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第四章拾穗 【林後四1】「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 “不喪膽”當然是不懼怕的意思。這和四12所說到的“大膽講說”意思類似。在消極方面是不輕看自己的地位,不自暴自棄。因為我們是從神受了託付,而且主所交托給我們的真理,是屬天的啟示,不是人間的哲理,我們不該把它看作是卑下的。這“不喪膽”也是指保羅在傳說真理受到逼迫反對的時候不喪膽。――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章用的“我們”與三 18的“我們眾人”不同,指的是“我們使徒”(參林前四9),特別指保羅自己。交托給保羅的使命十分尊貴,因執行這職分而受到
的苦難便算不得什麼 。他因此一點也不害怕,知道神的大能必能幫助他取得最終的勝利。他接上講這職分的苦與樂、羞辱與尊榮;到16節時再回到“喪膽”的題目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既然: 意為“藉著基督而來的義的職分是榮耀的”(3:12-18)。在這裡我們可以學到保羅堅定的信仰態度和果斷的性格。他視使徒職分為極其寶貴,因此在無法用言語表達的逼迫和誣陷中,都將所有心血和精力獻給福音事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2】真正受託付的人,(1)會有膽量──『不喪膽』,而剛強作見證。(2)棄絕『暗昧可恥的事』,就是在工作上,用政治的手腕──『行詭詐』,在信息上,講不準確的道──『謬講神的道理』;而將神的真理──基督,正直而準確的釋放出來。(3)能薦與人的良心,叫人口服心服。──《讀經指引》 【林後四1~6】內容上本文承接前一章信息,論及新約執事使徒職分的神聖和保羅傳福音的態度。保羅特別指出福音的內容不是自己或人,而是耶穌基督;證明了光對於黑暗勢力,福音對不信和律法的優越性。在這裡我們明白:①只有福音才是拯救人類的唯一道路;②福音有能力引領相信的人行在光和真理中(約1四6)。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不行詭詐”是特別指傳講神的道那一方面說的,在傳講真理的時候,不投機取巧,不一味迎合人的歡喜。不行詭詐跟棄絕“暗昧可恥”的事有關連。“暗昧可恥”的事就是卑賤的事,自私而含有罪的成分。“不謬講”包括了兩面的錯:第一種錯是因講的人沒有把真理認識清楚,所以講錯。第二種錯是雖然清楚明白真理,可是不想按他所認識的來講,故意牽強附會,迎合人的喜歡,以致謬講神的道,這種人更是不可原諒。“只將真理表明”這意思就是沒有在真理以外擅自增加或者減少什麼。“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注意保羅不是說把自己薦與各人,而是說“薦與各人的良心”。那就是說,就算別人在情感上反對我們,或在畏懼惡勢力之下表面上拒絕我們,但在他們良心裡,還是接受我們的。使徒並不在乎人在外表上怎樣惡待他,卻要人在良心上承認他是神的忠心僕人。――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詭詐』是狡猾的心思,『謬講』是摻假,『將真理表明出來』原文是『只在真理的表彰』,人情手段可以買服人的感情,只有真理才能說服人的良心。──
牛述光 保羅說他不象那些假教師“為利混亂”真道(而17),他決不謬講神所交付的信息,而是敞開自己,口是張開的(六11),坦白放膽傳講(三12)。他忠心誠懇,毫不隱諱,他敢訴諸信徒的良心,知道他是誠實傳講真理的人;也可訴諸神 ,見證他的真誠。──《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在神面前懷著無虧的良心,只傳真理的基督,他的這種傳道心志,對當今的傳道人給予一些教訓:①福音不應成為謀求自己利益的手段;②只要為真理的基督作見證;③恒常在神面前見證福音;④傳道人的真正權柄不是受世界的認可或在形式上的評判,而應受神的呼召和良心的判斷。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3】強調福音的兩面性,即救贖和審判,神對救贖事工的絕對主權。對於相信的人,福音是神賜救恩的大能,對於拒絕接受的人,福音成為永罰的宣告。揀選和遺棄人類的權柄在於神,神揀選當揀選的人,遺棄當遺棄的人。福音的能力是藉著聖靈的工作顯明給蒙揀選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3~4】有人指責保羅蒙蔽真理。他回答說,對某些人這真理確是蒙蔽的,因為他們心上的帕子沒有除去(三15),以致看不見,也不能欣賞。這些人是不信者,心眼給撒但弄瞎了。 “這世界的神”又稱為“這世界的王”(約十二31),也就是管轄這罪惡世代(加一4)的撒但。 基督是神的像,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創一26),凡看見主榮光的人,會逐漸改變,成為新人,取得造他主的形像(三18;西三10)。──《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四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這些不信的人所以不信,是因他們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所謂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也就是被世界的各種物欲、主義、虛偽的宗教、學說、各種的偏見……弄得不會分辨福音真理的寶貴,也不明白救恩原理的奇妙。他們留戀這世界的罪惡,醉心於各種物欲的引誘,聽從魔鬼的試探,以致他們心靈的眼睛瞎了,看不見福音的真光。 “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不是基督福音的光不照著他們,而是他們不開啟自己的心門,以致于福音的光沒有法子照到他們。 “基督本是神的像”本句似乎跟這裡的論題不連貫,其實本句的意思還是緊接上文的。許多不信的人說他們不能夠認識神,因為他們看不見神;但使徒指出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像,祂就是讓人可以看見、可以認識的神。可是他們卻故意不接受基督,也不接受祂在世上所說所行的一切。――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弄瞎』是起煙蒙蔽,藉以昏昧人們的心思。『心眼』乃心地,即心思。── 牛述光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按著常理,福音對人有百利而無一害;但人聽了福音之後卻不相信,其原因乃是魔鬼弄瞎人的心眼,所以在傳福音之先,必須好好禱告,求主敗壞魔鬼在人心裏的工作,使人裏面得見福因之光,就能即刻歸主。──《讀經指引》 這世界的神: 指撒但的勢力。撒但是這世界的王(約12:31),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是屬靈氣的惡魔(弗6:12)。撒但最大的詭計是妨礙基督的事工,歪曲福音真理,使信徒走向死亡(太四1-11)。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4世界的神是指什麼?】 答:保羅曾對哥林多教會指著那些滅亡的人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關照著他們。」這世界的神,就是指著管轄這幽暗世界的王撒旦魔鬼說的。聖經把造成現世制度的責任歸於撒旦,它是蒙蔽人心的,引人犯罪,其工作的目的,乃是使人不來就光,離棄基督,走向不信之路。但牠的敗壞最後結局,是要遭受神的審判而終歸滅亡(參十五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後四4,6】神吩咐光從黑暗中照出來,照在基督的面上,反映在我們的心裏(6)。換言之,神是光,基督是像(4節末句),我們猶如照像機。所以若非神的光照,無人能看見榮耀基督;而神光照的積極意義,乃在把基督的榮耀,映入我們心裏,使我們得見祂的榮形。而撒但也正是要打岔這件事,因此牠千方百計要弄瞎人的心眼,不教『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入他們。人拒絕福音的基本原因,就在於此。可見看見榮耀基督,乃是神鬼在人心上爭執的焦點。我們已否眼睛得開,看見基督呢?──《讀經指引》 【林後四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新約聖經沒有一卷像哥林多後書,是保羅講自己。在哥林多後書中的話是被逼出來的,假使徒毀謗他,哥林多教會又誤會他;更可惡的是這神聖使徒的職分受了謗瀆,主的福音受了蒙蔽,信徒受了迷惑,保羅為著神與福音和教會,就不能不把自己向眾人擺出來;可是保羅講卻不是傳自己,乃正是傳揚基督──傳揚基督耶穌為主。保羅不只用言語傳揚,也用行為、生活來傳揚;他的謙卑、勞碌、遭難、遭險,都是傳揚基督耶穌為主。──
謝模善 職事的中心,『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至位主』(5節另譯)。這話何等簡明,何等確定!我們傳甚麼呢?──《讀經指引》 主基督是福音信息的主體。傳的人傳的是基督,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製作出來的信息
。使徒只是聽福音之人的僕人,把基督的福音傳達。──《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四6】「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本節保羅說他和他的同工已經得著神的光照了。他們所以不傳自己,不喪膽,不行詭詐……,就是因為他們已經得了光照,知道他們自己算不得甚麼。並且知道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惟有忠心傳揚耶穌基督,才能夠把神榮耀的光照在人面前。如果傳揚他們自己,就不能夠把神榮耀的光反照出去了。――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那創造天地的主,叫光照耀黑暗的神,現在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在信的人心裡,可以驅走罪的黑暗,讓信者成為新造的人(五17)。保羅心中有神榮耀的光照耀,這是從神那裡來的主基督臉上所顯現的榮光,也是當日在大馬色的路上叫他眼睛不能看見的長存的光。保羅指出信徒不只象鏡子反映主的形狀;主且住在人的心裡,讓人被這光照亮。──《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這裡保羅把自然光的創造作為比喻,說明真光基督的救贖事工。在第一次創造中,神造光把世界分隔為光和暗,在第二次創造中,神則藉著把真光基督照進我們心裡,分隔屬光的人和屬暗的人,並救贖凡屬光的人(彼前2:9)。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6神“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與神“創造光”有何分別呢?到底在創世紀一章所說,神是否曾“創造”光?】 神創造宇宙時,是否也包括“光”在內,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首先,創世紀一章所記,只是說:“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一章3節)。並不像下文所說的“神造出空氣”,“神造了兩個大光”,“神造出大魚”,“神造出野獸”及“神造男造女”等,均有“造”字。只是對於“光”,並不說“造光”,乃是用“吩咐”的方式,使光出現。 保羅深明此中奧秘,所以不說“神創造光”,乃是說“神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關於這裏的“光”,科學解經家在過去數十年曾尋求多種方法去解釋它: 一、有人說這是“北極光”(AURORA),即在地球北部(北半球)晚上能看見的奇妙光輝(附圖是北極光之一)。又有科學家稱之為,“宇宙光”。該種光並非出自太陽,乃是存在於宇宙的另一種光輝。神在創造的第一天,即吩咐這種宇宙光從黑暗中(即空虛混飩與黑暗的狀態中)照耀到地面上,以作神造物的準備。這種光,神在創世紀一章1節的創造時期已造好雲。 二、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其實在創世紀一章1節的創造時期中,神已造好了太陽,但在一章2節的“秘密轉變為空虛混飩”之後,地球一度為黑暗所籠罩,神在第3節開始“複造”一切時,便首先吩咐太陽透過黑暗,照耀大地,作神“複造”萬物的準備。但在第四天 才整頓日月星三光的運轉程式。 三、我認為除我們所熟悉的太陽之外,宇宙中當然還有許多種不同的光,如月光、星光、彗星光、流星光、極光(第一說的AURO-RA)和裙形的宇宙光(這種裙形宇宙光絕對不是從太陽來的,但北極光是否與太陽有關,科學家仍在研究及爭論中)。裙形的宇宙光,在北歐各國時常可以看得見,有時在深夜看來,頗為可怕。但是否這種光,就是“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的光,無人可以知悉。或者當時另有一種光出現,以後等到太陽光出現後,這種光才消失,亦未可料。 雅各書有神為“眾光之父”一語(一章17節),表示光有許多種,神則為“一切的光源”。顯然地,太陽光並不是世上唯一的光源。 約翰也說:“神就是光”(約壹一章5節),表示“光來自神”,神把他的光“分”一些出來,便成為世上各種不同的光,正如神把他的“能力”分出來一些,便成為各種的“能”一般。 我們有理由相信,創世紀一章3節所說“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並非用“創造”的方法,乃是用“吩咐”的方法,他把自己的光“賜”與世界,世界便有了光明,而且與黑暗有別。 神所吩咐“從黑暗照出來的光”未必是太陽的光,可能是神所“預備”的另一種光,正如神在埃及降十大災難時,“預備”一種黑暗,使全埃及地均黑暗,“這黑暗似乎摸得著”(出十章2l節),但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則有亮光一般。 當時神所預備的光,照耀混飩黑暗的大地,配合著聖靈的運行,使萬物有了新的秩序。今日這種光,在屬靈方面,也照耀人心,使人們獲得新生。――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林後四7】『我們有著寶貝放在瓦器裏。』這寶貝就是主耶穌,這瓦器就是我們。瓦器是卑賤的,脆弱的;寶貝卻是貴重的,永存的。所以我們基督徒的價值,完全在於裏面的基督。──《讀經指引》 “這寶貝”就是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瓦器”指使徒。在哥林多的市場上
,用陶土制的瓦燈十分便宜,也容易打破,但只要能透光便用得著。是那光讓卑微的器皿成為有用;是福音改變人的能力,使無用的使徒成為有用。神的能力在軟弱的人身上顯得完全。──《啟導本聖經註釋》 寶貝: 指福音,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得救的福音。瓦器: 指人軟弱的肉體,或蒙神呼召傳福音的人(伯10:9;賽30:14)。這一表達雖表明人肉身的局限性和軟弱,但並非是單純地看貶人的身體或完全無視人格。而是表現了與福音無限榮耀和美好相對比的人相對的無價值。這種強調表現手法的目的在於:①福音的能力唯獨來自神;②通過人的軟弱,顯明神完全的能力;③為了防止人的驕傲和自誇。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7寶貝放在瓦器裡有何意義?】 答:瓦器本是用泥土造的,當初神造人時也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創二7)。詩人大衛說:「祂知道我們的本相,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一O三14),可知我們人的身體是這樣卑賤,如同塵土瓦器,沒有什麼多大價值和用途。但神原來眷愛我們這些如同瓦器的人,我們在祂的手中,如同瓦器在窯匠的手中,祂任意造成怎樣的器皿,就成為什麼樣的器皿,我們自己沒有能力足以自豪的地方(參耶十八1-4),只有神的手放在我們的身上才有能力,祂造我們才有用處。所以使徒保羅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這裡所說的寶貝乃是指著基督,祂是住在我們裡面掌管我們,使我們身上有祂生命之光,而藉著我們將神莫大的能力和榮耀顯明出來,這是神的寶貝基督放在瓦器——信徒身上所能發生的效驗,是完全出於神所成就的。保羅原知自己已是一個罪魁,然而他是蒙了憐憫(提後一15),在此他以瓦器卑微自居,被神揀選,神的寶貝便在他身上,因此基督是在他裡面活著,他活著就是基督,他是成了一個為主而活的人,作了信徒的榜樣(加二20;腓一21;羅十四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後四7~10】以有力而感人的文筆記錄了福音事工的苦難和榮耀,保羅克服傳道過程中所面臨的困難的信仰依據。本文內容可分為:①使徒職分所受的試煉及克服(四7-15);②通過苦難而來的榮耀(四16-18);③來世的盼望(5:1-10)等三個部分。在這裡我們可以明白只有通過克服苦難,才能得到真榮耀,信徒得享的所有榮耀唯獨來自神的恩典。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7~12】保羅在林前十二章7~11節列舉許多聖靈的恩賜,話語與表現是保羅所同時強調的。但在這裏(林後四章)只講表現。因此,有兩種方式來建造教會。最能建造或最給人幫助的,並不是恩賜或有那些恩賜者的話語,乃是一些被十字架對付過,從裏面認識十字架而天天背負的人所流露出的生命。恩賜常隱含著極大的危險,就是屬靈的驕傲。神等候已久且正在進行的大工,就是要得著一些器皿,藉著聖靈將祂的話語透過十字架的工作,組織躲們的最深處,直至成為我們的生命;然後我們所有的就成為一個生命的職事,這生命是因死在我們裏頭不段作工而湧流出來的。所以任何過份相信恩賜的人是愚昧的,因為恩賜不能改變裏面的人。一個教會想要用恩賜來建造,遲早會落成屬肉體的教會,這不是神主要建造的方法,只是在幼稚、嬰兒的階段中才使用的。恩賜只能應付當時的需要。然而我們必須長大。──
倪柝聲 人的東西若不被拒絕、破碎,神的東西就沒有法子彰顯在人身上。你這樣的人若沒有了結,你求神幫忙,神不能答應。神從來不幫忙人。你自己在那裏作,神就不動手。有一天神要給你看見,凡出乎『我』的都是祂的仇敵,『我』若不除去,祂的生命就沒有出路。這光照就叫你沒有法子活出自己的生命來。十字架一作殺死的工作,復活就來了。死在那裏,復活就在那裏。在你裏面有死的工作,就在你裏面有復活基督的靈顯出來。這樣,你就叫人碰著基督。──
倪柝聲 【林後四7~15】這一部分突出顯明了保羅卓越的文學洞察力和強調手法。以瓦器和寶貝的比喻,對比了榮耀的福音之光和軟弱、脆弱的人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8~9】本文舉四種具體例子,對比了在福音事工中,人的軟弱和神保守人生命的大能。在這裡保羅告白自己的信仰:人雖軟弱,但因著在裡面動工的福音能力,人最終會得勝。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8~10】這裏給我們看見保羅的環境和他的生命。他外面有頂多的壓迫,他裏面也有頂大的能力。他外面的壓迫不過是顯出他裏面的能力而已。我們各人的環境,都是神為我們安排的。無論你的環境或順或逆,記得,神是要你彰顯基督的復活生命。每個基督人能否長進,只要看他如何對付他的環境,所有壓迫我們的事,都是要訓練我們,叫我們來得復活的能力。──
倪柝聲 『四面壓迫的,卻不被擠窄的』;『心中無路的,卻不是至終無路的』;『被追逼的,卻不是被丟棄的』;『被打倒的,卻不是沉淪的』(新譯)。── 牛述光 【林後四8~11】職事供應惟一的道路,就是『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殺死』(原文),『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10~11)。但我們之所以進入死而不致消滅,反而供應生命,乃因我們裏面有復活的基督這『寶貝』。因此我們能『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致死亡。』這四個『卻』字,正說出死而復活的奧秘!──《讀經指引》 本段一再強調器皿的無用和脆弱,使徒的軟弱和卑微,來證明神福音的大能不受人的軟弱影響,一樣能貫徹。保羅在這裡將自己作使徒所受的苦難和他得到的神大能的保守作比較;許多在人眼中看來不幸的遭際,靠著神的憐憫,一一變為勝利的歡呼。雖然天天為基督的緣故生活在危險與死亡邊緣(一5,羅八17;腓三10;西一24),但靠著住在人裡頭賜生命光照的靈,這脆弱和必朽壞的身體,卻能在今生就經驗到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大能。──《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四10】「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怎麼帶著耶穌的死呢?就是站在像主耶穌被人釘死的那一種光景。也就是常常帶著耶穌十字架僕人的記號。被世人看作是“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4:11-13)。但就在這樣軟弱、卑微的情形下,使徒保羅把福音傳遍了小亞細亞和東歐,以致影響整個世界的歷史,拯救了無數的靈魂,實在顯明了他的工作是出於基督的能力。 “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由於使徒們那樣甘心為基督站在被人輕賤,被世界丟棄的地位上,卻還勇敢、忠心地傳福音,基督榮美的生命,就借著他們,在這看得見摸得著的肉身之生命上顯明出來了。――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耶穌的死』或譯『耶穌被治死的光景』,這意思是終日為主被殺,背著十字架跟隨主;不是死了,乃是受死、去死、有死的情形、死在身上發動、被交死地、像將被殺之羊的人生。這樣背十字架的人生,也就有了十字架的效果,叫別人得生命,是有希望的,就是復活。──
牛述光 【林後四10~11】耶穌的死: 以耶穌基督的代贖之死、信徒和基督的合一為前題,有“為主天天交於死地”之意。即信徒通過為主受苦難,與主基督合一,並在末世基督再臨時,永遠得勝(羅8:36;西1:24)。在這裡我們認識到基督徒的苦難不是失敗的表現,而是參與基督的苦難,也是能得到基督生命的證據(弗3:13)。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0~12】哥林多後書是書信中經歷苦痛最多的一卷,我們看見神的僕人──祂揀選的器皿──如何經過可怕,如烈火般的試煉與苦難,似乎別的使徒或主僕們都不曾這樣經歷過。苦難的經歷貫穿了全書,有些是身體上的,有些是心緒上的,有些是達到靈的深處;有些是暫時的,但也有許多是長期的。他卻透過下面的話解釋這許多苦痛的原因︰『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身上。』這就是所有生命職事的根基。若要讓基督的生命顯大,患難與痛苦是必須的,十字架是不可或缺的,『這樣死是在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搭動。』今日的職事普遍地貧窮和膚淺究為何因?乃是由於傳道人親身的經歷太少了,每當神把十字架量給他們,他們常是設法逃避。──
倪柝聲 【林後四11】「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 所謂“帶著耶穌的死”就是常被人看為是該死的,常處於幾乎被處死的地位上。本節下半“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是解釋第10節下半“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這二節的下半節意思很接近。而11節下半特別加上“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只是強調這肉身的生命是必死的而已。基督曾在肉身顯明了神的大愛與大能,現在祂卻要用我們這些還在肉身活著的人,顯出祂的大愛和祂的榮美生命。――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這是復活的事實。但復活也應當在我們身上得著證明,這個就是復活的原則。復活的原則就是根據於復活的事實的。復活的原則,就是經過死,而依然生存。死的捆綁在他身上沒有權力。在他裏面有了一個比死更有能力的東西,就是經過死了,依然是活著,不為死所摸著的。一切出乎天然的是不能經過死而依然存在的。一切屬神的經過了死,反而活著。──
倪柝聲 【林後四12】「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本節的“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這“發動”原文energeo,在中文聖經中多半翻成“運行”,如林前十二6,11;弗一20;但在羅七5則譯作“發動”;林後一6譯作“能叫……”,雅五16譯作“發”(所發的力量)。 “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就是說當死在我們身上作工運行的時候,生就在別人身上作工運行。 英文N.A.S.B.譯本,本節譯作So
deathworks in us but life in you.(即:這樣,死在我們裡面工作,生命卻在你們裡面工作)。――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凡是在自己身上尋求生命的,反而得不著生命。是死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就在別人身上發動。照樣,我們不要在自己身上尋求能力,我們只要問自己有沒有膏油。膏油在我們身上,能力就顯在別人身上。──
倪柝聲 受苦的經歷是信徒都會有的,但保羅為基督的緣故受的分外多。他寧可天天面對死亡,因為越肯為基督受苦,福音工作便越興旺,教會和信徒也越蒙福昌盛(參一6及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以諷刺的手法表明哥林多信徒得救是藉著保羅冒著危及生命的各種逼迫和敵對者所傳的福音,指出他們因知識而來的驕傲和分裂,並對保羅錯誤的責難。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3】『但我們既有信心』,按原文可譯為『我們既得信心』。我們的信心,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倪柝聲 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 引用詩116:10,強調信心的重要性。即,如同信心給患難中的詩篇作者帶來得救的確信一樣,同樣現今信心不僅給我們得救的確信,也成為傳道事工的依據。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3~14】保羅援引《詩篇》的話來證明他也是憑著信心說這些話。神既能叫耶穌從死裡復活,那復活的大能在今生能叫我們不懼苦難,在末日也可叫他和眾信徒一同復活。是這信心令他能始終不懈,捨生忘死傳福音。──《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四14】保羅能夠大膽傳講福音的另一理由是他對復活的盼望。復活的基督成為信徒的第一個果子,不僅向我們提供復活的根據,並且使信徒確信復活的盼望是真實的(林前15:23;帖前四14)。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5】使徒甘願受苦傳揚福音,是為了教會和信徒的益處,好讓神臨到保羅身上的恩典能臨到越來越多的人;他們的感謝隨之增加,叫神因此得榮耀。──《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四16】外體: 指擁有死後只能歸為土的有限之肉體的人。內心: 指因信基督重生的屬靈實體(5:17;弗2:5;西3:9,10;彼前1:3)。重生的靈魂藉著神的話語,更新知識,最終能達到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6~17】藉著死而復活的經歷,『外面的人』逐漸『毀壞』,『裏面的人』卻逐日更新。在時間裏一份短暫的『苦楚』,都能換來永世裏一份長存的『榮耀』。(在今生受苦,原是為永世的榮耀作『儲蓄』阿!)所以我們若顧念所見的苦楚,就會『喪膽』;我們若顧念所不見的榮耀,就能歡唱說,『我堅持古老的十字架,等有天,我將它換冠冕』!──《讀經指引》 保羅回到本章1節的話題。他為福音受苦難,外體日壞,但賜生命的聖靈卻讓他內在的我日日更新。這個內在的我是新造的人,到復活的日子,會成為那永不朽壞的(五1,17),既有這極大的盼望,何用為眼前短暫的苦楚擔心喪膽。將來的榮耀是今天受苦的成就;今天付出的極少,將來的收穫卻大得無法比較
。──《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四16~18】本文講述了信徒通過苦難將參與的永遠的榮耀。為此保羅比較了外體和內心,苦楚的渺小和榮耀的寶貴,所見的暫時性和所不見的永恆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四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這些“至暫至輕”的苦楚,會使我們的屬靈生命得到“極重無比”,又是“永遠”的榮耀。所以,保羅不喪膽,不懊悔,不因所受的苦難發怨言。他有屬靈的眼光,已經看到這樣為基督受苦是合算的,因為所受的是“至暫至輕的苦楚”,所得著的卻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是有重量的,是持久的,是不會浮起來的,是不會消失的。這一種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惟獨神有。不夠重的,不能持久的榮耀,都是『虛浮的榮耀』(腓二3)。虛浮的榮耀,人還不一定能得著,不過心裏貪圖而已。── 倪柝聲 【林後四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所見的地上財利,今生福樂,均是暫時的;人縱然得著,也是轉眼成空,成為泡影。惟有主自己,雖是肉眼看不見,卻有永遠的價值。我們應當以主為追求的目標。──《讀經指引》 人在世間所受的苦難和日漸毀壞的外體,都是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物質界的事物。若把眼光放在這些東西上面,難保不失望、喪膽。若能注視內在的我所屬的永遠且不能毀壞的屬天的居所,今生的苦楚便算不得甚麼(五1;西三1~4)。──《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