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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第六章拾穗

 

【提前六1「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這“僕人”原文douloi,是“奴僕”的多數式。――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初期教會面對的一個問題是奴隸的地位,蓄奴為當日社會普遍現象,教會中不少成員都是奴隸。奴與主如何相處,必須加以處理。本節與次節便是有關主僕之道的教導。

“軛下作僕人”一語說明奴僕不易為,尤其主人未信主或性情暴 虐,做僕人的應本基督信仰的原則去恭敬順從。──《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1~2這裏的原則也可推廣到店主與店員,上司與下屬等等的關係上。我們既是蒙恩的人,就當在職務上,比外邦人更加尊敬在我們以上的主內弟兄姊妹;這樣非但不會貶低自己,反能顯出美好的見證。不然的話,就會叫『神的名和道理』因我們『被人褻瀆』。__《讀經指引》

         接著前章,保羅講述了主人和僕人的關係,當時,羅馬帝國人口的一半以上是奴隸,尤其羅馬城的奴隸人數竟達到自由民的4倍。他們當中,大部分是戰俘或無法還債的人。羅馬的所有事務都由奴隸來做,甚至奴隸承擔自由民子女的教育。因此奴隸問題成為羅馬帝國重要的社會問題,最終成為羅馬帝國滅亡的重要原因。這些奴隸問題也波及到教會,在初期教會產生了各種問題。保羅勸勉有信仰的僕人應尊重和聽從主人。這種勸勉不是意味著抹殺人性的奴隸制度是正確的,而是指出了現存體制中,信徒應走的路。在此我們認識到如下內容:①基督教強調人的尊嚴和價值。②教會所期望的世界變革不是屬暴力的變革,而是通過人性變化實現的,漸進的、根源性變革。③教會所關心的,與其說是社會制度本身,不如說是屬於那社會的人的得救<啟 緒論,基督徒的歷史觀>──《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2本節講主人若為信主的,僕人應如何自處。“得服侍之益處的,是通道蒙愛的”話有兩種解釋:1,指主人因有信主的僕人服侍而得益;2,主人因為通道蒙愛,所以關注僕人的福利。從上下文看,(1)說更可信。主人是信主的,僕人應加意服侍他,因為得到僕人服侍之益的畢竟還是信主的人,也是僕人所親愛的人。參《以弗所書》六59及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3「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不服從”呂振中譯本為“不歸順”;新譯本譯為“不接受”;英文標準修訂本(RSV)則譯為“does not agree with”(不同意)。可見希臘文 me proserchetai 的涵義相當廣泛,包含上述各種意思在內。至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究竟是甚麼意思則有兩種不同的解釋:第一、指主耶穌基督親口所說的教訓;第二、指有關主基督耶穌的教訓,即基督教的真理。── 周天和《教牧書信》

         「純正的話,」純正原文是完全無疵、健康無疾之意。異教乃正與此相反。―─ 牛述光

 

【提前六3~5本書開頭題過傳異教的問題,到了末後再一次重複的題起這問題,並且語氣更為沉重。可見在保羅的感覺中,這是何等嚴重的事!是的,若有人在教會中,一直傳些『別的道理』,把人拖離我們主耶穌基督那純正的道,『與那合於敬虔的教訓』(3節另譯),叫人不單純的接受主的話,叫人不夠注意那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活出基督見證的原則(參三16);而本身卻是『自高自大』,其實是『一無所知』,不過憑著血氣,『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咬文嚼字而已。這樣就必使神的兒女中,產生許多『嫉妒、分爭、毀謗、妄疑,並那心思朽腐,缺乏實際之人的虛空爭競』,使弟兄的和睦,教會的合一受到損傷。對於這種情形,真實受託服事教會的人,必須起來,『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揭穿仇敵的欺矇,點明假先知的錯誤,而帶大家和自己,一直『持定那永遠的生命』(12),就是豐滿的基督(參約壹一1~2)。哦,當知道,我們『被召』原是『為此』,但願我們在此忠心,百折不渝!──《讀經指引》

         保羅回到一3關於異教的討論。參一3注。他指出傳異教的人心術不正,動機不純,為了本身得利而假裝敬虔。這些人仍在教會中,甚至可能有職事。他們如何利用傳道的機會圖取利益,信中沒有說明,很可能希望象長老一樣得到信徒經濟上的支持(五1718)。“失喪真理”指本來明白真理,因為貪戀錢財,走上錯誤的道路,傳講不同于福音真理的教訓(“異教”)。──《啟導本聖經註釋》

         假如林後11:13-15說明異端的本質屬性,本文則說明異端的外在特徵。本文中提及的假教師的特證有:①驕傲自誇;②執迷於難懂的抽象理論,注重辯論過於實際生活;③他們的演講,只在乎來自人的稱讚和喝彩;④他們攪亂和平、搞分裂,而並非建立教會的良好秩序;⑤他們把宗教商業化,當作賺錢和利益的工具<約壹4:1-6,異端的概念>──《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3~21是整卷書信的結論部分,保羅用強硬的語氣向提摩太發出勸勉。內容包括對異端和金錢的警戒(3-10)個人性勸勉(11-16)對富人的警戒(17-19)結束語(20,21)等。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4「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

         「自高自大,」乃為煙霧所迷。「專好,」原文是有病的意思。「妄疑,」原文是下等的思想,不用好心去揣度別人。―─ 牛述光

 

【提前六5「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世界上沒有第二種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這一種的賺錢,乃是最卑鄙的事,沒有第二種事比這一個更卑鄙。作主工的人對於利,都必須洗得乾乾淨淨,才能作工。你要作工,就要在錢財上非常獨立,寧可餓死,不能盼望得利。我們的衣服可以出賣,我們的東西可以出賣,但是我們的道理和敬虔決不可以出賣。── 倪柝聲《主工人的性格》

 

【提前六6「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真實的利是在這裏︰敬虔我就知足了,敬虔就不要求甚麼了,敬虔就不盼望得甚麼了,敬虔就以我所有的為夠了。這是利,這是一個大利。── 倪柝聲《主工人的性格》

         這幾節討論知足。保羅指出假教師所以錯誤是因為心術壞,貪圖物質上的小利益。要是一個人能真正敬虔,不貪圖利益,對今生物質要求能知足,必可得到永生的福分,神也供應我們肉體所需(太六33)。這才是好得無比的大收穫(“大利”)。──《啟導本聖經註釋》

         知足的心: 指離開外部環境和環境的“內心的平靜”。但這句能對禁欲性的敬虔有所幫助,卻不能帶來真正的滿足。因為真正的滿足,只有通過與神交通才能得到(145:7-21;4:11,12)──《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78第七節的思想在古希伯來文學以及古代其它文化中都極流行。依原文,上半句與下半句之間的聯詞不是也,而是“因為”(hoti)。雖然 hoti這個希臘字也可作語助詞 that解,但必須在這字前面加上一些字句才有意義。事實上,有些抄本便在這字前面加上“實在”(alethes)或“顯然”(delon),使這句話變為: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顯然(實在)不能帶甚麼去。這雖然使文句變得通順,但明顯是抄寫的人想把“因為”一字所帶來的難處除去而加上去的,因此注釋家多不接納。那麼,我們對 hoti 一字如何解釋呢?

  第一種解釋是,老老實實地接納這字的原意“因為”。認為保羅在此的意思是,我們所以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是因為我們離開世界時不能帶甚麼去。

  第二種解釋是,保羅在此是把兩句老生常談的格言合在一起。這兩句格言原來都是前文的解釋語,因此都有“因為”一字,如今保羅把它們聯在一起,但並沒有仔細加以潤色,以致有些怪異的句法出現。

  第三種解釋是,保羅在此所強調的是,無論我們進入或離開這個世界,物質的財富都同樣與我們無關,因此在同一句中採用兩個“因為”(gar, hoti)。

  第四種解釋是 hoti 一字在此已經失去它本來說明原因的涵義,而變為較弱的聯詞,可以譯為“正如”或“也”。中文和合本的譯文就是採取此種解釋而翻譯的。

  至於第八節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更像是一句流行的格言。衣食是指生活的基本需要(參申十18;賽三7;太六25),也就是說,只要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得以解決便當心滿意足。不過,我們該留意,中文譯為就當知足的原文是:“我們將會知足。”這種將來時態的句法有點令人希奇。有人解釋說,保羅在此引用一句格言,沒有把它的時體加以修改。不過另一種解釋可能更合宜,就是希伯來文的將來時態也有命令式的涵義,保羅是希伯來人,如此採用可以瞭解。不管如何,這句話在此應以命令式說出,因此中文如此翻譯是正確的。── 周天和《教牧書信》

         保羅強調人原本是一無所有的,是有限的存在,勸勉大家要堅持能最低限度地知足的信仰態度。本文教訓如下:①財物不能成為衡量得救和幸福的標準;②人死後能帶走的只有內在自我(品德、靈魂等)和與神的關係;③太多的財物反而會成為信仰生活和善行的障礙;④知足的心才是聖徒應持守的心志。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710這幾節講為甚麼人應知足(7節),以及怎樣才算知足(8節),接上講信徒對錢財應有的正確態度。不要為金錢所迷惑,貪戀財物會引人離棄真道,增加愁苦(910節)。主耶穌也教訓過我們:“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路十二23);又說“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會象那財主撒手人寰,甚麼也享受不到(路十二21);所以“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8~10『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若是『想要發財』,就會『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我們『沉在敗壞和滅亡中』(8~9)。所以我們信主的人,一面應該有信心,相信主必會養活我們,使我們沒有缺乏(參太六25~33;詩廿三1);一面卻不可妄想靠神發財,(例如求神使我們中獎等,)因為『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10)。我們當因過去痛苦的經歷而醒悟,也當為以後人生的路程而小心!──《讀經指引》

 

【提前六8910基督徒可以發財麼?怎樣處理財物?】

答:發財幾乎是人人皆有的欲望,國人常說「恭喜發財」或「祝君發財」,認為是很吉利的話;但這對於基督徒來說,卻是發人深省的,因為保羅在此把那想要發財之人的害處,提出了警告,那就是要「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裡,叫人沉淪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並且說明了這些,是由於「貪財是萬惡之根」的緣故(提前六10上),「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下)。這是多麼嚴重的事!聖經關於貪財的教訓,不勝枚舉,總言之,其結局是不幸的,如人不但要喪失生命(路九25;箴一19;傳五13;來五20-27;徒五1-11),而且他所積蓄的財寶,死時也不能帶去(詩卅九6,四九1617;路十二20;傳五15;提前六7)。他那不安正道所得虛假的錢財,就要生銹壞了,都必離開如鷹長翅飛去(雅五1-3;耶十七11;箴廿三5)。這樣看來,貪愛錢財終為空虛,有百害而無一利。作基督徒的人,應當戒之才是;但是我們若按正道得財,而發財致富的人(提前六9,發財原文字( )是富有或變為富有的意思),那是未嘗不可的。因為錢財本身並無罪惡,而我們又是取財有道,並無出於貪心,是用正當的方法變為富有,這倒是蒙神所賜福的(傳五19)。

關於財物處理的問題,保羅在此也建立一些正確的觀念,那就是要人敬虔知足,便是大利。富人不要自高,也不要依靠無定的錢財,要在善事上甘心施捨,樂意的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提前六6-817-19)。此外別處聖經教訓,比如要在財物上分別為聖,不貪不義之財(創十八20-24;書六1819),要積財寶到天上(太六19-21),將財物為主奉獻,讓使徒處理(路八36,十2),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在生活上應當樂天知足(詩十五5;太六31-33),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要以神的話語為靈糧,為能得著滿足的喜樂(路十二15;申八3;約六35;伯廿三12;耶十五16),等等不一而足。這些美好的啟示和教訓,不僅給我們在財物處理運用上,有了正確的觀念和方法;而且因之對於信德操守和靈命上,得著更深的培養,處處能榮耀神。——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六9「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這裡聖經並不是說“那些富有的”,乃是說“那些想要發財的”,就是那些不以自己現在所有的為滿足的。無論這種人現在是貧窮或富有,都還是有貪財的心。想要表示他們對錢財有一種不斷的圖謀。――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想發財的人陷在私欲中不能自拔,招來肉體的“敗壞”和“靈性的“滅亡”。──《啟導本聖經註釋》

         想要發財的人: 這等人無視人類共存的法則,把對別人的剝削和不義當作他們生活的根本。本節分三個階段闡明他們將來要遭受的必然結果:第一,由於過分追求錢財,被魔鬼“陷在迷惑,落在網羅”,把所有人際關係和事件都視為積累財物的手段及機會(5:1-6)。第二,將陷入“無知有害的私欲裡”。過分迷戀財物,導致靈魂的眼睛昏暗,最終導致與神的相交斷絕。第三,“沉在敗壞和滅亡”,即墜落到身體和靈魂完全滅亡的結局(林前5:5;帖前5:3)──《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0「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在希臘文中根字之前沒有冠詞,這便表示,萬惡之根不單是貪財;或說貪財不是產生萬惡的惟一根源,罪惡之產生還有許多其它的因素,不過貪財實在是產生萬惡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人把這句話誤作“金錢萬惡”。其實金錢本身是中性的,問題在乎一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如何。若貪財,若以賺錢為人生首要目的,不擇手段地賺錢,那麼,許許多多的惡事必然順應而生;在另一方面,若能善用錢財,又知足常樂,則許許多多的好事也會接踵而來。── 周天和《教牧書信》

         貪財是萬惡之根: 因為沒有把錢財視為謀生的健全的手段,而當作人生的目標。只有信仰能拯救人生命,能使人實踐對人的愛,而貪財則破壞信仰和良心,因此貪財是萬惡之根。本文教訓如下:①迷戀財物與追求快樂一樣,最終使人處於無法滿足的饑渴中;②使人變得利己,爭競;③財物只能給予人一時的幸福,最終只留下憂慮和不安;④對財物的貪欲,引人走向罪惡的道路,進而離棄信仰。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0 “貪財是萬惡之根”與“金錢萬惡”二者有何分別?保羅為他們立下對金錢的正確觀念為何?】

    “錢財不是罪惡,貪財是罪惡”。金錢本身並無罪惡,乃在乎人們如何使用。如果把金錢作為我們的“奴僕”,善於運用,用於神的聖工上,那些金錢已經分別為聖,是善的而非惡的了。但假如我們成了金錢的奴僕,愛財如命,只為已用,甚至用金錢去作犯罪的事情,那些金錢便是惡的而非善的了。

    保羅在這裏提及“貪財”者的錯誤和痛苦:

    一、陷在迷惑裏。

    二、落在網羅中。

    三、落在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欲裏。

    四、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五、被引誘離了真道(910節)。

    六、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

    但他在另一方面又訂下基督徒對於金錢的正確觀念:

    一、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6節)。

    二、空手來世,亦空手去世(7節)。

    三、富人不可自高,也不可倚靠無定的錢財(17節)。

    四、要在善事上富足(18節)。

    這樣看來,“財主”有兩種:一種是擁有大量金錢和財物的,另一種是有大量行善的記錄的。基督徒可兩者兼而有之,最少也應作後者,有行善記錄的人,積財於天。只擁有大量金錢而不行善或不將金錢為主使用的財主,在天上一無所有。――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提前六11「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但你這屬神的人”依原文你字擺在本句開頭第一個字,表示特別強調。這個你字與上一節的“有人”,甚至與本章第三節的“有人”相對,強調提摩太的行為以及他所持守的原則,要與前面所描述的那些在道德上已經破產的人完全相反。屬神的人是指提摩太為神服役,代表神,奉神的名說話。在提後三17也採用這稱呼,不過並非專指提摩太而言。此處強調提摩太有此身分,因此在行事為人上應當特別謹慎小心。這種稱呼與舊約裡面稱摩西、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甚至大衛為“神人”的意思相同(參申卅三1;書十四6;撒上九67;王上十七18;王下四7;尼十二24)。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名人以外,在舊約裡面有些不很著名的人物,甚至名不見經傳的人也有被稱為“神人”的(參王上十二22;耶卅五4;撒上二27;王上十三1)。保羅如今採用這名稱去稱呼提摩太,除了有鼓勵他要像舊約的偉人一樣,剛強壯膽為主作證以外,也還有安慰兼激勵的意思,叫他不要因為自己年輕體弱、賦性怯懦而退縮,因為不一定像摩西、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和大衛那樣的人才被稱為“神人”,即連一些平凡人甚至名不見經傳之人也可獲得“神人”的身分。── 周天和《教牧書信》

         這屬神的人: 這種稱呼在舊約時代,只加給摩西(33:1)、大衛(代下8:14)、以利亞(王下1:9)等神特殊的僕人。但到了新約時代,這稱呼不局限在某個特定的人,而是用在所有聖徒身上,他們因信基督而成為有君尊的祭司,屬神的子民(1:7;4:21;彼前2:9)。這種稱呼特別解答聖徒常有的問題,就是我是誰,我應如何生活等。使聖徒明白自己在神面前是負有責任的存在,應堅持信仰和良心。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116本段對已受聖職的提摩太而講。保羅嚴肅勸勉他堅守基督正道,忠心為真理而戰。──《啟導本聖經註釋》

         在前面,保羅警戒假教師,在此對提摩太進行個人性勸勉和囑咐。特別強調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並且要他活出追隨基督的美好的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2「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真道”原文pisteos,是“信仰”的意思,在“真道”前面有“那”字;正如“美好的仗”前面有個“那”字,為指件詞一樣,不是指普通的信仰,乃是指神救贖我們的信仰。在雅1章說,神按祂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我們應為它打美好的仗。――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美好的見證”可能指提摩太受洗歸主時所作的見證。“打仗”指傳揚福音,使徒和同工當日傳道無不捨生忘死,不顧性命,有同作戰沙場。──《啟導本聖經註釋》

         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 這種表現手法只出現在提後4:7和本節中。保羅以當時希臘社會大大流行的比賽為比喻,勸勉大家為了堅守對基督的信仰而忍耐、爭戰<弗六10-20,聖徒的屬靈爭戰>──《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3主基督曾在羅馬總督彼拉多前受審。祂申訴時宣告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祂本身並無罪,是自願交出來受死。他毫無懼怕,也不膽怯,更未自大,只誠誠實實見證真道。看《約翰福音》十八2838;十九1011。保羅引用這“美好見證”作為年輕提摩太的榜樣,讓他明白為真道打仗的意義。──《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13本丟彼拉多是誰?主向他作過什麼見證?】

答: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意通橋Bridged(路三1;徒四27),是古時義大利人,於主後二十六至三十六年間任猶太地的巡撫,受敘利亞的羅馬長官所指使。他通常駐在該撒利亞,但在逾越節期間,便來耶路撒冷,處理任何可能發生騷動暴亂之事件。此人曾不按公義審判耶穌(路廿三1-25;太廿七1-26;可十五1-15),據說其最後的結局是自殺而死(參五二題1項)。耶穌因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無辜的受審判,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卻應驗了祂是猶太人的王,是無罪的基督,是受死而復活的救主(路十九38,十八31-33;約七5051,八46;路廿三34142233,廿四6),這些事就是耶穌向他所作過那美好的見證,為保羅教導提摩太盡職傳道時最好的勉勵。——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提前六14「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這“命令”是指上文“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之命令。――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直等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一句,一方面表示,提摩太的這種責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任務,而是繼續不斷地要提高警惕的;另一方面也似乎暗示,保羅認為,在提摩太尚未逝世之前,耶穌基督可能再來。顯現一詞是當時希臘宗教的一個術語,指神祇或作神祇代表的君王向人展示他們的權勢威儀。在教牧書信中可指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事(提後一10),但多數是指基督耶穌末日再來(提後四18;多二13)。在保羅的其它書信中多採用另一個字(parousia)去說明耶穌的再來(林前十五23;帖前二19,三13,四15,五23;帖後二189),但有時也像這裡一樣採用顯現(epiphaneia)一詞(西三4;參約壹二28,三2)。保羅起初似乎認為,耶穌基督在他還活在世上的時候便會再來(帖前二19,三13,五23等),如今則似乎相信在提摩太有生之年,耶穌會再來。不過,保羅從未表示他確知主再來的日子,只是隨時準備自己迎接主再來,也勉勵信徒及同工要存這樣的態度。── 周天和《教牧書信》

         “這命令”就是這封信中所交托的和所教導的一切事,要他傳揚福音,照顧教會。也有人解釋指1112節的吩咐。但既說要毫無玷污、無可指責來守這命令,也就是說要堅守不容有絲毫讓步,所包括的範圍當比前面1112節所說的大得多 。──《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15「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到了日期,也就是到了主來的時候。聖經裡常常提到主的日子,不僅在保羅的書信中,就是在彼得、雅各、約翰所寫的書信中,也提到主的日子(帖前五1;雅五8;彼前五4;彼後三10;約壹三2;14)。

    啟示錄中提到主再來的事就更多了。我們從新約所有的書信裡面看到,這是指將來有一個主耶穌再臨的日子,而不是指過去主耶穌已經降臨的日子。注意保羅說到了日期,表示主耶穌再來這事在神那裡已有了定期,雖然今天這日子還沒有到,沒有人知道那日子、那時辰,可是神卻已經計畫好了。

    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可稱頌的原文是makarion,意思是有福的快樂的。雅一12;多二13中,英文聖經都譯作。――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主基督會象祂降世一樣,在神所定的日期再臨(“到了日期”)。這日期沒有人知道,但來時很突然,來前有預兆(帖前五2;帖後二18)。──《啟導本聖經註釋》

         到了日期: 通常指已定的時間,在末世論中意味著耶穌再臨日子。在萬世以前已定了耶穌再臨的日子,只有神知道具體的時間(2:36)──《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5~16保羅不僅對提摩太有嚴肅的託咐,他也帶領提摩太看見那最終榮耀的盼望,就是『到了日期,那要將祂──榮耀的基督──顯明出來』。這位無比獨尊的主宰,祂的本身既是人所不能靠近,不能看見的,所以祂就一直作工,直到最終,使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能將祂本性一切的豐盛,都完滿的彰顯出來;使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也能顯在眾人眼前,被眾人看見,在眾人中掌權(參啟十九1~16)。哦,此一榮耀的盼望,乃是歷代忠心的受託者,真道的戰士,今生的激勵,和來世的獎賞!──《讀經指引》

         本文中保羅具體闡明了神的屬性:①神是福的根源 ;②神是唯一的神,是這地的絕對的主權者;③神是能力的根源,是全能的神;④神是永存的神;⑤神就是榮耀,是超越一切的神;⑥神是人不能看見的靈。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6「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獨一不死”表示只有神是永生的,是永生的根源。

    “要將他顯明出來”,“他”是指著那些忠心的人呢?還是指主耶穌基督?按上文15,16節,該是指那些忠心為主打美好仗的人。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候,主耶穌將要把他們顯現出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參一17注。1516節可能為教會所用儀文中的一段,保羅援引作為本書信講持守命令部分的小結。──《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17~19至於『今世』已經『富足的人』,卻不可以此『自高』自傲,似乎有恃無恐。要知道錢財乃是『無定』的,得來不易,花去如風;並且還有許多事物,例如心靈平安,永遠滿足、純真愛情等,都是錢財買不到的。因此今世的財主應當知道,有一最上好的用錢方法,就是常常『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這樣就能『為自己』在將來的永世『積成美好的根基』,而使無定的錢財,產生永遠的價值。若是一味貪圖眼前享受,或是作個吝嗇的守財奴,將來就要下到陰間,受火燒的痛苦,那是何等的愚蠢(參路十六19~31)!──《讀經指引》

         作者在信末重提本章前半不可貪財、應當知足的事。但針對的是富足的人;叮囑他們不可倚靠錢財而應倚靠神(參四10),同時應該樂意説明有需要的人(參羅十二1316)。“甘心施捨”是發自內心的意願,施捨要毫無勉強;“樂意供給”是外在的行為,把自己的與人分享。──《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文強調富人要謙卑,不要依靠無定的錢財。不能讓財富使人驕傲,把財物用在善工和實踐愛人的方面。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18「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注:“供給”或作“體貼”),」

    “囑咐”是帶有權柄的。

    “施捨”是指賙濟窮人。“供給”有體貼的意思,為體貼人的需要而供給人,這裡應該是指對信徒或神僕人的需要。――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提前六19積成美好的根基: 借著善行把財寶積攢在天國(太六20)。真正的生命: 指永生(25:34-40)──《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20「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要保持所託付你的”,就是指保羅所已經教導囑咐他的事。――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所託付……的原文只是一個字paratheke,是一個法律名詞,指交托某人保管的貴重物件。在此不僅指本書的教訓,也包括全部福音真理。這名詞也表明,福音真理不是傳道人自己發明的,而是神自己的啟示,是他託付給人小心保管的,因此不能加添,不能減少,也不能歪曲。── 周天和《教牧書信》

         “所託付你的”就是福音真理,也就是《提後》一14所說的“善值”。“似是而非的學問”當指諾斯底派有關得救靠特別的玄秘“學問”(知識)而非因信基督的主張。“學問”的希臘文為gnosis,“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一字乃自此字演變而來。保羅斥此主張為“敵真道似是而非”。──《啟導本聖經註釋》

 

【提前六20~21警戒異端,是給提摩太的最後的勸勉。敵真道: 指與拯救生命的福音真理無關的敵基督的知識,即當時存在於以弗所教會的諾斯底主義和猶太主義的教導。當今也存在許多為迎合環境和人而歪曲福音真理的現象,保羅的這番勸勉對當今這個世態敲響了警鐘。 ──《聖經精讀本註解》

 

【提前六21「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你們”這兩個字。雖然這祝福非常簡單,但是保羅卻用了“你們”這兩個字,表示保羅這封信雖是給提摩太個人的,但信的內容卻也是準備給教會眾人看的。所以在這末後的祝福中,保羅說:“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此信雖寫給提摩太 ,但一定會在以弗所信徒當中誦讀,而且所講大部分是針對教會情況而說的。保羅在信末的問候也因此向全體而發:“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