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第五章拾穗 【林後五1】「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帳棚”就是比喻我們血肉的身體。“天上永存的房屋”就是指著將來復活榮耀的身體。帳棚只是暫時居住的,房屋是為長久居住的。保羅在這裡是要說明我們肉身生命是暫時的,好像人住在帳棚裡那樣;而復活的身體卻像房屋那樣是長久的居所。――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現今的身體乃是一個「帳棚」;復活的身體乃是一個「房屋」。―― 倪柝聲 『拆毀』或譯『解下』,原是行人到家,解下行囊而安息的意思。── 牛述光 解經家對本節至10節一段經文的討論相當豐富。一般相信這是保羅對復活一事進一步的探討。他曾在《林前》15章講過復活的奧秘:當主再來時,死了的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未死的要改變,不經歷死亡和腐壞,成為不死的(林前十五4,44~53)。本段所討論的似乎是人死後與復活之間的狀態。保羅對此沒有特別的啟示,只是根據已知的啟示和經驗來說明。他似乎認為藉著住在人裡頭的聖靈,復活的能力已作用在信徒身上。人的內心一天新似一天,那靈性的身體已在成長(四16)。血氣的身體的死亡與復活之間不會有靈魂脫離“形體”的“赤身”時刻,而是可以立刻穿上衣服,與主同在。 “我們原知道”指以下要說的事是自己深信而大家應該可以同意的。“地上的帳棚”指四16所說的“外體”或“血氣的身體”(林前十五44)。“天上永存的房屋”指現在還見不到但一定可以得到的天上永遠不壞的靈性的身體。在人的外體如帳棚被拆毀後,有“永存的房屋”在天上等著,為神所造,所以永存。──《啟導本聖經註釋》 帳棚: 比喻人的肉身。拆毀: 有肉身的死亡和基督再臨時期等兩種觀點,在這裡普遍認為是指死亡。可視作本書被記錄的當時,保羅在亞細亞遭遇多次危難關頭(1:8-11;帖前4:15),因此對死亡具有深刻的體會,從而也有了本文的信仰告白。天上永存的房屋: 從現今的觀點上是指已死信徒的靈魂,與神一起得享榮耀的天上的住處,照末世論的觀點來看指基督再臨時將成就的信徒榮耀的復活體(約14:2;林前1五38-54)。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地上的帳棚和天上的房屋是指什麼?】 答:「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保羅在這裡所謂地上的帳棚,乃是指著人在地上的身體,好像一個帳棚;所謂天上的房屋,乃是指著將來復活榮耀的身體,好像一座房屋。當我們死後離開身體,靈魂要到那永存的天家去(參九十題),或至主耶穌再來時,身體也要復活過來,變成靈體被提到天上去,與主永遠同在,享受福樂。保羅在此的說法,是將信徒在地上暫時的生活,與天上永遠的榮耀福氣兩相對照,乃給予我們信心一種盼望的激勵(參彼後一13)。——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林後五1~2】『地上的帳棚』,就是我們的肉體;『天上永存的房屋』,就是將來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也就是永世裏得著最豐滿彰顯的基督。凡被基督吸引的人,都會感到肉體的拘困,而『歎息勞苦』卻『深想』進入基督永遠的豐滿裏。為此,寧願受今生的苦楚,把這地上的帳棚──肉體『拆毀』了;好使自己得以有分於神所經營、所建造天上的永屋──豐滿的基督。──《讀經指引》 【林後五1~10】在前一章保羅比較外體和內心,在此借著帳棚和永存的房屋的比喻,對比了現今世界和來世的生活。尤其保羅是以作帳棚為業的,因此清楚明白帳棚的不堅固和暫時性。保羅把這樣的帳棚比喻為人的肉身,明確指出了肉身的暫時性和局限性及復活不可缺少的必要性。本文的核心主題是“通過苦難走向榮耀”,充分表明了對末世確鑿的盼望是戰勝現今苦難的動力。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2】「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歎息”指人在肉身活著時,因肉身的各種需要和各種軟弱而有的煩惱,或各種力不從心的限制。自從亞當犯罪以後,人類就要汗流滿面才得餬口,勞苦歎息成為在肉身活著的人的普通現象。基督徒在身體還沒有得贖的今天,雖然心靈可享安息,身體仍不能擺脫人所共有的“歎息”。――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帳棚』是臨時性的,表示漂泊、暫居的意思。『房屋』是永久性的,表示長久居住的意思。── 牛述光 我們在今生肉體中勞苦歎息,切望住入天上居所的快樂。保羅又用衣服作比喻,說信徒得到靈性的身體有同穿上另一衣服。──《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2~3】本文的內容為:“現在住在肉身帳棚的我們,渴望披戴天上的房屋,並歎息如同我們穿衣服一樣,我們穿上就不會是赤身了”。歎息: 與悲觀主義者的自暴自棄不同,乃是希望脫離人的有限和無力的狀態,進入永遠的釋放和自由;不是要脫離肉身成為屬靈的存在,而是盼望脫掉能腐朽的肉身,穿上永不朽壞的榮耀復活體(羅8:18-25)。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3】「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 保羅忽然間把房屋和衣服混起來講。“好像穿上衣服”,原文沒“衣服”這字,但下文第3節說到“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顯明是指衣服說的。我們所得的這榮耀的身體,不但像房屋可以給我們居住,可以讓我們安息,而且像衣服一樣,可以遮蓋我們的赤身。――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赤身」──沒有穿上身體的靈魂,不能顯現在神的面前。―― 倪柝聲 『赤身』古時旅行常先撤去帳棚,叫睡的人露天。這裏的赤身只是說明死到復活之間的情況罷了。── 牛述光 本節為上一節的注腳,說明為什麼切望得到從天上來的房屋。住房屋好比穿上衣服,我們現在的身體雖然短暫、受限制、不完全,今生卻不能沒有它,要靠它與外界維持關係。這身體一旦死去,好比衣服脫去了,要不赤身,必須有天上的衣服穿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4】我們這必朽的身體陷在世間苦難中,因此歎息勞苦,巴不得能把這“地上的帳棚”早日拆毀。不過一旦脫此軀殼,不願赤著身子,希望能“穿上那個”靈性的身體。這種從天然身體到靈性身體的改變,只是“眨眼之間”(林前十五52),其間應該沒有“赤身”的時刻。根據本節及8節,以及《林前》十五章、《腓立比書》一23,保羅似乎認為信徒的死是“離開身體,與主同住”(8節),無論人間的歷史時刻多長,在離世的信徒的感覺上,離開肉身和享受與主同在的快樂之間,沒有間隔。 一般的觀念,人死是被死亡吞滅(參詩六十九15),保羅把這觀念反過來,說信徒肉身的逝去是“被生命吞滅”,因他已進入主基督復活的生命裡,必死的變成不死的,必朽壞的變成永存的(林前十五53)。──《啟導本聖經註釋》 並非願意脫下這個: 脫下指離開肉體的靈魂狀態。保羅如此強調肉體復活的原因,並不單是因為不相信靈魂不滅說,而是考慮到否認一切肉體復活的哥林多教會內的諾斯底主義者<約壹 緒論,諾斯底主義>。必死的被生命吞滅: 指基督再臨時發生的肉體的復活(林前1五54)。保羅這樣的表達,也表明他盼望基督在自己在世時再臨,從而自己變為榮耀的復活體,進入永遠的榮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5】「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注:原文作“質”)。」 『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當我們重生的時候,是神將基督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我們就得著了一個我們從來所沒有的生命。這重生的生命如何絕對是出於神的,此後這生命的長大成熟也如何絕對是神培植的。在這裏,人的手沒有分,出於人的『最好』都攙不進去。人最大的責任是與神合作,是不攔阻神工作。──
倪柝聲 聖靈是賜生命叫人從死人中復活的,因此有了聖靈就是有了必復活的把握。── 牛述光 『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我們幪 以後,神就在我們身上一直作培植的工作;或是吸引我們親近祂,或是開導我們明白聖經,或是藉著教會保養顧惜我們,好使我們長大、成熟,達成祂的心意。哦,神的恩典何其寬宏!──《讀經指引》 信徒能得到這不朽的身體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祂奇妙的預備(參腓三21)。聖靈在我們內心工作,讓基督救贖的功效逐漸改變我們。祂復活的大能令我們日新又新,正是此事的證據。神這樣培植我們,好在基督再來時,可以穿上靈性的身體,有“屬天的形狀”(林前十五49;參羅八11)。──《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5,9】為著這榮耀的盼望──進入基督豐滿,一面父神在各方面來『培植』我們,一面聖靈也賜在我們裏面作為『憑質』,叫我們預享其中實際。所以無論父神的栽培,或是聖靈的內住,其一切的意義,都在於達到基督的豐滿。我們也真該為此立下『雄心大志』,竭力追求,在這專一的事上,討『主的喜悅』。──《讀經指引》 【林後五6】「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 “時常坦然無懼”表示良心常清潔無罪,這是為主活的人應該有的存心。“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所謂的“相離”是指身體的相隔離。――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 強調了保羅將來要復活,穿上榮耀身體的盼望,內容上與8節的“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相同。說明信徒雖在地上只能帶著有限的肉身生活,但在聖靈裡與主同住,最終將復活得榮耀。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6~7】信徒既有這美好的盼望,決不會喪膽(四1),反而信心倍增,毫無懼怕,因為這盼望有聖靈作憑據(5節)。我們今天住在肉體中,好像寄居的旅客暫時離開家;但有主的靈與我們同在,隨時幫助我們走這世上的旅程(約十四16)。──《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7】「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憑信心不憑眼見”,是新約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林前1章已經告訴我們,猶太人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求神跡就是憑眼見,求智慧就是講理智、講邏輯,要通得過理智的才信。這兩樣都不是信心的原則,都是要憑人的觀感和才智來考驗神的存在,不是憑信心認識神的作為。但是今天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不是憑眼見,乃是憑信心。――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在神的兒女中最大的錯誤,就是許多人的是非,都是他的眼睛給他的。許多人的是非,都是他的背景、經歷給他的。所以他不知道真的事,也不知道真的非。許多人在神面前就是按著外面來斷定事情的是非。請你記得,基督徒的生活是憑著裏面的生命,都該在這裏──心斷定的。裏面起來的事,就都是對的;裏面癟下去的事,就都是不對的。我們行事為人,不是憑著外面的律法在那裏能夠斷定,能夠看見。我們是憑著主在我們裏面所給我們的引導。──
倪柝聲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未信主前行事為人的原則,只是憑著自己的眼光、見地,來處理一切的事。現在蒙恩得救了,應該凡事從裏面用信心來仰望神,接受神的帶領。──《讀經指引》 基督徒生活的原則,只該『憑著信心』──裏面的認識,不該『憑著眼見』──外面的感覺。(眼睛心是最有感覺的感官,代表一切物質界的感覺。)但願主叫我們外面的眼睛越過越盲,越過越脫離屬地,屬人的感覺;卻加增我們裏面對基督的屬靈認識。正如詩人達拉所說,『求主使我目復盲。』是的,許多時候,我們缺少裏面的認識,就是因為我們外面的眼睛太明亮了!──《讀經指引》 這是對上節“與主相離”的說明。我們現在雖然不能眼見,但憑信心可與主相交,所以不是絕對的離開。──《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8】看五1及4注。信徒死後靈魂不是飄遊無定而是與主同住。保羅盼望那時刻的到來(參腓一21,23)。──《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9】「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所以”可以表示本節是對上文討論所作的一個結論,但也可以表示本節是解釋上文的原因。――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住在身內就是活著,離開身外就是死去;在我們信主的人,無論生死,惟一志向,就是要討主的喜悅。──《讀經指引》 住在身內,離開身外: 意為“無論停留在肉身裡,還是在主旁邊”即指或活或死(羅14:8;帖前五10)。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9~10】保羅說,無論是在如6節所說的“與主相離”的狀態或如8節所說的“與主同住”的狀態,他的目的都是要得主的讚賞。人怎樣評估他對主的侍奉,他毫不在意;重要的是主怎樣判斷(林前四1~4)。他要大家明白,包括他在內的眾人,都要在“基督的台前”交代,各人按行為受報。信徒因信得救稱義是充分且永久的事,但我們生活在世,仍有道德的責任要擔負。“本身所行”指的是用這個身體所作的事:行善受稱讚(林前四5;弗六8) ;行錯受責備(西三25)。不信的人也要受審判(羅二5,16),那是“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二十11~13)。──《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我們眾人”不是所有的人,而是特指信徒。“基督台前”指基督對信徒的審判。按林前四5:“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這意思是當主耶穌來的時候,祂要顯明人心的意念,叫凡服事祂的人,從祂那裡得著稱讚。祂要判斷我們各人所做的事。所以這裡所說的“基督台前”,是指基督再來的時候,在信徒中間所行的審判。――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台前』是指運動場發獎的台子,而不是審判人的寶座,是為賞賜不是為刑罰。── 牛述光 『受報』原文不是報應,因此地只重盼望,未重受虧損。── 牛述光 基督台前: 指基督再臨時執行的最後審判(約五22)。這時,所有人都將復活受神審判:①不信者按生命冊受永遠的刑罰;②信徒得救,按自己的行為得賞。本節的審判是指對得救信徒在世時的行為進行的審判,但這審判根本上不能消除得救帶來的喜樂(啟22: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1】「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指上節主要按各人所行的報應人說的。“勸”peithomen是peitho的多數式,有勸告、說服、贏取的意思。――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主一面固然是可愛的,但另一面也是『可畏的』。我們當因的客愛,而愛戴祂;也當因祂的可畏,而敬畏祂。──《讀經指引》 保羅現在回到他使徒職分的討論。他侍奉是對主的敬畏,主再來時必須清楚交代。他傳講福音勸勉人,所說所行坦白誠實,毫無隱藏,就象他在神的審判台前一樣。他盼望這樣做也可以叫哥林多信徒憑良心見證他行為和動機的純潔。──《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前面保羅緒論為了與哥林多教會和好,強調自己使徒職份的神性起源<提前 緒論,書信的問候語和使徒權柄的主張>和蒙聖靈帶領的福音事工。在這裡保羅辯護自己擔當使徒職分的動機和誠實無偽的心,將哥林多信徒引向“和好之章”。 ──《聖經精讀本註解》 知道主是可畏的: 不是單純對耶穌的恐懼(創3五5),而是指自大馬色途中的經歷以後,保羅對主基督敬虔的畏懼,即敬畏之心。“知道”希臘語是超越表面上的認識,意指“發生關係”,“認識到”,“經驗到”等。在這裡我們明白:①大馬色途中的保羅的信仰經歷是他維持福音事工的支柱;②對信徒來說悔改的經歷是他們人生的根本轉捩點。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1~21】本文中保羅講到自己擔當職分的動機和對待職分的心志,並且論及賦予新的被造物——
信徒的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尤其對於自己的作用和存在,保羅介紹說:①新的被造物;②勸人與神和好的職責(18節);③基督的使者(20節);④與神同工的人(6:1);⑤神的執事;⑥仁義的兵器(6:7)等,辯護自己的使徒職分和正直。同時強調歸榮耀於神的前題是彼此之間的和好和寬恕,對基督代贖之死感恩的心。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2】這些“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就是十一18所說“憑著血氣自誇”的人。這些人曾到哥林多教會肆意詆毀保羅的人格,貶低他使徒的地位。保羅說他不是要在這裡誇獎自己,而是給信徒資料,可以答覆那些假使徒。這些人關心的不是信徒的靈性,而是名譽和金錢。──《啟導本聖經註釋》 憑外貌……誇口的人: 指猶太人信徒,他們誇耀與道成肉身的耶穌的關係或血統,遵守律法等外在條件(16節)。他們曾譭謗耶穌癲狂了(徒20:24),他們力圖從割禮或受洗等外在形式和學識、血統中尋找得救的條件,而不是信靠基督。在這裡保羅辯護自己的使徒權柄和誠實:①是出自愛哥林多信徒的心;②為了固守純全的福音;③為了保護哥林多信徒脫離假教師的謬導(可3:21)。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3】「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 “顛狂”原文existeemi,原意是驚奇,或神智失常,這字在新約中共用十七次,和合本譯法如下:譯作“驚奇”共十一次(太十二23;可二12;五42;六51;路八56;二十四22;徒八9,11,13;九21及徒十二16)。譯作“希奇”共兩次(徒十45;路二47)。譯作“驚訝”共兩次(徒二7,12)。譯作“顛狂”共兩次,除本處外,另一次是在可三21。――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顛狂,就是發狂了。所以這樣,是為神。但是,另一面謹守,是為人。這,一面是非常之個人的,一面是非常之團體的。按顛狂來說,是個人的事;按謹守來說,是團體的事。在神面前,心越熱越好,可以頂自由,顛狂的跳起來都可以,一直說阿利路亞都可以。今天頂不好的光景,是許多人把在神面前的顛狂,搬到人的面前來。你在神面前能作的,在人的面前不一定能作,還得為著人來謹守。謹守的意思就是又謹慎,又自守,有禮貌,規規矩矩。我們在人的中間,要竭力顧念到別人。──
倪柝聲 『顛狂』是交出、出奇、驚動等意思,是人發瘋發狂的樣子。── 牛述光 保羅在神前『顛狂』,在人前『謹守』,這正是基督徒持平的生活。可惜我們受基督愛的沖激不夠,因此在神前顛狂不夠,常常發死;又受基督的約束不夠,所以在人前的謹守也欠缺,過於放縱。求主憐憫!──《讀經指引》 可能有些人批評保羅“顛狂”,指的也許是他在大馬色路上與主相晤(徒九1~9),或者他所得到的特別啟示與隱秘的經驗(參12章),還有他在批評者眼中超乎理性的行為。保羅的答覆是:這得由神來判斷。他甘願受苦、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也是他與神之間的事。可是在他與哥林多人的相處上,他所行所為決非狂熱,而是合情合理,冷靜謹慎(參林前十四15~19及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14】「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激勵”原文sunechw是受壓迫、緊迫、團結一起的意思(參Arndt &
Gingrich經文字彙及Dr. W. E. Vine新約字解)。在新約中有時候指疾病之臨到人(太四24;路四38;徒二十八8),有時指內心之“迫切”(路十二50;徒十八5),在路十九43節卻譯作“困住”。――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愛激勵」。所以,「為神顛狂」,為人「謹守」(13節)。代死的愛就是激勵的愛。―― 倪柝聲 『激勵』是擠壓、催逼等意思,如瀑布下瀉使河水不靜。『想』是律法上常用的名詞,是『判斷』,神是判斷基督替我們死,我們也當這樣判斷。──
牛述光 基督的愛: 指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愛,為了人的罪,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在神面前成為平安祭,具有奉獻精神的愛(羅8:39)。這愛是世上的任何東西都不能隔斷的堅固的愛(羅8:35-39),其目的為:①通過自我犧牲實現人類的救贖和救恩;②讓信徒效法基督的愛,愛弟兄;③為傳福音和神的榮耀而生活著(太6:33;22:3-40)。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五14~15】第十四節:愛──死。十五節:死──愛。「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祂替眾人死是叫人活」,「因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倪柝聲 這裏的『想』,在原文是斷定的意思。基督的愛所以激勵我們,是因為我們斷定兩件事︰一,基督一人死,就是替眾人死了。基督的愛,與基督的死,是分不開的;所以有基督的愛,是因為基督死了。二,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是目的。因著基督的愛激勵我,我沒法不為祂活,沒法站在自己的地位。林後五章所說基督的愛是為著作僕人的,事奉主的。──
倪柝聲 這裏說,人為著主活,是因為被愛的激勵。激勵就是圈住,相當緊的圈住。愛把我圈住了,我逃不了了。英文Constrain這一個字還不夠緊。意思就是圈的緊緊的,把我紮在裏頭。人被愛摸著的時候,就有這個味道。你給他縛住了,你沒有辦法。祂為著我死,我今天該為著祂活。──
倪柝聲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蒙恩之人每逢想到主耶穌的大愛,常會覺得裏面有一種激勵的力量,叫我們甘心願意一生為主活著。這是每一個正常基督徒的經歷。──《讀經指引》 真實為主活著,乃是由於基督大愛的沖激;也是由於愛的基督的異象拘禁了他,捆綁了他,迫他失去自由,不得不如此。(『激勵』也可繙作『拘束、或壓迫』。)哦,看見基督異象真是一件可怕的事!一生的自由都要斷送在此!──《讀經指引》 “基督的愛”指基督為人類受死犧牲的大愛。祂一人代替我們眾人死,我們眾人因此都被當成已死;但並非所有的人都接受祂,只有以祂的死和復活當成自己的死與復活的人,才能活在復活的主裡頭。也有解經家認為保羅指的不是基督救贖範圍的大小,而是祂的死對信徒生活的影響。“眾人”因此不是指全人類,而是指基督為他們而死的人,因為信的人在祂的死上有份,所以也在祂的活上有份。信的人不可再象過去為自己活,要做新造的人,為主而活。──《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15】「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裡有兩種活:一是復活主在天上的“活”,另一種是我們這些蒙恩的人在肉身中,在地上的“活”。復活主雖是活的,但祂不是在地上活,是在天上活,怎麼能夠叫地上的人知道祂還活著呢?怎麼能夠使地上的人認識天上主的慈愛和榮美呢?祂需要我們這些蒙恩的人,為祂在地上“活”,叫人們可以借著我們認識天上的基督。――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林後五15~18】人在基督裏成了新造的人︰(1)對基督的認識新了;(2)對神的關係新了(和好);(3)自己的生命新了(成了新造的,成為神義了);(4)生活的目標新了(替主活);(5)對人的關係也新了(勸人和好)。總之,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牛述光 【林後五16】「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注:原文作“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本節上半節的“認”原文oidamen,下半節的“認”原文則是ginoskamen都是認識或知道的意思,不是承認與否認的“認”。不憑外貌認人,就是不憑外表膚淺的認識判斷人的意思。――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自從主耶穌復活以後直到如今,人對於主耶穌有兩種不同的認識。一種是『憑著肉體認』(原文)祂,另一種是在聖靈裏認識主(參加一15~16)。──
倪柝聲 『憑著肉體』來認識基督,不僅是指單按基督身體的外貌來認識基督,是何等不準確,更是指憑我們肉體的能力,天然的智慧來認識基督,是何等的不可能。要認識基督,人的『血肉』是全然無效,惟有藉著諸天之父的屬靈啟示(參太十六17)》──《讀經指引》 保羅說他未歸主前,是用屬世的眼光與標準來看主基督,一切的考慮從人出發;但新造的人有全新的價值觀,遠超過這世界的智慧的認知標準。他過去對基督的看法,在新的標準與亮光下,全屬錯誤。他現在知道主耶穌就是救世主基督。──《啟導本聖經註釋》 憑著外貌認過基督: 指保羅接受主之前,只是單純地以世界或人的角度判斷了基督。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新造”顯示與舊的創造全然有別。神造亞當是關乎肉身生命的創造,未有神的生命。但基督裡的“新造”者,卻是注入神生命的創造,使一切成為新造的,他都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我們應該有新的人生目標──為主而活。――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所以,不要「憑凓外貌認人」。―― 倪柝聲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裏不是說,我這個人有了多少的改變;也不是說,我作基督徒作了多少年,堧弱得很,到了某年某月,我復興了。成了一個新造的人。乃是說,我在基督裏,我就是一個新造的人。我們如何在亞當裏,舊人所有的天性、生命、行為,都流到我們身上來,並不用我們費力;照樣,只要我們在基督裏,基督的一切,也流到我們身上來。神從來不在我們身上作一下,祂永遠不作,祂乃是把我們放在基督裏。──
倪柝聲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我們信主以後,神就把我們擺在基督裏,而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已往一切舊的事故、舊的興趣、舊的企圖、舊的關係等等,一概成為過去;從今以後,我們過另一種新生活,走另一條新的道路。──《讀經指引》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一個新創造』(原文)。這是因為基督乃是新造的元首(參西一18),又是新造中一切的內容和實際。──《讀經指引》 “在基督裡”的意思,是信靠了基督得與祂聯合。我們得到救贖,經歷聖靈的重生,享有復活的主的新生命,成為新造的人(加二20)。新的人用新的眼光看事物,不憑外貌。──《啟導本聖經註釋》 新造的人: 指因信基督而得救,得享新生活的新人(弗4:24)。他們因基督的恩典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成為義人(羅6:5-7),從自我中心的生活轉變為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並結聖靈的果子(加五22-26)。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8】「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本節說明在基督裡的人,都領受一種職分,就是勸別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先是自己與神和好,然後勸人與神和好,所有藉基督與神和好的,也藉祂領受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但本節下半節,保羅比較偏重于說明使徒或傳道人的職分,是一種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勸人和睦是八福之一,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可說是蒙福的職分,也是所有稱為神兒子之人的天職(太五9)。――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藉著基督』,神在第一個亞當裏丟了的世界,要藉第二個亞當拿回來。── 牛述光 使徒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乃是根據基督藉十字架使人與神和好的救贖工作(參西一20~22)。所以真實基督的僕人,必定只作基督所作的工,絕不在基督的工作之外,另作別的工。──《讀經指引》 新人身上帶著新的職分,作神的代表去勸人與神和好,同享新人的福氣。──《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18~20】和好: 在本文保羅從基督教救贖論的核心教義“和好”的觀點,敘述自己事工的性質,即和好教義的背景。他概論性地說明了神與人的和好,藉此強調人與人之間和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舊約贖罪祭中可找到其內容:犯罪的人藉著信基督代贖之死,得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子女(弗2:16-19)。這種和好靠人的能力不可能實現,是神先讓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被釘十字架,打開了救贖的道路(約壹4:10)。因此信徒要遵守神的命令,效法基督,彼此之間要成就真正的和睦,有義務向不信主的人傳和好的福音。
──《聖經精讀本註解》 【林後五19】「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本節雖然只講到人與神的和好,沒有提到人與人的和好,但人與人的關係不和,完全是由於人與神的不和好而起。所有的罪都使人與神不和,也使人與人不和。例如“貪心”的罪,不但得罪了神,也必得罪人,叫人受虧損。所以人與神和好而勝過罪惡的結果,也必改善了人與人的關係。――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神人在基督裏相遇。―― 倪柝聲 『歸到』是『入賬』,有和好的職分,也當有和好的道理。──
牛述光 人類太容易犯錯誤,而且甘於墮落,人類的歷史不能自行圓滿完成任務,最終的一段要由神來建立。在人類墮落於基督再臨之間的這段歷史也有其目的,這目的就是要人與神和好。凡是真正信靠基督的人都應該把與神和好的信息傳給他人。神的一切計畫都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人悔改接受基督的頃刻,罪便得到赦免(西一14),因為祂已在十架上完完全全擔當了我們的罪(羅四25)。神又讓我們稱義,在祂眼中我們可以毫無瑕疵,好像根本未犯過罪一般。我們成為新人,新人不是舊人的改造或翻新,而是照著耶穌基督的形像重新被造。基督在他心裡成為他的中心,作用在我們的思想與行為上。人的性格不是消失,而是藉著與基督的聯合變得更豐富、更有力量。 悔改是打開神國大門的鑰匙,神的赦免是引進到神國的大道,也是到達神面前的門路。凡信有神,又能完完全全交托,神的慈愛和赦免都賜給我們。神是主動者,我們與神和好的計畫已在神兒子耶穌基督身上完成。人只要接受並且相信。──《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20】「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這句話就是描寫保羅傳福音到哥林多去的時候,他那懇切的態度,好像是在求哥林多人來信耶穌,來跟神和好,他為基督的福音和人的靈魂,願盡一切力量。這句話也可以應用在犯了罪的哥林多信徒身上,保羅站在基督使者的立場,勸他們要與神恢復正常的關係。――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使者”亦作“大使”,是一國派駐另一國的代表
。信徒作主基督的大使,有責任向世人宣告萬王之王基督所頒的“特赦文告”,也就是世人可以與神和好。“求你們”中的“你們”不是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這些已歸信的人已與神和好,原文“求”字後無受詞“你們”),而是指保羅及同工傳講的對象。──《啟導本聖經註釋》 【林後五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成為罪”是很特別的講法,指基督為我們成了該受咒詛的。按照加三13“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參申二十一23)。基督在十字架上時,為我們受了咒詛,被神離棄(太二十七46)。有些英文意譯本把“罪”譯作sin offering(如Williams譯本),就是成為贖罪祭的意思,但一般標準譯本仍譯作sin(罪)。 按創四7的“罪”希伯來文chattath也可以譯作贖罪祭(參楊氏經文彙編)。――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基督原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代我們受了罪的審判,好叫我們這些不義的人,『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無罪的成為罪,不義的成為義,哦,神的救法太奇妙了!──《讀經指引》 “使無罪的…成為罪”這句話中的“罪”應解為“贖罪祭”。神差他的獨生子為世人的罪當作“贖罪祭”獻上(羅八3),使無罪的主為我們的罪而死,擔去我們的罪,我們可以與基督聯合而成為神的義。神用那義的擔去我們的罪和刑罰,讓罪人在神面前得成為義,與神和好。這是福音的扼要說明。這一切都是出乎神,祂白白的賜給相信祂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強調基督代贖之死和因信稱義的教義。稱義的前題是贖罪,贖罪的主體不是人,而是神(賽50:8,9;羅五18)。 ──《聖經精讀本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