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第三章拾穗 【多三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在聖經中“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是指神所要我們行的善,亦即遵行神的旨意(參弗二10;提後二21;三12-17)。所以“順服作官的,掌權的”,是以那些官和掌權者都是按公正行善,不抗拒神的人而論。倘若政府的命令使我們背棄信仰,則依照使徒和許多古聖徒們的榜樣,“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 使徒彼得的書信中亦有相似的教訓──“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善的臣宰”(彼前二13-14)。注意:“為主的緣故”是整個教訓的關鍵;換言之,只要能叫主的名被人信服,得著榮耀,對主福音的見證有利,信徒就應儘量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在國家社會中,成為一個奉公守法的公民。幫助社會的安寧進步,這也是信徒應有之本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教訓門徒戒除傲上的意念。──
朱寶惠 本節教訓信徒如何對待各種形式的地上的政府。新約聖經中還有兩處提到此事:《羅馬書》十三1~10和《彼前》二13~17 。可見初期教會很需要這方面的指引。 教會團體當日與政府間的關係可能很緊張,有的教會本著順服神不順服人的原則,甚至拒不納稅(羅十三6及注)。保羅提出信仰上的基礎:一切權柄出於神,治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是神所命,故應順服;但另一方面也指出神的旨意是要他們秉公行義,賞善罰惡,讓大家可以平安無事度日(提前二2),可以預備行神要我們行的各樣的善事見證祂(弗二10)。為了這,我們應奉公守法,幫助社會安定進步。──《啟導本聖經註釋》 【多三1~2】對於在羅馬統治下有著強烈的反抗精神的革哩底人來說,這種勸勉是很有必要的。順服: 是發自內心的、徹底的。這種順服不是盲目的、無批判地屈服,而是重視和解,讓步與寬容<弗 緒論,信徒的社會參與>的偉大的福音精神。借此既是天國子民(1三20),又是地上子民——基督徒:①可以過平安的信仰生活(提前2:2);②可以開闊傳道之門(彼前2: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1~8】保羅在前面談到要把信徒培養成敬虔的人。在這一部分保羅勸勉提多使信徒服從世俗的政府,讓不信者看到作為基督徒的寬容。因為信徒在信主以前的生活也是不敬虔的,現在因神的恩典才得蒙拯救。在這裡我們可以知道:①遵守世俗的法律,最終也是讓神喜悅的事情。②信徒可以厭惡不信者的罪惡,但不能恨其人。③信徒因得到救恩,就當恐懼戰兢地感謝神(腓2:1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2】「不要譭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譭謗”就是說別人的壞話,使人受虧損。基督徒無論對誰都不可說人的壞話,自己喜歡的人固然不說,就是自己不喜歡的人也不應當說,乃應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弗四29)。 “不要爭競”,譭謗與爭競有關。為著要使自己顯得比別人好,往往除了儘量顯露自己之外,還要把別人說壞了;所以譭謗和爭競總是連在一起的。 “爭競”就是不等候神的高舉,要自己高舉自己(參詩七十五5-7;彼前五6)。 “總要和平”,和平是聖靈的果子之一(加五22)。我們所傳的福音被稱為“和平的福音”(弗二17),每一個已經與神和好了的人,也都有責任勸人與神和好(林後五18-19);所以不論別人怎樣爭權奪利,神的兒子“總要和平”。 “向眾人大顯溫柔”。真正的溫柔不是只在某一兩個人跟前顯得溫柔;乃是向“眾人”都顯得溫柔,那才是聖靈所結果子之“溫柔”。主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太十一29),所以溫柔的信徒是像主的信徒。――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信主的要彼此和睦,使得眾人看出他們滿足的溫柔。──
朱寶惠 基督耶穌是我們的好榜樣。保羅寫這句話時,一定想到主說的“我心裡柔和謙卑”的話(太十一29)。──《啟導本聖經註釋》 【多三3】其理由中第一信徒以前也是生活在罪惡之中的不信者。無視這一事實,急於定鄰舍的罪,就像青蛙忘記了自己也曾是蝌蚪,其實他不明白神長闊高深的愛(可18:21-35)。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3~7】這幾節將一個人信主前和信主後的生活加以對照,重申二11~15的教訓:人得救不是靠自己的功勞,而是完全靠神的憐憫。“重生的洗”不是說受水禮得重生,而是說信主的人因神的憐憫和恩典得到新生命,受洗只是重生的表徵;所以接著說“聖靈的更新”,因為神藉著聖靈更新我們
。 這裡也看見三位一體的教義:神的恩典、主基督的救贖、聖靈的更新,使信的人可以得到永生的盼望。──《啟導本聖經註釋》 勸勉要像1,2節中所要求的去生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愛是神對我們的愛,恩典是神對我們的作為。神恩典的作為,是出於神愛的心。所以恩典乃是神愛的顯明。神的愛顯出來,臨到我們,就是恩典。 我們,指保羅和提多。恩慈愛心顯明的時候,就是他們認識主的時候,因為認識主就蒙拯救。──
朱寶惠 【多三4~5】『祂向人…的慈愛顯明…便救了我們。』神的愛原來在神的心裏,等到顯出來,就成了我們的救恩。 【多三4~7】作為第二個理由,保羅在這裡提到救恩的動機、方式、結果及其本質。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5】「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約三5的“水和聖靈生”之“水”應指神的道而非洗禮。彼前一23說:“你們蒙了重生……是藉神活潑常存的道”。可見約三5之水實即象徵“道”(參雅一18)。這“重生的洗”應指信徒重生得救時受聖靈的經歷而說。基督由聖靈道成肉身(這是一個奧秘),教會亦因聖靈的洗而成為基督的身體。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也是一個奧秘(弗五30-32)──“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按身體的教會而論,是在五旬節時因聖靈的洗而誕生;按信徒個人來說,是重生時受聖靈的經歷,也就是靈洗的經歷,使他們成為那已經誕生了的奧秘“身體”的一部份(有關聖靈的洗請參閱拙作《聖靈的工作》)。 “和聖靈的更新”。聖靈重生了信徒,因而生命首次更新,成為新造的人(林後五17);且又住在信徒心中,使他們的心靈意念都繼續獲得更新、變化(羅十二2),能以明白神的旨意。――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聖靈感動人去舊換新,就是複新人的工作。──
朱寶惠 按我們實在的情形說,我們不但沒有義行,倒滿了罪惡,連神的恩典都不佩,但祂的憐憫叫祂的恩典臨到我們不佩蒙恩的人。 『重生的洗』,不是把我們污穢的天性洗潔淨,因為重生不是改變我們敗壞的天性。重生是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神的性情;神這生命、性情使我們脫離我們原有污穢的生命、天性,也使我們脫離因原有的生命、性情而有的污穢,所以重生在我們身上也是一個洗淨,並且是一個在我們裏面,非常主觀的洗淨。 照他的憐憫: 這是神拯救沒有得救資格的我們罪人的動機(弗2:8,9;羅5:8)。在這裡我們可以知道:①要同情比我們還困難的兄弟姐妹;②需要以犧牲的態度説明他們。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是神潔淨我們罪人的方法。這意味著我們不是因為:①猶太主義的律法而潔淨;②希臘宗教外在人為的沐浴儀式得到潔淨(彼前1:18,19),而是只因聖靈的作工而得以潔淨<徒 緒論,聖靈的洗禮>。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6】「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厚厚澆灌”就是很豐富地賜下。“澆灌”原文字根ekcheo,就是“傾倒”,“流出”的意思。在路五37被譯作“漏出”,約二15譯作“倒出”,羅五5譯作“澆灌”。“厚厚澆灌”只是形容神所賜恩膏之豐厚,如膏油傾下來那樣;但無理由表示,這是指信徒對領受聖靈方面之另一種特殊經歷說的;也不能因此便推想聖靈只是一種流質。“身上”不應被強調為身體上,它的實際意義是指臨到我們這個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多三7】「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注: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 “重生”就是得著永生神的生命。 “永生的盼望”永生是我們信的人所已經得著的(約五24)。――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因神的恩典得稱為義。』靠律法得稱義,是需要人絕對完全,這是沒有一個人能作到的。靠恩典得稱義,是神白白的為人成全祂的義所有的要求,這是每一個人都能接受,都能得到的。 得稱為義: 這是稱義的結果。但只是神算為義(羅8:30,33),而不是我們已完全成義。因此我們省察自己的罪惡,就不得不感激神的恩典,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為聖潔的生活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羅5:20 ;彼前1:15)。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這是救恩的本質,同時是被稱為義的結果。在這裡我們可以知道:①信徒雖在世俗的窘迫中,也要喜樂(彼前1:6);②不能沉迷於世界(弗4:2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8】「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地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經事業(注:或作“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 “作正經的事”,聖經小字作“留心行善”。中文新舊庫譯本作“留心愛護維持各樣善工”,K.J.V.作might be careful to maintain good
works,與英希對照之聖經相同。是則所謂“留心作正經事”,不是指普通事,乃是留心作主的聖工。――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這話是可信的”指3~7節所說的話。“已信神的人”指基督信徒。教會應該關注社會的需要,説明促進安寧與進步。──《啟導本聖經註釋》 【多三9】「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紛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 猶太人謹守律法,以為可以不犯罪,不知律法是定人罪的,謹守律法,不過不犯罪,那已有的罪,卻不能免去,惟獨靠耶穌才能免罪,人常因為拘於律法而起爭競,這是無益的事,所以要逃避。──
朱寶惠 這裡所說的也見《提前》一4,7;四7;六4,但添上了更多有關律法的教訓。針對的是那些專注舊約律法、嚴格要求信徒遵守、時常為此爭辯不休的假教師。“家譜”指血統、世系;“律法的爭競”當指飲食上的戒律,因這些人視物質為惡,要人儘量少接觸。革哩底島的猶太人不少,律法主義的信仰可能影響教會甚大。保羅指出這一類的空談和辯論是無益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與異端的關係中要避免的事情。無知的辯論: 意味著對:①聖經中沒有提及的;②可能有多種解釋的:③對救恩問題和信徒的生活沒有重要意義的進行辯論。家譜的空談: 當時導致初期教會混亂和分裂的原因之一是,猶太人依據舊約聖經中的人物編制的空家譜,把這些作為救恩的條件。因律法而起的爭競: ①對舊約儀式在新約時代中的遵守範圍;②對律法過於細分化而制定的禁止規定等,不要爭論。下面查考一下聖徒對辯論應有的態度。辯論就是爭論某教訓是否是真理。保羅在自己的書信中在很多處命令要避免辯論(提前1:3;6:4;提後2:6;多三9),但在安提阿教會與巴拿巴一起作工時,與從猶大下來主張割禮的猶太主義者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徒15:1,2;加2:1-4)。同時耶穌也為:①關於潔淨聖殿的權柄問題(太21:23-46);②復活問題(太22:23-33);③法利賽人和誡命問題而進行辯論。從此可以看到,聖經並沒有把辯論看成是不好的,有時也可視其為有益的。保羅之所以禁止辯論是因為:①論題小(多三9);②擔心浪費精力和時間,而疏於更為重要的事工。使徒時期的游斯丁(Justin Martyr),金口約翰(John Chrysostom)等人是出色的辯論家,為在異端的攻擊中堅守基督教的真理立了大功。因此有些聖徒若不屬於保羅所說的兩個範疇,同時本人能充分明白聖經真理戰勝異端,那麼可以與異端進行辯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9~11】在這裡保羅教導對待假教師的態度,即要回避的事情和所要採取的行動,以及如此行的理由<約4:1-6,分門結黨的概念>。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 “棄絕”的原文paraiteomai,由para(在旁)及aiteo(求)二字合成,是拒絕、請辭、避免的意思。在路十四18譯作“請(准我)辭了”。在徒二十五11及提前五11譯作“辭”,提前四7;提後二23;來十二25均譯作“棄絕”。來十二19則譯作“求”(entreat)。――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多三10~11】“分門結黨的人”就是傳講異教之輩。這些人的心地和天良都已污穢,在教會內製造分裂,根本不聽警戒,明知故犯。保羅教導:照主的話警戒過一兩次後(參太十八16),若仍不改,就要加以處分。“棄絕”有不與之來往的意思。──《啟導本聖經註釋》 陷入異端的人也有可能象奥古斯丁一樣悔改,所以可以警戒一兩次,但如果還是執迷不悟則只能棄絕他。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11】「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 “背道”,原文ektrepho,由ek(出)與strepho(轉)二字合成,新約只用過五次,有轉出,轉棄,轉離等意。在提前一6譯作“偏離”,提前五15譯作“轉去”,提前六20譯作“躲避”,提後四4譯作“偏向”,來二13譯作“歪腳”;只有本節譯作“背道”,語氣似乎譯得太重。――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多三12】「我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裏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裏過冬。」 尼哥波立,在馬其頓西南,靠亞西亞海。──
朱寶惠 亞提馬一名不見他處。“推基古”:看《提後》四12注。尼哥波立一名意為“勝利之城”。羅馬帝國境內不少城市都叫此名。此處或為羅馬皇帝奧古士督建於希臘西海岸伊拜魯斯(Epirus)內的尼哥波立城,以紀念他在主前32年打敗安東尼和埃及女皇克麗奧佩特拉聯軍的戰功。(保羅寫此信時尚未到達尼哥波立,但打算在那裡過冬。)──《啟導本聖經註釋》 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見我: 為了把提多派到撻馬太(提後4:10)把尼哥波立作為宣教的前沿基地。同時在腓利比的保羅西南行,而提多西北行,兩人的旅程差不多<緒論,綜覽>。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12尼哥波立在什麼地方?】 答:尼哥波立Nicopolis——意即得勝的城,系位於馬其頓西南之外比路Eprius境內的尼哥波立,為該撒亞古士督(參上集第七十題)所創建,以紀念其登基時所獲之勝利,而以此城為羅馬帝國之殖民地,時在主前三十一年。該處地區處於海口,四周地級為肥美,氣候較暖,為亞洲通往羅馬的要路,其遺跡猶存。我們相信保羅寫信給提到書中,所述的暫時過冬之處,就是這個地點。此外當時海鷗兩座同名的尼哥波立,一是在基利家省的大樹附近,屬保羅的出生地(徒廿一39);一是在腓立比的東南。這三座同稱為尼哥波立的城,皆為紀念在戰爭中得勝的事。——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多三12亞提馬與推基古是誰?保羅打發他們到革哩底去有什麼任務?】 “亞提馬”(ARTEMAS)意即“健全者”或“亞底米女神的恩賜”。聖經只有一次提及他,相信是保羅第一次釋放後的新同工。保羅準備打發他或推基古到革哩底去暫代提多的職務,讓提多可以到尼哥波立去見保羅。這就表示他一定被保羅所器重,認為是一位可以負起教會重大責任的同工。 “推基古”,在以弗所書六章21節已有詳細研究。他是保羅在以弗所書題到的唯一的同工名字,保羅打發他到以弗所去代表在監獄裡的保羅會安慰以弗所的信徒。 以後保羅再度被捕,亦曾打發推基古到以弗所去工作(提後四12)。 當保羅需要提多去見他的時候,也準備打發他去革哩底,雖然我們不知道到底是誰到了革哩底,但推基古被保羅所器重,是毫無疑問的。 【多三12尼哥波立在何處?何以保羅要在那裡過冬?】 “尼哥波立”(NICOPOLIS)意即“得勝之城”。當時有三座城均用此名稱,以紀念在作戰中得勝的事。 一、基利家省的尼哥波立,在大數附近。 二、脫拉西區的尼哥波立,在腓立比東南。 三、馬其頓省西南“以比路”(EPIRUS)區的尼哥波立,亦即聖經地圖6.馬其頓西南所畫的地方。 解經家認為第二或第三的尼哥波立乃是保羅要在那裡過冬之處,而相信第三的尼哥波立為正確地點者更多,理由是根據天氣與地理關係,該處有一良好港口名“安巴結(AMBRACIOT),氣候較明天較暖 以比路的尼哥波立由該撒亞古土督於紀元前31年所建,他未登位時曾在該處駐兵,登位後建城紀念自己的勝利,並以之為羅馬帝國殖民地。 ── 蘇佐揚《聖經難題》 【多三12,13亞提馬和西納是誰?與保羅關係如何?】 答:①亞提馬Artemas——意指亞底米女神所賜的,或健全者,此人在其他經文未見提過。保羅自己預備到尼哥波立過冬,要提多到那裡去會面,就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參二九一題),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的工作。外傳說亞提馬曾經作過路司得的監督,我們相信他是保羅第一次坐監得釋放後的同工,或許他這一次之行,就完全接替了提過在革哩底的職位,深為保羅所推重。 ②西納Zenas——意即丟斯所賜的,此人是作律師的,在別處也未曾提過他。律師一詞(),在四福音中譯為律法師(參太廿二35;路十25)。律師西納可能是與福音書上所說的這律法師相同,他或許就是猶太的文士或指希臘民間的律師,為人解釋律法的問題。保羅吩咐提多要趕緊給他和亞波羅(參第一四五題11項)送行,叫他們在生活物質上沒有缺乏。可知這兩人是保羅所親愛的同工,保羅寫給提多的信可能就是他倆帶去的,且又速速轉往別處傳道去了,或是以後也要來與保羅會面,則未可知。——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多三12~15】保羅結束為提多的有效的牧會事工進行的勸勉:①現在以要提多去尼哥波立的命令;②對同工無微不至的關懷與邀請;③問候與祝福結束全文。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13】律師西納只見此處,當為一位熟悉法律的人。亞波羅是保羅的同工(看徒十八24~28;十九1),有人相信西納與亞波羅當時都是旅行佈道者,也是把此信帶給提多的人
。──《啟導本聖經註釋》 【多三13律師西納與亞波羅為何人?何以保羅要提多為他們送行?】 “西納”(ZENAS)意即“丟斯所賜”,至於“律師”一詞原文為NOMIKOS,在四福音中譯為“律法師”,只有在此譯為“律師”,解經家對律師西納的身份有不同意見: 一、認為西納與福音書所說的律法師相同,即為人解答摩西律法,通曉希伯來文、亞蘭文與希拉文的專家。他可能是一位猶太僑民,也精通羅馬律法,所以他也有一個羅馬名字,猶太僑民多數有兩個名字,一個是用希伯來名,一個是用羅馬名,如“西門·彼得”,前者為希伯來的名字,後者乃是羅馬名字。 二、認為西納是純粹外邦人,因他有一個羅馬名字,後來信了耶穌,也與保羅為新同工。他是精通羅馬律法的律師、而不是精通摩西律法的律法師。 至於亞波羅,亦即使徒行傳十八章24節及哥林多前書一章12節所提及的那一位傳道人。他與西納可能是保羅的代表,帶著保羅寫給提多的這一封書信到革哩底去。所以保羅吩咐提多要為他們送行,使他們在物質上不至缺乏。顯然地,這兩位並不是住在革哩底的信徒,他們把書信帶到革哩底交與提多之後,又趕緊到別處去傳道了。 ── 蘇佐揚《聖經難題》 【多三13~14】西納和亞波羅: 都是熟悉律法和猶太人傳統的人(徒18:24,26-28)。保羅把這些同工派往猶太主義者最倡狂的革哩底。同時保羅命令給那些要去其他地方的同工物質上的幫助。但保羅又勸告:①提多一個人不能擔負過重的任務;②為教導接待遠人(提1:18);③為分享物質經歷祝福(徒20:35;箴19:17;門4:17-19;箴11:24-25)而與革哩底聖徒同行共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多三14】顯明神的道是藉著傳揚(一3);尊榮神的道是藉著善行(二8);發展神的道是藉著作正經事業,多結果子。―─ 牛述光 “學習正經事業”當為三8的延伸,要基督信徒自食其力,努力工作,不做寄生蟲;同時熱心為善,不虛度此生。信仰在身體力行中發揚光大。──《啟導本聖經註釋》 【多三15】「同我在一處的人都問你安。請代問那些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安。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全節比較特別的是“請代問那些因有信心愛我們的人安”。這是所有保羅書信中沒有用過的。這句話與約壹五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意思十分接近。信心是愛心的根基(弗三17),信徒所以愛主的僕人,是因為從他們所傳的道中得著信心,領略了基督的愛,所以才會愛從神而生的人。保羅這句話,似乎暗示有些人雖然也裝著愛他們的樣子,卻不是真心愛他們。那些人並非被主所感動,因愛主而愛主的僕人;乃是分門結黨另有企圖。所以這句話把問安的祝禱的範圍縮小了;只對信徒而發,並不包括傳異端者在內。――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本節有兩個“我們”。第一個指保羅和寫信時與他在一起的人;第二個與其他二本“教牧書信” 同,是向教會全體的問候 。 ──《啟導本聖經註釋》 恩惠與你們眾人同在: 聽從此信息的人,無論是誰即使他沒有任何資格,神的“恩惠”也被宣告,又因著恩惠的降臨,那人的心就會充滿平安(多1:4)。──《聖經精讀本註解》 |