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徒的婚姻觀】 一、結婚的動機(1~9節): 1.結婚是為免淫亂的事(1~2節) 2.因此婚後夫妻不可彼此虧負(3~5節) 3.若有不結婚的恩賜,最好不結婚(6~7節) 4.鰥夫寡婦若自己禁止不住,可以嫁娶(8~9節) 二、已婚者不可離婚(10~16節): 1.原則上不可離婚(10~11節) 2.若有不信的配偶,不可主動離婚(12~16節) 三、當守住蒙召時的身分(17~24節): 1.已受割禮者不要廢割禮,未受割禮者不要受割禮(17~19節) 2.作奴僕的人不要強求自由(20~24節) 四、未婚者最好守住童身(25~38節) 1.現今世代艱難,最好守住童身(25~26節) 2.婚嫁不是犯罪,但肉身會受苦難(27~28節) 3.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那有配偶的要像沒有配偶(29~31節) 4.未婚者是為主的事掛慮,已婚者是為配偶掛慮(32~35節) 5.守童貞須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且由得自己作主(36~38節) 五、鰥夫寡婦可以再婚,但要以信主的人為對象(39~40節) 貳、靈訓要義 【避免發生淫亂的方法】 一、消極方面――男不近女倒好(1節) 二、積極方面――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2節) 【夫妻彼此相待的原則】 一、彼此以合宜之分相待(3節) 二、彼此不可虧負(4~5節上) 三、彼此交通後而定規事情(5節下) 【守童身(不結婚)的條件】 一、要有神的恩賜(7節) 二、要有堅定的心意(37節) 三、要沒有不得已的事(37節) 四、且由得自己作主(37節) 【守童身(不結婚)的理由】 一、為著現今的艱難最好守童身(25~28節) 二、為著世事的虛空最好守童身(29~31節) 三、為著事奉主沒有分心最好守童身(32~3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哥林多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的婚姻之一:結婚問題】 經文:林前7:1-9 一、婚姻的目的 1-2 1.精神上的需要:孤單
(創2:18) 2.生活上的需要:幫助
(創2:18) 3.生理上的需要:連合
(創2:24-25) 4.聖潔上的需要:貞潔
(林前7:1-2) 二、結婚的態度 3-6 1.結婚後,夫妻相屬 3-4 2.結婚後,夫妻相願 5-6 三、結婚的恩賜 7-9 1.各人領受恩賜不同 7 2.保羅贊成願守寡者 8,(路2:36-38) 3.許可獨身者再嫁娶 9,(提前15:11;彼後2:14)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婚姻之二:離婚問題】 經文:林前7:10-24 一、基督徒是不可離婚的 10-11 二、基督徒是要成聖潔的 12-14 三、基督徒是用愛挽留的 15-16 四、基督徒是必守身份的 17-24 1.不受禮儀限制:只要守神誡命 17-19 2.不受地位限制:不要因此憂慮 20-24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婚姻之三:獨身問題】 經文:林前7:25-38 一、守獨身,免去婚姻的負擔 25-31 1.守素安常才好 25-28 2.不受世事纏累 29-31 二、守獨身,可以專心的事奉 32-35 三、守獨身,不用強求的辦法 36-38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婚姻之四:再婚問題】 經文:林前7:39-40 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可以再婚: 一、有一方已經死去了,另一方可以再婚 39,(羅7:2-3;提前5:14) 二、有一方因淫亂離了,另一方可以再婚 (申24:2;路19:9) ── 毛南春陽 【重價所買 (林前六20;七23) 】 我們需要知道一個事實,就是我們今天的活是因基督的代贖,是基督耶穌的寶血叫我們得以免於受刑。 林前六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七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一、不可衡量的價值 1、主的寶血是無價的 2、主的寶血是有能的 3、主的寶血是給我的 二、因愛犧牲的價值 1、甘願的給予 2、樂意的給予 3、全部的給予 三、永有功效的價值 1、因主救贖我們不在作奴僕 2、因主救贖我們成為神兒子 ──王永悅 【話談婚姻(林前七1~7) 】 婚姻的書籍市面上最多也最暢銷,可今天離婚的數字仍然年年走高,婚姻到底是墳墓還是令人羡慕;這個只有經歷的人才知道。 一、進入婚姻的需要 1消極——避免淫亂 2v 2積極——合宜對待 3v 二、完美婚後的輔導 1、彼此對待當用合宜之分 3v 2、身體主權夫妻二人商量 4v 3、夫妻不可彼此虧負對方 4、夫妻二人不可離開對方 ──王永悅 【論婚姻 哥林多前書7章】 一丶夫妻彼此真情相待7:1-4 二丶夫妻分房專心禱告7:5-6 三丶男女獨身是神恩賜7:7-9 四丶夫妻不能隨便分離7:10-14 五丶不信離去不必拘束7:15-16 六丶夫妻身份各自遵守7:17-24 七丶童身乃是免去苦難7:25-31 八丶未婚可以專心事主7:32-35 九丶女兒出嫁不嫁都好7:36-38 十丶配偶死後可以再婚7:39-40 ── 作者不詳 【第七章章題──婚娶與童身】 一.婚姻的問題(7:1-40)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一、完全的禁欲主義(七1-2) 二、婚姻的伴侶(七3-7) 三、婚姻不可破裂(七8-16) 四、按照神所給的身分事奉神(七17-24) 五、對於一個難題的忠告(七25,36-38) 1.時候減少了(七26-35) 六、再婚(七39-40) ――《每日研經叢書》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一、婚姻(七1~11) 二、基督的奴僕(七12~24) 三、客旅(七25~31) 四、結婚與獨身(七32~40) ――《新舊約輔讀》 【婚姻(七1~40)】 一、一般原則(七1~7) 二、獨身者與寡居者(七8~9) 三、已婚者(七10~11) 四、信徒與未信者結婚,對方不願同住的(七15~16) 五、活出神所命定的生命(七17~24) 六、童身(七25~38) 七、寡婦(七39~40) ——《丁道爾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