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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基督徒的飲食】

    一、以色列人的豫表與鑑戒(1~13)

          1.都受浸歸入摩西,吃一樣靈食,喝一樣的靈水(1~4)

          2.他們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多半在曠野倒斃(5~11)

          3.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12~13)

    二、基督徒不可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14~22)

          1.我們已有分於杯和餅,同領基督的血和身體(14~17)

          2.不可再吃祭偶像之物,有分於鬼的筵席(18~22)

    三、基督徒飲食的原則(23~33)

          1.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23~24)

          2.凡市上所賣的,筵席中所擺上的,都可吃(25~27)

          3.卻為別人的良心而不吃(28~30)

          4.我們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神和造就人而行(31~33)

 

貳、靈訓要義

 

【信徒同享的福分】

    一、都在雲下(1)――都蒙聖靈的引領

    二、都從海中經過(23)――都在水裏受浸

    三、都在雲裏受洗(3)――都在聖靈裏受浸

    四、都歸了摩西(3)――都歸入基督

    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4)――都享受生命的糧

    六、都喝了一樣的靈水(5)――都享受生命的靈

    七、都有靈磐石隨著他們(5)――都有基督的同在

    八、都在試探中得著神的幫助(13)

    九、同領基督的血(16)――都有分於基督的寶血

    十、同領基督的身體(16)――都有分於基督的身體

    十一、都吃主的筵席(21)――都與主相交

 

【幾樣得罪神的事】

    一、貪戀惡事(6)

    二、拜偶像(7)

    三、吃喝玩耍(7)――濫吃濫喝

    四、行姦淫(8)

    五、試探主(9)――懷著不信的惡心

    六、發怨言(10)――悖逆

 

【信徒不可吃祭偶像之物的理由】

    一、吃祭物就是在祭壇上有分(18)――就是與拜偶像有分

    二、拜偶像就是與鬼相交(20)

    三、拜偶像會惹神憤恨(22)

    四、吃祭偶像之物會傷到軟弱人的良心(28~29)

 

【基督徒吃與不吃的原則】

    一、不吃的原則:

          1.不可在廟中吃――因明知那是祭過偶像之物(19~22)

          2.不可在人告訴那是祭過的物之後再吃(28~29)

    二、吃的原則:

          1.凡市上賣的,只管吃,不要問(25)

          2.凡筵席上擺在面前的,只管吃,不要問(27)

 

【基督徒行事的準則】

    一、不使基督與教會受到損傷:

          1.不可惹主的憤恨(22)

          2.不可神教會中的認何人跌倒(32)

    二、為了榮耀神並造就人:

          1.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31)

          2.不求自己的益處,乃求別人的益處(23~2433)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哥林多前書註解》

 

叁、其他綱目

 

【基督徒的自由之四:運用神的權利】

經文:林前10:1-13

   一、可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1-2,(賽12:1-6

         1、都接受一樣的靈洗 1-2

         2、都吃著一樣的靈食 3

         3、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4

         4、都出於一樣的靈石 4

   二、可在救恩的福中拒絕罪惡 5-10

         1、不要貪戀惡事 5-6

         2、不要跪拜偶像 7

         3、不要犯行姦淫 8

         4、不要試探基督 9

         5、不要發出怨言 10

   三、可借救恩的經歷勝過試探 11-13

         1、前人所遇可作鑒戒 11-12

         2、自己所遇也能承受 13

── 毛南春陽

 

【基督徒的自由之五:自由不叫人跌倒】

經文:林前10:14-11:1

   一、不在偶像的事上受影響 14-22

         1、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情 14

         2、要逃避拜偶像的原因 15-22

               (1)因我們是同領主的餅杯  15-17

               (2)因拜鬼者會惹主的憤恨  18-22

   二、不在自由的事上被論斷 23-30

         1、考慮他人的益處  23-24

         2、考慮良心的緣故  25-30

   三、要在各樣的事上榮耀神 31-33

         1、在吃喝事上都要榮耀神而行 31

         2、在神教會中不要使他人跌倒 32

         3、在凡事當中須要求眾人益處 33

   四、當在保羅的事上效法他 11:1

── 毛南春陽

 

【受試探中的出路】

經文:林前10:13; 4:1-12

   一.甚麼叫作試探?

      1.叫人的心起了疑惑憂愁。

      2.叫人的信仰動搖改變。

      3.叫人的生活行為墮落失敗。

      4.叫人遠離神,不愛神。

      5.叫人恨人,不愛人。

      6.叫人驕傲體貼自己。

      7.叫人犯罪行黑暗中的事。

   二.魔鬼對人的三大試探

      1.“你若是神的兒子”—生命地位問題的試探。

  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人,是神的兒子。既是神的兒子,神負責我們一切需要,父神必供養我們,所以食物的問題就可安心解決了。

      2.“把天下萬國指給祂看”—權柄榮華的問題。

  魔鬼以世界的引誘,權柄,榮華的迷惑等來試探人。信徒有為神子的權柄(1:12),有審判萬國的權柄(20:4),有勝過魔鬼的權柄(10:17-20),有傳福音救靈魂的權柄(28:18-20)。以上的權柄是永遠的,榮耀是極重無比的,不是世界所有的可比的。

      3.“可以從這裡跳下去”—行為生活問題。

  魔鬼引誘人走捷徑,不好好地循規蹈矩,作不合法的,不作正當的。神要祂兒女們的生活是規規矩矩的,聽從祂的話按部就班地去行。但魔鬼是叫人跳下去不走正路。

   三.如何能勝過這些試探?

      1.信靠神的信實,不懷疑自己的得救,絕對相信神的同在和看顧。

      2.專心愛主,單敬拜主。因為主是永遠可愛的,是至高至聖的,是永遠可敬拜的。

      3.拒絕魔鬼一切的引誘,絕對不行黑暗不法的道路。要按神所指示所喜悅的去行。

結論:

  要熟記神的話語,要學會應付自如。神的話就是我們在試探中的出路,叫我們可以得拯救,忍受得住,並且得勝有餘。

── 黃彼得

 

【信徒行事的原則】

經文:林前10:23-33

引言:

  信主後還要在世上活著。活著就要行事。信主後當如何行事?雖然聖經並無將每件事都仔細寫明,但有一些原則可以依從。這段經文就是保羅對哥林多信徒所提的一些行事的原則。

   一.凡事當求益處(林前10:23)

  這件事對自己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

  這件事對別人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林前10:24)

  這件事對神的尊名有何益?有何損?

   二.凡事當求造就人(林前10:23)

  這件事是否叫人得進益,能夠影響叫人更好?或是敗壞人,叫人墮落?

   三.凡事當求良心的平安(林前10:25-27)

  “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意即不受良心的責備。良心若責備,那就不對了。當常存無虧的良心(提前1:19; 約壹3:21)

   四.凡事當為別人的良心(林前10:28-29)

  即行事不叫那軟弱的人跌倒,不叫人因我們的行為而譭謗。

   五.凡事要榮耀神(林前10:31)

  即這件事能夠奉主的名去作,並叫神得榮耀,不叫神的名受虧損。

   六.凡事都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

  即是不叫別人跟你去作那些不應該作的事。

   七.凡事都叫人歡喜,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0:33)

  凡事想到別人。

結論:

  參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 黃彼得

 

【甚麼是可行的呢?】

經文:林前10:23-33; 11:1

引言:
  信徒得救後仍生活在世上,因為是得救的,所以生活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但要如何生活呢?有人說這樣可行,有人說那樣可行,結果無所適從。感謝神,祂是我們的父,藉著聖靈感動祂的僕人告訴我們許多的生活原則。

   一.凡事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這是說明生活的中心,不是自私,而是愛人,是顧及自己所作的對別人有無益處的。所以一言一行,先考慮對別人有沒有益處。

   二.為良心的緣故(林前10:25-30)
  良心是神賜給人行為的準則,它有時像員警在監督人,甚麼可作,甚麼不可作,有時作了不可作的事,它會指責使你不安。不過人的良心常因我們恒久犯罪而變得麻木,失去作用。但感謝主,在重生時,聖靈用寶血潔淨我們的良心(9:14),可以發生正常的作用。
  此外,我們行事時要顧慮到別人的良心,如果這件事我可行,但為別人的良心,就不行好了。保羅在這裡提到吃祭偶像的東西,本來偶像是死的,祭不祭對東西是無所謂,信徒禱告後可以吃,但是為了別人的良心,那就不吃,因為當時猶太人是不吃祭偶像的東西,所以在使徒行傳15:29就寫下這條吩咐。如果我們作一件事叫別人的良心不安,這就是不好了,那就不當作了。

   三.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神造我們,救贖我們和我們生存在世上的目的,是榮耀神。為榮耀神而行,是關乎我們生活見證的問題,我所行的能榮耀神,這就是我們的見證。將神所賜給我們裡面的生命活出來,這就叫人看見神,就歸榮耀給神。例如寡婦之子復活的事(7:11-17),眾人看見神的生命在那青年身上運作,就歸榮耀給神(西3:17),也是這個教訓。

   四.都不要叫人跌倒(林前10:32)
  凡是能叫人犯罪或從信仰上墮落的,或叫人在道德上更敗壞的,都不作。不拘是猶太人外邦人,或神的教會,用今日的話就是,不論本族人或外族人,或神的教會,都不可叫他們跌倒。例如彼得見猶太人來,就離開外邦信徒去與猶太人同桌,這事對猶太人是好的,但對外邦信徒就不好,因此保羅就責備他(2:11-14)。我們在日常生活上也當這樣小心。

   五.叫人得救(林前10:33)
  這裡得救是指生活上的得救,即在生活上得勝的意思。我們不但自己要在生活上得勝,不失敗,也要幫助別人在生活上不失敗,例如主耶穌幫助施洗約翰不在懷疑祂的事上失敗(11:2-14)。我們當為他們禱告,或幫助他們解決這些事的困難。

   六.效法基督(林前11:1)
  效法基督的聖潔,良善,愛心等。以基督為行事為人的標準。

結論:
  無論作甚麼,都考慮上述幾點就好了。

── 黃彼得

 

【曠野倒斃(林前十5~8)】

 茫茫曠野路,屍骨遍地處,歷史聲聲敲,吾思吾悔悟。

林前十5~8「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監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一、曠野一路墳墓多

   1、因悖逆

    2、因埋怨

 二、為何都死在曠野

  1、顯明神的公義

  2、證明神的威嚴

 三、只因不聽神的話

   1、這是人類的通病

   2、這是頑梗的表現

 四、迦南美地誰快樂

   1、有信者安居之樂

   2、有望者等候之樂

   3、有愛者蒙福之樂

反思:人最容易忘記的是什麼?

     人最容易忽略的是什麼?

──王永悅

 

【作為鑒戒(林前十9~10)】

 一、警標處處

   1、曠野四十二站

   2、常常發出埋怨

   3、死一批又一批

   4、只因頑梗悖逆

 二、聖經明注

   1、太多聖經例子叫我們受提醒

   2、前車已經掉溝裡後車要謹慎

 三、每每閱讀

   1、帶來警告

   2、帶來提醒

   3、帶來反思

   4、帶來教導

四、警戒勿勿

   1、勿要視而不見

   2、勿要聽耳不聞

──王永悅

 

【自己以為(林前十12)】

  人要是固執鑽牛角尖就很難把他改變,我們若看不到自己的缺點也同樣會因為洋洋自得的光景而跌倒。常常來到神話語的光中,反省自己的屬靈光景,真的有改變,有長進。

林前十12「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一、自己的判斷不準確

   1、不能自己說我愛神

   2、不能自己定我屬靈

   3、不能自己講我謙卑

 二、自己的眼光有盲點

   1、你不會的詩歌太多

   2、你不明的真理太多

   3、沒見的屬靈人太多

 三、自己的評估有差錯

   1、用真理評估

   2、讓聖徒評估

   3、讓家人評估

──王永悅

  

【開一條路(林前十13)】

林前十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一、試探來了莫發愁

   1、來了就面對

   2、來了就靠神

 二、神的信實必保守

   1、神給我力量

   2、給給我開路

 三、經歷試探不要怕

   1、把試探當作一個考驗

   2、把試探當作一個功課

 四、一定能夠受得住

   1、主有應許

   2、主有話語

   3、主有幫助

 ──王永悅

 

【遠避偶像(林前十14)】

  在跟隨主的道路上,我們一定要遠避偶像。因為有形無形的偶像很容易影響我們的侍奉。

林前十14「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一、遠避有形的偶像

       1、眼見的人事物很容易成為偶像

 問:在你生命中你最看中的是什麼?

   2、世界的各種事一定不可以效法

 問:世界上的事有否霸佔了你的心?

 二、遠避無形的偶像

   1、欣賞自己的智慧

   2、彰顯自己的學識

   3、高舉自己的名聲

──王永悅

 

【不造就人(林前十23~24)】

  若我們的行事不能叫人受造就的話就無法榮耀見證神了,所以我們個人要常常反思我們所作的對別人是否有益處?

林前十23~2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一、行事要光明

   1、行事要受真理的約束

   2、行事要受聖靈的約束

 二、作人要磊落

   1、叫人得幫助

   2、叫人得益處

   3、叫人得恩惠

──王永悅

 

【或吃或喝(林前十31)】

 人在地上的活動中吃喝是占一大部分時間的,基督徒的吃喝又當如何哪?

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吃喝是日常最普通的事情,但信徒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必須先看它能不能榮耀神;既然在行事上要榮耀神,在吃喝的事上也必須榮耀神。凡虧缺神榮耀的事都是罪,都是我們不該做的。

一、吃喝是有學問的

   1、按時間吃喝

   2、按規律吃喝

   3、有節制吃喝

   4、有營養吃喝

 二、吃喝是有目的的

   1、我的吃喝要叫人得益

    2、我的吃喝要榮耀真神

──王永悅

 

【為榮耀神而行 ( 林前十:23 31 33)】

一、在飲食上

  1、這是每天的需要

  2、這是最基本需要

  3、這是生命的需要

二、在行事上

 1、無論作什麼

 1)不都有益處

 2)不都造就人

 2、都要有目的

 1)求別人益處  24

 2)莫要絆倒人  32

三、在榜樣上——保羅 33

  1、凡事叫眾人喜歡

  2、不求自己的益處

  3、只求眾人的益處

  4、為了叫他們得救

  5、你們應該效法我

  6、像我效法主基督

四、反思與領受:

1、我是否在食物上給弟兄姐妹帶來幫助?

2、我是否進口的東西都討神的喜歡?

3、我是否作的事情叫人得益?

 4、我願意成為弟兄姊妹的榜樣。

—— 王永悅

 

【論自由  哥林多前書10章】

   一丶受洗歸主得到自由10:1-4

   二丶犯罪之人失去自由10:5-10

   三丶接受警戒保持自由10:11-13

   四丶逃避偶像免損自由10:14-18

   五丶與鬼相交毀滅自由10:19-22

   六丶在主裡面真正自由10:23-26

   七丶不要讓人論斷自由10:27-30

   八丶凡事榮神恢復自由10:31-33

── 作者不詳

 

【第十章章題──鑑戒與鬼筵】

鑑戒與鬼筵(10:1-33
 
1.鑑戒(10:1-13
 
A.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10:1-4
  
B.使徒的警戒(10:5-10
  
C.信徒應有的警惕(10:11-13
  
2.鬼筵(10:14-33
 
A.不可參加鬼筵的理由(10:14-22
  
B.信徒行事的總則(10:23-33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以色列人的鑒戒(十113

    1.引用歷史例證(十15

    2.拜偶像的教訓(十613

二、信徒與偶像的筵席不相稱(十1422

三、實際的結果(十23~十一1

——《丁道爾聖經注釋》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過渡自信的危險(十113

二、領受聖禮的本分(十1422

三、基督徒自由的限度(十23-十一1

――《每日研經叢書》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試探(十113

二、一心不能事二主(十1422

三、榜樣(十23~十一1

    1.豐富的常識(十2327

    2.仁厚的心腸(十23242830

    3.貫徹始終的榜樣(十一1

――《新舊約輔讀》

 

【哥林多前書第十章】

一、以國家為例,說明自由的事實(15

二、古人如何濫用他們的自由(610

三、原則的應用(1113

四、確切的禁止(1422

──《摩根解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