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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第五章拾穗

 

【提前五1本章講的都是教會內部的事,對怎樣待人、接物、處事,一一加以指導。從這些教訓可以看出,屬靈的訓誡不是空洞抽象的話語,而是可以貫徹在日常生活裡、實踐在人倫關係上的原則。勸老年人如同父母的是敬老精神的實踐;待少年人如同弟兄姐妹,是信徒間互相親愛精神的體現。──《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1~2從這裏的話中,可以清楚看見,一個清心服事主的人,既然認識教會乃是神的家,自己在教會中對待眾聖徒,就應滿有家的感覺──『如同父親如同弟兄如同母親如同姊妹』,這才是正當的。若是一味公事公辦,專講利害得失,老弱的輕視,淘汰,強幹的高抬、拉攏,那就成為社會上的政治家,而非教會中的服事者了!──《讀經指引》

         本文簡單論述了事工者對所有聖徒的處世態度。在此認識到:①所有聖徒是以基督的寶血相連的人;②憤怒不但不能成就我們願意的善,反而成為分裂和敵視的直接原因;③尊敬老人與孝敬父母一樣,是基督教的基本原理;④禮節是所有人都應遵守的永久的規範,不受宗教或時間、空間的限制;⑤主的工人應以謙卑的心侍奉、服事。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1~25前一章論述了牧會者應具備的基本態度。在本章重點論述怎樣對待不同身份和不同年齡的人。可分為對待男女老少的態度(1-2),對待寡婦的態度(3-16),對待長老的態度(17-25)。教訓如下:①牧會者應明確譴責聖徒的過錯;②這種譴責不應以人的判斷為根據,而應立足於神的話語和愛的精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3「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尊敬這個動詞與第五誡中要“孝敬父母”的“孝敬”是同一個字。如果我們參考可七1013便曉得,這裡所謂尊敬,不獨指心中和外表方面的尊敬,也包括經濟方面的支持。事實上,在本章十七節說到,作長老的“配受加倍的敬奉”是指經濟方面而言。而非“敬奉”一字的字根也與這裡的尊敬同。── 周天和《教牧書信》

         古時的寡婦孤苦無依,又無公家的救濟或養老制度,兼且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低微,因此特別需要教會本乎愛心的照顧。916節講救濟寡婦的方法,特別是對己信主的寡婦。──《啟導本聖經註釋》

         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意味著不僅尊重她們的人格,同時要具體地幫助她們經濟上的困難。當時,不僅有丈夫死去的女人,而且還有許多因盛行一夫多妻制而被拋棄的寡婦。在新舊聖經多處強調了關心寡婦和物質上幫她們的必要性(22:23;217;149:9;1:17,18;12:42,43)──《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3~16不同幾等的寡婦:(1)真為寡婦的(3)(2)有兒女的寡婦(4)(3)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5)(4)好宴樂的寡婦(6)(5)年輕的寡婦(11)(6)年過六十歲的寡婦(9)。―─ 牛述光

         說明了牧會者對寡婦的正確態度。從舊約時代開始,寡婦和孤兒是弱小和受保護對象的代名詞,成為重要的社會問題(22:22-24;10:18;68:5)。寡婦的問題在初期教會中也占重要比重。為了救濟他們,初期教會特意挑選七名執事(6:1),給予了特別的關懷。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4「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學著行孝原文是“練習敬虔”,表示報答親恩是敬虔的操練(參四48)。

奉養父母不單是作兒女或孫子孫女的責任,也是敬虔的操練,而且會獲得 神的悅納和賞賜。── 周天和《教牧書信》

         聖經重視孝道。行孝鬚髮乎真心;主耶穌也教導,不可藉口履行宗教上的義務而推卸行孝的責任(太十五46)。這裡是說兒女有責任奉養孝敬守寡的母親,連孫輩都應報答親恩。──《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4~8命令寡婦的子孫行孝。保羅在此強調行孝和對神的信仰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如果有人無視對父母的恭敬,那麼他的信仰毫無意義。從中認識到:①孝敬父母是領悟神恩典的捷徑(6:1-3);②基督教是實踐的宗教;③恭敬父母是超越時代的宗教義務,是基督教的根本倫理(20:12);④教會有義務積極發揚孝道,把它當作操練敬虔的一環(6:1-3,儒教對孝的倫理和基督教孝思想)──《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4~16這裏論到寡婦的事,年長的,就該多多尊敬,並顧念她的生活;年輕的,最好再嫁,使有所歸。從此看出,神是何等愛憐我們,祂所安排的,都是這樣適當,恰合人的需要。哦,這為偉大的神,竟然如此柔細,體貼入微,我們真要感謝祂!──《讀經指引》

 

【提前五5「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仰賴這個動詞是現在完成式,跟四10的“指望”一樣,表示繼續不斷地仰賴神。晝夜原文的次序剛好調轉過來,即黑夜白晝。這是猶太人習慣的用法,可能與創造故事中“有晚上有早晨”的說法有關。── 周天和《教牧書信》

 

【提前五5~6我們屬靈的光景,若像『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除了基督,再無別愛;基督不在,對一切都索然無味,我們就必會成為一個『仰賴神,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5),專心倚靠主,等候主的人。我們屬靈的光景,若像『那好宴樂的寡婦』,基督已經離世而去了,卻對世上一切仍有興趣;仍能在一切缺少基督為內容,為實際的事物中,有追求,有享受,那麼,正如這裏所說,『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6),在神面前毫無生存的價值。──《讀經指引》

 

【提前五6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與真寡婦的行為相比較,指出了追求放蕩和不道德等快樂的寡婦的屬靈死亡。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7「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

    這裡的“無可指責”是指這些寡婦在應有的貞潔品行上,叫人看出她們是端莊、敬虔的,而不是說她們在每一件事上都沒有錯誤。――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提前五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

         這話清楚告訴我們,越是蒙恩的基督徒,必定越是一個有『親情』的人;顧念家人,顧念親屬,幫助他們物質的需要,記掛他們靈魂的得救。我們得救後,對家人親屬是更關懷呢?還是更疏遠?──《讀經指引》

         斐羅(Philo)對孝敬父母這條誡命加以論述;他說:『當鸛鳥老了而不能飛翔的時候,牠們只有住在巢中,由子女餵養;而幼鳥亦明白孝心,無論怎樣辛苦,都四出覓食並先求父母獲得飽足。』對斐羅來說,這是一個明顯的比喻,動物尚且承認有孝敬父母的義務,人更應當遠勝過他們。亞里斯多德在他的著述(Nicomachean Ethics)中曾立下這個道理:『論及食物的事,我們必先幫助自己的父母,然後及於別人;因為我們蒙他們養大,在這方面幫助生我們的父母,然後才輪到自己是更可敬的事。』――《每日研經叢書》

         警告逃避撫養家庭義務的不誠實的信徒(22:22)。在保羅時代,一些信徒有意疏忽對沒有生計能力的家屬和親戚的扶養義務,從而加重了教會的財政負擔。這些人即使出席教會,承認信仰,實際上也是不信主的人,應被定罪(2:14,腓四8)。在此我們認識到,愛人和無私奉獻與真信仰緊密相聯,真正的敬虔實踐是對軟弱人的愛(12:27;22:39)──《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9「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這句譯文的希臘文只有一個動詞,而且是命令式動詞katalegesto,直譯是“要登記在冊”;這是一個技術性動詞,指把一個人的名字登記在一個正式的名冊、或目錄上。當年希臘軍人入伍登記時就採用這個動詞。── 周天和《教牧書信》

         本章提到當時教會中有四類寡婦:1,真正無依無靠的,稱為“那真為寡婦的”(3節),因為無人照料很難存活,所以教會有照顧的義務;2,在家有人照顧的(五4,16);3,教會叫來服務的,包括1,2兩類在內。她們須符合一些嚴格的條件,例如有良好名聲、專心靠主、清心禱告(五5,911);4,好享樂、好滋事的,保羅勸她們再嫁(五6,1315)。

以弗所教會可能有一本名冊,記錄接受教會照料的寡婦資料。受照顧的寡婦除了年齡(60歲以上)、經濟條件的限制,還需要有行善的好名聲,包括洗聖徒的腳在內(10節)。當地道路塵砂滿布,雙腳易髒,行路人入屋後必須洗腳。代人洗腳乃低下工作,看《約翰福音》十三1415,主為門徒洗腳立下謙卑侍奉好榜樣。寡婦甘心為聖徒洗腳,因此屬善行。──《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9~10具體指出,應當被記在救濟名單上的真寡婦的條件。①獨居無靠,仰賴神,專心禱告的人(4,5,1:27);②遠離世上快樂(6);60歲以上,而且沒有再婚的人(9) ;④有美好見證的人,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侍奉,救濟等(10)──《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10「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本節說她們“又有行善的名聲,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原文是過去式,意思是說她們沒有作寡婦以前,或者尚未年老以前,是熱心愛主的,並曾接待過主的僕人、救濟過那些困難的人,而現在既然年老了,教會自然應該救濟她們。――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古代的客店是以骯髒,昂貴和不道德而臭名昭著。那些願意敞開自己的家接待旅客,或身在異鄉為異客之人,和因求學或工作必須離鄉背井的青年,實在對社會做一件最有價值的工作。基督徒家庭的好客常常是一件寶貴的事。――《每日研經叢書》

 

【提前五11「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他”,保羅非常直截了當地教導提摩太不要徇情面,要拒絕為年輕的寡婦登記,這話好像是暗示,一旦登記了,教會就要正式負擔這類寡婦的費用,就算不是全部負擔,也必是按著定期供應一部分的。保羅在此提出要拒絕救濟那些無善行之寡婦的理由是:當她們情欲發動的時候,就想要嫁人。注意:“情欲發動”在此有“淫亂”的意思,因下句“違背基督的時候”,不是指著普通的改嫁,而是指她們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如果教會賙濟這些年輕的寡婦,可能使那些奉獻錢財作救濟工作的人,會覺得教會的行動不夠謹慎。――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提前五1112寡婦再嫁不算犯罪(林前 七39)。這些寡婦起心再嫁稱為“違背基督”,可能因為曾向基督許願終身不婚服侍神,但受不住情欲的試探,作了不符神旨意的結合,例如嫁給信仰不同的人;或者廢棄誓願,再度嫁人。

有資格上寡婦冊子的須滿60歲,教會一定試過收年輕的寡婦,後來發現了本節所說的問題 ,所以才訂出年齡的限制,不收年紀輕的女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11~13闡明了禁止把年輕寡婦定為真寡婦,記在名簿上的理由:①因年輕,很有可能再婚,為此可能會放棄奉獻的誓願和所擔負的職務;②並且年輕的寡婦無所事事,喜歡挨家閒遊,說三道四,說很多不當說的話,有可能在教會造成事端。違背基督: 不是指背教,而是指遠離職責,違背對基督信實的愛和侍奉的許願。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不是指信仰上的背叛,而指背棄了在寡婦名薄上登記時所起的誓言<30:1-16,許願和誓言>──《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12「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將上節和本節連讀,就知道保羅是指一些年輕寡婦可能起初許了願不再嫁人,願意終身為丈夫守節,可是許了願之後卻又不能遵守。――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提前五13「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習慣懶惰”原文是“學習”懶惰,或者“獲得懶惰的資格”,表示她們不是不知不覺中變得懶惰,而是漸漸地學會了懶惰。換句話說,“懶惰成性”。所以中文和合本譯為習慣懶惰還是可行的,只是要注意她們是睜著眼睛到達這地步。

    “挨家閒遊”表示她們沒有正當地使用到信徒家中探訪的機會,結果把探訪的原意失去,變為挨家閒遊。

  “說長道短”是閒話別人的私事,把在探訪時所知道的私事播撒出去,使人從此不敢再信任她們。

  “好管閒事”這句話的涵義非常明顯,本來無需闡釋,不過有些學者注意到這裡譯為好管閒事的希臘字,其中性名詞就是徒十九19的“邪術”一字,因此懷疑保羅在此不是單單責備這些青年寡婦好管閒事那麼簡單,還暗示她們中有人在探訪病人時可能採用邪術的符咒,企圖藉此去醫治病人。── 周天和《教牧書信》

         「說長道短,」原文是開水滾泡。―─ 牛述光

 

【提前五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駡的把柄,」

    這裡的敵人是單數式,而且附有冠詞,因此應該是指魔鬼。不過,實際上,辱駡教會,譭謗基督的必然是人,不過他們都成了魔鬼的工具而已,因此歸根結蒂,還是魔鬼在作祟,所以採用有冠詞的單數式的敵人是合宜的。── 周天和《教牧書信》

 

【提前五15「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轉去的意思是偏離正道(參一6)。隨從撒但是相當嚴厲的措詞,暗示有一些以前曾經登記在冊的寡婦如今偏離正道,陷入魔鬼的網羅中。相信她們不是再嫁那麼簡單,而是有了不道德的行為。保羅覺得與其有這種不幸的結果,倒不如讓她們正正當當地再嫁還好(參林前七8939)。── 周天和《教牧書信》

         轉去隨從撒但的: 指年輕寡婦,因情欲遠離真道,發生不當的男女關係而墮落。本文尤其教訓我們離棄信仰的人必淪落成撒但的奴隸,為了固守信仰必須謙卑地、單單依靠耶穌基督(12:2)──《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勞苦”二字(希臘文是kopiontes)便刻劃出這一點,雖然保羅在論到一般性的牧職事務時也常採用這個字(提前四10;羅十六12;林前十五10;加四11;腓二16;西一29;帖前五12)。── 周天和《教牧書信》

         這話告訴我們兩件事:(1)長老乃是管理教會的人。教會中的一切行政措施,都是由長老們在神面前共同定規,並監督執行的。(2)他們這樣為主老苦,理當在財物上,受到眾聖徒加倍的敬奉。我們該如何顧到『那老苦傳道教道人的,』也該如何顧到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們。這件事我們不可忽略!──《讀經指引》

         工人得工價是應該的,是耶穌所說的一句話(路十7);耶穌很可能引述當時一句流行的格言。凡工作的人配得生活上的供養;他越辛勞工作,所得的報酬應越多。――《每日研經叢書》

         “長老”是管理教會的人,兼負責教導和傳道的工作(三2,45) 。忠於職守、勞苦工作的長老應該受到尊重,尊敬的方法包括經濟上的支持(18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勞苦傳道教導: 長老分為兩類:第一,治理型長老(Ruling Elder )負責教會的組織,行政,管理聖徒等。第二,教導型長老(Teaching Elder)作傳道、教導事工的領袖,在初期被稱為監督,現今改稱為牧師。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17~25保羅在此具體說明了有關長老的待遇問題。本文尤其強調,對負責傳道和教導真理的長老,應給予精神上的禮遇和與之相應的報酬,使他們更加專心於教會事務(6:6;弗四11-13)。本文內容分為三個部分:①長老的待遇問題(17,18);②關於長老的訴訟(19-22);③給提摩太的勸勉(23-25)──《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18「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這是神聖事奉的原則,一面殷勤服事,一面豐滿享受;並且所享受的,就是自己所服事的。(例如正常傳信息者,自己先在信息中得了供應。)強令燒磚造城,卻不供給燒火的草,乃是黑暗權勢轄制人的原則,只有勞苦服役,卻毫無供應,結果不過產生了歎息、哀告(參出一8~14;二23;五1~23)。請問,我們今天自己的事奉,以及帶領別人的事奉,究竟是在何種原則之下呢?──《讀經指引》

         這裡引用的兩節經文,前者引自《申命記》二十五4,後者引自《路加福音》十7。保羅將耶穌所說的話和摩西五經上的話一同引用,都說是“經上”的話,可見新約正典雖未完成,流行的新約書卷,已在初期教會中使用。(《路加福音》寫於主後5963年,本書約寫於主後6365年間)。──《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1920舊約規定審斷案件須有兩個以上的證人,以確保審理公正。長老是教會的領袖,控告長老的案件自應十分謹慎處理。

“犯罪的人”(20節)指犯罪的長老。聖經教導一般信徒,若有弟兄犯罪,不可宣揚他的過錯(太十八1517);但長老是教會的領導人,應以身作則,為信徒的榜樣,故受責罰也較嚴(“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文勸勉,若沒有兩三個人的見證就不要接受對長老的控告(19:15)。其理由是從信徒們的惡意和無根據的誹謗中保護長老,維護教會中長老的權威。相反,對犯罪的長老,應在全體教會面前懲戒他,為的是警戒其他聖徒,預防他們犯罪。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眾人”並不是指信徒會眾,而是指教會的職員會,但聖經本身並沒有這樣限定,因為作這樣解釋的人認為,如果當眾責備長老,會叫信徒看輕長老,以後就難帶領了。但這裡的意思卻是“叫其餘的人可以懼怕”,目的是藉此叫信徒受警戒。

    “眾人”按新約字解原文是panton,(字根是pas)是pas的多數式,“pas”用作單數是“凡”或“各”,但用作多數式則譯作“所有”。這字在太三10作“凡”;徒二十二15作“萬人”;在西一28作“各人”;弗一8作“諸般”;提後三16作“都”;來十一13;雅五12也作“都”,所以它的意思是指所有的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奧古斯丁說:『傷害公眾的罪,在背地裏責備是無用的。』―─ 牛述光

 

【提前五21「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成見』和『偏枯』(原意),乃是事奉者的大忌。有成見,就不易摸著別人的感覺,也就不易摸著聖靈在眾聖徒裏的感覺;這樣不免落入主觀和專制的裏面,而失去和諧的氣氛,和聖靈的祝福。行事偏枯,就會只顧局部,而忽略全部,固執於某一點,而忽略別的點,只接受單方面的幫助而棄絕多方面的幫助;這樣就與基督豐滿的原則相違背,結果就把教會帶到一種畸形的發展中,而失去基督身體那種持平,並重,均衡生長的光景。所以保羅才以極沉重的口吻告誡提摩太。但願這話也成為我們事奉的警誡!──《讀經指引》

         “蒙揀選的天使”是相對于犯罪的天使而說的(路九26),保羅囑咐提摩太,審理教會事情必須公正,不懷成見 ,沒有偏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21蒙揀選的天使是指什麼天使?】

答:在聖經中關於天使的事記述甚多,惟這「蒙揀選的天使」一語,只有在此處提到,但沒有說明牠的性質和任務如何,我們只能根據其他經節有關天使跡象的顯示,來作三點解釋:

①有人認為這是指善天使,就是那些不與惡天使為伍背叛神的聖潔天使。惡天使因原來不守本位,自甘墮落敗壞,背叛神從而被神逐出(彼後二4),成為神與人的仇敵魔鬼,又名撒旦,牠靈界中曾經發動一次大叛亂(賽十四12-20;結廿八11-19;啟十二1-6)。解經家認為那「大紅龍的尾巴,拖著天上晨星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十二34),乃是暗指撒旦背叛神的時候,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牠一同背叛,所留下三分之二的天使,保守良善,公義,順服神的權柄,同天使長米迦勒對魔鬼爭戰而得勝(啟十二7-9),這些天使是被稱為蒙揀選的天使。

②有人認為是指撒拉弗與基路伯(參十六題),這撒拉弗Seraphim意思是表明神的聖潔,曾侍立在耶和華的寶座面前,有翅膀能飛翔,為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所獨見(賽六1-6注),至於基路伯,Cherubim,當始祖犯罪被逐以後,耶和華在伊甸園的東邊安置基路伯,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除在此處首先提到之外,其他還有許多處記述牠的作為和各種形象,它是扶翼神的寶座,能發光,有翅膀,耶和華常坐在二基路伯之間(詩八十1;出廿五18-20;結十1-22,一5-1226;啟四6-9;民七89;撒上四4;賽卅七16)。這兩種皆是特殊而神秘的天使,是被稱為蒙揀選的天使。

③有人認為是指服侍基督徒的天使們,這些天使是奉差遣為承受救恩之人效力(來一14;參路十五10),察看聖徒的行事(彼前一12;林前四9),幫助搭救人(詩卅四7;徒五19),保護安慰人的(詩九一11;徒廿七2324),可知他們的服事任務,是持定而屬多方面的,甚至伺候主,加添祂的心力(太四11;路廿二43),因此被稱為蒙揀選的天使。

以上三點解釋,不論哪一點屬於可能,或視為正確的答案,皆無關緊要;但字啊保羅的心意,是在神和基督並天使面前,所鄭重地教導提摩太的話語,務須謹守,遵行不渝,沒有偏見,作一個良善信實的好僕人,那是最重要的事了。

注:參拙著聖經問題總解——四七題及十三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五21 “蒙揀選的天使”指什麼天使而言?】

    “蒙揀選的天使”一詞只見於此處。似乎這是一種特別的天使,下列三種解釋可作參考:

    一、不與撒但一同背叛的善天使。撒但本是天使長,因背叛神而被逐出,變成神的仇敵,在以賽亞書十四章1220節,以西結書二十八章ll19節,啟示錄十二章16節曾暗示及指出這靈界的大叛亂。在啟示錄十二章所提及的“大紅龍的尾巴拖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一語,神學家認為是暗指撒但背叛神的時候,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他一同背叛。於是,留下三分之二的天使(聖經中從來不拽漏天使的數目,因為那是天上的秘密),忠貞不變,仍然服在神的大權之下。這些忠貞的天使,便是保羅所說的“蒙揀選的天使”。這些天使在新天使長米迦勒領導之下,開始一種新的任務,即對魔鬼作戰。

    二、可能指高級或特殊的天使。聖經中除透露有“天使與天軍”之外(路二章13節),還提到一些特殊的天使,即“撒拉弗”與“基路伯”。“撒拉弗”(SARAPH),即以賽亞先知在異象中所見的天使,在耶和華神面前侍立的(賽六章15節)。聖經中只提過一次。另外還有“基路伯”(CHERUB),則提過多次,最後發現在創世記三章24節,以後在出埃及記、詩篇和以西結書均有提及,而且是一種非 常神秘的天使(參以西結書十章),也是神乘坐的禦車。這些特殊天使,便是保羅所稱的蒙揀選的天使。

    三、被神指派服事蒙恩得救的基督徒的天使們。正如希伯來書作者在一章14節所透露的:“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主那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所講的三個故事中,曾提及一個罪人悔改與天上天使的關係。這些天使既然奉命服事蒙恩得救的信徒,他們的工作一定非常忙碌。保羅所說“蒙揀選的天使”,便是這些天使了。

    這三種見解都有可能,其實,保羅的意思是要提醒提摩太,為神工作,應該和這些蒙揀選的天使一般,忠貞、殷勤、聖潔,不與犯罪的人同流事汙,要做一個良好的神僕。同時不要忘記我們所做任何聖工,都成為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章9節),所以要凡事謹慎。――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提前五21~22本文教導了主僕應有的態度:①不要輕率地行動;②不要急於相信別人的控告,要求確實的證據;③要明確懲戒犯罪的人;④不要有偏見,⑤責備別人之前,首先省察、潔淨自己;⑥判斷別人時,要極其謹慎。蒙揀選的天使: 與墮落的天使不同,指基督再臨時顯現,執行神審判的天使(18:1;20:1;21:9)。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 強調對於長老,執事等的任職儀式應比任何一件事都要慎重地選擇處理(39;6:6;13:2)──《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22「給人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給人按手,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原文)按手既是與人聯合,和人有交通,若是一個人還有罪惡、污穢,你給他按手,就會使你有分於他的罪惡和污穢。所以給人按手,是該慎重的,該查看那要接受按手的人有沒有棄絕罪,有沒有在神面前並在人面前把一切事都對付清楚;否則,就不可給人按手。

         在新約中,“按手”表示承認和接納,也是授予聖職或舉行差遣儀式中的一種禮儀,在初期教會中普遍使用。保羅囑咐不可急促為長老行按立之禮,一定要等到事實證明當事人符合做長老的資格。──《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五23「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在這裏有一個主的僕人,主容讓那一個軟弱留在他身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罪完全被抹煞,完全被除去;但是祂擔當我們的疾病的時候,並沒有把一切的疾病都除去;祂代替我們的軟弱的時候,並沒有把一切的軟弱都除去。在主的工作裏,對付罪是無限的,對付疾病是有限的。── 倪柝聲

         毋庸置疑,這是指真,而不是單指葡萄汁。我們不清楚葡萄汁在那時是否存在,因為葡萄汁要經過一個消毒程序,而這程序在當時還未有。稍微用點酒這話其實暗示真酒。如果這不是真酒,這裏又何須規定只用稍微的酒呢。

         作者在講述教會應如何揀選領袖的中途,插入了一句關懷提摩太健康的話,並提到酒若當藥用,為了他的胃病,可以稍微用一點,不要再照常喝水。

原來當日飲用水均為天然水,不象今天的自來水經過人工過濾與消毒,所以單單喝水很不安全,特別是有病的人。那時把水變為安全可飲的方法是煮沸。這方法在燃料短缺的社會裡既麻煩也不經濟。最便捷的方法是把水滲酒,酒可殺菌,飲用便安全得多。滲水的酒叫做“清酒”,所含酒精量極少。十大杯清酒所含酒精少過今天一小杯雞尾酒。“濃酒”才是不滲水的酒,猶太人要喝時,仍須滲水,大約一分酒滲一到五分水;只有拜偶像的外邦人才有喝不滲水的濃酒的習慣。

舊約聖經記有神告訴大祭司亞倫的話:“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利十8及注)。新約記有施洗約翰不喝酒的話(路七33)。保羅在本書規定監督的資格時,其中一條是“不因酒滋事”(三3)。從許可患胃病的提摩太可以喝一點酒,可知提摩太是不喝酒的,也可知保羅對酒的態度:酒要按它正當的用途來使用,例如當藥用。

基督信徒是“聖潔的祭司”(彼前二5),我們的身體是神的殿,淡酒濃酒都不可喝,更不可飲酒來滿足情欲。──《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此可以瞭解到,提摩太的身體欠佳的事實和保羅對提摩太慈祥的父愛,並明白過度禁欲是無益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23人有疾病時可以喝酒麼?】

答:保羅因提摩太的胃口不清,又屢次患病(病字之原文( ),有軟弱,懦弱之態的意思Weakness),勸他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為用點酒,意思已很明白的告訴我們,主的僕人提摩太原是不喝酒的人,為了身體有病軟弱的緣故,保羅要他稍飲微量的酒,作為藥用而有益於健康,這是未嘗不可的事。在猶太人中,除了拿細耳人(注),及一些分別為聖的人,清酒濃酒都不喝之外(民六23;撒上一15;但一8;路一13-15),喝酒是普通的習慣(參約二3-10;太十一19);但酒能使人亂性傷神,放蕩不羈,一般人皆認為是一種不良的嗜好,信徒不論有無疾病,豈不都應當禁戒麼(參一O九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五23提摩太因為胃口不清,保羅勸他稍微用點酒。這句話是否可作為基督徒可以喝酒及醉酒的根據?】

    關於“基督徒可否喝酒”的問題,歷年來教會內對此均有不同意見。百餘年來,歐美宣教師來東方傳道,那些基要派人士均主張宣傳禁酒,原因是他們在歐美看見人們飲酒過量以致酩酊大醉,引致不良的結果。可是東方人對於飲酒,多數懂得自製,所以醉酒的人不多,因為醉酒之人在東方會被藐視,認為是行為不檢的一種醜態。東方人飲酒視為一種高尚的人生節目之一,慢飲細咽,利己而不損人,適可而止。

    所以另有一派西方宣教師認為,西方人醉酒太隨便,中國人飲酒自製,所以並不宣傳禁酒。抗戰時作者在國內曾親眼看見有些牧師、長老、執事在教會舉行特殊慶祝會時,人手一杯,,大家乾杯。我不飲酒,不知酒味,看見他們如此享受,頗覺納悶。

    首先我們要瞭解一件事:猶太人飲酒,像中國人喝茶一樣。聖經並無茶字,因為當時無茶(現在以色列已經西化,茶與咖啡的享受與歐美人士相同),所以猶太人只喝酒。酒分清酒與濃酒兩種。在家中飲清酒,像中國人在家中喝茶一樣,在特別的喜慶聚會中,則飲濃酒。小孩子不許飲酒,所以小孩子只飲清水。拿細耳人則清酒濃酒都不喝(民六章23節),連葡萄及由葡萄製作的飲料都拒絕。這些人嚴守這禁令,施洗約翰也是如此(路一章1315節)。

    聖經也宣佈說:君王喝酒不相宜(箴三十一章45節)。證明為領袖者應戒酒示範。牧師與長老飲酒,便不符合這原則。因為會給信徒醉酒開一條放縱之途,也給非基督徒不良印象。

    主那穌不是拿細耳人,所以不需禁酒。他被人譏諷為“貪食、好酒”的人(太十一章19節)。主那穌自己也說:“人子來,也吃,也喝”。當然指喝酒而非喝清水而言。有人說這節聖經只是提出敵人誹謗的話,主那穌並不喝酒。但是,前文已述,猶太人不喝茶,非喝水即喝酒。主那穌與稅吏和罪人為友,為要得著他們;稅吏和罪人當然不會只喝清水,一定是喝酒的。主那穌與他們一同喝酒是不必置辯的。主那穌在迦拿變水為酒,是為喜宴而預備,所變的酒,被管宴席的贊為“好酒”,證明是最好的濃酒而非清酒。主那穌既然被請參加這喜宴,他也有份喝酒而非飲水,是毫無疑問的。因為猶太人,人人都喝酒,只有拿細耳人是例外的。

    我們明白這背景之後,便可以獲得一個清楚的印象,那就是,猶太人、人人都喝酒,酒分清、濃二種,只有小孩與拿細耳人不喝酒而喝清水。但聖經對酒也有禁令,特別是作領袖的應戒酒示範。不過猶太人很少醉酒,保羅也勸外邦信徒不要醉酒,因酒能使人放蕩(弗五章18節)。

    提摩太從小明白聖經,他是第三代的信徒,是否他立志不喝酒,或者他也是拿細耳人,或從小學拿細耳人的習慣,不得而知,但他不喝酒,只喝清水乃是事實。保羅因他胃口不清和屢次患病(病字原文為軟弱),所以勸他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這句話,在反對喝酒的一·派宣教師認為,這裏所說“用一點酒”是當作“藥”來喝,不是勸人喝酒。但主張喝酒的一派宣教師則認為這種“提摩太酒”不妨提倡,既然保羅認為喝酒可以增進健康,為何我們不能喝酒?

其實,“稍微用點”四字已經是一種限制,嗜酒派以此為提倡喝酒的藉口,實為過份。以微量的酒作樂以增進健康,並無不可,許多大飯店的筵席中,以數滴酒加諸肴撰中,是很普遍的,不足為奇。

不過,大量用酒,是會危及健康的。酒有酒精,酒精有毒,放縱地飲酒,使酒精毒儲藏臟腑中,以致引起種種疾病及軟弱,乃是事實。

    禁酒,乃為著身體健康,不是為著宗教。拿細耳人禁酒,則有雙重利益,對身體與靈性均有幫助。

    至於提摩太,是否從此以後,真的稍微用點酒而不再只喝水,聖經並未再提及。可能提摩太以後真的稍微用點酒,也可能他仍堅持只喝清水,寧願身受虧損,不願更改他數一年與虔誠有關的禁酒習慣。――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提前五24「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先到審判案前”也可譯為沖向審判,即他們的罪很快便顯示出來。這審判諒指神的審判,即招致神的震怒。不過,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意思是說,要等到末日審判的時候才露出來,在今生不容易被人發現。── 周天和《教牧書信》

         「隨後跟了去的,」原文是查賬查出來了的意思。―─ 牛述光

         本節意思是指有些人的罪是很明顯,審判之前已顯露;有些人的罪是在審判中才顯露。本文表明如下內容:①人的所有罪和善行必然會顯露;②犯罪必遭審判,行善必得賞賜;③明確表明,即使惡假扮成善,只不過是暫時的,最終取得勝利的還是善(來四12;6:9,10)──《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五2425這兩節放在一道看,24節指的是做壞事的人,25節指的是做好事的人。做壞做好都有其隱藏的一部分,不讓人知道,因此只憑眼見來判定一個人的好壞是很難的。揀選人擔任公職,或為教會的事判斷是非,應留意這些看不見的情況。也許現在作的決定,因為人的隱藏,一時看不周全以致犯錯誤;但主知道人心,到審判的日子,好和壞的隱藏的事都會顯露出來,主必賞罰。──《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