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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第一章拾穗

 

【提前一1「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和我們的盼望”,原文中此句在全節之末,而末句“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則應列在第一句。這樣本句含有解釋保羅那麼願意接受艱難之命令的理由,因為基督耶穌是我們的盼望。

    “奉……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保羅當然無須向提摩太這樣介紹他自己,但保羅這種自稱並非單為提摩太,因這封信雖然是寫給提摩太的,而所論卻都是關乎如何治理教會、和如何保持信仰純正等問題,所以保羅在他的具名之中,再加上使徒的職分,這是十分需要的。這可以表示他在本書內所論的各點,都是根據使徒的權威,實為眾教會所當留意服從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譯作使徒的希臘字是apotolos;它的動詞是apostellein,意即差遣出去。故此,使徒就是一個被差遣出去的人。我們可以追溯到希羅多德(Herodotus)的時代,使徒這個字可以解作一位使節;就是一個國家的大使;被派往外國代表他的國家和國王。保羅時常認為自己是基督的一位使節與大使。事實上,這也是每一位基督徒的職分。每一位使節的首要職責就是代表自己的國家去和他所出使的國家建立聯絡──他是雙方聯結的一個環節。因此每一位基督徒的首要職責就是作耶穌基督與人類連接的環節。

         保羅一開頭就指出神是人類得救的根源(“救主神“),祂藉著主基督完成拯救全人類的計畫,因此基督耶穌是我們的盼望。因著祂,我們可以得到永生和基督再來的榮耀(參詩六十五5;羅十五13)。“使徒”是神所召傳信息的使者(林前一1注)。此信雖是寫給提摩太,但所講論的是牧羊教會的教訓,保羅因此鄭重提出他的使徒身分,以確立其說話的權柄。──《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的盼望: 人類是一個懷著希望而活著的存在。同時,人生的品質和方向取決於擁有怎樣的盼望。把耶穌當作自己的榜樣的人是盼望永生的人,這樣的人必然會效法耶穌(林後一7;彼前3:15;約壹3:3)──《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1~11本文中保羅揭露猶太諾斯底主義的虛假教義,並闡明律法的本意。保羅時代,諾斯底主義雖然還沒有形成明確的形態,但諾斯底主義的混合主義傾向和視肉體為惡的思想已給教會帶來許多壞影響<約壹緒論,諾斯底主義>──《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2「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因信主”原文en pistei,是“在信心裡”的意思。他們在同得的寶貴信心裡所發生的關係遠比肉身的友誼更為密切。

    真兒子原文gneesioi teknoi),除提摩太外,只有提多有此稱呼(多一4),此外阿尼西母亦被稱為保羅福音所生的兒子(門10)。――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在保羅的書信中,惟有在給提摩太和提多這兩位少年事奉者的信函裏,開頭的祝福,除了慣用的『恩惠平安』之外,還加上了『憐憫』(參提後一2;多一4原文)。這可能是因為,在保羅自己的經歷中,深深的體會到,一個人能夠從罪中得救,並且蒙召受託,成為一個事奉者,有份於神在宇宙中,為著豐滿的基督,所有偉大的工作,是何等不配,何等需要神的『憐憫』!他自己今天雖已成為神重用的僕人,但並不諱言已往的卑賤和敗壞,為要見證,神的憐憫,是如何的臨到一個不配的人身上(1316)。從此他也推想到這兩個素常他所關切所帶領的少年同工,他深知,若非神的憐憫,無論他們有何條件,也難能成為一個受託付並且忠心到底的事奉者。哦,他是何等認識人的卑微和不配,更是何等認識神在基督裏那『格外豐盛』的恩典和憐憫(14)因此這就成為他見證的中心,也成為他祝福別人的重點。──《讀經指引》

         作者稱提摩太為“我真兒子”,同章18節稱他為“我兒”(參提後一2;二1),不只肯定他在以弗所教會中作保羅代表的身分,也說明教牧之間應象他和提摩太如此親密、互信、且忠心(林前四17)。

“恩惠、憐憫、平安”參《加拉太書》一3;《羅馬書》九22及《以弗所書》一2各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因信主作我真兒子: 象這樣,在信仰裡面聖徒之間有必要進行密切的交通。在信仰上互相激勵(2:42;10:24;約壹一7)──《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2提摩太何以被稱為保羅的真兒子?】

答:在聖經中沒有告訴我們,保羅是結過婚的人(參二O九題),當然他是沒有肉身親生的兒子,可是在這裡他曾說到「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意思已經表明,就是因信基督作保羅真兒子的一位,這是在主裡面為他屬靈的兒子。就年齡與靈性的經驗來說,年來德高望重的保羅,對於年少閱歷不深的提摩太:「作我真兒子的」這樣稱呼,確實非常相稱的。提摩太為保羅所揀選的同工(徒十六3;羅十六21),帶領他參加旅行佈道的行列(參一四五題9項),不斷的栽培造就他,盼望他能繼起見證神的福音,完成他所託付的工作,所以保羅對他極為賞識,視之為親子(提前一18;提後一2;林前四17);而他對保羅亦是之如已父,忠心順服,聽從吩咐,為主一同作工,同受患難勞苦(腓二22;林前四17;提後二345;提前一18)。保羅不但有了一個屬靈的兒子,並且還有提多和阿尼西母(多一4;門10)二人,也是作他屬靈的兒子,保羅稱這三人為兒子,實際上就是他所疼愛的好同工而已。——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一2何以保羅稱提摩太為“真兒子”?保羅還稱什麼人為他的兒子?中國人有稱“乾兒子”的習俗,是否合乎聖經?】

    保羅稱提摩太為“兒子”,散見他的書信各處(見上文所詳列),一般人均相信保羅是獨身的(林前七章8節),雖然也有人相信保羅是曾經娶妻,但妻子已去世的,不過並沒有聖經明文及任何資料為根據。保羅賞識提摩太之後,即開始造就他,與他一同出外佈道,並

視之如子,意即在主裏面為他屬靈的兒子,並非肉身所生的兒子,提摩太也事之如父,是一位忠心工作的人。

    保羅則稱提多為“照著我們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多一章4節)。可見保羅非常愛護捉多,而且委以重任,派他到革哩底教會傳道。

    保羅也稱腓利門的奴僕阿尼西母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門10節)。

    因此保羅共有三個“屬靈的兒子”。

    中國人有稱“乾兒子”的習俗(閩粵人稱為“契仔”),不過中國人有“乾兒子”,可能是出於某一種迷信。甲家的父母認為把兒子“過契”於乙家的父親,會改變兒子的壞命運成為好命運,基於這種迷信,所以中國有許多人有乾兒子,幹女兒。不過基督徒是否也可以有幹子,也有反對與贊成的兩派人士的意思。如果收留乾兒子是出於中國人傳統的迷信,則不必,但如果像保羅那樣是為著神的工作而有屬靈的兒子,其實是後輩同工而已,則不妨。――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提前一3保羅寫畢問候,立即轉入正題:警告異端已在教會中出現,必須嚴加禁止。這也是教牧書信的主題。綜合三書可以知道,當日以弗所教會中“異教”(亦譯“不同的教導”,即偏離福音真理的教訓)的內容:1 ,虛假的教導(一3;六3)。2,教導舊約的律法(一7)。3,傳講沒有聖經根據的離奇先祖故事,無法考據的世系,以及編造的靈界的情況(一4;四7;多三9)。4,講虛浮無謂的話(一6)。5,作愚拙無學問的辯論(提後二23;多三9)。6,專門喜歡質難、爭辯(六4;多三9)。7,要求人禁欲以及飲食上的禁忌(四3)。8,傳講猶太人的玄秘宇宙謬說,包括早期的諾斯底派學說(六20;多一14)。

這些人利用本身在教會中的地位來圖一己私利(六5)。

本節所記“我往馬其頓去”的事不見於《使徒行傳》,其發生的時間當在《行傳》28章以後,也就是保羅自羅馬監獄第一次獲釋與第二次被囚羅馬遭處決之間(參書前<參考資料>所刊“本書作者與寫作時地”)。

以弗所是小亞細亞西部靠近地中海岸的一座大城。保羅第三次佈道之旅曾訪問此城並奠下美好工作基礎(徒十九1~二十1);獲釋後曾重訪以弗所;後來自己去了馬其頓,留下提摩太照顧教會。此信當寫自馬其頓。

 “異教”也可譯為“別的教義”或“虛偽的教導” ,指的不是教會外面的異端邪說,而是打著基督徒的招牌在教會裡頭傳偏離福音真理的教義,其範圍甚廣已如前述。──《啟導本聖經註釋》

         往馬其頓去的時候: 指保羅第一次從羅馬監獄釋放後發生的事,保羅與提摩太在以弗所同住一陣,之後保羅去馬其頓,而提摩太則為了牧會留在當地。異教: 一般指與基督教真理相背的異端思想,在此指混合猶太主義和希臘思想的猶太諾斯底主義。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3~4對異教:(1)不可傳(3)(2)不可聽(4)。―─ 牛述光

 

【提前一34傳異教的和無窮的家譜是指什麼?】

答:當時保羅提醒提摩太,要警戒在以弗所有幾個傳異教的人,而未言明是誰,但可以告訴我們這些傳異教的人,乃是指在教會中攪亂信徒信仰的假師傅。他們所傳的,如猶太人的律法主義者,叫人受割禮(徒十五1;多一10;加五2);如有另一些人更改了基督的福音,傳魔鬼的道理,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引誘人離棄真道,走向外邦人邪淫的惡習(加一67;提前四1-3,六3-5;參二五二及三四六題);又如有兩個人偏離了真理,說「復活的事已過」,以致敗壞了好些人的純正信心(提後二1718;參林前十五12;參三五六題),這種不同的異端怪誕的教訓,皆被稱為異教(提前一3),可能帶給教會信徒信仰致命的危險(參徒廿28-30)。

關於無窮的家譜,也是為這些異端所要傳說辯論的事,他們想要從家世譜系或身世上獲得榮譽和盼望。比如有些人誇耀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大衛的後裔,或是屬於猶大後裔,或屬於某一支派,以示他們是如何的尊貴和光彩,但保羅警告說:「不可聽從荒謬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一4)。意思就是指著這種不切實際、荒誕不經,虛空無憑的謊言亂語,沒有窮盡家譜的爭論,並不能建立人的信仰和滿足的指望,對於所命定給人的救恩計畫,是毫無幫助的作用。——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一3~4保羅吩咐提摩太禁止人們“傳異教”,到底當時的異教是指什麼教而言?】

    一、“傳異教”原文是一個拼合字HETERODIDASKALE1Njret1o8aalcakiJ,原意為“教導不同的事”,並非指一種別的宗教。當時的猶太教正在衰落中,基督教正在蓬勃時期,但也有些人宣傳“混合主義”,即將猶太教混和在基督教中,所以他們要勉強信那穌的外邦人受割禮(徒十五章1節;林前七章18節;加五章12節),這種宣傳,也是“教導不同的事”,為保羅所禁止。

    二、在本書四章13節提到另外一種“異教”,保羅稱之為“鬼魔的道理”,原文為DIDASKALAIS DAIMONI ON66。。x。*。tacp0vcUv)意即鬼魔們的教訓,其教訓內容為“禁止嫁娶”,“禁戒食物”,結果是引誘人離棄真道,走向邪淫的外邦人的惡習。

    三、在提摩太後書二章1718節說有兩個人宣傳異端,說“復活的事已過”,以致敗壞好些人的信仰。這些人宣傳這種理論,可能是受當時某些希臘人的影響,說“物質是惡的”。人既死,不能再復活。他們所解釋的“復活”與“重生”混為一談,以為人信了那穌,心靈有了改變,便是復活了。在哥林多教會便有人受這種“人死後不能復活”的異端嚴重影響(林前十五章12l9節)。

    四、此外,也有人為“家譜”而爭辯(4節),這事是有背景的。

    有些人像今天許多解經家所辯論的,馬太所記和路加所記有關主那穌的家譜(其辯論內容,可參閱第66條聖經難題,路加福音三章所提出的研究資料)。他們的目的是要證明馬太所記是約瑟的家譜,路加所記是馬利亞的家譜,但亦有人反對此說,認為兩者都是約瑟的家譜。又有人批評馬太不應該故意刪去三個王的名字,或不應記載女人的名字等,當時這些人喜歡為這些問題爭辯,表示自己學問廣博。

    另外有些人則自誇自己是猶大的後裔,或是大衛的子孫,他們可以把他們的家譜拿出來示眾,表明自己與那穌同為大衛的子孫,以增加自己的光彩。

    當時以色列人每一家都抄有一份家譜,同時要另外抄一份送呈大祭司存案,以示自己與那一支派有關係。假如該人沒有家譜,或在家譜中找不到自己祖宗的名字,便被視為不潔(以斯拉時代的祭司,即有此事發生。拉二章62節)。

    事實上,猶太人從巴比倫回國後,只有猶大、便雅憫和利未三支派人仍有清楚的家譜,因為北國以色列十支派的人自從被擄到亞述之後,早已因為與當地人通婚而散失了(王下十七章)。

    還有一些人受希臘文化所影響,喜歡辯論希臘人所崇拜許多假神的來源,他們研究這些假神的家譜,辨別他們給予希臘人的福利或災難、盼望或懲罰等,表示自己對這些迷信的認識。這事和中國有些基督徒研究封神榜的人物和人的相貌與手掌等事相同,他們未必相信這些,但仍時常談論甚至為這些事辯論。

    保羅稱他們所辯論的是“無窮的家譜”,並非指家譜冗長,正如路加所記由那穌追溯到亞當,乃是指這種辯論“並無結論”而言,傳道人不應浪費時間去空談闊論或作無結論的爭辯。――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提前一3~7保羅在這裏囑咐提摩太,要禁止『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3),這『異教』原文乃是『別的』,意思並非僅指別的宗教和異端,乃是泛指所有不是單純的,準確的,以基督為中心的話語和信息。正如這裏所舉,當初的教會中,那些缺少啟示的『教法師』,他們一直在律法的字句上,作些『荒渺』『無窮』的『辯論』;卻不認識,神話語的『總歸』,乃是那位是『愛』的基督,並祂在人身上的屬靈實際──『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他們這樣『偏離』了基督的中心和實際,去講些『虛浮』無益的話,實在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所講說,所論定的』是甚麼,真是何等可憐(4~7)!提摩太蒙了憐憫,作一個事奉主的人,他所受的頭一個『交託』,就是為著這種光景,起來『打那美好的仗』(18)。他必須起來點明這種缺少啟示,鑽研字句的錯誤,而把人從一切吹來吹去的教訓之風中,引回到基督的中心和實際來。哦,這真是一個何等艱苦的爭戰,兩千年後的今天,豈不是更加激烈嗎?──《讀經指引》

 

【提前一4「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荒渺無憑”原文muthos,原意是編造的故事或虛誕之詞。這字除了在牧書信用過之外(提前四7;提後四4;多一10),僅彼後一16用過,譯作“捏造的虛言”。――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荒渺無憑的話語”可能指利用舊約的故事編造出來的荒唐神話,和從這些神話演變出的離奇祖先傳說和世系(“無窮的家譜”)。這些背離聖經教訓的異端和猶太人中發展出的早期諾斯底派的玄學不無淵源。這些題目的玄談可以永無休止,對神藉著基督所確立的整個救贖計畫毫無幫助。“發明”就是“闡明”或“幫助瞭解”。“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也可譯為“藉信而建立的神的工作”。這些假教師要人憑自己的奇玄智識來在宇宙中求存,其教訓複雜、膚淺且荒謬,益發顯出神要人憑信心得救贖之法美好、直接且簡單。──《啟導本聖經註釋》

         謊渺無憑的話語: 受了希臘·羅馬神話和諾斯底主義永世(Aeons)創造說的影響,把一個家庭或城市的起源追溯到某種假神的風潮。無窮的家譜: 受猶太教的影響,把自己的家譜勉強與以色列有名的祖先聯繫起來,誇耀自己的家譜,並視為得救的條件。象這樣執迷於家譜的傾向不但存在於猶太教中,也流行在希臘和羅馬社會中。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4~5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1)有了無偽的信心;(2)就要生出無虧的良心;(3)如此則有了清潔的心,清心的人才可以看見神;(4)再由以上三樣中生出愛來。愛上只能再加上愛。―─ 牛述光

 

【提前一4~7在這一小段經文中保羅指出,他所以囑咐提摩太要禁止人傳異教有幾方面的理由:第一、因為他們的教訓只能激發辯論不休、毫無結論的臆測;第二、因為他們的教訓不能造就信徒,使他們在信仰上扎根;第三、因為辯論不休的結果,只能加深彼此之間的裂痕,不能建立愛中的團契;第四、因為這些假師傅雖有作教法師的野心,卻沒有作教法師應有的資格和修養。教師和信徒所當追求的是愛中的團契,然而除非有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我們不能希望建立愛中的團契。── 周天和《教牧書信》

 

【提前一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命令原文paraggelias,與第3節之囑咐及下文18節之命令同字,但和十誡中的誡命卻不同字。在新約聖經中共用過五次,其餘的三次是在:徒五28譯作禁止”;十六24節譯作,帖前四2譯作命令

    總歸原文telos,就是最後宗旨結局末時等意,在太二十六58譯作到底,羅六21,林後三13;腓三19也都譯作結局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英文N.A.S.B.譯作But the goal of our instruction is love使徒似乎要表明他的囑咐,跟那些傅講荒渺無憑道理的假師傅,是全然不同的。

愛原文agape,通常在聖經中用以指神的愛,這樣的愛是從清潔的心發出來的。

無虧原文agathes,意即“好的”(參英文聖經)。所以它的意思不只是消極方面的“無虧”,而且在積極方面更是“良好”的意思。良心就像一具精細的儀器,倘若我們這儀器的作用是良好的,我們對神對人的關係自然正常,但原文agathes,這“好”的用法卻包括幾方面的好:指性質方面的美好、指福分的好,或所得的利益方面的好、指一個人的品格或道德方面的“好”、指物質方面的美好。――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清潔的心。這裏所用的希臘字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是katharos;原意是清潔,與骯髒污穢相反。後來這個字變成最有聯想的用處。它可以指簸去糠皮的麥子;它可以指經過挑選除去那些懦弱膽怯與不守紀律的士兵後,而組成的一支能作戰的精兵;它可以指一些全無劣質或雜質混合的純潔東西。所以清潔的心就是指心中去蕪存菁,絕對純潔和絕無雜念的動機。――《每日研經叢書》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在聖經中,神對我們的一切命令,其基本原則乃是愛;一面是向我們顯出神的愛,一面是要我們更愛神。我們若認定此點,就不難明白神所定一切規條、律例、典章等的用意了。──《讀經指引》

         良心是信心的護托。信心又是愛心的根基,是從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張郁嵐《靈命追求》

         無虧原文agathe{s,意即「好的」(參英文聖經)。所以它的意思不只是消極方面的「無虧」,而且在積極方面更是「良好」的意思。良心就像一具精細的儀器,倘若我們這儀器的作用是良好的,我們對神對人的關係自然正常,但原文agathes,這「好」的用法卻包括幾方面的好:A.指性質方面的美好。例如主耶穌說「好樹都結好果子」,那「好」字與此同,是指性質的美好(太7:17)。B.指福分的好,或所得的利益方面的好。如:主耶穌稱讚馬利亞揀選了上好的福分,那「好」字亦與此「無虧」同字(路10:42)。C.指一個人的品格或道德方面的「好」。如那少年的官稱主耶穌為「良善的夫子」,那「良善」與這裡的agathe{s同字(太19:17)。D.指物質方面的美好。如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時,說主是「叫飢餓的得飽美食」(見路1:53),「美」亦與此處所稱之「無虧」同字,又如保羅在加6:6所說:「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需用」之原文是「好東西」的意思,與此處亦同一字,都是指物質方面的美好。――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清潔的心。這裏所用的希臘字是非常重要的。這就是katharos;原意是清潔,與骯髒污穢相反。後來這個字變成最有聯想的用處。它可以指簸去糠皮的麥子;它可以指經過挑選除去那些懦弱膽怯與不守紀律的士兵後,而組成的一支能作戰的精兵;它可以指一些全無劣質或雜質混合的純潔東西。所以清潔的心就是指心中去蕪存菁,絕對純潔和絕無雜念的動機。――《每日研經叢書》

         這簡單易明的福音真理,其傳揚的目的是要領人進入愛中。愛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基本原則,也是基督信仰的成本。信心的操練不會導人去作無窮無盡的爭辯,只能引發愛心的行為。因為這愛乃發自“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這些都是相信基督得稱為義的結果。──《啟導本聖經註釋》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 警戒異端的目的是讓聖徒持守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使他們實現完全的愛。在此我們認識到:①基督教的本質不是神學性爭論或教義性爭論,而是實踐愛;②產生異端的首要原因是喪失了愛;③只有人在道德方面聖潔,以信仰為根基時,才能實現愛。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519使徒在本章二次題起『無虧的兩心』,一次說真實的愛乃是從無虧的良心中生出,一次說良心若是有虧,就如船破了,所有對基督的啟示──『信』(19節『真道』的原文),就都要漏光,沉沒。可見在一個受託事奉的人身上,無虧的良心是何等重要;正如保羅自己見證說,他常『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廿四16)。對神無虧,就是對神的見證不委曲,為神的託付不妥協;對人無虧,就是對人沒有暗昧,毫不避諱,該稱許的就稱許,該定罪的就定罪,絕不一口兩舌,也無盲從附和。這樣良心無虧了,靈裏才能剛強,才能在這荒涼的時代中,作一個忠心的受託者。──《讀經指引》

 

【提前一6「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有人偏離這些”。這“有人”就是指那些沒有照保羅上文所說按著愛心原則去追求的假師傅。他們離棄了最重要的屬靈原則,反去講那些似乎高深奧秘、有趣、但卻無實際益處的道理。所以,今天的傳道人應當逃避這種危險,切勿故意講論這類道理。

“虛浮”這字在教牧書信中提了好幾次(四7;20;多一10;9)。可見當時教會已漸漸走上虛浮、世俗化的路,只求外貌敬虔,而不講求實際。――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提前一6~7教法師: 揭露當時假教師的真面目。他們是猶太主義者,強調律法。他們以與諾斯底主義混合的教義,在公眾面前顯示自己。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7這些教法師不只傳講猶太律法主義,可能還傳禁欲和飲食上的禁忌來得救的道理(四3;參多一14;三9),6節說“有人”,3節說“那幾個人”,但信中未提他們的名字,這些人或仍在教會中,迄未擺脫猶太教教義的桎梏。──《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一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律法原是好的,與羅七12所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意思相同。並非律法本身有甚麼問題,而是人並不能遵守律法,同時神亦未以律法為救人之道,它只是叫人知罪,並使一切犯罪的人被定罪;但它並不能救人脫離罪,或是使罪人成為聖潔。――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金爾曾指出律法教了我們三樣東西:「我們應該怎樣,我們不曾怎樣,我們不能怎樣。」――《每日研經叢書》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法」(新譯)。偽師們的錯誤是不懂律法,更不懂律法為甚麼有的。―─ 牛述光

         字的希臘文是 kalos。這個字,不單指內在素質的優良,也包括外表形式的美麗可愛。── 周天和《教牧書信》

         “律法”指猶太人的律法。假教師曲解律法,講憑律法可以得救的道理,違背了神賜律法的原意。看《羅馬書》七7及注。“正道”即正確而健全的教訓,能叫人屬靈的生命得著健康的成長。這個字在新約中有“無病”(路五 31)、“無災無病”(路十五27)及“身體健壯”(約三2節)等譯法。──《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一8~10在此保羅指責誤用律法的猶太主義者,闡明律法本身是好的,說明它的效用和目的(7:12):①靠人的義無法得救;②使人認識到自己是罪人,明白罪致命的嚴重後果;③警告聖徒要過聖潔的生活;④律法是為治理和審判行惡者的罪惡而存在。在恩典的法度下生活的聖徒,應正確地領悟律法的功能,努力在神的恩典裡行善。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9應明白真理的核心,如果把沒有一致性的瑣碎的知識當作誇耀的工具,就會遠離真理本身。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910“不服”是雖然知道,但卻不肯服從神的律法。“不虔誠”則是指對神不敬,聖經中就常以“不虔”之人為不信者(參彼後二58)。

    “犯罪”就是違反了神的旨意,不守住人應有的本分。

    “不聖潔和戀世俗”這兩件事常被連在一起講,因為人若愛世俗就必不聖潔;如要過聖潔生活則必與世俗有所分別。

    “弒父母和殺人的”即兇殺之罪,但弒父母的罪卻比普通兇殺更嚴重,因他不但殺人,而且所殺的還是自己的父母,可見這等人性情之兇殘無情。這罪應當包括惡待父母,因弒父母,實乃就是惡待父母的極點。

    “行淫和親男色”行淫的罪在聖經中常有提及,但親男色則不只是行淫,而且還是逆性的淫行,所指的是今日之同性戀(參羅一17)。

    “搶人口”有其當時的背景,大概是指搶了人而把他賣作奴隸,即所謂的拐賣女子為娼的事,她們在黑社會的勢力下一點辦法也沒有。

    “說謊話”是今日最普遍的罪,雖然有許多人否認其為罪,甚至還有教會的人也如此認為,但神的律法卻明說是罪,這就是神設立律法的功用。

    “起假誓”亦是謊話的一種,不只對人說謊還對神說謊。猶太人喜歡用起誓了結爭論,因此不敬虔的人往往利用假誓占取便宜,但主耶穌卻吩咐門徒不可起誓,總要以誠實的話語取信於人(太五3337)。

    “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此指凡是違背真道,不走正路的各種彎曲黑暗之事。保羅用了“或是別樣……”這幾個字表示他在這裡只是隨意提到幾個例子,而不是說律法就是為他列舉於此的這些事設立,乃是指一切犯罪背道的事,都是律法所定罪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從這裏的話可知,神的律法乃是對付一切不義不法的。我們若是仍有這裏所說的幾種光景──不法、不服、不虔誠、犯罪、不聖潔、戀世俗、弒父母、殺人、行淫、親男色、搶人口、說謊話、起假誓、敵正道等,就當因神公義的律法而恐懼,因為公義的神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要追討一切的罪(參出卅四7)。若是我們已經向主認罪,接受祂寶血的洗淨,而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了(參林後五21),就不必再怕律法的定罪,『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我們可以安然。──《讀經指引》

 

【提前一10「純正」這裏的意思不只是正確或正統,還有健康或提供健康的意思。這個字衍生出英語「却生」一詞來。當然這裏所指的是屬靈的却生。──《活石聖經註釋》

 

【提前一11「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托我榮耀福音說的。」

    中文譯為可稱頌之神,依原文是“有福的 神”,與“八福篇”中的“福哉”或“有福了”一字相同。這是聖經罕有的用法,除了此處以外,只在提前六15再出現一次。這裡的意思當然不是說 神是祝福的對象。不,神是福氣之源,他並不需要人的祝福。所以此處的意思應該解作“滿有福氣的神”。和合本將它譯為可稱頌的神,大概也就是因為覺得若譯為“有福的神”容易使人誤解,倒不如譯為可稱頌的神,表示為他向人所施的福氣獻上稱讚和歌頌。── 周天和《教牧書信》

 

【提前一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那給我力量的,多數抄本採用過去式,但也有抄本採用現在式。前者表示追述過往發生的事,後者則含有繼續不斷加力的意思。鑒於保羅在此是追述已往的事,而且本句其它動詞都採用過去式,所以認它是過去式為佳。保羅感謝的物件是我們主基督 神,顯然是回憶大馬色路上復活的主基督耶穌向他顯現的事。── 周天和《教牧書信》

         「以為我有忠心,」或譯『以為我可信』。第一,我們信主,把靈魂交託給主;第二,主信我們,把祂的工作託付我們。―─ 牛述光

         本節至17節是保羅從自己的一生來看神的憐憫與慈愛。他從前是逼迫基督的,現在卻作了祂的使徒。未信主前,保羅以為逼迫基督徒就是服侍神,現在知道這是大罪(約十六2;腓三 57) 。他用“褻瀆”、“逼迫”、“侮慢”來描寫從前敵對基督、逼迫教會的行為,但有憐憫的主基督仍舊召他作了福音使者(13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感謝: 保羅感謝神的原因是:①神揀選拯救了他;②神信任罪人當中的魁首——保羅,向他施憐憫;③給予保羅榮耀的使徒職分;④使他披戴執行使徒職分的能力。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12~16保羅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因為反對主耶穌,甚至到處殺害基督徒。然而神有極豐聖的憐憫,不但施恩赦免了他,並且派他『服事』主,為主傳福音。他這經歷就證明了『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實在『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並且可以留給『後來信祂(主耶穌)得永生的人作榜樣』,作見證。哦,弟兄姊妹,我們得救的經歷豈不也是這樣嗎?原來豈不也是罪大惡極,反對神,得罪人,後來卻蒙了神的憐憫才得救的嗎?所以我們也當與保羅弟兄一同向所有的世人作見證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讀經指引》

 

【提前一12~17本文中,保羅坦白自己是罪人,以激動的語調感謝自己所領受的救恩。如果說羅7:15-8:2是保羅對自己內在罪的坦誠的告白,那麼本文是對外在罪行直率的懺悔。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

    “然而我還蒙了憐憫”,這“然而”即為保羅一生最大的轉機,神在從前如此憐憫保羅,而現今對一切反對祂的人也是一樣的。――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其實這些字句:褻瀆神的、逼迫人的和侮慢人的,都以加劇變壞的方式排列。首先的罪只是言語而已,進一步是為別人的信仰加手毒害,最後更包括殘酷的意念和虐待。──《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不信不明白,」不信就不明白;照樣,相信就會明白。以馬忤斯路上的兩個門徒信的遲鈍,所以他們也就明白得遲,等到他們一相信,心竅也就開了,對聖經自然的明白了。―─ 牛述光

         保羅採用三重法表現了自己過去否認神的罪行(7:58;9:1)──《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

    恩或恩典是保羅經常提及的字,是指神施給罪人不配得的恩惠憐憫。跟羅五20一樣,這裡也採用一個複合字(huperpleonazein)去形容這恩典之無限豐盛。這種格外豐盛的恩典給保羅帶來了信心去取代以前的不信,又帶來了愛心去取代以前用暴力去欺侮人的行為。保羅說,這信心和愛心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意思是,因為與基督耶穌密切相聯而產生的。── 周天和《教牧書信》

 

【提前一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基督耶穌降世”,這句話包含著主耶穌基督奇妙的犧牲,祂本是至高神的兒子,原與神同等,卻為我們而降世為人。“降世”說明祂原來的地位並不屬此凡俗之世界。

    “基督耶穌”這種用法在教牧書信中常見,並且常將基督放在耶穌之前,“基督”指其君王之尊榮,及為神之受膏者的地位,“耶穌”則指其救贖之工作。――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這話是可信的”在“教牧書信”中先後出現五次(見本節及提前三1;四9;提後二11;多三 8),“是十分可佩服的”也再見於四9 。由於這句話不見於新約其他書卷 ,故引起聖經學者注意,都認為是“教牧書信”的一個特色。作者用這句話引入一個重要的教義、一句格言、名句,或者一個信條,有同於我們的“常言道”或者“常言說得好”,把一句經過時間洗練為大家接受的話,用此語帶入信中,以增加這句話的分量,突出其重要性。本節“十分可佩服的”也可譯為“可以全心全意 接受的 ”。

     “罪魁”是罪人中最壞的,“我是”的“是”字在原文為現在式。這句話指的應該是保羅自覺罪孽深重,壞到極處;而非說他是歷史上最大的罪人(參13節;林前十五9;弗三8)。──《啟導本聖經註釋》

         十分可佩服的: 4:9一樣,指福音傳播的物件並不局限於某一部分人,而具有涉及全人類的普遍性。基督耶穌降世: 基督教福音的核心內容壓縮在此話裡面。在此“拯救”不只是代表從罪和死亡的狀態中得救,還包含著引導人得到義、自由和祝福等積極意義(弗一17;5:1)。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此句是保羅回顧自己的過去的信仰見證,同時也可稱為真正的勝利者的表白。與其他偉大的信仰先驅一樣,保羅對罪的意識和懺悔,是把福音事業推向勝利的根本原因。在此我們認識到,聖徒對罪的真正的認識,會使他們:①不再陷入精神上的優越感和驕傲中;②感謝神的恩典;③為報答神的恩典,活出積極的人生;④帶給罪人希望和喜樂<14:66-72,  自我的粉碎>──《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在此保羅先訴我們,神這樣施恩憐憫的目的,乃是要借著他們,將神的恩慈顯給後來信主的人作榜樣。因此,神怎樣忍耐保羅而拯救他,亦照樣的忍耐而拯救了我們。可見祂實在是一位不輕易發怒的神,神以保羅身上的改變,作為以後信主之人的榜樣,祂照樣也要改變一切蒙恩者,成為別人的榜樣。――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在他身上展示了耶穌基督忍耐。就像他是個罪魁一樣,現在他又成為主無窮恩典的重點展示,他是「頭一個展覽品」,一個生動的例子。就如凱理說:「屬神的愛超越最激烈的恨意,屬神的忍耐叫最變化莫測和最強硬的敵人閉口無聲。」──《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榜樣。在印刷行業裏,樣本是第一校稿,代表一個樣品或標本。──《活石新約聖經註釋》

         主基督要拯救一切的人,不分貧富、貴賤或種族、膚色,連保羅這樣的大罪人也得蒙拯救,證明主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3)。從基督使用保羅一個曾經那樣逼迫敵對祂的人,看出主的忍耐是何等的完全,何等的無限,叫一切罪人都可從保羅身上找到證據,欣然信祂得永生。──《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一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神是個靈”是永遠長存的,不像肉身中的人會漸漸衰老。但注意“不能朽壞”這意思,不但是指神本身永存不朽,而且也指沒有任何外界的因素能使祂朽壞。

    “永世”原文是多數式aionas,即諸世代之意,神乃是世世代代,永永遠遠的君王。――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可能為初期教會崇拜儀文中的一段,作者引用,當作自敘生平的一個小結。把榮耀歸給那眼不能見但無所不在的永生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一18譯作交託的希臘字是Paratithesthai;它的意思就是把一些貴重的物件交託別人保管。舉例來說,它可以用作把一筆款項儲存在銀行,或者把某人交託別人照顧。它的意義就是對託管的人充滿信心,而受託管的人則需要交賬。――《每日研經叢書》

         我們被召並不是加入一場戰役,而是一種遠征campaign)。在長征的事奉當中,他不會有休假,不是一場短期激烈的搏鬥,戰後,可以放下武器而得享安息。換一個譬喻來說,生命不是一場短跑的衝刺,而是一項馬拉松式的長跑。這裏我們可以看見危險的所在,因此人必須時刻儆醒。毫不鬆懈是自由的代價。生命的試探,從來不會停止它對基督徒武裝搜尋可乘之機;人生之中最普通的危險,就是一時一時的奮發,而不持之以恒。我們,必須謹記,我們被召加入一個一生之久的長征。――《每日研經叢書》

         提摩太被召參加一個美好的長征壯舉。這裏我們所見的一個希臘字是Kalos;它是教牧書信中非常愛用的詞語。它的意思不單指美好和強壯,它還有悅耳和可愛的意思。基督的士兵不是被徵入伍,被徵者愁眉苦臉,極其勉強的事奉;他是一個志願入伍的軍人,帶英勇果敢的武士精神去事奉。他不是責任的奴隸,乃是充滿喜樂的僕人。――《每日研經叢書》

         初期教會中,神通過先知把祂的旨意向人顯明。說預言的恩賜當時相當普遍,《使徒行傳》便記有先知在教會差遣保羅往外邦人傳福音一事所起的作用(十三13),保羅也有多次得神啟示的記錄(林後十二2及注;弗三3)。關於提摩太要擔負教會重任的預言,可能是保羅在第二次佈道旅程見到提摩太時說的(徒十六3);也可能是眾長老按手授他聖職時先知說的話(四14) 。說話的先知在典禮中或之前,宣告神所揀選的人和他將來的侍奉。

     “命令”指本書中所交托的一切的事。“打那美好的仗”是勉勵提摩太盡忠所托,為真理而戰。──《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一18~20保羅見證自己的信仰後,誠懇地囑咐提摩太。教導大家傳福音是與撒但的屬靈戰鬥。為了在戰鬥中取得勝利,應在神的話語上站立得穩;還得先有堅固的信心和無虧的良心<6:10-20,聖徒的屬靈爭戰>──《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19「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真道”原文是“信心”,與上句“常存信心”pistin同字,(中文聖經常將“信心”譯作“真道”)。丟棄良心就在信心上像船破壞了般,這意思就是,倘若信徒不常存有良好效用的良心,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常常潔淨自己,在真理中行事,那麼他的信心就像在一隻破壞了的船上一樣,很快就會下沉的。保羅自己在傳道工作中就曾有過三次遇到船破壞的經歷(參林後十一25)。相信他必能深深體會到在海上遇著船破壞之可怕情形,因而用這比喻描述人若丟棄良心,其信心的境況何等危險。――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在主觀方面,罪破壞了人的良心。人一犯罪,不管怎樣,他的良心總是軟弱下去,爬不上來。船舊不要緊,船小也可以,但是不能破。照樣,良心也不能破。良心一有不安,許多的禱告就禱告不出來。這樣,就不只在神面前有攔阻,並且在人自己裏面也有了攔阻。因為信心和良心的關係,是與貨和船的關係一樣;信心像貨,良心像船,傳一有漏洞,貨也就漏掉了。良心綱強,信心也綱強;良心一有漏洞,信心也就漏掉。── 倪柝聲《初信造就》

         使徒叫聖徒良心一有虧欠,就對付掉,使良心一直在無虧的情形中;不然,在真道(信心)上,就如船破一樣,屬靈東西漏掉,人在神面前墜落了。── 張郁嵐《靈命追求》

         聖經裏說,良心像船一樣。這一隻船不能破,船舊不要緊,但是不能破。船小也可以,但是不能破。照樣,良心也不能破。所有的貨,都在船裏面,這一隻船一破,貨物也就漏掉了。信心像貨物,良心像船。良心剛強,信心也剛強;良心一漏掉,信心也漏掉。這一邊向著神求,那一邊良心控告自己。神比我們的心大。我們如果定自己為罪,神更定我們為罪(參約壹三20)。── 倪柝聲

         無偽的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二者是忽互相為命的,如果人丟棄良心,不聽良心的教導、指責,慢慢地就失去了屬靈的敏覺,甚至失去感覺;良心一失掉,就好像船有了漏洞,水可以時時流入,船就要沉沒了。人在信仰破產之初,都曾受良心的教導和指責,可惜人終久不聽,就失去了良心;良心一失,信仰就破產了。―─ 牛述光

   「良心」原文是裏面可以知覺、可以分別是非的部分;「真道」原文是信仰。―─ 牛述光

 

【提前一1920信仰基督真道的人一定有美好的道德生活,丟棄正確信仰的人決不能有良好的品德;信仰和品德的關係是如此的密切。

“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是保羅同時代的人,《提後》二17再提到許米乃。有人認為此處的亞歷山大與《提後》四14的為同一人。20節以此二人為信仰敗壞引致行為敗壞的例子。保羅可能已將二人逐出教會,失去了主裡的交通和看顧(“交給撒但”);希望他們能夠因此悔悟,不再褻瀆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一1920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是何等人?怎樣破壞信仰?】

答:許米乃Hymenaeus——意思是屬婚姻的,亞歷山大Alexander——意思是人的幫助者。保羅在此警告提摩太,說到此二人已經丟棄了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了一般,他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了,要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參二O四題)。由此可知他們原是信主的基督徒,以後丟棄了信心,而成為異端的主題人物。保羅在後書中,又再次提到許米乃,是如同毒瘡,越爛越大,他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了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18;參三五六題);且又提到銅匠亞歷山大多多的傷害保羅,極力的抵擋使徒,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提後四1415)。這人或許是與前書一章20節所記的同為一人,以後到了羅馬抵擋保羅,可能就是早先作過保羅好友的那一位猶太人(徒十九32-34);不過有人則認為這是三個不同的亞歷山大呢(參一七O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一20「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責罰原文paideuthosin,與來十二67管教同字,因而有解經者推想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亦可能是信徒,但除此以外,再無別的憑據足以證明他們是信徒,因一3;提後二1718都已明顯地以他們為假師傅,不但自己不信復活,還誘惑信徒不信復活的事。交給撒但……”按伯1章的記載看來,撒但隨時都在尋隙侵害人,只是神並不許可牠如此,此就是未信主的人,甚至也可以得著一種神普遍賜給人類某種限度的保護,只因人的生命氣息,既已由神所限定(徒十七25),當然也就受到神的保護──在某種限度內不許可撒但侵害人的生命。但那些明知真道卻故意敵擋的人既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二10),神自然也就賦予使徒有那種特權,把他們交給撒但,撤去他們所得著神對一般人所共有的眷護,而任由撒但作弄他們,苦害他們。――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交給撒但』,這裏的意思是『革出教籍』。將這等人置於基督的國度和基督的護祐之外,因此他們就在撒但所統轄的領域之內,由其是指在撒但的權勢之下受肉體的痛苦與疾病。因為撒但只能攻擊人的肉體。──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許米乃和亞力山大: 指的是以弗所教會的異端分子(提後2:17)。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 意味著逐出教會。這樣的懲罰不是一種簡單的處罰,而是為了在異端邪說中,守護教會的純潔性,並磨煉被逐出的人,使之悔改。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一20許米乃和亞力山大為誰,保羅為何及如何把他們交給撒但?】

    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二人,照保羅在此所宣佈,他們已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又說他們謗瀆。在提摩太後書再題及許米乃時,則說他偏離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以致破壞別人的信心(提後二章18節)。

    至於亞力山大,與許米乃一樣,為真理之敵。在提摩太後書又提到他,稱他為銅匠,而且說他“多多的害保羅”(提後四章14節)。他如何傷害保羅,保羅未詳言,相信是使保羅難堪的殘忍行為。所以保羅說“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

    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曾引起極大的騷動,當時有人把亞力山大從眾人中帶出來,希望他發言來使眾人安靜,可是眾人認出他是猶太人,就更大聲喊叫(徒十九章3234節)。這亞力山大可能當時是保羅的朋友或同工,可是後來因為對真理的見解與保羅不同而與保羅作對。

    所以,使徒行傳十九章的亞力山大與提摩太前後書所說的亞力山大,可能是同一人。

    不過,也有人認為上述三個亞力山大是三個人不同的人。因為使徒行傳的亞力山大是猶太人,聖經並未說他是保羅的同工,只是猶太人要推他出來發言,可能他是亞西亞幾位首領之一(徒十九章3l節)。

    提摩太前書的亞力山大是與許米乃在一-起的,是基督徒,也是傳異端的人。

    提摩太後書的亞力山大則被保羅稱為銅匠,以別於提摩太前書的亞力山大,而且說他多多的傷害保羅。

    猶太人喜以亞力山大為名,所以當時許多人均稱為亞力山大。猶太拉比曾傳說當希臘國第一個王大亞力山大在生時,曾吩咐人在聖殿內為他立一金像,並下令凡在該年出生的男孩子均可稱為亞力山大。於是亞力山大就大量出籠了(這有點像中國歷史所傳以李為姓的唐朝一樣,曾大量賜姓予所愛的臣子與百姓,改姓為李,所以今日有“天下李”“廣東陳”之諺)。

    如果這個傳說是真的話,那麼上述三個亞力山大是不同人,便甚有可能。不過,使徒行傳十九章的亞力山大後來信了那穌而且與保羅同工,則也有可能。提前的亞力山大與提後的亞力山大同為一人,則為一般解經家所接受。

    至於保羅如何把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交給撒但,在哥林多前書五章5節的難題研究已有解釋,可參閱。

    保羅運用這種權柄,把犯罪的人交給撒但,解經家一向都有不同的見解,有人指“逐出教會”,或“由撒但在看不見的世界裏使犯罪者受敗壞”,或如“行邪術的以呂馬瞎眼”,或如“亞拿尼亞夫婦身亡”等。

    不過我們相信,神的僕人是有特權的,因為主那穌曾授權與十二使徒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他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八章18節)。因此,信徒藐視神的僕人是一件危險的事,即使神的僕人不運用這個特權,神也會替

他施用,那麼災禍便臨到那藐視神僕的人身上了。

    許米乃(HYMENAEUS)意即“婚姻之神”,是一個很少人用的希臘名字。亞力山大(ALEXANDER)意即“幫助人者”,可是他不能幫助人,反倒敗壞人的信仰,傷害神的僕人,真是名不符其實了。――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