。祂對他們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太十六25)又說:「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十六27)使徒為我們解釋這些話的意思說:「如果我們和基督一同受苦,以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7—18)「我們這至暫至輕至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一個人若徹底明白了這個真理,並且深信主的話,他追求羡慕這種捨己背十字架的生活猶恐不及,又怎會逃避拒絕呢?至於那些不真實信主,只為求肉體的利益想加入教會的假信徒,聽見這樣的教訓必要掩耳逃走,再不想做墓督的門徒了。那實在最好不過的事。他們走得越遠越好。如果假信徒真能都走乾淨,教會就不至於像現在這樣腐敗了。難道我們還怕他們都走去麼? 在這一段教訓裡還有最值得思想的兩句話——「豈個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審判世界」「審判天使」這是多麼偉大尊榮的工作!有一次彼得問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禰,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7—28)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要在世界上施行審判,審判活人,也審判死人。(徒十七31;提後四1)那時祂要叫祂的十二個使徒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同時祂也要叫許多捨己背著十字架跟從祂的人審判世界,並且審判那些因犯了罪被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審判的天使。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聖徒將來要做的工是何等重要,何等偉大了。 在現今的世界上,我們到處可以看見聽見令人不平的事。我們看見這些事的時候,有時真忍受不住,因此便想要起來干涉,無奈既沒有權柄,也沒有力量,這種情形真使我們感到十二萬分的痛苦。現在我們不必再這樣想了。只要我們做主耶穌忠誠的門徒,有一天祂要向這些邪惡的世界審判,那時,祂要賜給我們極大的威權,叫我們與祂一同施行審判,將世界上一切不平的事都改正過來。如果有恃強淩弱仗勢作惡的人,我們可以用主所賜給我們的鐵杖擊打他們,使他們伏首貼耳,再不敢逞強作惡。不過我們今日卻必須棄絕各樣的不義罪惡,竭力追求聖潔完全,凡事效法主耶穌的榜樣,跟隨他的腳蹤行,忠心作他現在教導給我們的一切本分;不然,非但我們不配作將來的審判者,而且我們的主也不敢叫我們擔當這樣的責任。想到我們應當如何靠主勉勵前進,棄離一切罪惡,遵行主的命令,盡心竭力作我們面前一切大小的本分,以期不負主的期望和付託呢! 主交托我們的使命重要。主在我們身上的期望偉大。主應許我們的福祉美好。主賜給我們的恩典夠用。親愛的聖徒們,起來,跟隨我們的主向前走罷!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2節 請注意保羅用「豈不知」三個字,似乎是驚奇當時的信徒,竟然忘記這重要的真理,忽略了這要臨到他們非常榮幸的事,就是聖徒要審判世界。如果保羅為了哥林多信徒忘記這事而驚奇,他豈不更為今日的信徒歎息麼?今日的信徒有多少人明白這真理,盼望那日子呢? 「信徒要審判世界」,我們須先明白「審判」二字的意義。聖徒要審判世界,當然是指著將來受審判的日子,聖徒要與基督一同坐在寶座上,審判世人。但是除了這權利以外,「審判」又含有管理之意義。當以色列人立國之始,神為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徒十三20) 「士師」原文就是審判者。但是當時神所設立的士師,不但審判以色列人中的事,而且管理他們,如同他們的王一樣。可見保羅所謂聖徒要審判世界,這句話包括了聖徒要做主,審判和管理世界。 按著新約的亮光,我們確要與基督一同做王,一同管理萬有。保羅受聖靈感動而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既然與基督同作後嗣,就必與基督同掌王權,一同管理世界,一同審判世界。這是何等榮幸之事!這豈不鼓勵我們更為基督而活,專心遵行祂的旨意,完全站在祂的一邊麼? 當維多利亞女壬幼時,皇族設計她明白將來要承接王位。有一天在上歷史課時,她的師傅將維多利亞的名抄入英王名錄中。女公子看見她的名列于英王中,就再三注視,似乎難以置信。遂問她的師傅說:「我真的要做英國女王麼?」她師傅回說;「大概這必成為事實。」女公子肅靜一下,對師傅說:「從今以後我要用功!」原來這位女公子幼時不大好學,常以學習為不耐煩之事。但是自從她知道將來要承接王位之後,她就極殷勤學習,因為覺悟她必須盡其心思,才力而學習,研究,才配得將來登王位。願神叫我們有同豫的覺悟和感動。讓我們再明白本篇的重要真理以後,都能殷勤學習,苦心追求,叫我們將來配得與基督同登寶座,同掌王權。這種覺悟要叫我們的生命改變,要叫我們更追求屬靈的事。聖經啟示了這重要真理,為要叫我們及時努力,預備自己,將來配得登上那榮耀無比的寶座。 聖經多處明明記載聖徒要與基督一同做主。主耶穌親口向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啟示錄也記載說:「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五10) 有人要問說,當時哥林多信徒何以知道這真理?保羅何以驚奇他們忘記或忽略了這個要臨到他們身上的榮耀?事實上真理在舊約裡已經顯明了,但以理書七章最明顯的論到聖徒要與基督同掌王權。但以理書七章13—14節記載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的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祂的國必不敗壞。」到27節就說:「然而至高者的聖民,必要得國享受,直到永永遠遠。」到18節又說:「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主的聖民,祂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祂,順從祂。」因為舊約對這榮耀的真理,有明明的記載,所以保羅因哥林多信徒的忽略而驚奇。 親愛的讀者,我們知道今日有許多信徒沒有這盼望,如同當時哥林多信徒一樣。我們忽略這真理的原因,也與當時的哥林多信徒相同。他們沒有好好的研究神的話,我們也是如此。但是當時的信徒不容易得聖經以研究知之,所以他們不大熟識神的話,比較有可原諒之處。惟有今日的信徒,各有聖經可以隨時自由誦讀,我們若忽略神的話,而不知道一切重要的真理,那就無可推諉了。 一、審判世界是甚麼時候 聖經的應許是當基督作王治理這世界時,我們要與祂一同做主。啟示錄廿二章12節:「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可見聖徒得這種賞賜,是在基督再來時。啟示錄廿章4—6節:「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且審判的權柄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像,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請注意這段經文中的「幾個寶座」和「坐在上面的,」這些人是誰?這些人是啟示錄十九章14節所記載的:「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由啟示錄十九章8節我們知道白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可見這些人是那些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的聖徒,那時與基督一同降臨,要在地上執掌王權。「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他們就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二、誰配得審判世界 與基督一同受苦的信徒,可以與祂一同作王。 誰能與基督一同作王呢?堤一切聖徒麼?斷乎不然。請我們回到羅馬人書八章n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可見凡不與基督一同受苦的聖徒,就不能與基督同得榮耀,也不能與祂同登寶座。今日許多信徒跟隨主太容易了,他們未曾與基督同受苦,何能與基督同得榮耀呢?我常想到我們是將近日暮裡被雇的工人。園主若非因I多,就不在將近日暮之時雇工人入葡萄園。現在正是將近日暮的時候,所以神選召了許多工人進入祂的葡萄園工作。這是時間短促,黑夜快到的憑據。神要我們有份於基督的工作,就是願意我們有份於祂的受苦,因為凡與祂一同受苦的,就必與祂一同得榮耀。 請看提摩太后書二章10—12節:「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可見有人只得救,而不能得快樂,不能與基督一同做主。願我們不但追求靈魂得救,而且追求永遠的榮耀。「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做主。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沒有受苦,就沒有榮耀。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冠冕。 當大衛逃在亞杜蘭洞的時候,凡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裡苦惱的,都聚集到他那裡。大衛就作他們的頭目,跟隨他的約有四百人。(撒上廿二l—2)請注意以下三等人跟隨大衛,就是凡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裡苦惱的。今日跟隨基督的,也有這三等人,他們專心跟隨基督,不怕受苦,努力於祂所託付的工作,又一心仰望祂再來。這些人在基督再降臨時必得賞賜,因為他們既然與祂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正如大衛得勝後登基作王時,跟隨他與他共患難的勇士,都在他國中與他一同治理。(撒下二3)照樣基督再來時,也必叫一切與祂共患難的信徒和祂同享榮耀。 三、誰才能與祂一同做主 過得勝生活的信徒,才能與祂一同做王。 一個失敗犯罪的信徒,如何能審判別人呢?神為何自己不審判人,乃將審判的事權交給主耶穌呢?(約五22)因為那時,也許有受審判的罪人不服而推諉說,神無人性,無肉身,不知道世界邪情惡欲的試探引誘,所以祂不犯罪。神將審判的事全交給了主耶穌,因主耶穌親自成了人,帶著肉身,住在世人中間,過比世人更可憐痛苦的生活,受比世人更可怕的難當的試探。然而祂卻不犯罪,(來四15)因祂是無罪的,又為我們的救主,祂就承受審判世界的寶座。祂又叫信徒與祂一同審判世界,以免罪人又可指責基督而推諉說,祂雖有人性卻也有神性,自然不難得勝。然而罪人看見那些陪審判得勝的信徒,是與他們一樣有敗壞的天性,卻能坐在審判者的寶座上,他們便啞口不言,無可再推諉了。親愛的讀者,請注意,如果我們日常生活是失敗的,那些審判台前的罪人,必要指著我們的失敗而不服。感謝神!我們雖然不配,又是軟弱無能,但因著祂寶血的遮蓋,和靠著基督十字架的得勝,我們便可誇勝了。 忠心的信徒,才能與祂一同作王。馬太福音廿五章14—30節;路加福音十九章11—27節,兩段經文的比喻,都提到忠心工作與賞賜有直接的關係。「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給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的快樂。」「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都是得榮耀做王的意思。可見服事主忠心的人,可以與主一同做王。這兩個比喻似乎相同,實有分別。馬太是提按才幹領銀,有領一千的,三千的,五千的。那領三千和五千的,因為他們的忠心,一樣的得賞賜。至於路加所記載的十僕,每人領一錠銀子,數目是一樣的。這表明所有的信徒,都得同樣的救恩,各人應將所得的救恩,傳揚出來,領多人歸主。「智慧人必要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遠遠遠遠。」 (但十二3)。信徒該何等忠心傳揚神的救恩阿! 四、在主前必有的試驗 請注意一個更重要而必要臨到的事實,就是信徒一切的生活與工作,都要經過火的試驗。哥林多前書三章10—15節,保羅用建造房屋來比喻信徒在世界每日的生活與工作,好似是建造房屋,完成之後,必須經過驗察。我們日常生活,動作,言語,心思,都好比建房屋的材料,一切都要經過烈火試驗。「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我們到了神的面前,經過祂面上的榮光一照,祂的靈眼一查看,一切不合神旨意的,都被焚燒淨盡。惟有耐火的東西,可以存留而得賞賜,就是與基督一同做王。 何謂金銀寶石與草木禾秸呢?金銀寶石是不能燒毀的,草木禾秸見火即滅。金是代表神性,會幕及聖殿的至聖所內,所見的都是金。天上新耶路撒冷也是金造的。所以信徒一切的工作不論大小,只要動機是為神的旨意,為神的榮耀,就是金的工作。「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銀是代表基督的救贖,所以凡為基督的愛所激勵而作的,都是銀的工作。「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禍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林後五14—15)至於寶石所代表的,可由大祭司胸前所帶的胸牌內的烏陵和土明而明白其意義。這烏陵土明是代表聖靈的工作。凡信徒的生活與工作,是隨從聖靈的引導的,都是寶石。但願我們的工程,都是用金銀寶石建造的,叫我們可以與基督一同做王。 草木禾秸是死的東西,它們都是被砍下來,又死又幹,一切屬肉體的都是死的。死是撒旦的工具,因此凡信徒工作的動機是從世界,肉體,和撒旦來的,就都是死的,是草木禾秸的工作,將來到基督台前時,都要燒盡。如果信徒到了那時,才發現自己的工程都被燒了,自己雖然得救,卻受虧損,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他的羞傀,懊悔,可想而知,「早知今日悔不當初。」 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 金惠明
經文:林鄉前書六章12節 許多人會問:基督徒作這樣可以不可以,什麼事是不應該作?當然聖經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我們可以有基本的原則。 一、對己要有益 神給人有自由意志,好事壞事都認由我們去做,只是結果不同而已。保羅提醒大家:「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現今我們居住在自由的城市,只要不違犯當地法律,過甚麼樣的生活都可以。問題是那些事情有沒有益處?例如吸煙喝酒,在城市是普遍的,聖經也沒有明文禁止,若要問可以吸不可以吸,假如吸了煙對你有益,那麼你可以吸,但事實上,吸煙的壞處很多,隨便舉出一些來說,吸煙要消費增加;會生癌症——起碼也易患氣管病,同時養成一種不好的嗜好,一旦沒有可吸便混身不自然;並且吸煙要點火,易引起火警。所以比較起來,自己也分辨出吸煙是好是壞,不必用聖經道理來說了。 不但做事要有益,並且作一件事即是無大害也不易受它轄制。轄制就是無法擺脫的意思,九月份讀者文摘發表一篇「吾兒吸毒」,說一個孩子為了好奇,無意中染上了毒癖,以致誤了自己。他雖明白吸毒之害,但沒有辦法脫離。所以我們要十分小心,不要給魔鬼留地步,一旦受了轄制,便影響了一生。這樣是對自己而言,當你行事之先,要審查這樣作有沒有益處,作下去會否給它轄制。我們必要明白,以為靠自己可以得勝,不怕冒險嘗試,那是極不智的。千萬勿像撲燈蛾,這不是英雄行為,乃是自召其禍。 二、對人要造就 也許有時做出來的事,對自己並沒有損傷,或許還會有點益處,但是,若不能造就人,乃是屬於無益。「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主耶穌也教訓我們:「你們願意人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對待人。」許多時我們只想人應該怎樣好待我、幫助我、同情我,卻沒有想到自己應該怎樣去待人,幫助人,同情人。事實上人人都需要同情的、説明的,所以我們要為別人打算,若然,別人也必會為你打算。最近我接待一位日本來港的宣教師,雖然我工作很忙,但想到她獨個兒,就提起精神陪伴她,做她遊覽地方的嚮導,幾天的經過,我委實精神時間、金錢都耗費不少,但收到她的來信,說這一次的旅行十分快樂,神所安排好像讓我睡在軟綿綿的天鵝絨枕上一樣,從這句話思想,她是多麼快樂,我自己也覺得非常快樂,可見使別人得益處,自己也會覺得享益處。假如有兩件事情,一件叫別人得益處大。一件叫自己得益處少,為了別人的緣故,應該是要選擇使別人得益處的。「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十五2)誰是鄰舍?就是與我們有接觸的人,當我們對人有所幫助。就表現出基督徒的美德,使人受感動。往往這件事了以後,影響到他心中感動,不但存感激之心對你,並且令他自己覺悟,在行為上也會糾正。但很可惜,我們常對人不夠關心,不肯盡力幫助,因此與我們接觸的人得不著益處,甚至是我們至親至近的人,也沒有對他們幫助甚麼,更談不上建立德行了。許多時我們說為甚麼對家人傳道是那麼困難;也該思想有對他們負過甚麼責?若是沒有,怪不得我們在家中見證沒有力量。 三、榮神益人 不但對自己、對別人,都應該以有益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更重要的一點,乃是:「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有兩位朋友,合資開設一家酒吧,生意很好,但他們都信了主,覺得酒吧這一行業,不能榮耀神,因此決定把店關了,另謀別業。在一般入來看,他們這樣做是損失的,然而在這兩位基督徒的心目中,認為從前蒙昧無知,可以做不榮耀神的事,現在聖靈既經開通了他們的心,便寧可自己損失也必須做到使神得榮耀。倘若有更多人像他們,我敢相信福音很快便得傳遍,也引領許多人歸主,因為別人會從這些人身上,看出有不同,把榮耀歸給神。我們要榮耀主,首先是在我們的生活,因為主已經付了重價,把我們買贖過來,這個身體不再是我們的,乃要藉此表彰主。同時,我們要廣傳福音,使許多人重生得救,歸榮耀給主,尤其在我們的信心、愛心和盼望,更是榮耀主的。巴不得我們以上所述對己、對人、對神三者作為行事為人的標準,凡事合乎聖徒體統,得蒙神的喜悅。
人活著是為什麼 周增祥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 「你的一生是一個神聖的擔子,正視它,舉起它,嚴肅地背起來,在這擔子下站起來,堅毅地往前走,不要為悲戀而灰心,不要為罪惡而跌倒,向前,向上,一直向著你的目標走去。」 一個人對人生,對生存,特別是對於自己個人的想法,對他有極大的影響。人生的崇高與平凡,榮耀與平庸,都要看他心中所追求的是非,價值高低的觀念。一個人一生是否過得很好、很高興,要看他自己的計畫和安排如何,旁人無法越俎代謀。一個藝術家只是把自己性靈中所感受的美雕塑出來,畫出來。同樣地,一個人的一生也不會超越他心中所想像得到的雄偉壯麗。 一個人的人生觀要能看透人生,不受世俗生活的羈絆,而能跨入不朽,而注意人與人之間的意義。人之異於禽獸者就在於我們不是渺小單獨的分子而存在的,個人不是一個完全的組織,不能遺世而獨立。假使一個人不從這個叢爾小島上的茅屋中,眺望寬廣的大海。認為自己心臟停止跳動以後就沒有這個我存在,則這個就太近視了。 只有把進了墳墓以後的無窮歲月也顧到,也計畫到,那麼生活才會有意義。我們一定要能對個人的不朽有一個生動而有把握的感覺才是。一個人如果只看到從山谷裡采出來的幾塊石頭,地上的枯葉殘花,決不能想像山谷是如何壯觀。同樣地,如果只看到人生的幾個斷片,也無法想像一個人的一生會如何充實豐富。所以要把握人生的意義,對人生的雄偉和嚴肅的責任有個真正的感覺,必須探索永匝。 在山和山之間有許多溪流,在地面上奔流了一段路程以後,就在岩石間衝激,化成瀑布,又穿過黝黑的石隙,沉入地中,似乎迷失不見了。你再也看不到濺起來的晶瑩的水珠。可是在遠處的山底下,在甘美的山谷之間,重又出現了。同一條溪流,這時候不在潑辣激蕩,在入海之時如此平穩寧靜。人生也如此,本來在表面上亂石融奔騰,很不安頓,可是這樣奔波了一段路程就看不見了,好像到此為止了。可是人生並沒有終了,跳過墳墓的洞穴,會重又出現,在那一邊更豐富,更深沉,更壯麗,不再支離破裂,而是體驗到耶穌基督的平靜、喜悅、和美。以後的路程就這樣留下去。這不是一個詩人的幻想,也不是黃金時代夢想,不只是一幅想像的圖畫。人生與不朽在福音中露出光芒。自從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就沒有死亡,相信祂的就在祂眼前,在祂的對人類的侍奉中有無休止的生命。只有在我們心中打破了這不朽的關懷,才開始真正的生活。 要對人生有一個正確的觀念,還有一個要素也是懸在牛空,同旁的人不發生關係.不聯繫,沒有接觸,不靠人家,也沒有責任。一個人不能脫離這人群的網。而在海外一個孤島上度過一生,切斷一切的關係,拋棄一切責任,同神與人,法律,毫無牽連,竟能實踐人生的意義。從我們身上,有許多根線伸展出去,同每一個人緊緊相關,而聯成一個大網,這種聯繫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可以忽視這些關聯,可是卻無法打破它。可以彼此缺乏親愛精誠的精神,可是我們無法割斷這根彼此厲害相關的線。 只要我們稍稍回想,就可以看到這些聯繫是什麼。我們從哪裡來?這個生命的源頭是什麼?我們對創造我們的神是怎樣的關係?我們的生命從祂而來,還不止此,我還依靠祂。就像樹枝上一張微微顫動的葉片,以樹枝支持一樣,每個人的生活也靠著神。這短暫的生存就靠著神。 接著,我們把自己看作基督徒,這念頭無限深遠。怎麼樣才算是基督徒生活?我們慣於說這是耶穌基督的死所救贖的生命。再說得更貼切一點,這是一個從罪惡的殘燼中取出來,而同耶穌基督的生命貼在一起的生命。脫離了祂,人就成了枯萎的枝子,沒有生命,可是同祂相聯就成了活的枝子,長滿青葉果實。想到這一點,就該把耶穌基督看世界的中心人物,我們自己就活在弛裡面,我們性格的美、祝福、和希望、每一小斷似乎都靠著祂。祂除去我們的罪,而賜給我們正義;除去我們弱點,把我們同祂豐富榮耀的力量接合在一起,就像枝子靠著樹一樣。祂用自己的完全來充實我們的空虛。我們的生命都靠著祂而活,在各方面都靠著祂。如果我們不從祂那裡獲得一點什麼,所們自己便空無所有,自己也沒有什麼價值。 從這樣的關係,我們對神就有了最密切,最深遠的義務——感謝、讚美、信靠、順從、侍奉。在各方面看來,我們的生命下再是我們的了。除非我們能完成創造我們,為我們贖罪的目的,則我們的一生便不能算有成就。我們讀聖經時也常會問:究竟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可是我們沒有從聖經的字裡行間找到答案。每種東西都是經過設計而創造。即使一顆砂也有用處,它可以幫著堆積成山。也可以成為堤岸,使海水不致內侵。一滴水也有它的目的和功用。它可以進入憔悴的花房,或進入植物的根部,使植物不致枯死。也可以幫著解除一個人的乾渴。也可以藉陽光的反射,在天邊形成一道彩虹。也可以使船隻浮泛,甚至使海洋發出洶湧的濤聲。假使這樣渺小的東西都有存在的目的。那麼人的一生必然有更大的目的地。 我們再想得遠一點,會發現我們每個人這樣一個片段,集合許多人就組織一個龐大的,奇妙的網!有許多關係,使我們同旁人、同家、同社會、同國家聯繫在一起,這許多關係中,每一種關係都說明了我們的一種責任。我們一生,在各方面都牽涉到義務。每一處都有責任加在我們身上。這種責任的負擔,形成了人與人之間嚴肅的關係。 我們再想一想,就會發覺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所作的一個小小的行動,就會產生很深遠的影響。一個小孩子劃一條小船,那槳的拍擊,使原來平靜的水面起了一環一環的漣漪,漸漸地擴展開去,一奩到碰到遠處的河岸才破碎。一個人說的話,在空氣中,引起了旁人的反擊,也永遠在空間起作用。這些科學的事實,還不能把人類言行在這世界上的影響說得很清楚。 看起來很有趣。在我們頭上的空氣是活的,它載著我們心的跳動,和不知不覺的影響,帶向遠方。不僅如此,這些影響還延續到永恆。我們一生中每一時刻都可能會產生一種力量,帶向遠方。不僅如此,這些影響還延續到永恆。我們一生中每一刻都可能產生一種力量,會影響今後的千秋萬世。就因為一個人的影響有這樣的活力和不朽的影響,想起來很可怕,因此使人生變成極嚴肅,特別是我們想到壞的影響將和好的影響同樣久遠。 我們再想一想,就會發現人生還有一面,牽涉到神的標準。我們要對自己所作的一切有個說明。如果我們再深入地閱讀神的啟示,就知道我們的言詞和行為,不論巨細,都得說明。就是像花香一樣,不知不覺的影響也包括在裡面。所以在神的寶座前,我們非但得把已經作的一切,不論好壞有個交代,即使我們該作而沒有作的,沒有好好發展的才能,沒有好好爭取的機會,都得算在裡面。 神賜給我們的生命,我們要這樣看待才是。因此,人生就成了神聖的負擔了。所以我們要實現創造我們,救贖我們的目的,也不是一件輕易事。人生不僅是遊戲。人生的每一刻都是很切實,有永恆的責任。我們以這樣的角度來看人生,我們就看到需要耶穌基督。如果遠離了祂就只有失敗和毀壞。如果我們把自己給了耶穌基督,祂會把我們可憐毀壞的片段,加以潔淨,把弛自己的生命灌注在我們裡面,加以培養,使我們的生命不朽,有無限的榮耀。 有一個女子神學院的創辦人瑪麗,萊亨女士( Mary Lyon),她奉獻自己的生命,為主做工,直到她用盡自己的力量。她在畢業典禮中,總是重述的箴言:「親愛的女孩們!妳們在選擇工作的時候,總要選擇人家不願意的工作。」後來她去世以後,後人在她的墓上立了一塊大理石的碑,碑上刻的也是她的話:「在宇宙間我無所畏懼,只怕我不知道自己的責任,因此不能盡我的責任。」一個人心頭如果無時無刻懷著這樣的責任心,則他的人生一定很美,很完善,永遠成為一個榮耀的母親。 基督徒的人生觀 陳聖安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 主耶穌的登山寶訓(太五3—12)提到,基督徒首要的條件是品格。基督徒如有屬這種的品格,他要得福氣,而基督徒的品格與人生有密切的關係。 說到人生,有許多人說人生濛濛渺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在世上有享受就好。如此說法,那麼人在世上就無須追求什麼,不要計畫一切,人生沒有希望,而就過一日算一日,只有等死。這樣沒有盼望、沒有意義的人生觀是錯誤的。然而我們這些受神揀選作基督徒,在品格上,生活上或觀念上與未信者有何不同,保羅先生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這段經文裡,提到一些基督徒生活的原則,這些原則可以稱之保羅的人生觀,也可以稱之為基督徒的人生觀。在此我要提幾項,與大家互相研究和勉勵。 一、自由的律則 因為不在律法之下,但是基督徒的自由是有其內在律例的,在此所說的自由原則,並不可應用於本身有錯的事情上來說的。 (一)有益——凡是對人或對自己真心有益的事,基督徒可行之。當利人利己互相對立時,就要先選擇利人,沒有利己的性格才是作基督徒應有的特性。當一個基督徒能夠自由選擇放棄自由的時候,他就是真的自由,一個人只會tD掙自由,而不會選擇不自由的人,還不是一個真正自由的人。 (二)不受轄制——基督徒不作罪的奴隸。對於作某些事情,應不可以放縱自已沉淪其中,以受其轄制。如不應參加的聚會或地方我們不要去,有受轄制的危險。另一方面對奉事神來說,耶穌有一比喻說到在買田地、買牛、或結婚等事上,我們應先受主邀請,不可成為被主拒絕的。(路四15—22) 二、為了主 基督徒的身體是為了主,身體可以代表基督徒整個的生活,基督徒是為主而活的人。我們受造的身體原是從神而來的,是要榮耀神,不是為了放縱私欲。世人的犯罪,主為要拯救我們來世間犧牲寶體死在十字架上,而後再復活,將來也要我們的身體復活。 三、與主合而為一 基督徒的身體是主的聖殿,是主居住的地方,基督徒追求的目標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的心,以前的我已死了,今我活著是基督居在我的心而活。主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使基督徒成為主的聖殷,如容主居在我裡面,屬世的我已經廢棄,結連在基督成為一體。 四、感恩的人生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這是基督徒所蒙的恩典,因此而感恩,這是基督徒人生的基本的動力,主耶穌曾醫治十個痲瘋病人,然而最後只一人回來感謝主。主說另九個那裡去呢?(路十七11—19)人一旦有了地位、名譽、富貴之後,常認為是自己的才能而容易將主忘了。另一種人如過於困苦的,也常埋怨神,而忘了神,事實每個人均有得主的恩賜,只是各有不同,應該滿足感恩才對。 五、榮耀神 這是基督徒人生的最終目的,屬於主的基督徒應遵從神的旨意,一切的行為應無錯誤,有屬靈的表現,有好的行動表現,才能使人看到、真正認識主基督的生活,歸榮光給神。 被基督所救贖的基督徒,不以自己的自由作自由,應認識自己,分別是非,遵從真理,選擇好的行事,不向罪惡屈服,堅強信心,迎接主作我家之主,創造屬靈的基礎,行神的旨意,榮耀神的聖名在地面上。
不受它的轄制 建信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2—20節 這段經文乃是保羅,向哥林多教會兄弟所提,基督徒應有的生活,和自由的範圍,如12節說,凡事皆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以,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管轄,因為被管轄,就不算自由。 一、不給肚腹轄制 13節說: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或者有人想:神創造我們有身體,有肚腹,因此會饑會餓,故需要食物,萬物又是祂給人類所預備,如俗話說:幹苦萬苦為了肚腹! 為何聖經告訴我們: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是的人出自母胎,一直到死那一天,都是寄託在食物上,神卻不否定食物,倒供給人類之需要,但若受肚腹轄制,那就成為肚腹之奴。 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竟然出售了長子名分。希律為了一席筵,殺死了義人約翰。反之孔子到盜泉,雖然甚渴,但惡其名而拒飲。大衛遭渴而思伯利恒井水,三勇士察其意,就冒死闖過非力士營盤,打水要給他喝,他不敢領受,看這些水如血一樣代價,故獻在耶和華面前,這都是表示他們有節制,不讓肚腹轄制。從基甸三百名精兵,所以配受簡選,也是在甚渴喝水時來分別的。 特別是我們主耶穌,在試探山上,因為禁食四十天之後覺得饑餓,需要食物,魔鬼乘此誘惑之: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便成食物,祂卻回答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此乃對付撒但的試探了。因為神的國不在乎飲食,然一般的偶像宗教卻不瞭解。 試看從前臺灣,每年普渡,迎神賽佛,都離不開飲食,易言之則把其在葡萄成熟時令,手榨葡萄汁,有酒有菜肴,隨之山上邱壇就振興起來,整群男女到邱壇前,吃渴跳舞,以此來淩辱它們的肉體並污穢其心靈,故保羅致言勸告腓立比教會弟兄,算是一封淚信,是鄭重之言語;因為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他們,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降臨。(腓三17—20)民以食為天,甚至以肚腹為神,這即是偶像崇拜,無靈性的動物,最卑鄙之人間生活了。故基督徒當要謹慎這教訓,更不可於飲食上破壞神的工作了。 二、不給肉體轄制 13節說: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這是基督徒當有的生活。因為身子是聖靈的殿,同時也能成為魔鬼和情欲的營壘,得與基督聯合成聖潔,得成污穢與妓女聯合,故18節告訴我們,你們要逃避淫行。 埃及妖後克麗魄都拉,是絕世美人會經誘敗二個帝王,她為計殺該撒安都尼,使安都尼絕望,是以裝死,消息傳出,安都尼信以為真於是自殺。第三任羅馬帝王,臭達勃耶,卻裝被誘,安置在凱旋陣頭時,妖後醒悟過來,明白己中了他之計,於是自殺,被自己儲備之毒蛇咬死。這故事告訴我們,人如果不能勝情欲,結果就被情欲肛睜。好多人葬身於女色,不能自拔,如士師參孫,又如大衛,所羅門,他們本身是負有救民族同胞能力,領導民眾才幹,因為不能勝過情欲,致使自己和家庭,以至國家全體為他們吃虧,叫耶和華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這是何等傷心。 天路歷程的盡忠,到了虛華市,時有一老人名老亞當,來誘惑他說;你的名字很好,我們很渴慕你,我有三個女子,一名為情欲,一為好色,一為貪利,如果你願意,我就將這三女子嫁給你,讓你滿足悅樂,並應許他許多條件。這時盡忠之心,稱有搖動,後來仔細思想,又看出他們之虛偽,甜言蜜語,於是拒絕,倖免其施計。聖經說:「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欲,眼睛的情欲,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 (約壹二17) 三、無論哪一件總不受轄制 基督徒,本是自由的人,在真理中生活,美國立國之口號說:不自由寧可死,一切為自由,但聖經說:真的自由乃在基督,神的兒子給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但自由有範圍,許多人錯用了自由,放肆肉體情欲,或沉溺於不好的嗜好,這就是淩辱自己。記得抗戰中,日政府對臺灣施行自治制,時有不服其法的農人,政府要他植甘蔗,他們因地質關係,而植水稻,員警隊趕到現場,叫那些插秧的農人,排成一對說:現在自治制施行,故我不要打你們,你們要自行打嘴吧!命頭一個打第二個,第二個打第三個,最末後哪一個,轉來打頭一個,這樣打得滿臉通紅而後已,如果一個人違法就命他用自己的字,打自己的嘴吧,叫他們侮辱! 魔鬼的作為,也好像這樣,牠叫你自由,離開基督,放縱生活,這根本是當時日本政府,叫老百姓打自己的嘴吧一樣了。人的生活無論被哪一件轄制,就是成了牠的僕人,聖經對我們有個徹底的要求: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則將我全身所有的,百分之百,完全奉獻在祭壇上,這樣於世上,任何一件東西,都不能轄制我們了。 四、當讓主轄(管)制 基督徒不給任何一件事務轄制,目的是讓主轄制,人本不要被人轄制,當時以色列民也不讓基甸管,所以基甸說—我不管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你們,惟有耶和華管你們。(士十八23) 基督徒的主權,是交托在耶穌的手中。總之有許多人不願將主權交出,讓祂管。不讓人管人這是有理由,但那班無法,違法之人,就不能如此了。筆者曾攔阻一小孩,時那小孩拿石頭要打其朋友,我告訴他不可這樣,那小孩說:「你別管我」,我答說:「因你不法,故我就管你!」 人不讓神管,又想要自己管,結果是管不好。哥林多教會的弟兄,也想要自己管,自己想做主,到底管不好。甚至保羅也有失敗的經驗,「我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苦阿,誰能就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當他讓耶穌管的時,他才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願我們將自己的主權交給絀,讓祂作你心上的主人,這樣就能作個真理自由的人。是神的兒女了。
基督話的婚姻與喪事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8—20節 關於婚姻與喪事的問題,我們很難在聖經找到「基督化」這三個字,這三個字是我們現代的教會最近才使用的術語。既然有所謂基督化,當然也就有相對的世俗化了。 首先我們應瞭解的就是什麼叫做「世俗化」?平常我們所指的「世俗人」,就是那些沒有信主的人(非基督徒),所以「世俗化」這三個字,即表示他們的生活與風俗習慣。因此「基督化」也就是基督徒應有的生活方式的表現。在這兩者之間,當然也就有所不同之處。 在「基督化」與「世俗化」之間,不但在外面生活不同,風俗不同,習慣不同,儀式不同,最不同的地方,乃是在生命的不同,例如豬有豬的生命(不喜歡清潔,喜歡吃飯就睡),狗也有狗的生命(活潑好動),兩者生活的表現,差異很大。所以,在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間,我們便可以很清楚看到:基督徒有生命的表現,非基督徒就不會有基督徒生命的表現!當然了,從行為的表現上來看,無論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有很多良好表現的模範者,但是在這兩者之間對於善行表現的精神卻不同,基督徒視善行是必然的,而非基督徒則視這是非不得已的行動,或這是超人(聖人)應做的事。 其次,讓我們在來想一想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要把基督化的生活分開呢?在剛才我們所看的經文,曾經提醒我們說:「我們不是自己的人,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我們的身上榮耀神。」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們才要重視基督化的生活。比方說,我現在所帶的這個手錶,以前是放在某一個鐘錶店陳列著,可是當我用重價把它購買以後,它便屬於我,我也可以任意使用它了。同樣的道理,我們從前沉溺在罪中生活,但耶穌基督用祂最寶貴的聖血來買贖我們,所以我們現在是屬於基督,一切的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完全交給基督了。因此,我們的生活,即是基督化,無論是婚喪,與一切的生活,都要有基督生命前表現。 然而基督化的生活,不只在外面有所表現,更重要的,還是內在的充實。保羅會說:內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真正的猶太人,就是指這個意思而書。比方說,在日治時代,日本政府想把臺灣人變成日本人,就強迫臺灣人姓名改為日化,並規定要說日語、穿和服、睡視榻米……,可是等到臺灣一光復,大家又恢復原來漢族的生活方式了。這種外表的形式的改變是徒勞無益的。 基督化的生活,無論吃喝,都要榮耀神。有生命的基督徒,就像一條遊魚一樣,可以逆水遊行,不致隨波逐浪。因此,一個有生命的基督徒,必然也不會與世同流,而能做光做盥來影響社會的時潮。 所謂基督化的生活,並不只是風俗之改善,基督化最根本的問題,就是要像基督的生活一樣,以聖潔的表現,所以今天我們所要談的婚喪問題,我們並不希望從改良風俗來著手。 一、婚姻問題 關於基督徒的婚姻問題,我要從聖經裡的教訓,扼要的提出數點: (一)與同信的人結婚——許多人聽到我說這句話,也許會批評我是一個老思想,說老頑固的話。他們所持的理由是說,假如把婚姻的物件僅限於教會內的男女,這個思想未免很落伍,因為社會上,有許多理想的青年男女,為何他們偏偏不可與他們結婚呢?這實在太跟不上時潮了。但是無論我們的理由如何動聽,我們卻要記住保羅所說的話:我們並不是自己的,乃是基督用重價買來的,所以我們是屬於主的。試看在新舊約聖經,豈不是給我們許多警告的故事嗎?比方說: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以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他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創六34—35),所以申命記才規定以色列人說,必須「不可與他們(外邦人)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以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先知以斯拉(拉九12)和尼布米(尼十三23)更嚴厲地禁止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 按照目前的統計,猶太人為了要保持他們優良純粹的血統,在每五千人中,才發現有一人與他族通婚。由此可見,當初摩西與眾先知所警告他們的話,到如今他們仍然很謹守。保羅受到這個思想的影響,後來他也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鄭重地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所以最理想的婚姻,乃是與同信的人結婚。 為何神不喜愛祂所揀選的子民與異族拜偶像的青年男女接婚呢?因為當時外邦的宗教道德非常墮落、敗壞,在他們的廟宇有許多娼妓,與其信徒行淫亂之事,如果祂的子民和他們結合,則他們的道德也會敗壞,當然生活、風俗、習慣、以及信仰也會隨之改變。因此,神絕不願意看到祂的選民與異族的男女結婚,而一同墮落下去。 上述這個問題,為何如今又影響到我們不能與不同信仰的人結婚呢?假如我們仔細觀察一下—十對和同信的人結婚,與十對和不同信的人結婚的後果,我們就可以找到答案了。主耶穌在升天之前曾明確地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十六16)。試想這句話以後,我們豈可輕易地將我們屬基督的生命,交托在未來信主的人手中嗎?我找不出一節聖經會勉勵我們由於結婚而來引人信主的根據。比方一個已經被判死刑的人,你豈樂意跟他結婚嗎?一個信主的人,必須聽從神的話,遵行祂的旨意! 可是,假如不可藉著結婚的方式來領人信主,那麼我們就必須與每星期日在裡拜堂出出入入的人結婚嗎?也並不然,因為每星期日都到禮拜堂來參加聚會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基督徒,有許多人是為了某種原因而來的。我們必須謹慎,選揮那些真正接受基督做他生命的人,才能與他們結婚。因為凡是到禮拜堂來的聽眾,未必每一位都已經悔改、認罪、重生,被聖靈充滿,過著基督化的生活。 為了結婚才信主,這一件事情我們必須謹慎防避,絕不可將婚姻與信仰作交換的條件,惟有同信的人結婚,才能享受到家庭之主基督生命的生活的甘甜,這樣的生活,才不會使我們失去對神的信心,不然的話,我們便很容易與參遜同受愛情的折磨。 (二)婚姻大權——關於這一個問題,在封建時代,父母握有大權,尤其是父親權更大,他們喜歡誰就許配誰,兒女絕無選擇物件的餘地。但是在現今文明的社會,自由戀愛的風氣甚盛,一般的年輕人,都以為身為父母這一輩的人,已經跟不上時代了,同樣認為他們的思想也很落後了。這是一件值得我們考慮的事情,也是值得我們研究的問題,許多身為父母的人,常常為這件事苦惱。 關於上述這兩個不同思想的潮流,究竟何者較理想,實在很難確定,因為兩者均會引起許多不幸家庭問題。 我認為無論如何,結婚應由父母與子女雙方來商談,不但父母和子女都高興,對方與對方的父母也要同意,聖經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弗六l— 4)又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假如這樣,父母與兒女,雙方均放棄主權,在主內一同與兒女商討、相愛、照顧、順服,而成立的婚姻,才能達到理想的地步——基督化的婚姻。 (三)婚禮——在創世紀廿四章曾描述亞伯拉罕娶媳婦的故事,這個故事我們都很熟悉,可以做我們的參考。但是由於時代、民族、地域的不同,所以每一個地方的包含許多不合真道的風俗習慣與迷信。我們做一個基督徒,無論在何時何地,絕不可誇大自己,隨從不良的風俗習慣,我們在舉行婚禮時,應該脫離世俗化,要聖化、榮耀主。迦爾文在四百年前,對於基督徒的婚禮,曾說過一段很著名的話: 關於結婚,要排除由情欲或其他不純潔的動機,要歸於人原始之狀態,照神的形像來結合……。六十歲以上的男人,不可與三十歲以下的女人結婚;四十五歲以上的女人,不可與三十歲以下的男人結婚。在近親的血族中也不可結婚。結婚要在教堂舉行典禮,不可狂歌熱舞。 由此可知,不合真道的婚禮,我們要排除,我們應該盡力提高我們道德生活。 二、基督化的喪事 關於喪事也有內外之分。 聖經對於猶太人的喪禮,曾提到許多,例如大家為他哭泣哀號(可三38),請善唱哀歌的婦女舉哀(耶九17—18)把死者的屍體洗乾淨(徒九37),用布包裹手腳,用手巾包臉(約十一44),如果較富貴的人,則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裡起來(約十九40)從猶太人對於喪事的禮儀的慎重,使我們可以瞭解到他們對於死者的兩個觀念: (一)關於神——死是從神所降下的災害。約伯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伯一21),所以我們只能順服神的旨意,我們不能說什麼。 (二)關於親友——當一人臨終時,要個人從速地告訴親友知道,請他們一同來哭泣哀號,憂傷,有時還要請人做哀歌來舉哀。 從上述兩點,我們可以知道猶太人對於喪事的表現,是用哭泣的聲音來報答給人知罪,然後才由親友加以安慰。可是,我們基督徒對於喪事的處置,仍應隨從猶太人的方式嗎?保羅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羅十二15),他又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很詳細地說明死與復活的道理,而約翰更清楚地說明將來的事情:「他們要作秘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岡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有死再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啟廿一3—4)。因此,基督徒對於死的看法,並不是絕望的,至少有面這兩個觀念: (一)視死如歸——有一次,耶穌和祂的門徒們到伯大尼去的時候,耶穌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 (約十一11),這是新約與舊約對於死的觀點,最不相同的地方,在使徒時代,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聖經描述他說:「睡了」 (徒七60),保羅形容在主裡面逝世的人,也是說「睡了的人」。所以基督徒對於死的來臨,並不覺得有何可怕的地方。 (二)復活的盼望——舊約時代,對於死人復活的盼望,好像模糊不清,到了新約時代,耶穌才親自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在舊約時代的人,他們均在死後便下到陰間,雖然耶穌並不否認這個事實,而且祂也曾設一個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說,財主死了在陰間受痛苦(路十六23),等候神的拯救。但是我們由於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的救贖,從此以後,信祂而得救的人,便能夠在離開世界的剎那,與祂一同到樂園去(路廿三43)。等到有一天,主從天上駕雲再來的時候,我們的靈魂便再與我們肉體結合在一起,變成主榮耀的形狀,如同主復活的靈體一樣。因此,只要主再來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看到許多過去已經死去的人,都要從死裡復活,接受神的審判。 那麼,我們根據上述這個道理,我們應該如何舉行基督化的喪禮呢?有人以為人死便無用了,但是我們確信死後會復活的基督徒,千萬不能對「死」這件事敷衍了事,不但對於屍體要關心,而且對於屍體之衣著,處理、墓地,也要相當慎重才對。但是對於屍體的禁忌,也要注意,迦爾文說:「對於屍體,要禁止向它跪拜,如同跪拜神明一樣,也不可在墓碑上刻許多死者生前的許多豐功偉業。」這些事情,是做一個基督徒是必須要知道的常識。
最美麗的聖殿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 去年夏天,我環遊世界的時候觀光過世界最美的聖殿,也遊覽過教會初期的雛形禮拜堂,啟發我敬畏主、事奉主的心志很大—在羅馬城外五公里左右,兩邊大道有許多古墳和別墅,那一帶是羅馬貴族住居的環境,儼然像昔年廣州黃花崗附近。在許多古墳之中,有一座是向下挖掘下去的,約有兩百尺深,分為五層,是在地洞方把死人棺木挖了洞放進去又填塞著的,其上有一座小小禮拜堂,名稱很奇——你往何處,洞外有石刻的魚作標籤,尾朝天頭向地,這因為是代表主耶穌的意思,讓崇拜的人看見這標籤好去尋找。在地洞面約有一個十五呎徑的禮拜堂,可以坐得二三十人,前面有石壇和石刻的十字架,也有一個石盤,大概是施洗時用的。當我們在洞裡面參觀時,回憶主後三十六至六十八年之間,尼祿王當政,他非常殘暴,要滅絕基督徒,因此每逢假期便想辦法把基督徒屠殺。至今羅馬有一座仍殘餘高牆的大戲院,那裡可容五六萬人,在旁邊有洞,約八呎寬十五呎深,嚮導說是當年尼祿王演戲時所加插的節目,非常恐怖刺激,那便是她豢養著一些獅子,當許多節目表演玩了,最後是把抓來的基督徒——當然男女老幼都有,讓他們與餓獅搏鬥。試想像人怎可以敵野獸?惟有供獅子一噸飽餐而已。這樣一位元慘無人道的尼祿王,目的要消滅基督徒,可是他的殘暴並不能阻擋人們崇拜主耶穌;相反,在大逼迫之下,人們愛主更迫切,事奉更虔誠,因此大家相約到那古墳地方集合崇拜,徹夜禱告。一層容納不夠,又挖掘第二層,二百餘年才不必那麼冒生命危險而有公開事奉的機會。所以我們可以想想初代信徒不畏懼暴虐淑君王,餓獅的搏鬥,尚且如此熱心到地下聖殿敬拜主,如今我們有舒舒服服的禮拜堂,可以自由自在,卻不是那樣熱誠,想來多麼慚愧! 在尼祿王大逼害的時候,有曾經跟隨主耶穌嘗過天恩的滋味的,也被捉到監牢去。雖然內中是很痛苦,但他們並不灰心,也不失望,相反是知道歸天家的日子近了,所以在監牢中也爭取機會傳揚基督的福音。最後,尼祿王要把他們殘殺,其中有使徒彼得,他覺得他的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是正掛的,因此他認為自己不配也正掛而釘,要求把自己倒釘起來,傳說還有他的妻子也同時遇害。至於有羅馬公民籍的保羅先生,結果也是被砍了頭。雖然如此,基督教並不被惡勢力所嚇倒,反而更加在人心中有極大感化力量。可見神的道是活潑有功效,不是威嚇殘殺就可能毀滅的,感謝讚美主!人們暗暗地崇拜耶穌為救主的君王。君士坦丁,他的母親也是黑暗統治時朝信主,所以這位君王早年就受虔誠宗教的感染,他登位就將基督教訂為國教,在羅馬建成非常雄偉的聖彼得大教堂,聖保羅大教堂,那些建築物其華麗堂皇之處,真不易描述,不但各地遊客到了羅馬必去瞻仰,就是許多文字也有關於那些紀念物的記載,就表明基督在人心裡所發生的重大作用。 我上面所說的聖殿,雖然有歷史,有價值,夠華美,但那不是人手所造的,經上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殿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這是指每個基督徒都是神的殿,以香港就有十多萬基督徒來說,便有十多萬聖殿了,比起羅馬的大教堂更有意義。我做醫生四十多年,敢說最奇妙的是人的身體,一切構造,形狀都是很特別。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祂是滿有榮耀的,若不是人去犯罪,相信是非常美麗,並不如現今我們有衰老、疾病、不安、流淚、痛苦……因此我們覺得可惜,神把極美好的東西給了人,人卻把它弄髒變壞,那簡直像去羅馬扔個炸彈把雄偉的聖殿毀壞一樣。所以我們要「重生」,有新的生命,過新的生活。換言之,是把神為我們預備的聖殿重修完好,讓祂可以在我們裡面居住,榮耀祂。巴不得我們從今之後,離棄罪惡,污穢、淫邪這些事,把自己的身心完全分別為聖,為主而活。 三百年前,英國人把酒帶到非洲給黑人喝醉了,便把那些黑人載到美洲,賣給人做奴隸。我曾經在佐治省看過當日販賣黑奴的市場,中間有一塊約三尺的圓柱,是叫黑奴站上去讓買主可以「看貨出價」,買了回去就一生一世為奴,甚至結婚生子也要為主人做僕役。有一對黑奴生了許多兒女,都給主人出賣,他眼看那最大的十二歲兒子也要被賣了,心中便很難過而痛哭,剛巧有一位牧師來訪他的主人,問知他們的苦情,便給他一些錢,指示那小黑奴逃往北方,因為當時林肯正進行解放黑奴運動。小黑奴照著牧師的指示到了北方,但不知何往,幸而遇到一位老教授收容他,察看他很勤快,結果供給他讀書,他飽受基督的愛,因此很有長進。後來他要回南方幫助他們的同胞,歸榮耀于天父,雖然父母已經死了,弟兄分散了,可是他辦了一所至今很有名的華盛頓大學,造就很多人才。我引用這個故事,乃在說明主已經用寶血把我們買贖,我們才得如今的自由——沒有罪的重擔,並且將來得享天堂福樂,為此,我們應妥為使用這身子榮耀祂。那是說,不但不再犯罪,免得玷污聖殿,並且要多為主做工,領多人歸主,讓主的名傳遍,神的心意滿足。 聖徒與聖經 胡正中
經文:哥林多前六章19—20節 我們看自己為平常,但在神眼中,我們卻不平常。神在聖經中,稱基督徒為「聖徒」。這名稱,在我們雖為不配,但神卻將這名稱賜給我們。我們怎知神將這名稱賜我們呢?我們可以從保羅書信中,看見保羅稱信徒為「聖徒」。聖徒這名稱,不是保羅客氣的稱呼,乃是神賜給我們的。因為聖經,是由神的啟示而寫成的。我們憑甚麼而在教會中,就有人會成為特殊階級。神乃是將這名稱,賜給凡以信心接受主耶穌的人。人一接受主耶穌基督,聖靈就重生我們。聖靈一住在我們的裡面,我們就成為聖徒。正如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所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基督徒的身體,與人不同,乃是有聖靈住在裡頭,所以成為聖靈的殿。舊約時代,神命令選民照祂所指示的圖樣,尺寸和材料建殿。所建的殿,如沒有神住在其中,那殿就不是聖殿,不過只是一間平常的房屋而已。當神的榮光充滿那殿,那殿就成為聖殿了。照樣,我們身上如沒有聖靈,就不是聖徒,乃是普通人。如有聖靈,就成為「聖徒」。所以我們成「聖」,並非憑工作,乃是憑信去接受基督而成。以弗所書一章13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可見我們信了主,就是屬於神,就有聖靈為印記。所以羅馬人書八章9節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我們因神的恩典,白白得著「聖徒」的地位。所以我們當存感謝的心。 神白白將聖徒的地位賜給我們,到底有甚麼目的呢?提摩太前書一章15—16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做榜樣。」可見,神的目的,是要給是人從我們身上,看見神救贖的榮耀。因此,我們在世須顯聖徒的樣式來。這實在不容易,但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15—17節已為我們禱告說:「我不求禰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禰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求禰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禰的道就是真理。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的人祈求。」主知道,我們活在這不潔的世代中,最不容易,所以為我們祈禱。我們成聖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乃是依靠神大能的道——真理。 提摩太后書三章16—17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可見神將聖經賜給我們,是要叫我們完全。我們如離開神的話,不讀聖經,就不能活出聖潔。因為我們裡面有私欲,外面有魔鬼試探。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如熟讀神的話,我們就會認清魔鬼的詭計,不致跌倒。 主耶穌要上耶路撒冷時,魔鬼藉著彼得的同情和安慰,攔阻他。主耶穌看出是撒但的詭計,就對彼得說:「撒旦退我後面去罷……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主耶穌十二歲時,在聖殿裡,便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後來父母找到祂時,祂就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可見,祂心裡所思念的,都是神的事——神的話。因此,祂認清前面的道路。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能多讀神的話,多以神的事為念。 神的話,是我們生命的力量。彼得前書二章l—2節說:「所以你們……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竹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可見,我們如多讀聖經,靈命就必長大剛強。神的話,不但是我們的力量,也是我們的指南針。所以我們不可缺少神的話。 神的話,既然如此重要,我們應當怎樣讀它呢?許多人讀聖經,是照著自己的意思去讀,想找一些合己的經文,來安慰自己。這樣的讀經,是無益的。我們讀神話,應照著神的意思去讀。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我們無權選擇和批評,只當謙卑安靜在神前,虛心等候領受祂的指示。我們對於神的話,須知以下四點: (一)教訓——無論聽道抑讀經,須記得領受對自己的教訓。許多人卻只知用聖經去教訓別人,不曉得教訓自己。 (二)督責——當我們有錯誤的時候,神就用聖靈藉祂的話——聖經,來督責我們。許多時候,我們只喜歡聽安慰和祝福,卻不喜歡督責。求主幫助我們,有信心和順服去與所聽的道調和。 (三)使人歸正——神的話不但要教訓我們,督責我們,更是要改正我們,使我們從迷路上歸回。 (四)教導人學義——我們如肯安靜在神面前,祂必藉聖經的話,教導我們怎樣去學義。 所以我們無論用甚麼方法去讀聖經,都不可忽略這四點。聖經與聖徒的關係,正如提摩太后書三章16—17節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離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我們時常以自己的標準量度自己,以聖經的標準量度別人,這是錯的。我們也時常以自己的長處,來比弟兄的缺處,為甚麼不以自己與神相比呢?我們如以神為標準而比,就必能努力追求,直到完全。保羅說:「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的人,就要存這樣的心。」 親愛的兄姊們!求主幫助我們,天天熟讀聖經,以神的話為生活的標準,遵行神的話,過聖潔的生活,而與聖徒的地位相稱。阿們。 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 賓路易
經文:哥林多前言六章19—20節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六19—20)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人說,「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如果我們要清楚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我們必須「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保羅的意思是說神的靈要活潑的顯現,在那些祂所住裡面之人的軀殼上麼?如果不是,信徒又怎盼望這個身子成為聖靈的「殿」呢?這是今日神的許多兒女們一個極大的問題。因著誤解了保羅的話,以及許多別的原由,無疑的,邪靈的動作就在一些奉獻的信徒身上表現出來。 要達到明白保羅所說,「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的意思,第一必須有清楚的亮光,知道聖經的教訓對於住在人裡面的聖靈是住在人的哪一部分。最簡單的解釋,我們可以從以色列人曠野中會幕的預表上尋出:這會幕不只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來指示我們與神親近的道路,並且也是祂與人交通的方法。因為會幕所預表的,乃是三而一的人,是神居住的所在。 隱藏在幔子後的至聖所,是表明的「靈」,就是神節著聖靈所居住的所在。「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廿27)聖所,就是祭司在某種條件志下,可以自由進入的地方,預表人的「魂」——就是人與生俱來之才能和個性之根源。再就是外院代表人外面的軀殼,借著五官與外界接觸的。很多時候,就是已經重生的人,對於人的「靈」的存在,因為是深藏在內的,以致無從察覺。因此很多的人不知以他的存在和需要。這可以從他們對於宗教的經驗,要在感覺上求舒服,而不知以靈來與神 聯合,與神交通的事上,可以看出的,這樣的人是很多很多。 因此,人的身子照著這裡所預表的是「聖靈的殿」,恰如會幕的外院一樣。那意思就是說這軀殼所包括之整個的人——靈與魂與身子要「全然成聖」,「完全無可指摘」。因為神的榮光是停在至聖所——人的靈裡的。 這在保羅的書信上寫過好多。雖然身子稱為「聖靈的殿」,但他仍是一個「瓦器」(林後四7 ),「地上的帳棚」(林後五1),「必死的身體」(羅八11),「卑賤的身體」(腓三21),仍是要等待得贖(羅八22)。就是因為這個緣故,縱然這個身體成為聖靈的殿,還是需要積極的監管他,就是自己也是如此;也不是一次就管好了,乃是繼續的。保羅知道那住在他裡面並膏他之聖靈的能力不是錯誤的,但他仍說:「我是攻克己身,叫他服我,免得……我……自己不蒙悅納。」(原文) 再者,他寫信給歌羅西人說到信徒的生命是已經「和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但保羅仍吩咐他們要「治死」 「地上的肢體」 (西三5)。這也不是一勞永逸的,乃是繼續的讓十字架在我們身上做工才可(羅六11)。身子「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這意思清楚的顯明出來,是說有聖靈住在裡面之信徒的身體,乃是「基督的肢體」。他是行使「頭」(基督)之旨意的,就如手是行使他所屬之人的旨意一樣。 與基督的聯合是靈裡的聯合——「與主聯合成為一體。」(林前六17)主用人的身體,好像用一個器皿一般,他要得著那成為聖靈之殿之人的整個意志才能使用。要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必須將我們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也必須照羅馬人書六章13節所說的將我們的「肢體」專一的「獻上」。在第19節又有同樣的話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意志的一種動作)不潔不法做奴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意志的一種動作)神作奴僕。」 從這些經文以及別處的經文,可以清楚的看出,被稱為「聖靈的殿」的身體,仍是一個必死的身體,需要十字架繼續的做工,緊緊的將他看守服在奴僕的地位上。他是一個奴僕,斷不能叫他做主。他是一個「聖殿」,只因為他是真聖所的外院而已。因此必須成為聖潔,完全無可指摘。不問他裡面之潛勢力如何,節著承認所住在靈裡之神的靈,並那神聖的功用和一切制伏他所不可少的條件,使他可以成為一個合用的僕人。 明白人的身體,在屬靈信徒之生活上的地位,是極重要的一件事。因為缺乏這種知識的緣故,邪靈就能用他欺騙的手段,假冒聖靈的舉動,侵襲一個完全奉獻之信徒的身體。有一個宣教士來信說,「有些頂好的宣教士們,為神站立了多年,現在竟追求聖靈在身體上表現的事了。」信徒因著誤解神以身體為殿的方法,不知不覺間即將地位給欺騙的靈,因此他們向他們所信以為是聖靈的開啟他們身體的各部。即如:(一)他們以身體的感覺,覺得「神的存在」就順服他。(二)他們身體方面有動作或感覺,他們想是聖靈在「聖所」顯現,這種顯現愈強,他的動作也愈強。(三)於是他即相信聖靈節著身體用「神蹟」或「震顫」,或一股熱烈的喜潮與他的思想和意志來交通。這個常引起一種思想,以為神現在不需要他們的合作,而「藉著他們說話」。因此他們放棄他們自己說話的本能,被超能力的約束,甚至被動的放棄一切,以致有超然的言語。(四)信徒一種假冒的與基督同死,目的就是要叫整個人,絕對的被動,完全放棄或「降服」個人每一個自主的思想或動作,因此超然的能力得以進入,並藉著他們而有所動作。 這樣一步一步的下去,不知不覺的演進,一個人這樣開放了他的軀殼,被一種超然的能力管制和附著,他不知不覺間,即成為靈的自動者,或媒介物。身體佔據了心思和靈的地位,於是身體成為靈智和引導的中心。身體代替了靈,成為生活中最重要的因數。身體代替了靈,成為接受神信息的無線電臺。他接受上帶的引導,是借著身體的衝動,吸引或指導;就是叫人知罪,也這樣好證實他們所接受的信念,以為他的身體在實際方面是與神交通的媒介了。 但在實際方面身體不站在僕人的地位,而作了主人,這個人就不知不覺的要順從「肉體而行」,不能「順從靈而行」了。有的時候肉體好像是願意停止活動,要「釘死」,其實他們的肉體是藉著他們以為是出於神的那些超然的經驗來保養撫育著。如果「肉體」是借著超然的經驗來使他們滿足,則他仍是「肉體」,因為肉體的事就如爭競,忌妒,分門,不合,結黨。如果不是這些罪惡,則其他肉體的罪——早晚就要洽著所謂「屬靈的表現」而顯明出來。「從上頭來的智慧」他們如果有,也是很少的。因為「從上頭來的智慧」是聖潔的神在聖所中顯現的標記——純潔的智慧是溫良柔順,滿有憐憫,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這一些在他們中間是不得而見的。你細心觀察就可以看出「屬血氣的人」是非常顯明的。他的態度成為魯莽,聲音成為不馴,外面嚴厲的令人討厭,但他本人卻毫無知覺。因為他是受了欺騙之靈的欺騙,另有一些人,他們用他的身體來作靈所當作的工作,終於身體因勞傷而壞了。因為身體的被造是為心思和靈工具的,並不是超然能力的運河。 有人問說,甚麼信徒在追求屬靈的事上,身體占很重要的地位呢?在福音書的記載中,很清楚的看出,人的身體是邪靈重大的目標。(特別看太28—31;十二43—45)許多仇敵的詭計是與人的身體有關的。身體的醫治是空中權致最大的試誘物。如果他們能教他們的身體受苦,他們也能止住他們的工作,這就是所說的得醫治。很多時候,再真得醫治的事上,以人宣佈關於永世致命的道理——否認基督救贖的工作,這樣否認的人,說他這樣的否認,是藉著從天上來的異象證實的,若是對於主道素有根基的工人受了這種錯謬叫囂道理的欺騙,目的是要叫他的身體損壞,以致不能作傳福音的工作。 「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信徒當盼望甚麼是聖靈住在他裡面的真結果呢?簡單說來。 (一)聖經的能力能使你「治死身體的惡行」
(羅八13),換句話說,聖靈的能力是要你制服己身,成為奴僕,可以隨時為神做工。 (二)活的能力——神的旨意,向每個人清楚的顯明了以後,神就要醫治他這個必死的身。(這件事的作成,是藉著人的靈)(羅八11)。使神的旨意在他的生活中,得以實現。 (三)聖靈住在人裡面是使人保持一個常態和自由的身體,作為心思和靈的工具,以致「順從靈而行」,在每一個條件都能達到時,每一部分就都能活潑的為神做工。 神不直接來對付祂兒女的身體,都是間接的藉著人的靈來對付。因此,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信徒應當學著認識他們的感覺是在何處。不要受欺,以身體的印象,作為屬靈的。讓他們將他們的問題帶到神面前,忍耐的從神那裡尋求亮。如果使徒的身體尚要被「攻克」,今日就沒有一個信徒擔保身體的活動是純粹從神而來屬靈的、經歷的結果。 對一般用祈禱來拯救被仇敵捆綁和被他假冒所欺騙之人的信徒,有句警告的話。這個爭戰並不是屬乎身體的。無論是在禱告上,是在反對仇敵上,若使用身體的力量,就要攔阻你的靈與神的靈同工。你的思想亦必須清楚,安靜,謹慎的與靈同工,否則肉體能力的顯示,就消滅了在祈禱上,和抵擋仇敵上(彼前五8—9)靈的真功用。因為肉體的能力的顯示,也是仇敵的工作。正如在肉體範圍以內,其他超然的表顯一樣。這樣可以藉著破壞那反對他的工作。 我們如何能辨別 「辨別諸靈」是一種恩賜,也是一種工作,是聖靈應許給那些屬靈之聖徒的。每一個與超然能力發生接觸的人,應當專一向神求這種恩賜。以下兩種信徒需要這種恩賜: (一)在聚會中負管理之責的工人。 (二)那些尋求「靈洗」的人。 在第一種方面,必須記得純粹聖靈所能作的工作是看信徒浸入主的死有多少。 比這顯明的恩賜問題,尚有一個更深的問題在,就是「誰當有這些恩賜?這些恩賜的賜與有何條件?」這些恩賜是為哪些在基督裡為嬰孩之人的麼?就是那些需要別人餵養和照顧的人?還是只為著神的工作——就是那些在基督裡長大成人的人,為神所管理。來「成全聖徒」的人呢?如果恩賜的需要,是為著有效的工作,那就只為著長大成人的信徒了。那麼一個信徒怎能長大成人呢?在此我們又要回到靈命基本的問題了。一個在基督裡「長大成人」的人,就是深深的喝足了基督的死的一個人。因此,新造深入他的裡面,他就成為大人,不再是「嬰孩」,乃是長大成人的人了。(林前十四20;林前二6 ) 這叫我們覺得真的浸入基督的死的需要。因為這是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說之聖靈的恩賜與他的基本條件。藉著基督內在之死的工作,「智慧」預先澄清了心思;屬靈的「知識」潔淨了屬地的知識,使他認識神和祂的道路,因為這道路與世人的道路是絕對不同的。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作先知——這一切都要與基督的死有更深的聯屬。這樣,神的靈就能藉著瓦器的運河,安全的使用這些恩賜。(看林後四10,12;十10) 再者「識別諸靈」的恩賜,需要明透純潔的靈。因為這是這種恩賜與表顯的條件。靈的明透,純潔,意思就是更深的剖開了「魂與靈」的聯繫(來四12)。以致沒有魂生命的陰影,遮暗了靈中優美的異象。因此這種恩賜只能在全人恬靜的意態中來使用。情感的衝動,激忿不安,甚至過度的狂喜影響身體時,意要攔阻聖靈的動作,以致使信徒不能分辨那工作的「諸靈」了。 對於為個人的利益和福祉而尋求的人,「我們如何能分辨」諸靈的問題的答案,就與前不同了。他們必須直接的倚靠神,求神的保守,脫離黑暗的權勢,站在羅馬人書六章6—11節的根基上,堅決的不與任何地位給他們。在意志方面也必須有明確的態度,拒絕順服超然的影響: (一)不受別人的壓迫。(二)拒絕使心思遲鈍,不能有清楚動作的環境。(三)謹記羅馬人書十四章23節,對心裡懷疑的事,和矛盾的事,當予以反對。 基督徒的生活要榮耀神 賓路易
經文: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 有一寡婦生了一個兒子,這兒子很不好,時常偷人家許多東西。她曾有多次責備他,和警戒他,但是他的賊性始終不改,有一天這個兒子因著作賊的緣故,被官長抓住關在監裡。這寡婦多方請情官長,把她的獨生子釋放。這官長要罰他,以五百元錢為贖罪,但是這寡婦很貧困,無法出此鉅款。因此她天天替一個財主挑石頭蓋房子。有一天這寡婦搬石頭,不小心一塊大石壓在她的腳趾,結果兩個腳指被石壓斷了,血流很多,此寡婦因著疼痛就暈了。許多人圍著看她,把她救醒了。財主看她很可憐,就問她,「你這樣年紀,為什麼做笨重的工作?」她就把兒子的事告訴財主,財主聽了,就憐憫她,給她五百塊錢贖回兒子。於是她把此兩個指頭,和一封信,寄給她的兒子說:「因你關監我心日夜憂傷,盼望你釋放,所以天天為人挑石,希望能賺到五百塊錢,來贖你回來。今日不幸壓斷了我的兩個趾頭,現在寄上給你看。兒呵!願你要紀念到母親的愛,趕快悔改罷!不要在流蕩呵!」這個賊子接到母親的腳趾和信,心中大受感動,大哭起來,痛悔前罪。從那天起就改變了,不再作賊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這寡婦的兒子改變了,是因為她母親的愛感動他,他悔改了。你們有沒有被主十字架的愛感動呢。主為我們釘死十字架受極重的刑罰,身懸苦架,流血淋淋,因為祂愛我們,要把祂的血作我們的贖價,從神怒氣之下,把我們贖回來,恢復了神的兒子的地位。因祂的死我們得以活著,又叫我們得享永生的福氣。我們豈可忘記主的愛嗎?而來任意犯罪叫主憂傷麼?保羅對加拉太人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不知道我們有把耶穌釘十字架光景,時常活畫在我們眼前嗎?我們若時常紀念主的愛,就不敢任意犯罪,也容易決心的把各種的惡習慣,惡性情,不好的嗜好除去。也願意為主負架,為主受苦,以報主的恩債。 有許多信徒重生以後,不追求聖潔。在我們的生活上時常不能榮耀主。因他不紀念到主十架的愛,也不肯讓主活在他們的心中,作他們的主。順從情欲,不順從聖靈的指揮,所以常常過著失敗的生活。 有人以為環境惡劣,或職業地位的關係,所以不能為主發光,為主見證,這是大錯的。若一個人,真的被聖靈充滿,就有美好的靈性。無論在家庭,在學校,在社會,在機關,軍隊,都可以服事主,榮耀主,現在舉出聖經中所記的但以理,來作我們的模範。 但以理是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去。當時巴比倫的國民是拜偶像的,不認識至高的神,他又是被擄到王宮裡受人看守,一點兒不能自由。在宮中除了三位拜神的同伴外,舉目都是外邦人,但是他還能得太監長和國王的優待。因有神的靈和他同在,神賜給他的身體俊美肥壯,又賜給他聰明智慧,勝過全巴比倫的哲人術士。何以他能得神這樣的祝福呢?因他裡面有美好的靈性(但五12;六3 )現在容我們研究但以理在生活上能榮耀神的原因,作我們的借鏡。 一、不體貼肉體 但以理當時被擄,被王的優待(但三5),賜他王膳和酒,他卻不願體貼肉體吃王膳和酒,來沾汙自己(但五)。有許多信徒體貼肉體,喜歡美食,不願靈性被汙,又喜歡縱欲犯罪,如抽煙,喝酒,吃祭偶像之物,看應酬喝酒比聽道聚會更要緊。如此的人,怎能有美好的靈性呢?怎能得著神的祝福呢? 但以理遵守的律法,不願意體貼肉體,所以吃素菜,喝白水,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更加俊美,肥胖。如耶穌對撒旦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許多有錢的人,吃補品,三餐都是佳餚美味,身體常是衰弱,面色青白,而許多貧窮的人,吃蕃茄,粗菜,反肥壯,可見神是公平的。多勞動心中快樂的人,就少疾病。許多有病的人,因不靠著上的話來過活,所以得不著強壯的身體。 二、有信心 但以理有極大的信心,當他在無指望及困難中,祂的信心總不搖動。他相信神必能幫助他。拯救他。當時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作了夢,心裡繁亂不能睡覺。王吩咐人將全國的術士,和用法術的,迦勒底人,觀兆的,都召來。他們都不能講解王夢,但以理進去見王,求王寬限。他相信神能啟示此夢兆。他就回到自己的住處,請三位同伴與他同心禱告。果然在晚上得神的啟示,講解王的夢。又一次他被仇敵陷害被擄於獅洞中,他有信心靠主,主就差遣使者封獅的嘴,就他免於死亡。因他的信心,叫王的名字在他的身上顯大,使最驕傲的巴比倫王,敬畏耶和華,稱祂為大。有好多信徒無信心,所以常有苦難及困難的事臨到,不能像但以理用信心來對付。每日都是掛慮愁煩,垂頭喪氣的態度,怎麼榮耀主呢? 三、有忠心 但以理忠心辦事,毫無錯誤過失(但六4)。一個信徒不但忠心在神面前,一個人能在職分上與工作上的忠心,就能得神的喜悅。因為現在許多人來尋找信徒的錯誤,所以保羅在希伯來書十二章1節說:「見證的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我們都是神的兒子,無論神派我們做的何事—家庭,學校,社會,軍隊,醫院,商界,傳道都要各盡其職,忠心辦事,免得留人控告及批評的把柄。忠心是指著事情職分說,也是指著待人接物說明的。信徒是出世而入世的,肉身是在世上,靈魂是屬在天上的。世界許多的困難,國家的制度,信徒都要和人一樣的。惟有心靈可與神交通,靠著神的能力來對付一切,應付自如。又能滿心充滿著快樂,巴不得我們來效法但以理的生活來榮耀神。 榮耀神的榜樣 但以理有這樣高尚的靈性是從那裡來呢?容我們再來查看: (一)注意禱告——他一日三次雙膝跪在神面前禱告。(但六10)雖有禁止阻止祂的禱告,他卻以勇敢不怕死的精神來遵守天律。他看遵守神的話比人的命令更加要緊。所以要得著美好的靈性,切不可間斷了禱告,基督徒的禱告若被魔鬼搶去,靈性必定軟弱,也容易跌倒。所以我們要像但以理的膽量,和勇敢,多多禱告榮耀主各。 (二)注重讀經——但以理不但迫切的禱告,還勤讀聖經。(但九1—2)那時不像我們有全部聖經,只有律法書一本,一個愛主的信徒一定愛讀聖經,因聖經是神所啟示的,我們若單禱告未讀聖經,怎知道神所要我們行的事。一個不讀經的信徒,就作糊塗的人,不明神的旨意,他的生活就不能榮耀神。 (三)為主見證——但以理雖未有機會對人見證,但是他在禱告中時常紀念到巴比倫許多人的靈魂。他以他的好品行來為主見證,神藉了夢兆使但以理作了極得力的見證,把主的名介紹于巴比倫王面前,使最高傲的王俯伏拜他。又下令叫全國人敬畏但以理所拜的神。但以理的見證極有能力,能叫國王以及人民都歸榮主名。主又使王高升但以理為總督,治理全國。一個信念歡喜為主見證,主就愈加他的力量,得勝魔鬼。所以要有美好的靈性也要常常為主做有聲,和無聲的見證,榮耀主名。 未了親愛的兄姊們:你們的生活有如但以理的榮耀神麼?基督的生命,有在你們的身上顯露出來麼?何以許多人反對耶穌,或批評耶穌呢?都因我們在生活上不能榮耀神,使主的名受謗瀆。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