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徒的飲食】 一、以色列人的豫表與鑑戒(1~13節): 1.都受浸歸入摩西,吃一樣靈食,喝一樣的靈水(1~4節) 2.他們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多半在曠野倒斃(5~11節) 3.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12~13節) 二、基督徒不可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14~22節): 1.我們已有分於杯和餅,同領基督的血和身體(14~17節) 2.不可再吃祭偶像之物,有分於鬼的筵席(18~22節) 三、基督徒飲食的原則(23~33節): 1.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23~24節) 2.凡市上所賣的,筵席中所擺上的,都可吃(25~27節) 3.卻為別人的良心而不吃(28~30節) 4.我們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神和造就人而行(31~33節) 貳、靈訓要義 【信徒同享的福分】 一、都在雲下(1節上)――都蒙聖靈的引領 二、都從海中經過(2節下,3節中)――都在水裏受浸 三、都在雲裏受洗(3節上)――都在聖靈裏受浸 四、都歸了摩西(3節下)――都歸入基督 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4節)――都享受生命的糧 六、都喝了一樣的靈水(5節上)――都享受生命的靈 七、都有靈磐石隨著他們(5節下)――都有基督的同在 八、都在試探中得著神的幫助(13節) 九、同領基督的血(16節上)――都有分於基督的寶血 十、同領基督的身體(16節下)――都有分於基督的身體 十一、都吃主的筵席(21節)――都與主相交 【幾樣得罪神的事】 一、貪戀惡事(6節) 二、拜偶像(7節上) 三、吃喝玩耍(7節下)――濫吃濫喝 四、行姦淫(8節) 五、試探主(9節)――懷著不信的惡心 六、發怨言(10節)――悖逆 【信徒不可吃祭偶像之物的理由】 一、吃祭物就是在祭壇上有分(18節)――就是與拜偶像有分 二、拜偶像就是與鬼相交(20節) 三、拜偶像會惹神憤恨(22節) 四、吃祭偶像之物會傷到軟弱人的良心(28~29節) 【基督徒吃與不吃的原則】 一、不吃的原則: 1.不可在廟中吃――因明知那是祭過偶像之物(19~22節) 2.不可在人告訴那是祭過的物之後再吃(28~29節) 二、吃的原則: 1.凡市上賣的,只管吃,不要問(25節) 2.凡筵席上擺在面前的,只管吃,不要問(27節) 【基督徒行事的準則】 一、不使基督與教會受到損傷: 1.不可惹主的憤恨(22節) 2.不可神教會中的認何人跌倒(32節) 二、為了榮耀神並造就人: 1.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31節) 2.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23~24,3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哥林多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的自由之四:運用神的權利】 經文:林前10:1-13 一、可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1-2,(賽12:1-6) 1、都接受一樣的靈洗 1-2 2、都吃著一樣的靈食 3 3、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4 4、都出於一樣的靈石 4 二、可在救恩的福中拒絕罪惡 5-10 1、不要貪戀惡事 5-6 2、不要跪拜偶像 7 3、不要犯行姦淫 8 4、不要試探基督 9 5、不要發出怨言 10 三、可借救恩的經歷勝過試探 11-13 1、前人所遇可作鑒戒 11-12 2、自己所遇也能承受 13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自由之五:自由不叫人跌倒】 經文:林前10:14-11:1 一、不在偶像的事上受影響 14-22 1、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情 14 2、要逃避拜偶像的原因 15-22 (1)因我們是同領主的餅杯 15-17 (2)因拜鬼者會惹主的憤恨 18-22 二、不在自由的事上被論斷 23-30 1、考慮他人的益處 23-24 2、考慮良心的緣故 25-30 三、要在各樣的事上榮耀神 31-33 1、在吃喝事上都要榮耀神而行 31 2、在神教會中不要使他人跌倒 32 3、在凡事當中須要求眾人益處 33 四、當在保羅的事上效法他 11:1 ── 毛南春陽 【受試探中的出路】 經文:林前10:13; 路4:1-12 一.甚麼叫作試探? 1.叫人的心起了疑惑憂愁。 2.叫人的信仰動搖改變。 3.叫人的生活行為墮落失敗。 4.叫人遠離神,不愛神。 5.叫人恨人,不愛人。 6.叫人驕傲體貼自己。 7.叫人犯罪行黑暗中的事。 二.魔鬼對人的三大試探 1.“你若是神的兒子”—生命地位問題的試探。 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人,是神的兒子。既是神的兒子,神負責我們一切需要,父神必供養我們,所以食物的問題就可安心解決了。 2.“把天下萬國指給祂看”—權柄榮華的問題。 魔鬼以世界的引誘,權柄,榮華的迷惑等來試探人。信徒有為神子的權柄(約1:12),有審判萬國的權柄(啟20:4),有勝過魔鬼的權柄(路10:17-20),有傳福音救靈魂的權柄(太28:18-20)。以上的權柄是永遠的,榮耀是極重無比的,不是世界所有的可比的。 3.“可以從這裡跳下去”—行為生活問題。 魔鬼引誘人走捷徑,不好好地循規蹈矩,作不合法的,不作正當的。神要祂兒女們的生活是規規矩矩的,聽從祂的話按部就班地去行。但魔鬼是叫人跳下去不走正路。 三.如何能勝過這些試探? 1.信靠神的信實,不懷疑自己的得救,絕對相信神的同在和看顧。 2.專心愛主,單敬拜主。因為主是永遠可愛的,是至高至聖的,是永遠可敬拜的。 3.拒絕魔鬼一切的引誘,絕對不行黑暗不法的道路。要按神所指示所喜悅的去行。 結論: 要熟記神的話語,要學會應付自如。神的話就是我們在試探中的出路,叫我們可以得拯救,忍受得住,並且得勝有餘。 ── 黃彼得 【信徒行事的原則】 經文:林前10:23-33 引言: 信主後還要在世上活著。活著就要行事。信主後當如何行事?雖然聖經並無將每件事都仔細寫明,但有一些原則可以依從。這段經文就是保羅對哥林多信徒所提的一些行事的原則。 一.凡事當求益處(林前10:23) 這件事對自己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 這件事對別人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林前10:24)? 這件事對神的尊名有何益?有何損? 二.凡事當求造就人(林前10:23) 這件事是否叫人得進益,能夠影響叫人更好?或是敗壞人,叫人墮落? 三.凡事當求良心的平安(林前10:25-27) “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意即不受良心的責備。良心若責備,那就不對了。當常存無虧的良心(提前1:19; 約壹3:21)。 四.凡事當為別人的良心(林前10:28-29) 即行事不叫那軟弱的人跌倒,不叫人因我們的行為而譭謗。 五.凡事要榮耀神(林前10:31) 即這件事能夠奉主的名去作,並叫神得榮耀,不叫神的名受虧損。 六.凡事都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 即是不叫別人跟你去作那些不應該作的事。 七.凡事都叫人歡喜,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0:33)。 凡事想到別人。 結論: 參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 黃彼得 【甚麼是可行的呢?】 經文:林前10:23-33; 11:1 引言: 一.凡事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二.為良心的緣故(林前10:25-30) 三.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四.都不要叫人跌倒(林前10:32) 五.叫人得救(林前10:33) 六.效法基督(林前11:1) 結論: ── 黃彼得 【曠野倒斃(林前十5~8)】 茫茫曠野路,屍骨遍地處,歷史聲聲敲,吾思吾悔悟。 林前十5~8:「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監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一、曠野一路墳墓多 1、因悖逆 2、因埋怨 二、為何都死在曠野
1、顯明神的公義
2、證明神的威嚴 三、只因不聽神的話 1、這是人類的通病 2、這是頑梗的表現 四、迦南美地誰快樂 1、有信者安居之樂 2、有望者等候之樂 3、有愛者蒙福之樂 反思:人最容易忘記的是什麼? 人最容易忽略的是什麼? ──王永悅 【作為鑒戒(林前十9~10)】 一、警標處處 1、曠野四十二站 2、常常發出埋怨 3、死一批又一批 4、只因頑梗悖逆 二、聖經明注 1、太多聖經例子叫我們受提醒 2、前車已經掉溝裡後車要謹慎 三、每每閱讀 1、帶來警告 2、帶來提醒 3、帶來反思 4、帶來教導 四、警戒勿勿 1、勿要視而不見 2、勿要聽耳不聞 ──王永悅 【自己以為(林前十12)】 人要是固執鑽牛角尖就很難把他改變,我們若看不到自己的缺點也同樣會因為洋洋自得的光景而跌倒。常常來到神話語的光中,反省自己的屬靈光景,真的有改變,有長進。 林前十12:「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一、自己的判斷不準確 1、不能自己說我愛神 2、不能自己定我屬靈 3、不能自己講我謙卑 二、自己的眼光有盲點 1、你不會的詩歌太多 2、你不明的真理太多 3、沒見的屬靈人太多 三、自己的評估有差錯 1、用真理評估 2、讓聖徒評估 3、讓家人評估 ──王永悅 【開一條路(林前十13)】 林前十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一、試探來了莫發愁 1、來了就面對 2、來了就靠神 二、神的信實必保守 1、神給我力量 2、給給我開路 三、經歷試探不要怕 1、把試探當作一個考驗 2、把試探當作一個功課 四、一定能夠受得住 1、主有應許 2、主有話語 3、主有幫助 ──王永悅 【遠避偶像(林前十14)】 在跟隨主的道路上,我們一定要遠避偶像。因為有形無形的偶像很容易影響我們的侍奉。 林前十14:「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一、遠避有形的偶像 1、眼見的人事物很容易成為偶像 問:在你生命中你最看中的是什麼?
2、世界的各種事一定不可以效法 問:世界上的事有否霸佔了你的心? 二、遠避無形的偶像 1、欣賞自己的智慧 2、彰顯自己的學識 3、高舉自己的名聲 ──王永悅 【不造就人(林前十23~24)】 若我們的行事不能叫人受造就的話就無法榮耀見證神了,所以我們個人要常常反思我們所作的對別人是否有益處? 林前十23~2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一、行事要光明 1、行事要受真理的約束 2、行事要受聖靈的約束 二、作人要磊落 1、叫人得幫助 2、叫人得益處 3、叫人得恩惠 ──王永悅 【或吃或喝(林前十31)】 人在地上的活動中吃喝是占一大部分時間的,基督徒的吃喝又當如何哪?
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吃喝是日常最普通的事情,但信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須先看它能不能榮耀神;既然在行事上要榮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必須榮耀神。凡虧缺神榮耀的事都是罪,都是我們不該做的。 一、吃喝是有學問的 1、按時間吃喝 2、按規律吃喝 3、有節制吃喝 4、有營養吃喝 二、吃喝是有目的的 1、我的吃喝要叫人得益 2、我的吃喝要榮耀真神 ──王永悅 【為榮耀神而行 ( 林前十:23, 31, 33)】 一、在飲食上 1、這是每天的需要 2、這是最基本需要 3、這是生命的需要 二、在行事上 1、無論作什麼 (1)不都有益處 (2)不都造就人 2、都要有目的 (1)求別人益處
24 (2)莫要絆倒人
32 三、在榜樣上——保羅 33 1、凡事叫眾人喜歡 2、不求自己的益處 3、只求眾人的益處 4、為了叫他們得救 5、你們應該效法我 6、像我效法主基督 四、反思與領受: 1、我是否在食物上給弟兄姐妹帶來幫助? 2、我是否進口的東西都討神的喜歡? 3、我是否作的事情叫人得益? 4、我願意成為弟兄姊妹的榜樣。 —— 王永悅 【論自由 哥林多前書10章】 一丶受洗歸主得到自由10:1-4 二丶犯罪之人失去自由10:5-10 三丶接受警戒保持自由10:11-13 四丶逃避偶像免損自由10:14-18 五丶與鬼相交毀滅自由10:19-22 六丶在主裡面真正自由10:23-26 七丶不要讓人論斷自由10:27-30 八丶凡事榮神恢復自由10:31-33 ── 作者不詳 【第十章章題──鑑戒與鬼筵】 鑑戒與鬼筵(10:1-33)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以色列人的鑒戒(十1~13) 1.引用歷史例證(十1~5) 2.拜偶像的教訓(十6~13) 二、信徒與偶像的筵席不相稱(十14~22) 三、實際的結果(十23~十一1) ——《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過渡自信的危險(十1-13) 二、領受聖禮的本分(十14-22) 三、基督徒自由的限度(十23-十一1) ――《每日研經叢書》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試探(十1~13) 二、一心不能事二主(十14~22) 三、榜樣(十23~十一1) 1.豐富的常識(十23~27) 2.仁厚的心腸(十23~24、28~30) 3.貫徹始終的榜樣(十一1) ――《新舊約輔讀》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以國家為例,說明自由的事實(1-5) 二、古人如何濫用他們的自由(6-10) 三、原則的應用(11-13) 四、確切的禁止(14-22) ──《摩根解經叢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