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第三章拾穗 【腓三1】「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 “靠主喜樂”原文是“在主裡喜樂”,K.J.V.及新舊庫譯本都譯作“主裡喜樂”。保羅對於怎樣在主裡喜樂,已有豐富的經歷。他在監獄中還能寫充滿喜樂信息的書信給腓立比人,所以他也希望腓立比信徒能經歷他所經歷的。 “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這句話說出保羅在患難中的喜樂,絕不是勉強的“苦笑”,而是“並不為難”的喜樂。以前他所誇的,是為律法的熱心;現今所誇的,卻是為基督受苦的喜樂。 “為難”原文okneeron,意即“猶豫”。按照楊氏經文彙編及 W.E.Vine的新約字解,新約只用過三次,另兩處是太二十五26;羅十二11,兩處都譯作“懶惰”或“懶”。──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腓立比書》 保羅寫到此處,將近結束,但他總不忘記在信中提出牧者的勸勉。無論信徒處何景況,即令在患難中,都應靠主歡喜快樂。 “這話”應譯為“這些話”,可以指前面說過的那些事,勸勉眾信徒應該為此喜樂。但更可能是指他接著要說的話。這些話很可能已口頭囑咐過提摩太和以巴弗提轉告,也可能是他在腓立比時說過的,或者在另一封信中提過的,所以他說“我把這(些)話再寫給你們”。 保羅關心腓立比人受假教師等的引誘,寫信重提警告,要大家提防,在他不是難事。他所惦念的是他們,是為了保障他們的所信。“妥當”有“安全保障”的意思。──《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 這句話是對異端再一次的警告<約壹4:1-6,異端的含義>。人的本性是頑惡和軟弱的,即便是同一種教訓也要時常提醒,讓神的話語充滿在生活中。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21】對異端的警告:本書信記述到現在語氣一直很溫和,但從現在開始氣氛將完全改變。因此有的人認為這是把保羅的兩個不同書信合編成的。但比較前後文的文脈,就能消除這種看法。保羅在警惕猶太主義與享樂主義(廢棄道德論者)的同時,又以自己的見證勸勉聖徒在生活中擁有復活的活潑的盼望。本文教導如下:①律法的根本精神是愛,如果忽視這一根本,只在表面上遵行律法的行為將枉費福音的恩典(加2:21);②蒙基督的恩典被拯救的聖徒,有責任持守與恩典相稱的倫理上的聖潔(17-21節)。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2】「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 那些妄自行割的,是指行割禮;不過保羅並沒有用正式的名稱peritome,卻用雙關語嘲諷它為亂割,katatome,即切割身體,有如利未記二十一章5節所禁止的異教習俗〔參:王上十八28,以及區伯利(Cybele;譯注:弗呂家女神)的信徒狂野的禮儀,記于路其安努(Lucians;譯注:約115~190,希臘諷刺詩人)的驢和亞普類烏(Apuleius;譯注:二世紀羅馬作家兼哲學家)的金驢等書中〕。加拉太書五章12節也用類似的話諷刺猶太派人士,那裡的apokoptein,“切掉”,是指他們專門注意割禮的外表行動,這字也有“去勢”的嘲諷含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連用三個“防備”來提此警告。在中東,狗屬骯髒的畜類,猶太人蔑視外邦人,慣稱為“狗”。很可能腓立比教會中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也常以此來稱呼未受割禮的外邦信徒。保羅叫他們為“犬類”,意思是說這批人不斷叫囂狂吠才真是惡犬,擅闖入腓立比教會中。律法主義者強調人須靠行為得救,與福音真理背道而馳。 “作惡的”當與《林後》十一13所說的假使徒為同一類的人。他們反對保羅,要求信徒行割禮。他們所以是“作惡的”,因為他們暗中破壞保羅在外邦人中的聖工,行事詭詐,裝作光明的天使
。 “妄自行割”是說明亂割傷自己的肉體;暗嘲這些人以有身上的割禮記號自炫,其實只是對身體的胡割,不能代表神在人心靈裡真正的工作。──《啟導本聖經註釋》 犬類: 這一詞通常以輕蔑、責備、恐怖(申2三18;撒17:43;24:14; 箴26:11)的意思來使用。作惡的: 指圖謀歪曲因信稱義這純全教訓的人。妄自行割: 指那些忘記割禮的根本精神,認為只要形式上遵行律法的條文就可得到拯救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2犬類,作惡的,妄自行割的是何等人?】 答:「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這幾句話是保羅指著當時那一般宣傳律法的猶太教徒judaizers而說的,保羅以三次防備,加強語氣,義憤填膺,用十分嚴厲的口吻,照著他們卑污可惡的行為,稱之為犬類,作惡的,妄自行割的。這犬類——是一個可憎惡的名詞,是猶太人極為鄙視的稱呼,猶太人常將外邦人看待如狗(可七27,28)。他們認為狗是在外面找食棄物的(參出廿二31),是不潔淨的一類(太七6;彼後二22)。保羅藉此意指那些猶太教徒們,在神的約與恩典中為門外漢,故以他們所賤視的犬類還稱之。作惡的——即指下一句妄自行割的——就是行割禮派的異端者,他們雖然熱心律法,但其所行的,所傳的不是割禮,不過是割切肉體(注),毀傷肉體而已。照屬靈的眼光看來,他們所行的是令人可鄙的;所傳的道理,是使信徒容易受到迷惑的,嚴重地違背了真理,破壞了基督的救恩。他們無論到何處,都作損人利己之事,散播邪惡,與主為敵(腓三18),所以保羅針對著他們這些行惡,給予此三種惡名的稱呼,用以警告腓立比信徒再三的防備,以免混亂教會的純正信仰,引起不良的後果。 注:妄自行割——割肉體,保羅在此所用的原文為()(( )分,( )割),意指割肉之事,割傷身體而言Mutilation(腓三2),此字原為當時的外邦人中,一些崇拜假神祭司與男女,他們時常割斷自己的手腳,或身體某部位以取悅假神,此種自割的惡習,與割禮大有分別。割禮其原文字為()(( )周圍,通,( )割),意指割禮,行割禮之人Cilcumcision(羅二29,四11;加二9),由此可知保羅是用前一個字的意思,以表示輕視的態度,來指他們所行的儀式與信仰無關,僅為無意義的表記,不過是毀傷身體而已。因此他又接著以()(腓三3)這個字,來說明瞭其割禮的意義(參羅二25-29;西二11),好使腓立比信徒有分辨和認識。——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腓三3】「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割禮的正式名稱,peritome,保留給基督徒;從羅馬書二章25~29節和歌羅西書二章11節看來,這名稱必是指教會為神立約的子民,承受祂向古代以色列所作的一切應許(羅九24~26;彼前二9~10)。割禮,一詞要按上下文來瞭解其意。這裡,正如狄比留所說:“其思想不是身體上的記號,而是教會深知自己為神的新子民”。這個字原本指猶太人,“按肉體說”的以色列,參閱加拉太書二章7~9節、12節。然而,由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基督徒教會,是新以色列人,“神的以色列”(加六16),因此可以被稱為受割禮的,因為這名詞現在具備新的、內在的、屬靈的內涵(羅二28~29清楚說明此點)。它的價值直接由它的新意義而來;否則它就毫無意義(加五6,六15),如果單照字面而行,缺乏真信心,只會帶來滅亡(加五2~4)。將猶太教的儀式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理由之一是猶太基督徒宣稱:藉儀式可以稱義,而保羅反對這一點;理由之二是因為他們一直在教會中區分猶太人與外邦人,保羅則否定這一點(加三26~29;西三11)。──《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至6節是保羅對這批泥守律法的猶太信徒的一個有力反擊,也透露了他的生平。他拿心靈活潑而有盼望的福音信仰來與死板拘守儀文的猶太人教比較。割禮應行在心靈裡,每個接受聖靈重生了的信徒才是“真受割禮的”人。“肉體”在聖經中通指人的天然敗壞的本性,是罪進攻的目標。此處“靠肉體”是指不靠基督,依賴一些宗教規條的遵守,去得著神的喜悅。這是不能成功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真正意義上的割禮是內在的,實際上指重生,即因信基督而得到的重生。形式上行了割禮的,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有因聖靈得到內在改變的才叫真正的割禮。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4】要是攻擊保羅的人認為受割禮是信仰誇口的憑藉,那保羅也大有理由更以靠行為得救的猶太教信仰為榮。從肉體方面來說,無論是與生俱來的權利或後來取得的地位,他比他們強得多,都證明他是個十足十的猶太人。這些與生俱來的優厚條件是旁人求之不得的,但保羅信主之後,卻視之為糞土。──《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4~6】從這裡可以看出保羅並不是由於妒嫉而反對猶太主義者。保羅的意思乃是,如果猶太主義者誇耀自己的血統與習俗,保羅自己也是猶太人,具有與他們相同的資格與身份,借此澄清自己對猶太人特權的論述不是出於妒嫉。由於保羅知道雖然自己的外在條件和身份無可指摘,但這些在神面前不能成就義<加 緒論,有關因信稱義的理解>,所以他果斷地放棄猶太人的優越意識和形式上遵守律法(加2:16;三11)。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5】無論從血統、思想、語言與生活方式來看,保羅都是純正的猶太人。他依例在生後第八天受割禮(利十二3);他屬神的選民以色列族;他是十二支派中的便雅憫支派(便雅憫為雅各與拉結所生的兩個兒子之一,在應許之地迦南出生。以色列第一個國王掃羅便屬此族,保羅原來也叫掃羅)。他和他的祖先都是說希伯來語的希伯來人,是正統猶太人。而在當時各種教派中,他選了法利賽教派。這是在馬加比時代成立,以復興猶太人純正信仰為目標的教派,嚴格持實摩西律法,生活謹嚴;後來雖流於虛偽、自義,但當中仍有一些真心尋求真理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6】法利賽人熱心維護律法,保羅更大發熱心,去逼迫新生的基督教會,四出捉拿主耶穌的信徒。他不知道所逼迫的就是主基督,反以為這樣做就是侍奉神。他作為猶太人和法利賽人,凡應遵守的行為規則,都遵守了,因此在良心上“無可指摘”。後來他知道,憑此並不能讓他在神面前無暇無疵。──《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7】“只是”二字引出了保羅對自己輝煌歷史的真實自我評價。未歸信前,他象別人一樣以此身世為榮;但在大馬色的路上親眼見到主基督以後,他有了徹底的改變。他先前講到的一大串顯赫家世和功名,現在不但不放在眼裡,而且討厭它們,視之為有損的事。為甚麼?因為他已得到了基督。──《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7~8】重生意味著原來所擁有的舊價值觀的改變,換言之就是形成基督為中心的價值體系。因此重生前非常信賴和看重的世俗的東西,重生後覺得一文不值,甚至是有害的。這些是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體驗到的,又是所有基督徒必須經歷的共同經驗。因此對於真正得到重生的基督徒來說,這樣的信仰告白不足為奇。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8~9】對主基督的認識是他生命的中心。他充分明白過去行律法來求稱義的努力是無用的。要與復活的基督的生命聯合,必須丟棄萬事,棄之若敞屣。“糞土”原文指人的排泄物或垃圾,是廢物,無用且討厭。保羅把人間特權、名利,一概拋棄,毫不留戀。他唯一的目標就是要得著基督,有了祂就享有新人的地位;罪孽過犯都能洗淨,是一個聖潔的可以來到神面前的人。凡相信基督的可以和其他一切相信的人一同進到這個新世界裡。──《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透過信心(diapisteos),在基督裡,並且按照信心(epitepistei),即,根據人對福音信息的回應。神首先主動在基督裡預備得救的義;人的信心,乃是存感恩的態度承認神的預備,並且接受它。──《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說明了“因信稱義”,即神的義是因信基督而得,是神白白賜下的禮物,而不是遵從律法的結果(羅三20-22)。律法對於已得救的聖徒來說,是對救恩感恩的結果,並不是得救的條件<雅 緒論,行為與信心>。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這種認識基督,表達出基督徒與他的主之間藉信心而聯合。底下的話再作進一步的解釋:並且,有“亦即”、“就是”之意。祂復活的能力,是基督的能力,dynamis,在勝過死亡時釋放出來,現在正在信徒的生命中工作,將他從死在罪中的情況救活,使他進入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參:羅六4及下;弗一19及下,二5)。有分於(koinonia)祂的受苦,這句話刻劃出,使徒的遭遇和主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有密切的關係;神呼召他作基督的代表,在使徒的生涯中親嘗苦難,甚至可說,他的受苦乃是“基督的死”在他身上發動(林後四10;參:羅八36)。──《丁道爾聖經注釋》 要與主聯合成為新人,生活在祂復活的大能裡頭,必須與祂一同受苦“三者相聯,密不可分。認識基督是個人生命中的親切體認,這位基督是復活了的榮耀的主,與我們同在。要享受這種親密的相交,也須在祂的受苦上有份。跟從主是一條長而艱苦的道路,榮耀幸福的明天不是一蹴可得,必須付代價(太十六24~25)。──《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願意經歷復活的權能。這種經歷是通過參與基督的苦難而成就。信徒參與基督的苦難,意味著治死老我與基督完全聯合(羅6:4-11)。這種經歷的持續就是不斷成聖的過程(羅8:29;林後三18;腓三21)。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此處的片語直譯為“從死屍中復活”,exanastasin(新約只出現這一次)ten ek nekron。請參照路加福音二十章35節類似的片語。兩處經文都是指義人的復活。提到這句話的原因,可能是因有某種異端出現,如在哥林多,他們教導說,信徒惟一的復活盼望,已經在得著新生命時便實現了(林前十五12;參:提後二18,及坡旅甲致腓立比人書七1)。──《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節“從死裡復活”的“復活”,原文是一個特別的字,exanastasin,全新約僅出現此一次;按W. E. Vine新約字解認為,此字是“由死人中復活起來”的意思,並且這裡的字根,原文是nekron,是“死人”nekros的多數式,所以“得以從死裡復活”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得以從眾死人中復活起來”;因而他們認為本節的死人應按字意解。但雖然這樣,本講義認為:這對本節的“死”按靈意解並無大礙,因為根據上下文的意思解釋,比較根據一個單字的意思來解釋,更為穩妥可靠。就算該字根是指“眾死人”,全句按靈意解,也合乎上下文的意思。──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腓立比書》 當時一定有假先知、假教師傳揚沒有復活、沒有審判的虛假道理。他指出信主的人到那日一定復活,這是神拯救人類的計畫的完成。他用“或者“不是說他對死後復活有懷疑,而是自謙之詞,他不能確定何時可達到這地步。是判處他死刑後,為主道而死之時呢?抑或是獲得釋放後的更遠的來日呢?他對復活從來深信不疑。──《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死裡復活: 這是耶穌基督再臨時,只有義人才會有的第一次復活,而不是義人與惡人都有的第二次復活(啟20:4-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2】「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注:“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
katelemphthen是被動語態,NIV卻譯為主動:基督耶穌得著我;這句話是回顧他信主之時的情形。使徒的目標乃是要得著(katalabo),即,使其成為自己的產業,就是復活的基督向他顯現的目的;而他坦白承認,他努力的目標如今尚未被(他)得著。因此,他的一生便是向著未來的目標繼續追求。──《丁道爾聖經注釋》 末句之小字作“所要我得的”。“得著”原文Katelemphthen,是“捉住”的意思,在約八3譯作“被拿”,約一 5譯作“接受”,羅九30譯作“得了”。K.J.V.這“得著”譯作apprehended,即得著、認識、捉獲等意。──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腓立比書》 保羅用賽跑來比喻。他好象一個參加賽跑的人,盼望得到將來復活後的獎賞。這獎賞是甚麼沒有說明,可能是完全稱義,更可能就是8節說到的“得著基督”。他的敵人自詡是“完全人”,他說他人生的目標是基督為他定下的,他以完成此任務為大喜樂。他的志向就是“努力面前”,象獵戶或運動員只朝前看。過去他“追獵”基督信徒,收他們下監;現在他“追求”侍奉基督一生,為祂而活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呼召到榮耀,救恩需要經過幾個階段,因此不是悔改就能完成救恩。保羅特別強調這一點,似乎在腓立比信徒中針對主張行為和儀式的猶太主義,出現了極端完全主義者,他們認為救恩已完全成就。因此保羅提醒聖徒,他們有義務繼續追求那基督拯救我們的目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2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真義為何?】 答:在這一節聖經的末句下有小字「或作所要我得的」,比較容易領會。得著的原文字()(( )下,( )收),即有接受,獲得,得著的意思to obtain(約一5;羅九30)。保羅已經作了多少年的使徒,在他的靈命和工作上,幾乎無與倫比,都已有了相當大的成就,但他仍不以自負自滿,乃是表現虛懷若谷的態度,仍要竭力追求長進,得到高尚的目標,那就是要完全得著耶穌基督(腓三8)。實際上其正文的真義,乃是說我們呀先被主耶穌得著,然後才能得著主要我們所要得著的。基督是先得著保羅,而保羅又照著基督所要他得著的,如他主要是得著基督,以及在基督裡從上而來的獎賞,和公義的冠冕(腓三14;提後四8;林前十25)。甚至包括了他所有已經得到一切真理奧秘的啟示(參弗三一9;林後十二1-7)等,這些都是基督所要他得著的。——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腓三12 “得著基督那穌所以得著我的”和“得著基督那穌所要我得的”兩不同翻譯有何不同?其真正意義為何?】 這節聖經一向使解經家頭痛,不知保羅的真正意義是什麼。按照保羅在三章8一14節這一段,一共提到幾方面的“得著”: 一、為要得著基督(8節),那是最大的得著。 二、①可以得著基督那穌“所以得著我的”,或譯作, ②可以得著基督那穌”所要我得著的”。這是次要的得著。 三、要得著神在基督那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是更次要的得著。 得著基督與得著獎賞,較易使人明白,但第二種得著,是一種秘密,因為有兩種不同的翻譯,如果依照②的翻譯,可作圖表如下: 所謂“基督要我得著的”是基督與保羅個人靈裏的秘密,如保羅得著被提到三層天去,他得著許多方面的啟示,也得著有關未來的豫言(如有關主再來等)。都是基督要他得著的,也是別人得不到的。 但如果依照第二種①的翻譯,其意義則可以用另一圖表示如下: 所謂“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即基督先得著保羅,那種得保羅的“方法”,已被保羅發現,而且保羅也得了這種“獲得保羅的方法”,於是保羅與基督已成為“一”,從此不分,靈性達到了最高峰。 至於得獎賞,那是神的僕人良善忠心的結果,不是目的。傳道不是為賞賜,乃是為愛主,但賞賜一定是有的。 根據原文,仔細研究,我覺得這節聖經是指用同一方法獲得兩個不同的目的物。 一是基督獲得保羅,成為他自己的囊中物。 正如保羅獲得其所得的,成為自己囊中物一樣。 所以這句不妨如此譯:“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我欲得之物,正如基督也為著那個而得著了我一般”,所謂“那個”,乃是基督與保羅的共同目標。――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腓三13】保羅沒有說明那擺在前面尚未得到的是甚麼,從原文的動詞用katalambanein(意為“達到”或“認識”)來看,他要得到的有二:一是充分認識基督,這在他歸信的時候已經初嘗;一是尚未來到的從死裡復活的福氣。不問是甚麼,保羅不是信徒象假教師那樣過分相信自己的完全,認為已經活在基督復活大能力,一定可以得到永生的福氣,因而自滿於今生,忘了來世的極大盼望。其實,信徒是生活在兩者之間,立在賽跑的起點(基督已經得到了他),要朝目標跑去(在終點的獎賞,得到基督所要他得到的)。在這情形下,只有做一件事: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賽跑的人要得到勝利,必須專心,目光朝前,不可回頭看(參林前九26),必須直跑,不可改變方向。──《啟導本聖經註釋》 忘記: 並非塗抹過去的記憶,而是刻意努力,不讓過去的記憶奪去自己對未來和救恩的關心,阻礙長進。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4】「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獎賞的思想,在此更多發揮。為要在跑盡今生路程後得到獎賞,使徒將他的眼睛定在標竿上,skopon(二4用其同源動詞skopein,“守望”、“注目”),並且向其奮力前進,dioko(見12節的注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直跑”是直向目標的意思,表示他不管旁邊的事物,不理會人的譏笑或稱許,不取巧,不投機。 這“召我來得”表示,得獎賞不獨是保羅的盼望,神也喜歡他得著;神喜歡他得的心,絕不下於保羅自己。──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腓立比書》 “標竿”的原文skopos,在保羅書信中只用於此處,指的是跑道終點處的標誌,是賽跑的人目光專注的標的。“從上面召我”指天上的評判員基督在頒獎時向賽跑勝利的人發出的呼召,叫他到台前來領獎
。“獎賞”可以是保羅所說的“生命的冠冕”(林前九25;雅一12),更可以是他所盼望的基督(8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標竿: 指最終的目的地,在屬靈的比賽中它是指“基督”。獎賞: 指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的完成。就其含義上,視標竿與獎賞相同也無妨,但說到差異前者是人努力的物件,後者是屬於神主權性恩典的禮物<來1三2,3 ,聖徒的奉獻與獎賞>。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5】「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動詞phronein顯示,保羅心目中的這批人,不但見解與他不同,連外在的表現與作風也迥異。當時必定有人教導,今世便可達到終極的“完全”。──《丁道爾聖經注釋》 “完全人”,是指那些靈性上比較成長的信徒,也就是凡事不以為自己已經完全,而能向著標竿直跑的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腓立比書》 凡是自以為靈性上成熟的完全人,例如自認能全守律法的或誇稱割禮為“完全”的信徒的標記的人,都應該照前面所說的標準行,才能得到真正的完全。若有與此不同的,只有神能指示。也有人解釋,保羅這話不是勸諭當時的假教師,而是警告信徒:凡在靈性上有進步而又站得住的(林前二6;三1~5),不可自滿,須記住12~14節所說的話,還有當跑的路和更高的境界在。要是信徒接受這裡的大標準,所不同意的只是細微的地方,神會教導他們,為他們解明。──《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 不是指完全人,而是指信心成熟的聖徒,即仰望天上的獎賞一心追趕的人。若在什麼事上……指示: 這句話意味著,即使他們當中有與保羅意見分歧的人,神也會通過聖靈開啟他們的心使他們領悟真理(詩25:14;太7:7;路19:26)。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6】信徒可以先把已明白的真理付諸實行,對已瞭解和把握的道理負責,瞭解多少便實行多少。──《啟導本聖經註釋》 聖徒們的信仰程度會有所不同,無論自己到了什麼地步,應當照自己信心的程度,竭盡全力追求靈性的長進(來6:11,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7】保羅效法基督,信徒應與他一樣效法基督,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應成為他人效法的模範。──《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用“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來勸勉過哥林多教會。這種勸勉不是高舉自己的驕傲,而是出自確信,讓他們效法自己的信仰生活。這種屬靈的信心促使眾聖徒向屬靈的成長勇往直前。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8】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保羅沒有明確表明這些人的身份,根據上下文,雖然也有可能指輕看基督十字架恩典的猶太人,但把他們看作享樂主義者更為恰當。在今日的教會中也能發現這種享樂主義思想:①既然廢除了律法,就可以隨心所欲了;②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能夠遮蓋一切的罪與過犯,因此把罪合理化了。這兩種思想是信仰生活中最可怕的敵人,聖徒當銘記這一點,並要在靈性和道德上重新裝備、活出聖潔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18~19】保羅流淚歎息的是教會裡面傳錯誤道理的人。信徒應效法他遵行真理的榜樣(17節),不要學假教師立自己為榜樣,敵對福音,領人走上錯路。 “基督十字架的仇敵”的教訓是甚麼呢?大多數的解經家相信,此詞是指那些放棄福音真理中靠十字架的功勞得救贖的主張,而以人的道德宗教修養代替(參林前一17~二5)。這與保羅的行事標準(10節)正好相反。這些人以自我為中心,他們的人生目標不是榮耀神,而是滿足自己的欲望。“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指的不是泥守有關食物的律法條文。“肚腹”指的是肉體的私欲,含有道德方面的意思。這些人的終局是在主來的日子受到沉淪滅亡的報應。他們所誇耀的,例如割禮、“完全”等,到那時要成為他們的羞辱。這些人對十字架、復活、審判的看法,以及從此看法而有的行事為人的方式,都是以地上的事為中心,沒有去深入思念天上的事,成為神新國度中的子民。──《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19】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這句話是指陷入肉體的欲望中而不能自拔的享樂主義者(羅16:18;林前6:13;猶1:11)。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以理當感到羞恥的罪惡生活為榮耀和驕傲,這是享樂主義的特點(弗5:12)。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的人: 指只具備世俗的價值觀,而不關心“他的國和他的義”(太6:33)的人。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20】「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 信徒是“天上的國民”,生活在世間卻不屬這世界,只是旅客、寄居者(參約十七14~16;林前七29~31)。應思念天上的事,因基督在那裡。主基督在榮耀中再來是我們極大的盼望(林前一7);等到萬物的結局來臨時,作基督信徒、神國子民的意義才能完全顯明(參羅八17~19)。──《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三20~21】聖徒在這地上不過是客旅,這地是短暫停留的旅途(來11:13;彼前2:11),因此聖徒的盼望只能在神的國度裡。但如果聖徒不顧這一切事實,依然迷戀,存希望在這世界,並追求肉身、眼目的情欲與今生的榮耀,那麼他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聖徒(約壹2:15-17)。卑賤的身體: 指對易犯罪的欲望、死亡、疾病、苦難等毫無防備的身體。榮耀的身體: 指基督耶穌再臨時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靈性的身體”(林前15:42-44)。 ──《聖經精讀本註解》 【腓三21】「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於是我們將有天上(那一位)的形像”,指榮耀的基督(林前十五49),這便是像祂榮耀的身體所指的盼望;亦即,祂現在于高升、榮耀的情況中所具有的身體;與祂在道成肉身時的身體,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二7~8;參:來十5及下)。“祂榮耀的身體”是信徒靈性身體的模型;借著祂的能力,我們將被造成像那樣symmorphon(參二6,morphe,“形像”),並與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參:約十七24)。這種相像不單是在外表上;三章10節用其字根symmorphos,譯為“成為像”,由此可見,相似之處乃在分享那尊貴身體的本性,有分於其生命,承受真正完滿“向神活”的本質,與基督完全相像(羅八29;約壹三2)。我們贊同麥卡利斯,認為身體,soma,不是單指外表的樣式,而是指“全人”。神救贖的工作,在我們基督徒一生的經歷中不斷運行(林後三18),而等到那時,“最後的產品”才完成;基督將在我們裡面成形(morphe)(參:加四19)。這段話與二章6~11節,在用字與觀念上的關聯值得注意(馬挺;霍桑認為20~21這兩節是“教會最早的詩歌之一”)。 改變的過程,是透過那使祂能叫萬物歸於自己權下的能力來進行。能力,energeia,代表在發揮功效的能量(參:弗三7),基督的復活便是其最大的彰顯(弗一19~20)。不過,此處基督本身是這大能作為的發動者(如:西一29),保羅說明,要改變信徒身體的能力必然充足,因為祂不但能掌控信徒身體結構的困難成分,還能制服萬物、整個宇宙,使一切都在祂控制之下。這個思想與二章10~11節呼應,那裡提到宇宙的每個範疇都臣服,承認“耶穌基督是主”(麥卡利斯、霍桑、布魯斯)。“臣服”的來源是詩篇八篇6節,它用於此處,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7~28節和希伯來書二章5~9節,可以互相參照。──《丁道爾聖經注釋》 基督順服至死,死後復活升天所得到的天上和地上的萬有歸服祂的大能和權柄(看太二十八18)是普世的,也是絕對的(林前十五27)。神能叫基督復活,也要用祂的大能叫我們復活(羅八11;林前六14)。信主的人今生的身體有軟弱,因為罪的緣故會朽壞,會死去;可是心靈已得救稱義,裡頭住有賜生命的聖靈,是這必死的身體能復活的保證。──《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