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教會中對人和對己的原則】

    一、教會中不可彼此告狀(1~8)

          1.不可在不信的外邦人面前互訟(1~6)

          2.弟兄互訟根本是錯(7~8)

    二、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9~11)

    三、要在身子上榮耀神(12~20)

          1.信徒的身子是為著主(12~14)

          2.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15~17)

          3.信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18~20)

 

貳、靈訓要義

 

【基督徒為何不可彼此爭訟】

    一、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尊貴的身分(2~3)

    二、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所得的恩賜――真智慧(5)

    三、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同是弟兄的關係(6)

    四、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捨己的精神――情願受欺吃虧(7)

    五、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彼此相愛的命令(8)

    六、彼此爭訟不合乎基督徒潔淨的地位(9~11)

 

【豈不知】

    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2)

    二、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3)

    三、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9)

    四、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15)

    五、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麼?(16)

    六、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19)

 

【基督徒為何不可犯淫亂】

    一、淫亂不何乎基督徒身體自由的原則(12)

    二、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功用的原則(13)

    三、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身體復活的原則(14)

    四、淫亂不合乎基督徒為基督肢體的原則(15)

    五、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與主聯合的原則(16~17)

    六、淫亂不合乎基督徒為聖靈的殿的原則(18~19)

    七、淫亂不合乎基督徒身子尊榮的原則(20)

 

【人的身體的屬靈地位】

      一、身子乃是為著主的(13)

      二、神要叫我們的身子復活(14),成為不朽壞的(參林前十五53)

      三、身子是基督的肢體(15)

      四、要與主聯合,成為一靈(17)

      五、身子就是聖靈的殿(19)

      六、是主用重價買來的(20)

      七、是『榮耀神』的憑藉(20)

 

【基督徒行事的原則】

      一、有『益處』的才可行(12)

      二、『不受它的轄制』的才可行(12)

      三、要『為主』而行(13)

      四、要依靠『復活』生命的能力而行(14)

      五、要『與主聯合』為一地去行(17)

      六、要讓住在裏面的『聖靈』能安息而行(19)

      七、要為『榮耀神』而行(20)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哥林多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保持教會聖潔之二:解決控告的事】

經文:林前6:1-11

   一、彼此控告的事實 1

         1.彼此相爭 (加5:15

         2.向人求審

   二、處理控告的辦法 2-11,(太18:15-17

         1.聖徒有審判的權柄 2-3

         2.教會有處理的智慧 4-5

         3.弟兄有吃虧的必要 6-8,(詩37:1,5

“不要為自己伸冤” (羅12:19-21

         4.耶穌有洗罪的恩典 9-11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淫亂的(弗5:3)、拜偶像的(徒15:28)、奷淫的(加5:19)、作孌童的(申23:17)、親男色的(羅1:27)、偷竊的(弗4:28,2:10)、貪婪的(羅13:9;賽57:17)、醉酒的(弗5:18)、辱駡的(林前5:11)、勒索的(傳7:7

── 毛南春陽

 

【保持教會聖潔之三:處理身子的事】

經文:林前12-20

   一、當知基督徒的身子是為主 12-14

         1.不受轄制——自由 12-13,(來13:9;太4:4  “人以食為天”的偶像。

         2.不為淫亂——貞潔 13,(彼前3:1-2   人最難勝過的就是吃與性。

         3.乃是為主——委身 14,(歌2:15-16

   二、當知基督徒的身子是肢體 15-18

         1.是基督的肢體 15

         2.是與基督聯合 16-17,(創2:24

         3.不可得罪身子 18 “逃避淫行——約瑟的榜樣(創39:11-12;帖前4:3-5)。

   三、當知基督徒的身子是聖殿 19-20

         1.是聖靈的殿 19,(林前3:16-17

         2.是重價買來 20

         3.是要榮耀神 20

── 毛南春陽

 

【信徒已得之恩(林前六11)

   一、已被洗淨(來十22;參徒廿二16;約三5;弗五26;多三5)

   二、已蒙成聖(林前一230;約十七19)

   三、已得稱義(羅八30;一17)

── 丁良才《經題模範》

 

【彼此相爭  (林前六1)】

林前六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一、本應和睦卻出現相爭

    1、愛講理

    2、愛內鬥

二、教會解決非要找外邦

    1、信仰問題可以帶到教會

    2、生命問題可以

──王永悅

  

【有何益處 ?(林前六12)】

 試問,今日我們的生活工作是否對自己有益?很多時候,我們所行的都叫自己受到傷害,比如:生氣,生氣會叫我們不得益處。我們常常要問問,我們到底這一生受益多還是受損多哪?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一、你自由可以啥都行?

   1、對身體不好的事你行了卻傷害了身體

   2、對靈命不好的事你作了卻損傷了靈性

   人不是獨立的個體存在,人是需要互動,友愛,關係,情感的聯絡的,我們需要個人與群體都得益處你說不是嗎?

 二、你所行對別人如何?

   1、建立別人嗎?

   2、對人有益嗎?

   3、榮耀主名嗎?

 反思:你是否常常自己很自由卻叫別人不自在?

     你是否自己很隨便卻叫別人不得益?

     當怎樣行才能有益於人?

     你的生命之活著,是以榮神為第一,還是叫自己自由瀟灑?

 ──王永悅

 

 【不受轄制(林前六12) 】

 在我們的生命中有多少人事物轄制我們哪?這個轄制叫我們已經深陷其中,這個轄制叫我們已經無力掙脫,這個轄制叫我們已經受其虧損。我們來讀聖經。

林前六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原文字義〕「益處」有利的,有用的,有幫助的;「轄制」操縱,掌控,在上操權。

一、轄制生命的是什麼?

   1、肉體的情欲

    2、眼目的情欲

    3、今生的驕傲

二、脫離轄制的好方法?

   1、住在基督裡

   2、讓主居首位

   3、被聖靈充滿

三、真理引導完美人生

   1、有主的話為指引

   2、有聖靈作保惠師

   3、有基督成為後盾

──王永悅

 

【榮耀真神  (林前六20)】

  弟兄姐妹大家主裡平安:今天分享的題目是我們很熟悉的,也是我們一生要追求的。就是榮耀神。      

林前六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一、該知曉的事:

   1、我們是重價買贖的

    2、我們生命是主給的

 二、該實行的事:

   1、一生之目的為榮耀神

    2、身體之目的為榮耀神

──王永悅

 

 【重價所買 (林前六20;七23) 】      

 我們需要知道一個事實,就是我們今天的活是因基督的代贖,是基督耶穌的寶血叫我們得以免於受刑。

林前六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七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一、不可衡量的價值

   1、主的寶血是無價的

   2、主的寶血是有能的

   3、主的寶血是給我的

二、因愛犧牲的價值

   1、甘願的給予

   2、樂意的給予

   3、全部的給予

三、永有功效的價值

   1、因主救贖我們不在作奴僕

   2、因主救贖我們成為神兒子

──王永悅

 

【論勸勉  哥林多前書6章】

   一丶弟兄不可彼此相爭6:1

   二丶弟兄本有審判權柄6:2-3

   三丶弟兄應有智慧之人6:4-5

   四丶弟兄之間不可告狀6:6-8

   五丶弟兄同蒙主恩稱義6:9-11

   六丶弟兄行事不受轄制6:12

   七丶弟兄身子乃是為主6:13-14

   八丶弟兄要用身子榮主6:15-20

── 作者不詳

 

【第六章章題──教會的爭訟】
一.責備他們不該向外人求審(1~11
   1.豈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1~6
 
A.使教會失去福音的見證(1
  
B.乎略了信徒尊榮的地位(2~3
  
C.是教會極大的羞恥(4~6
 
2.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7~8
   3.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9~11

二.責備他們不避淫行(12~20
   1.信徒生活行事的原則(12
   2.食物、淫亂、和身體的關係(13
   3.身子與復活的關係(14
   4.身子與基督的關係(15~17
 
A.我們已經是基督身上的肢體(15~16
   B.我們已與基督聯合(17上)
  
C.我們已與主成為一靈(17下)
 
5.淫亂的罪是得罪身子(18
   6.身子與聖靈的關係(19~20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告狀(六111

二、姦淫(六1220

——《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法庭告狀的愚拙(六18

二、從前正是這樣(六911

三、重價買來的(六1220

――《每日研經叢書》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信徒間的爭訟(六111

二、信徒的道德鬆懈(六1220

——《活石新約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告上公堂(六111

    1.基督徒的糾紛常常可以藉著他們朋友的幫助而獲得解決。基督徒之間意見分歧是家事,故此應該在家裡解決,何況基督徒有一天將要審判世界和天使,那是更大更重要的審判呢!(23

    2.當一個人循法律途徑控告另一個基督徒時,他自己已犯了錯,因為他沒有把愛和寬恕用在那犯錯的人身上,他是欺騙或虧負了那犯錯的人;他這樣做,自己也成為那些“不能承受神的國”(910)的同類了。注意在希臘文中,“大錯”,(7)和“不義”(9)都是同一個字。

二、我們的身體是聖殿(六1220

――《新舊約輔讀》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

一、挑戰性的問話(1

二、反對他們行動的論證(210

    1.豈不知我們要審判世界麼?

    2.“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

    3.“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三、應由聖徒來判斷他們(11

四、“但不都有益處。”

五、“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六、原則的運用

──《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