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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拾穗

 

【帖後三1「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

    動詞禱告放在強調的位置(主詞很重要),且用現在式,表示不斷禱告。有人認為,保羅聽說帖撒羅尼迦信徒正為他禱告,所以他特別以繼續禱告(就如你們正在做的)來回應。或者他的意思是,不只要堅守我們所教訓的(二15),也要為我們禱告。不過不應太拘泥於從時態的角度來解釋;保羅常要求別人為他禱告,而這可能只因他深感有此需要;他依靠神,因而需要恒常的禱告。。──《丁道爾聖經注釋》

         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更確切地說,是「好叫主的話快跑前進」。保羅看這「話」是活潑有力的,能快快成就神的旨意。這種意象的應用,可追溯到詩篇一四七15(亦參詩十九45),此外和古希臘的運動競賽可能也有關係,因為保羅常以運動為比喻。「快跑前進」表示「話」不假他力,獨自運作。──《丁道爾聖經註釋》

         保羅常為別人代禱,也常請求別人代禱。這告訴我們,在主裏比較長進的弟兄,固然常因主愛顧念我們,為我們代禱;但他們也極需要我們為他們代禱。但願我們有此認識,常作一個為人代禱的人。──《讀經指引》

         還有話: (帖前4:1)。 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 體現了除去攔阻福音事工的障礙除去後,福音在自由的環境中廣為傳播的情形,暗示傳福音事工在帖撒羅尼迦教會興旺(帖前1:5,6,8;2:13)──《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12“我還有話說”:參《帖前》四1注。保羅要求信徒禱告的,是神的福音可被廣傳,不受攔阻。“無理之惡人”指無故敵對神的福音的人。保羅寫信時在哥林多,自己正受到患難迫害(看徒十八1213)。──《啟導本聖經註釋》

 

【帖後三1~18本章相當於本書信的結論,涉及到保羅的實際性教訓,指明了面臨基督再臨的帖撒羅尼迦信徒到底應以什麼樣的態度去對待現實生活。一位猶太哲學家斯賓諾沙(Spinoza)告白“即使世界末日明天來臨,我也要種一棵蘋果樹。”越逼近基督再來與末日,我們越應該信實、辛勤地生活(10:25;彼前4:7)──《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2「也叫我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

    無理之惡人有一定冠詞,表示特定的一群人(非泛指抵擋福音者),而動詞用不定過去式也有這種意思。這群人無疑是指,在哥林多給保羅帶來麻煩的猶太人(徒十八12以下;參羅十五31)。atopon 譯為無理,就是指不守本分,所以才無禮無理。這個字在新約中,只有這裡用來修飾人(像路二十三41;徒二十五5,二十八6所說的人)。惡(poneron)不只是被動地默認,而且是積極為惡。因此保羅希望他的朋友們為他禱告,好叫他脫離那些抵擋福音和逼害使徒的惡人之手。

  人不都是有信心的意思有些疑義,因希臘文 pistis,就相信與信任的意義而言,可以表示信心,或堅貞忠實;或加上定冠詞(像這裡一樣;譯注:原文中有定冠詞,NIV則沒有用定冠詞),表示信仰,即基督教的教訓。這個字用在神時,總是指信心,但新約中當它用於人時,是否有此意義則很可疑。這節經文中,人不都是有信心(信任)人不都是接受基督教信仰(教訓),沒什麼差別。不管怎樣,保羅顯然在強調,他的敵對者都是那些視偉大的基督教真理為無物的人。但是在一封這麼早期的書信中,信心不光只是信仰而已,它很自然地導致接踵而來的逼迫;所以對這個字的解釋應采新國際本英文聖經的觀點,即不加定冠詞以表示信心。──《丁道爾聖經注釋》

         無理: 指出軌或無秩序的狀態。因此這裡的“無理之惡人”,可以看成是以妨礙福音事工的敵基督為首的(提前1:20)不信主的人(1:8;16:19-24;帖前2:15)、曾刁難保羅的猶太人(18:5,6,12,13)、曾逼迫帖撒羅尼迦信徒的猶太人(16:19-24;17:5-9;帖前2:14-16)──《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3「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注:或作“脫離兇惡”)。」

    保護就是“守衛”(phylasso),而且增加一層重要的意義,神不會在設立祂的子民後離棄他們,祂要一直護衛著他們。新國際本英文聖經譯為那惡者或許正確,不過這個字有點曖昧,也可能泛指“兇惡”(如主禱文中的一樣)。有兩點顯示它在這裡是陽性的。首先,這是新約中最常見的用法;其次,從上下文來看,較有可能是指一個人而非一種原則。前面一章論及撒但及其信從者,上一節保羅也提到惡人。所有證據都指出,這裡是指一個人,保羅的意思似乎是“神要護衛你們,免受撒但一切的攻擊”。──《丁道爾聖經注釋》

         但主是信實的: 這句話體現了與人的虛謊相反,神是真實的(羅三4)、信實的、誠實的,是保羅在他的信中經常提及的(林前1:9;10:13;帖前5:24),是保羅對神的認識。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4「我們靠主深信,你們現在是遵行我們所吩咐的,後來也必要遵行。」

    深信可從屬於靠主(我們靠主深信,如 NIVNASB等),也可從屬於我們(JB,“靠主,我們深信”)或你們(GNB,“主使我們深信你們”)。但答案並非依我們個人好惡而定,因為保羅是將信心建立在主上面,他說這使他也能深信帖撒羅尼迦信徒。神是信實的,要成全祂在信祂之人心中所動的善工(見腓一6),所以保羅知道帖撒羅尼迦信徒是可信賴的。他相信他們遵行他所吩咐的(見帖前四11注釋{\LinkToBook:TopicID=140,Name=D 賺得個人的生計(四1112}),且會一直遵行。他沒說吩咐的內容是什麼,有人認為是為傳道人禱告的事(1節),但更有可能是,作為6節以後內容的引言(注意6節再次提到吩咐)。──《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5當主再來遲慢之時,我們最該學習的,就是『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愛神就是全心專注基督,欣賞祂,戀慕祂,追求祂,單求祂的滿足和喜悅;學基督的忍耐就是不逃避十字架的道路,跟隨羔羊,忠心到死。簡單說,就是『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叮十字架』(林前二2)。──《讀經指引》

         「心」kardiaskardia的多數式,原是身體器官的心。但這「心」已被當作形像的用法,指整個人的心思、意志、情感、和理性,就像中國人所說的「膽大心細」,所用的「膽」「心」,都是以身體的器官來象徵勇敢和謹慎,而不再是指身體器官上的「膽」「心」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愛神: 通常指“神對人類的絕對的愛”。但在這裡指“人類對神的愛”。“基督的忍耐”是指雖“忍受各種羞辱和逼迫,卻堅持到底的基督偉大的忍耐”。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6「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吩咐原文,是將軍下達命令給軍隊的常用語,而不按規矩而行NIV,遊手好閒),則是指士兵不守紀律(見帖前五14注釋{\LinkToBook:TopicID=145,Name=Ⅶ 一般性的勸勉(五1222})。此一吩咐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參林前五4),因此具有最高的權威。但是儘管用權威性的語氣,保羅對那些不守規矩的人,就跟教會中其它人一樣,仍充滿感情地稱之為弟兄們;他們雖被責備,但仍是弟兄,這是友誼的溫馨,不是獨裁者的冷酷條規。

保羅吩咐弟兄們遠離這些人。這個動詞(stellesthai),原指像卷收船帆之類的活動,它意味著退避遠離(BAGD)。

生活NIV)更正確的譯法是行(peripateo),乃保羅常用的隱喻,表示一種基督徒特有的穩健性格。這節經文末尾有一點問題,有些古抄本是從我們所受的(NIV等),有些則是我們給他們的GNB)。但不管哪一種,保羅的意思是教會為一整體,不守規矩的人應知道,自己的行為該受責備,因為他們已接受了使徒們所傳的教訓,他們曉得保羅早已宣告過這件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按規矩而行”指遊手好閒,不盡本分,倚靠教會中他人的勞苦而生活。參《帖前》四1112注及五14注。這種情形在保羅寫完《帖前》後可能轉劣,故需要特別提出,再三叮囑。此教訓在本書所占地位僅次於講主再來的教導。“遠離他”不是完全不來往,而是不要有親密的靈裡交通,免得在他們的罪上有分;須知在主裡他們仍是弟兄(參14節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按規矩而行: 指過分強調錯誤的再臨觀和末日觀所導致的不誠實而遊手好閒無秩序的生活(帖前5:14)。我們所受的教訓: 指保羅在羅馬逗留時曾向他們宣佈的福音,也包括後來通過書信提示的教訓和勸勉(帖前4:11,12;5:14)──《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6711不按規矩而行的人是些什麼人?】

答:在帖撒羅尼迦的教會裡,當時有一班人因保羅在前書所講主耶穌再來的信息發生誤會,他們是以盼望主立刻快要降臨為藉口,就認為不需要作工,因而放棄本身應盡的普通職責,開始一味遊手好閒,懶散成性,反倒專管閒事(帖後三1011)。所以保羅在此對於信徒們作了些勸勉和教訓:「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到的教訓,就當遠離他」(帖後三6)。這裡所謂「不按規矩」,其原文字()(組動詞,帖後三11同,( )動詞),與帖前五14節()(形容詞)皆是一樣,表示所用者同為軍事的隱喻,其原字的()( ( )無,()行列),意為不循序的,無法度的,即指軍士戰陣混亂的人,五行列,或指為脫逃的人。以這種事情,推之在教會中那些不循規蹈矩的人,就是保羅很明顯的指出那些不務正業,不肯作工自食其力的人(帖後三10)。他曾以自身辛苦勞碌,晝夜作工的行為榜樣,要他們效法(帖後三7-9;參帖前二9-10);然而他們境不願意遵守他的教訓,因此受到保羅的責備和警戒:「就當遠離他。」把那些不聽從這封信上話的人記下來,和他們斷絕交通來往,好叫他們自覺羞愧(帖後三6111214;參帖前五14)。但是保羅最後表現弟兄之情的責備,並不以仇敵對待他們,仍然視他們如弟兄,為教會中之會友,不過希望他們能夠受感覺悟回轉而已。——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帖後三6711 “不按規矩而行”一語所指何人何事?】

    在這裏有三次提到“不按規矩而行”一語,但原文6節與1l節用字與7節不同。

    611節為ATAKT OS指“不按規矩地”,是一個副詞,PERI-PATOUNTOS“周行”“到處去之意”(*&lcrQ)℃fleptHarovtos)。

    7節為HETAKTESAMEN“不按規矩”,是一個動詞(為TaIcT oal1ev),這字後面沒有連接“周行”一詞。

    “不按規矩”原字ATAKTE O指軍隊行列中不依步伐或在軍隊中混亂的人而言,這字亦指由軍隊中逃脫成為“逃兵的人”而言。

    6節是一種命令,“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他們不願遵守保羅的教訓。但11節所說乃是事實,因為有人“什麼工作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保羅在這裏用希臘文“字技”的方法來描寫這些“擾亂軍隊”似的懶人,一方面不做自己應做的工作,另一方面則專管別人的閒事。

    原文是這樣說:

    M EDEN(什麼都不)ERGAZOMENOUSI作, lL**一Yaatol1vOvQ ALLA fgpERIERGAZOMENOUS(周圍工作,*人乙flePtePyaVjvovQ,意即到處去做別人已做的事,指管閒事而言。

    意即對已事一無所為,對別人的事無所不為。

    這些人因為誤會了保羅在前書所說,主那穌快要再來的信息,以為主那穌既然快要再來,又何必辛苦地去工作呢?因此他們開始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保羅在此責備他們,並指示信徒們一個原則:“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10節)。

    至於保羅本人,則宣佈他與他的同工們並沒有“不按規矩而行”,他們的生活方式與上述那些人正相反。所以保羅大膽要求信徒們“效法他們”那樣辛苦榮碌,晝夜作工(9節)。

    保羅在前書也曾提及“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這種人在帖撒羅尼迦城是不應該有的,因為該城是一個軍事重要地區,每一市民都明白遵守軍紀與堅守崗位的重要性,也知道不守軍紀的士兵所要受的懲罰(見前書277條詳述此城的歷史)。保羅用這一字來提醒信徒,他們是很容易明白的。

    基督徒必須殷勤工作,忠心事主,直等到他來的那一天。事實上,主也快再來了,地上已經作種種準備,他在天上也不例外,似乎他已經穿好萬王之王的最榮耀眼飾,束上腰帶,只要天父一發命令,他就要再來了!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二十四章4244節)――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帖後三7「你們自己原知道應當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中間,未嘗不按規矩而行,」

    保羅說是你們自己(autoi;參 NASBGNB)原知道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中,他提到他和他的同伴所立下的榜樣(帖前一56;二3以下);現在他進一步強調,信徒須遵從這榜樣。這裡動詞(dei)的意義,不只是應當(NIV);它表示一種強迫性的需要,即“必須”。遵從我們的榜樣(NIV)譯成“效法我們”較好(JB;動詞原文是 mimeisthai;譯注:中文和合本采後者)。帖撒羅尼迦信徒在效法上,曾有良好的表現(帖前一6,二14);現在他們必須再接再厲。譯為未嘗不按規矩而行的動詞(etaktesamen;意即“無紀律”,LSJ),在新約中只此一處,不過6節和11節(亦見帖前五14),則有相同字根的字。它在這些經節中,都不是指一般性的缺乏紀律,而是特指遊手好閒,不事生產。──《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7~9保羅是主福音的使者,滿有『靠福音吃喝』的權柄(參林前九章);但他為了『作榜樣』,就放棄這份權柄,反倒『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免得叫別人被絆倒,因此他有資格『吩咐』別人要殷勤作工,他有這份屬靈的權柄。所以他是犧牲了物質享受的權柄,而獲取了屬靈帶領的權柄。正如詩人所說,『愛的最大能力,在於愛的捨棄。』我們不肯為人捨棄,我們就無權能帶領別人;就是帶領也不會有真實後果的!──《讀經指引》

         保羅以自己為信徒的榜樣,雖身為使徒,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仍是親自作工,辛苦勞碌,不讓信徒受累(帖前二9)。他以身作則,教導信徒不要做寄生蟲。保羅曾帶職業侍奉,織造帳棚(徒十八3)。

         當時傳道人有權柄接受教會的經濟援助(林前9:4),但保羅一向自行預備了福音事工所需的經費。保羅在此以這些事情為例,督促遊手好閒而懶惰的信徒過勤勉誠實的生活。察看基督徒的職業觀如下:①從基督教立場上看職業的起源。由於起初的人亞當和夏娃犯罪,使人類永遠從伊甸園被驅逐,因此人落到“汗流滿面才能糊口”(創三19)的境地。因此人類才開始了以生計為目的的勞動,這正是出現職業的開始。②聖經化的職業的意義:i.為了得到自己的糧食(12);ii.免得叫別人受累(8;帖前三9);iii.通過自己對職業的誠實態度,給別人作榜樣(9);iv.為了從貪婪的惡的誘惑中得以自由(20:34)。③基督徒的職業道德:應期待與自己付出的勞力程度相符的報酬(128:2);不肯作工的人,就不應該吃飯(10);應通過自己的職業來實現神的文化大使命(1:28)和基督的大使命(28:19,20) ;職業本身就是自我實現的重要手段,是神聖的,沒有貴賤之分。④雇工和雇主:i.雇工的義務與權力:a.應滿足於自己所得的報酬(路三14)b.必須完成分配給自己的工作(20:1-14)c.應殷勤作交付自己的工作(22:29)d.有獲得合宜報酬的權利(10:10)e.有按時拿工價的權利(19:13)f.有人格受尊重的權利(2:14)ii雇主的義務:a.對待雇工要親切(25:40-43;31:13-15;6:9)b.安息日不應安排人作工(20:10;5:14)c.支付合宜的報酬(22:13;10:7;4:4;西4:1)。不應拖欠(19:13;24:15;5:4,5)d.不應虐待或壓制雇工(24:14;22:16;瑪三5)e.人品要厚道(31:31)。⑤結論:察看以上事實,就能明白基督徒應站在不同於不信主之人的立場從事自己的職業。即不信主的人把職業當作維持生計或自我成就的手段,聖徒應更進一步,要考慮到神的榮耀。因為,如果聖徒對自己的工作不誠實而受到他人的指責,或著因懶惰而變得貧窮以至偷竊,就會有損神的名(30:9)。因此聖徒應記住自己對待職業的態度與神的榮耀緊密相連的事實,應該以誠實的態度,給不信主的人作榜樣,借此見證神,彰顯神的榮耀(5:16)──《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9「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

    譯為權利(譯注:中文和合本是“權柄”)的 exousia,原來表示有隨己意而為之自由,後來變成指權柄或權利。米利庚從古紙草紙上的遺囑和契約中舉出幾個例子,證明這個字有法律上之“權利”的意思。──《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10「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句子開頭的因為甚至,譯為“因為也”較好(譯注:中文和合本未譯):我們在你們那裡時,不但為你們立一榜樣,也給你們一條簡明的規則。我們給你們這條規則(有的是“曾吩咐你們說”;譯注:中文和合本采此譯法)和第46節都用同一個權威性動詞;這裡它是未完成式,表示“我們以前常吩咐你們”。

    不肯(ou thelei)做工的人,並非由於經濟蕭條才失業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11「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

    保羅聽說的,是有人不按規矩而行(見6節注釋)。保羅在這裡稍微賣弄了一下文字技巧,新國際本英文聖經的譯文和莫法特譯的“好管閒事而不做事”(動詞 periergazomai 在新約中只此一處,不過提前五13有一同字根的形容詞,也表示同樣的意思),都能夠生動傳達原文精義(譯注:中文和合本是“什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

    專管閒事表示他們也讓別人不得安寧;他們可能曾想盡辦法,要其它人相信他們的立場是正確的。當然,那也可能只是遊手好閒的結果。這裡保羅糾正他們的行為。──《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12「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

    吩咐後緊接著勸戒(parakaleo 在帖前三2譯為“勸慰”,見該節注釋{\LinkToBook:TopicID=132,Name=C 提摩太的任務(三15}),使語氣緩和不少;這是保羅用這種組合的一個例子。尤有進者,他的告戒是在(不是“靠”)主耶穌基督裡(譯注:中文和合本是“靠主耶穌基督”),也就是同時提醒他們,那連系在他們和教會其它人之間的弟兄關係,而這種關係是不能打折扣的。

  保羅的告誡有三個要點。要專心去做譯為“要安靜做工”較好(AV;譯注:中文和合本亦同),這裡“安靜”指一種內在的寧靜,與他們表現出來的毛躁不安成對比;“做工”則表示他們在屬其本分的工作上,必須像使徒一樣親自去做(8節);而吃自己的飯表示賺得他們生活所需。這裡可能有點強調是“自己的”(heauton)飯,因為他們有專吃別人飯的習慣。──《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13「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

    關於你們(hymeis de;譯注:中文和合本只譯“你們”)是一強烈對照;勸勉的重心從遊手好閒的人轉向整個教會。不管遊手好閒者的行為怎麼樣,弟兄們的本分,卻是責無旁貸。有可能這些遊手好閒者的行為,已干擾到教會其它的人,以致他們日益煩躁而無法以愛心行事。但我們無法肯定這點,因為即使沒有這樣的特殊因素,這句話仍具有普遍性。特別要注意到,整個教會對成員中的異議分子,永遠有耐心勸勉的責任。

  動詞 enkakeo(喪志)原意是“舉止惡劣”,後來變成表示“厭倦”、“萎靡不振”。行善是複合動詞 kalopoieo 的分詞,新約中只此一處,不過組成這個字的兩個部分,倒一起出現過好幾次(例如羅七21;林後十三7;尤其是加六9的意思和這裡很相似)。它意味著“行崇高公正的事”,而非“給予好處”(MilIigan)。同時 Milligan亦認為 kalos“的意義不僅是其本身是對的……同時也公認是對的”。信徒要致力於這些崇高的目標,不要灰心喪志。──《丁道爾聖經注釋》

         「這裏所說的『行善』,並非指一般的修橋舖路、賙濟貧窮等,乃是指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參弗二10)。我們這樣遵行神旨,有時不免遭遇逼迫、為難,但千萬不可喪志灰心,因為主再來時,必獎賞我們!──《讀經指引》

         這裏所謂的「行善」,也含有「行正確的事」之意,這樣,我們就知道使徒保羅這句「要不鬆懈地行善」,意思就是指對於正確、應該做的事,不要因為遇到阻礙或是挫折,就失去了勇氣、信心、意志。── 盧俊義《帖撒羅尼迦後書信息》

         這裡的“善”在概念上與惡行相反,意味著符合神旨意的美好行為(7:21;林後17;6:9)。因此行善不可喪志: 的意思是,不論少數懶惰的人如何行都不要隨聲附和,應依據神的誡命行最高標準的善行,並且無論處於何等艱難的局面也不要受挫,要繼續前進(6:9)──《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14「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

    聽從(hypakouei)這個字,或許是表示守門人應門的動作(參這個字在徒十二13的用法,該處 NIV譯為“應門”;譯注:中文和合本是“探聽”)。

    保羅說要記下他。動詞 semeioo 原是中性的,但有時有非難被記下之人或事的意味,這裡就是這個意思。就文法家的看法,它的意義和英文簡寫 N. B.,亦即“謹慎地記下來”(見 MM)相同,可見不是一種匆忙草率的批評。保羅沒有訂出標準,只說應該這麼做。不和他交往用了一個雙重複合字(Synanamignysthai),“首先介係詞 syn 意指‘隨同’,第二個介係詞 ana 指‘交換’”(賴富特)。其字面意義是“不要把你們自己和他們混雜在一塊”。此一雙重複合字表示一種親密的交通,而這裡禁止和犯錯的弟兄有這種關係。這是團體所應留意的,因為教會整體與其個別成員的行為息息相關(參 James W. Clarke,“基督教信仰就其立足且影響世界而言,終究得依靠其信徒的品格”,IB)。新約中還有另一處經文亦用到這個動詞(見林前五911),該處還加上不可與犯錯的人一起吃飯。這裡的要求倒沒那麼嚴厲,只是終止親密的交通而已。保羅堅持犯錯的人仍是弟兄,這樣對待他無非要促其自新。整個行動只是要叫他自覺羞慚(使其產生思想行為上的改變),絕不是逐出教會(如加爾文主張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帖後三1415教會對不守規則的信徒加以懲治,不是為了刑罰,而是幫助他改過。“叫他自覺羞愧”就是讓他知所改正;因此不可視之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 降在不順從之人身上的這個懲戒與保羅勸告哥林多教會的懲戒,即完全的絕交和逐出教會(林前5:9-13)不同,可能是因為考慮帖撒羅尼迦信徒的罪行,在其程度上並沒有像哥林多信徒那樣極度背逆而頑固。保羅並沒有把懲戒的意義放在懲戒本身上面而是站在訓導不順從之人的立場上,為促使他們悔改而下此命令。因此,與其視此等人為仇敵,無條件地排斥他們,不如視為“弟兄”,勸勉他們,這樣他們不僅可能悔改自己的罪,還領悟真理(提後2:25),學習公義(26:9),懂得真正的愛(12:6)。這樣才稱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懲戒。 ──《聖經精讀本註解》

 

【帖後三15「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多數譯本在開頭都有但(將 kai 等同於 kaitoi);其實保羅是說“並且”,他沒有進行對照的意思,而是延續和擴充他前面所說的;整個字序可說饒富意味。“警告”(譯注:中文和合本是“勸”)是其思維的接續,但主要是勸戒,而非對敵喊話。保羅也許有點擔心,教會中對此事較狂熱的人,會對那些遊手好閒者,採取激烈的行動。他清楚指出,犯錯的人仍屬他們自己中的一分子。這人的確犯錯,他的罪也無可推諉,但懲治必須完全出於愛心,且為受懲戒者的益處著想(參林後二7)。其真正用意在於矯正,而非整肅特定的一群信徒。警告在其它地方譯為“勸戒”(帖前五12,見該節注釋{\LinkToBook:TopicID=145,Name=Ⅶ 一般性的勸勉(五1222}),有責備罪行之意,基本上是友善的動作(這是箴廿七6的精神;參林前四14)。在希臘文和我們的譯文中,以弟兄這兩個字,來結束對遊手好閒者的勸戒,可說頗富象徵意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對光景差的弟兄,是該警誡,不可縱容;『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哦,這是何等的靈!我們若不是容讓罪惡,就是嚴厲的對付,靈裏滿了血氣,猶如未經消毒而為人開刀,結果徒然叫人受傷。但願使徒的靈也成為我們的靈,嚴格的對付中卻帶著無限的柔愛。這樣,還有甚麼弟兄不能被挽回呢?──《讀經指引》

 

【帖後三16「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事親自給你們平安。願主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dia pantos 譯為隨時(RSVNEB等)並不比“始終”(AV)恰當(“隨時”比較適合翻譯 pantote 這個字)。這裡所要表達的,就是一種永恆的,不會因任何試煉而失去的平安;它的意思就是“繼續不斷地”(莫法特,NASB)。跟它並用的隨事(en panti tropo),是指變動不居的環境(LB,“無論發生何事”)。保羅所為他們祈求的平安將永存,不管外界環境和情勢如何更替都不會改變。──《丁道爾聖經注釋》

         「平安的主」,意思是指耶穌基督所帶給我們的,就是「平安」。這種「平安」指的是沒有「紛爭」、「戰爭」的意思。耶穌基督來到這世界,就是讓信靠他的人的生命有全然的改變,使人從與罪惡的紛爭中脫離出來,也從人與人之間的對立中,改變過來,成為和好、和睦相處在一起。── 盧俊義《帖撒羅尼迦後書信息》

 

【帖後三17「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我的筆跡就是這樣。」

    以此為記就是使人確認書信並非偽造的記號。這個字和簽名同字根,因此不管保羅這裡是否指簽名,都是在強調這封信的真實性。保羅還說,我的筆跡就是這樣(他的筆跡有助於信徒處理二2的情形)。凡我的信顯示保羅還寫了其它未被保存下來的信。──《丁道爾聖經注釋》

         保羅的書信大多口述,由人筆錄,然後親自在信末簽署。此信雖由三人聯名,但寫信的人是保羅。他最後的祝福是給“眾人”的,包括那些不守規則的信徒在內。──《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書信中常見的表達形式(16:22;林前6:21;西4:18),完全證實了本書是保羅親筆書信。藉此可以看出保羅通常起用代筆人記錄書信的內容,然後在末尾自己親筆簽名(sign)。他之所以堅持這麼做,是因為當時曾屢次發生假先知冒充使徒發送偽造信件的事情,因此為了使自己的受書人能夠清楚地區分真假而採用了這種方式。<提前 緒論,書信的問候語和使徒權柄的主張>通過這些事情我們就能切身體會到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細心的關懷與摯愛。 ──《聖經精讀本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